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佛學辭典搜尋

請輸入要查詢的詞彙:


雲水僧

[國語辭典(教育部)]

ㄩㄣˊ ㄕㄨㄟˇ ㄙㄥ
到處漫遊的行腳僧。宋.黃庭堅〈送張天覺得登字〉詩:「去國行萬里,淡如雲水僧。」」


符合的條目少於三則,自動進行全文檢索,以為您找出更多資訊...

[佛光大辭典]
江湖

原指江西與湖南,或指揚子江(長江)與洞庭湖,或指三江(湖北荊江、江蘇松江、浙江省浙江)與五湖(江西鄱陽湖、湖南青草湖、湖南洞庭湖、江蘇丹陽湖、江蘇太湖)。蓋「江湖」之用語,最早係出自莊子內篇大宗師中之「不如相忘於江湖」一語。

然在禪林中,則稱雲遊四海之僧眾(雲水僧)為江湖。蓋於唐代時,江西有馬祖道一,湖南有石頭希遷,此二師同時大樹法幢,德聲享譽四方,馬祖道一大振禪風,其下乃有臨濟、溈仰、黃龍等法流之演化;石頭希遷亦廣布法化,其下乃有曹洞、雲門、法眼等道法之流布。當時天下僧眾廣集,多以參遊二師門下為要,故依地名而稱參學之僧眾為江湖僧、江湖眾,略稱江湖。此外,因參遊之僧眾多為行腳於三江五湖,周遊天下者,因此亦稱之為江湖。又雲水僧舉行之結制安居,稱為江湖僧會、江湖會,亦可略稱為江湖。又僧堂亦稱為江湖道場、江湖寮;師家則稱江湖名勝禪師。另慶賀晉山之疏文,稱為江湖疏或江湖友社疏;此疏若由東藏主宣讀,稱為東江湖疏;若由西藏主宣讀,則稱為西江湖疏。

此外,「江湖」一語尚有多種意義:(一)據禪林象器箋第六類稱呼門載,江湖,指長江與洞庭湖。禪士若散處於名山大剎之外,而居於江上湖邊者,稱為江湖人;不出世為名山大剎之住持者,聚會在一處,稱為江湖眾。(二)指世間,如漢書中之「甚得江湖間民心」。又對朝廷而言,則指隱士之所居,如范仲淹岳陽樓記中之「處江湖之遠,則憂其君」。(三)一般通俗之稱呼,浪迹四方謀生活者,稱為走江湖、跑江湖;閱歷豐富之人則稱為老江湖;亦有轉稱專以詐術斂財為業者,如江湖術士、江湖郎中等。〔宿曜經卷上定宿直品、敕修百丈清規卷上住持章、尊祖章、景德傳燈錄石頭章、禪林象器箋第二十二類文疏門〕 p2473


助化

即輔佐宗師化道俗。如於江湖會(雲水僧所行之結制安居)中,為配合堂頭和尚(住持)之教化工作,多延請「西堂」前來助化,稱為助化師。 p2816


門經

有二說:(一)指出棺(出殯)時,當棺木要抬出戶外時於屋前誦經。(二)雲水僧立於門前,接受喜捨時於屋前誦經。 p3606


前包後包

雲水僧將行腳時,將辦道諸具分為二,打包掛於肩上。前包,係置於身體前方之包袱,內裝袈裟、祖錄等。後包,掛於身體後方之包袱,內裝洗面具等日用品。禪苑清規卷一裝包(卍續一一一‧四三九上):「先上前包,次繫包枕,次打後包,次絡右肩,掛鉢於左腋下。」 p3728


掛錫

禪林用語。與「掛搭」同義。又稱留錫。即懸掛錫杖之意。昔雲水僧行腳時必攜帶錫杖,若入叢林,得允許安居時,則掛錫杖於壁上之鉤,以表示止住寺內。掛錫一語,現特指禪僧至修行道場之住宿。祖庭事苑卷八載,西域比丘,行必持錫,有二十五威儀,凡至室中,不得著地,必掛於壁牙上。又任一寺之住持,亦稱掛錫。 p4585


雲水

又稱雲水僧、雲眾水眾、雲兄水弟、行腳僧、雲衲。指為尋師求道,至各地行腳參學之出家人。以其居無定所,悠然自在,如行雲流水,故以雲水喻之。從容錄第九則(大四八‧二三二下):「兩堂雲水盡紛拏,王老師能驗正邪。」又以雲水之性柔順自如、無所不克,具有解脫、自然、謙卑、靱性等性質,故用以喻指有德之行腳僧。又有以雲喻衲衣,以霞喻衣袂,而稱之為「雲衲霞袂」者。至於十方相聚,親如手足之雲水,則稱雲水兄弟。雲水僧掛搭之居處稱雲水堂,或稱上客堂;專為雲水僧所設之齋則稱雲水齋。〔永平清規卷下、永平眾寮箴規〕 p5328


遊方僧

指雲遊四方之僧人。又作行腳僧、遊方頭陀、游方僧、雲水僧。亦即步行參禪求道之僧人。據釋氏要覽卷下引毘奈耶律載,世尊嘗言,若已五法成就,且已滿五次夏安居,則得以離其所依止之處而遊行人間。〔祖庭事苑卷八〕(參閱「行腳」2562) p5618


道場

(一)梵名 Bodhi-manda。又作菩提道場、菩提場。指中印度菩提伽耶的菩提樹下之金剛座上佛陀成道之處。〔舊華嚴經卷一世間淨眼品、悲華經卷三諸菩薩本授記品〕

(二)指修行佛道之區域;不論堂宇之有無,凡修行佛道之所在,均稱道場。法華經卷六如來神力品(大九‧五二上):「所在國土,若有受持、讀誦、解說、書寫、如說修行,若經卷所住之處,若於園中,若於林中,若於樹下,若於僧坊,若白衣舍,若在殿堂,若山谷曠野,是中皆應起塔供養,所以者何?當知是處即是道場。」〔維摩義記卷二末〕

(三)指成就菩提動機之發心、修行等。如維摩經卷上菩薩品所說,直心是道場,深心是道場,菩提心是道場,布施是道場,三明是道場,於一念間知一切法是道場。〔華嚴經探玄記卷二、華嚴經疏卷四〕

(四)在密教,修瑜伽妙行時,須先行結界,次則建立本尊道場,以修道場觀。其目的在觀他方世界佛之身土,作為表示本尊之建立,或即觀自心本來具有的本尊身土,迎他方世界本尊,使其與自心融為一體。(參閱「道場觀」5649)

(五)一般所謂之道場,係指修習佛法之場所,故道場可作為寺院之別名。隋煬帝即嘗下詔,明令天下之寺改稱道場。此外,宮中行佛事之場所,稱內道場,或稱內寺。臨濟宗專指供雲水僧修行之場所為道場。日本天台宗之安然,稱受戒之場所為道場。〔佛祖統紀卷三十九、續高僧傳卷十一吉藏傳、貞元新定釋教目錄卷十五〕

(六)指某些法會,如慈悲道場、水陸道場等。

(七)北魏僧。籍貫不詳。又作道長。初從慧光出家。北魏永平元年(508),菩提流支來華,譯出十地經論等,師投其門下,後因故觸怒流支,遂遁入嵩山,十年之間精研大智度論,窮盡其旨。不久出洛陽,專講智論。復於鄴都大集寺大張講筵,緇素雲集,時人尊為「學者之宗」。師平素奉置天竺雞頭摩寺五通菩薩所畫之阿彌陀五十菩薩像,後且以之轉寫於世。生卒年不詳,僅知北齊後主隆化元年(576)時,師尚健在。另據安樂集卷下所載六大德相承之說,依次有道場、曇鸞之記載,準之,曇鸞或為師之門人。〔大智度論疏卷二十四、續高僧傳卷二十四明瞻傳、廣弘明集卷二〕 p5647


僧堂

指禪林中僧眾日常修禪起臥之堂舍。又稱雲堂、坐堂、選佛堂、聖僧堂、枯木堂。禪宗七堂伽藍之一。即凡於禪剎掛搭者,悉依戒臘而安排位次,舉凡坐禪,起臥、飲食,皆於此堂,係兼有古代僧房及食堂之功用。據大智度論卷二載,於原始佛教僧團中,僧堂係指僧房與精舍,故性質與現今之僧堂相異。我國自唐、宋以降,於僧堂之中央安置聖僧像,眾僧圍之,周圍設置坐床,為起臥及日夜坐禪辦道之道場。又現今僧堂之制係依據唐代百丈懷海禪師所制定之禪門清規,而更加具體化。又僧堂依其作用,具有多重意義,故有多種稱呼。為雲水僧群集之處,稱為雲堂;為選出佛祖之道場,稱為選佛場;於此堂凝然坐禪,猶如枯木,稱為枯木堂。亦有廣堂之稱。後世稱禪堂,係與明、清禪規中之坐禪堂相混淆。

僧堂係禪寺最重要之場所,故對僧堂之位次及日常之進退行法,敕修、備用等諸清規,均有極嚴格之規定。僧堂多建於寺之東側,隨堂之廣狹設四板、八板、十二板等床位。就四板之情形而言,中央為聖僧龕,安置聖僧像,聖僧像前、後方之左右各有床,前方稱為前堂,後方稱為後堂。於前堂兩側之床,稱為東北床、東南床,又稱首座板、西堂板;於後堂兩側之床,稱為西北床、西南床,又稱後堂板、立僧板。每床各安排五人,大眾之被位(坐位),由東北床之首座板,依戒臘次第排下,經由西北床、西南床,終至東南床之西堂板,更由北床移向南床。各床有板頭,稱為四板頭,即指坐首位者。又在聖僧龕之左右稱為出入板。東北床之首位,稱為前堂首座;後堂之首位,稱後堂首座。在僧堂,各人之座位橫占三尺,頭上之椽有三條,故古來有「三條椽下,七尺單前」之語。又僧堂內所定之座位,稱為堂位。敕修百丈清規卷六日用軌範條(大四八‧一一四五下):「齋罷不得僧堂內聚頭說話,不得在僧堂中看經、看冊子,不得上下間行道穿堂直過。」蓋看經讀誦於眾寮,說法、問答於法堂行之。於此堂須保持緘默,因此與浴室、西淨共稱為三默堂。此外,掛錫於僧堂之修行者,稱為堂眾、堂僧。〔景德傳燈錄卷六禪門規式〕(參閱「伽藍」2769) p5739


禪雲寺

位於韓國全羅北道高敞郡雅山面。為修者(雲水僧)雲集之處,故名之為禪雲寺。義雲國師創建於百濟威德王二十四年(577),當時號稱有分寺一九八座。後遭戰火,又經重修,現存建築物傳係光海君王六年(1614)元俊再建,其中李朝所建之大雄寶殿,為韓國國寶之一。 p6480


[中華佛教百科全書]
子孫廟

中國近世佛教寺院之一種,為有別於十方叢林的寺院。一般而言,十方叢林是大型寺院,住眾較多,日常生活有嚴格的規約限制,寺產公有,住持之推選較合乎住眾公推的原則。而子孫廟則與此不同,是小型寺院(偶亦有例外),住眾較少,規約的限制力較小,寺產私有,住持之傳承多由該寺院之擁有者所決定。

除了子孫廟與十方叢林之外,另有一種由這兩類寺院型態混合而成的子孫十方叢林。有關此種寺院的特質,請參閱附錄。

◎附︰Holmes Welch著‧包可華、阿含譯《近代中國的佛教制度》(摘錄自《世界佛學名著譯叢》{82})

第一章 寺院的人事
出家人中的優秀份子與卑下之輩之差別,是基於統計之實證。約當民國十九年,約有五十萬僧眾,居住於大約十萬個寺院。其中,大多數寺廟都不大,平均每一寺廟有五人。這些被稱為「小廟」或「子孫廟」者,在宗旨和工作方面,都與「十方叢林」不同。有些「十方叢林」經常住有四五百僧眾。在這兩者之間,寺院之大小、性質、各有等級。「子孫廟」之主要性質為私有,屬於一僧,或一系僧眾私人所有,可任由彼等之意願處置。而在另一方面,則十方叢林乃被認為是佛教僧伽(僧尼共為一體)之公共資財,即或僅有十餘人居住其中,仍須依公認之佛寺清規為處理準則。其中所住,則為優秀份子。

我曾搜集約有一百個十方叢林之或多或少的詳細情形,平均每一寺院,約有一三○個住眾。有二百個十方叢林,則是我所未能得其情形之報告者。其平均住僧,如以五十至七十五計,所估若確,則中國在民國時代約有三百個十方叢林,其住僧為兩萬至兩萬五千人,約當僧伽總數百分之五弱。百分之九十五的出家人都是住在「子孫廟」裡的所謂卑下之輩。不必說,這樣將他們區分為優秀份子與所謂卑下之輩,實在太簡單化了。(中略)

第五章第一節 子孫廟
如果說各十方叢林有性質上的差異,子孫廟之間的差異就更大了,前者網羅了大部分的優異份子──大約僧團的百分之五,後者則遠為平凡。中國的在家眾有事要跟和尚打交道時,通常不到十方叢林,因為即使最近的叢林也可能遠在好幾公里外,他往往到可能「就在轉角」的子孫廟。在家眾到子孫廟去請人做佛事,祈求神明幫助,或抽籤卜運。自己想出家,或要讓孩子當和尚時,他也是到子孫廟。在中國,子孫廟一般是進入僧團的唯一途徑。由於它們是私人的──通常是一「家」和尚擁有的──僧團不能視之為公有財產。雲水僧頂多只能在那裡住三天。

擁有子孫廟的那一家和尚由數代師徒組成,他們都是佛法傳承上的法子法孫。子孫的字面意思是「兒子與孫子」,但這一家人之間其實沒有任何血緣關係。這跟日本的情形不同,日本和尚可以結婚,寺廟通常由父親傳給親生兒子。在中國,他們的關係基於「剃度」而來。和尚為在家眾剃度後,後者就變成沙彌、寺院的繼承人,及和尚的義子,中國人稱之為「剃度弟子」。同一家族內的同代剃度弟子就是師兄弟。他們有祭祀「祖師」的責任。例如,師父圓寂後,他們要做法事讓他超生,定期在牌位前上供,清明時上墳掃墓。(中略)但這裡有一點值得注意,這種體系似乎是中國佛教獨有的。在其他宗教裡,弟子重視師承,也就是他們的師父與過去大師間的關係;在基督教的修道制度裡,修道院裡的修士是一個家庭中的成員(本書用以翻譯「方丈」一詞的abbot,在亞拉姆語(Aramaic)裡其實是「父親」之意);在印度教,共侍一位師父的弟子互稱gurubhai(意思和師兄弟完全相同)。唯獨中國佛教將俗世的家庭制度如此堅實地搬到出家生活中──這證明了中國人的家庭觀念何其濃厚。甚至在傳統法律上,師徒也被視為一家人。

大多數的子孫廟也可稱為「小廟」,即使它們有為數眾多的住眾及廣大的田產。我記得曾經在新加坡遇見過一位老和尚,我印象中最深刻的,是他那貴族般的容貌、謙和中帶點威嚴的舉止,以及穿在身上的皮衣。他告訴我,他來自江蘇東部的一座小廟。他十六歲時在那廟裡剃度出家,受過三年訓練後,又入寶華山受戒。他的師父認為出家和尚應該接受更高的教育,才能對他們將來要在其間弘揚佛法的世俗世界有更多的認識。他本人因病中輟學業,但他師弟從清華大學畢業。在北平一座叢林裡擔任方丈。不久,他的師父決定退休。由於唯一的另一位師弟在寧波也很忙,因此我的資料提供者被任命為該寺的新住持(當家)。他的師兄弟不會再回來要求分享他所繼承的財產和權力,整座寺院已完全歸他所有。經過師父的允許,他收了兩位徒弟。四個人在那裡一直住到1948年共產黨鬥死他師父為止。後來,他逃往香港。

他師父所以被處死,原因在他是地主。這是難以否認的。那小廟擁有一百四十畝稻田,每年收入田租稻穀六十七公噸,足以養活兩百人。他們的收入只有很少一部分來自作佛事,因為那村落只有一百戶人家,不太需要這類服務。另一方面,花費也很少,因為俗家工人為了積功德,很樂意低薪為出家人工作,甚至義務服務。

這位資料提供者謙稱的「實質盈餘」,部分用來莊嚴佛堂,部分送給貧苦的村民,部分繳清華的學費,部分用來購買更多的土地。這些錢來自歷代師父購置的大片土地所生產的盈餘收入。這四位和尚有十個傭人服侍他們,有上好的房子住,又沒什麼可忙的,足可以過著高級、閒適的生活。他們不但很少做佛事,也沒有定期的打坐或念佛課,就像大部分的小廟一樣。與一般叢林不同,那裡沒有眾多的香客及繁重的行政工作,甚至也不做早晚課。子孫廟只在每月兩天的布薩日及每年十二月當中的一天做早晚課。讀者也許要奇怪他們每天怎麼打發時間。據我的資料提供者說,他們大多數時間都在讀書,而我也必須說他似乎是位很有內涵的人。

他說江蘇有很多小廟跟他一樣富有。但我不曾聽說有其他寺院也是由這麼少的和尚來享用這麼多錢。不過大多數的小廟都有一種閒適的氣氛。如果有人犯戒,也不會有僧值罵他或打他。事實上,小廟較少制訂類似金山規約、高旻寺規約的寺規來管束和尚,而且寺規也被看得比較輕。曾經有這麼一段話︰「要住就住十方叢林,因為小廟不好修行。」

小廟和尚吃肉、喝酒、玩女人的故事較常聽說。但它們最大的共通點是悠閒而非敗德。和尚們可以在自己高興的時候就寢或起床,也可以吃自己想吃的東西。齒牙動搖、消化力弱的老和尚對後面這點特別激賞。老人家們也很高興不必做早晚課;他們大多呼吸短促。但也有些人學德兼備,足以教導訓練同住的沙彌。

未受戒的沙彌不能在叢林裡受訓,甚至不能在那裡過夜。前面也曾說過,知客不會允許他們留宿。有些模範寺院認真執行這規條,其他寺院則較寬容。我的幾位受訪者曾舉出隨侍師父的沙彌獲准在雲水堂過夜的數樁例子。在江蘇光孝寺及寧波觀宗寺,沙彌一般進入佛學院,因為他們是學生而非住眾或雲水僧。這兩寺覺得沙彌既然不是在寺裡剃度的,也就不危害主要原則。

一般最擔心的是,基於剃度而來的世襲制會損及寺院的公有性格。子孫廟代代相傳給剃度家族內的成員。如任何叢林聽任這種剃度關係大行其道,它最後可能也會採同樣的方式相傳,而淪為子孫廟。這就是為什麼要訂立規條禁止剃度、訓練沙彌、不准沙彌留宿的主要原因。另一個原因在於未受過訓練的沙彌難免會破壞叢林裡行進、用膳,及儀式進行時的井然秩序。大叢林雖有數百位和尚生活其間,但每個人都很清楚自己的角色與地位。(中略)

附錄五 子孫十方叢林
「子孫十方叢林」(通常簡稱為子孫叢林)一詞,涵蓋了諸多混合式的寺院行政體系。中國出家人一向喜歡說中國寺院制度大同小異,但是對想嘗試作一歸納的任何人而言,此一說法未免過於樂觀。

