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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學大辭典(丁福保)]
一微塵

(術語)極微分子。為物質之最小者。見極微條。首楞嚴經三曰:「反觀父母所生之身,猶彼十方虛空之中,吹一微塵,若存若亡。」止觀一下曰:「一微塵中,有大千經卷,心中具一切佛法。」輔行一之五曰:「寶性論云:有神通人,見佛法滅,以大千經卷,藏一塵中,後有人破塵出卷。」


七佛藥師

(名數)藥師琉璃光七佛本願功德經上曰:「一、東方去此四殑沙佛土,有世界曰光勝,佛曰善稱名吉祥王如來,發八大願。二、東方去此五殑沙佛土,有世界曰妙寶,佛曰寶月智嚴光音自在王如來,發八大願。三、東方去此六殑沙佛土,有世界曰圓滿香積,佛曰金色寶光妙行成就如來,發四大願。四、東方去此七殑沙佛土,有世界曰無憂,佛曰無憂最勝吉祥如來,發四大願。五、東方去此八殑沙佛土,有世界曰法幢,佛曰法海雷音如來,發四大願。六、東方去此九殑沙佛土,有世界曰善住寶海,佛曰法海勝慧遊戲神通如來,發四大願。七、東方去此十殑沙佛土,有世界曰淨琉璃,佛曰藥師琉璃光如來,發十二大願。」以此中最後之藥師如來為主體,故稱為七佛藥師,亦曰藥師七佛。又,一、東方離垢眾德莊嚴世界之輪照吉祥如來。二、東方妙覺眾德莊嚴世界之妙功德住吉祥如來。三、東方眾生主世界之一寶蓋王如來。四、東方自在力世界之善逝定如來。五、東方最勝寶世界之寶華吉祥如來。六、南方寂靜主世界之超無邊如來。七、南方最上香世界之妙香王如來。見七佛名號所生功德經。以上為七佛之異稱或異譯也。


七種無上

(名數)如來有七種之無上:一、身無上,具三十二相八十種好也。二、道無上,以慈悲之道利一切之眾生也。三、見無上,以正戒正見正命成就其身也。四、智無上,具四無礙智也。五、神力無上,如來神通之力,不可思議也。六、斷障無上,斷惑業苦之三障也。七、住無上,住於大寂滅定也。見菩薩地持經三。梵Sapta-anitya。


丈六

(術語)身長一丈六尺,是通常化身佛之身量也。佛說十二遊經曰:「調達身丈五四寸,佛身長丈六尺,難陀身丈長五四寸,阿難身長丈五三寸,其貴姓舍夷一丈四尺,其餘國皆長丈三尺。」行事鈔下曰:「明了論云:人長八尺,佛則倍之丈六。」業疏四上曰:「佛在人倍,人長八尺,佛則丈六,並依周尺以定律呂也。」觀無量壽經曰:「阿彌陀佛,神通如意,於十方國變現自在。或現大身滿虛空中,或現小身丈六八尺,所現之形皆真金色。」


三十五佛

(名數)佛說決定毘尼經說犯五無間業者宜於三十五佛之邊至心懺悔。三十五佛者:一釋迦牟尼佛、二金剛不壞佛、三寶光佛、四龍尊王佛、五精進軍佛、六精進喜佛、七寶火佛、八寶月光佛、九現無愚佛、十寶月佛、十一無垢佛、十二離垢佛、十三勇施佛、十四清淨佛、十五清淨施佛、十六婆留那佛、十七水天佛、十八堅德佛、十九栴檀功德佛、二十無量掬光佛、廿一光德佛、廿二無憂德佛、廿三那羅延佛、廿四功德華佛、廿五蓮華光遊戲神通佛、廿六財功德佛、廿七德念佛、廿八善名稱功德佛、廿九紅炎幢王佛、三十善遊步功德佛、三十一鬥戰勝佛、三十二善遊步佛、三十三周匝莊嚴功德佛、三十四寶華遊步佛、三十五寶蓮華善住婆羅樹王佛。不空譯之三十五佛名禮懺文亦列之。但譯語有新舊之別。


三十六鬼

(名數)正法念經十六舉三十六種曰:「一,鑊身餓鬼。二,針口餓鬼。三,食吐鬼,四,食糞鬼。五,無食鬼。六,食氣鬼。七,食法鬼。八,食水鬼。九,希望鬼。十,食睡鬼。十一,食髮鬼。十二,食血鬼。十三,食肉鬼。十四,食香鬼。十五,疾行鬼。十六,伺便鬼。十七,地下鬼。十八,神通鬼。十九,熾燃鬼。二十,伺嬰兒便鬼。二十一,欲色鬼。二十二,住海渚鬼。二十三,使執杖鬼。即閻魔王也。二十四,食小兒鬼。二十五,食人精氣鬼。二十六,羅剎鬼。二十七。火爐燒食鬼。二十八,住不淨巷陌鬼。二十九,食風鬼。三十,食火炭鬼。三十一,食毒鬼。三十二,曠野鬼。三十三,住塚間食熱灰土鬼。三十四,樹中住鬼。三十五,住四交道鬼。三十六,殺身餓鬼。」


三明

(名數)在佛曰三達。在羅漢曰三明。智之知法顯了,故名為明,又曰智明,又曰智證明,證智之境而顯了分明也:一、宿命明,知自身他身宿世之生死相,二、天眼明,知自身他身未來世之生死相,三、漏盡明,知現在之苦相,斷一切煩惱之智也(漏者煩惱)。又如次第,名為宿住智證明,死生智證明,漏盡智證明。然則三明者,六通中之宿命天眼漏盡三通也。智度論二曰:「宿命天眼漏盡,名為三明。問曰:神通明有何等異:答曰:直知過去宿命事,是名通。知過因緣行業,是名明。直知死此生彼,是名通。知行因緣際會不失,是名明。直盡結使,不知更生不生是名通。若知漏盡更不復生是名明。」俱舍論二十七曰:「言三明者:一宿住智證明,二死生智證明,三漏盡智證明。(中略)名明者,如次對三際愚故。謂宿住智通治前際愚,死生智通治後際愚,漏盡智通治中際愚。」婆沙論七十七謂:「六通中,餘三何不謂明?答曰:身如意(言神境通),但工巧,天耳通但聞聲,他心但知他人心,故此三不立為明。餘三所以為明者,天眼知未來苦,宿命知過去苦,俱能厭離生死。又漏盡能為正觀而斷煩惱故。」


三祇百劫

(術語)菩薩在三阿僧祇劫間,修六度之行,更於百劫間修感三十二相之福業,乃成佛。俱舍論十八曰:「於三無數劫各供養七萬五六七千佛。」又「餘百劫方修各百福莊嚴。」止觀三曰:「三阿僧祇修六度行,使功德身肥,百劫種相好獲五神通。」釋籤四曰:「三藏菩薩明位為三,初三祇位,次百劫,三佛果位。」


三種三世

(名數)法相謂過現未之三世,有三種之別。即道理,神通,唯識之三世是也。

(名數)唯識宗所云:過現未之三世,有三種之別:一、道理三世。又云種子曾當之因果。於現在法上以道理假立之三世也。現在之法,為過去因之酬,故假現在法之因為過去,現在之法,有未來必引果之義,故假果而名為未來。即於現在一剎那之法立三世也。二、神通三世。過未非實體,而由宿命智觀過去,由生死智觀未來,由他心智觀現在之境。非實之三世,乃心識所變現在剎那之相分也。三、唯識三世。過未之法,非有實體,由妄情而顯現過未之事物心中,故妄情有三世,實皆為現在法之相分,而唯識所變也。神通三世者就於悟心,唯識三世者就於迷情。


三種佛眼

(名數)佛眼有三種:一金剛薩埵所變之佛眼尊,瑜祇經說之。瑜祇經金剛吉祥大成就品曰:「時金剛薩埵對一切如來前,忽然現作一切佛母身,住大白蓮,身作白月暉,兩目微笑,二手住臍,如入奢摩他,從一切支分出生十凝沙俱胝佛,一一佛皆作禮敬本出生,於剎那間,一時化作一字頂輪王,皆執輪印,頂放光明,倨傲目視,現大神通,還來禮敬本所出生一切佛母。」二大日所變之佛眼尊,安置胎藏界智院者是也。大日經曰:「次於其北維,導師諸佛母,晃曜真金色,縞素以為衣,照如日光,正受住三昧。」大日經疏五曰:「次於大勤勇北,至北維置虛空眼,即毘盧遮那佛母也。」三釋迦所變之佛眼尊,胎藏界釋迦院所圖之能寂母是也。大日經疏五曰:「次於世尊北邊,安置佛眼,亦是釋迦牟尼佛母,此方譯為能寂母也。」此中常為佛眼法而修之者,依瑜祇經所說金剛薩埵變身之佛眼尊也。


三種奇特

(名數)一神通奇特。佛世尊妙應群機而現大神變不思議,使一切眾生及諸邪魔外道咸歸正化也。二慧心奇特。佛之智慧,心光湛寂,照了一切諸法,而成一切種智也。三攝受奇特。佛能知眾生諸根之利鈍,隨機攝受,開導教化,使彼咸聞法要,進修妙行,出離生死也。見過去現在因果經四。

(名數)見奇特條。


三種波羅蜜

(名數)六度有三種:一、世間波羅蜜,凡夫為神通生天而修者。二、出世間波羅蜜,二乘為自入涅槃自利而修者。三、出世間上上波羅蜜,菩薩為利他而修者。見楞伽經。


三種示導

(名數)菩薩見地獄之苦而救之,有三種之示導:一、神變示導,現神通之力而救苦者,是屬於身業。二、記說示導,念念記憶不忘而說法,以救苦者,是屬於身業。三、教誡示導,起慈悲之心,教誡說法以救苦者,是屬於口業。見般苦經四百六十九。


三種神變

(名數)一說法神變,如來無礙之大智,知諸眾生之善惡業因及善惡果報,應之而為說法,名為說法神變。二教誡神變,如來對諸弟子教誡是法應作,是法不應作,是道得聲聞乘,是道得緣覺乘,是道得大乘,名為教誡神變。三神通神變,如來為調伏憍慢之眾生,現種種之神通,名為神通神變。見大寶積經八十六。是總以佛之三業為神變也。法華文句三之一曰:「若通釋者,如大寶積經,一切諸法皆名神變。」輔行一之二曰:「又神變者非但身輪,一切語言及善巧皆名神變。」

(名數)見神變條。


三種羅漢

(名數)就修三種之四念處,而分三種之羅漢:一,慧解脫羅漢,修性念處,而破一切智外道之人也。二,俱解脫羅漢,修共念處,而破神通外道之人也。三,無疑解脫羅漢,修緣念處而破韋陀外道(又曰文字外道)也。是通於一切之外道而無所疑,故曰無疑,羅漢中之最勝也。見四教儀二。

(名數)見羅漢條。


三草二木

(譬喻)法華經藥草喻品所說。以譬五乘之機類:「一切眾生聞我法者,隨力所受,住於諸地,或處人天轉輪聖王釋梵諸王,是小藥草。知無漏法,能得涅槃,起六神通,及得三明,獨處山林,常行禪定,得緣覺證,是中藥草。求世尊處,我當作佛行精進定,是上藥草。又諸佛子,專心佛道,常行慈悲,自知作佛決定無疑,是名小樹。安住神通,轉不退輪,度無量億百千眾生,如是菩薩名為大樹。」以此配於通途之五乘(五乘有通別二種),則如圖。然菩薩乘中之大草二木,諸宗各依其字義,解釋不同。天台如其次第配於藏通別三教之菩薩,而攝圓教之菩薩,然則三草二木即五乘,但示方便乘之機之差別耳。見法華文句七。嘉祥以大草二木如其次第配於三僧祇之菩薩。初地以前之菩薩為大草,至七地為小樹,八地已上為大樹。見法華義疏。慈恩以大草與二木為總別,大草者,對於人天二乘,總名菩薩為大草。二木者,更分別大草,以地前為小樹,地上為大樹。見法華玄贊七。又慈恩以此配於五性各別之三無二有,三草配於無性與定性聲聞,定性緣覺之三者,二木為不定性菩薩與定性二者。見法華玄贊。


三輪

(名數)惑業苦之三道,輪轉無究,故曰輪。

(術語)佛之身口意三業也。佛以三業碾摧眾生之惑業,故云三輪。非下地之所測,故云三密。

又一、神通輪,又云神變輪。由佛之身業現種種之神變,使眾生起正信者。二、記心輪,以佛之意業分別他之心行差別者,記心者,識別他之心也。三、教誡輪,又云正教輪。以佛之口業教誡彼而使修行者。此三者,如次第為身意口之作用,先以神通導之,次以記心鑑機,次以教誡,使行正道。化導之次第應然也。雜集論一曰:「神通記說教誡變現等無量調伏方便,導引所化有情令心界清淨。」光明文句記一曰:「身業現化名神通輪,口業說法,名正教輪。意業鑑機,名記心輪。三皆摧碾眾生惑業,故名輪。」義林章三輪章曰:「為示現身意語三如其次第三業化,故不增不減。」

又一、神足輪,同於上之神通輪。二、說法輪,同於上之教誡輪。三、憶念輪,使眾生憶念佛之教法,而去邪行正者。此憶念之名,雖就眾生之機法而言之。然使之憶念,亦本於佛之意輪,故此三者如其次第,歸於佛之身口意三輪。此三輪為律藏之所說,而南山以之判戒定慧之三學,以定慧之法門為神足說法二輪之所屬,以戒學為憶念輪之所屬。戒學者,對於內德使憶持思惟事之善惡邪正而樹立正道者,故此為佛之三輪中憶念輪所發之法門也。四分律受戒犍度曰:「至象頭山中以三事教化:一者神足。(中略)二者憶念教化。(中略)三者說法教化。」(此次第為身意語同於經宗所說)。戒疏行宗記一上曰:「問經宗所論,身輪現通,口輪說法,意輪鑑機。上二句同今,後輪異者?答:彼取佛意授法無差,今約機心奉持不忘。此據律中三事教化,所出不同,未須融會。」又「據律但名三事,以能摧業惑故名為輪。」

又三輪相之略。見三輪相條。

又風輪水輪金輪之三。見輪世界條(CBETA註:疑為見三輪世界條)。

又謂惑業苦之三者。依惑作業,依業感苦,更依苦起惑作業。此三者如輪轉而不止,故有輪之稱。

又謂無常不淨苦之三者。此三者,堅固而非易破摧,如鐵輪然,故云輪。彌陀經通贊曰:「此經起由為破三輪故,三種輪者:一為破無常輪,二為破不淨輪,三為破苦輪。」

又謂三輪教。興禪護國論序曰:「三輪八藏之文,四樹五乘之旨。」見三輪教條。


不壞法

(術語)成就白骨觀之阿羅漢有二種:鈍根之人,更恐執著於白骨,為燒骨人為灰之想,是曰壞法。利根之人,不為燒骨人為灰之想,由彼眉間放出八色光明之狀,修鍊而得神通等,謂之不壞法。此二為當於慧解脫俱解脫之二者。


不思議神通境界經

(經名)具名,佛說大乘不思議境界經,三卷,趙宋施護譯。佛住法界光明菩薩宮,入普光明三摩地,而放大光明,殑伽沙之菩薩雲集,妙吉祥菩薩入無垢普光三摩地,現大神變而來,普華幢天子問修何法,而得如是神通,佛以四種之四法答之,又說妙吉祥最初發心轉女成男之因緣。


不染世間法

(雜語)不染著世間塵欲之法也。法華經涌出品曰:「住於神通力,善學菩薩道,不染世間法,如蓮華在水。」


不退輪

(術語)不退轉之法輪也。維摩經佛國品曰:「已能隨順,轉不退輪。」法華經藥草喻品曰:「安住神通,轉不退輪。」同分別功德品曰:「復有三千大千世界微塵數菩薩摩訶薩,能轉不退法輪。」見不退轉法輪條。


於本辭典中已顯示二十筆,其餘筆數將跳過。

[一切經音義(慧琳音義)]
阿素洛

舊云阿須倫。或云阿脩羅。皆梵語訛轉也。正云阿上聲素羅轉舌。此曰非天或云障蔽諸鬼神中最大福德。印度風俗凡諸鬼神通名為天。此類常與諸天爭勝故以非天簡之。起世因本經說其徒有四類。國土宮殿在大海之下。須彌山四面各有一國。東面毘摩質多。南面踊躍。西而幻化。北面羅睺上去海水萬瑜繕那感四風輪持水令住。一曰住二曰安住三曰不墮四曰牢固。諸餘眷屬或住諸山人間海嶋往往聞有阿脩羅窟。即傳記所說清辯菩薩所入處是也


僧佉分迦羅分伽挐那分漚波摩分優波尸商分

已上五段梵語數法名也漸多漸廣乃至極無量數喻彼聲聞小聖無量神通將比如來一分神力亦所不及


[嘌-示+土]羅婆那

上嬰奚反經作哂誤也梵語白象王名也天帝釋常所乘具足神通知機變化善隨天主之意也


伊跋羅象

梵語也此象王名天帝釋常所乘有大神通


五旬

或言般遮旬唐言五即五神通


住對面念

古譯經存梵意名般舟三昧或譯云諸佛立現前此言其速疾相應也即剎那頃入現前神通勝定以梵文巧妙能含多義此土難為具翻諸經中或譯為神通三昧或名一行三昧各各得少分義耳


阿素洛

此云非天古譯云不飲酒神也常與三十三天力爭勝負為簡別故故云非天有大神通幻力能現大身自在無礙也


大目揵連

揵渠焉反大目揵連者此云採菽氏即此尊者母姓又以尊者有大神通即將二事為號也然母族採綠豆仙之苗裔也


五十七煩惱繫縛

按先明淨相經云五住煩惱輕重不同一住十品則成五十又約七縛一色縛二心縛三三昧縛四智慧縛五神通縛六因緣縛七轉法輪縛是也


鬱頭藍弗

此云獺戲子坐得非想定獲五神通飛入王宮遂失通定途步歸山


憍曇彌

正言喬答彌。古云憍曇彌。又言瞿曇。皆訛略。正云憍答摩。釋迦為姓。瞿曇是望。釋迦帝王歷代相承。逆賊中興篡居國位。賊王恐奪社稷。遂誅釋迦之種殄滅近親令無胤嗣。時有仙人遍觀貴族。見有娠孕者後必誕男乃預陳詞冀將繼統。母允其請。後果生男與仙長至髫年釋星還現。賊王恐懼。尋訪所居知居山中。伺仙不在密令擒捉。長竿穿之告示國人令息異意。仙人還室不見其子。乘急追訪覩其若斯。乃作神通救之。知命不濟乃降微雨令少醒覺化現一女勸令交會。必若不從能姓便絕。兒從父誨乃共通交遺體既流隨染泥土。仙人收取牛糞裏之置甘蔗園中日暖光炙時滿十月變成一男。儀冠不羣精神絕異。仙人還養復得為王。自此釋迦重得繼位。故瞿曇者此云甘蔗種。或云日炙種。釋迦能姓類極多。瞿曇釋迦最為貴族嫡胤相繼恒守尊高。若毀之曰牛糞種泥土種故云儞瞿曇姓。摩是男聲佛之氏望毀云喬答摩。彌者女聲。呼佛姨母故曰喬答彌也


目鍵連

鍵音乾梵語訛也正梵音云摩賀沒特糵囉唐云採菽氏即菉豆仙人種也或云大目乾連如來聲聞弟子中神通最為第一者也


五旬

或言般遮旬即五神通也案阿闍世王女阿術達經云悉得五旬是也五神大品等經云五神通同一也


般遮旬

般遮此云五猶五神通也經中或作五旬在二者也


壁隌

下菴感反爾疋隌暗也郭璞云隌然冥闇也言此聖僧作神通


[續一切經音義]
喬荅摩

舊云瞿曇。案慈恩法師引釋迦譜云。釋迦帝王歷代相承。逆賊中興。賊王恐奪社稷。遂誅釋迦之種殄滅親族令無胤嗣。時有仙人遍觀遺族見有娠孕者後必生男。乃預陳詞兾將繼統母允其請。後果生男。長至髫年釋星復見。賊王恐懼。尋訪所居知居山中。伺仙不在密令摛捉。長竿穿之告示國人令息異意。仙人還至不見其子。乘急追訪覩其若斯乃作神通救之。知命不濟仍降微雨少令醒覺。化現一女勸令交會。必若不從能姓便絕。兒從父誨乃共交通遺體既流墮染泥土。仙人收取牛糞裹之置甘蔗園中。日暖光炙時滿十月變成一男。仙人還養後得為王。自此釋迦重得繼位。故喬荅摩者。此云甘蔗種或曰日炙種。若毀之曰牛糞種泥土種也。喬荅摩。摩是男聲。或云喬曇彌。彌是女聲也


[新集藏經音義隨函錄]
離欲

大智度論亦作離欲地釋云離欲者離欲界等貪欲諸煩𢙉是名阿那含於菩薩離欲因緣故得五神通惣名離欲地華嚴經云不樂三界求盡有漏於受生法乃至一念不生愛著是阿那含人明了法


[巳>已]辨

大智度論云[巳>已]作地釋云[巳>已]作地者聲聞人得盡智無生智無著阿羅漢於菩薩則成就佛地惣名[巳>已]作地華嚴經云獲六神通得八解脫九定四辯悉皆成就是阿羅漢人明了法也


獨覺

大智度論作辟支佛地釋云辟支佛地者先世種辟支佛道因緣今世得小因緣出家亦觀深因緣法成道名辟支佛辟支佛秦言因緣亦名覺華嚴經云性樂觀察一味緣起心常寂靜知足少事因緣自得悟不由他成就種種神通智慧是辟支佛人法


[翻梵語]
彌沙塞部

譯曰大神通亦云能別也


[佛光阿含藏]
如意足

經從禪定、智慧均等之力而使所願皆能如意而得之神通力。


鬼陀

鬼陀(Khitaka)(巴),婆羅門種,舍衛城人,聞目揵連神通之事,出家修行。「陀」,聖本作「地」。


四念處

即身念處、受念處、心念處、法念處。

即身念處、受念處、心念處、法念處。

念即能觀之觀,處即所觀之境。四念處者,即:一、觀身不淨,二、觀受是苦,三、觀心無常,四、觀法無我。

(一)觀身不淨,(二)觀受是苦,(三)觀心無常,(四)觀法無我。

四念處(cattāro satipatthānā)(巴),念是能觀之智,處屬所觀之境,以智觀境為念處。即:身念處、受念處、心念處、法念處。四意斷(cattāro sammappadhānā)(巴),又作四正勤、四正斷、四正勝,意中決定,而斷行之,故名四意斷。即:已生惡法令斷、未生惡法令不生、未生善法令生、已生善法令增長。四神足(cattāro iddhipādā)(巴),又作四如意足,能發神通,所願皆遂,故名如意足。即:欲神足、勤神足、心神足、觀神足。五根(pañc' indriyāni)(巴),根具有二義:(一)能持義,如樹有根,能持所生枝葉,不致焦枯。(二)能生義,能生花果,令得成熟。五根指信根、進根、念根、定根、慧根。五力(pañca balāni)(巴),五根增長,具大力用,不為他法所伏,而能摧伏他法(疑惑、懈怠等)。五力指信力、進力、念力、定力、慧力。七覺意(satta bojjhavgā)(巴),又作七覺支、七等覺支、七菩提分。即由前慧力所發真正無漏之智,善能覺了。覺法分七種,故稱支或分。即:念覺支、擇法覺支、精進覺支、喜覺支、輕安覺支、定覺支、捨覺支。賢聖八道(ariya atthavgika magga)(巴),又作八聖道分、八正道分。聖者正也,無漏聖法曰正,能通涅槃曰道。由前擇法覺分,不依偏邪,故入聖道。八道即:正見、正思惟、正語、正業、正命、正精進、正念、正定。四念處、四意斷、四神足、五根、五力、七覺意、賢聖八道,為三十七種修行之法,循此而修,能次第趨於菩提,故稱為三十七菩提分法。


四如意足

四如意足(cattāro iddhipādā)(巴),又作四神足:(一)欲三摩地斷行成就神足,(二)心三摩地斷行成就神足,(三)勤三摩地斷行成就神足,(四)觀三摩地斷行成就神足。綜上四者,即於「欲、心、精進、思惟」等四方面修習禪定,而令神通力現起。

(一)欲如意足,欲者希向慕樂,莊嚴彼法,所願皆得。(二)念如意足,若能一心正住,所願皆得。(三)精進如意足,謂惟專觀理,使無間雜,所願皆得。(四)思惟如意足,思惟彼理,心不馳散,所願皆得。


宿命智

宿命智(pubbenivāsānussati-ñāna)(巴),又作宿住隨念智,能詳知前生的能力,為三明、六神通之一。


天淨耳

天淨耳(dibbasota)(巴),神通之一,即以天耳緣欲、色二界聲處之能力。「淨耳」,宋、元、明三本均作「耳淨」。


目揵連

目揵連(Moggallāna)(巴),釋迦牟尼佛二大弟子之一,十大弟子中神通第一。


五通

五通(pañca abhiññā)(巴),又作五神通,乃五種不可思議之能力:(一)天眼通,眼根清淨,可見色界、欲界諸物。(二)天耳通,耳根清淨,能聞一切音聲。(三)他心通,能知眾生心之所念。(四)宿命通,能知宿世事。(五)如意通,又作神足通,飛行自在,無所障礙。

五通(pañca abhiññā)(巴),又作五神通、五神變;即天眼通、天耳通、他心通、宿命通、神足通。


神變力

巴利本作 iddh' ānubhāva(神通威德)。


過人法神足現化

過人法神足現化(uttarimanussa-dhamma iddhipāt ihāriya)(巴),超人的神通變化。


善來

善來(Sāgata)(巴),又作修伽陀。佛說阿羅漢具德經(大二‧八三一中):「復有聲聞能具火界神通,修伽陀苾芻是。」


神足

神足(iddhi-vidhābhiññāna)(巴),即神足通,為能如意飛行,自在轉變境界及化現人等之神通力。

巴利本作 iddhi-pātihāriya(神通變化)。「神」字之上,宋、元、明三本均有一「有」字。

神足(iddhi-pātihāriya)(巴),神通、神變。


四意止

四意止(cattāro satipatthānā)(巴),又作四念處,念是能觀之智,處屬所觀之境,以智觀境為念處。即:身念處、受念處、心念處、法念處。四意斷(cattāro sammappadhāna)(巴),又作四正勤、四正斷、四正勝,意中決定,而斷行之,故名四意斷。即:已生惡法令斷、未生惡法令不生、未生善法令生、已生善法令增長。四神足(cattāro iddhipādā)(巴),又作四如意足,能發神通,所願皆遂,故名如意足。即:欲神足、勤神足、心神足、觀神足。


難陀

巴利本作 Nandaka,又譯難陀迦,常好教授後學第一比丘。

難陀(Nandā)(巴),比丘尼名。

難陀(Nanda)(巴),又作難努,譯為善歡喜,佛陀之異母弟。佛說阿羅漢具德經(大二‧八三一下):「復有聲聞諸根隱密,人所莫測,難努苾芻是。」曾戀眷其妻,不樂出家,佛以神通,使遊歷天上、地獄,方便度化出家。以制御諸根第一見稱。參閱增一阿含火滅品第一二○經(佛光一‧二三八)。

難陀(Nanda)(巴),又作難頭,譯為歡喜,八大龍王之一。優槃難陀(Upananda)(巴),又作優波難陀,譯為賢喜,八大龍王之一。「槃」,宋、元、明三本均作「般」。

難陀(Nanda)(巴),又作難屠,譯為喜。原為牧牛者,因聽佛說水漂木八事有省,發心出家,證阿羅漢。為與孫陀羅難陀區分,又作牧牛難陀。


大德神力

大德神力(mahābhiññāta)(巴),即大神通


化作化身

經由神通力化現之存在身。如佛為教化救濟眾生而化身行之。


天眼知、他心智

天眼知、他心智(dibbacakkhu-abhiññā, paracittañāna-abhiññā)(巴),為六神通中之二通。


大目揵連

大目揵連(Mahā-Moggallāna)(巴),佛陀十大弟子中神通第一比丘。

大目揵連(Mahāmoggallāna)(巴),又作摩訶目揵連、大目連、目連,佛陀十大弟子之一。

大目揵連(Mahāmoggallāna)(巴),又作摩訶目乾連、大目連。摩訶譯為大,目揵連譯為采菽氏、菜茯根、取胡豆,目揵連是母姓。從父取名為拘律陀(Kolita)(巴),又作拘律、劬律陀,譯為天抱。初與舍利弗同依外道刪闍耶修學,後歸依佛陀,為佛弟子中神通第一。佛說阿羅漢具德經(大二‧八三一上):「復有聲聞修持精進,具大神通,目乾連苾芻是。」


迦旃延

迦旃延(Bhaddakaccānā)(巴),巴利本(A. vol. 1, p. 25)作 mahābhiññappattānaj(得大神通中之〔第一〕)。


如其像定

又作如其像形、如其像三昧正受、如其像如意定,卽好像雕像那樣不動而入禪定。(入)如其像定,巴利語為 Tathārūpajiddhānubhāvaj(abhisavkharoti),意指(現行)如其像神通威力。


神足證

巴利本作 iddhi-vidhā(神通之種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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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含辭典(莊春江)]
三明

指證得宿命神通、天眼神通、漏盡神通(即解脫),另譯為「三達、三達證、三達智、三昧達、三明達」(tisso vijjā)。(相關詞「三明者」)


五通

五種神通,即「宿命通、天眼通、他心通、神足通、天耳通」。


天耳

另譯為「天耳通、天耳智通、天耳智」,「六通(六神通之一)」,能聽見三界所有的聲音,不論遠近。


天眼

另譯為「天眼通、天眼智通、天眼智、天眼智明」,「六通(六神通之一)」,能看見眾生死後之往生情形。


初明

佛陀在菩提樹下成佛的那一夜所證得的第一個神通,即「宿命通」。


神足

iddhipāda,「六神通」之一,為飛天、穿牆等自由移動身體之超乎常人的能力,另譯為「如意足、如意足示現、神足通、神足力、神足變化示現、神足示現」,參看「示現」。


微相

字面意思是「細微之相」,但漢譯經論中也有用以表示「神通」者的意思,如《寂調音所問經》說「願現微相令彼賢士而來會此……世尊受寂調音天子請已,於大丈夫白毫相中放一光明……」,「表現微相」應作「現神通」解,南傳作「作出像那樣的神通作為」(tathārūpaṃ iddhābhisaṅkhāraṃ abhisaṅkhāsiṃ),菩提比丘長老英譯為「實行這樣的一個超常力量的極好技術」(performed such a feat of spiritual power)。


當識

「當」此處是「未來」的意思(與「已(過去」、「今(現在)」相對),「識」為「識知」,指「以宿命神通『回憶而知』過去生的種種」,「當識」即指「在未來(以宿命神通回憶)的知」,參看「當」。


遊戲

1.「神通力」之另譯。2.比喻純熟自在。


漏盡

另譯為「漏盡通、漏盡智通、漏盡智、漏盡智明、第三明」,「六通(六神通之一)」,即「摧毀所有的煩惱」,指「解脫」,參看「漏」。(相關詞「七漏盡力:1.如實知2.觀欲如火坑3.心不住欲4.修四念處5.修五根五力6.修七覺支7.修八正道」「有漏盡者(另參看「三漏」)」)


禪思

1.遠離人群,獨坐專心思惟,如「獨一靜處,禪思思惟,作如是念……」、「專精禪思,作如是念……」、「當勤禪思」。2.修禪那,即「修進入『初禪』到『第四禪』的色界定」,如「修習禪思得神通力」,「繫念禪思」。


六神通

六種神通,即「神足通、天耳通、他心通、宿命通、天眼通、漏盡通」,另譯為「六通」。


他心智

cetopariyañāṇa,另作「他心通、他心神通、他心之智、他心智通、知他心隨意說法、占念示現、他心示現」,知道他人現在心裡想什麼的超常能力。


四神足

catunnaṃ iddhipādānaṃ,另譯為「四如意足;四定斷行成就如意足;四三摩地斷行成就如意足;四如意足」:1.具備欲定勤奮之行的神足(chandasamādhippadhānasaṅkhārasamannāgataṃ iddhipādaṃ,古譯為「欲三摩地斷行成就神足、欲定斷行成就如意足、欲定滅行成就修習神足、成就欲定燒諸行如意足」)。2.具備活力定勤奮之行的神足(vīriyasāsamādhippadhānasaṅkhārasamannāgataṃ iddhipādaṃ,古譯為「勤三摩地斷行成就神足、精進定斷行成就如意足、精進定滅行成就修習神足、成就精進定燒諸行如意足」)。3.具備心定勤奮之行的神足(cittasamādhippadhānasaṅkhārasamannāgataṃ iddhipādaṃ,古譯為「心三摩地斷行成就神足、心定斷行成就如意足、意定滅行成就修習神足、成就心定燒諸行如意足」)。4.具備考察定勤奮之行的神足(vīmaṃsāsamādhippadhānasaṅkhārasamannāgataṃ iddhipādaṃ,古譯為「觀三摩地斷行成就神足、思惟定斷行成就如意足、思惟定滅行成就修習神足、成就觀定燒諸行如意足」)。「斷行、滅行」的「斷」與「滅」,或為「奮力」(padhāna,古譯為「勤」)的誤譯,「如意足」(iddhipāda),另譯為「神足」,指如意自在的神通


