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佛學辭典搜尋

請輸入要查詢的詞彙:


試經度僧

[佛學大辭典(丁福保)]

(雜語)唐中宗景龍初,詔天下試童行經義無滯者,度之使為僧。試經度僧自此始。見佛祖統紀五十一。


[中華佛教百科全書]

試經度僧

指有意出家者須通過考試始可正式為僧(尼)之制度。略稱試度。初入佛門者稱為童行,在勤學佛典、精修佛道後,經師父推舉,通過國家考試,始正式披剃成為沙彌或比丘。此一國家性的考試制度即稱為試經度僧。此制始自唐中宗時代。依《釋氏稽古略》卷三載(大正49‧822c)︰「丙午神龍二年,(中略)八月詔天下試童行經義,挑通無滯者度之為僧,試經度僧從此而始。」

另依《佛祖統紀》卷四十載(大正49‧371b)︰「神龍元年(中略)詔天下試經度人。山陰靈隱僧童大義,年十二,誦法華經,試中第一。」《宋高僧傳》卷十五〈釋大義傳〉亦載(大正50‧800a)︰「年十二請詣山陰靈隱寺求師,因習內法,開卷必通,人咸歎之。屬中宗正位恩制度人。都督胡元禮考試經義,格中第一,削染配昭玄寺。」可知,唐中宗時的考試科目為背誦《法華經》;此一試經度僧制度乃中宗即位時之恩制,由各都督主考。

但是,《大唐大慈恩寺三藏法師傳》卷十〈高宗顯慶三年〉條載(大正50‧275c)︰「勒先委所司,簡大德五十人,侍者各一人,後更令詮試業行,童子一百五十人擬度。至其月十三日於寺建齋度僧,命法師看度。」如果此文中之「詮試業行」也是試經度僧的一種,則此制早在中宗之前即行於各地。

關於肅宗時代的試經,在宋‧本覺《釋氏通鑑》卷九中有(卍續131‧939下)︰「乾元元年(中略),勒五嶽各建寺,選高行沙門主之,聽白衣能誦經五百紙者度為僧,或納錢百緡,請牒剃度,亦賜明經出身。」由此看來,肅宗之試經科目為背誦經文五百紙。而從《宋高僧傳》卷十六〈釋神湊傳〉載(大正50‧807a)︰「大曆八年制,懸經論律三科,策試天下出家者,中等第方度,湊應是選。」可知,代宗大曆八年(773)的考試科目不再是背誦經文,已改為以經律論文為試題。前此單純背誦經典的考試方式,至此乃有重大的改變。導致此等改革的原因,是為政者企圖整頓紊亂的僧團,以及提昇僧尼的素質。

在武宗滅佛後即位的宣宗,意圖復興佛教,對度僧更持慎重的態度,依《佛祖統紀》卷四十二所載大中十年詔曰(大正49‧388b)︰「勒每歲度僧,依本教於戒定慧三學中,擇有道性、通法門者度之,此外雜藝一切禁止。」可知,當時度僧之資格標準比代宗大曆年間更加嚴苛。它規定須在戒定慧三學中具有道性,且通法門者,始得披剃。並附帶規定禁止其他一切雜藝。不過,在唐代頗為嚴格的試經度僧制,到了宋代,卻由於宋室經濟的拮据而演變成出售度牒制。

◎附一︰袁震〈兩宋度牒考〉(摘錄)

東晉安帝元興中(402~404)桓玄當國,曾下令設三科以甄別僧徒。三科以暢說經義為第一,禁行修整為第二,山居養志為第三。不合者悉罷遣為民。

北周太祖時,亦曾下詔舉行試經。唐制兩京度僧尼道士女冠,御史一人蒞之。開元二年(714)因中書令姚崇之奏,敕令有司精加詮擇,天下僧尼偽濫還俗者三萬餘人。開元十二年(724)詔僧尼試經,落者還俗。天寶六年(747)復由官製度牒頒發,祠部主之。自後祠部給牒,遂為僧道出家法定之手續。蓋既由官度,則數目可加限制,品質亦提高。而提高品質,亦即所以限制數量也。同時嚴禁私度,犯者全家移磧西充軍。

元和二年(807)、大中六年(852)屢申嚴禁。然以國家多難,藩鎮割據,試經給 31牒,事實上未能普遍推行。憂時之士建議裁汰僧道者,史不絕書。大曆十三年(778)因劍南東川觀察使李叔明請澄汰佛道二教,下尚書省集議,補官員外郎彭偃獻議徵僧尼道女冠之課役。議雖未行,然亦可見僧道對於國家經濟影響之嚴重,及宋代僧道助役錢及免丁錢之所由昉也。

天寶十四年(755)安祿山反,楊國忠遣侍御史崔眾至太原納錢度僧尼道士,旬日間得錢百萬緡,是為賣度牒之始。肅宗至德元年(756)定每牒之價格為錢百緡。主其事者為當時名僧神會大師。此蓋一時權宜之計,自茲以後,政府公賣之事,即無聞焉。然其後藩鎮跋扈,各地大量私度之事,則往往有之。敬宗時,徐州節度使王智興、江西觀察使殷侑均私置戒壇,自行給牒,其著例也。

宋代祠部之職掌有四︰曰祠祭,曰晝日休假,曰醫政,曰僧道之籍。《宋會要》六十七職官十三之十六︰「祠部掌祠祭,晝日休假,令受諸州僧尼道士女冠童行之籍,給剃度受戒文牒。凡祠祀享祭皆隸太常禮院,而天文刻漏歸於司天監,本司但掌祠祭,晝日休假,令受諸州僧尼道士女冠童行之籍,給剃度受戒文牒而已。」

凡僧道童行,每三年一造帳上祠部。過聖節,則試經撥放度牒及紫衣師號。僧尼道士亡失度牒者,申請補發。巡禮者,出給公憑。歸正者,另與翻換。死亡還俗者,拘收燒燬。所發度牒,歲有定額,如逾常數,則申奏取旨。掌給降書填出賣空名度牒紫衣師號。以朱印合同號簿,編號存號,又降半印號簿於諸路。臣僚之家,陳乞墳寺恩例。陣亡將士遺族,得給度牒出家,或陳乞改換紫衣師號。

天下宮觀寺院名額,置籍存額,以便稽核。僧道官正副遷補,亦經考試成依資序進之。祠部之分案有二,曰道釋案,曰詳定祠祭太醫帳案。又有製造窠,度牒齎及知雜誌拆司,分主其事焉。釋老之事,歷代皆由祠部與鴻臚寺分掌。

