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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訶衍僧伽藍

[佛學大辭典(丁福保)]

(寺名)Mahāyāna-saghārāma,摩訶衍譯曰大乘,僧伽藍譯曰眾園。即大乘寺也。法顯傳曰:「於阿育塔摩訶衍僧伽藍甚嚴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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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學大辭典(丁福保)]
摩訶僧祇律

(經名)四十卷,東晉佛陀跋陀羅與法顯共譯。大眾部所傳之律藏也。法顯傳曰:「法顯本求戒律,而北天竺諸國,皆師師口傳,無本可寫。是以遠涉乃至中天竺,於此摩訶衍僧伽藍得一部律。是摩訶僧祇眾律,佛在世時。最初大眾所行也,於祇洹精舍傳其本,自餘十八部各有師資,大歸不異,然小小不同,或用開塞,但此最是廣說備悉者。」


[佛光大辭典]
摩訶僧祇律

梵名 Mahāsavghavinaya。凡四十卷。東晉佛陀跋陀羅與法顯共譯。略稱僧祇律。意譯大眾律。收於大正藏第二十二冊。為部派佛教大眾部所傳之律藏。全書分為比丘戒法(初三十五卷)及比丘尼戒法(後五卷),前者詳列二百一十八戒,並舉雜誦跋渠法、威儀法,且詳述各戒制戒因緣、戒條釋文及其適用情形。其中,雜誦跋渠及威儀二法相當於四分律等之犍度品,即有關僧中所行儀式行事、羯磨,及日常衣食住等規律制條之隨類解說。比丘尼戒法則列舉二百七十七戒及雜跋渠法。

本書乃大眾部所傳之廣律,與四分律、五分律、十誦律共稱古來四廣律。與其他三律比較之,則其特色甚多,包括:(一)四波羅夷制定之年份,被推定為自佛成道後第五年冬分第五半月至第六年冬分第四半月期間。(二)於所記七百結集律藏中,不舉十事非法,卻提及制限淨等之五淨法,且跋耆子等否認之主張亦未提及。(三)內中並載有四十餘種本生譚,援引二十餘種之本生經。據本書卷三十二「五百比丘集法藏」條載,本書係優波離受摩訶迦葉之命所誦出者,其次並記有陀娑婆羅、樹提陀娑、耆哆等二十七人之相承,是乃本律傳承之記錄。

另據法顯傳載,法顯西行欲求戒律,而北天竺諸國之戒律,皆為師師口傳,無本可寫,乃至中天竺,於摩訶衍僧伽藍得一部律,即摩訶僧祇眾律,乃佛陀在世時最初大眾所行之律,於祇洹精舍傳其本。此外,出三藏記集卷三、拾毘尼義鈔卷一等載,僧祇律為婆麤富羅部(犢子部)所傳之律,此說恐有訛誤。〔大唐西域記卷九、歷代三寶紀卷三、卷四、卷五、開元釋教錄卷一、卷三、卷十五〕 p6083


[中華佛教百科全書]
法顯

東晉僧。俗姓龑,平陽郡武陽(今山西省襄丘縣)人。兄弟四人,其中三人都於幼年死亡,父母擔心他也會夭折,三歲時便把他度為沙彌。嗣因他在家患重病,送到寺院裏住就好了,從此他便不大回家。父母死後,便決心出家,二十歲時受比丘戒。他常慨嘆律藏傳譯未全,立志前往印度尋求。晉安帝隆安三年(399),他約了慧景、道整、慧應、慧嵬等四人,一同從長安出發。

當時河西走廊一帶,有許多民族割據建國,各自為政,行旅很受影響。法顯等經過了迄伏乾歸割據的范川(今甘肅省榆中縣東北)後,隆安四年(400)的夏天在張掖和另一批西行的僧人寶雲、智嚴、慧簡、僧紹、僧景等五人相遇。秋間到達敦煌,得到敦煌太守李浩的供給,法顯等五人先行,沿著以死人枯骨為標識的沙磧地帶走了十七天,到達鄯善國。大概因為前途阻梗難行,他們便轉向西北往𠌥夷,又遇著寶雲等。時𠌥夷諸寺都奉行小乘教,規則嚴肅,漢僧到此不得共處。法顯等(此時智嚴、慧簡、慧嵬三人返高昌,只餘七人同行)得到符公孫供給,又折向西南行,再度在荒漠上走了一個月零五天,約於隆安五年(401)初到達于闐國。慧景、道整隨慧達先走,法顯等留在那裏等著看四月一日至十四日的行像盛會。會後,僧紹去罽賓,法顯等經子合國南行入葱嶺,在於麾國過夏。山行二十五日,到了和印度接境的竭叉國與慧景等會合,在那裏參加了國王舉行的五年大施會。

晉‧元興元年(402),法顯等度過葱嶺,進入北印度境,到了陀歷國。又西南行,過新頭河,到達烏萇國,即在該地過夏。其後南下經宿呵多,竺剎尸羅、健陀衛到弗樓沙;寶雲、僧景隨慧達回國,慧應在此國佛鉢寺病故,慧景、道整和法顯三人,先後往那竭國小住。元興二年(403)初,南度小雪山,慧景凍死,法顯等到羅夷國過夏。後經過西印跋那國,再度新頭河到毗荼國。從此前進入中印摩頭羅國,過蒱那河東南行,於元興三年(404)到達僧伽施國,在龍精舍過夏。又東南行經罽饒夷等六國,到達毗舍離,度恒河,南下到摩竭提國巴連弗邑。又順恒河西行,經迦尸國波羅捺城,再西北行到達拘睒彌國,他在這些國家,瞻禮了佛陀遺蹟,並聽到了關於南印達嚫國的情況和大石山五層伽藍的傳說。晉‧義熙元年(405),他再回到巴連弗邑,在這裏住了三年(405~407),搜求到經律論六部,並學習印度語文,抄寫律本,達到他求法的素願。這時他唯一的同伴道整,樂居印度,法顯便獨自準備東還流通經律,東下經瞻波國,於義熙四年(408)到達東印多摩梨帝國,在此為了寫經和畫像,又住兩年(408~409)。

義熙五年(409)冬,法顯從多摩梨帝國海口搭商人大船西南行,離印度往獅子國(斯里蘭卡)。義熙六年(410),他在獅子國都城觀看了三月出佛牙的盛會,並為繼續搜求經律在此住了兩年(410~411),抄得四部,乃準備歸國。義熙七年(411)秋,他搭了載客二百餘人的大商船泛海東行歸國,途遇大風,在海上漂流了九十天,到了南海的耶提婆,在此住了五個月。義熙八年(412)夏初,他再搭乘大商船,預計五十天航達廣州,即在船上安居,不料航行一個多月,又遇暴風雨,船上諸婆羅門認為載沙門不利,商量將法顯留在海島邊,幸虧法顯從前的施主仗義反對,得免於難。經過了兩個多月的漂流,終於航抵青州長廣郡牢山(今山東省即墨縣境)南岸。法顯前從長安出發,途經六年,才到印度的中部,在那裏逗留了六年,歸程經師子國等地,又三年才回到青州,前後經過了十五年,遊歷所經將近三十國,這是以往求法僧人所沒有過的經歷。法顯到達青州的消息,被太守李嶷聽到了,便迎法顯到郡城住了一冬一夏。義熙九年(413)秋間,法顯南下赴晉都建康(今江蘇省南京巿)。他在道場寺會同佛馱跋陀羅及寶雲等從事翻譯。從前和法顯一同西行求法的,先後有十人,或半途折回,或病死異國,或久留不還,只有法顯一人,孜孜不倦,終於完滿夙願,求得經律,又冒了海行的危險回到祖國,翻譯流通,這種勇猛精進為法忘身的精神,真足為後人所取法。他在建康約住了四、五年,於譯事告一段落之後,又轉往荊州辛寺,後在那裏逝世。

