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佛學辭典搜尋

請輸入要查詢的詞彙:


普度眾生

[國語辭典(教育部)]

ㄆㄨˇ ㄉㄨˋ ㄓㄨㄥˋ ㄕㄥ
佛教用語。指以一種廣大無分別的慈悲心,解脫眾生的悲苦,使登彼岸,到達解脫境界。《警世通言.卷四○.旌陽宮鐵樹鎮妖》:「能變能化,無大無不大,無通無不通,普度眾生,號作天人師。」也作「普渡眾生」。


符合的條目少於三則,自動進行全文檢索,以為您找出更多資訊...

[佛學大辭典(丁福保)]
十四神九王

(名數)華嚴經末會之初,文殊菩薩由善住樓閣出拜辭世尊時,隨從之神王也。一、常隨侍衛之諸金剛神,二、普為眾生供養諸佛之諸身眾神,三、久發堅誓願常隨從之諸足行神,四、樂聞妙法之主地神,五、常修大悲之主水神,六、智光照耀之主火神,七、以摩尼為冠之主風神,八、明練十方一切儀式之主方神,九、專勤除滅無明黑暗之主夜神,十、一心不懈闡明佛日之主晝神,十一、莊嚴法界一切虛空之主空神,十二、普度眾生超諸有海之主海神,十三、常勤趣於一切智,積集助道善根如山之主山神,十四、常勤守護一切眾生菩提心城之主城神:一、常勤守護一切智智無上法城之諸大龍王,二、常勤守護一切眾生之夜叉王,三、常使眾生增長歡喜之乾闥婆王,四、常勤除滅諸饑鬼趣之鳩槃荼王,五、恒願救濟一切眾生出諸有海之迦樓羅王,六、願得成就諸如來身高出世間之阿修羅王,七、見佛歡喜曲躬恭敬之摩羅迦王,八、常厭生死恒願見佛之諸大天王,九、尊重佛而讚歎供養之諸大梵王。出唐華嚴經六十一。


縛野吠

(人名)Vāyave,風神名(與格),以初之縛字為真言之體。者縛之義。以入於阿字門,而本來無縛,以無縛故,即為真解脫,真解脫即是如來,又是乘之義,又是一種之風天乘。末後之吠字,是無言三昧,亦是畢竟空之義,此解脫之風乘,於畢竟空中,旋轉無礙。是故往返迅速,能普度眾生也。見大日經義釋七。參照婆瘦條。


[佛光阿含藏]
彌勒

彌勒(Metteyya)(巴),又作彌帝隸、梅低梨。姓慈氏,名阿逸多(Ajjita)(巴),為無能勝之意。又有謂其姓阿逸多,名彌勒。本為南天竺之婆羅門,後繼承釋迦如來之佛位,為補處之菩薩,先佛陀而入滅,升於兜率天,於其四千歲時(其時,人間已歷經五十六億七千萬年)下生至人間,並於華林園證得正覺而成佛。參閱中阿含第六十六經說本經(佛光一‧四七七)、增一阿含第四十八品第三經(大二‧七八七下)。

彌勒(Metteyya)(巴)、(Maitreya)(梵),又作梅呾麗耶,譯為慈氏,當來下生於閻浮提,次釋尊成佛之菩薩,為一生補處菩薩。釋尊曾予以授記:當於未來,自兜率天下生人間,於龍華樹下成佛,三會說法普度眾生。參閱中阿含第六十六經說本經(佛光一‧四七七)。


[佛光大辭典]
十四神九王

佛說華嚴經時,文殊師利菩薩從善住樓閣出,拜辭佛陀,往南方遊行人間;時與文殊菩薩同行者有十四神及九王。其中,十四神係指:(一)常隨侍衛之諸金剛神,(二)普為眾生供養諸佛之諸身眾神,(三)久發堅誓願常隨從之諸足行神,(四)樂聞妙法之主地神,(五)常修大悲之主水神,(六)智光照耀之主火神,(七)摩尼為冠之主風神,(八)明練十方一切儀式之主方神,(九)專勤除滅無明黑暗之主夜神,(十)一心匪懈闡明佛日之主晝神,(十一)莊嚴法界一切虛空之主空神,(十二)普度眾生超諸有海之主海神,(十三)常勤積集趣一切智助道善根高大如山之主山神,(十四)常勤守護一切眾生菩提心城之主城神。九王:(一)常勤守護一切智智無上法城之諸大龍王,(二)常勤守護一切眾生之諸夜叉王,(三)常令眾生增長歡喜之乾闥婆王,(四)常勤除滅諸餓鬼趣之鳩槃荼王,(五)恒願拔濟一切眾生出諸有海之迦樓羅王,(六)願得成就諸如來身高出世間之阿修羅王,(七)見佛歡喜曲躬恭敬之摩睺羅伽王,(八)常厭生死恒樂見佛之諸大天王,(九)尊重於佛讚歎供養之諸大梵王。〔新華嚴經卷六十一〕 p412


四衍

衍,梵語 yāna(衍那)音譯之略稱。意譯作「乘」,有運載、運出等意,即謂佛陀之教法如車乘之載物,能普度眾生趨入涅槃。四衍,乃指四乘,亦可稱四眾、四衍眾。即:(一)聲聞眾,聽聞佛之教說,依四諦法修持而證悟真理者。(二)緣覺眾,稟受佛法,觀十二因緣而覺悟者。(三)菩薩眾,自身修行得成就而同時能令眾生亦得覺悟者。(四)佛眾,除能自行悟道、令他人悟道之外,更於「因位」修行圓滿。〔釋摩訶衍論卷一〕(參閱「五乘」1126、「四乘」1743) p1737


四體字經典

清代乾隆年間(1736~1795),陸續開版滿、漢、蒙古、西藏四種字體併用之經典。初因清廷鑑於疆域遼闊,種族繁雜,而民俗、語言各異,故有對譯語彙集整理之需要。乾隆即位十五年時刊行欽定同文韻統六卷作為日常讀誦之經典,其中即曾併用四體字、五體字。又如乾隆二十四年(1759)刊行之御製滿漢蒙古西番合璧大藏全咒,由標題即可得知,係將大藏經中之咒文抽出,譯成滿、漢、蒙古、西藏等四體字,並將所製頌「善哉調御,具大雄力,說無上咒,普度眾生」等十八句冠於卷首。乾隆四十年左右,亦有四體合璧金剛經之刊行。 p1856


殊勝

事之超絕而稀有者,稱為殊勝。如吾人常讚歎極樂淨土因緣殊勝,因阿彌陀佛發四十八大願普度眾生,凡有一念之善者皆可往生淨土,蓮花化生,實乃稀有之事。 p4144


普度

(一)謂廣行剃度。宋史孔承恭傳載:「請於征戰地修寺,及普度僧尼。」

(二)謂廣施法力以救眾生。又作普度眾生。即佛菩薩憐憫眾生營營擾擾沈浮於生死大海中,故廣施大法力以普救群生,使脫離生死與煩惱之苦海。如觀世音菩薩之尋聲救苦,為各種靈驗錄所常記載之普度實例。又我國民間信仰每以陰曆七月廣設宴食,普濟亡靈,亦稱為普度。佛教亦有「普度大齋」之記載,如明成祖永樂五年(1407)春,喇嘛教高僧噶里麻烏斯(藏 Chos-dpal-bzav-po)曾於鍾山靈谷寺啟建為期七日之普度大齋,成祖並親自前往行香。(參閱「尋聲救苦」4937)

(三)(1196~1277)南宋僧。江都人,俗姓史。字虛舟。生於宋慶元二年(1196,一說五年)。早歲雖習世書,然有出塵之志,母識其志,遂允於天寧寺出家。後參見靈隱寺之鐵牛印,未久遊方歷參諸德,謁薦福寺之無得。又曾依制府趙信庵之請,開法於金陵之半山寺。後歷住金山寺、鹿苑寺、疏山寺、中天竺寺、靈隱寺、徑山寺。至元十四年(一說十七年)四月示寂,世壽八十二。〔增集續傳燈錄卷四、五燈嚴統卷二十一〕(參閱「虛舟」5261)

(四)(?~1330)元代僧。丹陽(江蘇鎮江)人,俗姓蔣。弱冠即於廬山東林寺出家,曾歷叩諸方,後住丹陽妙果寺、東林寺善法堂,專修念佛三昧。時有稱蓮宗卻大行邪法之輩續出,師深以為憂,遂於大德九年(1305)撰蓮宗寶鑑十卷,以闡明慈照子元之正宗。武宗至大元年(1308)五月,下詔禁斷蓮宗,師乃決計復興,十月,至京師法王寺與灌頂國師商議,遂持所撰蓮宗寶鑑奉進。仁宗即位,復上書乞請再興。皇慶元年(1312)正月,仁宗敕令頒行蓮宗寶鑑於天下,以師為蓮宗之教主,賜號「虎溪尊者」。至順元年示寂,世壽不詳。世稱「優曇宗主」,一時號稱蓮宗中興之祖。〔廬山蓮宗寶鑑序、淨土晨鐘卷十、淨土全書卷下、淨土聖賢錄卷四〕 p4990


縛野吠

梵名 Vāyave。為風神,乃一種無縛之風天乘。吠,表無言三昧,義謂畢竟空。大日經義釋卷七載,此一本來無縛,得真解脫之風天乘,於畢竟空中,旋轉無礙,往復迅捷,而能普度眾生。 p6278


權現

(一)權,權宜、應機;現,化現。指佛菩薩為普度眾生而權巧化現各種形相。與權化、權迹、權者、應現、示現、化現等同義。金光明最勝王經卷一(大一六‧四○六下):「世尊金剛體,權現於化身。」又占察善惡業報經卷上(大一七‧九○二上):「權巧現化,影應十方。」〔盂蘭盆經、大日經疏住心鈔第三〕(參閱「權化」6891)

(二)指垂迹之化身。屬於日本佛教之轉稱語。佛教在日本廣泛傳揚後,神道處於附庸之地位,平安朝末期「本地垂迹」之說盛行。係將日本固有之諸神,視為佛菩薩之垂迹,而於諸神附以「權現」之稱;亦即於諸神名號之下附加「權現」,以顯示其為佛菩薩之隨機應化,異於普通之神祇,例如「熊野權現」、「春日權現」。奉祀權現之神社,稱為權社;奉祀生靈、死靈等邪神者,稱為實社。此說影響日本之神道思想頗深。

日本著名之權現,除上述之外,另有:愛宕、熱田、伊豆山、石清水、清瀧、金毘羅、藏王、地主、鈴鹿、日光、白山、箱根、走湯山、日吉等。此外,日本天皇曾以「權現」為敕許之號,例如醍醐天皇賜予藤原鎌足「談山權現」,後水尾天皇賜予德川家康「東照大權現」之號。〔法然上人行狀畫圖卷二十、諸神本懷集〕 p6893


[中華佛教百科全書]
大阿彌陀經

(一)二卷。宋‧王日休校輯,成書於紹興三十二年(1162)。是合糅比對《無量壽經》四種異譯(支讖《無量清淨平等覺經》、康僧鎧《無量壽經》、支謙《阿彌陀過度人道經》、法賢《無量壽莊嚴經》)的校輯本。收在《大正藏》第十二冊。

上列四譯大旨雖同,但內容頗有差異,或繁冗,或簡略,或有失本意,因此校輯者禱求觀音菩薩冥助而對校四譯,去其所劣、取其所優,以彰顯本旨,並依事類歸納為五十六分,以便利讀者研習、讀誦,俾能廣泛流傳、普度眾生。由於本經以《無量壽經》為基礎,而參照其餘三譯,故經文對《平等覺經》等所說的彌陀涅槃之事全然未提。又,本經卷首附有自序、禮祝儀式,卷末附有法起之跋。

(二)二卷。吳‧支謙譯。收於《大正藏》第十二冊。本經為《無量壽經》的異譯本,依麗本卷首所載,詳名當作《佛說阿彌陀三耶三佛薩樓佛檀過度人道經》,但麗本卷末及宋、元、明三本之首尾皆題名《阿彌陀經》。為簡別於鳩摩羅什所譯的《阿彌陀經》,故古來稱本經為《大阿彌陀經》。本經唯說二十四願,其成立年代當早於說四十八願的《無量壽經》,而與同稱「二十四願經」的《無量清淨平等覺經》相比,後者較具條理,依此推斷,本經當為《無量壽經》諸譯中最早譯出者。

〔參考資料〕 靜谷正雄《初期大乘佛教の成立過程》第三章;赤沼智善《佛教經典史論》〈大乘經典史論〉。


在家

「出家」之對稱。指成家立業,過家庭生活,可積蓄財富而自營生計之俗士。又稱居家、住家(gṛhe-vasin)、在家人(gṛhin)。在家而歸依佛法,受持三歸五戒,成為佛教教團(廣義之僧伽)之一員者,男稱優婆塞,女稱優婆夷。

佛教認為家是競起煩惱,妨礙修行佛道之處,故諸經論廣說在家的過患。如《五分律》卷十五云(大正22‧105b)︰「在家染累,出家無著。」《大智度論》卷七十云(大正25‧546b)︰「在家者為愛等諸煩惱所沒,名為沒。」《瑜伽師地論》卷二十一云(大正30‧397a)︰「在家煩擾若居塵宇,出家閑曠猶處虛空。是故我今應捨一切妻子、眷屬、財穀、珍寶,於善說法毗奈耶中,正捨家法,趣於非家。」

此外,《大寶積經》卷八十二〈郁伽長者會〉列舉多塵污、具縛、多垢等九十九過;《文殊師利問經》卷下亦載有障礙、攝受諸垢、行諸惡、塵垢處、溺欲淤泥等九十種(一說九十五種)過患。《菩薩善戒經》卷七則謂在家不能修寂靜梵行、三十七品,且為世間事所繫縛,故不及出家。

然《大智度論》卷八十一謂在家若福德因緣殊勝,而有大財富,且知罪福,悲憫眾生,則求佛道宜先行布施,次第隨因緣行諸波羅蜜。《大寶積經》卷八十二亦謂在家歸依佛、法、僧三寶,各可成就四法,如下所列︰

(1)歸依佛可成就︰{1}不捨菩提心,{2}不廢勸發菩提心,{3}不捨大悲,{4}於餘乘中終不生心。

(2)歸依法可成就︰{1}於法師人親近依附,{2}聽聞法已善思念之,{3}如所聞法為人演說,{4}以此說法功德迴向無上正真之道。

(3)歸依僧可成就︰{1}若有未定入聲聞乘,勸令發於一切智心;{2}若以財攝若以法攝,依於不退菩薩之僧;{3}不依聲聞僧求聲聞德;{4}心不住聲聞之中。

此外,依經典或史籍所載,在家眾之修行有得者,亦不乏其人。如維摩、賢護、勝鬘夫人、龐蘊等人,皆是其例。

◎附︰印順〈建設在家佛教的方針〉(摘錄自《妙雲集》下編{8})

