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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義般若波羅蜜多經

[中華佛教百科全書]

了義般若波羅蜜多經

一卷。宋‧施護譯。收在《大正藏》第八冊。又名《了義經》、《了義般若波羅蜜經》。全經內容大略,是佛以舍利弗為對告眾,為其說明菩薩所樂欲修習且與般若波羅蜜多相應之勝行。

首先說明圓滿般若波羅蜜多是如實了知諸法住無所住,諸有所作離一切相。又言圓滿定波羅蜜多是無散亂、離所得之相。

其次,指示安住般若波羅蜜多之相,是圓滿三十七菩提分法;並且對三解脫門、四禪、四無量、四無色、八解脫、九先行法、九想法、念佛法僧戒想、離煩惱想、念生滅想、念無常苦無我等想、念苦集滅道智想、盡無生智想、法智想、語言分別想、離言分別想、三無漏根乃至如來十力想、十八不共法想等諸法,也應作如是想。

進而又說若如實觀察與修習般若波羅蜜多,則圓滿一切智、一切種智、道相智、一切相智,了達一切眾生之心行相,除一切眾生的諸雜染,斷十疑。

最後說明色法之自性不生、不滅、非染、非淨,無所從來、無所住,其所生離三際。色體即空,離色無別空;空體即色,離空無別色(受想行識亦然)。故諸法只是名分別而無所觀,無所觀故悟入無所。悟入此無所,實即圓滿與般若波羅蜜多相應之勝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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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光大辭典]
色即是空

梵語 rūpaj śūnyatā 或 yad rūpaj sā śūnyatā。出自玄奘所譯般若心經。為「空即是色」之對句。色,廣義言之,乃物質之總稱。謂一切現象皆為空幻,無有實體。小乘以人為五蘊之假和合,無獨立自存之實體,故說「人無我」;大乘不但認為人無我,且以為五蘊自身亦虛假不實,而說「法無我」。所謂五蘊皆空,意謂不論物質現象(相當於色)或精神現象(受、想、行、識)均屬因緣所生法,無固定不變之自性;若以其為實有自性,則是虛妄分別,故色之本質為空。〔梵文般若波羅蜜多心經、大品般若經卷二十五實際品、了義般若波羅蜜多經、維摩經卷中入不二法門品、大智度論卷九十、中論卷二觀行品、般若心經疏、般若波羅蜜多心經贊、華嚴注法界觀門〕(參閱「空即是色」3478) p2544


[中華佛教百科全書]
色即是空

「色」是指有形質的一切萬物。此萬物為因緣所生,並非本來實有,因此其當體是空。此謂之「色即是空」。

此語原為玄奘所譯《般若波羅蜜多心經》的名句,其文云(大正8‧848c)︰「色不異空,空不異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受、想、行、識亦復如是。」

此謂「色」是因緣所生之法,無定實之自性。無定實之自性,故為幻有,非實有。既為幻有,即是空;空之本身即是色。受、想、行、識同此。因此,五蘊色心之法,即是空。

「色空相即」之理趣,在佛教中的小乘諸派及大乘中的唯識學派皆不曾論及。亦即小乘以蘊中無人我為蘊空,而不是蘊自性空;又如灰滅之際,係以色心滅為空,而非色即空。唯識大乘則認為緣生依他的「色」,不能說是「空」;而遍計所執的「空」,不能說是「有」。

又,法藏在《般若波羅蜜多心經略疏》中,曾就二乘對色空之二疑及菩薩的三疑,加以闡釋。其次又建立色空相望之三義。即︰(1)相違義︰空中無色,色中無空,以空害色,以色害空。(2)不相礙義︰若此色為幻色,則不礙空;若此空為真空,則不妨色。(3)相作義︰此幻色之全體若非空,則不成幻色;真空之全體若非色,則不成真空。亦即依色即空而有色,依空即色而有空。然後法藏又約觀行而釋,謂觀色即空,則為止行;觀空即色為觀行;而色空無二,一念頓現為止觀俱行。

◎附︰印順《般若波羅密多心經講記》(摘錄)

佛明五蘊皆空,首拈色蘊為例。色與空的關係,本經用不異、即是四字來說明。不異即不離義,無差別義。色離於空,色即不成;空離於色,空亦不顯。色空、空色二不相離,故說「色不異空,空不異色」。有人聽了,以為空是沒有,色是有,今雖說二不相離而實是各別的,空仍是空,色仍是色。為除此種計執,所以佛接著說︰「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即表示空色二不相離,而且相即。

