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居受依律師須依經律】
亦名:依法不依人
子題:毗尼有五答
濟緣記釋云:「以持律師既為他依
,自無依故。有下,引釋,初示他
解,次顯今義。律制比丘五分法身
成立,方離依止;準知爾前不可離
法。逮至成立,任運不離。即涅槃
云,佛亦有師,所謂法也。律云,
毗尼有五答
:一﹑序答
謂序緣起
;二﹑制
答
即制戒;
三﹑重制答
如婬乃至共畜生等
;
四﹑修多羅答
化教正文
;五﹑隨順修多羅
答
但順其義,不必依文
。此謂或答疑問
,須依經律。則為師者,依教明矣
。」
(業疏記卷二○‧二○‧一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