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羅髮】
子題:落髮本是和尚
行事鈔‧沙彌別行篇:「與剃髮
時,當頂留五三周羅髮;來至和尚
前,互跪。和尚問云:『今為汝去
頂髮,可否?』答言:『爾。』便
為除之。」資持記釋云:「周
羅,經音義云,此翻為小。梵僧云
,小髻也。
乃彼自引。
留五三
者
,趣
舉其數;留一亦得。準知,
落髮本
是和尚
,恐其煩久,故令闍梨為除
餘者;但留少許,和尚親落。今時
先自剃作小髻,非本教意。」
(事
鈔記卷四一‧二四‧一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