法顯西行的目的原在尋求戒律,當時北印度佛教律藏的傳授,全憑師師口傳,無本可寫。他到了中印巴連弗邑摩訶衍僧伽藍才抄得最完備的《摩訶僧祇眾律》(其本傳自祇洹精舍);又抄得《薩婆多眾鈔律》一部(即《十誦律》)約七千偈,這都是當時所通行的本子。此外還得著《雜阿毗曇心》約六千偈,《方等般泥洹經》約五千偈及《摩訶僧祇阿毗曇》等。法顯後來又在師子國抄得《彌沙塞律》,又得著《長阿含》、《雜阿含》和《雜藏經》,都帶了回來。這些都是中土舊日所無的大小乘三藏中的基本要籍。其《涅槃》一經,首唱佛性(即如來藏)之說,而又不許闡提成佛,保存經本原來面目,更為可貴。他在建康道場寺和佛馱跋陀羅共同譯出的有下列五部︰《摩訶僧祇律》四十卷、《僧祇比丘戒本》一卷、《僧祇尼戒本》一卷、《大般泥洹經》六卷、《雜藏經》(勘同《鬼問目連經》一卷)。

這些譯本,由法顯在場共同斟酌,譯文都很樸素而傳真,別成一格。此外,舊傳他還共佛馱跋陀羅譯出《雜阿毗曇心論》十三卷,其本早佚,確否待考。至於他帶回的《彌沙塞律》,後於劉宋‧景平元年(423)由罽賓律師佛陀什譯出;《雜阿含經》亦於劉宋‧元嘉十二年(435)由求那跋陀羅譯出。又元嘉十年(433)印度三藏僧伽跋摩補譯《雜心論》(原經求那跋摩翻譯未畢),他所依據的也許就是法顯從印度抄寫帶回的梵本。《長阿含經》在法顯回國的次年(413)由罽賓婆沙師佛馱耶舍在長安依另一底本譯出,法顯的抄本埋沒未傳。

此外,法顯還詳述西行求法的經歷,留下了《歷遊天竺記傳》一卷。此書成於義熙十二年(416),為中國古代以親身經歷介紹印度和斯里蘭卡等國情況的第一部旅行記。它對於後來去印度求法的人,起了很大的指導作用。同時在他的記載裏,還保存了有關西藏諸國的許多可貴的古代史地資料。因此,近代有英、法文等譯本,極為各國歷史學者和考古學者所重視。(游俠)

〔參考資料〕 《出三藏記集》卷二、卷三、卷八;《高僧傳》卷三;湯用彤《漢魏兩晉南北朝佛教史》第十二章;任繼愈編《中國佛教史》第二卷第三章。


寫經

謂書寫佛教經典。又指由書寫所成的佛典(包括經、律、論及其註釋書)。在初期佛教,經典藉由暗誦而流傳,故無書寫經典之事。據巴利文《島史》、《大史》所載,弘傳上座部佛教的錫蘭,於西元前一世紀始將三藏筆錄於書冊。但其後經典的傳承仍以口傳為中心,寫經並未受到重視。不過,紀元前後興起的大乘佛教,則特別強調受持、讀誦及書寫經典的功德,因此,自此時起已有寫經之事。

然而,由於在印度未曾發現佛典的寫本,亦缺乏有關書寫經典的具體記述,因此,印度寫經的實況並不清楚。以梵語及其他印度語寫成的最古寫經(寫本),係在中國新疆省及巴基斯坦北部等印度文化圈的周圍地區所發現,據說較古老者可追溯至西元三世紀至四世紀。現存的梵語原典多書寫於貝葉上,但《般舟三昧經》等書則謂以好素書寫,《持心梵天所問經》卷四及《寶女所問經》卷四提及竹帛,《瑜伽師地論》卷七十五提及葉紙,《大佛頂首楞嚴經》卷七則列舉樺皮、貝葉、紙、素白疊等物。

在中國,大約自二世紀後半開始,即陸續有人將譯出之佛典以文字書寫,並流傳民間。四至五世紀以後,由於佛教徒逐漸增加,經典的讀誦、講說亦漸盛行。僧眾及貴族、知識階級之間流行佛典的研究與談論(玄論),因此,書寫佛典之事亦逐漸風行。

南北朝、隋、唐時代,有書寫一切經(大藏經)而收藏於寺中之事。乃至有專門寫經之人及經營寫經事業的官制。唐‧上元二年(675)的《金剛經》寫本,其卷末即列有書寫的年月日、寫經者、裝潢者、初校者、再校者、三校者、詳閱之僧數名,及寫經事業之監督官員。

在南朝,齊高帝嘗寫《法華經》,竟陵文宣王嘗手書大字《維摩經》等共計十七部七十一卷,明帝亦嘗勒寫一切經。陳武帝、文帝、宣帝又各曾勒寫一切經十二藏、五十藏、十二藏。北朝齊孝昭帝曾為先皇寫一切經十二部。北魏‧馮熙(文承太后之父)嘗寫十六部一切經。陳‧徐陵、江總等名士亦曾寫一切經。又,現存寫經遺品中最古者,為敦煌出土的《譬喻經》一卷,係東魏‧甘露元年(265)之寫本。

至隋代,文帝嘗勒寫四十六藏十三萬二千零八十六卷,又修治舊經三八五三部;煬帝亦曾修治舊經並新寫一切經。當時民間僧俗的寫經風氣,亦甚為興盛。

唐代,佛教界亦承此寫經之風。隋唐為中國佛教之全盛期,同時也是寫經的最盛期。貞觀五年(631),太祖嘗為皇后書寫藏經,後又令大總持寺僧智通、祕書郎褚遂良寫一切經;高宗於龍朔三年(663)亦曾寫一切經,至麟德元年(664)令惠概、明玉等人參覆量校三年,遂有舊經論七四一部、二七三一卷,及玄奘新譯經論七十五部、一三三五卷的寫經入藏。又,當時民間的寫經之風亦盛,如善導嘗寫《阿彌陀經》十萬餘卷。

此外,二十世紀以來,從吐魯蕃、敦煌石窟發現大量中國寫經遺品,分別被收藏於英國博物館、法國國民圖書館、北京國立圖書館,以及日本的書道博物館、龍谷大學、大谷大學等處。其年代包括南北朝時代至隋、唐、五代、北宋初期,但屬隋、唐時代者為多。其中有敦煌之當地人所書寫者,亦有寫於中國內地而藏於邊疆者,亦有盛唐中央政府所在地之專門寫經生所寫者。但自宋代以降,藏經之開版逐漸流行,寫經之風遂衰。然仍有人相信寫經功德,而特意書寫某些經典。

中國寫經的書法字體,六朝時多用隸書;隋、唐時則用楷書。其樣式,一行以十七字為原則,上下及行間以淡墨絲欄區劃。形式多為卷軸,即所謂卷子本。然而,佛典之註釋類中,用草書寫成的例子亦不少見。又如《法華經》等日常常用的經典,亦有以特別小的小字書寫以方便攜帶者。寫經的材料,古代人有時用絹,但一般多使用麻紙、穀紙,或將之染成黃色或藍色。其中以黃麻紙的使用率最高。

佛教徒向以經典為三寶中之法寶,甚加尊敬,而且寫經的目的多為父母、師父、愛子等人祈求冥福,也有獻與皇帝,或祈求自己解脫的,故書寫經典時,態度頗為嚴謹。又,寫經之願主中,亦有造淨室、齋戒,並以香汁和墨而書寫者,有人且以金銀泥寫經,甚至於以血書顯示其至誠。