◎附二︰高雄義堅著‧陳季菁譯〈宋代的試經度僧〉(摘錄自《宋代佛教史研究》第一章)

試經度僧
按照《慶元條法事類》卷四十九的試經撥度門道釋令之規定,童行在登錄籍帖後次年,有應徵試經得度的資格。大抵上,宋代有關度僧的方法有三種。即《佛祖統紀》卷五十三中所謂的試經度僧、特恩度僧、進納度僧。試度是官吏試驗童行的經行,若合格者發予祠部牒,自此被承認為僧尼。

《燕翼貽謀錄》卷三〈歲限度僧數〉之條云︰「昔來歲度僧惟試經。且因寺之大小立額。如應進士科。」《佛祖統紀》也論到︰「如以漢家科舉取士。」因此,可能是模倣科舉之制而成立的。所謂恩度是遇天子誕生日或帝后皇族忌辰等,不必經過考試而發給度牒;進納度僧則是指賣度。

試經制度由唐代開始,其試驗科目因時代而不同。根據《唐會要》或《佛祖統紀》等記述,唐中宗神龍元年是誦《法華經》,肅宗至德二年是誦經五百紙,代宗之朝是經律論三科的考試,敬宗的寶曆元年是令童子誦經百五十紙、女童子百紙,憲宗大中十年則依戒定慧三學,擇有道性、通法門者。五代後唐的清泰元年開始則設講經、禪定、持念、文章、議論五科,或是講論、講經、表白、文章、應制、持念、禪、聲讚等八科。後周世宗顯德二年的敕令,規定男子十五以上誦經百紙、讀經五百紙;女子十三以上誦經七十紙、讀經三百紙,完全是測驗經典讀誦能力的制度。

那麼宋代的制度又是如何呢﹖根據《宋會要》或《佛祖統紀》,太宗雍熙二年認許讀經三百紙;至道元年中詔令兩浙福建路,渡誦經百紙和讀經五百紙。歐陽修的《歸田錄》卷一內提及,仁宗時代曾經測試《法華經》的讀誦能力。《佛祖統紀》卷四十七,淳熙十一年的上天竺左街僧錄若訥劄子中記述︰「自建隆開國至於南渡,名德高行皆先策試法華,然後得度。以由此經是如來出世一化之妙唱,群生之宗趣;帙惟七卷,繁簡適中故。學者誦習,無過與不及之患。」據此,可知北宋主要是採用《法華經》。

南宋的試驗規定,綜合《慶元條法事類》的試經撥度門的道釋令和道僧格之記載,可知其大概。其試驗的考場是設在州的長吏廳,通判以下的五員到場進行考試,考試項目︰行者是誦《大般若經》一百紙、讀經五百紙;尼童是誦經七十紙、讀經三百紙。但是若不會誦經者,預先提出理由說明,可以接受口試。其測驗的題目在十道以上,每道題四字以內,依受試者能正確回答者之多寡來錄取。以上是南宋的法令,但法令空存,事實上並未施行。上天竺寺若訥雖上奏申請考試制度的復活,但卻被中書擋下,未能達成目的。不管如何,宋代的考試著眼於測試經典的讀誦能力,完全是承襲後周的制度。

考試合格者,接受由官方交付的度牒,然後隨師父進行剃度的儀式。所謂度牒是僧尼剃度時,官方發予特定的文憑來證明其能成為僧尼的許可書,是判別僧尼真偽的重要證明。給牒是始於唐玄宗天寶六年的說法,《唐會要》和《佛祖統紀》等都是一致的。有關度牒的樣式,相當於唐代者;現存有日本‧最澄的度牒。在伊藤長胤的《制度通》裏可見到日本倣宋與元的兩種樣式;又《禪林象器箋》中出現有明代的度牒;成尋的《參天台五台山記》卷八中,有舉出通事陳絢恩度度牒。

像這些度牒的形式,依時代之不同而多少有差別,但主要是記載剃度者的本籍、俗姓名、年齡、到院的年月日、所屬寺院、師父名等,並附有禮部等長官的連名蓋印。《慶元條法事類》卷四十九的〈師號度牒門道釋令〉中謂︰「諸童行。請度牒(買空名度牒同)並納披剃錢壹貫。以納鈔赴官驗訖。聽給(度牒仍納靡費錢壹貫。紫衣師號減半)。」以上告訴我們,在申請度牒時,要繳作為手續費的披剃錢壹貫,然後出示其受領證來領取度牒。又靡費錢是後面所提及的,指空名度牒書填的紙墨費。收取披剃蕩規定,北宋初似乎就已存在了。《資治通鑑長編》卷十八,太宗太平興國二年(977)之條中,可看到工部郎中侯陟陳述應廢除祠部發給度牒時,提到每一道必須向有司繳納百錢之規定的記事。《參天台五台山記》卷八也敘述,熙寧六年(1073)通事陳詠得到剃度的許可,取法名為悟本。但到尚書省領取祠部度牒時,被官吏索求一貫錢。當時因為悟本沒帶這麼多錢,遂先暫繳五百文,餘款則回去後取。這一貫錢可能就是指披剃錢。

日本的制度,是剃髮受戒之後發給度牒;中國是首先向官方請求授予度牒,然後再舉行剃髮儀式。這種規定可以在《禪苑清規》卷九〈沙彌受戒文〉內見到︰「行者初請得度牒。以箱複托呈本師。並知事頭首各禮謝三拜。選日剃度。」由此可知是受戒之前向本師提出度牒。試經與給牒是官方所管的,但剃度的儀式則是由所屬本寺施行的。有關宋代剃度的儀式,按元照的剃髮儀式(收於《芝苑遺編》卷中)、《禪苑清規》卷九的〈沙彌受戒文〉,及《敕修百丈清規》卷五〈沙彌剃度〉之條等文的記述,可得知其一斑。大體上,是由寺之維那設定戒師、作梵闍梨、引請闍梨,在大殿法堂或僧堂內舉行儀式。

首先,行者將俗衣丟棄,更換僧服,接受戒師的剃髮,由本師手中受取袈裟,改以僧形,然後順次受三歸五戒、十戒等成為沙彌。


符合的條目少於三則,自動進行全文檢索,以為您找出更多資訊...

