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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蕃僧諍記

[中華佛教百科全書]

吐蕃僧諍記(Le Concile de Lhasa)

法國著名漢學家戴密微所撰的學術名著。主要內容在論述八世紀末漢僧摩訶衍與印度僧人蓮華戒,在吐蕃(西藏)王宮中所舉行的法義大辯論。書名原作《拉薩法諍記》,1952年由法國大學出版社刊行出版;1980年八月,耿昇將此書譯成中文時,根據戴密微於1970年所提出的改正意見而譯為《吐蕃僧諍記》。

全書主要分成兩部分,第一部分為敦煌漢文寫卷《頓悟大乘正理決》的翻譯與詳註;第二部分為歷史說明,亦即本書的核心內容。書末有附錄、補遺、刊誤、索引(中文版改為譯名對照表)及《頓悟大乘正理決》敦煌文書的影印圖版(中文版刪去此部分)。本書內容豐富,考證細緻,是研究西藏之古代宗教、歷史的重要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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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佛教百科全書]
赤松德贊

八世紀時的西藏國王。又作吃㗚雙提贊、乞黎蘇籠臘贊、赤松帶贊。十三歲(755年)即位。他不僅奠定了吐蕃全盛時代的基礎,也鞏固了佛教在西藏的勢力。西藏史籍常將他與松贊干布、徠巴瞻並稱為「三大法王」。

赤松德贊即位之初,宰相仲巴結(Ma-shaṅ)等乘其年幼,企圖撲滅松贊干布以來的佛教勢力,他們藉口歷代藏王的短壽、國家的兵連禍結都是源於弘揚佛法,於是流放學僧、燒燬佛典、廢大昭寺為屠宰場,並將寺中的釋尊像埋毀於地下。赤松德贊年長後,了解先代對佛教所作的努力,決心致力於佛法的弘揚。他曾先後派遣桑希(Saṅ-shi)及賽曩(Sbagsal-snaṅ)至中國及印度求法;更派人至印度迎請學僧寂護(Śāntiraksita)及蓮華生(Padmasambhava)前往西藏講經說法。

寂護與蓮華生到西藏後的第一件事,就是為印度佛教建立根據地──興建西藏第一座剃度僧人出家的桑耶寺(Bsam-yas)。由於為俗人剃度出家必須有十位受戒十年以上的僧人在場,赤松德贊乃特地派人到印度請十二位「說一切有部」的僧人,協助寂護完成為「七覺士」(西藏第一批出家眾)授戒的儀式。

赤松德贊為了興隆佛法,不斷召集西藏內外學僧從事經典的翻譯、研究,更於各地設立僧院,造就譯經人才。印度諸大論師靜命、無垢友、佛密、靜藏、清淨師子等,都是在這段時期進入西藏,協助譯經工作。此外,赤松德贊也邀請密宗大德法稱,傳授瑜伽部金剛界大曼荼羅等灌頂;請迦濕彌羅國的勝友、施戒等,傳授戒法;請漢僧傳授參禪修定,使西藏佛教在大小、顯密、禪教、講修上,兼容並蓄,盛極一時。根據《布頓佛教史》的記載,西元788年,赤松德贊更在桑耶寺的登噶爾(Pho-braṅ ldan-dkar)宮殿請諸學僧編纂已譯經典的目錄《登噶爾目錄》。這也是西藏第一部有組織的大藏經目錄。總之,西藏佛教在赤松德贊時代有了嶄新的發展,其盛況連後來的印度'學僧阿底峽都讚歎說︰「爾時佛法興盛,雖印度似亦所未有。」

赤松德贊晚年,以中國禪僧摩訶衍為首的漢地佛教在西藏逐漸取得勢力,並與印度佛教引起紛爭。為了解決愈演愈烈的爭論,赤松德贊乃召集兩派僧人在桑耶寺進行辯論,並按照印度的習慣,在辯論者中間放置花環,規定最後由失敗者為對方獻上花環,然後離開西藏。據說這場辯論斷斷續續進行了三年之久(792~794),摩訶衍一派曾一度佔上風,但最後還是敗給寂護的弟子蓮華戒(Kamalaśīla)而返回內地。從此,漢地佛教頓門派(西藏佛教史籍的稱法;稱印度佛教為漸門派)的教法遭西藏否定。赤松德贊更下令禁止漢地佛教經典的流通,以及禪宗教法的修習。但禪宗的教法並未因此而在西藏斷絕,後期西藏佛教的教義及修行方法仍多少受其影響。

赤松德贊在印度佛教戰勝苯教和漢地佛教之後,為了進一步平息印度佛教內部的宗派鬥爭,規定傳持「說一切有部」的戒律,禁止翻譯其它宗派的律典,同時宣佈龍樹所傳的中觀論是佛法的準則。此外,在拉薩、山南建札葉巴寺及欽浦寺,培養僧人;下令西藏王朝轄區內一律崇信佛教,以防止苯教復興;並率全體大臣發誓,尊崇佛教,永不動搖等,這些舉措都使印度佛教在西藏取得優勢,樹立鞏固的地位。

〔參考資料〕 《舊唐書》卷一九六〈吐蕃〉上;《新唐書》卷二一六〈吐蕃〉上;《冊府元龜》;《資治通鑑》;王沂暖譯《西藏王統記》;王輔仁《西藏佛教史略》;王森《西藏佛教發展史略》;《青史》;佐藤長《古代チベット史研究》卷下;P. Demieville著‧耿昇譯《吐蕃僧諍記》。


修習次第

書名。印度後期中觀派學者蓮華戒的著作。蓮華戒在西藏桑耶寺宗論(794)時,破斥中國的禪僧摩訶衍,本書即為其對摩訶衍之說所作的強力的批判。是研究桑耶寺宗論思想的資料。全書分為三編,主要論述慈悲心、菩提心與實踐(方便、知)。西藏是以手抄的方式傳承本書,其中,初編曾由施護漢譯為《廣釋菩提心論》。初編與後編的梵本曾刊行出版。敦煌文獻中的初編,與《西藏大藏經》所收者不同,是舊譯寫本。戴密微(P. De-miéville)著、耿昇譯的《吐蕃僧諍記》附錄,有《修習次第》第一部與第三部的翻譯。其中之第三部,為歐洲著名佛教學者拉莫特(É.Lamotte)神父自藏文譯為法文,我國學者耿昇再依法文譯為中文。此下所摘錄之譯文,即為其中之一部份。

◎附︰《修習次第》第三部(摘錄)

第一部分︰止和觀

(1)止和觀之性質
對接受大乘佛教經典的信徒來說,修習次第是一件極為簡單的事。世尊說,菩薩的靜心之道是無邊無際的;然而,因為止和觀二者包含了一切靜心之法,所以這裏提出的將是和止觀相關聯的入門之道。世尊說︰當某一生靈信奉止觀之論時,他將可以擺脫其心理上煩惱之鐐銬,擺脫其本身特點之束縛。同樣,當某一生靈為了衝破一切障礙,就必須信奉止觀。借助止之力,觀念就如同避風處之明燈永不離其體;借助觀之力,再考慮到符合事物客觀之現實,真正的智慧之光芒就如同旭日東升,而一切障礙亦將隨之一掃而光。

(2)止觀之實體
正因為這樣,世尊才通過瑜伽行者提出四個觀點要考慮︰{1}無想念之反映,{2}加雜心想之反映,{3}終點,{4}事業之成功(參看《解深密經》第八卷。止和觀是菩薩加行的兩個主要特徵。獲得終點本身便是來自止觀的途徑︰菩薩直觀所感覺到的終點,是個體之不存在和外界之不存在。菩薩之觀要經歷十洲之地,自始至終把精力集中於終點之上,其止觀也就進一步潔淨,而每潔淨一步,又標誌自身的一次激變。當止觀之念完央瑙現,菩薩便到達終點,此終點並非別的而是佛陀之狀。具體內容可參看E. 奧貝米萊《般若波羅蜜多經教義》)。

①無想念之反映︰這是說被止發覺時一切法之反映,佛陀之顏色等。這些反映說的是「無想念」,因為關係到本身真實價值之精神概念是貧乏的;然而這又是一些「反映」,因為止承認並發現了法的反映,就如同已經看到並抓住了這些反映一樣。

