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尚闍梨二師行德】
亦名:二師行德
行事鈔‧師資相攝篇:「律中二
師行德三種:一﹑簡年十歲已上,二﹑
須具智慧,三﹑能勤教授弟子。有七
種共行法,更相攝養,如和尚法中
。」資持記釋云:「列德中,
律中因制依止,有新受戒者,受人
依止,多起非法,故制十歲;又有
十歲愚癡比丘,受他依止,多造非
法,復制十夏有智慧者;又有自謂
有智慧者,受人依止,復制闍梨行
法令教誡等。此三必具,闕一不成
。下指共行法,與前無別。」
(事
鈔記卷一○‧一六‧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