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數)一、名言種子,為現行一切善惡諸法親因之種子。善種子生善法,惡種子生惡法,無記種子生而無記法,乃至由色種生色法,由心種生心法等,依附於第八阿賴耶識則而為一切諸法之親因者是也。名之為名言者,或自發名言,而詮顯色心之諸法,於自心之前,反現彼諸法之相分,而熏彼諸法種子於阿賴耶識,或聞他之名言所詮色心之法,於自心之目前反現其相分,以熏彼種子於本識。蓋以名言為介成此種子之新熏,故謂之名言種子(是表義名言之義)。又,名言種子者,不特介能詮之言語而熏習之,凡一切之心心所,緣諸境時,亦反現其諸境之相分於心前,以熏其種子於本識也。如此依心心所緣境而熏成其種子者,亦名名言種子。名之為名言者,以心心所緣境時,能緣之心,了顯所對之境,恰如名言詮顯諸法之體義也,因是又名之為顯境名言。此中第一種之表義名言,限於第六識,以名言緣名言,唯為第六識相應之尋伺力也,第二種之顯境,通於於七識以了所緣之境而熏種子,通於一切之心心所也。但第八識為所熏處,自無能熏之用。二、業種子,為第六識相應之思心所,作善惡之業,熏習第八識之種子。業者,造作之義,造作善惡所熏,善惡之種子也,此思心所之種子,有二功能,一為自生思心所之功能,名言種子也,二為助他羸劣無記之種子,使生現行之功能,此名為業種子,蓋生自果者,非為業種,助他果使生之功能,乃名為業種子也。其助他果之法,第八識為三性中極劣無記之識體,故能生之名言種子,亦為羸劣無記之種子,自無生果之力用,然依第六識相應之思心所造作五戒十善等善事之力,使彼第八識無記之種子,決定可生於當來善趣之功能,為彼之業力所助,自生善起之無記之果也。故名言種子通於八識,且通於三性,業種子局於第六識之思心所,且局於善惡之二性,以無記羸劣,無助他之功能也,又思心所,兼名言業種之二能,他之心心所法,惟有名言種子之功能而已。見唯識論八,百法問答鈔三。
(術語)對於顯境名言而言。名句文也。名句文諸詮表義理,故名為名言。
(術語)顯境名言種子之對。謂名言種子中,由自他之名言,顯色心諸法之體,於心前變現其相分,而薰習其種子於第八識之自體者也。即自一切諸法之語言音聲等名言傳而薰習之種子也。
指名言、我執、有支三種。又作三種熏習、三熏習。由現行氣分熏習所成,稱為習氣。即:(一)名言習氣,乃依名言熏習所成有為法之各別親因緣種子。復分為二:(1)表義名言,能詮釋義理之音聲差別。(2)顯境名言,能了別境界之心、心所法。(二)我執習氣,由我執熏習而成,令有情等起自他差別之種子。復分為二:(1)俱生我執,通於六、七二識,除二乘之無學、八地以上之菩薩、如來以外,餘皆有此熏習。(2)分別我執,唯限於第六識,係於異生之資糧位所生起者。(三)有支習氣,乃依有支熏習所成,異熟果成為善惡差別之業種。復分為二:(1)有漏善,能招可愛果報之業者。(2)諸不善,能招非愛果報之業者。有支習氣,即以與第六識之思相應之善惡為增上緣,而助長異熟無記之名言種子,令生當來之果。名言種子為第六識之思種子,有詮顯自義、了別境界之功能;依之,熏習自身五蘊之種子,而為自他差別之理由,生成我執習氣,互為循環,以成有漏、有為、自他、善惡等諸法。〔解深密經卷三、成唯識論卷八、唐譯攝大乘論釋卷三、卷四、成唯識論述記卷八本〕(參閱「習氣」4771) p658
又作名言習氣、名言薰習、等流習氣。略稱名言種。三種習氣之一。即指由名言(指名字與言說)所薰成之種子。為「業種子」之對稱。亦即將名言薰習於阿賴耶識中,而形成引生自類各別之法的親因緣種子。
據梁譯攝大乘論釋卷四載,眼根、耳根等有為法皆由言說薰習而生;言說以「名」為體,「名」又分為言說名與思惟名二種;此二種「名」皆以音聲為本,即以音聲呼召諸法之名者,稱為言說名,而後心緣上述之音聲加以分別者,稱為思惟名。第六意識即隨此名言而變似諸法,並數習之而薰附於第八阿賴耶識中,以薰成其自類各別之法的親因緣種子,此種子因係由名言薰習而成,故稱名言種子。
另據成唯識論卷八,將名言分為表義名言、顯境名言二種:(一)表義名言,即指能詮義之音聲,亦即指詮解諸法之名、句、文等,第六意識緣之,隨其名言變似諸法,而薰成種子。(二)顯境名言,即指能了境之心、心所法,亦即指前七識之見分等心,此等心之體雖非名言,然以其能顯所了之境,故亦稱為名言。若隨此二名言所薰成之種子,即稱為名言種子。總之,唯識宗認為,名言種子係由七轉識中之善、惡、無記三性薰習而成,恆常引生自類之果而相續不盡;亦即為引生八識、三性之體相差別者。
此外,據成唯識論述記卷二末載,由名言所薰之種子,能引生同性種子之等同流類之結果,故又稱等流習氣、名言習氣。此名言習氣與我執習氣、有支習氣,合稱為三種習氣、三習氣。〔梁譯攝大乘論釋卷五、三無性論卷上、顯識論、攝大乘論疏卷五、成唯識論述記卷三本、卷八本〕(參閱「三種習氣」658、「等流習氣」5172)p2258
為「顯境名言」之對稱。指能表詮義理之名目、文句、言說等。成唯識論卷八(大三一‧四三中):「表義名言,即能詮義,音聲差別。」(參閱「名言」2257、「名言種子」2258) p3515
