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術語)成佛唯一之教也。乘為車乘,以譬佛之教法。教法能載人運於涅槃岸,故謂之乘。
法華經專說此一乘之理。法華經方便品曰:「十方佛土中,唯有一乘法,無二亦無三,除佛方便說。」同品曰:「諸佛如來,以方便力,於一佛乘,分別說三。」同品曰:「唯此一事實,餘二則非真。」文句四上曰:「圓頓之教,為一佛乘。」勝鬘經曰:「一乘即是第一義乘。」勝鬘寶窟上本曰:「一乘者,至道無二,故稱為一。運用自在,目之為乘。」依法華論,此大乘修多羅,有十七種名,第十四名一乘經。起信論義記上曰:「乘者就喻為稱,運載為功。」案方便品所說,即開會三乘之別執,悉歸趣於平等大會,等使一切眾生成佛道也。
蓋大乘佛教中,所謂權大乘家,立一切有情為法爾,五性各別之說。故其中定性二乘及無性,畢竟無由成佛。是故諸佛之法,自不可無三乘之別。定性二乘,必由聲聞緣覺之二乘而般涅槃,菩薩種性,必由大乘而般涅槃。然法華等經,或說唯有一乘者,是引攝不定性者,不使墮於二乘地,進而使由大乘般涅槃也,即如來密意之說也。又以所趣之真如無差別,三乘解脫等相等,故說為一乘耳。實則非無二三之別也。如大乘莊嚴經論第五,攝大乘論釋第十,廣列十義或八義意趣而論之。是為所謂三乘真實一乘方便之教旨,以深密等經為所依之法相家所主張也。
至於實大乘則不然。蓋其所立之說,一切眾生,本無五性之別,悉有佛性,一性平等,故皆得由佛乘而成佛。昔曾說三乘各別之法者,不過為對於權機假說之方便耳。此為所謂一乘真實三乘方便之教旨,天台華嚴等宗家所主張也。其中天台所依之法華經,主對於三乘之人,說其教之所以方便,開會之,使歸於一佛乘,華嚴經主對於十地之大菩薩,廣說其所入之一乘法,故至智儼賢首,分一乘而更論同教別教之二種。五十要問答上,謂「一乘教有二種:一共教,二不共教。」孔目章一,謂「一乘之義,分別有二,一正乘,二方便乘,正乘如華嚴經所說,方便乘有十義」云云。又五教章上,謂「一乘教義之分齊,開為二門。一別教,二同教。」並廣釋述之。
今擇要言之,則在同於三乘而說一乘為同教,於三乘全不共而別說一乘為別教。彼法華譬喻品所謂宅內所指之門外三車,三乘教也。界外露地所授之大白牛車,是別教一乘教也。同教者,如是三一不為別說。或謂一同於三,或謂三同於一,互相交參,是欲使成根欲性,進而入於華嚴別教一乘也。由是而概括之,一乘凡有三種:
一、為存三之一乘,所謂不破三乘之疑執,亦不會二乘之行果,唯就空理之平等而說為一乘。如攝大乘論之十義意趣是也。
二、為遮三之一乘,會二乘之行果,遮三乘之別執,而說為一乘。如法華之同教一乘是也。
三、為直顯之一乘,不對於二乘,故無可破,唯為大菩薩,直示法界成佛之儀。如華嚴之別教一乘是也。
又若經五教而論之,則總有五種之一乘。一別教一乘,如華嚴是。二同教一乘,如法華是。三絕想一乘,如楞伽是。是為頓教。所謂絕想亡言之邊,名為一乘。四佛性平等一乘,是為終教。一性皆成之邊,名為一乘。五密意一乘,即為始教。如攝論之十義意趣是。
(術語)法華經為甚深秘密之要法。非為小機劣慧所容易開演,故名。同經信解品曰:「一切諸佛秘藏之法。但為菩薩演其實事。」同經法師品曰:「此經是諸佛秘要之藏。不可分布妄授與人。」同品曰:「是法華經藏,深固幽遠,無人能到。」文句八上曰:「秘要之藏者。隱而不說為秘。總一切為要。真如實相包蘊為藏。
(術語)一與一切融即。其體無礙也。指月錄四曰:「三祖僧璨信心銘曰:一即一切,一切即一,但能如是,何慮不畢。」筆削記一曰:「一即一切,一切即一。一入一切,一切入一。互為主伴。」傳心法要下曰:「若能了知心外無境,境外無心,心境無二,一切即一心,心即一切,更無罣礙。」又曰:「一即一切,一切即一,諸佛圓通,更無增減。流入六道,處處皆圓。萬類之中,個個是佛。譬如一團水銀,分散諸處,顆顆皆圓。若不分時,祇是一塊。此一即一切,一切即一。種種形貌,喻如屋舍。捨驢屋入人屋,捨人身至天身,乃至聲聞緣覺菩薩佛屋,皆是汝取捨處。所以有別,本源之性,何得有別?」永嘉禪師云:「一性圓通一切性,一法徧舍一切法,一月普現一切水,一切水月一月攝,諸佛法身入我性,我性同共如來合。」華嚴經第九初發心菩薩功德品曰:「一切中知一,一中知一切。」是為佛教中最究極之說。蓋以萬有之法,在真如法界中,雖現種種之差別相,而其本體中則無絲毫之差別。種種之法,悉為絕對,而與一切法鎔融時,知其一,即知一切。如嘗海水一滴,即能知一切大海水之鹹味也。此妙旨在華嚴天台兩家發揮最多。即約觀法而為一空一切空,一假一切假,一中一切中之說。以一心三觀,示一境三諦之圓理,約觀境而傳一心一切心,一陰一切陰,一境一切境等之幽意。更於諸法上說一塵一切塵,一法一切法,一界一切界,一國土一切國土,一相一切相,一色一切色,一毛孔一切毛孔,一眾生一切眾生,一身一切身,一人一切人,一字一切字,一識一切識等,或約修證迷悟等,使明一斷一切斷,一行一切行,一位一切位,一障一切障,一修一切修,一證一切證,一顯一切顯,一欲一切欲,一魔一切魔,一佛一切佛,一入一切入,一佛一切佛,一智一切智,一理一切理,一究竟一切究竟,一門一切門,一種一切種,一受一切受等。又約破立權實而為一破一切破,一立一切立,一權一切權,一實一切實,等之解釋也。
(術語)一者不二之義。如者不異之義。名不二不異曰一如。即真如之理也。三藏法數四曰:「不二不異,名曰一如,即真如之理也。」文殊般若經下曰:「不思議佛法,等無分別,皆乘一如,成最正覺。」讚彌陀偈曰:「同乘一如號正覺。」教行信證四曰:「法性即是真如,真如即是一如。」密教以事事物物曰理,稱其理彼此同相曰一如。故與顯教諸法同體之一如差異,蓋顯教之一如,一法界也。密教之一如,多法界也。吽字義曰:「同一多如,多故如如。」
又(人名)明上天竺寺之僧。撰法華科註並撰大明三藏法數。見續稽古略三。
(術語)十方之人同乘一如之理而頓證菩提也。
又一真如也。止觀八下曰:「魔界如,佛界如,一如無二如。」輔行八之三曰:「魔佛理一,故名為如。」
(術語)真如也。一,平等之義,名平等之實相曰一實。三藏法數四曰:「一實諦,謂一實相中道之理也,無有虛妄,無有顛倒,名一實諦也。」四教義一曰:「諸佛菩薩之所證見,審實不虛,謂之為諦。」
(術語)謂萬有之實體真如也。止觀五上曰:「一心具十法界。」又唯一之信心不為他心所奪,謂之一心。止觀四下曰:「一心者,修此法時,一心專志,更不餘緣。」探玄記三曰:「一心者,心無異念故。」教行信證文類三末曰:「言一念者,信心無二心,故曰一念。是名一心,一心則清淨報土真因也。」又,一心有事理之二種:無餘念為事之一心。入實相為理之一心。觀音義疏上曰:「一心歸憑,更無二意,故名事一心也,(乃至)理一心者,達此心自他共無,因不可得。」
(術語)真如之理體也。界,為所依及所因之義。真如為生聖法之所依所因,故曰法界。唯一無二,故名一也。起信論曰:「心真如者,即是一法界大總相法門體。」義記中本曰:「一法界者,即無二真心,為一法界。此非算數之一,謂如理虛融,平等不二故,稱為一,依生聖法故云法界,中邊論云:法界者聖法因為義故,是故說法界,聖法依此境生,此中因義是界義故也。」
(術語)(一)謂為無二之相。即言無差別之諸相,平等一味也。法華經譬喻品曰:「是皆一相一種,聖所稱嘆。」維摩經弟子品曰:「不壞於身,而隨一相。注肇曰:萬物齊旨,是非同觀,一相也。然則身即一相,豈待壞身滅體,而後謂之一相乎?」(二)對於異相而言,計一切法唯從一元而生之外道見解也。外道小乘四宗論,謂一切法言一者,外道僧法論師之說也。蓋中論八不中之非一,即非此僧佉之計。起信論,謂真如自性非一相,亦破此計。
(術語)一相者,眾生之心體,詮一實之真如也,一味者,如來之教法,詮一實之理也。文句七上曰:一相者,眾生之心。同一真如相,是一地也。一味者,一乘之法。同詮一理,是一雨也。法華經義疏八曰:「一相謂一實相,合一地也。一味謂一智味,合上一雨也。」