朝鮮亦有寫經之事,如《釋氏稽古略》卷四〈宋‧元祐三年(1088)〉條載,高麗‧義天以金書《華嚴經》三譯本一八0卷送與杭州慧因寺;《高麗史》卷二十〈高麗‧明宗十一年(1181)〉條記載,正月寫經院遇火,在此之前曾寫成銀字大藏經。今所存多為高麗時代之遺品,其中紺紙金字、銀字等之裝飾經為數甚多。

日本亦夙有寫經之風。六世紀時自百濟傳入佛典後,於天武天皇二年(674)即有書寫一切經之事,現存之遺品中,有天武天皇十四年書寫的《金剛場陀羅尼經》一卷等。至奈良朝天平時代,寫經成為國家事業。當時有寫經生專事寫經,內道場並設有奉寫御執經所,其他寺院、貴族及各地方亦多設立寫經所。所謂「天平寫經」者即指此而言。

到平安時代,由於貴族文化的興盛,乃產生由專業寫經僧寫成的華麗寫經。嚴島神社所藏《平家納經》、四天王寺的扇面寫經等即其代表作。日本歷史上的寫經事業在鎌倉時代之後,隨著版本經藏的流行,終於逐漸衰頹。

◎附一︰慈嘉譯〈關於佛教中的寫經〉(摘譯自《望月佛教大辭典》〈寫經〉條)

「寫經」一詞,即謂書寫佛教之經卷。《道行般若經》卷二〈功德品〉云︰「欲取佛者,當學般若波羅蜜。當持當誦,正使不學不持不誦。善男子、善女人,但書寫持經卷,自歸作禮,承事供養,名華搗香、澤香、雜香、繒綵、華蓋、旗幡。」《般舟三昧經》〈四事品〉云︰「復有四事,疾得是三昧,一者作佛形像,用成是三昧故。二者持好素寫是三昧。三者教自貢高人內佛道中。四者常護佛法。」又《法華經》卷四〈法師品〉云︰「若復有人,受持、讀誦、解說、書寫妙法華經乃至一偈,於此經卷敬視如佛,種種供養華香、瓔珞、末香、塗香、燒香、繒蓋、幢幡、衣服、伎樂,乃至合掌恭敬,藥王當知,是諸人等,已曾供養十萬億佛,於諸佛所成就大願。愍眾生故,生此人間。」此為勸、讚寫經並其功德者。

關於經典之書寫,起自何代,其事不詳。《佛般泥洹經》卷下,記阿難結集四阿含,各以六十疋之素寫之,此恐非事實。巴利文《島史》(Dīpavaṃsa)及《大史》(Mahāva-ṃsa),記錫蘭之三藏是西紀前29年至17年間在位之Vattagamani王時,始書冊筆錄之。又《大唐西域記》卷三云,迦膩色迦王請脇尊者等結集《毗婆沙論》,後以赤銅鍱鏤寫之。事實之真否雖不明,然前引《道行般若經》及《般舟三昧經》同為後漢靈帝光和二年支婁迦讖所譯出,依此可推知在西曆第二世紀以前即已有寫經之事實。且《出三藏記集》卷二云後漢桓帝時,竺佛朔齎梵本至中夏;同書卷七所載《放光經記》,謂朱士行以魏‧甘露五年至于闐國,寫得《放光般若經》之梵書胡本九十章,六十萬餘言,若依此二說,則可見當時梵書胡本確已存於西域地方矣。

但《高僧法顯傳》云︰「北天竺諸國,皆師師口傳,無本可寫。是以遠涉乃至中天竺,於此摩訶衍僧伽藍得一部律。」又《出三藏記集》卷十四〈佛陀耶舍傳〉,云耶舍十九誦大小乘經二百餘萬言,後至中國,誦曇無德律,姚興疑其遺謬,乃試耶舍令誦民籍藥方各四十餘紙,三日乃執文覆之,不誤一字。亦即根據此二書所載,在印度,對於經律等皆師師口傳,不行書寫。此與前文所述正好相反。蓋如前引之《道行般若經》,以及《放光般若經》卷七〈供養品〉、《首楞嚴經》、《賢劫經》、《不退轉法輪經》、《方廣大莊嚴經》、《大方等大集經》、《金光明經》等諸大乘經,齊皆鼓吹書寫之功德,然阿含及諸律等不曾說之。

考此事實,可察知小乘諸部專重師師口傳之事。反之,大乘教徒則主勸說書寫。此中,印度內地主以梵語書寫,西域地方則梵語胡語併用,錫蘭等專以巴利語書寫。又現存之梵語原典,多為貝葉書寫,前引《般舟三昧經》等則以好素書寫之;《持心梵天所問經》卷四及《寶女所問經》卷四謂以竹帛寫之;《瑜伽師地論》卷七十五云「葉紙」,《大佛頂首楞嚴經》卷七舉樺皮、貝葉、紙、素白疊等。

至於中國,當初在傳譯時,其譯文則由筆受者等直接寫下,自不待言。如《出三藏記集》卷七所載〈慧印三昧及濟方等學經序讚〉云法護譯出濟方等學經之後,竺法首筆受,寫以流通;同書卷八所載〈正法華經後記〉云西晉‧永熙元年,比丘康那律,於洛陽寫《正法華經》;同書卷十一所載〈略成實記〉云《成實論》是曇晷筆受,曇影正寫等,皆其例也。

尋以佛教漸盛,以至因講經或為流布等,將譯文展轉書寫,如南朝劉宋武帝自寫《戒經》,南齊高帝寫《法華經》,竟陵文宣王手書大字《維摩經》等十七部七十一卷,其子巴陵王亦寫《法華經》等十部二十卷,明帝亦勒寫一切經,梁簡文帝又血書《般若經》十部,劉慧斐手寫佛經二千餘部,陳武帝敕書寫一切經十二藏,文帝敕寫五十藏,宣帝敕書十二藏等。

北朝魏道武帝傳寫一切經,司徒北海王詳及司牧高陽王雍亦寫一切經十二藏,安豐王延明及中山王熙以香汁和墨寫《華嚴經》一百部,又造金字《華嚴經》一部,太卿大司馬洛州刺史馮熙寫一切經十六部。北齊孝昭帝為先皇寫一切經十二藏,合三萬八千四十七卷。慧思書金字《般若經》及《法華經》各一部,自造願文,誓傳之彌勒之世,魏收又製三部一切經願文。北周武帝又詔寫經千七百部,孝宣帝書《般若經》三千卷,莫陳休寫一切經,王褒撰周經藏願文。

在現存遺品中,最古者為敦煌出土《譬喻經》一卷(日本東京中村不折氏藏),實係曹魏‧甘露元年書寫者。其後記有「甘露元年三月十七日於酒泉城內□□中寫訖。此月上旬,漢人及雜類被誅。向二百人願蒙解脫生敬信三寶,無有退轉。惟大聖之難遭,至教實叵值,之不懇惻,來世何異異感覺弘慈,察徹知所忌一校□□□□□定寫訖,因記作數言,畢思其旨。」真稱海內之鴻寶。

次者有《寶梁經》卷上一卷(晉惠帝永熙二年四月寫,敦煌出土,大谷大學圖書館藏)、《諸佛要集經》(首缺,晉惠帝元康二年正月寫,新疆省吐谷溝出土,西本願寺藏)、《大般涅槃經》卷三十(首缺,晉惠帝永興二年二月寫,敦煌出土,大谷大學圖書館藏)、《十誦比丘戒本》(西涼‧建初元年寫,敦煌出土,大英博物館藏)、《法華經》〈方便品〉(首缺,西涼‧建初七年寫,新疆省庫車附近出土,二樂莊藏)、《法華經》〈方便品〉(首缺,北涼‧承玄二年六月寫,新疆省鄯善出土,中村不折氏藏)、《佛說菩薩藏經》卷一(沮渠安周承平十五年寫,新疆省吐魯蕃出土,同上藏)、《佛說觀音普賢經》(首缺,南齊武帝永明元年正月寫,同上藏)、《唯摩義記》(北魏宣武帝景明元年二月寫,敦煌出土,大英博物館藏)、《勝鬘義記》(北魏宣武帝正始元年二月寫,敦煌出土,同上藏)、《大般涅槃經》卷十一(梁‧天監五年寫,敦煌出土,同上藏)、《法華義記》(失題,同正始五年五月寫,同上藏)、《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卷十五(梁武帝天監十一年寫,新疆省吐魯蕃出土,中村不折氏藏)、《成實論》卷十四(北魏‧延昌元年,敦煌出土,大英博物館藏)、《菩薩處胎經五帖》(西魏‧大統十六年寫,京都知恩院藏)等。

