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居及界與園法】
亦名:及界與園成安居法
隨機羯磨‧諸眾安居篇:「及界
與園成安居法。時有比丘往餘處安
居,一腳入園及界,便明相出;如
是兩腳入園及界,便明相出。如是
兩腳入園及界,便經明相。佛言並
成安居。若準人解,後二種法,應
在前後十六日,若在中安居,隨日
得結。」
(隨機羯磨卷下‧一二‧一二)
羯磨疏‧諸眾安居篇:「及界園
中,如文列四,並為外來,故開成
也。界者,入攝僧界;園者,入僧
伽藍園。」濟緣記釋云:「及
界者,十六後夜,自外奔至,纔及
明現,後方加結,亦成前夏。初文
,對注可解。二中,初通釋藍界。
曾結,則約界;未結,則從藍。或
可界寬藍狹,則約界說;藍寬界狹
,即據藍論。山林村聚,並同藍斷
。」
(業疏記卷二○‧二三‧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