要針對混合體製作出歸納誠屬難事,不如提供三個具體的例子作為代表──每一例由個別一位受訪者提供。這樣至少能暗示種類多寡的可能範圍。

第一位受訪者在四川開江金山寺(與江蘇金山的江天寺無關)受戒,且度過五個年頭。金山寺的三、四百位和尚,大部分是十方人。只有大約一百人是子孫,所謂子孫也就是擁有該寺的剃度家成員。掛頭的住持及監院兩職,保留給子孫。其他執事,甚至座元一職,全開放給十方人,而且許多職務真是由十方人擔任。職位的選派,一如江蘇寺院,由住持、知客與維那決定。

金山寺每天作早晚課各一次,每月讀誦波羅提木叉兩次。到了冬天,便在禪堂舉行禪七。該寺委員屬於臨濟宗──控制該寺的剃度家所屬的宗派。寺內同時也有念佛堂與佛學院。由於設有佛學院的關係,金山寺被視為「教院」,僧值被稱為「糾察」。該寺田產擴大,收入足敷所需,僧眾不需作佛事。除了保留首要職位給剃度家成員外,金山寺在任何方面,都具有叢林而非子孫廟的特質。

第二個例子是湖南郴縣普濟寺。這位受訪者曾任住持,領導該寺達十九年之久(1930 ~1949)。他顯然對整個運作情形瞭如指掌,只是他的湖南口音難倒了我所求助的幾位中國朋友──包括他的同參。儘管他資料廣博,而且樂於提供;然而在我有幸造訪的令人滿頭霧水的師父中,他可說是最嚴重的。我們談了十多個小時,他的耐性比我好,但是我一直無法確定自己已經深入事實的內層部份。

普濟寺位於湖南東南的郴縣。原先座落在三哩外的蘇仙嶺上,約兩百年前,僧眾及信徒人數過於膨脹,因此一分為二︰一者遷到鎮上,取名普濟寺;一者留在山上,以蘇仙觀為名。觀是道家寺廟的專稱。郴縣及其周緣的寺廟,有許多原先屬於道教,後來才由佛教僧侶接管。蘇仙觀是子孫廟,僚屬由自家子孫充任。蘇仙寺是它的下院,但屬於十方叢林,執事開放給十方人。於是,我們有了一個十方叢林隸屬子孫廟分支的特例。該子孫廟的住持大和尚一般都同意兼任十方叢林的方丈。他指定一位副方丈負責管理叢林。我這位受訪者在擔任住持方丈期間,同時也任郴縣佛教會理事,佛教會總部就設在普濟寺。因此他口中說的寺院,指的經常是佛教會。他說該區七百座寺廟,包括蘇仙觀,「全在普濟寺統轄之下」。其實他的意思是在郴縣佛教會的管轄之下。更令人迷糊的,是他總把蘇仙觀說成蘇仙嶺,有時又以「普濟寺」併指兩寺。

蘇仙嶺有四哩長,山上滿佈寺院。其中三座屬蘇仙觀的下院。三寺各住了一些和尚,住持由方丈指派。方丈只要覺得時機恰當,可以隨時插手下院的行政。不過,他一般只在發生嚴重違規情事時出面干涉。蘇仙觀沒有自創的規約,而以百丈清規與金山、高旻規約為憑。

下院大都擁有自己的土地,獲自土地的收入若不敷所需,差額由蘇仙觀補足。蘇仙觀的穀租六、七倍於住眾的消耗量。普濟寺由於位處城巿,專以作佛事營生,一個和尚工作一天索酬兩元(中國貨幣),院方收其中半數。佛事使得寺內七、八十位和尚忙進忙出,無暇從事禪坐等修行。蘇仙觀的六、七十位和尚同樣也是無暇打坐,投宿與上大殿求籤問卜(一次兩分錢)的香客,讓他們終日馬不停蹄。不過每年他們總會舉辦兩三次佛七。

蘇仙觀具有許多十方叢林的特質。雲水僧可無限期留住。常住眾不限於子孫。高位全保留給子孫,低職則容許十方人擔任。如同其他十方叢林,蘇仙觀也有一整套服勤名冊,執事的任期以「期」計算。住持和尚也是三、五年一任,並非終生職,而且不由上任住持私下選定,反倒是經由公開投票「選賢」產生的,不過只有子孫才具有候選人的資格。選出的住持,權勢比十方叢林的方丈高,因為寺裡的子孫收弟子前必須先徵得他同意。弟子為求取得更高的特權,一般都希望由住持和尚親自剃度,這是一大特點。年積月累,這位住持就變成底下數房大部分沙彌與受戒和尚的剃度師父。

一整系列的寺廟全在同一剃度家的手中。此一家族的領域並不限於郴縣一地。據這位受訪者說,成千上萬的子孫住在散佈華中、華南的小廟中,甚至還有遙住上海、香港的。這家族已經綿延數代。選舉蘇仙觀住持前,只有方圓五十哩或一百哩內的子孫獲得通知,不過各地的子孫都有權利投票,或提名候選人,只要有另外三人擔保,甚至也能成為候選人,參加角逐。

職是之故,這「小廟」變成我在中國僅聞的最大僧伽團體。就某方面說,它只是有名無實的團體。除了同屬臨濟宗外,內部再無其他凝聚力。但我的受訪者堅稱,成千上萬的成員都意識到自己是蘇仙觀的子孫,並且視蘇仙觀為母寺,儘管事實上他們不是在觀裡剃度出家,又不受本觀的行政機關控制。這點在這位受訪者身上倒是事實。他和他的師父都不是在蘇仙觀剃度出家的,然而兩人卻都屬於蘇仙觀系。他偶爾稱自己的師父為「老師尊」,這是道家的用詞。他師父的廟全採用道家名字,而且像蘇仙觀一樣,最後也變成佛寺。

這種連鎖寺廟,湖南蘇仙觀並非我僅知的一例。華西峨眉山腳有座伏虎寺,與普濟有諸多共同之處。共同點包括只有一人逃出大陸,得以提供資料給我們。他是個粗枝大葉的人,聲稱受過小學教育,卻不能也不願動筆寫下自己提到的一些簡單辭彙。戰爭期間,他開著貨車,行駛在緬甸的公路上;之後,生活的艱困促使他覺悟繼而出家。這位受訪者並不是很好的消息提供者,因為他不曾在伏虎寺任職,所提供有關該寺的運作情形只是道聽途說或未見全貌;另一個原因是他性癖言過其實。

他說伏虎寺是座子孫廟,有五、六十座分院位於三天行程內,相距更遠者,還有兩百座分院。朝山旺季(五月到九月)有上千名和尚住在寺裡。每天要上早晚殿各一次,禪坐兩支香。年紀尚淺的和尚不能參加,因為他們忙著招待在寺裡食宿的三、五千人在家朝山客,以及雲水僧──雲水僧最多只能住子孫廟三天。一到冬天,朝山人數遽減;近半數的和尚移至分院,母寺視分院住有多少子孫與沙彌調整津貼。一些和尚遠赴他地,收取朝山客發願捐獻的錢,或是應後者之請,前往作佛事。留在峨眉山的餘眾,這時才有閒暇加入兩、三百位資深和尚的行列,從事修行。資深和尚坐在西禪堂,年淺的和尚與沙彌坐在東禪堂。東、西禪堂是分別獨立的建築,各有一套完整的序職與執事。參加者一天坐三枝香。堂外也許積雪兩尺餘,但是炭火盆卻為寂靜的禪堂帶來溫暖。

該寺下分五房,每房各有一位房頭。房頭是個虛位,只具有通過住持候選人的權利。住持任期不受限制,當他決定退休時,便與前任住持提名五位條件合格的候選人。第一個條件是候選人必為伏虎寺子孫。第二個條件是必須經過各房頭同意。名單一旦通過,便舉行公開投票,所有受過戒的住眾在自己支持的候選人名劃上記號。票數最高者當選,新住持從前任受法。

弟子當然投票給自己的師父,因此候選人若曾為許多與會者剃度,情勢必大大有利。只有執事能收弟子,而且只有子孫能當執事(天賦異稟者或朋友例外)。不過執事先得服務三年,待登上高位(如知客等)後,才能收弟子,事先且須徵得住持或都監同意。由於有些限制,寺裡的弟子一般不出五十人。這些弟子分屬五房之下,每人與各自的師父隸屬同一房。弟子入寺並不立刻剃髮,頭先數月或數年住分院,初著俗服,後改穿出家服,並學習寺院生活的例行之事。最後,師父才帶著弟子到母寺,執刀剃髮,並將其名字登入伏虎寺子孫名冊上。之後,大多數弟子仍返回原先的分院,有些則留在母寺讀書或是當侍從,這全視他們的聰明才智而定。再經六年(其他寺院認為見習三年即已足矣),即可前往十方叢林──通常在成都──受戒。1879年發生大火前,伏虎寺原本自己傳戒,當時有住眾多達五千人。到了1940年代,它只訓練沙彌。

上面的敘述完全以這位受訪者所說為憑。最啟人疑竇的是數字。我與去過伏虎寺的在家人及和尚討論過,各人的估量之間有很大的出入,但大多數咸認為夏天只有數十人(而非一千)居住,至於朝山客人數,他們認為伏虎寺能容納數百人以上(而非三、五千人)。然而,他口中描述的該寺主要特徵,本質上可能符實。若無虛構,伏虎寺便是同時結合了十方叢林與子孫廟的諸項特點。

以上數例似乎太偏離常軌,不值得耗費篇幅。然而,我們無法得知究竟什麼才是統計上的例外。我們唯一確知的只是︰最不偏離常軌的寺院,如金山,才是最例外的。在諸多歧異類型中,我們也許好奇每個類型各涵蓋多少寺院。不過要解答此一問題,為時已晚。這或許也證明了不顧各寺的特質,作下一個大而鬆散的歸納以容納它們是不可能的。


安居

指佛弟子於一定的時期內,居於一定的處所,致力於道業的增長。據《四分律》卷三十七〈安居犍度〉所述,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六群比丘於夏月遊化時,為暴雨漂失衣鉢、坐具、針筒。故世人咸共譏嫌。佛遂制夏時三月應結夏安居。據說這是佛教安居的濫觴。

安居之制,原是印度古來舊習,此依《四分律》卷三十七「諸外道法尚三月安居」可知。印度氣候,夏季降雨頻繁,不能遊方乞食。因此比丘集合於一定的場所,接受飲食臥具的供養,懺悔遊行中所犯的罪業,並專注於策勵道業。三月期盡,自恣日後再分散各地,遊行教化。

關於安居的時期,《行事鈔》卷上之四謂始自四月十六日終於七月十五日,七月十六為自恣之日。但《西域記》卷八駁斥古說,云(大正51‧918c)︰
「印度僧徒依佛聖教,皆以室羅伐拏月前半一日入雨安居,當此五月十六日;以頞濕縛庾闍月後半十五日解雨安居,當此八月十五日印度月名依星而建,古今不易諸部無差。良以方言未融,傳譯有謬,分時計月致斯乖異。故以四月十六日入安居,七月十五日解安居也。」

關於安居的種別,有分為前安居、後安居二種,也有分為前安居、中安居、後安居等三類。前者如《善見律》、《南海寄歸傳》所說;後者如《四分律》卷五十八所說。這是為不能如期趕上的僧眾而設的方便。如《四分律》〈安居犍度〉云(大正22‧832a)︰「舍利弗目連欲共世尊安居,十五日從所住處往,十七日乃至,不知當云何,即白諸比丘。諸比丘以此事白佛,佛言︰聽後安居。有二種安居,有前安居,有後安居。」

依《善見律》所述,五月十六日是前安居,六月十六日是後安居;而《四分律行事鈔》則說四月十六日是前安居,十七日已去至五月十五日是中安居,五月十六日是後安居。

此中,無論是《善見律》之說,或《四分律行事鈔》之說,前後安居之間皆相隔一個月。因此,大抵只有中間的二個月,大眾一齊禁足安居。

除前述夏安居之外,西域一帶也有冬安居之制。《西域記》卷一云(大正51‧871c)︰
「羯霜那國,周千四五百里,(中略)冬末春初霖雨相繼,故此境已南,濫波已北,其國風土並多溫疾,而諸僧徒以十二月十六日入安居,三月十五日解安居。斯乃據其多雨,亦是設教隨時也。」

此因梵語「varṣika」一語,原意為雨期,因此,安居結制可不必限於夏季舉行。

◎附一︰渡邊楳雄著〈釋尊及其教團〉(摘錄自《世界佛學名著譯叢》{1})

佛教初創時佛教徒的生活狀況,也曾遭到一般社會的非難。安居據說就是由於一般社會的非難,佛教教團乃採用外道的做法,因而成為佛教儀式之一。印度也有類似日本的梅雨期的雨期(vassa)。在這個期間,草木、蟲、螻蛄之類都生長得很好。因此,外道的修行者在這個期間,停留於一定地方,以免阻害草木、蟲、螻蛄等的發育成長,且可努力推進自己的修行;這是自古以來的習慣。可是,佛教教團在初創時期沒有這種規定。比丘及其他人等,在這種雨期,也到處走動。因此,看到佛教教團這種情形的當時印度一般社會人士,當然對佛教教團嚴加非難。據說就是由於遭受非難,釋尊才仿照外道制定安居制度的。安居的期間,以陽曆而言,大體是從八月底到十一月底的三個月,共九十日。現在日本佛教有「九旬安居」的詞語和制度,其起源就在於此。當時的佛教教團中,比丘等全部在這個期間停住一處,精進修行,或努力於身心的調理整頓。

◎附二︰Holmes Welch著‧包可華、阿含譯《近代中國的佛教制度》第四章第二節(摘錄)

安居,這是上座部佛教的特色。每逢印度雨季開始,上座部佛教國的僧人便要蟄居寺內三個月。在中國,安居一般不受重視。僧人們知道安居的時間是從四月十五到七月十五,有些僧人自己也遵守這種習俗。但在大多數寺院,生活作息一如平時。信徒仍然可以進入寺院,雲水僧可以來去,執事照常出門辦事,禪堂僧眾也可以根據平日的標準請假。有些寺院則利用這段時間講解經典,由方丈或是從外面聘請教義方面的名師,每天講授幾個小時。這意謂著安居不再是蟄處寺內的時期,它依然是學習的時間。

有少數律宗寺院比較遵守原有的規矩。寶華山在安居期間只允許雲水僧進出。其他人一概不准離開寺院──即使是為了辦寺務。每天除了聽講經外,還要在教室裡靜坐兩支香,在庭院中跑香三次,並且要穿袈裟上大殿五次。「炎夏時,我們汗如雨下,」一位住過該寺的和尚回憶道,「一天二十四小時,沒有一刻休息的時間,真是可憐。」

〔參考資料〕 《正法念處經》;《五分律》卷十九;《法苑義林章》卷二(本);《景德傳燈錄》卷十七;《禪苑清規》;佐藤密雄《原始佛教教團の研究》;平川彰《原始佛教の研究》。


打七

我國佛教的特殊修行方法。亦即在七天之內從事密集的修行。這種密集修行的內容,主要有兩類,即參禪與念佛。從事密集參禪的打七,謂之「打禪七」。專事念佛的打七,謂之「打佛七」。這兩種七,各有一定的儀式與規矩。原則上,參與打七者在七天之內必須共住在寺院或為打七專設的道場內,不許離開道場去兼涉俗務。打七的目標,是期使參與者在七天的密集訓練中,得以獲致較佳的修行成果。

大約在1970年代以後,台灣之打禪七、佛七風氣,皆頗為盛行。禪七方面,先後以南懷瑾、聖嚴、惟覺等人所主持者最為著名。參與打七者,僧俗皆有,且不乏官場政要及學界、商界名流。佛七方面,主持者為數甚多,不暇備舉。參與者則以一般信眾為多。

關於這兩種密集訓練的內容及相關事項,玆依近代佛學界著述,摘述如次︰

(1)打禪七︰依Holmes Welch所著‧阿含譯之《近代中國的佛教制度》(原名《ThePractice of Chinese Buddhism 1900~1950》)第二章第三節所述,內容略如下列︰

秋期從陰曆七月十六開始,修行的功課逐漸加重。(中略)第一個月,維那在跑香時間,針對沒有經驗的新手講解禪堂的威儀──如何坐、臥、吃、穿等等。九月十六起,晚上十點後增加另一回合的跑香──靜坐,稱作「加香」,為將近的禪七作準備。禪七開始於十月十五,天氣轉涼時(中國多數禪寺一年只舉行一、兩次禪七。金山及其他模範寺院一般舉行七次),一般由方丈、首座,或傑出的雲水僧主持(主七)。禪七的目的是要使修行者在經歷睡眠缺乏的折磨及參話頭的挫折後,剋期取證。

在長達四十九天的七期禪七中,禪僧只有在吃飯、一個禮拜一次的沐浴時間,可以離開禪堂。(中略)

為了使氣氛更為嚴肅,平常的修行略經修改。這時的巡視者有兩位,他們不叫「巡香」,而叫「監香」,因為他們所持的香板上寫著這兩個字。他們以相反的方向巡行,因此每位禪僧加倍受監視。跑香時,若站板響起,他們並不像平時一樣,在座位上聽講開示。他們就地站立,兩腿叉開,佇立不動,班首則繼續跑香,並一面講開示。

這七個星期內的跑香,還有其他一些特點,如喊「起」字。喊的時間是跑香結束或中止前的兩三分鐘。僧眾圍成同心圓在堂內經行,維那以高揚拉長的調子喊「起」字,持巡香板的和尚唱和,也齊聲喊「起──」,其目的在提醒和尚們打起精神,盡更大的力量對抗無明、迷妄、散漫,更專注在話頭上。這同時也是改變步調的訊號。禪僧改變原先大搖大擺的快步走;他們聳動兩肩,低著頭,身體微向前傾,以鬆弛的關節快跑,猶如被追趕的木偶。他們的確是被人追趕,因為維那在他們之間跑著,並舉起香板打在禪僧身上。長長的喊「起」聲再度響起,這次是一位班首喊的,同樣的,仍由監香答唱。在跑香最後兩三分鐘內共喊三次或六次。

晚上的第十次跑香也有不同於平時之處。第十次跑香從半夜開始。禪僧們從早上四點一直工作到現在。這次他們不必排成同心圓,可以隨意在堂內繞行,像「滿天星」一般。跑香照例在喊起聲及快跑中結束。

禪七期間只有一點是對人性的脆弱讓步的。當久坐之後的疼痛不堪忍受時,和尚可以離開座位,到佛龕旁站著,直到疼痛消除。

禪七結束後,主七的和尚往往會跟打七者面談,檢驗他們的成果(成就),有時舉行正式的考試。在比較大的禪修中心,如金山、高旻、天寧、天童、寶光寺,禪七是一年中的高峰。不但正式的參加者比冬期多,而且來自「外寮」的人也更甚於平時,尤其是晚上。禪堂因而變得擁擠不堪,遍佈地板上的禪僧甚至沒有張肘的空間。這更增添嚴肅緊張的氣氛。

(2)打佛七︰舉行的日期多在農曆十一月十七日(即阿彌陀佛聖誕)前後。在七日的法會中,除了法會開始前夕的淨壇及佛七圓滿日的佛前大迴向外,七日間每日大體進行相同的行事。法會期間之作息時間表(台灣高雄‧元亨寺)略如下列︰

