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眾】
子題:身口心俱不集、身心不集
、心口不集
行事鈔‧足數眾相篇:「明別眾
謂同一界住,相中有乖。不同僧法,故云別眾
也。
有二:初,明別相;後,明成
不。(一、通約三業)初中,四分
云別眾者:一﹑應來者不來,是
身口
心俱不集
;二﹑與欲者不與欲來,是
身心不集
;三﹑現前得訶人訶,謂
心
口不集
。……(二、別就四儀)又
六群比丘往說戒處不坐,佛言非法
。五分中,背說戒羯磨坐臥等,是
別眾。僧祇中,行作羯磨,坐則別
眾;四儀互作,十二種人。」
(事
鈔記卷四‧四一‧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