瞿曇僧伽提婆
[佛學大辭典(丁福保)](人名)Gautama Saṇghadeva,瞿曇姓。僧伽提婆名。譯曰眾天。罽賓國人,與慧遠竺佛念等共譯諸論。見歷代三寶記七,梁僧傳一,開元錄三。
[佛學大辭典(丁福保)]
中阿含經
(經名)四阿含經之一。六十卷,東晉瞿曇僧伽提婆譯。見阿含條。
(經名)五十卷,東晉瞿曇僧伽提婆譯。四阿含之第一。見阿含經條(CBETA註:疑為見四阿含經條)。梵Ekottara-āgama,巴Aṅguttara。
(人名)比丘名。瞿曇僧伽提婆之略。
東晉瞿曇僧伽提婆譯。乃佛陀為波斯匿王分別一切智及四姓之勝劣所說之經典,現收於大正藏第一冊中阿含經卷五十九。 p17
梵名 Madhyamāgama。音譯作摩地嵒阿甘。凡六十卷。東晉瞿曇僧伽提婆譯。收於大正藏第一冊。為北傳四阿含之一。關於中阿含之名稱,據分別功德論卷一載,中者,乃不大不小,不長不短,事處中適之義。中阿含,即為不長不短經典之總集。又據薩婆多毘尼毘婆沙卷一載,中阿含,乃佛陀為利根眾生說諸種深義,為學問者所習。
全經共有五誦,十八品,二二二經。五誦即:(一)初誦,(二)小土城誦,(三)念誦,(四)分別誦,(五)後誦。十八品即:(一)七法品,包括十經。(二)業相應品,包括十經。(三)舍梨子相應品,包括十一經。(四)未曾有法品,包括十經。(五)習相應品,包括十六經。(六)王相應品,包括十四經。(七)長壽王品,包括十五經。(八)穢品,包括十經。(九)因品,包括十經。(十)林品,包括十經。(十一)大品,包括二十五經。(十二)梵志品,包括二十經。(十三)根本分別品,包括十經。(十四)心品,包括十經。(十五)雙品,包括十經。(十六)大品,包括十經。(十七)晡利多品,包括十經。(十八)例品,包括十一經。
本經以敘述佛及諸弟子所說之教義為主,間亦含有佛陀對弟子、異學、王者、居士等之教誡。本經較雜阿含作進一步之法相分別,視佛陀為三十二相具足之佛身。若雜阿含為經之正體,中阿含則具有論之味道。
於南傳五部中,中部(巴 Majjhima-nikāya)相當於本經。中部共有三聚,十五品,一五二經,即:(一)第一聚,包括五品,各有十經。(二)第二聚,包括五品,各有十經。(三)第三聚,包括五品,前三品各有十經,後二品各有十一經。又據日本學者姊崎正治之漢譯四阿含(The four Buddhist Āgamas in Chinese),及赤沼智善之漢巴四部四阿含互照錄所載,漢譯中阿含與巴利文中部僅有九十八經相同,且二者經品之順序亦不完全相符。
漢譯中阿含之同本異譯,有曇摩難提譯之中阿含經五十九卷,及僧伽提婆譯之中阿含經六十卷二種。
近時於我國新疆地方發現之梵文殘卷中,有相當於漢譯之中阿含經第一二一經請請經(梵 Pravāranā-sūtra)、第一三三經優波離經(梵 Upāli-sūtra)、第一七○經鸚鵡經(梵 Śuka-sūtra)。荷倫雷(R. Hoernle)於其著作 Manuscript Remains of Buddhist Literature found in Eastern Turkestan, vol.I中收錄之。
另西藏大藏經所收之 Mdo Chen-po gzugs-can sñiv-pos bsu-bashes-bya-ba 相當於中阿含第六十二經頻鞞娑邏王迎佛經,Las rnam-par hbyed-pa 相當於第一七○經鸚鵡經,Khams-mav-pohi mdo 相當於第一八一經多界經,Mdo Chen-po stov-pa-ñidśes-bya-ba 相當於第一九○經小空經,Mdo Chen-po stov-pa-ñid chen-po shes-bya-ba相當於第一九一經大空經。
關於中阿含之部屬,據法華經玄贊卷一本、華嚴經疏鈔玄談卷八等所舉,四阿含均為大眾部所傳。然俱舍論稽古卷上則舉出,中阿含、雜阿含為薩婆多部所傳。現代學者亦認為中阿含係薩婆多部所傳。〔五分律卷三十、撰集三藏及雜藏傳、長阿含經序、歷代三寶紀卷七、卷八、大藏經綱目指要錄卷六上、閱藏知津卷二十七、卷二十八、原始佛教聖典之集成(印順)〕(參閱「阿含」3617、「阿含經」3619) p1020