②當瑜伽行者試圖懂得這些反映之真實價值時,便開始用觀解釋這些反映,這樣,出於臆想,發現實體的觀之幻相就出現了,也就具有了「加雜心想」之反映。

③認識了這些反映的性質,瑜伽行者便根據各自的性質得到了所有法。當瑜伽行者知道,這些反映自身獨立產生時,關係到「我」的不純潔之處及其他特徵則表現於「他」身。當瑜伽行者認識到具有終點特徵之真正性質時,他便達到了這個終點,而且在第一塊地上,他感覺到了這個終點。

④隨後,如同服用了仙草妙丹,酒效漸發一樣,在觀道中的其他地方,在不斷潔淨(罪過)的過程中,瑜伽行者的個性也就逐漸得到革新。而當他排除各式各樣障礙,大功告成時,他得到的唯一之物是認識了佛陀。

這一切說明了什麼呢﹖這一切說明︰瑜伽行者信奉止觀,懂得了終點,成功地完成了以排除各種障礙為特徵的事業。這就是佛陀之狀況。所以說,欲得到佛陀之狀況者,就必須信奉止觀之說,不信奉止觀之說者,就不懂得終點,也就不會有其事業之成功。

世尊在《聖寶雲經》等著作中確定了止觀之特徵,他說︰「若住無記即勤觀察惟記正念。」

第二部分︰修習次第

(1)修習的前序
為了把純潔之品德用於止觀,給眾生以慈悲之情,為菩薩作出決斷,瑜伽行者必須修習聽、修習心、修習觀。

在修習觀之前,瑜伽行者做完大解小淨,完成一切所要做的事情,隨後便置身於一個安靜舒適之處,無聲無擾,決定讓眾生置於其道場之中。他對一切有罪之徒均表現出極大的慈悲,用其五體向位於十域之佛陀和菩薩深表敬仰,將佛陀和菩薩之身軀畫卷供養於身前或身旁,對佛陀和菩薩之功德深表頌揚;他懺悔自身之過錯,頌揚一切造世主之功德;他以優雅舒適之姿態端坐,(中略)雙腿交叉或半交叉;雙目注視鼻尖,既不圓睜也不緊閉;身軀直坐,既不歪斜也不過於硬直;精力集中,全神貫注。然後,他放平雙肩,頭部一動不動,既不高抬也不低垂;他固定鼻之位置,兩眼凝視;穩住唇齒,舌尖緊抵;呼吸均勻,不停止、不加速、不衝動,而是保持其自然節奏。

(2)止的第一道修習
從開始起,瑜伽行者便信奉止,把自己之心集中於如來佛之形體,如同他已看到或感覺到一樣。隨著觀之深入,如來佛之形體似金水閃光,加以各式各樣之裝飾,正在輪咒之中,千方百計造福於眾生。想到如來佛的如此之美德,瑜伽行者便排除其分心和雜念,靜坐養心,任憑如來佛軀體之光輝照耀,就好像如來佛之軀體就在眼前。

(3)觀的第一道修習
隨後,瑜伽行者思念如來佛的來臨和離去,進行觀的修習。他這樣推斷︰如來佛的軀體來去無踪,乃本性之虛幻,是無「我」之反映。同樣,一切法也是本性之虛幻,如同感官之反映,來去無踪,亦無實體之存在。

(4)止的第二道修習
如此推斷之後,瑜伽行者便端坐在那裏,既無概念,也無推理,以獨特之神態,將實體進入觀道之中。這一修習方法局限於《大方等大集經賢護分》之中,其本性的具體細節,亦包括在同一經卷之內。不論法之外觀有多少種,瑜伽行者總是把自己之心集中在同一外觀,消除分心,平息呼吸,以達到止。

(5)觀的第二道修習
同樣,法可細分為兩種︰有形法和無形法。有形法包括在物質體中而無形法則是感覺中之結合體,即來自意識、變幻和感官之形體。然而,某些愚蠢之徒,只信仰存在,思想混亂,迷誤在轉生途中。為了消除這些蠢人之謬誤,瑜伽行者對他們寄予極大的慈悲之情。當止實現之後,瑜伽行者便開始進行觀,以理解實體。觀是一種正確之分解方法,因為觀不相信個體之存在,也不相信法之存在。人之個體所以是存在的,主要是因為一切結合體是「無我」的;法之不存在則表明,一切法就如同妖術一樣。

(a)補特伽羅的產生
首先,瑜伽行者必須用如下方法體察一切問題︰除去色和其他結合體之外,人體是不存在的,因為這是物質等的自身表現,而「我」的觀念產生於該物質之中。同樣,人體也不享有物質結合體之本性。因為當人體孕於他人而成為不息的並具有特性時,這種色則是無常的、多性的。而且也不能說,人體是結合體的同一物,或者說是和結合體不同的,因為實際存在之狀況是不能分離的。

(b)法之產生
當瑜伽行者清楚地懂得,「我」和「我的」等世俗觀念只不過是一些謊言和錯覺時,他便盡力要弄明白法之不存在,並自問有形法是否存在,是否是除了思想之外以勝義的方式存在,還是思想本身表現為物質,這些法和夢乃是完全不同的兩回事。當觀進入物質之極細塵,並一部分一部分地作了最終解析時,瑜伽行者便什麼也看不見了,從而消除了存在與不存在的概念。三界不存在於別處,而只存在於生靈的臆想之中。《楞伽經》說︰一有形物化為細塵不能被認為是物質;但是由於錯覺,唯有思想之實體不包括在其中。(中略)

瑜伽行者自言自語道︰由於對不存在物質之錯誤信念,在無限的時間裏,對蠢人來說,思想就如同一個外界物質,而事實上這一物質完全是夢中之物,因此,三界只能是思想本身。

(c)臆想
這樣一來,瑜伽行者開始如此認識問題︰一切被稱之為法的東西只不過是思想而已。對一切法的性質作了這種解析之後,瑜伽行者便認識到,應該解析觀念的性質了。他這樣推斷︰從勝義之觀看,觀念也如同妖幻,自己不能產生。一旦錯誤地抓住色的各方面時,而實際上觀念本身又是以各種形式自我表現,那末除去迷誤的本性之外,觀念則不復存在,難道這個觀念比這個物質會有更大的價值嗎﹖同樣,不同性的物質既不是唯一的,也不是多種多樣的。所以,除了物質之外,不存在的觀念之性質也同樣既不是唯一的,也不是多種多樣的。在觀念產生之際,不是來自某一地方,而在觀念消失之際,也無消失之處。從勝義觀點來看,觀念不可能產生於自身,也不可能產生於他身,更不可能同時產生於自身和他身之中(見《雜阿含》第二卷;《經部》註釋)。所以說,觀念本身就是一個幻覺。和觀念一樣,所有的法同樣是一個幻覺,因此結論只能是︰法是不會產生的。

(d)無特徵之物
當瑜伽行者作觀念解析時,看不到自身之性質,同樣也看不到一切有形體的性質,觀念出現於這些有形體上,而這些有形體的本性又是世俗臆想出來的。也許,當瑜伽行者習慣地看見這些有形體的本性時,而他又理解為一切有形體均是臆想之物,就如同香蕉樹幹都是空心之體一樣。這樣,瑜伽行者就迴避了自己的臆想。從得到存在的概念時起,他便擁有了無發展、無特徵之瑜伽。《聖寶雲經》中說︰從前進中解脫出來,便盡其力對虛幻進行其觀。透過對虛幻之觀,尋找一切依據之本性,在那裏,思想既存在而又互為補充,然而瑜伽行者卻發現一切均為空無。隨後,瑜伽行者想到思想本身,亦是空幻。從思維而來的這樣那樣的感想,瑜伽行者也尋其本性,而且也是空幻之感。這樣明理一切之後,瑜伽行者便進入無任何特徵之由迦。如此說來,無論是誰,只要不是這樣看見的一切,就不能進入無特徵之由迦。當用這樣的方法看見法的本性時,就不會認為所看不到的東西是「存在的」。但又不能認為是「不存在的」,因為不存在的觀念也不總是出現在思維之中的。如果看到一個這樣那樣的有形體,為了拔除它,就應該認為它是「不存在的」。最後,當判斷由迦的智慧時,再沒有任何有形體出現,為了再次拔除這一烏有之感,應該認為它是「不存在的」(瑜伽行者既不肯定也不否定看見還是沒有看見什麼東西;他用勝義觀否定其相對觀所見之物,他肯定萬物之存在,但又不能把虛無之物實體化,並把虛無之物化為實物。眾所周知,虛無之物在其被使用之後將被拋棄,就如同過河後被拋棄一木筏,病癒後一藥品,取其寶後的一條蛇,佛陀聲稱曲解虛無之物者,即勝義論者是不可救藥的。)如同一切概念均包括存在與不存在雙重概念一樣,任何其它的概念再不會產生,因為如果外境不存在,內心亦不存在。

