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聚自露法】
亦名:自露六聚法
羯磨疏‧集法緣成篇:「自露六
聚者,既已犯過,義當洗除;未及
良緣,且露無隱,則輕而易出,不
繼後業。」濟緣記釋云:「自
露中,良緣即目所對。或境非淨,
或數不滿,故云未及。若常隱覆,
業則相續;今既自露,故云不繼。
」
(業疏記卷三‧三四‧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