凡二卷。印度婆素跋陀阿羅漢撰,苻秦鳩摩羅佛提譯。又稱四阿含暮抄、四阿鋡暮抄經、阿含暮抄解。收於大正藏第二十五冊。雖稱為四阿含經之抄解,然實非阿含之抄出解說者,而係對阿含之論釋,惜撰者所屬之部派不明。內分功德、惡、依等三法度,下分方便、苦行、陰等九分,次第闡釋福德、戒、身、口、意、欲、色陰、無色界、異學處、解脫處等四十六項。
東晉瞿曇僧伽提婆所譯之三法度論為本書之同本異譯,內容一致而文義較本書平易。 p1726
為中阿含經卷十九之第二小經經名。東晉瞿曇僧伽提婆譯。收於大正藏第一冊。內容敘述阿那律陀尊者為仙餘財主講說光天、淨光天、徧淨光天之因果差別。 p2443
全一卷。西晉竺法護譯。收於大正藏第一冊。受歲,指夏安居結束後,比丘新增一戒臘。本經內容即記述安居結束後,比丘行「自恣」戒儀之情況。佛陀於大眾中首先行自恣法,舍利弗即為佛說清淨;繼而舍利弗請求自恣,佛即為舍利弗說清淨。其後,佛亦為大眾作證而說清淨。蓋自恣,乃比丘於大眾之前,自陳所犯之過失,請大眾舉出其罪,並施以教誡。此外,本經經文與增一阿含經(瞿曇僧伽提婆譯)第三十二品第五經相同,故有謂本經非竺法護所譯。 p3108
梵名 Sajghadeva。為有部毘曇學大家,東晉時來我國廣譯有部論典之名僧。又作僧伽提和、僧迦禘婆。意譯為眾天。北印度罽賓國人,俗姓瞿曇,故又稱瞿曇僧伽提婆。學通三藏,尤擅長阿毘曇心論,常誦三法度論。為人俊朗有深鑒,而儀止溫恭。前秦建元年中(365~384),遠來長安。十九年四月應比丘法和之請,與竺佛念共譯阿毘曇八犍度論二十卷,十月圓滿。翌年,高僧道安主持譯出之尊婆須蜜菩薩所集論,即請師與僧伽跋澄、曇摩難提共宣梵文。後曇摩難提曾譯出中阿含經及增一阿含經,文義頗多差謬,而當時僧界碩彥道安亦已示寂,又值關中大亂,故欲修正而未果。後數年,關東清平,師與法和暨門徒,東遊洛陽,四、五年間,研講阿含等經,遂通曉華語,乃更譯出阿毘曇心及鞞婆沙等論,並改定先出之眾經。未久,姚興立於關中,法事甚盛,法和遂入關中,提婆應慧遠之請,渡江登廬山。東晉太元十六年(391)於般若臺譯出阿毘曇心論四卷及三法度論二卷。隆安元年(397)遊建業,頗受晉室王公及風流名士崇信。時瑯琊王司馬珣素來荷持正法,曾建立精舍,廣招學眾。提婆既來,王即延請,乃於其舍宣講阿毘曇,名僧畢集,眾皆悅悟。是年冬,王招集京都義學沙門慧持等四十餘人,更請提婆重譯中阿含經。計其所譯經典約百餘萬言,道化聲譽頗高,東漢安世高以來,無出其右者,後不知所終。有關其譯出之經論,出三藏記集卷二列出中阿含經六十卷以下六部一一六卷,開元釋教錄卷三則列五部一一八卷。〔出三藏記集卷九、卷十、卷十三、梁高僧傳卷一、歷代三寶紀卷七〕 p5722
梵名 Ekottarikāgama(音譯作伊姑達囉阿甘),巴利名 Avguttara-nikāya 。凡五十一卷。東晉瞿曇僧伽提婆譯。又作增一阿含經。收於大正藏第二冊。為北傳四阿含之一。關於本經之名稱,據善見律毘婆沙卷一、五分律卷三十、四分律卷五十四等所舉,增一阿含係依法數之次第,自一法順次增至第十一法而分類輯成者,故稱增一。又據薩婆多毘尼毘婆沙卷一載,增一阿含乃佛陀為諸天、世人隨時說法,總集而成。
全經共分五十二品,四七二經。本經帶有濃厚的大乘思想色彩,成立時期為四阿含中最晚者。其內容:初設序品,敘述阿難傳誦、本經結集、優多羅受法之因緣等;次則依增數法將各小經分類輯集,即:(一)一法分類,包括十三品。(二)二法分類,包括六品。(三)三法分類,包括四品。(四)四法分類,包括七品。(五)五法分類,包括五品。(六)六法分類,包括二品。(七)七法分類,包括三品。(八)八法分類,包括二品。(九)九法分類,包括二品。(十)十法分類,包括三品。(十一)十一法分類,包括四品。其中,各品及各經之最後,多有「總頌」以結撮該品或該經之大要。
增一阿含之分品、卷帙,於宋、元、明三本為五十二品,五十卷;於高麗藏本則為五十品,五十一卷。關於本經之增數有二說,即:(一)據摩訶僧祇律卷三十二、阿毘曇毘婆沙論卷十、有部毘奈耶雜事卷三十九等所舉,增一阿含經原從一法順次增至百法,後因亡失,故僅傳十法。(二)據五分律卷三十、四分律卷五十四、撰集三藏及雜藏傳、分別功德論卷二等所舉,本經係從一法順次增至十一法,總計有十一法。此說與現存增一阿含經之內容較相符。
