【安居受日對首法】
亦名:受日對首法、受七日對首
法、對首受日法
子題:心念受日
行事鈔‧安居策修篇:「對首受
法,應具儀對比丘言:『大德一心
念,我某甲比丘,今受七日法出界
外,為某事故,還來此中安居。』
三說。
」
(事鈔記卷一二‧四七‧一三)
隨機羯磨‧諸眾安居篇:「對首
受日法。律論但聽受七日,並無正
法,傳用羯磨白中,義亦無失。十
誦云,若無比丘,當從四眾受。應
告言:『長老一心念,我比丘某甲
,今受七日法出界外,為某事故,
還來此中安居,白長老知。』三說
。十誦律云,開獨住比丘
心念受日
。應準上文,唯除所對之言為別。
」
(隨機羯磨卷下‧一四‧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