至隋代文帝敕寫四十六藏十三萬二千八十六卷,同時又修治故經三八五三部。又依《法苑珠林》卷十八記鄜州寶室寺沙門法藏,於大業五年在洛交縣韋川城之寺寫一切經八百卷,尋以缺好手紙筆,更於京城舊月愛寺書寫其餘。現今日本奈良聖語藏所藏隋代書寫者,係《賢劫經》、《大智度論》等六部書。

至唐代,貞觀五年,太宗為皇后於苑內德業寺及宣興寺書寫藏經,九年四月勒大總持寺僧智通、祕書郎褚遂良等於苑內寫一切經,十一年四月,皇太子又於延興寺造一切經;高宗龍朔三年正月於大敬愛寺寫一切經,至麟德元年正月,由惠概、明玉、神察、道英、曇邃等,參覆量校,三年,遂寫舊經論七四一部、二七三一卷,並玄奘新譯經論七十五部、一三三五卷,新舊共合八一六部、四0六六卷入藏焉。

當時民間亦盛行寫經。有名者如善導之書寫《阿彌陀經》十萬餘卷,現存之新疆出土之《阿彌陀經》之殘經有「願往生比丘善導寫彌陀(缺約十字)者,罪業消除,福命長遠」云云之後記。又知恩院所藏《大樓炭經》卷三之奧書有跋云︰「咸亨四年章武郡公蘇慶節,為父邢國公敬造一切經。」後,開元二年正月與淘汰僧尼偽濫之同時並禁止民間鑄佛及寫經,然其書經之事,尚見繼續,特別是唐代以後金銀泥經之屢見書寫。圓仁之《入唐求法巡禮行記》卷三〈五台山金閣寺賢固菩薩院〉條云,普賢道場之經藏閣,有紺紙金銀字,白檀玉牙之大藏經六千餘卷,是大曆十四年長安鄭道覺所寫。

又日本比叡山淨土院藏有唐‧會昌二年九月書寫之紺紙金銀泥《金光明經》。又《佛祖歷代通載》卷十八〈宋‧開寶六年〉條云,詔成都造金銀字佛經各一藏,《釋氏稽古略》卷四〈宋‧元祐三年〉條云,高麗‧義天送杭州慧因寺金書《華嚴經》三譯本一八0卷。《高麗史》卷二十〈高麗‧明宗十一年〉條云,正月寫經院遭火,由是先命寫成銀字之大藏經。《釋鑑稽古略續集》卷一云,元世祖寫金泥藏經。但唐末以後因刻板藏經之漸次流行,寫經事業遂至衰微矣。

我國寫經之式樣,為一行十五字乃至二十二字,上下及行間以淡墨之絲欄區劃之,其書體在六朝時代是以一種所謂六朝體之文字書寫之,至隋代,略以楷書統一之,同時界線及字數亦有規定,後世所用十七字,即以此為準則。體裁用卷軸,所謂卷子本,敦煌出土者,表裏皆如貝葉經。至於日本,亦夙行寫經事,《日本書紀》卷二十九〈白鳳二年三月〉條云︰「是月,聚書生,始於川原寺寫一切經。」《續日本書紀》卷九〈養老六年十一月〉條有「寫華嚴經八十卷、大集經六十卷、涅槃經四十卷、大菩薩藏經二十卷、觀世音經二百卷。」是為現存於文獻中最古者。此後歷代盛行寫經而不衰。至於應用之物,如赤黃藍縹綠紫黑蘇芳胡桃金銀等色紙,由木金銀象久珀瑪瑙赤玉青玉水晶等作成之卷軸,帙則有綵帙、織帙、綉帙、竹帙、竹綵帙、竹綉帙、竹縫帙、萩[艹/處]帙、穀皮帙等。經帙外又有經囊、經筥、經筒、經櫃等,進而圖種種彩畫之色紙,以金泥、銀泥交互書寫之經文,可說極盡華美之工。

◎附二︰印順〈書寫‧供養與讀誦功德〉(摘錄自《華雨集》二中編第二章第二節)

「佛法」重智證而又出重信的方便;般若是甚深法,重智證的,也傳出了重信的方便,那就是書寫,供養等了。《大智度論》卷五十八說(大正25‧472c)︰「是般若有種種門入︰若聞、持乃至正憶念者,智慧精進門入;書寫、供養者,信及精進門入。若一心深信,則供養經卷勝(於聞、持等);若不一心,雖受持而不如(聞、持等)。」

從智慧入門,從信入門,都可以深入般若,智與信到底是不容許別行的。初入般若,適應不同根性,可以有此二門,而最重要的,還是真誠一心;如不能一心,都是不能得真實功德的。在正法中心的般若法門中,重信的書寫、供養、施他,是「大乘佛法」時代的特色。由於般若法門的容受通俗的方便,讀、誦也就有了不同的意義,這不妨一一的說明。

(1)書寫(lekhana)︰起初,佛說法雖然結集了,還是口口傳誦下來。傳誦容易誤失,也可能遺忘、失傳。書寫經典興起,這是保存、弘布佛法的好辦法,所以在「法」的修學中,書寫與讀、誦、解說等,受到了同樣的尊重。以《般若經》來說,為了不致中途停頓,鼓勵限期的精進完成。如說︰「若能一月書成,應當勤書;若二月、三月、四月、五月、六月、七月,若一歲書成,亦當勤書。讀、誦、思惟、說、正憶念、修行,若一月得成就,乃至一歲得成就,應當勤成就。」書寫等應當精勤的完成,書寫的功德是很大的。所以《不動如來會》勸人精勤設法去求法寫經。寫經,一向受到尊重,我國敦煌石室的藏書,有些是唐、宋間的寫經,不過寫經是為了功德,忽略了傳布佛法的原始意義。自我國印刷發達後,書寫經典來傳布佛法,已沒有必要了。僅有極少數出發於虔敬的寫經,或刺舌出血來寫經。對宏傳佛法來說,寫經的時代是過去了!

