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大房法】
亦名:大房法
子題:大房
羯磨疏‧集法緣成篇:「大房法
者,既有主作,專任自由;妨難兩
緣,一不思避。故制依僧,取僧節
度。」濟緣記釋云:「有主不
制量,故云
大房
。然妨難二處,亦
不許作,故須處分。節度,即指授
也。」
(業疏記卷三‧一三‧一○)(請
參閱『有主為己不處分造房戒開緣』三
六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