為「顯境名言種子」之對稱。指由能表詮義理之名目、文句、言說等名言所薰習之種子。亦即自一切諸法之語言、音聲等所薰習之種子。名言種子中,顯色、心諸法之體,於心前變現其形相,而於第八識所薰習者,即表義名言種子。〔成唯識論述記卷八本〕 p3515
梵語 vāsanā,巴利語同。又作煩惱習、餘習、殘氣。略稱習。由於吾人之思想及行為(尤以煩惱)經常生起,其熏習於吾人心中之習慣、氣分、習性、餘習、殘氣等,稱為習氣。如由納香之篋中取出香,篋內猶存香氣;用以比喻雖滅除煩惱之正體(稱為正使),尚存習慣氣分。佛典中所記載,如難陀之淫習、舍利弗及摩訶迦葉之瞋習、卑陵伽婆跋之慢習、摩頭婆私吒之跳戲習、憍梵提之牛業習等,均為習氣之例;唯有佛乃能永斷正使及其習氣。
唯識宗以習氣為種子之異名,乃現行熏習之氣分,具有產生思想、行為及其他一切有為法之能力,含藏於阿賴耶識中。又將習氣分為三種,稱為三種習氣、三種熏習,即:(一)名言習氣,指依名言(言語之表象)而熏成之種子(即名言種子),係使一切有為法各自產生之直接原因。亦即由名相概念熏於阿賴耶識形成之種子;此類種子反轉過來即成為現實各種事物之原因。若就引生等流果(與因同種類之果)之觀點而言,名言習氣又稱為等流習氣。其中又可分依表義名言(以音聲表義)與顯境名言(緣慮對境之心、心所)而產生之二種習氣。(二)我執習氣,乃依我執而熏成之習氣。亦即由吾人之「我見」熏習阿賴耶識而成之種子;此類種子即是吾人於現實生活中分別你、我及其他種種差別之原因。(三)有支習氣,由有支(梵 bhavāvga),即三有(於三界之生存)之因(支即因之意)所熏成之善惡業種子。亦即吾人自身所作善惡諸業熏於阿賴耶識而成之種子;此類種子即是後世獲得各種不同果報之原因。若就其招感異熟果(果報)之觀點而言,有支習氣又稱為異熟習氣。
此外,諸善根積習之氣分,亦稱習氣。如舊華嚴經卷四十離世間品所載,第十地之菩薩有菩提心習氣(又稱本氣)、善根習氣(成行氣)、教化眾生習氣(下化)、見佛習氣(上見)、於清淨土受生習氣(受生)、菩薩行習氣(大行)、大願習氣(十願)、波羅蜜習氣(十度)、出生平等法習氣(理智)、種種分別境界習氣(量知)等,凡十種,皆由厭伏煩惱之故,於諸行積累熏習氣分,方能究竟斷伏煩惱,稱為習氣。除上記之外,另有等流習氣與異熟習氣,或名言種子與業種子等之分別。〔大智度論卷二十七、瑜伽師地論卷五十二、成唯識論卷八、十地經論卷十一、俱舍論光記卷一、大乘義章卷五本、華嚴經疏卷五十三〕(參閱「種子」5863) p4771
梵語 bīja,巴利語同。(一)如同穀類等之由其種子所生,色法(物質)與心法(精神)等一切現象亦有其產生之因種,稱為種子。穀類之種子稱為外種;對外之種子而言,唯識宗將種子攝於阿賴耶識中,稱為內種。內種子係指其生果功能而言(生果作用),乃為現行諸法(現在所顯現之諸現象)薰習於阿賴耶識中而形成一特殊之習性者,故又稱習氣或餘習。
種子之說,原為一種譬喻,最早見於雜阿含經。部派佛教中之化地部亦謂,於「窮生死蘊」之識中,常藏有色法與心法之種子;對此,經量部認為色法與心法互為種子而具有薰他之性質,故主張「色心互薰」之說。於瑜伽師地論中,立阿賴耶識為「種子識」,並謂此識能生色、心、善、惡等一切諸法,而藏有一切種子。
「種子」一詞,其後成為大乘唯識學重要術語之一。據成唯識論卷二之說,於阿賴耶識中,能同時生起七轉諸法現行之果,又具有令自類之種子前後相續不斷之功能;即能生一切有漏、無漏、有為等諸法之功能者,皆稱為種子。如同植物之種子,具有產生一切現象之可能性。種子藏於阿賴耶識中,前者(種子)為因、作用,後者(阿賴耶識)為果、本體。然種子自身並非一客體,而係一純粹之精神作用。
自類別而言,種子可分兩種:(一)能產生諸現象(眾生之迷界)者,稱為有漏種子。(二)能生菩提之因者,稱為無漏種子。有漏種子復可分為二類:(1)能產生與種子同種類之現象者,稱為名言種子、等流種子、等流習氣。(2)可幫助名言種子,以善惡業而產生異熟作用者(即具有產生當來有漏果之功能),稱為業種子、異熟種子、有支習氣、異熟習氣。上述之中,名言種子係一切諸法之「親因緣」種子,乃以名言為緣所薰成之種子,又分成表義名言與顯境名言兩種。表義名言種子,指於名言(名、句、文等)中詮表諸法之義者;第六識即緣此名言,隨其語言音聲而變現一切諸法之相狀,由之所薰成之種子。顯境名言種子,指緣前七識之見分(認識諸法相狀之作用)為境,隨緣所薰成之種子。若就現行所受用之情形而言,名言種子又有共相與不共相二種名言種子。共相名言種子,如日月、星辰、山河、大地等,舉凡可供自他共同受用者,是為共相;能生起此類共相境界之種子,皆稱為共相名言種子。自相名言種子,例如各人之身體,僅能供一己受用;能變現此等自相之種子,稱為自相名言種子。又就作用而言,共相與不共相之名言種子均由共業與不共業之業種子為之資助,始能招感其相,即共業種子資助共相種子,始能招感共相;不共業種子資助不共相種子,始能招感不共相。準此可知,大乘唯識之宗義,乃謂無論依報、正報等一切萬法皆由種子所變現者。
