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僧制非法通得吉羅】
亦名:僧制非法制罪
行事鈔‧僧網大綱篇:「問:『
非法制中罰取財物,犯重罪不?』
答:『不犯重罪,由當時僧眾同和
共作,後依制罰得不犯。非不犯作
非法制罪。』」資持記釋云:
「決犯中,恐疑罰錢非理,成犯盜
故。答中,初明非犯。非不下,明
有犯。非法制者,通得吉羅;制輕
業重故也。」
(事鈔記卷七‧三六‧一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