如意足

神通,超乎常人能力,如飛天、穿牆等,另譯為「神足」(iddhipāda),菩提比丘長老英譯為「超常力量」(spiritual power, SN.12.70)。


神足月

古印度之曆法,每年一月、五月、九月,另作「神變月」、「神變之月」、「神通瑞應月」。


宿命智

另譯為「宿命通、宿命智通、宿命智明、宿命憶念智」,「六通(六神通之一)」,指宿命神通,能了知過去生的種種的超常能力。


第二明

佛陀在菩提樹下成佛的那一夜所證得的第二個神通,即「天眼通」。


第三明

佛陀在菩提樹下成佛的那一夜所證得的第三個神通,即「漏盡通」。


意生身

manomayaṃ kāyaṃ,另譯為「意做的身體」,菩提比丘長老英譯為「心做的身體」a mind-made body),SN.51.22並解說這是能掌握第四禪者從肉身產生的「細身」,其被描述為:「色所組成、心所造、各部分完整,不缺諸根。」按:MN.77世尊說:「再者,巫大夷!由於我對弟子們宣說道跡,當依之行道時,我的弟子們從這個身體創造另一個有色、意做的、有所有肢體與小肢,不缺諸根之身體。」(Puna caparaṃ, udāyi, akkhātā mayā sāvakānaṃ paṭipadā, yathāpaṭipannā me sāvakā imamhā kāyā aññaṃ kāyaṃ abhinimminanti rūpiṃ manomayaṃ sabbaṅgapaccaṅgiṃ ahīnindriyaṃ.)(參看MA.207) SN.51.22說:「阿難!我自證依神通,以意生身到梵天世界去。」(Abhijānāmi khvāhaṃ, ānanda, iddhiyā manomayena kāyena brahmalokaṃ upasaṅkamitā)……「阿難!我自證依神通,以這四大之身到梵天世界去。」(Abhijānāmi khvāhaṃ, ānanda, iminā cātumahābhūtikena kāyena iddhiyā brahmalokaṃ upasaṅkamitā)


過人法

uttarimanussadhammaṃ, 另譯作「上人法;人上之法」,超越凡夫的解脫或神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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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光大辭典]
一上神通

(一)指一回、一度之神通

(二)指最優越殊勝之神通。相對於小乘佛教所說之六神通。指佛神通、大神通、最上神通等。在小乘佛教中,神通表不可思議之神變;在禪宗則表日常行住坐臥之間,悠遊自得,不為任何事務所繫縛之意。 p2


一切世間樂見離車童子

乃弘揚大乘經典之童子。即指「一切世間樂見」(梵 Sarvaloka-priyadarśana)之「離車」族(梵 Licchavi)童子。又稱一切眾生樂見梨車童子、眾生樂見比丘、樂見離車菩薩。據大法鼓經卷下載,正法欲滅前八十年,一切世間樂見離車童子生於南方文荼羅國大波利村善方便河邊,姓迦耶梨,後出家作比丘,以四攝法攝化眾生,得大法鼓經,讀誦通利,遂捨先所受本不淨物,先後為眾宣說大法鼓經、大乘空經、眾生界如來常住大法鼓經;常擊大法鼓,吹大法螺,建大法幢,盡百年之壽後,現大神力,示般涅槃。又同經卷上載,此童子於過去雞羅婆佛時,為一持法治化之轉輪聖王,其後於燈光如來時,生為地自在王之長子,於正法欲滅時,宣揚此經,壽終生安樂國,得大神通,住第八地。又據大方等無想經卷四涅槃健度之載,過去同姓燈佛時,在寶聚城出世之大精進龍王,即為一切眾生樂見梨車童子之前身。〔金光明最勝王經卷一如來壽量品、法經錄卷一、歷代三寶紀卷十〕 p7


一切行禪

為九種大乘禪之一。意即大乘之一切行法皆含攝於禪定中。凡有十三種:(一)善禪,此禪定能攝一切善法。(二)無記化化禪,不待作意思惟,即能於定中作種種無窮變化。(三)止分禪,攝心不散,與定相應。(四)觀分禪,分別照了,與慧相應(五)自他利禪,正定現前時,則能自利利他。(六)正念禪,正念思惟,無諸雜想。(七)出生神通力功德禪,得此大定,一切神通功德皆由此生。(八)名緣禪,於一切諸法之名相因緣皆能通達無礙。(九)義緣禪,於一切諸法之義理因緣悉能通達知曉。(十)止相緣禪,能圓明洞徹寂靜因緣之相,永離一切散亂。(十一)舉相緣禪,能清淨無礙,分別照了諸法起滅之因緣。(十二)捨相緣禪,捨離一切善惡之法相因緣,得清淨無染著。(十三)現法樂住第一義禪,依此定,即可現得法喜之樂,安住於第一義。〔菩薩地持經卷六方便處禪品、法華經玄義卷四、法界次第初門卷下之上、大明三藏法數卷三十四〕 p11


一毛

楞嚴經卷四載,於一毛端現寶王剎。即正報中現依報。因佛具足不思議神通之力,故能依中現正,正中現依,依正融通,事理無礙,大小相含,一多平等,故於一毛之端能現寶王剎。 p27


一角仙人

一角仙,梵名 Ekaśrvga。為印度古代神話中之仙人名,亦為佛本生事蹟中之名。又作獨角仙人。謂於過去久遠世時,波羅奈國山中有一仙人,因動淫心,精流澡盤,為一母鹿所飲,鹿遂當下有孕,滿月生一子,此子形狀似人,頭有一角,足似鹿,故稱一角仙。及長,其父勤教學問,通十八種大經,又學坐禪,行四無量心,得五神通。一日上山,值大雨泥滑,躃地傷其足,仙人瞋而咒令不雨,致五穀不生,人民窮乏;波羅奈王乃命淫女扇陀以種種珍寶、美食惑之,仙人見色心動,遂失神通。此一角仙人即釋尊之過去身,扇陀即耶輸多羅。〔大智度論卷十七、經律異相卷三十九〕 p46


七佛藥師

即七尊藥師。又作七躬醫王。此七佛即:善名稱吉祥王如來、寶月智嚴光音自在王如來、金色寶光妙行成就如來、無憂最勝吉祥如來、法海雷音如來、法海勝慧遊戲神通如來、藥師琉璃光如來。彼等住於東方四恆河沙乃至十恆河沙之世界,各於因位發願拔濟眾生之苦惱。然玄奘譯藥師瑠璃光如來本願經中,唯說東方藥師一佛,無出七佛名。對此,自古多有論議,或謂七佛藥師為別尊,或為藥師一佛之異名或分身。〔藥師瑠璃光七佛本願功德經卷上、阿娑縛抄卷四十八〕 p97


七益

謂聖人施化之七種利益。即:(一)二十五有果報益(地上清涼益),有能化之聖人,對二十五有之眾生一人,應機施化,乃得冥顯兩益。(二)二十五有因華開敷益(小草益),有能化之聖人,辨眾生一人心之多因,對其起二十五有,應機施化,乃得冥顯兩益。(三)真諦三昧析法益(中草益),有能化之聖人,對聲聞、緣覺二乘,應機令其析色入空,乃得冥顯兩益。(四)俗諦三昧五通益(上草益),有能化之聖人,對藏教六度之菩薩,應機使得五神通,遊六道,乃得冥顯之兩益。(五)真諦三昧體法益(小樹益),有能化之聖人,對通教之三乘,應機令其體色入空,乃得冥顯兩益。(六)俗諦三昧六通益(大樹益),有能化之聖人,對別教之菩薩,應機使學恆沙佛法,具六通,出假利生,乃得冥顯兩益。(七)中道王三昧益(最實事益),有能化之聖人,對圓教之菩薩,應機使修不次第之三觀,乃得冥顯兩益。〔法華玄義卷六下〕 p102


九種大禪

指九種大乘禪。乃不共外道與二乘,獨為菩薩所修之九種禪定。略稱九禪。法華玄義卷四比較諸禪,謂九大禪如醍醐,為出世間上上禪。九者即:(一)自性禪,觀心之自性,一切諸法莫非由心,心攝一切,如如意珠。或唯住止,攝心不散;或唯住觀,分別照了;或止觀雙修,定慧均等。

(二)一切禪,能得自行化他一切功德之禪。此有世間、出世間二種,其二種又各有三種禪。即:(1)現法樂住禪,離一切妄想,身心止息,為第一寂滅。(2)出生三昧功德禪,出生種種不可思議無量無邊之十力種性所攝之三昧,入一切無礙慧、無諍願智之勝妙功德。(3)利益眾生禪,布施眾生除眾苦,知所應說法,知恩報恩,能護諸恐怖憂苦為之開解。

(三)難禪,指難修之禪。此有三種:(1)第一難禪,久習勝妙禪定,於諸三昧得心自在,哀愍眾生為令成熟,故捨第一禪之樂而生欲界。(2)第二難禪,依禪出生無量無邊不可思議諸深三昧。第三難禪,依禪得無上菩提。

(四)一切門禪,一切禪定皆由此門出之意。有四種:(1)有覺有觀禪,為色界初禪之定。(2)喜俱禪。(3)樂俱禪。(4)捨俱禪,色界第四禪定,無善惡憎愛,故稱捨俱。

(五)善人禪,攝一切善法,大善根之眾生所修,有五種:不味著、慈心俱、悲心俱、喜心俱、捨心俱。

(六)一切行禪,意指大乘一切行法無不含攝,此有十三種。即:(1)善禪,(2)無記化化禪,(3)止分禪,(4)觀分禪,(5)自他利禪,(6)正念禪,(7)出生神通力功德禪,(8)名緣禪,(9)義緣禪,(10)止相緣禪,(11)舉相緣禪,(12)捨相緣禪,(13)現法樂住第一義禪。

(七)除煩惱禪,若修此禪,能除滅眾生種種苦惱。此有八種:(1)咒術所依禪,菩薩入定,除諸苦患、毒害、霜雹等。(2)除病禪,能除四大所起之眾病。(3)雲雨禪,興致甘雨,能消災旱,救諸饑饉。(4)等度禪,能救諸恐難及一切水陸人非人之怖。(5)饒益禪,能以飲食饒益曠野饑渴之眾生。(6)調伏禪,能以財物調伏眾生。(7)開覺禪,開覺諸迷惑之眾生。(8)等作禪,令眾生之所作,悉皆成就。

(八)此世他世樂禪,修此禪定,能令眾生得現在、未來二世之樂。此有九種:神足變現調伏眾生禪、隨說示現調伏眾生禪、教誡變現調伏眾生禪、為惡眾生示惡趣禪、失辯眾生以辯饒益禪、失念眾生以念饒益禪、造不顛倒論微妙讚頌摩得勒伽為令正法久住世禪、世間技術義饒益攝取眾生禪、暫息惡趣放光明禪。

(九)清淨淨禪,依此禪定,一切煩惱惑業悉斷盡,可得大菩提清淨之果,故名清淨;「淨」字重複,乃表清淨之相亦不可得。此有十種:(1)世間清淨淨不味不染汙禪,(2)出世間清淨淨禪,(3)方便清淨淨禪,(4)得根本清淨淨禪,(5)根本上勝進清淨淨禪,(6)入住起力清淨淨禪,(7)捨復入力清淨淨禪,(8)神通所作力清淨淨禪,(9)離一切見清淨淨禪,(10)煩惱智障斷清淨淨禪。〔菩薩地持經卷六方便處禪品、法界次第初門卷下之上〕 p152


二十二門

(一)俱舍論分別界品中分別十八界之二十二門,其名稱為:(一)有見、無見。(二)有對、無對。(三)善、惡、無記之三性。(四)欲、色、無色之三界。(五)有漏、無漏。(六)有尋有伺、無尋無伺。(七)有所緣、無所緣。(八)有執受、無執受。(九)大種所造。(十)積聚、非積聚。(十一)能斫、所斫。(十二)能燒、所燒。(十三)能稱、所稱。(十四)五類分別。(十五)得成就。(十六)內、外。(十七)同分、法同分。(十八)三斷。(十九)見、非見。(廿)六識內幾識所見。(廿一)常、無常。(廿二)根、非根。

(二)諸佛欲依自在三昧力安一切眾生,以出生自在勝三昧一切所行諸功德無量之方便而度眾生,即由其三昧生出二十二門。其名稱為:(一)供養如來門,(二)一切布施門,(三)具足持戒門,(四)無盡忍辱門,(五)無量苦行精進門,(六)禪定寂靜三昧門,(七)無量大辯智慧門,(八)一切所行方便門,(九)四無量神通門,(十)大慈大悲四攝門,(十一)無量功德智慧門,(十二)一切緣起解脫門,(十三)清淨根力道法門,(十四)聲聞小乘門,(十五)緣覺中乘門,(十六)無上大乘門,(十七)無常眾苦門,(十八)無我眾生門,(十九)不淨離欲門,(廿)寂靜滅定三昧門,(廿一)隨諸眾生起病門,(廿二)一切對治眾法門。 p170


二十二種愚癡

菩薩十地與佛地所對治之二十二種愚癡。略稱二十二愚。即執著補特伽羅及法愚癡(執著我法愚)、惡趣雜染愚癡、微細犯愚癡、種種業趣愚癡、欲貪愚癡、圓滿聞持陀羅尼愚癡、等至愛愚癡、法愛愚癡、一向作意棄背生起愚癡(純作意背生死愚)、一向作意趣向涅槃愚癡(純作意向涅槃愚)、現前觀察諸行流轉愚癡(現觀察行流轉愚)、相多現行愚癡、微細相現行愚癡(細相現行愚)、一向無相作意方便愚癡(純作意求無相愚)、於無相作功用愚癡、於相自在愚癡、於無量所說法無量名句字後後慧辯陀羅尼自在愚癡、辯才自在愚癡、大神通愚癡、悟入微細祕密愚癡、於一切所知境界極微細著愚癡(於一切所知境極微細著愚)、極微細礙愚癡。其中,執著我法愚及惡趣雜染愚係就初地所斷之惑障而言;微細犯愚及種種業趣愚係就第二地所斷之惑障而言;欲貪愚及圓滿聞持陀羅尼愚係就第三地所斷之惑障而言;等至愛愚及法愛愚係就第四地所斷之惑障而言;純作意背生死愚及純作意向涅槃愚係就第五地所斷之惑障而言;現觀察行流轉愚及相多現行愚係就第六地所斷之惑障而言;細相現行愚及純作意求無相愚係就第七地所斷之惑障而言;於無相作功用愚及於相自在愚係就第八地所斷之惑障而言;於無量所說法無量名句字後後慧辯陀羅尼自在愚及辯才自在愚係就第九地所斷之惑障而言;大神通愚及悟入微細祕密愚係就第十地所斷之惑障而言;於一切所知境極微細著愚及極微細礙愚係就第十地滿心金剛喻定現在前之際所斷之惑障而言。〔成唯識論卷九、瑜伽師地論卷七十八〕(參閱「十重障」462) p171


二十力

謂菩薩所具足之二十種力用。無量壽經卷下就淨土菩薩之力用舉有如下二十種,即:因力、緣力、意力、願力、方便力、常力、善力、定力、慧力、多聞力、施、戒、忍辱、精進、禪定、智慧之力、正念、正觀、諸通明之力、如法調伏諸眾生之力。力以幹用為體,以摧破為用,菩薩以之摧破眾生三毒,現大神通。因力者,過去之宿善力;緣力者,現在之善知識;意力者,思惟力;願力者,由思惟起菩提心;方便力者,謂加行方便;常力者,謂加行方便、無間修;善力者,謂修善法;定力、慧力二者,謂由加行移向正修之止觀雙修;多聞力者,多聞經法之解力;施、戒、忍辱、精進、禪定、智慧力者,乃由多聞之解力,而起六度之修行;正念力者,遣取相之念;正觀力者,除亂證實;諸通明力者,六通、三明之力用;如法調伏諸眾生之力者,有化他之大用。〔觀無量壽經連義述文贊(憬興)〕 p174


二十五則附屍鬼故事集

梵名 Vetālapañcavijśatikā。為印度古典文學之故事集。以梵文寫成,然作者及成書年代均不詳。本書係由一附體於死屍上之鬼所敘述之二十五個故事集成。內容由一惡修行者、國王、附體於死屍之鬼等三個角色之關係為故事發展之開端,惡修行者欲殺害國王,乃設計陰謀,令王每夜於墓地背負一屍骸。時有一鬼魂,了知惡修行者之計謀,夜夜附體於死屍,為王說故事,故事終了則附一謎語令王試猜。至第二十五夜,國王終於無法猜中謎語,附於死屍之鬼遂全盤託出實情,並殺惡修行者,令王獲得神通力。

此故事集在印度有各種語言之譯本,流傳最廣者為興地語譯本 Baitāl Pachīsī。中文譯本有鬼話連篇集(糜文開譯),另有西藏語、蒙古語,乃至世界各國語言之譯本,而予各國之民間故事、童話、寓言文學等諸多影響,如德國之四兄弟、六個男人的話(格林童話),日本之醒睡笑等,皆受本故事集之影響。 p175


二十四願

阿彌陀佛之別願。無量壽經中稱之為四十八願,二者相較,雖略有出入,然主旨則屬一致。於後出阿彌陀佛偈中所舉(大一二‧三六四中):「惟念法比丘,乃從世饒王,發願踰諸佛,誓二十四章。」即此二十四願。另於大阿彌陀經卷上亦列舉有二十四願,即:(一)無三惡趣,(二)無有女人、女人往生、等一化生,(三)七寶為地、資具自然,(四)諸佛稱揚、聞名往生,(五)係念定生,(六)中輩往生,(七)來迎引接、住正定聚,(八)不更惡趣,(九)悉皆金色、無有好醜,(十)他心智通,(十一)常修梵行、無有三毒,(十二)慈心無害,(十三)供養諸佛、供具如意,(十四)飲食自然,(十五)三十二相,(十六)說一切智,(十七)神通特勝,(十八)說經特勝,(十九)壽命無量,(廿)菩薩無數、聲聞無數,(廿一)人天長壽,(廿二)宿命智通、天眼智通、天耳智通,(廿三)眷屬光明,(廿四)光明無量、觸光柔軟。〔無量清淨平等覺經卷一〕(參閱「四十八願」1640) p179


二土弘經

天台宗論生身得忍之菩薩,遍方便、實報二土,而弘經利益與否之題目。凡生身得忍之菩薩,雖已斷無明,證中道,以尚未成就法性身,猶須帶父母所生果縛之肉身,故遍及方便、實報二土,仍無弘經利益;則雖自能增道損生,未能起應,但以此土及神通往他土,猶不能入方便有餘,故不能利益上土。〔法華玄義卷七、法華玄義釋籤講義卷七、台宗二百題卷五〕 p188


二光

乃指自佛身所發出之二種光明。

(一)色光與心光。(一)色光,又稱身光,乃發自佛身,為肉眼可見之光明。(二)心光,又稱智慧光,乃自佛智所放,能加護眾生之光明。〔六要鈔卷三末〕

(二)常光與神通光。(一)常光係指諸佛身體所發出之光明,如釋尊之一尋光明或阿彌陀佛之無量光明。(二)神通光則指諸佛對特殊眾生,以神通力所放出之光明而言。 p192


二身

(一)指二種佛身。有多種分法:(一)謂生身與化身。生身即降生王宮,修行成道之佛身。化身為佛顯神通力,變化鬼、畜等之身。

(二)生身與法身。小乘之說,以王宮所生之身為生身;戒、定、慧等之功德為法身。大乘之說,則以隨機現生之應化身為生身;理智冥合之真身為法身。即於法、報、應三身中,合法、報二身為法身,應身為生身。〔北本大般涅槃經卷三十四、大智度論卷九、大乘義章卷十九〕

(三)法身與解脫身。法身乃無量殊勝功德所依者;解脫身為離煩惱之縛者。〔解深密經卷五、瑜伽師地論卷七十八〕

(四)法性身與應化法身。又稱二種法身。此通於佛身及初地以上之菩薩。法性身乃法性所流之實智;應化法身為由此所應現之一切身。〔菩薩瓔珞本業經卷上〕

(五)寂靜法界身及為得此之因身。

(六)法性身與父母生身。又作法性生身與隨世間身、法性生身佛與隨眾生優劣現化佛、真身與化身。指佛有二種身,法性身相好莊嚴,有無量光明及音聲。父母生身乃為度眾生而受諸罪報之生身。〔大智度論卷九〕

(七)言說法身與證得法身。法身本無相,離言說,然不由言說則不顯,故稱言說法身。法身本具足,因迷故不顯,依造修而證得,故稱證得法身。〔金剛般若經論卷上〕

(八)真佛與非真佛。指法身與應化身。法身為本佛,應化身為末佛,故分真、非真之名。〔金剛般若經論卷上〕

(九)如流星身與如日身。前者乃往他方世界;後者處虛空,於一切處一時遍照。〔十地經論卷一〕

(十)法性法身與方便法身。由法性法身生方便法身,由方便法身出法性法身。此說出自曇鸞之往生論註。

(十一)實相身與為物身。佛自證之身,及為化他之身。此說出自往生論註。(參閱「實相身為物身」5788)

(十二)真身與應身。自德稱為真,隨他所現稱為應。前者即為法身,後者又稱共世間身,即真身為度脫眾生而化現之世間色身。〔大乘義章卷十九、華嚴經疏鈔玄談卷三〕

(十三)理法身與智法身。理即性德,謂性淨明之體本來離念,等虛空界,諸佛眾生皆同一相,稱為理法身。智即修德,謂究竟始覺之智,契合清淨本覺之理,理智互融,色心不二之智所現,故稱智法身。〔大明三藏法數卷四〕

(二)指眾生所受之分段身、變易身。前者乃分段生死之身;後者為變易生死之身。(參閱「生死」2059)p199


二花

謂草木花、嚴身花。(一)凡草木之花,皆具開敷結實之義,以此譬喻萬行之因,即有成就佛果之能。(二)嚴身花者,謂世間之金、玉等花,皆能嚴飾其身,以喻神通相好,即能莊嚴法身。〔華嚴經疏卷三〕 p203


二乘異同

乃指聲聞與緣覺修行之異同。據法華玄贊卷五謂,此有三同七異。三同者:(一)同斷煩惱障,(二)同悟生空之理,(三)同得假之擇滅無為。七異者:(一)聲聞根性鈍,緣覺根性利。(二)聲聞依佛而出離,緣覺自覺而出離。(三)聲聞藉聲教,緣覺觀法理。(四)聲聞觀四諦,緣覺觀十二因緣。(五)聲聞分四果,緣覺唯一果。(六)聲聞練根(磨鍊、修行之意)三生乃至六十劫,緣覺練根四生乃至百劫。(七)聲聞為說法,緣覺現神通

此外,大乘義章卷十七末有五同六異之說,嘉祥大師法華經疏卷八有七同十一異之說,法華文句卷七有六同十異之說。 p207


二種法施

指世間法施、出世間法施。據般若經卷二十四載:(一)世間法施,指菩薩雖為諸有情宣說開示五神通(足不履地、知人心命、回眼千里、呼名即至、石壁無礙)等一切諸法,然未能出離世間,故稱世間法施。(二)出世間法施,指菩薩為諸有情宣說開示三解脫門(空解脫門、無相解脫門、無作解脫門)等一切聖法,依此而修,即得出離世間,故稱出世間法施。 p229


二種神力

(一)令遠處見聞神力與令各各見佛神力。(一)謂佛在一處說法,能使他方異土之眾生皆得見聞之神力。(二)謂能使一一眾生各自見佛說法之神力。〔大智度論卷九〕

(二)現身面言說神力與以手灌頂神力。(一)乃初地之菩薩,住於佛之神力,入於大乘照明三昧,是時,十方世界之一切諸佛,以神通力為現一切身,當面說法。(二)為初地之菩薩,得三昧神力,於千劫積集善根成就,次第入於諸地乃至第十法雲地,住大蓮華微妙宮殿,坐大蓮華寶師子座,是時,一切如來自十方來,就大蓮華宮殿座上,手以甘露灌其頂。〔楞伽經卷二〕 p232


二種無礙

據華嚴經疏卷五十二載,菩薩有二種無礙,即:(一)智慧於境無礙,境,即法界之理。指菩薩以平等智,證於法界之理,理事融通,無有障礙。(二)神通作用無礙,指菩薩由內心證於法界之理,故能以種種神通,應現十方世界,隨機化度,皆無障礙。 p235


於本辭典中已顯示二十筆,其餘筆數將跳過。

[中華佛教百科全書]
一切世間樂見離車童子

大乘經典所載之人名。指一位名叫「一切世間樂見」的離車族童子。此童子以宣揚大乘教法著稱。在經典中,此人又譯作︰一切眾生樂見梨車童子、一切世間樂見童子、眾生樂見比丘、樂見離車菩薩。一切世間樂見,藏文為Ḥjig-rten-thams-cad-kyis mthoṅna-dgaḥ-ba,若還原為梵文則為Sarvaloka-priyadarśa-na。

據《大法鼓經》卷下所載,一切世間樂見童子生於南方文荼羅國大波利村善方便河邊、迦耶梨姓家中,後離俗出家,得《大法鼓經》,讀誦通利;常為眾生宣說《大法鼓經》、《大乘空經》、《眾生界如來常住大法鼓經》;盡百年之壽時,現大神力,示般涅槃。

《大方等無想經》卷五〈增長犍度〉謂,一切眾生樂見梨車童子生於南天竺須賴吒國善方便河華鬘村一婆羅門家,年二十出家修道,徒眾頗多,修持淨戒,稱頌諸佛大乘經典,不惜身命護持正法,自造《大雲經》,制定禁戒。

此中,《大法鼓經》所載「文荼羅國」之地點究在何處,無法考證得知。然《無想經》所載之「須賴吒國」,則相當於《大唐西域記》卷十一之蘇剌佗國(Surāṣṭra),即今印度西南卡提亞瓦爾(Kāthiāwar)半島南部。

此外,《大法鼓經》卷上又載,此童子於過去阿僧祇大劫雞羅婆佛時,為轉輪聖王,以正法治化;其後,於燈光如來時,生為地自王的王子,從燈光如來至釋迦牟尼佛滅後,宣揚《大法鼓經》,後得大神通,住第八地,一身住兜率天,一身住安樂國。

〔參考資料〕 《金光明最勝王經》卷一〈如來壽量品〉;《金石萃編》卷七十一〈大唐淨城故大德法藏禪師塔銘并序〉;《往生論註拾遺抄》卷上;望月信亨《佛教經典史論》。


一角仙

印度古代神話中的仙人。又譯為獨角仙。佛本生之一。據《大智度論》卷十七引述的《羅睺羅母本生經》所載,往昔婆羅奈國山中有一仙人,淫心大動,精流澡盆。時有母鹿飲之,當下有孕,滿月產下一子,形類如人,頭有一角,足似鹿。後由仙人撫育成人,通曉十八大經,習禪修四無量心,得五神通,時人稱之為一角仙。一日,上山值大雨,道路濕滑,因行走不便而摔破水瓶,又傷其足,因而大為瞋恚,乃咒令不雨,致使五穀不熟,人民困乏。婆羅奈國王深為憂愁,遂命淫女扇頭以種種珍寶、美色誘之。一角仙見色受惑,吞食歡喜丸而神通盡失。天遂降雨七日七夜,旱象乃除。

此一故事在印度史詩《摩訶婆羅多》及南傳的《本生經》中均曾提及,然內容稍有出入,結局謂一角仙斥退淫女之誘惑云云。

〔參考資料〕 《佛本行集經》卷十六;《佛所行讚》卷一;《有部毗奈耶破僧事》卷十二;《大唐西域記》卷二。


七不可避

指眾生不能避免的七種事。即生、老、病、死、罪、福、因緣等七種。又稱為七法不可避。語出《法句譬喻經》卷二〈惡行品〉、《經律異相》卷七〈琉璃王滅釋種〉等。根據經典所述,人若造了相當的業因,則不能避免生老病死等果報;有罪福之因,則不能避免相對的苦樂報,也就是說凡因緣所成的果報,是不能避免的。要言之,此係詮顯酬因感果之理,不能強自避免。

往昔,琉璃王欲殲滅釋種,目連不忍,故懇請釋尊設法。釋尊告以前世宿因不能避免,並以上述的七不可避為教誡。然而目連還是難抑惻隱之情,暗中以神通將一部份人民藏於鐵鉢內,並安置於虛空中;然而,當戰亂平息後,目連卻發現鉢中無一生存者。此一故事常被用來顯示罪福果報之無可避免的事例。

〔參考資料〕 《大明三藏法數》卷二十九。


七佛藥師

《藥師七佛本願功德經》中所說的七佛。指(1)善名稱吉祥王如來、(2)寶月智嚴光音自在王如來、(3)金色寶光妙行成就如來、(4)無憂最勝吉祥如來、(5)法海雷音如來、(6)法海勝慧遊戲神通如來、(7)藥師琉璃光如來等七佛。此七佛住於東方去此四恆河沙乃至十恒河沙世界,嘗於因位各各發願拔濟眾生的苦惱。

上述七佛名,出自《藥師琉璃光七佛本願功德經》卷上。然而在玄奘譯《藥師琉璃光如來本願經》中,唯說東方藥師一佛,未出七佛名。對此,古來多有議論,或就經題所稱「藥師琉璃光七佛」,謂前六佛乃藥師之分身,且就《藥師本願功德經》所云(大正14‧407c)︰「造彼如來形像七軀。」認為此即謂將藥師本身造為七體。或謂七佛為別尊,經題所稱的「藥師七佛」,乃言總意別云云。

〔參考資料〕 《藥師琉璃光七佛本願功德經念誦儀軌》。


七佛藥師法

日本密教中,台密所用的修法。又稱七壇御修法。即以七佛藥師為本尊的密法。所謂七佛,乃藥師如來一體之分身。出自唐‧義淨所譯的《藥師琉璃光七佛本願功德經》,其他二譯亦有造藥師如來形像七軀以作禮拜之記載。

所謂七佛,即︰(1)善名稱吉祥王如來,所住世界名曰無勝,有八大願。(2)寶月智嚴光音自在王如來,所住世界名曰妙法,有八大願。(3)金色寶光行成就如來,所住世界名曰圓滿香積,有四大願。(4)無憂最勝吉祥如來,所住世界名曰無憂,有四大願。(5)法海雷音如來,所住世界名曰法幢,有四大願。(6)法海勝慧遊戲神通如來,所住世界名曰善住寶海,有四大願。(7)藥師琉璃光如來,所住世界名曰淨琉璃,有十二大願。

此七佛藥師法係用於祈求滅五無間罪,袪病延命、生產安穩,或遇日月蝕等天變、風雨之災,及時節不順時所修的息災或增益法。《藥師琉璃光七佛本願功德經》卷下(大正14‧417b)云︰
「若復有人有所祈願,應當造此七佛形像,可於靜處以諸香華懸繒幡蓋,上妙飲食及諸伎樂而為供養,(中略)在佛像前端坐誦咒,於七日中持八齋戒,誦滿一千八遍,彼諸如來及諸菩薩悉皆護念(中略)此人。所有五無間罪一切業障,悉皆消滅,無病延年,亦無橫死及諸疾疫,(中略)如是等怖一切皆除,(中略)有所願求無不遂意。」

〔參考資料〕 《藥師琉璃光七佛本願功德經念誦儀軌供養法》。


七勝事

指佛陀特有的七種殊勝事。即身勝、如法住勝、智勝、具足勝、行處勝、不可思議勝、解脫勝。又稱為七勝法、如來七勝事、七種最勝、七種無上。語出《優婆塞戒經》卷三〈息惡品〉。此外,《瑜伽師地論》卷三十八、別譯《地持論》卷三也曾提及,然其名稱、次第均非一致,茲列表如下︰