另據成唯識論卷二、梁譯攝大乘論釋卷二之說,種子具有六項條件,稱為種子六義,即:(一)剎那滅,由於無常而有生滅之變化。(二)果俱有,果者,識與根。識與根同時俱起,互不相離。(三)恆隨轉,識起時,種子亦隨而轉動,無有間隔。(四)性決定,諸識所緣之善、惡等性,必有因果,而無有間雜,譬如眼識緣惡境則成惡法而不能成善法。(五)待眾緣,識非為一因而生,必藉外緣方能產生現行。(六)引自果,色(物質)與心各自引生自果,色法由色法之種子所生,心法由心法之種子所生,並非交互而成者。
至於種子生起之情形,依歷來各種主張,可歸納為三說:(一)本有說,護月之主張,稱為「本有家」。(二)新薰說,難陀、勝軍之主張,稱為「新薰家」。(三)新舊合生說,護法之主張,稱為「新舊合生家」。唯識宗係以第三說為正說,即認為種子有二類:(一)本有種子,即自無始以來,先天存在於阿賴耶識中之種子,又稱本性住種。(二)新薰種子,即由後天現行諸法所薰習成之種子,又稱習所成種。諸法之發生,除初入「見道」剎那之無漏智,僅從本有無漏種子生起外,其餘一切法無不由本有、新薰二類種子和合而生。蓋唯識宗對於由「種子」變現成「諸法」之關係,最重要者即為:由「三法」所構成的「二重」因果說。所謂三法,即指「能生之種子」(本有種子)、「所生之現行」、「所薰之新種」(新薰種子);所謂二重因果,即指「種子生現行」、「現行薰因種子」。此三法同時輾轉互成二重之果,即一種子既為同一剎那間之「現行之因」,亦為後一剎那之「種子之果」,故又可稱為「種子生種子」。當色、心之諸緣和合時,阿賴耶識所持之種子必令當前之外界產生某種現象,此即「生起現行」;於同一剎那,其現行之法必隨所應而薰種子,此即現行薰種子。就八識而論之,則第八識所持之種子為因,生起眼等之七轉識;同一剎那,七轉識之現行法亦為因,而生起第八識之種子,故有所謂「七轉、八識,互為因果」之說。
此外,唯識宗之另一宗義「五姓各別」說,乃依據本有無漏種之種別及其有無等問題而建立者,即主張一切有情眾生自本有以來即具有聲聞種姓、獨覺種姓、如來種姓、不定種姓、無性有情等五種不同之類型,各有所別,而不可轉變改易;此一主張相對於一乘家「眾生悉有佛性」之說。〔解深密經卷二、俱舍論卷四、卷五、瑜伽師地論卷五、卷五十一、卷五十二、顯識論、顯揚聖教論卷十七、成唯識論述記卷七末、瑜伽論記卷十三上、卷十三下〕
(二)密教中,表示佛、菩薩等諸尊所說真言之梵字。乃真言行者修字輪觀時所觀照者。又作種字、種子字。所以稱種子者,乃因其具有「自一字可生多字,多字復可賅攝於一字」之意。故知「種子」一詞,含有引生、攝持之義。例如合十字為一句,若以第一字為種子,則可依之引生下面九字所具有之觀智,同時此九字之意義亦可攝入第一字。密教即以此理表示若了知一法,即了知一切法;若了知一法空,即了知一切法空;若能於一字專注行觀,修諸行願,即能於一切行願皆得圓滿。
一般而言,種子具有三義,即:(一)了因義,譬如由煙而識火之體性;經由觀種子之字門,即可了知佛智。(二)生因義,譬如由穀類等之種子可生出根莖花果等;由種子可生三昧耶形。(三)本有義,意謂字門即諸法之根源,具足本來之性德,而可作為軌範者。以具足上述三義,故密教諸尊多以之為表徵。
諸尊之種子,就來源而言,有下列數種:(一)較常見者,多採取真言之第一字,例如胎藏界大日如來之種子為 ,月天之種子為 ,水天之種子為 。(二)以真言之中字為種子者,如地藏之種子 。(三)亦有採用真言之終字為種子者,如金剛界大日如來之種子 ,釋迦之種子 。(四)取梵號以為種子者,如文殊之種子 ,藥師之種子 。(五)取自與本誓相應之用語,如聖觀音之種子 ,係取自 samantamukha(普門)一語。(六)真言與梵號並取者,如阿彌陀佛之種子 。
除一尊各別之種子外,另有共通於此類諸尊之種子,稱為通種子,例如金剛界五部,各以其主尊(大日、阿閦、寶生、彌陀、不空成就)之種子為其各部之通種子。又種子並不限於諸尊所用,一切法門悉得建立種子,如五大各有其種子:地之種子為 (阿字門),水為 (縛字門),火為 (囉字門),風為 (訶字門),空為 (佉字門)。此外,書寫種子之曼荼羅,稱為種子曼荼羅;以種子觀行,則稱種子觀。歷來有將密教經軌中諸尊之種子輯錄成諸尊種子真言集、種子集等。〔仁王經道場念誦儀軌卷下、大日經疏卷一、卷六、卷十、卷十四〕 p5863
法相宗用語。指由名言所熏成的種子。又稱名言習氣、名言熏習、等流習氣,或略稱為名言種。業種子的對稱。即藉由名言(名字與言說)而被熏習於阿賴耶識中,成為親因緣而引生自類各別之法的種子。
陳譯《攝大乘論釋》卷四云(大正31‧178b)︰
「由言說熏習差別者,唯一本識由熏習差別,故有三種。言說以名為體。名有二種,謂言說名、思惟名。此二種名以音聲為本,約能見,色根有聲,說謂眼。數習此言說,於中起愛,熏習本識,此熏習是眼根生因。若果報眼根應生,從此本識中言說愛熏習生。是故立言說熏習為眼根因。」