(2)供養(pūjana)︰寫成的經典,尊重供養,表示了對「法」的尊敬,也能引發佛弟子書寫、讀、誦經文的熱心。供養經典,《般若經》有一傳說的事實︰在眾香城──犍陀羅(Gandhāra)城中,「有七寶臺,赤牛頭旃檀以為莊嚴。真珠羅網以覆臺上,四角皆懸摩尼寶珠以為燈明,及四寶香爐常燒名香,為供養般若波羅蜜故。其臺中有七寶大床,四寶小床重敷其上,以黃金鍱書般若波羅蜜(經),置小床上,種種幡蓋莊嚴垂覆其上。」在高臺上供養經典,與供養佛牙、佛鉢的方式相同。這是西元二世紀的傳說;供養經典,在印度北方應該是有事實的。《歷代三寶紀》卷十二說︰「崛多三藏口每說云︰于闐東南二千餘里,有遮拘迦國。(中略)王宮自有摩訶般若、大集、華嚴──三部大經,並十萬偈。王躬受持,親執鍵鑰,轉讀則開,香花供養。又道場內種種莊嚴,眾寶備具,兼懸諸雜花,時非時果。」傳來中國,如南嶽慧思︰「以道俗福施,造金字般若二十七卷,金字法華,琉璃寶函,莊嚴炫曜,功德傑異,大發眾心。」也是供養經卷的實例。一直到近代,供奉在藏經樓中的「大藏經」,也還是重於供養的。書寫經典,「法」才有了具體的實體,受到佛弟子的恭敬供養。佛入涅槃,佛弟子懷念佛而恭敬佛的遺體──舍利(śarīra),建塔供養。供養佛舍利塔,只能生信作福,而書寫的經典,更可以讀、誦、解說,依法修行,比佛舍利更有意義些。所以《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卷十說(大正8‧290b)︰
「憍尸迦!若滿閻浮提(乃至如恒河沙等世界)佛舍利作一分,復有人書般若波羅蜜經卷作一分,二分之中,汝取何所﹖釋提桓因白佛言︰(中略)我寧取般若波羅蜜經卷。何以故﹖世尊!我於佛舍利,非不恭敬,非不尊重。世尊!以舍利從般若波羅蜜中生,般若波羅蜜(所)修熏故,是舍利得供養、恭敬、尊重、讚歎。」

舍利是佛的遺體。舍利的所以受人尊敬供養,因為依此色身而成佛、說法。成佛、說法,都是依般若波羅蜜,甚深法的修證而來。這可見《般若經》勝於佛的遺體,所以在二分中,寧可選取《般若經》這一分了。在佛弟子的心目中,大乘(成佛法門)經卷,可說是與佛一樣的(可以依經而知法),至少也與舍利塔一樣。如《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說︰「若是經典所在之處,則為有佛,若尊重弟子」;「若有此經,一切世間天、人、阿修羅所應供養,當知此處則為是塔,皆應恭敬作禮圍繞,以諸華香而散其處。」《法華經》也說︰「有人受持、讀、誦、解說、書寫妙法華經,乃至一偈,於此經卷,敬視如佛。」在佛像還沒有盛行時,重於智證的大乘,以經卷代替了舍利,達成聖典的廣泛流布。

(3)施他(dāna)︰書寫經典,將經典布施──贈送給他人,使他人也能供養、受持、讀、誦等。施他的本是書寫的經典,自印刷術發明,經典也都是印刷的,於是改為印經贈送了。為什麼要「施他」﹖施者深深信解法門的希有,受者因此而能受持、讀、誦、思惟、修行;佛法因此而流布,這所以要「施他」。如施者不知經義,受者擱放一邊,如現前佛教界的一般情形,那是失去「施他功德」的意義了!書寫、供養、施他,是虔信尊敬而修法的布施,使法門廣大流行;在行者自身,是信施福德。菩薩道以般若為主,而更要有利他(為法為人)的德行,所以對修學大乘法來說,重智而又讚揚信施福德,確是相助相成的。這所以「般若」等重智證的大乘,兼有信施等通俗的法門。

〔參考資料〕 《道行般若經》卷二〈功德品〉;《般舟三昧經》〈四事品〉;《出三藏記集》卷二、卷七、卷十四;中村不折《禹域出土墨寶書法源流考》;大屋德誠《寧樂古經選》、《石山寫經選》;菅沼晃(等)編《佛教文化事典》〈佛教聖典〉。


摩揭陀國

中印度之古國。為佛陀住世時十六大國之一。又作摩竭陀國、摩伽陀國、默竭陀國、墨竭提國、摩竭國、摩揭國。意譯為無害國、無惱害國、甘露處國、勝善國、不至國、聰慧國、大體國、天羅國等。位於恒河中游南岸地區,即今日比哈州南部,以巴特那(Patna,即華氏城)及伽耶為其中心。

此國在西元前七世紀中葉,有沙依蘇那加(Śaiśunāga)王朝興起,都於王舍城。西元前六世紀後半,第五世頻婆娑羅(Bimbisāra)王時,征服東方鴦伽(Aṅga),更從憍薩羅及毗提訶(Videha)迎后妃,益張國勢;其子阿闍世王時,與憍薩羅交戰,又征伐恒河北方的毗舍離(Vaisālī),其版圖抵達喜馬拉雅山麓。在頻婆娑羅王之治世中,釋尊於伽耶附近成道,住於王舍城等地說法教化,王亦歸依釋尊,並為建竹林精舍。又,阿闍世王嘗建塔供養佛遺骨,且使大迦葉等佛弟子,於七葉窟結集佛陀遺法。

其後,依蘇那加王朝由於波斯之壓迫而衰亡。未幾,難陀王朝代之而起,支配恒河全域,霸權大振。西元前317年頃,旃陀崛多(Candragupta)王消滅難陀王朝並振興孔雀王朝,建立印度史上最早的統一帝國。此王朝至阿育王時,除印度半島南端外,其版圖幾達印度全域,國勢大張。但阿育王死後,帝國即告分裂。阿育王在位時,大興佛教,建鷄園寺,供養千僧,又於各地興建寶塔。

孔雀王朝之後,熏迦(Śuṅga)王朝(西元前180至西元前68年左右)、康瓦(Kaṇva)王朝相繼而起,此時國勢止於恒河流域。西元前28年左右,康瓦為雄據於東南印度的案達羅(Andhra)王朝所亡;該王朝迄至西元225年為止,一直稱霸中印度。

至西元四世紀初,摩揭陀國有旃陀羅笈多一世(Candragupta I;320~335在位)崛起,新興笈多(Gupta)王朝,恢復該國往日的繁榮,且經其後之沙姆陀羅笈多(Samudra-gupta)遠征南印度、旃陀羅笈多二世征服西部印度,幾乎統治全印度。但自五世紀中葉以後逐漸衰微,其領土僅限於摩揭陀地方,至八世紀遂被孟加拉地方的波羅(Pāla)王朝所取代。

在笈多王朝時代,摩揭陀國文化隆盛,佛教中亦有瑜伽行派勃興。《高僧法顯傳》敘述旃陀羅笈多二世(超日王)當時的情勢,謂巴連弗邑(華氏城)甚為殷盛,為印度最大的都邑,有羅汰私迷建立的摩訶衍僧伽藍,及小乘僧六七百人止住的僧伽藍。王舍城尚存迦蘭陀竹園,伽耶城已空荒,但佛陀得道處之三伽藍皆有住僧。至唐‧玄奘遊此國時,國周五千餘里,城居人少,土地肥沃,有異稻種,風俗淳質,崇重志學,尊敬佛法,有伽藍五十餘所,僧徒萬有餘人,並多宗習大乘法教,天祠數十,異道寔多云云。

此國境內與佛教有關之遺蹟為數甚多,據《大唐西域記》卷八所載,有華氏城附近的阿育王塔、佛足石、雞園寺址、提婆及馬鳴降伏外道的舊蹟、頻婆娑羅王末孫建立的鞮羅釋迦伽藍、佛陀入定的大山、德慧及戒賢降伏外道的遺蹟、伽耶城附近的前正覺山、菩提樹、金剛座、魔王嬈佛處、三迦葉歸佛處、摩訶菩提伽藍、梵天勸請處、舍利弗開悟處、目犍連故里、大迦葉入定地(雞足山),及那爛陀寺等。

◎附一︰季羡林〈摩揭陁國校注〉(摘錄自《大唐西域記校注》卷八)

摩揭陁,梵文、巴利文Magadha,俗語Māgadha。又譯摩竭、摩揭、摩訶陀、默竭陀、摩伽陀、墨竭提;意譯無害、無惱害、不惡處、致甘露處、善勝、聰慧、天羅等;為印度古代十六大國之一。其領域大體相當於現今印度比哈爾邦的巴特那(Patna)和加雅(Gayā)地方。