在這樣的條件下,瑜伽行者進入不動不想之境,再不依附於物質等;而因為具有了般若,一切有形體之本性則是不存在的,他處於最高智慧之禪定之中。這樣,瑜伽行者便進入我法二空之境,因為所見之物和所妄想之物之間並無差異,通過自生精神之自然進程,不需要做什麼努力,瑜伽行者便明澈這一實體,並身居其中。

(6)達到「止觀」之分心、衝動及其他障礙
這樣坐定之後,思維過程便再也不應被攪擾。

如果沉思偶遇外界某物之干擾而出現分心,瑜伽行者就要考慮此物之本性,並制止其分心,重新聚其神。當沉思中遇到某種不順心之事,瑜伽行者就要考慮這一沉思之好處,盡力對其有喜愛之心,並想到分心之害處,盡其力而鎮靜平息之。

一旦由於自身的頹唐和麻木之痛苦在其行動中造成意識朦朧,沉思出現分心或將要出現分心,瑜伽行者就要想一些愜意之物,比如佛之顏色或觀珊若等,從而使分心平息,全神貫注依附於實體。

當瑜伽行者生來為一盲人,一個落入黑暗之深淵的人,或者是一個雙目緊閉的人,無法清晰地掌握實體,則是由於分心和無「觀」所致。在某些情況下,當瑜伽行者對其過去曾享受某實物有所懷念,而沉思出現衝動或即將出現衝動時,他就要想某一非持續之物,以抵銷衝動,使之平息,並讓其沉思毫不費力地回到實體上來。

當其思維如同翻騰之火焰或如同好動之頑猴一樣難以平靜,是因為衝動和止的原因。

但是,當排除了一切分心和衝動,思維以發自內心的協調方式而進行,則心底明亮,瑜伽行者停止其克制的努力,不動聲色地端坐,因為這時他已達到進入止觀之途徑。

在觀的進程中,當般若占據優勢,止的力量消減,思維衝動,猶如大風中之燈光,實體則無法看清,正是在這個時候信奉止。如果止占據優勢,好似進入沉睡之狀,而實體也不能很好地感覺到,那麼就要行使般若之力。但是,止觀兩者,猶如套在一起的兩頭公牛,步調一致,並駕齊驅時,瑜伽行者則要在其身軀和思維沒有痛苦的情況下,盡量長久地靜止端坐,紋絲不動。

同時,聚神時經常出現六毒︰{1}懶惰,{2}忘記實體,{3}分心,{4}衝動,{5}無力,{6}盡力。為了沖消這六大欠缺,應該採取八種相反的行︰{1}信念,{2}熱情,{3}盡心,{4}滿意,{5}記憶,{6}注意力,{7}思考,{8}無動於衷。

前四種「行」可抵銷懶惰。事實上,通過聚精會神中的信念或堅信,瑜伽行者便可以得到聚精會神的願望。有了這一願望,他便可以增長毅力。以毅力為基礎,他便在「行」上具有了肉體的和精神的才幹。隨後,因為肉體上和精神上得到滿足,懶惰便隨之被排除。這樣一來,懶惰被信念所拔除。因此,應該進行這四種「行」。

記憶可以沖消對實體的忘記。

注意力可以抵銷分心和衝動。

當衝動和分心處於平息的時候,無力便成了一大欠缺,應通過思考而抵銷之。

然而,當衝動和分心平息之後,沉思進展平靜,盡力便成為欠缺,而應該用無動於衷去抵銷。

當沉思已經集中,如果再盡力做這樣那樣的努力,沉思將會受到分心的影響;但是當沉思不集中,而又不盡力做出努力,沉思如同盲人一樣受到分心,因為觀沒有成功。從此刻起,排除萎靡不振之情緒,平息衝動之心情,當觀穩定之後,應做到無動於衷。這樣一來,如果瑜伽行者樂意,便可以不做任何行,而對實體進入觀道之中。

(7)聚精會神之中的精神休息

當其肉體和心感到疲倦,瑜伽行者不時地想到整個世界,並覺得整個世界如同「幻」,如同夢境,如同水中之月,如同眼花撩亂之狀。《佛說入無分別法門經》中說︰透過出世間之知識,宇宙間一切法均是相似的,而後來的知識則認為一切法就猶如虛幻之物或猶如陽焰樓。把一切創世之物看做一種虛幻,瑜伽行者對眾生產生極大的慈悲之心,自語道︰庸才之民,不懂深奧之法,將自始安靜之法歸因於存在等,在其謬誤之中,夾雜各種業和嗜好,其結果是,迷誤在輪迴途中;因此,我應該千方百計把迷誤之眾生引導到深奧之法中。同樣,休息之後,瑜伽行者重新進入到沉思之中,這時再沒有任何法出現,而如果其精神仍有厭倦,他可以重新休息,以達到再次進入觀道之目的。瑜伽行者進行這一系列修習,按其所能,可長達一個時辰,一個半時辰或三個時辰。

(8)脫離沉思

(a)最後,當瑜伽行者想脫離三昧,他應該交叉雙腿,自言自語道︰從勝義之觀來看,儘管這些法沒有降生,然而如同在虛幻之中,根據各種複雜的原因和條件,形形色色的愜意之物和非愜意之物實際上已經產生。這樣做,瑜伽行者可避開化為烏有之觀念。但他也不會墬入極端的武斷非難之泥淖,因為當他以般若之光檢驗萬物時,他什麼也看不到,他盡力避開一切極端空虛之念和武斷非難之觀。

某些沒有般若目光之人和某些理智不清之徒,相信「我」之存在,做出各種「業」︰他們迷誤於輪迴之途中。

也有一些人,雖有輪迴之機,但缺乏極大的慈悲之情,沒有把恩賜完善地造福於眾生,而只考慮自己本身之自抑︰因為不具備得救之祕訣,他們只能落入聲聞和緣覺的靈感之中。

最後還有一些人,一方面認為一切本性之不存在,在其極大的慈悲之心中,又決心保證超度一切造世之物。這些人和那些不被自己的魔術表演所欺騙的魔術師一樣,他們的精神絲毫不受普天下虛幻論之擾亂,自信擁有巨大的才幹和知識︰這些人到達如來佛之地,用各種形式求得輪迴,以保證造福於一切世物。這些人用其知識之力,排除一切嗜好,鏟除輪迴;但因為對眾生具有了巨大無限的才能,他們也不會落入涅槃︰他們成為眾生之恩主。況且,因為他們行善造福於眾生,意欲得到無餘涅槃,他們應該永遠致力於實現其具備才幹和知識的條件。《如來不可思議經》說︰「若修智行,能為一切有情善說法要,令生喜悅。世尊,是故諸菩薩摩訶薩,福仿智行二應和合。」《聖如來誕生經》同樣寫道︰如來之降生有千萬條道理。為什麼呢﹖噢,最勝子,眾如來是由於千千萬萬有效之道才得以實現。是哪些呢﹖其中一條有效之道便是他一點也不滿足於自己的淵博知識和無限才幹。最後,《維摩詰所問經》之中也寫道︰如來法身非思欲身,佛為世尊過諸世間佛,身無漏諸漏已盡,佛身無數眾行已除。

(b)做完這一切之後,瑜伽行者慢慢抬起交叉之雙腿,向位居十方之佛陀和菩薩致以敬意,向眾佛陀和菩薩上供並頌詩,決心永遠遵循崇高神聖之信念。就這樣,瑜伽行者具備了「空」和慈悲等五體之實體,然後將盡力得到各種才能──恩賜等──從而到達最高之靈感。

