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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非處

[法相辭典(朱芾煌)]

瑜伽五十七卷一頁云:問:何等為處?答:於彼彼事,理無相違。問:何等非處?答:於彼彼事,理有相違。是名處非處體。又云:復次略有四處,四非處,依前所說觀待道理,作用道理,證成道理,法爾道理,應正觀察。若於如是所說道理,不相違背,示現宣說;是名為處。若此相違,示現宣說;是名非處。如是四處,并前所說,合成八種處非處善巧。

二解 無性釋九卷二十七頁云:處名所以,有所容受。若無所以,無所容受;說名非處。謂無處無容,諸眾生類,無因惡因,而當得有。此復云何?由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謂無明緣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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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學大辭典(丁福保)]
十力

(名數)佛及菩薩所具十種之力用也。說詳本條。

(術語)如來之十力也。一、知覺處非處智力,處者道理之義,知物之道理非道理之智力也。二、知三世業報智力,知一切眾生三世因果業報之智力也。三、知諸禪解脫三昧智力,知諸禪定及八解脫三三昧之智力也。四、知諸根勝劣智力,知眾生根性之勝劣與得果大小之智力。五、知種種解智力,知一切眾生種種知解之智力也。六、知種種界智力,於世間眾生種種境界不同而如實普知之智力也。七、知一切至所道智力,如五戒十善之行至人間天上八正道之無漏法至涅槃等,各知其行因所至也。八、知天眼無礙智力,以天眼見眾生生死及善惡業緣無障礙之智力也。九、知宿命無漏智力,知眾生宿命又知無漏涅槃之智力也。十、知永斷習氣智力,於一切妄惑餘氣,永斷不生能如實知之智力也。出智度論二十五,俱舍論二十九。


十善巧

(名數)緣覺之所觀也:一、蘊善巧,為五蘊。二、處善巧,為十二處。三、界善巧,為十八界。四、緣起善巧,為十二因緣。五、處非處善巧,善之因果為處惡之因果為非處。六、根善巧,信等五根總為二十二根。七、世善巧,為三世之道理,八、諦善巧,為四諦世出世之因果。九、乘善巧,為二乘三乘等之義。十、有為無為善巧,為依他圓成之二性。見辨中論。


四品法門經

(經名)一卷,趙宋法賢譯。經說法有四品類:一界法,六界十八界等也。二處法,十二處也。三緣起法,十二緣起也。四處非處法,道理非道理也。了此四品類,則為智人,不了則為愚人。


[一切經音義(慧琳音義)]
如來十力

瑜伽論第五十卷云一者處非處智力二自業智力三靜慮解脫等持等至智力四根勝劣智力五種種勝解智力六種種界智力七遍趣行智力八宿住隨念智力九生死智力十漏盡智力


[佛光阿含藏]
四品

本指達到四品之人,此處則指「界、處、緣起、處非處」四者。又以上「多界、法界、甘露界、多鼓、法鼓、甘露鼓、法鏡、四品」八項,巴利本僅列舉多界、四轉、法鐘、甘露鼓、無上戰勝(anuttaro sajgāmavijayo)五項。


十力

十力(dasa-bala)(巴),指如來所成就的十種智力。參閱雜阿含卷二十六第六九六經(大正‧卷二六‧六八四經)。

十力(dasa-balāni)(巴),佛陀具足十力功德,故又以「十力」作為對佛陀的尊稱。參閱雜阿含卷二十六第六九六經(大正‧卷二十六‧六八四經)。

十力(dasa balāni)(巴)、(dawa balāni)(梵),指如來十力,即佛成就之十種智力,十八不共法中之十種,又作十神力。謂如來證得實相之智,了達一切,無能壞、無能勝,故稱為力。十力即:處非處智力、業異熟智力、靜慮解脫等持等至智力、根上下智力、種種勝解智力、種種界智力、遍趣行智力、宿住隨念智力、死生智力、漏盡智力。參閱雜阿含卷二十六第六九六經(大正‧卷二六‧六八四經)。


於處非處不住……道跡不住者

巴利本作 thānāthāne na santhāti parikappe na santhāti aññavade(巴利本原注為 aññātavade)na santhāti patipdāya na santhāti 其意為:於處非處(理非理)不確立,意旨不確立,了知之語(開悟者之語)不確立,道行不確立。


十種力

十種力,即如來之十種智力:(1)處非處智力:如實了知一切之理與非理之力。(2)業異熟智力:如實了知三世之業與果報的因果關係之力。(3)靜慮、解脫、等持、等至智力:如實了知一切禪定或三昧之順序、深淺之力。(4)根上下智力:如實了知眾生能力或性質勝劣之力。(5)種種勝解智力:如實了知眾生之了解與判斷之力。(6)種種界智力:如實了知眾生之本性、素質、行為等之力。(7)遍趣行智力:如實了知趣行人天等諸世界的因果之力。(8)宿住隨念智力:如實了知過去世種種事之力。(9)死生智力:如實了知眾生死生之時與未來生的善惡世界之力。(10)漏盡智力:自知斷盡一切煩惱,次知不受後有,或知他人斷煩惱與否之力。


[阿含辭典(莊春江)]
知是處非處

另作「處非處」,南傳作「可能或不可能的熟練者」(ṭhānāṭhānakusalo,另譯為「處、非處的熟練者」),菩提比丘長老英譯為「熟練於什麼是可能什麼是不可能」(skilled in what is possible and what is impossible)。(同義詞「是處.非處」)


[佛光大辭典]
力無所畏

指如來之十種智力及四種無所畏。法華經方便品(大九‧五下):「如來知見,廣大深遠,無量無礙,力無所畏,禪定解脫三昧。」十力,即:(一)處非處智力,(二)知三世業報智力,(三)知諸禪解脫三昧智力,(四)知諸根勝劣智力,(五)知種種解智力,(六)知種種界智力,(七)知一切至處道智力,(八)知天眼無礙智力,(九)知宿命無漏智力,(十)知永斷習氣智力。四無所畏又作四無畏,即:(一)一切智無所畏,(二)漏盡無所畏,(三)說障道無所畏,(四)說盡苦道無所畏。〔大智度論卷二十五、卷四十八、俱舍論卷二十九〕(參閱「十力」361、「四無所畏」1773) p322


十八不共法

十八種不共通之法。即不共通於聲聞、緣覺,唯佛與菩薩特有之十八種功德法。

(一)佛之十八不共法。全稱十八不共佛法。(一)出自大品般若經卷五廣乘品:(1)諸佛身無失,佛自無量劫來,持戒清淨,以此功德滿足之故,一切煩惱皆盡,故於身無失。(2)口無失,佛具無量之智慧辯才,所說之法隨眾機宜而使皆得證悟之謂。(3)念無失,佛修諸甚深禪定,心不散亂,心於諸法無所著,得第一義之安穩。以上三法指身、口、意三業皆無過失。(4)無異想,佛於一切眾生平等普度,心無簡擇。(5)無不定心,佛之行住坐臥常不離甚深之勝定,攝心住善法中,於諸法實相中不退失。(6)無不知己捨心,於苦等之受,佛念念之中覺知其生住滅等相,而住於寂靜平等。(7)欲無減,佛具眾善,常欲度諸眾生,心無厭足。(8)精進無減,佛之身心精進滿足,為度眾生恆行種種方便,無有休息。(9)念無減,三世諸佛之法、一切智慧,相應滿足,無有退轉。(10)慧無減,指佛具一切智慧,又三世之智慧無礙故,於慧無缺減。(11)解脫無減,佛遠離一切執著,具有為、無為二種解脫,一切煩惱之習悉盡無餘,即於解脫無缺減。(12)解脫知見無減,佛知見諸解脫相,了了無闇障。(13)一切身業隨智慧行。(14)一切口業隨智慧行。(15)一切意業隨智慧行。以上三項,乃佛造作身、口、意三業時,先觀察得失,後隨智慧而行,故無過失,皆能利益眾生。(16)智慧知見過去世無閡無障。(17)智慧知見未來世無閡無障。(18)智慧知見現在世無閡無障。上三者謂佛之智慧照知過去、未來、現在三世所有一切之事,皆通達無礙。

(二)即指十力、四無所畏、三念住、大悲等十八種法。此十八種乃諸佛初成道時,於盡智位所修得之法,為餘之聖者所無。即唯佛獨得十力,除諸惑習氣;得四無所畏,說法無怖畏;得三念住,不生歡慼心;得大悲,緣一切有情,得明三苦之行相。十力為:處非處智力、業異熟智力、靜慮解脫等持等至智力、根上下智力、種種勝解智力、種種界智力、偏趣行智力、宿住隨念智力、死生智力、漏盡智力。四無所畏為:正等覺無畏、漏永盡無畏、說障法無畏、說出道無畏。三念住為:於恭敬聽聞者住平等心、於不恭敬聽聞者住平等心、於恭敬聽聞與不恭敬聽聞者住平等心。

(三)有餘師所說佛之十八不共法。大智度論卷二十六舉:一切智、功德無量、大悲、智慧中自在、定中自在、變化自在、記無量、記不虛、言無失、智慧無減、常施捨行、常觀眾生、不失念、無煩惱習、無有能如法出其失、無能見頂、足下柔軟、得神通波羅蜜故,轉眾生心令歡喜得度。大抵此不共法皆以智慧為義。另外十住毘婆沙論卷十之四十不共法品說佛四十不共法,卷十一說四十四不共法,瑜伽師地論卷四十九出佛一百四十不共法。〔文殊師利問經卷下、大毘婆沙論卷十七〕

(二)菩薩之十八不共法。出自寶雨經卷四。即:(一)行施不隨他教。(二)持戒不隨他教。(三)修忍不隨他教。(四)精進不隨他教。(五)靜慮不隨他教。(六)般若不隨他教。(七)行於攝事,能攝一切有情。(八)能解迴向。(九)方便善巧為主,自在令一切有情有所修行,復能示現於最上乘而得出離。(十)不退大乘。(十一)善能示現於生死涅槃,而得安樂,言音善巧能隨世俗。(十二)智為前導,雖現前起種種受生,而無所作,離諸過失。(十三)具足十善身語意業。(十四)為攝諸有情,恆不捨離,常能忍受一切苦蘊。(十五)能為示現一切世間之所愛樂。(十六)雖於眾多苦惱愚夫及聲聞中住,而不忘失一切智心,如寶堅固清淨莊嚴。(十七)若受一切法王位時,以繒及水繫灌其頂。(十八)能不捨離諸佛正法示現悕求。又新譯華嚴經卷五十六離世間品出菩薩十不共之說,與寶雨經所載雷同。奮迅王問經卷下亦出菩薩十八不共法,亦有不少與前載相通者。〔自在王菩薩經卷下、華嚴經疏卷五十二、大乘義章卷十六〕 p350


十力

梵語 daśa balāni。即十種智力。(一)指如來十力,唯如來具足之十種智力,即佛十八不共法中之十種。又作十神力。謂如來證得實相之智,了達一切,無能壞,無能勝,故稱為力。十力即:(一)處非處智力,又作知是處非處智力、是處不是力、是處非處力。處,謂道理。謂如來於一切因緣果報審實能知,如作善業,即知定得樂報,稱為知是處;若作惡業,得受樂報無有是處,稱為知非處。如是種種,皆悉遍知。(二)業異熟智力,又作知業報智力、知三世業智力、業報集智力、業力。謂如來於一切眾生過去未來現在三世業緣果報生處,皆悉遍知。(三)靜慮解脫等持等至智力,又作靜慮解脫等持等至發起雜染清淨智力、知諸禪解脫三昧智力、禪定解脫三昧淨垢分別智力、定力。謂如來於諸禪定自在無礙,其淺深次第如實遍知。(四)根上下智力,又作知諸根勝劣智力、知眾生上下根智力、根力。謂如來於諸眾生根性勝劣、得果大小皆實遍知。(五)種種勝解智力,又作知種種解智力、知眾生種種欲智力、欲力。謂如來於諸眾生種種欲樂善惡不同,如實遍知。(六)種種界智力,又作是性力、知性智力、性力。謂如來於世間眾生種種界分不同,如實遍知。(七)遍趣行智力,又作知一切至處道智力、至處道力。謂如來於六道有漏行所至處、涅槃無漏行所至處如實遍知。(八)宿住隨念智力,又作知宿命無漏智力、宿命智力、宿命力。即如實了知過去世種種事之力;如來於種種宿命,一世乃至百千萬世,一劫乃至百千萬劫,死此生彼,死彼生此,姓名飲食、苦樂壽命,如實遍知。(九)死生智力,又作知天眼無礙智力、宿住生死智力、天眼力。謂如來藉天眼如實了知眾生死生之時與未來生之善惡趣,乃至美醜貧富等善惡業緣。(十)漏盡智力,又作知永斷習氣智力、結盡力、漏盡力。謂如來於一切惑餘習氣分永斷不生,如實遍知。〔雜阿含經卷二十六、新譯華嚴經卷十七、菩薩地持經卷十建立品、俱舍論卷二十七、大毘婆沙論卷三十〕

(二)菩薩之十力。指在十迴向中,第九無縛無著解脫迴向位之菩薩所具足之十種作用。十者即:深心力(直心力)、增上深心力(深心力)、方便力、智力(智慧力)、願力、行力、乘力、神變力(遊戲神通力)、菩提力、轉法輪力等。同時,首楞嚴三昧經、大智度論卷二十五等亦各曾列舉類似之十力。雜阿含經卷二十六舉出自在王者力、斷事大臣力、機關工巧力、刀劍賊盜力、怨恨女人力、啼泣嬰兒力、毀呰愚人力、審諦黠慧力、忍辱出家力與計數多聞力等世間十力。〔新譯華嚴經卷五十六、大乘義章卷十四〕 p361


十智

梵語 daśa jñānāni。(一)就有漏智及無漏智之性分為十種。(一)世俗智(梵 sajvrti-jñāna),多取世俗境之智,即有漏慧之總稱。(二)法智(梵 dharma-jñāna),緣欲界四諦之理,斷欲界煩惱之無漏智。(三)類智(梵 anvaya-jñāna),隨法智而生之無漏智,緣色、無色界四諦之理斷其煩惱。(四)苦智(梵 duhkha-jñāna),(五)集智(梵 samudaya-jñāna),(六)滅智(梵 nirodha-jñāna),(七)道智(梵 mārga-jñāna),後四智乃各斷四諦所屬煩惱之智。(八)他心智(梵 para-citta-jñāna),了知欲界與色界現在心、心所法,及無漏心、心所法之智。(九)盡智(梵 ksaya-jñāna),(十)無生智(梵 anutpāda-jñāna),後二智皆於無學位所起之智慧;盡智為無學位之聖者,遍知我已知苦、我已斷集、我已證滅、我已修道,係與漏盡之「得」俱生之無漏智。無生智於無學位遍知我已知苦,復更無知;我已斷集,復更無斷;我已證滅,復更無證;我已修道,復更無修,係與非擇滅之「得」俱生之無漏智。又大般若經卷四八九舉出前十智外更加如說智,共為十一智。若智以無所得而為方便,知一切法如說之相,即是如來一切相智,稱為如說智。〔俱舍論卷二十六〕

(二)指十住中灌頂住菩薩所成就之十智。(一)悉能震動無量世界智,(二)悉能照明無量世界智,(三)悉能住持無量世界智,(四)悉能遍遊無量世界智,(五)悉能嚴淨無量世界智,(六)悉知無量眾生心行智,(七)悉知眾生隨心所行智,(八)悉知無量眾生諸根智,(九)悉能方便度無量眾生智,(十)悉能調伏無量眾生智。初五者係明世界無礙智,一為隨心迴轉,二為暉光照覺,三為願等住持,四為自在普入,五為至處皆嚴。次三為知眾生心行之智,一為知心,二為知心所行之境,三為知根海。後二者為授法之智,一為應根與法,二為滅惑成德,故稱調伏。〔舊華嚴經卷八菩薩十住品、華嚴經探玄記卷五〕

(三)指十住中灌頂住菩薩於勝進分所學之十智。據新華嚴經卷十六所載,為:(一)三世智,謂於三世之法,通達圓明之智。(二)佛法智,謂覺法自性,善出世間,現諸威儀,說法度生之智。(三)法界無礙智,謂知一切眾生本具法界之體,事理融通,性分交徹,互不相礙之智。(四)法界無邊智,謂知眾生色心諸法,即是法界,充遍一切世間,無有邊際之智。(五)充滿一切世界智,謂如來從定而起廣大妙用,遍滿世間,無不照了之智。(六)普照一切世間智,謂如來有大智慧光明,普能照了無量世界之智。(七)住持一切世界智,謂如來有大神力,住持世界,知諸眾生根器大小而攝化之智。(八)知一切眾生智,謂如來知所化一切眾生之善惡因緣之智。(九)知一切法智,謂如來既知所化之眾生,復能了知能化諸法之智。(十)知無邊諸佛智,謂如來知無邊諸佛出現世間,說法教化一切眾生事之智。舊華嚴經卷八菩薩十住品則舉:(一)三世智,(二)一切佛法智,(三)法界無障礙智,(四)法界無量無邊智,(五)充滿一切世界智,(六)普照一切世界智,(七)能持一切世界智,(八)分別一切眾生智,(九)一切種智,(十)佛智無量無邊智。此外,十住品亦說無礙智乃至無退智等十智,及是處非處智乃至三世漏盡智等十智。又舊華嚴經卷三盧舍那佛品亦載有入無量無邊法界智乃至一切諸佛音聲智等十智,及一切世界海成敗清淨智乃至如來種種自在智等十智。〔舊華嚴經卷二十四「十地品」、菩薩本業經、華嚴經疏卷十七、華嚴經探玄記卷五〕 p472


十善巧

係三乘所修所觀之法門。即:(一)蘊善巧,指五蘊。(二)處善巧,十二處。(三)界善巧,十八界。(四)緣起善巧,十二因緣。(五)處非處善巧,處為善因果,非處為惡因果。(六)根善巧,二十二根。(七)世善巧,三世無常之理。(八)諦善巧,四諦與世出世之因果。(九)乘善巧,二乘、三乘之義。(十)有為無為善巧,依他起、圓成實之二性。以蘊、處、界等法,乃施設善巧智而為修習觀察之所緣,故特稱善巧;或謂此等法能生善巧之妙智故。〔辯中邊論卷中、瑜伽師地論卷三十四〕 p469


大天五事

又作五事非法、五事妄語。印度部派佛教大眾部之祖大天(梵 Mahādeva,年代約於佛入滅後百年)嘗編作一偈,以宣揚其所提倡之五項教義(大四九‧一五上):「餘所誘無知,猶豫他令入;道因聲故起,是名真佛教。」其時,上座部(或有部)持相反論點,而視其所倡之五事為非法,稱為五事妄語、妄言、邪說、惡見等。五事即指:(一)餘所誘,阿羅漢雖已無婬欲煩惱,然有漏失不淨(遺精、便利、涕唾等)者,乃因惡魔憎嫉佛法,遂對修善者誘惑破壞所致。(二)無知,阿羅漢雖依無漏道而修,斷盡三界之見思煩惱,然因無知有染污及不染污二種,阿羅漢僅斷染污無知,尚未斷盡不染污之無知,則尚有疑惑存在。(三)猶豫,疑有「隨眠之疑」與「處非處之疑」二種,阿羅漢尚未斷盡後者,則雖為獨覺聖者,每每仍有其惑。(四)他令入,阿羅漢須依他人之記莂,方知自己為羅漢,如舍利弗、目犍連等智慧、神通第一之人,亦須依佛陀之授記,始自知已解脫。(五)道因聲故起,阿羅漢雖已有解脫之樂,然至誠唱念「苦哉」,聖道始可現起;此係因四聖諦之觀苦、空、無常、無我等,即是聖道。此係大天對五事之闡釋。由以上五事觀點之歧異,遂導致其後上座部與大眾部分裂之勢。〔摩訶僧祇律卷三十三、大毘婆沙論卷九十九、三論玄義〕(參閱「部派佛教」4814) p754


四品法門經

全一卷。宋代法賢譯。又稱法鏡經、甘露鼓經、多界經。收於大正藏第十七冊。內容將法分別為四品,即:界法、處法、緣生法、處非處法等。若了知此四品類則為智人,不了知者則為愚人。 p1728


四無所畏

梵語 catvāri vaiśāradyāni,巴利語 cattāri vesārajjāni。謂佛菩薩說法時具有四種無所懼畏之自信,而勇猛安穩。又作四無畏。

(一)佛之四無所畏(梵 catvāri tathāgatasya vaiśāradyāni),為十八不共法之一科。據增一阿含經卷十九、卷四十二等載,即:(一)諸法現等覺無畏(梵 sarva-dharmābhisajbodhi-vaiśāradya),又作一切智無所畏、正等覺無畏、等覺無畏。謂對於諸法皆覺知,住於正見無所屈伏,具無所怖畏之自信。(二)一切漏盡智無畏(梵 sarvāsrava-ksaya-jñāna-vaiśāradya),又作漏永盡無畏、漏盡無所畏、漏盡無畏。謂斷盡一切煩惱而無外難怖畏。(三)障法不虛決定授記無畏(梵 antarāyika-dharmānanyathātva-niścita-vyākarana-vaiśāradya),又作說障法無畏、說障道無所畏、障法無畏。謂闡示修行障礙之法,並對任何非難皆無所怖畏。(四)為證一切具足出道如性無畏(梵 sarva-sajpad-adhigamāya nairyānika-pratipat-tathātva-vaiśāradya),又作說出道無畏、說盡苦道無所畏、出苦道無畏。即宣說出離之道而無所怖畏。

有關四無畏之體性,依俱舍論卷二十七載:(一)正等覺無畏,以十智為性,與十力中之第一處非處智力同體。(二)漏永盡無畏,以十智中苦、集、道、他心等四智以外之六智為性,與十力中之第十漏盡智力同體。(三)說障法無畏,以道、滅等二智以外之八智為性,與十力中之第二業異熟智力同體。(四)說出道無畏,以滅智以外之九智為性,與十力中之第七趣行智力同體。

另據順正理論卷七十五載,四無所畏中,前二者顯示佛自利之圓德,一為智德,二為斷德;後二者顯示佛利他之圓德,一為修斷德,二為修智德。〔大智度論卷二、成實論卷一、雜阿毘曇心論卷六、瑜伽師地論卷五十、大乘義章卷十九、說無垢稱經疏卷二本〕

(二)菩薩之四無所畏(梵 bodhisattvānāj catvāri vaiśāradyāni)。據大智度論卷五、大乘義章卷十一等載,即:(一)聞陀羅尼受持演說其義得無所畏(梵 dhāranī-śrutodgrahanārtha-nirdeśa-vaiśāradya),又作能持無所畏、總持無所畏、總持不忘說法無畏、聞法不忘失故於眾中說法得無所畏、一切聞能持故得諸陀羅尼故常憶念不忘故眾中說法無所畏。謂菩薩能憶念教法,持之不忘,故於眾中說法時對所說之義理具有無所怖畏之自信。(二)由證無我惱亂他相現行俱生不通達威儀路三業清淨大守護成就無畏(梵 nairātmyādhigamātpara-vihethanā-nimitta-samudācāra-sahajānadhigateryāpatha-trikarma-pariśuddha-mahā-raksa-sajpanna-vaiśāradya),又作知根無所畏、盡知法藥及知眾生根欲性心說法無所畏、一切眾生諸根利鈍隨其所應而為說法故於眾中說法得無所畏、知一切眾生欲解脫因緣諸根利鈍隨其所應而為說法故菩薩在大眾中說法無所畏。謂了知眾生根性之利鈍,施與相應之說法,於此具有無所怖畏之自信。(三)常持法而不忘失畢竟通達慧方便救度有情見歡喜淨諸障難無畏(梵 sadodgrhīta-dharmāvismarana-prajñopāya-nisthāgata-sattva-nistārana-prasāda-sajdarśana-śubhānantarāyika-vaiśāradya),又作答報無所畏、善能問答說法無畏、答法無所畏、以言詞應答酬報其所問世無所畏、居一切眾生聽受問難應能隨意如法而答故於眾中諸法無所畏、不見若東方南西北方四維上下有來難問令我不能如法答者不見如是少許相故於眾中說法無所畏。謂對一切所問,能作如法便巧之答覆,更無所怖畏。(四)不忘失一切智心不於餘乘而求出離能得圓滿自在一切種利益有情無畏(梵 sarva-jñatā-cittāsajpramosānya-yānāniryāna-sajpūrna-vaśitā-sarva-prākāra-sattvārtha-sajprāpana-vaiśāradya),又作決疑無所畏、能斷物疑說法無畏、決一切不退無上心不雜於他乘度諸有情遂得真實無畏、一切眾生聽受問難隨意如法答能巧斷一切眾生疑故菩薩在大眾中說法無所畏。謂聽受有情之問難,能如法為彼等分別解說,以開解物心及斷除疑網,說法教導而無所怖畏。〔大乘寶雨經卷四、除蓋障菩薩所問經卷七、大智度論卷二十五〕 p1773



令心專注於一對象,而達於不散亂之精神作用,或即指其凝然寂靜之狀態。反之,心散亂不止之狀態,則稱為散,二者合稱定散。定原為梵語 samādhi(三摩地、三昧)之意譯,俱舍宗及唯識宗以之為心所之一;俱舍宗以之為十大地法之一,唯識宗則以之為五別境之一。