(術語)文殊功德莊嚴經下曰:「智上菩薩言:文殊師利以何一相而說於法?文殊師利言:善男子,云何所說一相法耶?智上菩薩答曰:文殊師利不見蘊及處界,亦非無見,亦非有見,於法無分別,亦無所分別,又不於法而見積集,亦不於法而見散失,是即名為一相法門(一)。師子勇猛雷音菩薩曰:若於法性,不違法性,不作種種分別,是凡夫法,是聲聞法,是緣覺法,是如來法,入於一相,謂遠離相,是即名為一相法門(二)。善見菩薩曰:若修行真如,而於真如無所思惟,亦不分別,此是甚深,是即名為一相法門(三)。無盡辨菩薩曰:諸法皆盡,究竟盡者乃曰無盡,說一切法不可盡者,是即名為一相法門(四)。善思惟菩薩曰:若於思惟入不思惟,彼無所思,亦不可得,是即名為一相法門(五)。離塵菩薩曰:若究竟不染於一切相,染無所染,亦不愛,不恚,不癡,不作一,不作異,亦非作,亦非不作,不取,不捨,是即名為一相法門(六)。娑蘗羅菩薩曰:若入甚深法,難測如大海,而於正法亦不分別,如是住,如是說,於自無所思,於他無所說,是即名為一相法門(七)。月上童真菩薩曰:若思惟一切有情,平等如月,而亦不思我及有情,如是說者,是即名為一相法門(八)。摧一切憂闇菩薩曰:若遇憂慼而無所憂,而於憂箭亦不疲厭,云何有情起於憂根,所謂於我若有,於我住平等者,是即名為一相法門(九)。無所緣菩薩曰:若不緣欲界不緣色無色界不緣聲聞獨覺之法,不緣佛法,如是說者,是即名為一相法門(十)。普見菩薩曰:若說法者,應平等說,其平等者,所謂空性,不於空性思惟平等,於平等法亦無所得,如是說者,是即名為一相法門(十一)。三輪清淨菩薩曰:夫所說法,不違三輪。云何為三於我無所得?於聞不分別,於法無所取,如此名為三輪清淨,如是所說者,是即名為一相法門(十二)。成就行菩薩曰:若知不著一切法,如是知,如是說,不說於一字,所謂離言說故,若如是說一切法者,是即名為一相法門(十三)。深行菩薩曰:若樂瑜伽,知一切法,則於諸法而無所見,於彼若說,若無說者,於法無二,是即名為一相法門(十四)。」
(術語)又名一如。亦曰一實。皆為絕待之真理也。一者無二,以平等不二之故謂之一。真者離虛妄之義,所謂真如也。
(術語)言一真法界之體為無為自然。楞嚴經八曰:「清淨無漏,一真無為,性本然。」長水義疏曰:體即真如。無漏清淨一真法界。此法界體。具如是無方妙用。故云本然。」
(術語)心定於一行而修三昧也。又名真如三昧或一相三昧。三藏法數四曰:「一行三昧者,惟專一行,修習正定也。」此有事理二種。理之一行三昧者。為定心觀真如之一理也。文殊般若經下曰:「法界一相,繫緣法界,是名一行三昧。(中略)入一行三昧者,盡知恆沙諸佛法界無差別相。」起信論曰:「依是三昧故,則知法界一相,謂一切諸佛法身,與眾生身,平等無二,即名一行三昧,當知真如是三昧根本。」六祖壇經曰:「若於一切處,行住坐臥,純一直心,不動道場,直成淨土,此名一行三昧。」次,事之一行三昧,即念佛三昧之異名。一心念佛也。文殊般若經下曰:「若善男子善女人,欲入一行三昧,應處空閑,捨諸亂意,不取相貌,繫心一佛,專稱名字,隨佛方所,端身正向,能於一佛,念念相續,即是念中,能見過去未來現在諸佛。」見起信論義記下末,安樂集下,往生禮讚。
(術語)真言宗所立十住心之一。又名如實一道心,如實知自心,空性無境心,一如本淨心。一道者,為一乘一如等,言其理,乃離諸造作及有為無為之別執,名為無為。是蓋謂真言行者,超三劫中,於第二劫雖了達萬有唯心,心外無別法,而恐沈沒於真如無為之中,故知於此住心,不壞因緣,而證法界之理,同時不動法界,隨緣自在顯現,而作為萬有,即體達因緣之生滅,是法界之生滅,法界之不生滅,是因緣之不生滅,而離有為無為之別執也。大日經第一住心品曰:「謂空性者,離根境而為無相無境界,離諸戲論而等於虛空。無邊之佛法,依此相續而生,離有為無為界。離諸造作,離眼耳鼻舌身意。」由是此住心,亦名為空性無境心。若以此住心寄在顯教,則當於天台。摩訶止觀第一有曰:「云何為一?一實不虛故,一道清淨故,一切無礙之人從一道出生死故。」所以此住心。又名如實一道心。蓋天台一乘,盛談諸法即實相,唯色即唯心,言心色之體無二,依正含於理內,根境備於性中,泯境智於一如,故其分齊恰似真言行者第八之住心,是以配之於天台也。顯教雖以此分齊為終極,然真言行者,不許停滯於此處。金剛界儀軌云:「身證十地,而住於如實際,空中諸如來,彈指驚覺告言:善男子!汝所證之處,是一道清淨,金剛喻三昧及薩婆若智,尚未能證知。勿以此為足。應滿足普賢,方成最正覺。」是乃謂進而發足第十秘密莊嚴心。可開金剛寶藏也。
(名數)楞伽經四明七種之常住法:一菩提、二涅槃、三真如、四佛性、五菴摩羅識、六空如來藏、七大圓鏡智也。此法在修謂之因,在證謂之果。
(名數)一流轉真如,謂有為法流轉之實性也。二實相真如,謂顯於二無我之實性也。三唯識真如,謂染淨法之唯識實性也。四安立真如,謂苦諦之實性也。五邪行真如,謂集諦之實性也。六清淨真如,謂滅諦實性也。七正行真如,謂道諦之實性也。流轉安立邪行之三真如不通於佛,又實相唯識清淨之三真如為根本智之境,餘四者為後得智之境。是約於詮門以義說而說為七,若廢詮而論如之體則七即一如也。見解深密經分別瑜伽品,唯識論八。
(名數)見真如條。
(名數)一位不退,既修得之位次不退失也。二行不退,於所修之行法不退失也。三念不退,於正念不退轉也。此三不退配於菩薩之行位,依諸宗而異。據法相大乘,則依萬劫修因,入十住之位,雖識觀成就,無復退墮惡業流轉生死之位,謂之位不退。既入初地成就真唯識觀於利他之行不退失,謂之行不退。八地已去,得無功用智念念入真如海,謂之念不退(西方要決之十住毘婆沙論)。又天台一家,自別教之初住至第七住為位不退,此間斷見思之惑,而永超三界之生死也。自第八住至十迴向之終為行不退,此間破塵沙之惑,而不退失利他也。初地以上為念不退,斷無明之惑,而不失中道之正念也。如配之於圓教,則自初信至第七信為位不退,自第八信至第十信之終為行不退,初住已上為念不退。觀經妙宗鈔下曰:「若破見思名位不退,則永不失超凡假。伏斷塵沙名行不退,則永不失菩薩之行。若破無明名念不退,則不失中道正念。」
(名數)見不退條。
(名數)對於唯識論所說之三佛身,定三佛所居之國土:一、法性土,自性身之土,即真如之理也。此身土與體雖無差別,然相性不同,故以能知之覺相為佛(即身),以所知之法性為土。二、受用土,即報身受用之國土。為與大圓鏡智相應之淨識所變現,盡未來際而相續,以無漏之色為體。此中有自受用土與他受用土二種:自受用土如上,他受用土者,依平等性智之大慈悲力,對於初地已上之菩薩,變淨土者。亦以無漏之五塵為體。三、變化土,即變化身所居之土也。依成所作智之大慈悲力。應初地以下乃至一切之凡夫。或現淨土,或現穢土者,見義林章七末。
(名數)一自性住佛性,真如之理,自性常住無有變改,一切眾生,本有此性,名為自性住佛性。二引出佛性,眾生必假修習智慧禪定之力,方能引發本有之佛性,是名引出佛性。三至得果佛性,修因滿足,至於果位時,本有之佛性了了顯現,是名至德果佛性。見華嚴孔目章。
(名數)佛性雖常住不變,然為他修證,分三義:一、自性住佛性,一切眾生本有之,為自性而常住者。三惡之眾生,唯具此一。二、引出佛性依修行之功,而本有之佛性漸為引出者。三乘之行人具之。三、至得果佛性,修因滿足,而本有之佛性了了顯發者。即諸佛之佛性也。見華嚴孔目章二。
(名數)見三字部三因佛性條。
(名數)涅槃經所說:一、正因佛性,離一切邪非之中正真如也。依之成就法身之果德,故名正因佛性。二、了因佛性,照了真如之理之智慧也,依之成就般若之果德,故名了因佛性。三、緣因佛性,緣助了因,開發正因之一切善根功德也。依之成就解脫之德,故名緣因佛性,金光明玄義曰:「云何三佛性?佛名為覺,性名不改,不改即是非常非無常,如土內金藏,天魔外道不能壞,名正因佛性。了因佛性者,覺智非常非無常,智與理相應,如人能知金藏,此智不可破壞,名了因佛性。緣因佛性者,一切非常非無常功德善根資助覺智開顯正性,如耘除草穢掘出金藏,名緣因佛性。」同記上曰:「正謂中正,了謂照了,緣謂助緣。緣資了,了顯正,正起勝緣。亦是正發於了,了導於緣,緣嚴於正。正起勝緣,相由既然非橫義也,一心頓具非縱義也,此妙因能剋妙果,俱名因者其義在茲。」此三佛性,又為空假中之三諦。因為空諦,緣因為假諦,正因為中諦也。輔行二曰:「三千即空性了因也,三千即假性緣因也,三千即中性正因也。」