[佛學大辭典(丁福保)]
度科

(術語)得度之試科也。唐中宗景龍初,詔天下試經度僧,山陰靈隱僧童大義誦法華經第一,是為唐土度科之始。見佛祖統紀五十一。


試經得度

(儀式)由官設度科,印度無此法,始於我國。佛法金湯編七曰:「唐中宗神龍二年八月,詔天下試童行經義極通無滯者度之,試經度僧始此。」編年通論十七曰:「唐肅宗至德二年,聽白衣能誦經五百紙者度為僧。」佛祖統紀五十一曰:「宋仁宗詔試天下童行誦法華經,中選者得度,參政宋綬夏竦監試。」


[佛光大辭典]
度科

謂得度之試科。唐中宗景龍(707~709)初年,詔天下試經度僧,山陰靈隱僧童大義誦法華經試中第一,是為我國度科之始。〔佛祖統紀卷五十一〕 p3779


得度

(一)蒙受教化,渡越生死之海,而達於涅槃之彼岸。引申為剃髮出家;以出家入道為到達彼岸最初階梯之故。印度原有不滿十二歲未得父母允許,或諸種疾病者不得出家之限制。摩訶僧祇律卷二十三、二十四更列舉壞比丘尼淨行、賊盜住、越濟人、五逆、六種不男、太小、太老、截手、截腳、截鼻、盲、聾、瘂、躄、鞭瘢、印瘢、拔筋、剋筋、曲脊、王臣、負債、病、外道、兒,奴、身不具、陋色等各種不得出家之規定。

我國古來出家原無限制,其後因僧數遽增,又庶民常藉出家來逃避徵課,乃設僧籍以登錄之,正式得度者授予度牒,而嚴禁私度。佛祖統紀卷五十一載,梁末帝時(913~923 在位)敕令天下僧尼入京比試經業。大慈恩寺三藏法師傳卷一亦載隋、唐、宋、元、明代,皆曾行試經度僧。然亦有於一時度多數量之僧或依進納「香水錢」而特下附度牒。又隋煬帝時(604~616 在位)詔七日間度千僧,後世稱「特恩度牒」。又唐肅宗至德年間(756~758)依宰相裴冕之奏請,賣度牒,稱之為「進納度僧」。得度有一定規則、儀式,稱得度式。宋元時代禪林沙彌得度之儀式,據敕修百丈清規卷下大眾章載,行者選定受度牒之日,屆時設置供物,禮請三師,入僧堂剃髮,著袈裟,受三歸五戒、沙彌十戒,出堂後,拜詣方丈,最後巡寮禮謝。

日本亦甚早即有試經得度之制,平安朝時代更定年分度者之制,每年各宗總計十二人,且有年齡等之規定。〔四分律卷三十二、四分律刪繁補闕行事鈔卷下四、佛祖統紀卷四十五、釋氏稽古略卷三、續日本紀卷七〕(參閱「出家」1558、「度牒」3779、「試經」5607)

(二)又作得道。得無漏聖道或菩薩之無生法忍、無上菩提。(參閱「得道」4555) p4552


試經

唐代為控制僧尼人數,禁止私自出家而設立之制度。度僧時,令其讀誦經論,且陳述其義,以試驗學力。佛祖統紀卷五十一試經度僧條(大四九‧四五二下):「唐中宗景龍初,詔天下試經度僧,山陰靈隱僧童大義誦法華,試中第一。」由此可知,試經之制始於唐中宗在位(705~710)之時。其後於肅宗至德二年(757),以白衣能誦經五百紙者,聽度為僧。代宗時,對童行策試經、律、論三科。宣宗時,敕每歲度僧,依戒、定、慧三學,有道性且通法門者,擇給度牒。其後宋、元、明各朝亦相繼行之。〔慈恩寺三藏法師傳卷一、佛法金湯編卷七唐中宗條、禪林象器箋叢軌門〕 p5607


鬻度

鬻,出售;度,度牒。為政府出售度牒之弊制。唐朝時禁止私自出家,而設有試經度僧制度,合法出家者由祠部發給度牒。天寶十四年(755),安祿山叛亂,軍費增加,為增財政收入,遂派員至太原收取度僧尼道士之納款,僅十天即得錢百萬緡,故翌年又再度前往收貲。然據資治通鑑卷二○九載,早於唐中宗景龍二年(708)即有鬻度之弊制,其後政局不穩定,鬻度之收入益形重要。肅宗於至德元年(756)採宰相裴冕之建議,下令賣官、鬻度,凡欲為僧尼者,納錢一百緡後得許受戒出家,發給度牒,此錢稱為香水錢。據宋高僧傳卷八載,當時由禪僧神會主持此事,於洛陽築壇度僧,所獲財帛,頓支軍費。又至唐末之藩鎮割據,各節度使亦多採用此制斂財。其後至宋代,更加濫行此鬻度之法。〔大宋僧史略卷下度僧規利、佛祖統紀卷四十、唐書卷四十八食貨志、禪林象器箋簿券門〕(參閱「度牒」3779) p6909


鬻度

鬻,出售;度,度牒。為政府出售度牒之弊制。唐朝時禁止私自出家,而設有試經度僧制度,合法出家者由祠部發給度牒。天寶十四年(755),安祿山叛亂,軍費增加,為增財政收入,遂派員至太原收取度僧尼道士之納款,僅十天即得錢百萬緡,故翌年又再度前往收貲。然據資治通鑑卷二○九載,早於唐中宗景龍二年(708)即有鬻度之弊制,其後政局不穩定,鬻度之收入益形重要。肅宗於至德元年(756)採宰相裴冕之建議,下令賣官、鬻度,凡欲為僧尼者,納錢一百緡後得許受戒出家,發給度牒,此錢稱為香水錢。據宋高僧傳卷八載,當時由禪僧神會主持此事,於洛陽築壇度僧,所獲財帛,頓支軍費。又至唐末之藩鎮割據,各節度使亦多採用此制斂財。其後至宋代,更加濫行此鬻度之法。〔大宋僧史略卷下度僧規利、佛祖統紀卷四十、唐書卷四十八食貨志、禪林象器箋簿券門〕(參閱「度牒」3779) p6909


[中華佛教百科全書]
佛祖統紀

五十四卷(現行本缺十九、二十兩卷)。宋‧釋志磐撰。收在《大正藏》第四十九冊。志磐號大石,天台宗僧,嘗住四明(今浙江鄞縣)福泉寺及東湖月波山。著作除本書外,另有《法界聖凡水陸勝會修齋儀軌》六卷,今存。