令心不散亂之修行,及由此而有之特殊精神狀態,通稱為定,其進境有層次等差。又因止、觀,均行、不均行,有心、無心等之不同,而生四禪、四無色、二無心定等之差別,或為禪定之總稱,或以心一境性之義而稱三摩地,或稱三昧。定與戒、慧同為三學之一,乃佛教實踐方法之大綱。又八聖道中之正定,為五根、五力之一,故亦稱定根、定力;六波羅蜜(六度)之一,即禪定(梵 dhyāna,禪那、靜慮)。

定之意義有種種異說。據大智度論卷二十八載,禪定、四禪二者皆稱定、三昧。據十住毘婆沙論卷十一載,禪指四禪,定指四無色定、四無量心等。成唯識論了義燈卷五本列舉定之異名,共有七種:(一)三摩呬多,梵語 samāhita,譯為等引。等,即遠離心之浮(掉舉)、沈(惛沈)而保持平衡,乃身心俱安之狀態;引,乃由自力引起(發生功德)之意,能修此定,則離諸煩惱,而引發勝妙功德。等引通於有心、無心二定,但不通於散位。(二)三摩地、三昧,梵語 samādhi,譯為等持,又作正心行處。能修此定,心則端直,安住一境而不動,即心平等攝持之意。通於定、散,但僅限於有心位,而不通於無心,為定之本體。(三)三摩鉢底,梵語 samāpatti,譯為等至。謂能修此定,正受現前,大發光明,慶快殊勝,處染不染,無有退轉,即已至身心平等之意。僅通於有心、無心二定,不通於散位,為定之自相。(四)馱那演那,梵語 dhyāna,譯為靜慮,或以音略譯作禪。謂澄神審慮,專思寂想,即鎮靜念慮(分別)之意,通於有心、無心、有漏、無漏,但限於色界之定,不通於無色定。(五)質多翳迦阿羯羅多,梵語 cittaikāgratā,譯為心一境性。謂攝心一境,策勵正勤而修習,即將心集中於一對象之意,為定之自性。(六)奢摩他,梵語 śamatha,譯為止、正受。謂止息諸根惡不善法,能滅一切散亂煩惱,即離邪亂之想念,止心寂靜之意,僅限於有心之淨定。(七)現法樂住,梵語 drsta-dharma-sukha-vihāra。謂修習禪定,離一切妄想,身心寂滅,現受法喜之樂而安住不動,即於現在世經由淨定、無漏定等享受定之法樂,限於色界之四根本定。

定有生得定、修得定二種:(一)生得定,謂生於色界、無色界(俱為定地),為依前世善業之力,自然所得之定地。(二)修得定,謂生於欲界(散地),以後天努力修行所獲得者。上記二定,於色界定中,即稱為生靜慮、定靜慮;於無色定中,則稱為生無色、定無色。

依定之內容及其修行之階段,可將定分為多種。俱舍宗將其大別為有心定與無心定等二定。有心定包括四靜慮(四禪、四色界定)與四無色定,合為八定(八等至)。四靜慮,即:(一)初靜慮,(二)第二靜慮,(三)第三靜慮,(四)第四靜慮。於初靜慮得滅除語言,第二靜慮以上滅除尋、伺,而四靜慮順次滅除憂、苦、喜、樂等諸受。又初靜慮無鼻、舌二識,第二靜慮以上五識皆無。四無色定,即:(一)空無邊處定,得滅除與眼識和合之可見有對之色想、與耳鼻舌身四識和合之不可見有對之色想、與意識和合之不可見無對(無表色)之色想,而入無邊之虛空想。(二)識無邊處定,捨外空緣,唯緣內心識,入於無邊之識行。(三)無所有處定,厭離識處廣緣之苦,滅除識想,作無所有之行相。(四)非想非非想處定,又稱非有想非無想處定,捨離無所有之行相,知見一向非想(無粗想),進而捨非想之行相,達於非非想(有微細想)。

八定有已入定之階段,及近定之準備階段;前者稱為根本定,或根本等至,後者稱為近分定,然初靜慮之前階段非稱近分定,而稱未至定,故僅有七近分定。又初靜慮與第二靜慮之近分定中間之階段,稱中間定,或中間靜慮,如修習此定,即可生於大梵天。第四靜慮中,自下下品至上上品,計有九品,上上品乃色界定中最高之定,稱為邊際定。

上記之未至、中間、七近分、八根本等諸定,視「尋」、「伺」等之有無,再分為三種三摩地。尋,指尋求推度,為粗雜之精神作用;伺,指伺察思惟,為深細之精神作用。三種三摩地為:(一)未至定與初靜慮之有尋有伺三摩地,即有覺有觀定。(二)中間定之無尋唯伺三摩地,即無覺有觀定。(三)第二靜慮近分以上之無尋無伺三摩地,即無覺無觀定。此稱三定,或稱三三摩地、三三昧。

定之性質,分為味定、淨定、無漏定等三定,又稱三等至。(一)味定,又稱味等至。與貪愛相應而起,乃愛樂味著於前念(前剎那)淨定之定,位於八根本定與中間定。(二)淨定,又稱淨等至。相應於有漏善心所起之定。又分為:(1)順退分定,謂順自地之煩惱而生起味定。(2)順住分定,謂順自地之淨定。(3)順勝進分定,謂順上地之淨定。(4)順決擇分定,謂順無漏智而起無漏定。於未至定、中間定、七近分定、八根本定中俱生。(三)無漏定,又稱無漏等至。為聖者所依,乃得無漏智之定,係於未至定、中間定、四根本定(靜慮)、下三無色定(不包括有頂)所俱有,其斷除煩惱之作用甚強。

一般以有心定分為止與觀等二品,而有均與不均之分。未至定與中間定,觀之作用較為殊勝,即觀品增,止品減;四無色定,止之作用較為殊勝,即觀品減,止品增;唯有色界之四根本定,止與觀均等,和合俱轉,故稱靜慮;其餘四無色定等,止、觀不均行,故總稱為唯定。據瑜伽師地論卷三十載,以奢摩他品為止,意為攝心凝住一處;以毘舍那品為觀,意為以「慧」思擇觀察種種諸境,係依奢摩他品所起者。

奢摩他品分九種心住:(一)內住,又稱令住、最初住。謂攝外攀緣,遠離內散亂,而令心堅執於境。(二)等住,又稱正念住。謂攝心之粗動而令心遍住微細。(三)安住,又稱覆審住。遠離散亂及失念,將心安置於內境。(四)近住,又稱後別住。謂親近念住而數數作意。(五)調順,又稱調柔住。謂將心調伏不使流散。(六)寂靜,又稱寂靜住。謂能深見惡尋思及隨煩惱之過患,乃將心攝伏。(七)最極寂靜,又稱降伏住。謂制伏由失念而現起之惡尋思及隨煩惱。(八)專注一趣,又稱功用住。謂由功力而定力得以相續。(九)等持,又稱平等攝持、任運住。謂自數數修習之因緣,令定心之無功用相續轉。

毘鉢舍那品分四種慧行:(一)正思擇,又稱簡擇諸法。謂以思擇分別淨行所緣之不淨、慈悲、緣起、界、持息念等五種境,善巧所緣之蘊、界、處、緣起、處非處等五種境,淨惑所緣之世道、出世道等之差別諸法。(二)最極思擇,謂於差別諸法中思擇平等之實性。(三)周遍尋思,又稱普遍尋思。謂依分別作意以取諸法之相,而遍尋思。(四)周遍伺察,又稱周審觀察。謂詳盡推求所緣之境。

無心定分為無想定與滅盡定,均為滅除心、心所之定;無想定係凡夫及外道誤認無想狀態為真涅槃而修習之定,滅盡定則是聖者將定之境地作為無餘涅槃界之靜,而修習之定。又除無想定外,四禪、四無色、滅盡等九定,不得間雜異念,而係順次修行所得者,故又稱九次第定、無間禪。然於定得自在力之不時解脫之阿羅漢,依修行四禪、四無色等八定,能超越一地,修得高一層之定,稱為超定,或超等至、超越三昧。據俱舍論卷二十八載,八定之修相分為有漏、無漏二類。

據瑜伽師地論卷三十一載,入定之加行有九種:(一)相應加行,謂貪行者勤修不淨觀,瞋行者勤修慈悲觀,癡行者勤修緣起觀,憍慢行者勤修界差別觀,尋思行者勤修「持息念」。(二)串習加行,謂數習止、觀。(三)不緩加行,謂常樂遠離,修習「勤行」,而未敢緩慢。(四)無倒加行,謂依法與義而不執著自己之見取。(五)應時加行,謂了知止、觀、舉、捨等之相及修時。(六)解了加行,謂於了知止觀舉捨之相後,證得定之入、住、捨等自在。(七)無厭足加行,謂於小定不退屈,更進求上勝之法。(八)不捨軛加行,謂不令心馳流於外境,而極力調柔之。(九)正加行,謂於所緣之境數數發起勝解。

由修習九種加行,能令心速疾得定;若次第修習了相作意、勝解作意、加行究竟果作意等七種作意,得證入初靜慮地。又修定者應遠離四種障:(一)怯弱障,謂不希望出離。(二)蓋覆障,謂欲貪、瞋恚、惛眠、掉悔、疑等五蓋。(三)尋思障,謂尋思「欲」等之染污。(四)自舉障,謂高舉下劣之智見。此外,說一切有部之正義,以欲界為散地,而非修地、離欲地;定地唯於色界、無色界中。異師及大眾部則以欲界中亦有定。

大乘中,對於定之種類,更有多種說法。唯識宗及密宗之瑜伽觀行,天台宗之四種三昧,及禪宗之坐禪等,均是為使自己臻至佛果之實踐方法,此即修定。傳說佛陀說法之前,即曾入定,此為導他而入之定。又唯識宗於煖位、頂位、忍位、世第一法位等四善根位中之每一善根位,觀主觀與客觀之假有實無,而入於四定,即:明得定、明增定、印順定、無間定。

大乘義章卷十一載有諸家對四善根所依之界地的異說,如尊者達摩多羅以為,欲界一向不定,故四善根唯色界所攝。尊者瞿沙以為,欲界有六禪定,故依六禪定修起四善根。摩訶僧祇部亦主張欲界有禪定,故四善根攝於欲界。

據梁譯攝大乘論釋卷十一載,小乘清淨道論立有六十七種定,大乘立有五百定,而以大乘光定、集福德定、賢護定、首楞伽定等四定總攝之,以此四定為諸定之通業,依此修習十波羅蜜,能令眾生成熟、佛土清淨。

另據觀無量壽經載,往生西方極樂淨土之行,有定、散二善。唐代淨土宗善導以為,定善乃是於定心所行之善,亦即平息雜念;散善乃散心所作之善,亦即棄惡修善,二者合稱定散二善。而修此法門之修行者,各分為定機與散機。

此外,大品般若經卷三相行品、卷五問乘品、卷二十七常啼品、舊華嚴經卷二十五、卷二十七、卷三十四、卷三十八、卷四十五、卷四十九、卷五十、伅真陀羅所問如來三昧經卷上、大方等無想經卷二等,皆列有多種三昧定之名。〔雜阿含經卷二十八、中阿含卷五十八法樂比丘尼經、六門教授習定論、大智度論卷十七、成唯識論卷五、俱舍論卷五、摩訶止觀卷九、解脫道論卷四、顯揚聖教論卷二、順正理論卷二十七、翻譯名義集卷四〕 p3171


無畏

梵語 vaiśāradya,巴利語 vesārajja;或梵語 abhaya,巴利語同。又作無所畏。係無所怖畏之意。謂佛、菩薩說法時具有無所怖畏之自信,而勇猛安穩。佛、菩薩之無畏皆有四種,稱四無畏、四無所畏。佛之四無畏即諸法現等覺無畏、一切漏盡無畏、障法不虛決定授記無畏、為證一切具足出道如性無畏。佛所具有之十八種功德法(十八不共法),即十力、四無畏、三念住、大悲。而四無畏與「十力」中之處非處智力、漏盡智力、業法集智力、遍趣行智力相配。十力復一一攝四無畏,故總為四十無畏。菩薩之四無畏,即能持無畏、知根無畏、決疑無畏、答報無畏。而華嚴經疏卷五十二記載菩薩十種無畏,即聞持無畏、辯才無畏、二空無畏、威儀無缺無畏、三業無過無畏、外護無畏、正念無畏、方便無畏、一切智心無畏、具行無畏。又密教行者發菩提心之時有六種功德,即善無畏、身無畏、無我無畏、法無畏、法無我無畏、一切法自性平等無畏六種,稱為六無畏。〔增一阿含經卷十九、卷四十二、大日經卷一、大智度論卷五、卷二十五、大日經疏卷三、大乘義章卷十一〕(參閱「六無畏」1294、「四無所畏」1773〕 p5101



梵語 vicikitsā,巴利語 vicikicchā。心所之名。俱舍七十五法之一,唯識百法之一。謂對迷悟因果之理,猶豫而無法決定之精神作用。即對於佛教真理猶豫不決之心。小乘預流果以上、菩薩初地以上乃能斷除之。依俱舍宗,屬不定地法,六隨眠之一,十隨眠之一;依唯識宗,則屬六根本煩惱之一。淨土門以「疑」與「信」為相對詞,而謂去疑心起信心。異部宗輪論述記載,疑有二種:(一)迷於理之隨眠性的疑結,即對於諸諦理猶懷疑惑,阿羅漢已斷除之。(二)於事猶豫不決之處非處之疑,即對事疑惑,如於夜觀樹,疑為是人或為非人等,阿羅漢未斷除之,然獨覺於此則已有成就。一般廣泛地包含非煩惱性之疑。故凡懷疑、猶豫不定之心理,皆以網譬喻,而稱疑網。此外,疑自、疑師、疑法,總稱三疑。〔十住毘婆沙論卷五易行品、大毘婆沙論卷五十、俱舍論卷四、瑜伽師地論卷五十八、成唯識論卷六、大乘義章卷六〕 p5841


[中華佛教百科全書]

意指力用、智力等。大多指佛、菩薩的能力、力用,或指眾生求悟的能力,有時也指煩惱力、魔力等。有二力、三力、五力、六力、十力、十三力等相關用語。略述如下︰

(1)二力︰即指自力、他力。自力指用自己的力量,他力則指仰藉別人的力量。主要用於淨土門,以眾生的三學為自力,阿彌陀佛的本願為他力。另有思擇力(prasaṃkhyana-bala)與修習力(bhāvanā-bala)二力,思擇力是熟慮正確道理而斷諸障的力,修習力則為修習一切善行而無懈怠的力。

(2)三力︰指我功德力、如來加持力、法界力,此係真言宗的說法。該宗以我功德力為行者所修三密的功德力,如來加持力為如來大悲方便的加持力,法界力為法界的平等力。另有妙法三力,即︰法力、佛力、信力。信力是信法華的行者自起的信心,佛力是佛陀意欲使行者成就所願的誓願,法力指行者內在的信力與佛力二力融合所成的妙法。

此外,又有成就般舟三昧所必要的三力,即︰佛的威神力、三昧力、本功德力。

(3)五力︰指信力、精進力、念力、定力、慧力。又,如來的說法也有言說力、隨宜力、方便力、法門力、大悲力等五力之別。言說力指不可言說的言說,隨宜力指所說隨宜,方便力指隨眾生根機而行方便,法門力指法的自體為解脫門,大悲力指大悲心起而廣為說法。

在唯識的法相決定中,又有不能決定的五力。即︰{1}定力,指不起定而能應於十方的如來大寂定力。{2}通力,指如來的神通力。{3}借識力,指色界二禪天以上,雖無眼等五識,但能自由地借用初禪五識之力。{4}大願力,指佛的大誓願力。{5}法威德力,指佛法的威德力。此五力係非現量、比量的不可思議力。

(4)六力︰依《增一阿含》卷三十一所說,指 

{1}小兒以啼泣為力,{2}女人以瞋恚為力,{3}國王以憍傲為力,{4}羅漢以專精為力,{5}諸佛以大慈為力,{6}比丘以忍辱為力。

(5)十力︰分為如來的十力和菩薩的十力兩種。如來十力係指佛之十八不共法中的十種智力。即︰{1}處非處智力,如實知正理與非理的智力。{2}業異熟智力,知三世因果業報的智力。{3}靜慮解脫等持等至智力,知一切靜慮、解脫、三昧的智力。{4}根上下智力,知眾生的信等五根優劣的智力。{5}種種勝解智力,知眾生種種知解的智力。{6}種種界智力,知眾生種姓、行為等的智力。{7}遍趣行智力,知往趣一切人天諸趣各別因果的智力。{8}宿住隨念智力,知過去世之一切的智力。{9}死生智力,以天眼知眾生生死、善惡業緣的智力。{10}漏盡智力,知自己諸漏盡、不受諸有,及他人漏盡的智力。

菩薩十力則指十迴向中,第九無縛無著解脫迴向菩薩所具的十種力。即︰{1}深心力,不為一切所染著。{2}增上深心力,不壞一切諸佛之法。{3}方便力,修習菩薩一切行。{4}智力,知一切眾生之心行。{5}願力,滿足一切眾生所願。{6}行力,盡一切未來際劫而行不斷絕。{7}乘力,現一切乘的力。{8}神變力,於一一毛孔中示現一切清淨世界,一切如來出興於世的力。{9}菩提力,覺悟菩提之力。{10}轉法輪力,說一句法可以符應一切眾生諸根意願的能力。

(6)十三力︰即{1}因力,宿世之善根力。{2}緣力,善知識之教誨力。{3}意力,如理作意之力。{4}願力,求菩提之力。{5}方便力,藉法巧修之力。{6}常力,常依法而修之力。{7}善力,正修的善根力。{8}定力,修止而成就之力。{9}慧力,修觀而成就之力。{10}多聞力,聞信正法之力。{11}持戒忍辱精進禪定力,成就五度之力。{12}正念正觀諸通明力,成就正念正觀六通三明之力。{13}如法調伏諸眾生力,如法調伏剛強眾生之力。西方淨土的菩薩具足此十三力,而行自利利他行。

此外,十波羅蜜中的第九是力波羅蜜。

◎附︰《大毗婆沙論》卷一○二(摘錄)

問︰何故如來身中,有智立為力;聲聞獨覺身中,諸智皆不立為力耶﹖答︰不可屈伏,無障礙義,是力義。聲聞獨覺身中諸智,猶為無知屈伏,及有障礙,故不名力。

曾聞佛與尊者舍利子,一處經行。有一有情,來詣彼所。佛告舍利子︰汝可觀此有情,過去曾於何處,為汝親友。時舍利子以初靜慮,乃至以第四靜慮宿住隨念智觀之,皆不能見。便從定起而白佛言︰我之定力,觀不能見。佛告舍利子︰如是有情,曾於過去爾所劫前,為汝親友。彼時既遠,非諸聲聞獨覺境界,故汝不知。

佛又一時與舍利子,一處經行。時有一人,遇緣而死。佛告舍利子︰汝應觀彼當生何處。時舍利子,以初靜慮乃至以第四靜慮天眼觀之,皆不能見。便從定起而白佛言︰我之天眼,觀不能見。佛告舍利子︰此人命終,生某世界。彼處既遠,非諸聲聞獨覺境界,故汝不知。

問︰三乘漏盡,既無差別;何故漏盡智,二乘非力耶﹖答︰佛漏盡智,勝妙猛利,非諸聲聞獨覺所及。雖俱盡漏,而有遲速。如有二人,各伐一樹。一人勇健,加用利斧。一人力劣,又用鈍斧。雖俱伐樹,而有遲速。故佛漏盡智,立力;非二乘。又二乘智,雖能盡漏,有餘習故,不名為力。又漏盡智立為力者,不依能盡自身漏故,但依能令他身漏盡。謂佛善達如是有情,應依苦遲通行,當得漏盡。乃至如是有情,應依樂速通行,當得漏盡。由此方便,為說正法,皆令漏盡,故立力名。二乘不爾,故不名力。


十住

大乘菩薩的修行階位。為五十二階位中,第十一位至第二十位的稱呼。又稱十地住、十法住、十解。此十住與十行、十迴向合稱為三賢位(見《菩薩瓔珞本業經》)。所謂「住」者,謂心安住於真諦之理,故名。依八十卷本《華嚴經》卷十六所載,此十住之名稱為發心住、治地住、修行住、生貴住、具足方便住、正心住、不退住、童真住、法王子住、灌頂住。此十住之內容,參見本文末所附《八十華嚴》經文。

此外,《大佛頂首楞嚴經》卷八釋云(大正19‧142a)︰
「以真方便發此十心,心精發揮,十用涉入,圓成一心,名發心住。心中發明,如淨琉璃內現精金,以前妙心,履以成地,名治地住。心地涉知,俱得明了,遊履十方,得無留礙,名修行住。行與佛同,受佛氣分,如中陰身自求父母,陰信冥通,入如來種,名生貴住。既遊道胎,親奉覺胤,如胎已成,人相不缺,名方便具足住。容貌如佛,心相亦同,名正心住。身心合成,日益增長,名不退住。十身靈相,一時具足,名童真住。形成出胎,親為佛子,名法王子住。表以成人,如國大王,以諸國事分委太子,彼剎利王世子長成,陳列灌頂,名灌頂住。」

天台宗以為,別教菩薩於初住位斷盡三界見惑,與藏教初果、通教八人見地齊;於其次之六住斷盡三界思惑,得住不退,與藏通二教之二佛齊;於其後之三住斷界內塵沙,伏界外塵沙。即多劫中,行十信,不作邪見,廣求智慧,此為初住;常隨空心,淨諸法門,此為第二;長養眾行為第三;生於佛家,種姓清淨為第四;多習無量善根為第五;成就六度中第六般若法門為第六;入無生畢竟空界為第七;不破不生邪倒之菩提心為第八;從法王教生解,當紹佛位為第九;觀空無相,得無生心,法水灌頂為第十。若為圓教,則從初住斷一分無明,證一分中道之理,故與別教十地齊,所謂初地、初住證道同圓。

在法相宗方面,由於該宗立菩薩位次為四十位,因而攝十信於初住,於初住修此十信。故菩薩初發大菩提心為初住;淨治三業,其慈悲及於有情為第二;修勝理觀,起上妙行為第三;從諸聖法正教中生為第四;所修善根皆為救有情為第五;聞他讚毀心亦不動為第六;聞說三寶三世之有無,心猶堅固不轉倒為第七;三業清淨,深悟有情世間、器世間法為第八;解真俗二諦,悟法王法,將襲佛位為第九;如太子堪受王位,能勝修行為第十。於此十住位,其心雖安住佛法,然於六度等修行尚未殊勝,故稱為住而不名為行。

此外,十住也是「十地」的異名。其意義參見「十地」條。

◎附一︰《八十華嚴》卷十六〈十住品〉(摘錄)

佛子!菩薩住處廣大,與法界虛空等。佛子!菩薩住三世諸佛家,彼菩薩住,我今當說。諸佛子!菩薩住有十種,過去、未來、現在諸佛,已說、當說、今說。何者為十﹖所謂︰初發心住、治地住、修行住、生貴住、具足方便住、正心住、不退住、童真住、王子住、灌頂住,是名菩薩十住。去來現在諸佛所說。

佛子!云何為菩薩發心住﹖此菩薩見佛世尊形貌端嚴,色相圓滿,人所樂見,難可值遇,有大威力。或見神足,或聞記別,或聽教誡,或見眾生受諸劇苦,或聞如來廣大佛法,發菩提心,求一切智。此菩薩緣十種難得法而發於心。何者為十﹖所謂︰是處非處智、善惡業報智、諸根勝劣智、種種解差別智、種種界差別智、一切至處道智、諸禪解脫三昧智、宿命無礙智、天眼無礙智、三世漏普盡智,是為十。佛子!此菩薩應勸學十法。何者為十﹖所謂︰勤供養佛,樂住生死,主導世間令除惡業,以勝妙法常行教誨,歎無上法,學佛功德,生諸佛前恆蒙攝受,方便演說寂靜三昧,讚歎遠離生死輪迴,為苦眾生作歸依處。何以故﹖欲令菩薩於佛法中心轉增廣;有所聞法,即自開解,不由他教故。

佛子!云何為菩薩治地住﹖此菩薩於諸眾生,發十種心。何者為十﹖所謂︰利益心、大悲心、安樂心、安住心、憐愍心、攝受心、守護心、同己心、師心、導師心,是為十。佛子!此菩薩應勸學十法。何者為十﹖所謂︰誦習多聞、虛閑寂靜、近善知識、發言和悅、語必知時、心無怯怖、了達於義、如法修行、遠離愚迷、安住不動。何以故﹖欲令菩薩於諸眾生增長大悲;有所聞法,即自開解,不由他教故。

佛子!云何為菩薩修行住﹖此菩薩以十種行,觀一切法。何等為十﹖所謂︰觀一切法無常、一切法苦、一切法空、一切法無我、一切法無作、一切法無味、一切法不如名、一切法無處所、一切法離分別、一切法無堅實,是為十。佛子!此菩薩應勸學十法。何者為十﹖所謂︰觀察眾生界、法界、世界,觀察地界、水界、火界、風界,觀察欲界、色界、無色界。何以故﹖欲令菩薩智慧明了;有所聞法,即自開解,不由他教故。

佛子!云何為菩薩生貴住﹖此菩薩從聖教中生,成就十法。何者為十﹖所謂︰永不退轉於諸佛所,深生淨信,善觀察法,了知眾生、國土、世界、業行、界報、生死、涅槃,是為十。佛子!此菩薩應勸學十法。何者為十﹖所謂︰了知過去、未來、現在一切佛法,修集過去、未來、現在一切佛法,圓滿過去、未來、現在一切佛法,了知一切諸佛平等。何以故﹖欲令增進於三世中,心得平等;有所聞法,即自開解,不由他教故。

