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調伏有情戒
[法相辭典(朱芾煌)]瑜伽四十一卷十八頁云: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見諸有情、應可訶責,應可治罰,應可驅擯,懷染污心,而不訶責;或雖訶責,而不治罰,如法教誡;或雖治罰如法教誡,而不驅擯。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若由嬾惰懈怠放逸而不訶責、乃至驅擯;非染違犯。無違犯者,若了知彼不可療治,不可與語,喜出麤言,多生嫌恨,故應棄捨;若觀待時;若觀因此鬥訟諍競;若觀因此令僧諠雜,令僧破壞;知彼有情、不懷諂曲,成就增上猛利慚愧,疾疾還淨而不訶責、乃至驅擯。皆無違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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