傘蓋。
蓋(nīvarana)(巴),煩惱之異名,煩惱覆蓋真如法性,使眾生沈迷生死,無法證悟,故名蓋。
法性(dhammatā)(巴)、(dharmatā)(梵),又稱實相、真如、法界、涅槃。
指真如所入之識。又作一一識心、一心一心識。為非常、非無常之心念,故又稱俱非念、寂滅寂靜念。係密教依釋摩訶衍論所立十識中之第十識。謂真如門所依之心與實相一味之理會合,故稱識心;又真如之體乃通一切有情、非情,且為唯一者,故稱一心。釋摩訶衍論贊玄疏卷二(卍續七二‧四四七下):「第十識心,即真如門所依本法,而唯能緣自門真理,體能鑒用,照體獨立,故說為緣。」此心得緣真理為境界,故異於第九識(一切一心識)之不緣真理,而相當於天台四教中之圓教。〔釋摩訶衍論卷二、釋摩訶衍論記卷二、胎藏金剛菩提心義略問答卷二末、宗鏡錄卷四十五〕(參閱「一切一心識」6、「十識」503) p1
英語 Monism。凡以唯一原理說明宇宙全體之見解,稱為一元論。即謂宇宙世界之根本為一,而宇宙萬事萬物皆源於此一元。與二元論、多元論相對而稱,故稱一元論。二元論者主張神與世界、精神與物質、本質與現象等的絕對對立;一元論則謂一切皆由一根本原理所生成,故無所謂神與世界、精神與物質之對立。印度思想界即依一元論之說,而產生不同論派,如吠陀哲學即謂宇宙之本質為梵(梵 Brahman);個人主體之本質為我(梵 ātman),此兩原理同為一體,即「梵我一如」。宇宙萬有最後乃歸於此絕對之梵與我。欲表現此一元論之本質內容實非易事,故有實在(梵 sat,有)、精神(梵 cit,知)、至福(梵 ānanda,歡喜)等說法產生。然此種絕對本質之一元論,卻難以解釋各種現象界之發生,如物質自然界、苦、惡等人間界諸現象。判定精神原理(梵 purusa,神我)與物質原理(梵 prakrti,自性)對立之二元論,即為解決此類問題而應運出現者。此外,尚有六師外道唯物一元論等說。以上諸論,皆有其矛盾處,佛教為解決此一癥結,遂肯定其態度及立場,即:一概否定一切精神、物質、神、或形而上學說之固定原理。小乘佛教將構成各類現象界之要素(法)加以分類,而有五位七十五法、五位百法之說;成為多元論之一者。大乘佛教則加以綜合,而稱之為真如、法性、實相、佛性、如來藏、唯心、一念等,故為一元論。至若諸現象界之根本,則視為無明與阿賴耶識。此無明等與真如之關係,曾被論諍。大抵言之,佛教於一元、二元、多元等概念未嘗視為固定之實體原理,而以「無自性」統視之。此為佛陀所持宇宙觀之基本態度。 p5
乃生滅門所依之心。又作多一心、多一識心。係密教所立十識中之第九識,亦即造作一切諸法之識心。蓋此心所作之生滅,差別無量,隨其所作,故稱「多」;又能作之心唯有一,故稱「一」,合稱之為多一識心,屬於後得如量智。故釋摩訶衍論贊卷二(卍續七二‧四四七下):「可知第九識心,即前所入法十名中第十,一切一心也,以能緣彼生滅門如,但不能緣真如門理,非不能緣自門真理。」〔釋摩訶衍論卷二、釋摩訶衍論記卷二、宗鏡錄卷五十六〕(參閱「十識」503) p6
泛指一切迷界。包括有礙之一切眾生,或構成障礙之一切事物。如凡夫有見、思二惑等煩惱障,二乘人有障於真如理法之所知障,地前菩薩有不知恆沙法門而妨礙濟度眾生力用之塵沙惑,地上菩薩則有障於中道實相妙理之無明惑。以上所述皆因未證佛地,尚有迷惑,故稱一切有礙。讚阿彌陀佛偈(大四七‧四二一上):「光雲無礙如虛空,故佛又號無礙光;一切有礙蒙光澤,是故頂禮難思議。」 p11
六無畏之一。略稱一切法平等無畏。真言行者菩提心一念之功德有六種差別,其六即一切法自性平等無畏。意指一乘之人,觀自心畢竟空性,離有為、無為二界之扼縛,了悟萬法乃一實真如,於諸法無能所本末,而住於虛空無垢之菩提心位。〔大日經卷一住心品、大日經疏卷三十〕(參閱「六無畏」1294) p12
梵語 eka-citta。指真如、如來藏心。(一)即宇宙萬有之根本原理,絕對無二之心性。如入楞伽經卷一(大一六‧五一九上):「寂滅者,名為一心;一心者,名為如來藏。」又宗密之華嚴經行願品疏鈔卷二以一心配列五教來說明,即:(一)假說一心,小乘行者承認心外另有一外境存在,故心係有名無實者。(二)事一心,乃大乘權教所謂異熟之阿賴耶識。(三)理事無礙一心,即大乘實教之如來藏藏識。(四)絕對一心,指大乘頓教中超越染淨者。(五)總賅萬有一心,別教一乘已盡捨萬有者,別教稱一心為一真法界或一心法界,亦即一心不外宇宙本體之意。天台宗有「一心三觀」、「一念三千」之說。〔華嚴五教章卷二、宗鏡錄卷三十七〕
(二)唯識宗以唯一之根本識為一心。指萬有能變之心,即阿賴耶識。成唯識論卷二(大三一‧一○下):「由自心執著,心似外境轉,彼所見非有,是故說唯心;如是處處說唯一心。」〔成唯識論卷七、成唯識論述記卷二末〕
(三)專注於某種對象,而不起妄念,稱為一心。故專心念佛,又稱一心專念。淨土宗尤其重視執持阿彌陀佛之名號。據無量壽經之說,一心具有至心、信樂、欲生我國等三信。另據觀無量壽經之說,一心包含至誠心、深心、迴向發願心等三心;義同阿彌陀經所說之「一心不亂」。〔觀經疏卷四、往生論註卷下〕 p21
一心即眾生心,二門即心真如門與心生滅門。大乘起信論(大三二‧五七六上):「依一心法,有二種門。云何為二?一者心真如門,二者心生滅門;是二種門皆各總攝一切法。」佛教真常唯心論系統稱宇宙萬有之本體為一心,而謂眾生與佛同具此心。然此心有覺與不覺之分,故析為二門,覺者稱為心真如門,不覺者稱為心生滅門。由此一心之本體(具有不生、不滅、不增、不減等性質,為絕對的無差別相)而言,稱心真如門。由此一心之動相(具有生、滅、增、減等性質,為相對的差別相)而言,稱心生滅門。心真如門為宇宙本體之覺性,心生滅門為宇宙現象之不覺性。此種一體二面之關係,即稱為一心二門。然二門畢竟不一不二,猶海水與波浪,雖因風動而起波浪,然於海水之本性則不生變化,故海水與波浪兩者為畢竟不二。〔大乘起信論義記卷中〕 p22
乃天台宗之觀法。為天台宗基本教義之一。又稱圓融三觀、不可思議三觀、不次第三觀。一心,即能觀之心;三觀,即空、假、中三諦。知「一念之心」乃不可得、不可說,而於一心中圓修空、假、中三諦者,即稱一心三觀。此為圓教之觀法,係不經次第而圓融者。
摩訶止觀卷五上載,若一法一切法,即是因緣所生法,是為假名假觀;若一切法即一法,此法即是空,是為空觀;若非一非一切者,即是中道觀。一空一切空,無假、中而不空,是為總空觀;一假一切假,無空、中而不假,是為總假觀;一中一切中,無空、假而不中,是為總中觀,此即中論所說不可思議之一心三觀。其中,所謂一法一切法,指真如隨緣形成一切現象,皆不實在,故為假,觀此則稱假觀;一切法即一法,指一切現象皆真如顯現,無獨立之實體,故為空,觀此則稱空觀;一切現象非一非一切,同時具有上述兩種性質,此為中道,觀此則稱中道觀。如作空觀,則假、中亦空,以三觀悉能蕩相破著之故。如作假觀,則空、中亦假,以三觀皆有立法之義故。如作中觀,則空、假亦中,以三觀之當處為絕對之故。以此觀於空、假、中三諦之任何一諦,而三諦無不圓具,故稱一心三觀。然此不思議法,甚深微妙,其觀慧門,難解難入,故為圓教利根菩薩所修習者。
