檀越施非時僧得施法
[南山律學辭典]亦名:非時僧得施法
行事鈔‧二衣總別篇:「(一﹑出
隨機羯磨‧諸分衣法篇:「非時
僧得施法。得施有二。若道俗作檀越,欲以施物普通十方,皆興施福故。律云,時有異住處現前僧大得可分衣物,分衣時,有客比丘數數來分衣疲極,佛言,應差一人令分,白二羯磨與;其正法如後分亡人輕物中說。二者,若亡五眾所有衣物,佛言,應一切屬僧。然僧有四方、現前不同故,物則重輕兩別。」(隨機羯磨卷下‧一八‧一六)濟緣記釋云:「分二,即如注中,
前檀越施,後亡人物。」(業疏記卷二一‧三二‧一三)
全文檢索完畢。
亦可另行搜索於 大藏經(CBETA) / Google / 異體字字典 / Digital Dictionary of Buddhism / 國語辭典 / 台大獅子吼佛學專站 / 四庫全書 / 國學大師 / 法鼓全集(聖嚴法師) / 廣欽老和尚網路專輯 / 雪公全集(李炳南老居士) / 印順全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