上午
第一枝香
四點三十分=起香(香讚‧彌陀經)
五   點=歸位
五點十分=止靜
五點三十分=開靜
五點四十分=迴向
第二枝香
八   點=起香(彌陀經)
八點三十分=歸位
八點四十分=止靜
九   點=開靜
九點十分=迴向
第三枝香
十   點=起香(讚佛偈)
十點二十分=歸位
十點三十分=止靜
十點五十分=開靜
十一點=迴向
下午
第四枝香
二   點=起香(讚佛偈)
二點三十分=歸位
二點四十分=止靜
三   點=開靜
三點十分=迴向
第五枝香
四   點=起香(蒙山施食‧讚佛偈)
四點三十分=歸位
四點四十分=止靜
五   點=開靜
五點十分=迴向
第六枝香
七點三十分=起香(彌陀經)
八   點=歸位
八點十分=止靜(開示)
八點三十分=大迴向
九點三十分=養息


上列之作息時間可能因寺而有小異,但差別不大。此中,第一枝香起香時,首唱的「香讚」為「蓮池讚」,即︰
「蓮池海會彌陀如來,觀音勢至坐蓮台,接引上金階,大誓宏開,普願離塵埃。南無蓮池海會菩薩摩訶薩。南無蓮池海會菩薩摩訶薩。南無蓮池海會菩薩摩訶薩。」

接著誦「南無蓮池海會佛菩薩」三遍,繼誦《佛說阿彌陀經》一遍,及「拔一切業障根本往生淨土陀羅尼」三遍。其後唱「讚佛偈」。即︰
「阿彌陀佛身金色,相好光明無等倫,白毫宛轉五須彌,紺目澄清四大海,光中化佛無數億,化菩薩眾亦無邊,四十八願度眾生,九品咸令登彼岸。南無西方極樂世界,大慈大悲,阿彌陀佛。南無阿彌陀佛。」

緊接著讚佛偈之最後一句「南無阿彌陀佛」之後,大眾開始「繞佛」。由維那為首先行,大眾口念佛號緊隨其後。大約念千百聲之後,大眾歸位,盤腿靜坐。約二十分鐘後,以木魚「開靜」。大眾又從讚佛偈最後的「大慈大悲,阿彌陀佛。南無阿彌陀佛」唱起,次誦佛號約十分鐘,接著是「迴向」。

迴向文亦因寺而異,有些道場唱「願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濟三塗苦,若有見聞者,悉發菩提心,盡此一報身,同生極樂國。」也有人唱「願生西方淨土中,九品蓮華為父母,華開見佛悟無生,不退菩薩為伴侶。」在迴向之後,大眾向佛像三拜,再口念佛號,依序離開大殿。

第二枝香之後的程序大致與第一枝香同。惟起香時所讀誦者,第二枝香與第六枝香念《阿彌陀經》,第三枝香、第四枝香只唱讚佛偈,第五枝香在唱讚佛偈之前,行「蒙山施食」。又,第六枝香的最後,有「大迴向」。即大眾齊念︰
「弟子眾等,現是生死凡夫,罪障深重,輪迴六道,苦不可言,今遇知識,得聞彌陀名號。本願功德,一心稱念,求願往生,願佛慈悲不捨,哀憐攝受。弟子眾等,不識佛身,相好光明,願佛示現,令我得見,及見觀音勢至,諸菩薩眾。彼世界中,清淨莊嚴,光明妙相等,令我了了,得見阿彌陀佛。」

其次繞念「南無阿彌陀佛」、「南無觀世音菩薩」、「南無大勢至菩薩」、「南無清淨大海眾菩薩」等聖號各一匝,然後歸位。再跪唱「南無清淨大海眾菩薩」、「願我臨終無障礙,阿彌陀佛遠相迎,觀音甘露灑吾頭,勢至金台安我足,一剎那中離五濁,屈身臂頃到蓮池,蓮華開後見慈尊,親聽法音可了了,聞已即悟無生忍,不違安養入娑婆,善知方便度眾生,巧把塵勞為佛事,我願如斯佛自知,畢竟當來得成就。」

繼此偈之後,維那舉腔唱「一心」,大眾接唱︰
「頂禮弘揚淨樂土,釋迦文如來,千百億化身,徧法界諸佛。」
「一心頂禮,常寂光淨土,阿彌陀如來,清淨妙法身,徧法界諸佛。」
「教行理三經」、「觀世音菩薩」、「大勢至菩薩」、「清淨大海眾菩薩」。

此中,除阿彌陀如來是五稱五拜外,其餘皆是一稱一拜。其次為三歸依,再禮佛三拜。繼而維那唱︰
「各人代為父母師長,暨歷劫怨親,禮佛三拜,現在者增福延壽,已往者求生淨土。」

在維那口呼「求生淨土」時,大眾高聲答以「阿彌陀佛」並一拜。維那再呼,大眾再答拜。如是三呼,三答,三拜。最後,維那再呼︰「是日已過,命亦隨減,如少水魚,斯有何樂,大眾當勤精進,如救頭然,但念無常,慎勿放逸。」大眾再以「阿彌陀佛」答之,一問訊,即可回寮休息。

至於佛七圓滿日的佛前大迴向,則是於三歸依、三拜後,維那口呼「各人代為父母……」之前,穿插維那呼「頂禮西天東土歷代祖師」,大眾一拜,如是依次禮初祖廬山東林遠公大師、二祖長安光明導公大師、三祖南嶽般舟遠公大師、四祖五台竹林照公大師、五祖新定鳥龍康公大師、六祖杭州永明壽公大師、七祖杭州昭慶常公大師、八祖杭州雲棲宏公大師、九祖北天目靈峰旭公大師、十祖虞山普仁策公大師、十一祖杭州梵天賢公大師、十二祖紅螺資福醒公大師、十三祖蘇州靈巖量公大師,以及古今蓮社宗師,及主七和尚。

◎附一︰繼程〈禪七日記〉(摘錄自《禪門囈語》)

(一)無所求而來
參加中華佛教文化館由聖嚴師父主持的禪七,這是第二次了。第一次是八月四日至十一日的第十期。當時雖然對自己的腿功蠻有把握的,可是一進了禪堂,才知道不是那麼一回事;雖然知道參加禪七,不應抱有希望能從中得到什麼的心理,可是依然有一個希求,即是希望能失去一些想要失去的,再加上內心有應該放下的東西和「放下」的妄念,所以連日記都不敢寫,怕會擾亂自己用功。由於這種種的執著和自己本身的重業深習,因此打得並不如期的理想。然而假如說完全沒有受用,完全沒有收穫,那也不盡然,至少使我獲得寶貴的經驗,尤其對三寶、對師父和對自己都有了更堅固、更絕對的信心。

憑著那股修道的信心,我一再的哀求師父再讓我參加。慈悲的師父卻一再地考驗我的信心,最後才又允許我參加這第十二期的「七」。憑著那些經驗,我這次便抱著一個「無所求」的心理而來。但內心只有一個強烈的信念,希望自己認真地用功,同參們也好好努力,才不辜負師父所花的心血和對大家的苦心。再以一種全心投注,卻不緊張、煩燥;心情輕鬆,卻不放逸的態度進入禪堂修行。感覺上也沒有什麼東西可放下,也沒有「放下」可執著,正如永嘉大師說的「絕學無為」的「閒道人」,以「不除妄想不求真」的態度修行。因此我依照自己日常的生活習慣,每晚臨睡前,寫下三幾百個字的日記(禪七期間是不准塗寫的),記下一天修行的經歷。以下的就是從日記中,加以回憶而整理出來的一篇報告。

(二)無得亦無失


稽首十方三世佛,一切尊法賢聖僧。
我將身心奉塵剎,以此而為報四恩。
但願眾生得離苦,不為自己求安樂。
如一眾生未成佛,終不於此取泥泹。
南無大願地藏菩薩摩訶薩


九月一日︰師父難道都看到了嗎﹖
下午四時封堂,師父在講完規矩以後,我看見那位發心要出家的李淑卿居士──已於地藏誕出家,法名果庥。帶了她的父母來拜謁師父。我內心明白,李居士已說服兩位老人家讓她完成此大願,故心裡非常高興,就帶著這份高興的心情,我進入禪堂,開始第一支香的打坐。

在未正式打坐前,師父先開示並指導打坐的方法。在開示時,師父曾經這樣透露︰「這期七打下來,也許有個把人,也許有幾個人……」意即是說,這期的禪七可能會打出個把「人」,或甚至幾個「人」來。記得我第一次參加時,師父連提都未提及,結果成績是「兩三隻咬到骨頭,卻不知是什麼骨頭的狗」,而且師父透露時,口氣又那麼的有把握。內心不禁這樣想︰「難道師父都已經看到了嗎﹖好,就再等幾天看看吧!」

教完方法後,大家正式打坐了。師父說每次要坐下去時,一定先要發願,如「願我這支香坐得很好」,「願我這支香能坐到第四、五個階段」等等,雖不一定會實現,但願卻一定要發的。但我這次都不發這種願,每次坐下時,一定先在蒲團上頂禮,然後…「稽首十方三世佛,一切尊法賢聖僧,我……南無大願地藏菩薩摩訶薩。」

今晚是一個好的開始,因為坐下去後,便覺得這第一支香比起前期參加時的任何一支香都要來得好。數息也已用上工夫,數目字能綿綿不絕,雖還有妄念,卻無力打斷數息的工夫。忽然,「叮!」一聲引磬聲劃破了禪堂的沉寂。在我的感覺上,胸部,尤其是心臟的神經,先受到一陣頗為強烈的震動,而後聲音才傳入耳朵。這只是前後兩個剎那的事,但內心卻清楚地感覺到它們的先後秩序。咦,這種感覺不正與張澄基教授在《佛學今詮》〈無我論〉提及一位女士在緬甸打坐修無我觀的一個經驗嗎﹖當時閱讀時,總是無法想像這種「秩序顛倒」的感覺,今晚總算是親身體會到了。這時記起以前似乎也有過類似的經驗,但都沒有像這次這樣的強烈,而使自己了了分明。

九月二日︰打了一場漂亮的仗
今天算是第二天了,數息的工夫,一直都保持在數字綿綿不絕的「第三和第四個階段」。不過偶爾會有較粗的妄想或以前參過的「甚麼是無」的話頭來干擾,此時警惕自己︰「只管數息」。從這個警惕中,更將「只管」兩個字應用到其他生活上去,如只管吃飯,只管經行,只管打掃……等等,至於其他的妄念和事情,則不去理會它們。有時也偶爾出現某一些人的影像,包括禪堂裡的同參和以前接觸過的親友,此時便放掉數息,改作觀想,以自己的力量加持他們。這樣一來,這些影像便自然地消失而不至於導致更粗的妄想來,妄念也就自然減少了。

上午開始,便準備要與腿子挑戰,盤上雙腿。約兩支香過後,雙腳的腳背和小腿的背部交疊之處,炙熱和燒痛的感覺由內部的神經發出,有如置於火爐之上,難以忍受,但由於數息的工夫已用上力,故也不和他們計較,還是繼續堅持著。直至第三支香經行時,內心動了念,才放鬆了它們。這一仗雖未獲全勝,卻還打得相當漂亮。此後便不再有過類似的「戰爭」了,因為注重在心地工夫而改盤單盤了。

由於內心的執著和警惕,昨晚那種「神經先受震動向後才聽到聲音」的感覺,已不再那麼的強烈,但每支香的引磬聲和香板聲依然清楚地震動胸口的神經。

晚上的那支香坐得比白天更有進境。最後一支香時,所處的外境竟忘掉了,然後所數的數目字也漸漸地數不下去了,此時那些較粗的妄想也沒有了,一會兒,連自己身體也不再感覺到它的存在,只有細的妄想還是存在,此時亦相當分明。經過幾次這樣的經驗後,便又再進一步,連那個還可以清楚知道的妄念也沒有了,只有非常微細,而不能得知是什麼的妄念沒有間斷。此時只有一種很微細的感覺──心的存在──而已。但是,是非常敏感的。稍為被鄰座的同參突然發出一個細小的聲音震動,又感覺到身體的存在,只是當時全身的毛細孔都有一種舒適輕鬆的感受。

小參時,我以這個有點像夢境和昨晚那種「先受震動而後聽到聲音」的境界請示師父,師父告訴我第一個經驗不是夢境,第二個經驗是精神很集中時的現象,兩個情況都「很好」。

九月三日︰謝謝師父慈力加被
今天除了一兩支香坐得稍不得力,其餘的都坐得相當滿意,感覺上是每支香都有進步。因此坐得很輕鬆,但在這種輕鬆的情況下,都沒有放逸或放鬆工夫,還是盡自己的力去數息。偶而生起的「甚麼是無」的話頭,都被「只管數息」的宗旨打掉了。

上午,那種忘掉身體的經驗又經驗了好幾次,但只剩下非常微細感覺的經驗,卻只有一次,不過比昨晚來得清晰。在這幾次的經驗中,有三四次眼前出現了一片紅光或白光,但並不是那種很強烈的光芒,只是一種像「霓虹燈」那樣亮度的光而已,在一次紅光中我看到了師父側面的坐姿在紅光之中,由於定力不夠,看得並不十分清晰,但卻感受到師父慈力的加持。

同樣是在上午,我小哭了一陣。那是在數息正用上力時,忽然有一陣子想首衝動,接著「將此身心奉塵剎,是則名為報佛恩」的句子衝進內心,眼淚就流了下來,此時對這半偈的感受很深。下午小參時,師父問起「哭」的事情,我將這個感受告訴師父,師父開示說︰「出家了當然應該將此身心奉塵剎,假如只是感受而不能實踐,依然還是自私、偷懶……那可要信施難消了。」在這次小參時,師父沒有問及我用功如何,也未曾指示我其他方法,我也覺得沒什麼向師父報告的,因此,結束了這個小參,臨走時,我記起上午的事,便感謝師父慈力的加被。

晚上最後一支香時,我漸漸地吸滿了氣,忽然間又將之用力呼出,然後整個身體像洩了氣的球,向前彎了下來。師父的香板便觸到我身上以提醒我坐好。內心想坐直起來,但剛一用力,整個身子往後倒,幸好師父用香板接住了,然後輕輕地放在地上,否則這一下子不是「開悟」,倒是「開花」了。躺在地上時,直覺上想到師父很偉大,也很了不起。他像慈母一般,照顧著三十個不懂事的小孩子。這些孩子中有的連爬都不會;有的剛會爬卻到處「闖禍」;有的會站起來了,卻不知如何舉步走……種種不懂事的情況,不勝枚舉,師父都要悉心地看顧,不能稍有疏忽。平時一個母親照顧兩三個孩子,已經是夠辛苦了,而師父卻更是非用盡精神體力不可。內心知道師父是很累的,只是為了這些孩子,師父卻從不計較個人身體上的疲累,深深地受到這種精神的感動,卻不知該如何才能報師父的恩德。

這兩天來由於工夫得力,內心感到輕鬆。因此感到自在的,看到同參的工作不得法時,總是喜歡指點他們。而看到他們繃緊了臉時,真想去逗逗他們笑,想把這份輕鬆和喜悅與他們分享,但由於「禁語」,又看到大家心情那麼沉重,只好找護七的佛友逗笑去了,也開心地過了這兩個算是相當緊張的日子。

九月四日︰我就是繼程

在我生命史上,今天算是值得一提的日子,因為「我找到了」,並體驗了「找到」的境界和生活。這必須感激師父的慈悲。

幾天來,今天凌晨的兩支香是最昏沉的。因此我睜大了眼睛,並咬疼嘴唇,撐過去了。早餐後,靠在椅上小睡了片刻(在禪七期間是不准這樣做的),再進堂時精神就恢復了,因此坐得很好。

第二支香時,師父要大家拜佛,但我正用上功夫,因此繼續打坐。這時師父又用他「推動」的方法,在大家一面拜佛時,一面用激勵和呵責的語氣開示,逼得同參們把眼淚擠出來,哭聲一片。正在打坐的我,聽了這一陣一陣的哭聲後,忽然從內心生起一股力量,想呵大家,但一再的忍住了,最後才迸了出來︰「哭什麼﹖」相信有嚇到大家,此時師父打了我兩下香板,說︰「你都知道了﹖」我忽然就哈哈大笑起來,接著又說︰「好笑,哭有什麼用﹖」然後又慢慢地平靜下來。

又一支香過去了,師父要大家起來經行。我仍舊坐著,這時手臂的正面有一種輕微的麻痺感。接著身體就軟了下來,然後就一直往後倒,在我是很清楚的,因此想用意志力來支撐不使倒下,但是我稍一用力,倒得更快,我只好任由它倒下去了。躺在地上一會兒,師父想用香板扶我起來沒成功,護七的林殿全(已在地藏誕出家,法名果厚)便跑來抱我。他不動我還好,手一觸到我的頭部,不得了,我撒嬌了,竟哭了起來。林殿全將我扶到坐墊的地方躺好,我的哭聲更大了,簡直是在嘶嚎,而且手也亂抓,腳有時也會亂踢。(剛才還罵大家哭什麼,現在卻哭得比別人還厲害,師父在晚上開示時,以此為話題惹得我大笑)自己內心對此了了分明,但卻無法控制,只覺得哭得很應該的,很痛快。但卻忙了護七的在一旁照顧。哭了一陣,覺得不想再哭了,哭聲就停下來,這時眼眶裡才流出兩行眼淚。躺著稍為休息了一下,自己又很想打坐,爬起來準備再坐。但師父卻 要我「出去看看,這個世界有什麼不同﹖」這時雖然身體乏力,卻還勉強可以動一動,正想起來時,林殿全又來抱我了。他的手一碰到我的頭上,我整個人又軟了下來,一動也不動,任由他抱到講堂的沙發上躺著休息。

此時,師父的那句話緊緊地扣住了我的內心,我睜著近視的眼睛,盡量向外看,想看出這個世界不同的地方,但看不出來,只是很相信師父說不同,則必定會有不同之處,此時內心裡的所謂「疑情」便生起了。雖然內心很迫切地想「看」到答案,但又昇起一個念頭︰「因緣成熟時,果報還自受」,因此並不著急。而這個時候,很清楚地知道在禪堂裡,師父正在用種種方法「找人」,內心很希望有機會參加這次「找人的考試」,但全身卻動彈不得。臉上正有一隻蒼蠅爬得怪不舒服的,很想驅走它,身手卻不聽指揮,就這樣任由它逍遙了一陣子,才趕走了它。接著身體也慢慢地可以活動了,於是站起來,走進禪堂去。「考試」正在進行中,但師父卻要我回講堂休息。我只好退出,繞一個圈子走回講堂,然後拿一個枕頭,在沙發上打坐。

過了一會,禪堂結束了「考試」,師父進來講堂,叫了一聲︰「繼程!」我睜著眼睛望著師父。

「繼程是誰﹖」

這句話一射入我的內心,反應的是喃喃的回答︰「不知道……不知道……」眼睛卻一直往自己身上看,又望著兩邊的手,卻感覺它似乎很親近,又很生疏。

「剛才同我說話的是誰﹖」

「不知道,不知道……」依然是仔細地看看自己,卻覺得它是一個陌生人,而我並不認識他。呢喃了一陣,又做了幾個動作,忽然笑著說︰「莫名其妙!」

忽然,身體往前一傾,師父慈聲說︰「小心!」我卻回答「沒有關係。」只覺得這個身體並不是自己的,跌倒了也與自己無關。

這時另一位在講堂休息的同參要回禪堂,師父與她談了幾句話。我依然在那種「如癡如醉」的狀況中。

忽然,我內心最迫切要了知的一件事情閃過,於是我衝口問︰「師父,您找到了人沒有﹖」但另一句「我不是師父要找的人」卻沒有冒出來,此時了了分明自己尚不是師父要找的人。

聽到我忽然的發問,師父又轉頭來看我。

「上下有沒有﹖」

「沒有!」自然流露的口氣。

「天地有沒有﹖」

「在那裡﹖」沒有做作的語氣。

這時我抬起頭來,望著師父,師父那雙烱烱有神的眼睛射向我。登時感觸到師父內心流露出來的慈悲,我從座上衝著下來,俯跪在地上頂禮師父,一邊噙著眼淚,由內心裡說出了︰「師父,您好慈悲!師父,您好慈悲!」就這樣俯跪在地上哭了一陣子。

