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請往訃法】
亦名:往訃法
行事鈔‧訃請設則篇:「往訃法
。四分云,若欲受請,應往眾僧常
小食、大食處住。若檀越白時到者
,上座應在前,如雁行而去;諸比
丘應偏袒右肩,在後行。若有佛法
僧病比丘事者,當白上座,在前去
。必於中有命梵難者,若問不問聽
去。若上座在道行,大小便處,應
待來,然後如前去。」
(事鈔記卷三
八‧六‧一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