┌───────┬───────┬─────┐
│《優婆塞戒經》│《瑜伽師地論》│《地持論》│
├───────┼───────┼─────┤
│(1)身勝 │(1)所依最勝 │(1)身無上 │
├───────┼───────┼─────┤
│(2)如法住勝 │(2)正行最勝 │(2)道無上 │
├───────┼───────┼─────┤
│(3)智勝 │(4)智最勝 │(4)智無上 │
├───────┼───────┼─────┤
│(4)具足勝 │(3)圓滿最勝 │(3)正無上 │
├───────┼───────┼─────┤
│(5)行處勝 │(7)住最勝 │(7)住無上 │
├───────┼───────┼─────┤
│(6)不可思議勝 │(5)威力最勝 │(5)神力無 │
├───────┼───────┼─────┤
│(7)解脫勝 │(6)斷最勝 │(6)斷無上 │
└───────┴───────┴─────┘


此七勝事之內容,略述如次︰

(1)身勝︰指如來所依身超勝無比。如來身具三十二相八十種好,眾生樂見無有厭足。

(2)如法住勝︰指如來安住於如法之大道,正行超勝。此謂如來所成就之自他利濟之無量德行。

(3)智勝︰指如來成辦無上殊勝之四無礙智。

(4)具足勝︰指如來圓滿具足最勝之正戒、正命、正行、正見。

(5)行處勝︰指如來所行安住處之三三昧、九次第定最勝無上。其中之「三三昧」指空、無相、無願三昧;「九次第定」指四禪、四無色、滅盡定。

(6)不可思議勝︰指佛威神力不可思議,超過一切。

(7)解脫勝︰指如來解脫煩惱、所知二障,正使、習氣皆悉永斷。

具足此七勝者為如來。又稱為大丈夫、大悲者、大戒者、大法者、大慧者、大神通者、大解脫者、多安住廣大住者。

〔參考資料〕 《大明三藏法數》卷二十八。


三十七菩提分法

原始佛教與部派佛教最具代表性的實踐論。舊譯為三十七道品,或三十七品經。菩提分法,意即有助於菩提(證悟)的修行法。內容可分七類,依次如下︰(1)四念處(四念住),(2)四正勤(四正斷),(3)四神足(四如意足),(4)五根,(5)五力,(6)七覺支(七菩提分),(7)八正道(聖八支道)。

除此七種之外,原始經典中,還提到信、戒、聞、捨、慧五財,再加上慚、愧的七財;少欲、知足、遠離、精進、正念(不忘念)、定、慧、不戲論的八大人覺,以及八正道加上正智、正解脫的十無學法等種種修道法。此暫不贅。上列這七種修道法,是各自獨立的系統,依據任何一種修道法,均可到達開悟的理想。又全部的修道均可歸納為戒、定、慧三學,因此上面提到的七種三十七法全部也可分為三學。總之,三學是修道論最簡單、合理的分類。

有關三十七菩提分法的內容,分述如次︰

(1)四念處︰亦稱四念住,與八正道中的正念相同,即常念不忘身、受、心、法四者無常、苦、無我。亦即持續抱持「一切法(身、心、境)無常、苦、無我」的正確見解。四念處,就個別而言,身是不淨、受是苦、心是無常、法是無我。也就是念頭(意識)安住在無常、苦、無我三者之上。這與五蘊觀在內容上是相同的。

根據原始經典,四念處就是一乘道(eka-yana magga),而由修行的出發點到達最高的悟境,只要依四念處觀來修行也就足夠了。這與依五蘊觀,即可由初步修行以達到最高的悟境的情形是相同的。

(2)四正勤︰與八正道的正精進相同。也譯為四正斷、四正勝、四意斷。將精進努力分為四項目︰(1)努力斷除已起之惡(斷斷)。(2)努力使未起之惡不生(律儀斷)。(3)努力使未起之善生(隨護斷)。(4)努力增長已起之善(修斷)。

善與惡,這裏所謂的善,是指理想的增長,惡是指理想的減退。就佛教而言,有助於聖道的是善,有礙於聖道的是惡,這也是一般社會就倫理的、政治的、經濟的、肉體的健康等面而說的。

如果努力於四正勤,一定能捨惡向善,並一步一步地接近理想。在佛教裏,對惡的努力,不稱為精進,而稱為懈怠。

(3)四神足︰又譯為四如意足。為了得到神通的優異禪定,依其方法,就四方面言之,即四神足︰(1)欲神足,即欲得禪定。(2)精進神足,即努力於得到禪定。(3)心神足,即欲得禪定的守心狀態。(4)思惟神足,即為得到禪定而作的思惟觀察。

(4)五根︰指信、勤(精進)、念、定、慧五個修行項目。「根」即能力。故五根是使眾生傾向理想的五種能力。因有這五種能力,就可由迷的狀態進入悟的狀態。「信」之所以置於五根之首,是因為佛教的實踐道是以信為出發點。由此可知,五根是初學者的修道法。

佛教所謂五根,除以上所提者之外,另有感覺能力的眼、耳、鼻、舌、身五根。此為眼等五根,以區別信等五根。

(5)五力︰前面的五根是指(潛在)能力,而此能力實際發揮出來的具體力量,就是力。在內容上,五力與五根相同,都是信、勤、念、定、慧;就修道立場而言,則五力較五根更進一步。不僅限於信,自有漏的凡夫到無漏的聖者,皆有勤(精進)、念、定、慧,但其中仍有種種不同的階段。

(6)七覺支︰也譯為七覺分、七菩提分,指如下七項︰念覺支(念等覺支)、擇法覺支(擇法等覺支)、精進覺支(精進等覺支)、喜覺支(喜等覺支)、輕安覺支(輕安等覺支、猗覺支)、定覺支(定等覺支)、捨覺支(捨等覺支)。

這裏的覺支或等覺支,是「覺(悟)的部分」,指到達開悟前的修行項目。在三十七菩提分法的七種修行道中,七覺支被認為是最高層次的修行法,這主要與禪定有關。在原始經典中,安般念(數息觀──數出入呼吸以達精神統一)之後修四念處觀,然後再修七覺支,則可證得明(悟的智慧)與解脫,這是頗為有名的。七覺支的項目,簡述如下︰

(1)念覺支︰有念,具有優異的智慧,對很久以前的經驗均可憶持不忘。(2)擇法覺支︰有念而住,依慧去思惟簡擇(分別)所憶持的法。(3)精進覺支︰依慧對法作簡擇思惟,並精進努力。(4)喜覺支︰精進努力者產生精神的法悅。(5)輕安覺支︰產生喜悅者,身心也同時達輕快安樂。(6)定覺支︰身體輕快安樂者,可達心之統一。(7)捨覺支︰平等地觀察已得統一的心。

(7)八正道︰指正見、正思惟、正語、正業、正命、正精進、正念、正定等八種原始佛教以來的修行法。請參閱「八正道」條。(取材自《佛教要語的基礎知識》)

◎附一︰「三十七菩提分法」表解


「三十七菩提分法」表解
┌四 念 處──四念位
│四 正 勤──煖 位┐
│四如意足──頂 位┤
三十七品┤五 根──忍 位┼─四善根
│五 力──世第一┘
│七 覺 支 初 果──見 道
└八 正 道 修 道
┌觀身不淨─┐
┌四 念 處┤觀受是苦 │ 念─┐
│ │觀心無常 │ 擇 │
│ └觀法無我─┘ ──進 │
│ ┌未生惡令不生┐ ┌喜 ├七覺支
├四 正 勤┤已生惡令滅 │ 戒 │輕安│
│ │未生善令生 │ │定 │
三十七品與│ └已生善令長─┘ └捨─┘
三學廣略 │ ┌欲如意足─┐ 定 ┌正見┐
├四如意足┤念如意足 │ └正思│
│ │進如意足 │ ┌正語│
│ └慧如意足─┘ 慧 │正業├八正道
│ ┌信根信力 └正命│
├五根─┐│進根進力 精進│
│ ├┤念根念力─┐ ┌正念│
└五力─┘│定根定力─┘ └正定┘
└慧根慧力──


◎附二︰黃懺華〈三十七菩提分法簡介〉

三十七菩提分,舊譯作三十七道品,新譯作三十七菩提分,也有稱三十七覺分、菩提分法、品,乃至三十七助道法等異名。修此三十七種法門是趣向於菩提之行。即四念住、四正斷、四神足、五根、五力、七覺支、八正道支七科,總計七科有三十七個項目,所以叫作三十七菩提分。菩提,舊譯作道,新譯作覺;分的意義是支分,又是因。《大毗婆沙論》卷九十六及《俱舍論》卷二十五,把菩提解釋作「盡智(自知我已知苦,乃至我已修道)」、「無生智(自知我已知苦不應更知,乃至我已修道不應更修)」,即究竟覺了四聖諦境的智慧。四念住等三十七種,是隨順和趣向這種智慧的行法,所以都叫菩提分。如《婆沙》說︰「問︰何故名為菩提分法﹖菩提分法是何義耶﹖答︰盡、無生智說名菩提,已究竟覺四聖諦故。若法隨順此究竟覺,勢用增上,此中說為菩提分法。」

又《俱舍》說︰「盡、無生智說名為覺,隨順者別立三菩提︰(一)聲聞菩提,(二)獨覺菩提,(三)無上菩提;無明睡眠皆永斷故,及如實知已作已事,不復作故(《俱舍論記》卷二十五說︰已作已事是盡智,不復作故是無生智),此二名覺,三十七法順趣菩提,是故皆名菩提分法。」

《說無垢稱經疏》說菩提是所求的佛果,分的意義是因,四念住等三十七法,是能求得佛果的原因,所以叫作菩提分。如《疏》說︰「菩提覺義,所求佛果;分是因義。此三十七為覺果因,名菩提分。」《仁王護國般若波羅蜜多經疏》卷上也說︰「菩提分法者,菩提云覺;正是所求;分者因也,亦支分義。三十七法順趣菩提,菩提之分名菩提分。」

關於道品的解釋,舊譯時代各家大都說道以能通為義,品是品類,四念住等三十七種,是能通到涅槃的道法,所以叫作三十七道品。如《大乘義章》卷十六說︰「言道品者,經中亦名為菩提分,亦名覺支,(中略)云何名道﹖通義名道。(中略)品謂品別,道行差異故名為品。」

(1)四念住︰新譯四念住,舊譯作四念處,還有四意止(安世高)等異譯,是四種觀法︰(1)身念住,(2)受念住,(3)心念住,(4)法念住。身念住是以身為對境修不淨觀,受念住是以受為對境修苦觀,心念住是以心為對境修無常觀,法念住是以法為對境修無我觀。凡夫攀緣色蘊的身,受蘊的受,識蘊的心,想、行二蘊的法四種境,起四種顛倒妄見,謂身為淨,言受是樂,執心是常,計法為我,由此生起貪愛無明。為對治這四種顛倒,用聞思修所生能觀的智慧,於一切身、一切相正觀察、正推求,隨觀隨覺了身五種不淨(生處、種子、自性、自相、究竟),推求是無常、苦、空、無我,破除於不淨處而起淨想的顛倒。其次於受隨觀隨覺了三受(苦、樂、不苦不樂)皆苦,實無有樂,推求是無常、苦、空、無我,破除於苦處起樂想的顛倒。其次於心隨觀隨覺了心生滅流注,剎那不停,猶如幻事,實相不可得;也以無常、無我等推求,破除於無常處起常想的顛倒。其次於法隨觀隨覺了五蘊諸法從因緣和合而生所以不自在,不自在所以無自性,無自性所以無我;破除於無我處起我想的顛倒。如《大智度論》卷十九說︰
「身念處,受、心、法念處,是為四念處,觀四法四種︰觀身不淨,觀受是苦,觀心無常,觀法無我。是四法雖各有四種,身應多觀不淨,受多觀苦,心多觀無常,法多觀無我。何以故﹖凡夫人未入道時,是四法中邪行起四顛倒︰諸不淨法中淨顛倒,苦中樂顛倒,無常中常顛倒,無我中我顛倒。破是四顛倒故,說是四念處。破淨倒故說身念處,破樂倒故說受念處,破常倒故說心念處,破我倒故說法念處。」

又《瑜伽師地論》卷二十八說︰
「又為對治四顛倒故,世尊建立四種念住。謂為對治於不淨中計淨顛倒,立身念住。以佛世尊於循身念住中,宣說不淨相應四淡泊路(四淡泊路,指作青瘀、變赤、骨鎖、散壞四種外身不淨觀。《瑜伽論記》卷六(下)說這有兩種意義︰一種是置死屍處寂寞無人,所以叫作淡泊;往彼處所,所以叫作路。一種是涅槃寂靜,所以叫作淡泊;作不淨觀能至涅槃,所以叫作路),若能於此多分思惟,便於不淨斷淨顛倒。為欲對治於諸苦中計樂顛倒,立受念住。以於諸受住循受觀,如實了知諸所有受皆悉是苦,便於諸苦斷樂顛倒。為欲對治於無常中計常顛倒,立心念住。以能了知有貪心等種種差別,經歷彼彼日夜剎那瞬息須臾非一眾多種種品類心生滅性,便於無常斷常顛倒。為欲對治於無我中計我顛倒,立法念住。由彼先來有有我見等諸煩惱故,無無我見等諸善法故,於諸蘊中生起我見。以於諸法住循法觀,如實了知所計諸蘊自相共相(了知諸蘊唯有法性,各各別異,都無有我,名了自相;了知諸蘊同是無我,名了共相),便於無我斷我顛倒。」

這四法,依《大毗婆沙論》卷一四一及《俱舍論》卷二十三,以慧(即大地法中慧心所)為體,身等四法是所觀境,慧是能觀,由慧令念(即大地法中念心所)住身等四法,即由慧力令念心所於慧心所所觀境,能明念不忘,所以於慧立念住的名稱。如《婆沙》說︰「問︰此體是慧,何故世尊說為念住﹖答︰慧由念力得住所緣,故名念住。或此慧力令念住境,故名念住。」《俱舍》說︰「何緣於慧立念住名﹖毗婆沙師說︰此品增故,是念力持慧得轉義,如斧破木由楔力持。理實應言慧令念住;是故於慧立念住名。隨慧所觀能明記故。」

《成實論》說起初是念性,末了是慧性;如〈立無數品〉(卷五)說,一念有五種名,所謂念處、念根、念力、念覺、正念。又〈四諦品〉(卷二)說,從念生慧,觀身無常等,叫作念處。所以《瑜伽師地論》卷二十八及《對法論》卷十,兼取念、慧二法為體。如《瑜伽》說︰「若慧若念,攝持於定,是自性念住。」《對法論》說︰「念住自體者,謂慧及念。」

(2)四正斷︰新譯四正斷,又作四正勝,舊譯作四正勤,還有四意斷(《長阿含經》、《中阿含經》、《雜阿含經》也作正斷)等異譯。所謂四正斷︰(1)於已生惡不善法,為令斷故;生欲、策勵、發勤精進、策心、持心。(2)於未生惡不善法,為不生故;生欲、策勵、發勤精進、策心、持心。(3)於未生善法,為令生故;生欲、策勵、發勤精進、策心、持心。(4)已生善法,為欲令住,令不忘失,令修圓滿,令倍修習,令其增長,令其廣大,生欲、策勵、發勤精進、策心、持心。

簡單地說,即於已生的惡不善法,為令斷滅,精勤修習;於未生的惡不善法,為令不生,精勤修習;於未生的善法,為令生起,精勤修習;於已生的善法,為令堅住不忘,倍復增廣精勤修習。依《瑜伽師地論》卷二十九及《對法論》卷十等說,行者於四念住,觀行已經串習,已經能夠除遣粗重的煩惱,已經能夠了別通達善法和不善法,接著為令所有已生的惡不善法斷滅,為令所有未生的惡不善法不生,為令未生的一切善法生起,為令已生的一切善法堅住不忘;先起樂欲,由樂欲而戒勉策勵,發起正精進。假如在對治惡不善法或修習善法觀行時,發生沉沒(惛沉)的現象,就用淨妙等作意策練心令高舉;假如發生掉舉的現象,就用內證略攝門制持心令下沉;這就叫作四正斷。

依《大智度論》卷十九也說到修四念處(即四正斷)觀時︰假如懈怠心起,五蓋等煩惱覆心,離信等五種善根;此等不善法假如已生,為令斷滅,一心勤精進,方便除斷令盡;假如未生,為不令生,一心勤精進,方便遮止不令得生。在修四念處觀時︰信等五種善根假如未生,為令得生,一心勤精進,方便修習令生;假如已生,為令增長,一心勤精進,方便修習令不退失,增長成就。這就叫作四正勤。這四法都以精進為體,由義用不同,把它分作四種,在正修習斷惡修善的分位中,此能斷除懈怠,所以叫作正斷;在正持策身語意三業中,以此為最勝,所以叫作正勝,一心勤修,所以叫作正勤。

(3)四神足︰新譯四神足,舊譯作四如意足(安世高也譯作神足),是四種定。(1)欲三摩地斷行成就神足,簡稱欲神足;(2)勤三摩地斷行成就神足,簡稱勤神足;(3)心三摩地斷行成就神足,簡稱心神足;(4)觀三摩地斷行成就神足,簡稱觀神足。欲是希求,由欲樂的增上力所獲得的三摩地,即由欲力所引發的定,叫作欲三摩地。謂行者先生起樂欲,繼而於所有障礙三摩地的惡不善法,正確詳審的思惟觀察它的自性、因緣、過患及對治,生起專注一境的心念;又於所有修習三摩地的善法,正確詳審的思惟觀察它的自性、因緣、功德及出離,安住專注一境的心念。由這樣多所修習,接觸心一境性,這叫作「欲增上力所得三摩地」。勤是勤策,由勤策的增上力所得的三摩地,即由勤力所引發的定,叫作勤三摩地。為令所有能隨順惡不善法的所緣境界未生的不生、已生的斷滅,自己策發,自己勉勵,發起正勤,正確詳審的思惟觀察那個所緣境界的自性、因緣、過患及對治,安住專注一境的心念。由這樣多所安住,能正生起心一境性,這叫作「勤增上力所得三摩地」。心是所依,即心所所依;一說定能攝心,所以叫作心。由心的增上力所獲得的三摩地,即由心力所引發的定,叫作心三摩地。例如又策動各種下劣(惛沉)心,或者又制止各種掉舉心,又時時修習心無染污,心平等性的增上捨(行捨),由此因緣,於所有惡不善法的自性、因緣、過患及對治,又於所有善法的自性、因緣、功德及出離,正確詳審的思惟觀察,安住專注一境的心念。由這樣多所安住,能正生起心一境性。這叫作「心增上力所得三摩地」。觀是觀察,由觀察的增上力所獲得的三摩地,即由觀力所引發的定,叫作觀三摩地。已經能令所有惡不善法都不現行,更思惟現在是不是還有惡不善法而不覺知,還是已經沒有惡不善法而不覺知﹖應當普遍詳審的觀察。由此正確詳審的思惟觀察所有惡不善法的斷與未斷,安住專注一境的心念。由這樣多所安住,能正觸證心一境性。這叫作「觀增上力所得三摩地」。

在正修習這四種三摩地中,為要永斷所有隨眠,為圓滿成辦三摩地,有八種斷行,又叫作八種勝行,即欲、策勵、信、安(輕安)、念、正知、思、捨(行捨)。成就三摩地的斷行,所以叫作「斷行成就」。出世間法最勝自在,叫它作勝行。這四種三摩地,能得能證出世間法,所以叫做神足(瑜伽義)。或者所有思求、所欲願,一切如意,所以叫作神。能引發神,所以叫作足(婆沙義)。或者神是說諸神靈勝妙的功德,這四種三摩地,為諸神靈妙德所依止,所以叫作神足(俱舍義)。四如意足是︰{1}欲為主得定,叫做欲如意足;{2}精進為主得定,叫作精進如意足;{3}心為主得定,叫作心如意足;{4}思惟為主得定,叫作思惟如意足。依《大智度論》卷十九說,前四念處中修實智慧;四正勤中,修正精進,緣精進故,智慧增多,定力小弱。現在獲得四種定以攝心,使智力定力相等,所願皆得,所以叫作如意足。

(4)五根︰五根,新舊譯語相同︰{1}信根,{2}精進根,{3}念根,{4}定根,{5}慧根。所謂信是指於三寶四諦等中深忍樂欲,叫作信。信根是由世間道令心清淨潔白,離隨煩惱,安住正真,獲得不動之後,求修習諦現觀的方便,起增上信。所謂精進,是指於斷惡修善事,精勤策勵,勇銳堅猛,叫作精進。精進根是依信根於諸諦生忍可之後,增進勇猛,與信俱行。所謂念,是指於曾所受境,令心明記不忘,叫作念。念根是依精進根於諸諦發起正勤之後,明記不忘,與精進俱行。所謂定,是指於所觀察境平等持心,令心專注不散,叫作定。定根是依念根已經於諸諦繫念之後,心住一境,與念俱行。所謂慧,是指於所觀察境,簡擇是非,分別善惡,叫作慧。慧根是依定根已經於諸諦得定之後簡擇諸法,與定俱行(見《顯揚聖教論》卷二,《對法論》卷十六)。

又信道及助道法,叫作信根;修行道及助道法時,勤求不息,叫作精進根;繫念道及助道法,更無他念,叫作念根;於道及助道法一心繫念不散,叫作定根;為道及助道法觀無常等十六行,叫作慧根(見《大智度論》卷十九)。根是增上的意思,信能生起出世間法,從而能次第生起精進、念、定、慧等法;精進能展轉生起念、定、慧等法,慧能生起出世間法,勢用增上;所以叫作五根。這五法都有能生的意思,信等五法,能生一切善法,所以叫作五根。

(5)五力︰五力即前五根,新舊譯語相同︰{1}信力,{2}精進力,{3}念力,{4}定力,{5}慧力。信根增長,能破諸疑惑。精進根增長,能破種種身心懈怠。念根增長,能破諸邪念。定根增長,能破諸雜亂想。慧根增長,能破諸惑。如此,信等五根,有殊勝的勢用。能損減所對治的不信等障,不為不信等法所屈伏;所以轉稱作力。

(6)七覺支︰新譯七覺支,又作七遍覺支、七等覺支;舊譯七覺分、七菩提分,又作七覺意(安世高《長阿含經》)等。七覺支是︰{1}念覺支,{2}擇法覺支,{3}精進覺支,{4}喜覺支,{5}輕安覺支,{6}定覺支,{7}捨覺支。《顯揚聖教論》卷二說︰念覺支是說於諦(真諦)明瞭、於諦不忘。擇法覺支是說於諦解瞭、於諦覺悟。精進覺支是說於諦心勇。喜覺支是於諦心悅。輕安覺支是說於真諦中身心堪住。定覺支是於真諦中心住一境。捨覺支是說於真諦心平等、心正直、心無轉動性。這七種覺支,都後依止前,與前俱行,如擇法依止念,與念俱行;乃至捨依止定,與定俱行。《法蘊足論》卷八十九說︰修習四念住時,安住正念,明記不忘,叫作念覺支。由念於善不善、有罪無罪、勝劣、黑白諸法簡擇極簡擇,叫作擇法覺支。由擇法勤修精進,勵意不息,叫作精進覺支。由精進發生殊勝的欣喜,遠離愛味,叫作喜覺支。由喜身心輕安,遠離粗重,叫作輕安覺支。由輕安而受樂,由受樂而心住等住乃至心一境性,叫作定覺支。由定能滅貪憂,住心平等、心正直、心無警覺寂靜住性的增上捨,叫作捨覺支。

又《成實論》卷二說︰學人失念則起煩惱,繫念善處才能捨離過失,叫作念。繫念先前所修習的正見,叫作擇法。精勤擇法不捨,叫作精進。從事精進時,煩惱減少,心生歡喜,叫作喜。心喜的緣故,身得猗樂,叫作猗(輕安)。身得猗樂的緣故,心得寂定,叫作定。此定不沒(惛沉)不發(掉舉),其心平等,叫作捨。又此定得無學果,斷憂離喜,叫它作捨。《大毗婆沙論》卷一四一說︰覺是說究竟覺,即無生智;或者是說如實覺,即無漏慧;這七法是它的支分,所以叫作支。《瑜伽師地論》卷二十九也說如實的覺慧用這七法為支,所以叫作覺支。

《法界次第初門》依《大智度論》卷十九釋七覺分說︰用智慧觀察諸法時,能簡別真偽,不刷偽之法,叫作擇法覺分。修諸道法時,能覺了不修無益苦行,而於真法中常能專精一意,無有間歇,叫作精進覺分。心契悟真法而獲得歡喜時,能覺了這種歡喜不從顛倒之法生,而住在從真法生的歡喜,叫作喜覺支。斷除諸見煩惱時,能覺了除去諸虛偽法,而不損害真正的善根,叫作除覺分。捨離所見念著之境時,能覺了所捨離之境,虛偽不實,永不追憶,叫作捨覺分。發諸禪時,能覺了諸禪虛假,不生見愛妄想,叫作定覺分。修諸道法時,能覺了常使定慧均平,若心沉沒,應當思念用擇法、精進、喜三種覺分觀察令起;若心浮動,應當思念用除、捨、定三種覺分收攝令定;叫作念覺分。《大智度論》說無學的實覺,這七事能到,所以總叫覺分。《成實論》也說菩提是稱呼無學智,修習這七法,能獲得菩提,所以叫它作菩提分。

(7)八支聖道︰新譯八支聖道,又作八聖道支、八道支等;舊譯作八正道、八正道分、八聖道、八直聖道、八聖賢道(《長阿含》)等。

{1}正見,{2}正思惟,{3}正語,{4}正業,{5}正命,{6}正精進,{7}正念,{8}正定。正見,是說遠離一切顛倒的正觀。《大智度論》卷十九說,正見是智慧,如在四念處、慧根、慧力及擇法覺分中所說。《瑜伽師地論》卷二十九說,覺支時所獲得的真覺,及獲得真覺以後用智慧安立,如所證得而覺了(依玄奘法師的解釋,是在真七覺支時所獲得的真擇法覺,及獲得真擇法覺以後,在相見道用後得智安立觀行,如在真見道所證得而覺了。見《瑜伽論記》卷七下);這兩種覺合起來,叫作正見。又說,正見是把世間慧、出世間慧總合作一種(卷六十二),又說正見是能通達真實法(卷八十三),是能了知四聖諦(卷八十四)。《顯揚聖教論》卷二也說在見道中獲得遍覺支時,見清淨;及在修道中安立以後獲得遍覺支,見清淨;把這兩種總合起來作正見。

正思惟,是說遠離一切邪分別,籌量義理的如法思惟。《瑜伽師地論》說︰由正見的增上力所起出離、無恚、無害的分別思惟,叫作正思惟。《顯揚聖教論》也說是依止正見和正見俱行的離欲思惟、無恚思惟、無害思惟。

正語,是說遠離一切語過的正言說。《瑜伽師地論》說由正見的增上力,起善思惟,由善思惟發種種如法的言論,叫作正語。《顯揚聖教論》卷二說聖愛戒所攝離虛誑語、離離間語、離粗惡語、離雜穢語的四種語業,叫作正語。

正業,是說遠離一切身過的正施作。《法界次第初門》依《大智度論》說,是用無漏的智慧除捨身一切邪業所攝的清淨正身業。《瑜伽師地論》說,如法求衣服、飲食、坐臥具、醫藥、什物,往來進止,正知而住,叫作正業。《顯揚聖教論》說聖愛戒所攝離斷生命、離不與取、離欲邪行的三種身業,叫作正業。

正命,是說遠離以各種邪因緣而自養活的清淨正命。《法界次第初門》依《大智度論》說,是用無漏的智慧除捨五種邪命的正生活。五種邪命是{1}為利養詐現奇特,{2}為利養自說功德,{3}為利養占相吉凶為人宣說,{4}為利養高聲現威,令人畏敬,{5}為利養稱說自己所得的供養以動人心。《瑜伽師地論》說如法追求衣服、飲食,乃至什物,遠離一切起邪命的惡法,叫作正命。《顯揚聖教論》說聖愛戒所攝遠離邪命惡法,叫作正命。

正精進,是說遠離種種身心懈怠,止惡作善,勇猛向解脫邁進的正方便。《大智度論》說正精進(論作正方便)如在四正勤、精進根、精進力、精進覺中所說義同。《瑜伽師地論》說依止正見乃至正命而勤苦修行的行者,發起所有欲樂、正勤等勇猛的勢力,策勵其心,相續不斷;叫作正精進。《顯揚聖教論》說,在所修習的四念住乃至五力中欲樂、正勤、策勵、勇猛、堪住、難制,心正奮發,相續精進性;叫作正精進。

正念,是說遠離邪念,憶持正法,明記不忘的正思念。《瑜伽師地論》說成就正精進的行者,由四念住的增上力,獲得無顛倒的九種行相所攝的正念,叫作正念。九種行相即九種心住,是內住、等住、安住、近住、調順、寂靜、最極寂靜、專注一趣、等持(見《瑜伽師地論》卷三十及《對法論》卷十)。《顯揚聖教論》說,在所修習的擇法以次六種覺支中,念及正念、隨念、諸念、不忘念,心明了性,叫作正念。

正定,是說遠離諸雜亂想,住心不亂,堅固攝持,無漏清淨的禪定。《瑜伽師地論》說,由四念住的增上力所獲得的正念。能攝持九種行相的心住,叫做正定。《顯揚聖教論》說,在所修習的擇法等覺支中,正念所攝心住、安住、近住、正住、不亂不散,正攝持奢摩他(止),心住一境性,叫做正定。《瑜伽師地論》說,已見迹(見道)的有學聖者,由八支所攝行迹的正道,能斷一切煩惱,能於解脫究竟作證,所以叫作八支聖道。《俱舍論》卷二十五說這八法是直往涅槃城的道路,所以叫作八聖道支。《大毗婆沙論》卷一四一說,「所履通達」叫作道,這八法是道的支分,所以叫作八道支。《法界次第初門》說,這八法不依偏邪而行,都叫作正;能通到涅槃,所以叫作道。

《俱舍論》卷二十五說,這三十七法,實體只是十種,即慧、勤、定、信、念、喜、捨、輕安、戒、尋。四念住、慧根、慧力、擇法覺支、正見九法,以慧為體。四正斷、精進根、精進力、精進覺支、正精進八法,以勤為體。四神足、定根、定力、定覺支、正定八法,以定為體。信根、信力二法,以信力為體。念根、念力、念覺支,正念四法,以念為體,喜覺支一法,以喜為體。捨覺支一法,以行捨為體。輕安覺支一法,以輕安為體。正語、正業、正命三法,以戒為體。正思惟一法,以尋為體。然而《瑜伽論記》卷七(上)說︰依大乘,正思惟即慧所攝,並非以思為體,所以實體只是九種。但是《大智度論》卷十九,也說三十七品,以信、戒、思惟、精進、念、定、慧、除、喜、捨十法為根本。

釋迦牟尼佛在鹿野苑初轉四諦法輪所說的道諦,是八支聖道;後來更增加四念住、四正斷、四神足、五根、五力,及七覺支作三十七菩提分,所以三十七菩提分是從八支聖道發展的。

〔參考資料〕 《摩訶般若波羅蜜多經》卷十八;《賢劫經》卷四;《法華經》卷七;《優婆塞戒經》卷二;《觀佛三昧海經》卷二、卷七;Har Dayal《TheBodhisattva Doctrine in Buddhist Sanskit Literature》。


三十五佛

指常住十方一切世界的三十五佛。據《大寶積經》卷九十〈優波離會〉及《決定毗尼經》所載,三十五佛即︰(1)釋迦牟尼佛,(2)金剛不壞佛,(3)寶光佛,(4)龍尊王佛,(5)精進軍佛,(6)精進喜佛,(7)寶火佛,(8)寶月光佛,(9)現無愚佛,(10)寶月佛,(11)無垢佛,(12)離垢佛,(13)勇施佛,(14)清淨佛,(15)清淨施佛,(16)娑留那佛,(17)水天佛,(18)堅德佛,(19)旃檀功德佛,(20)無量掬光佛,(21)光德佛,(22)無憂德佛,(23)那羅延佛,(24)功德華佛,(25)蓮華光遊戲神通佛,(26)財功德佛,(27)德念佛,(28)善名稱功德佛,(29)紅炎幢王佛,(30)善遊步功德佛,(31)鬥戰勝佛,(32)善遊步佛,(33)周匝莊嚴功德佛,(34)寶華遊步佛,(35)寶蓮華善住娑羅樹王佛。