師父隨口交代了一兩句話,就回禪堂去了。我爬起來,坐在沙發上。忽然,我飛速地站起來,內心充滿了對自己不滿意的情緒,但依然是知道自己還沒有找到。

「拍!」一巴掌出力地往前面的桌上一拍,喊道︰「我不甘願!我不甘願……我到現在還摸不到邊!…」眼淚也一直流著。

稍為冷靜了一下,我衝出講堂,在通往禪堂的禪堂後面小徑上,一個清晰、直接的心念閃過︰「我就是繼程,繼程就是我!」是絕對的、肯定的︰我找到了!
於是我很快地走進禪堂,穿堂而過地走到師父面前,右手往胸膛一拍︰

「我就是繼程!」

這個直下承當的句子,堅決、肯定,決不動搖,決不改變。

「你找到了!」師父慈祥地說。

我馬上跪了下來,師父內心深處的慈悲,又再次深深地感動了我,我抱住師父的腰,一面流著淚,一面虔誠地說︰「師父,您好慈悲!師父,您好慈悲!」

接著就向師父禮拜,然後轉身向佛,說道︰「頂禮各位同參三拜!」禮了一拜後,我直立起來,雙手合掌,虔誠地向著佛像。

「頂禮十方常住三寶!」這是虔誠的感恩心聲。

「頂禮多生累劫父母!」這是沉重的感恩心聲,此時禪堂裡的同參感染了這種氣氛,一時哭聲充滿禪堂。

「頂禮法界一切眾生!」這是我慢心的折服。起來後內心平靜了下來,我走到師父面前︰

「師父,我找到了!」

「恭喜你!」我們的雙手都緊緊地握著。內心感覺到與師父好近好近,這不止是身體的接近,而是心靈的親近。我又向師父禮了一拜。接著師父叫我收拾坐墊,可以先出堂。收拾好了,一陣悲心的流露︰我得到了,我必須讓他們知道,激勵起他們的信心和菩提心,於是我跪著,轉身向佛,向同參們說話︰

「各位,您們要好好的學,這是千載難逢的機會!」使大家有一種「難遭遇」感,才會珍惜這難得的機會。

「師父是菩薩乘願再來!」使大家對師父有絕對的信心。

「眾生好苦啊!我們的責任好重啊!」激發大家的菩提心。此時禪堂裡哭聲充滿,悲切之心流露。

「將此身心奉塵剎,是則名為報佛恩!」這是我感受最深的句子,直接地由內心流出來,感動大家。

在一片悲切的哭聲中,我平靜地走出禪堂,坐在齋堂外邊的椅子上小憩。又小哭了一陣,因為感恩心和悲心深深地扣住了自己,因此決定留下來,在下期禪七充任護七的職責,為大家服務。

然後,默默地負起行堂的工作。

找到自己後,生活在一片無可名喻的充實和喜悅之中。舉心動念,待人接物,都是任運自然,一片直心的流露。而且念念分明,念念純真,念念與佛法和禪相應。毫無造作或分別,這就是「無念」的境界了,當時內心是這樣地體會到了。此時,以前那些緊張、不安和煩躁的情緒也一掃而空,內心在突破自己的那種奮鬥和掙扎也不復存在。一種與他人分享這份喜悅和充實的悲心自然生起。因此很歡喜地遵從師父慈命,再進禪堂護七,照顧各位同參。

下午在外面經行時,師父要我帶領大家。此時接觸到外面的世界了。記得前次每當我經行時,總是不管那些花草樹木地橫衝直闖。可是此刻的我心境已不一樣了,感覺到它們的可愛和親切。不錯,這個世界不同了,但它並沒有改變,山河大地,花草樹木依然還是山河大地,花草樹木,只是心境的轉變而已。看到伸出小徑的樹葉,自然地伸手去撫摸他們,細心地觀賞,有如一位多年未見面的老友。偶爾無意間碰到他們,還向他們道歉。甚至是柱子,也那麼的可愛和親切。在經行時!看到地上的螞蟻,腳便自然而然地避開他們,完全是「無心」的境界,因此體驗了兩句話︰「處處無心用,處處用心時。」

表面看起來,自己是沉浸在一片法喜之中,而內心卻是沉著的、不動的。開示時,師父提及了我的情況,並說了一些笑話,自己隨眾在笑著,但內心卻沒有那麼一回事,還是保持湛湛寂寂的狀況。師父也告知大眾,我的體質較差,因此,今天「生出來」時,是一層又一層地剖開,才把我給拿出來,意即是我是經過了一次又一次的方便引導,才總算引出來的。

晚上護七時,將以前知道的幾個公案拿來一參,一參就透了,是自然的,直接的,沒再經過任何思考和分別。由於悲心流露,今天就將自己的經歷和境界告訴那些詢問的護七人員。更也回答了不少問題,在回答時,答案是直接的,問題提出後便反應出來,沒有加以思考,而且對這些答案有絕對信心來保證它們的準確性。

今天就這樣過去了,臨睡時,精神依然充沛。

九月五日︰不聽話的自私鬼

早上起來,已經感覺到那股「禪味」淡了一些,但並沒有去著意。而自己的心也開始鬆懈了,打了兩三通電話,也談了不少話,因此那個境界就慢慢地退了不少,但自己依然沒有在意,因為知道假如沒有定力來保持它是會退的。傍晚時將這個情況向師父提及,並說出自己要留下來護七的心願。師父告訴我,因為我的定力不深體質也不強,故這個境界是薄弱的。並告訴我要福慧雙修,要我護七是修福。師父也許沒意料到我會退得這麼快。因此他慈悲地呵責了我不聽話,才使心散掉。這時我才開始急了,於是馬上回房子靜靜地思惟一番。來訪我的師兄和一位剛從馬來西亞來的佛友,也沒敢再和他們交談。一陣思惟後,一個自私的念頭閃過︰不要去聽開示和進禪堂,好好地再自己用功,將散開的心拉回來。

我將這個意思告訴師父時,被罵了一頓,更要我這個自私鬼在禪七後馬上離開,不要我護七了。我感到十分難過,向師父解釋我的心聲,師父慈悲允許我今晚可以不進禪堂,但開示很重要,一定要聽。師父並且慎重地告訴我,這期的七,我就是到此為止,不能再上一層了。此時慚愧心生起,再一陣的思惟後,悲心再次流露,那個淡下來的境界似乎又再進了一步,於是決定進禪堂繼續護七,並求師父允許我留下來效勞,這時我想到即使因此而退墮至豬狗都不如的地步,也在所不惜了,師父的慈悲,再次感動了我。

晚上進禪堂時,師父慈悲地讓我面壁了一支香,心稍為集中了一點。

九月六日︰再次的體驗
上午師父又讓我有機會面壁。在經行過後,我靜了下來,內心又慢慢地進入了狀況。此時師父在經行時所提到的「木頭在走路,石頭在說話」的話頭,自然而然地扣j 了內心,於是口裡念念有詞︰「木頭、石頭……走路、說話……」「木頭在走路…石頭在說話…木頭、石頭…木頭、石頭…走路、說話…走路、說話……」漸漸地,疑情又生起來,但並不很強,而且力量也很薄,後來又生起另一個話頭來︰「既然木頭在走路,石頭在說話,那麼人呢﹖人在做什麼﹖」這樣反覆地問著,來往地參著。到後來整個身體又如爛泥巴一樣地軟了下去,被師父再呵了一陣,勉強坐好姿勢,但疑情力量不夠,自己也感覺到好累,直想休息,於是向師父請假出堂,回到房子裡,倒頭便大睡了一場,起來後,精神飽滿。這時才更深深地體會到師父昨天的話,也體會到師父的苦心,要我親身去經驗,更了解自己的確是無力再有新的突破,只是充實和喜悅的心境還是留存著。

於是我安下心來,專心地護七,不再為自己的事而忙了。下午又到外面經行時,那種心境使我連草地也不踏上去,這時體會到古人「不履生草」的心境。而這時,自己也不再用力了,因為不想讓上午的事情重發。而且師父也已說過,必須在定功方面再下工夫。因此在還未有更深厚的定力時,我想自己是無力再次的突破的。

九月七日︰一無所得
早上,師父告訴我,我是一無所得的,我非常誠懇地點頭,因為我了解自己的狀況。但我並沒有因為這次經驗的「禪境」「來得急、去得快」的情況而難過。相反地我對於修道的信心和道念,更為堅固,因為我看到了,也確實是體驗了。何況我了解,定力不深的人,得到這個境界後,慢慢還會退轉的。與其讓它慢慢退掉而激不起更大的信心,不如現在淡掉而使自己加強道心和信心來得更有意義。因為假如保留著那種境界,就會覺得「無道可修」,一切都是任運自然的,「道」又在那裡呢﹖

師父不准我說「開悟」兩個字,因為沒有「悟」可開。然後師父又給我不少的開示,對於師父這種苦心的叮嚀,除了深受感動以外,我還能說什麼﹖

上午開檢討會時,我告訴大家,我沒有得到什麼,也沒有失去什麼,因此我與大家無二無別,接著我作了一個長約四十分鐘的經歷報告。主要的原因是希望大家能分享我的體驗,更能激發信心道念。解七後,幾位沒有趕得上來聽的佛友要我再談談這次的經驗,我都不憚其煩地重複著這個「故事」,因為這即是弘法的工作,我樂意為之。

(三)尾語
雖然禪堂的那一幕,在師父的導演下,我演得還算賣力,也算是相當精采,而且更真正地嘗到了「禪味」,但這畢竟是過去的事情了。由於自己親身體驗到,眼睛也閃亮了一下,看到了目標和道路,雖然還不十分清楚,但至少知道該如何上路了。因此,信心的堅定、道心的堅固是絕對不會再有問題的。正如師父曾經說過一個比喻﹖

我們每個人,在人生的旅途上,就像在一個沒有星月,滿天烏雲,漆黑得伸手不見五指的夜裡摸索。那是一件很危險的事,隨時會墮落,隨時會掉入深淵,而自己卻一點也不知道。此時天上忽然閃電了,從這迅速的閃光中,看到了目標和道路,雖然還不是很明顯的,但已經有了印象,走起來,當然會更具有信心,而且也安全多了。只要再多閃幾次電光,達到目的是沒有問題的。我的情況,大致如此。

在此,我想再提及參加禪七和進入禪堂應有的心理準備,或許對於當來者會有參考的價值。

在參加禪七之前,從佛書上知道有禪可參,有道可求,有悟可開,但進入禪堂時,這種種的「可」卻都必須徹底地放下,以「無所求」的態度來下工夫,假如內心裡尚執著「可參、可求、可開」的念頭,便成為一個大妄想,這時,不管是「禪」也好,「道」也好,「悟」也好,都將離你更遠,所謂「將心求悟,離悟更遠」。

除此,更必須具備師父提示的「三心一情」︰

(1)大信心︰這是對三寶,對因果,對師父,對自己絕對清淨的信心。假如對三寶之功德沒有信心,便與道不相應;假使不信因果,則落入外道;假如不信任師父,則師父指導的方法不能信受奉行,師父的加持力也無從與自己的心相應;假如對自己沒有信心,則何必來參禪呢﹖

(2)大願心︰要有救度眾生的大悲願。缺少這個悲願,只想自己逃了,作一個自了漢,那麼便與佛菩薩之大悲大願相違,菩提心無從生起,當然道也就遠了。

(3)大憤心︰所謂大憤心,即是在修持時,必須將整個身心投注下去,才能有大死一番的心境。在修行時,無論是吃飯拉屎,都必須全心去做自己正在做的事情,如「只管數息」、「只管參話頭」、「只管打掃」、「只管吃飯」……不受其他妄念或事情來干擾自己。這樣子專注下去,才能有所成就。但這不意味著緊張或急於求功,而必須綿綿不絕地用功,內心不急躁,不緊張,工夫自然能用上力的。

(4)大疑情︰疑情的產生是大信心的表現,也即是對於師父交代要參的無意義的話頭,有絕對的信心去相信它必須有所謂的「答案」的,而自己也的確很懇切地想要知道這個「答案」,雖然這個「答案」並不一定就在話頭裡。而話頭最主要的用意,是在於使自己生起大疑情,進而將自己的分別心「塞住」、「逼住」,使它不能有起分別的作用。因緣成熟時一個突發的外境的刺激或接觸,一個「大爆炸」將這個「黑漆桶」炸開,一切也不過是「如是如是」,這正是︰「廬山煙雨浙江潮,未到千般恨不消;到得原來無別事,廬山煙雨浙江潮」。

◎附二︰行策〈起一心精進念佛七期規式〉(摘錄)

擇清淨廣廈以為七堂,中奉彌陀聖像,懸諸華旛,然燈燒香,七日不絕。但以香光莊嚴,如法供養,不用蔬果讚吹等。堂中左右,各設長桌一張,亦用香爐供具嚴飾之。桌外各設坐椅四張,中央向佛設長桌一張,與左右桌齊,兩橫離一二尺許,可通出入。桌上供疏文一道,大爐一座,華燭供具,須令相稱。桌外放蒲墩四箇,左右近壁,若無禪床,則多設坐位,以便隨班退坐。其同行淨侶,定十二人,分為三班,每班四人。首位司引磬,記持佛號,以千聲為度。次位司小魚,後二位司巡察,見班中昏散者警之。中央面佛,為第一班,近西一人為班首,即是七主。右邊東向,為第二班,近上一人為班首。左邊西向,為第三班,近下一人為班首。佛前上下兩長桌上,各置引磬小魚一副,用過隨放桌上。凡七堂施設,須於隔宿,事事周備。同七緇素亦須隔日齊集,沐浴已,預請主七師,分班定位,教示演習。每班繞佛百聲,即歸位換班,於旋繞中間,驀鳴大魚六下,以代食梆。三班如法出堂,乃至齋堂旋念,止魚接板,結板接佛,歸堂旋坐,一一指教明白,令眾委悉,以期中戒語,不便指授,故須預習也。習已,各自至誠禮佛,求佛加被,令七晝夜中所作成辦,不起內外魔障,事畢早息,毌致疲勞。

第一日,五更報鐘鳴,眾起盥漱畢,用湯點。入堂,主七師鳴引磬,禮佛三拜,各依位立定。舉香讚誦《阿彌陀經》,聲須和緩。往生咒三徧,起讚佛偈,即稱佛名。中班鳴引磬二下,問訊旋繞。左右班,乃端坐默隨。若昏散重者,當微動脣齒,庶免坐忘間斷,并落昏沈無記性中。其神氣清明者,當閉目靜聽,一心緣佛。使心中佛號,朗朗如貫珠,不雜不斷。首班旋繞畢,仍於下邊立定,於陀字上,鳴引磬一下。次班即從座起,從容出位,於佛桌邊,一行立定。首班復鳴引磬一下,又四五聲佛後,於陀佛二字上,連鳴兩下,即止佛問訊,就右邊空位坐。次班接佛問訊,旋繞如前。佛號畢,仍於上邊立定。三鳴引磬,末班起座出位,於下邊接佛旋繞,一如前式。次班復就左邊空位而坐,默隨佛號。如是三班,周而復始,從日至暮,佛聲不絕。每稱念一千,默隨二千,旋行一千,安坐二千,庶幾身口弗疲,勞逸均等。凡旋繞畢時,但看無小魚桌邊,方乃就立,則上下永無差誤矣。十二人外,不論緇素多寡,亦分三班,行則隨行,坐則退坐。

齋堂鋪設圓位三面,長桌相接。唯下方中央少空,通行堂出入。四面近壁,皆可回繞(設位本方而日圓者,取周匝回旋之義也)。三時粥飯外,午前加食一餐。蔬菜止二簋,兩人共之。每食行食畢,鳴梆六下(表南無阿彌陀佛)。堂中聞梆聲,不論何班旋繞,如當旋念,至疏桌邊,班首置數珠於桌上,取引磬鳴二下,問訊(若佛聲太急即於此時改魚緩念)。左右班起立,同聲稱念。班首帶引磬,從中路向佛旋行,仍從中路出堂。若首班在前,餘兩班次第隨行。須待本班緇素行盡,次班方可接行。若值中班在前,則末班隨行,首班居後。若末班在前,則首班隨行,次班居後,不得越亂。

到齋堂,右旋一匝,候末位到齊,班首即鳴引磬一下,止魚停佛。緇素隨所到處,就位坐定,不得推前遜後,不得抽身離位。隨坐隨食,不用問訊念誦出生等。旁懸板椎一副,預令沙彌立板椎邊,候小魚停止,接板念佛,每聲鳴板二下。眾等食時,一心緣佛,不可須臾放逸。食訖,班首於南字上,鳴引磬一下,沙彌即於陀佛二字上,連擊二下。結板,眾齊出位,亦不問訊,即起佛右繞歸堂。一依前次,班首行至本立處,鳴引磬二下。問訊。置於桌上,仍取數珠繞佛,餘班歸原位坐。其左班西向者,須順旋至桌邊,從末位進,毌直歸,毌逆行。凡歸位出班,及有事出入,並須安詳徐步,毌得踉蹌疾走。

入夜日光初暝,供疏桌上,亦燃長燭。此後約每班,兩回旋念六千佛竟。更俟下班接佛旋行時,七主出位,鳴引磬一下,堂眾皆起,同聲旋念,不復論三班緇素次序,但約旋念十數匝。後,七主於下方中央,面佛立定,三鳴引磬,結小魚一陣止佛。眾皆面佛鳴引磬,同念發願偈云︰弟子眾等,至心發願「願命終時神不亂,正念直往生安養,面奉彌陀值眾聖,修行十地勝常樂。」於末後三字,緩鳴引磬三下,即禮佛三拜,歸單就寢。眾等爾時尤宜防護三業,正念寢息,不得作餘事,說餘語,起餘雜想,亦不得禮餘佛,誦餘經咒。縱有恒課,終身不缺者,亦皆停止,甯於七日後追補之,不然則未免間斷夾雜,又烏得稱為七日持名,一心不亂乎﹖寢息後,兩炷官香將盡,香燈師預通廚房,辦面水湯點,即鳴報鐘。此後六日入堂禮佛已,即起讚佛偈,不誦經咒,餘皆如初日。

行持期中請定護七師,二人為一期外護,凡緇素隨喜,毌令入堂。唯專為念佛來者,乃導之使入,禮佛三拜已,即送隨班旋念,或送左右班後,不得揖眾共語。若未滿期欲去,亦但禮佛而出,不用別眾緇素。於七前預到,發願終七者,必須終竟一期,不同隨喜之例。倘年高有疾,力難支遣,可密啟護七師,乞其寫帖,轉達七主。或旋行時少坐,或入夜後早息,當破格方便之。次立監直師一人,眾中有違約者,即登名記罰,不可放過。次安香燈一人,行者二人。香燈司爐火香燭之事。遇燭暗則翦,香盡則換,眾赴齋則守堂不出,眾就寢則看香定夜,須老成者充之。若疲乏時,憖與監直師,更換寢息,不可失事誤眾。行者司茶水洗沐等事,午前行茶兩次,午後不拘次數,入夜復行一次。每行畢,隨收器盪滌,俟旋念班坐定,還須補行。凡盆水浣濯,眾所需待者,皆當盡心供辦。護七師須隨時經理,毌令懈廢。