又一心三觀亦明示三意,此三意即維摩經玄疏卷二(大三八‧五二八下)所示:「一明所觀不思議之境,二明能觀三觀,三明證成。一明不思議之觀境者,即是一念無明心,因緣所生十法界以為境也(中略)。二明能觀者,若觀此一念無明之心,非空非假,一切諸法亦非空假,而能知心空假,即照一切法空假;是則一心三觀,圓照三諦之理,不斷癡愛起諸明脫,若水澄清,珠相自現。三明證成者,若證一心三觀,即是一心三智五眼也。」乃謂任何對象之境,皆為一境三諦,若依之作觀,即可修得圓融三觀。〔大智度論卷二十七、維摩經略疏卷七、止觀輔行傳弘決卷五之三〕 p23
指如實證得生、法二空所顯真理,與如實斷除所知、煩惱二障之階位。又作真見道、一心見道。唯識論所立菩薩乘之見道,分為真見道、相見道。真見道復涵括由加行功德成就而生之正斷煩惱根本智之無間道,及於次一念正證所顯真理之解脫道,雖涉於多剎那,然非別之所作。以其同等,故稱一心;又以其無分別智,體會真如,如實斷證,故稱見道。成唯識論卷九(大三一‧五○上):「真見道,謂即所說無分別智,實證二空所顯真理,實斷二障分別隨眠。雖多剎那,事方究竟,而相等故,總說一心。」(參閱「見道」3000) p25
(一)真如之理乃不二不異、平等無差別,故稱一如。一者,絕待唯一;如者,乃梵語 tathā(真如)之意譯,又作不異。謂真如界內,生佛之假名泯絕,平等性之中,無自他之形相。首楞嚴三昧經卷下(大一五‧六三九下):「魔界如即是佛界如;魔界如、佛界如,不二不別。」〔法華經玄義卷七下、摩訶止觀卷五上、淨名玄論卷一〕
(二)(1352~1425)大明三藏法數之編者。浙江上虞人,俗姓孫。永樂年中任僧錄司,住持上天竺寺。據釋氏稽古略續集之記載,永樂十七年(1419)二月二十八日,帝詔賜僧錄司右善世一如佛像二軸、佛骨五塊、鈔一千貫、諸佛菩薩名稱歌曲大小三本,道成佛一軸、思擴佛一軸,大小歌曲各三本。師曾編輯禪宗語錄,與道成等八人奉命校勘藏經,比對新舊,聚僧眾寫錄。又奉敕修訂大藏群經,采輯編類,而成大明三藏法數。又依法華文句記作法華科註,後世稱為一如新註。於洪熙元年入寂,享年七十四。〔補續高僧傳卷四、東里集卷二十五〕 p36
指真如法性之妙理。與絕對如常義之一如,及諸法體性義之法界一如義同,為一能證寂滅無為之妙理。 p36
不二不異,稱為一如,即真如之理。所謂真如界內,絕生佛之假名;平等性中,無自他之形相。故首楞嚴三昧經卷下稱,魔界如,佛界如,一如無二如。魔佛皆言如者,魔為修惡之極,佛為修善之極,雖有善惡之分,其性本一,故稱為一如無二如。 p36
謂十方眾生同乘一如之理而頓證佛果。一如,即真如之理。頓證,謂速疾證果,有別於漸修、漸斷、次第而證之菩提果。 p36
梵語 ekavyūha-samādhi。指心專於一行而修習之正定。又作一三昧、真如三昧、一相三昧、一相莊嚴三摩地。一行三昧復分為二,即:(一)理之一行三昧,乃定心觀法界平等一相之三昧。入此三昧,則知一切諸佛法身與眾生身為平等無二、無差別相,故於行住坐臥等一切處,能純一直心,不動道場,直成淨土。大智度論卷四十七(大二五‧四○一中):「一莊嚴三昧者,得是三昧,觀諸法皆一,或一切法有相故一,或一切法無故一,或一切法空故一,如是等無量皆一。(中略)一行三昧者,是三昧常一行,畢竟空相應三昧中,更無餘行次第。」(二)事之一行三昧,即一心念佛之念佛三昧。文殊師利所說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卷下(大八‧七三一中):「善男子、善女人,欲入一行三昧,應處空閑,捨諸亂意,不取相貌,繫心一佛,專稱名字;隨佛方所,端身正向,能於一佛念念相續,即是念中,能見過去、未來、現在諸佛。」〔大寶積經卷四十七、大品般若經卷五、大智度論卷四十三、大乘起信論義記卷下〕 p44
一念亦稱一心,指心念活動之最短時刻;三千表示世間與出世間一切善惡、性相等人、物差別之總和。一念三千即謂,於凡夫當下一念之中,具足三千世間之諸法性相。蓋天台宗思想,不論三性之有漏無漏,而謂介爾一心即具三千世間之迷悟諸法而無欠缺。摩訶止觀卷五上(大四六‧五四上):「夫一心具十法界,一法界又具十法界、百法界;一界具三十種世間,百法界即具三千種世間。此三千在一念心,若無心而已,介爾有心即具三千。亦不言一心在前,一切法在後;亦不言一切法在前,一心在後。」考諸吾人於日夜所起之一念心,必屬十法界中之某一法界,如與殺生等之瞋恚相應,是地獄界;若與貪欲相應,是餓鬼界;若與人倫道德律相應,是人間界;若與真如法界相應,是佛界。是故,一念與某界相應,此心即在某界,更且此眾生之一念心並非與一切諸法之間有所隔歷,而係互具互融。因其非孤立,故在一界必具十界。同時,於此十界又各具十界,而成百界。此百界復具足十如是(如是性、如是相、如是體、如是力、如是作、如是因、如是緣、如是果、如是報、如是本末究竟等),即成千如,再配以五陰、眾生、國土三世間,即此三千世間具足於一念之中。
一念三千之教義係根據舊華嚴夜摩天宮自在品之「心佛眾生,三無差別」而來。初學者根機淺,不宜作高層次之觀法,而須由自心觀起,以具體事物為所觀對象,故天台宗立一心三觀之法以為初學入門之機。〔止觀輔行傳弘決卷五之三、法華玄義卷二上、法華文句卷二上、十不二門指要鈔卷上〕(參閱「三千諸法」524、「山家山外」949) p49
(一)意謂一事、一物,乃對萬法而言。此「法」表存在、事物之意,並非「法則」之義。
(二)指唯一無二之絕對法。即人人本具之真如法性。六十華嚴卷五(大九‧四二九中):「文殊法常爾,法王唯一法;一切無礙人,一道出生死。」 p51
指唯一無二,絕對平等之真如理體;亦即天台宗所稱之諸法實相,華嚴宗所說之一真法界,大乘起信論所說之真如門。又作一心法界、獨一法界、一真無礙法界。界即所依義、所因義,聖法依真如而生,真如為聖法之所依所因,故稱法界;以此法平等不二,唯一真實,故稱一法界。大乘起信論(大三二‧五七六上):「心真如者,即是一法界大總相法門體。所謂心性不生不滅,一切諸法唯依妄念而有差別,若離妄念,則無一切境界之相。」〔大乘起信論義疏卷上(慧遠)、大明三藏法數卷四〕 p53
梵語 eka-laksana 。(一)指平等無差別之真如相。天台宗解釋為「一乘無二,同一解脫」之義,故法華經藥草喻品(大九‧一九中):「如來說法,一相一味,所謂解脫相、離相、滅相,究竟至於一切種智。」此即開三顯一之極意。然華嚴宗則以之與「同教一乘」分齊,唯明一相之方便,未至主伴具足無盡之法。〔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卷下、法華經文句卷七上、華嚴五教章卷一〕
(二)「異相」之對稱。即外道所倡之「一切法唯從一元生」。佛教為破其邪見而強調「真如自性非一相」之說。〔大乘起信論〕 p57
乃指實相一味之法。謂佛之說法雖隨眾生根機之差異而有二乘、三乘與五乘之分,然實質上為同一相、同一味,故稱一相一味。法華經卷三(大九‧一九下):「一味之水,草木叢林,隨分受潤,一切諸樹,上中下等,稱其大小,各得生長(中略)。如其體相,性分大小,所潤是一,而各滋茂,佛亦如是。」蓋一相,指眾生之心體;一味,指如來之教法。若以一地喻眾生心體,以一雨喻如來教法,則一地合一雨,一相合一味,真如之體(眾生心體)乃與一實之理(如來教法)相契合而無間隔。 p57
真如實相之法乃寂滅平等,故稱一相;又一相亦不可得,故稱無相。諸法一一遍攝一切,法法互遍無際,其當體寂滅平等之實相,本來就離言說相、名字相、心緣相,故稱之一相無相。 p58
謂上根大智之人全性起修,了修即性,性修不二,事理互融;燒香散花,無非中道,修禪誦經,盡是真如,是故一行修,則一切行無不修。 p62
又稱「一佛乘」。係與「三乘」相對的教法。三乘教法謂眾生在修習佛法時,有聲聞、緣覺、菩薩等三種差別,而一乘教法則謂小乘之聲聞、緣覺教法到最後亦終將與菩薩乘的行者相同,都將成佛。因為聲聞乘與緣覺乘的教法只是一種權巧方便,並不是佛陀的本懷。佛陀為一大事因緣出世的目的,是在引導一切眾生終皆成佛。因此,以成佛為最終歸趨的一乘教法才是佛陀弘法的真正意趣所在。這種主張是《法華經》最主要的特色所在。《法華經》〈髐隢K品 〉曾謂(大正9‧7b)︰「諸佛以方便力,於一佛乘分別說三。(中略)十方佛土中,唯有一乘法,無二亦無三。」並且以羊車、鹿車、牛車比喻三乘,而以大白牛車比喻一乘。可見該經的主張,顯然以為三乘法僅是方便法門,唯有一乘法才是真實之教。