什麼是我們所要著重的在家的佛教﹖這包含兩個重要內容︰(一)佛化的家庭;(二)由在家佛弟子來主持弘揚。

佛教,本不限於出家的。聲聞佛教,有廣大的在家信眾,稱為「優婆塞」、「優婆夷」。大乘佛教,在家菩薩比起出家菩薩來,無疑的佔有更重要的一席。佛教不但是出家人的,信仰、修學、證得,無論從那一點去看,出家與在家,可說是完全平等。所以在家佛教的發展,決非是佛教的衰落。我們要促成在家佛教的發達,當然應向一般民間去著力,非增加在家的信眾不可。而最有效的,最堅強的在家佛教,要從佛化家庭──由正信的在家弟子,從自己的家庭中去推動,再逐漸擴大組織起來。

一個在家的正信弟子,如果對佛法有正知見,有真信仰,那必然會流露「法味同嘗」的慈心,使自己的家庭成為佛化的家庭,家庭的每一分子,能信受佛教,領受佛法的利益。關於這一點,一般在家佛教信徒,顯然的非常不夠。有的自己信佛,卻從來不曾想到要他的家屬信仰;父母、兒女、兄弟、夫婦,或者信仰異教,也以為信教自由,不妨各行其是。信教自由,當然應尊重他們而不可狂妄的干涉。然而,難道你得到究竟的真正的佛法,就心安理得,願意你的親愛眷屬,永遠漂流於佛教以外,沈溺於邪見之中,或者僅能得人天的福利,而沒有解脫自由的希望嗎﹖不可干涉他人的信教自由,難道就不應該善巧而溫和的勸化嗎﹖自己信佛而不想引導眷屬來信佛,這是缺乏同情,辜負佛恩!連自己的家屬,都不想引導他們來信佛,還說什麼普度眾生呢!自己有沒有化導家屬信佛的能力,是另一問題,而化導家屬來信佛的決心,每一真誠的佛弟子,必須貫徹始終,而進行溫和的、長期的說服。

假使一位在家弟子,皈依三寶以後,暴躁的變為溫柔,懦弱的變為強毅,疏懶的變為勤勞,奢侈的變為儉樸,欺誑的變為信實,怪僻的變為和易;在家庭中,對自己的父母、兒女、兄弟、夫婦,更體貼,更親愛,更能盡著在家庭中應盡的責任。這樣,家庭因此而更和諧,更有倫常的幸福,大家會從他的身心淨化中,直覺到佛法的好處,而自然的同情,向信佛者看齊,同到三寶的光明中來。這是佛化家庭的最有效的法門,是每一在家佛弟子所應遵循的方針。最要不得的,是不知道從自己的淨化身心去努力,去表現佛弟子的精神,卻急急的要求在家庭中設立佛堂,早晚做著冗長的課誦;或者去寺院的時間過多,無形中忽略了對家庭的應盡責任;或過分施捨而影響家庭經濟的健全。這使得過著共同生活的家屬,感到他的消極氣息,或者覺得很浪費,這不但不能引起家屬的同情,引導家屬來信佛,反而引起惡感,弄得家庭不和。即使由於身為家長,做兒女的不敢說,不好意思說,而這種不良印象,種下了兒女他年反佛的因緣了!有些丈夫為了減少家庭的苦痛,多少將就他的太太,然而內心也永是隔礙著。為了愛護自己的佛教,為了引導家屬得到佛法的利樂,正信的在家信眾,應時刻檢討自己!使自己成為對佛教的報恩者,而不是負債者!

時常見到,有些信佛的父母,不能本著佛陀的教誨(也許是根本不知道),去造成優良和樂的家庭;教導兒女,使兒女在德性、知識、技能等方面,成為佛化的良好公民。但知命令兒女去拜佛、燒香,命令兒女在早晚做著冗長的課誦,或者要他們蔬食。不理解青年兒女的心情,不培養兒女對於三寶的景仰同情,而只是按著牛頭吃草,以為這就是引他們信佛,使他們蒙受三寶的恩光了。兒女未成年,還會莫明其妙的跟著學;一成年,就一切都變了!佛法是真正的信教自由者,信仰是需要自發的。所以父母對於兒女,應有適當的引導,而不是命令、強迫。使兒女從父母的慈愛中,接觸到三寶的光明,引發對於三寶的同情。這才能在進入成年的時代,成為一良好的正信弟子。

我們要發展在家的佛教,不能忽略佛教在家庭中進行的正常方法!還有需要注意的,帶有隱遁的、獨善的小乘佛教,對佛化家庭是並不妥當的。在家佛教,不能不是人乘的佛教,從人乘而直接菩薩乘的佛教。

在家佛弟子,能弘揚佛法,主持佛教嗎﹖這當然是可能的。從教典去考察︰阿含經的質多長者,大乘經的維摩詰居士、勝鬘夫人,不都是弘揚佛法的龍象嗎﹖我國古代的大德,在印度所親見的,如法顯與智猛所見的華氏城的羅沃私婆迷(或作羅閱示),玄奘所見的杖林山的勝軍論師,磔迦國的長壽婆羅門,不都是傳授大乘的法將嗎﹖以近代的事實來說,如我國的楊仁山、歐陽漸;錫蘭的達磨波羅長者。尤其是達磨波羅,他的摩訶菩提會,成為復興錫蘭佛教的支柱。在家的佛弟子,論理是可以負起弘揚佛法的重任的。然這決非說在家的就行,問題在在家的佛弟子,對佛法的信念、願力、見解、實行,是否能具備主持佛教的條件。

釋尊在適應當時的情形而建立的佛教,住持的責任,是屬於出家眾。然在佛教發展中,大乘佛教已傾向於在家中心了。佛滅千年以後,各處的佛教,變化都很大。如西藏的紅教喇嘛,是娶妻生子的。著名的元代帝師八思巴,就是這樣的人物。在日本,親鸞建立的真宗,主持佛教者,也是在家化的。明治維新以後,日本的各宗,可說是一律向真宗看齊。在一般的觀念上,雖然把紅教喇嘛,日本和尚,看作出家的僧侶,其實是什麼也不合出家的定義。稱之為出家,簡直是大諷刺!恰當的名詞,應該是「主持佛教的在家眾」。

建設由在家眾所主持的佛教,有兩點是必要的。(一)組織的,(二)入世的。釋尊把住持佛教的責任,付託僧團,當時雖是出家的,卻有著集體的生活,團體的紀律。惟有和合而健全的僧團(等於異教的教會),佛教才能因大眾的協力,而迅速的發展起來。近代的中國佛教,由於出家眾的缺乏組織,只能以個人中心而進行無組織的教化。缺乏組織,是不易存在於今後的世界。如在家眾而還是如此,那是決不因為在家而有辦法的。希望在家的佛弟子──熱心愛護佛法的,要從同見、同行的組織去著手。在過去,如佛教正信會,佛教居士林等,雖說不理想,但確乎有過在家佛教的組織雛型。在家的佛教組合,必須由發心正確,動機純潔的信眾來組織,又從組織中加強信解,成為和樂的內修外化的教團。組織的核心分子,應該特別審慎!如不以佛法為重,而只是為了他有地位,有經濟,或有點惡勢力,東拉西扯,混沌一團。少數信解佛法的正信弟子,不問事,也不容許問。而主持教務的,卻是一些特殊人物,無信無解,把持教團,那末在家的佛教集團,也還是毫無希望。建設在家的佛教,必須著重組織(不是耍政治),而要有以正信、正見、正行為核心的健全組織。

在家眾,無論是聲聞法,菩薩法,都有著正當的職業,遍及各個階層。特別是大乘教的領導人物,如〈入法界品〉所見的大善知識,維摩詰居士所表現的不同身分,都是社會的中堅分子;以不同的業務,向同一的佛法而前進。所以在家的佛教,在共同的佛教組織中,應各從自己的崗位上去努力。自己所知所行的業務,即是修學菩薩道的道場。與自己有關的種種人,即是自己所攝受教化的大眾。這才能淨化世間,才能利樂人群!專心於宣教的說法師,處理教務的職員,那僅是少數人,如政黨而有宣傳人員與黨務工作人員一樣。發揚佛教與主持佛教,並不單是這少數人的事情,但這少數人,卻是極重要的,應以佛法的信願解行為標準,而從大眾中推選出來。如建立在家佛教,不能把握這主要的意義,而只是強調厭離,賣弄神祕。工作方面,不著重入世的實際利行,而還只是敲敲打打,唱唱念念,坐坐說說,收弟子,爭供養,那就大可不必多此一舉了!在家中心的佛教,應該是依人乘而趨向菩薩;應將佛教的思想,推行到一切去。日本佛教徒的參與教育工作;錫蘭摩訶菩提會興辦學校與醫院,這多少可以作為在家佛教的榜樣!

建設在家佛教,一方面從各人自身做起,做到佛化家庭。一方面在同見、同行、同願的基礎上,相互聯繫而組成在家的佛教團,來推行宣化、修持、慈濟等工作。向這樣的目標去努力,中國佛教是會大放光明的!

〔參考資料〕 《大比丘三千威儀》卷上;《雜阿含經》卷二十;《優婆塞戒經》卷三;《大方等大集經》卷四十四;《決定毗尼經》;《大毗婆沙論》卷二十五;《十住毗婆沙論》卷七;宮本正尊編《大乘佛教の成立史的研究》;早島鏡正《初期佛教衹社會生活》。


般若波羅蜜

又作般若波羅蜜多、般羅若波羅蜜、鉢羅腎攘波羅蜜;意譯慧到彼岸、智度、明度、普智度無極、明度無極。或稱慧波羅蜜多、勝慧波羅蜜多、慧波羅蜜、智慧波羅蜜。六波羅蜜之一,十波羅蜜之一。指照了諸法實相、窮盡其極之菩薩大慧。如《大品般若經》卷二十一〈三慧品〉云(大正8‧376a)︰
「佛言︰得第一義,度一切法到彼岸。以是義故,名般若波羅蜜。復次須菩提,諸佛菩薩辟支佛阿羅漢,用是般若波羅蜜得度彼岸,以是義故,名般若波羅蜜。復次須菩提,分別籌量破壞一切法,乃至微塵,是中不得堅實,以是義故,名般若波羅蜜。復次須菩提,諸法如法性實際,皆入般若波羅蜜中,以是義故,名般若波羅蜜。」

《大智度論》卷十八云(大正25‧191a)︰「般若言慧,波羅蜜言到彼岸,以其能到智慧大海彼岸,到一切智慧邊,窮盡其極,故名到彼岸。」同書卷八十五亦云(大正25‧655c)︰「一切菩薩道名菩薩行,悉遍知諸法實相智慧,名般若波羅蜜。」

般若波羅蜜乃六波羅蜜之根本,一切善法之淵源,又稱諸佛之母。如《大品般若經》卷十四〈佛母品〉云(大正8‧323b)︰
「是深般若波羅蜜能生諸佛,能與諸佛一切智,能示世間相,以是故諸佛常以佛眼視是深般若波羅蜜。又以般若波羅蜜能生禪那波羅蜜乃至檀那波羅蜜,能生內空乃至無法有法空,能生四念處乃至八聖道分,能生佛十力乃至一切種智。如是般若波羅蜜能生須陀泹、斯陀含、阿那含、阿羅漢、辟支佛、諸佛。須菩提!所有諸佛已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今得、當得,皆因深般若波羅蜜因緣故得。」

「般若」即指慧,聲聞緣覺等亦得般若,然聲聞緣覺等唯求儘速趣向涅槃,不求智之邊際,故未能得波羅蜜。唯菩薩求一切智,遂到彼岸,故名之為具足般若波羅蜜。《大智度論》卷四十三云(大正25‧371a)︰
「凡夫人雖復離欲,有吾我心著離欲法,故不樂般若波羅蜜。聲聞辟支佛雖欲樂般若波羅蜜,無深慈悲,故大厭世間,一心向涅槃,是故不能具足得般若波羅蜜。是般若波羅蜜菩薩成佛時,轉名一切種智,以是故般若不屬佛,不屬聲聞辟支佛,不屬凡夫,但屬菩薩。」

《優婆塞戒經》卷七〈般若波羅蜜品〉亦云(大正24‧1075b)︰
「是智慧非波羅蜜者,所謂一切世間智慧、聲聞緣覺所行智慧。是波羅蜜非智慧者,無有是義。是智慧是波羅蜜者,所謂一切六波羅蜜。非智慧非波羅蜜者,所謂一切聲聞緣覺施戒精進。」

關於「般若不屬佛,唯屬菩薩」之論題,《大智度論》卷十八曾有申論,其文云(大正25‧190a)︰
「諸菩薩從初發心求一切種智,於其中間知諸法實相、慧是般若波羅蜜。問曰︰若爾者不應名為波羅蜜,何以故﹖未到智慧邊故。答曰︰佛所得智慧是實波羅蜜,因是波羅蜜,故菩薩所行亦名波羅蜜。因中說果故。是般若波羅蜜在佛心中變名為一切種智。菩薩行智慧,求度彼岸,故名波羅蜜。佛已度彼岸,故名一切種智。」

依此可知佛所得智慧亦為波羅蜜,然在佛心者,特稱為一切種智而不名波羅蜜。菩薩求一切種智,期度彼岸,故獨名其慧為般若波羅蜜。

關於般若波羅蜜之自性,《大智度論》卷十一舉出多說。一說般若波羅蜜為無漏慧根,菩薩未斷結,其行相似無漏般若波羅蜜,故得名行般若波羅蜜。一說般若波羅蜜為有漏慧,菩薩先有大智慧及無量功德,然諸煩惱未斷,至道樹下乃斷結,故其慧即有漏。一說初發意至道樹之間所有智慧名般若波羅蜜,至成佛時,轉名此慧為薩波若。一說菩薩有漏無漏智慧總名般若波羅蜜,以菩薩觀涅槃、行佛道,故其智慧為無漏,以未斷結使,事未成辦,故亦名有漏。一說菩薩般若波羅蜜為無漏無為不可見無對。一說般若波羅蜜為不可得相,非陰入界所攝,非有為、非無為、非法、非非法,無取無捨,不生不滅,出有無四句,適無所著。此中,前二說及第四說,恐為阿毗曇人等所立;末說或為龍樹依經所按。

《大乘莊嚴經論》卷八揭示般若波羅蜜之自性、因、果、業、相應及其品類,文云(大正31‧630a)︰
「正擇者,是慧自性,由離邪業及世間所識業正擇出世間法故。定持者,是慧因,由定持慧如實解法故。善脫者,是慧果,謂於染污得善解脫,何以故﹖由世間、出世間、大出世間正擇故。命說者,是慧業,由慧命及善說。慧命者,以彼無上正擇為命故;善說者,正說正法故。諸法之上首者,是慧相應,如經中說,般若者一切法中上故。彼亦有三種者,是慧品類。彼人有世間、出世間、大出世間三品正擇故。」

此謂般若波羅蜜以正擇出世間法為其自性,以定持為其因,於染污法得善解脫為其果,以無上正擇為其命,以正說正法為其業;且謂般若乃一切法中上首,有世間、出世間及大出世間三種品類。

關於般若波羅蜜之修習,諸經多有宣說。如《金光明最勝王經》卷四說五法,文云(大正16‧418c)︰
「一者常於一切諸佛菩薩及明者者供養、親近,不生厭背。二者諸佛如來說甚深法,心常樂聞,無有厭足。三者真俗勝智,樂善分別。四者見修煩惱,咸速斷除。五者世間技術、五明之法皆悉通達。善男子!是名菩薩摩訶薩成就智慧波羅蜜。」