滿七之日,入夜,六千佛竟,更俟下班接佛。後,主七師如常鳴引磬,三班同起,旋念五百聲佛。主七師於佛桌東首,向佛立定,鳴大磬一下。眾皆面佛,鳴第三下時,隨接鐘鼓一通,鳴大魚,跪稱觀音、勢至、清淨海眾各十聲,如晚課例。小淨土文,回向,禮佛十二拜,菩薩三拜,三自歸畢,隨鳴大磬一下。眾相向側立,主七師至下方中央,展具禮佛長跪,眾稱南無大乘常住三寶,護七師宣疏畢,仍鳴小魚,誦往生咒,送疏,不拘遍數。結咒已,念發願偈,問訊,回至佛前,眾同展具作禮三拜,收具問訊,鳴引磬,引眾出堂,詣主七師室中,禮謝。主七師同眾,至護七師處,及諸職事師處,巡寮敘謝訖,然後歸堂圓禮,為一期事竟。

◎附三︰〈佛七日課〉(摘錄自《佛七念誦儀規》)

第一支香︰(起香、歸位、止靜、開靜、迴向,五支香皆同,惟六支香開靜後接大迴向)起香時,念《彌陀經》一卷,往生咒三遍,接阿彌陀身金色讚佛偈。出位繞念持六字洪名。歸位後,趺坐、出聲念佛。止靜後,默念。昏沉重者,下位輕輕禮佛,以免擾亂他人正念。開靜後,起佛號,出聲坐念。迴向時,念「願以此功德……同生極樂國」。念畢下位。

第二支香︰起香時,用引磬小魚起佛號出位繞念,歸位以至迴向全與第一支香相同。

第三、四支香︰與第二支香相同。

第五支香︰起香時,放蒙山施食,至四生登於寶地,四句後接讚佛偈出位繞念。歸位及迴向各項皆與第一支香相同。

第六支香︰起香、歸位止靜皆與第二支香相同,但少繞念聖號。開靜後,大迴向。(以上雖共六支香但視各道場而定)一日功課圓滿。


江湖會

指禪林中,集四方雲水僧行夏安居之制。又稱江湖僧會、江湖。

「江湖」一語最早出自《莊子》內篇〈大宗師〉,本指江西與湖南,或謂三江(湖北省荊江、江蘇省松江、浙江省浙江)五湖(江西鄱陽湖、湖南青草湖、洞庭湖、江蘇丹陽湖、太湖),亦謂長江和洞庭湖。而江湖會則起源於唐代。南嶽下第二祖馬祖道一居江西,盛振臨濟禪風。青原下第二祖石頭希遷住湖南,廣布洞上法化。由於此二祖同時樹立法幢,德名揚四方,致使天下雲衲多遊其門。又因二師常往來於江西、湖南二省之間。兩派門人每歲亦相互參訪,各呈所見。自此,後代禪門不問為何地,皆稱相集辦道的道場為江湖會,或江湖寮、江湖道場。師家則名為江湖名勝禪師。此外,又稱散處於江上湖邊的禪士為江湖人;凡是禪者之不擔任名山大剎之住持而聚會於一處者,則為江湖眾。

此制後亦傳至日本,甚受當地曹洞宗所重視。每年夏冬時分,該宗皆在大剎開江湖會,其僧眾亦以參加此會,作為出家法臘之始,藉出席次數以提高自己的資格。

〔參考資料〕 《景德傳燈錄》卷十四;《敕修百丈清規》卷上〈尊祖章〉、〈住持章〉;《叢林校定清規總要》卷上;《諸宗階級》卷上;《宿曜經》卷上〈定宿直品〉;《禪宗無門關》序。


行腳

出家人為修行之目的而四處求訪名師,跋涉山川,參訪各地,謂之行腳。又稱遊行、遊方。此等出家人,稱為行腳僧或雲水僧。《釋氏要覽》卷下云(大正54‧298b)︰
「遊行人間今稱行腳,未見其典。毗奈耶律云︰如世尊言,五法成就,五夏已滿,得離依止,遊行人間。五法者︰(一)識犯,(二)識非犯,(三)識輕,(四)識重,(五)於別解脫經善知通塞,能持能誦。」

《祖庭事苑》卷八(卍續113‧240上)︰
「行腳者,謂遠離鄉曲,腳行天下。脫情捐累,尋訪師友,求法證悟也。所以學無常師,遍歷為尚。善財南求,常啼東請,蓋先聖之求法也。永嘉所謂遊江海涉山川,尋師訪道為參禪,豈不然邪。」

此外,或有將過世稱為行腳者。

◎附︰《禪林象器箋》〈參請門〉 (摘錄)

《村寺清規》云︰從上出家,參學之士,未有不發足超方,千里求師者。故永嘉云︰遊江海、涉山川,尋師訪道為參禪。大慧師喜離得業偈曰︰古佛放光留不住,鐵牛無腳也須行,雖然未踏曹溪路,且喜今朝離火坑。古人既如是,今可不然耶﹖

《趙州諗禪師錄》云︰師初隨本師行腳到南泉,(乃至)其後自攜瓶錫,遍歷諸方。常自謂曰︰七歲童兒,勝我者,我即問伊;百歲老翁,不及我者,我即教他。年至八十,方住趙州城東觀音院。「忠曰︰從諗自盛年行腳,到八十歲初住院。此謂趙州八十行腳。世誤言︰八十歲而行腳者,非也。」

《廣燈錄》〈興化獎禪師章〉云︰常云,我南方行腳,一匝拄杖,不曾撥著一箇會佛法底人。

《林間錄》云︰雲峰悅禪師見僧荷籠至。則曰未也。更三十年,定乘馬行脚。法雲秀禪師聞包腰至者,色動顏面。彼存心於叢林,豈淺淺哉!

《叢林盛事》云︰密菴傑禪師,初出嶺,至婺州智者。有老宿問曰︰上座此行何處去﹖曰︰四明育王見佛智和尚去。老宿云︰世衰道喪,後生家行腳,例帶耳不帶眼。傑曰︰何謂也﹖老宿云︰今育王一千來眾,長老日逐接陪不暇,豈有工夫著實與汝輩發機。傑下淚曰︰若如此,某今往何處﹖宿云︰此去衢州明果,有華匾頭,雖後生,見識超卓,汝宜見之。傑依教,往明果依華。

《慈受深禪師錄》示小師行腳語云︰前輩打包,意在省緣,無冗細,無玩好,如德山挾複子到大溈,是也。今人打包,即不恁麼。鉢盂以梅花衲作袋,祠部用古蜀錦為囊。淨瓶交枕,總要光鮮。拄杖戒刀,莫非濟楚。笠頂上,閑文潑字,須及數片。線貼裏,韈樣針筒,將看一檐。只要別人道好,忘卻自己辛勤。若是脫洒衲僧,必不如是。草草地挈箇包子,卓卓地做箇道人。直似野鶴孤雲,切忌無繩自縛。汝等更聽一偈︰古人只蓄兩枚針,夏葛冬裘逐旋尋。汝輩盛年腳力健,好攜複子歷叢林。

《汾陽昭禪師錄》行腳歌云︰發志辭親,意欲何能﹖投佛出家異俗,專心慕法為僧。既得尸羅具備,又能法服霑身,父母不供甘旨,王侯不侍不臣。潔白修持,如冰似玉。不名不利,去垢去塵。受人天之瞻敬,承釋梵之恭勤。忖德業量來處,將何報答為門戶,專精何行即能消,唯有參尋別無路。苦身心、歷山水,白眉作伴為參禮,冒雪衝霜不避寒。渡水穿雲伏龍鬼,鐵錫飛銅缾滿,不問世間長與短。叢林道侶要商量,四句百非一齊翦。探玄機、明道眼,入室投針須鍛鍊,驅邪顯正自應知,勿使身心有散亂。道難行、塵易漫,頭頭物物須明見,區區役役走東西,今古看來忙無限。我今行、勤自辨,莫教失卻來時伴。舉足動步要分明,切忌被他虗使喚。入叢林、行大道,不著世間虗浩浩,堅求至理不辭勞,剪去繁華休作造。百衲衣、雲水襖,萬事無心離煩惱,千般巧妙不施功,直出輪迴生死道。勸同袍、求正見,莫似愚夫頻改變,投巖立雪猛身心,方得法王常照現。請益勤、恭敬速,不避寒暄常不足,只緣心地未安然。不羡榮華不怕辱,直教見性不從他,自家解唱還鄉曲。度平生、實安樂,蕩蕩縱橫無依托,四方八面應機緣,萬象森羅任寬廓。報四恩、拔三有。問答隨機易開口,五湖四海乍相逢,一擊雷音師子吼。悠悠自在樂騰騰,大地乾坤無過咎,分明報爾水雲僧,記取面南看北斗。

領眾行腳︰《碧巖錄》第七則評云︰韶國師,久依疎山,自謂得旨,乃集疎山平生文字頂相,領眾行腳。至法眼會下,他亦不去入室,只令參徒,隨眾入室。

〔參考資料〕 《景德傳燈錄》卷九〈黃檗希運傳〉。


前堂

(一)前板︰僧堂聖僧龕左右,有一出入板,板之前為前板,又稱前堂,由前堂首座管領之;板之後為後板,又稱後堂,由後堂首座管領之。

(二)前堂首座之略稱︰或單稱首座。主要職務為統領前堂,指導雲水僧。因坐於僧堂前板第一位,又稱第一座。《敕修百丈清規》卷四〈西序頭首〉條謂(大正48‧1130c)︰
「前堂首座,表率叢林,人天眼目,分座說法,開鑿後昆,坐禪領眾,謹守條章,齋粥精粗,勉諭執事,僧行失儀,依規示罰。老病亡歿,垂恤送終,凡眾之事,皆得舉行。如衣有領,如網有綱也。」

由於職務重要,故《禪林寶訓》謂(大正48‧1032b)︰「禪林首座之職,乃選賢之位。」如黃檗希運嘗於南泉會下任首座一職。

〔參考資料〕 (一)《敕修百丈清規》卷二〈住持日用〉條。(二)《禪林象器箋》卷二〈殿堂門〉、卷七〈職位門〉。


掛撘

禪林用語。原意謂來參學之禪僧入僧堂時,將所攜衣鉢袋掛於架上之謂。象徵遊方僧之擬依住該寺。從而引申為赴外地參學之僧人(遊方僧、行腳僧)暫住某一寺院之意。與掛錫、挂錫同意。又作掛單、掛鉢。關於掛撘之手續,《敕修百丈清規》卷五〈遊方參請〉條云(大正48‧1140b)︰「如求掛撘,參頭領眾回身,進住持前,稟云︰某等生死事大,無常迅速,久聞道風,特來依附,伏望慈悲收錄。稟訖,不伺允否,即普觸禮一拜,云謝和尚掛撘。」大抵嚴肅之師家,為測試雲水僧之根機,多嚴格實行掛撘法。又,住持允許行腳僧之止住,則稱為「許掛撘」。

〔參考資料〕 《敕修百丈清規》卷五〈住持章〉〉;《敕修百丈清規鈔》卷十一;《禪林象器箋》〈叢軌門〉;《卓州和尚日用規則》。


道場

有廣狹二義,廣義之道場指一切修行處所。狹義則指釋尊成道之處而言。按,後者即指中印度伽耶城南菩提樹下的金剛座,又稱菩提道場、菩提場。舊譯《華嚴經》卷一〈世間淨眼品〉云(大正9‧395a)︰「一時佛在摩竭提國寂滅道場,始成正覺,其地金剛具足嚴淨,眾寶雜華以為莊飾。」

關於道場之原語,《華嚴經探玄記》卷二十謂「曼荼羅」云為道場,《梵語雜名》認為是「菩提曼拏攞」(bodhi-maṇḍala);《大日經疏》卷四亦云世尊昔在菩提漫荼羅降伏天魔軍眾,且於其下云(大正39‧625b)︰「梵音漫荼羅,是攢搖乳酪成蘇之義。漫荼羅是蘇中極精醇者浮聚在上之義,猶彼精醇不復變易,復名為堅。淨妙之味共相和合,餘物所不能雜,故有聚集義。是故佛言極無比味、無過上味。是故說為漫荼羅也。」此係以「菩提曼荼羅」為道場之原語,且以漫荼羅為攢搖乳酪而成醍醐之義。

然而,日本學者荻原雲來認為,maṇḍala為「輪」之義。而醍醐的原語是maṇda,此與maṇḍala一詞全無關係。而「道場」係bodhi-maṇḍa之譯語,maṇḍa雖有「醍醐」之義,但係自梵語vāṭa(場之義)訛轉而成者。

另外,《法華經》卷六〈如來神力品〉云(大正9‧52a)︰「若經卷所住之處,若於園中,若於林中,若於樹下,若於僧坊,若白衣舍,若在殿堂,若山谷曠野,是中皆應起塔供養。所以者何﹖當知是處即是道場,諸佛於此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維摩詰所說經》卷上云(大正14‧542c)︰「直心是道場,無虛假故。發心是道場,能辦事故。深心是道場,增益功德故。菩提心是道場,無錯謬故。布施是道場,不望報故。(中略)一念知一切法是道場,成就一切智故。」此謂園林曠野等處亦皆諸佛之道場,直心深心亦即菩薩之道場,凡此皆為「道場」意義的轉化與引伸。

關於道場的種類,慧遠《維摩義記》卷二(末)謂有真、應二種之別。即菩提樹下得道之處名為道場是其「應」,實行出生功德說為道場是其「真」。此外,《華嚴經探玄記》、《華嚴經疏》等書也另有多種分類。

在中國,向來皆採廣義用法,而稱呼修法行道之處為道場。如《大宋僧史略》卷中記載,北魏太武帝於始光二年(425)建至神道場,六年後(431)又敕令州鎮建立道場,令於帝之生日營齋轉經,世稱之為生日道場。又智顗《摩訶止觀》卷二(上)中,將常坐、常行等四種三昧之行處各稱為道場。《宋高僧傳》卷二十五〈少康傳〉載,少康嘗於烏龍山建淨土道場以行道唱讚;卷二十四〈楚金傳〉又載,天寶(742~756)初年金為國家創法華道場。此外另有慈悲道場、水陸道場、灌頂道場等。

另外,道場亦被用作寺院的別稱。如《佛祖統紀》卷三十九所載,隋煬帝嘗於大業九年(613),詔令天下寺院改稱道場。又,宮中行佛事的場所,稱為內道場,或稱內寺。

此外,日本真宗未建寺院以前,信眾聚集聞法的場所亦稱道場,現存於北陸地方。日本臨濟宗內,雲水僧專門修禪之處亦稱道場。日僧安然《普通授菩薩戒廣釋》卷上,則將戒場稱為道場。又,後世亦將武術教習之所稱為道場。

〔參考資料〕 《悲華經》卷三、卷六;新譯《華嚴經》卷七〈世界成就品〉、卷十二〈如來名號品〉;《佛為黃竹園老婆羅門說學經》;《理趣經》;《金剛頂經》卷上;《注維摩詰經》卷四;《法華經文句》卷五(上);《大唐西域記》卷八;《慧琳音義》卷十;《令義解》卷二。


雲水

禪林用語。為行腳僧之別稱,以其求師訪道,行腳天下,居無定所,悠然如行雲流水般,是以喻之。又作雲水僧、雲眾水眾、雲兄水弟、雲衲。如《永平清規》卷下云(大正82‧340a)︰「慈育雲水,眾心為自心,道念為自念」、「十方雲衲專惜光陰而精進,須如救頭然,努力莫閑談而空過時節」、「然則十方之雲眾水眾,叢林之是凡是聖等,供養理合精豐」等,皆為其例。

〔參考資料〕 《松屋筆記》卷二;《從容錄》卷一。


叢林

通常指禪宗寺院而言,故亦稱禪林,但後世教、律等各宗寺院也有仿照禪林制度而稱叢林的。中國禪宗從曹溪慧能後,四傳至於懷海,百餘年間禪徒只以道相授受,多岩居穴處,或寄住律宗寺院。到了唐‧貞元、元和間(785~806),禪宗日盛,宗匠常聚徒多人於一處,修禪辦道。江西奉新百丈山懷海以禪眾聚處,尊卑不分,於說法住持,未合規制,於是折衷大小乘經律,創意別立禪居,此即叢林之始。叢林的意義,舊說是取喻草木之不亂生亂長,表示其中有規矩法度云(《禪林寶訓音義》)。

叢林規模開始不大,到唐末五代之間,南方頗有發展。如洪諲住浙江徑山,道膺住江西雲居山,僧眾多至千數;義存住福州雪峰,冬夏禪徒更不減一千五百人(《宋高僧傳》卷十二)。入宋,叢林建置益臻完備,禪眾亦以集中居住為常,凡名德住持的叢林,都有千人以上。如宋太祖建隆二年(961),延壽自杭州靈隱移住同地永明寺(今淨慈寺),學侶多至二千(《景德傳燈錄》卷二十六)。

北方叢林,亦始盛於宋代。仁宗皇祐元年(1049),內侍李允寧施住宅創興禪席,仁宗給與寺額為十方淨因禪院。廬山圓通寺懷璉應命為住持,禪道大弘於汴京。神宗元豐五年(1082),又命京師(今開封)大相國寺,創立慧林、智海二大禪院,後都成為京師有名的禪林。至徽宗崇寧二年(1103),宗賾集《禪苑清規》時,叢林制度已燦然大備。

宋室南渡以後,禪宗名僧輩出,所居叢林,皆極一時之盛。如克勤所住江西雲居山、宗杲所住浙江徑山、正覺所住泗州普照寺及明州天童寺、清了所住真州長蘆崇福寺等,其住眾常至千人以上。史彌遠因而請定江南禪寺為五山十剎︰餘杭徑山、杭州靈隱、淨慈、寧波天童、育王等寺為禪院五山;杭州中天竺、湖州道場、溫州江心、金華雙林、寧波雪竇、台州國清、福州雪峰、建康靈谷、蘇州萬壽、虎丘等寺為禪院十剎(見《七修類稿》),俾拾級而登,於是叢林制度遂遍行於江南,迄後世不衰。

叢林制度,最初只有方丈、法堂、僧堂和寮舍。以住持為一眾之主,非高其位則其道不嚴,故尊為長老,居於方丈。不立佛殿,唯建法堂(後世乃立佛殿)。所集禪眾無論多少,盡入僧堂,依受戒先後臘次安排。行普請法(集體勞動),無論上下,均令參加生產勞動以自給。又置十務(十職),謂之寮舍;每舍任用首領一人,管理多人事務,令各司其局(《景德傳燈錄》卷六〈禪門規式〉)。

在這以前寺院的首腦為三綱︰即上座、寺主、維那(或稱都維那),都是領導大眾維持綱紀的職僧。上座以年德俱高,都是朝廷任命。如姚秦、元魏,常有命令補上座。唐‧道宣亦曾被命為西明寺上座,其位居寺主、維那之上。寺主知一寺之事。如後周陟岵寺、隋大興善寺等,皆有寺主。維那意為次第,謂知僧事之次第,或稱為悅眾;但後世常以悅眾為維那之副,其職有數人,以大、二、三、四等別之(《百丈清規證義記》卷六)。