另據《三十五佛名禮懺文》所列,為(1)釋迦牟尼佛,(2)金剛堅固能摧佛,(3)寶焰佛,(4)龍自在王佛,(5)勤勇軍佛,(6)勤勇喜佛,(7)寶火佛,(8)寶月光佛,(9)不空見佛,(10)寶月佛,(11)無垢佛,(12)離垢佛,(13)勇施佛,(14)淨行佛,(15)梵施佛,(16)水王佛,(17)水天佛,(18)賢吉祥佛,(19)無量威德佛,(20)旃檀吉祥佛,(21)光吉祥佛,(22)無憂吉祥佛,(23)那羅延吉祥佛,(24)華吉祥佛,(25)蓮華光遊戲神通佛,(26)財吉祥佛,(27)念吉祥佛,(28)善稱名號吉祥佛,(29)帝幢幡王佛,(30)鬥戰勝佛,(31)勇健吉祥佛,(32)勇健進佛,(33)普遍照耀莊嚴吉祥佛,(34)寶蓮華遊步佛,(35)寶蓮華妙住山王佛。

關於對三十五佛之崇拜,《三十五佛名禮懺文》〈後記〉載稱,五天竺之大乘修行者,常於六時禮懺三十五佛;至今西藏猶盛行此一信仰。

〔參考資料〕 《觀虛空藏菩薩經》;《觀藥王藥上二菩薩經》;《法苑珠林》卷八十六。


三學

佛教實踐論用語。是佛教徒為得聖果所應修習的三種學。又稱戒定慧三學,或三增上學。三學可以說是統攝所有佛教修行內容的總綱,任何修行法門都可以歸屬於三學之下。分述如下︰

(1)增上戒學(adhiśīla-śikṣā)︰又名增戒學、戒學。指止惡行善,不斷維護、提升身口意業的端正與清淨。

(2)增上心學(adhicitta-śikṣā)︰又名增上意學、增心學、增意學、定學。指克服精神的散亂、昏沈,而達到精神的凝定與專一。

(3)增上慧學(adhiprajñā-śikṣā)︰又名增慧學、慧學。就是了解諸法的真實相。

三學是相資而不可或缺的。戒是定的資糧,定又是慧的資糧;由戒生定,由定發慧,由慧得解脫,這是佛教的通說。

◎附︰水野弘元著‧郭忠生譯《原始佛教》第四章(摘錄)

如以三學來論八正道,則正語、正業、正命就是戒學,正念、正定就是定學,正見、正思就是慧學,正精進則貫通三學。總之,三學是相互包攝,戒包含定慧,定亦在戒慧之中,慧亦由戒定之助而成就。所以說此三者不能強為劃分。當然,就是一般人多少有戒定慧的功夫,不過佛法乃是取法乎上,就特勝而言之。

現在我們以八正道及巴利《中部》三十九經所述十七修行次第來談三學的具體內容。首先談戒,戒告訴我們要善自攝身──身口意的淨化,亦即是嚴持十善業道──不殺、不盜、不淫、不妄語、不兩舌、不惡口、不綺語、不貪、不瞋、不癡。八正道的正語、正業恰好與之相同。如果心術不正,心存邪念則舉止不正,意志隨之紛擾不定,良心必受譴責,意志怎能安住不動呢﹖為惡不善以後,心靈的不安永無休止,內心悔恨交錯,並恐懼那份即將到來的非難與懲罰。所以為了心靈的寧靜,免於焦慮不安,行者必須遠離惡口、惡行等不正舉止,住於正語、正業等中道德行。

復次,規律的生活,衣食舉止皆是中和適節的生活即是活命清淨與正命。復次,守護根門就是守護五根的活動,不可耽湎於五根慾樂,慾海歡騰,時時注意外在世界的動靜。警寤精進則是不可整天迷迷糊糊的,昏頭轉向想睡覺,應該精進不懈。於食知量則是飲食有所節制,如此才能專心辦道。總之,以上各次第皆可歸屬於正命與活命清淨。因為原始佛典把這些劃分為不同的德目,十七次第乃個別予與詳細的解說。上面所談皆與戒有所關連,而戒行圓滿以後,行者的生理、心理狀況俱佳,乃進而修定。

其次,再談談三摩地。十七次第中的正念正知具足與八正道的正念,在內容上並無不同。而遠離獨住,五蓋遮斷則是直接道出入定前的準備功夫。間接影響身心的戒行圓滿之時,直接支配身心的遠離獨住,五蓋遮斷亦得成就。再加上適合修定的環境等條件,行者即可享受定境的喜樂。一個訓練有素的行者,任何情況之下,皆能進入意志集中的定境,就是沒有適合入定的環境,照樣入定不誤。但對初學而言,上述條件是不可或缺的。至於定境的種類,一般來說,有所謂的初禪到四禪等四種。不過這是早在佛教以前即已存在的傳統說法。此四種定境乃是由淺入深,依次昇進。在此四禪之前,尚有一初步的階段──欲界定。不過欲界定並不被認為是真正的禪定,幾乎日常生活所經驗到的胥屬欲界定。通常,初禪到四禪的色界定,或是更高的四無色界定並無法對日常生活發生作用。但是深入禪定的行者卻能在日常生活享受與欲界相同的喜樂,為什麼較深的禪定無法在日常生活中直接表現出來呢﹖這可說由於平常人的心念或是欲界定有太多俗念,而這些作用在較高層次的定境完全沒有。

既然欲界定有太多的俗念,則色界定又是如何呢﹖在初禪時,據說仍有一些五根慾樂及俗念。但較之欲界定已是淨化不少。二禪雖然沒有俗念,仍是不純淨,尚有些許五根慾樂之思。到了三禪、四禪則不再受五根起動的影響,而沒有苦樂之受,但仍有純淨的冥思。第四禪被稱之為「止觀均衡」。「止」(śamatha)是一種無思無慮,寂然靜然的心靈境界。「觀」(vipaśyanā)則是定心的思考,直覺作用。所以入第四禪以後,行者可感受到寂靜與思考,直覺活動均衡的心靈。至於無色界定,則是一種無思無慮,寂然靜然且沒有思慮作用的定境。另外還有與初禪僅有思慮作用相同的境界。不過這些禪定不能算是甚深禪定,要到無色界的第四禪始調和各種對立的狀況,而達到真正的止觀均衡。一般人所說的神通便是在此第四禪證得。例如宿命通、天眼通等。據說釋尊亦是在此定境而般涅槃。

除了上述無色界定以外,尚有一種所謂的「滅盡定」(nirodha-samāpatti,或云滅受想定)。在此種定境裏,沒有苦樂的感覺作用,也沒有概念化、抽象化的心理作用,心識俱滅。據說這是不還果以上的聖者才能入於此定。行者由此遠離幻化世間,享受純淨的福祉。

我們可能會認為這些心識俱謝的無色界定,對日常生活沒有絲毫的利益。可是如前所述,已經深入無色界定的聖者,就是在欲界定仍可住於心識俱謝的境界。而在忙碌繁雜的生活,吾人之心識須保持冷靜、光明,才不致使思考、記憶等心理作用發生不必要的偏差。據說釋尊在平時也能隨意入於心識俱謝的甚深禪定,所以說︰「佛身常在定」。事實上,這是由於釋尊熟嫻於禪定之故。(中略)

在中國,「禪宗」是特別側重修定學派之一,它可能並非直接由印度傳承而來,但它在修定可能間接受到印度傳統的影響。中國流行的禪宗被認為是以坐禪為主的宗派,但是佛教本身卻從不以坐禪為修行的目的,坐禪的根本目的在證得般若慧。在中國非常流行所謂的「開悟」、「開法眼」等術語,這才是禪定的根本旨趣。總之佛法所說的定,絕不是與外道者同其意義,而是證得般若慧的方便。

關於三學之末的慧學,在十七階段修行法裏有︰宿住隨念智、天眼智與漏盡智。在八正道則有正見與正思。行者如能奉行八正道不渝而證得阿羅漢果,即可得「十無學法」。十無學法就是在八正道之外另加「正智」與「正解脫」二項,而此二者亦是屬於慧學。

〔參考資料〕 《長阿含經》卷八〈眾集經〉;《般泥洹經》卷上;《雜阿含經》卷二十九;《大般涅槃經》卷十七、卷二十九;《佛藏經》卷下;《本事經》卷六;《十誦律》卷十;《善見律毗婆沙》卷七;《四分律》卷五十八;《摩訶僧祇律》卷二;《大毗婆沙論》卷一;《俱舍論》卷二十四;《集異門足論》卷五;《顯揚聖教論》卷六;陳譯《攝大乘論釋》卷一;《大乘莊嚴經論》卷四;《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卷十一。


三寶

所謂三寶就是指佛、法、僧三者而言。如果問起佛教是什麼,可以說佛教就是佛、法、僧三寶。有佛教的地方就有三寶。對一個佛教徒而言,歸依三寶是最初,也是最終的一件事情。要成為佛教徒就必須歸依三寶,所以歸依三寶是佛教徒不可欠缺的條件。不論任何時代、地域,也不論大乘、小乘,歸依三寶都是最受重視的。

自古以來,三寶分為(1)現前三寶,(2)住持三寶,(3)一體三寶等三種,分述如下︰

(1)現前三寶︰就是指釋尊在世時的三寶而言。釋尊在世時代的三寶︰釋尊本身就是佛寶,佛所說的教理就是法寶,釋尊弟子如比丘、比丘尼等出家僧團就是僧寶。

(2)住持三寶︰佛滅後各時代佛教中的三寶就是住持三寶。佛滅以後,被當成佛寶來崇拜的有︰由金屬、木石等所塑造的佛像,或畫在紙上的佛像,這些都成為信徒們歸依禮拜的對象。被當成法寶的則是寫在樹葉、樹皮、布帛、紙等物上的經典,或印刷成經卷書冊的佛教聖典,這也就是所謂的黃卷赤軸。被當成僧寶的是比丘、比丘尼等出家僧團,也就是現方袍圓領之僧相的出家人。

在佛滅之後,未有佛像之時,象徵佛以受人崇拜的,是四個紀念釋尊的地方。這分別是︰佛誕生地嵐毗尼園、成道地摩揭陀、初轉法輪地鹿野苑(波羅奈)、入滅地拘尸羅;另外如佛曾去過的地方,及菩提樹、法輪、佛塔等也都被人當成佛的象徵來禮拜。而佛滅後佛的舍利(śarīra,sarīra)則被當作佛寶來崇拜,各地紛紛建立佛舍利塔,於是佛塔崇拜就廣為流行了。佛遺留下來的牙齒和頭髮,還有佛用過的佛鉢等物也被人禮拜。含有舍利的佛遺骸叫做dhatu(馱都),緬甸的塔(pagoda)是從錫蘭的馱都(dhātu-gabbha)演化而來的。以上的舍利與遺骸、遺物,及種種佛的象徵(如佛塔)等都被視為佛寶的一種。

(3)一體三寶︰也稱為同體三寶。從哲學理論上來看佛法僧三寶,這三者應該當作一體來解釋而不是個別的。

佛發現了法,並且說法,因此而有佛的教理,如果沒有佛陀悟法說法,便沒有佛教教理,所以法是依存於佛的。佛是由於藉著發現法、悟法、體得法而成佛的,因此,離開法,佛也就不存在。總之,佛是以法為本質的。又,僧是佛的代表(象徵),是代替佛向民眾說法的人,因此,離開佛與法,僧是不可能獨存的。

反過來說,佛與法也必須依賴僧寶的傳佈弘揚才更能顯示出其價值和意義。也只有僧寶才能將佛和法的機能顯現出來。佛、法、僧三者之密不可分的關係,由此可知。所以佛、法、僧三者具有一體而不可分的關係,故稱為一體三寶。

就以上三種三寶加以考察,通常我們所說的「三寶」,是指歷史上的現前三寶而言。現在便根據這種觀念來加以研究。從這個立場來給三寶下定義的話,是這樣的︰

佛(buddha),就是佛教的開祖,是佛教教主釋尊。但是如後面所將說到的,佛教在說佛的時候,不只是歷史上的釋尊而已,就如《法華經》〈如來壽量品〉中所說,常在靈鷲山的法身──釋迦牟尼佛也有被當成佛寶的。又如在淨土宗也有將阿彌陀(cAmitāyus,無量壽、Amitābha,無量光)佛當做本尊的佛寶來禮拜的。此外,如密教系統的佛教也有以大日(Mahāvairocana,大毗盧遮那)如來教主為佛寶的。總而言之,凡是成為說教的法主、救渡眾生者,以及信徒所皈依崇拜的對象,就是佛寶。

法(dharma,dhamma),就是佛所說的教法。那是使人人脫離現實的不安與苦惱,邁向無苦安穩之理想境界的教法,也是引導社會全體步入和平幸福之世界的教法。總之,法就是佛教的世界觀與人生觀,社會人生到底應該是一種什麼樣的狀態呢﹖佛教的信仰與實踐就從這個問題開展出來。這樣的教法總稱為法寶。法寶可分為下列兩大類︰

(1)能詮的言教︰用語言文字表現,書寫印刷出來的經典之類。

(2)所詮的教理︰經典中所包含的思想、學說等的教理內容。

前者是形式上的教法,後者則是教法的內容。

僧(saṃgha),就是指代替佛向民眾傳佈佛教理論與實踐,指導教化民眾的出家僧伽。

僧伽的意義與機能,有以下三種︰(1)僧伽是佛教的專家。(2)僧伽是信仰的指導者。(3)僧伽是正法的承續者。

這三點的意義,略如下述︰

(1)佛教的專家︰僧伽必須具備正確的佛教信仰,能正確的理解佛教的世界觀、人生觀等教理學說,由正確的實踐修行,而得到深切的、體驗的開悟。在原始經典中,認為僧伽是具備妙行、質直行、如理行、正行等四雙八蝶聖者,這裏所指的就是佛教的專家。

(2)民眾信仰的指導者︰僧伽必須是上述所說的佛教專家,同時也是民眾信仰的指導者。必須具有救渡苦難的教化能力與手段方法,且具有教化意願,而專心致力於救渡眾生。在前項定義中之所以說僧伽應該接受世間的供養、恭敬、合掌禮拜,是無上福田,就是這個緣故。另外像阿羅漢具有三明六通等神通奇蹟的靈異能力,這些都可作為教化的手段,因此阿羅漢也應該算是符合這一個項目。

(3)正法的承續者︰使「正法久住」是僧伽的重要任務之一。這就是說,要正確的傳持正法,勿使斷絕。直到後世永遠傳承持續下去。因此所謂「僧伽」這樣的團體,就是正法的承續者。(取材自《佛教要語的基礎知識》)

◎附︰太虛《佛法僧義廣論》(摘錄)

(一)佛觀

(1)依釋迦牟尼佛建立佛之根本觀。

(2)信釋迦牟尼佛確得無上正徧覺,最高無上。

(3)毗盧遮那或大日或盧舍或金剛持,皆為釋迦牟尼大功德聚之別名,不得視為牟尼以外之他佛。

(4)他世界之阿彌陀佛、藥師佛,或往劫之燃燈佛等,皆由信釋迦牟尼佛之說而知之者,皆與釋尊平等。

(5)佛為積無數劫大行所圓之極果,不得與流俗所稱為活佛等混同。

(6)佛為出世三乘聖眾中之大聖,人天猶為凡世,不得與凡世人倫聖哲混同。

(7)佛為法界諸法(宇宙萬有)之徧正覺者,亦為教化一切有情令 徧正覺者,不得與一神教的創造主宰及多神教的禍福於人等迷信之神混同。

(二)法觀

(1)一切經律,皆源本佛所宣說之聲教,由佛徒歷次結集而成者。

(2)佛徒結集佛說,初亦口誦相傳;用文字寫成書本則時先後不一,以佛徒時代不同,故小乘與大乘之經律亦寫成先後有殊。

(3)信超人天之聖人必有非常之勝事,故經律所言不思議事皆應確信為實事,不得以凡識疑議之。

(4)諸論及撰述語錄皆賢聖佛徒修證有得、宗依佛說而闡揚詮釋者,故今亦可憑佛說親證而研究抉擇之。

(5)大乘諸宗之各標其勝,在集中其理解於一念而起觀行;建宗趣行或殊,真本覺果無二。

(6)菩薩藏法與聲聞藏法,境行果皆別,然聲聞境行果亦為菩薩所含攝。

(7)佛之教法,發源於佛及聖眾之無漏智果,故不得視同其餘出於有漏凡識之教學,但於餘教學皆可或被或攝以助顯無上義。

(三)僧觀

(1)勝義僧寶雖在三乘聖眾或賢聖眾,但此土之住持僧寶必在出家五眾,尤在苾芻眾。

(2)他方淨土雖或純一菩薩僧無有在家出家之別,但此濁土則須出家菩薩乃入僧寶。

(3)住世持教之佛徒團,應依七眾律儀而建立。在家二眾佛徒,雖非全僧亦非全俗,此為已進三寶之門者,異於隔離三寶之凡俗,故曰近事,為介於僧與俗之間,可稱為「居俗近僧眾」。受三歸以上及日本之真宗僧、西藏之紅教喇嘛等,攝屬於此。由此中修轉輪王十善行者,攝化民眾建設新社會,利樂人世。

(4)尊敬三乘聖賢僧,彌勒菩薩等雖現天相亦同大乘聖僧尊敬。

(5)敬崇出家住持僧眾,但最低限度須明佛法大義、信心充足,能持比丘四根本戒者,乃認為出家住持僧眾。

(6)不知佛法亦無信心且不持戒者,應驅出於僧眾之外,不認其為出家僧眾。

(7)由僧相僧德之僧眾,建設佛教清淨幢相之新僧寶、師表人天。

(四)總結

佛是我們的教主;法是從佛金口所宣出來的;出家和在家弟子的七眾,是宣揚佛法的集團──攝化人民入正軌,將整個的佛法播傳社會,使一切人民皆得無上利益,將佛的大悲水普徧輸入人民的腦海中,使轉惡成善造成清淨的國土。我們對三寶認清後,信仰才有一定的標準和對象,方不致盲從瞎信,走入歧途。

信佛教的初步,就是歸依佛法僧三寶確定信心。永不歸依邪魔外道,以佛為唯一的大師,非是人天所能及到;對法尤須明白了解清楚,真正能生信仰;依僧之具足德相嚴淨律儀,為指導修學佛法的模範師;這樣是正信三寶。能承受佛法僧的教義,方不是迷信盲從。世人對某一件事能認清,才能決定方針和主意去做,而信佛法亦是這樣。對佛法能真正認清楚,任他是何種美妙的誘惑,決不迴意退心。倘對佛法的真理不弄清,那就決定不生信心,這是不言可知的。我們假使以佛法當學問拿來研究,單對於法生信心,而不知法是由無上大覺的佛證到親口宣說出來,故對佛不生信仰,則雖云信法而非真信,以他對於法的本義仍未明白。不知法是由無上大覺究竟證到的諸法實相,說出來的真正微妙諦理,倘不信由佛所證,即對於法亦不能徹底瞭解。如能信佛,那是已經進一步認清了能證明諸法實相是由佛親證說出來的。或者對佛對法皆能認清,而對於僧尚不生敬仰心,這就是信佛法而未信僧,那麼佛法便遠離人間,而不能切近人間實際。應知僧是上至等覺菩薩,次至十地、十向、十行、十住的菩薩,以及二乘賢聖,及發心出家受戒的凡夫僧,統名曰僧。若能具足信佛法僧,則能依出家僧以至二乘賢聖僧、大乘菩薩僧,而為由人修到佛果的階梯;先由信僧,進至信法,再進至信佛。信仰佛法僧三寶是不能離開的,能具足信佛法僧,便是從佛口生、從法化生的真正佛子。

〔參考資料〕 《過去現在因果經》卷三;《成實論》卷一〈具足品〉;《究竟一乘寶性論》卷二;《大乘法苑義林章》卷六(本);《雜阿毗曇心論》卷十;《大毗婆沙論》卷三十四;《俱舍論》卷十四;《大智度論》卷五十七;《大乘義章》卷十;《華嚴經孔目章》卷二;《菩薩戒經疏刪補》卷上;《法華經玄義》卷五(下);《釋門歸敬儀》卷上;《四分律行事鈔資持記》卷中一之四;中村元、三枝充悳《佛教》第一部;金子大榮《佛教概論》第三篇第二章。


三德

(一)指涅槃果體所具足的眾德︰即(1)法身︰指轉迷界眾生的苦果所得的果體。(2)般若︰指離情鑒照之用。(3)解脫︰係指離一切繫縛。出自南本《大涅槃經》卷二〈哀歎品〉。《大乘義章》卷十八云(大正44‧820c)︰
「言法身者,解有兩義︰(一)顯本法性以成其身,名為法身。(二)以一切諸功德法而成身,故名為法身。(中略)言解脫者,自體無累名為解脫,又免羈縛亦曰解脫。(中略)言般若者,此翻名慧,智能鑒照故名為慧。」

三德之相狀開合不定,法身有唯一法身、真應二身、法報應三身等。般若有唯一如實慧、真實方便二智、清淨一切無礙三智等。解脫有唯一解脫門、有為無為二解脫、心慧無為三解脫等。所以立此三德者,(1)對煩惱、業因、苦報等三障故;(2)對福、智、報三因故。《大乘義章》卷十八謂(大正44‧820b)︰
「翻對煩惱宣說波若,波若慧明能除煩惱闇惑法故。翻對業因宣說解脫,業能羈縛,解脫無果能斷絕故。翻對苦報宣說法身,法身清淨離苦報故。(中略)因中之智至果滿足名為般若,因中之福至果滿足說為解脫,因中之報至果滿足名為法身。」

又,天台宗在《金光明玄義》卷上以之為十種三法之一,並釋其名云(大正39‧3a)︰
「法者法名可軌,諸佛軌之而得成佛,故經言︰諸佛所師所謂法也。身者聚也,一法具一切法,無有缺減,故名為身。經言︰我身即是一切眾生真善知識,當知身者聚也;般若者,覺了諸法集散非集非散,即是覺了三諦之法;解脫者,於諸法無染無住,名為解脫。是名為三。云何為德﹖一一法皆具常樂我淨,名之為德。」

即法體融即,一法攝一切法為法身;離情明照理體為般若;應物而自在度眾生為解脫。《大般涅槃經疏》卷六謂(大正38‧69b)︰
「舊伊可譬昔教三德,法身本有般若修成,入無餘已方是解脫,無復身智,如竪點水縱而相離。又約身約智分得有餘解脫,橫一時有,三法各異,如橫列火,各不相關。新伊字者,譬今教三德,法身即照亦即自在,名一為三,三無別體,故是不橫,非前非後,故是非縱。一即三如大點,三即一如細畫,而三而一,而一而三,不可一三說,不可一三思,故名不可思議。」

然圓教三德非唯非縱非橫,非三非一,相互間無礙融通,更類通真性、觀照、資成三軌,乃至惑、業、苦三道。三德即三軌,乃至即三道,畢竟為同體異名,悉皆三千三諦妙法,法法融通無礙。

(二)指智德、斷德、恩德︰即佛果功德的三分。出自《佛性論》卷二。即佛果滿足一切諸智、照了一切諸法,有無礙自在之德,名為智德。斷除一切染污無知、不染污無知無所餘,有二乘所斷不及之德,名為斷德。依利他攝化的誓願,而有救護眾生究竟解脫之德,名為恩德。《華嚴經疏》卷八謂(大正35‧562a)︰
「修極有三︰(一)大悲極,入佛神通境。入佛神通境,但為益生,故此成恩德。(二)大智極,入佛力境。如來力境,悲智超絕無能及,故成佛智德。(三)自在極,入如來解脫門,盡一切障,心境自在,成佛斷德。」

若將三德與自利利他、自行化他、自覺覺他相擬配,則智斷二德是自利、自行、自覺,而恩德是利他、化他、覺他。亦即三德齊全,則能得二利圓滿、覺行窮滿之佛果。

(三)指薩埵(sattva,純質)、剌闍(rajas,激質)、答摩(tamas,翳質)等三者︰係數論外道所立,為現象的構成要素。出自《金七十論》卷上。即二十五諦的第一自性冥諦中具此三德,從自性諦所生的後二十三諦亦能具此三德。但是神我諦不具此三德。《金七十論》卷上謂(大正54‧1247c)︰「喜為薩埵體,羅闍憂為體,闇癡多磨體,是現三體相。照造縛為事者,是三德何所作﹖初能作光照,次能作生起,後能作繫縛,是三德家事。」該論更以五事說明三德之相互關係,即︰

(1)三德相伏︰若喜樂增多,則能伏憂與癡闇;若憂惱增多,則能伏喜樂與癡;若闇癡增多,則能伏憂與喜樂。譬如日光盛,則星月明不現。

(2)三德相依︰三德相依能作一切事,如同三杖相依則能持物。

(3)三德相生︰有時喜能生憂與癡,有時憂惱能生喜與癡,有時癡能生憂與喜。譬如三人相依同造一事,三德相依共造生死。

(4)三德相並︰如喜有時與憂並,有時與闇並;憂有時與喜並,有時與闇並;癡亦如是,有時與喜並,有時與憂並。

(5)三德互起︰三德互作自事及他事。如喜德作喜樂,名作自事,若作憂癡是名作他事,譬如王家有美女,良人及一族為之喜樂是作自事;然同族有醜女,為之憂惱,心轉癡闇是作他事。如是,憂德、闇德亦作自他事。

以上三德或相順,或相違,而生大諦、慢諦等諸諦,更生天上、人間、禽獸三種世間,迷悟昇沈無窮連續。此三德今或有譯作喜、憂、闇,或譯作勇、塵、闇,或約三世界而譯為樂、苦、捨,或約色法譯作黃、赤、黑,或染、粗、黑,或就心法譯作貪、瞋、癡等。

〔參考資料〕 (一)《大般涅槃經玄義》卷上;《止觀輔行傳弘決》卷三之一;《法華經玄義》卷五(下);《摩訶止觀》卷三(上);《法華文句》卷一(下);《淨名玄論》卷四;《法華義疏》卷四(上);《法華經玄贊》卷二、卷三;《成唯識論樞要》卷上;《涅槃經會疏》卷二;《宗鏡錄》卷九十;《翻譯名義集》卷五;《大藏法數》卷八;《大乘法相宗名目》卷二(中)。(二)陳譯《攝大乘論》卷八、卷十四;《俱舍論》卷二十七;《彌勒上生經疏》卷下;《大乘法相宗名目》卷一(中)、卷二(中)。(三)《成唯識論述記》卷一(本)。


三摩鉢底

指禪定時,身心經由定的勢力所領受的平等安和之相。又作三摩鉢提、三摩拔提、三摩跋提、三摩𨁟,音譯為等至、正受或正定現前。

依《俱舍論》卷二十八載,四靜慮及四無色定為根本八等至。前七各有味等至、淨等至及無漏等至三種,有頂地除去無漏,唯有味等至、淨等至兩種。關於「等至」的語義,《成唯識論述記》卷六(本)云(大正43‧432c)︰「其等至者,亦有二義。一云至等,謂在定定數勢力令身心等有安和相,至此等位名為等至;二言等至,由前加行伏沉、掉等能力,至此安和分位名為等至。此與等引大義少同。」

準此可知,三摩鉢底係指身心安和的狀態,即三摩地的境界。

有關三摩地(即等持)與三摩鉢底的差別,《大毗婆沙論》卷一六二曾列舉數說(大正27‧821c)︰
「有說等持一物為體,等至五蘊為體。有說等持一剎那,等至相續。有說諸等持即等至,有等至非等持,謂無想等至、滅盡等至。有說亦有等持非等至,謂不定心相應等持。由此應作四句,有等至非等持,謂二無心定。有等持非等至,謂不定心相應等持。有等至亦等持,謂一切有心定。有非等至亦非等持,謂除前相。」

依《俱舍論光記》所載,三摩地通定散、通三性,唯有心平等,持心趣向於境;三摩鉢底通有心定、無心定,唯在定不通於散。此外,《瑜伽師地論》卷十一(大正30‧329a)︰「等至者,謂五現見三摩鉢底、八勝處三摩鉢底、十遍處三摩鉢底、四無色三摩鉢底、無想三摩鉢底、滅盡定等三摩鉢底。」《瑜伽論略纂》卷五釋云(大正43‧67a)︰「三摩鉢底通目一切有心無心,諸定位中所有定體。諸經論中就勝,唯說五現見等相應諸定,名為等至。」

三摩鉢底的種類,若廣說大乘藏所立有五百種,小乘所立有六十七種,而在陳譯《攝大乘論釋》卷十一中則僅略舉境、眾類、對治、隨用、隨引及由事等六種體類差別。《十地經論》卷五所載(大正26‧158b)︰「三摩跋提者,五神通。」即約等至之用而釋。

〔參考資料〕 舊譯《華嚴經》卷十一〈功德華聚菩薩十行品〉;《觀無量壽經》;《雜阿含經》卷十七;《大乘義章》卷十三;慧遠《觀無量壽經義疏》;智顗《觀無量壽佛經疏》;善導《觀無量壽佛經疏》〈玄義分〉;《解脫道論》卷二、卷六;《菩薩地持經》卷九、卷十;《雜阿毗曇心論》卷七。


三教平心論

就佛教立場,以評論佛道儒三教的論著。凡二卷。元‧劉謐撰。著作年代不詳。收於《大正藏》第五十二冊、《嘉興藏》(新文豐版)第九冊。

「三教」,即佛、道、儒三者,隋‧李士謙嘗謂︰「佛,日也;道,月也;儒,五星也;豈非三光在天,闕一不可﹖而三教在世亦缺一不可,雖其優劣不同,要不容於偏廢歟!」然而千餘年以來,三教之徒往往彼此視為異端,是是非非,紛然淆亂。故作者基於「不可以私心論,不可以愛憎之心論,惟平其心念究其極功。」而作《平心論》,作者站在佛教的立場,一一辯駁唐‧傅奕、韓愈,以及宋‧程明道、朱晦庵、張橫渠、程伊川等人之排佛論。

內容方面,首先論述三教之極功及廣狹、久近差別。接著以李師政著《內德論》駁斥傅奕「謗佛說」為引言,針對韓愈等人之排佛論,進行反駁。文中並引述漢‧牟子《理惑論》之說,如毀謗佛法乃見解狹隘,應詳觀諦察、較短量長以定其優劣,以及一行、大耳三藏、達磨大師等之神通妙用等。最後以張睢陽、白樂天之讚佛說結束全文。

本書除平心裁決三教之優劣外,並以拄筆調一一論駁排佛思想。可藉此明白看出作者視儒道二教為世間法,佛教為世間、出世間法的見解。

◎附︰野口善敬〈三教平心論解題〉

劉謐號靜齋,無傳。據《居士傳》卷三十五記載︰同時有劉謐者,著《三教平心論》。由此可知其人與李屏山(1185~1231)同時活躍於佛教界。

《平心論》之語義是指儒釋道三教必須出發於「惟平其心念,究其極功」(卷上)之公平立場之謂。明‧陸深(1477~1544)認為此論或係偽作,評曰︰「其言捃撫甚淺,頗類今世一種議論。甚可笑也。(中略)蓋其護法之論,皆不足深辯」(燕間錄)。然而其內容正與宋代的三教一致論趨勢相異。在徹底佛教保護政策的元朝而提倡佛教優先於儒道的三教論,趣意深遠。就形式而言,同時出版的尚有李屏山《鳴道集說》(和刻本近世漢籍叢刊第三集所收),對諸儒之論難,逐章列舉,痛加辯駁;《三教平心論》之論駁形式,卻為綜合之書。開宗明義,先對三教加以辨別,然後批判唐‧傅奕(555~639),再反論攻擊韓愈(766~824),之後涉及宋之張橫渠(1020~1077)、程明道(1032~1085)、程伊川(1033~1107)、朱晦庵(1130~1200)其對佛教批評,一切責任歸咎於韓愈,所謂︰「先儒毀之,傚韓愈。」《三教平心論》與《鳴道集說》均多引用宋儒言行,而加反駁,兩書互應,多可參照。

《三教平心論》最古之刊本為元‧泰定元年(1324)通城吳鼎刊本;此書與清北藏順治刊本均珍藏於台北國立中央圖書館。清‧咸豐年間刊刻有胡珽編《琳琅祕室叢書》第三集所收本,係以舊鈔本為底本,卷末附錄有據北藏本之校勘〈三教平心論校譌〉,《大正大藏經》亦有收載。又《琳琅祕室叢書》及《大正大藏經》所收者均缺志得之後跋;卷頭卻有撰者不明之甲子(泰定元年)序文。和刻本只此一種,或為江戶刊本,但無刊記,不明刊年。


三明

(一)指三種修證境界︰又作三達、三證法。謂至無學位(阿羅漢)除盡愚闇,於三事通達無礙的智慧神通。即︰

(1)宿命智證明(pūrva-nivāsānusmṛti- jñāna-sakṣāt-kriya-vidyā)︰又稱宿住隨念智作證明、宿住智證明、宿命明。指明白宿世住處、種姓等的智慧,乃對治前中後三際中的前際愚。

(2)生死智證明(cyuty-upapāda-jñaṇa-sāk-ṣāt-kriya-vidyā)︰又作死生智證明、天眼明。指知道未來世的有情死此生彼的智慧,對治後際愚。