《大乘寶雲經》卷二說十法,其文云(大正16‧249b)︰
「菩薩摩訶薩具足十法,般若波羅蜜具足。何者為十﹖一者善解無我真理,二者善解諸業果報,三者善解有為之法,四者善解生死相續,五者善解生死不相續,六者善解聲聞辟支佛道,七者善解大乘之道,八者善解遠離魔業,九者智慧不倒,十者智慧無等。」

又《大寶積經》卷五十至卷五十三〈般若波羅蜜多品〉敘述般若波羅蜜之正行、如理正觀、證入、如理句及分別善巧等。《發菩提心經論》卷下〈般若波羅蜜品〉明修習智慧有自利、他利及二俱利三種,並謂當發善欲親近善友心等二十心。

◎附︰印順〈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講記〉懸論(摘錄自《妙雲集》上編{1})

般若(梵prajñā,巴paññā,藏śes-rab),華言慧。從前,須菩提在般若會上,曾提出四個問題──何者般若﹖何名般若﹖般若何用﹖般若屬誰。今隨順龍樹論而略為解說︰

何者般若︰佛說的般若,到底是什麼﹖依佛所說的內容而論,略有三種︰(1)實相般若︰《智論》說︰「般若者,即一切諸法實相,不可破,不可壞。」如經中說的「菩薩應安住般若波羅蜜」,即指實相而言。(2)觀照般若︰觀照,即觀察的智慧,《智論》說︰「從初發心求一切種智,於其中間,知諸法實相慧,是名般若。」(3)文字般若︰如經中說︰「般若當於何求﹖當於須菩提所說中求」,此即指章句經卷說的。

(1)實相般若︰實相即諸法如實相,不可以「有」、「無」等去敘述他,也不可以「彼此」、「大小」等去想像他,實相是離一切相──言語相、文字相、心緣相,而無可取相的。《智論》說︰「般若如大火聚,四邊不可觸。」古德說︰「說似一物即不中。」都指示這超越戲論而唯證相應的實相。凡夫的所知所見,無不為自性的戲論所亂,一切是錯誤的。這種虛誑妄取相,不但不見如實空相,也不能如實了達如幻的行相。從見中道而成佛的圓證實相說︰從畢竟寂滅中,徹見一切法的體、用、因、果,離一切相,即一切法。如《法華經》說︰「唯佛與佛乃能究竟諸法實相,所謂︰如是性,如是相,如是體,如是力,如是作,如是因,如是緣,如是果,如是報,如是本末究竟等。」所以,空寂與緣起相,無不是如實的。但這是非凡愚的亂相、亂識所得,必須離戲論的虛誑妄取相,這即非「空無所得」不可。所以,經論所說的實相,每側重於如實空性、無性。要見性相、空有無礙的如實相,請先透此「都無所得」一關──迷悟的關鍵所在。

實相──約理性邊說,是空還是有﹖《中論》說︰「空則不可說,不空不可說,空不空叵說,但以假名說。」實相非凡常的思想、世俗的語言可表達,這如何可以說是空是有,更因此而諍論﹖然而,實相非離一切而別有實體,所以不應離文字而說實相。同時,不假藉言說,更無法引導眾生離執而契入,所以「不壞假名而說實相」,即不妨以「有」、「空」去表示他。《中論》說︰「一切實非實,亦實亦非實,非實非非實,是名諸佛法。」末句,或譯「諸法之實相」。眾生的不能徹悟實相,病根在執有我法的自性;所以見色聞聲時,總以為色聲的本質是這樣的,確實是這樣的,自己是這樣的。由於這一根本的執見,即為生死根本。所以,經中所說的實相,處處說非有,說自性不可得。本經也說︰「凡所有相,皆是虛妄;若見諸相非相,即見如來。」高揚此實相無相的教說,尊為「不二解脫之門」。即是說︰實相非空非有,而在「寄言離執」的教意說,實相是順於「空」的;但不要忘卻「為可度眾生說是畢竟空」!

有人說︰實相是客觀真理,非佛作亦非餘人作,是般若所證的。有人說︰實相為超越能所的──絕對的主觀真心,即心自性。依《智論》說︰「觀是一邊,緣是一邊,離此二邊說中道。」離此客觀的真理與絕待的真心,纔能與實相相應。實相,在論理的說明上,是般若所證的,所以每被想像為「所」邊。同時,在定慧的修持上,即心離執而契入,所以每被倒執為「能」邊。其實,不落能所,更有什麼「所證」與「真心」可說!

(2)觀照般若︰再作三節解說︰凡、外、小智之料簡︰{1}世間凡夫也各有智慧,如文學的創造、藝術的優美、哲學與科學的昌明,以及政治、經濟等一切,都是智慧的結晶;沒有智慧,就不會有這些建樹。但這是世間的、利害參半的。如飛機的發明,在交通便利上,是有益人群的;但用他來作戰,就有害了。常人所有的「俗智俗慧」,偏於事相的、含有雜染的,不能說是般若。{2}外道也有他們的智慧,像印度的婆羅門、西歐的基督教等。他們的智慧,以人間為醜惡的、痛苦的,要求升到一個美妙的、安樂的天國。於是乎行慈善、持戒、禱告、念誦、修定等。這種希求離此生彼的「邪智邪慧」,如尺蠖的取一捨一,沒有解脫的可能,不能說是般若。{3}二乘行者得無我我所慧,解脫生死,可以稱為般若;但也不是般若經所說的般若。大乘的諸法實相慧,要有大悲方便助成的;悲智不二的般若,決非二乘的「偏智偏慧」可比。離此三種,菩薩大悲相應的平等大慧,才是般若。

空、般若、菩提之轉化︰《智論》說︰「般若是一法,隨機而異稱。」如大乘行者從初抉擇觀察我法無性入門,所以名為空觀或空慧。不過,這時的空慧還沒有成就;如真能徹悟諸法空相,就轉名般若︰所以《智論》說︰「未成就名空,已成就名般若。」般若到了究竟圓滿,即名為無上菩提。所以說︰「因名般若,果名薩婆若」──一切種智。羅什說︰薩婆若即是老般若。約始終淺深說,有此三名,實際即是一般若。如幼年名孩童,讀書即名學生,長大務農作工又名為農夫或工人。因此說︰「般若是一法,隨機而異稱。」

般若、方便之同異︰般若是智慧,方便也是智慧。《智論》比喻說︰般若如金,方便如熟煉了的金,可作種種飾物。菩薩初以般若慧觀一切法空,如通達諸法空性,即能引發無方的巧用,名為方便。經上說︰「以無所得為方便。」假使離了性空慧,方便也就不成其為方便了!所以,般若與方便,不一不異︰般若側重於法空的體證;方便側重於救濟眾生的大行,即以便宜的方法利濟眾生。《智論》這樣說︰「般若將入畢竟空,絕諸戲論;方便將出畢竟空,嚴土熟生。」

(3)文字般若︰文字,指佛所說的一切言教。常人以書籍為文字,其實,文字不盡是書本的。書籍,是依色塵而假立的文字;但佛世卻是以音聲作文字。佛怎麼說,弟子即怎麼聽受。所以,佛經以名句文身而立,而名句文身是依聲假立的。或者偏愛不立文字,以教義的鑽研為文字而加以呵斥,不知言說開示即是文字。凡能表顯意義,或正或反以使人理解的,都是文字相。筆墨所寫的、口頭說的,以及做手勢、捉鼻子、豎拂、擎拳,那一樣不是文字!文字雖不即是實義,而到底因文字而入實義;如離卻文字,即凡聖永隔!此處說的文字,指《大般若經》中的第九分。

初學般若,應先於文教聽聞、受持,以聞思慧為主。經合理的思考、明達,進而攝心以觀察緣起無自性,即觀照般若,以思修慧為主。如得離一切妄想戲論,現覺實相,即實相般若了。這三者,同明般若而各有所重,如意在實相,即能所並寂而非名言思惟可及。如意在觀慧,即依境成觀,以離相無住的相應為宗。如意在文字,即重在安立二諦,抉擇空有。

何名般若︰為什麼稱為般若﹖在這一問題中,即抉示出般若究竟指什麼﹖應該說︰般若是實相;觀慧與文字,是約某種意義而說為般若的。如觀慧,因依之深入而能現覺實相──般若,所以也稱為般若。觀慧是因,實相是──非果之果,即是因得果名。又,實相不是所觀的,但觀慧卻緣相而間接的觀察他;為境而引生觀慧,所以也可假說為從境──實相般若而名為般若。至於文字,約他的能詮實相,及藉此能詮教而起觀,得證實相──般若,所以也就從所詮而名為般若。

般若,本是世間舊有的名詞,指智慧而言。但佛陀所要開示的,即正覺現證的──能所不二的實相,本非世間「般若」的名義所能恰當,但又不能不安立名言以化導眾生。從由觀慧為方便而可能到達如實證知的意義說,還是採用「般若」一名。不過,雖稱之為般若,而到底不很完備的,所以《智論》說︰「般若定實相,智慧淺薄,不可以稱。」

般若何用︰從般若是實相說,這是萬化的本性──一切法畢竟空故,世出世法無不依緣而成立。這是迷悟的根源──眾生所以有迷有悟,凡夫所以有內有外,聖人所以有大有小,有究竟有不究竟,皆由對於實相的迷悟淺深而來,所以本經說︰「一切賢聖皆以無為法而有差別。」

從般若是觀慧與實相相應慧說,可有二義︰(1)證真實以脫生死︰一切眾生,因不見性空如實相,所以依緣起因果而成為雜染的流轉。要解脫生死,必由空無我慧為方便。這觀慧,或名正見,或名正觀,或名正思惟,或名毗鉢舍那,或名般若。從有漏的聞思修慧,引發能所不二的般若,才能離煩惱而得解脫。解脫道的觀慧,唯一是空無我慧,所以說︰「離三解脫門,無道無果。」(2)導萬行以入智海︰大乘般若的妙用,不僅為個人的生死解脫,而重在利他的萬行。一般人修布施、持戒等,只能感人天善報,不能得解脫,不能積集為成佛的資糧。聲聞行者解脫了生死,又缺乏利濟眾生的大行。菩薩綜合了智行與悲行,以空慧得解脫;而即以大悲為本的無所得為大方便,策導萬行,普度眾生,以此萬行的因華,莊嚴無上的佛果。要般若通達法性空,方能攝導所修的大行而成佛。這二種中,證真實以脫生死,是三乘般若所共的;導萬行以入智海,是菩薩般若的不共妙用。

般若屬誰︰約實相般若說,這是三乘所共證的,即屬於三乘聖者。約觀慧般若說,如約解脫生死說,般若即通於三乘。所以經中說︰「欲學聲聞地,當應聞般若波羅蜜。欲學辟支佛地,應聞般若波羅蜜。欲學菩薩地,亦當應聞般若波羅蜜。」但佛說《般若波羅蜜經》,實為教化菩薩,即屬於菩薩。如本經說︰「為發大乘者說,為發最上乘者說。」《解深密經》也說︰第二時教「但為發趣大乘者說」。不過,佛說般若,雖說但為菩薩,而也有二乘在座旁聽。經說︰要得二乘果,必須學般若,這固然是三乘同入一法性,也即是解脫生死的不二門──空無我慧。然也就是密化二乘,使他們聽聞大乘勝法,久久熏習成熟,即可宣告「汝等所行是菩薩道」,而迴心向大了。所以般若是「通教三乘,但為菩薩」。從前,成論大乘師說︰般若是通教,不夠深刻;唯識大乘師說︰般若但為菩薩,不夠普遍。總之,照他們看,般若是不究竟,「通」又不好,「但」又不好,這可說是「般若甚深,諸多留難」!那裏知道般若通教三乘,但為菩薩,深廣無礙,如日正中!這所以般若於一切大乘經中,獨名為大!

般若屬於菩薩,為什麼不屬於佛﹖約般若唯一而貫徹始終說,如來當然也有般若。不過,佛說般若,重在實相慧離言發悟,策導萬行。般若「以行為宗」,所以與側重境相而嚴密分析,側重果德而擬議圓融者不同。

梵語波羅蜜,譯為到彼岸,簡譯為度。到彼岸,是說修學而能從此到彼,不是說已經到了。所以,重在從此到彼的行法,凡可由之而出生死到菩提的,都可以稱為波羅蜜。經中或說六波羅蜜,或說十波羅蜜,但真實的波羅蜜,唯是般若,其他都是假名波羅蜜。因為,沒有空慧策導,布施等即不成為波羅蜜了。聲聞乘法,能度生死河到涅槃岸,為什麼不名波羅蜜﹖因為,波羅蜜又有「事究竟」的意義,所以要能究盡諸法實相,圓成自利利他的一切功德,才名為波羅蜜。聲聞的三無漏學,不能究竟,所以不名為波羅蜜。

〔參考資料〕 《六度集經》卷八;《放光般若經》卷四〈摩訶衍品〉、卷七〈遣異道士品〉、卷十六〈漚憩品〉;《大品般若經》卷十一〈照明品〉;《大般若經》卷七十一、卷五九三;《大乘理趣六波羅蜜多經》卷十;舊譯《華嚴經》卷二十五、卷三十七;《中觀哲學》(《世界佛學名著譯叢》{64});Ge ngun H. Sa-saki《Lingnistic Approach to Buddhist Thought》。


阿旺洛桑丹巴堅贊

藏傳佛教格魯派僧。生於蒙古四十九族之一的索尼左翼部落。父名台吉頓珠,母名德哇堅。六歲時,經章嘉‧若白多傑與堪欽諾門汗等認定為江隆‧洛桑班覺倫珠之轉世,後依堪欽諾門汗‧阿旺楚臣出家,受沙彌戒,取名阿旺洛桑丹巴堅贊。不久,依止格西阿旺班覺為經師,學習拼讀及念誦儀軌。七歲時,在大願法會之年供法會中,登上輩活佛之法座。十二歲時,經師阿旺班覺去世,遂依止十論師阿旺金巴為師,開始聆習顯密經論。十四歲,至內地五台山,拜謁章嘉‧若白多傑,求聞怖畏十三尊灌頂諸法,並立誓不進葷食。十九歲時,赤欽‧畢哩克圖諾門罕令其主持寺院政教一切事務,遂為寺主。二十二歲,在達賴絳白嘉措尊前受比丘戒。在藏約五年,臨歸故里前,達賴賜以「闡明甘丹聖教班智達」封號,敕諭宏揚正法,普度眾生,並賞賜黃寶蓋、印信、通人冠及整套服飾。師平生廣修法事、灌頂傳經、授戒、誦經祝福,並將所募資財用於維修或新建寺院,或造佛像、經、塔等。其著作有修法、啟請文、各種儀軌、規約、教誨等一百餘篇。