天台宗從吳越王錢俶求得智者遺書於海外以後,教學中興。宋朝政和年間(1111~1117),吳興釋元穎始撰《天台宗元錄》一百卷,「始自正像統紀,終於教藏目錄」,記述天台宗授受的源流,並把從北齊到宋‧元祐年間的歷代傳承,繫以圖表,明其道統。慶元年間(1195~1200)婺女吳克己增廣《宗元錄》,撰《釋門正統》一書,內分紀運、列傳、總論三科,未及刊行而逝世。嘉定年間(1208~1224)餘姚釋景遷(號鏡庵)取以上二書重加詮次,增立新傳六十餘人,名《宗源錄》。到嘉熙初(1237),錢塘良渚釋宗鑒又就吳書擴為八卷,分本紀、世家、諸志、列傳、載記五科,這樣百多年來,天台一宗史傳的撰述,可說已粗具規模。但本書作者志磐認為以上各書都還沒有達到完整無缺的階段,他曾指出︰「鏡庵則有不立體統之失,良渚則有名位顛錯之謬。至於文繁語鄙,事緩義乖,則皆有之。」又說︰「良渚之著正統,雖粗立體法,而義乖文薉;鏡庵之撰宗源,但列文傳,而辭陋事疏。至於遺逸而不收者,則舉皆此失。」作者為了彌補這些缺點,使所述能更好的顯出天台一宗的全貌,於是在《正統》、《宗源》二書的基礎上,加以改編,並擴大範圍,依仿《史記》和《資治通鑑》體例,編成本書。內分本紀、世家、列傳、表、志五科。不僅內容增加,而且組織嚴密,並廣泛涉及佛教各方面,而不限天台一宗。作者自寶祐六年(1258)著筆,到咸淳五年(1269)八月,凡閱十年,五次改易其稿,夜以繼晝,撰成本書。其用力的辛勤,可以想見。完成之後,又請釋必昇、慧舟、善良、宗淨、法照五人校正,才作為定本。咸淳七年(12 71)刊成行世,他已經是臥病的暮年了。

本書卷首有〈通例〉一篇,說明本書的體制、內容、寫作的旨趣和方法。關於本書的命名,作者解釋說︰「佛祖者何﹖本教主而繫諸祖也;統紀者何﹖通理佛祖授受之事也。」表明本書是釋迦牟尼和以下各祖師教法傳授的歷史記載。關於近代諸師的立傳,作者提出三個標準︰一是「觀行修明」,二是「講訓有旨」,三是「著書明宗」。此外「經理法事,旁贊教門」的僧人以及通達台宗的搢紳名賢儒生居士,也有所收錄。關於諸師的稱謂,作者標出從國號、山名、師號、生地、寺名、自號、郡名、著書之名八例。關於引用的書籍,列舉有大藏經典七十二部,天台教文二十一部,釋門諸書二十四部,儒宗諸書四十一部,道門諸書二十部,事實上引用的典籍文章還不止此數。至於本書的體裁,是每類的前面有〈序〉,本紀的後面還有〈贊〉。書中凡是遇到要辯論釋疑的地方,則用〈述〉來闡明。引用前人的議論作按語則標明姓氏。有些名相或事實需要解釋的,則用雙行小字註於文中。資料的來源則註於篇末,有些地方不註出處,則是「或因舊文以刪削,或集諸文以補足,或取師友之論著,或考碑碣之撰述,不復一一註所出者,修史之法當若是也。」從這些凡例上,可以看出作者是十分講究史法,而且是有著較深研究和著述經驗的。

本書內容︰本紀部分凡八卷(卷一至卷八)。初為〈釋迦牟尼本紀〉,從明本迹、敘聖源起,至分舍利、集三藏止,引用經論教文,按年排次,從天台宗的角度來闡述釋迦一生的法化,共四卷。次為〈西土二十四祖紀〉,自大迦葉尊者至師子尊者,都是歷代嫡傳的大師,悉依《付法藏經》敘述,凡一卷。三為〈東土九祖紀〉,自北齊‧慧文禪師至荊溪湛然禪師,是中國從北齊到唐代遠宗龍樹開創天台宗派和繼承顯揚的諸師。其中智顗以下六人是吳越王錢俶請益過的,共二卷。四為〈興道下八祖紀〉,自興道(道邃)至法智(知禮)共八人,繼荊溪之後傳播台教,但都沒有師號,所以作者摭取他們的行實,冠以尊號,同於私諡,共一卷。

世家部分凡二卷(卷九至卷十)。〈諸祖旁出世家〉,都是傳教明宗,分燈照世,與本紀諸祖互相輝映的大師,凡有南嶽、天台以至寶雲十三世家,二百有五人(不盡有傳紀)。

列傳部分凡十二卷(卷十一至卷二十二)。首為〈諸師列傳〉,自慈雲以下,至法智十世止,而以廣智、神照、南屏三家最為繁衍,共十卷。次為〈諸師雜傳〉,為淨覺、神智、草庵三家,認為這三家都曾「背宗破祖,別樹門庭」,所以區別開來。共一卷。三為〈未詳承嗣傳〉,載東陽傅大士以下四十餘人,因「有功教門事遠失記」,所以別為一卷。三類列傳,合四四一人(現行本有傳者僅一七一人)。

表的部分凡二卷(卷二十三至卷二十四)。首為〈歷代傳教表〉,從梁武帝天監元年(502)起,到宋仁宗明道二年(1033)止,以年為綱,排比慧文至知禮諸師的大事,以明台宗的授受和傳播,共一卷。次為〈佛祖世系表〉,就前面本紀、世家、列傳中諸人(末尾略有所增),列表來表示傳承的關係,共一卷。