(3)漏盡智證明(āsrava-kṣaya-jñāna-sāk-ṣāt-kriya-vidyā)︰又稱漏盡智明、漏盡明、漏盡智。是證知斷盡有漏煩惱、離開生死繫縛的智慧,對治中際愚。

此三明相當於六神通的第五、第二、第六神通。由於三智對治三際愚,所以稱為三明。《俱舍論》卷二十七將三明稱為無學明,意即無學的聖者所起。其中,前二明也起於有學的聖者,只有第三漏盡明限於無學聖者。依《瑜伽師地論》卷六十九所載,宿命明可離常見,天眼明可離斷見,漏盡明可得中道。由於三明對治三際愚、了達三世,故《心地觀經》卷一稱之為三達智,謂︰以三達智悟三世法。《觀念法門》亦云︰「佛是三達聖人」,意指佛為具有三明的聖者。

(二)指菩薩明、諸佛明、無明明︰依北本《大般涅槃經》卷十八所述,菩薩明即般若波羅蜜,諸佛明即佛眼,無明明即畢竟空。

〔參考資料〕 (一)《雜阿含經》卷三十一;《集異門足論》卷三、卷十五;《大毗婆沙論》卷一○二;《大智度論》卷二;《華嚴經探玄記》卷十五;《俱舍論》卷二十七。(二)《涅槃經會疏》卷十六;《華嚴經探玄記》卷十五。


三齋

(一)指三長齋︰又稱三齋月、三長月、三善月,或三長齋月、神通月、長齋。指於每年的正月、五月、九月等三月間,受持八齋戒。相傳天帝釋、四天王等於此三月,以寶鏡照南贍部洲,鑒察人之善惡,故諸經典勸誡人們當於此三月,慎行、守戒以修善根。如《不空羂索經》卷二云(大正20‧235a)︰「當於十方一切諸佛神通月修,所謂正月、五月、九月。白月一日至十五日,如法清淨讀誦受持,即得成就。」《千手千眼觀世音菩薩姥陀羅尼身經》云(大正20‧98a)︰「若欲受持此陀羅尼者,每以正月五月九月,一日至十五日受持齋戒,著白淨衣,食三白食。」

我國隋、唐、宋年間,曾有持三長齋月的風氣。在這三月間,禁屠殺、人民持齋吃素、誦經。開皇年間(581~600),隋文帝即曾下敕倡行。如《歷代三寶紀》卷十二〈大隋錄〉載開皇三年(583)敕云(大正49‧108a)︰
「好生惡殺王政之本,佛道垂教善業可憑,稟氣含靈唯命為重,宜勸勵天下同心救護。其京城及諸州官立寺之所,每年正月、五月、九月,恆起八日至十五日,當寺行道。其行道之日遠近民庶,凡是有生之類,悉不得殺。」

另據《敕修清規》卷一〈善月〉條載,禪宗特定正、五、九為善月,並於前一日,維那令堂司行者覆住持報庫司,掛善月牌於殿門前,具經單輪差僧簿,每日鳴大鐘登殿,看經祝贊,終月而畢。

(二)指牧牛齋、尼犍齋、佛法齋(或稱聖八支齋)︰牧牛齋是雖然持齋,但內心仍為個人飲食、產業等欲望著想。尼犍齋是持齋之日以虛偽之心,詐欺神靈,冀求福佑。依佛法言,這兩種持齋法,皆非正途。佛教徒之所持,應是佛法齋。此佛法齋,亦即後世流行的八關齋戒。依《佛說齋經》載(大正1‧911a)︰
「牧牛齋者,如牧牛人,求善水草,飲飼其牛,暮歸思念何野有豐饒,須天明當復往。若族姓男女已受齋戒,意在家居利欲產業,及念美飲食育養身者,是為如彼牧牛人意,不得大福非大明。尼犍齋者,當月十五日齋之時,伏地受齋戒,為十由延內諸神拜言︰我今日齋不敢為惡,不名有家,彼我無親,妻子奴婢非是我有,我非其主。然其學貴文賤質,無有正心,至到明日,相名有如故事。齋如彼者,不得大福非大明。佛法齋者,道弟子月六齋之日受八戒。」

(三)指三齋日︰即於每月之八日、十四日、十五日受持齋戒。

〔參考資料〕 (一)《灌頂經》卷一、卷十二;《地藏菩薩發心因緣十王經》;《四分律行事鈔資持記》卷下之三;《釋門正統》卷四;《法苑珠林》卷八十八;《釋氏要覽》卷下;《佛祖統紀》卷三十三;《禪林象器箋》〈職位門〉。


久松真一

日本佛教學者、禪思想家。FAS協會的創立者。為日本繼鈴木大拙之後,最重要的佛教思想家。自號「抱石庵」。岐阜市長良人,畢業於京都大學文科大學哲學科。就學期間,頗受西田幾多郎的「宗教學概論」課程所啟發。歷任臨濟宗大學(現在的花園大學)、龍谷大學、京都大學等校教職。1932年以《東洋的無》一書,獲文學博士學位。並因此飲譽佛學界。時人常稱之為「東洋的無的久松真一先生」。退休後,任京都巿立美術大學教授,1957年在美國哈佛大學講「禪與禪文化」。著作除《東洋的無》之外,另有《禪與美術》、《起信の課題》、《茶の精神》、《維摩七則》、《久松真一著作集》,以及遺墨集《墨海》等。

◎附︰傅偉勳〈日本臨濟禪的現代發展(下)──久松真一〉(摘錄自《從創造的詮釋學到大乘佛學》)

當代日本佛教發展趨勢之中,除了從傳統日本佛教宗派(如日蓮宗)脫胎換骨而形成的創價學會等一些新興宗教之外,禪佛教在歐美各國的生根流傳以及戰後急速的國際化現象,算是很令人注目的一件宗教大事。日本禪宗共有三大派別,即臨濟宗、曹洞宗與黃檗宗。其中,承繼臨濟宗而進一步予以現代化的「鈴木禪」(Suzuki Zen)與「久松禪」(Hisamatsu Zen),對於禪佛教的國際化貢獻最大,影響亦極深遠。鈴木禪指謂本世紀推動西方的禪學研究最有開拓之功的鈴木大拙本人的著作所表達的臨濟系禪學思想,久松禪則指特以禪宗美學以及茶道哲學著名的久松真一獨特的現代化禪學思想。我在本書另一篇〈鈴木大拙〉已簡介過鈴木禪,本篇則專論久松真一的禪學思想及其現代意義。

久松真一生平的著述,曾輯成一套《久松真一著作集》共八卷,六○年代由東京‧理想社印行。第一卷末尾載有久松本人的自傳,分成〈學究生活的回憶〉與〈學究生活以後〉兩篇,談及環繞著禪佛教探索的個人學思歷程與生命體驗。明治二十二年(即1889年)久松真一生在日本岐阜縣,由於雙親以及祖父母都是虔誠的正統淨土真宗信徒,他自幼即在強烈的宗教氛圍成長,自己也志願成為一個探索絕對真實的宗教家,甚至差點變成僧侶,進入京都西本願寺的佛教大學(即今天的龍谷大學)。但在中學時期,由於受到新近科學知識的影響,對於自幼以來的淨土真宗絕對他力信仰與理性之間感到矛盾,而從未經反省的樸素宗教信仰,轉向具有理性自律與經驗實證的近代批判性的生活信念。他開始認為,祇有依靠理性的生命探索才能解決宗教問題;也就是說,宗教所無從解決的,能在哲學思索獲得解答。有一次他問了岐阜中學校長林釟藏,要讀哲學應該選擇東京大學或京都大學﹖林校長回答說,京都大學哲學系擁有新進少壯派的幾位教授,如桑木嚴翼與西田幾多郎,尤其特舉西田的哲學氣質,說此人雖未享有盛名,終必成為一流人物。那時西田的處女作《善之研究》(英譯書名為A Study of Good)還未問世,此位校長即有先見預知之明,日後久松每每懷念及此,不得不衷心感激林校長當年的指點。

明治四十四年(1911)《善的研究》問世,久松這時在第三高等學校,立即買了一本,捧讀數次之後,大受影響,發現西田此書能夠引導他重新探索不與理性矛盾的宗教之路。翌年(大正元年)他正式進入京都大學哲學系,專攻哲學。據他所說,京都大學當時的文科教授陣容很強,除西田、桑木等哲學名教授外,還有上田敏(文學理論)、狩野直喜(中國哲學)等等學問與人格兼優的第一流學者,使他領略到真正的學術氣息。尤其西田講授的倫理學與宗教學擴大了他的思想視野,而從純理性的哲學探索逐漸深透到一切生命問題的普遍的根源,深深體會到主客對立的(西方)哲學探索方式的理論與實踐的雙重限制,而此限制的超克端在主體性的根本變革。正因感到如此,久松又開始對於哲學的「無力」產生絕望,撰成畢業論文之後一時精神「失常」,日日躲在書房沈思默想,差點放棄學位。這時的精神危機所關涉的問題是,久松對於理性絕望的結果,認為他應抉擇的人生之路惟有一條,即是實踐的主體知或主體知的實踐,普通的哲學與宗教對他已無意義,祇剩下了禪道值得探索。苦悶之餘,他去拜訪西田。西田勸他說︰「論文口試時間將到,順利完成學業之後再去求道並不算太遲,無謂的焦燥並非正常。」久松終於畢業。聽從西田的勸告與推薦,到京都妙心寺的禪宗道場拜池田湘山為師。

那年(1915)十二月初旬,久松在湘山面前參禪,經過大疑一番、大死一番而自覺無路之時,忽然整個多年來的生命疑團當下解消,首次了悟「不思善不思惡底」不二法門,覺證「一斬一切斬,一成一切成」的無相的自我真實,破除了生與死、存在與不存在、價值與非價值等等一切二元對待,自覺有如雨過天晴,舒暢無比。依此禪悟體驗,久松定下終生的工作目標︰以覺的宗教(即禪)開宗,而去樹立覺的哲學。禪本來超越哲學與宗教(的二元對立),但又可以表現之為哲學與宗教;以禪為宗旨的覺的宗教與覺的哲學之完成,即是久松自此以後的終極關懷,亦即永遠的使命。

徹見自性而悟覺於(久松所云)「無相的自己」(Formless self)之後的久松真一的生活可用「悟後修行」與「聖胎長養」二語概括,就是要在千差萬別的現實世界裏,經過日常一舉手一投足的事上磨鍊,去讓「無相的自己」自由自在地發揮大機妙用。為了此一悟後修行,久松在明心見性之後立即寓居妙心寺山內的塔頭(初為養源院,後為春光院),而他的老師湘山遷化(1928)之後,繼續向平元德宗與林惠鏡兩位禪宗大德請教,也開始在臨濟學院(今天的花園大學)與龍谷大學教書,1935年以後又到母校京都大學講授禪與佛學,直至1949年六十歲正式退休為止。久松的風格與多半的著名哲學家或宗教家大異其趣,很少出門去做世俗的交際應酬。

不過,第二次大戰結束的前一年(1944),由於京大佛教青年會會員們的懇請,久松首次出面,從事於「為人度生的方便實踐」。當時日本行將戰敗,在沈滯黑暗的氛圍下,該會會員們為了超克生死、悟得大道,解散該會,創辦京都大學學道道場,請久松出來指導他們。這些會員之中有幾位後來成為著名學者,包括藤吉慈海(花園大學佛學教授)、上田泰治(京都大學教授),以及今天以古稀之年仍在國際佛教學界推動禪學研究而活躍的《禪與西方思想》(Zen and Western Thought)作者阿部正雄教授。久松的出山指導,可以說是初轉法輪的一件大事,對於他的人生是個大大的轉捩點。學道道場後來脫離京大團體,變成名符其實的「久松禪」道場,容納了許多不同國籍、不同年紀、不同見解、不同角色的求道者,而在1958年改稱FAS協會。

FAS協會的名稱是由「無相的自己」(Formless self)、「全人類」(All mankind)與「超歷史的歷史」(Superhistorical his-tory)這三個名辭的各別英譯取出第一字母(即F‧A‧S)所形成的。久松以「無相的自己」(F.)表達傳統禪所指謂的終極真性,認為此一真性的覺證及向後學的傳法固然重要,然禪道修行者更應進一步抱著解決人類精神痛苦與危機的一大悲願,站在「全人類」(A.)立場,去讓「無相的自己」在從現在過渡到未來的「超歷史的歷史」(S.)意義的現實世界之中,創造地發揮它的機用,俾使人類及其社會能有達到盡善盡美的終極目標的一天。為了此一永遠的使命,久松認為傳統的禪修方式(譬如一味強調端坐之類)必須有所調整改變,而採用了適應F‧A‧S三大方面精神發展的新禪修、新生活。同時FAS協會必須強調集體力量與人和的重要性,設法推進海外的「FAS禪」(即久松禪)活動,進行有計劃的禪籍研究與出版,並獻身於禪美術、茶道等等禪文化的現代化創造與發展。事實上,久松禪的一大特色是,它確實貫徹了禪美學與禪文化的高度現代化表現,以此特色推銷日本藝術與文化到歐美各國,成效卓著,實有大發我們中國人深省之處,因為禪的發源地本在中土而不在日本之故。

無論如何,久松禪最大的吸引力是在它那獨特的禪美學、禪文化的現代化表現這一點。久松自己講過並寫過不少有關日本茶道或「禪茶」的論說(輯成著作集第四卷的《茶道哲學》),以及禪藝術、禪文化、禪美學方面的長篇短論。其中《禪與美術》經由一番英譯之後,在1971年由東京講談社國際分社印行,一時造成洛陽紙貴之勢,對於西方學者、藝術家、文化工作者等等衝擊甚大,影響亦深。久松禪可以說是繼鈴木禪之後,推動西方對於禪佛教及其文化藝術最有功勞的現代禪,不容我們忽視。以下我先簡介久松真一的禪美學基本觀點,並舉美術與茶道例示,然後論及他的禪學思想與宗教論,最後討論他與西方著名神學家、心理學家等等的創造性對話與思想交流。

1957年,年近古稀的久松真一應聘到哈佛大學做客座講授,公開演講「禪與禪文化」,前後四次,講稿收在著作集第五卷《禪與藝術》,當做首篇。此一講稿大致概括了久松的禪文化與禪美學理論。他開頭便提出拿手的「無相的自己」之自覺說法,並引用臨濟禪師的「心法無形,通貫十方」、曹洞宗如淨和尚的「參禪者身心脫落」、六祖慧能的「心量廣大猶虛空,既無邊畔,亦無方圓大小,亦非青黃赤白,亦無上下長短,亦無瞋喜、是非、善惡、頭尾」,乃至日本澤庵禪師的「真我之我,乃是天地未分以前、父母未生以前,無影無形無生無死之我」等等中日著名禪宗大德之語,說明禪宗所云「本來面目」,或久松自己的現代禪語「無相的自己」的真性真義。久松認為,禪並不是否定自己變成絕對的無之後,要去依存絕對他者的神或(阿彌陀)佛,也不是如神祕主義所說,與宇宙的終極實在或神祕冥合,而是要悟覺於無相無形的真實自己,因其無相必然要從一切繫縛解脫出來,所謂「獨脫無依」,得到完全自主的無礙性、自在性,展現禪的獨特機用;誠如臨濟所云︰「入色界不被色惑,入聲界不被聲惑,入香界不被香惑,入味界不被味惑,入觸界不被觸惑,入法界不被法惑。」

就禪的宗教意義言,它是自己解脫的宗教,不像其他宗教,或內在地或外在地抓住一樣所謂「絕對」的(超越自己真性的)神我、上帝或聖地,以求自己從罪惡或死亡獲救,取得永恒。久松又引「十牛圖」的「凡情脫落,聖意皆空」以及臨濟的「無形無相無根無本無住處,活潑潑地應是萬種施設」、「逢佛殺佛,逢祖殺祖」等語,例證禪所倡導的「無」,乃是對於一切形相構成絕對的能動性(因無相無形故),能予自主自律、無礙自在地動用形相,因此「一斷一切斷」(即禪的殺人刀),而又「一成一切成」(即禪的活人劍)。由是可見,久松標榜「無相的自己」觀點,仔細分析,原是臨濟義玄的一種禪道現代化的表現嘗試,我們可從《臨濟錄》獲得鐵證。久松禪亦如鈴木禪,以臨濟禪一派說法為基本法寶,不難想見臨濟宗在日本禪宗史上的顯著地位與影響。相比之下,日本曹洞宗雖有集禪宗哲理之大成的十三世紀一代大德道元禪師為開創祖師,後來卻不太爭氣,無有臨濟宗的光芒。在歐美各國的禪宗學者,還是到了1970年代才開始注意到道元禪的妙理深意,同時了解到鈴木、久松等人所代表的臨濟禪之外,還有道元禪所帶動的曹洞宗,在中世日本也曾經與臨濟宗爭長競短,平分秋色過的。

久松提到中韓日等東亞國家的傳統文化創造之中,有一獨特的文化群與禪有關,就種類言,包括宗教、哲學、倫理、文學、書畫、建築、園林藝術、表演藝術、工藝等等,範圍很廣。此文化群有其一貫的共同性格,皆以禪為原理或根據。他就此禪的文化大體歸納出七大特點︰(1)不均齊(asymmetry),(2)簡素(simplicity),(3)枯高(austere sublimity orlofty dryness),(4)自然(naturalness),(5)幽玄(prefound subtlety),(6)脫俗(non-vulgar freedom from attachment),以及(7)寂靜(tranquillity)。此七大性格也是禪所表現的性格,而此文化群產生的時代與場所,也都是禪特別盛行的時代與場所。除了禪之外,其他的佛教教義或宗派都不可能表現具有此類基本性格的文化群本身的主體性。久松認為,在現實世界由於無相的自己有所悟覺,而從一切形相與繫縛解放出來,此無相的自己表現在有形相的事物之時,就有偉大可觀的禪文化的創造。久松在哈佛演講時,藉用幻燈片的放映,專就具有禪意的中國繪畫舉例說明以上七大特色。他舉出的例證包括唐末的禪月「御物十六羅漢」、五代的石恪「二祖調心圖」、南宋的梁楷「六祖伐竹圖」與「出山佛」、玉澗所畫「瀟湘八景」、牧溪所畫「柿栗圖」與「觀音」,元代的日觀「葡萄圖」與因陀羅「寒山拾得」等圖,以及夏珪、馬遠等人的水墨畫等等一群的繪畫,處處表現禪心、禪意、禪思或禪境,算是禪文化的一大寶藏。我最近在〈禪道與東方文化〉(臺北《普門》雜誌)分出禪佛教與禪道,認為唐末以後禪佛教漸漸轉化成為禪道,這才顯出中華禪的真正特質,於此老莊的道家與禪佛教融合為一。我想,久松所舉七大性格應該專就禪道(但非禪佛教)而言,雖然他所了解的禪宗並未如此劃分。「自然」、「幽玄」、「脫俗」與「寂靜」等等並非禪佛教所獨有,因為老莊思想早已蘊含此類性格,吸納到禪佛教之後終於形成道地中華禪意味的禪道了。

久松特別強調,禪的美術所要表現的是無相無形而淵深的自己真性,較有表現主義的情調,但與西方的表現主義仍異其趣。如以京都龍安寺的著名石庭為例,此石庭全體在那一矩形的空間,在那純白的砂粒上,所要表現的美感即不外是「無相的自己」,而上述七大性格可以說是「無相的自己」的美感象徵之種種。

「不均齊」突破世俗世間的過度正經、死板、端正、完整等等,表現奇特、無縛、解放等意,其禪理根據是在無法之法或廓然無聖,亦即「凡情脫落,聖意皆空」,如梁楷的「出山佛」圖所示。

「簡素」則意味著複雜、精細的事物所缺少的一種乾淨俐落、高度單純而又樸素的特殊美感,其禪理根據是在禪本身的無雜、無一物、廓然、赤貧等等,如牧溪的「燕」、「蓮」等圖,以及京都桂離宮(日本最美的禪式書院)的樂器房所示。

「枯高」在日本美學具有老成、雄勁、威嚴、銹氣、枯槁等等合成的特殊意味,其禪理根據是在無位、皮膚脫落、孤危峭峻、露堂堂等語詞,如牧溪的「鶴」圖或慈雲的「閑吟」圖所示。

「自然」乃意味著無造作、無奇巧、無有故意、本來如如等等,在不均齊、枯高、脫俗等禪美術的性格之中也蘊含著自然之意,它的禪理根據不外是在禪的無心無念、本來面目或法爾自然等語,如石恪的「二祖調心圖」或桂離宮的月見臺下石群所示。

「幽玄」表示內在的無限含蓄,蘊藏著種種餘韻餘味,又帶有無底的淵深、安寧、泰然而幽暗等等意味,有其禪的「無底」或「無一物中無盡藏」等理據,如牧溪的「漁村夕照」圖或桂離宮書院的全景所示。

「脫俗」則意謂不為現實事物甚至佛祖所拘,亦不被「不拘束」所拘束,全然灑脫而毫無世俗習氣,其禪理根據是在「獨脫無依」、「無礙自在」、「遊戲三昧」等語,如梁楷的「布袋」圖或懷素的書法所示。

最後的第七性格「寂靜」即指無有囂擾、一切平靜無事、悠閒自在等等而言,並非指謂靜處的死板寂靜,卻要強調煩囂之中超越動靜對立的寂靜如如,「鳥啼山更幽」(或陶潛的「結廬在人境,而無車馬喧」)等詩句表達此意十足。此一性格的禪理根據是在「語默動靜體安然」、「一默如雷」、「行亦禪,坐亦禪」等語句,可借馬遠的「寒江獨釣」圖及桂離宮的月波樓一帶空地的美術情調予以例示。

上述七大性格是久松禪美學的主要論點,他在《茶道哲學》所收的一篇〈茶道文化的性格〉,也以這七大性格描敘日本茶道文化的基本特徵。他的茶道哲學也是他的臨濟系現代化禪學思想的應用理論。日本茶道及其文化的淵源是在中土,把中國茶道移植到日本的是日本臨濟宗始祖榮西禪師,著有《喫茶養生記》。不過,日本茶道的獨自創造與發展,始於足利幕府時代(中世紀末期)的村田珠光(1422~1502),經由武野紹鷗(1502~1555)與千利休(1522~1591)等第一流的在家茶人發揚改進,終於形成日本特有的生活方式之一,極富禪心禪味,又有脫俗、自然、寂靜、幽玄等等美感情調。

久松強調日本茶道的首要旨趣是在心性涵養與提升,有其高度的宗教精神意義。他甚至說︰「茶道文化是無相的自己之化身或體現。」也就是說,茶道即不外是無相的自己之自我形成或自我表現的特別場面。對於千利休等第一流的茶人來說,茶道與禪乃是一體無二,所謂「茶禪一味」,成為人間生活之中的主體性根源。茶道亦是一種生活上的修持修行,故有「心茶」之稱,特指茶道的有形表現以前,想要完成向上門與向下門兩道的禪心禪意而言。「心茶」的世界,乃是藉日常的飲茶為緣表現出來的無的主體或即人的本來面目的精神世界。誠如集日本禪道之大成的千利休居士所云︰「小房間的茶湯,就是以佛法修行得道的第一大事。」千利休的茶道高弟山上宗二(1544~1590)也說︰「茶湯既依禪宗而出,故專事於佛僧般的行持。珠光與紹鷗,皆禪(人)也。」日本茶道鼻祖珠光本人曾向一休禪師請益參禪,獲師印證,授他圜悟禪師的墨蹟。紹鷗亦曾在大林宗套(1480~1568)處參禪修道,而獲「一閑居士」之號。千利休亦是一流禪者,當時的一代大德古溪和尚讚謂「三十年飽參之徒也」。由是可見,沒有長年禪修的心性涵養,決做不了體現「心茶」或「茶禪一味」的茶道真人。

久松真一本人也是相當有名的茶道專家,自稱「心茶道人」。他的茶道哲學,可以說是臨濟禪道現代化而成的久松自己的「覺的宗教」所表現出來的一種生活藝術哲理化,而久松禪為理據的新茶道,便是象徵無相的自己在日常現實顯出大機大用的美感表現。他與一些同道在1940年秋天組織京大心茶會,為此撰寫了〈茶道箴〉,云︰
「吾等今幸入露地草庵,得參茶道之玄旨,修和敬清寂之法。願攀前賢古聖之芳躅,茍且勿流遊戲逸樂,趨好事驕奢,偏固流儀技藝,墮邪路。堅把住侘數奇真諦,專旨心悟,觀一期一會,道業無倦,事理雙修,舉止寂靜,無生塵念,對事物人境無念,身心自契道。山水草木草庵主客諸具法則規矩,共口一箇打擲去,皆俱現成無事安心一樣白露地,以茶十德益世。」

此箴最後一句所提到的「茶(道)十德」亦是久松本人的構想,包括(1)綜合地踐行日本文化,(2)參佛法,(3)佛教的日常生活化,(4)道德的向上,(5)禮儀作法的尊重,(6)高尚趣味的培養,(7)日本文化的顯揚推廣,(8)日本文化的創造,(9)文化遺產的保存,與(10)茶藥功效功德的講求。久松又撰有〈茶道小箴〉,云︰「和敬清寂今正修,喫茶去身心寥廓。願要諦鎮日堅持(「鎮日」即永遠之謂),精進以事理圓成。」

久松又仿效「百丈清規」之類的禪規,製定六條「京大心茶會清規」,其中第三條涉及該會事業,強調坐禪、茶道古典研究、聽講見習等等。1956年久松等人藉心茶會創立十五周年的機會,把原先小規模的京大校內組織擴大成為全國性的「心茶會」。翌年元月,擴大之後的心茶會就在久松所住的妙心寺抱石庵舉行,決定以後的事業方針,更進一步推動茶道文化的現代化發展。

久松不但講論禪的美學、藝術與茶道,他自己也是極少數的禪道藝術家之一。他的著作集第七卷《任運集》,專收他生平創造過的漢詩和歌以及書畫,臨濟禪風處處顯現。1966年他以「活臨濟」為題,撰寫了一首打油詩般的「臨濟禪師千百年忌祥月命日法語」,唱云︰「打破中世的他律神殿,殺卻近世的自律人我,擊碎古則千年舊殼,舉起本源自性F.A.S.。」他為釋迦佛誕也撰過好幾首漢詩,其中一首是︰「嵐園非園超東西,佛生非生絕古今,無憂樹下知甚處,忽然耳聾獨尊聲。」他的父親去世之時(1933),他也撰寫一首七言漢詩云︰「恩愛難忘骨肉緣,離愁切切絕言詮,堪拈父母未生句,杜宇一聲孤月前。」我們由此「悼父」詩不難窺知,超(世俗)倫理的禪與偏倫理的儒家之間的殊異所在。對久松來說,父母未生的人人「本來面目」或「無相的自己」才是第一義諦,父子因緣與家庭倫理則屬世俗諦,因此久松站在禪的立場,不得不跳過父親的生死,窮問生命的勝義根源。

久松著作集第一卷《東洋的無》所收的一些長篇短論,如〈東洋的無之性格〉、〈能動的無〉、〈禪之辯證〉、〈道德律與宗教律〉、〈救濟的論理〉等篇,算是表達久松的禪學思想與宗教哲學較有份量的代表作品,其中〈東洋的無之性格〉與〈能動的無〉可以看成,提出久松禪的理論與實踐基本綱領的姊妹篇,在各國禪學研究者之間流傳甚廣,但在我國似乎無人注意或介紹過。久松認為,他所了解的「東洋的無」乃是西方文化所缺而專屬東亞文化特有的根本契機,它是佛教的真髓,亦形成了禪的本質,更是構成久松本人所倡導的宗教與哲學的體證根源。

久松分作遮詮與表詮兩種方式,去闡釋「東洋的無」的獨特性格。就遮詮言,「東洋的無」不是「他並不快樂」或「鬼不存在」等語句所表示的物質的或精神的存在否定;它也不是「桌子不是椅子」或「快樂不是悲哀」等語句所表達的賓辭的否定;它又不是「無不是有」或「有不自無生」等抽象語句有關的「有」、「無」理念之中的「無」;更不是想像中的「無」,如想像「桌子不在」或「一切存在並不存在」時的「不(存)在」所示;也決不是熟睡時、氣絕時、白日夢時所成立的無意識意義的「無」。這類有關「無」的語句表達與理解,在佛教常以「虛無之會」、「斷無、頑無之見」等語破除。佛教語句如「三界無法」、「本來無一物」(《六祖壇經》)實與邏輯命題(如佛教因明中的四句)毫不相干,這裏的「無」指涉超越有無對立的不二法門,正如《百論》所云︰「有無一切無故,我實相中種種法門說有無皆空。何以故﹖若無有亦無無,是故有無一切無。」或如《大乘起信論》所道︰「真如自性非有相,非無相,非非有相,非非無相,非有無俱相,非一相非非一相,非非異相,非一異俱相。」久松又引黃檗希運之語「凡夫取境,道人取心,心境雙忘乃是真法」(《傳心法要》),解釋「東洋的無」說,它不是所觀之境,毌寧是能觀之心,但不能誤解為單面的能觀,卻指能所一體心境雙忘的無的主體,惺惺了了,了了常知,於此覺之能所形成一體不二,在禪宗常以「無心」、「無相」、「無念」、「大死底」、「真空三昧」權且表示。

就表詮言,「東洋的無」首先表現弔詭意義的「無一物性」,蘊含無有任何執著、繫縛、限制乃至二元對待。其次,也表現著比喻意義的「虛空性」。久松特引永明延壽的虛空十義(見《宗鏡錄》卷六)予以現代式說明,即無障礙義、周徧義、平等義、廣大義、無相義、清淨義、不動義、有空義、空空義以及無得之義。「即心性」亦構成「東洋的無」的主要性格,如「心外無法」、「即心即佛,非心非佛」、「不可得心」等語所示。久松又舉「自己性」為第四性格,乃指主體的主體或純粹的絕對主體而言,亦即久松所常強調的「無相的自己」。第五性格則是「自在性」,蘊含無有繫縛、滯礙、妄念分別但顯自由透脫之義,如惠能的「即得自在神通遊戲三昧,是名見性」、「見性之人立亦得,不立亦得,去來自由,無滯無礙」等語,或臨濟膾炙人口之語「佛法無用功處,只是平常無事。屙屎送尿,著衣喫飯,睏來即臥」所例示。最後,久松又舉「能造性」為「東洋的無」的另一重要性格。他在〈能動的無〉這一篇更作詳細的例解。佛教所云「一切唯心造」,惠能所云「自性本無動搖,能生萬法」,或《維摩經》語「從無住本立一切法」,皆不外表達「東洋的無」所具有的大機大用之類的主體能動能造的獨特性格。久松依此解釋大乘菩薩道說,這是菩薩以「一切無礙人」的無的主體姿態,去能動地發揮慈悲慈愛的妙用妙行,而以禪的絕對自力性、絕對能動性,去重新詮釋他幼少時信仰的絕對他力淨土真宗教義。乍見之下,久松所提出的「東洋的無」似無新義,不過是傳統(大乘)佛教不二法門意義的「無」字現代化翻版而已。不過,讀者如能細讀多次,或可領略一些字裏行間隨處閃現的久松禪體證功夫,非通常禪道修行者所能企及之者。

1957到1958這一年,久松真一應聘到哈佛大學講學之外,也與新教神學家田立克(PaulTillich)與布爾特曼(Rudolf Bultmann)、哲學家海德格(Martin Heidegger)、猶太教哲學家布柏(Martin Buber)、心理學家榮格(Gustav Jung)等學術名流結識,並個別進行創造性的對談與思想交流,一時名噪歐美,久松禪也藉此機緣大大流傳。1958年五月,久松旅遊德、奧、瑞士等國,訪問海德格等人之時,陪同他並擔任通譯的是當時遊學德國的日本學者辻村公一教授。辻村在久松著作集首卷「後記」提到,當他們訪問海德格時,海氏召集三十位左右德國各地的哲學家、藝術家與文藝批評家,在自家環繞著藝術問題進行交談。其中有位問久松一個問題︰「藝術作品是否自(存在)根源出來,要依甚麼準繩去判定﹖」久松毫不猶豫,當下回答說︰「就從根源本身可以判定出來。」在座參與交談的所有聽眾一時沈默良久,無人開口。辻村事後回憶當時的情景說︰
「這與臨濟發問『如何是佛法大意﹖』之時,黃檗當場予以棒打的機鋒幾乎相同,甚至有過之無不及。當時如果久松先生猶豫不決,或扯談禪宗藝術的七大性格之類,那就只證明了他的禪功還差。然而他卻靈機一動,當下答云『從根源判定』,正是如雷貫耳,使得在座聽眾頓感根源的顯露,這實在是個行家本領,具有千斤力量。就在他這一句整個顯露根源的禪藝術通過作品表達無遺。久松的本領確在黃檗之上。」