傳戒

設立法壇,為出家的僧尼或在家的教徒傳授戒法的一種宗教儀式。亦稱開戒或放戒。就求戒的人說是受戒、納戒或進戒。佛教大、小乘的戒法有︰五戒、八戒、十戒、具足戒和菩薩戒五種。比丘、比丘尼戒,必須具足一切條件──即一定僧數(中國十人、邊地五人)、一定範圍(結界立標)、一定程序(白四羯磨,即會議式),才能授受,故稱為受具足戒,略稱受具。

佛教初入中國時,並無傳戒儀式。據佛教史籍記載,當時度人出家,只為剃髮披服縵條,即無條相袈裟(見《釋氏要覽》卷上),以不滿五人,不能受具。大概只用三皈、五戒、十戒迭相傳授而已。到了曹魏‧嘉平二年(250)時,曇摩(柯)迦羅(《高僧傳》卷一譯云法時)來到洛陽,見眾僧未秉戒法,乃就白馬寺譯出《僧祇戒心》(戒本)以備用。並請梵僧立羯磨法受戒。這是中國依律傳戒之始。魏‧正元中(254~255)安息國沙門曇帝在洛陽譯出《曇無德羯磨》,才具備羯磨儀式。中國僧徒之受具足戒,一般傳說以朱士行為首(《僧史略》卷上),或即在此時。

東晉時(317~420),出家僧尼漸多,道安始提倡嚴肅戒律。他以為佛法東流未久,譯人對於受戒之法考校者少,先人所傳相承自以為是,至佛圖澄乃多所改正(見道安〈比丘大戒序〉)。道安時值喪亂,轉徙四方,常率弟子數百人,往來襄陽、長安等地。他所制定的僧尼軌範,有布薩(說戒)、悔過等法,可見其重視戒律弘傳之一斑。

中國尼眾之受具足戒實始晉代。晉穆帝升平元年( 357),僧建請曇摩竭多於洛陽,依《僧祇尼羯磨》及《戒本》建立戒壇傳戒。當時沙門道場以《戒因緣經》為難,認為他傳戒結果不合法。曇摩竭多遂浮舟於泗河結壇,洛陽竹林寺淨檢尼等四人同於此壇從大僧受具足戒,這是中國尼眾受戒之始,稱為船上受戒(寶唱《比丘尼傳》卷一)。

其後劉宋‧元嘉六年(429),有師子國(今斯里蘭卡)比丘尼八人至宋京(今南京)。當時景福寺尼慧果、淨音等以先所受戒不如法,戒品不全;適罽賓沙門求那跋摩經南海至宋,於南林寺建立戒壇,因請求重受。求那跋摩引證佛姨母波闍波提最初為尼因緣,謂戒本本從大僧而發,雖無僧尼二眾,無妨比丘尼的得戒。又以當時師子國八尼年臘未登,不滿十人,且令學宋語;求那跋摩另托西域船主難提於元嘉十年(433)復載師子國比丘尼鐵薩羅等十一人至,而先來諸尼已通達宋語;但這時求那跋摩已經去世,恰巧同年僧伽跋摩到達宋京,慧果尼等始在二眾俱備的形式下,於元嘉十一年在南林寺戒壇,重受具足戒。這時次第受尼戒者達三百餘人(《比丘尼傳》卷二、卷三)。世傳漢代婦女阿潘出家但受三皈,晉時淨檢尼只在一眾邊得戒,都未為全戒;故中國尼眾於二眾邊受具足戒的,以慧果、淨音等為始(《僧史略》卷上)。

五世紀初,《十誦律》(404年譯)、《四分律》(410年譯)、《僧祇律》(416年譯)、《五分律》(423年譯)諸律部次第譯出,中國戒律典籍遂大體完備。最初盛行者為薩婆多部(即說一切有部)之《十誦律》,其次《僧祇律》、《五分律》次第流行,隋、唐時代,《四分律》始廣行於世。

南朝宋、齊時代(420~501),律學巨匠志道、法穎等,皆盛弘《十誦》。志道(412~484)住鍾山(南京)靈曜寺,特長律品。北方先時(446)魏太武滅法,後雖復興,而戒授多闕。志道乃攜同契十有餘人至河南虎牢(今汜水縣北),於引水寺集合洛、秦、雍、淮、豫五州僧眾,講律明戒,更申受法。北魏僧戒獲全,實得其力(《高僧傳》卷十一)。法穎(416~482),敦煌人,精研律部,元嘉末(453)至宋都居新亭寺,受命為都邑僧正;齊時復為僧主。他於宋、齊二代在金陵盛弘《十誦》,被推為七眾宗師。著有《十誦羯磨》並《尼戒本》(《高僧傳》卷十一)等。其門下出智稱和僧祐,都是後來知名律師。

梁、陳二代,受菩薩戒風氣盛行。梁武帝、陳文帝等均稱菩薩戒弟子。菩薩戒之弘傳始於羅什。敦煌寫本中有題羅什撰《受菩薩戒儀軌》一卷。至於受戒的作法則以曇無讖(385~433)在姑臧(今甘肅武威)為道進等十餘人受菩薩戒為嚆矢。梁武帝以戒典東流,人各應受,但所見偏執,妙法猶漏。乃掇採群經,更造圓式戒壇,並詔慧超授菩薩戒。天監十八年(519)四月八日,自發弘誓,暫屏袞服,受福田衣(袈裟)於等覺殿從慧約受菩薩戒,太子公卿道俗男女從受者四萬八千人(《續高僧傳》卷六〈慧超及慧約傳〉);一說武帝將受菩薩戒,命僧正推選戒師。僧正略舉法深、慧約、智藏三人,武帝意在智藏,遂從他受菩薩戒(《續高僧傳》卷五〈智藏傳〉)。後至隋代,文帝楊堅從曇延受菩薩戒,煬帝楊廣從智顗受菩薩戒,均稱菩薩戒弟子(《廣弘明集》卷二十二)。

北方在元魏時,多行《十誦》及《僧祇》。魏‧法聰本學《僧祇》,後依曇無德羯磨得戒,始弘《四分律》;然是口傳,未載簡牘。門人道覆繼之,始製《疏》六卷(《僧史略》卷上)。北齊時代,慧光始弘《四分律》。他在北齊任天下僧統,世稱光統律師,著有《四分律疏》,並刪定《羯磨戒本》,盛行傳戒(《續高僧傳》卷二十一)。慧光弟子有法上、道憑、僧達、曇隱、道雲、道暉等十人。為魏、齊二代僧統四十年,常為眾僧授戒(《續高僧傳》卷八)。北周沙門慧遠,依法上僧統受具,光統律師十大弟子並為證戒,時以為榮(《續高僧傳》卷八)。

晉、宋以來,南方所立戒壇很多。東晉‧法汰先於楊都(今南京)瓦官寺立壇,支道林於石城、沃州(今浙江新昌縣境)各立一壇,支法存於若耶(今浙江紹興)謝傅隱處立壇,竺道一於洞庭山(今江蘇吳縣太湖)立壇,竺道生於吳中虎丘立壇,宋‧智嚴於上定林寺(在今南京)立壇,慧觀於石梁寺(在天台山)立壇,求那跋摩於南林寺立壇,齊‧僧傅於蕪湖立壇。又有三吳戒壇(似與法獻有關)。梁‧法超於南澗(在今南京)立壇,僧祐於上雲居、棲霞、歸善、愛敬四寺(俱在今南京)立壇。到唐初為止,自渝州(今重慶)以下至江淮(江蘇、安徽)之間,通計戒壇有三百餘所(道宣《關中戒壇圖經》)。這些戒壇形制如何已不可考。至唐‧乾封二年(667)道宣於長安淨業寺建立戒壇,始有定式。其制凡三層,下層縱廣二丈九尺八寸,中層縱廣二丈三尺,上層畟方七尺。其高度下層三尺,中層四尺五寸,上層二寸,總高七尺七寸;周圍上下有獅子神王等雕飾(《戒壇圖經》)。

戒場本無建築屋舍之必要,只要隨處有結界標示即成。道宣《四分律行事鈔》卷上之二云(大正40‧17c)︰「外國戒場多在露地,如世祭壇郊祀之所。」但為防風雨起見,古來大抵是堂內受戒與露地結界受戒並行的。道宣以後,戒壇的建立遍於全國,如廣州扔寺、嵩山少林寺(義淨重建)、長安實際寺、嵩山會善寺(一行建)、洛陽廣福寺(金剛智建)、羅浮山延祥寺、廬山東林寺、長安大興善寺、洪州龍興寺、撫州寶應寺、交城石壁寺、魏州開元寺、五台山竹林寺、泉州開元寺、吳郡開元寺等都有戒壇。戒壇名稱亦有種種不同︰嵩山會善的名「五佛正思惟戒壇」(《金石萃編》卷四十九)、洛陽廣福寺的名「一切有部石戒壇」(《不空三藏表制集》卷三)、交城石壁禪寺的名「甘露義戒壇」(《金石續篇》卷九)、建安乾元寺的名「兜戒壇」(《宋高僧傳》卷十二〈大安傳〉)。

唐代宗永泰元年(765),命長安大興善寺建方等戒壇,所需一切官供。又命京城僧尼各置臨壇大德僧人,永為常式。臨壇大德之設始此(《僧史略》卷下,此十臨壇大德,即後世受戒時之三師七證)。其後會昌、大中年間(841~859)臨壇大德見於僧傳者有長安聖壽寺慧靈及福壽寺玄暢等。當時還有內臨壇(宮中戒壇)、外臨壇(一般寺內戒壇)大德及內外臨壇大德之稱。玄暢即當時有名的內外臨壇大德(《宋高僧傳》卷十六、卷十七)。

宣宗大中二年(848)、懿宗咸通三年(862)又各命建方等戒壇。此與聲聞小乘教法有異。求戒者不拘根缺緣差,並皆得受;但令發大心領綱而已。此以稟順方等之文而立戒壇,故名方等戒壇。宣宗又以會昌法難時,僧尼被迫還俗者達二十六萬零五百人,在俗期間不免犯過,現欲再受出家,必先懺眾罪,後增戒品,若非方等,豈容重入﹖取其能周遍包容,故稱方等戒壇(《僧史略》卷下)。大中二年命上都、東都、荊、楊、汴、益等州建寺立方等戒壇,即為僧尼再度者重受戒法(《佛祖統紀》卷四十二)。到了大中十年(856),又命僧尼受戒給牒。這是中國僧尼受戒給牒之始(《釋氏稽古略》卷三)。

宋‧太平興國三年(978)永智於杭州昭慶寺立萬壽戒壇,後允堪重建,為江南著名戒壇(俞樾〈杭州昭慶寺重建戒壇記〉)。允堪自慶曆、皇祐(1041~1053)以來,還於蘇州開元寺、秀州(今嘉興)精嚴寺建造戒壇傳戒(《稽古略》卷四)。真宗大中祥符二年(1009),命昇州(今南京)崇勝寺建壇,名承天甘露戒壇。翌年又在京師(開封)太平興國寺立奉先甘露戒壇。天下諸路皆立戒壇,凡七十二所。京師慈孝寺,別立大乘戒壇。使先於諸方受聲聞具足戒(比丘戒),後至此地僧受菩薩戒(《佛祖統紀》卷四十四)。此為後世三壇次第傳戒的開端。

明代中葉,封閉戒壇,受戒軌則遂遭廢弛(《百丈清規證義記》卷七)。至萬曆間,如馨於南京靈谷寺,重興南山,開壇傳戒,三昧寂光繼之,重立規制,開律宗道場於南京寶華山。弟子見月讀體參照古規,撰輯《傳戒正範》、《毗尼止持會集》,遂為近代傳戒的典則。同時三峰法藏撰有《弘戒法儀》一卷,盛傳戒法於江南;清初終南山超遠加以補充,成《傳授三壇弘戒法儀》一書。見月弟子書玉弘律於杭州昭慶寺,撰《二部僧授戒儀式》及《羯磨儀式》,有了這些著作,傳戒的體制乃漸備。又清初廣東弘贊,著有《比丘受戒錄》和《比丘尼受戒錄》;樂山老人著有《增刪毗尼戒科》、智旭著有《重治毗尼事義集要》等書,俱行於世,為各地傳戒時所依用。到了清末,湘僧長松以各地傳戒遵守戒科不一,謂「遵三峰者不少,亦因樂山頗多,集吳越間專遵華山更廣矣」(〈戒科刪補集要敘〉)。因依毗尼刪補合輯《弘戒法儀》、《增補毗尼戒科》、《傳戒正範》諸本,成《戒科刪補集要》,盛行於湘鄂之間(葦舫〈中國戒律宏傳概論〉,見《海潮音》第十五卷第七號)。

古代傳戒唯屬律宗寺院之事,近世禪寺、教寺亦相率開壇傳戒。有些不定期傳戒的寺院,常於數月前分寄「報單」,實貼各寺山門,使遠近周知。

一般備戒之法都是連受三壇。凡新戒入寺求戒須交一定戒金,以充戒堂燈燭香花、戒牒、同戒錄等費用。登記後男女新戒分別編入戒堂。以三人為一組(叫做「一壇」),次第編號,登壇受比丘戒時,即依此序而行;初壇沙彌戒和三壇菩薩戒,皆另集體授受。每傳一壇戒法,事先都要經過隆重演習,稱為演儀,然後正式傳戒。據《傳戒正範》所載︰初壇授沙彌戒前請戒懺悔儀,有淨堂集眾法、通啟二師法、請戒開導法、驗衣鉢法、露罪懺悔法、呈罪稱量法等。二壇授比丘戒前請戒懺悔儀,有明習儀法、請戒開導法、通白二師法、教衣鉢法、審戒懺悔法等。三壇授菩薩戒前請戒懺悔法,有通白二師法、請戒開導法、開示苦行法等。

初壇傳戒儀式,於法堂或其他適當場所舉行。至時鳴鐘集眾,待新戒齊集法堂,引禮作白教新戒請師開示。傳戒和尚即為開導受十戒意義,並行三歸羯磨。次為說沙彌十戒戒相(沙彌尼同),一一問以盡形壽能持否﹖眾答「依教奉行」,初壇告畢。

二壇傳戒儀式,在戒壇舉行。即為比丘、比丘尼授具足戒。受戒之時,鳴鐘集新戒於法堂,迎請戒師入戒壇。十師入壇拈香禮佛畢,繞登壇上就座。傳戒和尚依律命羯磨師作單白羯磨,差教授師下壇與諸沙彌詢問遮難。教授師對新戒先說衣鉢名相,隨問「今此衣鉢是汝自己有否」﹖新戒答「有」,即向師白受衣法,再口誦偈咒,身著袈裟。然後教授師次第詢問十三重難,及十六輕遮;新戒必須一一肯定回答。這是在受戒前實施審查受具者是否犯有眾罪以決定允許加入僧團的遺制。這時問的遮難,在戒律程序上為預審,壇上正式受戒時,據此一一重問。

問畢,傳戒和尚即開導明授戒體法。次依白四羯磨(三讀表決法)儀式,為諸沙彌授比丘戒。受具足戒已,傳戒和尚又舉四重禁即淫、殺、盜、妄四重戒或四不應作事,說明任犯一禁即失去比丘資格。比丘本(依用《四分律》)有二五0條戒相,比丘尼有三四八條戒相,俱以四重戒為根本,故戒壇上只宣四重戒,其餘枝葉戒相,命受具者下壇後學習。