志的部分凡三十卷(卷二十五至卷五十四)。首為〈山家教典志〉,為慧思、智顗等六十一人的著述目錄,同於史書的《藝文志》,共一卷。二為淨土立教志〉,首載蓮社七祖、十八賢和入社一二三人和不入社三人的傳,附有宋‧契嵩撰的《東林影堂六事》。十八賢傳是據宋‧陳舜俞、釋懷悟等所刊正詳補的傳又加增補而成。次記往生高僧一三四人、高尼七人、雜眾六人、公卿三十一人、士庶二十三人、女倫四十三人、惡輩五人及往生禽魚等,這些乃是根據宋‧釋海印撰的《淨土往生傳》十二卷刪削而成。後附往生續遺十人,引自《報應記》、《冥祥記》等書,共三卷。三為〈諸宗立教志〉,記禪宗達摩等六人,賢首宗法順等九人,慈恩宗玄奘等二人,瑜伽密宗金剛智等五人,南山律學道宣等三人,共一卷。四為〈三世出興志〉,記過去、現在、未來三世成住壞空大小各劫的演變和人世及佛教的情況,共一卷。五為〈世界名體志〉,繪有華藏世界、萬億須彌、九山八海、大千三界、忉利天宮、諸天和震旦、西域、五印及地獄等國,並引經文作為說明,共一卷。六為〈法門光顯志〉,記錄佛教各種儀式和事相的起源,共一卷。七為〈法運通塞志〉,主要是記佛教的出現、傳播及中國佛教盛行與衰落的狀況,同時也記載歷史上的大事,自周昭王二十六年(西元前1023)起,依年月編次,到宋理宗寶慶三年(1227)止,是一部佛教大事記,尤詳於宋代,約占其中三分之一的篇幅。這一志是參考宋‧釋祖琇的《佛運統記》、釋德修的《釋氏通紀》而成,共十五卷。八是〈名文光教志〉,選錄有關天台宗的重要的碑文、序言、論述、書牘等,前面是名人居士的文章十七篇,後面是高僧及作者自撰的文章七篇,共二卷。九是〈歷代會要志〉,集有關佛教的史實,旁及道教,按時代先後分類編排,凡六十五項,共四卷。

在宋代,禪宗和天台宗為了西土傳承二十八祖和二十四祖的問題,曾有過一段爭論。釋契嵩據《寶林傳》,主張二十八祖,子昉則謂這些「瀆亂正法,瑕玷禪宗」。本書內,以台宗的立場,認為︰「吾宗謂祖承止師子,而禪林加四人,於是競相是非,連代不息。(中略)嵩明教作定祖圖,謂禪經具載二十八祖。今檢經但列九人,而名多不同。昉法師作止訛以斥之,宜矣。」此中門戶之見,自然難免了。不但如此,即在天台宗內,宋代也有山家、山外二派的分別。作者是擁護山家派的,曾撰〈宗門尊祖議〉一文尊山家派為正統;對於山家的倡導者知禮的所謂闢異端、再清教海的功績,是極端稱讚的。因此在列傳內,另闢〈諸師雜傳〉一類,收「錄諸師之未醇正者,故淨覺以背宗錄、神智以破祖錄、草庵以失緒錄。」這三家都是山外派,《釋門正統》把前二人列於〈扣擊宗途傳〉內,對他們還有恕詞(見卷五),本書則加以貶黜,「置之雜傳,以示家法之所在。」

本書作者幼年曾從儒者袁機受學,在文、史學以及文章方面,都有一定的基礎。而平日又留心僧傳,愛好鑽研,所以他曾說︰「昔魯直(黃庭堅)見僧傳文鄙義淺,欲刪修之而不果,惜哉!如有用我者,吾其能成魯直志乎﹖」本書的注重體例和章法,溶合紀傳、編年、會要於一書,正證明作者在史學方面的湛深修養,故能綱舉目張,文采斐然,在佛教史傳中,可算是成就較高的著作。作者在選擇史料上,態度也頗為矜慎,重視史料的真實性。如《傳燈錄》謂志公令人對慧思說何不下山教化眾生。作者根據南嶽願文,證明志公早已逝世,慧思沒有可能見到他,所以正文中不記此事。又晁說之撰〈明智塔銘〉,謂荊溪傳法於行滿,行滿遞傳法於廣修。作者則根據《大宋高僧傳》,作荊溪道邃、廣修遞相傳受。此外在智顗(卷六)、義通(卷八)、知禮(卷八)等記中,對舊傳的一些錯誤,也於註中加以糾正。另外在本書各部分中,還保存了許多珍貴的佛教史料。《法運通塞志》載太平興國七年(982)六月譯經院建成,天息災述譯經儀式(見卷四十三),淳熙十年(1183)釋若訥上試經度僧的劄子(見卷四十七),嘉泰二年(1202)臣寮請禁止吃菜事魔的奏狀(見卷四十八),在各卷中又引用了許多條(宋)《國朝會要》(見卷四十三乾德三年小註),這些多是有關一代典章制度和社會史料,甚為可貴。在〈歷代會要志〉中,關於佛教制度的建立和沿革,佛教盛衰消長的演變,都有簡明的記載,並旁及儒家、道教、摩尼教、白雲菜等,足供研究社會動態和宗教發展的參考。

本書是一部洋洋五十萬言的巨著,因而在前後照顧上,也不免有些誤失。如卷十五法鄰傳〉中說,高麗‧義天請法鄰「跋所受教乘歸國、師援筆立成」。註說「文見名文光教志」,但〈光教志〉中實無此文。卷三十三〈十王供〉中,歐陽修夢十王下註「見〈通塞志〉嘉祐六年」,實應作熙寧五年。但這些都是很細微的缺點。

本書現有兩種版本,一是明《南藏》和《嘉興藏》本,作五十四卷;一是日本《卍續藏》本,作五十五卷。但卷二十一空卷,第二十二卷就是明藏本的第二十一卷,所以二者仍是一樣的。

本書列傳部分,殘缺極多,有些人在其他書中,還可以找到傳記。如卷十八所缺的正庵端信、晦庵慧明,在《釋門正統》卷七中都有傳存在。同卷的古鏡文杲、卷二十的頑空智覺,也見於《續佛祖統紀》卷上。此外卷十七的佛光法照,卷十八的雲夢允澤、古源永清,也都見於《續統紀》卷上。而且法照逝世於咸淳九年(1273),允澤逝世於元‧大德元年(1297),永清逝世於元‧至元二十八年(1291),這些人的卒年晚於本書的刊行年代,他們的傳是不應出現在本書中。《續佛祖統紀》著者所見到的本書,和現今流傳的版本不一樣,是沒有這些人的,故此才在《續統紀》中著錄。本書現在流通的本子,則是經過後人的增補。再,卷十八現存目錄上,載有佛光照法嗣子庭師訓等二十三人,佛光照就是法照,也是本書的校正人之一,不應列入本書,更談不到他的法嗣了。《卍續藏》本在卷十九目錄後面,還存〈文節傳〉一篇,他是元‧至正二年(1342)逝世的,卷四十八還載有咸淳以後直至元順帝至正二十八年的記事,後人附益進去的痕迹,更為顯然。又卷二十四〈佛祖世系表〉中,也載有以上元代逝世的人。卷五十三〈歷代會要志〉經目僧數條也記錄元世宗時代僧尼人數和寺院所數,同樣都是後人所補入的。(蘇晉仁)〔參考資料〕 陳士強〈佛祖統紀脈絡〉。


