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具戒秉法差別】
羯磨疏‧諸戒受法篇:「明秉法
師資。多論說言,通論諸受,皆從
佛得,由佛出世,有是法故。若義
推之,破結自得;初從佛聞法,名
從佛受,後證無漏,自獲非授。四
從他中,善來、八敬,佛邊得也;
三歸羯磨,從弟子得,即藉緣不同
,為通末代也。」濟緣記釋云
:「初引論通明。若下,次約義別
說。五受中,初自,餘他;從他四
中,二師二資。八敬,阿難傳教,
還因佛得。藉緣不同者,機宜異也
。通末代者,三歸八年,羯磨至今
也。」
(業疏記卷一二‧二八‧一一)(
請參閱附錄二『僧尼十種受法料簡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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