三壇傳戒儀式,一般多就佛殿舉行(若新戒多,丹墀中亦可)。正中敷一高座,供本師釋迦牟尼佛位,左上高座供尊證師十方諸佛,羯磨師文殊菩薩,教授師彌勒菩薩及同學等侶十方菩薩位。右上高座候所請菩薩戒法師。受戒之日,鳴鐘集新戒於佛殿,請師入壇儀式與二壇略同。以前一般在受菩薩戒之前,和尚為已受比丘、比丘尼戒者開示之後,即令每人燃香於頂,或九炷(菩薩優婆塞、優婆夷),或三炷(菩薩沙彌),或十二炷(菩薩比丘),謂之燒香疤(編按︰台灣之在家眾,多燃於臂而不燃於頂)。燒香於頂之起源,相傳始於元世祖至元二十五年(1288),釋志德主天禧寺,每與七眾授戒燃香於頂,指為終身誓。此為中國漢族佛徒燒香疤之始(見談玄《中國和尚受戒燒香疤考證》)。但燃頂之法為羯磨所無。

大眾齊集,菩薩戒師即開導三聚淨戒,即菩薩戒法︰攝律儀戒、攝善法戒、饒益有情戒。次起座拈香作梵,二阿闍黎同音,教受戒者奉請釋迦如來為得戒和尚,文殊師利菩薩為羯磨阿闍黎,彌勒菩薩為教授阿闍黎,十方一切如來為尊證。繼之教以懺悔三世罪業及發十四大願。最後依《梵網經》宣說菩薩十重四十八輕(若授在家菩薩,六重二十八輕)戒相,授受問答方式與受比丘戒時略同。儀式完畢,戒師作禮下座,新戒歸堂,三壇完畢。

戒期完畢,由傳戒寺院發給「戒牒」及「同戒錄」。從前宋代僧尼出家時領取度牒(出家僧籍證明書),受戒時領取戒牒(受戒證明書,具有法律效力),都由政府頒發。傳戒寺院只發一種「六念」。受戒時須呈驗度牒,才能受戒(《慶元條法事類》卷五十道釋令)。

到了明‧洪武、永樂間(1368~1424)三次下令,許僧俗受戒之人,抄白牒文隨身執照,凡遇關津把隘之處,驗實放行(見明‧如馨《經律戒相菩薩軌儀》)。戒牒的作用遂成為僧尼旅行的護照。清初廢止度牒,僧尼出家漫無限制,各地亦傳戒頻繁,而戒牒改由傳戒寺院發給,其內容和形式遂極不一致了。(林子青)

◎附一︰王景琳〈寺院的傳戒與受戒〉(摘錄自《中國古代僧尼生活》二)

(一)傳戒受戒前的準備
寺院的傳戒,像《水滸傳》中文殊寺那樣為魯智深單獨選擇吉日良時傳戒剃度的情況,並不普遍,顯然是由於趙員外乃文殊寺大施主,長老不願駁其面皮,才這樣破例的。一般來說,寺院的傳戒一年中有兩次,一次在春季,一次在冬季。春季多在二月初八開堂,冬季多在十月十八日開堂,但也有些寺院的傳戒是不定期的。

在傳戒之前,寺院往往要事先發出文告,公佈舉行傳戒儀式的日期,這個文告稱作「報單」,其格式及內容大致是這樣的︰

本寺謹擇✕月✕日,開新戒堂,傳授千佛大戒。凡欲求戒者,預備三衣、鉢具、經律等,宜早來山,進堂演習律儀,毌使臨期倉促。特此預聞。

✕✕寺監院某甲告白
這是一張寺院傳戒的「宣民告示」。所謂「開新戒堂」,即是吸收新人入寺受戒為僧。這張報單常於傳戒前數月就張貼於寺院山門之外了。也有的寺院為了廣招僧徒,擴大本寺的影響,避免讓那些因不知開新戒堂日期的人們誤了受戒,還把報單遠近張貼,廣為宣傳。有的報單還寫上傳戒住持的法名。當然,也有的報單寫得十分簡約,僅註明「今冬傳戒」或「今春傳戒」等字樣,下屬「XX寺」。

凡新求戒入寺者,除了按照報單的要求,須準備三衣、鉢具、經律等寺院生活必需品,即《水滸傳》中寫到的趙員外為魯智深訂作的僧帽、僧衣等,還要交納一定的戒金。戒金主要用於戒堂燈燭香花、戒牒等項開支,如清代入寺就須交納銀子一兩五錢六分。戒金,也就是老百姓所說的「攢單銀」。如果受戒前已經在寺院中充當過「行者」,服過雜役,「攢單銀」可以減半。寺院要求出家人自籌三衣等物,並交納攢單銀,既有經濟上的原因,同時也含有考察求戒者皈依佛門之心誠與不誠、堅與不堅的意思在內。據說,戒金是不能用現成銀兩置辦或由他人代辦的,而需由求戒者親身乞化得來。《一夢漫言》說,華山見祖未出家前,聽說獅子岩大力、白雲二位高僧,精修淨業,持守戒律,德行甚高,極為嚮往,遂親至獅子岩苦求二僧為自己傳戒。大力為其誠心所感,命其置辦衣鉢等物。華山見祖友人闇初得知,欣然幫他籌備。不想白雲以為如此出家,受戒太易,惟恐日後持戒不堅,故一定堅持要華山見祖去沿門乞化。這個故事說明「攢單銀」本是作為對求戒者的一種考驗而產生的,但在流傳過程中,卻漸漸失卻了這一層意義,只剩下經濟因素了。

對於欲求戒出家的人來說,自籌了衣鉢等物,肯交攢單銀,並不意味著就一定可以受戒為僧,寺院在傳戒之前,還要進行一定的甄別與選擇。

按照佛教教義,除地獄中諸鬼因作惡太多,只能終日受苦,無暇皈依之外,其他一切願意皈依佛門的眾生皆可成為僧團成員。可是這種不分各色人等,三教九流一律不加區分的傳戒受戒之法在現實中並不能行得通,往往會造成寺院人員的混雜,難免遭受社會的譏嫌。所以,在普度眾生的原則下,寺院還需進行出家資格的審查。其審查內容大致包括︰小於七歲,七歲以上但生活不能自理者,不予傳戒;年過七十,起臥需人照料者,不予傳戒。一般奴隸、賊、負債人不予傳戒。但如果奴隸徵得了主人的同意,賊人痛改前非,負債人還清債務,便不再屬於「禁令」所禁之列,仍然可以出家受戒。

(二)傳戒受戒的程序
傳戒,是相對寺院而言的;受戒,則是就求戒出家者說的。但從儀式上來看,二者實為一回事。傳戒與受戒在寺院生活中都屬於莊嚴隆重的大事之一,其間的每一程序都極有講究。

傳戒之前,寺院首先要設立戒場,對於傳戒的場所進行裝飾。如果戒場設在露天,就需在繞場四周設立結界標示,並在四角懸旛,地面上噴灑香水。但更多的情況還是設在大殿、法堂或僧堂。戒場上除了佛像外,最主要的器物有香案、香燭、香花、各種法器以及住持、戒師、收弟子的師父等的座位。從晉代時起,不少大寺院還專門修建用於傳戒的戒壇,如唐‧乾封二年,道宣於長安淨業寺建立戒壇。據《戒壇圖經》所載,其戒壇共建三層,最下層縱廣二丈九尺八寸,高三尺;中層縱廣二丈三尺,高四尺五寸;上層畟方七尺,高二寸;建築四圍上下還雕飾有獅子神王等圖紋。此後戒壇的建築,多以道宣所建為定式。

傳戒受戒的具體程序,因時代的不同,地域的不同,頗有差異。如唐宋時,出家人往往先要到寺院中服各項勞役,此時可以垂髮而不剃髮,並可從師受沙彌戒。待政府規定的度僧之日到來,經過審查、甄別,得到官方給予的度牒,就取得了僧人資格,可以剃度為僧,以後還可接受比丘戒。這套程序到元代就被廢弛了,明末則開始有了連受三壇的所謂「三壇同受」制度,並一直延續下來。不過,需要指出的是,這些差異僅僅體現在傳戒步驟的先後不同及一些細枝末節上,傳戒中一些重要的步驟仍是大體相同的。

寺院的傳戒基本分為四類,即居士戒(包括「五戒」、「八戒」兩種)、沙彌戒(又稱「十戒」)、比丘戒(又稱「具足戒」)、菩薩戒(又稱「三聚淨戒」)。其中惟居士戒屬於寺院為在家修行的男女信徒舉行的傳戒儀式,其他三戒即所謂出家僧人「三壇同受」的戒律。初壇傳沙彌、沙彌尼十戒,二壇傳比丘、比丘尼具足戒,三壇傳菩薩戒,一般傳戒皆連受三壇。

剃度
在初壇傳戒儀式之前,還有一項必須先行舉行的儀式,這就是剃度,即俗稱的「削髮」。剃度是出家僧人與居士、俗人外貌上最為不同的顯著標誌。只有經過剃度的人,才具有可以接受三壇之戒的資格。剃度也意味著一個人已被僧團所接受,故而佛門中對削髮剃度看得甚重,一般都在隆重的場合下進行。

剃度,標誌著出家人告別紅塵,遁入空門之始,由塵世──君主統治之世出世──進入寺院,在封建家天下的社會裏,被認為是君主對自己臣民的極大恩賜。所以出家人在削髮剃度的儀式上,首先要拜謝君主的「開啟功德」。這時,寺院中的眾僧與新出家人要面北而立,由主持傳戒的戒師(又稱戒和尚)祝頌道︰
「皇帝萬歲臣統千秋,天下太平法輪常轉。伽藍土地增益威光,護法護人無諸難事。十方施主福慧莊嚴,合道場人身心安樂。師長父母道業趨隆,剃頭沙彌修行無障。三途八難咸脫苦輪,九有四生俱等覺岸。」

然後眾人一起唸佛號,新出家人則向戒師唱唸道︰「大德一心唸︰我某甲今請大德為剃頭受戒阿闍黎。願大德為我作剃頭受戒阿闍黎。我依大德故,得剃頭受戒,慈愍故。」這番唱唸,一般要唸得字正腔圓,音調悠長。唱唸之後,才可由戒師為之主持剃除鬚髮。

人的身體在成年後仍不斷生長的,惟有鬚髮。佛教認為,不斷生長的鬚髮具有競爭之意,能誘發人的競爭之心,使人內心不得清淨,故而做僧人先要剃去鬚髮。而鬚髮,尤其是頭髮,在中國傳統觀念中卻是受之於父母,萬不可摧殘毀壞之物。《三國演義》中曹操馬踐青苗,為嚴肅策紀,曾以削髮代頭。可見頭髮在漢民族心目中的重要價值了。佛教要求剃去鬚髮,自然也不能漠視這一漢民族特有的心理定勢與習俗,而要益發把儀式搞得正式、莊重。削髮之前,戒師要先手鳴引磬,率受戒者走出堂外,向北三拜,辭謝君主;復三拜,辭謝父母,以示自己從此即將脫離塵世,一心修行了。佛門稱削髮為剃度,意即剃髮使人得以超度,由此岸度往彼岸,故要在辭別此岸之君主、父母之後,才能動刀為受戒者削去鬚髮。

削髮時,受戒者當換上僧服,先向戒師合掌跪拜。戒師則手持淨瓶,以手指沾香湯,輕輕在受戒者頭頂滴上三滴,據說這樣可使受戒者心底清涼,煩惱不侵,摒除去俗人的氣味。剃度和今日剃光頭不僅意義不同,方式亦有差別。在戒師動刀前,先要將受戒者頭頂中心的少許頭髮挽成一個小髻,然後舉刀從下周旋剃上。待僅存頭頂小髻時,戒師將再次手持淨瓶,口唸偈語,每唸一句,在場的僧眾即隨聲應和一句。如此唸和三遍之後,戒師當對受戒者道︰「我已為你削除頭髮,唯有頂髻猶存,你可最後慎重考慮再下決心。如不能忘身進道,忍苦修行,少髮猶存,仍與俗侶相同,放你歸家,尚不為晚。」如果受戒者回答︰「決志出家,後無悔退。」戒師就將受戒人引至他日後的師父(教授阿闍黎)面前,合掌跪下,並把戒刀交其師父,由師父執刀道︰「最後一結謂之周羅,唯師一人乃能斷之,我今為汝除去,汝今許否﹖」答云︰「可爾。」隨之,師父手起髮落,誦「落髮偈」,並授其袈裟。受戒者應頂戴而受,受了再交還師父。經過三次授與,受戒者在師父幫助下,穿著袈裟,即行禮佛,並繞壇三匝。最後禮謝僧眾及戒師與師父。這樣,就可以正式登壇受戒了。

初壇傳戒
新受戒者,在寺院中也叫「新戒」。新戒經過剃度,寺院一般先傳沙彌戒(如新戒為女性,則為沙彌尼戒),也就是「三壇傳戒」中的第一戒──初壇傳戒。初壇傳戒儀式,多於露天設戒場或於法堂內舉行。開壇時,要鳴鐘集合眾僧,含新戒齊集戒場,由新戒請師開示。這時,戒師即為新戒開導受十戒的意義,然後迎請十方三寶一切菩薩及護法龍神,這叫「請聖」。請聖時,戒師要當堂鳴尺道︰
「善男子,汝既能依教奉行,欲受此根本十戒者,理須迎請三寶,慈悲證盟,次屈萬靈,威神鎮衛。汝起立合掌,隨我言音,作觀遠想,一心啟請。」

於是,戒師一一道所請之聖,新戒應以十分虔誠的口吻,答「弟子XX一心奉請」。請聖畢,即令新戒進行懺悔。懺悔後,由羯磨師(法事的主持僧)或戒師(亦可由師父)向新戒問「遮難」。佛教以為俗世有十三重難,十六輕遮,在傳戒時,當依次向新戒詢問,新戒則必須如實回答。所謂十三重難、十六輕遮的具體內容,不同的寺院、不同的教派有不同的說法,但其中不少重要的內容,卻各派皆同。一般在傳沙彌戒中,不必將十三重難、十六輕遮一一問道,而只問其中重要的即可,如︰


汝曾盜現前僧物否﹖
汝曾於六親男女中行淫否﹖
汝曾污破僧尼梵行否﹖
汝曾於父有病時捨去不顧否﹖
汝曾於母有病時捨去不顧否﹖
汝曾於師長有病時捨去不顧否﹖
汝曾殺害發菩提心眾生否﹖
……


戒師發問時,新戒須長跪在地,雙手合十,低頭凝目,答以「是」或「否」。

經過問遮難,下一項便是「授皈依」。「授皈依」也叫「受三歸」,即歸依佛,歸依法,歸依僧。「佛」指佛祖,「法」指佛門教義,「僧」指繼承、宏揚佛教教義的高僧。「歸依」意為投靠,表示自己從此將以全部身心投靠於佛、法、僧。授皈依的本質實為信仰問題,但也須通過儀式加以體現。授皈依時,新戒仍須合掌長跪,戒師則面對新戒,舉唱︰
「皈依佛,皈依法,皈依僧。皈依佛無上尊,皈依法離欲尊,皈依僧眾中尊。皈依佛竟、皈依法竟、皈依僧竟。如來至真等正覺,是我大師,我今皈依。從今以往,稱佛為師,更不皈依邪魔外道。慈愍故。」