辻村又接著說,敏感的海德格似乎即時領取了久松的禪機禪鋒,說道︰「我就以(日本)白隱禪師所愛好的公案結束我們這一場會談」;並舉單隻手宣云︰「聽取隻手音聲!」可見海德格也學到了一點禪的大機大用。

經由海德格的介紹,久松與辻村同月訪問以「新約聖書非神話化」(the de-mythologi-zation of the New Testament)著名的神學教授布爾特曼,對談了兩小時左右。所謂「非神話化」,並不是要把耶教的「神話」去除,而是對於耶教教義予以實存論(exis tential)的再詮釋。布氏的聖經新詮釋法深受海德格在他主著《存在與時間》所展開的「人存在的實存論分析」的影響,與海德格算是至友。久松與布氏之間的對談,自然關涉到耶教神學與禪學的思想交流課題。布氏提到禪宗的「十牛圖」,說他很難理會「十牛圖」所示(1)尋牛,(2)見跡,(3)見牛,得牛,(4)牧牛,(5)騎牛,(6)歸家,(7)忘牛存人,(8)人牛俱忘,(9)返本還源,與(10)入廛垂手等十層(精神)境位,因為「十牛圖」所代表的禪的自悟自覺似乎缺少歷史的層面,實與耶教見地大異其趣。從耶教的觀點去看,禪所強調的自性悟覺,還停留在尋求(上帝)恩典的階段,還不能說是真實的覺醒,因為真實的覺醒必需恩典,恩典必是賜與恩典的神與個別自我的交遇,聽取神的語言即是恩典,蘊含愛與解放等義。久松反問他說,受了恩典而解放的人既要依賴上帝,似不可能建立人本身絕對獨立性或自律性。從禪的觀點去看,人的自性悟覺之外毌需假定神及恩典,於此悟覺的禪者還得從神解放出來,正如臨濟「殺佛殺祖」等語所示,即心是佛,除此之外別無真佛。布氏答謂︰「我無法理解,除非你告訴我說,『殺佛』只是殺客體化的佛。對我來說,客體化或對象化的神死滅之時,終可顯現最後的神性出來。」久松進一步說,兩人的不同,是在他認為悟覺的禪者自己之外無所謂佛;從一切解放出來而又絕對自律的無相的自己之外無所謂佛。由此不難窺知,布氏堅持上帝恩典與人與上帝實存地交遇的必要;久松則始終強調禪的絕對自力,無待神佛。對談之後,據說布爾特曼仍喃喃自言「歷史對於禪恐怕還是一個難題」。至於久松,則在歸途對辻村感嘆說︰「如果真要非神話化,恐怕還得把神本身非神話化才行。」

再過十幾天,經由鈴木大拙的介紹,久松又帶辻村去瑞士訪問當代分析心理學(analytic psychology)的泰斗榮格,也進行了一場很精彩的思想對談。榮格曾是精神分析開創者弗洛依德的第一助手,主張弗氏所云「無意識」之中,除了個人的無意識外,另必存在生來俱有的一種「集體的無意識」,可從種種神話、童話、神祕教義等獲得證據。榮格對於東方思想文化興趣特濃,曾研究過《易經》、道教、瑜伽、禪宗等等,因此很想聽取久松對於禪的無心與集體的無意識的比觀評較。對談之後,久松總結對談要點。其一,榮格所云無意識,不論是個人的或集體的,個別自我無法認知。禪的無心則不然,不但可以認知,而且「了了常知」。無心也者,即不外是我們忘卻自我,全心專注於工作之時了了悟覺而知與不知無所分別的高度精神狀態。其二,精神分析所說的自己只不過是自我加上無意識而已;禪的(無相的)自己,則如「獨脫無依」或「無礙自在」等禪語所示,乃是本身自悟自覺著的自由自在的「我」(即本來面目)。其三,精神分析專就個別不同的精神病症治療,沒有觸及精神的本來源頭問題。禪則不然,它要當下一次斷除,從一切病態妄念徹頭徹尾解脫出來,故得講求不被所有一切繫縛的自性悟覺,正如「度一切苦厄」或「究竟解脫」等佛教語所示。因此,禪必須跳過精神分析的治療方式,特就根源的自己深處,要求從集體的無意識及其繫縛解放自己,而大徹大悟,展現無相、無住、無念的機用。有趣的是,對談快要結束之前,久松忽然帶有機鋒似地反問榮格說︰「集體的無意識本身豈非帶有我們從它解放自己的性格嗎﹖」這時榮格情不自禁地響應道︰「正是(Ja)!」由是又可窺見,久松的一言半句有其釣出對方而讓對方的葛藤一時除斷的禪家本事。雖說承繼臨濟禪的久松禪亦講頓悟妙修,久松自二十多歲見性而悟後修行,直到戰後外遊而大顯禪道威力,實非一朝一夕之故。

1980年二月二十七日久松真一以九十高齡仙逝。他的(女)洋弟子之一莎俐‧美洛爾(Sally Merrill)在〈回憶久松先生〉一文末尾說道︰「今天我收到了阿部正雄打來的死耗電報。……當我眼淚不再流下,我內心開始惶惑,逝去的究竟是『誰』﹖有一次久松先生說︰『我告訴家人我不會死。我說我是無相的自己。因此,我不會死。事實上死從未穿過我心。我還有工作待做。』就讓我們繼續我的工作吧。」

三年前敝系(天普大學宗教系)同事馬丁諾(Richard de Martino)退休,他是鈴木大拙最得意的洋弟子,也是久松多年的至交。久松死時,他也寫了一篇回憶之文,最後說道︰「久松先生死了。但是對於大家(不論生平有沒有見過他)來說,他並沒有死。他生過,也死了。但他又是未生,因此並未逝去。永恒的勁松,無相的自己;彼地彼時,此地此時。」


久遠實成

謂釋迦牟尼在久遠劫以前實已成佛。為《法華經》後半十四品的中心思想。

流傳於東南亞的上座部佛教,認為釋尊係在印度菩提伽耶之菩提樹下初度開悟的聖者,然而大乘佛教經典《法華經》,則謂釋尊的成佛並非始自菩提道場,實其宿世久遠以來,即已成佛,且在無限的時間之中,教化眾生。如該經卷五〈如來壽量品〉云(大正9‧42b)︰
「汝等諦聽!如來祕密神通之力。一切世間天人及阿修羅皆謂今釋迦牟尼佛,出釋氏宮,去伽耶城不遠,坐於道場,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然善男子!我實成佛已來,無量無邊百千萬億那由他劫。」

此外,據《法華文句》卷九(下)所載,此久遠實成之佛,係三身相即之報身,無終不滅之佛。又,據世親在《法華經論》卷下所述,〈如來壽量品〉彰顯釋迦一身具足應佛菩提、報佛菩提、法佛菩提等三種佛菩提。

在日本,日蓮自《法華經》中體認到釋尊救濟末法眾生的佛心,這種體認,頗為現代日本的法華佛教所繼承。

〔參考資料〕 《法華經玄義》卷一(上)、卷二(上);《法華義疏》卷十;《法華論疏》卷下;《法華玄義釋籤》卷十五。


九種大禪

「大禪」指大乘禪法,共有九種,故云九種大禪。即自性禪、一切禪、難禪、一切門禪、善人禪、一切行禪、除煩惱禪、此世他世樂禪、清淨淨禪等九種。此等禪法為菩薩不共的深廣禪法,不是小乘人所修,故稱為大禪。語出《菩薩地持經》卷六〈方便處禪品〉。《法華玄義》卷四(上)、《法界次第》卷下把它當作出世間上上禪。《法華玄義》將之與諸禪比較,謂「根本舊禪如乳,練禪如酪,熏禪如生酥,修禪如熟酥,九大禪如醍醐,而以醍醐為妙。」

此九種大禪之特質略如下述︰

(1)自性禪︰在菩薩藏中聞、思,並一心安住於前此所行的世間、出世間善,或止、或觀、或止觀雙修。此自性禪是觀心之自性,並非從心外所得。為自性本有之禪定,所以稱為自性禪。

(2)一切禪︰謂自行化他等一切諸法無不含攝。此禪略有二種,即世間與出世間禪。二者又各有現法樂住禪、出生三昧功德禪與利益眾生禪三種︰

{1}現法樂住禪︰菩薩之禪定遠離一切妄想,身心止息、寂滅,捨離味著及一切諸想。

{2}菩薩出生三昧功德禪︰菩薩之禪定能出生種種不可思議無量無邊之十力種性所攝三昧。彼等三昧,一切聲聞、辟支佛尚不知其名,何況能起彼禪定!更不能知其所出生之二乘解脫、無礙慧、無諍願智、勝妙等諸功德。

{3}利益眾生禪︰有十一種利益,即︰菩薩依布施饒益眾生,且依眾生所作同其行事;為除眾苦;知所應說,知恩報恩;護諸恐怖,諸難憂苦,能為開解;施給資生所須之具;如法蓄眾;善於隨順;見實功德,歡喜讚歎;有過惡者,等心折服;以神力令其恐怖或使生歡喜。

(3)難禪︰此禪不易修,故云難禪。有三種︰

{1}菩薩久習勝妙禪定,於諸三昧心得自在,哀愍眾生欲令成熟,捨第一禪樂而生欲界。

{2}菩薩依此禪出生無量無數不可思議諸深三昧,超越一切聲聞辟支佛上。

{3}菩薩依此禪而得無上菩提。

(4)一切門禪︰謂一切禪定皆由此門而出,故云。此有四種︰

{1}有覺有觀禪,為色界初禪;初靜慮與尋伺相應,故名有覺有觀俱。

{2}喜俱禪,為色界第二禪;第二靜慮與喜心共發。

{3}樂俱禪,為色界第三禪;第三靜慮發勝妙之樂。

{4}捨俱禪,是色界第四禪;第四靜慮是心平等,沒有善惡憎愛之意,故名捨俱。

(5)善人禪︰一切善法無不攝受,此為大善根眾生所共修,故云。有五種︰

{1}不味著,不樂著於禪定之味。

{2}慈心俱,愛念眾生之心與禪定俱發。

{3}悲心俱,悲愍眾生之心與禪定俱發。

{4}喜心俱,歡喜眾生離苦得樂之心與禪定俱發。

{5}捨心俱,無憎無愛平等之心與禪定俱發。

(6)一切行禪︰大乘之一切行法無不含攝於此,故云。有十三種︰

{1}善禪,此禪定能攝一切善法。

{2}無記化化禪,不待作意思惟,而自然能在定中作種種變化且無窮無盡。

{3}止分禪,攝心不散而與定相應。

{4}觀分禪,分別照了與慧相應。

{5}自他利禪,正定現前,則能自利利他。

{6}正念禪,在定中正念思惟,無諸雜想。

{7}出生神通力功德禪,得此大定,則一切神通功德,悉皆由此出生。

{8}名緣禪,於一切諸法名相因緣,悉得通達無礙。

{9}義緣禪,能夠通達曉了一切諸法的義理因緣。

{10}止相緣禪,於寂靜因緣相中,能圓明洞,永離一切散亂。

{11}舉相緣禪,能照諸法起滅因緣,悉皆清淨無礙。

{12}捨相緣禪,於善惡法相因緣,悉皆捨離,清淨而無染著。

{13}現法樂住第一義禪,由於此定能得到法喜之樂,並能安住在第一義中,故云。

(7)除惱禪︰修此禪能除滅眾生種種苦惱,故云。此又分為八種︰

{1}咒術所依禪,菩薩入定能除諸苦患、毒害、霜雹、熱病、鬼病等。

{2}除病禪,能除四大所起之眾病。

{3}雲雨禪,能引起甘雨,消除災旱,能救濟饑饉。

{4}等度禪,能救濟一切水界、陸界及人、非人等種種災難。

{5}饒益禪,能以飲食饒益曠野饑渴眾生。

{6}調伏禪,能以財物調伏眾生。

{7}開覺禪,使種種迷惑的眾生能夠覺悟。

{8}等作禪,能使眾生所作悉皆成就。

(8)此世他世樂禪︰修此禪定能使眾生悉得現在、未來一切樂,故云。此又分為九種︰

{1}神足變現調伏眾生禪。由於此定,而能變現種種神足通力,調伏一切眾生。

{2}隨說調伏眾生禪。由此定而能隨順說法,調伏一切眾生。

{3}教誡變現調伏眾生禪。由於此定而能以正法,調伏教誡訓諭一切眾生。

{4}為惡眾生示惡趣禪。因此定能為惡業眾生示現修羅、餓鬼、畜生、地獄等趣,使其能改惡遷善。

{5}失辯眾生以辯饒益禪。因此定而以辯才來饒益不能辯說正法的眾生,使其心識開悟。

{6}失念眾生以念饒益禪。依此定以正念饒益失去正念之眾生,使其不生邪見。

{7}造不顛倒論微妙讚頌摩得勒伽為令正法久住世禪。由於此定開發妙慧,使心不顛倒,能造微妙讚頌,及摩得勒伽(智母)論,使正法流通久住於世。

{8}世間技術義饒益攝取眾生禪。由於此定能知書數、算計、資生之方法,並依之以攝取、饒益一切眾生。

{9}暫息惡趣放光明禪。由於此定能放大光明,使修羅等趣暫時停息其苦惱。

(9)清淨淨禪︰依此禪定,使一切煩惱惑業悉皆斷盡,亦即可得大菩提清淨之果,故名清淨。由於清淨相亦不可得,必須淨除,故「清淨」之後又加一「淨」字顯示此意。此可分為十種︰

{1}世間清淨淨不味不染污禪。由於此定,而不味著於一切天人所修之世間禪定,亦不見有染污相。

{2}出世間清淨淨禪。由於此定,於一切聲聞、緣覺所修出世間禪定,都無染礙。

{3}方便清淨淨禪。由此定,能善巧方便演說無量妙法,化度一切眾生,悉無染礙。

{4}根本清淨淨禪。依此定,於色界四禪根本定,全無染礙。

{5}根本勝進清淨淨禪。雖在色界四禪根本中,得最上殊勝增進之禪定,亦完全未有染礙。

{6}入住起力清淨淨禪。依此定,或入、或住、或起力用,都自在而無染無礙。

{7}捨復入力清淨淨禪。依此定捨而復入,力用自在,無染無礙。

{8}神通所作力清淨淨禪。此定能以種種神通力用變現自在,利益一切,悉無染礙。

{9}離一切見清淨淨禪。依此定,悉皆遠離斷常有無一切諸見,而無染礙。

{10}煩惱智障斷清淨淨禪。依此定,見思等惑及障理之智,都已斷滅,完全沒有染礙。

〔參考資料〕 《大明三藏法數》卷三十四;《教乘法數》卷三十;《大藏法數》卷四十七;《法華玄義釋籤講述》卷四(上)。


二乘

(一)指二種教法︰乘,運載之義。諸佛所說之教法,係運載行者從迷至悟,故稱之為乘。有多種涵義,茲分述如下︰

(1)聲聞乘與緣覺乘︰聲聞乘又稱弟子乘,緣覺乘又稱獨覺乘。《大毗婆沙論》卷一八○云(大正27‧906a)︰「若聲聞、獨覺亦得無礙解,(中略)若不爾者,二乘亦應不得無學。」即聲聞乘,謂運載聲聞行者,令進其行位,遂至灰滅涅槃之果地;緣覺乘,謂運載緣覺行者,令進其行位,亦至灰滅涅槃之果地。總言之,前者係四諦法,後者指十二因緣法。

大乘經典則以為此聲聞、緣覺二乘並未究竟,如《菩薩本行經》卷上云(大正3‧113b)︰「亦不求二乘之證,持是功德願求無上正真之道。」南本《涅槃經》卷十四云(大正12‧698b)︰「然(燃)大乘燈,離二乘燈。」因此,後世大乘論師也從二乘未究竟之見地持論。如無著《瑜伽師地論》卷七十三云(大正30‧701c)︰「然彼二乘,用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乘以為根本,(中略)如聲聞乘。獨覺亦爾,出無佛世而證正覺。」龍猛《菩提心論》云(大正32‧573a)︰「二乘之人,聲聞執四諦法,緣覺執十二因緣。(中略)二乘之人雖破人執,猶有法執。」

由此可見,自大乘立場而言,聲聞、緣覺二乘是不究竟的。因此,大乘家多將聲聞、緣覺一齊視之為小乘。

(2)小乘與大乘︰小乘,謂狹小的交通工具,即運載聲聞、緣覺至灰滅小果的人空、自利之教法。大乘,即大型的交通工具,指運載菩薩至涅槃大果的二空、二利之教法。《大智度論》卷九十三云(大正25‧711b)︰「佛法有二種︰小乘、大乘。」《攝大乘論》(真諦譯)卷中云(大正31‧121b)︰「譬如於大小乘中,佛世尊說人法二種。」

小乘的稱呼,原起自大乘家的貶稱,因此,亦有稱小乘為下乘,稱大乘為上乘或上衍。如《瑜伽師地論》卷七十九(大正30‧740a)︰「於下乘希求大乘,(中略)於大乘希求下乘。」《攝大乘論釋》(玄奘譯)卷一(大正31‧321c)︰「下乘上乘有差別故,則成二藏,(一)聲聞藏,(二)菩薩藏。」

另有以「聲聞乘」一語稱呼小乘,以「佛乘」或「菩薩乘」、「一乘」之語表大乘者。如《大智度論》卷四云(大正25‧85b)︰「欲辨二乘義故,佛乘及聲聞乘,聲聞乘狹小,佛乘廣大;聲聞乘自利自為,佛乘益一切。復次,聲聞乘多說眾生空,佛乘說眾生空、法空。(中略)摩訶衍如海,小乘牛跡水。」論中又立有聲聞道、菩提薩埵道二道,此亦是小乘道、大乘道之意。

又,《瑜伽師地論》卷七十八云(大正30‧733b)︰「若聲聞乘,若復大乘,唯是一乘。(中略)於大乘中,即說彼法同一法界,同一理趣。」此種將大乘直稱為一乘,原出自《解深密經》卷四〈地波羅蜜多品〉(大正16‧708a)︰「若聲聞乘,若復大乘,唯是一乘。」以及《楞伽阿跋多羅寶經》卷四(大正16‧508b)︰「唯說一乘法,是則為大乘。」

此外,小乘之中可區別為聲聞乘與緣覺乘,若再加上大乘,則可合稱為三乘。

(3)別教一乘與三乘︰此是華嚴宗所說。即法藏《華嚴五教章》卷一所云(大正45‧477a)︰「別教一乘別於三乘。如法華中,宅內所指門外三車,誘引諸子令得出者,是三乘教也。界外露地所授大白牛車,是一乘教也。」此中之別教一乘,指一佛乘。三乘則指聲聞、緣覺與菩薩等三乘。

(二)指上列二乘的修行者︰詳稱為二乘人或二乘機。此有二類︰(1)以聲聞乘、緣覺乘為所乘的聲聞人、緣覺人二乘。(2)以聲聞乘(小乘)、菩薩乘(大乘)為所乘的聲聞人、菩薩人二乘。

關於聲聞人、緣覺人之二乘的同異,慧遠於《大乘義章》卷十七(末)列出五種同、六種異。依其意,相同之五種即︰(1)見理同,即聲聞、緣覺二種人同見生空。(2)斷障同,即二種人同斷四住惑、離分段身。(3)修行同,即二種人同修三十七道品法。(4)得果同,即二種人同得盡智無生智果。(5)證滅同,指二種人同證有餘、無餘二涅槃。

六種差異即︰(1)根異,聲聞為鈍根,緣覺是利根。(2)所依異,即聲聞依師而緣覺不依。(3)藉緣異,聲聞藉教法之緣而得道,緣覺藉事相之現緣而開解。(4)所觀異,聲聞觀察四諦之法,緣覺則觀察十二因緣。(5)向果異,聲聞是四向四果,緣覺是一向一果。(6)通用異,聲聞以二千國土為神通境界,緣覺以三千國土為其境界。

此外,就二乘之異同,智顗 4《法華文句》卷七(下)列有六種相同︰同出三界、同盡無生、同斷正使、同得有餘、同得一切智、同名小乘。以及十種差異︰行因久近、根利鈍、從師獨悟、無悲鹿羊、有相無相、觀略廣、能說得四果法不能說法得煖法、在佛世不在佛世、頓證漸證、多現通少說法聲聞不定。


二力

(一)思力與修力︰全名為思擇力與修習力。思是思惟,擇是抉擇;思擇力是指思惟抉擇一切正行,觀察持戒破戒的得失,以對治諸障而令不再發。修是修治,習是數習;屢屢修習,堅決成就一切善行而入於道者,謂之修習力。《成實論》卷十四云(大正32‧351b)︰「思力即是持戒,修力是道,先思惟籌量破戒罪過,持戒利益,故能持戒;後得道已,自然離惡。」

(二)自力與他力︰自力者,自己所修之善根;他力者,佛菩薩之本願力、加被力。入證得果有單憑自己所修善根之自力,以及依靠佛菩薩之力用的他力二途。聖道門以自己之力修行,為自力成佛之法;淨土門藉彌陀願力之助而往生淨土,故係他力往生之法。

曇鸞在《往生論註》卷下對自力他力之意義,譬喻如下(大正40‧844a)︰
「自力他力相︰如人畏三塗故受持禁戒,受持禁戒故能修禪定,以禪定故修習神通,以神通故能遊四天下,如是等名為自力。又如劣夫跨驢不上,從轉輪王行便乘虛空,遊四天下無所障礙,如是等名為他力。」

〔參考資料〕 (二)《菩薩地持經》卷一〈發菩提心品〉;《略論安樂淨土義》。


二十二愚

指菩薩之十地及佛地所對治的二十二種愚癡。即(1)執著補特伽羅及法愚癡(執著我法愚);(2)惡趣雜染愚癡;(3)微細誤犯愚癡;(4)種種業趣愚癡;(5)欲貪愚癡;(6)圓滿聞持陀羅尼愚癡;(7)等至愛愚癡;(8)法愛愚癡;(9)一向作意棄背生起愚癡(純作意背生死愚);(10)一向作意趣向涅槃愚癡(純作意向涅槃愚);(11)現前觀察諸行流轉愚癡(現觀察行流轉愚);(12)相多現行愚癡;(13)微細相現行愚癡(細相現行愚);(14)一向無相作意方便愚癡(純作意求無相愚);(15)於無相作功用愚癡;(16)於相自在愚癡;(17)於無量說法無量法句文字後後慧辯陀羅尼自在愚癡;(18)辯才自在愚癡;(19)大神通愚癡;(20)悟入微細祕密愚癡;(21)於一切所知境界極微細著愚癡(於一切所知境極微細著愚);(22)極微細礙愚癡。

依《成唯識論》卷九所釋,二十二種愚癡相當於十地所斷的十重障,以及第十地的滿心金剛喻定現前時所斷的惑障。其中,(1)、(2)是約初地所斷的惑障而言,前者是異生性障,後者是其障所發的惡趣業果。(3)、(4)是約第二地所斷的惑障而言,前者是誤犯不故思的遮罪愚癡,後者是發自此愚癡所誤犯的三業。(5)、(6)是約第三地所斷的惑障而言,前者乃著於障礙勝地與修慧的五欲境而起的貪,後者則障礙總持與聞思二慧。

(7)、(8)是約第四地所斷的惑障而言,前者謂對所得的勝定起愛的愚癡,後者是對所依的深法起愛的愚癡。(9)、(10)是約第五地所斷的惑障而言,前者是厭生死的愚癡,後者是樂涅槃的愚癡。(11)、(12)是就第六地所斷的惑障而言,前者是取染相的愚癡,後者為灸相的愚癡。(13)、(14)是約第七地所斷的惑障而言,前者是取流轉的細生相的愚癡,後者則是取還滅的細滅相的愚癡。

(15)、(16)是約第八地所斷的惑障而言,前者是於無相用功用的愚癡,後者是於相不能任運自在的愚癡。(17)、(18)是約第九地所斷的惑障而言,前者是對義、法、詞三種的無礙解不能自在的愚癡,後者是對辯無礙解不能自在的愚癡。(19)、(20)是約第十地所斷的惑障而言,前者是對諸大神通不能自在的愚癡,後者則是對大法智雲和所含藏的功德不能自在的愚癡。(21)、(22)是就第十地的滿心、金剛喻定現前時所斷的惑障而言,前者是俱生起的微細所知障,後者則是俱生起的煩惱障種子。

〔參考資料〕 《解深密經》卷四〈地波羅蜜多品;《瑜伽師地論》卷七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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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律學辭典]
不足數神足在空

亦名:神足在空

行事鈔‧足數眾相篇:「神足在空,毗尼母云,空中無分齊,故與陸地別也。」資持記釋云:「神足中,謂有神通足履空者。以界限約地,不論空處,故云無分齊等。」(事鈔記卷四‧二九‧七)


殺辟支佛罪不同羅漢

戒本疏‧四波羅夷法:「問:『如十輪經,殺辟支佛,不同羅漢者?』答:『以聲聞人,因聲入道,一﹑能說法,二﹑能現通,三﹑令他得道。益深利廣,故結夷逆。辟支不爾,故殺同人。如涅槃云,緣覺之人,志樂獨處,若化眾生,但現神通,終日默然,無所宣說,不能說法,令人得果。以此文證,福田狹故。』」(戒疏記卷七‧一三‧六)


毗尼四法

子題:本、隨本、法師語、四大處、律師三法

行事鈔‧序:「善見云,毗尼有四法,諸大德有神通者,鈔出令人知。一,者,謂一切律藏。二,隨本。三,法師語者,謂佛先說本,五百羅漢廣分別流通,即論主也。四,意用,謂以意方便度用,及三藏等廣說也。先觀根本,次及句義,後觀法師語;與文句等者用,不等者莫取。第六卷中廣明律師法。正文如此。」資持記釋云:「引論中,欲明取舍有所準故。此論五百羅漢造,釋四分律。初牒釋婬戒緣起已,將入戒本,即變為宗論。其中一羅漢曰,於戒句中即下隨本,於戒本中即下本也,於問難中即法師語若欲知者,有四毗尼;諸大德等,如鈔所引。然諸羅漢並具神通,不無勝劣;故選召能者耳。鈔出者,傳于貝葉也。上是告眾之詞。一,本下,出四法之相,初本中。云一切律藏,即指當部諸戒;非謂通諸律也。二,隨本下,略其釋文。論四大處名為隨本論文難解,諸釋不同。且依古記約通別二緣註之。佛告諸比丘,我說不淨性惡遮惡,俱是不善,故不清淨,而不制癡狂心亂,並通開故,然此隨入不淨一念心憶,是比丘便入犯位,於淨不入,是名不淨。不順開教,故淨不 入,即是犯罪,故名不淨。第二、佛告諸比丘,我說不淨如上,而不制如上然此隨入淨,是名淨。心不憶知,順開入淨,由不成犯,故得名淨。第三、佛告諸比丘,我說聽淨如婬怨逼,儉開八,然此隨入不淨三時有樂,時豊不止,二並歸犯,於淨不入,於汝輩不淨乖於開教,故淨不入,並結正犯,故言不淨。第四、佛告諸比丘,我說聽淨如上,然此隨入淨,於汝輩淨。順於開教,並無犯故。一切諸戒,並具通別二緣;通如持犯,別在隨相。今此四句,前二通緣,後二別緣。又前後二句中,並初句是犯,後句不犯。一一戒下,皆有二緣,故名隨本。是一切戒大要之處,名四大處三,法師語。先說本者,即上二本。廣分別者,即論中解釋之文,一一並云法師曰是也。即論主一句,祖師助顯;非本論文。四,意用。論作自意。彼云:『何謂自意?』答:『置本、置隨本、置法師語評一戒,則涉三法,且置此三,待加意度,及對三藏,方可取捨,以意度籌量可否,用方便度詳其理趣。及三藏者,上是意詳,下以教勘;彼云以脩多羅廣說,以阿毗曇廣說,以毗尼廣說,以法師語。文略下句,故云等也。謂三藏中法師語也。先觀下,正示意用次第之法。根本即本。句義即隨本。文句等不等者,謂以上三,對考三藏。等即同也。註中指廣,今略引之。彼(善見)云,律師者,有三法然後成就:一﹑於本諷誦通利,句義辨習,文字不忘;二﹑於律中堅持不雜;三﹑從師次第受持,不令忘失。」(事鈔記卷二‧九‧一七)


毗尼藏昔傳分判明今取捨

子題:半滿兩字、四藏、兩藏、三種教、唯制道教、唯制俗教、通道俗教、涅槃兩字、半字、滿字、漸教、涅槃滿足教、滿足教、三藏、八藏、摩訶衍、菩薩藏、五藏、二眾、四部

戒本疏‧攝教分齊:「今解斯意,可為三門:一,敘教本。二,徵昔宗。三,立正義。初,序教本。(一、明憑教有無)如上四宗;初約三輪,此有誠量;後三意言,但是義指。末代凡小有所立言,須得本據;如多論說。若信虛想,立教判文,既無依承,斧自其口。(二、示經論諸判)經論廣演,其量極多。如涅槃說半滿兩字,用收大小。如餘經論,三藏攝文。或分大小,各立四藏;即三藏外加一雜藏。如大乘論,但立兩藏,菩薩、聲聞,攝教斯盡。(三、斥二家無據)昔立化行及制聽者,非無其言;言須憑據;本據莫從,故不可用。二,徵昔宗者。初、明化行。化通道俗,名理無乖;行但出家,此則有濫。大聖垂教,實在依持;何但虛談,不存行用?故聞教悟道,無經不傳;豈偏戒律,局推行攝?二、徵制聽。立教之本,義通為先;今唯在道,理如上責。就徵制教,唯約性罪,罪通道俗,不偏出家;如五八戒,經論盛張。即遮通制,如俗戒相。此則雖彈前過,還漏昔非;如何分教混濫若此?三、舉化制。因循昔言,聯類已窮;未可徵覈。(三,立正義)(一、正明所取)今敘正義。還順初宗,但憶念輪徵言未盡,故須敘引,用分諸致。(一﹑明通二輪)但初二輪,創開化本;至於受道,其義不無。如律文中現通說法,因見聖跡,其量不少;豈在後輪,方悟正理?(二﹑正敘憶念)夫解生由說,見理在心,故隨說悟,不待加勸。且機通利鈍,道假時來,泛說未明,故懷記憶;若不別示,情則浮疏。託境流言,乃存加念。念通事理,約行淺深;同遣縛緣,無非為道。問:『為道設教,乃是佛宗,斯通三輪,豈唯憶念?』答:『教門不壅,故是所通。然憶念輪,偏懷內眾。以俗居事亂,繁慮情多,何能靜處,思擇非業?但為說法,利者先開,於彼未悟,自為來習;不說憶念,以非學故。道則反俗,常有時功,近遣塵欲,遠清諸惑;若不念持,何能通會?』(二、復引餘義)近復有人立三種教:一﹑唯制道教,即篇聚所列十具戒等;二﹑唯制俗教,即五八戒在家行宗;三﹑通道俗教,即四含雜藏。問:『如律所明,具通俗行;如何橫判以為道教?』答:『須得宗意,不有斯疑。一部律文,知何不說?制局篇聚,出世所行;旁兼心觀,遍被四部;時明餘戒,唯俗二眾。以義判文,初是當宗,餘二隨律,非本意也。如涅槃中八穢、七治、十篇、五戒,如阿含中七滅、六報、犯聚等相,豈是俗行?故名斯文,隨經之律。』若依此判,得在分途;規猷無本,故不可用。」行宗記釋云:「次明取捨,初科,標中。(一,)敘教本者,顯須有據,故取初師。……諸經論中既有多判,理須準用,不當自裁。如下,引示,有三:初、引涅槃兩字判。彼云半字義者,皆是煩惱言說之本人天小乘方便權說滿字者,乃是一切善法之根本也談常顯性圓實了義。涅槃論云,半字者漸教滿字者,涅槃滿足教,攝佛教果滿功德盡故名滿,聲聞緣覺,教不滿足,故名半也。如下,次、引經論諸藏判。三藏者,一﹑脩多羅,二﹑阿毗曇,三﹑毗尼。大小各立四藏,是八藏。如下,三、引大論兩藏。即指智論,彼云佛口所說,以文字語言分為二種,三藏是聲聞法;摩訶衍是大乘法,即菩薩藏也。三中,但斥前二,化制循昔,不攻自破矣。……三,立正義。明所取中,初科,順初宗者,即三輪師。但後憶念立義未圓,故云徵言未盡。義見次科。次示今義,明通〔二輪〕中,初科,即顯本律通前二輪。下引律者,復見二輪非唯經論;用此兩通,攻前二局,則知未盡矣。指如律者,五十一中,佛於臘月十五日,從初一日至十五日,日日現通說法,令得歡喜,座上無數百千人遠塵離垢,得法眼淨;又受戒中,化三迦葉二十餘番現神變,後得見道;如提婆破僧,將五百人去,目連往現神通,舍利弗說法,諸比丘得法眼淨,同歸佛所;又如阿那律現通,化婬女得初果等。且略引示,律文更廣,故云不少。見聖跡者,獲果證也。正敘〔憶念〕中,初敘利機聞說獲證。且下,正明鈍根必用懷念,初敘須意。託下,正立。境即事理,事即戒緣,理即諦理。流言者,如前云思惟是等。念下,釋妨。前化行師即以二證別對三藏,故斥憶念言通於理;今明二證,專約律宗,行雖淺深,會歸一致,故云同遣等;即前所謂制戒為道,意可見也。兼正中,問,意謂即順初宗專用憶念,今言律藏通說三輪,義無所歸,故須問決。答中,初二句明通者,如經論中,豈無憶念?善思正觀,遍見諸經;又上引律,具兼二輪;是則三輪遍該三藏,故云不壅。然下,顯局,初二句立定。以下,釋成,初敘經論局於二輪。為來習者,結因種也。道下,次明律藏唯在憶念。塵欲即業非,在因故近;諸惑即總五住,望果故遠。次引餘義,正明中,初列三種,前二皆制,制名雖通,機教兩別,所以分之;後一是化,名及機教,一切俱通。四含為四,雜藏是一,名為五藏。據前化制,五八二戒,攝局化中;今此所立,不異於前,但離五八別為一教耳。釋妨中,意以律本亦明觀行及五八戒;是則律文兼通二教,不唯制道;則乖前判。答中,初二句略止來問。一下,委釋,初明道教兼餘二教。篇聚即本道教。旁兼心觀,即通道俗教;謂五停四念五陰等觀,並見律文。道俗各二眾,是為四部。五八戒即唯制俗教。以下,總判兼正。律中說經,名隨律之經。如下,次明通道俗教,亦兼二教。涅槃八穢即八不淨財;七治即七羯磨;十篇舊云即十戒,止是道教;五戒即俗教。阿含中七滅即七毗尼;六報謂六聚犯報;犯聚即六聚罪相。」(戒疏記卷一‧二三‧一)


