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下食汙地戒開緣】
亦名:塔下坐留食戒開緣
子題:佛殿設齋
行事鈔‧隨戒釋相篇:「塔下坐
留食戒。除一坐食,及不作餘食法
比丘,病比丘,聽聚著腳邊一處,
出時持棄者。」資持記釋云:
「塔下食戒。
初制不得塔下食。後開有緣
聽塔下食,但不汙地。
比見多在佛殿設
齋
,背像安坐,果菜棄遺,縱橫汙
地,違制雖輕,惡業彌重。有識高
士,願速改過;自餘愚叟,何足語
之?開二頭陀者,或有所棄不容身
起,故聽聚邊。」
(事鈔記卷二五‧四
三‧一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