於南傳五部之中,增支部(巴 Avguttara-nikāya)相當於本經。增支部共有十一聚,一七一品,二二○三經。據日本學者姊崎正治之漢譯四阿含(The four Buddhist āgamas in Chinese),及赤沼智善之漢巴四部四阿含互照錄所載,漢譯增一阿含四七二經中,與巴利文增支部內容相當或可資對比者,僅有一三六經。同書又舉出,增支部中不含漢譯經之大乘思想,且少增廣及竄改之痕跡,故其完成編纂應較漢譯經為先,於西元第一世紀頃即存。此外,另於佛光大藏經增一阿含經之題解則謂,增一阿含與增支部之相當經或類似經,共有一五三經。
漢譯增一阿含之別生經,有阿羅漢具德經一卷等,共計二十八種。近時於我國新疆地方發現之梵文殘卷中,有相當於漢譯之增一阿含經善聚品第五經。霍諾爾(R. Hoernle)於其著作 Manuscript Remains of Buddhist Literature found in Eastern Turkestan, vol. I.中收錄之。
另西藏大藏經所收之慈氏所問品經(藏 Byams-pas shus-pahI lehu)相當於增一阿含經善知識品第六經,大微妙幢經(藏 Mdo Chen-po rgyal-mtshan dam-pa shes-bya-ba)相當於高幢品第一經,四諦經(藏 Lden-pa-bshihi mdo)相當於四諦品第一經,利益指鬘經(藏 Sor-mohi phren-ba-la phan-pa)相當於力品第六經,慈觀想經(藏 Byams-pa bsgom-pahi mdo)相當於放牛品第十經。
關於增一阿含之部屬,據法華經玄贊卷一本、華嚴經疏鈔玄談卷八等所舉,四阿含均為大眾部所傳;然分別功德論卷二認為是薩婆多部所傳;日本學者水野弘元則認為係大眾部末派所傳。〔瑜伽師地論卷八十五、大藏聖教法寶標目卷六、至元法寶勘同總錄卷六、閱藏知津卷二十六、大藏經南條目錄補正索引、原始佛教聖典之集成(印順)〕(參閱「阿含」3617、「阿含經」3619) p5971
一卷。後漢‧安世高譯。又作《尸迦羅越六向拜經》、《羅越六向拜經》、《尸迦羅越六方拜經》、《尸迦羅六方禮經》、《六方禮經》。收在《大正藏》第一冊。內容敘述王舍城中有一長者子尸迦羅越(善生),奉亡父遺命,每日早起向六方禮拜。佛告以禮拜方位無益,並示以正確的禮拜方法,即對父母、師長、妻婦、親友、僮僕、沙門婆羅門等六種人,應生愛敬心。故應放棄純粹的禮拜六種方位,而改為去敬愛上列這六種人。此外,並開示在家佛子應受持的倫理道德生活。因此,本經是了解佛陀對家族倫理的看法的重要資料之一。本經另有五種異譯本,即︰
(1)西晉‧竺法護譯《大六向拜經》(闕)。
(2)西晉‧支法度譯《善生子經》(《大正藏》第一冊)。
(3)東晉‧瞿曇僧伽提婆譯《善生經》(《中阿含經》卷三十二所出)。
(4)後秦‧佛陀耶舍與竺佛念共譯《善生經》(《長阿含經》卷十一所出)。
(5)譯者不詳的《尸迦羅越六向拜經》(闕)。
在現存的四種譯本之中,以安世高譯本為最晚出。
指原始佛教的根本經典《長阿含經》、《中阿含經》、《雜阿含經》及《增一阿含經》四部。《增一阿含經》卷一〈序品〉云(大正2‧549c)︰「契經今當分四段,先名增一二名中,三名曰長多瓔珞,雜經在後為四分。」《毗奈耶雜事》卷三十九云(大正24‧407b)︰「若經與伽他相應者,此即名為相應阿笈摩;若經長長說者,此即名為長阿笈摩;若經中中說者,此即名為中阿笈摩;若經說一句事二句事乃至十句事者,此即名為增一阿笈摩。」此四部經的漢譯本,是後秦‧佛陀耶舍與竺佛念合譯的《長阿含經》二十二卷;東晉‧瞿曇僧伽提婆譯的《中阿含經》六十卷;劉宋‧求那跋陀羅譯的《雜阿含經》五十卷;東晉‧瞿曇僧伽提婆譯的《增一阿含經》五十一卷。
印度各部派所傳的《阿含經》各不相同,錫蘭所傳的五尼柯耶(五部)皆被視為分別說部所傳,內容略同於四阿含加上《小部》。而漢譯之四阿含則並非同一部派所傳。日本明治四十二年(1909),姉崎正治氏將漢譯四阿含經與巴利五尼柯耶中的長、中、相應及增支四部互作對照,名為《The Four BuddhistĀgamas in Chinese》,刊行於世。昭和四年(1929),赤沼智善氏亦從事相同的研究,並增補前書所闕的《增支部》與《增一阿含經》的對照,出版《漢巴四部四阿含互照錄》,是一部查索四阿含與南傳五尼柯耶之異同的重要工具書。
〔參考資料〕 《薩婆多毗尼毗婆沙》卷一;《撰集三藏及雜藏傳》;《印度哲學研究》卷二。
一卷。阿含部經典之一。相當於南傳巴利《長部》第二經。譯本有三︰