佛子!云何為菩薩具足方便住﹖此菩薩所修善根,皆為救護一切眾生,饒益一切眾生,安樂一切眾生,哀愍一切眾生,度脫一切眾生,令一切眾生離諸災難,令一切眾生出生死苦,令一切眾生發生淨信,令一切眾生悉得調伏,令一切眾生咸證涅槃。佛子!此菩薩應勸學十法。何者為十﹖所謂︰知眾生無邊、知眾生無量、知眾生無數、知眾生不思議、知眾生無量色、知眾生不可量、知眾生空、知眾生無所作、知眾生無所有、知眾生無自性。何以故﹖欲令其心轉復增勝,無所染著;有所聞法,即自開解,不由他教故。

佛子!云何為菩薩正心住﹖此菩薩聞十種法,心定不動。何者為十﹖所謂︰聞讚佛、毀佛,於佛法中,心定不動;聞讚法、毀法,於佛法中,心定不動;聞讚菩薩、毀菩薩,於佛法中,心定不動;聞讚菩薩、毀菩薩所行法,於佛法中,心定不動;聞說眾生有量、無量,於佛法中,心定不動;聞說眾生有垢、無垢,於佛法中,心定不動;聞說眾生易度、難度,於佛法中,心定不動;聞說法界有量、無量,於佛法中,心定不動;聞說法界有成、有壞,於佛法中,心定不動;聞說法界若有、若無,於佛法中,心定不動;是為十。佛子!此菩薩應勸學十法。何者為十﹖所謂︰一切法無相、一切法無體、一切法不可修、一切法無所有、一切法無真實、一切法空、一切法無性、一切法如幻、一切法如夢、一切法無分別。何以故﹖欲令其心轉復增進,得不退轉無生法忍;有所聞法,即自開解,不由他教故。

佛子!云何為菩薩不退住﹖此菩薩聞十種法,堅固不退。何者為十﹖所謂︰聞有佛、無佛,於佛法中,心不退轉;聞有法、無法,於佛法中,心不退轉;聞有菩薩、無菩薩,於佛法中,心不退轉;聞有菩薩行、無菩薩行,於佛法中,心不退轉;聞菩薩修行出離、修行不出離,於佛法中,心不退轉;聞過去有佛、過去無佛,於佛法中,心不退轉;聞未來有佛、未來無佛,於佛法中,心不退轉;聞現在有佛、現在無佛,於佛法中,心不退轉;聞佛智有盡,佛智無盡,於佛法中,心不退轉;聞三世一相、三世非一相,於佛法中,心不退轉;是為十。佛子!此菩薩應勸學十種廣大法。何者為十﹖所謂︰說一即多、說多即一、文隨於義、義隨於文、非有即有、有即非有、無相即相、相即無相、無性即性、性即無性。何以故﹖欲令增進,於一切法善能出離;有所聞法,即自開解,不由他教故。

佛子!云何為菩薩童真住﹖此菩薩住十種業。何者為十﹖所謂︰身行無失,語行無失,意行無失,隨意受生,知眾生種種欲,知眾生種種解,知眾生種種界,知眾生種種業,知世界成壞,神足自在、所行無礙,是為十。佛子!此菩薩應勸學十種法。何者為十﹖所謂︰知一切佛剎、動一切佛剎、持一切佛剎、觀一切佛剎、詣一切佛剎、遊行無數世界、領受無數佛法、現變化自在身、出廣大遍滿音、一剎那中承事供養無數諸佛。何以故﹖欲令增進,於一切法能得善巧;有所聞法,即自開解,不由他教故。

佛子!云何為菩薩王子住﹖此菩薩善知十種法。何者為十﹖所謂︰善知諸眾生受生,善知諸煩惱現起,善知習氣相續,善知所行方便,善知無量法,善解諸威儀,善知世界差別,善知前際後際事,善知演說世諦,善知演說第一義諦,是為十。佛子!此菩薩應勸學十種法。何者為十﹖所謂︰法王處善巧、法王處軌度、法王處宮殿、法王處趣入、法王處觀察、法王灌頂、法王力持、法王無畏、法王宴寢、法王讚歎、何以故﹖欲令增進,心無障礙;有所聞法,即自開解,不由他教故。

佛子!云何為菩薩灌頂住﹖此菩薩得成就十種智。何者為十﹖所謂︰震動無數世界、照耀無數世界、住持無數世界、往詣無數世界、嚴淨無數世界、開示無數眾生、觀察無數眾生、知無數眾生根、令無數眾生趣入、令無數眾生調伏,是為十。佛子!此菩薩身及身業,神通變現。過去智、未來智、現在智成就佛土,心境界、智境界皆不可知,乃至法王子菩薩亦不能知。佛子!此菩薩應勸學諸佛十種智。何者為十﹖所謂︰三世智、佛法智、法界無礙智、法界無邊智、充滿一切世界智、普照一切世界智、住持一切世界智、知一切眾生智、知一切法智、知無邊諸佛智。何以故﹖欲令增長一切種智;有所聞法,即自開解,不由他教故。

◎附二︰神林隆淨《菩薩思想的研究》第八章(摘錄)

(一)十住與十地

(1)十住與十地同意義︰羅什譯的《十住經》四卷(大正10‧497)和尸羅達磨譯的《十地經》九卷(大正10‧535)雖有廣略之別,但其內容完全相同,因此可知十住與十地無異。

(2)十地各地的名稱與十住各住的名稱、意義相通︰初發心住和初地歡喜地都是意味真心的發動,歡喜是高興脫離從妄心起而引向三惡趣的業的意思(大正10‧573),所以此二名稱之間,意義相通。

第八童真住與第八不動地,意義也相通。不動地也叫做童真地。這是因為此地的菩薩無色欲(大正9‧565c)。

第九法王子住與第九善慧地也有相通之處。從《十地經》卷七說第九善慧地的那段的「住此紹法太子位」(大正10‧566c)可知。

第十灌頂住與第十法雲地,意義也相通。由第十法雲地的菩薩稱為灌頂法王(大正9‧572b)可明白。

(3)十住與十地的思想內容相似︰於第三的修行住,觀一切法,觀無常、苦、空、無我(大正9‧445b)。然而,於第三發光地,「能觀一切有為法如實相,所謂無常、苦、無我、不淨。」(大正9‧551b)因此可知二者一致。

《華嚴經》說於第四的生貴住「此菩薩從一切聖法正教中生」(大正9‧445b)。《十地經》說於第四焰慧地「長如來家,得彼體法。」(大正10‧547c)二者語句雖異,但意思相通。

第五的具足方便住,雖以救護一切眾生為著重點,但在第五難勝地闡明方便的意思,說︰「隨世間法行故,名為方便者。」(大正9‧556b)

於第六的正心住,「一切法如虛空」(大正9‧445c),而於第六現前地,「三界虛妄,但是心作。」(大正9‧558c)前者是諸法無自性之義,和後者說諸法寄於器世間,意思無差異。

於第七不退住,「於佛法中不退轉」(大正9‧445c),而於第七遠行地的那段說︰「菩薩住遠行地,於念念中,具足修集方便慧力,及一切助菩提分法。」(大正9‧562a)可推知這在意義上也是相通的。

由於以上三個理由,我想可證明十住與十地在說明方法上雖有粗細廣略的不同,但主要意思並無殊異。

〔參考資料〕 《菩薩瓔珞本業經》卷下〈釋義品;《大事》(Mahāvāstu);《六十華嚴》卷八;《華嚴經疏論纂要》卷三十一、卷三十二;《十住斷結經》卷一~卷四;《菩薩十住行道品》;《菩薩十住經》;《菩薩內戒經》;《法華經玄義》卷五(上);《四教義》卷五;《成唯識論述記》卷九;《華嚴五教章》卷二;《十住心論》卷六;《華嚴孔目章抄》卷二(上);平川彰《初期大乘佛教の研究》。


十八不共法

指十八種不共通法。謂不通聲聞、緣覺,唯佛或菩薩所獨有的十八種特殊能力。分述如下︰

(一)佛的十八不共法︰具稱十八不共佛法。又依大乘教與小乘教所說,有不同的內容。

(1)大乘教所說︰據《大品般若經》卷五、《大智度論》卷二十六、《大乘義章》卷二十(末)、《法界次第》卷下等所述,是指{1}身無失︰謂佛自無量劫以來,常用戒定、智慧、慈悲等修其身,諸功德圓滿,一切煩惱皆盡。{2}口無失︰謂佛具無量智慧辯才,所說之法隨眾之機宜使皆得證悟。{3}念無失︰謂佛修諸甚深之禪定,心不散亂,於諸法之中心無所著,得第一義之安穩。{4}無異想︰謂佛於一切眾生平等普度,心無簡擇。{5}無不定心︰謂佛之行住坐臥常不離甚深之勝定。{6}無不知已捨︰謂佛於一切諸法皆悉照知而方捨,無有了知一法而不捨者。{7}欲無減︰謂佛雖具足一切功德,而於諸法志欲常不息,度脫眾生心無厭足。

{8}精進無減︰謂佛之身心精進滿足,常度一切眾生,無有休息。{9}念無減︰謂佛於三世諸佛之法,常念持而無所缺減。{10}慧無減︰謂佛具一切智慧,無量無際不可盡。{11}解脫無減︰謂佛遠離一切煩惱執著,具得有為、無為之解脫。{12}解脫知見無減︰謂佛於一切解脫中,知見明了,分別無礙。{13}一切身業隨智慧行、{14}一切口業隨智慧行、{15}一切意業隨智慧行,此三者謂佛造作身口意三業,均先觀察得失,伴隨智慧而行,故皆無過失而利益眾生。{16}智慧知過去世無礙、{17}智慧知未來世無礙、{18}智慧知現在世無礙,此三者謂佛之智慧知過去、未來、現在三世事,通達無礙。

關於此十八不共法,《大智度論》卷二十六謂其中身口無失、身口隨智慧行是色蘊之攝,無異想是想蘊之攝,無不定心是識蘊之攝,餘為行蘊之攝,皆在四禪中。

除了上述的十八種不共法,《賢劫經》卷五又另舉「定無失」,合為十九種。而《瑜伽師地論》卷七十九、《顯揚聖教論》卷四、《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卷十四、《翻譯名義大集》、梵文《法集名數經》等則就前述十八種名目稍作增刪。此外《大智度論》卷二十六又列舉另一系統的十八不共法(一切智、功德無量、大悲、智慧中自在等等),但龍樹菩薩認為它們並非三藏中之說,且不見於其它經典,推測是諸論師撰集經中讚佛功德而成的,故不予認同。

(2)小乘教所說︰依《大毗婆沙論》卷十七、《俱舍論》卷二十七等所述,是指佛的十力、四無畏、三念住及大悲。所謂佛的十力,是{1}處非處智力,{2}業異熟智力,{3}靜慮解脫等持等至智力,{4}根上下智力,{5}種種勝解智力, {6}種種界智力,{7}遍趣行智力,{8}宿住隨念智力,{9}死生智力,{10}漏盡智力。

四無畏,又稱四無所畏,指{1}一切智無畏,{2}漏盡無畏,{3}說障道無畏,{4}說盡苦道無畏。三念住是{1}於恭敬聽聞者住平等心,{2}於不恭敬聽聞者住平等心,{3}於恭敬聽聞者與不恭敬聽聞者住平等心。

依《大智度論》卷二十六所言,十力、四無畏等原本散見於諸部阿含,至迦旃延尼子才總合為十八不共法。由此可知,此說主要是流傳於說一切有部。

(二)菩薩的十八不共法︰根據《寶雨經》卷四,是指(1)行施不隨他教,(2)持戒不隨他教,(3)修忍不隨他教,(4)精進不隨他教,(5)靜慮不隨他教,(6)般若不隨他教,(7)行於攝事能攝一切有情,(8)能解迴向,(9)方便善巧為主,自在令一切有情有所修行,復能示現最上乘令得出離,(10)不退大乘,(11)善能示現於生死涅槃而令得安樂,言音善巧能隨世俗文同義異,(12)智為前導,雖現前起種種受生,而無所作離諸過失,(13)具足十善身語意業,(14)為攝諸有情恒不捨離,常能忍受一切苦蘊,(15)能為示現一切世間之所愛樂,(16)雖於眾多苦惱愚夫及聲聞中住,而不忘失一切智心,如寶堅固清淨莊嚴,(17)若受一切法王位時,以繒及水繫灌其頂,(18)能不捨離諸佛正法示現悕求。

又根據《自在王菩薩經》卷下(同本異譯的《奮迅王問經》卷下)及《大乘義章》卷十六所述,菩薩十八不共法的前九法是指六度及身口意業所作殊勝,其後的(10)為不因他故自然能知一切世間五明處等;(11)為以大悲心常為眾生廣治諸病,後授涅槃不為利養;(12)為不願世間釋梵諸王而常具受;(13)為於好國土放逸之處能教眾生修習亦念;(14)為種種惡人於菩薩所不能加害,若見菩薩心則清淨;(15)為有諸眾生不信三寶,若見菩薩則生信心;(16)為天龍鬼神人非人等,若見菩薩即生師相禮事供養;(17)為於一切處為尊為導,化諸眾生斷惡修善,生天解脫;(18)為隨所修習菩提分法,具足神通,魔不得便。

除上述所謂十八不共法外,《十住毗婆沙論》卷十〈四十不共法品〉、卷十一〈四十不共法中善知不定品〉又別舉了佛的四十不共法及四十四不共法,而《菩薩善戒經》卷九〈畢竟地三十二相八十種好品〉,以及《瑜伽師地論》卷四十九〈持究竟瑜伽處建立品〉更將三十二大丈夫相、八十隨好、四一切種清淨、十力、四無所畏、三念住、三不護、大悲、無忘失法、永害習氣、一切種妙智合稱為百四十不共佛法。至於菩薩方面,新譯《華嚴經》卷五十六〈離世間品〉則有所謂菩薩十不共法,但內容與《寶雨經》所言大同小異。

〔參考資料〕 (一)《雜阿毗曇心論》卷六;《順正理論》卷七十五;《阿毗達磨藏顯宗論》卷三十五;《法界次第初門》卷下之下;《華嚴孔目章》卷二、卷四;《放光般若經》卷四;《大方等大集經》卷五、卷六;《大乘法相宗名目》卷二(下)。(二)舊譯《華嚴經》卷四十;《華嚴經探玄記》卷十七;《華嚴五教章》卷一;《華嚴五教章指事》卷上(末)。


十力

(一)指佛所具足的十種智力︰又稱如來十力、十神力。即(1)處非處智力,(2)業異熟智力,(3)靜慮解脫等持等至智力,(4)根上下智力,(5)種種勝解智力,(6)種種界智力,(7)遍趣行智力,(8)宿住隨念智力,(9)死生智力,(10)漏盡智力。《大毗婆沙論》卷三十云(大正27‧156c)︰「佛世尊成就十力、四無所畏,及與大悲、三念住等不可思議無邊功德,隨用差別,立種種名,且於十種說名意力。」

諸經論所載的十力,其名稱與順序稍有差異,如《瑜伽師地論》卷四十九列第二力為自業智力,第四為根勝劣智;《菩薩地持經》卷十以第三為禪解脫三昧正受智力,第四為諸根利鈍智力,第五為種種解智力,第七為至處道智力,後三力依次是宿命、生死、漏盡智力,餘皆同上。《翻譯名義大集》所載亦異,謂(1)知是處非處力,(2)三世業業報力(知業報力),(3)知他眾生種種欲力(種種勝解智力),(4)知世間種種性力,(5)知他眾生諸根上下力,(6)知一切道智力(知一切道智處相力),(7)知諸禪三昧力,(8)知宿命力,(9)得天眼能觀一切力(知天眼力),(10)得漏盡智力(知漏盡力)。除此之外,《大智度論》卷二十四、《菩薩瓔珞本業經》卷下〈因果品〉、《大乘義章》卷二十(末)、《法集名數經》等,所出又異。茲略釋處非處智力等十力如次︰

(1)處非處智力︰處,指道理;善因善果、惡因惡果之理稱為是處,反之稱為非處。如來如實了知此等合理、非合理的一切道理,稱為處非處智力。

(2)業異熟智力︰指如來如實知悉眾生過去、現在、未來三世業報的因果關係。

(3)靜慮解脫等持等至智力︰指如來如實知悉一切靜慮、解脫、等持及等至等禪定的次第淺深。

(4)根上下智力︰如來如實知悉眾生根機的勝劣差別。

(5)種種勝解智力︰如來如實知悉眾生的樂欲勝解。

(6)種種界智力︰如來如實知悉眾生之種姓及其行為等。

(7)遍趣行智力︰如來了知到達人天諸趣之道行因果。

(8)宿住隨念智力︰如來憶念知悉過去世種種事。

(9)死生智力︰如來以天眼而知眾生死生時及未來生的善惡趣,乃至善惡業的成就等。

(10)漏盡智力︰指如來知悉自己諸漏悉盡,不受後有,又如實了知他人斷除煩惱與否。

關於這十力的體性,據《俱舍論》卷二十七等所述,(1)處非處智力廣緣一切法,以世俗智乃至無生智等十智為性。(2)業異熟智力唯緣苦集之法,為有漏緣,十智中,除滅、道二智外,以餘八智為性。(3)靜慮解脫等持等至智力、(4)根上下智力、(5)種種勝解智力、(6)種種界智力四者,以緣苦、集、道三諦法,是有為緣,故除滅智,以餘九智為性。(7)遍趣行智力,若緣能趣因,則除滅智而以餘九智為性,若緣所趣果,則總以十智為性。(8)宿住隨念智力、(9)死生智力二者皆以世俗智為性,其中,前者緣過去五蘊,後者緣色處。(10)漏盡智力,若但緣擇滅,則除道智、苦智、集智、他心智,而以餘六智為性,若緣漏盡身中所得之法,則總以十智為性。

上列《俱舍論》所論乃小乘所立,與大乘所說有異。如依《地持經》等所立十一智,總為如實智攝,於中三分為清淨智(離染清淨的第一義智)、一切智(知悉一切差別境之智,即佛、菩薩的世俗智)、無礙智(於一切智所知之法中自在無礙地了知)。在十力之中,第一力為三智所攝;其次五力為一切智、無礙智攝;第七遍趣行智力亦為三智所攝;第八宿住隨念與第九死生二力為一切智、無礙智攝;第十力是清淨智所攝,若又知他漏盡,則為後二智所攝。

又,《俱舍論》論此等十力之依身、依地之別,認為宿住、死生二力依四靜慮而起,餘通依欲界、四靜慮、未至、中間、四無色等十一地而起;十力皆依南贍部洲男子佛身所成。《地持經》則認為菩薩種性已上隨分得此十力,至佛地窮滿。

如上所述,大小乘對此十力所說並不一致,《大乘義章》卷二十(末)建立七義以辨其異。此即︰(1)體性不同︰謂小乘的十力以妄識為體,大乘則以八識真心為體。(2)智行不同︰小乘以十智為性,大乘以如實智為性。(3)心緣不同︰小乘於法攀緣分別而知,大乘則無緣而能普知。(4)知法不同︰指小乘的十力但能了知十二因緣、四聖諦等,大乘則了知如來藏等一切法。(5)多少不同︰小乘唯宣說十力,大乘則說十力乃至無量力。(6)常無常不同︰小乘主張佛的十力體性無常,趣入無餘,大乘認為力用有興廢,其體則常住。(7)得度不同︰小乘認為十力乃佛於樹下成道時所得,大乘則說種性已上隨分得之,至佛成滿。

其次,有關十力的次第,《地持經》認為,佛成道時頓得十力,後隨化用而次第現前,於其中可分為三。即︰

(1)依世諦智起化的次第︰即先以處非處智力觀察世諦因果的部分;次以業力觀欲界的業報而說法,令去惡修善;再以定力觀上二界禪定業,教諸眾生依世俗道斷離諸欲;最後以根力乃至漏盡力,教眾生依出世道永斷諸欲。

(2)依第一義智起化的次第︰即以第一力觀第一義,以第二力觀在家分所造的種種業而令修淨業,次以定力觀出家分而令修定行,後以根力乃至漏盡力令諸眾生脫苦證涅槃。

(3)依緣起法界智起化的次第︰先以處非處力觀緣起法界,次以業力觀眾生界起業受報相,再以定力為苦惱眾生作三種示現以教授之,令生信解,後以根力等令眾生依道度脫出離眾苦。

(二)菩薩的十種智力︰即十迴向中,第九無縛無著解脫迴向位的菩薩所具有的十種力用。此有多種說法。

(1)據舊譯《華嚴經》卷三十九〈離世間品〉(


佛十力名稱對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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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智度論》卷二十四│《法界次第│《俱舍論》卷│《十力經》 │
│ │》卷下之下│二十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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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處不是處力 │是處非處力│處非處智力 │處非處智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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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知三世造業因緣果│業力 │業異熟智力 │業異熟智力 │
│ 報力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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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知諸禪解脫三昧垢│定力 │靜慮解脫等持│靜慮解脫等持│
│ 淨分別相力 │ │等至智力 │智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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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知眾生諸根上下相│根力 │根上下智力 │根上下智力 │
│ 力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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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知眾生種種欲力 │欲力 │種種勝解智力│種種樂欲勝解│
│ │ │ │剎別智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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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知世間種種性力 │性力 │種種界智力 │種種諸界智力│
├──────────┼─────┼──────┼──────┤
│七、知一切道至處相力│至處道力 │遍趣行智力 │遍趣行智力 │
├──────────┼─────┼──────┼──────┤
│八、知宿命力 │宿命力 │宿住隨念智力│宿住智力 │
├──────────┼─────┼──────┼──────┤
│九、天眼力 │天眼力 │死生智力 │死生智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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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漏盡力 │漏盡力 │漏盡智力 │漏盡智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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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譯《華嚴經》卷五十六)所述︰(1)深心力︰又作直心力,指深深寄心於佛法,於一切世界心無染著,又不雜一切世情。(2)增上深心力︰又作深心力,即對一切佛法生增上深心,決不壞捨其法。(3)方便力︰謂菩薩究竟一切行,成就攝化眾生的方便力。(4)智力︰又作智慧力,謂有了知一切眾生心行的智慧力。(5)願力︰令一切眾生所求滿足。(6)行力︰指菩薩之修行盡未來際不斷絕。(7)乘力︰指菩薩能出生普現一切乘而不轉捨大乘。(8)神變力︰又作遊戲神通力,謂菩薩於一一毛孔中示現一切清淨世界,一切如來出興於世。(9)菩提力︰令一切眾生發心成佛,不令菩提斷絕。(10)轉法輪力︰指說一句法,悉稱一切眾生諸根性欲之力。

(2)依《首楞嚴經》卷下等所說︰(1)堅固力︰於菩提心得堅固力,堅守不失。(2)深信力︰對不可思議之佛法深信不疑。(3)不忘力︰於多聞得不忘力,堅持不失。(4)無疲力︰往來生死而得無疲力,常能處之。(5)大悲力︰於諸眾生得堅大悲力,常能攝化。(6)堅捨力︰於布施中得堅捨力,恆施不休。(7)不壞力︰於持戒中得不壞力,堅持不犯。(8)堅受力︰於忍辱中得堅受力,常能忍受。(9)智慧力︰得此力而不為魔動亂破壞。(10)信樂力︰於諸深法得信樂力,樂求無厭。

(3)《大智度論》卷二十五所載︰(1)發心堅固力︰求一切智而不退轉之力。(2)大慈力︰常能不捨諸眾生之力。(3)大悲力︰不求利養而化益眾生之力。(4)精進力︰深信能出生諸佛的一切佛法而心不疲厭的大精進心。(5)禪定力︰起智慧且不壞威儀行的住禪定力。(6)具足智慧力︰遠離有無二邊,隨十二因緣斷諸邪見,滅戲論之力。(7)不厭力︰常受生死教化眾生、集諸善行而不疲厭之力。(8)無生法忍力︰觀諸法實相,知無我無眾生,安住無生法忍之力。(9)解脫力︰入空、無相、無作三解脫門,而知見聲聞、辟支佛得解脫之力。(10)無礙智力︰於法自在,知一切眾生心行所趣之力。

(4)依《法集名數經》所列︰即解脫力、拔苦力、觀力、忍力、智力、斷力、聞力、願力、圓滿力、愛力。

(三)世間的十力︰(1)自在王者力︰指王者有自在的威力;(2)斷事大臣力︰指大臣有裁斷事情之功力;(3)機關工巧力︰指造機關者有其工巧力;(4)刀劍盜賊力︰指盜賊必現有刀劍力;(5)結恨女人力︰指女人必有結恨力;(6)啼泣嬰兒力︰指嬰兒有啼泣之力;(7)毀訾愚人力︰指愚人有觸事毀訾之力;(8)審諦黠慧力︰指有智慧之人常審諦了別事物;(9)忍辱出家力︰指出家人常現忍辱力;(10)計數多聞力︰指多聞之人常有思惟計數力。此十力中,除機關工巧力及刀劍盜賊力,則稱八力。

(四)力波羅蜜的十力︰指十波羅蜜中的力波羅蜜有十種力用。或稱力度十力。即︰(1)深心力︰深寄心於佛法,離諸煩惱之雜染;以此自正,故亦稱正力。(2)深信力︰深信佛法,不為他人摧破;以此矯正他人之非,故又稱正他力。(3)大悲力︰拔眾生之苦而不生疲厭。(4)大慈力︰與樂予眾生,一切平等哀愍。(5)總持力︰善於總持一切法義之力用。(6)辯才力︰有妙辯才,善令一切眾生歡喜滿足。(7)波羅蜜力︰即諸波羅蜜之力用,以莊嚴大乘。(8)大願力︰有弘誓願力而且永不斷。(9)神通力︰即諸神通力,能出生無量功德之法。(10)加持力︰即佛的加持力,善護持一切眾生,令信解領受。

