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食咒願前後】
亦名:咒願受食前後
行事鈔‧訃請設則篇:「四分中
,食竟,方為咒願說法。而此土盛
行並在食前,道安法師布置此法,
依而用之,於理無失。」資持
記釋云:「四分在後,恐謂因法得
食,濫彼邪緣;世傳在前,意令時
眾先知情旨,然後受食,故云無失
。然雖兩通,依教彌善;若據隨機
,不可一定。」
(事鈔記卷三八‧一二
‧一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