現神通顯德二緣

亦名:神通顯德二緣

行事鈔‧諸雜要行篇:「多云,凡顯德有二:一﹑為名利;二﹑為佛法眾生,隨時自在無所障礙。十誦律云,除疑故得現通聖也。」資持記釋云:「謂現通表異,顯己行業,恐成大妄,佛制不為;律論正文,有緣時許。多論,彼問沓婆羅漢為僧知事,何故常放光明,自顯功德?鈔引答文二意:初是不善,非教所開,如提婆現通,惑於闍王之類;二﹑是開緣,即沓婆之事。為佛法者,顯其尊勝,使流通故;為眾生者,息彼嫌疑,令欣慕故。」(事鈔記卷四○‧四○‧二)


破僧違諫戒緣起

子題:提婆、提婆達多、調達、增上地、出佛身血

含註戒本‧十三僧殘法:「佛在彌尼樓國,度八釋子,詣瞻波國,並證增上地,唯提婆達得神足證。佛還羅閱祇,提婆教人害佛。事發,惡名流布,利養斷絕,便別眾食,為佛訶責,因即破僧。舉過設諫,而制此戒。」(含註戒本卷上‧一四‧九)

戒本疏‧十三僧殘法:「就此戒緣,初明八釋出家,提婆神足證者,為取此人為諫事主故。次明別眾食緣,分屬九十〔波逸提〕,文相可解。」行宗記釋云:「戒緣二段,初釋出血。但出其意。即注中初至斷絕一段文也。八釋子皆如來宗族,提婆是斛飯王子,佛之堂弟,梵云提婆達多,或云調達,此翻天熱,生時諸天心熱故。餘人皆增上地,即初果也,唯提婆為利養故,詣佛求學神通,佛不為說,復至舍利弗目連,乃至五百弟子,皆不為說,阿難是親,未得他心,授與通法,提婆入山學得五通,教闍王殺父,語言我作新佛,汝作新王,豈不快耶?佛還羅閱祇,即王舍城,提婆遣人害佛不遂,乃自推山石壓佛,密跡金剛以杵擬之,碎石迸來傷佛足指,是為出佛身血。次下,釋破僧。以別食為始。分屬九十者,後別眾食,亦由此緣。(戒疏記卷九‧五○‧二)


[法相辭典(朱芾煌)]
一切種慧

瑜伽四十三卷七頁云:云何菩薩一切種慧?當知此慧,六種、七種,總十三種。六種慧者:謂於諸諦苦智集智滅智道智,於究竟位盡智無生智。是名六慧。七種慧者,謂法智、類智、世俗智、神通智、相智、十力前行智、四道理中正道理智。


一切種靜慮

瑜伽四十三卷三頁云:云何菩薩一切種靜慮?謂此靜慮,六種、七種,總十三種。言六種者,一者、善靜慮,二者、無記變化靜慮,三者、奢摩他品靜慮,四者、毗缽舍那品靜慮,五者、於自他利正審思惟靜慮,六者、能引神通威力功德靜慮。言七種者,一者、名緣靜慮,二者、義緣靜慮,三者、止相緣靜慮,四者、舉相緣靜慮,五者、捨相緣靜慮,六者、現法樂住靜慮,七者、能饒益他靜慮。如是十三種,名為菩薩一切種靜慮


一切色聚中一切時具有一切大種

瑜伽三卷四頁云:又於一切色聚中,一切時,具有一切大種界。如世間現見乾薪等物,鑽即火生。擊石等亦爾。又銅鐵金銀等,極火所燒,即銷為水。從月愛珠,水便流出。又得神通者,由心勝解力,變大地等,成金銀等。


二種神通互相障礙

瑜伽六十二卷六頁云:復有二種修靜慮者,於一事中,俱發變事;勝解神通,皆得自在。此二神通,互相障礙。而此二通,無偏大者,不相映奪。彼後無間,一於此事,神通無礙。如其所欲,皆能轉變。第二神通,便被障礙。此中因緣,云何應知?由彼二人,勢力威德,皆悉平等;俱時發起變現神通。然其所作,互不相似。由彼神通所欲為事,不相似故;於此一事,二種神通,互相障礙。爾時有一,作是思惟:何因緣故;我此神通,今有障礙。將無我定,有退失耶。此一定者,即於此事,起是餘心。第二定者,即於此事,數數專注,心無散亂;所發神通,能無障礙。隨神通力,如意轉變;若二神通,威德不等;隨其勝者,所作成辦。若二神通,威德相似;先作意者,成辦非餘。


二種樂往世間道發起加行者

瑜伽三十三卷二頁云:此樂往世間道發起加行者,復有二種。一者、具縛。謂諸異生。二、不具縛。謂諸有學。此復云何?謂先於欲界,觀為麤性;於初靜慮,若定若生,觀為靜性;發起加行,離欲界欲。如是乃至發起加行,離無所有處欲,當知亦爾。又依靜慮等,能引無想定等;及發五神通等。又即依此若生若相,皆當廣說。


二十二種愚癡及十一種粗重

瑜伽七十八卷四頁云:世尊!於此諸地,有幾愚癡,有幾麤重,為所對治?善男子!此諸地中,有二十二種愚癡,十一種麤重,為所對治。謂於初地,有二愚癡。一者、執著補特伽羅及法愚癡,二者、惡趣雜染愚癡,及彼麤重為所對治。於第二地有二愚癡。一者、微細誤犯愚癡,二者、種種業趣愚癡,及彼麤重為所對治。於第三地有二愚癡。一者、欲貪愚癡,二者、圓滿聞持陀羅尼愚癡,及彼麤重為所對治。於第四地有二愚癡。一者、等至愛愚癡,二者、法愛愚癡,及彼麤重為所對治。於第五地有二愚癡。一者、一向作意棄背生死愚癡,二者、一向作意趣向涅槃愚癡,及彼麤重為所對治。於第六地有二愚癡。一者、現前觀察諸行流轉愚癡,二者、相多現行愚癡,及彼麤重為所對治。於第七地有二愚癡。一者、微細相現行愚癡,二者、一向無相作意方便愚癡,及彼麤重為所對治。於第八地有二愚癡。一者、於無相作功用愚癡,二者、於相自在愚癡,及彼麤重為所對治。於第九地有二愚癡。一者、於無量說法,無量法句文字後後慧辯陀羅尼自在愚癡,二者、辯才自在愚癡,及彼麤重為所對治。於第十地有二愚癡。一者、大神通愚癡,二者、悟入微細祕密愚癡,及彼麤重為所對治。於如來地,有二愚癡。一者、於一切所知境界極微細著愚癡。二者、極微細礙愚癡,及彼麤重為所對治。善男子!由此二十二種愚癡,及十一種麤重故,安立諸地;而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世尊!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甚奇希有乃至成就大利大果,令諸菩薩,能破如是大愚癡羅網;能越如是大麤重稠林;現前證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八解脫

瑜伽十一卷一頁云:解脫者:謂八解脫。一、有色觀諸色解脫。二、內無色想,觀外諸色解脫。三、淨解脫身作證具足住解脫。四、空無邊處解脫。五、識無邊處解脫。六、無所有處解脫。七、非想非非想處解脫。八、想受滅身作證具足住解脫。又十二卷五頁云:前七解脫,於已解脫,生勝解故;名為解脫。第八解脫,棄背想受,故名解脫。云何有色觀諸色?謂生欲界已,離欲界欲,未離色界欲。彼於如是所解脫中,已得解脫。即於欲界諸色,以有光明相,作意思惟,而生勝解。由二因緣,名為有色。謂生欲界故。得色界定故。又於有光明而作勝解故。問:觀諸色者,觀何等色?復以何行?答:欲界諸色。於諸勝處所制少色,若好若惡,若劣若勝。如是於多。乃至廣說。何故修習如是觀行?為淨修治能引最勝功德方便。何等名為最勝功德?謂勝處、遍處、諸聖神通、無諍、願智、無礙解等。雖先於彼欲界諸色,已得離欲;然於彼色,未能證得勝解自在。為證得故;數數於彼思惟勝解。云何內無色想觀外諸色?謂生欲界已,離色界欲,無色界定,不現在前;又不思惟彼想明相。但於外色而作勝解。若於是色,已得離欲;說彼為外。由二因緣,名內無色想。謂已證得無色等至,亦自了知得此定故。不思惟內光明相故。餘如前說。云何淨解脫身作證具足住?謂如有一,已得捨念圓滿清白。以此為依,修習清淨聖行圓滿,名淨解脫。何以故?三因緣故。謂已超過諸苦樂故。一切動亂已寂靜故。善磨瑩故。身作證者:於此住中,一切賢聖,多所住故。云何空無邊處解脫?謂如有一,於彼空處,已得離欲;即於虛空,思惟勝解。如是識無邊處解脫,於彼識處,已得離欲;即於是識,思惟勝解。無所有處解脫者:謂已得無所有處;於識無邊處,思惟勝解。有頂解脫,更不於餘而作勝解。乃至遍於想可生處,即於是處,應作勝解。

二解 瑜伽十五卷三頁云:又八勝解,能引不還,或阿羅漢,諸聖神通,及最勝住。謂未伏內色想,外無染污色勝解,是名第一。已伏內色想,是名第二。淨不淨非二色第一捨勝解,是名第三。此三解脫,於一切色,得自在故;便能引發諸聖神通。謂諸神通,不與一切異生共有。空無邊勝解、識無邊勝解、無所有勝解、非想非非想勝解、微微任運心勝解,此五勝解,次第善修治故;能引想受滅等至,最勝住。又若觀諸色,若如所觀,於初三解脫中,而修習者;謂三解脫方便道所攝三勝處也。此中觀外諸色若小若大若好若惡若劣若勝者:謂觀非三摩地所行,現所得色。由緣三摩地所行作意,不種種現前,故名為勝。於三摩地所行中,奢摩他行,名知;毘缽舍那行,名見。如於三摩地所行若知若見,如於彼色已尋思已了別,如是於外所想非三摩地所行中,觀諸色,亦爾。

三解 顯揚四卷二頁云:諸解脫者:謂八解脫。廣說如經。一、有色諸色觀解脫。有色者:依有色定,意解思惟故。諸色者:若色、如勝處中,廣自分別。觀者:於諸色中,為變化自在故;意解思惟,顯示彼相故。二、內無色想,外諸色觀解脫。內無色想者:依無色定,意解思惟故。外者:除眼等根,意解思惟餘色故。諸色觀者:如前說。三、淨解脫身作證具足住解脫。淨者:一向意解思惟淨妙色。為得增上安樂住故。解脫者:解脫淨不淨色功用障礙心故。身者:意身故。作證者:由智斷得作證故。具足住者:如前說。無色諸解脫,如前分別。此中差別者,為欲證得一切種身業自在故,及為解脫彼障故;復除先色,作無邊虛空意解思惟。故名第四無邊虛空處解脫。為欲發起聖神通、無諍、願智、無礙辯等,諸功德故;又為證得能助發起彼諸功德,心自在故;又為解脫彼障故;復作無邊識意解思惟。故名第五無邊識處解脫。行者作如是發起功德方便已;令第四靜慮,起現在前,發諸功德。為欲證得最勝無漏住自在故,又為解脫彼障故;復作無所有意解思惟。故名第六無所有處解脫。為欲證得最第一有住自在故,又為解脫彼障故;復作非想非非想意解思惟。故名第七非想非非想處解脫。為欲證得最勝寂靜住自在故,又為解脫彼障故;復從非想非非想處,心進止出;入息滅攀緣。故名第八想受滅解脫。

四解 集論八卷三頁云:解脫者:謂八解脫。云何有色觀諸色?謂依止靜慮,於內未伏見者色想,或現安立見者色想,觀所見色住具足中若定若慧,及彼相應諸心心所。乃至為解脫變化障。云何內無色想觀外諸色?謂依止靜慮,於已伏見者色想,或現安立見者無色想,觀所見色住具足中若定若慧。餘如前說。云何淨解脫身作證具足住?謂依止靜慮,於內淨不淨諸色,已得展轉相待想,展轉相入想,展轉一味想故;於彼已得住具足中,若定若慧。餘如前說。乃至為解脫淨不淨變化煩惱生起障。云何無邊空處解脫?謂於隨順解脫無邊空處住具足中若定若慧。餘如前說。如無邊空處解脫,無邊識處、無所有處、非想非非想處解脫,亦爾。乃至為解脫寂靜解脫無滯礙障。云何想受滅解脫?謂依止非想非非想處解脫,超過諸餘寂靜解脫,住於似真解脫住具足中,心心所滅。為解脫想受滅障,又雜集論十四卷十二頁云:解脫作何業?謂引發變化事,於淨不淨變化,無有艱難;於寂靜解脫,無有滯礙;能住第一寂靜聖住。由勝解思惟故。此中顯初二解脫,能引發變化事。由第三解脫,於淨不淨變化,無有艱難。由四無色解脫,於寂靜解脫無有滯礙。由最後解脫,能住第一寂靜聖住。由勝解思惟故者:顯如是如是勝解義,是解脫義。

五解 俱舍論二十九卷四頁云:論曰:解脫有八。一、內有色想,觀外色解脫。二、內無色想,觀外色解脫。三、淨解脫身作證具足住。四、無色定,為次四解脫。滅受想定,為第八解脫。八中前三,無貪為性。近治貪故。然契經中說想觀者:想觀增故。三中初二,不淨相轉。作青瘀等諸行相故。第三解脫,清淨相轉。作淨光鮮行相轉故。三并助伴,皆五蘊性。初二解脫,一一通依初二靜慮。能治欲界初靜慮中顯色貪故;第三解脫,依後靜慮。離八災患,心澄淨故。餘地亦有相似解脫,而不建立;非增上故。次四解脫,如其次第,以四無色定善為性。非無記染。非解脫故。亦非散善。性微劣故。彼散善者,如命終心。有說:餘時亦有散善。近分解脫道,亦得解脫名。無間不然。以緣下故。彼要背下地,方名解脫故。然於餘處,多分唯說彼根本地,名解脫者;以近分中,非全分故。第八解脫,即滅盡定。彼自性等,如先已說。厭背受想而起此故;或總厭背有所緣故;此滅盡定,得解脫名。有說:由此解脫定障,微微心後,此定現前。前對想心,已名微細;此更微細,故曰微微。次如是心,入滅盡定。從滅定出;或起有頂淨定心,或即能起無所有處無漏心。如是入心,唯是有漏。通從有漏無漏心出。八中前三,唯以欲界色處為境。有差別者,二境可憎,一境可愛。次四解脫,各以自上苦集滅諦,及一切地類智品道,彼非擇滅,及與虛空,為所緣境。第三靜慮,寧無解脫?第三定中,無色貪故。自地妙樂所動亂故。行者何緣修淨解脫?為欲令心暫欣悅故。前不淨觀,令心沈慼。今修淨觀,策發令欣。或為審知自堪能故。謂前所修不淨解脫,為成不成。若觀淨相,煩惱不起;彼方成故。由二緣故,諸瑜伽師,修解脫等。一為諸惑已斷更遠。二為於定得勝自在故;能引起無諍等德,及聖神通。由此便能轉變諸事,起留捨等種種作用。何故經中第三第八說身作證;非餘六耶?以於八中,此二勝故。於二界中,各在邊故。

六解 品類足論五卷十六頁云:有八解脫。謂有色觀諸色,是初解脫。內無色想,觀外色,是第二解脫。淨解脫身作證具足住,是第三解脫。超一切色想,滅有對想,不思惟種種想,入無邊空,空無邊處具足住;是第四解脫。超一切空無邊處,入無邊識,識無邊處具足住;是第五解脫。超一切識無邊處,入無所有,無所有處具足住;是第六解脫。超一切無所有處,入非想非非想處具足住;是第七解脫。超一切非想非非想處,入想受滅身作證具足住;是第八解脫。

七解 集異門論十八卷九頁云:八解脫者:云何為八?答:若有色觀諸色。是第一解脫。內無色想,觀外諸色。是第二解脫。淨解脫身作證具足住。是第三解脫。超一切色想,滅有對想,不思惟種種想,入無邊空空無邊處具足住。是第四解脫。超一切空無邊處,入無邊識識無邊處具足住。是第五解脫。超一切識無邊處,入無所有無所有處具足住。是第六解脫。超一切無所有處,入非想非非想處具足住。是第七解脫。超一切非想非非想處,入想受滅身作證具足住。是第八解脫。如彼卷九頁至十七頁廣釋。

八解 大毗婆沙論一百四十一卷十一頁云:八解脫者:一、內有色觀諸色解脫。二、內無色想,觀外色解脫。三、淨解脫身作證具足住。四、空無邊處解脫;乃至七,非想非非想處解脫。八、滅受想解脫身作證具足住。此中前三,無貪善根為性。若并助伴;即五蘊性。次四即以彼根本地加行善四蘊為性。有說:亦以彼近分地前八解脫道為性。最後解脫,以滅盡等至為性。已說自性;當說所以。問:何故名解脫?答:解脫所有彼能障故。餘義如餘處廣說。

九解 大毗婆沙論八十四卷八頁云:八解脫者:一、有色觀諸色解脫。二、內無色想,觀外色解脫。三、淨解脫身作證具足住。四、超諸色想,滅有對想,不思惟種種想,入無邊空,空無邊處具足住解脫。五、超一切空無邊處,入無邊識,識無邊處具足住解脫。六、超一切識無邊處,入無所有,無所有處具足住解脫。七、超一切無所有處,入非想非非想處具足住解脫。八、超一切非想非非想處,入想受滅身作證具足住解脫。問:此八解脫,自性是何?答:初三解脫,以無貪善根為自性。皆對治貪故。若兼取相應隨轉;則欲界者,以四蘊為自性。色界者,以五蘊為自性。四無色處解脫,皆以四蘊為自性。想受滅解脫,以不相應行蘊為自性。如是名為解脫自性。我物自體相分本性。已說自性;所以今當說。問:何故名解脫?解脫,是何義?答:棄背義、是解脫義。問:若棄背故名解脫者;何等解脫,棄背何心?答:初二解脫,棄背色貪心。第三解脫,棄背不淨觀心。四無色處解脫,各自棄背次下地心。想受滅解脫,棄背一切有所緣心。故棄背義是解脫義。尊者世友,作如是說:心於煩惱,解脫清淨;故名解脫。大德說曰:由勝解力而得解脫,故名解脫。脅尊者言:有所背捨,故名解脫。如彼卷八頁至十九頁廣說。

十解 品類足論七卷十二頁云:初解脫云何?謂有色觀諸色,是初解脫。此中初者:謂隨算數漸次順次相續次第,此最在初。又隨入定漸次順次相續次第,此最在初。如是定中所有善色受想行識,是名解脫。第二解脫云何?謂內無色想,觀外色;是第二解脫。此中第二者:謂隨算數漸次順次相續次第,此居第二。又隨入定漸次順次相續次第,此居第二。如是定中所有善色受想行識,是名解脫。第三解脫云何?謂淨解脫身作證具足住;是第三解脫。此中第三者:謂隨算數漸次順次相續次第,此居第三。又隨入定漸次順次相續次第,此居第三。如是定中所有善色受想行識,是名解脫。第四解脫云何?謂超一切色想,滅有對想,不思惟種種想,入無邊空,空無邊處具足住。是第四解脫。此中第四者:謂隨算數漸次順次相續次第,此居第四。又隨入定漸次順次相續次第,此居第四。如是定中所有善受想行識,是名解脫。第五解脫云何?謂超一切空無邊處,入無邊識,識無邊處具足住;是第五解脫。此中第五者:謂隨算數漸次順次相續次第,此居第五。又隨入定漸次順次相續次第,此居第五。如是定中所有善受想行識,是名解脫。第六解脫云何?謂超一切識無邊處,入無所有,無所有處具足住;是第六解脫。此中第六者:謂隨算數漸次順次相續次第,此居第六。又隨入定漸次順次相續次第,此居第六。如是定中所有善受想行識,是名解脫。第七解脫云何?謂超一切無所有處,入非想非非想處具足住;是第七解脫。此中第七者:謂隨算數漸次順次相續次第,此居第七。又隨入定漸次順次相續次第,此居第七。如是定中所有善受想行識,是名解脫。第八解脫云何?謂超一切非想非非想處,入想受滅身作證具足住;是第八解脫。此中第八者:謂隨算數漸次順次相續次第,此居第八。又隨入定漸次順次相續次第,此居第八。如是定中諸解脫、勝解脫、異極解脫。復次若法,想微細為因,想微細為等無間,是與想不俱義,非不成就義;是名解脫。


八萬法蘊

俱舍論一卷二十頁云:論曰:有諸師言:八萬法蘊,一一量等。法蘊足論,謂彼一一有六千頌。如對法中法蘊足說。或說法蘊,隨蘊等言,一一差別,數有八萬。謂蘊、處、界、緣起、諦、食、靜慮、無量、無色、解脫、勝處、遍處、覺品、神通、無諍、願智、無礙解等,一一教門,名一法蘊。如實說者,所化有情,有貪瞋等八萬行別。為對治彼八萬行故;世尊宣說八萬法蘊。如彼所說八萬法蘊,皆此五中二蘊所攝。如是餘處諸蘊處界,類亦應然。


八支聖道

瑜伽二十九卷十一頁云:彼於爾時,最初獲得七覺支故;名初有學見聖諦跡。已永斷滅見道所斷一切煩惱。唯餘修道所斷煩惱。為斷彼故;修習三蘊所攝八支聖道。此中正見、正思惟、正精進、慧蘊所攝。正語、正業、正命、戒蘊所攝。正念、正定、定蘊所攝。問:何因緣故,名八支聖道?答:諸聖有學已見跡者,由八支攝行跡正道,能無餘斷一切煩惱。能於解脫,究竟作證。是故名為八支聖道。當知此中,若覺支時所得真覺,若得彼已以慧安立如證而覺,總略此二,合名正見。由此正見增上力故;所起出離無恚無害分別思惟,名正思惟。若心趣入諸所尋思;彼唯尋思如是相狀所有尋思。若心趣入諸所言論;即由正見增上力故,起善思惟;發起種種如法言論。是名正語。若如法求衣服飲食諸坐臥具病緣醫藥供身什物;於追求時,若往若還,正知而住;若睹若瞻,若屈若伸,若持衣缽及僧伽胝,若食若飲,若噉若嚐,正知而住;或於住時,於已追求衣服等事,若行若住,若坐若臥,廣說乃至若解勞睡,正知而住;是名正業。如法追求衣服飲食,乃至什物;遠離一切起邪命法;是名正命。若遠離攝正語業命,彼於證得無漏作意諸覺支時,先已獲得。問:何故此名聖所愛戒?答:以諸聖者賢善正至,長時愛樂,欣慕悅意,我於何時,當正獲得諸語惡行,諸身惡行,諸邪命事,不作律儀。由彼長夜,於此尸羅,深心愛樂,欣慕悅意;故獲得時,名聖所愛。獲得如是聖愛戒已;終不正知而說妄語。終不故思害眾生命。終不故思不與而取。終不故思行欲邪行。終不非法求衣服等。即由如是聖所愛戒增上力故;於修道時,乃至所有語業身業養命事轉,亦得名為正語業命。依止正見及正思惟正語業命勤修行者,所有一切欲勤精進出離勇猛勢力發起策勵其心,相續無間,名正精進。成就如是正精進者,由四念住增上力故;得無顛倒九種行相所攝正念,能攝九種行相心住;是名正念,及與正定。

二解 顯揚二卷十四頁云:八聖道支者:廣說如經。一、正見。謂於見道中得遍覺支時,見清淨,及於修道中安立後得遍覺支,見清淨,總合此二,名為正見。二、正思惟。謂依正見,與彼俱行離欲思惟,無恚思惟,無害思惟。於修道中,相續作意,思惟諸諦,與無漏作意相應,令心趣入,極趣入,尋求、極尋求,現前尋求覺了計算觀察思惟思惟性。三、正語。謂於修道中,依正思惟,由相續無漏作意,思惟諸諦故;得四種語業,聖愛戒所攝。不樂離樂,除滅種種離,澄淨防護,不作離作,不行不毀不犯,橋梁船筏,遠離,不違越,不種種違越性。四、正業。謂於修道中,由相續無漏作意,思惟諸諦故;得三種身業,聖愛戒所攝。不樂離樂,除滅種種離,廣說如前。五、正命。謂於修道中,乃至思惟諸諦故;遠離所作邪命惡法,聖愛戒所攝。廣說如前。六、正策勵。謂於修道中,乃至思惟諸諦故;於所修習念住正斷神足根力之中,欲樂正勤策勵勇猛堪任難制,心正奮發相續精進性。七、正念。謂於修道中,乃至思惟諸諦故;或依奢摩他道,或依毘缽舍那道,或依雙道,於所修習擇法正勤喜安等持捨遍覺支中,念、及正念、隨念、諸念、不忘念、心明了性,及不忘失,極不忘失,極不忘失諸法性。八、正等持。謂於修道中,乃至思惟諸諦故;又依三道,於所修中,正念攝故;心住、安住、近住、等住、不亂不散,正攝持奢摩他,心住一境性。此諸道支,後依於前,相應俱起,應知。

三解 辯中邊論中卷十五頁云:說修覺支已;當說修道支。所修道支,云何安立?頌曰:分別,及誨示,令他,信有三。對治障亦三。故道支成八。論曰:於修道位,建立道支。故此道支,廣八略四。一、分別支。謂正見。此雖是世間,而出世後得。由能分別見道位中自所證故。二、誨示他支。謂正思惟。正語一分,等起發言,誨示他故。三、令他信支。此有三種。謂正語、正業、正命。四、對治障支。亦有三種。謂正精進、正念、正定。由此道支,略四廣八。何緣後二各分為三?頌曰:表見戒遠離,令他深信受。對治本隨惑,及自在障故。論曰:正語等三,如次表已。見戒遠離,令他信受。謂由正語論議決擇,令他信知已有勝慧。由正業故;不作邪業。令他信知已有淨戒。由正命故;應量應時,如法乞求衣缽等物。令他信已有勝遠離。正精進等三,如次對治本隨二煩惱,及自在障。此所對治,略有三種。一、根本煩惱。謂修所斷。二、隨煩惱。謂惛沈掉舉。三、自在障,謂障所引勝品功德。此中正精進,別能對治初。為對治彼,勤修道故。正念,別能對治第二。繫念安住止等相中,遠離惛沈及掉舉故。正定,別能對治第三。依勝靜慮,速能引發諸神通等勝功德故。

四解 雜集論十卷八頁云:八聖道支所緣境者:謂即此後時四聖諦如實性。由見道後所緣境界,即先所見諸諦如實性為體故。道支自體者:謂正見、正思惟、正語、正業、正命、正精進、正念、正定。如是八法,名道支自體。正見者:是分別支。如先所證,真實簡擇故。正思惟者:是誨示他支。如其所證,方便安立,發語言故。正語正業正命者:是令他信支。如其次第,令他於證理者,決定信有見戒正命清淨性故。所以者何?由正語故;隨自所證,善能問答論議決擇。由此了知有見清淨。由正業故;往來進止,正行具足。由此了知有戒清淨。由正命故;如法乞求佛所聽許衣缽資具。由此了知有命清淨。正精進者:是淨煩惱障支。由此永斷一切結故。正念者:是淨隨煩惱障支。由此不忘失正止舉相等,永不容受沈掉等隨煩惱故。正定者:是能淨最勝功德障支。由此引發神通等無量勝功德故。道支助伴者:謂彼相應心心所等。道支修習者:如覺支說。謂依止遠離,依止無欲,依止寂滅,迴向棄捨,修習正見,乃至廣說。如是諸句義,如前所說道理,應隨順知。道支修果者:謂分別、誨示他、令他信、煩惱障淨、隨煩惱障淨、最勝功德障淨故。

五解 如趣苦滅道聖諦中說。

六解 大毗婆沙論一百四十一卷十頁云:八道支者:謂正見、正思惟、正語、正業、正命、正精進、正念、正定。正見,即慧。正思惟,即尋。正語業命,即隨心轉三根所發身語無表。餘三,如名,即心所性。已說自性;當說所以。問:何故此八,名為道支?答:所履通達,故名為道。八是彼分,故說名支。正見,亦道,亦支。餘七,是支,非道。此亦如餘處廣說。


十地

顯揚三卷一頁云:謂菩薩十地。廣說如經。一、極喜地。謂諸菩薩住此地中,先已於心增上法行,善修治故;超過一切聲聞獨覺現觀,得諸菩薩現觀。由正證得無上現觀故;諸大菩薩,於此地中,住增上喜。是故此地,名為極喜。二、離垢地。謂諸菩薩,住此地中,先善修治初地行故;超過一切聲聞獨覺地,證得極淨妙尸羅蘊,對治一切微犯戒垢。是故此地,名為離垢。三、發光地。謂諸菩薩住此地中,先善修治第二地故;超過一切聲聞獨覺地。證得極淨三摩地蘊;大智光明之所依止。是故此地,名為發光。四、焰慧地。謂諸菩薩住此地中,先善修治第三地故;超過一切聲聞獨覺地,證得極淨緣諸覺分能取法境微妙慧蘊,能現前燒一切煩惱。是故此地名為焰慧。五、極難勝地。謂諸菩薩住此地中,先善修治第四地故;超過一切聲聞獨覺地,證得極淨緣諦所知諸法微妙慧蘊,成極難成不住流轉寂滅聖道。是故此地,名極難勝。六、現前地。謂諸菩薩住此地中,先善修治第五地故;超過一切聲聞獨覺地,證得極淨緣智非智二種所作諸行流轉止息法境微妙慧蘊,多分有相任運相續妙智現前,是故此地,名為現前。七、遠行地。謂諸菩薩住此地中,先善修治第六地故;超過一切聲聞獨覺地,證得極淨微妙解脫解脫智見蘊,由已遠入一切現行諸相解脫;是故此地,名為遠行。八、不動地。謂諸菩薩住此地中,先善修治第七地故;超過一切聲聞獨覺地,證得極淨微妙解脫解脫智見蘊,解脫一切相自在障故;得無功用任運相續道之所依止。是故此地,名為不動。九、善慧地。謂諸菩薩住此地中,先善修治第八地故;超過一切聲聞獨覺地,證得極淨微妙解脫解脫智見蘊,解脫一切無礙辯障無過廣慧之所依止,是故此地,名為善慧。十、法雲地。謂諸菩薩住此地中,先善修治第九地故;超過一切聲聞獨覺地,證得極淨微妙解脫解脫智見蘊,解脫發起大神通智障;如雲法身,圓滿所依。是故此地,名為法雲地。