《華嚴經探玄記》卷五云(大正35‧211a)︰「力度中有十義,皆有堪能,不可屈伏,故名力也。」並說及此十力義中,第一屬自行,第二屬利他之力,第三及第四是利他心,第五、第六是利他之德,其餘依次為行、願、因、果之力用。

〔參考資料〕 (一)《雜阿含經》卷二十六;《增一阿含經》卷四十三;《佛十力經》;《大品般若經》卷五;《大方等大集經》卷六;《順正理論》卷七十五;《法界次第》卷下;《十住毗婆沙論》卷十一。(二)《華嚴經探玄記》卷十七;《華嚴經疏》卷五十二;《華嚴經隨疏演義鈔》卷五十六;《翻譯名義集》卷十一;《法集經》卷三。(三)《雜阿含經》卷二十六。(四)新譯《華嚴經》卷十八〈明法品〉;舊譯《華嚴經》卷十;宇井伯壽《佛教思想の基礎》。


十行

(一)大乘菩薩的修行階位︰與十住、十迴向,合稱為三賢位。指菩薩於地前所修的十種行,居菩薩五十二修行位次的第二十一位到第三十位。即歡喜行、饒益行、無瞋恨行、無盡行、離癡亂行、善現行、無著行、尊重行、善法行、真實行。語出新譯《華嚴經》卷十九、《菩薩瓔珞本業經》卷上〈賢聖學觀品〉、《大佛頂首楞嚴經》等。

(1)歡喜行︰謂作大施主,能捨一切,三時無悔,令他歡敬。

(2)饒益行︰謂持淨戒伏眾魔,令一切眾生立無上戒,得不退地,饒益自他。

(3)無瞋恨行︰又名無恚恨行或無違逆行,謂修忍辱離瞋,謙卑恭敬,不害自他,對怨能忍。

(4)無盡行︰又名無屈撓行,謂多劫受諸劇苦,仍勤修精進,求法濟生,廣攝善法。

(5)離癡亂行︰又名無癡亂行,謂常住正念不散亂,於一切法無癡亂。

(6)善現行︰謂知一切法無所有,三業寂滅,無縛無著,而亦不捨教化一切眾生。

(7)無著行︰謂歷諸塵剎供佛求法,心無厭足,且以寂滅觀諸法,故於一切無所著。

(8)尊重行︰又名難得行,謂尊重善根智慧等法,悉皆成就,由之更增修二利之行。

(9)善法行︰謂得四無礙陀羅尼等法,成就種種化他善法,以守護正法,令佛種不絕。

(10)真實行︰謂成就第一義諦之語,如說能行,如行能說,語行相應,色心皆順。

以上是根據智周《大乘入道次第章》的解釋。

《大乘義章》卷十四〈十行義〉說明十行的四種目的︰(1)為厭有為,(2)為求菩提,滿足佛德,(3)為欲於現在及未來世救度眾生,(4)為求實際,證法如。

關於修此十行的菩薩階位,《大乘義章》卷十四、《四教義》卷五皆以十行為三賢之一,六種性之性種性;《成唯識論述記》卷九(末)、《華嚴五教章》卷二等以其為五位中的資糧位所攝。

(二)菩薩的十種修行︰即信、悲、慈、捨、不疲倦、知經書、知世智、慚愧、堅固力、供養諸佛如說修行。語出舊譯《華嚴經》卷二十三(新譯卷三十四)、《十地經論》卷三等。

(1)信︰是信佛的因、果,《菩薩地持經》立信佛、信法、信僧、信諸佛菩薩神通力、信真實義、信種種因果、信得義、信得方便等八種。此行對治放逸懈怠,不受菩薩戒。

(2)悲︰有三種,即眾生緣、法緣、無緣。眾生緣是緣受苦眾生而思救濟;法緣謂觀諸眾生但是五蘊假和合,本無人我,而起悲心;無緣悲謂觀眾生五蘊之法畢竟空寂,而起悲心。此行對治殺害眾生之想。

(3)慈︰也分眾生緣慈、法緣慈與無緣慈,準上可知。此行對治瞋恚之心。

(4)捨︰分內施、外施。內施謂施與頭、目、肢節、手足等內身;外施謂施與資財等外物。此行對治慳吝之心。

(5)不疲倦︰分成在世間行中精勤不倦,與在出世行中精勤不倦兩種。對治多求眾具與貪著世事。

(6)知經書︰又稱知經論,謂閑熟內明、因明等五明,成就聞、思、修三慧,以成證行。對治無方便智。

(7)知世智︰分如世間而知與如世間而轉。如世間而知謂知世間事,知世間義及第一義;如世間而轉又分隨自所宜與隨他所宜。對治不隨順他人。

(8)慚愧︰《地持經》卷七分四種︰{1}故意不作所應作而慚愧;{2}不作所應作而慚愧;{3}作不應作且加以覆藏而慚愧;{4}作所應作已反生追悔而慚愧。對治放逸懈怠、不修善法。

(9)堅固力︰又稱不動力或勇猛力,分自護不退失的不退力,與轉進上位的不轉力兩種。對治怯弱不堪生死之苦。

(10)供養︰分供養財物的利養供養與如說修行的行供養。對佛懷有疑惑,則以此行對治。

通而論之,十行各兼自利與利他行。別而論之,信是自利行;悲、慈是利他行;捨、不疲倦、知經、知世是於自利行中攝利他行,後三行攝護前七,二利兼通。

若論其所成,前三以成深心,後七以成修行。又,以六波羅蜜配之,信是起行的方便,不收在六波羅蜜中,悲、慈二行是禪定所攝,捨是布施所攝,不疲倦是精進所攝,知經、知世是智慧所攝,慚愧是持戒所攝,堅固力通忍辱、精進,供養通六波羅蜜。

◎附︰《八十華嚴》卷十九〈十行品〉(摘錄)

佛子!何等為菩薩摩訶薩歡喜行﹖佛子!此菩薩為大施主,凡所有物,悉能惠施。其心平等,無有悔吝,不望果報,不求名稱,不貪利養,但為救護一切眾生,攝受一切眾生,饒益一切眾生。為學習諸佛本所修行,憶念諸佛本所修行,愛樂諸佛本所修行,清淨諸佛本所修行,增長諸佛本所修行,住持諸佛本所修行,顯現諸佛本所修行,演說諸佛本所修行;令諸眾生離苦得樂。佛子!菩薩摩訶薩修此行時,令一切眾生歡喜愛樂。(中略)

佛子!何等為菩薩摩訶薩饒益行﹖此菩薩護持淨戒,於色、聲、香、味、觸,心無所著,亦為眾生如是宣說。不求威勢,不求種族,不求富饒,不求色相,不求王位,如是一切,皆無所著。但堅持淨戒,作如是念︰「我持淨戒,必當捨離一切纏縛、貪求、熱惱、諸難、逼迫、毀謗、亂濁;得佛所讚,平等正法。」(中略)

佛子!何等為菩薩摩訶薩無違逆行﹖此菩薩常修忍法,謙下恭敬;不自害,不他害,不兩害;不自取,不他取,不兩取;不自著,不他著,不兩著;亦不貪求名聞利養。但作是念︰「我當常為眾生說法,令離一切惡,斷貪、瞋、癡、憍慢、覆藏、慳嫉、諂誑,令恆安住忍辱柔和。」(中略)

佛子!何等為菩薩摩訶薩無屈撓行﹖此菩薩修諸精進,所謂︰第一精進、大精進、勝精進、殊勝精進、最勝精進、最妙精進、上精進、無上精進、無等精進、普遍精進。性無三毒、性無憍慢、性不覆藏,性不慳嫉,性無諂誑,性自慚愧,終不為惱一眾生故而行精進。(中略)

佛子!何等為菩薩摩訶薩離癡亂行﹖此菩薩成就正念,心無散亂,堅固不動,最上清淨,廣大無量,無有迷惑。以是正念故,善解世間一切語言,能持出世諸法言說,所謂︰能持色法、非色法言說,能持建立色自性言說,乃至能持建立受想行識自性言說,心無癡亂。於世間中,死此生彼,心無癡亂;入胎出胎,心無癡亂;發菩提意,心無癡亂;事善知識,心無癡亂;勤修佛法,心無癡亂;覺知魔事,心無癡亂;離諸魔業,心無癡亂;於不可說劫,修菩薩行,心無癡亂。(中略)

佛子!何等為菩薩摩訶薩善現行﹖此菩薩身業清淨,語業清淨,意業清淨;住無所得,示無所得,身、語、意業能知三業皆無所有。無虛妄故,無有繫縛,凡所示現,無性無依,住如實心。知無量心自性,知一切法自性,無得,無相,甚深難入。住於正位真如法性,方便出生而無業報,不生不滅,住涅槃界,住寂靜性,住於真實。無性之性,言語道斷,超諸世間,無有所依。入離分別,無縛著法,入最勝智真實之法,入非諸世間所能了知出世間法。此是菩薩善巧方便。示現生相。(中略)

佛子!何等為菩薩摩訶薩無著行﹖佛子!此菩薩以無著心,於念念中,能入阿僧祇世界,嚴淨阿僧祇世界。於諸世界心無所著,往詣阿僧祇諸如來所,恭敬禮拜,承事供養。以阿僧祇華、阿僧祇香、阿僧祇鬘、阿僧祇塗香、末香、衣服、珍寶、幢幡、妙蓋諸莊嚴具,各阿僧祇以用供養。如是供養,為究竟無作法故,為住不思議法故。於念念中,見無數佛;於諸佛所心無所著;於諸佛剎亦無所著;於佛相好亦無所著;見佛光明,聽佛說法,亦無所著;於十方世界,及佛菩薩所有眾會,亦無所著。(中略)

佛子!何等為菩薩摩訶薩難得行﹖此菩薩成就難得善根、難伏善根、最勝善根、不可壞善根、無能過善根、不思議善根、無盡善根、自在力善根、大威德善根、與一切佛同一性善根。此菩薩修諸行時,於佛法中得最勝解,於佛菩提得廣大解。於菩薩願未曾休息,盡一切劫,心無疲倦;於一切苦不生厭離,一切眾魔所不能動。一切諸佛之所護念,具行一切菩薩苦行,修菩薩行精勤匪懈,於大乘願恆不退轉。是菩薩安住此難得行已,於念念中,能轉阿僧祇劫生死而不捨菩薩大願。若有眾生承事供養,乃至見聞,皆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得不退轉。(中略)

佛子!何等為菩薩摩訶薩善法行﹖此菩薩為一切世間、天人、魔、梵、沙門、婆羅門、乾闥婆等作清涼法池,攝持正法,不斷佛種。(中略)菩薩成就如是十種身,為一切眾生舍,長養一切善根故;為一切眾生救,令其得大安隱故;為一切眾生歸,與其作大依處故;為一切眾生導,令得無上出離故;為一切眾生師,令入真實法中故。(中略)

佛子!何等為菩薩摩訶薩真實行﹖此菩薩成就第一誠諦之語,如說能行,如行能說。此菩薩學三世諸佛真實語,入三世諸佛種性,與三世諸佛善根同等,得三世諸佛無二語,隨如來學智慧成就。此菩薩成就知眾生是處非處智、去來現在業報智、諸根利鈍智、種種界智、種種解智、一切至處道智、諸禪解脫三昧垢淨起時非時智、一切世界宿住隨念智、天眼智、漏盡智,而不捨一切菩薩行,何以故﹖欲教化一切眾生,悉令清淨故。

〔參考資料〕 (一)舊譯《華嚴經》卷十二;《華嚴經疏論纂要》卷三十九~卷四十一;《華嚴經隨疏演義鈔》卷四十二~卷四十四;《法華玄義》卷四(下)、卷五(下);《天台八教大意》。


大天五事

「大天」是印度佛教大眾部始祖「Maha-deva」一詞的漢譯。「五事」是指大天在教義上的五種主張。依《異部宗輪論》、《大毗婆沙論》卷九十九等載,大眾部始祖大天曾編一偈,以宣揚其對證果羅漢境界所持的觀點。此偈即「餘所誘無知,猶豫他令入,道因聲故起,是名真佛教」。對於此偈中所持的觀點,保守派上座們極力反對,視其所倡之五事為非法、邪說、惡見。因此乃釀成教團之爭,而分裂成上座部與大眾部二派。

所謂大天五事,即︰

(1)餘所誘︰阿羅漢雖已斷盡諸漏而無煩惱,但仍難免漏失不淨(遺精、便利、涕唾等),此因惡魔憎嫉佛法,對修善者破壞、誘惑所致。

(2)無知︰阿羅漢雖無染污無知,但尚存不染污無知。染污無知為與無明相應的無知,即大乘所謂的煩惱障,二乘之人斷盡之後即不現行。不染污無知不與無明相應,即大乘所謂的所知障,唯有證得佛果始畢竟不起。

(3)猶豫︰阿羅漢雖已斷盡隨眠疑惑,但處非處疑惑尚未盡斷。

(4)他令入︰阿羅漢須依他人之記莂,方知自己為羅漢,例如智慧第一的舍利弗、神通第一的目犍連蒙佛授記,始知已證果位。

(5)道因聲故起︰阿羅漢雖已有解脫之樂,然諸聖道,若不至誠唱念「苦哉」,則終不現起。

《三論玄義檢幽集》卷五引真諦《部執異論疏》云(大正70‧456b)︰「大天所說五事,亦有虛實,故共思擇。一者魔王天女實能以不淨染羅漢衣。二者羅漢不斷習氣,不具一切智,即為無明所覆。三者須陀洹人於三解脫門無不自證,乃無復疑,於餘事中猶有疑惑。四者鈍根初果不定自知得與不得,問善知識,得須陀洹有若為事相,知識為說有不壞淨,謂若於四諦無疑,於戒無失,於三寶得不壞信者,此人已證初果,因更自觀察,自審知得。五者聖道亦有因言顯者,如舍利弗等,當口誦偈時即得聖道。若不如此說者,即名為虛。既有虛實故共思擇,因思擇此五事,所執不同,分成兩部,(一)大眾部,(二)上座弟子部。」

窺基《瑜伽師地論略纂》卷一併舉大天所說及上座部之反對說法︰

(1)餘所誘︰阿羅漢雖無煩惱、漏失,但仍有魔以不淨染其衣之漏失;反對者謂,此乃大天夜中起染心而穢衣的辯解。

(2)無知︰阿羅漢雖無染污無知,但猶有不染污無知;反對者謂,此說違背佛陀真教。

(3)猶豫︰諸見諦者,煩惱理疑雖皆斷盡,然事疑猶在;反對者言,大天凡愚不解真教。

(4)他令入︰舍利子等諸利根者,尚須因善友始入道,餘因令入其事不惑;反對者言,大天以此自辯其為門人授記。

(5)道因聲故起︰諸宿習者修已多生,臨證果時,因佛言教說苦、空、無常、無我,聞便入道證獲聖果,故佛言下多現證果,亦有厭苦,自說厭聲,聖道便起;反對者謂,大天思昔造逆,恐當墬墮,夜數稱苦,弟子晨省問其安危,遂作此辯解之辭。

依《部執異論》,五事頌為︰「餘人染污衣,無明、疑、他度,聖道言所顯,是諸佛正教。」又,《十八部論》之五事頌是︰「從他饒益、無知、疑,由觀察、言說得道。」此五事不僅是大眾部所共同遵奉,後來也由上座部的雪山、犢子、正量等分派所傳誦。

此外,根據南方上座部的論書《論事》(Kathavātthu)等的記載,根本佛教分裂的原因,是由十事非法而起;大天五事,是枝末分裂的後期南印度諸派的異說。

◎附一︰印順《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第六章(摘錄)

關於五事論諍,與說一切有部有親密關係的(犢子部所出的)正量部(Saṃmatīya),也有類似的傳說,如清辯(Bhavya)的《異部精釋》(Tāranātha《印度佛教史》日譯本87~88、376~377)說︰
「世尊無餘涅槃後,百三十七年,難陀王與摩訶鉢土摩王,於波吒梨城集諸聖眾。(中略)天魔化為跋陀羅比丘,持惡見,(中略)宣揚根本五事,僧伽起大諍論。上座龍與堅意等多聞,宣揚根本五事,分裂為二部。」

正量部與說一切有部相同,以為根本二部的分立,與「五事」有關。正量部所說,「上座龍(Nāga)、堅意(Sthitamati)等多聞」,不就是龍(「能」是龍字草書的誤寫)、因緣、多聞──三比丘眾的不同傳說嗎﹖當時的波吒梨城(Paṭaliputra)王,正量部作難陀王(Nanda)、摩訶鉢土摩王(Mahāpadma),與說一切有部所傳的阿育王不同。然《大毗婆沙論》,確也只泛說「波吒梨城」,沒有定說國王是誰。這一傳說,可能是與阿育王無關的。五事諍論,大天是宣揚者,而不是創說者。大天是阿育王時代的東方大師,與上座說一切有系(說一切有與犢子部的母體),可能曾有過什麼不愉快,所以說一切有部,說他犯三逆罪;將根本二部的分裂,歸咎於大天的五事,這才與支提山部的大天不合,分化為舶主兒大天、外道大天的二人說。

大天綜合五事為一組,前四事主要是說明聲聞阿羅漢的不完善。《三論玄義檢幽集》卷五,引真諦(Paramārtha)《部執異論疏》云(大正70‧456b)︰
「大天所說五事,亦有虛實,故共思擇。一者、魔王天女實能以不淨染羅漢衣。二者、羅漢不斷習氣,不具一切智,即為無明所覆。三者、須陀洹人於三解脫門無不自證,乃無復疑,於餘事中猶有疑惑。四者、鈍根初果不定自知得與不得,問善知識,得須陀洹有若為事相。知識為說有不壞淨,(中略)因更自觀察,自審知得。」

真諦所傳,大天五事是有虛有實的。確實有這種情形,是實;「若不如此,說者即名為虛」。如魔女能污阿羅漢的衣服,是真實說;但大天是顛倒失念而夢中失精,那就是虛假說。真諦所傳,承認大天五事是正確的,但又維持毀謗大天的傳說。大天所說,依說一切有部來說,也應該是正確的。如《阿毗達磨藏顯宗論》卷一云(大正29‧779a)︰「聲聞獨覺雖滅諸冥,以染無知畢竟斷故;非一切種(冥滅),闕能永滅不染無知殊勝智故。」

「染污無知」是聲聞羅漢所能滅的;但「不染污無知」,阿羅漢不能斷,而是佛所斷的。這就是大乘法中,佛菩薩所斷的,見修所斷煩惱以外的「無明住地」,這不就是五事中的「無知」嗎﹖大抵佛滅以後,成為上座中心的佛教,阿羅漢是無學聖者,受到非常的尊敬。到那時,比對佛的究竟圓滿,發現解脫生死的阿羅漢,還有習氣「無知」,還有種種不圓滿。綜合為五事而舉揚出來,與傳統無保留的讚歎尊敬,不免引起了諍論。由於阿羅漢不究竟,不圓滿的宣揚,使人更仰慕佛陀,歸向於佛陀。五事的宣揚者──大天,是引導佛教向大乘法演進的大師,所以《分別功德論》隱約的說︰「唯大天一人是大士,其餘皆是小節。」

◎附二︰呂澂《印度佛學源流略講》第二講 (摘錄)

依北傳《異部宗輪論》所說,根本分裂是另外一次結集產生的,並說分裂的原因是由大天所說五事引起的,並把阿育王也牽扯進去,說的相當支離且有押的年代錯誤。阿育王是佛滅後二百年的人,南傳說的這次分裂是佛滅百年左右的事,相差一百年。日本宇井在處理這一問題時依北方傳說,因阿育王年代(佛滅二百年)不可改動,只好把佛滅年代推遲一百年。(中略)

(佛滅後四百年左右),南方興起了一個案達羅族,十分強悍。國家所轄區域極廣,有三十個城巿,並有步兵十萬,象兵一萬。阿育王時代,它表面上臣屬,實際是半獨立的。阿育王死後,即擺脫孔雀王朝的羈絆,在南印大事發展。印度是何時進入封建制社會的,異說紛紜,一般認為是在笈多王朝。不過封建制的萌芽,據研究,是在案達羅王朝。因為它管轄的區域大,就實行分藩,分封爵土。另外,南印東西臨海,對外貿易便利,因而商業十分發達。影響所及,促使農民向兩極分化,再加上高利貸的盤剝,農民的地位越來越低,由第三等級降到了第四等級,相當於農奴地位(根據法典,農民屬第三等級,玄奘在《西域記》中已明白記載農民為第四等級)。這些都是封建制的徵候。案達羅原來也信奉婆羅門教,阿育王時代,曾派遣佛徒至此傳教。其中一個叫大天,帶的是《天使經》,到了東部的摩醯婆曼陀羅;另一個是大曇無德,帶的是《大那羅陀迦葉本生經》(此經無漢譯),到了西部的摩訶刺陀。兩人帶的經,內容都是講因果、輪迴的,適合新闢地區宣揚佛教的工具。兩人這次的傳法,也就導致後來的第三次分派──法藏部與案達派之爭。

事情經過是這樣︰大天到案達羅之後,成立了制多部(制多也譯作支提,類似塔樣的紀念物,有舍利的叫塔,無舍利的叫制多)。這一部派為什麼取名制多,傳說不一。有說是住處的山有很多制多,名制多山;有說是他提倡崇拜制多。看起來他們是以制多為崇拜中心的,認為崇拜制多就有功德。但是,是否崇拜有關羅漢的制多也有功德﹖對此法藏與案達派的看法就不一致。案達派認為,阿羅漢不如佛,有五大缺點︰(一)不淨,(二)不染無知,(三)處非處疑,(四)但他使入不得自知,(五)道因聲起。法藏派的看法是,阿羅漢與佛差不多,也是無漏。案達派先分裂為兩部︰東山部,西山部。以後又分裂為王山部,義成部。總共有四派。

大曇無德的法藏派與大天的制多派之爭也名上座部與大眾部之爭。大天為什麼也是大眾部呢﹖據當時派出傳教的大德都係正統的上座部,大天自不例外。這裏所指的大眾,當是這次爭論中又出現了多數派與少數派,案達屬多數派,因而大天也就成了大眾部,正如第二次分裂,化地與犢子之間,犢子是多數就曾被稱為大眾部一樣。它們與第一次分裂和上座對立的大眾部,不是一回事。這次分裂,圍繞五事展開爭論是可能的,因為在《論事》第一品首先提出的是補特伽羅有無的問題,接著第二品提出的就是大天的五事,可以為證。

案達羅王朝國勢日張,滅了康縛王朝,就遷入中印,企圖統一全印度。隨著該王朝力量的擴展,佛教各派不同的說法,也隨之流傳到北方,主要是在摩偷羅一帶,如對制多的崇拜、大天五事爭論等,都在這兒流行。法顯、玄奘先後去印,都接觸到了這些情況。《異部宗輪論》是有部部派的書,認為最初分裂與大天五事有關,大概即從這些情況去設想的。


四無所畏

指佛菩薩在說法作師子吼時,所具有的四種智力。又稱四無畏。此中,佛的四無所畏與菩薩的四無所畏不同。

(一)佛的四無所畏︰佛具十力之智,於大眾中說法,無恐懼之相,故名無所畏。

(1)正等覺無畏︰謂佛於一切法等皆覺知,即使面對因不知諸法而施種種問難的眾生也不怖畏。此無畏又稱一切智無所畏,因佛於一切世間、出世間法盡悉知見,宣言我是一切正智之人,得安穩,得無畏,故有此稱。

(2)漏永盡無畏︰又稱漏盡無所畏,謂佛自宣言,我諸漏已盡,更不怖畏外難。

(3)說障法無畏︰謂佛說「染法必能為障」,並對因此而有的任何非難無所怖畏。此無畏又稱說障道無所畏,意指佛無畏地宣說「染法能障礙聖道」。

(4)說出道無畏︰謂佛說能出離之道,修道必能出離苦果。此無畏又稱說盡苦道無所畏,謂佛無畏地宣說能盡滅諸苦的道法。

以上四無所畏,據《順正理論》卷七十五所述,前二顯佛自利之圓德,後二顯佛利他之圓德。自利德中,第一是智德,第二是斷德;利他德中,前者令修斷德,後者令修智德。

又依《俱舍論》卷二十七所說,正等覺無畏係以十智(世俗、法、類、苦、集、滅、道、他心、盡、無生智)為性,相當於十力中的處非處智力。漏永盡無畏係以十智或除去苦、集、道、他心智外的六智為性,相當於漏盡智力。說障法無畏係以除去滅、道智之外的八智為性,相當於業異熟智力。說出道無畏係以十智或除去滅智的其餘九智為性,相當於徧趣行智力。此等智性之所以稱為無畏,係因有智而不怯懼他人之故。

此外,小乘經論中常以此四無畏及十力、三念住、大悲等,作為佛的十八不共法。關於佛之四無所畏,大乘之所說與小乘大體相似,但對於體性之智,則於十智之上更立如實智。且說彼等非隔歷不融,一一皆具甚深之德,《大乘義章》卷十九且從多方面論其相異之處。