(1)《長阿含經》第二十七經,後秦‧弘始年間,由佛陀耶舍與竺佛念共同譯出,收在《大正藏》第一冊。
(2)《增一阿含經》卷三十九第七經,東晉‧僧伽提婆譯,收在《大正藏》第二冊。
(3)《寂志果經》,東晉‧竺曇無蘭譯,收在《大正藏》第一冊。
本經是以業報問題為中心,藉阿闍世王的發問,介紹釋尊之時王舍城的思想家及各大沙門教團的領導者(即六師外道)的思想,且詳述佛陀的看法──沙門之現世果報及戒定慧三學。
經題「沙門果」的意思是指出家成為沙門後,所能獲得的功德及果報,因此亦可視為說明出家的功德,勸導眾生相信業報,勸勉修行上進的佛教原始文獻。
所謂六師外道,即在佛陀時代反婆羅門主義所起之思想運動中,最具代表性的六位思想家。此六師即(1)阿耆多‧翅舍欽婆羅(AjitaKesakambalin)、(2)婆浮陀‧伽旃那(Pakudha Kaccāyana)、(3)不蘭迦葉(Pūra-ṇa Kassapa)、(4)末伽梨‧瞿舍利(Mak-khali Gosāla)、(5)散若夷‧毗羅梨子(Sañ-jaya Belatthiputta)、(6)尼乾子‧若提子(Nigantha Nāthaputta)。
藉由六師的教說,以顯示佛教教義的優越性及合理性,是本書的一大特色。經由本書可知當時佛教已完成特有的戒、定、慧三學,且以之為基礎而展開頗進步的思想體系。總之,本書是研究六師外道及原始佛教思想背景的重要資料。
◎附︰霍韜晦《沙門果經》解題(摘錄自《佛學》上冊)
《沙門果經》是了解原始佛教思想背景的重要資料。原始佛教興起時,印度思想界正進入一個新舊交替的時期︰作為印度正統的婆羅門教已經解體,許多人不再相信婆羅門教所宣揚的祭祀觀念,亦不相信業報,認為當世人間的努力跟將來的幸福或解脫,並沒有必然的關聯,於是產生了許多俗世的享樂主義的思想。他們之中,有的懷疑道德的價值;有的相信命運;有的認為人死如燈滅,根本沒有來世;有的甚至認為一切思想都是不可靠的,變成懷疑論者。這些人的言論,在《沙門果經》中都有記載。
但是,當時仍有相信業報的人,堅持人生的價值與將來的果報是由人的努力達致的。他們除了實踐道德行為之外,更從事苦行,認為愈是嚴格控制自己,就愈能解除業的束縛。社會上就把這些人稱為「沙門」(Pāli,Samaṇa;Skt.,Śramaṇa),即是「努力者」的意思。沙門拋家棄產,修道求知,目的不是折磨自己,而是找尋真理。他們的行動和表現,成為婆羅門以外修行者的理想形象。後來,這些沙門逐漸結聚為團體,一起修行說教,造成一種新風氣。佛教和耆那教就是其中的代表。
但是,反對業報的人,他們亦聚徒講學,替自己的行為辯護。在姿態上他們亦是出家人,所以亦稱為沙門。他們每人都有一套理論,結果使得在佛住世的時代,印度思想界十分混亂,新舊之間,形成非常強烈的對比。《沙門果經》把這種情形反映了出來︰經文以業報的問題為中心,藉阿闍世王的發問,首先介紹了當時住在王舍城的思想家和各大沙門團的領導者──也就是所謂「六師外道」──的思想,通過他們的答話,來比較出佛教教義的優越性和合理性,同時亦可以看出原始佛教在各大思想家中所標舉的獨特方向。
經題「沙門果」的意思是指出家成為沙門後,所能獲得的功德和果報,因此亦可以看作是一篇說明出家的功德,勸導眾生相信業報,不可放棄修行上進的佛教原始文獻。
《沙門果經》除本譯外,尚有兩個譯本︰(1)東晉‧竺曇無蘭譯,題作《寂志果經》;(2)即東晉‧瞿曇僧伽提婆譯的《增一阿含經》〈馬血天子品〉中的第七經。在個別問題上,此二譯可補本譯之不足。
五十一卷。苻秦‧建元二十一年(385)兜佉勒國沙門曇摩難提譯。收在《大正藏》第二冊。此經是印度北方所傳四《阿含經》中的一種,所說多為漸次趨入佛法的施、戒、生滅、涅槃等道理。隨世人的根機不同,常從各方面來演說一法,隨事增上,以數相次,從一法增至十一法,並說有種種因緣故事,所以叫《增一阿含經》。最初是由曇摩難提口誦出梵本,竺佛念譯傳,曇嵩筆受,共得四十一卷(現行本成五十一卷)。其後半十五卷每品或大段末尾原有的錄偈,因譯人忘卻未譯,經道安與法和加以補訂。但全經譯文未能盡善,後來曾經僧伽提婆略加改訂,因之現行本遂多題作「東晉‧瞿曇僧伽提婆譯」。