戒師每唱唸一遍,新戒也要隨聲唱唸一遍,並隨禮一拜。這樣反覆三遍之後,即算是完成皈依了。

如果說剃度主要是從人的外貌上標誌著由俗人到佛教徒的轉變,那麼,「受三皈」則主要是從人的精神、信仰上標誌著這一轉變的完成。受過三皈之後,新戒才算是真正取得了登堂入室的門票,可以進一步受各種戒律了。也就是說,直到此時,才算正式開始進行初壇傳戒。這時,戒師要手持戒尺,以莊重沉緩的聲調,向新戒宣說沙彌的十戒戒相︰
「善男子,汝既捨邪歸正,戒已周圓,若欲識相護持,應受十戒︰

盡形壽不殺生,汝今能持否﹖

盡形壽不偷盜,汝今能持否﹖

盡形壽不淫欲,汝今能持否﹖

盡形壽不妄語,汝今能持否﹖

盡形壽不飲酒,汝今能持否﹖

盡形壽不塗飾香油,汝今能持否﹖

盡形壽不聽視歌舞,汝今能持否﹖

盡形壽不坐高廣大床,汝今能持否﹖

盡形壽不食非時食,汝今能持否﹖

盡形壽不蓄金銀財寶,汝今能持否﹖」

「盡形壽」即終生的意思。每當戒師宣讀完一條戒相,新戒亦須應聲回答「能持」或「依教奉行」。

待十戒宣畢,初壇傳戒即完滿結束了,新戒將在眾僧帶領下,彼此慶賀寺院中又增添了新鮮血液。

受沙彌戒者,大都為七歲以上,二十歲以下的年輕人。他們通過受戒建立起和戒師、教授阿闍黎(師父)的師徒關係,不僅在課誦修行上要接受二師的教誡,而且師徒間還有情如父子的相互敬重、事奉的關係。一般沙彌、沙彌尼年滿二十以後就可受具足戒,成為比丘或比丘尼了。往往授其具足戒之師,仍然由原來為之剃度的戒師和教授師父擔當。除非傳沙彌戒時的師父還俗或離寺,或圓寂,或師資無緣,才另請授具足戒之師。(中略)


楞嚴經

十卷。唐中宗時般剌密帝譯,屬於祕密部。全稱《大佛頂如來密因修證了義諸菩薩萬行首楞嚴經》,又名《中印度那爛陀大道場經》,略稱《楞嚴經》、《大佛頂經》。收在《大正藏》第十九冊。自宋而後,盛行於禪、教之間。明‧智旭《閱藏知津》中稱「此經為宗教司南,性相總要。一代法門之精髓,成佛作祖之正印。」但因其內容與其他顯教各經論所說多有分歧,所以自古以來對於此經就有真偽的爭執而不能決。

關於此經的傳譯,據唐‧智昇《續古今譯經圖紀》說︰此經譯者般剌密帝,唐言「極量」,中印度人。居廣州制旨道場。以神龍元年(705)五月二十三日於灌頂部中誦出一品,即此經十卷。烏萇國沙門彌伽釋迦(一作鑠佉,此云「雲峰」)譯語,房融筆受,懷迪證義。「其僧傳經事畢,汎舶西歸。有因南使流通於此(長安)。」但在《開元釋教錄》卷九中則以此經是懷迪所譯。謂迪曾被召入京,參預菩提流志《大寶積經》的譯場,任證義。事畢還鄉,遇梵僧,未得其名,共譯此經。(大正55‧571c)︰「迪筆受經旨兼輯綴文理。其梵僧傳經事畢,莫知所之。有因南使流經至此(長安)。」《續譯經圖紀》與《開元錄》兩書同是智昇開元十八年(730)所著而所記不同。考《大寶積經》是菩提流志於神龍二年(706)創譯,至先天二年(713)畢功。《續圖記》既云此經是神龍二年所譯,應是懷迪未入京前事。而《開元錄》乃云,懷迪事畢還鄉方遇梵僧傳譯此經,兩說頗相違異。是此經的譯人譯時均有可疑。

其次,關於此經的流傳經過,據宋‧釋子璿《首楞嚴義疏注經》卷一之一中云(大正39‧825c)︰「房融知南詮,聞有此經,遂請對譯。房融筆受,烏萇國沙門彌伽釋迦譯語。翻經才竟,三藏被本國來取。奉王嚴制,先不許出。三藏潛來,邊境被責。為解此難,遂即迴去。房融入奏,又遇中宗初嗣,未暇宣布,目錄缺書。時禪學者因內道場得本傳寫,好而祕之,遂流此地。大通(神秀)在內,親遇奏經,又寫隨身,歸荊州度門寺。有魏北館陶沙門慧振搜訪靈跡,常慕此經。於度門寺遂遇此本。」《宋高僧傳》卷六〈唯愨傳〉云天寶末,愨於京師受舊相房融宅請。未飯之前,宅中出經函云(大正50‧738b)︰「相公在南海知南詮,預其翻經,躬親筆受首楞嚴經一部,留家供養。」是此經流傳有四說不同。一說是因南使流傳來此。第二說是房融奏入,因禪學者自內道場傳寫流通。第三說是神秀親遇奏經,因而傳寫歸荊州度門寺。第四說是房融抄寫留家供養,因而傳出。但神秀於神龍二年卒於東都,既未還山,焉得寫本隨身,歸於荊州﹖是此經的流傳深有可疑。

此經的內容,第一卷敘阿難因乞食,被摩登伽女用幻術攝入淫席,將毀戒體。如來放光,並勒文殊師利以神咒往護,遂將阿難及摩登伽女來歸佛所。阿難見佛,頂禮悲泣,悔恨自己一向多聞,道力未全,因而啟請宣說十方如來得成菩提妙奢摩他三摩禪那最初方便。佛告以一切眾生從無始來生死相續,皆由不知常住真心性淨明體,有諸妄想故有輪轉。又告以有三摩提,名(大正19‧107a)︰「大佛頂首楞嚴王、具足萬行、十方如來、一門超出妙莊嚴路。」能破客塵煩惱,以顯常住真心性淨明體云云。

第二卷因波斯匿王之問,顯示真性圓明無生無滅本來常住之理。並說一切眾生輪迴世間由二顛倒分別妄見,隨業輪轉︰(1)眾生別業妄見,(2)眾生同分妄見。應當抉擇真妄,而明五陰身心不有,世界本空,破我法二執,顯本覺真如,顯示五陰本如來藏妙真如性。

第三卷佛對阿難陀就六入、十二處、十八界、七大等一一說明本如來藏妙真如性。

第四卷因富樓那之問,顯示世間一切根塵陰處等皆如來藏清淨本然,但以三種相續︰即世界相續、眾生相續、業果相續,諸有為相循業遷流,妄因妄果其體本真。真智真斷不重起妄,是故如來證真故無妄。四大本性周遍法界,歇即菩提,不從人得等。

第五卷憍陳如五比丘,優波尼沙陀、香嚴童子、藥王藥上二法王子、跋陀婆羅等十六開士、摩訶迦葉及紫金光比丘尼等,阿那律陀、周利槃特迦、驕梵鉢提、畢陵伽婆蹉、須菩提、舍利弗、普賢菩薩、孫陀羅難陀、富樓那彌多羅尼子、優波離、大目犍連、烏芻瑟摩、持地菩薩、月光童子、琉璃右王子、虛空藏菩薩、彌勒菩薩、大勢至菩薩等,各各自說最初得道的方便以顯圓通。

第六卷最後觀世音菩薩說耳根圓通,以聞熏聞修金剛三昧無作妙力,成三十二應,入諸國土。獲十四種無畏功德,又能善獲四不思議無作妙德。文殊師利以偈讚歎。佛更為說四種律儀(淫、殺、盜、妄),令離禪魔。

第七卷佛說四三九句大佛頂陀羅尼。此即《大白傘蓋佛頂陀羅尼經》。並說安立壇場法則及持誦功德。次因阿難請問修行位次,佛先為說十二類眾生(胎、卵、濕、化、有色、無色、有想、無想、非有色、非無色、非有想、非無想)顛倒之相。

第八卷說明三摩提三種漸次。次明五十七位︰乾慧地、十信、十住、十行、十迴向、四加行、十地、等覺、妙覺。又因文殊問,示經五名,說明經的歸趣。因阿難問,說地獄趣造十習因,受六交報,以及鬼、畜、人、仙、修羅、天等七趣,自業所感差別。

第九卷說明三界二十五有之相。次明奢摩他中微細魔事,即五陰魔等。

第十卷說五陰的行陰魔中十種外道(二無因論、四遍常論、四一分常論、四有邊論、四種顛倒不死矯亂遍計虛論、立五陰中死後有相心顛倒論、立五陰中死後無相心顛倒論、立五陰中死後俱非心顛倒論、立五陰中死後斷滅心顛倒論、立五陰中五現涅槃心顛倒論)。識陰魔中禪那現境十種魔事。次明五陰相中五種妄想等。

此經的註解,在唐有三家︰(1)慧振《疏》十卷、《科》一卷,(2)惟愨《玄贊》六卷(一作二十卷),(3)弘沇《資中疏》,卷數未詳。此三疏早已失傳。現今所存的都是宋以後的著作,大半是屬於賢首、天台、禪宗三家的。此經所以受到台、賢、禪者的重視,是因為此經所說常住真心性清淨體,與台、賢二家圓教宗旨相合。又所說七處徵心、八還辨見,對於禪宗的參究可以有很大的幫助和啟發。五陰魔的說明,也給禪修者以警策。總之此經是詳細說明了圓頓禪的途徑,特別是大勢至菩薩的念佛圓通,觀世音菩薩的耳根圓通,更為禪、淨學人所接近。至於譯筆的華美也成為文學之士所愛好。自宋元以後,楞嚴咒成為叢林早課之一,於是此經的流傳和講習就更普遍了。

現存的註解約有四十餘家。其中屬於賢首宗的有宋‧子璿《義疏》二十卷、《科》一卷,懷遠《義疏釋要鈔》五卷,戒環《要解》二十卷,明‧真鑒《懸示》一卷、《正脈疏》十卷、《科》一卷,袾宏《摸象記》一卷,德清《懸鏡》一卷、《通議》十卷、《提綱》一卷,圓澄《臆說》一卷,通潤《合轍》十卷,觀衡《懸談》一卷,廣莫《直解》十卷,真界《纂注》十卷,清‧續法《灌頂疏》,通理《指掌疏》十卷、《懸示》一卷、《事義》一卷,溥畹《寶鏡疏》十卷、《懸談》一卷、《科》一卷。

屬於天台宗的有宋‧仁岳《熏聞記》五卷,宗印《釋題》一卷,思坦《集注》十卷,元‧惟則《會解》十卷、《前茅》二卷、《圓通疏》十卷,真覺《百問》一卷,一松《祕錄》十卷,智旭《玄義》二卷、《文句》十卷,清‧靈耀《觀心定解》十卷、《科》一卷、《大綱》一卷。

屬於禪宗的有宋‧德洪《合論》十卷,咸輝《義海》三十卷,可度《箋》二十卷,明‧函昰《直指》十卷,大韶《擊節》一卷,真可《釋》一卷,乘時《講錄》十卷,元賢《略疏》十卷,曾鳳儀《宗通》十卷,清‧濟時《正見》十卷,淨挺《問答》十卷。

其居士所著,不屬於專宗者,有明‧鍾惺如《說》十卷,焦竑《精解評林》三卷,陸西星《說約》一卷、《述旨》十卷,錢謙益《疏解蒙鈔》十卷,凌弘憲《證疏廣解》十卷,清‧劉道開《貫釋》十卷。

其中台、賢二家疏釋,互有諍論。特別是真鑒的《正脈疏》、傳燈的《圓通疏》中互相譏評甚烈。

自中唐以迄近代,千二百年間,此經備受禪講之士的推崇,也成為後世行人認為必讀之書。但是懷疑者以此經所說與其他經論不符,認為偽造。他們所疑約有七點︰

(1)一般經論都說四大(地、水、火、風),或說五大(地、水、火、風、空),或說六大(地、水、火、風、空、識)。而此經獨說七大,於六大外又立「見大」,是一切經所無。

(2)此經卷四辨六根功德中說(大正19‧122c)︰「三四四三,宛轉十二,流變三疊,一十百千。總括始終,六根之中,各各功德,有千二百。」此文在諸家疏釋中無有定解。《首楞嚴經義海》云︰「愨師約三世四方具有五根五塵,成百二十。一一根塵熏成十類眾生,為千二百。(弘)沇師非之,(崇)節公是之。(洪)敏師於十二中一一皆具十善成百二十。一一善用具十如是,成千二百。」子璿《義疏》卷四之二云(大正39‧886a)︰「如第一位,三世四方,宛轉十二,便成一疊。算位即是一橫二豎,已成過去。第二即變過去一世以為現在,進動算位,一豎二橫,成百二十,為第二疊。第三又即變現在世以為未來,進動算位,一橫二豎,成一千二百,為第三疊。能變之法既唯三世,所變之數亦止千二,故無增減。」如是諸解,莫衷一是。

(3)卷五中,世尊說偈。其最初一偈云︰「真性有為空,緣生故如幻;無為無起滅,不實如空華。」此是清辯菩薩所造《大乘掌珍論》偈。此偈若是佛說,論中不應不標明。

(4)此經卷七中說十二類眾生,以休咎精明為有色眾生,空散銷沉為無色眾生,神鬼精靈為有想眾生,精神化為土木金石是無想眾生,諸水母等以蝦為目為非有色眾生,咒詛厭生為非無色眾生,彼蒲盧等,異質相成,是非有想眾生,如土梟等,附塊為兒,是非無想眾生。此亦與各經論有情無情之說不符。

(5)一般經論只說五趣(天、人、鬼、畜、地獄),或說六趣(五趣外加阿修羅)。而此經於六趣外又有仙道一趣,成為七趣。

(6)此經說菩薩修位階次有五十七位。最初立乾慧位,中間切入四加行,亦與各經所說有異。

(7)卷十中說行陰魔立十種外道論,亦與各經論所說相違。

關於此經的真偽之爭,不僅在漢地如此,即此經由漢地傳入藏地以及由中國傳入日本時也曾發生過爭論。在藏文《甘珠爾》中有由漢譯藏的《大佛頂首楞嚴經》第十品以及《魔鬼第九》兩本,實即此經的第九、第十兩卷,經末不註譯人及譯經時代,但其為西藏前弘期,約當唐代的譯品無疑,因為西藏的盧梅(十世紀間)曾懷疑此經非是佛說而布頓(十四世紀間)則深為置信。很可能此經在唐時曾全部譯藏而經朗達瑪王滅法,遂至殘缺,淪為二帙。嗣後在清高宗乾隆十七年至二十八年間又由章嘉呼圖克圖主持,由袞波卻將全經重譯成藏文,並刊成漢、滿、藏、蒙四體合璧的《首楞嚴經》全帙。