此中,以音聲呼召諸法之名,稱為「言說名」;後以心緣彼音聲而加以分別,是為「思惟名」。即謂眼等有為法皆有名言,第六意識隨其名言而變似彼法,數數修習,將之熏附於阿賴耶識中,後為眼等自類之法的親因緣,令彼生起者,稱為名言種子。
唯識家亦以此名言種子為引生一切諸法的親因緣種子,然將名言分別為表義、顯境二種。(1)表義名言,指能詮義之音聲,亦即指詮解諸法的名、句、文,唯第六識能緣之,且隨其名言變似五蘊三性法等,而熏成種子。(2)顯境名言,指能了境之心、心所法,亦即指前七識之見分等心。此見分等實非名言,但如言說之名顯所詮之法。此心、心所能顯所了之境,故亦稱為名言。隨此二名言而熏成的種子,即稱名言種子。
總而言之,名言種子即等流習氣,由七轉識中的善、惡、無記等三性所熏成。恆一類相續而生自類之果無盡,令引生八識三性之體相差別。此名言習氣,與我執習氣、有支習氣合稱為三種習氣。
〔參考資料〕 陳譯《攝大乘論釋》卷五;《三無性論》卷上;《顯識論》;《攝大乘論疏》卷五;《成唯識論述記》卷三(本)、卷八(本)。
又作煩惱習、餘習、殘氣。略稱習。此詞在佛典中有數種不同的用法。《大智度論》卷二十七云(大正25‧260c)︰
「煩惱習者名煩惱殘氣,若身業、口業不隨智慧,似從煩惱起,不知他心者,見其所起,生不淨心;是非實煩惱,久習煩惱,故起如是業,譬如久鎖腳人,卒得解脫,行時雖無有鎖,猶有習在。如乳母衣久,故垢著,雖以淳灰淨院,雖無有垢,垢氣猶在;衣如聖人心,垢如諸煩惱,雖以智慧水浣,煩惱垢氣猶在。如是諸餘賢聖,雖能斷煩惱,不能斷習。如難陀淫欲習故,雖得阿羅漢道,於男女大眾中坐,眼先視女眾,而與言語說法。」
此謂煩惱正使雖斷,而餘習尚殘留者,名為習氣。佛典中所記載,如難陀之淫習,舍利弗及摩訶迦葉之瞋習,卑陵伽婆跋之慢習,摩頭婆私吒之跳戲習,憍梵鉢提之牛業習等即是。此中,能永斷正使及習氣者,唯佛而已。
《俱舍論光記》卷一以不染污無知為習氣。關於不染污無知與習氣的異同,《順正理論》卷二十八有二說,《俱舍論光記》卷一解之云(大正41‧5b)︰「正理意說,不染無知劣慧為體,無知狹,習氣寬。然解習氣,二解不同。一解︰劣慧俱生心、心所法,總名習氣。一解︰習氣不但通心、心所法,亦通相續身。」《大乘義章》卷五(本)等,單以煩惱餘習,名為習氣。
唯識家依現行熏種子之義,以習氣為種子之異名,含藏於阿賴耶識中。並謂習氣有等流、異熟之別。等流習氣者,係引起與自性等同流類之法的種子,即善等三性各生等流果的親因緣。依七識之顯境名言及第六識的表義名言所熏成,故又稱名言種子。異熟習氣者,係使異類果成熟的種子,即善惡種子扶無記性的習氣,使其能生無記果的疏因緣。此係前六識中有漏之善惡業所熏生的種子,故又名業種子。
又,在異熟習氣中,由修所斷俱生的我執與見所斷分別的我執所熏成,能令有情產生自他差別者,名為我執習氣;由能招可愛果的有漏善業與能招非愛之果的不善業等二有支所熏成,扶異熟無記之名言種而生當來果者,名為有支習氣。故總有三種習氣。
舊譯《華嚴經》卷四十〈離世間品〉,謂第十地菩薩有十種習氣,即菩提心習氣(又名本氣)、善根習氣(成行氣)、教化眾生習氣(下化)、見佛習氣(上見)、於清淨土受生習氣(受生)、菩薩行習氣(大行)、大願習氣(十願)、波羅蜜習氣(十度)、出生平等法習氣(理智)、種種分別境界習氣(量知)。此之習氣異於前說之煩惱等習氣,以積習諸善根的氣分為習氣。《華嚴經疏》卷五十三云(大正35‧899b)︰「今初由此地厭伏煩惱故,於諸行積集熏成氣分,方能究竟斷伏煩惱,故名習氣。」
◎附︰印順《唯識學探源》下編第三章第二節(摘錄)
習氣、熏習、習地(即住地),在大乘教學上廣泛的應用著。瑜伽派雖還保存煩惱氣分的習氣,但它繼承經部的思想,已把熏習應用到一切法上。從釋尊本教上看,習氣就是煩惱的氣分,此外好像沒有什麼習氣。習氣的有無,是佛與二乘斷障的差別,像《大智度論》卷二說︰
「阿羅漢、辟支佛,雖破三毒,氣分不盡。譬如香在器中,香雖去,餘氣故在。又如草木薪火燒,煙出炭灰不盡,火力薄故。佛三毒永盡無餘,譬如劫盡火燒,須彌山、一切地都盡,無煙無炭。如舍利弗瞋恚餘習、難陀淫欲餘習、畢陵伽婆蹉慢餘習。譬如人被鎖,初脫時行猶不便。」
佛是煩惱、習氣都盡了的,聲聞、獨覺還剩有餘習。這煩惱氣分的餘習,就是無始以來一切煩惱的慣習性。煩惱雖已斷卻,但習氣還在身體、言語、意識上不自覺的流露出來。像舍利弗的「心堅」、畢陵伽婆蹉的喊人「小婢」。它雖是煩惱氣分,但並不是偏於心理的。習氣的體性,可以暫且勿論,重要的問題,是小乘有沒有斷習氣。大天的羅漢「為餘所誘」、「猶有無知」、「亦有猶豫」,都是習氣之一。大眾系等主張羅漢有無知、有猶疑,薩婆多部等主張「雖斷而猶現行」,這在部派分裂上,是一個著名的諍論。據有部(《大毗婆沙論》卷九十九)的傳說︰大天不正思惟,在夢裏遺了精,說是天魔的嬈亂。他給弟子們授記,說他們是羅漢。弟子們自覺沒有自證智,還有疑惑,大天卻說這是「不染無知」、「處非處疑」。據真諦記的解說︰這都有真有假︰羅漢確乎可以受天魔的嬈亂,確乎有不染無知與處非處疑。但大天和弟子,都不是羅漢,所以是假的。他們對初事的見解是同的,後二事就有很大的出入。真諦怪他的弟子不是羅漢,這也不致引起教理上的糾紛。《婆沙》說他毀謗羅漢沒有自證智,還有疑惑。聖者證果而沒有自覺與證信,在後代佛教思想上,沒有這種痕迹。居於大眾系領導地位的大天,也不致那樣荒唐。事實上,這是「不染無知」、「處非處疑」,阿羅漢有沒有斷的諍論。
