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想分別制意】
資持記釋云:「制意中,初敘須意
。浟亦是漫。境想五句,初句皆重
,後四俱輕;又第三一句,有罪則
出,無罪則除;輕重有無對文可釋
。故下,指所出,上二句示其通具
。下二句點其所缺。」
(事鈔記卷二
七‧三三‧三)(請參閱附錄二『諸戒
境想句法表』一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