至於此經傳入日本是普照入唐攜回的。玄叡《大乘三論大義鈔》卷三云(大正70‧151b)︰「經本東流,眾師競諍。則於奈樂宮御宇勝寶感神聖武皇帝(724~748)御代仲臣等請集三論、法相法師等而使檢考。兩宗法師相勘云︰是真佛經。掌珍比量與經量同,不可謗毀。等論定竟,即以奏聞。奉勒依奏已畢。然寶龜年中(770~780)使德清法師等遣唐檢之。德清法師承大唐法詳居士云︰大佛頂經是房融之偽造,非真佛經也。智昇未詳,謬編正錄。」由此可知此經真偽之爭由來已久。

要之此經屬於密教。其中所說基於密教的「即事而真」,「即身成佛」的原則,自與顯教的理論有所不同。其所立名相自難以中觀或瑜伽宗的學說來衡量。因而諸家註疏所詮釋,或亦未能盡稱經旨。(周叔迦)

◎附一︰太虛〈大佛頂首楞嚴經攝論〉(摘錄自《太虛大師選集》中)

〔曷為問中頓問一經全義﹖〕 此有捨、取二門。捨門又二︰

(1)恨徒聞無功,不能脫自業障︰蓋未深悟實相,親見本心,縱使說空說有、說事說理、說聖說凡、說因說果決定明了,遠離錯謬;然而用生滅心辯淨圓覺,彼淨圓覺亦同輪轉。故雖緣聽佛音,憶持佛言,亦復不得真如法性,但益虛妄想相;譬蛇吞草,唯成毒汁。

初卷文曰︰「所以多聞未得無漏。」又曰︰「如汝今者承聽我法,此則因聲而有分別。」又曰︰「是故汝今雖得多聞,不成聖果。」又曰︰「今日乃知雖有多聞,若不修行,與不聞等。」

二卷文曰︰「汝等尚以緣心聽法,此法亦緣,非得法性。」又曰︰「汝雖強記,但益多聞,如說藥人,真藥現前不能分別。」

四卷文曰︰「雖復憶持十方如來十二部經清淨妙理,如恆河沙,祇益戲論,汝雖談說因緣,自然決定明了,人間稱汝多聞第一,以此積劫多聞熏習,不能免離摩登伽難。」又曰︰「汝雖歷劫憶持如來祕密妙嚴,不如一日修無漏業。」

六卷偈曰︰「汝聞微塵佛,一切祕密門,欲漏不先除,畜聞成過誤。將聞持佛佛,何不自聞聞!聞非自然生,因聲有名字,旋聞與聲脫,能脫欲誰名。」

七卷文曰︰「求多聞故,未證無為。」又曰︰「我輩愚鈍,好為多聞。」咸是貫徹此之一恨。是故心無退志,或承過,或願修,佛得施教。或責過,或勸修,訶離教解,趣進修證,無尚茲矣。多聞既然,應知多智、多辨、多識等亦如是。故此章中阿難雖瞻如來勝相發心,亦成顛倒想相。然非使之塞耳抉目,貴令見性趨修而已。在已得隨順觸證法性者,聞而無聞,無聞而聞,聞聞圓離,聞聞全彰。而聞即思修,思修增聞者,亦必能漸由隨順而得觸證乎法性。至夫起凡情之信,廣寡學之心,一歷聞根,皆成佛種,聽法功德,寧可思議!不得此意,一向無聞,雖勤修闇證,猶墮無聞比丘。與世尊之大哀,若虛度空過,永成無性闡提,淪長夜又奚疑!且十卷結文曰︰「阿難聞佛示誨,憶持無失。」與前所訶聞持祕嚴,亦何別哉﹖故知貴乎契法性耳。又阿難選旋聞圓通,亦憑其積生多聞之力勝,故旋聞之功用亦勝;從聞思修,契入法性,則淨極光通達,寂照含虛空,摩登伽在夢,誰能留汝形哉!聞之一字,誠本經之大關鍵已。

(2)厭小乘無力,不能救人魔難︰如來說咒,文殊往救,而阿難平昔同住諸小聖,曾不覺知(唯佛常知恆沙界外,一滴之雨亦明頭數。諸小乘聖雖得六通,要須入定觀察乃有所知,且其所知亦屬有限),況能施拯﹖又阿難侍佛修小乘多年,欲漏依然未斷,則小乘果亦非易成。與其修難成而無力之乘,曷若迴心勤求乎無上菩提哉!此其所以厭小乘也。

逮三卷末,阿難一悟真菩提心,便能發願普度眾生。又曰︰「自未得度先願度人。」乃至曰︰「汝等必須將如來語傳示末法,開悟斯義,無令天魔得其方便,保綏覆護,成無上道」等;皆以反顯纔入大乘,便得救人之力用也。二卷文曰︰「汝等聲聞狹劣無識。」三卷文曰︰「汝先厭離聲聞、緣覺諸小乘法。」四卷文曰︰「我等會中登無漏者,雖盡諸漏,尚紆疑悔。」又曰︰「令汝會中定性聲聞及諸一切迴向上乘阿羅漢等,皆獲一乘寂滅場地。」又曰︰「汝纔舉心,塵勞先起。由不勤求無上覺道,愛念小乘,得少為足。」又曰︰「示我會中諸蒙暗者,捐捨小乘。」又曰︰「哀憫會中緣覺、聲聞。」乃至十卷文曰︰「聲聞、緣覺,不成增進。」咸是照應此之一厭者也。

取門亦二︰

(1)求大果菩提︰此與厭小乘相翻也。三卷偈曰︰「願今得果成寶王,還度如是恆沙眾,令我早登無上覺,於十方界坐道場!」即是確立此一求也。二卷文曰︰「休得疲怠妙菩提路。」三卷文曰︰「由汝發心勤求無上菩提,故今為汝開示第一義諦。」四卷文曰︰「菩提涅槃尚在遙遠。」又曰︰「汝等決定發菩提心。」又曰︰「汝等必欲發菩提心。」乃至九卷文曰︰「汝等有學緣覺、聲聞,今日迴心趣大菩提無上妙覺。」皆是提醒此一求也。

(2)懇初修方便︰此與恨徒聞相翻也。經中阿難屢請如來廣示,文相甚著,不繁引。約而言之,初則未悟本菩提心令悟本菩提心,悟則不謬正因。次則未修真圓通門令修真圓通門,修則不滯本悟。次則未識妙莊嚴路令識妙莊嚴路,識則不生上慢。次則令知七趣生報,知則不昧因果,而謹潔正戒。次則令覺五陰魔境,覺則不落邪歧而速入圓明。至三卷終,是令阿難得菩提心。

從四卷起,是令阿難入遍知海。云入遍知海者,令至成佛,得究竟無疑惑地;所謂初心菩薩,能盡知諸佛祕密藏也。復次菩提心者,涅槃妙心也;遍知海者,正法眼藏也。故阿難曰︰「我今已悟成佛法門,是中修行,得無疑惑。」又曰︰「頓悟禪那,修進聖位。」此所以本經一名救護親因度脫阿難,及此會中性比丘尼得菩提心入遍知海也。阿難實猶未涉修證,同夫華嚴會上善財童子參遍善知識,普入佛法門;而普賢方且導歸乎極樂,亦同宗門悟了還如未悟,故本經確是大心凡夫直趨佛果之乘也。對於無上菩提正修行路,剛成個最初方便耳。

〔曷為答中頓答一經全義﹖〕 復有標、酬二門。標,謂標阿難所未知,此又有二︰一者,眾生無始妄想輪轉,生死相續︰初卷所破「想相」,二卷所指「妄見」,三卷所斥「識心分別計度」,四卷所除「細惑妄想戲論」,中間重重揀擇,乃至十卷「五陰妄想」,終乎「汝應將此妄想根元,心得開通,傳示末法諸修行者,令識虛妄,深厭自生」,皆是依據此之一標者已。二者,眾生本有常住真心,性淨明體,初卷所示「妙淨明心」,二卷所顯「妙真如性」,三卷阿難所獲「本妙常心」,四卷如來所發「妙覺明性」,中間重重發明,乃至十卷圓滿菩提歸無所得,終乎知有涅槃,皆是開闡此之一標者也。

酬,謂酬阿難今所請,此亦有二︰一者,酬其願求無上菩提︰故令見華屋,選妙門,知聖位,信業報,識魔事,以護持此志不退也。二者,酬其欲懇最初方便︰故首提出「應當直心」。直心者,正念真如也,專修圓通也,決趨果海也,嚴持淨戒也,永越邪歧也。故維摩詰曰︰「直心是道場。」而此章曰︰「十方如來同一道故出離生死,皆以直心,心言直故,如是乃至終始地位中間永無諸委曲相。」更重明之︰心,該六根及如來藏。言,該三業及陀羅尼。言直故心直,心直故言直。言是心之妙境,心是言之妙智,心是言之妙體,言是心之妙用。

若論明悟,阿難心言直故,有計必陳,故得無計不摧,獲菩提心,有疑必諮,故得無疑不決,入遍知海。若論修證,觀音心言直故,一旋亡所,故得全超法界,合佛妙覺;一門圓照,故得頓發神用,滿眾生願。此所謂十方婆伽梵,一乘修行路也。七趣生類,皆是心言曲故,妄造情想諸業,妄招升沈諸苦;五陰魔類,皆以心言曲故,妄取不實之境,妄墬無間之獄。此所謂三界性顛倒,一切委曲相也。全經結歸不戀三界,起訖相應,有旨矣哉!

◎附二︰〈楞嚴咒簡介〉(編譯組)

楞嚴咒係載於《大佛頂首楞嚴經》卷七的長咒。具云大佛頂陀羅尼,簡稱佛頂咒、首楞嚴咒、祕密神咒、楞嚴祕密咒,又作大佛頂真言、大佛頂如來頂髻白蓋陀羅尼、大佛頂如來放光悉怛多鉢怛囉陀羅尼。旨在宣說大佛頂如來內證的功德。宋‧子璿《楞嚴經義疏註經》卷十三云(大正39‧919b)︰
「此咒四百二十七句,前諸句數,但是歸命諸佛菩薩眾賢聖等,及敘咒願加被離諸惡鬼病等諸難。至四百十九云跢姪他,此云即說咒曰,從四百二十唵字去,方是正咒,如前云六時行道誦咒,每一時誦一百八遍,即正誦此心咒耳。如或通誦,更為盡善。」

依《大佛頂首楞嚴經》卷七載,十方如來咸以此咒心得成無上正遍知覺,能拔濟群苦,轉大法輪;而眾生若能誦持此咒詛,則水火、一切咒詛、魘蠱毒藥等悉皆不能加害,並可獲諸功德果報,是故如來宣示此咒,於未來世保護初學諸修行者入三摩地,身心泰然安隱,更無一切諸魔鬼神及舊業陳債來相惱害,若有求福報速得圓滿,求長命者等皆得滿願。

相傳自唐‧大通神秀之後,禪院為祈禱安居期間平安無事而讀誦此咒,至禪僧真歇清了之後,尤相沿成習。依《瑩山清規》所記,在楞嚴會、涅槃會、灌佛會、成道會等法會之中,均讀誦此咒。此外,此陀羅尼古來亦曾被刻成經幢,如朝鮮平安北道龍川郡邑東面東部洞、黃海道海州郡泳東面清風里,皆有大佛頂陀羅尼幢。又,大唐青龍寺內供有曇貞所建不空音譯的大佛頂陀羅尼碑。

本咒的異譯有三本,皆收於《大正藏》第十九冊,即︰(1)唐‧不空譯《大佛頂如來放光悉怛多鉢怛囉陀羅尼》一卷。(2)元‧沙囉巴譯《佛頂大白傘蓋陀羅尼經》一卷。(3)元‧真智等譯《大白傘蓋總持陀羅尼經》一卷;另有藏譯本,內容大致與真智譯相同。至於《漢滿蒙藏四體合璧大藏全咒》第三套第一卷所收者,乃以《大佛頂首楞嚴經》卷七所載之陀羅尼為主,而以藏譯本對照校訂,補其缺佚所成。

日本學者參內龍雄在其所撰《真言陀羅尼》書中,曾載有對此咒的解說及梵文羅馬字拚音。值得研習此咒者參閱。

〔參考資料〕 太虛《大佛頂首楞嚴經研究》;陳健民《如來密因修證了義首楞嚴三摩地觀法》;南懷瑾《楞嚴大義今釋》;P. Demieville著‧耿昇譯《吐蕃僧諍記》;望月信亨《佛教經典成立史論》、《淨土教の起原及發達》。


燃燈佛

在過去世為釋迦菩薩授記的佛陀。音譯提惒竭羅、提洹竭。又作定光如來、錠光如來、普光如來、燈光如來。《過去現在因果經》卷一記載,此佛初生之日,四方皆明,日月火珠復不為用。以有此奇特,故名為普光。《大智度論》卷九亦云,燃燈佛生時,一切身邊如燈,故名燃燈,成佛後亦名燃燈。

依《修行本起經》卷上所述,往昔,提和衛國(Dīpavatī)有聖王,名燈盛。臨命終時,將國政囑付太子燈(錠)光,太子知世間無常,更將國政授與其弟,即時出家。成佛後,遊行世界,開化群生。是時有梵志儒童,值燈光佛遊化,乃散花供佛,並解髻佈髮於泥道上,請佛蹈之,佛乃為儒童授來世成佛之記。此儒童即釋迦牟尼佛。《增一阿含經》卷十三、《四分律》卷三十一等,亦述及燃燈佛之本緣,但所說略有差異。

另據《賢愚經》卷三〈貧女難陀品〉所載,過去久遠二阿僧祇九十一劫,閻浮提有大國王,名波塞奇。王有太子名勒那識祇(即寶髻),出家學道而成佛。時比丘阿梨蜜羅日日燃燈供養彼佛,佛乃為比丘授記,告知當來成佛,名定光如來。此係燃燈佛昔時曾從寶髻佛受記之因緣。

關於此佛出現之時劫,《增一阿含經》卷十三、《佛本行集經》卷三〈發心供養品〉等,單說過去久遠劫;《修行本起經》卷上、《太子瑞應本起經》卷上等,則謂係在過去九十一劫。

燃燈佛為過去佛中之最著名者,在諸經論中,頗多以此如來為中心而說其前後出現諸佛之事例者。如《無量壽經》謂過去久遠劫,錠光如來出世,教化眾生,其後歷經十劫,依次出現五十三佛。最後之世自在如來時,修因行而成道者即為阿彌陀如來。《大悲經》卷三〈殖善根品〉謂此如來以後,有蓮華上佛乃至過去七佛等,總有十四佛出世。《大毗婆沙論》卷一七八更說釋尊於第三阿僧祇劫曾遇七萬七千佛,其中之首位,即為燃燈佛。

依《大唐西域記》卷二所述,北印度那揭羅曷國有釋尊供養燃燈佛而受記之遺蹟。今印度山崎(Sanchi)塔門之刻畫中,有定光如來化作大城之圖像,此與《四分律》所述相合。

◎附︰印順《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第九章第二節(摘錄)