度僧制度

指中日二國所曾施行的佛教出家制度。「度」有「渡」之義涵。即梵語tarayati之譯語。取「渡生死苦海,令證涅槃」之意義。後人稱出家剃髮之儀式為「剃度」,即取其「出家可度生死海之彼岸」之義。依《四分律》卷三十二所載,凡未滿十二歲、未得父母允許者不許出家,《摩訶僧祇律》卷二十三、卷二十四又載壞比丘尼淨行、賊盜住、越濟人、五逆、六種不男、太小、太老、截手、截腳、截鼻、盲、聾、啞、躄、鞭瘢、印瘢、拔筋、剋筋、曲脊、王臣、負債、病、外道、兒、奴、身不具、陋色等皆不得出家。

中國古代對出家原無限制。其後因僧數漸增,庶民常假藉出家以避輸課,朝廷乃設僧籍加以登錄。且就已出家者授予戒牒,並嚴禁私自度僧。凡有犯之者,即敕令還俗。《魏書》卷一一四〈釋老志〉載︰「北魏‧延興二年(472)四月檢浮浪之僧,無籍者加以隱括,有籍者送付州鎮。」《佛祖統紀》卷五十一亦載有「試經度僧」之制。謂梁末時帝敕天下僧尼入京城,比試經業。《大慈恩寺三藏法師傳》卷一亦載,隋‧大業八年(612),玄奘年十三,預試度。其後唐中宗、肅宗、代宗、敬宗、宣宗等朝,乃至宋、元、明代皆行「試經度僧」之法。

此外,《佛祖統紀》卷五十一載,隋煬帝時詔七日間度千僧,後世稱此為「特恩度僧」。唐肅宗至德(756~757)初年,依宰相裴冕之請,鬻售度牒1。此稱之為「進納度僧」。凡此,皆屬「試經度僧」制之外的特殊度僧方式。

日本亦甚早即有試經度僧之制,依《續修東大寺正倉院文書》卷十八載,天平十四年(742)十一月之試度科目為《法華經》、《最勝王經》、《理趣經》、《藥師經》之音訓誦經。至平安朝時代,制定「年分度者」之制。每年各宗可透過試經之制以度僧十二人。在「年分度者」之外,則有依敕命而臨時剃度的臨時度者。鎌倉時代以後,禁令弛廢,私度之風漸盛。至德川時代,終於形成各宗所獨有的度僧制度。

〔參考資料〕 《給孤長者女得度因緣經》卷一~卷三;《善見律毗婆沙》卷十六;《目連問戒律中五百輕重事》;黃敏枝《宋代佛教社會經濟史論集》第九章;塚本善隆《中國近世佛教の諸問題》。


金代佛教

金代佛教是指西元1115至1234年間女真族統治中國北方地區建立完顏王朝時代的佛教。女真族在開國以前,就已有了佛教信仰的流行,這是從它鄰境奉行佛教的高麗、渤海等國傳入的。迨建國後,它以武力滅遼,又繼承了遼代社會盛行佛教的風習。其後南進,占領宋都汴京(今河南開封巿),攻略黃河流域以至淮水以北的地區,更受到了宋地佛教的影響。因此,佛教在金代有所發展。

金代帝室的崇拜和支持佛教,開始於太宗時期(1123~1137)。傳說太宗常於內廷供奉佛像,又迎旃檀像安置於燕京憫忠寺(今北京法源寺),每年設會,飯僧。天會二年(1124),太宗命僧善祥於山西應州建淨土寺。同在天會年間,太宗後為佛覺大師海慧在燕京建寺,至熙宗時,命名大延聖寺(以後金世宗時改名大聖安寺,成為金代燕京的名剎)。當時營建塔寺,偏於河北、山西等地,這是和攻占了宋都而加強黃河以北地區的治理經營有關的。但在天會八年(1130),曾經一度禁止私度僧尼,可知那時佛教範圍已相當擴大。熙宗時期(1138~1149),金的國境已擴展到淮水以北地帶,金王朝的典章制度急速地漢化,對於漢人所信奉的佛教尤其表示尊崇。熙宗巡行燕京,見到名僧海慧(﹖~1145),就邀他到首都上京(今會寧巿),特建大儲慶寺,請他做寺主。著名律師悟銖(﹖~ 1154)也同受優遇,皇統中被任為中都右街僧錄。

到了世宗繼立,是為金代的全盛時期(1161~1189),開始對佛教採取有節制的保護政策,積極整頓教團,防止僧侶逃避課役,並嚴禁民間建寺。其間由於財政困難,曾仿照北宋政策,利用佛教教團對於社會的影響而公賣度牒,以助軍費,但於軍事告一段落之後即行停止,仍持續統制整頓的方針。而世宗自己卻喜歡巡遊名山古剎,營建塔寺,優遇名僧。他為玄冥顗禪師在燕京建大慶壽寺,又在東京創建清安禪寺。他的生母貞懿太后出家為尼,又特別在清安禪寺別建尼院,增大寺塔。他對各大寺都賜田、施金、特許度僧,表示對佛教的好意支持。章宗時期(1190~1208)繼世宗的統制方針,取締宗教教團的法制更臻完備,嚴禁私度僧尼,並積極地規定由國家定期定額試經度僧,並限制各級僧人蓄徒的名額。金代試僧制度大體上承襲遼制,而較為嚴格。對於童僧,一般是以《法華》、《心地觀》、《金光明》、《報恩》、《華嚴》等五部的課誦為試課,童尼分量減半。又規定僧人度蓄弟子的限額,即長老、太師得度弟子三人,大德度二人,戒僧年滿四十以上的度一人,這大概是和一般試經度僧的規定並行的。僧侶的考選規定三年一次,就經律論三部門課試,中選的授為三宗法師,這種考選每次以八十人為限,由朝廷指定官員辦理。法師中學行優異的,更由朝廷敕加種種名德稱號,如佛覺大師、宣祕大師等。國家又制定僧官制度,但不像遼代那樣與聞國政,專事統理管內僧眾的威儀律行,及處理教團內部的訴訟事件。僧官最高的住首都,號稱國師,其餘四京各設僧錄、僧正,列郡設都綱,各縣設維那,都三年一任。此外,如五台等佛教勝地,則別置僧官,負責莊嚴名剎。禁僧尼和朝貴來往,要求僧尼隨俗拜父母及奉行喪禮等,這充分表現了政府對於佛教僧團各方面的安排。但章宗在位末年因財政困難,又採行公賣度牒、紫衣、師號和寺院名額的措施,遂使政策缺乏一貫性。他自己曾召萬松行秀禪師於內廷說法,奉錦綺大僧伽衣,內宮貴戚羅拜,各施珍品,並為建普度法會,以表示對佛教的尊崇。章宗以後,金代面臨著崛起的蒙古族的威脅,為了籌措軍費,空名度牒的發行更濫;到了末期宣宗、哀宗時代,這種傾向更甚,遂使金境佛教教團因濫雜腐化,終於日趨衰退而後已。