(二)菩薩的四無所畏︰菩薩具諸智慧,於眾中說法,無恐畏之相,故名無所畏。此四種略如下列︰

(1)能持無所畏︰謂菩薩聞持、憶念一切法不忘失,於眾中說法時無所怖畏。

(2)知根無所畏︰謂菩薩知一切眾生根機之利鈍,隨其所應說法無所畏。

(3)決疑無所畏︰謂菩薩抉擇一切眾生疑難,如法應答無所怯懼。

(4)答報無所畏︰謂菩薩對一切所問,如法自在於應答酬報無所怖畏。

另依《大乘義章》卷十一所述,菩薩四無所畏係指︰

(1)總持不忘說法無畏︰相當於能持無所畏。「總持」有聞持、義持兩種。前者能聽聞教法,受持名句;後者謂能受持教法之義理。菩薩能以此二種,不忘名義,教化眾生,無所怖畏。

(2)盡知法藥及知眾生根欲性心說法無畏︰相當於知根無所畏。「法藥」有世間、出世間二種。世間法是三界法,出世間法是三乘法。根性亦準於法。菩薩了知此法與根性,教化無畏。

(3)善能問答說法無畏︰相當於答報無所畏。「問答」分能問與能答二方面。能問謂詰問一切異見,悉加摧破,尋問一切正法,悉無誤謬。能答謂對無量眾生之一時問難或一一眾生之無量詰問,一時悉能酬對。菩薩以此力用,教化度生,無所怖畏。

(4)能斷物疑說法無所畏︰相當於決疑無所畏。菩薩長於分別解說,巧開物心,裂斷疑網,說法教導,無所怖畏。

〔參考資料〕 《增一阿含經》卷十九、卷四十二;《大毗婆沙論》卷三十一;《雜心論》卷六;《成實論》卷一;《雜集論》卷十四;《大智度論》卷五、卷二十五。


四重二諦

佛教哲學用語。是將真俗二諦開顯為四重,在中土各宗中,三論宗和慈恩宗都有四重二諦說。三論宗的四重二諦,是就真俗二諦所含有空、二不二、非二非不二等意義互相對比而立論,從粗到細,立為四重。慈恩宗的四重二諦,則是於勝義(真)、世俗(俗)二諦各分四種,從淺到深,合為八諦。此外,天台宗對真俗二諦,依藏、通、別、圓四教來說,也可以說是四重二諦。

(一)三論宗的四重二諦︰三論宗僧詮、法朗一系所說二諦,是就能說的言教建立。真、俗二諦只是言教上的差別,完全屬於說法化導的方法形式,為破空見俗諦說有,為破有見用真諦說空。隨後嘉祥大師吉藏(549~623)為把這個意義闡明得更徹底,在《大乘玄論》卷一及《中觀論疏》卷二(末)等中將二諦開作四重︰

第一重︰有是俗諦、空是真諦。這一重是對毗曇師的事、理二諦所立。毗曇師立實有實空的二諦,即空之外實有有,有之外實有空;今為顯示俗諦之有由於真諦之空,真諦之空由於俗諦之有,以對破他。既然有是由空之有,就不是實有,而是不有之有;空是由有之空,就不是實空,而是不空之空。

第二重︰有、空都是俗諦,非空非有才叫作真諦。這一重是對成論師所立。成論師以有、空為真、俗二諦,今為對治他,闡明把有、空分作兩種來看還是俗諦。既然是不有之有,同時是不空之空,那就有、空原來不二無別,所以非有非空,叫它作真諦。

第三重︰空、有是二、非空非有是不二,二和不二都是俗諦,非二非不二才叫作真諦。這一重是對地論師、攝論師等以依他(依他起性)、分別(遍計所執性)二為俗諦,以依他無生分別無相不二真實性(圓成實性)為真諦所立。今闡抽二和不二分作兩種來看還是俗諦,非二非不二,即二而不二、不二而二才是真諦。

第四重︰前三重的二、不二、非二非不二三種二諦都是教門,從而都是俗諦,亡慮絕言才是真諦。這一重是對地論師、攝論師以三性為俗諦,以三無性非安立諦為真諦所立。即前三重都是言語上的戲論,都是從凡夫相對的心念所發,還是俗諦。所以地論師、攝論師雖然說依他、分別二真實不二是安立諦,非二非不二、三無性非安立諦,然而都是俗諦。言語道斷、心行處滅才是真諦。

《中論疏》卷二說為破四病所以說這四重︰第一重明於凡夫是有,叫作世(俗)諦;於聖人是空,叫作第一義(真)諦。第二重明為破有,所以說空;諸法不曾是有,也不曾是空,空有都出於世俗的情慮,所以都是世諦;了知不曾是空,也不曾是有,叫作真諦。第三重明為破空有所以說非空非有,即不曾是空是有,又何曾是非空非有,所以空有非空非有、二不二都是世諦;非空非有、非不空非不有,才是真諦。第四重明說四句是俗諦,非四句才是真諦。

(二)慈恩宗的四重二諦︰慈恩宗窺基(632~682)綜合《瑜伽師地論》卷六十四、《顯揚聖教論》卷六所說四種世俗及《成唯識論》卷九所說四種勝義的義理,在所撰《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二「二諦義」中,依世俗、勝義二諦有無、事理、淺深、詮旨等義的分別,把它各開作四重,其中世俗諦四重是︰(1)世間世俗諦,(2)道理世俗諦,(3)證得世俗諦,(4)勝義世俗諦。勝義諦四重是︰(1)世間勝義諦,(2)道理勝義諦,(3)證得勝義諦,(4)勝義勝義諦。

世俗諦,據窺基說應作「隱顯諦」,隱是「隱覆空(真)理」,顯是「有相顯現」,如同把手巾結紮作兔子等物,本來的手巾的相狀掩覆,而兔子的相貌顯現。在這裡,有無不虛,即稱為諦。就中︰

(1)世間世俗諦︰是說瓶衣、車乘、舍宅、軍眾等,我、有情等。此等假法,只是迷情上所生的妄相,墮在虛偽之中,所以叫作世間;世人都說是實有,依俗情安立名字,所以叫作世俗。只有假名,無其實體,所以也叫作有名無實諦。

(2)道理世俗諦︰是說五蘊、十二處、十八界等,依主觀、客觀諸法的義理把它滙類而區別作蘊、處、界等,所以叫作道理;事相差別易知,所以叫作世俗。也叫作隨事差別諦。

(3)證得世俗諦︰是說苦、集、滅、道四聖諦等,佛以方便安立知、斷、證、修的苦等四諦,闡明迷、悟、染淨的因果差別,令行人依此趣入而證得聖果,所以叫作證得。有因果的相狀可知,所以叫作世俗。也叫作方便安立諦。

(4)勝義世俗諦︰是說二空真如,這是聖者的智慧自內所證,為欲隨順引生這種智解,依世俗安立,所以叫作勝義世俗。又二空真如不是作為解脫的方便而施設的法門,所以也叫作假名非安立諦。

勝義諦,舊名第一義諦,也叫作真諦,勝義有境界和道理兩種意義。前三種勝義,依境界義立,即殊特勝妙的智慧的對境,亦即由殊勝的智慧認識真理的境界。第四種勝義是廢詮談旨的一真法界,是依道理立義。在這裡,理事不謬,即稱為諦。就中︰

(1)世間勝義諦︰即道理世俗諦,亦即三科等法,事相粗顯,猶可破壞,所以叫作世間;是聖者後得智所知,超越世間世俗諦,有體有用,不同於那只有名無體無用的假法,所以叫作勝義。也叫作體用顯現諦。

(2)道理勝義諦︰即證得世俗諦,亦即苦集滅道四諦,這是依知、斷、證、修因果差別等義而安立的,所以叫作道理;是殊勝無漏智的境界,超越前二重世俗諦。也叫作因果差別諦。

(3)證得勝義諦︰即勝義世俗諦,亦即二空真如,依詮門顯了二空真如理,所以叫作證得;凡愚不能夠測知,超越前三重世俗諦。也叫作依門顯實諦。

(4)勝義勝義諦︰即一真法界。前面的二空真如,還是由言詮說明的,所以說依門顯實。這裡的勝義勝義諦,即指真如,真如體是超絕言詮的不可安立法,是聖者無分別智自內所證,超越前四重世俗諦,所以重複叫作勝義勝義諦。也叫作廢詮談旨諦。

《法苑義林章》〈三乘深淺門〉中還分別闡明聲聞、緣覺、菩薩三乘的四重二諦︰

(1)聲聞乘的四重二諦中︰第一,世間世俗諦,是說瓶、軍、林,及我、有情等假法;第二,道理世俗諦,是說三科等法;第三,證得世俗諦,是說四聖諦理;第四,勝義世俗諦,是說生空真如。第一,世間勝義諦,是說三科等法;第二,道理勝義諦,是說四聖諦理;第三,證得勝義諦,是說生空真如;第四,勝義勝義諦,是說非安立的生空無我一真法界。

(2)緣覺乘的四重二諦中︰第一,世間世俗諦,是說瓶、軍、林,及我、有情等假法;第二,道理世俗諦,是說十二有支等法;第三,證得世俗諦,是說七十七智、四十四智等法;第四,勝義世俗諦,是說生空真如。第一,世間勝義諦,是說十二有支等法;第二,道理勝義諦,是說七十七智、四十四智等法;第三,證得勝義諦,是說生空真如;第四,勝義勝義諦,是說非安立的生空無我一真法界。

(3)菩薩乘的四重二諦中︰第一,世間世俗諦,是說瓶、軍、林,及我、有情等假法;第二,道理世俗諦,是說十善巧(蘊、界、處、緣起、處非處、根、世、諦、乘、有為無為)或大善巧(十善巧中的前六種);第三,證得世俗諦,是說三性、三無性等唯識妙理;第四,勝義世俗諦,是說二空真如。第一,世間勝義諦,是說十善巧等;第二,道理勝義諦,是說三性三無性等理;第三,證得勝義諦,是說二空真如;第四,勝義勝義諦,是說非安立的二空無我一真法界。

以上的三乘四重二諦中︰四種世俗都是安立諦,四種勝義中前三種是安立勝義諦,第四種是非安立勝義諦。

(三)天台宗的四種二諦︰天台智顗(538~597)說二諦有二種︰(1)理外二諦,(2)理內二諦。如說「真諦非佛性」,即是理外二諦;說「真諦即佛性」,即是理內二諦。理外二諦又有二種︰(1)不即二諦,又稱生滅二諦;(2)相即二諦,又稱無生二諦。理內二諦也有二種︰(1)不即二諦,又稱無量二諦;(2)相即二諦,又稱無作二諦。如說「色滅方空」這是生滅二諦。說︰「即色是空」,這是無生二諦。說「分別世諦有無量相,第一義諦亦有無量相」,這是無量二諦。說「無作苦集滅道名為世諦,即一實諦故名第一義諦」,這是無作二諦。就能詮的四教說,就藏教詮理外不即二諦,通教詮理外相即二諦,別教詮理內不即二諦,圓教詮理內相即二諦。又為闡明這四種二諦的發展關係,還又擴充為七重二諦。(黃懺華)



(一)佛陀,一佛與多佛
佛是佛陀(Buddha)一辭的略稱,佛陀的意思是「覺悟的人」、「覺者」。古時也寫成浮屠或浮圖。

在與聲聞、緣覺(辟支佛)作區別的時候,則稱佛為阿耨多羅三藐三佛陀(Anuttarasamyak-sambuddha)。阿耨多羅三藐三佛陀就是「無上正等覺者」、「自覺覺他,覺行圓滿」的意思。為什麼如此形容佛呢﹖那是因為佛和聲聞的阿羅漢與辟支佛不一樣,他在自己開悟的同時,也從事於救渡他人,使他人開悟。這種悟行是完全圓滿的,因此用上述諸詞來形容佛。

西洋人提到佛陀(Buddha)的時候,多半是指歷史上的釋尊。這是因為他們按照南傳佛教的習慣。在南傳佛教裏,一般都只將釋尊當成佛寶來崇拜。

實則,在原始佛教時代,已經不只是把釋尊一人當作佛陀了。相傳在過去世中,即已有佛陀出現,也同樣地說法,並化導救渡眾生。相傳在釋尊以前有六佛出現,加上釋尊就是過去七佛。釋尊之後將有彌勒出現,就是所謂的未來佛。這種見解在原始佛教時代就已經產生了。

過去七佛是毗婆尸佛、尸棄佛、毗舍浮佛、拘留孫佛、拘那含牟尼佛、迦葉佛、釋迦牟尼佛。在《長阿含》〈大本經〉(巴利《長部》第十四經)中即已曾記載釋尊所說的七佛思想。

關於未來的彌勒佛(Maitreya,Metteyya),《長阿含》的〈轉輪聖王修行經〉(巴利《長部》第二十六經)、《中阿含》的〈轉輪聖王經〉中都曾提及。釋尊發現法就是世界人生的真理,並且將這真理說給世人聽。這種具有完全人格的人並不只是釋尊一人而已,在過去和未來一直存在著許多。經典裏面之所以說到許多這樣的佛,是為了證明法的真理性和法的永遠性吧!

釋尊以前的過去佛是否實際存在於歷史上,我們並不知道。但是到了部派佛教時代,部派佛教則說在過去七佛之前也有許多佛存在。於是越說越多,過去佛的數目和名稱也因部派的不同而有所差異。例如巴利佛教,在過去七佛之前又另立十八佛,故有二十五佛。或者在十八佛之前又立了三佛,於是就有了二十八佛。這是巴利《小部》〈佛種姓經〉(Bud-dhavaṁsa)所說的。二十五佛分別是︰燃燈、憍陳如、吉祥、善意、離婆多、蘇毗多、最上見、蓮華、那羅陀、蓮華上、善慧、善生、喜見、義見、法見、義成、底沙、弗沙、毗婆尸……釋尊。二十五佛之前的三佛則是︰作愛、作慧、作依等。

梵文《大事》(Mahāvastu)是屬於大眾部的說出世部的佛典。在這本書中,關於過去佛記錄了兩種說法。根據第一種說法,在釋尊過去世尚未成佛的菩薩時代裏,他曾遇見、禮拜、受教的佛共有三十億的釋迦佛、八億燃燈佛、五百蓮華上佛、三億弗沙佛、一萬八千摩羅幢佛、五百蓮華上佛、九萬迦葉佛、一萬五千炎熱佛、二千憍陳如佛、一位普護佛、一千紫幢佛、八萬四千帝幢佛、一萬五千日佛、六千三百展轉佛、六十四正思佛、一位善照佛、一位無敗幢佛等。根據第二說,如將同名的佛刪除,則從帝幢佛到燃燈佛有一一四佛,燃燈佛到迦葉佛有十五佛。

上述梵文《大事》所提到的過去佛與漢譯《佛本行集經》所提到的過去佛類似。根據《佛本行集經》,相當於第一說的有︰三十億釋迦佛、八億燃燈佛、三億弗沙佛、九萬迦葉佛、六萬燈明佛、一萬八千婆羅王佛、一萬能度彼岸佛、一萬五千日佛、二千憍陳如佛、六千龍佛、一千紫幢佛、五百蓮華上佛、六十四螺髻佛、一位正行佛、八萬四千億辟支佛、一位善思佛、一位示悔幢佛;相當於第二說的則有︰帝幢佛到能作光明佛(燃燈佛)一百佛,及從燃燈佛到迦葉佛十五佛。梵文《大事》和《佛本行集經》最後提到的十五佛,兩者在順序上多少有所不同。根據《大事》十五佛是下列各佛︰燃燈、世無比、蓮華上、最上行、德上名稱、釋迦牟尼、見一切利、帝沙、弗沙、毗婆尸、尸棄、毗舍浮、拘留孫、拘那含牟尼、迦葉。最後的六佛屬於過去七佛。這十五佛類似記載在《大悲經》上的十四佛。這十四佛就是以上十五佛中少了見一切利佛的其他十四佛。

根據《根本說一切有部毗奈耶藥事》所載,釋尊在菩薩的修行時代,最初的阿僧祇劫裏,曾供養從釋迦佛到護世佛的七萬五千位佛;在第二個阿僧祇劫從燃燈佛到帝釋幢佛之間,供養了七萬六千位佛;第三個阿僧祇劫從安穩佛到迦葉佛之間,供養了七萬七千位佛。在《大毗婆沙論》和《俱舍論》中也都提到這件事。過了這三劫之後還有最後的百大劫。在百大劫中他又親近供養了從毗婆尸佛到迦葉佛等六佛。

又如《普曜經》、《方廣大莊嚴經》、《佛藏經》等也都提到了種種過去佛。在《三千佛名經》中,提到在「過去星宿劫」、「現在賢劫」、「未來莊嚴劫」的三劫裏,各有千佛出世。所以在這三劫中就列舉了三千個佛名。

從原始佛教進入部派佛教的時候,許多部派都曾主張過去、現在、未來三世有很多佛陀出現說法,在部派之中,大眾部一派認為除了釋迦佛出世的娑婆世界之外,十方(四方、四維、上下)種種的世界都同時有佛陀出現。

佛教主張一個世界只有一佛,是不能有兩佛同時出現的。但如果不是在同一個世界,則可能有許多佛同時出現。上述大眾部的「現在多佛說」即是就十方的多數世界而立論。大乘佛教也是上述大眾部說法的進一步發展,而主張三世十方有無數佛陀出現。

不論那一位佛陀都要經過三阿僧祇、百大劫或四阿僧祇、百大劫的長時間,以菩薩的身份修行聚集種種波羅蜜行,修集善根功德的結果,才能徹悟成佛。

(二)佛身
到大乘佛教時,有關佛陀的探討就成為哲學化的考察。關於佛身,即有二身說、三身說、四身說等三種說法。

此中,二身說是指法身與生身兩種。法身是指佛陀的本質──法,將法具體化就成為理想式的佛身。生身就是父母所生身,這是指生在釋迦國迦毗羅城的釋迦佛。

三身說有很多種,一般的說法是︰(1)法身、報身、應身的三身說。(2)自性身、受用身、變化身的三身說。四身說是將第一種三身說分為應身與化身而成為法身、報身、應身、化身等四身。另外一說是將第二說中之「受用身」一項分為自受用身與他受用身,而成為自性身、自受用身、他受用身、變化身等四身。玆依三身說,略釋如次︰(1)法身(dharma-kāya)︰將佛陀所說的真理加以人格化而形成的真理佛,就是法身。最初在原始佛教與部派佛教主張有「五分法身」,包含戒、定、慧、解脫、解脫知見等五種教法。在這種情形下的法身,指「法的集積」。其中的「身」(kāya)就是「集積」的意思,此與「身體」的「身」,意義不同。例如《佛遺教經》中,佛陀說︰「自今已後,我諸弟子,展轉行之。則是如來法身常在而不滅也。」

到了大乘佛教時代,將遍滿宇宙的法(真理)加以人格化,而將做為真理體現者的理想佛身稱為法身。這並不是透過修行而證果的佛陀,而是本來法爾(自然)存在的理佛。可是這個法身也不只是理法而已,而是理智不二的。就在這個意義之下,法身可大別為以下三種︰{1}做為教法的一種純粹的理,{2}這個理成為理想佛身的理佛,{3}理之中包含智,具有任運無作之作用的佛身。

做為信仰對象的法身佛主要是上面的第三種,像真言宗所說的大日(Mahāvairocana,大毗盧遮那)如來,和《法華經》〈如來壽量品〉中所說的常住在靈鷲山的釋迦牟尼佛等,都是這種法身佛。(參見附錄《法華經》〈如來壽量品〉經文)(2)報身(sambhoga-kāya)︰又譯為受用身,又稱為等流身(nisyanda-kāya)。是從法界等流而來的佛身,亦即等同法界而流入的理想佛身之謂。所謂報身是指菩薩經過波羅蜜的修行與誓願的完成,而得到報果後成為完全圓滿的理想的佛陀。又稱為受用身,是指受用善根功德報果的佛身。受用身分為自受用身與他受用身兩種。自受用身是由修行結果而得的佛果,並且自己受用自內證法門之法樂的佛陀。他受用身是給眾生受用這個開悟的報果以及殊勝的法門,而指導教化眾生的佛陀。可是報身的說法對象是初地以上的菩薩,所說的是第一義的甚深教法,地前的菩薩與凡夫都不是報身說法的對象。另外又有一種說法︰即真正的報身只有自受用身;他受用身是屬於應身(化身)。

做為信仰對象的,實際上被尊崇的報身佛有阿彌陀佛(Amitāyus、Amitābha)和藥師佛(Bhaiṣajya-guru),還有,日本奈良東大寺的大佛──盧舍那佛,也可以看作是報身佛。(3)應身(nirmāṇa-kāya)︰又譯為化身,又稱為應化身。就是為了配合教化對象的需要,而變化成種種形象之佛身。這與報身相同,並不是遍歷三世十方、普遍存在的完全圓滿的佛身,而只是在特定的時代與地域,為了救渡特定的人所出現的佛陀。兩千五百年前在印度出現的釋迦佛就是應身,以過去六佛為始的多位佛陀以及未來的彌勒佛都是一種應身。

應身有勝應身、劣應身兩種。勝應身是為初地以上菩薩說法的佛陀;劣應身是為地前菩薩與凡夫、二乘說法的佛陀。在這種情形下,勝應身實際上與報身沒有差別。所以所謂的「應身」應該是指劣應身。

另外,應身同時也可區分為應身與化身兩種。在這裏應身是為了適應對方、化導對方而顯現出一種比較適當的形象來說法的佛陀,也是具有三十二相八十種好等相好的佛身。相當於在特定時代與地域出現的佛陀。

所謂化身是不具備相好而以種種形象來救渡眾生的佛身。所顯現的形態有時候是凡夫,有時候則是梵天、帝釋、魔王、畜生等形態,在五趣(天、人、餓鬼、畜生、地獄)之中現身說法。觀世音(Avalokiteśvara,觀自在)菩薩顯現三十三身來救渡眾生,這三十三身是︰佛身、辟支佛身、聲聞身、梵王身、帝釋身、自在天身、大自在天身、天大將軍身、毗沙門身、小王身、長者身、居士身、宰官身、婆羅門身、比丘身、比丘尼身、優婆夷身、優婆塞身、長者婦女身、居士婦女身、宰官婦女身、婆羅門婦女身、童男身、童女身、天身、龍身、夜叉身、乾闥婆身、阿修羅身、迦樓羅身、緊那羅身、摩睺羅伽身、執金剛身等等,此中除了最初的佛身之外,其餘三十二身皆為化身。觀世音菩薩又名千手觀音、馬頭觀音、十一面觀音、聖觀音、如意輪觀音、准胝觀音、不空羂索觀音、白衣觀音、葉衣觀音等等,就是這個緣故。總之,觀世音菩薩雖然被稱為菩薩,但實際上應視之為應身佛或化身佛。

另外地藏(Kṣitigarbha)菩薩是顯現成僧形的化身,以聲聞的形態救渡三界六道眾生的菩薩。另外,像不動(Acala)明王、聖天(Vināyaka、Gaṇeśa,歡喜天)、荼枳尼天(Dākinī)等等,屬於明王部與天部的神祇,也可以說全部都是化身。

(三)佛陀所具之性德
關於佛德方面,佛陀具有十力、四無畏、三念住、大悲與十八不共法之性德;在外形方面,具有三十二相、八十種好等偉人的相貌。另外顯示佛德的,還有所謂的如來十號。

所謂「十八不共法」(aṣṭādaśa āvenika-buddha-dharmā),是指聲聞、緣覺、菩薩所不具備,而為佛陀獨特所有的十八種功德。十八不共法有兩個系統。一為小乘佛教所說,另一為大乘佛教所說。

小乘的十八不共法指的是︰佛之十力、四無畏、三念住與大悲。

所謂佛的十力是︰(1)處非處智力(辨別正確之道理與非道理的智力)、(2)業異熟智力(如實的了知善惡業及其報果的智力)、(3)靜慮、解脫、等持、等至智力(體證熟諳四禪、八解脫、三三昧、八等至等各種禪定的智力)、(4)根上下智力(如實了知眾生根器之高下優劣等智力)、(5)種種勝解智力(如實了知眾生種種意欲傾向的智力)、(6)種種界智力(如實了知眾生的世界與性類差異的智力)、(7)遍趣行智力(如實了知依據何種修行就可進入何種境界的智力)、(8)宿住隨念智力(正確的了知眾生過去世命運的智力,這是佛的宿命通)、(9)死生智力(正確了知眾生未來世命運的智力,這是佛的天眼通)、(10)漏盡智力(一切煩惱礙都消除淨盡而開悟成佛的智力,這是佛的漏盡通)。

「四無畏」(catvāri vaiśāradyāṇi)又稱為四無所畏。佛陀對其他任何人都具有絕對的自信,對任何人的問答論難,都絕不害怕、不必臆測。這四種能力謂之四無畏︰(1)一切智無畏(佛自信是一切智者)、(2)漏盡無畏(自信一切煩惱障礙都斷盡)、(3)說障道無畏(佛說煩惱與業障礙諸法時都具足自信)、(4)說盡苦道無畏(佛說這種消除煩惱與苦的戒定慧三學的修道時,具足自信)。

所謂「三念住」(triṇi smṛtyupasthānā-ni )是佛在任何場合,都保持著純粹正確的意識。換句話說,就是在這三種情況下,他都具有正念正知的狀態。(1)第一念住(當眾生信奉佛陀時,佛不生喜心,他安住於這樣的正念正知之中)、(2)第二念住(眾生不信奉佛陀時,佛不生憂心,他安住於這樣的正知正念中)、(3)第三念住(眾生同時信奉佛陀也誹謗佛陀時,佛不生喜心也不生憂心,他安住在這樣的正知正念中)。

