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犯】
戒本疏‧持犯方軌:「言作犯者
,出家五眾,內具三毒,我倒自纏
,不思對治,鼓動三業,違教造境
,名之為作。作與持違,汙本所受
,名之為犯。犯由作成,故曰作犯
。此對造作惡法為宗。」
(戒疏記卷
四‧三五‧四)
戒本疏‧持犯方軌:「作犯,其
狀如何?此犯所立,翻對止持。但
不依戒行,事法有違,皆名作犯。
」
(戒疏記卷四‧四九‧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