羅漢有無知、有疑惑,這是指出了羅漢功德上的缺點。在以羅漢為究竟的上座面前,簡直等於誣辱,這才引起了嚴重的糾紛,促成部派的分裂;大天也被反對者描寫成惡魔。大天的呼聲,震醒了全體佛教界,獲得了新的認識,從狹隘的羅漢中心論裏解放出來。羅漢的無知未斷,還有它要做的事,才回小向大。大乘不共境、行、果的新天地,都在羅漢不斷餘習的光明下發現。
大天的「不淨漏失」、「不染無知」、「處非處疑」,本來都是習氣。但有部特別擴大了不染無知,使它與習氣有同樣的意義。在《大毗婆沙論》卷十六所說的習氣,卷九所說的不染污邪智,也在說佛陀畢竟永斷,聲聞、獨覺還有現行。《順正理論》卷二十八,對不染無知,提出兩個大同小異的解說︰(1)不染污無知,是「於彼味等境中,數習於解無堪能智,此所引劣智,名不染污無知。即此俱生心心所法,總名習氣」。這是說習氣是有漏劣慧與它俱生的心心所法。(2)是「所有無染心及相續,由諸煩惱間雜所熏,有能順生煩惱氣分;故諸無染心及眷屬,似彼行相而生」。這是說習氣是有漏劣智和同時的身心相續。依《順正理論》主的見解,煩惱引起不染無知,是非常複雜的。一切聖者,雖都已經斷盡,但有行與不行的差別。如解脫障體,也是下無知,慧解脫羅漢還要現行。像《順正理論》卷七十說︰
「何等名為解脫障體﹖諸阿羅漢心已解脫,而更求解脫,為解脫彼障。謂於所障諸解脫中,有劣無知無覆無記性,能障解脫,是解脫障體。於彼彼界得離染時,雖已無餘斷而起解脫,彼不行時,方名解脫彼。」
又像學、無學的練根,也是為了「遮遣見修所斷惑力所引發無覆無記無知現行」。可知退法等五種種性,雖是無學,也還有不染無知現前。眾賢一貫的意見,斷是斷了,行或者還要行。不過習氣與不染無知,有部的古師,也有主張不斷的,像《大毗婆沙論》卷十六說︰「有餘師說︰阿羅漢等亦現行癡,不染無知猶未斷故。」
這明顯的說不染無知不斷,所以有現行的愚癡,與「雖斷而猶現行」的意見,截然不同。
檢討唯識學的種子思想,為什麼要談到習氣與不染無知呢﹖(1)習氣在一分唯識學裏,被看為與種子共同的東西,那末習氣的本義,也是需要認識的。(2)在大乘教學裏,習氣與隨眠漸漸的融合起來。從隨眠的心不相應,走上習氣(習地)的心不相應。習煩惱與起煩惱,有的等於隨眠與纏,有的等於煩惱與習氣。而小乘有沒有斷習,也就成了可討論的問題。(3)心性本淨,無始以來習氣所染,成了唯識學上普遍而極根本的問題。習氣已替代隨眠成為客塵的本質。這樣,唯識思想的探求者,自然有加以理解的必要。
〔參考資料〕 舊譯《華嚴經》卷二十六;《大智度論》卷二;《大毗婆沙論》卷十六;《顯揚聖教論》卷九;《轉識論》;《十八空論》;《成唯識論述記》卷八(本)、卷十(本);《華嚴五教章》卷三。
(一)原指植物種子,借喻為現象生起之根據。即世間的種種行為在發生過後尚有餘勢潛在地存留著,並成為未來行為生起的原因,或影響未來的行為。換言之,初期佛教將促使善惡業及其果報連續不絕的潛在功能,譬喻為種子。部派佛教時代,經量部、化地部等部派,認為種子是支持人類生存的力量。大乘瑜伽行派則以之構成及維持阿賴耶識,並以之為生起現行的功能。此說為唯識思想之重要概念。
依唯識大乘所說,種子藏於阿賴耶識中,為生出現實(種子生現行)之原因,同時也是為現實所影響(現行熏種子)之結果,或為生出類似自身之種子(種子生種子)的原因。又,與種子有關之語,有習氣(vāsanā)與熏習。古時有所謂「煩惱習氣」,即指煩惱之餘勢,於唯識思想中,與種子為同一概念。熏習則指能生出種子、習氣,而給予影響之作用。因此說現行熏習種子而殘留習氣,習氣成為種子而生出新的現行。此外,種子有名言種子(依觀念、言語而生者,又稱等流習氣)、業種子(產生行為者,又稱異熟習氣)。又可區別為先天存在阿賴耶識中之本有種子,與後天為現象所熏習的新熏種子二種。
另據陳譯《攝大乘論釋》、《成唯識論》等書所述,一切種子必具六義。六義指︰(1)剎那滅,(2)果俱有,(3)恆隨轉,(4)性決定,(5)待眾緣,(6)引自果。
(二)密教興起之後,以梵字表記本尊,此梵字亦稱種子,又作種字。定佛、菩薩諸尊之種子,係取梵名或真言之首部,或取重要之字,或依義而定之。例如胎藏界大日如來的種子為「阿」(a),因代表大日如來之真言為a-vi-ra-nūṁ-khaṁ,又表不生之意(anutpāda),故取其第一字為代表。此外,文殊之種子取自梵號;地藏之種子取自其真言之中字。又,一尊之種子,有時亦為他尊所用。如阿彌陀佛的種子,亦是千手觀音的種子;胎藏界大日如來與火天的種子亦為同一梵字。除一尊各別之種子外,亦有共通於一類諸尊之種子,如忿怒部諸尊之種子,星宿諸尊之種子等即屬此類。