此經的內容結構,舊傳有四分八誦,但現行本只有十一法的〈牧羊品〉名下標注第四分別誦,其餘段落不明。全經五十二品,四七二經。即︰(1)〈序品〉。(2)一法,有十三品,一0九經。(3)二法,有六品,六十五經。(4)三法,有四品,四十經。(5)四法,有七品,六十一經。(6)五法,有五品,四十七經。(7)六法,有二品,二十二經。(8)七法,有三品,二十五經。(9)八法,有二品,二十經。(10)九法,有二品,十八經。(11)十法,有三品,二十六經。(12)十一法,有四品,三十九經。各品主題如次︰
(1)〈序品〉第一,彌勒菩薩告賢劫中諸菩薩及諸天等流布此經;又阿難因優多羅曾受持七佛之法,故以此經囑累優多羅。
(2)一法,〈十念品〉第二,說念佛乃至念死是為十念,共十經。〈廣演品〉第三,廣說十念法門,共十經。〈弟子品〉第四,說弟子中阿若拘鄰等百比丘各人專長一法。〈比丘尼品〉第五,說大愛道等五十比丘尼各人專長一法。〈清信士品〉第六,說三果等四十位優婆塞的功德。〈清信士女品〉第七,說難陀陀等三十位優婆斯的功德。以上四品合為一經。〈阿須倫品〉第八,以阿須倫不能觸犯日月比喻波旬不能壞如法比丘,乃至一佛出世無與等者,共十經。〈一子品〉第九,如母愛獨一子女,教使成人,佛誡諸比丘善念專心求於果證,乃至說用不淨想滅五蓋等,共十經。〈護心品〉第十,說心無放逸能滅三漏,乃至常當專精一心念佛,共十經。〈不還品〉第十一,說滅欲、恚癡、慳一法能成阿那含,乃至有一比丘心疑佛說,佛告以利養心重能敗善本,如來所教不虛等,共十經。〈一入道品〉第十二,說依專一心,入賢聖八品道,能證泥洹,乃至利師羅比丘以貪利養致生地獄中等,共十經。〈利養品〉第十三,說修羅陀比丘因貪利養而墮惡道,若滅味欲即能成道,得盡諸漏,乃至帝釋問須菩提病,聞法法生滅之道而悟無我等,共八經。〈五戒品〉第十四,說殺生等墮三塗,不殺廣施人天得道等,共十經。
(3)二法,〈有無品〉第十五,說應捨有無二見。次說法財二施、二業、二思、愚智二相、思惟二法,禮佛、禮法、禮佛寺等,由受法教化及內思止觀二種因緣起於正見,共十經。〈火滅品〉第十六,說難陀由覺淫坑火得度四流,次說有餘無餘等二涅槃,烏豬等二喻,善不善、正邪法、貪瞋癡三毒盡為燭明,八正道業,忍與思惟二力,阿那律說天眼不如慧眼,佛記羅云具足禁戒當漸得道等,共十經。〈安般品〉第十七,佛告羅云修安般法,能證羅漢。次說如來與輪王出世甚難,辟支、羅漢出世亦難,作惡與不造善二法煩惱,邪見不可貴,正見可貴,阿難念欲無厭,佛為說頂生王因緣,說善惡二種知識,周劉槃特及舍利弗化世典婆羅門,提婆達兜勸太子弒父,佛說尊者應行正法等,共十一經。〈慚愧品〉第十八,說慚愧二妙法,說二無厭足,法食二施,斷結即梵志,阿闍世王以醉象試佛,佛降伏醉象,訓誡難陀,使遊天、地獄二境,平等視眾生為佛,佛讚大愛道第一廣識多知,非法言法,法言非法,此二種人為謗如來,應稱譽者加以稱譽,不應稱譽者即不稱譽,此二種人獲福無量,共十經。〈勸請品〉第十九,說梵天請說法,為釋提桓因說捨苦樂二行,斷愛欲解脫法,師子王與阿羅漢二無怖,漏盡羅漢應學,有慧與無慧二法,貧賤與富貴二法,生貧賤家與豪族家二法,以及須深女發大乘心,二住地人,二難遇人,小恩不忘況復大者等,共十一經。〈善知識品〉第二十,說親近善惡二知識,次說曇摩留支入禪三昧觀見前身,供佛與謗佛二因緣,得食染著不染著二喻,近佛遠佛,懈惰與精進,修止觀二法,發歡喜心不懈慢,信施二法難與二種人說,供養父母及菩薩,以慧斷結,除愛離二苦等,共十三經。
(4)三法,〈三寶品〉第二十一,說歸三寶之德,施等三福業,受胎三因緣,心於三寶安住不動,身、口、意三善業,諸根寂靜等三法得漏盡,三病三藥、三患、三惡行,欲、色、痛三法有味著,敬、戒、施三牢要,身、命、財三不牢要等,共十經。〈三供養品〉第二十二,說三應供養,於三寶所種善根,滅三毒使,三事宜覆不宜露,三事宜露不宜覆,生、死、老三有為相,愚智各有三相三法,戒定慧三成道法,少壯等三不可保法,貪欲等三墮惡趣法,貪飲睡三無厭足法等,共十經。〈地主品〉第二十三,佛為波斯匿王說作福無厭當如過去王,次為尊者二十億耳以調琴適度喻比丘學道,提婆長者過去因緣,戒聞施三妙香,佛不與惡提婆達兜相見,並誡阿難莫與愚人從事,不著利養得戒定慧三法,三善趣三惡趣,等、邪、不定三聚,欲恚害三觀,出要、不害、不恚三想等,共十經。〈高幢品〉第二十四,說念三寶得無畏,念三幢得無怖,次說度那優羅,釋種請佛為王,佛說法勝於輪王,佛為五比丘說法,說惠施慈仁自守三法,度三迦葉及弟子等入道,三齋日受八關齋法,三事獲福無量法,長壽王讓國因緣,跋耆國有阿那律等三族姓子,得大善利,三結繫縛人不到彼岸,三三昧不久住生死等,共十經。