關於一乘法的深意,後世天台、華嚴、唯識、真言等宗,各有獨特的主張。茲分述如次︰
〔天台宗的一乘說〕 依天台宗的解釋,「一乘」的「一」,即妙,即純一,所以獨得「妙」之名,因而立「四一」之說。所謂「四一」之說,始於光宅《法華經義記》,該書卷二解釋「十如」時云(大正33‧593a)︰「實智所照之境凡有四種,一者是教一,二者是理一,三者是機一,四者是人一。」惟同書卷三以四一解釋「唯以一大事因緣」時,所述則與此稍有不同,其文云(大正33‧603a)︰「先明果一,二明人一,三明因一,四明教一。」由此可知,光宅的四一說前後不同。對此,天台智顗在《法華玄義》卷六及《法華文句》 〈方便品疏 〉曾加以破釋,並別立教、行、人、理之四一,所根據之〈方便品 〉云(大正9‧8a)︰「唯有一乘法,無二亦無三。」、「正直捨方便,但說無上道。」、「諸佛如來但教化菩薩。」、「是法住法位,世間相常住。」智顗稱「無二亦無三」為教一;「正直捨方便,但說無上道」為行一;「但教化菩薩」為人一;「世間相常住」是理一。茲分釋如次︰
(1)「無二亦無三」︰約教而言,沒有通教半滿相對的二種教法;約部而言,沒有《般若》的兼帶大小二乘,所以是無二。又,約教而言,沒有藏教所分的三乘法;約部而言,無《方等》中所對的三乘,所以是無三。此為教一。
(2)「正直捨方便,但說無上道」︰《法華文句》解釋(大正34‧62c)︰「五乘是曲而非直,通別偏傍而非正。今皆捨彼偏曲,但說正直一道也。」即「正直捨方便,但說無上道」,《法華文句》認為是教一,而《四教儀》則認為是行一。二者的不同在於《法華文句》以「但說」為教一,《四教儀》以「無上道」為行一,即分別就能詮、能行各據一義。故有此差別。
(3)「但教化菩薩」︰是說前此一向隨順眾生根機而教化三乘,但到了法華時,由於「開三會一」,一切眾生都會歸為求無上菩提的菩薩。此時僅存菩薩而無聲聞與緣覺,故云人一。
(4)「世間相常住」︰十界依正差別的事法即是世間相;世間相的萬法悉皆相即於理,故皆常住,此即諸法實相。雖然以凡夫染礙的迷情來看世間相,必定是隔歷非常住,但只要一去隔礙的迷情,就能洞達諸法實相,覺證十界本具、依正融即之圓滿妙理。果然如此,則法界萬眾無不常住,而且既脫吾人迷情的分域,則常住就不是與無常相對的常,而是絕對的「妙常」。此即為理一。由於理一,所以教、行、人也都是一。
這就是天台宗的一乘說。
〔華嚴宗的一乘說〕 華嚴宗的一乘說頗為複雜,有二種一乘、三種一乘、五種一乘等種種說法。《華嚴五教章》卷一(大正45‧477a)︰「然此一乘教義分齊,開為二門︰(一)別教,(二)同教。」這種同教、別教二種一乘之說,是華嚴宗一乘說的根本。此中,同教一乘有兩種,一為「以一乘為能同,三乘為所同」的向下門的同教;二為「以三乘為能同,一乘為所同」的向上門的同教。別教則是別異於三乘權教的一乘。
《華嚴五教章》立別教為分相、該攝二門,而同教則有分諸乘、融本末二門,並廣加解釋。此中,別教一乘是以該攝門詮其法體,以分相門釋別教之名義。同教一乘是以分諸乘分顯其法體,以融本末釋同教之名義。所以,二種一乘雖各立二門,但特別以別教一乘為華嚴之本宗。
關於一乘的種類,在華嚴宗典籍中可以覓得下列數種說法︰《華嚴經探玄記》卷一論二種一乘,云(大正35‧114b)︰
「一乘二者︰(一)破異明,如法華經破二實滅及涅槃經破無佛性,俱是對權會破,方說一乘。(二)直體顯一,如華嚴經不對二乘,無所破故,為大菩薩直示法界成佛儀故。是故初說華嚴無權可會,終說涅槃會前諸權;是即非盡權無以顯實,是俱名一乘。」
此外,《華嚴經探玄記》也曾述及三種一乘(大正35‧114c)︰「一乘三者︰(一)存三之一,如深密等說。(二)遮三之一,如法華等。(三)表體之一,如華嚴等。」至於五種一乘,《華嚴五教章》卷一云(大正45‧482a)︰「明一乘隨教有五︰(一)別教一乘云云。(二)同教一乘云云。(三)絕想一乘,如楞伽,此頓教。(四)約佛性平等為一乘,此終教云云。(五)密意一乘,如八意等,此約始教。」《華嚴五教章》卷一在同教之下,曾列舉七種一乘之說,文繁茲不贅。如上所述,雖有種種一乘差別,但都可收歸於同教、別教一乘(即二種一乘)。
以上華嚴宗、天台宗的一乘說,都主張一乘真實、三乘方便。此中,天台宗雖許以「圓」之名說法華時之前,但絕不許法華時之前用「一乘」之名,所以天台宗的一乘就沒有多種差別。而華嚴宗則不許以「圓」字稱頓教以前的四教,然而允許將「一乘」之名用在漸頓諸教,所以一乘就產生多種差別。
又,《法華經》以開會三乘之機為其主眼,《華嚴經》則是以對普賢大機直說一佛乘為眼目。所以華嚴、天台兩家之間雖有若干不同,但都是以一乘真實、三乘方便為其教旨。
〔唯識宗的一乘說〕 唯識宗的主張與天台、華嚴不同。此宗認為「三乘真實、一乘方便」,而每駁斥華嚴、天台的一乘說。然而此宗論據,仍然是來自對《法華經》、《涅槃經》等關於一乘的經教。如窺基《法華玄贊》卷五,即會通<方便品>「若有聞法者,無一不成佛」之文,而認為是在談十地菩薩古昔之事,以及對不定姓二乘的記別。《法華玄贊》卷四(本)曾引《攝大乘論》的十因,結釋(大正34‧716b)︰「今此會中,依論,但與二人記別︰(一)不定姓,(二)應化者。(中略)非全撥其無定姓。故此一乘是密意說。」
此外,窺基在《法苑義林章》卷一裏,又會通<方便品>「十方佛土中,唯有一乘法,無二亦無三」之說,其文云(大正45‧267a)︰「依梵本說,經頌應言︰無第二、第三。數三乘中獨覺為第二、聲聞為第三。為引不定任持所餘故,方便言無第二第三,非真破也。」
窺基在《成唯識論掌中樞要》卷上(本)也會通了《涅槃經》「一切眾生悉有佛性」之文,而認為(大正43‧611a)︰「涅槃據理性及行性中少分一切唯說有一。」而《唯識論同學鈔》卷一之四也會通了《涅槃經》「聞說一乘一道一行一緣,而言四果皆成佛者,弟子不解我意」之文,而謂(大正66‧35c)︰「諸聲聞等皆成佛者,不解佛意也。」佛意是對不定姓一機說成佛。
由上引諸文,可見唯識宗的看法與天台、華嚴是有差別的。該宗認為華嚴、天台宗的一乘說,是佛對不定姓一機的密意方便說,而以為「五姓各別」才是了義真實之教。因此該宗主張有人可成佛、也有人不會成佛。
〔真言宗的一乘說〕 真言宗立祕密一乘,而不許顯教諸宗為真正的一乘。空海《吽字義》中即有顯教一乘、祕密一乘的名目。對這一問題,《真言本母集》卷三十一有「一乘實義,限真言事。」一條,以一乘實義獨歸真言宗,認為一乘是不動迷悟諸法,直接印成佛體之義。而十界依正、迷悟諸法,係以六大為體、四曼為相,故各各體性相用皆具本不生之功德。至於顯教諸經雖依真如法性之周遍而建立一乘之名,但並非事理俱密之談,因此仍屬於三乘中之菩薩乘,雖得一乘之名而無其實。而真言教則不然,真妄事理皆法身自體,故不動迷悟即可立一乘之名。因此「一乘」應為真言教所獨有。
要言之,真言宗未破壞五姓之各異,而以同一法身加以統一。此一看法與天台宗等之廢除五姓差別而建立一佛性的意義,顯然異趣。顯密二宗對「一乘」法門的異同,由此可以窺見端倪。
此外,近代日本佛學界,對一乘思想也曾有熱烈的討論。明治以後,松本文三郎、木村泰賢、宇井伯壽、布施浩岳、勝呂信靜、板本幸男、平川彰、橫超慧日、野村耀昌等十餘位學者,先後都曾提出對《法華經》之一乘思想的獨特看法。這些看法,在《法華思想》書中的〈一佛乘的思想〉一文中,作者野村耀昌曾有摘要性的敘述。
