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師不得以小事留弟子住】


子題:小事

行事鈔‧師資相攝篇:「五分,二師亦不得以小事留弟子住。若於白衣前出鄙拙言,應令覺知,廣如第二十三卷。善見,和尚多有弟子,留一人供給,餘者隨意令讀誦。」  資持記釋云:「五分,小事,謂供給承事也。若下,恐俗輕侮,正其所失,準彼乃是弟子覺師。今此反之,意通彼此。下指廣相,文見〔五分律第〕二十七〔卷〕。善見,留一者,乃知師攝,意本利他,不圖役力。」(事鈔記卷一○‧二二‧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