〔參考資料〕 梶山雄一(等)著‧李世傑譯《中觀思想》第六章;上山大峻《敦煌佛教の研究》。


桑耶宗論

西元八世紀末,印度系佛教徒與中國系佛教徒在西藏桑耶寺所進行的教義論爭。又稱「拉薩論爭」。據推測,時間約在西元792~794年間。

由於藏王赤松德贊的篤信與支持,佛教在761年正式傳入西藏。隨後,779年,印度學僧寂護(Śantarakṣita)在西藏成立第一個僧團組織,並逐漸擴大勢力。同時,中國漢地佛教也在中國禪師摩訶衍(Mahā-yāna,又譯大乘和尚)的弘揚下,急速擴展。結果,導致兩系統佛教徒的對立,論爭甚至愈演愈烈。為此,赤松德贊乃招請寂護的弟子蓮華戒(Kama-lashīla)與摩訶衍在桑耶寺進行教義論辯。並依印度習俗,在辯論者中間放置花環,規定最後由失敗者為對方獻上花環,然後離開西藏。

摩訶衍主要依據如來藏思想,提出「若達到無思考、無分別的境界,即可顯現佛性、頓悟成佛」的觀點,即所謂「不思不觀」的頓悟說;蓮華戒則立足於中觀思想,以「若無『一切法無自性』的分別,則無法達到無分別智」的漸悟說,加以駁斥。二人採取各種方式,相互責難。結果,根據藏文資料《布頓佛教史》的記載,摩訶衍論敗,被逐出西藏。(中國方面的資料《頓悟大乘正理決》則記載大乘和尚論勝。)其後,印度佛教成為西藏佛教的正統;赤松德贊並下令禁止漢地佛教經典的流通,也不許藏人學習禪宗教法。

〔參考資料〕 戴密微著‧耿昇譯《吐蕃僧諍記》;梶山雄一著‧吳汝鈞譯《中觀與空義》;上山大峻《敦煌佛教の 5研究》;Giuseppe Tucci《The Religions ofTibet》。


摩訶衍

西元八世紀末葉時,漢地佛教在吐蕃的代表人物。又稱摩訶衍那、大乘和尚。生卒年不詳。根據敦煌寫本《頓悟大乘正理決》中所錄師致吐蕃贊普的表章,可知師於吐蕃佔領沙州(今甘肅敦煌)後,應贊普赤松德贊之邀前往拉薩傳教。

師力倡禪宗,主張「不思‧不觀」之頓悟說,一時吐蕃僧俗風靡相從。赤松德贊的妃子沒盧氏及貴族婦女三十多人,也從其出家受戒。後在桑耶宗論時,為代表印度佛教的蓮華戒所敗,而返回敦煌繼續傳教。

◎附一︰王森《西藏佛教發展史略》第一篇(摘錄)

在墀德祖贊、墀松德贊兩代,前後自長安迎請過一些漢僧,在歷次唐蕃戰亂中也虜獲過一些漢僧,特別是金城公主帶去了漢僧和德宗派去了漢僧。這些漢僧在西藏的活動,今天我們沒有看到詳細記載,但從一些跡象上看,有一些是以講經譯經為主。在西藏也很有幾個藏族譯師深通漢文,《丹噶目錄》(Ldan-dkardkar-chag)中有三十四種經書標呢自漢文譯成藏文的,證明了這一點(《五部遺教》中也提到了一些藏族譯師懂漢文,後來藏僧著述科判詳密,也是從講經漢僧學來)。另外一些漢僧則是禪僧,最著名的是藏文中常提到的摩訶衍。

摩訶衍約於西元781年或稍遲一二年,受贊普詔進藏。敦煌寫本《頓悟大乘正理決》說到「於大唐國請漢僧大禪師摩訶衍等三人」,贊普妃沒盧氏等人即從摩訶衍出家。到寂護死後,他的影響迅速擴大。藏文資料甚至於說,只有意希旺波、貝揚等少數幾個人還遵循寂護的教法外,絕大部份的藏僧都信奉或附和摩訶衍。意希旺波等,自然還有印僧,為了恢復他們的勢力,建議墀松德贊延請蓮華戒(Kama-laśila)。

蓮華戒是寂護在印度的高足(寂護和蓮華戒師徒,是印度大乘中觀宗自立量派Dbu-marang-rgyud內所謂「隨瑜伽行中觀派」的代表人物),他到藏以後,由墀松德贊主持,和摩訶衍展開辯論。這場辯論延續了三年(約在792~794年)。《頓悟大乘正理決》說漢僧勝,內地禪宗和蓮華戒派下此後並行於西藏;某些藏文資料記載,摩訶衍先勝後敗,被擯還唐,並且說墀松德贊下令,從此不許藏人隨學禪宗。有的書上說墀松德贊作結論僅是此後應學習龍樹中觀宗,但禪宗亦一向以龍樹為其重要祖師之一,且摩訶衍返敦煌後,在當地仍為重要人物,當地藏族官員還對他表示一定尊重,似非被擯棄不用之人。從現有的材料看起來,禪宗在西藏的影響並沒有斷絕,並且一直影響到後來的寧瑪、噶舉等派,而在當時譯經目錄上看,卻是蓮華戒等所傳中觀宗居於主流,可以說,在當時大概是印僧佔了上風。

◎附二︰P.Démiéville著‧耿昇譯《吐蕃僧諍記》第二章〈史料疏義〉(摘錄)

我們在閱讀(王錫)這篇序及摩訶衍和尚表章的時候,立即就會在腦海裏呈現一個十分清晰的輪廓,那就是這位漢僧從一開始就十分明顯地處於守勢。具問發難的並不是他,而是印度代表。他確實曾要求印度僧侶們向他發問,但這是因為他發現印度代表們在吐蕃贊普面前屢進讒言,對他橫加指責,造成了使他感到難堪的結果;被迫進行自我辯護的也是他,而不是印度僧侶。在第一道表章中,摩訶衍和尚懇切請求吐蕃贊普結束這場曠日持久而有損於佛教界精誠團結的論戰;他同時既藉口自身老耄,又以天真和諷刺性的口氣陳述他的教理遠不適應於進行唇槍舌劍般的論戰;他同時還想由他的弟子來取代他。在後來的論戰過程中,他又呈第二道表章重新概嘆其年事之高和教理爭論之無益。他回首往事,追述贊普是怎樣把他召到吐蕃來講授禪門的,吐蕃贊普是如何在論戰之前許久就深悟了其教理之正統性,他又是怎樣被正式准許布教禪門。他殷切希望吐蕃贊普立即降一道有利於他的聖旨,以馬上結束分裂教宗的活動。他渴望能公正地允許各個人都能自由地從事他們所樂於進行的事業。第三道表疏是一部自我辯護狀,它最清楚不過地表達了摩訶衍和尚自我辯護的立場。其中直接地提到其對手們對他的人身攻擊,而且他還竭力逐點駁斥對方。他借助於佛教經典文獻和他以唐朝的名師們的權威作掩護,而且還拒絕自我標榜「法師」。摩訶衍也承認他的印度對手們在推理性的經院哲學方面要比他高超。表疏的結尾部份是對他一生思想情操和布教活動的長篇辯護,提出對他的禪修習的指控,是完全不適宜的。

總而言之,我們認為摩訶衍和尚的處境並不是很妙的。印度教派明顯是處於攻勢,而且從論戰一開始就出現了這樣的局面,關於僧諍會的兩種說法在這一點上是吻合的。根據本寫本序言所記載,這次僧諍會是由於印度大師們向贊普對摩訶衍進讒言而引起的,因為印度和尚們嫉妒摩訶衍所取得的成就。布頓認為雙方的敵對情緒是摩訶衍等漢僧們影響增大的一種反應,因為漢僧把吐蕃佛教徒中的絕大部份都爭取到他們一邊去了。布頓說︰「肯定曾出現過競爭局面。這種競爭不是『神學家』之間心平靜氣的爭論,而且還牽涉到其他意圖。」

◎附三︰饒宗頤〈王錫「頓悟大乘政(正)理決」序說並校記〉(摘錄)

