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具戒法立受名戒相有無】
亦名:羯磨受具立受名戒相
濟緣記釋云:「立名相。名謂受名
,相即戒相。初二句略示。上句通
舉四受;羯磨受法,初亦無相。下
句別點羯磨;後因犯重,方制說相
。緣即緣起。由下,委釋所以,初
明三受無相。內凡初果,少犯性重
;破結無犯,故不在言。羯下,次
明羯磨有相。雖通上聖,正為凡下
,故云具縛等。五下,因決餘戒立
相之意。對俗化儀,謂五八也。羯
磨犯後,謂十戒也;由羯磨法制依
和尚故。準十戒作法詞中,牒和尚
名,可驗在後。」
(業疏記卷一二‧三
八‧四)(請參閱附錄二『僧尼十種受
法料簡圖』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