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非親尼衣戒制意】
亦名:取尼衣戒制意
戒本疏‧三十捨墮法:「(捨墮
)第四,取尼衣戒。制有三過:(
一﹑)凡為下敬上,仰奉情殷,有財
思捨,計無匱惜;大僧以非親故,
不量便受,令他財物匱竭,致有貧
苦之惱。二﹑者男女形別,理無參染
;今財物既交,恩情偏親,因交致
染,容壞梵行,臨危事險,可懼之
甚。三﹑跡涉世譏,招致誹謗,清白
難分,無由自拔。具斯諸過,故所
以制。」
(戒疏記卷一一‧三七‧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