王錫敘又云︰「摩訶衍依止和上法號降魔、小福張和上雄仰、大福六和尚。同教示大乘禪門,自從開法已來,經五六十年,亦曾久居山林樹下,出家以來,所得信施財物,亦曾著貯積,隨時盡皆轉施。」(P本)

按S本文字與此微有不同。如「依止和上」,S本誤作「知上」,「大福」作「大福德」,多一「德」字,「准仰」,S本作「雄(惟)仰」,似是人名。

所謂依止者,凡比丘新度後,以依止其先輩比丘而受其監督,從學參禪,此師即其依止和尚。摩訶衍自言︰法號降魔、小福、大福輩皆其依止師,此數人者,皆北宗神秀之法嗣,見《景德傳燈錄》。然宗密答裴休問之《中華傳心地禪門師資承襲圖》神會門下有摩訶衍,是摩訶衍者,又曾及神會門下。茲將摩訶衍在南北宗之關係表之如下︰


摩訶衍於神秀為再傳,神秀之傳付者,河東普寂及大智(即義福)兩禪師,並稱東山繼德。所謂大福應即義福,是摩訶衍本出禪門北宗,又事神會,蓋兼習南北宗者也。

摩訶衍事蹟,向來未明,只知其曾居瓜州耳。

與摩訶衍在吐蕃開示禪教者,又有達摩麼低,王錫《政理決》云︰「陛下了知臣之所說,禪門宗旨是正,遣與達摩麼低同開禪教,然始敕命頒下諸處,令百姓官僚盡知。」(此據S本,P本F°154b)

P本作達摩低,無「麼」字。按達摩麼低是Dharmamati,乃梵名,唐云法意。據《禪門師資承襲圖》有襄州法意,與摩訶衍同出神會門下,當即此人。

摩訶衍事蹟,猶有可考者,知其早歲曾為長沙嶽麓寺住持。唐‧李邕〈麓山寺碑〉云︰
「……總管大將軍齊郡公權公諱武,福德莊嚴,喜慧方便,疏寫四部,鎮重百城。有若智謙法師者,願廣於天,心細於氣,誦習山頂,創立花臺。有若摩訶衍禪師者,五力圓常,四無清淨,以因因而入果果,以滅滅而會如如。有若首楞法師者,文史早通,道釋後得,遠涉異會,幽尋天台……並建場所,牙(互)為住持……。」

此碑末題「大唐‧開元十八年歲次庚午……前陳州刺史李邕文并書」,蓋立於玄宗朝。據碑文繼摩訶衍者,又有首楞法師,假定摩訶衍任嶽麓住持為二十五歲,約當開元十年(722)。如前文考證沙州部份陷落於建中二年(781),其入吐蕃,不知在何年。而建中、貞元間,摩訶衍年已逾八十矣。證以王錫所記,摩訶衍自言︰「況臣老耄心風,所說忘前失後。」《曲禮》云「八十、九十曰耄」。耄是九十之名,是摩訶衍在吐蕃,已近九十之年。


楞嚴經

十卷。唐中宗時般剌密帝譯,屬於祕密部。全稱《大佛頂如來密因修證了義諸菩薩萬行首楞嚴經》,又名《中印度那爛陀大道場經》,略稱《楞嚴經》、《大佛頂經》。收在《大正藏》第十九冊。自宋而後,盛行於禪、教之間。明‧智旭《閱藏知津》中稱「此經為宗教司南,性相總要。一代法門之精髓,成佛作祖之正印。」但因其內容與其他顯教各經論所說多有分歧,所以自古以來對於此經就有真偽的爭執而不能決。

關於此經的傳譯,據唐‧智昇《續古今譯經圖紀》說︰此經譯者般剌密帝,唐言「極量」,中印度人。居廣州制旨道場。以神龍元年(705)五月二十三日於灌頂部中誦出一品,即此經十卷。烏萇國沙門彌伽釋迦(一作鑠佉,此云「雲峰」)譯語,房融筆受,懷迪證義。「其僧傳經事畢,汎舶西歸。有因南使流通於此(長安)。」但在《開元釋教錄》卷九中則以此經是懷迪所譯。謂迪曾被召入京,參預菩提流志《大寶積經》的譯場,任證義。事畢還鄉,遇梵僧,未得其名,共譯此經。(大正55‧571c)︰「迪筆受經旨兼輯綴文理。其梵僧傳經事畢,莫知所之。有因南使流經至此(長安)。」《續譯經圖紀》與《開元錄》兩書同是智昇開元十八年(730)所著而所記不同。考《大寶積經》是菩提流志於神龍二年(706)創譯,至先天二年(713)畢功。《續圖記》既云此經是神龍二年所譯,應是懷迪未入京前事。而《開元錄》乃云,懷迪事畢還鄉方遇梵僧傳譯此經,兩說頗相違異。是此經的譯人譯時均有可疑。

其次,關於此經的流傳經過,據宋‧釋子璿《首楞嚴義疏注經》卷一之一中云(大正39‧825c)︰「房融知南詮,聞有此經,遂請對譯。房融筆受,烏萇國沙門彌伽釋迦譯語。翻經才竟,三藏被本國來取。奉王嚴制,先不許出。三藏潛來,邊境被責。為解此難,遂即迴去。房融入奏,又遇中宗初嗣,未暇宣布,目錄缺書。時禪學者因內道場得本傳寫,好而祕之,遂流此地。大通(神秀)在內,親遇奏經,又寫隨身,歸荊州度門寺。有魏北館陶沙門慧振搜訪靈跡,常慕此經。於度門寺遂遇此本。」《宋高僧傳》卷六〈唯愨傳〉云天寶末,愨於京師受舊相房融宅請。未飯之前,宅中出經函云(大正50‧738b)︰「相公在南海知南詮,預其翻經,躬親筆受首楞嚴經一部,留家供養。」是此經流傳有四說不同。一說是因南使流傳來此。第二說是房融奏入,因禪學者自內道場傳寫流通。第三說是神秀親遇奏經,因而傳寫歸荊州度門寺。第四說是房融抄寫留家供養,因而傳出。但神秀於神龍二年卒於東都,既未還山,焉得寫本隨身,歸於荊州﹖是此經的流傳深有可疑。

此經的內容,第一卷敘阿難因乞食,被摩登伽女用幻術攝入淫席,將毀戒體。如來放光,並勒文殊師利以神咒往護,遂將阿難及摩登伽女來歸佛所。阿難見佛,頂禮悲泣,悔恨自己一向多聞,道力未全,因而啟請宣說十方如來得成菩提妙奢摩他三摩禪那最初方便。佛告以一切眾生從無始來生死相續,皆由不知常住真心性淨明體,有諸妄想故有輪轉。又告以有三摩提,名(大正19‧107a)︰「大佛頂首楞嚴王、具足萬行、十方如來、一門超出妙莊嚴路。」能破客塵煩惱,以顯常住真心性淨明體云云。

第二卷因波斯匿王之問,顯示真性圓明無生無滅本來常住之理。並說一切眾生輪迴世間由二顛倒分別妄見,隨業輪轉︰(1)眾生別業妄見,(2)眾生同分妄見。應當抉擇真妄,而明五陰身心不有,世界本空,破我法二執,顯本覺真如,顯示五陰本如來藏妙真如性。

第三卷佛對阿難陀就六入、十二處、十八界、七大等一一說明本如來藏妙真如性。

第四卷因富樓那之問,顯示世間一切根塵陰處等皆如來藏清淨本然,但以三種相續︰即世界相續、眾生相續、業果相續,諸有為相循業遷流,妄因妄果其體本真。真智真斷不重起妄,是故如來證真故無妄。四大本性周遍法界,歇即菩提,不從人得等。

第五卷憍陳如五比丘,優波尼沙陀、香嚴童子、藥王藥上二法王子、跋陀婆羅等十六開士、摩訶迦葉及紫金光比丘尼等,阿那律陀、周利槃特迦、驕梵鉢提、畢陵伽婆蹉、須菩提、舍利弗、普賢菩薩、孫陀羅難陀、富樓那彌多羅尼子、優波離、大目犍連、烏芻瑟摩、持地菩薩、月光童子、琉璃右王子、虛空藏菩薩、彌勒菩薩、大勢至菩薩等,各各自說最初得道的方便以顯圓通。