所謂「大悲」(mahā-karuṇā),就是佛陀恒常地具有救濟眾生苦難的大慈悲心。

大乘的十八不共法,依據文獻的不同,所列舉的項目與順序也不同,一般的說法是如此︰(1)身無失(身業沒有過失)、(2)語無失(語業沒有過失)、(3)意無失(不失念、沒有意業的過失)、(4)無異想(對一切眾生都持平等心)、(5)無不定心(不會有眾生之散亂不定的心)、(6)無不知捨心(沒有不知眾生與捨置眾生的心),以上六個項目是由戒學而生起,是無住涅槃之因。(7)信無減(對無住涅槃具有純正不壞的淨信心)、(8)欲無減(對無住涅槃的志趣意念不減退)、(9)精進無減(在所有的場合都精進而不退減)、(10)慧無減(利益眾生的智慧不退減)、(11)解脫無減(得到大乘解脫以後不會退減)、(12)解脫知見無減(使眾生得無上涅槃的心志不退減),以上六個項目是由定學而生起,是無住涅槃之緣。(13)身業隨智慧行、(14)語業隨智慧行、(15)意業隨智慧行(以上三者是指一切佛的身語意三業,恒常地有智慧隨伴相應)、(16)過去知見無著無礙、(17)未來知見無著無礙、(18)現在知見無著無礙(以上三者,關於過去、未來、現在的一切法,佛陀都能平等的知悉,破戲論相,其知見無著無礙地自在),以上六項目是由慧學所生,是無住涅槃的當體本身。

另外還有所謂的一四0不共法。這一四0法是︰三十二大人相、八十隨好、四一切種清淨、十力、四無所畏、三念住、三不護、大悲、無忘失法、永害習氣、一切種妙智等。(《大毗婆沙論》卷一七七、《瑜伽師地論》卷四十九等)

所謂「如來十號」分別是︰(1)如來、(2)應供、(3)正遍知、(4)明行足、(5)善逝、(6)世間解、(7)無上士、(8)調御丈夫、(9)天人師、(10)佛、(11)世尊等十一個。在這十一個中除去第一號「如來」,就是如來十號,這是其中一說。另一說則是將最末兩號︰佛與世尊合稱為一項。這樣也是如來十號。第一種說法是原始經典所說的十號。在《阿含經》中說明佛寶的定型句,也是這十號。以下依次解釋上述的十一項名號。

(1)如來(Tathāgata)︰音譯為多陀阿伽佗、怛佗櫱多、怛薩阿竭,義譯是如來,也可譯為如去。所謂如來,是「如實而來的人」或「由真如而來的人」的意思。從真如法界而來,悟到真如,所過的是那種如實的教化生活,是如實去實行的人;也就是完全依循真理而來,依循真理而去,與真理完全冥合無間的人。「如來」一詞和佛陀是同義語。

在佛教以前,外教也用這個詞彙,他們以之指稱「解脫生死輪迴之人」。大體上佛教的意義與之相同。在原始佛教中,「如來」一詞,釋尊都是以複數形來使用,是指解脫輪迴的理想真人,這是第三人稱的用法,並沒有當成第一人稱而以之自稱的例子。

當時的人很珍視「佛陀」這一詞彙,視之為很稀有的稱呼。到後世,「如來」和「佛」二詞的使用,就不再被區別。所以阿彌陀佛也就是阿彌陀如來,藥師佛也就是藥師如來。但有一個例外,就是大日如來在習慣上通常都不稱為「大日佛」。

(2)應供(Arhan,Arahan)︰音譯為阿羅漢,簡稱為羅漢。在大乘佛教方面,認為不論是阿羅漢或羅漢,都是指小乘聲聞之得到悟境的最高聖者,是只求自利的人。但是大乘佛教這種講法並不是阿羅漢的本意。阿羅漢的原意是應供,是指「應該被供養之人」或「有資格接受的人」。這個意思是說阿羅漢是斷盡一切煩惱,具有卓越人格的人。所以這樣的人也具有感化與善導世人的優越德性。

因此,如果供養阿羅漢之衣食住的話,那麼供養者將會得到數十百倍功德的回報。阿羅漢又稱為福田(pūṇya-kṣetra,puñña-khetta),這是指阿羅漢就是一個可以使人們得到幸福收穫的良田。愈是良田就愈能豐收,有時能回收數十倍,甚至數百倍的收穫。如果供養或播種在像阿羅漢這樣的良田上,那麼供養者就會收穫到數十倍甚至數百倍的大功德。所以阿羅漢又稱為無上福田。像這樣的阿羅漢,是可以救渡世人,使他們幸福的。佛當然也是這樣的阿羅漢。

在弟子(聲聞)中得到最高悟境的人就稱為阿羅漢。在這方面,不論是佛或弟子中的阿羅漢都是一樣的。但在大乘佛教來看,阿羅漢是未具教化活動的小乘聖者,這是對阿羅漢本意的一種歪曲。

(3)正遍知(Samyak-sambuddha,Sammā-sambuddha)︰音譯為三藐三佛陀,也寫作正遍知,意譯又作正等覺者。指「完全正確的覺者」。有時也在這詞彙上加「無上」(anuttara,阿耨多羅)來形容。佛的覺悟與聲聞緣覺的覺悟不同,是最圓滿、最正確的。為了和聲聞緣覺有所區別,所以稱為正遍知。他開悟的內容就是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或阿耨菩提(無上菩提)。與聲聞菩提、辟支菩提是有區別的。

(4)明行足(Vidyācaraṇa sampanna,Vijjācaraṇa-sampanna)︰是指具足「明」(智慧)與「行」(體驗)的人。佛陀在理論的智慧面及體驗的實踐面都非常卓越而且圓滿,所以稱之為明行足。佛教理論在合理性、倫理性、宗教性等方面是完備的,而且這些理論就是信仰實踐的基礎理論。與實踐無關的空理空論,佛教是不說的。另外,其實踐是以正確的理論為根據,完全沒有迷信邪教的成份。圓滿的理論與實踐二者表裏一體,這些理論與實踐都兼而有之,都能具足的就是佛,所以佛陀又稱為明行足。

(5)善逝(Sugata)︰音譯為修伽陀,意譯為「好去」。就是「如實的去彼岸」,或者是「不再沈淪於生死海之人」的意思。因為他能夠實行善淨聖道,因為他能夠到不死涅槃的善妙處所,因為他能正確的完成波羅蜜到菩提座下成正覺,因為他能在適當的場合只說適當的話,所以稱他為善逝。

(6)世間解(Lokavid,Lokavidū)︰是徹底理解世間世事的人。世間分為有情世間與器世間(或者是行世間、有情世間、空間世間)。在原始經典中所謂的世間有時候是指有情世間(眾生),佛完全瞭解世間一切有情(眾生)的心情、性格與根機,因而能相應地做適當的說法,並且使一切眾生趨向理想,而化導救渡之。也就是說佛完全瞭解世間苦、集、滅、道的循環真理,他也據此來從事他的教化活動。

(7)無上士(Anuttara)︰就是至高無上的人。佛是一切有情中境界最高的人。在戒、定、慧、解脫、解脫知見裏,沒有人能夠與佛比肩,所以佛又稱之為無上士。

(8)調御丈夫(Puruṣadamya-sārathi,Puri-sadamma-sārathi)︰就是「能夠調御丈夫的御者」的意思。佛可以訓練那些具足佛性的所有人。佛視對方情況的需要,時柔、時剛,或剛柔併用,不論任何人,佛都可以調御他,導引他信仰與修行證果,所以稱為調御丈夫。

(9)天人師(Śāstā devamanuṣyānām,Satthā devamanussānaṁ)︰佛陀是諸神與眾人的老師,也就是三界大導師。事實上不只是諸神與眾人而已,佛陀是教化救渡三界六道一切眾生之導師。

(10)佛(Buddha)︰就是「覺者」,就是自覺覺他的人。

(11)世尊(Bhagavat)︰音譯為婆伽婆、婆伽梵,古代意譯為「尊祐」,是「具有瑞德(bhaga)的人(vat)」的意思。所謂的「瑞德」是指自在、出世間法、名譽、吉瑞、俱利之欲、俱利之精進等。由於有此瑞德,所以能得到世間的尊敬,而成為世間最尊貴的人。Lokanātha(世主)一詞也譯為世尊,在經典中一般是用婆伽婆(Bhagavat,世尊)這個名稱的。經典最前面常有「如是我聞,一時佛在」的句子,其中的「佛」就是從婆伽婆這個字翻譯過來的。(取材自水野弘元《佛教要語的基礎知識》)

◎附一︰《法華經》〈如來壽量品〉

爾時,佛告諸菩薩及一切大眾︰「諸善男子!汝等當信解如來誠諦之語。」復告大眾︰「汝等當信解如來誠諦之語。」又復告諸大眾︰「汝等當信解如來誠諦之語。」

是時菩薩大眾,彌勒為首,合掌白佛言︰「世尊!唯願說之,我等當信受佛語。」如是三白已,復言︰「唯願說之,我等當信受佛語。」

爾時世尊知諸菩薩三請不止,而告之言︰「汝等諦聽如來祕密神通之力!一切世間天人及阿修羅皆謂︰『今釋迦牟尼佛,出釋氏宮,去伽耶城不遠坐於道場,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然,善男子!我實成佛已來無量無邊百千萬億那由他劫。譬如五百千萬億那由他阿僧祇三千大千世界,假使有人抹為微塵;過於東方五百千萬億那由他阿僧祇國乃下一塵,如是東行,盡是微塵。諸善男子!於意云何﹖是諸世界,可得思惟校計知其數不﹖」

彌勒菩薩等俱白佛言︰「世尊!是諸世界無量無邊,非算數所知,亦非心力所及!一切聲聞、辟支佛,以無漏智,不能思惟知其限數;我等住阿惟越致地,於是事中亦所不達。世尊!如是諸世界,無量無邊!」

爾時佛告大菩薩眾︰「諸善男子!今當分明宣語汝等︰是諸世界若著微塵及不著者盡以為塵,一塵一劫;我成佛已來,復過於此百千萬億那由他阿僧祇劫。自從是來,我常在此娑婆世界說法教化;亦於餘處百千萬億那由他阿僧祇國導利眾生。

諸善男子!於是中間,我說然燈佛等,又復言其入於涅槃,如是皆以方便分別。諸善男子!若有眾生來至我所,我以佛眼觀其信等諸根利鈍,隨所應度;處處自說名字不同,年紀大小,亦復現言當入涅槃。又以種種方便,說微妙法,能令眾生發歡喜心。諸善男子!如來見諸眾生樂於小法德薄垢重者,為是人說︰『我少出家,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然我實成佛已來久遠若斯,但以方便教化眾生,令入佛道,作如是說。」

◎附二︰印順《佛法概論》第二十章第二節

〔正覺與解脫的特勝〕 佛陀即得阿耨多羅三藐1三菩提──無上正遍覺者。正覺的普遍性、究竟性,超過一般聲聞弟子,所以佛陀是重于正覺的。學佛者也不稱發出離心,而說發菩提心。聲聞是聞佛教聲而解脫,佛卻 「先未聞法,能自覺知,現法身知,得三菩提」(《雜阿含》卷二十六‧六八四經)。佛陀的正覺,是無貪、無瞋、無癡的完滿開展,究竟圓成;而聲聞弟子的正覺,是偏於無貪、無癡的,佛與聲聞的正覺,可說有程度上的差別。但這是說︰佛陀的正覺,是智慧中心的,含攝得無貪、無瞋、無癡,從身心淨化,自他和樂的生活中得究竟自在。如從智慧的無癡說,無漏慧的證法性空,與聲聞沒有差別,畢竟空是沒有什麼彼此差別的。能實現智證空如,即轉凡成聖,轉迷成悟。三乘同性的聖人,不是神,只是以智證空寂而得離欲解脫的自由人。不過,慈悲而偏於消極的不害他,這是聲聞;重於積極的救護他,即是從修菩薩行而成佛。佛在這三乘同一解脫的聖格中,顯出他的偉大。有情,是身心相依,也是自他互成的,所以佛陀的正覺,不但契合緣起的空性,更能透達緣起的幻有。慈悲利他的德行,更能發揮出來,不像聲聞那樣僅是消極的無諍行。人間佛陀的無上正遍覺,應從真俗無礙,悲智相應中去說明與聲聞的差別。

論到解脫,佛與聲聞弟子平等平等。如《中阿含》〈瞿默目犍連經〉說︰「若如來無所著等正覺解脫,及慧解脫阿羅訶解脫,此二解脫無有差別,亦無勝如。」解脫的平等,約解脫能感生死的煩惱及生死說。如論到煩惱的習氣,即彼此不同,如舍利弗還有瞋習,畢陵伽婆蹉有慢習,這是煩惱積久所成的習性。雖然心地清淨,沒有煩惱,還要在無意間表露於身語意中。聲聞的清淨解脫,還不能改善習以成性的餘習。這雖與生死無關,但這到底是煩惱的餘習,有礙於究竟清淨。古人譬喻說︰聲聞急於自了,斷煩惱不斷習氣。這如犯人的腳鐐,突然打脫,兩腳雖得自由,而行走還不方便。菩薩於三大阿僧祇劫修行,久已漸漸的消除習氣;等到成佛,即煩惱與習氣一切都斷盡了。這如犯人的腳鐐,在沒有打脫時,已設法使他失去效用;等到將腳鐐解去而得自由時,兩腳即毫無不便的感覺。這解脫的同而不同,還是由於聲聞的急於為己,菩薩的重於為人。

〔佛的相對性與絕對性〕 現實人間的佛陀,如釋迦牟尼佛,成立於無貪、無瞋、無癡的均衡擴展,成立於尊重真理、尊重自己、尊重世間,而德行能作到時代的完成。這是說︰在聖者正覺的同一性上,更有真俗無礙性、悲智相應性,達到這步田地即是佛。這在智證空寂的正覺中,沒有彼此差別,是徹底的;三德的平衡開發,是完善的。本著這樣徹底而完善的正覺,適應當時、當地、當機,無不恰到好處,佛陀是究竟圓滿的!大乘法中說︰菩薩初得無生法忍──這雖是慈悲相應的,約智證空性說,與聲聞平等,即可稱為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可說成佛了。究竟圓滿的佛陀,即是如此,不外乎淨化人性,擴展人的德能而達到恰好處。這才是即人成佛的佛陀,實現於人間的佛陀!

在大乘法的展開中,佛陀觀到達無所不知,無所不能,無所不在,絕對無限的佛陀。在從現實人間的佛陀說,這是多少可以考慮的。佛陀雖因久劫修行,有廣大的世俗智,自發的勝義智,但無所不知,無所不能,無所不在,實難以從現實的佛陀中得到證明。反之,無所不知,無所不能,無所不在,佛也決不因此而稱為佛陀。人間世──只要是現實存在的,即是緣起的存在,緣起是有相對的特性的,不能無所不在,無所不能,無所不知。佛陀觀的發展到如此,因為佛法的普及民間,從信徒歸依佛陀的心情中發展出來。自釋尊入滅,在時空的演變中,信眾意欲──知識、能力、存在的無限欲求,不能滿足於適應當時人間的佛陀,這才想像佛陀為無所不知,無所不能,無所不在,而為任何時代、環境、信眾所不能超越的,推尊為圓滿的、絕對的。這是理想的,是自我本質的客觀化。一般宗教,幻想此為外在的神;而正見的佛弟子,即知這是自心的佛,是自我──意欲本質的客觀化。我們知道,成佛是智證──即三法印的空寂性的,這是沒有彼此而可說絕對的,徹底的,能真俗無礙、悲智相應的。到達這,即是佛陀。知識、能力、存在,緣起的一切,永遠是相對的。這並非人間佛陀的缺陷,這才是契當真理。雖說是相對的,但無論佛陀出現於什麼時代,什麼地方,他的知識、能力、存在,必是適應而到達恰好的。佛陀的絕對性,即在這相對性中完成!

〔參考資料〕 印順《佛在人間》、《成佛之道》;P. Carus著‧程慧餘譯《佛陀的綸音》;CharlesEliot著‧李榮熙譯《巴利系佛教史綱》第二章;增谷文雄《佛陀》;K. Jaspers《Buddha and Nārgārjuna》(有蜂島旭雄之日譯本);H. Oldenberg《Buddha》。


報身

(一)指酬報因位無量願行,恒受用法樂之佛身︰乃圓滿修行,萬德具足之佛身。按佛之三身中,「法身」指普遍的真理,「應身」指應現於世間的佛;前者永遠不滅,但缺乏人格性,後者具人格性,然而卻無常變遷;而統合此二者的理想的佛身,就是報身。西方極樂淨土的阿彌陀佛,及東方琉璃淨土的藥師佛所現之身,即是報身。由於報身是指受用報果之佛身,因此也稱受用身。受用身可分為二︰(1)佛自受用法樂身,(2)他受用身。《大乘本生心地觀經》卷二云(大正3‧298b)︰
「其受用身,有二種相,(一)自受用,(二)他受用。自受用身,三僧祇劫所修萬行,利益安樂諸眾生已,十地滿心,運身直往色究竟天,出過三界,淨妙國土坐無數量大寶蓮華,而不可說海會菩薩前後圍繞,以無垢繒繫於頂上,供養恭敬尊重讚歎,如是名為後報利益。爾時菩薩入金剛定,斷除一切微細所知諸煩惱障,證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如是妙果名現報利益。是真報身有始無終,壽命劫數無有限量,初成正覺,窮未來際,諸根相好,遍周法界,四智圓滿。是真報身,受用法樂,一大圓鏡智,轉異熟識,得此智慧。如大圓鏡,現諸色像。」

(二)指依業識而感受的佛身︰即菩薩依大乘之教,決意修行,從此發心之位及至證悟之間,於其心中所應現、所感受之佛身。按佛之報身,數量無限,具無邊之色相莊嚴;而此報身,隨順眾生種種機類應現,永不消失破壞。《大乘起信論》云(大正32‧579b)︰
「二者依於業識,謂諸菩薩從初發意,乃至菩薩究竟地心所見者,名為報身。身有無量色,色有無量相,相有無量好,所住依果亦有無量種種莊嚴,隨所示現,即無有邊,不可窮盡,離分齊相,隨其所應,常能住持,不毀不失。」

◎附一︰印順《成佛之道》第五章(摘錄)

頌文︰「法性所流身,念念現一切。佛事菩薩事,二乘眾生事;三世盡十方,依正悉無礙。於一現一切,一切入於一。」

解說︰佛的「法性所流身」,或稱法性所生身,就是平常所說的報身。在很多大乘經裏,法身與法性所流身,並沒有嚴格的分別(二身說)。只是約大菩薩所見的,顯現無邊功德的莊嚴相,所以又從法身中別出這報身,這是因契證法性而有的功德身。流是流類、等流,無邊的功德莊嚴,都是法性的等流,如光與熱為太陽的等流一樣。

功德圓滿的法性所流身,現在略為解說。法性所流身,是「念念」顯「現一切」的。一切是什麼呢﹖如「佛事」︰如佛身的功德相好,佛土的清淨莊嚴,佛的法會圓滿,佛的音聲遍布,佛的壽命無量,佛的智慧、神通、利益眾生、八相成道等。「菩薩事」︰如初發心,受菩薩戒,行六度四攝,遍遊十方世界,親近供養十方諸佛,聞持十方佛說法,度一切眾生,種種難行苦行,種種本生等。「二乘事」︰如聲聞與緣覺的初心,修行,住阿蘭若,行頭陀行,遊化人間,入涅槃等。「眾生事」︰六道眾生,有種種住處,種種名字,種種形態,各式各樣的生活,各式各樣的苦難等。這四類,就是十法界凡聖的事。還有,「三世」事,約時間說︰前生、今生、後生;一念、無量劫等。「盡十方」事,約空間說︰十方的無量無數,不可說不可說世界,或大或小,或正或側,或苦或樂;山河大地,草木叢林等。這一切,不外乎「依」報──器世界;「正」報──眾生與佛。這一切,有各式各樣的事,從一念到無量無數不可說不可說劫,從一微塵到十方無量無邊不可說不可說世界。無限時空中的無限依事正事,在念念中顯現,都是「無礙」的。因為,法性所流身,遍一切處,無處不在;也就無一法而不在法性所流身中。法性所流身是無差別的,盡虛空,遍法界,等真如的,所以不離法性所流身的一切,也展轉無礙而無二無別。隨舉「一」點,都是顯「現一切」,那「一切」也就是「入」於「一」。古代天台與賢首宗師,都曾擬出了重重無盡的境界。這如《華嚴經》廣說。

頌文︰「十力四無畏,十八不共法,大悲三不護,妙智佛功德。」

解說︰清淨圓滿的法身,與一切功德相應。但約證法性而成就佛功德來說,為法性所流身所攝。佛的果德,難以思量,或說一百四十不共功德等。現在舉幾項共知的來說。佛有「十力」德,以降伏魔外的勝能而安立。十力是︰處非處智力、業異熟智力、靜慮解脫等持等至智力、根勝劣智力、種種勝解智力、種種界智力、遍趣行智力、宿住隨念智力、死生智力、漏盡智力。(2)又有「四無」所「畏」德,表示自利他利的絕對自信。四無所畏是︰說一切智無所畏、說漏盡無所畏、說盡苦道無所畏、說障道無所畏。(3)又有「十八」佛「不共法」德,約不共凡夫、小乘而立。十八佛不共法是︰身無失、語無失、念無失、無異想、無不定心、無不知已捨;欲無滅、精進無滅、念無滅、慧無滅、解脫無滅、解脫知見無滅;智知過去無著無礙、智知未來無著無礙、智知現在無著無礙;身業隨智慧行、語業隨智慧行、意業隨智慧行。(4)又「大悲」德。(5)「三不護」德。三不護是,如來的三業,清淨現行,決無過失,不用怕人知而藏護自己。(6)「妙智」德,就是如來的無師智、自然智、一切智、一切種智等。這些「佛功德」,都是最清淨、最圓滿的。

頌文︰「佛住於淨土,十八事圓滿。與諸菩薩眾,受用於法樂。」

解說︰法性所流身「佛」,是一定「住於淨土」的。但這是遍法界土,以「十八事圓滿」來表顯的;不可說東方、西方,多大多小的。這圓滿淨土,如《佛地經》,〈解深密經序〉說︰「薄伽梵住最勝光曜七寶莊嚴,放大光明,普照一切無邊世界;無量方所,妙飾間列;周圓無際,其量難測;超過三界所行之處;勝出世間善根所起;最極自在淨識為相;如來所都;諸大菩薩眾所雲集;無量天龍人非人等常所翼從;廣大法味喜樂所持;作諸眾生一切義利;滅諸煩惱災橫纏垢;遠離眾魔;過諸莊嚴,如來莊嚴之所依處;大念慧行以為遊路;大止妙觀以為所乘;大空無相無願解脫為所入門;無量功德眾所莊嚴,大寶華王眾中建立大宮殿中。」這一段淨土的敘述中,有十八圓滿︰(1)顯色圓滿;(2)形色圓滿;(3)分量圓滿;(4)方所圓滿;(5)因圓滿;(6)果圓滿;(7)主圓滿;(8)輔翼圓滿;(9)眷屬圓滿;(10)任持圓滿;(11)事業圓滿;(12)攝益圓滿;(13)無畏圓滿;(14)住處圓滿;(15)路圓滿;(16)乘圓滿;(17)門圓滿;(18)依持圓滿j。

十八圓滿淨土的佛,是法性所流身。又可分為二︰約佛說,又名自受用身;約大菩薩所見來說,又名他受用身。為什麼叫受用呢﹖如前任持圓滿說︰「廣大法味喜樂所持」。佛住在淨土中,自受用法樂,而為大菩薩說法,菩薩們也就受用法樂。在這圓滿的淨土中,法喜充滿,所以說︰佛「與諸菩薩眾」,都在淨土裏,「受用」大乘微妙的「法樂」。

◎附二︰〈真身〉(摘譯自《望月佛教大辭典》)

真身,謂佛之真實身。即指報身、法身。為應身、化身的對稱。《大智度論》卷三十謂佛有真身、化身二種,佛真身者,遍於虛空,光明遍炤十方,說法音聲亦遍十方無量恆河沙等世界,眾生見佛真身,無願不滿。魏譯《攝大乘論》卷上說有三種佛身,即真身、報身、應身。其中,《大智度論》的「真身」作「報身」解,《攝大乘論》的「真身」則作「法身」解。

《大乘義章》卷十九說三身有「開真合應」、「開應合真」二種。《十地經論》卷三、《金剛般若波羅蜜論》卷上等所出的三身,屬開真合應,即開真身為法身及報身二者,合應身為一應身,而非應、化二身。《金光明經》卷一等所出之三身則屬開應合真,即開應身為應身、化身二者,合真身為一法身。又,《大乘義章》卷十九論及真應二身之別,云(大正44‧838c)︰
「真應不同,開分為二,自德名真,隨化所現說以為應。真則是其法門之身,應則是其共世間身。(中略)法門身者,如世陰陽五行等法,亦如一切眾生體識。心雖是有而無一相,雖無一相而實有之。(中略)又復平等法門之身,形無所在,無所不在。無所在故,菩提無處。以無處故,德滿法界。」

〔參考資料〕 《法華經論》卷下;《佛性論》卷四〈無變異品〉;《無上依經》卷上;陳譯《攝大乘論釋》卷十三;《究竟一乘寶性論》卷四〈身轉清淨成菩提品〉、〈如來功德品〉;《佛地經論》卷七;《十地經論》卷三;《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七(本);《菩薩本生鬘論》卷三;《五教章》卷三。