〔參考資料〕 舊譯《華嚴經》卷五〈 菩薩昆品〉;《勝鬘經》〈一乘章〉;《大薩遮尼乾子所說經》卷二〈一乘品〉;《顯揚聖教論》卷二十;《大乘莊嚴經論》卷五;唐譯《攝大乘論釋》卷十;《五十要問答》卷上;《華嚴孔目章》卷一;《不退轉法輪經》卷一;《解深密經》卷二;《入大乘論》卷下;《法華論》卷下;《法華經義記》卷三;《大乘義章》卷九〈一乘義〉;《大乘玄論》卷三〈一乘義〉;《法華玄論》卷一、卷二、卷四;林久稚譯《法華思想》(文殊版)。
三卷。日僧源信撰。收在《大正藏》第七十四冊。係論述法華一乘法之真實,以對抗法相宗五性各別之說的著作。卷首有自序,次分八門以記其要,即︰
(1)依法華立一乘,初採法華十文,次問答料簡,以立一乘真實之旨。
(2)引餘教二乘作佛之文,即舉出諸經論中有關二乘作佛之文十九篇。
(3)辯無餘界迴心,初舉出教證十五文、理證一文,次問答料簡,以明二乘之迴心通界內界外之旨。
(4)引一切眾生有性成佛之文,初揭法寶所引之六經二論,次自引教證十二文,明一切眾生有佛性之義,以論破法相宗一分無性之說。
(5)斥定性二乘永滅計,此中引《樞要》六文一量,次引《義鏡》、《要略》六文,更自舉有關定性教證八文,一一論破。
(6)遮無性有情之執,此中初舉《樞要》十文一量,次引法寶《究竟論》所出七文,德一《慧日羽足》十二文,《義鏡》、《略要》八文,後自引八文,以破定性二乘、無性有情不成佛之說。
(7)辯佛性差別,初斥法相宗之法爾無漏種子,次明瑜伽之真如所緣緣種子、法寶之三番佛性,及天台宗之三因佛性。
(8)辯教之權實,初明法華之實教,次辯深密之了義教及餘經之一乘。
全書所說頗為詳細,論議亦穩當,故當時之法相三乘家不能抗之。
〔參考資料〕 《東域傳燈目錄》卷下;《增補諸宗章疏錄》;《本朝台祖撰述密部書目》;《山家祖德撰述篇目集》卷下。
一心指眾生心,二門指心真如門及心生滅門。語出《大乘起信論》。法藏《大乘起信論義記》卷中(本)云(大正44‧251b)︰「言一心者,謂一如來藏心,含於二義︰(一)約體絕相義,即真如門也(中略);(二)隨緣起滅義,即生滅門也。」蓋眾生心之體乃自性清淨之妙理,故稱如來藏心。此心之本體,就超絕差別事相的真如而言,是心真如門,已絕染淨、迷悟、因果、佛凡等差別相,故真如謂不染不淨,不生不滅,平等一味,性無差別,眾生即涅槃,凡夫彌勒同一際。此係約體絕相的心真如門。
其次,心生滅門是隨緣起滅之義,非染非淨的如來藏心,由於無明而動轉,因此現出染淨、因果、迷悟、佛凡的差別相。雖成染淨,但其性恆常不動,為一如來藏心,又因是恆常不動的如來藏心,故又能動轉成染淨。心真如門及心生滅門的關係恰如水和浪,水緣風而起浪,但水性恆常不變不動。又,如浪之本體即是水,真如、生滅二門也相互通融,不分際限,真如是體,生滅是相,體相關係非別體,本來無二,故說一心有二門。
關於一心二門的義理,印順有詳細的說明。其《大乘起信論講記》載︰
「本論顯示大乘法的正義,是依於眾生心。眾生心,即『一心法』。從本論的觀點說︰世間法出世間法,唯是一眾生心,所以說依一心法。依一心建立一切法,從二門去說明,即︰『一者,心真如門,二者,心生滅門。』本論的二門,不要以為生滅專約事相、差別說;真如專約理性、無差別說。本論說生滅,即說到真如;說真如,也不離生滅;這著重在不異的不一不異的論法,與唯識者(著重在不一的不一不異)不同。(中略)
本論的二門,就是從眾生心的本性不生不滅義,立心真如門;從眾生心的流轉還滅義,立心生滅門。所以,本論生滅門的生滅,不是但指剎那、分位生滅;也是於生滅(生)流轉中,依本不生以說到還滅,還滅而無所滅的真如性。真如門中,也不是專明真如而毫不涉及生滅的;生滅何曾離真如而有﹖因此,本論依一心法有二種門,而二種門,皆是各各總攝一切法的。不像唯識者說,真如門只攝真如性,生滅門只攝(剎那)生滅有為事。本論雖分二門,而二門是都能總攝一切法的。真如門中,雖攝生滅法而以真如為本,故名心真如門。生滅門中,雖攝得真如性而以生滅事為重心,故名心生滅門。」
指彰顯真理的章句,亦指究極的真理。此詞在佛典中有若干演申義。《大法炬陀羅尼經》卷一(大正21‧662c)︰「一法句中,總攝無量億數修多羅。」《度世品經》卷三(大正10‧634a)︰「周遍一切無數佛土,皆現其身,於一切形,演一法句。」天親在《往生論》中將彌陀淨土的莊嚴功德分為十七句,佛的莊嚴功德分為八句,菩薩的莊嚴功德分為四句,並將此三種二十九句莊嚴功德攝於一法句中。謂一法句,即清淨句;清淨句者,真實智慧無為法身。對此,曇鸞《往生論註》卷下釋云︰二十九句為廣,入一法句為略。因廣略彼此相入,故言淨土之殊勝境界即真實智慧無為法身。
此外,日本淨土各派諸師對「一法句」一語也有多種解說,如鎮西派良忠認為「一法」指無為法身;「句」表能詮之章句,詮無為之義故名為句。聖聰則謂︰一法,真如之名;句者,詮清淨真如,故名。又,僧鎔於其《淨土論述要》中指出︰一法句非單指理法,或謂阿彌陀佛也。
〔參考資料〕 《佛說德光太子經》;《十住毗婆沙論》卷十一。
指唯一絕對的世界。即絕對界。又作一心法界、一真法界、獨一法界、一真無礙法界。《大乘起信論》(大正32‧576a)︰「心真如者,即是一法界大總相法門體。」或稱一法界為無二真心,此時「一」意謂絕對,「法」意指聖法,「界」者因之意;如法藏在《大乘起信論義記》卷中(本)釋云(大正44‧252a)︰「一法界者,即無二真心為一法界。此非算數之一,謂如理虛融平等不二,故稱為一。(中略)依生聖法,故云法界。(中略)聖法依此境生。此中因義是界義故也。」蓋以全宇宙為一法界者,乃不立迷悟、染淨、凡聖等差別相,唯立平等理體之絕對相,此係就非染非淨非生非滅之無差別性而言,亦即《大乘起信論》所說的真如門。
又,法藏在《華嚴經探玄記》卷十八,就法界分為五門,於其中第三門「亦有為亦無為法界」謂(大正35‧440c)︰「一心法界具含二門︰(一)心真如門,(二)心生滅門。」此亦以《起信論》之一心為一心法界。然清涼澄觀在《華嚴大疏鈔》卷六十謂,總五門唯一真無礙法界。宗密《行願品疏鈔》卷一謂(卍續7‧797下)︰「法界類雖多種,統而示之但唯一真法界,即諸佛眾生本源清淨心也。」同書卷二於釋普賢菩薩所入法界時,謂(卍續7‧843下)︰「統唯一真法界,謂寂寥虛曠,沖深包博,(中略)總該萬有,即是一心。」亦即澄觀、宗密二師以普賢所入法界,為一真法界,稱此唯一真心為總該萬有之一心,而以之為《華嚴》一經之宗要。
〔參考資料〕 《大乘起信論義疏》卷上;《註華嚴法界觀門》;《大日經疏》卷一;《宗鏡錄》卷三十二;《起信論筆削記》卷四;《淨土生無生論》。
修行者將心定於一種行相之境界中,此種禪定法門謂之一行三昧。有種種不同類型。如觀法界平等一相的三昧;禪宗之行住坐臥皆在直心境界中之三昧;以及淨土宗的依稱名念佛而起的念佛三昧等。此詞又譯作一相三昧,或一相莊嚴三摩地。《文殊師利所說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卷下(大正8‧731a)︰
「文殊師利言︰世尊,云何名一行三昧﹖佛言︰法界一相,繫緣法界是名一行三昧。若善男子善女人,欲入一行三昧,當先聞般若波羅蜜如說修學,然後能入一行三昧,如法界緣不退不壞,不思議無礙無相。善男子善女人欲入一行三昧,應處空閑,捨諸亂意,不取相貌,繫心一佛,專稱名字,隨佛方所,端身正向,能於一佛念念相續,即是念中能見過去未來現在諸佛,何以故﹖念一佛功德無量無邊,亦與無量諸佛功德,無二不思議,佛法等無分別,皆乘一如成最正覺,悉具無量功德無量辯才,如是入一行三昧者,盡知恒沙諸佛法界無差別相。」
此外,《大般若波羅蜜多經》卷五七五(大正7‧972a)︰「此三摩地以法界相而為莊嚴,是故名為一相莊嚴三摩地。」《華手經》卷十(大正16‧204a)︰「以是一緣了達諸法,見一切法皆平等相,是名一相三昧。」《大乘起信論》(大正32‧582b)︰「依如是三昧故,則知法界一相,謂一切諸佛法身與眾生身平等無二,即名一行三昧。」所說皆同。