總的說來,金代佛教是相當隆盛的。大部分寺院都繼承遼代舊習,擁有廣大的土地和殷富的資財,這些主要出於帝室的布施,如世宗在位期間,於燕京建大慶壽寺,曾賜沃田二十頃,錢二萬貫;重建燕京昊天寺,賜田百頃,特許每年度僧十人;又修建香山寺,改名大永安寺,賜田二千畝,錢二萬貫;他的生母貞懿太后出家後住東京,特為創建清永禪寺,別築尼院,由內府給營建費三十萬,寺成後更施田二百頃,錢百萬,寺內僮僕多至四百餘人,其富饒可想而知。另一部分遼代舊寺還保留著原來的經濟基礎,甚至還有二稅戶制度的遺存(這一制度是遼帝室和權貴將平民戶籍隸屬寺院,使納一半賦稅供寺院之用)。二稅戶中,有的已隨遼代朝貴階層的崩潰而得到解放,有的淪為寺院的附屬民戶,仍為寺院有力的經濟基礎。到了金代中期,二稅戶的殘餘竟成為當時含有政治性的社會問題。經過世宗、章宗兩度詔免二稅戶為民,才全部消滅了這種制度。

一般社會對於寺院佛事的支持,也仍沿遼代遺風,以邑社的組織形式,集資為寺院補充道糧或建置藏經,以及舉行種種法會。如興中府三學寺的千人邑會,就是專為維持寺眾的生活而組織的,規定會員於每年十月向寺院納錢二百,米一斗,這不僅以維持寺院經濟為目的,還兼有推廣佛教信仰的作用。由於寺院的經濟充裕,常以餘力來舉辦各項社會事業,最普遍的是施藥和賑饑二事。施藥大都就寺內設置藥局,以施給貧民,其制創始於清州辨公,後各地寺院相繼仿行,很為普遍。賑饑係昭儀軍觀察判官梁姓倡辦,章宗明昌二年(1191)在祐聖千佛院施粥百天,後各地大寺院亦多採行,以濟饑民。擁有大量資財的寺院更在寺內外設置質坊以貿利,如《松漠紀聞》載延壽院一寺即設有質坊二十八所,這種經營更促進了寺院經濟的不斷發達。

金代國祚雖短,但在佛教教學方面,如華嚴、禪、淨、密教、戒律各宗都有相當的發展。其中禪宗尤為盛行,這可說完全受了北宋佛教的影響。本來黃河流域的中原一帶,在金人未占領以前,禪宗的楊岐、黃龍二派已很興盛。楊岐系克勤(1063~1135)住汴京天寧寺,黃龍系淨如(﹖~1141)住濟南靈巖寺,各弘宗風,為北方禪宗的二重鎮。金人占領中原以後,道詢(1086~1142)繼承淨如在靈巖寺弘法,著有〈示眾廣語〉、〈遊方勘辨〉、〈頌古唱贊〉諸篇。汴梁則有佛日大弘法化,傳法弟子圓性(1104~1175)於大定間應請主持燕京潭柘山寺,大力復興禪學,著有《語錄》三編行世。門弟子中得法的有普照、了奇、圓悟、廣溫、覺本五人。廣溫(﹖~1162)又參學於燕京竹林寺廣慧之門,後住河北薊縣盤山雙峰寺弘化。另有政言(1125)從慈照處得法,著有《頌古》、《拈古》各百篇、《金剛經證道歌》、《金台錄》、《真心說》、《修行十法門》等;相了(1134~1203)從懿州崇福寺超公處得法,他們先後都曾住潭柘山寺弘化。道悟(1151~1205)得法河南熊耳山白雲海,後住鄭州普照寺弘化。教亨(1150~1219)從普照寺寶和尚參學有得,弟子宏相傳其法。此外,更有河朔汶、利州精嚴寺蓋公、五台鐵勤寺慧洪、上京寶勝寺善英諸師,都著名於禪門。這時期的禪學,大抵是看話禪一派。末期的萬松行秀(1166~1246),尤為金代著名禪師。行秀,河內人,初從勝默、雲岩諸德參學,各契深旨,為兩河三晉的佛教徒所欽敬。後住邢州淨土寺,築萬松軒自適,因有萬松之稱。他傳曹洞青原一系之禪,嗣法磁州大明寺雪巖滿,雖治禪學,而平時恒以《華嚴》為業。他曾在從容庵評唱天童的《頌古百則》,撰《從容錄》,為禪學名著。其他著述有《祖燈錄》、《請益錄》、《釋氏新聞》、《辨宗說》、《心經風鳴》、《禪說》、《法喜集》等。他兼有融貫三教的思想,常勸當時重臣耶律楚材以儒治國,以佛治心。極得楚材的稱頌,說他「得曹洞的血脈,具雲門的善巧,備臨濟的機鋒」,一時傳為佳評。行秀的法嗣少室福裕,所弘尤廣;林泉從倫繼事評唱頌古,撰《空谷傳聲》、《虛堂習聽》各六卷。

金代以治華嚴學著名的,有寶嚴、義柔、惠寂和蘇陀室利。寶嚴於天德三年(1151)住上京興正寺,兩度開講《華嚴》,聽受的達五百餘人。義柔精究《華嚴》,有華嚴法師之稱。惠寂從汾州天寧寺寶和尚受《華嚴法界觀》,後弘化於鄂城,轉徙流離,不廢講說。遺憾的是三師著述都已失傳。蘇陀室利傳係印度那爛陀寺高僧,以專精《華嚴》著名。他以八十五歲的高齡,率弟子七人航海來華;弟子中三人中道折返,三人死亡,僅一弟子相隨,歷時六載才到達五台,未及宣譯,即示寂於五台靈鷲寺。