至於叢林古規的職事,則有首座、殿主、藏主、莊主、典座、維那、監院、侍者等名目。如黃檗希運在池州南泉寺為首座、遵布衲為湖南藥山殿主、雪竇重顯為南嶽福嚴寺藏主、南泉普願於莊上為莊主、溈山靈祐在江西百丈山為典座、克賓於河北魏府(今大名縣)興化寺為維那、玄則在法眼會下為監院(見元‧道泰《禪林類聚》第九)、興化存獎為臨濟義玄侍者等。

後世叢林組織日漸龐大,各寺家風不同,為住持者多因時制宜,自立職事,名目層出不窮。宋‧宗賾《禪苑清規》的序文(卍續111‧875上)︰「莊嚴保社,建立法幢,佛事門中,闕一不可。(中略)豈立法之貴繁,蓋隨機而設教。」在《禪苑清規》所載叢林職事名目即有二十三種。宗賾還撰了一篇〈龜鏡文〉(弋咸《禪林備用清規》卷七稱之為〈百丈龜鏡文〉),概括地說明設立各種職事的必要。文云(卍續111‧917下)︰
「叢林之設要之本為眾僧,是以開示眾僧故有長老,表儀眾僧故有首座,荷負眾僧故有監院,調和眾僧故有維那,供養眾僧故有典座,為眾僧作務故有直歲,為眾僧出納故有庫頭,為眾僧主典翰墨故有書狀,為眾僧守護聖教故有藏主,為眾僧迎待檀越故有知客,為眾僧召請故有侍者,為眾僧看守衣鉢故有寮主,為眾僧供侍湯藥故有堂主,為眾僧洗濯故有浴主、水頭,為眾僧禦寒故有炭頭、爐頭,為眾僧乞丐故有街坊化主,為眾僧執勞故有園頭、磨頭、莊主,為眾僧滌除故有淨頭,為眾僧給侍故有淨人。」(《禪苑清規》卷八)

以上制度,自宋以來通行甚久,少有更改。至於今日所行的,則根據元代《敕修百丈清規》更有增益,且分成東西兩序。東序序職(資格)有都監、監院等二十一員,列職(實職)有化主、庫頭等二十六員;西序序職有首座、西堂等十二員,列職有殿主、寮元等二十一員。細分職別可達八十種,可謂繁雜(見清‧儀潤《百丈清規證義記》)。

叢林職事人員之多寡,各依其規模建制大小而定。方丈為禪林正寢,住持所居之處,故稱寺主為方丈,他為全寺諸堂之頭,故又稱堂頭和尚。至西序的重要職員,則為首座(即古之上座)、西堂、後堂、堂主、書記、知藏、藏主、知客、寮元(雲水堂首領)等。東序為監院(即古之寺主,俗稱當家)、副寺(即知庫)、維那、悅眾、侍者、莊主等,是一般叢林所常設的。此外,列職各專一務者,還有飯頭、菜頭、火頭、水頭、碗頭(通稱行堂)、鐘頭、鼓頭、門頭、園頭、浴頭(亦稱知浴)、圊頭(即淨頭)、塔頭(亦稱塔主)、樹頭(巡視山林、栽補樹木)、柴頭、磨頭、茶頭、炭頭、爐頭、鍋頭、桶頭、燈頭、巡山、夜巡、香燈、司水(禪堂專任)、照客、聽用等。以上各種職事名稱,以等級分,可統稱為知事人員(一級)、主事人員(二級)和頭事人員(三級)。規模較小的叢林,即以主事兼知事。規模較大的叢林,則有很完備的組織。方丈之下有庫房、客堂、維那寮、衣鉢寮四個機構(通稱四堂口),是為叢林的基本組織,重要寺務由住持會同首座等班首與四堂口首領共議進行。此外有首座寮以處上座名宿,有侍者寮以處初學新參,有行者寮以處雜務行者和童行,有眾寮(雲水堂)以臨時接待過往禪衲。又有蒙堂以處知事職僧以上退職人員,有單寮以處副寺以下退職人員,有延壽堂以處老病僧人,有莊田以供禪眾以事生產。各堂又各立規約以資遵守。

現今叢林,以其住持傳承的方式不同,又可分為子孫的與十方的兩類。本來從宋代起,叢林即有甲乙徒弟院、十方住持院、敕差住持院三種之分。甲乙徒弟院,是由自己所度的弟子輪流住持甲乙而傳者,略稱為甲乙院。十方住持院係公請諸方名宿住持,略稱為十方院。敕差住持院,是由朝廷給牒任命住持者,略稱為給牒院。甲乙院住持是一種師資相承的世襲制,故又稱為制度叢林或子孫叢林。十方住持院由官吏監督的選舉,故稱為十方叢林。後世即大體沿用其制度,無大變動(現無其第三種)。

另外,十方叢林中依住持繼承制度的不同,還有選賢叢林與傳法叢林之分。有如鎮江金山寺名剎的住持,即是依法系相傳的,稱為傳法叢林;寧波天童寺自清末寄禪(敬安)重興後,改為十方選賢制度,稱為選賢叢林。1924年廈門南普陀寺改子孫叢林為十方選賢叢林,即依天童寺選賢方法,訂立「十方常住規約」二十條。並規定選舉法、住持任期及進院退院等手續(《廈門南普陀寺誌》)。這種選賢制度是叢林住持史上的一個進步。(林子青)

◎附一︰Holmes Welch著‧阿含譯《近代中國的佛教制度》第一章(摘錄)

中國佛教之最重要者,乃為寺院生活之制度,可作為其教理之體用的一個示例。我們所注意者,即是其制度。其原意乃欲創造一個模範的社會,使整個世界可以模倣。這樣,即有一切「理想國」(Utopias)之感應。其理想真是引人,其實現亦甚驚人,而其失敗之處,則需同情的了解。(中略)

我曾搜集約有一百個十方叢林之或多或少的詳細情形,平均每一寺院,約有一百三十個住眾。有兩百個十方叢林,則是我所未能得其情形之報告者。其平均住僧,如以五十至七十五計,所估若確,則中國在民國時代約有三百個十方叢林,其住僧為兩萬至兩萬五千人,約當僧伽總數百分之五弱。百分之九十五的出家人都是住在「子孫廟」裡的所謂卑下之輩。不必說,這樣將他們區分為優秀份子與所謂卑下之輩,實在太簡單化了。較真實的景象,當於以下詳說時,綜觀其成。

在一個寺院規約中有謂︰「規矩越緊,住人越多,規矩越鬆,越無人住。」一部份是因為「嚴格化」可以吸引在家信徒們的布施,而一部份則因有數百人同住,倘無秩序,即不切實際。因此,這極少數的極大寺院,即可當作佛教寺院之示例。我們先講這些,在使讀者見到其制度之最善與最複雜的方面;且更易描敘其較小與較次的不同點。

在中國佛教寺院中,有兩家最可作為示例者,乃是通稱為金山之江天寺,在鎮江,瀕揚子江邊,介於南京與上海之間;及高旻寺,在過江不遠之揚州。「金山與高旻」乃是經常聽到的名詞,從中國任何處所來的僧侶們,講到事務應如何處理時,都會提及。金山是我能夠搜集最多資料的寺院,而《高旻寺規約》則述及該寺於民國時代中,其寺院生活之每一情狀者。民國四十九年又在臺灣再版刊印。每一寺院,無論如何都有其特性,所以下述之體制將是一個集成,有金山、高旻寺、及其他在華中之大寺院,特別是鄰近南京之寶華山與棲霞山,鎮江之焦山,常州之天寧寺,與寧波之天童寺,其情形大多是相同的。

第一節 四大堂口及其執事
這樣一個寺院的中心,通常是在其禪堂,即是花朵。而其他部分,則是莖枝、葉與根。

在禪堂中是為了求得開悟,其他三個堂口之工作則甚枯燥。第一,客堂是管接待客人及內務的。第二,庫房乃是管收租,購置應用品等,使寺務能進行。第三,衣鉢寮,乃方丈自己的事務所,因此常為掌管財政者。在一個有數百住眾的大寺院內,四大堂口有不同的執事,計數十人。人事結構之高度聯繫,幾乎像中國中央機關之政治。實在講,官廳式的用法也有在寺院執事的名稱方面應用著。政府有「知府」、「知州」與「知縣」,所謂「知」,就是說掌管各行政部份「府」、「州」、及「縣」。類似的,寺院亦有「知客」管接待客人;「知山」管山上周圍的土地;「知藏」,則依理論說,為助理保管藏典者。(中略)

第二節 客堂
人們第一次參訪一個寺院,先由客堂的執事接待。因此我們先要說及。現在讓我們自己先從一個「知客」(guestprefect)的工作方面來觀察。

在一個像金山一般的大寺院,可能有六個或八個同等名稱的執事,輪替著做日常工作。若有更多的事務而致當值者來不及應付,他可以依次請求將要輪到的二三人幫同接待,俾使每一幫重要的客人,都有一個知客照應。「大知客」有照看一切的責任。他的助手們稱為「二知客」,「三知客」等,都是聽從他的指揮的。(中略)客堂要管理家務方面的多數乏味的工作!客堂要監督齋堂、大寮(廚房)、菜園、山地、各殿堂、磨房、浴堂、廁所、及每一其他單位之不屬於庫房與衣鉢寮所直接管轄之範圍者。有些單位都各有其頭領,多少都可以自治,但亦都歸入客堂之法治範圍,因此,客堂為全寺日常工作之一種管理中心。紅色的木牌上,由「書記」用可以擦去的墨跡寫好了掛在客堂的廊下,宣佈做超度佛事的日程及應參加經懺的人員、演講開示、出坡、沐浴、節日、人事更動、以及一切有關僧眾生活行動之消息。而照看各事之是否依照程序,以及所需之人員是否出席,那便是「僧值」之責任。

僧值是最重要的執事之一,不僅在客堂,而是在全部執事之中。除了在禪堂之外,在全寺內,他有權執行寺規。他要查察各種訊號之是否準時。進餐時他要在齋堂察看每一空碗是否盛滿了,且不准破壞肅靜。早晚課他要巡視大殿,並及每一位僧侶行列之來往。若見有人不依行列,他便喝止。若見有人在課誦時偷懶,他便跑過去打他臉上一下。在另一方面,若遇更嚴重的犯規(例如吵架),他便拉他到知客那裡,讓他決定應罰多少錢,或者任其選擇,應挨幾下香板。這木製劍形的香板,代表著刑罰的權衡,係由知客親自執掌。

僧值也監管沐浴與洗衣,在冬季每月四次,但從陰曆六月初一到七月十五日則是每天的,若是天熱而有需要的話,則更是由他決定其他的任何日子。凡「出坡」之時,如何組織,都是他的責任。依參加僧眾之多少而分為四種。他組織「出普坡」,由方丈親自督率,例如從山田將租穀搬回寺院,或是從寺院船上卸下來。如若全體嫌多,則除了禪堂人眾以外,他可以召集所有單位的人員。如在山坡山上伐取柴枝,耕種菓園,或幫助廚房準備齋宴等。如仍嫌人多,則可專召集「行單」(任役職者)及雲水僧,做些最不重要的事。

僧值還有其他的責任,他要處理亡僧善後,及其遺物等事,他要在深夜眾人睡後、以及天亮之後,(因為上午三點,整天的工作又開始時,燈又亮了)查看全寺燈火是否熄滅,他要到處察看,什麼都要注意。有一位僧侶曾說民國二十六年他初到金山時,被留單在雲水堂,第一餐要到齋堂之際,後面跟著一位僧值,走到他面前來說,他的綢製海青和皮底鞋子都不合規約(因為綢和皮革都由殺生而來)。「你必須換穿布的,否則便離寺。」

在客堂的法治之下,最大的單位乃是「大寮」(廚房)。常由一位「典座」主持,在他下面有管食、管水、和管火的執事僧。例如,「飯頭」由俗家工人為助手,在大鍋裡煮飯和各種粥。因為他可以決定誰應分得鍋內鏟下來的鍋巴,他便是一個得人心的人。他還有其他職責︰餐前十五分鐘,他必須敲著兩片短竹板,到各處去「叫香」;約在餐前五分鐘,他必須去敲那掛在齋堂外的大木魚,即所謂「開梆」;正於餐前,他,或是「菜頭」,又要去敲那掛在大木魚近邊的「火錪」,那是一個心形的厚銅片,大家都不可在進餐時遲到。

「菜頭」的工作是分派每餐簡單的配菜,以及在陰曆初一與十五,或是由虔信施齋時的較精緻的菜。「水頭」為大寮準備所要用的冷水。而「茶頭」則常要留意於準備足夠的開水來泡必需的茶,並幫助「飯頭」注意大鍋的水是否乾了。「大火」是管生火的,準備大量木柴,並注意爐內的火勢。火災是須經常留意的,他的責任很重大。

在齋堂內有幾個「行堂」侍候,其人數視僧眾之多少而定。沿著長條的狹桌子,在每人座位前,他們各放上筷子和兩隻碗──一隻是盛粥或飯的,一隻是盛菜的。敲了木魚和火錪以後,他們提來了食物,將碗都盛滿了,在那時僧眾也都背過了偈句。在僧值的監視下,他們在齋堂內巡行,在餐時侍候著第二次再將碗盛滿。餐後,他們要幫著做清洗等事。

與廚房緊密相接的是磨房,在那裡有「碾頭」,賴俗家工人之助,碾去稻穀的殼,有時且要磨粉做饅頭。在不遠之處,即有菜園,由「園頭」經管著,通常是由俗家工人做大部份勞役之事。或在典座之下,或則由客堂直接管轄的有一位「圊頭」,經管廁所與沐浴等設備。要把廁所清掃,而燒水準備每星期的沐浴,且在僧眾們沐浴過後,保持其整潔。

大門有一個「門頭」。而外面的林地,則由一個「知山」和另一個或幾個「巡山」看管,其職責是不讓過路人亂將植物採伐。在他們指揮之下,俗家工人搬運所需用的柴木到廚房。若是山地廣大,這一類執事便增多;寺院若在城巿,那就沒有。在寺院建築範圍內,設有一個「夜巡」,用兩種訊號敲起來,依其職責,走遍全寺,晚上令全寺安睡,早上也便催醒了一切人等。他不是「看更」或「打更」的,在深夜做實際巡行全寺各處而打更的,則另有其人。

客堂最後一類人員乃是各殿堂的執事。任何寺院,不論大小,都有一個「大殿」,早晚課以及大多數儀式都在大殿舉行。有一個「祖堂」,安置著以前諸位方丈的牌位,每逢陰曆初一、十五都要上供,而且另外也有亡僧及已故施主的牌位供著。也許有專供一位或數位菩薩的殿堂,例如「地藏殿」,則適宜於做超度亡靈的法事,因為地藏王菩薩是獻身濟度他們的。也許有塔與亭閣,每一處都有佛壇,在「藏經樓」與「念佛堂」也都有佛壇。(中略)

第三節 庫房
管庫房的頭領乃是「監院」。其在日常事務上的權柄,僅次於方丈。在他下面工作的有幾位「副寺」,依次在「副寺」之下,又有幾個「庫頭」。其中有的也許更有特別的職銜,如「管庫」與「管工」等。在寺院有廣大農地的許多村莊裡面,也許有一個「莊主」。在一切寺院中,這一連串,在司令上是相同的,但在職務的功用上不同。譬如「庫頭」總是由「副寺」管,但「副寺」在有的寺院是也管銀錢,而在其他寺院卻為衣鉢寮所控制。

「莊主」之設,是因為住在離寺較遠的村莊,需要監督在那裡的佃戶。雖然根據租約,佃戶們應繳付固定數量的租穀,然不按其所收穫之比例成數,常想佔地主的便宜,不是在租穀中攙雜,便推說因蟲害或水旱等災,無能如數繳納。因此最好是派一人在場,寺院便能知道真實的收穫情形。是由他通知佃戶們在什麼時候繳租。若是由寺院供給他們農具,他必須記著歸還時是否完好不壞,或確定是由用戶修好。若是寺院在村莊內有房屋,其保養也由他監管。雖然他序次不高,通常他在那兒長住,有相當的權能。若是佃戶不斷地惹是生非,「莊主」可以請求庫房上司撤去其租約而另換他人。

收穫期繳租穀之時到來,寺院中便派副寺和庫頭,帶了算盤和帳簿到莊主那裡。租穀都須經查驗是否潮濕或攙雜,若發現有此種情形,則必須曬乾而重將糠雜搧掉,在稱過以後而登帳。穀袋都放在屬於莊主所住「莊房」之一個臨時的倉房運回本寺。若是村莊很近而庫房可以直接管得到,或則雖在較遠村莊,而佃戶忠實可靠,寺院可能會覺得不必在那裡置一莊主,那麼這工作也可能信賴一個俗家人,通常被稱為「莊頭」。

有些佃戶則決非忠實可靠。即或能繳租,他們也拒不繳納。在那種情形下,副寺們會向做了租約上之保證人的鄰居們(所有的租約都有保證人)去和佃戶們講理。若是失敗了,這種事常祇能訴諸法庭。或則,因打官司有礙視聽,副寺們可能用非正式的方法。例如高旻寺命他們到稍遠的街上,雇用青皮腳子二三人,擁往那拖欠的佃戶家去坐索,除非他繳了租決不走。強調地主之不高興,他們會拿出一張單子來,立刻要小量的精米(作為拖欠之懲罰),若這種懲罰亦不付,青皮們便拆掉佃戶的大門,而將大門與桌子等傢俱盡行搬走。但根據規約上則要副寺們注意,「此法對無賴無辦法者之辦法也。何以正租無力完清,大門被青皮下了去,執事之德行,佃戶之面子,兩方之感情,大有損傷。」

除了往村莊去收租,在空閒期中,副寺和庫頭在寺中也很忙碌。在大寺院內,不僅有幾百僧眾要食糧,而且那許多房屋,每一所有佛壇,香燭,漏瓦剝牆,在保養上都需注意的。這些物品都需要有一份繁複的清單,那便是庫頭們的工作。在建設和修理方面若有俗家工人,則有一個庫頭監督他們,調派並計算其工時。他或有專門的職銜,稱為「管工」,或「坡頭」。所監督的若是在近處稻田的農工(因為近處常是由寺院自己耕種,而不租給人),那他的職銜即為「田頭」。

當外面有人到庫房來時──如莊頭或要買穀的──庫頭會接待他們,由小廚房供給他們膳食,或在寺內過夜。若是更重要的訪客,則親自伺候他們茶和熱毛巾。因為通常在庫房是沒有香燈的,所以屋內的清掃,佛壇前燈火之點燃,都是庫頭們的事。

副寺則序次較高。藉一二「書記」之助,保管現金帳冊,並且照料庫頭們的工作。他們的責任是,勿使寺院缺了這「開門七件事」──柴、米、油、鹽、醬、醋、茶──以及香、燭、和其他一切應用品。因出售米穀而收進的錢,以及有購物發票字條等付出的錢,經手往來,都由他們登入帳冊。在某些寺院(如高旻寺),帳房乃是在庫房中的一個獨特單位,至少另需安置二人,可以互相督察,以免有侵吞公款情事。

讓我們看金山及高旻寺,凡需要物品時之情況。若是少數的現金可以買到的,副寺當先付此錢,而送一張字條到衣鉢寮去請求發還,因這兩個寺院之銀錢進出都由衣鉢寮監管。另一方面,若是一筆大錢,則由監院自己決定,而得到衣鉢寮口頭的允許。於是他寫一張請購的字條,由衣鉢寮如數付款。這經過當由一個副寺在庫房的帳冊上列有記載。那實際上拿了錢去買物回來的,可能是一個庫頭。他將之持交「管庫」,由他在貯藏前,先登入物品清冊。在金山,這是稱為「油米帳」的。當需用此物時,則由一副寺送一字條給管庫,又再登冊後付與該物。這制度是既簡單而又事業化,顯然是用以減少侵吞之誘惑,或則是為了避免分配物品之存有私心。