第六卷最後觀世音菩薩說耳根圓通,以聞熏聞修金剛三昧無作妙力,成三十二應,入諸國土。獲十四種無畏功德,又能善獲四不思議無作妙德。文殊師利以偈讚歎。佛更為說四種律儀(淫、殺、盜、妄),令離禪魔。

第七卷佛說四三九句大佛頂陀羅尼。此即《大白傘蓋佛頂陀羅尼經》。並說安立壇場法則及持誦功德。次因阿難請問修行位次,佛先為說十二類眾生(胎、卵、濕、化、有色、無色、有想、無想、非有色、非無色、非有想、非無想)顛倒之相。

第八卷說明三摩提三種漸次。次明五十七位︰乾慧地、十信、十住、十行、十迴向、四加行、十地、等覺、妙覺。又因文殊問,示經五名,說明經的歸趣。因阿難問,說地獄趣造十習因,受六交報,以及鬼、畜、人、仙、修羅、天等七趣,自業所感差別。

第九卷說明三界二十五有之相。次明奢摩他中微細魔事,即五陰魔等。

第十卷說五陰的行陰魔中十種外道(二無因論、四遍常論、四一分常論、四有邊論、四種顛倒不死矯亂遍計虛論、立五陰中死後有相心顛倒論、立五陰中死後無相心顛倒論、立五陰中死後俱非心顛倒論、立五陰中死後斷滅心顛倒論、立五陰中五現涅槃心顛倒論)。識陰魔中禪那現境十種魔事。次明五陰相中五種妄想等。

此經的註解,在唐有三家︰(1)慧振《疏》十卷、《科》一卷,(2)惟愨《玄贊》六卷(一作二十卷),(3)弘沇《資中疏》,卷數未詳。此三疏早已失傳。現今所存的都是宋以後的著作,大半是屬於賢首、天台、禪宗三家的。此經所以受到台、賢、禪者的重視,是因為此經所說常住真心性清淨體,與台、賢二家圓教宗旨相合。又所說七處徵心、八還辨見,對於禪宗的參究可以有很大的幫助和啟發。五陰魔的說明,也給禪修者以警策。總之此經是詳細說明了圓頓禪的途徑,特別是大勢至菩薩的念佛圓通,觀世音菩薩的耳根圓通,更為禪、淨學人所接近。至於譯筆的華美也成為文學之士所愛好。自宋元以後,楞嚴咒成為叢林早課之一,於是此經的流傳和講習就更普遍了。

現存的註解約有四十餘家。其中屬於賢首宗的有宋‧子璿《義疏》二十卷、《科》一卷,懷遠《義疏釋要鈔》五卷,戒環《要解》二十卷,明‧真鑒《懸示》一卷、《正脈疏》十卷、《科》一卷,袾宏《摸象記》一卷,德清《懸鏡》一卷、《通議》十卷、《提綱》一卷,圓澄《臆說》一卷,通潤《合轍》十卷,觀衡《懸談》一卷,廣莫《直解》十卷,真界《纂注》十卷,清‧續法《灌頂疏》,通理《指掌疏》十卷、《懸示》一卷、《事義》一卷,溥畹《寶鏡疏》十卷、《懸談》一卷、《科》一卷。

屬於天台宗的有宋‧仁岳《熏聞記》五卷,宗印《釋題》一卷,思坦《集注》十卷,元‧惟則《會解》十卷、《前茅》二卷、《圓通疏》十卷,真覺《百問》一卷,一松《祕錄》十卷,智旭《玄義》二卷、《文句》十卷,清‧靈耀《觀心定解》十卷、《科》一卷、《大綱》一卷。

屬於禪宗的有宋‧德洪《合論》十卷,咸輝《義海》三十卷,可度《箋》二十卷,明‧函昰《直指》十卷,大韶《擊節》一卷,真可《釋》一卷,乘時《講錄》十卷,元賢《略疏》十卷,曾鳳儀《宗通》十卷,清‧濟時《正見》十卷,淨挺《問答》十卷。

其居士所著,不屬於專宗者,有明‧鍾惺如《說》十卷,焦竑《精解評林》三卷,陸西星《說約》一卷、《述旨》十卷,錢謙益《疏解蒙鈔》十卷,凌弘憲《證疏廣解》十卷,清‧劉道開《貫釋》十卷。

其中台、賢二家疏釋,互有諍論。特別是真鑒的《正脈疏》、傳燈的《圓通疏》中互相譏評甚烈。

自中唐以迄近代,千二百年間,此經備受禪講之士的推崇,也成為後世行人認為必讀之書。但是懷疑者以此經所說與其他經論不符,認為偽造。他們所疑約有七點︰

(1)一般經論都說四大(地、水、火、風),或說五大(地、水、火、風、空),或說六大(地、水、火、風、空、識)。而此經獨說七大,於六大外又立「見大」,是一切經所無。

(2)此經卷四辨六根功德中說(大正19‧122c)︰「三四四三,宛轉十二,流變三疊,一十百千。總括始終,六根之中,各各功德,有千二百。」此文在諸家疏釋中無有定解。《首楞嚴經義海》云︰「愨師約三世四方具有五根五塵,成百二十。一一根塵熏成十類眾生,為千二百。(弘)沇師非之,(崇)節公是之。(洪)敏師於十二中一一皆具十善成百二十。一一善用具十如是,成千二百。」子璿《義疏》卷四之二云(大正39‧886a)︰「如第一位,三世四方,宛轉十二,便成一疊。算位即是一橫二豎,已成過去。第二即變過去一世以為現在,進動算位,一豎二橫,成百二十,為第二疊。第三又即變現在世以為未來,進動算位,一橫二豎,成一千二百,為第三疊。能變之法既唯三世,所變之數亦止千二,故無增減。」如是諸解,莫衷一是。

(3)卷五中,世尊說偈。其最初一偈云︰「真性有為空,緣生故如幻;無為無起滅,不實如空華。」此是清辯菩薩所造《大乘掌珍論》偈。此偈若是佛說,論中不應不標明。

(4)此經卷七中說十二類眾生,以休咎精明為有色眾生,空散銷沉為無色眾生,神鬼精靈為有想眾生,精神化為土木金石是無想眾生,諸水母等以蝦為目為非有色眾生,咒詛厭生為非無色眾生,彼蒲盧等,異質相成,是非有想眾生,如土梟等,附塊為兒,是非無想眾生。此亦與各經論有情無情之說不符。

(5)一般經論只說五趣(天、人、鬼、畜、地獄),或說六趣(五趣外加阿修羅)。而此經於六趣外又有仙道一趣,成為七趣。

(6)此經說菩薩修位階次有五十七位。最初立乾慧位,中間切入四加行,亦與各經所說有異。

(7)卷十中說行陰魔立十種外道論,亦與各經論所說相違。

關於此經的真偽之爭,不僅在漢地如此,即此經由漢地傳入藏地以及由中國傳入日本時也曾發生過爭論。在藏文《甘珠爾》中有由漢譯藏的《大佛頂首楞嚴經》第十品以及《魔鬼第九》兩本,實即此經的第九、第十兩卷,經末不註譯人及譯經時代,但其為西藏前弘期,約當唐代的譯品無疑,因為西藏的盧梅(十世紀間)曾懷疑此經非是佛說而布頓(十四世紀間)則深為置信。很可能此經在唐時曾全部譯藏而經朗達瑪王滅法,遂至殘缺,淪為二帙。嗣後在清高宗乾隆十七年至二十八年間又由章嘉呼圖克圖主持,由袞波卻將全經重譯成藏文,並刊成漢、滿、藏、蒙四體合璧的《首楞嚴經》全帙。

至於此經傳入日本是普照入唐攜回的。玄叡《大乘三論大義鈔》卷三云(大正70‧151b)︰「經本東流,眾師競諍。則於奈樂宮御宇勝寶感神聖武皇帝(724~748)御代仲臣等請集三論、法相法師等而使檢考。兩宗法師相勘云︰是真佛經。掌珍比量與經量同,不可謗毀。等論定竟,即以奏聞。奉勒依奏已畢。然寶龜年中(770~780)使德清法師等遣唐檢之。德清法師承大唐法詳居士云︰大佛頂經是房融之偽造,非真佛經也。智昇未詳,謬編正錄。」由此可知此經真偽之爭由來已久。