(5)四法,〈四諦品〉第二十五,說覺知四諦出苦。次說親近善知識等四法,如來出世四未曾有法,持捨等四擔,胎卵濕化四生,有無結等四人,生而似熟等四果如四種人,捨戒如四種鳥為風所壞,四鳥四雲喻四比丘等,共十經。〈四意斷品〉第二十六,說四意斷為一切諸行所依,最為第一。次為波斯匿王分別先明後暗等四種人,戒、定、慧、解脫四應覺知法,老、病、死、無常如四山,無常等四法印,義法等四辯,世界等四不可思議,四法本末,四種人應起塔,婆迦梨得四諦能盡漏等,共十經。〈等趣四諦品〉第二十七,說舍利弗目犍連能廣演四諦義。外道不能分別欲等四受,如日初升等喻布施四法,四無所畏,四眾成就,四等心,知時等四施功德,四可敬人等,共十經。〈聲聞品〉第二十八,說四大聲聞化跋提長者等入道。次說欲恚等四結覆心,卑、天、梵、佛四座,四大無常,四大廣演義,世出世間四事,四果譬喻等,共七經。〈苦樂品〉第二十九,分別先後苦樂等四種人。次說身樂心不樂等四種人,四梵福,四食,四辯,四不可思議,四神足,四起愛法,四姓同名釋種,慈悲喜護四等心等,共十經。〈須陀品〉第三十,佛印可須陀所說許為比丘。又老比丘無恭敬心,當生龍中,修摩那當見四諦,以及他過去的因緣等,共三經。〈增上品〉第三十一,為生漏婆羅門說以四禪得三明。次說恭敬三寶及持戒四事,四種行跡,四法本,四無量,四三昧,四毒蛇,四恩生天,依戒定慧解脫四賢聖道成佛,覺休息等四樂得四諦之法,比丘當修無常想,斷欲、色、無色愛,多誦經唄不如思惟四緣之法,行法得道等,共十一經。
(6)五法,〈善聚品〉第三十二,說信等五根為善聚,五蓋不善聚。禮佛有五功德,比丘當滅五結修五根,多耆奢造偈第一,說天子五衰相證道因緣,又五事不可得,病人及瞻病人五易瘥法與五不易瘥法,惠施五功德,應時施五事等,共十二經。〈五王品〉第三十三,為波斯匿等五王說眼等五欲法。次說尸婆羅與五百童子出家因緣,五破欲比丘,不淨觀能除欲縛,掃地五事,掃塔五事,長遊行人五難事,不多遊行人五功德,一處住五非法,不一處住五功德,寧投身猛火亦不破戒,應修戒定慧,解脫、解脫知見等,共十經。〈等見品〉第三十四,說當思五陰無常、苦、空、無我,述流離王滅釋種事及其過去因緣。諸天有五衰相。出家有五毀辱法,雞頭梵志證果因緣,世間有五事不可得,五種人不可治療,阿須倫被五天所繫縛,比丘也同樣為魔所縛,五陰為滅法等,共十經。〈邪聚品〉第三十五,說五事邪聚、五事正聚。如來出世五事,有五種施無福,有五種施得大福,人無放逸則破魔五縛,比丘應有五想,有五時不向人禮,毗舍羅因五道大神證果因緣,女人有五種惡,五陰不牢固,僧伽摩知五陰無常降魔證果等,共十經。〈聽法品〉第三十六,說隨時聽法有五功德。次說造浴室五功德,施楊枝五功德,屠牛等人必墮惡道,佛因帝釋五因緣請為母說法,五王為佛造大神寺等,共五經。
(7)六法,〈六重品〉第三十七,說舍利弗神力,目連神足各皆第一,身口意三業慈與同利、同戒、同見等六重法,令毌忘失。次說六界、六入、六識、六比丘快樂法,咒願六德,求六通等當念戒德具足,六法入地獄,六法生天,六法至涅槃,觀六入因緣生滅,不護六根為不修梵行,及記薩遮尼犍子見佛當盡苦際等,共十經。〈力品〉第三十八,說凡常六力,比丘當學佛以大慈為力,弘益眾生。次說鴦掘魔賊值佛得阿羅漢道因緣,三惡道與三善道,滅六塵六入等內外六事,施等六法無厭足,滅六見法,乃至喜益王成辟支佛因緣,觀六情法,思惟六情無主,波斯匿王增六事功德,佛以六事應受禮拜,輸盧降伏六師外道,佛說六情染著則流轉等,共十二經。
(8)七法,〈等法品〉第三十九,說七法受樂漏盡。次說發心出家乃至成無漏七時,七事喻無善、退善、不進及四果,七事喻比丘淨戒乃至魔不得其便,七神識住處,如來出世有七覺意現,比丘不必慕輪王七寶,應修梵行現身證果,童真迦葉解七喻義因證羅漢,七車喻戒清淨乃至得涅槃等,共十經。〈七日品〉第四十,說七日出時世界無常。次說比丘有七不退轉法,七覺意能治貪欲等七使,七人可事可敬,毗羅先長者七日應命終墮落,阿難度令出家乃至生天,七斷諸漏法,七事增益功德,於出入息修死想,欲存七日乃至一日皆放逸行,七尼犍子七倮形人等非梵行人,迦旃延廣演七使義等,共十經。〈莫畏品〉第四十一,說斷三結名不退轉義,七死七生盡苦際。次勸梵志死七男兒勿為無常苦惱,觀七善處,修七法得七覺意,佛以八種道及七覺法寶付囑迦葉阿難,共五經。