密教在遼代末期已衰落,金代可考者有法沖和知玲。相傳法沖於大定三年(1163)和道士蕭守真角力獲勝,所習教法未詳。知玲從嵩山少林寺英公傳總持法,後於皇統中(1141~1149)住河北盤山感化寺專弘密教。從現存五家子磚塔遺構推測,似金剛界曼荼羅法仍在流行。他如《華梵加句靈驗佛頂尊勝陀羅尼》、《大準提陀羅尼》、《佛頂準提咒》等,在民間亦極流行。又遺留在河北房山雲居寺附近的金代石刻遺物上,發現和密教有關的文獻也占大多數,這主要是承受了遼代佛教的影響。此外,西域密教僧人來華的,有北印呼哈囉悉利和他的從弟三摩耶悉利等七人,巡禮五台、靈巖諸勝地。呼哈囉悉利於大定五年(1165)示寂,其他事蹟不詳。

金代弘淨土教可考的,有祖朗、禪悅、行秀、廣思及居士王子成等。祖朗(1149~1222)於大定年間(1161~1189)歷主燕京崇壽、香林諸寺,日課佛號萬聲,感化甚眾。廣思於河北臨城山建淨土道場,結白蓮華會,謹守廬山慧遠的規模,開北地蓮社念佛的風氣。關於淨土的著述,有萬松行秀的《淨土》、《洪濟》、《萬壽》、《四會》等語錄及王子成的《禮念彌陀道場懺法》。

金代治戒律的以悟銖、智深為最著名,都以律行精嚴而受叢林敬仰。悟銖(﹖~1154)兼通經論,尤為燕京佛教界巨匠。他如法律和廣恩,都以戒師著稱。法律(1099~1166)於天眷三年(1140)住燕京淨垢寺,皇統二年(1142)奉命普度僧尼十萬餘人,後為平州三學律主。廣恩(1195~1243)在邢州(今河北邢台縣)開元寺,度僧千餘,著有《密蓮集》。

金代居士中最著名的李屏山(1185~1231),他是章宗朝的進士,初宗儒學,反對佛教,後讀佛典有得,喜和禪僧交遊,曾師事萬松行秀,撰《鳴道集說》,批判宋儒的排佛論,主張三教調和之說,對於當時人士影響極大。又撰《楞嚴經解》、《金剛經解》、《西方父教》諸篇,其主要思想本於華嚴圓融無礙的教學,以佛教為中心,實踐以禪為主體,這樣很自然地走向三教融會的思想,而成了金代佛教的特徵,並反映於他的著作上。

金代佛教文化方面,值得特別記載的是大藏經的刻印。金代文獻殘缺,關於這一刻藏事業原未見記載,直到1934年,偶於山西趙城廣勝寺發現其印本。據今人考定,全藏凡六八二帙,約七千卷,現存的僅四九五七卷(現收藏於北京圖書館)。發起刻藏的是比丘尼崔法珍,她在山西省南部斷臂發願,募資翻刻北宋官版大藏經,並加以補充。始於熙宗皇統九年(1149),中間歷時三十多年,到世宗大定十三年(1173)這部藏經才告成,標誌著民間刻藏的巨大成就。金藏既保存了宋刻官版藏經的面目,又補了好些重要的著述,對於藏經版本、校刊乃至義學諸方面的研究都起了極重大的作用。此外,金代對於房山雲居寺的石經,亦曾進行續刻,現在續有發現。至於零本木刻經典可考的,則僅有《華嚴》、《大般若》及《無量壽》等經。

金代佛教藝術之可考的,有建築、雕塑和壁畫等方面。建築現存的有寺院、塔和經幢。金代寺院大都保存著晉唐以來的門樓廊院環布的傳統形式,圍墻四面設門,四隅築角樓,和門殿廊廡相連接。僅其在正殿後殿之間添置柱廊一點,稍異於前代。現存的寺院遺構,有山西大同普恩寺的大雄寶殿、普賢閣、三聖殿和天王殿,係太宗天會六年(1128)僧圓滿重行修建;上華嚴寺的大雄寶殿,係熙宗天眷三年(1140)僧錄通悟大師等就遼代遺構重修的,又同省應梁淨土寺的大殿,係天會二年(1124)建;朔縣崇福寺的阿彌陀殿,係熙宗皇統三年(1143)建。此外,可考的還有大同善化寺的三聖殿和山門,五台善文延慶寺的大殿,曲沃大悲院過殿和河北正定隆興寺山門等。至於現存的金代佛塔,和遼代的相比,形式上大體相似,但細部略有變化︰如各層向上的縮減比例漸小,基壇和初層各方面雕刻不多。立體多層塔有八層、九層的,有平面作六角形的,都於經律無據。塔身多塗飾白色以象徵國號等。塔形有八角五層式的,如沙鍋屯石塔,章宗泰和六年(1206)建;有八角七層式的,如冀東摩天塔,世宗大定十年(1170)建;有八角十三層的,如開原石塔,傳廢帝正隆元年至世宗大定三年(1156~1163)建;有六角八層的,如朝陽五家子磚塔,正隆二年(1157)以前建;有六角五層的,如林東街西塔。此外,雜式的更有舍利塔、雁塔、萬部華嚴經塔以及墓塔諸式。金代經幢大體承唐、遼舊制,更普及於各處。其中梵字幢咒語多用梵書,年月題字用真書,亦有梵書一行和真書一行相間的。經幢中製作優美的頗多,如河北正定龍興寺東方經幢,山東泰安岱廟經幢,大定準提陀羅尼經幢(現藏日本京都藤井郁鄰館內),河北盧龍陀羅尼經幢等,都是有代表性的作品。雕塑以定州圓教院僧人淨璋所造的木雕彌陀像最為著名。關中僧人法誨,以長於繪畫著名,華原延昌寺壁畫即出於他的手筆,其中大殿壁面八明王變相是他個人的作品,法堂華嚴壁則是和山水名家楊澤民合作繪成的。(游俠)

〔參考資料〕 野上俊靜《遼金の佛教》。


全文檢索完畢。

亦可另行搜索於 大藏經(CBETA) / Google / 異體字字典 / Digital Dictionary of Buddhism / 國語辭典 / 台大獅子吼佛學專站 / 四庫全書 / 國學大師 / 法鼓全集(聖嚴法師) / 廣欽老和尚網路專輯 / 雪公全集(李炳南老居士) / 印順全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