此種子亦是借草本種子為喻,總有攝持、引生二義,別有了因、生因、本有三義。攝持,表示一字中含藏無量法、無量義。引生,謂從一字引生微細之諸功德。了因,謂依種子觀而了悟佛智。生因,謂由種子產生三摩耶形等。本有,謂諸字門具自性之德,為諸法之根源。由於有此上諸義,故不限於諸尊,一切法門悉得建立種子。
此外,書寫種子之曼荼羅,稱為種子曼荼羅。依諸尊之種子而修觀行,稱之為種子觀。
◎附一︰霍韜晦〈唯識宗的種子〉(摘錄自《現代佛學大系》{54})
唯識宗的種子觀念,是從植物種子(bīja)來的,以借喻現象生起的根據。不過最先提出這一觀念的不是唯識宗,而是經部(Saut-rāntika)。經部處理業的問題,認為業與果報的媒介物是思的種子,即由思的活動熏成。種子剎那相續,到成熟時,便生起名色果報。不過有關種子的貯存問題,經部並未了解到須有一底層意識的存在,所以只歸於色心互持。唯識宗起,始規定種子是「本識中親生自果功能差別」(《成唯識論》卷二),於是全部括入阿賴耶識中。根據世親(Vasubandhu,約西元五世紀)對阿賴耶識的規定,阿賴耶識是異熟識,它擁有一切種子。異熟是面對前生的善惡業,至今已化為現實存在的意思說的。「擁有一切種子」則是從它的內部構造上說。蓋阿賴耶識自身並無特殊內容,種子就是它的內容,所以賴耶和種子是一整體性的關係,不可分割。傳統的解釋,以賴耶為體,種子為用,又說種子是賴耶的相分(這主要是護法說,見《成唯識論》卷二),則如何由賴耶之一,生起種子之多﹖此亦有違種子六義中的引自果義(見下),所以不能把賴耶和種子分開。
由阿賴耶識的結構,進一步開出的就是賴耶緣起說。唯識宗以賴耶持種、待緣現行的觀念來交代客觀世界的生起,為此對於種子的性質、活動方式先予安立,這就是種子六義︰
(1)剎那滅︰種子在剎那中纔生即滅,而非常住。種子如此,則種子所生起的表相世界亦然。唯識宗以此概念來說明世界的無常義。
(2)果俱有︰種子與所生之現行(即表相)同時出現,現行還熏新種亦同時進行,三法展轉,因果同時。這是在剎那滅的觀點下建立因果關係。
(3)恆隨轉︰種子在第一剎那中纔生即滅,第二剎那種子再起,中無間隙,而前後兩種子相類。這是為了解釋現象的連貫性而建立。
(4)性決定︰種子的性質,如有漏、無漏、善、惡、無記等,與所生現行相同,現行與所熏生的種子亦相同。這是為了維持因果的一致性,若因果性質不同不可能相生。
(5)待眾緣︰種子起為現行,須待條件。蓋種子自身是因緣,但仍須等無間緣、所緣緣,及增上緣的牽引,始能生起。
(6)引自果︰每一種子只能生起自現行,而不會生起不同內容的現行。種瓜得瓜,種豆得豆。唯識宗認為︰通過此義,可使現象界的因果內容不亂。
由上述六義,可見唯識宗對於世界的構造問題是採取一種功能原子論的進路,把世界分解為片片表相,然後收入種子;種子與表相成為一一對應的關係。這種想法,最大的困難可能是多重表相結合以成一客觀對象的根據問題,種子自身顯然不能擔負這一功能。
其次,關於種子的來源,有本有種子(本性住種),亦有新熏種子(習所成種)。關於這一方面的討論,主要在解決成佛問題。因為從現實生命反溯,每一期阿賴耶識的存在都是前期善惡業的異熟,因復有因,實不能在時間上定一起點,所以無始時來都是新熏種,亦稱為習氣(vasana),由現行熏生。問題是,眾生修行實踐至見道位,無漏種子初起現行便不能無根而有,所以必須設定有本有的無漏種子以作交代。然而,從現實生命上想,無始時來阿賴耶識都是有漏種子的活動地方,則無漏種子的存在便不可能在內(依性決定義,有漏、無漏不相交涉),而只能是一種「寄存狀態」,待原有結構打散後,纔能接替有漏種子起現行,這也就是轉依。
其次,阿賴耶識貫通三世,前生的業與後生的存在如何關聯亦一問題。唯識宗說種子有兩種︰(1)名言種子,(2)業種子。名言種子負責生起(轉化)出整個我、法世界,所以它們是現實存在的根源。它們之所以稱為「名言」,是因為存在世界全部都可以用「名言」表達。於中復分兩類︰1.表義名言種子,由具體的語言現象熏生,唯第六意識有;2.顯境名言種子,由人的認識活動熏生,通前七識心、心所(但若從我、法世界的提供上說,八識種子都是名言種子)。至於業種子,則為決定引生來世名言種子的力量。人生各有不同的命運就是受業種子牽引。業種子由第六意識中的思心所發出善惡性的身、語、意業熏生,而貯存於阿賴耶識中,對來生的阿賴耶識的名言種子有牽引作用,所以阿賴耶識稱為異熟識。(《成唯識論述記》說異熟有三解︰(1)異時而熟,此顯因先果後;(2)異類而熟,業種子居因位時有善、惡性,至果位名言種子生起時是無記性,性質類別已有不同。因為這表示前期的善惡性到此已成熟,獲得酬報。此即傳統唯識家所說的「因通善惡、果唯無記」;(3)變異而熟,即由因轉化為果。)其實業種子與名言種子在體性上並無不同,若從其所熏生的種子能引生自現行,即作因緣義,便是名言種子;若只是牽引果位的其他的名言種子起現行,即作增上緣用,便是業種子。