(9)八法,〈八難品〉第四十二,說三惡道等八難。次說八正道離八大地獄,佛度君荼羅比丘尼等,佛八未曾有法,以八因緣而天地動,八大人念,佛以八法勝八部眾,讚八處惠施,說惠施八德,八邪趨泥犁,八道向涅槃等,共十經。〈馬血天子品〉第四十三,為馬血天子說八正道得盡世界邊際。次說八關齋法,以八事至海喻人至涅槃,貪著利養則離八正道,由八正道度生死難,度阿闍世王雖不得八正道,而得無根信,當除隨世回轉八法,不著世間八法,四果四向等八種人不著生死等,共十經。
(10)九法,〈九眾生居品〉第四十四,說當離九眾生居處。次說施願九德,惡比丘成就九法不成道,孔雀九法以喻比丘顏貌端正等九善法,當捨女人繫縛男子九法,不著四大乃至涅槃為諸法本,九種人離苦患,九種人可貴可敬,為滿呼王說朱利槃特比丘的德行,豫知人情等九種人,善知識為全梵行人眾生性行不同想念各異,故知有九眾生居與九神所止處等,共十一經。〈馬王品〉第四十五,說女人有不淨等九惡,過去商人墮羅剎國商主乘馬王脫難因緣。次說比丘有九法不得長大,於四事供養當念少欲知足,世出世等九食,修慈當得盡漏,空三昧為王三昧等,共七經。
(11)十法,〈結禁品〉第四十六,說有十事功德,如來為比丘說戒。次說聖賢所居有十事,如來十力,十念法,比丘親近國家有十非法易招譏嫌,國王比丘各有慳貪等十非法,持戒等十法,一論一義一演乃至十論十義十演,比丘當修白骨等想,令一著欲比丘重修十念證果,共十經。〈善惡品〉第四十七,說十惡墮落,十善生天,十念到涅槃。次說殺盜淫妄等十惡報,誡比丘等當思十功德論,羅云無身口意等十過,施主奪還施物與人非平等施,十善除邪見,眾生百歲中其行性異等共十經。〈十不善品〉第四十八,說十不善業果報。次說過去七佛廣略二戒因緣,彌勒下生成佛時教眾修十想事,師子長者供養舍利弗等,佛為羅云說供養十人多福,等壽比丘入金剛三昧故事等,共六經。
(12)十一法,〈牧牛品〉第四十九,說牧牛有得失各十一法,比丘亦有得失各十一法。次說比丘應成就十一法,佛因十大弟子及提婆各將徒眾經行,因說善惡各以類相從,莫與惡知識共事,五通與六通不同,阿羅漢十一法,佛為比丘釋十二因緣法,十一種人不得八正道,讚一座食法,息心為沙門,清淨為梵志,提婆達兜成辟支佛因緣,修慈心得十一果報等,共十經。〈禮三寶品〉第五十,說禮佛等當行十一法。次說禮法當念十一事,禮僧當專十一法,大天王等以世法相續,如來今以出世法累囑阿難,說四大泥犁之人罪報相,佛知五趣五趣道與涅槃涅槃道,雪山大樹五事長大,人亦以信戒等五事長益,誦十二部經須知義依行,眾生因無明長夜受苦,大小二劫,共十經。〈非常品〉第五十一,說眾生流轉生死,墮泪流血多於恒水。次說須菩提思惟無常成辟支佛,應除五弊斷五結,精進比丘當具足戒律等,寧睡不造惡業,記阿那邠祁四子將來出家證果,阿那邠祁聞法生天,為阿那邠祁說四種婦,五陰身不可甘處,當求方便降伏於心,共十經。〈大愛道般涅槃品〉第五十二,大愛道等涅槃,佛自供養大愛道以報養育之恩,婆陀過去供佛求作女身,生死劫長應生過患。次說聞法有五功德,施主有五功德,施心宜平等,三業以意行為重,生死等四苦難免,十惡報劇,為波斯匿王釋十惡夢等,共九經。
聲聞乘各部所傳之《阿含》,各各不同,《增一阿含》秦譯本究屬於何部所傳,舊時已有一致的意見。因此經有〈序品〉,又有十一法,顯然非一切有部所傳。所談義理有些近乎大眾部的主張,大眾部為大乘所自出,經中又承認大乘,所以此經大概是大眾部的傳本。
《增一阿含》全部梵本已佚,近年在新疆地方發現的梵文斷簡中,僅有一種,相當於《增一阿含》卷三十三〈善聚品〉第五經《歲經》。
本經全部譯出的前後,有不少零譯本,現存者有《阿羅漢具德經》三十種。另有雜經四十四篇一種,後漢‧安世高譯,係部分《增一阿含》的譯本(與全譯本的原本不同)。從前雜在《七處三觀經》一起,經今人考訂才分別出來。
《西藏大藏經》中無《增一阿含》全譯,僅有零本三種。(1)《增一阿含》卷二十四〈高幢品〉第一《幢經》。(2)《增一阿含》卷二十五〈四諦品〉第一《諦經》。(3)《增一阿含》卷四十九〈放牛經〉第十經。
《增一阿含》與南傳巴利文《增支部》對勘,四七二經中,僅有一三五經相同,不足三分之一。其餘勘同巴利文《長部》的約二經,同於《中部》的約三十三經,同於《相應部》的約四十六經(詳見赤沼《對照目錄》)。(田光烈)
