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衣須卻刺】
亦名:卻刺、倒針刺
行事鈔‧二衣總別篇:「十誦又
云,卻刺者,是佛所許,如法畜用
;直縫不得,是世人衣。為異俗故
,又防外道故。又云,以一尺二尺
物補衣,皆應卻刺;若直縫者,衣
主命過,應摘此物與僧,及與看病
人。四分,但云縫僧伽梨,準用十
誦。」 資持記釋云:「初明制
刺。卻即是倒,謂倒針刺。異俗者
,彼唯直縫故;防外道者,有比丘
直縫衣,為彼抽線使零脫故。又下
,明補衣亦刺。四下,準決本宗。
」
(事鈔記卷三○‧二六‧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