然《大品般若經》卷五〈問乘品〉認為一莊嚴三昧(同經卷三〈相行品〉作一相三昧)與一行三昧有所不同,其文云(大正8‧252c)︰「云何名一莊嚴三昧﹖住是三昧,終不見諸法二相,是名一莊嚴三昧。(中略)云何名一行三昧﹖住是三昧,不見諸三昧此岸彼岸,是名一行三昧。」
此中,「一莊嚴三昧」一語乃梵語ekavy-ūha-samādhi的對譯,而「住是三昧,終不見諸法二相」正是《文殊般若經》所說的一行三昧。
智顗《摩訶止觀》卷二(上)以一行三昧為四種三昧之一,而名之為常坐三昧。宗密《禪源諸詮集都序》卷上之一謂(大正48‧399b)︰「若頓悟自心本來清淨,元無煩惱,無漏智性本自具足,此心即佛,畢竟無異,依此而修者,是最上乘禪,亦名如來清淨禪,亦名一行三昧,亦名真如三昧。」
達摩門下展轉相傳者,即是此禪。淨土家主張心繫一佛專稱名字,稱之為口稱三昧。道綽《安樂集》卷下並舉《華手經》所說的一相三昧及《文殊般若經》中的一行三昧,謂諸經多以念佛三昧為宗。善導《往生禮讚偈》則勸勉行者捨棄《文殊般若經》所說的難成就觀,而直修簡易的稱名念佛法門。
〔參考資料〕 《大寶積經》卷四十七;《大智度論》卷四十三;《大乘起信論義記》卷下;《六祖大師法寶壇經》;《止觀輔行傳弘決》卷二之一;《觀經疏玄義分記》卷四;《淨土二藏義》卷二十一。
北京佛教古蹟。位於北京巿北海五龍亭北,即大慈真如寶殿之後。為八角攢尖式亭,內設八面七佛碑,其中,七面為線雕佛像,一面為碑記。依據碑文記載,碑上所雕係乾隆皇帝仿六世班禪所獻「七佛番軸」而成。其所謂七佛,是指毗婆尸佛、尸棄佛、毗舍浮佛、拘留孫佛、拘納含牟尼佛、迦葉佛及釋迦牟尼佛。
碑面呈長方形,有邊框,上下雕雙龍戲珠,左右為單龍戲珠。內框之上框為七珍,左右框為八寶。框內上部正中為一佛,居蓮座。佛左右為二神足像,下方近底框處,為佛之父母及二侍者像。七佛腳下均刻楷書藏文。邊框上部有漢滿蒙藏文佛偈。如第七幅釋迦牟尼佛之佛偈謂︰「法本法無法,無法法亦法,今付無法時,法法何曾法。」
大乘菩薩道修行用語。指由菩薩地到佛地之間的修行階位名稱。可分為種性地、解行地、淨心地、行迹地、決定地、決定行地、畢竟地等七位。出於《菩薩地持經》卷十。
依《大乘義章》卷十二的解釋,第一種性地,以成就佛道因種不壞,故名。
第二解行地,指依前種性修習方便行,於出世道能解且行,故名。以上二地,於《大乘義章》之中,只是菩薩地前之位,《華嚴孔目章》卷二〈七士夫趣章〉則定種性地為十解以前,解行地為十行、十迴向。
第三淨心地為初地,入此地,實際上已證得一分真如,離無明住地之惑,繼而淨信希望菩提,故名。
第四行迹地,為二地以上乃至七地,生起修道,故名。
第五決定地為第八地,入此地,則決定趣向無上菩提,故名。
第六決定行地為第九地,因依前地,步步增進,故名。
第七畢竟地為第十地及如來地,因於第十地中因行窮滿,於如來地中果德至極,故名。
關於七地的開合,有種種不同的說法,《大乘義章》卷十二云(大正44‧716b)︰「如地持說,(一)種性地;(二)解行地;(三)淨心地;(四)行跡地;(五)決定地,謂八地九地;(六)畢竟地,謂第十地。」依此說法,則合為六地。而《地持經》卷十,則將所謂十三住(淨心等十住加上種性住、解行住、如來住)和七地配對,謂(大正30‧954a)︰
「種性住名種性地,解行住名解行地,淨心住名淨心地,增上戒住、增上意住、三種增上慧住、有開發無相住名行迹地,無開發無相住名決定地,於三決定是初決定無礙智住名決定行地,最上菩薩住如來住名畢竟地。」
依此義,七地又可開展為十三住。
諸佛所證法身之七種果德。出自《楞嚴經》卷四。「常住」者,無滅無生、不遷不變之謂;「果」者,所證之境界。蓋諸佛所證法身之果德,清淨圓滿,體性堅凝,如金剛王,常住不壞,故名常住果。
所謂七常住果,即︰(1)菩提,即諸佛所得清淨究竟之理。(2)涅槃,即如來所證究竟法身之果。(3)真如,即諸佛所證真實無妄之德。(4)佛性,即諸佛所證真覺湛明之性。(5)菴摩羅識,即諸佛清淨本源之心體。(6)空如來藏,即諸佛所證清淨法身之體。(7)大圓鏡智,即諸佛所得本有圓明覺照之智。
此七果之中,佛性與空如來藏二者是否可視為果德,今人呂澂有異說,認為「佛性、如來藏本就因位得名,如《勝鬘經》說在纏如來藏,出纏法身,《涅槃經》說佛性是諸佛無上菩提中道種子。」(《楞嚴百偽》四十三)因此主張此二者不得並列為果。
將真如分成七種,謂之七真如。又稱七種真如、七種如如、七如。這種分法起自《解深密經》,此後廣為瑜伽行派論書所引用,故可視為瑜伽行派特有的說法。《佛地經論》卷七云(大正26‧323a)︰「真如即是諸法實性、無顛倒性,與一切法不一不異。體唯一味,隨相分多。」依《成唯識論》卷八載(大正31‧46c)︰
「七真如者︰(一)流轉真如,謂有為法流轉實性。(二)實相真如,謂二無我所顯實性。(三)唯識真如,謂染淨法唯識實性。(四)安立真如,謂苦實性。(五)邪行真如,謂集實性。(六)清淨真如,謂滅實性。(七)正行真如,謂道實性。」
茲略釋此七真如如次︰
(1)流轉真如(pravṛtti-tathatā)︰指一切有為法無始以來就是在流轉變遷。這是諸有為法的實在相狀,故稱流轉真如。流轉真如又譯作生真如、生如如、輪轉如如、生起真如。
(2)實相真如(lakṣaṇa-t.)︰又譯作相真如、相如如、空相如。指人法二空的呈顯。這是諸法的實在相狀,故稱相真如。
(3)唯識真如(vijñapti-t.)︰指一切法是唯識所現,這是諸法的實在相狀,故稱唯識真如。又譯作了別真如、識真如、識如如、唯識如。
(4)安立真如(saṃniveśa-t.)︰即苦聖諦。
(5)邪行真如(mithyā-pratipatti-t.)︰即苦集聖諦。
(6)清淨真如︰即苦滅聖諦。
(7)正行真如(samyak-pratipatti-t.)︰即苦滅道聖諦。
〔參考資料〕 《解深密經》卷三;《解深密經疏》;《三無性論》卷上;《十八空論》;《大乘莊嚴經論》卷十二;《中邊分別論》卷二;《辯中邊論》卷二;《瑜伽師地論》卷七十七;《顯揚聖教論》卷三、卷十六。
七種真實不虛的迷悟因果之理。即愛味諦、過患諦、出離諦、法性諦、勝解諦、聖諦、非聖諦。此七者實即對四諦(苦集滅道)的詳釋。茲分釋如下︰
(1)愛味諦︰又名味諦,或愛實,即集諦之理;謂諸有漏法能生愛心,實為生死流轉之因。
(2)過患諦︰又名患諦,或苦實,即苦諦之理;謂諸有漏之果實滿於四苦八苦之過患。
(3)出離諦︰又名離諦,或解脫實,即道諦之理;謂八正道等實為滅苦因、出離生死之對治道。
(4)法性諦︰又名法諦,或法實,即滅諦之理;謂二無我所顯真如法性之理。
(5)勝解諦︰又名解諦,或解實,亦道諦之理;謂意解思惟二空所顯之理為空之行相。
(6)聖諦︰又名聖實,亦滅諦之理;謂聖所知一切寂靜之境界。
(7)非聖諦︰又名非聖實,即苦集二諦之理;謂凡夫所繫之境界。
此外,《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二(末)謂(大正45‧293a)︰「餘處或立七諦,愛味、過患、出離、應知、應斷、應證、應修。單重二觀觀於四諦,第二觀中除道諦。」即以《發智論》卷八所說之七善處為七諦,與上述之七諦不同。
〔參考資料〕 《菩薩地持經》卷八;《菩薩善戒經》卷七〈菩薩功德品〉;《法苑義鏡》。
指佛之三身所居處的三種境界或世界。因佛之三身之名稱有不同說法,因此,三土之名也頗有差異。
(一)指法身土、報身土、應身土。
(1)法身土︰又作法性土、法土,即法身佛所居之土,為真如法性之理體所證顯,是佛土的本體。
(2)報身土︰又作實報土、報土,為報身佛所居之土,乃佛於因位無量妙行所酬報的微妙莊嚴土。
(3)應身土︰又作化身土、化土、應土,為應身佛所居之土,乃應眾生機感而化現。
一切諸佛悉有此三土,其中,諸佛之法身土不分其相,報身土則有別,如阿彌陀佛的報身土即《阿彌陀經》所說的西方極樂世界,釋迦牟尼佛的報身土是《涅槃經》卷二十四所說的西方無勝土。應身土方面,如釋迦牟尼佛的應身土即此娑婆世界,阿彌陀佛的應身土是《鼓音聲經》所說的清泰國。