公元前七世紀童龍(Śiśunāga)王朝時摩揭陁國已經很強大,頻毗娑羅(Bimbisāra)王在位時,國都為王舍城(Rājagṛha)。舊城被毀於火災後,又另建新王舍城。頻毗娑羅王是佛教的大保護者,他的兒子阿闍世(Ajāta-śatru)王卻庇護耆那教徒。阿闍世王繼位後,南征北戰,討平和兼併了四鄰各小國,使摩揭陁的領域大為擴張,成為與憍薩羅對峙的北印度大國。他的兒子鄔陀耶(Udaya)又在水陸交通便利的要衝之地,建立波吒釐子城(Pāṭaliputra──華氏城)。公元前413年,頻毗娑羅所創立的這一王朝為難陀(Nandā)王朝所推翻。公元前326年左右,摩揭陁的旃陀羅笈多(Candragupta ,又譯月護)崛起,在婆羅門憍底利耶(Kauṭilya)的輔佐之下,始而借助於亞歷山大東征侵入旁遮普的希臘兵力,以鞏固自己力量。亞歷山大的死訊一傳來,他立即調轉鋒芒,逐走侵入旁遮普的希臘人,然後回師摩揭陁,廢除難陀王,定都華氏城,統一北印度,建立起印度歷史上空前強大的孔雀王朝。約公元前305年,亞歷山大的部將,西亞的霸主塞琉古‧尼伽脫(Seleucus Nica-tor)再次入侵旁遮普時,又為月護王所擊敗,被迫和婚訂約。希臘人退出印度西北部、俾路支以及阿富汗的一部份地區,並派使節麥加斯忒尼(Megasthenes)出使華氏城。這時摩揭陁國的領域已西北抵興都庫什山麓。公元前273年,阿育王繼承王位,他東征西討,兵力遠達南印度,討平羯𩜁伽等國。這時摩揭陁國的領域已北抵喜馬拉雅山麓,南達科弗里河畔,東起阿薩姆,西北至興都庫什山。國都華氏城是當時印度的政治、經濟和文化中心,北印度各地客商雲集之地。阿育王是佛教的大保護者,佛教徒有名的華氏城結集就在其首都舉行。

公元前185年,華友(Puṣpamitra)推翻孔雀王朝,建立了巽伽(Śuṅga)王朝(185~739B.C.)。此後還出現了一個短促的甘婆(Kāṇva)王朝(73~289B.C.)。在巽伽王朝時代,原先為阿育王所征服的南印度諸國,如羯𩜁伽、案達羅(Andhra)相繼獨立。案達羅的國勢日趨強大,公元前七十年代幾乎統治了整個北印度。這時摩揭陁國也成為案達羅的藩屬。案達羅王朝一直延續到公元後三世紀初期。公元後320年,華氏城的旃陀羅笈多一世(Candragupta I,與孔雀王朝的創立者同名)崛起而建立笈多王朝。他的兒子三謨陀羅笈多(Samudragupta,義云「海護」)在位時,摩揭陁的國勢又很強盛,他多次征討,使笈多王朝幾乎完全恢復了孔雀王朝的盛況。這時是印度古代文化的復興時代,梵文文學、藝術、哲學以及經濟都很繁榮,婆羅門教也有復興之勢。不過他對各教派也還能一視同仁。四世紀末,五世紀初,他的兒子旃陀羅笈多二世繼位,這時可稱是笈多王朝的黃金時代,法顯就是在這段期間到印度巡禮的。《法顯傳》中描繪摩揭陁國都巴連弗邑(即華氏城)說︰「是阿育王所治……凡諸中國,唯此國城邑為大,民人富盛,競行仁義。」

五世紀末,嚈噠人由西北侵入印度,這時笈多王朝相當衰微,政令僅能行於摩揭陁境內。不久摩揭陁國王耶舍達摩(Yaśodharma)奮起,聯合諸國興兵反抗,公元後533年,大敗嚈噠人於柯魯爾(Kohrur),北故土,逐走外寇,他的文治武功也還能與前代媲美。六世紀末笈多王朝才衰亡。七世紀初玄奘到達時,稱雄於北印度的戒日王,即曷利沙伐彈那(Harṣavardhana),其先世也曾向笈多王朝稱臣,戒日王時首都已移至曲女城。

佛陀一生中大部份時間都在摩揭陁國內度過。佛涅槃後,佛教徒的四次結集中,第一次的王舍城結集和第三次的華氏城結集,都在摩揭陁國內舉行。有關佛陀生平的勝跡大都在王舍城附近地區,所以摩揭陁一直被視為佛教聖地。

唐時摩揭陁國曾和我國建立友好關係,玄奘訪問此國不久之後,貞觀十五年(641)尸羅逸多(戒日王)自稱摩伽陁王派使者帶國書至我國。唐太宗又命雲騎尉梁懷璥到該國報聘,這是中國使者第一次到達該國。以後尸羅逸多又派使者隨同梁懷璥一起到中國。唐太宗十分優待,又派李義表和王玄策出使該國。貞觀二十二年(648),太宗又派王玄策為正使,蔣師仁為副使,赴摩揭陁國。王玄策在該國曾廣泛巡禮過許多佛教聖蹟,並在摩訶菩提寺立碑留念。我國的製蔗糖方法,相傳就是由摩揭陁國傳進來的(參見《新唐書》卷二二一上〈西域傳〉上)。

◎附二︰周祥光譯《阿育王及其石訓》〈緒論〉(摘錄自《現代佛學大系》{23})

古摩揭陀(Magadha)國之版圖,包括今日比哈省(Bihar)之南部及巴多那(Patna)與迦耶(Gayā)兩縣之地。佛陀在世之日,該國為頻毗沙羅王(Bimbisara)所統治,彼在古王城Girivraja郊外建立王舍城(Rajagri-ha)為其首都,至於今日我人所稱之王舍新城(Rajgiri)則在迦耶(Gayā)縣境內,與靈鷲山相距只七哩耳。

佛陀在世之日,婆羅多國(Bharatavarsa,印度古名)內王邦林立,其中大邦(Mah-janapadas)則有十六,摩揭陀國即為此十六大邦之一,當佛陀涅槃前,在此十六大邦,其中最大之四邦──憍賞羅(Kosala)、拔波(Vatsa)、阿婆蒂(Avanti)與夫摩揭陀,要皆兼併鄰邦為其國策。憍賞羅之首邑為舍衛城(Sravasti),拔波之首邑為憍賞彌(Kausambi),而阿婆蒂之首邑,則為烏仗因(Ujjain)是也。

摩揭陀國之突然興起,佔有古婆羅多泰半之地,實由頻毗沙羅王首先創立基業所致。頻毗沙羅之子阿闍世王(Ajātaśatru,公元前494年接位到464年止)歸併尾耆(Vriji)王邦,其首邑即吠舍離(Vaisāli)是也。同時阿闍世王又與憍賞羅邦展開長期鬥爭,使憍賞羅之聲譽日漸低下,此外,更因阿闍世王之戰勝拔波邦,而使阿婆蒂感受壓迫,際此之時,摩揭陀與阿婆蒂遂爭雄於北印度矣。

當阿闍世王正率大軍攻擊比哈北部之時,曾於恒河及松河(Sone River)交流之處,今之比哈省會巴那(Patna)附近,建築城堡。其子鄔陀夷(Udayi,公元前462~446)於公元前459年在其父所築城堡旁建立華氏城(Pātaliputra);由於摩揭陀國疆土之擴展,乃使首邑王舍城遷至華氏城。

公元前第五世紀末葉左右,摩揭陀國由室獸龍(Śiśunaga,公元前 414~396)執政,彼原為毗姆沙羅王(Bimbisāra)時代派駐於波羅奈斯(Banaras)之總督是也。室獸龍對於摩揭陀國之貢獻,乃併吞阿婆蒂國,因此,北印度廣漠平原,咸歸屬於摩揭陀矣。然好景不常,摩揭陀不久又被摩訶巴陀摩(Mahāpad-ma)所滅,建立新朝,印度古史所謂難陀(Nanda)王朝是也。