庫房的主管是監院。以上所說之一切行動,都在他直接管理之下。若有錯誤,應由他注意及之,並加以糾正。實際上,他的責任更廣。效能上,則全寺在他的督導與監察之下。一位前任的監院曾說,他必須「時常機警,觀察每一事物,查看每一處所。」不僅在庫房的屬下,除了位序較高的長老們以外,全寺每一執事,若有難題,都要向他請教。而監院自己,則又轉向「都監」請教,若或是更重要的事,則可請教方丈。

「都監」亦是庫房的一個執事。雖然他的地位,依序是最高的,在日常工作方面卻甚少管事。通常他是一位長老,自己亦曾有做過監院的多年經驗。他與現任監院之關係,乃與退職方丈和現任方丈間之關係相似。都監毌需等人來請教,他可以主動地查察與糾正。特別是他可以做方丈指派執事時的顧問,而若任何執事有辦事不太滿意之時,都監能出主意換掉他,倘有嚴重越規情事,則可以「遷單」(即開除)。監院也有勸請方丈這樣做的權利,但方丈有最後決定之威信。

第四節 衣鉢寮
衣鉢寮是方丈自己的事務所。既不是一個大的單位,其執事輩之序次也不高,而他們卻是住持方丈的親信。主要是「衣鉢」們,他們是方丈的機要祕書和直接助手。他們又都是年輕僧侶,擇其靈敏而有應付人之能力者任之。若有方丈所不願接待的訪客來到,即由「衣鉢」去給與令人滿意的說詞,而代表方丈接洽任何事務。若是方丈忙得沒有空閒,也由一個「衣鉢」來點燃在寺內死去僧人行火葬時的柴火。「衣鉢」們須留心火患與盜賊,負收發信件之責,亦須盡各種儀式上之職務。當一位施主施齋並附禮金時,他們便可能要負責將之分給所有的僧眾。

◎附二︰Holmes Welch著‧阿含譯〈四十八執事〉(摘錄自《近代中國的佛教制度》附錄二)
傳統上總先將四十八執事(編按︰又名「叢林四十八單」)分成二十四序職與二十四列職,然後再加以說明,此法也見於《金山規約》。手抄本《金山規約》有微卷收藏於香港大學圖書館。同製為微卷的《焦山規約》採相同的列法;以《百丈清規》為依準的《華北宗教年鑑》第一號上的資料亦然。不過《百丈清規》卷六還提到不見於他書的二十四雜執事。

以下依照《金山規約》,列出四十八執事︰


┌─┬───────────────────────┐
│ │典 貼 飯 菜 水 火 茶 行 門 圊 圓 照│
│列│座 案 頭 頭 頭 頭 頭 堂 頭 頭 頭 客│
│ ├───────────────────────┤
│職│都 監 副 庫 監 園 碾 寮 殿 鐘 鼓 夜│
│ │監 院 寺 司 收 主 頭 元 主 頭 頭 巡│
├─┼───────────────────────┤
│ │座 首 西 後 堂 書 藏 僧 知 知 參 司│
│序│元 座 堂 堂 主 記 主 值 藏 客 頭 水│
│ ├───────────────────────┤
│職│維 悅 祖 燒 記 衣 湯 侍 清 請 行 香│
│ │那 眾 師 香 錄 缽 藥 者 眾 客 者 燈│
└─┴───────────────────────┘


文件資料之間固然相互一致,現存的活資料卻同樣一致的予以反駁。在金山等寺,維那、悅眾、知客、僧值與衣鉢是列職,而非如表上所列的序職。清眾也非列職,而是泛指禪堂東西各序職和尚的總稱。

我拿上表請示金山等寺的方丈與高序職執事,他們皆無法解釋理論與實際之間的差異。方丈說金山自首任方丈至今已有一百多年的歷史。另一方面,他在任期間並無新規條加入。我沒有機會親自調查規約的歷史,或許它代表的是早期的人事系統,與近數十年來所採用者迥異。或許它試圖提出寺院人事的理想狀況,與實際運作之間的關係一如《周禮》與周朝的實際行政運作。也就是,討論寺院生活的作者,最後認為四十八是最好的職位數,因而刪除了《百丈清規》上的二十四。在他所刪除的職位中,有些的確已經廢止不用(如擔運與化飯),但有些是常被設置的,如庫頭、巡山。同時,他增設了《百丈清規》所沒有的職位,像是座元、鐘頭。也許因序職比列職少,他又將一些列職劃歸為序職,如此,兩邊就互相對稱了。

這是我對差異之原由所作的推測,但不論原由為何,它們說明了只依據文件資料撰寫近代中國佛教實際狀況的危險。將上列《金山規約》所載的執事表,與金山實際設置的執事作一比較,更可明瞭危險的程度。有關金山實設的執事,由太滄提供消息,他1917至1949年於金山服務,最後四年任方丈。以下所列大多經過證實,而且無一與得自其他金山和尚的資料矛盾。


┌────┬────┬─────────┐
│部 門│人 數│序 職│
├────┼────┼─────────┤
│住持 │ │ │
│ 方丈 │ 1│首座 │
├────┼────┼─────────┤
│衣缽寮 │ │ │
│ 衣缽 │ 2~3│祖師、燒香 │
│ 湯藥 │ 2~3│記錄 │
│ 侍者 │ 1│侍者 │
├────┼────┼─────────┤
│禪堂 │ │ │
│ 首座 │ 1│首座 │
│ 西堂 │ 1~2│西堂 │
│ 後堂 │ 1~2│後堂 │
│ 堂主 │ 3│堂主 │
│ 維那 │ 1│書記 │
│ 悅眾 │ 6~9│祖師、燒香、記錄 │
│ 香燈 │ 1│香燈 │
│ 司水 │ 1│司水 │
│ 清眾 │100~150│各種 │
├────┼────┼─────────┤
│庫房 │ │ │
│ 都監 │ 1│堂主或更高 │
│ 監院 │ 1│堂主或更高 │
│ 副寺 │ 2│書記 │
│ 書記 │ 2~3│書記 │
│ 知事 │ 1│書記或祖師 │
│ 管庫 │ 1│祖師或燒香 │
│ 庫頭 │ 3~5│書記以下 │
│ 莊主 │ 2│書記或藏主 │
├────┼────┼─────────┤
│客堂 │ │ │
│ 知客 │ 4~10│書記 │
│ 僧值 │ 1│書記 │
│ 書記 │ 1│書記 │
├────┼────┼─────────┤
│大寮 │ │ │
│ 飯頭 │ 1│藏主、知藏、參頭及│
│ 菜頭 │ 1│少數燒香(序職依年│
│ 水頭 │ 1│齡及在禪堂的年資而│
│ 大火 │ 1│定;藏主是高層行單│
│ 圊頭 │ 1│最普遍的序職) │
│ 行單 │ 4~10│ │
├────┼────┼─────────┤
│雲水堂 │ │ │
│ 寮元 │ 1│藏主 │
│ 香燈 │ 1│香燈 │
雲水僧│ 50~100│無 │
├────┼────┼─────────┤
│大殿 │ │ │
│ 殿主 │ 1│藏主或知藏 │
│ 香燈 │ 1│香燈 │
├────┼────┼─────────┤
│念佛堂 │ │ │
│ 管堂 │ 1│藏主 │
│ 香燈 │ 1│香燈 │
│ 清眾 │ 12│ │
├────┼────┼─────────┤
│戒臺樓 │ │ │
│ 香燈 │ 1│香燈 │
├────┼────┼─────────┤
│藏經樓 │ │ │
│ 藏主 │ 1│藏主 │
│ 香燈 │ 1│香燈 │
├────┼────┼─────────┤
│寶塔 │ │ │
│ 香燈 │ 1│香燈 │
│ 香燈 │ 1│香燈 │
├────┼────┼─────────┤
│祖堂 │ │ │
│ 香燈 │ 1│香燈 │
├────┼────┤ │
│菜園 │ │ │
│ 菜頭 │ 1│ │
├────┼────┤ │
│碾房 │ │ │
│ 碾頭 │ 1│藏主、知藏與參頭 │
├────┼────┤ │
│門 │ │ │
│ 門頭 │ 1│ │
├────┼────┤ │
│ 夜巡 │ 1│ │
├────┼────┼─────────┤
│ 閒班首│ │ │
│ 與閒書│ │ │
│ 記 │ 20~30│ │
├────┼────┼─────────┤
│ 工人 │ 60~70│無 │
├────┴────┴─────────┤
│ 總計(用平均數)375(73位執事) │
└───────────────────┘


上表不僅顯示了在序職與列職的關係之間,理論與實際的出入,也顯示《金山規約》上所列的一些職銜,近數十年來已不存於金山;而金山現設的職銜也有不見載於《金山規約》者。現已不存者︰典座、貼案、庫司、監收、鐘頭、鼓頭、請客。未見載於規約者︰知事、庫頭、管庫、管堂。我也曾向金山方丈指出這些差異,但他無法解釋。

在天寧寺,較低職位總稱為列職。序職在書記以上者(包括書記),稱為權職,即「有權之職」。如知客職是權職,香燈為列職。據我所知,僅天寧寺有此區分。

◎附三︰印順〈叢林與小廟〉(摘錄自《華雨集》第四冊〈中國佛教瑣談〉)

「十方叢林」,意思是住眾多的大寺,是佛教僧伽所共有的。也有古寺衰落了,寺不太大,住眾也不多,不如大寺的組織完善,但住持還是要接過法的,這也可說是叢林的一類。「小廟」,是師父傳徒弟,徒子徒孫繼承的。一般是小型的,其實只要是子孫繼承制的,不管他寺大寺小,都應歸入小廟類。這二類,宋初就有了,稱為「十方住持院」、「甲乙徒弟院」。

叢林與小廟的分類,是十方公有制、子孫私有制的分類。依釋迦律制︰出家的比丘、比丘尼,是真正無產的國際主義者。屬於比丘個人所有的,是穿著保暖的三衣(比丘尼是五衣);吃飯用的鉢,這是乞食所必須的;臥在床上,坐在地上,不能把自己的衣服、常住的床與床褥弄髒了,所以要有尼師壇──舖在地上床上的坐臥具(現在變成禮拜用的具)。這是個人所必備的,還有些日用品,是屬於個人私有的。為了適應眾生,准許保有「淨施」的超標準的衣物,但這是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的。古代經濟貧乏,出家人以佛法自利、利人,依賴信施而生活,當然生活要簡樸。即使時代進步,經濟繁榮,出家人也不應該豪華奢侈的。佛與出家弟子,起初是住在山野的、山洞、樹下,也有在露地住的。王舍城的頻婆娑羅王,將「竹林」布施給僧眾(佛也在僧中),這是佛教僧眾最先擁有的林園。後來,舍衛城的給孤獨長者與祇陀太子,奉獻了「祇樹給孤獨園」,這是有建築物的。佛法越來越發展,出家(僧)眾也越多,信眾布施的土地與寺院(印度舊稱「僧伽藍」、「毗訶盧」)也越多。凡是布施來的土地與寺院,是屬於僧伽共有的。僧,有現前僧與四方僧。如有人今天來這裏布施(衣物),是住在這裏的僧眾──現前僧所應得的,每人一分。僧伽所有的土地與寺院,現在的住眾,在規定內,有些是可以使用的。但現前僧沒有處分──出賣或贈與別人的權利,因為這是全體僧伽所共有的。土地與寺院的所有權,屬於四方僧(現在及未來)。只要是合法的比丘(比丘尼別有比丘尼寺),從四方(八面)來,誰也可以在寺院中住;住下來,就是現前僧的一分子。中國是大乘佛教,歡喜說「十方」,其實四方是現實的,誰見比丘從上方或下方來,住在僧寺裏呢!後來,僧眾分為二類︰有(定期)常住的、有暫來的客僧,待遇上略有差別。這與我國叢林的住眾,與臨時來住「上客堂」的一樣。總之,原則的說,寺院、寺院所有的土地、寺院內的物品,都是屬於僧伽全體的(中國稱為「常住」的)。也有例外的,那是施主為某比丘造的,或比丘自己築的房屋。但限制嚴格︰要經僧伽的同意;要察看地方的是否適合;還限定大小──長不過一丈二尺,寬不過七尺。這是個人住的小屋,不准再擴大的。上面所說的四方僧制,是歷史的事實。如我國的求法僧,經西域(今新疆及中亞西亞),或從海道經錫蘭而到印度;印度及西域的比丘們,來中國弘法,也有來巡禮的;日、韓比丘,來我國求法的,可說是到處無礙,到處可住──小住或久住,佛教是超越民族、國家的世界性宗教。唐代(禪宗)興起的十方叢林,多少改變律制,以適應中國社會,但還是十方(四方)僧所共有的,各處出家人,都可以來住來學的。宋初已有「徒弟院」,近代的「小廟」,在數量上,叢林是不及十分(或百分)之一。「小廟」是家庭一般的子孫繼承,子孫當然有權處分。我以為,子孫制的出現,是受了儒家家庭本位文化的影響。徒弟繼承師父,也許俗人以為是很合理的,習以為常,而其實是違反佛法的。子孫制與經懺法事的氾濫,為中國佛教沒落變質的主要原因!

我國佛教流傳到清末,已衰落了七、八百年,與各地佛教,也隔膜了這麼久,等到再與各地佛教接觸時,發現與從前不大相同了。佛教受到國家政治的限制,而自身也失去了四方僧的特性。由於部派及衣食等瑣事的差異,在南傳佛教界看來,似乎我國的出家人,已不再具備僧格。日本寺院的住眾,多數的西藏喇嘛,帶妻食肉,在我國僧界看來,也是怪怪的!思想上、形象上,隨方異俗的演化,不再是過去那樣,出家眾往來修學弘法,可以到處無礙,到處可住了!就我國來說,現在的大陸,小廟等於全部消滅;叢林已成為觀光地區,不再是過去的叢林了。在台灣,也有標名「十方」的,而事實卻只是師徒繼承的「子孫院」。佛制寺院,是「四方僧」共有的;僧團中,是和合(組織)的、平等的、法治的。我覺得,佛教僧制的原則,與現代文化的傾向相近,使我更深信佛陀的偉大!但事與願違,現在台灣佛教而發展得有相當規模的,都是子孫制,大家為我們自己的道場而同心努力。對衰落的佛教來說,這總是好事,何必批評呢!現代的台灣佛教界,有的是事業心,缺少古代求法(不是求學)的精神、真參實學的精神。不要說以佛法為中心,以宗派為中心的也沒有了,付法接法,只是形式一番。專精念佛的,多數是在家善友,四方僧制,原不是他們所能知道的。律師,本來難得,有的也只著重過午不食,上廁所換鞋子,提倡每天披一次三衣等,律制的根本大義,似乎很少聽說。缺少了佛法的實質,為佛教而努力,當然只是子孫制,大家為個人的前途而努力了。習以成風,如寺院而是僧所共有的,怕反而要難以為繼了。

〔參考資料〕 《禪林寶訓合註》卷二、卷三;《叢林校定清規總要》;《叢林盛事》;《禪苑清規》卷一;《入眾須知》;《禪林象器箋》〈區界門〉;《叢林兩序須知》;《佛教與中國思想及社會》(《現代佛教學術叢刊》{90})。


講經

即公開宣講、演說佛典之義理、內涵之謂。此處之「經」並不限定於「經律論」三藏中之經典,而是泛指三藏佛典及古今佛門大德之著述。有時,亦稱有關佛法之專題演講為講經。舉行講經的場所,稱為講席、講筵、講肆、講座等,講說者稱為講師、講主、講士、講匠。

在印度,阿育王時代已行講經之事。如依《善見律毗婆沙》卷二所載,阿育王時代的傳道師,曾赴各地說法講經,所講經典有《蛇譬喻經》(Āsivisopama-suttanta)、《天使經》(Devadūta-sutta)等十三經。在大乘經中,如《大品般若經》卷二十七〈囑累品〉所云,若書寫般若波羅蜜,受持、讀誦,正憶念、為人廣說、恭敬尊重讚歎,則此人不離見佛,不離聞法,常親近佛。《法華經》卷四〈法師品〉中,亦有似此勸說受持讀誦及解說之經文。

中國的講經,始於後漢時代。如《出三藏記集》卷十三〈安玄傳〉記載,安玄為安息國人,漢靈帝末年遊賈洛陽,常以法事為己務,及漢言漸熟,志於宣揚經典,常與沙門講論道義。另據《大宋僧史略》卷上〈僧講〉條所載,曹魏時,朱士行於出家後,專務經典,常講《道行般若》,此為僧講之始。同書〈尼講〉條又載,東晉廢帝時,洛陽東寺尼僧道馨嘗講《法華》、《維摩》。此為尼講之始。

在日本方面,據《日本書紀》卷二十二〈推古天皇十四年(660)〉條記載,是年秋七月,天皇請皇太子講《勝鬘經》。同年,皇太子亦於岡本宮講《法華經》。此為日本講經之嚆矢。其後,續有講經說法之事,且有以法會之形式為之者。

近代中國佛教界,講經之風氣仍然甚盛。國民政府統治大陸期間,太虛、圓瑛、諦閑、月霞、道階、應慈等人皆是著名之講經法師。講解方式,太虛較有創意,其餘諸師較守傳統解經方式。中共統治大陸後,講經風氣驟衰。文革結束後之「改革開放」時代,對佛教講經等活動,漸有開放之趨勢。

國民政府遷台之後,台灣佛教逐漸興盛,講經風氣亦迄今未衰。自1950至今年(1994)之間,著名之講經者有印順、星雲、慧嶽、聖嚴、演培、道源、慧峰、淨空、會性、傳道、宏印、慧律、天乙、智道等法師,及李炳南、方倫居士等人。所講經論,除民初大陸佛教界所流行之佛典之外,印順所撰《妙雲集》叢書中之《成佛之道》等書,亦為台灣佛教界所較常宣講。此外,李炳南之《佛學十四講表》亦曾風行一時。而講經記錄之結集成書而風行於世者,當以印順《妙雲集》最為人所知。

在講經場所方面,除了寺院之外,租用大型公共場所(如︰台北體育館、國父紀念館、中山堂及各地文化中心)之情形亦頗常見。此外,更有在廣播電台及電視台開闢講經時段者。在電視上講經,以佛光山之星雲為最早,風氣一開,目前(1994)各電視台已皆有講經節目。尤其各地方之社區電視(俗稱第四台)更設有講經之專用頻道,經常有講經節目播出。

◎附︰Holmes Welch著‧阿含譯〈講經〉(摘錄自《近代中國的佛教制度》第十章第二節)

雲水僧在參訪各地途中,可發現並非各寺一律都「冬禪夏學」。有些寺院在一年中任一季節講授聖典,有些根本不舉辦講經。例如金山從不講經,原因是與禪宗不立文字的傳統衝突。但在許多寺院,講經習慣上在夏居期間(四月十五到七月十五)舉行。如果方丈自覺能夠勝任,則親自講授,否則從外延聘專家。

