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戒前須懺淨方堪聖法】
隨機羯磨‧諸戒受法篇:「阿含
等經云,於受戒前懺罪已,然後受
法。」
(隨機羯磨卷上‧一六‧五)
羯磨疏‧諸戒受法篇:「文列阿
含等下,明行淨納法也。但無始無
明,是生死本;若理若事,順違俱
罪。故須前懺,使心清淨,方堪聖
法。」濟緣記釋云:「行淨納
法中。先懺後受,經論並然,故注
云阿含等。妄起不覺,謂之無始無
明。業苦所依,故為生死之本。動
念違理,作惡違事。澄心順理,修
善順事。違罪可知。順有罪者,以
凡心學道,本惑尚存,造理則取捨
未忘,行事則我人難拔,所以順違
二俱有罪。義須懺淨以應淨法,故
云故須等。」
(業疏記卷一○‧二五‧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