◎附三︰谷響〈佛陀時代印度諸國的社會思想概況〉(摘錄自《現代佛教學術叢刊》{93})

佛陀一生遊行教化,其足跡遍於各地,就中以摩竭陀國和拘薩羅國與佛陀的因緣關係最深,其在摩竭陀國境內的佛教道場有︰

(1)王舍城三處精舍──迦蘭陀長者奉獻的竹林精舍、耆婆奉獻的耆婆林精舍,因摩訶劫賓那而建的精舍。

(2)王舍城外最高的靈鷲山石窟,還有環繞著王舍城的十個窟。

(3)王舍城迤北不遠的那蘭陀,即佛陀曾經說法處波婆離捺林,當時有一精舍。又王舍城和此地間也有一精舍。

(4)達克希那基利,佛成道第十一年間曾訪問此地,在此制定了袈裟。

(5)王舍城附近還有兩個村落各有一精舍︰一在安陀迦頻多,一在迦萊哇那墨達村。

〔參考資料〕 《翻梵語》卷八;《法華經文句》卷一(上);《玄應音義》卷一、卷二十一;《慧苑音義》卷上;〈慧超往五天竺國傳〉;《繼業西域行程》;前田惠學《原始佛教聖典の成立史研究》;塚本啟祥《初期佛教教團史の研究》;T. Watters《On YuanChwang》;S. N. Majumdar《Cunninghamś AncientGeography of India》;É. Lamotte法文原著‧SaraWebb-Boin英譯《History of Indian Buddhhism》Chapter two。


摩訶僧祇律

略云《僧祇律》,即大眾部所傳的廣律,故又稱《大眾律》。四十卷。東晉‧佛陀跋陀羅共法顯譯。收在《大正藏》第二十二冊。

大眾部戒律的傳來,遠在曹魏‧嘉平二年(250),時有中印度‧曇柯迦羅於洛陽白馬寺譯出《僧祇戒本》,並立羯磨受戒。晉‧咸康中(335~342)又有沙門僧建於月支國得《僧祇尼羯磨》及《戒本》。升平元年(357)於洛陽請外國沙門曇磨羯多立壇受戒。但此諸譯本均已佚失。法顯因概律藏殘闕,於東晉‧隆安三年(399)與同學慧景、道整、慧應、慧巍等自長安出發往印度,後於摩羯提巴連弗邑阿育王塔南天王寺(《法顯傳》中說是摩訶衍僧伽藍)抄得《摩訶僧祇律》梵本,於晉安帝義熙十二年(416)持還揚州。義熙十四年二月於道場寺與佛陀跋陀羅共同譯出。其後北魏明元帝元年(420)又有智猛等十五人往印度,於北魏太武帝始光元年(409)復於波吒釐子城羅閱宗婆羅門家得《摩訶僧祇律》梵本,持還涼州,此本未譯。

據《法顯傳》說,本律乃根本大眾部所奉行,成立於五部分裂之前。大眾部實際是在佛滅後百年,由跋闍子(即婆麤富羅)比丘乞金銀錢而引起七百結集,終於發生異議而分立。本律即跋闍子比丘一方面結集之律,故舊傳為婆麤富羅律。以當時跋闍子人數眾多,成為大眾部,本律亦即是大眾部律。後來五部並立之大眾部律或與本律有廣略之殊,但實質不會有多少出入。如本律敘七百結集處,承認乞金銀錢之合法,又列舉五種淨法,即五種開許方便,均表見大眾部戒律的特點。至於持律者傳承出於陀沙婆羅一系,在本律五百結集文末,有明白記載。陀沙婆羅即七百結集時跋闍子方面上座,故本律之淵源所自,尤為明白了然。

本律的內容,卷一至卷二十二為比丘戒,包含四波羅夷、十三僧伽婆尸沙、二不定法、三十尼薩耆波夜提、九十二波夜提、四波羅提提舍尼、六十六眾學法、七滅諍法,共二一八戒。每戒之下,又有制戒因緣,結成條文及解釋。其他廣律各犍度的內容,可歸於各條解釋下的,都大量收入。特於波夜提第四戒下,將相當於《四分律》滅諍及拘𦖠彌等犍度的文字,幾乎全歸納進去。波夜提第四十別眾食戒闕,注云祇洹精舍梵本蟲噉。

卷二十三至卷三十三上為雜誦跋渠,相當於《四分》等律的諸犍度,但組織不同。雜誦分十四跋渠,每一跋渠各含十法。各跋渠內容為︰(1)受具足戒法,折伏、不共語、擯出、發喜等羯磨法;(2)舉、別住、摩那埵、出罪、應不應、隨順、他邏咃、異住、波羅夷學悔、覓罪相等羯磨法;(3)舉他、治罪法、驅出、異住、斷事法、園田法、田宅法、僧伽藍法、營事法、床褥法、恭敬法;(4)布薩法、安居法、自恣法、迦絺那衣法、衣法;(5)病比丘法、藥法、和尚法、阿闍黎法、弟子法、沙彌法、鉢法、粥法、餅法、菜法、麨法、漿法;(6)比尼斷事法、障礙不障礙法、比丘尼八敬法、內宿、內煮、自煮、受生肉、受生穀、自取、更受、皮淨;(7)重物、無常物法、癡法、見不欲、破信施、革屣法、屣法、浴法、末屑法、杖絡囊法;(8)蒜法、覆鉢法、衣紐帖法、腰帶法、帶結法、乘法、共床臥法、共坐法、共食法、機法;(9)為殺、不聽食人等肉,蒜法、皮法、揩腳物、眼藥、筒、籌、蓋法、扇法、拂法;(10)刀治、灌筒法、剃髮法、作具、破僧、和合僧、五百比丘結法藏、七百結集律藏、略說比尼;(11)毀訾、伎樂、香華法、鏡法、擔法、抄繫衣法、上樹法、火法、銅盂法、迴向法;(12)眾生法、樹法、樵木法、花法、果法、種樹法、治罪法;(13)七滅四諍事、調伏事、聽法、油法、粉法、刷法、梳法、簪法;(14)塔法、塔事、塔龕法、塔園法、塔池法、塔支提、供養具、伎樂供養法、收供養具法、難法。

卷三十三下至卷三十五為威儀法,約當於《四分律》法犍度,有七跋渠︰(1)布薩、食上法、教弟子法、依止法;(2)收床褥、治房、作廁屋法、上廁法、小便法、齒木法;(3)衣席法、障隔法、房舍法、涕唾法、護鉢法、行住坐臥法;(4)客舊比丘法、洗腳法、行水受水法、作浴室法、浴法、器物法、衣法;(5)阿練若比丘法、聚落比丘法、禮足法、語法、入眾法;(6)著衣法、前後沙門法、迎食法、乞食法、食時相待法;(7)然燈法、禪杖法、丸法、持革屣法、尼師壇法、謦咳法、嚏法、頻伸欠呿法、把搔法、放下風法。共五十條。

卷三十六至卷四十上為比丘尼戒,包含八波羅夷、十九僧伽婆尸沙、三十尼薩耆波夜提、一四一波夜提、八波羅提提舍尼、六十六眾學法、七滅諍法,共二七九戒(戒本二九0戒)。波夜提中七十戒與比丘共,唯有攝頌而無解釋。