在《佛本起》中,釋尊過去世,為然燈佛所授記,當來成釋迦牟尼佛(Sakyamuṇi)。這是各部「律藏」所沒有的,《四分律》卻例外。說一切有部,也有然燈佛授記的傳說(是一切部派所公認的),卻沒有編入「三藏」,如《阿毗達磨大毗婆沙論》卷一八三說(大正27‧916b)︰「然燈佛本事,當云何通﹖(中略)答︰此不必須通,所以者何﹖此非素怛纜、毗奈耶、阿毗達磨所說,但是傳說;諸傳所說,或然不然。」

然燈佛授記,是傳說(屬於「雜藏」),是不必盡然的。與說一切有部有關的佛傳,如《眾許摩訶帝經》,《佛說普曜經》等,也就沒有編入然燈佛授記的事。然在大眾部、分別說系(Vibhājyavādināḥ)中,然燈佛授記,對於釋尊的歷劫修行,是一關鍵性大事。因為確認然燈佛授記時,菩薩「得無生法忍」,然後「菩薩為欲饒益有情,願生惡趣、隨意能往」;大菩薩的神通示現,普度眾生,都有了理論的根據。

〔參考資料〕 《增一阿含經》卷十一、卷三十八、卷四十;《師子明佛本生經》;《異出菩薩本起經》;《六度集經》卷六〈然燈授決經〉;《大智度論》卷九、卷三十五。


龍華三會

又稱龍華三庭、彌勒三會、慈尊三會。指彌勒菩薩於未來世當來下生於閻浮提世界,並在龍華樹下成道。然後,在三次大會上演說佛法。《彌勒下生經》載,彌勒將於人壽八萬四千歲時,下生人間,出家學道,坐翅頭城華林園中龍華樹下成道。之後,初會說法,度化九十六億人;二會說法,度化九十四億人;三會說法,度化九十二億人云云。依《菩薩處胎經》卷二〈三世等品〉所述,初會所度化之九十六億人,乃受釋尊之五戒者;二會所度化之九十四億人,乃受持三歸者;三會所度化之九十二億人,乃一稱南無佛者。

關於三會所度化之眾數,《賢愚經》卷十二〈波婆梨品〉及《大智度論》卷三所載,略有出入。又,彌勒當來下生,當於兜率天之壽四千歲盡時。彼天之一日一夜相當於閻浮提的四百年,以三百六十日為一年,故四千歲相當於人間之五十七億六千萬歲。如《大毗婆沙論》卷一三五云(大正27‧698b)︰「經五十七俱胝六十百千歲,慈氏如來應正等覺出現世時。」依此,《菩薩處胎經》卷二等謂五十六億七千萬歲,及《一切智光明仙人慈心因緣不食肉經》等單謂五十六億萬歲,皆不正確。

由於有此「彌勒下生、成道、說法」之記載,故古來頗有人發願於彌勒出世時,再生人間,俾得值遇三會說法者。《出三藏記集》卷十二〈法苑雜緣原始集目錄序〉即列有「宋明皇帝初造龍華誓願文」、「京師諸邑造彌勒像三會記」(周顒作)、「齊竟陵文宣王龍華會記」等文之名目。又,北魏‧太和二十三年(499)十二月,比丘僧欣造立之彌勒像光背銘,亦記載其人發願於彌勒出現時,願再生人間,為王侯,以參預龍華說法。

此外,供養彌勒佛之法會及灌佛會,稱作龍華會。如《荊楚歲時記》載︰四月八日,諸寺各設齋,以五香水浴佛,作龍華會云云。

◎附︰太虛〈怎樣赴龍華三會〉(摘錄自《海潮音》雜誌十五卷三期)

〔什麼是龍華三會〕 「龍華三會」的意義,須從彌勒佛將來下生此土的關係上來說明。因為彌勒佛當來下生成佛,是在龍華樹下,亦猶現在的釋迦牟尼佛在菩提樹下證果一樣。其樹名龍華者,言其枝幹高大如龍盤空,且能開燦爛之華,結豐碩之果。言三會者,亦與釋迦牟尼佛的三轉法輪相似。其轉第一次法輪,遇彌勒佛聽經聞法授記度脫者,是為龍華初會;經若干時期,有若干眾生,又聞彌勒佛說法而得超凡入聖者,是為龍華二會;到最後一會,則大轉法輪,凡為彌勒佛所度之機,皆度盡無餘,是為龍華三會。其實,彌勒佛當來下生人間說法何止這三次呢﹖不過是指大會而言,其第一大會度脫人天無量眾生,乃至第三大會亦度脫人天無量眾生罷了。從這第一、第二、第三會中,由聽聞正法、依教修行、而得證果的無量無邊眾生,是謂龍華證果。

大藏經裏,有《彌勒上生經》與《彌勒下生經》的兩部。其中,關於彌勒如何成佛﹖他的世界是怎樣的莊嚴妙麗,清淨快樂﹖其土是如何的平正﹖眾生的性情如何和善﹖壽命如何的延長﹖皆有精詳的說明。同時,在《彌勒下生經》裏,亦曾說明當來下生的時間,距離現在尚很遠。而現在的中國,我們時常聽到有許多人普遍傳言說︰「彌勒佛快要下生了,人間的浩劫將臨了,你們須要信仰什麼道或什麼教,不然,即將遭劫!」甚至亦有聽到這麼說︰「末劫將臨了,你們快拿出洋錢到我的什麼道或什麼教裏來買一位置,以防不測之禍,否則,將來位置賣完了,眼看你們遭遇浩劫呀!」這些,都是捏造謠言,惑亂人心,藉以詐取利養的人們所為之事,或許是對佛典不明而起附會所致的原故,各位切莫相信!

依據佛典證明,彌勒佛當來下生人間說法的時間,離今實遠。彌勒未成佛前亦稱菩薩,在《彌勒下生經》裏說釋迦佛時代就有這位菩薩,而且曾經釋迦佛授記︰「汝彌勒受我記後,將來成佛度脫人天」,是為彌勒做菩薩時代的歷史。《彌勒上生經》中佛告優婆離云︰「此人從今十二年後命終,必得往生兜率陀天上」,是即從釋迦佛過去不久間,彌勒菩薩從人世而生天上,說法度生,故今兜率天中有「內院」為其所依住。又說︰「閻浮提歲數五十六億萬歲,爾乃下生於閻浮提。」是即說明彌勒菩薩距今二千五百餘年前生天後,須經過人世五十六億萬歲的悠久年代,纔能下生人間,在龍華菩提樹下成佛,擊大法鼓,轉大法輪。是知彌勒下生的年代,距今遠甚,非特洄溯已過去了的時間如此長久,即數到將來下生我們現在所居的地球──閻浮提──上,其中的時間,亦如此長久;因人間千年,祇當兜率天上一日,如此計算,閻浮提五十六億萬歲數完了,彌勒菩薩方纔天上壽終,下生人間,成道說法。由是考測龍華三會,尚須經過渺遠的時間;那末,浩劫將臨的話,可斷定其是謠言惑眾了。

〔怎樣赴龍華三會〕 上文已說明什麼是龍華三會的意義,現在當更進一步研究怎樣能赴龍華三會。由何種原因而達到目的──結三會之果呢﹖依《彌勒上生經》和《下生經》等所說,彌勒佛是本師釋迦牟尼佛在此界授記成佛的弟子,他所教化的世界,亦是釋迦牟尼佛所化的世界。故現在的人,應當依現在本師釋迦牟尼佛的教法而修行,亦如將來世界的眾生,依將來世界教主本師彌勒佛的言教而修行一樣。釋迦佛曾將其未曾度盡的眾生,皆付囑於當來下生的彌勒佛,故現在的人,凡是在釋迦佛法中生關係者,皆已與彌勒佛發生關係,將來龍華三會皆得授記作佛。諸位皆是在釋迦佛法中生關係者,將來皆為彌勒佛所攝受,赴龍華而證果是無疑的了。今日的我們,便是將來龍華三會中的我們,必有同赴龍華三會的一日,也是無疑的了。

但是龍華有三會,到底怎樣分判呢﹖解答這個問題,就在釋迦牟尼佛法中發生關係有深淺、大小、勝劣而使然了。其關係深大而勝者,則赴初會;其次則赴二會;其淺小而劣者則赴三會。是則雖說人人皆可赴龍華三會,而勝者精進赴初,劣者懈怠落後,其時間之長短,功果之大小,則不可不區別了。其在釋迦佛法中,由深刻的了解而起堅固的信仰,如《大乘起信論》說的起大乘正信之心,修大乘六波羅密行,即得大乘菩薩之果。六波羅密即六度,修六度即能對治六弊︰布施對治慳法,持戒對治惡業,忍辱對治瞋恚,精進對治懈怠,禪定對治散亂,智慧對治愚癡。無論其為男女、老幼、富貴、貧賤,倘能於釋迦佛法中起大乘正信心,修大乘六度行,則此生臨終,必得上生兜率內院,親覲彌勒如來,依教修行;將來亦隨彌勒如來下生,聞法起行,而得初會證果。故如能發大乘心,修六度行,不但為自己個人離苦得樂,而且為普救一切眾生離苦得樂而求證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果,則將來必赴龍華初會,得大勝果。

那末,如何是初會不證果而待二會證的呢﹖是由於釋迦佛法中亦能起決定信心,皈依三寶,雖不發大乘心,修六度行,而因信仰決定,樂善好施,守持三皈五戒,由三皈而對佛教三寶起信仰心,而成為三寶弟子,由遵持五戒成為人類中的有道德者,故雖不能赴勝妙的龍華初會,而於二會亦得聞法修行,超凡入聖。三皈即皈依佛,皈依法,皈依僧。五戒即與儒的「五常」相近,如表︰


┌不 殺──仁┐
│不 盜──義│
佛家五戒┤不邪淫──禮├儒家五常
│不妄語 智│
└不飲酒 信┘


倘祇初會與二會,則普度眾生必不廣,因初會範圍甚小,祇度利根之機;二會範圍稍廣而非遍;故擴而大之普度一切,則唯龍華第三會了。凡與佛法稍生關係者,如偶起一念善心、歡喜心,或舉一手、低一頭,乃至於遊嬉中無意生關係者,如入寺瞻禮佛像,念一佛,誦半偈,無論其為見聞佛法僧三寶者;甚至或見三寶生不信心、不願心、輕慢心者,亦由此而和佛法發生關係;若信不信,若敬不敬,凡在釋迦佛法中生關係者,皆已為佛所付託與彌勒者;將來皆能赴龍華三會,授記作佛。上面是指在家佛教徒而說,若出家佛教徒,好的不消說,即如為釋迦佛弟子而違背佛法,毀謗佛法,破壞佛法,造種種惡業,祇要將來能聞彌勒佛名,或見三會說法,生一念歡喜心,往昔罪業皆悉冰消,而得證會解脫;是知龍華三會所度眾生無量無數。

故現在世間有塑畫佛像,流通經典,削髮為僧,表現三寶功德於人間,無非想世人見相作福,與佛法發生關係;如草木種子落土必抽芽,佛法的種子落於八識田中,其發芽生長亦正如此。依釋迦佛的大悲願力,凡於佛法中生關係者,皆已付囑於彌勒佛者,龍華三會皆得度脫。《法華經》所謂「或能舉一手,或復小低頭,……若入塔廟中,一稱南無佛,皆共成佛道」;此之謂歟﹖不特此也,小孩於遊戲中無意間見三寶形像,印象落於心田,將來因緣成熟,種子皆得發芽生長而開花結果;不過「只爭來早與來遲」而已。

這樣說明如何赴初會,如何赴二會,如何赴三會的原理,則知諸位將來皆是龍華三會中人。現在若發大乘心修六度行,將來即赴初會;縱不能做到六度,即修三皈、五戒、十善的道德,亦得赴二會超凡入聖;即使初會、二會都不赴,則如現在入寺者,甚至或聞一聲暮鼓晨鐘,印象深印於識田,播下種子,結了因緣,將來皆得於龍華三會,證聖無遺。

但是,雖人人皆得為將來龍華三會之眾,而在彌勒佛未下生之前,尚須經歷長久的空間和時間,似乎渺茫又渺茫,我們將賴何為依住呢﹖這有一個最切近的方法,在《彌勒上生經》說︰「若有得聞彌勒菩薩摩訶薩名者,聞已歡喜恭敬禮拜,此人命終,如彈指頃即得往生。」就是現在釋迦佛法中聞是菩薩名字,知其在兜率內院說法,發願身心皈依,為其攝受,則此生臨終必得上生內院,見佛聽法,是為最切近而現身得著歸宿的方法。同時,將來亦得隨彌勒佛下生而授記作佛,故《上生經》又說︰「如是等眾生,若淨諸業行六事法,必定無疑當得生於兜率天上,值遇彌勒,亦隨彌勒下閻浮提,第一聞法,(中略)於諸佛前授菩提記。」

〔參考資料〕 《彌勒來時經》;《彌勒下生成佛經》;《彌勒經遊意》;《彌勒下生經疏》;《增一阿含經》卷四十四;《心地觀經》卷二。


[佛學常見詞彙(陳義孝)]
三車

羊車、鹿車、牛車。羊車是形容聲聞乘只能自度,不能度他,好像一輛小小的羊車不能載貨物;鹿車是形容緣覺乘能自度兼度親屬,好像一輛鹿車能載少許的貨物;牛車是形容菩薩乘不但自度且能普度眾生,好像一輛大牛車能運載許多的貨物。


入世

入於世間以普度眾生


法鼓

宣揚佛法,普度眾生,好像擊鼓使聲音普遍聽。法華經有擊大法鼓和法鼓常鳴的話。


[國語辭典(教育部)]
普度

ㄆㄨˇ ㄉㄨˋ, 1.廣施法力以度化眾生。如:「普度眾生」。

2.廣行剃度。《宋史.卷二七六.孔承恭傳》:「嘗勸上不殺人,又請征戰地修寺及普度僧尼,人多言其迂闊云。」

3.佛教徒於農曆七月十五日舉行盂蘭盆會,民間施放水燈的民俗。參見「放水燈」條。


普渡眾生

ㄆㄨˇ ㄉㄨˋ ㄓㄨㄥˋ ㄕㄥ
佛教用語。指以一種廣大、無分別的慈悲心,引導一切眾生超越煩惱的生死流,到達解脫境界。《紅樓夢.第二五回》:「我笑如來佛比人還忙,又要講經說法,又要普渡眾生。」也作「普度眾生」。


慈航

ㄘˊ ㄏㄤˊ
佛教用語。佛、菩薩以慈悲之心普度眾生脫離輪迴的苦海。南朝梁.蕭統〈開善寺法會〉詩:「法輪明暗室,慧海渡慈航。」唐.白居易〈渭村退居寄禮部崔侍郎翰林錢舍人〉詩一○○韻:「斷痴求慧劍,濟苦得慈航。」


全文檢索完畢。

亦可另行搜索於 大藏經(CBETA) / Google / 異體字字典 / Digital Dictionary of Buddhism / 國語辭典 / 台大獅子吼佛學專站 / 四庫全書 / 國學大師 / 法鼓全集(聖嚴法師) / 廣欽老和尚網路專輯 / 雪公全集(李炳南老居士) / 印順全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