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乞食分四分】
子題:丐、施食
行宗記‧釋九十單提法:「寶雲
經中,凡乞得食分為四分:一﹑與同
梵行,二﹑與乞人,三﹑與諸鬼,四﹑自
供身。
此謂以己一飽之分,分為四耳,非謂
多受。
」
(戒疏記卷一四‧四八‧一九)
行事鈔‧頭陀行儀篇:「寶雲經
云,四分之一食。凡乞得食,分為
四分:一分與同梵行者,第二分與
窮下乞匈之者,第三分與諸鬼神,
第四分自供身食。但念修道,於食
中不生貪染心。」 資持記釋云
:「寶雲經,四分之一,即乞食別
行。初正示行相。
丐
,音蓋,亦乞
也。與鬼神者,即今
施食
。」
(事
鈔記卷三六‧二四‧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