要之此經屬於密教。其中所說基於密教的「即事而真」,「即身成佛」的原則,自與顯教的理論有所不同。其所立名相自難以中觀或瑜伽宗的學說來衡量。因而諸家註疏所詮釋,或亦未能盡稱經旨。(周叔迦)

◎附一︰太虛〈大佛頂首楞嚴經攝論〉(摘錄自《太虛大師選集》中)

〔曷為問中頓問一經全義﹖〕 此有捨、取二門。捨門又二︰

(1)恨徒聞無功,不能脫自業障︰蓋未深悟實相,親見本心,縱使說空說有、說事說理、說聖說凡、說因說果決定明了,遠離錯謬;然而用生滅心辯淨圓覺,彼淨圓覺亦同輪轉。故雖緣聽佛音,憶持佛言,亦復不得真如法性,但益虛妄想相;譬蛇吞草,唯成毒汁。

初卷文曰︰「所以多聞未得無漏。」又曰︰「如汝今者承聽我法,此則因聲而有分別。」又曰︰「是故汝今雖得多聞,不成聖果。」又曰︰「今日乃知雖有多聞,若不修行,與不聞等。」

二卷文曰︰「汝等尚以緣心聽法,此法亦緣,非得法性。」又曰︰「汝雖強記,但益多聞,如說藥人,真藥現前不能分別。」

四卷文曰︰「雖復憶持十方如來十二部經清淨妙理,如恆河沙,祇益戲論,汝雖談說因緣,自然決定明了,人間稱汝多聞第一,以此積劫多聞熏習,不能免離摩登伽難。」又曰︰「汝雖歷劫憶持如來祕密妙嚴,不如一日修無漏業。」

六卷偈曰︰「汝聞微塵佛,一切祕密門,欲漏不先除,畜聞成過誤。將聞持佛佛,何不自聞聞!聞非自然生,因聲有名字,旋聞與聲脫,能脫欲誰名。」

七卷文曰︰「求多聞故,未證無為。」又曰︰「我輩愚鈍,好為多聞。」咸是貫徹此之一恨。是故心無退志,或承過,或願修,佛得施教。或責過,或勸修,訶離教解,趣進修證,無尚茲矣。多聞既然,應知多智、多辨、多識等亦如是。故此章中阿難雖瞻如來勝相發心,亦成顛倒想相。然非使之塞耳抉目,貴令見性趨修而已。在已得隨順觸證法性者,聞而無聞,無聞而聞,聞聞圓離,聞聞全彰。而聞即思修,思修增聞者,亦必能漸由隨順而得觸證乎法性。至夫起凡情之信,廣寡學之心,一歷聞根,皆成佛種,聽法功德,寧可思議!不得此意,一向無聞,雖勤修闇證,猶墮無聞比丘。與世尊之大哀,若虛度空過,永成無性闡提,淪長夜又奚疑!且十卷結文曰︰「阿難聞佛示誨,憶持無失。」與前所訶聞持祕嚴,亦何別哉﹖故知貴乎契法性耳。又阿難選旋聞圓通,亦憑其積生多聞之力勝,故旋聞之功用亦勝;從聞思修,契入法性,則淨極光通達,寂照含虛空,摩登伽在夢,誰能留汝形哉!聞之一字,誠本經之大關鍵已。

(2)厭小乘無力,不能救人魔難︰如來說咒,文殊往救,而阿難平昔同住諸小聖,曾不覺知(唯佛常知恆沙界外,一滴之雨亦明頭數。諸小乘聖雖得六通,要須入定觀察乃有所知,且其所知亦屬有限),況能施拯﹖又阿難侍佛修小乘多年,欲漏依然未斷,則小乘果亦非易成。與其修難成而無力之乘,曷若迴心勤求乎無上菩提哉!此其所以厭小乘也。

逮三卷末,阿難一悟真菩提心,便能發願普度眾生。又曰︰「自未得度先願度人。」乃至曰︰「汝等必須將如來語傳示末法,開悟斯義,無令天魔得其方便,保綏覆護,成無上道」等;皆以反顯纔入大乘,便得救人之力用也。二卷文曰︰「汝等聲聞狹劣無識。」三卷文曰︰「汝先厭離聲聞、緣覺諸小乘法。」四卷文曰︰「我等會中登無漏者,雖盡諸漏,尚紆疑悔。」又曰︰「令汝會中定性聲聞及諸一切迴向上乘阿羅漢等,皆獲一乘寂滅場地。」又曰︰「汝纔舉心,塵勞先起。由不勤求無上覺道,愛念小乘,得少為足。」又曰︰「示我會中諸蒙暗者,捐捨小乘。」又曰︰「哀憫會中緣覺、聲聞。」乃至十卷文曰︰「聲聞、緣覺,不成增進。」咸是照應此之一厭者也。

取門亦二︰

(1)求大果菩提︰此與厭小乘相翻也。三卷偈曰︰「願今得果成寶王,還度如是恆沙眾,令我早登無上覺,於十方界坐道場!」即是確立此一求也。二卷文曰︰「休得疲怠妙菩提路。」三卷文曰︰「由汝發心勤求無上菩提,故今為汝開示第一義諦。」四卷文曰︰「菩提涅槃尚在遙遠。」又曰︰「汝等決定發菩提心。」又曰︰「汝等必欲發菩提心。」乃至九卷文曰︰「汝等有學緣覺、聲聞,今日迴心趣大菩提無上妙覺。」皆是提醒此一求也。

(2)懇初修方便︰此與恨徒聞相翻也。經中阿難屢請如來廣示,文相甚著,不繁引。約而言之,初則未悟本菩提心令悟本菩提心,悟則不謬正因。次則未修真圓通門令修真圓通門,修則不滯本悟。次則未識妙莊嚴路令識妙莊嚴路,識則不生上慢。次則令知七趣生報,知則不昧因果,而謹潔正戒。次則令覺五陰魔境,覺則不落邪歧而速入圓明。至三卷終,是令阿難得菩提心。

從四卷起,是令阿難入遍知海。云入遍知海者,令至成佛,得究竟無疑惑地;所謂初心菩薩,能盡知諸佛祕密藏也。復次菩提心者,涅槃妙心也;遍知海者,正法眼藏也。故阿難曰︰「我今已悟成佛法門,是中修行,得無疑惑。」又曰︰「頓悟禪那,修進聖位。」此所以本經一名救護親因度脫阿難,及此會中性比丘尼得菩提心入遍知海也。阿難實猶未涉修證,同夫華嚴會上善財童子參遍善知識,普入佛法門;而普賢方且導歸乎極樂,亦同宗門悟了還如未悟,故本經確是大心凡夫直趨佛果之乘也。對於無上菩提正修行路,剛成個最初方便耳。

〔曷為答中頓答一經全義﹖〕 復有標、酬二門。標,謂標阿難所未知,此又有二︰一者,眾生無始妄想輪轉,生死相續︰初卷所破「想相」,二卷所指「妄見」,三卷所斥「識心分別計度」,四卷所除「細惑妄想戲論」,中間重重揀擇,乃至十卷「五陰妄想」,終乎「汝應將此妄想根元,心得開通,傳示末法諸修行者,令識虛妄,深厭自生」,皆是依據此之一標者已。二者,眾生本有常住真心,性淨明體,初卷所示「妙淨明心」,二卷所顯「妙真如性」,三卷阿難所獲「本妙常心」,四卷如來所發「妙覺明性」,中間重重發明,乃至十卷圓滿菩提歸無所得,終乎知有涅槃,皆是開闡此之一標者也。

酬,謂酬阿難今所請,此亦有二︰一者,酬其願求無上菩提︰故令見華屋,選妙門,知聖位,信業報,識魔事,以護持此志不退也。二者,酬其欲懇最初方便︰故首提出「應當直心」。直心者,正念真如也,專修圓通也,決趨果海也,嚴持淨戒也,永越邪歧也。故維摩詰曰︰「直心是道場。」而此章曰︰「十方如來同一道故出離生死,皆以直心,心言直故,如是乃至終始地位中間永無諸委曲相。」更重明之︰心,該六根及如來藏。言,該三業及陀羅尼。言直故心直,心直故言直。言是心之妙境,心是言之妙智,心是言之妙體,言是心之妙用。

若論明悟,阿難心言直故,有計必陳,故得無計不摧,獲菩提心,有疑必諮,故得無疑不決,入遍知海。若論修證,觀音心言直故,一旋亡所,故得全超法界,合佛妙覺;一門圓照,故得頓發神用,滿眾生願。此所謂十方婆伽梵,一乘修行路也。七趣生類,皆是心言曲故,妄造情想諸業,妄招升沈諸苦;五陰魔類,皆以心言曲故,妄取不實之境,妄墬無間之獄。此所謂三界性顛倒,一切委曲相也。全經結歸不戀三界,起訖相應,有旨矣哉!