習氣

又作煩惱習、餘習、殘氣。略稱習。此詞在佛典中有數種不同的用法。《大智度論》卷二十七云(大正25‧260c)︰
「煩惱習者名煩惱殘氣,若身業、口業不隨智慧,似從煩惱起,不知他心者,見其所起,生不淨心;是非實煩惱,久習煩惱,故起如是業,譬如久鎖腳人,卒得解脫,行時雖無有鎖,猶有習在。如乳母衣久,故垢著,雖以淳灰淨院,雖無有垢,垢氣猶在;衣如聖人心,垢如諸煩惱,雖以智慧水浣,煩惱垢氣猶在。如是諸餘賢聖,雖能斷煩惱,不能斷習。如難陀淫欲習故,雖得阿羅漢道,於男女大眾中坐,眼先視女眾,而與言語說法。」

此謂煩惱正使雖斷,而餘習尚殘留者,名為習氣。佛典中所記載,如難陀之淫習,舍利弗及摩訶迦葉之瞋習,卑陵伽婆跋之慢習,摩頭婆私吒之跳戲習,憍梵鉢提之牛業習等即是。此中,能永斷正使及習氣者,唯佛而已。

《俱舍論光記》卷一以不染污無知為習氣。關於不染污無知與習氣的異同,《順正理論》卷二十八有二說,《俱舍論光記》卷一解之云(大正41‧5b)︰「正理意說,不染無知劣慧為體,無知狹,習氣寬。然解習氣,二解不同。一解︰劣慧俱生心、心所法,總名習氣。一解︰習氣不但通心、心所法,亦通相續身。」《大乘義章》卷五(本)等,單以煩惱餘習,名為習氣。

唯識家依現行熏種子之義,以習氣為種子之異名,含藏於阿賴耶識中。並謂習氣有等流、異熟之別。等流習氣者,係引起與自性等同流類之法的種子,即善等三性各生等流果的親因緣。依七識之顯境名言及第六識的表義名言所熏成,故又稱名言種子。異熟習氣者,係使異類果成熟的種子,即善惡種子扶無記性的習氣,使其能生無記果的疏因緣。此係前六識中有漏之善惡業所熏生的種子,故又名業種子。

又,在異熟習氣中,由修所斷俱生的我執與見所斷分別的我執所熏成,能令有情產生自他差別者,名為我執習氣;由能招可愛果的有漏善業與能招非愛之果的不善業等二有支所熏成,扶異熟無記之名言種而生當來果者,名為有支習氣。故總有三種習氣。

舊譯《華嚴經》卷四十〈離世間品〉,謂第十地菩薩有十種習氣,即菩提心習氣(又名本氣)、善根習氣(成行氣)、教化眾生習氣(下化)、見佛習氣(上見)、於清淨土受生習氣(受生)、菩薩行習氣(大行)、大願習氣(十願)、波羅蜜習氣(十度)、出生平等法習氣(理智)、種種分別境界習氣(量知)。此之習氣異於前說之煩惱等習氣,以積習諸善根的氣分為習氣。《華嚴經疏》卷五十三云(大正35‧899b)︰「今初由此地厭伏煩惱故,於諸行積集熏成氣分,方能究竟斷伏煩惱,故名習氣。」

◎附︰印順《唯識學探源》下編第三章第二節(摘錄)

習氣、熏習、習地(即住地),在大乘教學上廣泛的應用著。瑜伽派雖還保存煩惱氣分的習氣,但它繼承經部的思想,已把熏習應用到一切法上。從釋尊本教上看,習氣就是煩惱的氣分,此外好像沒有什麼習氣。習氣的有無,是佛與二乘斷障的差別,像《大智度論》卷二說︰
「阿羅漢、辟支佛,雖破三毒,氣分不盡。譬如香在器中,香雖去,餘氣故在。又如草木薪火燒,煙出炭灰不盡,火力薄故。佛三毒永盡無餘,譬如劫盡火燒,須彌山、一切地都盡,無煙無炭。如舍利弗瞋恚餘習、難陀淫欲餘習、畢陵伽婆蹉慢餘習。譬如人被鎖,初脫時行猶不便。」

佛是煩惱、習氣都盡了的,聲聞、獨覺還剩有餘習。這煩惱氣分的餘習,就是無始以來一切煩惱的慣習性。煩惱雖已斷卻,但習氣還在身體、言語、意識上不自覺的流露出來。像舍利弗的「心堅」、畢陵伽婆蹉的喊人「小婢」。它雖是煩惱氣分,但並不是偏於心理的。習氣的體性,可以暫且勿論,重要的問題,是小乘有沒有斷習氣。大天的羅漢「為餘所誘」、「猶有無知」、「亦有猶豫」,都是習氣之一。大眾系等主張羅漢有無知、有猶疑,薩婆多部等主張「雖斷而猶現行」,這在部派分裂上,是一個著名的諍論。據有部(《大毗婆沙論》卷九十九)的傳說︰大天不正思惟,在夢裏遺了精,說是天魔的嬈亂。他給弟子們授記,說他們是羅漢。弟子們自覺沒有自證智,還有疑惑,大天卻說這是「不染無知」、「處非處疑」。據真諦記的解說︰這都有真有假︰羅漢確乎可以受天魔的嬈亂,確乎有不染無知與處非處疑。但大天和弟子,都不是羅漢,所以是假的。他們對初事的見解是同的,後二事就有很大的出入。真諦怪他的弟子不是羅漢,這也不致引起教理上的糾紛。《婆沙》說他毀謗羅漢沒有自證智,還有疑惑。聖者證果而沒有自覺與證信,在後代佛教思想上,沒有這種痕迹。居於大眾系領導地位的大天,也不致那樣荒唐。事實上,這是「不染無知」、「處非處疑」,阿羅漢有沒有斷的諍論。

羅漢有無知、有疑惑,這是指出了羅漢功德上的缺點。在以羅漢為究竟的上座面前,簡直等於誣辱,這才引起了嚴重的糾紛,促成部派的分裂;大天也被反對者描寫成惡魔。大天的呼聲,震醒了全體佛教界,獲得了新的認識,從狹隘的羅漢中心論裏解放出來。羅漢的無知未斷,還有它要做的事,才回小向大。大乘不共境、行、果的新天地,都在羅漢不斷餘習的光明下發現。

大天的「不淨漏失」、「不染無知」、「處非處疑」,本來都是習氣。但有部特別擴大了不染無知,使它與習氣有同樣的意義。在《大毗婆沙論》卷十六所說的習氣,卷九所說的不染污邪智,也在說佛陀畢竟永斷,聲聞、獨覺還有現行。《順正理論》卷二十八,對不染無知,提出兩個大同小異的解說︰(1)不染污無知,是「於彼味等境中,數習於解無堪能智,此所引劣智,名不染污無知。即此俱生心心所法,總名習氣」。這是說習氣是有漏劣慧與它俱生的心心所法。(2)是「所有無染心及相續,由諸煩惱間雜所熏,有能順生煩惱氣分;故諸無染心及眷屬,似彼行相而生」。這是說習氣是有漏劣智和同時的身心相續。依《順正理論》主的見解,煩惱引起不染無知,是非常複雜的。一切聖者,雖都已經斷盡,但有行與不行的差別。如解脫障體,也是下無知,慧解脫羅漢還要現行。像《順正理論》卷七十說︰
「何等名為解脫障體﹖諸阿羅漢心已解脫,而更求解脫,為解脫彼障。謂於所障諸解脫中,有劣無知無覆無記性,能障解脫,是解脫障體。於彼彼界得離染時,雖已無餘斷而起解脫,彼不行時,方名解脫彼。」

又像學、無學的練根,也是為了「遮遣見修所斷惑力所引發無覆無記無知現行」。可知退法等五種種性,雖是無學,也還有不染無知現前。眾賢一貫的意見,斷是斷了,行或者還要行。不過習氣與不染無知,有部的古師,也有主張不斷的,像《大毗婆沙論》卷十六說︰「有餘師說︰阿羅漢等亦現行癡,不染無知猶未斷故。」

這明顯的說不染無知不斷,所以有現行的愚癡,與「雖斷而猶現行」的意見,截然不同。

檢討唯識學的種子思想,為什麼要談到習氣與不染無知呢﹖(1)習氣在一分唯識學裏,被看為與種子共同的東西,那末習氣的本義,也是需要認識的。(2)在大乘教學裏,習氣與隨眠漸漸的融合起來。從隨眠的心不相應,走上習氣(習地)的心不相應。習煩惱與起煩惱,有的等於隨眠與纏,有的等於煩惱與習氣。而小乘有沒有斷習,也就成了可討論的問題。(3)心性本淨,無始以來習氣所染,成了唯識學上普遍而極根本的問題。習氣已替代隨眠成為客塵的本質。這樣,唯識思想的探求者,自然有加以理解的必要。

〔參考資料〕 舊譯《華嚴經》卷二十六;《大智度論》卷二;《大毗婆沙論》卷十六;《顯揚聖教論》卷九;《轉識論》;《十八空論》;《成唯識論述記》卷八(本)、卷十(本);《華嚴五教章》卷三。


[南山律學辭典]
毗尼依大慈等流說

亦名:依大慈門說於毗尼

子題:至人、大慈等流、大慈門

資持記釋云:「論下,引文正示。釋迦如來道成積劫,德超三聖;化於人道,示相同之;是以且就人中,美為尊極,故曰至人。又佛身充滿,隨物現形,示生唱滅,拯接群品;今此且據娑婆所見誕育王宮,厭世修行,降魔成佛,故云興世。言有方者,方謂方法;即明如來權巧之智,窮盡眾生差別心行。故所立教,咸適機宜,皆令成益,故曰無虛。論即十住婆沙。彼云,脩多羅依十力等流說一﹑是處非處力,二﹑業力,三﹑定力,四﹑根力,五﹑欲力,六﹑性力,七﹑至處道力,八﹑宿命力,九﹑天眼力,十﹑漏盡力。等流,等謂無偏,流即無擇。毗尼依大慈等流說。阿毗曇依無畏等流說。謂四無畏:一切智無所畏、漏盡無所畏、說障道無所畏、說盡苦道無所畏。據佛施教,通有三心;約法對機,不無偏勝。是故說法開解,偏在智力;破邪豎論,特須無畏;立制檢過,唯是大慈。所以然者?如來興慈出現于世;欲說妙法,普令開悟;眾生頑鈍,遂說三乘;有遇法音,即登道果;故以略教束其過非。人根轉劣,破略起非;復開廣教,指過立制。猶不能遵,以至三千八萬無量律儀。正法之時,尚多毀犯;況當像末,焉可勝言?如是次第,曲就下凡,不遺微物。自非大慈,豈至於此?故戒疏云,依大慈門,曲授祕方,偏賜內眾等。」(事鈔記卷一‧三六‧一)


[法相辭典(朱芾煌)]
一切所詮事

瑜伽七十四卷六頁云:云何一切所詮事耶?所謂蘊事、界事、處事、緣起事、處非處事、根事、業事、煩惱事、隨煩惱事、生事、惡趣事、善趣事、產生事、色類事、四大王眾天事、乃至他化自在天事、梵眾天事、乃至色究竟天事、空無邊處事、乃至非想非非想處事、隨信行事、隨法行事、順決擇分善根事、見道事、修道事、預流果事、乃至阿羅漢果事、獨覺事、等正覺事、滅想受事、到彼岸事、念住事、乃至道支事、靜慮無量無色定事、修想事、修隨念事、解脫勝處遍處事、力無—所—畏願—智不—護念—住大—悲永—害—習—氣諸—相—隨—好一—切—種—妙—智一—切—不—共—佛—法事。


二種愚夫之相

瑜伽八十五卷七頁云:復次有二種愚夫之相。何等為二?一者、於所應求,不如實知。二者、非所應求,而反生起。何等名為是所應求?所謂涅槃,諸行永滅。而諸愚夫,於當來世,諸行不生,都無樂欲。於諸行生,唯有欣樂。由是因緣,於所應求,及諸行生所有眾苦,不如實知。何等名為非所應求而反生起?非所求者:謂老病死,非愛合會,所愛別離,所欲匱乏,愁歎憂苦種種熱惱。彼於如是諸行生起,反生欣樂。於生為本一切行中,深起樂著。於生為本所有諸業,造作積集。由是因緣,於有生苦,及生為本老病死等,眾苦差別,不得解脫。如是名為非所應求而反生起。

二解:瑜伽九十六卷十二頁云:復次世間愚夫,略有二種愚夫之相。一、樂習行能引自他無義利行。二、於四處不得善巧。當知能引無義利行,有四種相。云何為四?謂能生起四種苦故。一、他差別苦,二、內差別苦,三、時差別苦,四、身差別苦。他差別苦者:或有疫厲。謂非人作。或有災害。謂人所作。或有已遭,或恐當遭,於所未遭而生怖畏。如是名為由他增上所生眾苦。內差別苦者:謂界相違。疾病因緣,名為災患。所愛變壞,所欲匱乏,生染惱心,名為擾惱。如是名為由內增上所生眾苦。此復如前應知或有已所遭苦。或恐當遭,生怖畏苦。時差別苦者:謂即如是諸品類苦,過去已有。未來當有,現在今有。如是總名時差別苦。身差別苦者:謂自習行邪行為因,能令己苦。由是因緣,他雖正行。亦能令苦。如是名為身差別苦。當知此中,前三、名為唯能引自無義利行。從一、名為亦能引他無義利行。云何四處不得善巧?謂於諸界諸處緣起處非處中,皆不了達。與上相違,當知即是聰慧二相。


七種善巧

顯揚十四卷一頁云:復次於此論體九事等中,應善了知七種善巧。何等為七?頌曰:於諸蘊、界、處、及眾緣起法,處非處根、諦,善巧事應知。論曰:住正法者,應善了達如是七種善巧之事。問:何故唯立七種善巧?答:世間愚夫,多如是計:頌曰:身者自在等。無因身者住。流轉作諸業,及增上二種。論曰:於諸蘊中,不善巧故;執諸蘊體,為我身者。於諸界中,不善巧故;執自在等,為身生因。或執無因,身自然起。以不了達從自種因,身得生故。所以者何?界者:功能、種子、族姓、因等、名差別故。於諸處中,不善巧故;執有身者,依身而住,取外境界。於緣起中,不善巧故。執有身者,流轉生死。由不善知處非處故;執有身者,能造諸業。由不善知諸根諸諦,執有二種增上身者。謂愛非愛業果增上者,及染污清淨增上者。由不善知苦集兩諦,計有染污增上者。由不善知滅道兩諦,計有清淨增上者。


十力

瑜伽四十九卷十六頁云:云何如來十力?一者、處非處智力,二者、自業智力,三者、靜慮解脫等持等至智力,四者、根勝劣智力,五者、種種勝解智力,六者、種種界智力,七者、遍趣行智力,八者、宿住隨念智力,九者、死生智力,十者、漏盡智力。如是十種如來智力,當知廣如十力經說。

二解 顯揚四卷八頁云:謂如來十力。廣說如經。一、處非處智力。謂於一切相因果中,能如實問說,無礙智性,及彼相應等持諸心心法。二、自業智力。謂於一切相各別處所相續所起業,及所得報中,無礙智性。餘如前說。三、靜慮解脫三摩地三摩缽底智力。謂於攝受一切相世間清淨功德方便中,無礙智性。餘如前說。四、根上下智力。謂於出世間功德所依一切相所化有情根差別中,無礙智性。餘如前說。五、種種勝解智力。謂於一切相所化有情阿世耶差別中,無礙智性。餘如前說。六、種種界智力。謂於一切相所化有情隨眠差別中,無礙智性。餘如前說。七、遍趣行智力。謂於一切相乘出離差別中,無礙智性。餘如前說。八、宿住隨念智力。謂於一切相前際趣差別中,無礙智性。餘如前說。九、死生智力。謂於一切相後際趣差別中,無礙智性。餘如前說。十、漏盡智力。謂於一切相趣非趣出離方便差別中,無礙智性;及彼相應等持諸心心法。又諸力中,一切應說能如實問記。

三解 雜集論十四卷四頁云:力者:謂如來十力。一、處非處智力,二、自業智力,三、靜慮解脫三摩地三摩缽底智力,四、根上下智力,五、種種勝解智力,六、種種界智力。七、遍趣行智力,八、宿住隨念智力,九、死生智力,十、漏盡智力。處非處智力者:謂依止靜慮,於一切種處非處智具足中若定若慧,及彼相應諸心心法。一切種處非處智具足者:謂於一切種因非因智,無著無礙現行中,所有三摩地等。自業智力者:謂於一切種自業智具足中若定若慧。餘如前說。以於一切種自業智無著無礙現行中,所有三摩地等。如是餘力,隨其所應當正建立。云何隨其所應?靜慮解脫三摩地三摩缽底智力者:謂於一切種靜慮解脫等持等至智具足中若定若慧。餘如前說。由於一切種靜慮解脫等持等至智無著無礙現行中所有三摩地等為體故。如是根上下智力者:謂於一切種根上下智無著無礙現行中。所有三摩地等。種種勝解智力者:謂於一切種差別勝解智無著無礙現行中所有三摩地等。種種界智力者:謂於一切種差別界智無著無礙現行中所有三摩地等。遍趣行智力者:謂於一切種遍趣行智無著無礙現行中所有三摩地等。宿住隨念智力者:謂於一切種宿住隨念智無著無礙現行中所有三摩地等。死生智力者:謂於一切種死生智無著無礙現行中所有三摩地等。漏盡智力者:謂於一切種漏盡智無著無礙現行中,所有三摩地等。又云:力作何業?謂為除捨無因,惡因論,不作而得論,無倒宣說增上生道。悟入一切有情心行正說法器意樂隨眠境界資糧當能出離。隨其所應,宣說決定勝道。降伏諸魔。善能記別一切問論。此中顯初二力,能說增上生道。餘八力,能說決定勝道。如是二種,具足顯示諸佛所作。所以者何?世尊由處非處智力,折伏一切世間無因論者,惡因論者,宣說無倒增上生道。諸外道等,於增上生,或謂無因,或謂自性自在等為因故,名無因惡因論。由自業智力,折伏一切世間不作而得論者。無倒宣說善趣正道。諸外道等,謂不作業,自然得報故;名不作而得論。由靜慮解脫等持等至智力,悟入一切有情心行。心所修行,故名心行。由根上下智力,悟入一切正說法器。以信等根,若善成熟;能為法器故。由種種勝解智力,悟入一切勝劣意樂。由種種界智力,悟入一切可破隨眠諸煩惱性。由遍趣行智力,悟入一切大小乘教法所攝境界。由宿住隨念智力,悟入一切資糧前生所集聖道因緣,是名資糧。由死生智力,悟入一切當來功能性。由漏盡智力,悟入一切三界出離。由如是悟入已,隨其所應,宣說解脫出世聖道。此十名力者,善能降伏諸魔故。善能記別一切問論故。降伏諸魔者:由此十力,能降伏蘊魔、煩惱魔、天魔、死魔。為最勝故。雖斷所知障,亦不能為礙;故名最勝。記別一切問論者:謂於處非處乃至漏盡一切處,所有問論,記別無滯故。

四解 俱舍論二十七卷一頁云:且佛十力,相別云何?頌曰:力處非處十。業八除滅道。定根解界九。遍趣九或十。宿住死生俗,盡六或十智。宿住死生智,依靜慮餘通。贍部男佛身,於境無礙故。論曰:佛十力者:一、處非處智力。具以如來十智為性。二、業異熟智力。八智為性。謂除滅道。三、靜慮解脫等持等至智力。四、根上下智力。五、種種勝解智力。六、種種界智力。如是四力,皆九智性。謂除滅智。七、遍趣行智力。或聲,顯此義有二途。若謂但緣能趣為境;九智。除滅。若謂亦緣所趣為境;十智為性。八、宿住隨念智力。九、死生智力。如是二力,皆俗智性。十、漏盡智力。或聲亦顯義有二途。若謂但緣漏盡為境;六智。除道苦集他心。若謂漏盡身中所得;十智為性。已辯自性。依地別者,第八第九,依四靜慮。餘八通依十一地起。欲四靜慮、未至、中間、并四無色,名十一地。已辯依地。依身別者。皆依贍部男子佛身。已辯依身;何故名力?以於一切所知境中,智無礙轉,故名為力。由此十力,唯依佛身。唯佛已除諸惑習氣,於一切境,隨欲能知。餘此相違,故不名力。如舍利子捨求度人不能觀知。鷹所逐鴿前後二際生多少等。如是諸佛,遍於所知,心力無邊。

五解 無性釋九卷二十七頁頌曰:方便、歸依、淨、及大乘出離,於此誑眾生,摧魔者:歸禮。釋曰:此頌顯十力。謂於善趣惡趣方便,諸業歸依,世出世淨,大乘出離,四種義中,魔誑眾生;此中顯說能摧彼魔十力業用。言方便者:善趣方便,謂諸善業。惡趣方便,謂不善業。宣說如是趣方便時,魔於其中,誑惑而住,言不如是。與是相違,說不善業,為善趣方便,說諸善業,為惡趣方便。或說一切,皆無有因。或說一切自在天等,以為其因。處非處力,能摧彼說。訓釋詞者:處名所以。有所容受。若無所以,無所容受;說名非處。謂無處無容,諸眾生類,無因惡因,而當得有。此復云何?由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謂無明緣行等。非自在天等令次第得生。言歸依者:所謂諸業。如說世間皆由自業,業為依止,業作歸依。說此業時,魔於其中,誑惑而住;廣如前說。由第二業異熟智力,能摧彼說,無所罣礙。謂諸有情,業所分別高下勝劣;不由無因自在天等。廣如前說。所言淨者:謂世間淨及出世淨。暫時畢竟伏諸煩惱,永害隨眠;由諸靜慮等持等至及聖道故。說此淨時,魔於其中,誑惑而住;廣如前說。由靜慮等持等至智力,能摧彼說,無所罣礙。及大乘出離者:此顯餘力所作業用。謂說大乘究竟出離佛果德時,魔於其中,誑惑而住;言此無上正等菩提,極難可得。宜求聲聞究竟出離。由餘七力,能摧彼說,無所罣礙。

六解 如大毗婆沙論三十卷十四頁至十九頁廣說。彼云云何為十?一、處非處智力,二、業法集智力,三、靜慮解脫等持等至發起雜染清淨智力,四、種種界智力,五、種種勝解智力,六、根勝劣智力,七、遍趣行智力,八、宿住隨念智力,九、死生智力,十、漏盡智力。問:如是十力,以何為自性?答:以智為自性。謂佛意力,是智所成;以智為體;智所攝故。如契經說:於處非處,如實了知,乃至廣說。已說自性;所以今當說。問:何故名力?力、是何義?答:不可屈義,是力義。不可伏義,不可摧義,不可害義,不可轉義,不可覆義,能遍覺義,能荷擔義,堅固義,最勝義,能制他義是力義。


十種善巧

辯中邊論中卷一頁云:十善巧者:一、蘊善巧,二、界善巧,三、處善巧,四、緣起善巧,五、處非處善巧,六、根善巧,七、世善巧,八、諦善巧,九、乘善巧,十、有為無為法善巧。如彼卷七頁至十一頁廣釋。


十力自性

瑜伽五十卷一頁云:云何如來十力自性?謂總五根為其自性。由慧勝故,且說十力,慧為自性。所以但言處非處智力;不言信力,不言餘力。如處非處智力,如是餘力,當知亦爾。是名如來十力自性。


十力差別

瑜伽五十卷五頁云:云何如來十力差別?謂此十力,展轉相望,亦有差別,亦無差別,處非處智力等,與自業智力等,有何差別?若正了知善不善業,能感所有愛非愛果;當知此由處非處智力故。若正了知諸有能造善不善業,即彼能受愛非愛果;而非所餘;當知此由自業智力故。若正了知諸有能修靜慮解脫等持等至,即彼能入靜慮等定,而非所餘;當知此由自業智力故。若正了知即依如是靜慮等定,現三神變,無倒教授所化有情;當知此由靜慮解脫等持等至智力故。若正照取信等俱生相應之心,當知此由靜慮解脫等持等至智力故。若正分別即彼諸根軟中上品種種差別;當知此由根勝劣智力故。若正照取諸根為先彼彼法中種種意樂;當知此由根勝劣智力故。若正分別即彼意樂種種差別;當知此由種種勝解智力故。即彼意樂,當知分別,略有六種。一者、不出離意樂。謂於各別大自在天,那羅延天,梵世間等,起信解者,所有意樂。二者、出離意樂。謂於三乘起信解者,所有意樂。三者、遠清淨意樂。謂安住下品中品成熟者,所有意樂。四者、近清淨意樂。謂安住上品成熟者,所有意樂。五者、即於現法得涅槃意樂。謂由聲聞乘所得涅槃起信解者,所有意樂。六者、於當來世得涅槃意樂。謂由大乘所得涅槃起信解者,所有意樂。若正照取勝解所起相似種子,當知此由種種勝解智力故。若正照取即彼種子差別分別無量品類。當知此由種種界智力故。又即彼界,當知分別,略有四種。一者、本性住種子。二者、先習起種子。三者、可修治種子。謂有般涅槃法者所有種子。四者、不可修治種子。謂無般涅槃法者所有種子。若正了知如界種類,行跡趣入。當知此由種種界智力故。若正分別即彼行跡一切品類,如是行跡,能令離染,如是行跡,能令畢竟清淨,如是行跡,能令不畢竟清淨;當知此由遍趣行智力故。若如實知前際隨念一切趣因前際俱行;當知此由遍趣行智力故。若正了知如前分別種種隨順八言說句,六種略行;當知此由宿住隨念智力故。若正了知依於前際有情死生;當知此由宿住隨念智力故。若正觀見後際種種有情死生;當知此由死生智力故。若正了知於自事義,未得究竟有情,後際受生相續;當知此由死生智力故。若正了知於自事義,已得究竟,心善解脫,於現法中,證得涅槃;當知此由漏盡智力故。當知是名如來十力展轉相望,亦有差別,亦無差別。