◎附︰印順〈讀「大藏經」雜記〉(摘錄自《華雨集》三)
古代譯出的《阿含經》,每部都含有多數的經典,在長期的抄寫流通中,不免有缺佚與次第倒亂的情形。(中略)
《增一阿含經》,是由曇摩難提誦出而翻譯的。譯經當時的釋道安,在〈增一阿含經序〉中說︰「四十一卷,分為上下部。上部二十六卷,全無遺忘;下部十五卷,失其錄偈。(中略)合上下部,四百七十二經。」依安公說,似乎全部完整的誦出,只是下部(以全經五十一卷來說,下部約為後十八卷)沒有「錄偈」而已。但現在所見到的,沒有所說那樣的完整。前三十二卷、三十八品中,有十二品沒有「錄偈」,這能說「全無遺忘」嗎﹖反而與下部相當的十四品中,卻有五品是有「錄偈」的。經文的錄偈不全,也就是誦出者對經文次第的記憶不全,經文就有顛倒錯亂的可能。依經中的「錄偈」,可以指出次第錯亂的,有︰
(1)(卷七)〈一入道品〉第十二與〈利養品〉第十三間的錯亂︰〈利養品〉末「錄偈」說︰「調達及二經,皮及利師羅,竹膊,孫陀利,善業,釋提桓。」比對經文,「調達……師羅」,是〈一入道品〉的七、八、九、十──四經;「竹膊……提桓」,是〈利養品〉的三、五、六、七──四經;「竹膊」與「孫陀利」間,有四「那憂羅」經︰全偈有九經。剩下〈一入道品〉的一……六經,〈利養品〉的一、二經,共有八經,也可自成一品。
(2)〈安般品〉第十七,〈慚愧品〉第十八,〈勸請品〉第十九──三品間的倒亂︰〈勸請品〉二經下,有「錄偈」說︰「羅云、迦葉、龍,二難(陀)、大愛道,誹謗、非、梵請,二事最在後。」依偈比對,「羅云」是〈安般品〉一經;「迦葉……非」,是〈慚愧品〉的四、五、六、七、八、九、十──七經;「梵請、二事」,是〈勸請品〉的前二經。以上十經,成一偈一品。〈勸請品〉三……十一──九經,別有錄偈,自成一品。〈安般品〉除了第一經,還有十經,也自成一品。〈慚愧品〉僅剩前三經,一定有所脫落了。
(3)〈聲聞品〉第二十八,與〈須陀品〉第三十間的倒亂︰〈聲聞品〉末「錄偈」說︰「修陀、須摩均,賓頭、塵翳、手,鹿頭、廣演義,後樂、柔軟經。」「賓頭……柔軟」,是〈聲聞品〉全品七經;「修陀、須摩均」,是〈修陀品〉全品三經。依「錄偈」次第,〈修陀品〉應在〈聲聞品〉前,而且只是一品(十經)。依上來三偈,可見在一法、三法、四法中,有「錄偈」也還是有倒亂的。
《增一阿含經》的次第倒亂,實由於誦出者的遺忘。除「錄偈」外,還可以從次第去發見倒亂。《增一阿含》是增一法,從一法到十一法(說一切有部本,以十法為止)的次第,是結集者依據的原則。然(四十五)〈馬王品〉是九法,而第五經說「聲聞部」、辟支佛部、佛部──三乘行,而稱歎(佛的)慈心最勝;第六經說三三昧耶,而以空三昧為王三昧;第七經說佛、法、眾(僧),三寶的沒有三毒。這三經都是三法,卻編在九法中,顯然是錯亂了!《撰集三藏及雜藏傳》說︰「難(問答一一,比丘念佛,以是調意,故名增一。(中略)十一處經,名放牛兒,慈經斷後,增一經終。」一法以念佛為始,十一法以〈放牛兒品〉的慈經為最後,這一次第,與《增一阿含經》是大體相近的。如(四十九)〈放牛品〉,以放牛十一法為第一經,慈心十一功德為最後。但〈放牛品〉第八經,說沙門、婆羅門行,沙門、婆羅門義;第九經說五逆──調達的事緣,都與十一法不合。反而〈放牛品〉後,(五十)〈禮三寶品〉的一至三經,說禮佛、禮法、禮僧,當念十一事,倒是應該編入〈放牛品〉的。〈禮三寶品〉第四經以下,(五十一)〈非常品〉,(五十二)〈大愛道品〉,都不是十一法,與增一法的編次原則不合!可說是誦出者忘失了次第,一起編在後面而已。《中阿含經記》說︰起初,《增一》與《中阿含》等,「違失本旨,名不當實,依稀屬辭,句味亦差,良由譯人造次,未善晉言,故使爾耳」。《增一阿含經》,雖在洛陽修正一番,遠不如在建康重譯的《中阿含經》來得好。次第錯亂,文義又不善巧,在我國所譯的《四阿含》中,《增一阿含經》是最不理想的。
〔參考資料〕 印順《原始佛教聖典之集成》第十章;楊郁文〈增壹阿含經題解〉(《佛光大藏經》〈增一阿含經〉卷首);赤沼智善《漢巴四部四阿含互照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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