各寺的課程與程序不一,有時只是中午長達兩小時的演講,這時禪堂的午板香取消,以便該堂的和尚參加。著重教義、不重靜坐的其他寺院,則訂全天候的講經、研究課程,將寺院變為學堂。據一位和尚說,這是六代以來一種既定的宗教教育形式。1918到1950年間,他經常參與這樣的教育,起先當學生,後來當講者。

他說,首先寺院邀請某位傑出法師授課,可能是講他最專精的經典。一經法師首肯,將報單印在黃紙上,張貼大門外,並送給該區各寺張貼在門上以及鄰近城鎮的街道上。舉例來說,如果演講地在泰縣,報單也許遠遠送到鎮江(七十五公里),但不送到南京或上海(一四0公里與一七五公里)。報單的內容大致如下︰

某月某日起,法師某某應邀講解《法華經》全文。歡迎善男信女屆時隨喜恭聽法要。僧團中人決定列席並參加研究者,請提早抵達,以便報名請單。

某日,某某寺院住持和尚某某看到報單,決定參加的和尚隨即整理行裝,出發上路。舉辦演講的寺院也許在幾天路程外的山上。和尚盡可能提早到達。

每天的講授、研究時間表分成四部。

(1)大座 大座附隨著予人深刻印象的嚴謹儀式,因此這不但是演講,同時也是儀式。午後兩點稍前,報過名的所有和尚聚集講堂內,講堂可以是寺內任一堂宇,只要大小與參加人數調和,不過通常都是法堂。和尚穿著正式的灰色或棕色七衣。兩點整,大座法師進堂,他穿著紅袍,穿過兩旁的和尚走到堂底,在一個矮佛龕前上香禮佛。然後登上佛龕後高出的講臺,坐在寬敞的座椅上(古董買者稱作「和尚椅」的一種椅子)。他盤腿坐定,穩穩不動,有如在打坐。聽眾唱香讚,全部合掌站立。香讚唱畢,他才開講。經典翻開擺放在他面前,他先念其中一兩句經文,然後給予解釋。如果是簡短有力的經文,像《心經》,他可能用一、兩個小時講一個警句。如果經文長,他念得多,解釋得少。他也許採用生動而不正式的講法;或者他喜歡半閉雙眼,靜靜坐著,只動手指不斷數著念珠,用古怪單調的聲音講說。兩小時過去,他迴向功德,闔上經書,走下講臺,離開講堂。聽眾享受為時一小時左右的休息時間。

(2)偏座 大座法師經常帶著一群學生同來,人數或許是八人或十人。每天他輪流指派其中一位擔任偏座法師。傍晚五點光景,訊號響起,所有的聽眾重回講堂。偏座法師進堂,經過相同的儀式,講解同一段落。唯一不同的是他與聽眾全穿海青,不著七衣,因為現在是一種學習,不是法師本人演講。

(3)研究 用過晚餐,聽眾再度回講堂,身邊並且攜帶經典與註釋書。他們請那八個或十個偏座法師全部參加。一位受訪者說︰「研究時藉助燈光,一般用豆油或煤油。我們研究注疏。發現不懂的地方,就請教偏座法師中的一位或請教聽眾中的老和尚。通常聽眾中總有兩、三位年長的和尚曾經聽經多年,而且瞭解得遠較深入。因此在為時一小時的研究時間裡,我們互相研究。」

(4)小座 次日早晨用過早餐大約九點,經過一夜睡眠備覺神清氣爽的僧眾,四度研讀經文中同一段落。大座法師高坐臺上,從竹筒中抽出竹籤,請籤上指定的學員演講,學員和偏座法師前一天所做的相同。

這種一系列的演講如果在鄉間寺院,參加者幾乎全是和尚。在家香客也許參加幾天,但很少上完全部課程。女尼鮮少能參加,因為他們不許與和尚住同一屋簷下。如果寺院在城區,聽眾的組成將大為改觀。四眾──比丘、比丘尼、善男、信女──也許全可參加。許多在家信徒可能在課程結束時,皈依主講的和尚。例如1904年虛雲在昆明歸化寺講經完畢,有三千多人皈依。1905年在檳城講罷《法華經》,只有數百人皈依,但同年在馬來西亞,皈依者逾一萬人。

前一世紀,許多著名的講經者行遊中國各地,弘揚佛法。1892年,月霞助法真(﹖)在湖北歸元寺講《楞伽經》。1897年,月霞行遊多省,親自講經。1911年再度到湖北講經。三年後在北平詳解《楞嚴經》,兩年後在杭州。接著,他到金山講解《法華經》。另一位高僧道階1906年在天童寺講經,1907年春天再次講經,第一年講《法華經》,第二年講《楞嚴經》。民國年間,講經持續不衰──實際上是更形蓬勃。諦閑與應慈是當時傑出講經者之中的兩位。應慈一個弟子告訴我,1930年代他們每年冬天前往天童寺參加禪七,春天則到一些地方講經,通常講《華嚴經》。

除已提及的經典,其他常被講解的還包括《心經》、《金剛經》、《圓覺經》與《維摩經》。大多數和尚採「大座儀式」(俗稱「開大座」),雖然不一定有偏座、小座與研究構成圓滿的課程,但儀式與紅袍是一成不變的。民國年間,新型式引入了。演講者穿著普通和尚的袍子;以一般聲音講話,時時在黑板上寫字;而且他站著,聽眾坐著。

認為經典值得特別尊敬,不應「像普通教科書」一般看待的人,偏愛「大座儀式」。覺得學子應加速熟習經典者,偏愛新方式,而黑板有助於學習。中國有太多方言和同音字,如果沒有黑板,專門術語不易瞭解。

講經自始就在中國佛教中扮演重要角色。佛教得以在中國蓬勃發展的一個原因,可能是因為它設有非常中國式的體制,使弟子在師父指導下研讀藏經,藉此方式,師父塑造弟子的性格。和尚有類似孔孟之處,時至今日他們仍攜領弟子數位,行遊各地講經。

〔參考資料〕 《酉陽雜俎續集》卷五;《廣弘明集》卷十九;《高僧傳》卷四〈朱士行傳〉;《比丘尼傳》卷一〈道馨尼傳〉;《續高僧傳》卷二十五;《宋高僧傳》卷四。


靈巖寺

(一)位於山東省長清縣泰山西北麓之方山︰方山又名玉符山。相傳苻秦‧永興年間(357~358)天竺僧朗來此說法,由於「猛獸歸伏,亂石點頭」,故名靈巖。寺初興於北魏,盛於唐宋。經歷代之增修,布局恢宏。現存建築有千佛殿、大雄寶殿、御書閣、鐘鼓樓、辟支塔等。其中,千佛殿為寺內主體建築,建於唐代,現存殿宇為明代所建。殿中有泥塑毗盧、彌勒、藥師像,四壁布滿高三十公分的木雕小佛,小佛原有千尊,現僅存三九三尊。壁前分列四十尊的羅漢與高僧祖師彩色泥塑。辟支塔位於千佛殿西,建於唐‧天寶十二年(753),北宋‧嘉祐年間(1056~1063)重修。塔身磚砌,八角九層,高五十四公尺。

寺內文物古蹟頗多,著名者有積翠證明龕、墓塔林(現存墓塔一六七座)、五花殿石柱、唐代李邕撰書「靈巖寺頌碑」等唐宋以來之碑碣。此外,寺周群山環抱,有漢柏、摩頂松、朗公石、可公床、對松橋以及五步三泉、鏡池春曉、方山積翠等勝景。

(二)位於陜西略陽縣南約三公里的嘉陵江畔︰據寺內碑石記載,此寺創建於唐‧開元年間(713~741)。今寺分前後兩洞,前洞有房屋建築,後洞有涅槃及羅漢像多尊,並有天然鐘乳形成的白色石柱。兩洞間懸空橫架一木,稱奈河橋或飛橋。寺內共有碑碣一一八通,約分為兩類,一類是遊寺題詠,一類為此寺之修建沿革。

(三)位於江蘇吳縣木瀆鎮附近(距蘇州約二十里)之靈巖山頂︰又稱靈巖山寺。原為春秋時代吳王夫差之館娃宮遺址。東晉司空陸沅捨宅為寺,梁‧天監年間(502~519)增建殿宇,名秀峰寺。唐代稱靈巖寺。宋初為律寺,後改名顯親崇報禪寺、報國永祚禪寺、崇報禪寺等。清聖祖南巡於此建行宮,乾隆帝南巡時屢駐蹕於此。1937年,淨土宗高僧印光駐錫於此,曾大肆整修。現存建築多為其所建。此後乃被定為淨土宗道場,並復名靈巖寺。此寺在東南亞一帶頗有聲望,至今常有泰國、緬甸等佛教界人士前來參拜。

寺內主要建築有大雄寶殿、天王殿、鐘樓、靈巖寺塔、藏經樓、香光廳等。其中,靈巖寺塔位於大雄寶殿東側,別名多寶佛塔,始建於南朝梁代,五代吳越、南宋‧紹興十七年(1147)兩次重修。塔九級八面,木構腰檐及塔剎於明‧萬曆二十八年(1600)被雷火焚毀,僅存磚砌塔身。今佛塔凌空高聳,與三重飛檐之鐘樓相呼應,成為靈巖山之突出標誌。又,藏經樓內藏有佛經四萬七千餘卷,其中有元代《普寧藏》之孤本;此孤本原係康有為珍藏,幾經輾轉始入寺。(參閱附錄)

(四)位於浙江省樂清縣雁蕩山靈巖下︰初建於北宋‧太平興國四年(979),為雁蕩十八古剎之一。明‧洪武(1368~1398)初曾增建大殿、經樓,今大部仍維持舊觀。寺前有南天門、臥龍溪;寺左有天窗洞、蓮花洞;寺後有龍鼻洞、小龍湫瀑布;周圍有雙鸞、卷圖、玉女、重樓、卓筆、獨秀等奇峰,及老僧拜塔、金鳥玉兔諸景。

◎附︰Holmes Welch著‧阿含譯〈蘇州靈巖寺的念佛堂〉(摘錄自《近代中國的佛教制度》第三章第一節至第三節)

若想一睹最完整、最標準的淨土宗修行生活,蘇州城外的靈巖寺是必到之地。靈巖寺的繁榮崛起,是最近的事。十九世紀中葉,該寺在太平之亂中化為灰燼,只剩一寶塔倖保全身。經過重建,民國初年靈巖寺已能容納十餘人。1920年代,在印光法師的領導下,該寺和尚從此專事念佛。捐款大量湧入,寺院規模迅速擴張。1933年,足可容納上百人的新念佛堂建成。印光制定詳細規則,管理念佛堂的營運,同時也為其他部門制定新規。另外還有一所學院成立。1940年末,常住的僧侶有一五0至二百名,主要的經濟來源是作佛事所得的酬勞以及五百畝田的田租,這些田地都是熱心的佛教徒捐獻的。這不只是民初一座大寺的中興,同時也是一個新的出發點。當時,印光企圖使念佛堂的修行課程達到與禪宗同樣密集的程度。

禪堂與念佛堂之間有諸多歧異。最主要的差異在於一者試圖藉一己之力(自力)獲得開悟,一者則謙虛地臣服於外在更大的力量(他力)──即阿彌陀佛的慈悲下。前者使人變得嚴厲,後者使人趨於平和。靈巖寺念佛堂遠比金山禪堂更為寬容、溫和。這點顯而易見。念佛堂不設廣單,參加者睡在兩間毗鄰相接的宿舍裡,不需從早到晚閉居在四壁之內。樁櫈不僅沿著牆壁排列,堂中佛龕背後也排了一列。這是為印光所要吸收的居士擺置的。這些居士有很多人來自上海及鄰近城巿。報名體系對外開放,並不排外。在金山,雲水僧若能獲准坐在禪堂內,是項特別的殊榮,相對的,靈巖寺歡迎甚至希望雲水僧參加一天全部六節的念佛,除非他奉派出坡。雲水僧可隨時將行李搬入宿舍,不需等到下一期報名開始。但一經報名,就必須待到那一期結束,與金山一樣。這意味著參加人數的起落可能相當大。人數太多時,把草蓆鋪在地上,即可增加一百個座位,念佛堂的容納量也就增加一倍。

西序的席次與金山相同︰班首坐在門邊,其次是書記,然後是階位較低的和尚。禪堂裡,方丈坐在後面;在念佛堂裡,他坐在班首之上、大門的左邊。大門右邊坐著當值的和尚,發訊號時,他所敲的是木魚,而不是板與鐘。堂內沒有懸在鐘下的木板──禪的標誌,除此以外,茶桌面及其上方的擺設與禪堂一般。茶桌旁是維那及四位悅眾的座位,接著是清眾。與禪堂類似,念佛堂內也有位驅除瞌睡的巡邏員,但他所拿的不是香板,而是一條二、三尺長的絹布(旛)。當有人開始點頭時,巡邏者就用旛條輕拂這人的臉,因此他被稱作巡旛。默念佛號時,他規律地在堂內巡行。

堂中佛龕供奉的不是釋迦牟尼佛,而是西方三聖︰阿彌陀佛、佛左邊的觀音菩薩,及右邊的大勢至菩薩。這樣,念佛者就可以想像自己已登西方極樂,正在聽三聖的教誨。

念佛堂的課程比禪堂更富於變化。禪堂的修行只是跑、坐的交迭更替;在念佛堂裡,每「支」念佛由五部分構成。

(1)如廁後,和尚們穿著袈裟(在禪堂裡不穿),坐著等維那到來。維那進門後,和尚們離開座位,在佛龕前排成數列,東西相向,唱誦《阿彌陀經》或《蒙山施食儀》。接著,他們開始行香,並一邊念佛。由於步伐緩慢而一致,故不稱為「跑」,而稱「轉」。轉的時候不排成同心圓,而排成一路縱隊。如果隊伍太長,則在席子之間蜿蜒繞行。禪堂裡不使用樂器來調整步伐,這裡則敲擊引磬、木魚,使步伐整齊。念佛由維那帶頭,他首先唱「西方極樂世界大慈大悲阿彌陀佛!」其他僧眾接著也唱「南無阿彌陀佛!南無阿彌陀佛!南無阿彌陀佛!……」。他們緩緩唱著,旋律不斷重複,但聽來不覺得單調,倒覺得像是世外之音。近尾聲時,速度加快,旋律改變,「南無」二字省略,頌詞變為「阿彌陀佛!阿彌陀佛!阿彌陀佛!……」。這個部分共費時三十分鐘。每兩部分之間,都是行香念佛,經文的唱誦省略。

(2)和尚在維那令下,回到窄櫈上,盤腿念佛,持續十五分鐘。由小鐘及木魚聲打拍子。

(3)三下木魚聲響起,和尚「停止念佛,保持靜默」(止靜)。止靜一詞在禪堂裡表示靜坐開始。在靈巖寺則指安靜──與出聲念佛相對──的開始。在半個小時內,和尚盤坐著,默不出聲,以心念佛(金剛持)。這是和尚們花最多精神保持心靈「完整而靜止」的時間。打瞌睡的人由巡旛警醒,瞌睡不止者,巡旛便請他離席,到佛像前頂禮懺悔。

(4)開靜,大聲念佛十五分鐘。
(5)離開座位,站在堂中佛龕前唱迴向文。每天最後一節的迴向文特別長,費時約半小時,因此五部分中的第一部分縮短,第四部分省略。

這是一節念佛的修習內容,費時約一小時半。一天有六節︰上午、下午、晚上各兩節。它們與例行的早、晚課及三餐(不是四餐)調配。金山午後吃兩餐固態食物,靈巖寺則遵守小乘嚴格的傳統。十一點鐘午餐過後,大多數和尚從此不進食,直到隔天早上。年輕和尚晚上還吃粥,但進食的地點不在餐廳,而在「藥食所」。稱為藥食所,是因為在所內吃的食物被視為藥石。靈巖寺不將茶或放參端到盤坐樁櫈上的和尚們面前。九小時的修行時間比正規的禪堂多兩個鐘頭,一天有兩次自由時間,每月刮鬍、沐浴兩回(金山是三次、四回)。我們可能因此而誤以為靈巖寺的制度比較嚴苛。其實,在其他很多方面,它是比較溫和的。

不論在念佛堂內或堂外,打、罵都是被禁止的。念佛堂內不需棒喝逼悟,因為他們不求開悟。班首講開示時,資歷更深的和尚不需離開。他們的離席將被視為師父輕視弟子(在禪堂,他們的在場被認為是弟子向師父表示不敬)。講開示是自由、隨機的,班首如果覺得必要,一天可有一、二次。在默念開始時講開示,他們不一定像金山一樣按僧序輪流。晚上第一節通常由方丈主講。開示的主題不包括話頭,這種難解的問題不採用於念佛堂中。班首所謂的是堂內的規則︰「今天你們念得很糟。為什麼﹖你們繞行時,腳底發出太多聲音。下次請改進。」他們有時也講述前代淨土宗大師的事蹟,或講解佛經上的一段話。

念佛堂的講開示較不正式,也沒設固定時間讓和尚到班首處請求指導,和尚只是在自由時間前往。這點是可以理解的,因為念佛堂內的功課專注在阿彌陀佛身上,而不尋找話頭的答案。佛七期間,班首可能奉派檢驗弟子的功課(印證)。弟子會問︰「我念得對不對﹖」如果班首說對,這就相當於禪宗的「心心相印」。書面的檢定不被採用,師父弟子間也沒有永久的關係。

靈巖寺每年冬季舉辦七期佛七。佛七期間每天加兩支香,念佛時間計十二小時。開示時,和尚坐著聽講(禪堂的和尚站著聽講)。除巡旛外,還多加一位文書級的監香,他拿著香板,輕戳瞌睡者的肩膀,但念佛堂內既不打罵,也不喊「起」。

念佛的最大特色是迴向。每一節念佛結束後,和尚念一段短文,將念佛的功德迴向給以下三者。首先,迴向給別人,希望他人也能往生極樂(迴自向他);第二,迴向給自己,讓自己能在西方世界獲得較高的品位(迴因向果);第三,迴向給真理(迴事向理)。第三者的意思是︰「願我在現象界所作的功德,能在涅槃的絕對世界顯現」──這種思想,我不完全瞭解。除了在念佛堂外,和尚在堂上的藏經樓也念迴向文。佛事在藏經樓舉行。靈巖寺主要的經濟來源除五百畝田地外,就是做佛事時,施主所致贈的酬勞。在家居士一天付相當於美金四十元的費用請寺方寫牌位,並請七位念佛堂的僧眾一天上樓兩次︰中午施食,晚上迴向念佛的功德。希望藉此使死者早日超生。有些牌位長期安放於念佛堂後面的往生堂,每月初一、十五,祭品供奉於牌位前。在其他寺院,這裡牌位有一定的價錢;在靈隱寺,價瞥「全憑在家眾的心意」。

靈巖寺的念佛堂與我僅知的其他念佛堂不同。大多數的念佛堂規模較小,經營方式似乎也較簡單。它們通常由堂主或管堂管理,香燈擔任助理。清眾在堂內只依資歷,不按階級地位入座。參加方式較不正式︰在一些地方,參加者可自由來去。平常一天念三節,舊曆年可能有一期佛七。就像中國各地的禪寺以金山為典範,念佛的寺院以靈巖寺為楷模。


全文檢索完畢。

亦可另行搜索於 大藏經(CBETA) / Google / 異體字字典 / Digital Dictionary of Buddhism / 國語辭典 / 台大獅子吼佛學專站 / 四庫全書 / 國學大師 / 法鼓全集(聖嚴法師) / 廣欽老和尚網路專輯 / 雪公全集(李炳南老居士) / 印順全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