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藥二受通塞】
亦名:時藥手口二受互塞餘三藥
並通
子題:三藥若隨即噉不須口法、
時藥口法開緣
羯磨疏‧衣藥受淨篇:「(一﹑時
藥互塞)時藥手口互塞者,以口法
所加,為延手受,得過時限。時藥
過中自不合噉,焉須口法?以無所
延。雖行口法,為別所開;因他不
喜,或為難逼,不及手受,遙加口
受。故律本云,有時因緣,置地而
受,即其事也。故云手口互塞也。
(二﹑餘三並通)餘之
三藥,若隨即
噉
,
不須口法
;必欲經時,先手受
已,後加口法,必兼二受。」
濟緣記釋云:「時藥言互塞者,本
唯手受;緣開口受,以替手受;隨
一即成,不通兼互。初敘不須口法
。雖下,次明
口法開緣
。他不喜者
,即外道緣。為難逼者,五分火燒
馬屋緣。並以食遙置地,比丘口加
三受,即當手受也。引律因緣,不
出上二。又寶器盛食,見女起婬,
並開口加。餘三藥,不先手受,不
成口法,理無偏也。」
(業疏記卷一
九‧一‧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