二解:攝論三卷一頁云:如是已說彼入因果;彼修差別,云何可見?由菩薩十地。何等為十?一、極喜地,二、離垢地,三、發光地,四、焰慧地,五、極難勝地,六、現前地,七、遠行地,八、不動地。九、善慧地,十、法雲地。如是諸地安立為十,云何可見?為欲對治十種無明所治障故。所以者何?以於十相所知法界,有十無明所治障住。云何十相所知法界?謂初地中,由遍行義:第二地中,由最勝義;第三地中,由勝流義;第四地中,由無攝受義;第五地中,由相續無差別義;第六地中,由無雜染清淨義;第七地中,由種種法無差別義;第八地中,由不增不減義,相自在依止義,土自在依止義;第九地中,由智自在依止義;第十地中,由業自在依止義,陀羅尼門三摩地門自在依止義。

三解:成唯識論九卷十三頁云:言十地者,一、極喜地。初獲聖性,具證二空,能益自他,生大喜故。二、離垢地。具淨尸羅,遠離能起微細毀犯煩惱垢故。三、發光地。成就勝定大法總持;能發無邊妙慧光故,四、焰慧地。安住最勝菩提分法;燒煩惱薪,慧焰增故。五、極難勝地。真俗兩智,行相互違;合令相應,極難勝故。六、現前地。住緣起智,引無分別最勝般若;令現前故。七、遠行地。至無相住功用後邊,出過世間二乘道故。八、不動地。無分別智,任運相續相用煩惱,不能動故。九、善慧地。成就微妙四無閡解,能遍十方,善說法故。十、法雲地。大法智雲,含眾德水,蔽一切如空麤重,充滿法身故。如是十地,總攝有為無為功德以為自性。與所修行,為勝依持,令得生長,故名為地


十真如

成唯識論十卷二頁云:十真如者:一、遍行真如。謂此真如,二空所顯。無有一法而不在故。二、最勝真如。謂此真如,具無邊德;於一切法,最為勝故。三、勝流真如。謂此真如,所流教法,於餘教法,極為勝故。四、無攝受真如。謂此真如,無所繫屬;非我執等,所依取故。五、類無別真如。謂此真如,類無差別;非如眼等,類有異故。六、無染淨真如。謂此真如,本性無染;亦不可說後方淨故。七、法無別真如。謂此真如,雖多教法種種安立;而無異故。八、不增減真如。謂此真如,離增減執。不隨淨染,有增減故。即此亦名相土自在所依真如。謂若證得此真如已;現相現土,俱自在故。九、智自在所依真如。謂若證得此真如已;於無礙解,得自在故。十、業自在等所依真如。謂若證得此真如已;普於一切神通作業總持定門,皆自在故。雖真如性,實無差別;而隨勝德,假立十種。雖初地中,已達一切;而能證行,猶未圓滿。為令圓滿,後後建立。


十二想

瑜伽三十三卷十六頁云:又即如是了知於義,了知於法,為欲引發諸神通等,修十二想。何等十二?一、輕舉想,二、柔軟想,三、空界想,四、身心符順想,五、勝解想,六、先所受行次第隨念想,七、種種品類集會音聲想,八、光明色相想,九、煩惱所作色變異想,十、解脫想,十一、勝處想,十二、遍處想。如彼卷十六頁至十九頁廣釋。


十八變

瑜伽三十七卷二頁云:云何能變神境智通品類差別?謂十八變。一者、振動,二者、熾然,三者、流布,四者、示現,五者、轉變,六者、往來,七者、卷,八者、舒,九者、眾像入身,十者、同類往趣,十一者、顯,十二者、隱,十三者、所作自在,十四者、制他神通,十五者、能施辯才,十六者、能施憶念,十七者、能施安樂,十八者、放大光明。如是等類,皆名能變神境智通。


十種自在

瑜伽四十八卷十七頁云:又此菩薩,於甚深住,極生愛樂。即於如是法門流中,蒙諸如來,覺悟勸導;授與無量引發門智神通事業。如是蒙佛覺悟勸導,引發無量分身妙智,得十自在。如經廣說,應知其相。得自在故;隨所欲住,如意能住。隨樂安住靜慮解脫等諸心住,如意能住。若暫思惟一切食等諸資生具;悉皆成辦。一切世間工業明處,如其所欲,悉能現行。普於一切能感生業,及於一切受生處所,皆隨所欲,自在往生。隨所愛樂一切神通所作事業,皆能起作。一切妙願,隨其所欲,皆得稱遂。隨於事物,發起勝解;如所欲為,皆成無異。隨所欲知,所知境界,皆如實知。普於一切名句文身,得隨所欲。於一切法正安立中,皆得善巧。如是菩薩獲得自在。從是已去,所得自在,所作勝利,廣說如經。應知其相。

二解:顯揚八卷三頁云:功用者:略而言之,十種自在,名為功用。何者為十?一、壽自在,二、心自在,三、眾具自在,四、業自在,五、生自在,六、願自在,七、勝解自在,八、神變自在,九、智自在,十、法自在。


十到彼岸

辯中邊論下卷四頁云:由施等十波羅蜜多,皆有如斯十二最勝;是故皆得到彼岸名。何等名為十到彼岸?頌曰:十波羅蜜多,謂施、戒、安、忍、精進、定、般若、方便、願、力、智。論曰:此顯施等十度別名。施等云何各別作業?頌曰:饒益、不害、受、增德、能、入脫、無盡、常起、定、受用、成熟他。論曰:此顯施等十到彼岸各別事業,如次應知。謂諸菩薩,由佈施波羅蜜多故;於諸有情,普能饒益。由淨戒波羅蜜多故,於諸有情,不為損害。由安忍波羅蜜多故;他損害時,深能忍受。由精進波羅蜜多故;增長功德。由靜慮波羅蜜多故;起神通等,能引有情,令入正法。由般若波羅蜜多故;能正教授教誡有情,令得解脫。由方便善巧波羅蜜多故;迴向無上正等菩提。能令施等功德無盡。由願波羅蜜多故;攝受隨順施等勝生。一切生中,恒得值佛,恭敬供養;常起施等。由力波羅蜜多故;具足思擇修習二力,伏滅諸障;能令施等,常決定轉。由智波羅蜜多故;離如聞言諸法迷謬,受用施等增上法樂,無倒成熟一切有情。


十五種增上意樂

瑜伽四十七卷十頁云:當知此中,淨信為先,擇法為先,於諸佛法,所有勝解、印解決定;是名菩薩增上意樂。如是菩薩增上意樂,當知略說有十五種。何等十五?一、最上意樂,二、遮止意樂,三、波羅蜜多意樂,四、真實義意樂,五、威力意樂,六、利益意樂,七、安樂意樂,八、解脫意樂,九、堅固意樂,十、無虛妄意樂,十一、不清淨意樂,十二、清淨意樂,十三、善清淨意樂,十四、應調伏意樂,十五、俱生意樂。謂諸菩薩,於佛法僧最上真實,起勝意樂。是名菩薩最上意樂。又諸菩薩,於所受持淨戒律儀,起勝意樂。是名菩薩遮止意樂。又諸菩薩,於所修證施忍精進靜慮般若,起勝意樂。是名菩薩波羅蜜多意樂。又諸菩薩,於法無我,補特伽羅無我,甚深勝義諸法真如,起勝意樂。是名菩薩真實義意樂。又諸菩薩,於佛菩薩不可思議神通威力,或俱生威力,起勝意樂。是名菩薩威力意樂。又諸菩薩,於諸有情,欲以善法而授與之。是名菩薩利益意樂。又諸菩薩,於諸有情,欲以饒益而授與之。是名菩薩安樂意樂。又諸菩薩,即於如是諸有情所,無愛染心。又於當來可愛異熟,其心無繫。是名菩薩解脫意樂。又諸菩薩,於其無上正等菩提,其心專注,曾無變易。是名菩薩堅固意樂。又諸菩薩,於諸有情饒益方便。於大菩提趣證方便,無顛倒智,俱行勝解。是名菩薩無虛妄意樂。又諸菩薩,勝解行地所有一切增上意樂。是名菩薩不清淨意樂。又諸菩薩從淨勝意樂地,乃至決定行地所有一切增上意樂。是名菩薩清淨意樂。又諸菩薩到究竟地所有一切增上意樂,是名菩薩善清淨意樂。又諸菩薩不清淨意樂,是則名為應調伏意樂。由此意樂,應思擇故。又諸菩薩清淨意樂,善清淨意樂,是則名為俱生意樂。由此意樂,性成就故。於所依中,善安立故。


十三住中有十一清淨

瑜伽四十卷二十三頁云:即於如是十三住中,當知略有十一清淨。謂於第一種姓住中,種姓清淨。於其第二勝解行住,信勝解淨。於其第三極歡喜住,勝意樂淨。於其第四增上戒住,增上戒淨。於其第五增上心住,增上心淨。於其第六第七第八增上慧住,無顛倒智發起清淨。於其第九有加行有功用無相住,有加行行,圓滿清淨。於其第十無加行無功用無相住,真智神通引發清淨。於第十一無礙解住,能正為他宣說法義無礙解淨。於第十二最上成滿菩薩住中,入一切種一切所知妙智清淨。於第十三如來住中,一切煩惱,及所知障,并諸習氣,究竟清淨。


十七種增上力建立功德

顯揚二十卷二頁云:論曰:當知由十七種增上力故;建立功德。一、由愍有情增上故。謂四無量。二、由六障淨增上故。謂解脫、勝處、遍處。此中解脫為方便,由餘故成滿。六障淨者:一、變化障清淨。由前二解脫。二、最極現法樂住障清淨。由第三解脫。淨與不淨,皆清淨顯現故。三、往還障清淨。由第四解脫。四、引無諍等聖功德障清淨。由第五解脫。五、諸漏及有障清淨。由第六第七解脫。六、寂靜最極住障清淨。當知由第八解脫。三、由知時往增上故。謂無諍功德。四、由觀察所知增上故。謂願智。五、由言教增上故。謂無礙解。六、由六處善巧增上故。謂六神通。六處善巧者:一、引攝善巧。二、審聽語言善巧。由此善巧,以彼語言,論難折伏,為說正法。三、欲解隨眠善巧。四、來善巧。五、往善巧。六、解脫善巧。七、由他信增上故。謂諸相好。八、由三障清淨增上故。謂四種遍清淨。三障者:謂所依障,所緣障,心智障。九、由一切問記增上故。謂諸力。十、由摧伏一切他論增上故。謂諸無畏。十一、由於所攝眾無偏黨增上故。謂諸不護。十二、由能攝化徒眾增上故。謂諸念住。十三、由於一切時顯現一切智者所作增上故。謂永拔習氣。十四、由於所應化不過時增上故。謂無忘失法。十五、由日夜六反觀察世間增上故。謂大悲。十六、由超過聲聞獨覺增上故。謂諸不共佛法。十七、由成諸如來所作事增上故。謂一切種妙智。


三界繫

俱舍論八卷四頁云:若法、於彼三界現行;此法即說三界繫不?不爾。云何?於中隨增三界貪者,是三界繫。此中何法名三界貪?謂三界中,各隨增者。今此所言,同縛馬答。猶如有問:縛馬者誰?答言馬主。即彼復問馬主是誰?答言縛者。如是二答,皆不令解。今此所言,不同彼答。謂於前說欲界諸處未離貪者,貪名欲貪。此所隨增,名欲界繫。於前所說色無色中,隨其所應,當知亦爾。或不定地貪名欲貪。此所隨增,名欲界繫。諸靜慮地貪,名色貪。此所隨增,名色界繫。諸無色地貪,名無色貪。此所隨增,名為無色界繫。於欲化心上,如何起欲貪?從他所聞,或自退失,生愛味故。或觀化者,自在勢力,於彼化心,生貪愛故。若心能化香味二法;此能化心,是欲界繫。色界心不能化作香味故。如是三界,唯有一耶?三界無邊;如虛空量。故雖無有始起有情;無量無邊佛出於世,一一化度無數有情,令證無餘,般涅槃界,而不窮盡。猶若虛空。世界當言云何安住?當言傍住。故契經言:譬如天雨,滴如車軸,無間無斷,從空下澍。如是東方無間無斷無量世界,或壞或成。如於東方,南西北方,亦復如是。不說上下。有說:亦有上下二方。餘部經中,說十方故。色究竟上,復有欲界。於欲界下,有色究竟。若有離一欲界貪時,諸欲界貪,皆得滅離。離色,無色,應知亦爾。依初靜慮,起通慧時,所發神通,但能往至自所生界梵世,非餘。所餘通慧,應知亦爾。


三界安立

大毗婆沙論一百九十三卷十頁云:問:所說三界,云何安立?為上下重累?為鄰次傍布?若上下者;云何施設遍離彼染?云何神通,能遍至彼?若傍布者;陀羅達多所說,當云何通?如說:下方世界無邊,上方世界無邊。此中有說:上下重累。謂從此界風輪之下,虛空懸遠,有下方色究竟天。彼下展轉,乃至風輪。次下復有色究竟天。展轉向下,乃至風輪。如是展轉,下方世界,乃至無邊。又從此界色究竟上,虛空懸遠,有上方風輪。彼上展轉,乃至色究竟天。次上復有風輪,展轉向上,乃至色究竟天。如是展轉,上方世界,乃至無邊。問:若爾;云何施設遍離彼染?云何神通能遍至彼?答:若有離一欲界染時,即名離一切欲界染。以相同故。然依初定所發神通,但能至一欲界梵世;非餘。以處別故。如是離色界染,及依餘定,發通;隨應亦爾。有餘師說:鄰次傍布。問:若爾;陀羅達多所說,當云何通?答:彼應作是說:下方欲界無邊,上方色界無邊。此中欲界諸處,同一隨眠。色無色界,隨地差別,各別隨眠。


三種神變威力

瑜伽三十七卷十九頁云:諸佛菩薩,略有三種神變威力。一者、神境神變所攝。二者、記說神變所攝。三者、教誡神變所攝。當知此三,如其所應,攝入三種神通威力。謂神境智通威力,心差別智通威力,漏盡智通威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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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學常見詞彙(陳義孝)]
七種無上

佛所特有的七種無上,即一、身無上,佛有三十二相八十種好;二、道無上,佛以慈悲的道法去利樂一切眾生;三、見無上,佛以正戒正見正命等成就其身;四、智無上,佛具有四無礙智;五、神力無上,佛的神通力不可思議;六、斷障無上,佛已經斷盡了惑業苦之三障;七、住無上,佛住於偉大的寂滅涅槃境界。


三十五佛

佛說決定毘尼經說犯了五無間業的人,應在三十五佛之前至心懺悔。三十五佛者,即釋迦牟尼佛、金剛不壞佛、寶光佛、龍尊王佛、精進軍佛、精進喜佛、寶火佛、寶月光佛、現無愚佛、寶月佛、無垢佛、離垢佛、勇施佛、清淨佛、清淨施佛、婆留那佛、水天佛、堅德佛、旃檀功德佛、無量掬光佛、光德佛、無憂德佛、那羅延佛、功德華佛、蓮華光遊戲神通佛、財功德佛、德念佛、善名稱功德佛、紅炎幢王佛、善遊步功德佛、鬥戰勝佛、善遊步佛、周匝莊嚴功德佛、寶華遊步佛、寶蓮華善住婆羅樹王佛。


三十六鬼

鑊身餓鬼、針口餓鬼、食吐鬼、食糞鬼、無食鬼、食氣鬼、食法鬼、食水鬼、希望鬼、食睡鬼、食髮鬼、食血鬼、食肉鬼、食香鬼、疾行鬼、伺便鬼、地下鬼、神通鬼、熾燃鬼、伺嬰兒便鬼、欲色鬼、住海渚鬼、使執杖鬼(即閻魔王)、食小兒鬼、食人精氣鬼、羅剎鬼、火爐燒食鬼、住不淨巷陌鬼、食風鬼、食火炭鬼、食毒鬼、曠野鬼、住塚間食熱灰土鬼、樹中住鬼、住四交道鬼、殺身餓鬼。


三輪

1.指佛的身口意三業,因佛的身口意三業能摧破一切眾生的惑業。2.神通輪、記心輪、教誡輪。神通輪又名神變輪,即佛以身業現出種種的神變,以引導眾生起信正教;記心輪是佛以意業去識別他人的心;教誡輪又名正教輪,即佛以口業去教誡眾生,使能依法修行,此三種是佛的身口意作用,首先以神通去化導眾生,次以記心鑑機施教,最後則教誡以使眾生起行正道。3.神足輪、說法輪、憶念輪。神足輪即神通輪;說法輪即教誡輪;憶念輪是佛使眾生憶念教法,以便去邪歸正。此三也是佛的身口意作用,為律藏所說。4.指風輪、水輪、金輪。5.指惑、業、苦。人們因惑造業,因業受苦,又因苦而起惑造業,如此像車輪旋轉一般,故謂之三輪。


二光

1.色光和心光。色光又名身光,即佛身上所發出來的光,吾人的眼睛能夠看得到;心光是佛心所發出來的光,它恆常照護著一切眾生。2.常光和神通光。常光是佛身上所常發放的光,如釋迦佛一尋之光是;神通光是佛以神通力所發放的光,如釋迦佛在說法華經時,特以神通光照遍東方一萬八千國土是。


二身

1.生身和化身。生身是佛為了濟度眾生而托於父母胎生的身;化身是佛以神通力變化出來的身。2.生身和法身。小乘說王宮中出生的肉身為生身,而戒定慧等諸功德為法身;但大乘則說理與智互相冥合的真身為法身,而隨機應現的應化身為生身。3.真身和化身。真身是佛所證得的法報二身;化身是佛應眾生機緣變化而現的身。4.常身和無常身。常身就是佛的真身;無常身就是佛的應化身。


五神通

又名五通,或五神變,即天眼通、天耳通、他心通、宿命通、如意通。天眼通是指修得與色界天人同等的眼根,有了天眼通的人,不論遠近內外晝夜,都能得見;天耳通是指修得與色界天人同等的耳根,有了天耳通的人,一切聲音都可以聽得到;他心通是能夠知道他人一切心想的神通,有了他心通的人,便不愁遭受他人的暗算;宿命通就是能夠知道自己在六道之中的過去生死,並知道六道眾生在六道之中的過去生死,有了宿命通的人,過去生中的事,都能回憶,瞭如指掌;如意通又名神境通,或神足通,有了如意通的人,凡事都能隨心所欲,諸如鑽天入地,移山倒海,撒豆成兵,呼風喚雨,騰雲駕霧,都不成問題。


五種邪命

一、詐現異相,博取信仰,如辟穀、得道、神通等事。二、自說功德學問。三、占相吉相。四、高聲現威,大言壯語。五、說所得供養之多,以動人心。此五種行為的目的都是為了取利活命,故名為五邪命。


五通

五種的神通。見神通條。


他心通

六通之一,即能知他人心想的神通


依通

依靠藥力或是咒術而顯現的神通


六通

三乘聖者所得到的神通一共有六種,即天眼通、天耳通、他心通、宿命通、神足通、漏盡通。


化佛

神通力變化而出現的佛身。


化儀四教

頓教、漸教、秘密教、不定教。為上根頓說別教圓教的大法者,名頓教;對中下根漸次開示,自淺至深,次第而漸進者,名漸教;以不思議智慧神通之力量,使聽眾各自領會,而互不相知者,名秘密教;以不思議智慧神通之力量,使聽眾聞解各異,證果不同,或聞小法得大果,或聞大法得小果者,名不定教。以上四教因是佛教化眾生的儀式,故名化儀。


十地

1.指聲聞乘十地,即受三皈地、信地、信法地、內凡夫地、學信戒地、八人地、須陀洹地、斯陀含地、阿那含地、阿羅漢地。2.指緣覺乘十地,即苦行具足地、自覺甚深十二因緣地、覺了四聖諦地、甚深利智地、九聖道地、觀了法界虛空界眾生界地、證寂滅地、六通地、徹和密地、習想漸薄地。3.指菩薩乘十地,即歡喜地、離垢地、發光地、焰慧地、極難勝地、現前地、遠行地、不動地、善慧地、法雲地。此十地是菩薩五十二位修行中的第五個十位,在此十地,漸開佛眼,成一切種智,已屬聖位。4.指佛乘十地,即甚深難知廣明智慧地、清淨自分威嚴不思議明德地、善明日幢實相海藏地、精妙金光功諸神通智德地、大輪威藏明德地、虛空內清淨無垢炎光開相地、廣勝法界藏明界地、普覺智藏能淨無垢邊無礙智通地、無邊德莊嚴回向能照明地、毘盧舍那智海藏地。


十大弟子

釋迦佛的十位大弟子,即舍利弗智慧第一、目犍連神通第一、須菩提解空第一、阿難陀多聞第一、優波離持戒第一、阿那律天眼第一、大迦葉頭陀第一、富樓那說法第一、迦旃延論議第一、羅睺羅密行第一。


十普門

慈悲普、弘誓普、修行普、斷惑普、入法門普、神通普、方便普、說法普、供養諸佛普、成就眾生普。


十種自在

一、壽命自在。菩薩成就法身慧命,已無生死壽夭之數,雖經歷萬劫而不增長,即短促的剎那亦不減退,但為渡眾生,隨機示現長短壽命之相,其心無所罣礙。二、心自在。菩薩了達諸法空性,不受任何的罣礙,故能智慧方便,入無量三昧,遊戲神通,超然獨立。三、財自在。菩薩能以無量福德莊嚴無量佛土,亦以無量珍寶物資布施眾生,更作無畏與法樂布施,救護與滿足一切眾生之所欲樂。四、業自在。菩薩梵行已立,所作皆辦,我生已盡,不受後有,再不受業的拘束。五、生自在。菩薩住於無生法忍中,但為饒益眾生,所以隨類受生,藉以度脫無量眾生,但卻能去住無礙,生死無染。六、願自在。菩薩能隨願樂成,無有障礙,在各種剎土中,皆能修成無上正等正覺。七、解自在。菩薩能了達諸法,破一切所執,故能勝解成就,且能示現種種色身,為諸眾生演說無量妙法。八、如意自在。菩薩法力無邊,神通廣大,為度諸眾生,能於各種世界中,示現變化,隨意自如。九、智自在。菩薩悲智俱足,能於十方世界,演說圓音利樂一切眾生。十、法自在,菩薩辯才無礙,為度眾生樂說諸法,於諸法中,圓融通達。


四不可輕

一、太子雖小,當為國王,故不可輕。二、蛇子雖小,毒能殺人,故不可輕。三、小火雖微,能燒山野,故不可輕。四、沙彌雖小,能得聖而有神通,是最不可輕。


四如意足

又名四神足,原係四種禪定,謂修此四者,則能如意開發神通。一、欲如意足,謂修道趣果的欲望增進。二、念如意足,謂念念一心,住於正理。三、進如意足,謂精進直前,功無間斷。四、慧如意足,謂真照離妄,心不散亂。


地動八緣

大地震動的八種因緣,即風水輪動時、菩薩處母胎時、菩薩成道時、佛涅槃時、比丘現神通時、諸天來佛所現梵王或帝釋形時,飢饉刀兵之災將起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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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語辭典(教育部)]

(一)ㄒㄧㄝˊ, [形]

1.不正當的。如:「邪念」、「邪心」、「邪惡」。宋.王安石〈答司馬諫議論〉:「闢邪說,難壬人,不為拒諫。」

2.奇怪、異於正常的。如:「邪事」、「邪門」、「邪魔」。《兒女英雄傳.第六回》:「這可是邪的!難道那小子有這麼大神通不成?」

3.偏斜不正的。通「斜」。《詩經.小雅.采菽》:「赤芾在股,邪幅在下。」

[名]

1.不正當的思想或行為。如:「改邪歸正」、「奸邪」。《論語.為政》:「詩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無邪。」

2.人事無法理解的怪異事件。如:「中邪」、「驅邪」、「百邪不侵」。

3.中醫稱足以傷人致病的四時之氣或環境因素。如:「風邪」、「寒邪」。


八仙過海

ㄅㄚ ㄒㄧㄢ ㄍㄨㄛˋ ㄏㄞˇ
雜劇名。明朝無名氏撰。敘述漢鍾離、張果老等八位仙人俱赴蟠桃大會,歸途遇海,呂洞賓倡議不得乘雲,須各以寶物投水乘之而過,於是八仙各顯神通


八仙過海,各顯神通

ㄅㄚ ㄒㄧㄢ ㄍㄨㄛˋ ㄏㄞˇ ㄍㄜˋ ㄒㄧㄢˇ ㄕㄣˊ ㄊㄨㄥ
據說漢鍾離、張果老等八位仙人各以寶物渡海而過。後比喻為達目的,各自施展本領。如:「為了爭取績效獎金,大家八仙過海,各顯神通。」、「設計比賽競爭激烈,參賽者各個絞盡腦汁,力求良好成績,真所謂『八仙過海,各顯神通』。」


拔山扛鼎

ㄅㄚˊ ㄕㄢ ㄍㄤ ㄉㄧㄥˇ
移動大山,舉起巨鼎。形容力氣強大。語本《史記.卷七.項羽本紀》:「籍長八尺餘,力能扛鼎,才氣過人。……於是項王乃悲歌?慨,自為詩曰:『力拔山兮氣蓋世,時不利兮騅不逝。』」後以拔山扛鼎比喻勇猛過人。《儒林外史.第五一回》:「拔山扛鼎之義士,再顯神通;深謀詭計之好徒,急償夙債。」也作「拔山舉鼎」、「扛鼎拔山」。


本對

ㄅㄣˇ ㄉㄨㄟˋ
旗鼓相當,不相上下。《七國春秋平話.卷下》:「一個神通廣大,一個變化多般。二人正是本對。」


變臉

ㄅㄧㄢˋ ㄌㄧㄢˇ, 1.臉上的表情突然改變,表示與對方生氣決裂的態度。《西遊記.第四一回》:「他兩個也不論親情,一齊變臉,各使神通。」

2.川劇表演中的獨門絕技。以抹臉、吹臉及扯臉等方法,配合舞蹈動作掩護變換面部臉譜,以表現人物內心情感變化,增加戲劇效果。


變化無方

ㄅㄧㄢˋ ㄏㄨㄚˋ ㄨˊ ㄈㄤ
變化多端,沒有一定的規則。《三國志.卷六.魏書.袁紹傳》:「曹公善用兵,變化無方,眾雖少,未可輕也,不如以久持之。」明.謝讜《四喜記.第三七齣》:「帳下張鸞卜吉,他二人變化無方,瘸師左黜,神通不測,以致宋將明鎬,望風奔潰。」


不知深淺

ㄅㄨˋ ㄓ ㄕㄣ ㄑㄧㄢˇ
比喻言行不知輕重,沒有分寸。《西遊記.第七四回》:「那老者笑道:『這和尚不知深淺!那三個魔頭,神通廣大得緊哩!』」《兒女英雄傳.第二六回》:「這裡頭萬一有一半句不知深淺的話,還得姐姐原諒妹子個糊塗,耽待妹子的年小。」


不是

(二)ㄅㄨˋ ㄕˋ, 1.錯誤、過失。《書經.益稷》「侯以明之,撻以記之」句下漢.孔安國.傳:「笞撻不是者,使記識其過。」《醒世恆言.卷一三.勘皮靴單證二郎神》:「我說不干神道之事,眼見得是孫神通做的不是!更不須疑!」

2.不合法。《喻世明言.卷四○.沈小霞相會出師表》:「便誣陷老爺有些不是的勾當,家鄉隔絕,豈是同謀?」

3.不然。《水滸傳.第一七回》:「這日娘賊恨殺洒家,分付寺裡長老不許俺掛搭,又差人來捉洒家。卻得一夥潑皮通報,不是著了那廝的手。」

4.無意義。語助詞,表示反詰的語氣。《儒林外史.第四二回》:「王義安進來道:『……看見六老爺在這裡,不敢進來。』六老爺道:『這何妨?請他進來不是?』我就同他喫酒。」


噴雲噯霧

ㄆㄣ ㄩㄣˊ ㄞˋ ㄨˋ
形容具有極大的能力。《西遊記.第二三回》:「龍能噴雲噯霧,播土揚沙;有巴山?嶺的手段,有翻江攪海的神通。」


目犍連

ㄇㄨˋ ㄐㄧㄢˋ ㄌㄧㄢˊ
人名。全名為摩訶目犍連。釋迦牟尼佛的弟子。古印度摩揭陀國土舍城人。從釋迦牟尼佛出家,成為釋尊的十大弟子。以神通第一著稱。後被反佛教的婆羅門打死。在佛教雕像中,常侍立在釋尊左邊。相傳其神通廣大,曾入地獄救母。也稱為「目連」、「大目犍連」。


翻江攪海

ㄈㄢ ㄐㄧㄤ ㄐㄧㄠˇ ㄏㄞˇ
比喻力量或聲勢巨大。《西遊記.第一四回》:「我老孫,頗有降龍伏虎的手段,翻江攪海的神通。」《紅樓夢.第八八回》:「賈珍正在廂房裡歇著,聽見門上鬧的翻江攪海。」也作「翻江倒海」、「倒海翻江」。


放狂乖

ㄈㄤˋ ㄎㄨㄤˊ ㄍㄨㄞ
狂妄、撒野。元.李好古《張生煮海.第二折》:「變大呵乾坤中較窄,變小呵芥子裡藏埋,他可便能英勇顯神通,放狂乖。」


打鳳撈龍

ㄉㄚˇ ㄈㄥˋ ㄌㄠˊ ㄌㄨㄥˊ, 1.安排圈套,使人中計。元.朱庭玉〈青杏子.樓閣倚晴空套.還京樂〉曲:「要指望合歡共籠,月枕雙攲,雲衾並擁,鋪謀下打鳳撈龍。」也作「打鳳牢龍」。

2.搜羅、物色難得的人才。元.朱凱《昊天塔.第一折》:「也不須打鳳撈龍,別選元戎,只在軍中,火德天蓬,自有神通。」也作「打鳳牢龍」。


大顯神通

ㄉㄚˋ ㄒㄧㄢˇ ㄕㄣˊ ㄊㄨㄥ
形容充分展現高人一等的本領。《西遊記.第八九回》:「他三人辭了師父,在城外大顯神通。」


大神通

ㄉㄚˋ ㄕㄣˊ ㄊㄨㄥ
神通廣大,奧妙不可測度。如:「村人認為菩薩有大神通,可消災解厄。」


大聖爺

ㄉㄚˋ ㄕㄥˋ ㄧㄝˊ
明吳承恩小說《西遊記》中的人物孫悟空。在書中被描寫成具有人性,而又機伶可愛的猴子。護衛唐僧西天取經,歷經諸多危難挫折,最後達成任務,功德圓滿,召入天界,封為「鬥戰勝佛」。民間希望他能顯神通,收伏在人間作怪的妖魔,因而建廟奉祀。因他在書中的封號為「齊天大聖」,而尊稱為「大聖爺」。


得解

ㄉㄜˊ ㄐㄧㄝˇ, 1.悟得其中的道理。猶言領會。南朝梁.王筠〈國師草堂寺智者約法師碑〉:「遊戲神通,莫不皆悟無生,咸知妄想,隨類得解,俱會真如。」

2.獲釋。《三國志.卷一.魏書.武帝紀》:「太祖乃變易姓名,間行東歸。出關,過中牟,為亭長所疑,執詣縣。邑中或竊識之,為請得解。」


道合志同

ㄉㄠˋ ㄏㄜˊ ㄓˋ ㄊㄨㄥˊ
彼此的志趣理想一致。《三國志.卷一九.魏書.陳思王植傳》:「及其見舉於湯武、周文,誠道合志同,玄謨神通,豈復假近習之薦,因左右之介哉?」也作「道同志合」、「同志合道」、「志同道合」、「志同氣合」、「志同心合」。


段數

ㄉㄨㄢˋ ㄕㄨˋ, 1.依能力或程度所劃分的等級。如:「別看他小小年紀,跆拳道段數已經到了黑帶。」

2.借指能力、本領。如:「他在電腦方面的段數很高,人稱小神通。」


提鈴喝號

ㄊㄧˊ ㄌㄧㄥˊ ㄏㄜˋ ㄏㄠˋ
提著鈴鐺,有警即鳴,互相叫著口號,以為戒備。指從事夜間警戒的工作。元.湯式〈集賢賓.鶯花寨近來誰戰討套.醋葫蘆〉曲:「更做道孫武子教來武藝高,止不過提鈴喝號。」《西遊記.第四○回》:「那洞裡有一個魔王,神通廣大,常常把我們山神、土地拿了去,燒火頂門,黑夜與他提鈴喝號。」也作「喝號提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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