依據上述,亦可以把名言種子生起的我、法現象的功能分開,於是有兩種習氣︰(1)名言習氣,這是總名;(2)我執習氣,特指產生自我觀念的種子(唯第六、七識有)。加上有支習氣(「有」,指欲界、色界、無色界,眾生存在的三大界域,也是輪迴的界域;「支」是支分義,即輪迴之各段,或「因」義,即輪迴之因。所以即是指業種子而言),便成三種。
此外,在名言種子中,又有共相種子與不共相種子之分。共相種子負責轉化出客觀世界(器世間),如山河、大地之類,由前生的共業種子引生;不共相種子負責轉化出個體生命(有根身),由前生的不共業種子引生。
◎附二︰侯外廬(等)〈種子、現行與熏習〉(摘錄自《中國思想通史》第四卷(上)第三章第三節)
唯識論者認為,顯現的、在當前的剎那間發生作用的現行之識,對於潛在之識是有影響的,這種影響便是所謂「熏習」。正和「種子」是由比喻得名一樣,「熏習」也是一種比喻的說法,它的涵義是︰現行之識把它的印象反映到潛在之識中,使潛在之識受到它的熏染,正如以香花熏油,使油也獲得花香一樣。就「現行」對「種子」的熏習而言,「種子」又名「習氣」。對這一比喻,窺基有如下的說明︰
「此種子者,習氣異名,習氣之法,必由熏有,如胡麻中所有香氣,華熏故生。西方欲作塗身香油,先以香華,和于苣蕂,聚之一處,令便極爛,後以明顯油,油遂香馥。」(《述記》卷十三)
關於「種子」的熏習,有三種說法︰一種說法是「種子」是本有的,「由熏習力,但可增長」;另一種說法是「種子」都由熏習而成;第三種說法是調和以上二說,認為「種子」有二類,一類是本有的,一類是由熏習而成,即所謂「習所成種」。這些說法是就「種子」的來源而言,但都一致承認「現行」對「種子」的熏習作用。
「種子」與「現行」的關係是「所熏」與「能熏」之間的依存關係,也正是第八識與七識之間的依存關係︰第八識是「所熏」,前七識是「能熏」。唯識論者論證︰只有第八識才能是「所熏」。第八識按其性能來說,乃是一種續而不深的意識,它的連續性,可以使它堅執「種子」,使「種子」受熏;它的不深而虛疏,又可以使它具有容納性,這是「所熏」的必要條件。一方面,第八識是「無記」的(即無善無惡之意,《成唯識論》卷三︰「此非善惡,故名無記」),因此可以接受具有善惡性的「種子」的熏染;另一方面,它的體性是虛疏的,因而「無所違逆,能容習氣」(同上,卷二),也就是說︰「體是虛疏,易可受熏,(中略)有虛疏故,可容種子。」(《述記》卷十四)「所熏」與「能熏」同具的條件,乃是二者之間的「同時同處,不即不離」,「如是能熏與所熏識俱生俱滅,熏習義成」(《成唯識論》卷二)。這是對第八識與七識的相互依存關係的進一步的界說。
由此出發,唯識論者對「種子」與「現行」的因果關係展開了錯綜的分析︰
(一)「種子」是識的潛在狀態,而「現行」的識乃是這種潛在的識的顯現,就二者的相對的因果關係來說,這種顯現乃是「種子」生「現行」,即「種子」是因,「現行」是果。窺基在《成唯識論掌中樞要》中寫道︰
「攝論第二卷,以種為因相,諸法因緣故;現行為果相,二種所生故。」
「二種」即「識種」(或名言種子)與「業種」,前者是無善無惡的,後者是有善有惡的。前者自身並不能單獨發生變化,只有在與後者相結合的條件下,才能變起「現行」。因此,嚴格說來,「識種」是因,「業種」是緣,「現行」是果。
「現行」由「種子」生起,但又反過來熏習「種子」,原來的「種子」被熏之後成為新種,就「現行」之識對受熏後處於新的狀態的潛在之識而言,這種轉變乃是「現行」生「種子」,「現行」是因,「種子」是果。
這樣,「種子」與「現行」相互更生,互為因果。在這種「種子」與「現行」相生的因果關係中,唯識論者提出兩個相互結合的觀念︰第一個觀念是因果同時,第二個觀念是異類相生。
「種子」與「現行」同時而有因果關係的觀念,是「能熏」與「所熏」、「同時同處,不即不離」的觀念的直接的推衍。今取有關文句略加檢證︰
「如隔念者︰非互相熏,能熏、所熏必俱時故。」(《成唯識論》卷三)
「有作是說,要種滅已,現果方生。(中略)有義彼說,為證不成,(中略)焰炷同時,互為因故,然種自類,因果不俱,種現相生,決定俱有。」(同上,卷四)
「測(圓測)云︰種現同時名俱現,必依一身名和合,故遮過,未及他身也。基(窺基)云︰現者,顯現、現在、現有三義名現,(中略)顯現簡第七,現在簡前後,現有簡假法。體是實有,成種子故。」(太賢《成唯識論學記》卷二)
「令所熏中種子生長,如熏苣蕂,故名熏習。能熏識等,從種生時,即能為因,復熏成種,三法展轉,因果同時,如炷生焰,焰生燋炷,亦如蘆束,更互相依,因果俱時,理不傾動。」(《成唯識論》卷二)
異類相生的觀念是︰作為因的「種子」與作為果的「現行」並不屬於一類。唯識論者認為,正因為「種子」與「現行」不屬於同類,所以能夠俱時而有。如《成唯識論》說︰「現種異類,互不相違,一身俱時,有能生用。」窺基釋︰「現行與種,各異類故,互不相違,於一身俱時現在,有能生用故。(中略)因果體性,不相似故,名為異類;不相違故,得同時有。」(《述記》卷十四)