卷四十下為尼雜誦,有五跋渠︰(1)坐法、簟席法、纏腰、𮂛衣、女人嚴飾服、畜媱女、園民女、僧祇支法、浴衣法;(2)手拍、胡膠形、洗法、月期衣法、浣月期衣法、客浣衣處、懸注水、流水、根;(3)羯磨、憍奢耶、僧祇支、莊嚴法、優鉢羅花、結鬘法、紡縷法、壞威儀;(4)鉢事、覆鉢法、廁法、浴室法、阿練若處、迦絺那衣受捨;(5)二眾食淨不淨、三非比丘、三非比丘尼、無殘食法、八上座法。

本律二部戒的波夜提和眾學法,也以十法為一跋渠。比丘戒九十二波夜提為九跋渠、六十六眾學法為六跋渠、比丘尼戒一四一波夜提為十四跋渠。所有各跋渠之後,皆有攝頌,以便憶持。第一卷首有長行及九行頌明五事利益,相當於勸信序。卷四十末,有《摩訶僧祇律》私記,明本律傳譯經過。從上述內容,可見本律組織於諸部律中別具一格。

即在本律敘述兩次結集文中,都說本律總的內容有九法序︰(1)波羅夷,(2)僧伽婆尸沙,(3)不定法,(4)尼薩耆波夜提,(5)波夜提,(6)波羅提提舍尼,(7)眾學法,(8)七滅諍法,(9)法隨順法。本律篇聚,似以波羅夷、僧伽婆尸沙、偷蘭遮、波夜提、波羅提提舍尼、眾學(越毗尼)、威儀(越毗尼心悔)為七聚,此與《四分律》於五篇加偷蘭遮(惡作)惡說為七聚者不同。《四分》及《巴利律》,突吉羅依身口業分為惡作及惡說,本律則以輕重分為越毗尼心悔及越毗尼。戒條次第於諸律中本律與《巴利律》最相近。特別是九十二波夜提的次第,與《巴利律》出入很少。

至於戒相的開遮,本律與《四分律》有些顯著的不同。如離衣宿戒,《四分律》明相護衣(即招出前須到衣所在地),而本律通夜護衣(即只須夜間一度到衣所在地)。又還衣法,《四分律》即座還衣,而本律得停至半月。至於捉金銀戒多「染著者」三字,不染著者得使淨人畜,也是毗舍離跋闍子比丘許乞醫藥值的痕跡。總之,本律的限制,是比《四分律》為寬的。

本律四波羅夷每條之後各載制戒時地。其時間為佛成道後五年冬分第五半月至六年冬分第四半月間。但盜、殺、妄三戒因緣中皆有阿難侍佛左右。阿難於佛成道夜生,為佛侍者決非佛成道後五六年間事。制戒處所與所為制戒的人名,本律也多與諸律不同。「聽法」中說一切制聽皆在舍衛等八大城。

本律既為大眾部所奉持,故所許法相亦與大眾部一致。如卷二說捨過去未來佛不名捨戒,與大眾部許過未無體相合。卷十四說佛定中安慰五百客比丘,與大眾部許佛常在定中而諸有情謂佛說法相合。又大眾部為大乘所從出,故本律時流露大乘經意味。捉金銀戒說浴金銀菩薩形像;「塔法」說地下涌出迦葉佛塔;大妄語戒說比丘應善觀察真實義;波羅提提舍尼中說尸摩利比丘尼入金剛三昧,皆顯示大乘說法的萌芽。

本律波羅夷及僧殘戒條解釋下常引用本生經,亦為特點之一。此種引用,計有︰(1)舍利弗本事名稱王及大臣陶利因緣,(2)耶舍本事輕躁眾生食地味緣,(3)耶舍母本事名稱王夫人誘金色鹿緣,(4)難提本事仙人童子俱舍頻頭緣(卷一),(5)達膩伽本事眾生最初不與取緣,(6)又金翅與龍更相懺悔緣,(7)又大象王與獵師緣,(8)又大身象緣,(9)取衣比丘本事婆羅門為羊所觸緣(卷二),(10)瓶沙王本事名稱王畏罪緣,(11)又婆羅門殺那俱羅緣(卷三),(12)佛本生羅大波羅二鸚鵡緣,(13)輕躁比丘本事狼守齋緣,(14)增上慢比丘本事貧窮婆羅門緣(卷四),(15)優陀夷本事獼猴緣,(16)又嵩渠婆羅門緣(卷五),(17)二摩訶羅本事伽尸國婆羅門以豆巿驢緣,(18)林中比丘本事跋懅比丘畏鳥聲緣,(19)又象怖樹折緣,(20)譬喻龍王惜寶珠緣,(21)闡陀比丘本事鏡面王獼猴緣(卷六),(22)提婆達多本事野干主破水罐緣,(23)六群比丘本事五百獼猴緣,(24)闡陀比丘本事奴阿摩由緣,(25)又奴迦羅呵緣,(26)又王頭痛驅狗緣(卷七),(27)阿難本事鸚鵡遮禿掠王緣,(28)優婆難陀本事水獺捕鯉魚緣(卷八),(29)鳥生經(卷八),(30)《難提本生經》,(31)《三獸本生經》,(32)《象王本生經》(卷十二),(33)《怨家本生經》,(34)《長壽王生經》(卷十三),(35)《迦毗羅本生經》(卷十四),(36)《賢鳥生經》(卷十五),(37)《孔雀鳥本生經》,(38)《鳥本生經》,(39)《鱉本生經》,(40)《羅睺羅六年在胎本生經》(卷十七),(41)《仙人彌猴本生經》(卷十八),(42)《釋提桓因本生經》,(43)《獼猴王本生經》(卷十九),(44)《蛇本生經》(卷二十),45佛本生顛多鳥、獼猴、象三獸緣(卷二十七),(46)《舉吉羅本生經》,(47)《顛多梨鳥本生經》,(48)《鱉生經》,(49)《鸚鵡鳥生經》(卷二十九),(50)《長者子及賊生經》(卷三十五),(51)五離車童子本事五天子緣,(52)跋陀羅比丘尼本事梳頭人供辟支佛緣,(53)又婆羅門女供迦葉佛緣(卷三十八)。

此外,本律所引的經還有︰(1)《沙門果經》,(2)《劫具契經》(卷八),(3)《跋陀利綖經》,(4)《優陀夷綖經》,(5)《孫陀利經》,(6)《柔軟綖經》(卷十七),(7)《善來比丘經》,(8)《中阿含經》(卷二十),(9)《毗盧綖經》,(10)《六人綖經》(卷二十七),(11)《大愛道出家線經》(卷三十),(12)《增一線經》(卷三十一),(13)《大般泥洹經》(卷三十二)。由所引的經來看,可見本律集成時期是比較在後的。

有關本律的譯本,有《摩訶僧祇律大比丘戒本》,題為佛馱跋陀羅譯,又有《摩訶僧祇比丘尼戒本》,題為法顯共覺賢譯。《尼戒本》中眾學法齊整著內衣條開為十條,齊整披衣條開為五條,少生草上大小便等二條,故《尼戒本》眾學法為七十七條(明藏本內衣及披衣二條未開,多上樹過人條,故為七十五條)。《比丘戒本》前有六念法,為餘部戒本所無。二部戒本外,《出三藏記集》載有《摩訶僧祇部比丘隨用要集法》,後漢失譯,梁時已佚。

諸部戒本的傳來,以《僧祇》為最早。最初漢地比丘受戒羯磨依《四分》,誦戒一直用《僧祇戒本》。比丘尼最初受戒,也依《僧祇戒本》和羯磨。至於《僧祇律》譯出後即盛行,直至元魏之時北台法聰始罷講本律而弘揚《四分》。宋‧慧詢(375~458)、道營(396~478)、齊‧慧祐、慧光、隋‧靈藏(519~586)、洪邁等皆以善本律稱,但均無疏釋流傳。唐初關中猶盛行本律,後乃衰微。(隆蓮)

〔參考資料〕 平川彰《律藏の研究》第二章、第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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