十力次第

瑜伽五十卷五頁云:云何如來十力次第?謂諸如來,於其無上正等菩提,初證得時,即便頓得一切十力。頓證得已;後時次第,方現在前。謂諸如來初成佛時,先起處非處智力。觀察諸法,建立一切無倒因果。既觀察已;次起自業智力,若有希求即於欲界同分界中可愛殊勝異熟果者;方便為說,令其遠離諸不善業,令其現行所有善業。次起靜慮解脫等持等至智力,若諸有情希求世間離欲法者;與其教授,令彼趣向世間離欲,令彼獲得如實之道。次起所餘如來十力,若諸有情希求出世離欲法者;如應為說趣出世間離欲之道。謂於此中,先起根勝劣智力。如實觀察希求出世離欲者根。次起種種勝解智力,如實觀察彼根為先所有意樂。次起種種界智力,如實觀察意樂為先所有隨眠。如是了知彼根、意樂、及隨眠已;次起遍趣行智力,如其所應,令於所緣趣入門中,而得趣入。次起宿住隨念智力,及死生智力,彼由如應所緣趣入門加行攝住心已,淨修行已,為說中道,令其遠離薩迦耶見以為根本常斷邊執。為令永斷一切煩惱,從此後起漏盡智力。若有如是正修方便奢摩他力之所任持;雖未永斷一切煩惱;而由獲得不現行故,起不作作增上慢者;令其捨離此增上慢。是名十力一門次第。復有異門十力次第。謂諸如來,於其無上正等菩提初證得時,最初發起處非處智力,令現在前;普於一切緣生法中,觀察最勝妙法住智。即依如是妙法住智,次起自業智力,觀在家分,由彼彼業,種種差別,依在家分曾當現時修證差別。如是觀察在家分已;次起靜慮解脫等持等至智力,觀出家分。謂於如是出家分中,為有能說出苦離苦正道者耶?為無有耶?如是觀已;正知都無。觀諸世間,無有救護,無所歸依;由大悲故,以其佛眼,如實觀照一切世間。既觀照已,次起根勝劣智力,現前了知住在世間種種有情,生在世間,長在世間,或有鈍根,或有中根,或有利根。現前知已,便於說法,其心趣入。次後如前一切所餘種種勝解智力等事,次第,應知是第二門十力次第。復有異門十力次第。謂諸如來於其無上正等菩提初證得時,最初發起處非處智力,令現在前;觀察一切緣生法界。次起自業智力,即於如是緣生法中,觀察假立有情名想諸有情界。如是有情,自造如是色類諸業,還受如是色類諸果。如實觀察如是法界有情界已,次起靜慮解脫等持等至智力,即為如是諸有情類,解脫苦故;示現三種無倒神變,而教授之。既教授已;次起餘力,如前次第,知根等已;於其正道,令趣入已;然後方便令彼有情解脫眾苦。是第三門十力次第。


十二種教

顯揚六卷十一頁云:復有十二種教。一、事教。謂宣說各別色等、眼等、一切法教。二、想差別教。謂宣說蘊、界、處、緣起、是處非處、諸根、諸諦、念住、有色、無色、有見、無見、有對、無對等,如是廣說無量佛薄伽梵想差別教。三、自宗觀察教。謂契經、應頌、記別等教,依攝釋中之所顯示。四、他宗觀察教。謂依七種因明,摧伏他論,成立自論教,七種因明者:謂論體、論處所等。後當分別。五、不了義教。謂契經應頌記別等中,薄伽梵略摽其義,未廣分別,應更開示教。六、了義教。謂翻前應知。七、俗諦教。謂諸所有言路顯示,彼一切皆名俗諦。又依名想言說增上所起相名分別,亦是俗諦。八、勝義諦教。謂四聖諦教,及真如實際法性教。九、隱密教。謂多分聲聞藏教。十、顯了教。謂多分大乘藏教。十一、可記事教。如四種法嗢拖南教。謂一切行無常,乃至涅槃寂靜,如是等教。十二、不可記事教。謂有問言:世間為常,為無常耶?如來爾時,默然不記。但告彼言:我說此事,不可記別。乃至問言:如來滅後,為非有非無耶?如來爾時,默然不記。但告彼言:我說此事,不可記別。


三念住

瑜伽五十卷十一頁云:如來所有三念住文,如契經說,應知其相。謂諸如來,於其長夜,有如是欲:如何當令諸有情類,於我善說法毘柰耶,無倒行中,如實隨住。如是長夜欲樂法主,化御眾時,若所希欲,或遂不遂;不生雜染。由三念住,略所顯故。此三念住,復由三眾差別建立。云何三眾?若彼一切,一向正行;是第一眾。若彼一切,一向邪行;是第二眾。若彼眾中,一分正行,一分邪行;是第三眾。

二解 顯揚四卷九頁云:念住者:謂三念住。廣說如經。此即攝受所化眾時,於三種徒眾行差別中,住最勝捨;不愛不恚不染心性。

三解 無性一釋九卷二十頁云:三念住者:謂諸如來,說正法時,一類弟子,恭敬屬耳,住奉教心,精進修行法隨法行。如來於彼,無悅無喜,心不踊躍。一類弟子,不生恭敬,翻前廣說。如來於彼,不生恚恨,不生不忍,非不保任。一類弟子,亦生恭敬,亦不恭敬;乃至廣說。如來於彼,其心無二。謂不喜悅,亦不恚恨。於彼一切,遍住妙捨。

四解 雜集論十四卷七頁云:念住者:即諸如來三不共念住。謂御大眾時,於一切種煩惱不現行具足中若定若慧。廣說如前。何等為三念住?所謂大師哀愍一切,欲求義利,起大悲心。為諸弟子,宣說法要。告諸比丘:汝等當知,此能利益。此能安樂。此能利益安樂。爾時若有諸弟子眾,恭敬聽聞,聞已諦受,住奉教心,精進修行法隨法行;如來於彼,不生歡喜,心不踊躍。但起大捨,住念正知。隨諸聖眾所應修習,教誡教授。是名初不去念住。又復大師哀愍一切,欲求義利,起大悲心。為諸弟子,宣說法要,乃至此能利益安樂。爾時若有諸弟子眾,不恭敬聽聞,乃至不精進修行法隨法行;如來於彼,不生恚恨,不捨保任,心無悵恨。但起大捨,乃至廣說。是名第二不共念住。又復大師,哀愍一切,欲求義利,起大悲心。為諸弟子,宣說法要;乃至此能利益安樂。爾時一分弟子,恭敬聽聞,乃至精進修行法隨法行;一分弟子,不恭敬聽聞,乃至不精進修行法隨法行;如來於彼,不生歡喜,乃至心不悵恨。如是三念住,顯大師御眾時,隨其次第,於一切種愛恚俱煩惱并習氣不現行具足中,所有定慧等為體。又云:念住作何業?謂能不染污攝御大眾。由於恭敬聽聞等,無愛恚等諸煩惱故。

五解 俱舍論二十七卷三頁云:佛三念住,相別云何?頌曰:三念住念慧,緣順違俱境。論曰:佛三念住,如經廣說:諸弟子眾,一向恭敬,能正受行;如來緣之,不生歡喜;捨而安住,正念正知。是謂如來第一念住。諸弟子眾,唯不恭敬,不正受行;如來緣之,不生憂慼;捨而安住,正念正知。是謂如來第二念住。諸弟子眾,一類恭敬,能正受行;一類不敬,不正受行;如來緣之,不生歡慼,捨而安住,正念正知。是謂如來第三念住。此三皆用念慧為體。諸大聲聞,亦於弟子順違俱境,離歡慼俱;此何名為不共佛法?唯佛於此,并習斷故。或諸弟子,隨屬如來,有順違俱,應甚歡慼;佛能不起,可謂希奇。非屬諸聲聞不起非奇特。故唯在佛,得不共名。

六解 大毗婆沙論三十一卷九頁云:已說佛大悲;當說三念住。云何為三?一者、佛說法時,若諸弟子,恭敬聽受,如教奉行;如來於彼,不生歡喜;心不踊躍。但起大捨,住念正知;隨宜教誨。二者、佛說法時,若諸弟子,不恭敬聽受,不如教奉行;如來於彼,不生嗔恨,心無悵恨,不捨保任;但起大捨,住念正知;隨宜教誨。三者、佛說法時,一分弟子,恭敬聽受,如教奉行;一分弟子,不恭敬聽受,不如教奉行。如來於彼,不生歡喜;亦不嗔恨。但起大捨,住念正知。如是三種不共念住,應知亦攝在處非處智力。廣分別義,如理應思。

七解 大毗婆沙論一百八十八卷六頁云:如契經說:有三念住,聖者應習。若有聖者,善習此時,乃應御眾。云何為三?謂如來為弟子說法時,起深憐愍義利悲心。告言:此為利益,此為安樂,此為利益安樂。若弟子眾,恭敬屬耳,住奉教心,行法隨法,不越聖教,受學學處;如來於彼,亦不喜慶;心不踊悅;唯住正捨、正念、正知。是名第一念住。若有聖者,善習此時,乃應御眾。復次如來為弟子說法時,起深憐愍,乃至義利悲心。告言:此為利益,此為安樂,此為利益安樂。若弟子眾,不恭敬,不屬耳,不住奉教心,不行法隨法,違越聖教,不受學學處;如來於彼,亦不恚恨;心無憂慼;唯住正捨、正念、正知。是名第二念住。若有聖者,善習此時,乃應御眾。復次如來為弟子說法時,起深憐愍;乃至此為利益安樂。若一分弟子眾,恭敬屬耳,乃至受學學處。一分弟子眾,不恭敬,不屬耳,乃至亦不受學學處。如來爾時,於敬受者,亦不歡喜,心不踊悅;於不敬受者,亦不恚恨,心無憂慼。唯住正捨、正念、正知。是名第三念住。若有聖者,善習此時,乃應御眾。問:若爾者;但應有二念住。謂於敬受,及於不敬受。云何說三種耶?答:隨眾會有三,故說三種。謂有眾會,一切敬受。有眾會,一切不敬受。有眾會,一分敬受,一分不敬受。是故隨彼說三念住。如彼廣說。


三自性當云何知

瑜伽七十四卷五頁云:問:遍計所執自性,當云何知?答:當正了知唯有其名;唯遍計執。無相,無性,無生,無滅,無染,無淨;本來寂靜,自性涅槃;非過去,非未來,非現在;非繫,非離繫;非縛,非解脫;非苦,非樂,非不苦不樂;唯是一味;遍一切處,皆如虛空。以如是等無量行相,應正了知遍計所執自性。問:依他起自性,當云何知?答:當正了知一切所詮有為事攝。云何一切所詮事耶?所謂蘊事,界事,處事,緣起事,處非處事,根事,業事,煩惱事,隨煩惱事,生事,惡趣事,善趣事,產生事,色類事,四大王眾天事,乃至他化自在天事,梵眾天事,乃至色究竟天事,空無邊處事,乃至非想非非想處事,隨信行事,隨法行事,順決擇分善根事,見道事,修道事,預流果事,乃至阿羅漢果事,獨覺事,等正覺事,滅想受事,到彼岸事,念住事,乃至道支事,靜慮無量無色定事,修想事,修隨念事,解脫勝處遍處事,力無所畏願智不護念住大悲永害習氣諸相隨好一切種妙智一切不共佛法事。又當了知同於幻,夢,光,影,谷響,水月,影像及變化等。猶如聚沫,猶如水泡,猶如陽焰,猶如芭蕉,如狂如醉,如害如怨,如飲尿友,喻如假子,喻毒蛇篋。是空,無願,遠離,無取,虛偽,不堅。如是等類,差別無量。問:圓成實自性,當云何知?答:當正了知如先所說差別之相。所謂真如,實際,法界。如是等類,無量差別。復當了知所餘差別。謂無形色,不可睹見,無所依作,無所攀緣,不可顯現,不可了別,不可施為,不可宣說,離諸戲論,無取無捨。如是等類,差別無量。


大種越所作

如依成辦門觀察處非處中說。


五種正道言教

瑜伽八十六卷十九頁云:又諸聲聞、修行如是順資糧法及彼因緣;於其中間,求涅槃時,大師為彼制立五種正道言教。一者、由依觀察,如所聞法,遍於一切諸行無常,諸法無我,涅槃寂靜,且以世間作意,而得無惑無疑。二者、即於住時,不著三事不正尋思。何等三事?一者、資命眾具。二者、他損害相。三者、或他毀罵,或隨有一非愛現行,同梵行者不同分法。三者、教授為先,由依他音如理作意,能生正見;能斷邪見。當知此三,是名住時正道言教。復有二種於彼行時正道言教。謂諸有智同梵行者、為彼宣說處非處時,不生忿怒。又由麤弊資命眾具,若得不得,及由戒等所有災害,心不熱惱。是名第一。於得所勝利養恭敬,心不悒然。是名第二。彼由如是住時、行時、能正修行涅槃妙道;由此不久當得涅槃,終無毀失。


五事有何行相

瑜伽七十二卷八頁云:問:相、有何行相?答:應知此相,有種種行相,無量行相。由分別行相,種種無量故。謂色相,心相,心所有相,心不相應行相,無為相,蘊相,界相,處相,緣起相,處非處相,根相,諦相,念住相,正斷相,神足相,根相,力相,覺支相,道支相,行跡相,法跡相,奢摩他相,毘缽舍那相,舉相,捨相,緣相,依相,地相,水相,火相,風相,空相,識相,此世界相,彼世界相,日相,月相,那落迦相,傍生相,餓鬼相,人相,四大王眾天相,三十三天相,夜摩天相,睹史多天相,樂化天相,他化自在天相,初靜慮相,第二靜慮相,第三靜慮相,第四靜慮相,空無邊處相,識無邊處相,無所有處相,非想非非想處相,起相,盡相,有相,非有相,雜染相,清淨相,見聞覺色相,已得尋求相,心隨尋伺相。如是等類。餘無量相,復有六相。一、有相相。二、無相相。三、狹小相。四、廣大相。五、無量相。六、無所有相。云何有相相?謂解了事名分別所有相。云何無相相?謂不解了事名分別所有相。云何狹小相?謂欲界事分別所有相。云何廣大相?謂色界事分別所有相。云何無量相?謂空識無邊處無色界事分別所有相。云何無所有相?謂無所有處無色界事分別所有相。復有餘五相。一、相相。二、名相。三、分別相。四、真如相。五、正智相。復有餘二相。一、本性相。二、影像相。云何本性相?謂先分別所生,及相所生,共所成相。云何影像相?謂遍計所起,勝解所現,非住本性相。問:名為何行相?答:由相勢力,亦有種種無量行相。又若略說,有十二種。一、假說名。二、實事名。三、種類相應名。四、各別相應名。五、隨德名。六、假立名。七、共所知名。八、非共所知名。九、顯了名。十、不顯了名。十一、總名。十二、別名。問:分別、有何行相?答:由相名勢力故;亦有種種無量行相。若略說者,當知有七種。一、有相分別。二、無相分別。三、於境界任運分別。四、尋求分別。五、伺察分別。六、染污分別。七、無染污分別。問:真如、有何行相?答:其相不可說行相。問:正智、有何行相?答:若出世間正智,亦有其相不可說行相。若世間出世間正智,有取安立諦行相。


五聖智三摩地

瑜伽十二卷十五頁云:復次云何五聖智三摩地?謂我此三摩地、是聖,無染無執。廣說如經。此中示現五行相智。謂自體智、補特伽羅智、清淨智、果智、入出定相智。聖者:善故名聖。又無漏故名聖。無染者:顯善聖性。無執者:。顯無漏聖性。非凡夫所近者:謂諸佛及聖弟子所親近故。是聰叡所讚者:謂即彼所稱讚故。是諸聰叡同梵行者常不訶毀者:謂一切時,常稱讚故。非如世間初靜慮等、為背下地,修方便故;先以靜相而稱讚之。為趣上地修方便故;後以麤相而復呵毀。寂靜者:所治煩惱、永寂靜故。微妙者:自地煩惱、不愛味故。得安隱道者:所得之道、無退轉故。證心一趣者:已得無尋無伺地故。現在安樂者:能得現法樂住故。後樂異熟者:引無餘依涅槃樂故。正念而入者:善取能入三摩地相,無忘失故。正念而出者:善取能出三摩地相,無忘失故。

二解 大毗婆沙論三十一卷十頁云:如契經說:如來成就五聖智三摩地。云何為五?一者、有內證智生,知此三摩地、是聖離染。二者、有內證智生,知此三摩地、非愚者所近,是智者所讚。三者、有內證智生,知此三摩地、現樂後樂。四者、有內證智生,知此三摩地、寂靜微妙,是止息道,令心一趣,有所證得。五者、有內證智生,知此三摩地、正念故入;正念故出。問:此五聖智三摩地、誰幾智性?答:此五皆是世俗智性。有作是說:皆八智性。謂除滅智,及他心智。尊者妙音,作如是說:皆六智性。謂除苦、集、滅、他心智。評曰:如是所說,雖亦有理;然契經中說此五種,一切皆是世俗智性。皆知定事有差別故。問:此五聖智三摩地、何力所攝?答:皆處非處智力所攝。


五相了知彼彼語義

瑜伽七十一卷九頁云:云何了知彼彼語義,亦由五相?一、了知緣起故。二、了知句差別故。三、了知次第故。四、了知道理故。五、了知略義故。云何了知緣起?謂能了知一分所化,應示現義,乃至一分所化,應慶喜義。云何了知句差別?謂能了知異門、異相、訓釋言詞,品類差別。云何了知次第?謂能了知解釋次第,成立次第,圓滿次第。云何了知道理?謂能了知四種道理。一、觀待道理。二、證成道理。三、作用道理。四、法爾道理。云何了知略義?謂能了知此是蘊相應語,此是界處緣起處非處諦相應語,此是念住等相應語,乃至此是八聖支道相應語,此是業相應語,此是煩惱相應語,此是增上戒等學相應語。


五事緣起等攝非緣起等攝分別

瑜伽七十二卷十一頁云:問:如是五事,幾緣起所攝?幾非緣起所攝?答:三、緣起攝。相、攝不攝。真如、不攝。如緣起攝,處非處攝及與根攝,當知亦爾。


六種福智

瑜伽三十六卷五頁云:云何為福?云何為智?謂略說福,即是三種波羅蜜多。一、施波羅蜜多。二、戒波羅蜜多。三、忍波羅蜜多。智、唯一種波羅蜜多。謂慧波羅蜜多。精進靜慮波羅蜜多,應知通二分。一者、福分。二者、智分。若依精進,修行佈施,受護淨戒,及修慈等四種無量;如是等類所有精進,名為福分。若依精進,習聞思修所成三慧,修蘊善巧,修界善巧,修處善巧,修緣起善巧,修處非處善巧,修能觀察苦為真苦,集為真集,滅為真滅,道為真道,及於一切善不善法,有罪無罪,若劣若勝,若黑若白,并廣分別緣生法中,皆能如實思擇觀察;如是等類所有精進,名為智分。若依靜慮,修習慈等四種無量;如是等類所有靜慮,名為福分。若依靜慮,能修如前精進中說蘊善巧等;如是等類所有靜慮,名為智分。如是福智略有六種。一一分別,應知無量。


四句答

雜集論十五卷十一頁云:四句者,謂於所問作四句答。如有問言:若成就眼根,亦耳根耶?設成就耳根,亦眼根耶?應四句答:初句,謂聾者眼根已生不捨;第二句,謂盲者耳根已生不捨;第三句,謂眼耳根已生不捨;第四句,除上爾所相。

二解 大毗婆娑論六卷十頁云:即彼經中,世尊先告馬師、井宿二苾芻言:吾當為汝說四句法。汝欲知不?當恣汝意!二苾芻言:我今何用知尊法為?問:此中何者是四句法?有說四聖諦是,所以者何?彼不見諦,造惡行故。有說四念住是,所以者何?彼由顛倒,造惡行故。有說四正斷是,所以者何?彼由懈怠,造惡行故。有說四神足是,所以者何?彼闕勝德,造惡行故。有說四聖種是,所以者何?彼貪利養,造惡行故。有說四沙門果是,所以者何?彼實未得四沙門果,而稱我得,造惡行故。有說四無量是,所以者何?彼由貪瞋嫉妒增上,造惡行故。有說四靜慮是,所以者何?彼由欲界煩惱增上,造惡行故。有說四善巧是,謂界善巧、處善巧、緣起善巧、處非處善巧,所以者何?彼愚因果造惡行故。有說即四種順決擇分善根是,所以者何?佛說彼二人無少分暖故。有說即增一阿笈摩中四法跡是,一無貪法跡,二無瞋法跡,三正念法跡,四正定法跡。有說即雜阿笈摩中四句法是,如彼頌言:賢聖法中善言最,二常愛言遠不愛,三常實言離虛誑,四常法言遠非法。如是說者,四聖諦是彼愚諦理,背聖教故。


四種所緣

集論七卷三頁云:云何於法所緣差別?若略說、有四種。謂遍滿所緣,淨行所緣,善巧所緣,淨惑所緣。遍滿所緣,復有四種。謂有分別影像所緣,無分別影像所緣,事邊際所緣,所作成就所緣。有分別影像所緣者:謂由勝解作意,所有奢摩他毗缽舍那所緣境界。無分別影像所緣者:謂由真實作意,所有奢摩他毗缽舍那所緣境界。事邊際所緣者:謂一切法盡所有性如所有性。盡所有性者:謂蘊界處。如所有性者:謂四聖諦、十六行相、真如、一切行無常、一切行苦、一切法無我、涅槃寂靜、空、無願、無相。所作成就所緣者:謂轉依。如是轉依、不可思議。十六行相中,空攝幾行相?謂二。無願攝幾行相?謂六。無相攝幾行相?謂八。淨行所緣,復有五種。謂多貪行者,緣不淨境。多瞋行者,緣修慈境。多癡行者,緣眾緣性諸緣起境。憍慢行者,緣界差別境。尋思行者,緣入出息念境。善巧所緣,亦有五種。謂蘊善巧,界善巧,處善巧,緣起善巧,處非處善巧。處非處善巧,應云何觀?應如緣起善巧觀。處非處善巧,緣起善巧,有何差別?若以諸法、流潤諸法,令離無因不平等因生故;是緣起善巧。因果相稱,攝受生故;是處非處善巧。淨惑所緣者:謂下地粗性,上地靜性,真如,及四聖諦。是名淨惑所緣。


四清淨道

瑜伽十四卷十一頁云:復有四清淨道。一、非功用根圓滿,亦非喜樂圓滿。二、功用根圓滿,非喜樂圓滿。三、喜樂圓滿,非功用根圓滿。四、喜樂圓滿,亦功用根圓滿。又有四清淨道。一、背惡說法及毘奈耶。二、向善說法及毘奈耶。三、資糧道。四、清淨道。此中最初、謂如有一、於外道見及引無義苦切行中,心不愛樂;亦不忍可。第二、謂如有一、於蘊界處緣起處非處等諸善巧中,愛樂忍可;又能堪忍寒熱等苦。第三、謂淨尸羅守根門等諸善資糧所攝正法。第四、謂奢摩他毘缽舍那,斷諸煩惱,現法樂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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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學常見詞彙(陳義孝)]
十力

指如來所具有的十種力用;一、知覺處非處智力,即能知一切事物的道理和非道理的智力;二、知三世業報智力,即能知一切眾生三世因果業報的智力;三、知諸禪解脫三昧智力,即能知各種禪定及解脫三昧等的智力;四、知諸根勝劣智力,即能知眾生根性的勝劣與得果大小的智力;五、知種種解智力,即能知一切眾生種種知解的智力;六、知種種界智力,即能普知眾生種種境界不同的智力;七、知一切至所道智力,即能知一切眾生行道因果的智力;八、知天眼無礙智力,即能以天眼見眾生生死及善惡業緣而無障礙的智力;九、知宿命無漏智力,即知眾生宿命及知無漏涅槃的智力;十、知永斷習氣智力,於一切妄惑餘氣,永斷不生,能如實知之的智力。


十善巧

緣覺乘行人所觀察的十種項目,即蘊善巧(五蘊)、處善巧(十二處)、界善巧(十八界)、緣起善巧(十二因緣)、處非處善巧、根善巧、世善巧、諦善巧、乘善巧、有為無為善巧。


[國語辭典(教育部)]
十力

ㄕˊ ㄌㄧˋ, 1.佛陀特有的十種能力。一處非處智力;二業異熟智力;三靜慮、解脫、等持、等至智力;四根上下智力;五種種勝解智力;六種種界智力;七遍趣行智力;八宿住隨念智力;九死生智力;十漏盡智力。《阿毗達磨俱舍論.卷二七》:「佛十力、四無畏、三念住及大悲,如是合名為十八不共法。」

2.菩薩的十種能力。《首楞嚴三昧經.卷下》:「世尊!唯願我等聞是首楞嚴三昧善根因緣,當得菩薩十力。何等為十:於菩提心得堅固力;於不可思議佛法得深信力;多聞得不忘力;往來生死得無疲力;於詰眾生得堅大悲力;於布施中得堅捨力;於持戒中得不壞力;於忍辱中得堅受力,魔不能壞得智慧力;於諸深法得信樂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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