佛法作如是說,有其特殊意義。印度的一分學者,以為涅槃與生死,煩惱與菩提,是不相同的兩回事,離了生死才能證得涅槃,離了煩惱才能獲得菩提。生死和煩惱是世間雜染法,涅槃、菩提是出世清淨法,染淨不同,何得相即﹖這種見地,是從他們的宗教體驗而得來。宗教體驗,世間的一般宗教,如耶、回、印度教等,也都有他們的體驗,如上帝、真宰、梵我等。若說他們都是騙人的,決不盡然,他們確是從某種體驗,適應環境文化而表現出來的。不過體驗的境地,有淺深,有真偽。佛法的目的,在使人淨除內心上的錯誤──煩惱,體驗真理,得到解脫──涅槃。一分學者依佛所說去持戒修定淨除煩惱,體驗得「超越」現象的,以此為涅槃。於是,以為世間和涅槃,是不同性質的。在修行的時候,對於世間法,也總是遠離它,放身山林中去,不肯入世作度生的事業。這種偏於自了的超越境,是不究竟的,所以被斥為沈空滯寂者。真正的涅槃空寂,是要在宇宙萬有中,不離宇宙萬有而即是宇宙萬有的。因此,修行也不同,即於世間利生事業中去體驗真理,淨化自己。古德說︰「佛法在世間,不離世間覺。」覺悟即在世間法而了達出世法,由此大乘能入世度生,悲智雙運。有所得的小乘,體驗到偏於「超越」的,於是必然地走入厭離世間的道路。龍樹菩薩在《智論》裡,講到「色不異空,空不異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時,即以《中論》生死涅槃無別去解說。大乘的體驗,不妨說是「內在」的。論到宗教的體驗,有人以為這是一種神祕經驗,既稱為神祕的,此中境界就不是常人所能了解。因之,經驗的是否正確,也無從確論。現見世間一般宗教,他們依所經驗到而建立的神、本體等,各不相同,如耶教的上帝,印度教的梵我,所見不同,將何以定是非﹖依佛法,這是可判別的,一方面要能洗盡一切情見,不混入日常的計執;一方面要能貫徹現象而無所礙,真俗二諦無礙的中道,即保證了佛法的究竟無上。佛法是貫徹現象與本體,也是貫通宗教與哲學,甚至通得過科學的,所以有人說佛法是科學而哲學的宗教。

從理論上說,色(一切法也如此)是因果法,凡是依於因緣條件而有的,就必歸於空。如把因果法看成是有實自性的,即不成其為因果了。因法的自性實有,即應法法本來如是,不應再藉因緣而後生起;若必仗因緣而能生起,那法的自性必不可得。由此,一切果法都是從因緣生。從因緣生,果法體性即不可得,不可得即是空,故佛說一切法畢竟空。反之,果法從因緣有,從果法的作用形態又不即是因緣,可從因緣條件有,雖有而非實有,故佛說一切法緣起有。可知色與空,是一事的不同說明︰所以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常人於此不了解,以為空是沒有,不能現起一切有﹖不知諸法若是不空,不空應自性有,即一切法不能生。這樣,有應永遠是有,無應永遠是無。但諸法並不如此,有可以變而為無,無的也可由因緣而現為有,一切法的生滅與有無,都由於無自性畢竟空而得成立。性空──無不變性、無獨立性、無實在性,所以一切可現為有,故龍樹菩薩說︰「以有空義故,一切法得成。」本經所說︰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即說明此空色不相礙而相成的道理。經中接著說︰「受想行識,亦復如是。」這是說︰不但從色的現象說︰色不異空,乃至空即是色,若從受的現象上說︰也是受不異空,空不異受;受即是空,空即是受的。想與行識,都應作如此說。空是一切法普遍而根本的真理,大至宇宙,小至微塵,無不如此,即無不是緣起無自性的。能在一法達法性空,即能於一切法上通達了。

〔參考資料〕 《華嚴注法界觀門》;《般若波羅蜜多心經贊》;《梵字般若波羅蜜多心經》;《大品般若經》卷二十五〈實際品〉;《了義般若波羅蜜多經》,霍韜晦《佛學》(上)第五章;中村元(等)編《空》(《佛教思想》{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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