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居分房舍臥具法制緣】
亦名:分房舍臥具法制緣
資持記釋云:「分房法中,三時分
易,西土常儀。將恐保著生常,不
思厭世。薄情遣滯,莫先此法。東
華不爾,故所絕聞。或共止一堂,
頗符水乳;或別房各住,而不異俗
流。且君子安遷,小人懷土;況出
世高逸,反更守株?致使聖訓空存
,行儀永墜。嗚呼!」
(事鈔記卷一
二‧一五‧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