◎附二︰〈楞嚴咒簡介〉(編譯組)

楞嚴咒係載於《大佛頂首楞嚴經》卷七的長咒。具云大佛頂陀羅尼,簡稱佛頂咒、首楞嚴咒、祕密神咒、楞嚴祕密咒,又作大佛頂真言、大佛頂如來頂髻白蓋陀羅尼、大佛頂如來放光悉怛多鉢怛囉陀羅尼。旨在宣說大佛頂如來內證的功德。宋‧子璿《楞嚴經義疏註經》卷十三云(大正39‧919b)︰
「此咒四百二十七句,前諸句數,但是歸命諸佛菩薩眾賢聖等,及敘咒願加被離諸惡鬼病等諸難。至四百十九云跢姪他,此云即說咒曰,從四百二十唵字去,方是正咒,如前云六時行道誦咒,每一時誦一百八遍,即正誦此心咒耳。如或通誦,更為盡善。」

依《大佛頂首楞嚴經》卷七載,十方如來咸以此咒心得成無上正遍知覺,能拔濟群苦,轉大法輪;而眾生若能誦持此咒詛,則水火、一切咒詛、魘蠱毒藥等悉皆不能加害,並可獲諸功德果報,是故如來宣示此咒,於未來世保護初學諸修行者入三摩地,身心泰然安隱,更無一切諸魔鬼神及舊業陳債來相惱害,若有求福報速得圓滿,求長命者等皆得滿願。

相傳自唐‧大通神秀之後,禪院為祈禱安居期間平安無事而讀誦此咒,至禪僧真歇清了之後,尤相沿成習。依《瑩山清規》所記,在楞嚴會、涅槃會、灌佛會、成道會等法會之中,均讀誦此咒。此外,此陀羅尼古來亦曾被刻成經幢,如朝鮮平安北道龍川郡邑東面東部洞、黃海道海州郡泳東面清風里,皆有大佛頂陀羅尼幢。又,大唐青龍寺內供有曇貞所建不空音譯的大佛頂陀羅尼碑。

本咒的異譯有三本,皆收於《大正藏》第十九冊,即︰(1)唐‧不空譯《大佛頂如來放光悉怛多鉢怛囉陀羅尼》一卷。(2)元‧沙囉巴譯《佛頂大白傘蓋陀羅尼經》一卷。(3)元‧真智等譯《大白傘蓋總持陀羅尼經》一卷;另有藏譯本,內容大致與真智譯相同。至於《漢滿蒙藏四體合璧大藏全咒》第三套第一卷所收者,乃以《大佛頂首楞嚴經》卷七所載之陀羅尼為主,而以藏譯本對照校訂,補其缺佚所成。

日本學者參內龍雄在其所撰《真言陀羅尼》書中,曾載有對此咒的解說及梵文羅馬字拚音。值得研習此咒者參閱。

〔參考資料〕 太虛《大佛頂首楞嚴經研究》;陳健民《如來密因修證了義首楞嚴三摩地觀法》;南懷瑾《楞嚴大義今釋》;P. Demieville著‧耿昇譯《吐蕃僧諍記》;望月信亨《佛教經典成立史論》、《淨土教の起原及發達》。


頓悟大乘正理決

又作《頓悟大乘正理訣》。略稱《正理決》。一卷,王錫編。為八世紀末,盛行於西藏拉薩的頓門派與漸門派的宗論記錄。其中,頓門派屬於中國佛教,漸門派屬於印度佛教。書中記載︰中國禪師摩訶衍,應西藏贊普王之詔赴拉薩,代表頓門派與印度僧蓮華戒(Kamalaśīla)等漸門派論辯,結果頓門派駁倒漸門派云云。但是,根據西藏方面的史料記載,當時獲勝的是漸門派。此書現有敦煌本S-2672、P-4646。香港學者饒宗頤有此書之校記及研究,收在《選堂集林》書中。台灣流通之影印本收在《大藏經補編》第三十五冊、《現代佛學大系》第五十三冊。

〔參考資料〕 P. Demiéville著‧耿昇譯《吐蕃僧諍記》;上山大峻《敦煌佛教の研究》。


戴密微

法國著名漢學家。生於瑞士洛桑。1911年伯爾尼中學畢業,其後赴慕尼黑、倫敦、愛丁堡和巴黎深造。1918年,自法國國立東方現代語言學院畢業。1919年入法蘭西遠東學院,投身漢學大師沙畹門下。精通德文、法文、義大利文、俄語、漢文、日文、梵文、藏文等多種語文。

氏曾任廈門大學教授、日本東京日法研究所所長、法國國立東方現代語言學院漢語教授。1945年,獲選為法國高等實驗研究學院歷史語言系研究導師。嘗任《通報》(ToungPao)主編,並主持法蘭西學院中國語言和文明講座。先後獲比利時魯汶大學和意大利羅馬大學名譽博士學位。又為英國倫敦大學東方和非洲研究學院、亞洲研究學會和不列顛科學院、日本東洋文庫和日本科學院的通訊院士。

戴密微的漢學著作,原先以語言學為主,後又擴展至佛教文獻、中國佛教史、哲學史、宗教史和文學史等諸領域。1924年,發表的第一部重要著作即是對《彌蘭陀王問經》作各種漢譯文之研究。在主編《法寶義林》期間,曾發表《漢文大藏經目錄》。其成名作為《吐蕃僧諍記》,該書為當代西藏學、佛教學和敦煌學的代表作之一。此外,在氏逝世前,法文佛學辭典《法寶義林》(Hobogirin)之編寫工作,亦多由氏所指導。

1973年,荷蘭萊頓大學曾出版《戴密微漢學論文集》和《戴密微佛教學論文集》二書。前者收錄戴密微在1924至1970年間發表的四十三篇論文,後者收集1929至1970年間所發表的十七篇論文。

〔參考資料〕 《東西佛教名人傳》(《世界佛學名著譯叢》{85})。


蓮華戒

西元八世紀中,印度中觀派名僧。出生地及生歿年皆不詳。為寂護(Śāntarakṣita)的弟子,曾在那爛陀寺教授密續。762年寂護逝世後,師應西藏王赤松德贊(Khri-sroṅ lde-brtsan)之請而入藏,並與漢地僧人進行頓漸之論辯(此即「桑耶寺宗論」)。結果,師獲勝,漢僧大乘和尚(摩訶衍)因而離開西藏。自此以後,漢地佛教乃在西藏地區消失,而印度佛教亦正式確立於西藏。

相傳在論辯過後不久,蓮華戒即被四位刺客所暗殺。凶手之身份,有謂係摩訶衍之護持者,有謂係西藏之苯教徒。師逝世後,其思想仍對西藏佛教思想(尤其是顯教方面)有相當大的影響。

依《登噶爾瑪目錄》所載,師之著作有《般若波羅蜜多七百頌廣注》(Saptaśatikāpra-jñāpāramitā-ṭīkā)、《金剛般若廣注》(Prajñāparamitāvajracchedikā-ṭīkā)、《一切法無自性成就》(Sarvadharmāsvabhāva-siddhi)、《修習次第》(Bhāvanākrama,三篇)、《正理滴前品攝》(Nyāyabindu-pūrvapakṣasaṃkṣipta)。其中,《修習次第》乃師之主要著作。宋‧施護所譯之《廣釋菩提心論》,即該書之上篇。

〔參考資料〕 《中觀思想》第六章(《世界佛學名著譯叢》{63});P. Demiéville著‧耿昇譯《吐蕃僧諍記》。


全文檢索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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