(二)「種子」生起「現行」,「現行」又熏成「種子」,就新種與舊種的因果關係而言,乃是舊種生新種,即舊種為因,新種是果。同樣,「現行」熏成「種子」,「種子」又生起「現行」,就舊的「現行」與新起的「現行」的因果關係而言,乃是「現行」生「現行」,即舊的「現行」是因,新起的「現行」是果。在這種「種子」生「種子」、「現行」生「現行」的因果關係中,唯識論者也提出兩個互相結合的觀念︰第一個觀念是因果異時,第二個觀念是自類相生。
因果異時的觀念乃是由「種子」的「恒隨轉」的原理引申出來的,「種子」是連續而無間斷的,因而有前種與後種的「長時一類相續」。自類相生的觀念是指「種子」生「種子」、「現行」生「現行」,雖有前後剎那之別,但同屬一類,對此,窺基有如下的解釋︰種子望種,體性相似,名為同類,以相違故,不得俱時一身和合,即第五卷《瑜伽論》云︰「與他性為因。即種望現,亦與後念。自性為因,非即此剎那,此即是種,前後相生。(中略)現行望種,名為異類,雖亦熏種,後種未生果,故非無窮,於一剎那,無二現行。」(《述記》卷十四)總括說來,唯識論者所論「種子」與「現行」的因果關係可約為二類︰「種子」、「現行」相互之間異類俱時而生,「種子」、「現行」各自自類異時而生,合起來便是四種︰「種子」生「現行」、「現行」生「種子」、「種子」生「種子」、「現行」生「現行」。
這兩類因果雖交互相錯,但綜合在一起,便形成意識的恒轉如暴流的圖景︰既有剎那的前後生滅,又有永無窮盡的連續,既有「種子」與「現行」的意識流轉,又有二者各自相對的獨立發展。
唯識論者關於因果的學說,是他們的全部教義的核心。近人歐陽漸對於他們的繁瑣的論述甚至嘆為「俶詭陸離,不容思議」,並且說︰「設有問言唯識何事,應告之曰︰唯識事是因果事。」(《唯識講義》卷一)這樣說法,雖有誇大之嫌,但也並不是沒有根據的,因為唯識論是在八識的差別性的基礎上建立了八識的依存關係,在這種依存關係的基礎上描述了意識的恒轉,在這一具有內在的差別性與依存關係的意識之流中,概括出各種類型的因果的環鏈,在這裏,因果的環鏈也反過來集中地反映了八識的差別、依存與恒轉。通過「種子」與「現行」的範疇,執持「種子」的第八識與熏習「種子」的七種轉識的差別、依存與恒轉,在「能熏」與「所熏」的關係中得到最後的揭示︰通過熏習作用,「種子」與「現行」的遞嬗推移的意識之流又在因果關係中得到最後的揭示。所有這一切有機的聯結,我們不妨以《成唯識論》如下的一段文句作為印證︰
「阿賴耶識,為斷為常,非斷非常,以恒轉故。恒謂此識,無始時來,一類相續,常無間斷,是界趣生,施設本故。性堅持種,令不失故。轉謂此識,無始時來,念念生滅,前後變異,因滅果生,非常一故;可為轉識,熏成種故。恒言遮斷,轉表非常,猶如暴流,因果法爾。如暴流水,非斷非常,相續長時,有所漂溺;此識亦爾,從無始來,生滅相續,非常非斷,漂溺有情,令不出離。又如暴流,雖風等擊起諸波浪,而流不斷,此識亦爾,雖遇眾緣,起眼識等,而恒相續。(中略)謂此識性,無始時來,剎那剎那,果生因滅,果生故非斷,因滅故非常,非斷非常,是緣起理,故說此識恒轉如流。」(卷三)
這一段話是在形式的理論上具有合理核心的描述。在這裏,阿賴耶識本身也處於永恒的流變之中。但我們必須指出,唯識論是一種顛倒的理論,硬說各種轉識依著它不斷激起波浪,感覺、知覺以及一切思維活動都被捲入永恒流轉的意識的暴流,這就把主觀世界預為安放在完全自由的地位,而形成一種意志論。
唯識論者的因果論把因果當作意識之流的某種施設的環鏈來理解,而且把因果的環鏈放在普遍的依存與流轉的關係中來理解。(下略)
〔參考資料〕 舊譯《華嚴經》卷二十五〈十地品〉;《成實論》卷十一;《俱舍論》卷十九;《瑜伽師地論》卷二、卷二十一;《成唯識論》卷二;《順正理論》卷十二;《大日經疏》卷十、卷十七;《金剛頂瑜伽中略出念誦經》卷一;不空《仁王護國般若波羅蜜多經道場念誦儀軌》卷下;熊十力《佛家名相通釋》;印順《攝大乘論講記》、《唯識學探源》;雨曇〈唯識學上之種子義〉(《現代佛教學術叢刊》{25})。
成唯識論八卷七頁云:復次生死相續,由諸習氣。然諸習氣,總有三種。一、名言習氣。謂有為法各別親種。名言有二。一、表義名言。即能詮義音聲差別。二、顯境名言。即能了境心心所法。隨二名言所熏成種,作有為法各別因緣。二、我執習氣。謂虛妄執我我所種。我執有二。一、俱生我執。即修所斷我我所執。二、分別我執。即見所斷我我所執。隨二我執所熏成種,令有情等自他差別。三、有支習氣。謂招三界異熟業種。有支有二。一、有漏善。即是能招可愛果業。二、諸不善。即是能招非愛果業。隨二有支所熏成種,令異熟果,善惡趣別。
成唯識論八卷七頁云:名言有二。一、表義名言。即能詮義音聲差別,二、顯境名言。即能了境心心所法。
成唯識論八卷七頁云:一名言習氣。謂有為法各別親種。名言有二。一、表義名言。即能詮義音聲差別。二、顯境名言。即能了境心心所法。隨二名言所熏成種,作有為法各別因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