諸佛土中,可攝於應土或化土者,種類甚多,有娑婆世界等的穢土,也有眾寶莊嚴的淨土,又有應時而暫現穢相或現淨相者。《安樂集》卷上云(大正47‧6b)︰
「無而忽有,名之為化。即如四分律云,錠光如來化提婆城與拔提城,相近共為親婚往來,後時忽然化火燒卻,令諸眾生覩此無常,莫不生厭,歸向佛道也。(中略)隱穢顯淨,如維摩經,佛以足指按地,三千剎土莫不嚴淨。」
此中,前者是於穢中現穢,後者則於穢中現淨,二者皆屬化土。
此外,此三土中的應土,若另開化土,則為法、報、應、化四土。
(二)指法性土、受用土、變化土︰此三者依次相當於法、報、應三土,為法相宗的三土說,其他各宗亦多依用此稱。
(1)法性土︰佛自性身(法身)所居之土,乃真如之理性。身土無別,依義而分土。《成唯識論》卷十謂(大正31‧58b)︰「自性身依法性土,雖此身土體無差別,而屬佛法相性異故,此佛身土俱非色攝,雖不可說形量小大,然隨事相其量無邊,譬如虛空遍一切處。」
(2)受用土︰即自他受用法樂之土,可分自受用土與他受用土二種。自受用土,自受用身所居,為自己獨受法樂之處。即佛之大圓鏡智相應淨識,於其因位所修自利行滿,從初成佛,盡未來際,相續變為純淨佛土,周圓無際,眾寶莊嚴,此稱自受用土。他受用土,為他受用身所居,乃佛以平等性智、大慈悲力,所修化他行滿,隨十地菩薩所宜,變成淨土,或大或小,或勝或劣。如西方極樂淨土、《法華經》〈壽量品〉所說的常在靈山之土,皆是他受用土。
(3)變化土︰即應身如來變化之土。謂佛以不思議神力,隨諸眾生善惡之業,變現淨穢之土,乃方便設化。《成唯識論》卷十(大正31‧58c)︰「變化身依變化土,謂成事智、大慈悲力,由昔所修利他無漏淨穢佛土因緣成熟,隨未登地有情所宜化為佛土,或淨或穢,或小或大,前後改轉。」
〔參考資料〕 《大乘義章》卷十九;《佛地經論》卷七;《成唯識論述記》卷十(末);《法苑義林章》卷七(末)。
指體、相、用三者。體是本體,相是本體的性能,用是性能的作用。萬物皆有體相用,以金獅子像為例,其本體之黃金是為「體」。能成為獅子像或其他像的性能即為「相」,該像令人產生怖畏等作用即為「用」。以此三者判別眾生心或宇宙法界時,其體相用無限廣大,故得「三大」之名。
有關體相用三大的建立,顯密說法不同。顯教方面,有小乘教的六因四緣之緣起,法相宗的阿賴耶識緣起,《起信論》、天台宗等的真如緣起,華嚴宗的法界緣起等種種說法;但其究極是以無色無形的真如空理為諸法本體。華嚴、天台兩宗雖談事理圓融之旨,但較之真言宗,仍有事理隔歷的分齊。
此下就《起信論》及真言宗所說,略述如次︰
(1)《起信論》謂摩訶衍體為眾生心,而就眾生心之所以名為「大」的原委談體相用三大,文云(大正32‧575c)︰
「摩訶衍者,總說有二種。云何為二﹖一者法,二者義。所言法者,謂眾生心。(中略)所言義者,則有三種。云何為三﹖一者體大,謂一切法真如平等不增減故;二者相大,謂如來藏具足無量性功德故;三者用大,能生一切世間、出世間善因果故。」
(1)體大︰指凡聖、染淨、因果、依正皆以之為所依的本體,雖隨流、加染,真如之體亦不增,雖反流、減染,真如之體亦不減。又雖反流、加淨,亦不增真如之體,雖隨流、缺淨,亦不減真如之體。亦即真如的體大,是不依染淨而闕,始終常恒不變,平等不增減的真性。
(2)相大︰真如自性本來滿足一切功德,所謂自體有大智慧光明義,本覺智明;有遍照法界義,本覺顯照之用;有真實識知義,離無明倒執;有常樂我淨義,性德圓備;有清涼不變自在義,性德不變。亦即真如的相大,是過恆沙無量不思議功德悉皆滿足。
(3)用大︰乃諸佛如來大慈悲攝化之用。諸佛如來唯此法身智相之身,為第一義諦,無有世諦境界,但隨眾生見聞各各得益,故說為用大。此用有二種,一者依分別事識,為凡夫二乘心所現者名為應身或化身;二者依於業識,為菩薩所現者名為報身。亦即報化二身不思議的業用為真如的用大。
印順《大乘起信論講記》第三章第二節釋此三大云︰
「體、相、用,為本論的重要術語,與勝論師的實、德、業相同。用是作用,指動作與力用。相是德相,不單是形態,而是性質、樣相等。相與用不同,用約與他有關的動作說;相約與他差別的性質說。自體,有相、有用,而為相用所依的。如以時鐘來說︰的答的答的長短針的活動,使我們知道現在是什麼時候,這即是用。形態是圓的;刻有一至十二的數目字;有長短針;有許多機件配合著︰這些都是相。體,指造成此時鐘的物質;或總指這個具體的物事。凡存在的東西,都有體、相、用可說。
論到體相用,阿含經論及中觀經論,與本論的解說不同。如體即自性,不專指真如平等相說。像時鐘有時鐘的體,人有人的體,色有色性,心有心性。雖以空性為一切法性,但這是通性,決不即以此為一切法的實體,而說一切法依此而現起,以此為質料因或動力因。但佛法在發展的過程中,到達攝境從心,於是乎一切唯識為體了。攝相從性,於是乎一切以如為體了。體,常被用為真如平等相的專名,與相用對論。本論所說的︰大乘體是真如平等性;大乘相是大乘的稱性功德;大乘用是大乘的種種作用。」
(2)真言宗所說,指宇宙法界有體相用三大。地水火風空識六大,體性遍於有情、非情,故稱體大。大曼荼羅、三昧耶曼荼羅、法曼荼羅、羯摩曼荼羅等四曼相狀歷歷,故稱相大。身語意三密作用深密相應,故稱用大。
有關三大之建立,若約橫門而言,則三大都是本有,無有深淺;若約竪門而立,則有能所、本末、淺深之別。所謂六大,乃絕對本有,能生之本源,一味平等之位。四曼、三密都是相待緣起的差別相用之位。雖然分為二門,但橫竪二門本是不二法體,故不動緣起當相而見法爾實體。故空海《即身成佛義》謂(大正77‧382c)︰「雖有能所二生,都絕能所。法爾道理,有何造作。能所等名皆是密號,執常途淺略義,不可作種種戲論。」
〔參考資料〕 《大乘起信論疏》卷上;《大乘起信論別記》;《華嚴經探玄記》卷一、卷十六;《華嚴經疏鈔玄談》卷一;《釋摩訶衍論》卷一。
(一)華嚴宗五祖圭峰宗密將大乘各宗總分為法相、破相、法性三宗。其中,法相、破相二宗相當於華嚴五教的大乘始教,法性宗相當於終頓圓後三大乘。法相宗是始教中的相始教,指瑜伽、唯識二宗的教義。因其建立五位百法、三性二無我、四智三身等法相,故有此名。破相宗是始教中的空始教,指三論宗的教義。該宗主張四句百非、八不中道、無所得真諦,故有此名。法性宗是終頓圓三教的總稱,以說真心緣起、緣起無性、法性自爾,故有此名。
宗密在《圓覺經略疏》卷上之一說,大乘教總有三宗,謂法相、破相、法性。又二分三宗為前二宗與後一宗,謂前者(破相、法相)對後者(法性)有十相違,後者對前者有五不同。十相違,即︰(1)三乘一乘之異,(2)五性一性之異,(3)唯心真妄之異,(4)真如凝然隨緣之異,(5)三性空有離即之異,(6)生佛不增不減之異,(7)二諦空有離即之異,(8)四相前後同時之異,(9)能所斷證離即之異,(10)佛身有為無為之異。其次,五不同為︰(1)無性本性之異,(2)真智真知之異,(3)二諦三諦之異,(4)三性空有之異,(5)佛德空有之異。
(二)佛教教派有關三宗的論說很多,此處所指的是南北朝宋、齊時代名士周顒所立的三宗。周顒是個佛教學者,信仰佛教,曾做官於宋、齊二代,對佛教很有研究。他把當時佛教產生的學術思想,概括地歸納為三宗。作《三宗論》,有名於世。三宗的要義,是在解釋空的含義不同而分宗不同。在宋、齊時期,無著、世親或瑜伽之學尚未翻譯流行,當時佛教盛行的學說主要是《般若》、《涅槃》、《三論》、《成實》。而《般若》、《三論》、《成實》都是闡述空義的學說。在晉代研究《般若》就有六家七宗的不同,宋、齊兩代,成實、三論諸師談空也有多種不同,周顒因著《三宗論》以評判之。
三宗者,第一「不空假名宗」。此解釋空義,主張只空諸法實性,名為真諦,名為性空,不空因緣假法,緣起假有即是世諦,並非全無,若此都空,便墮斷滅。此種主張,名為性空,不空因緣假名。據《名僧傳抄》說︰宋代名僧覺世,善《泥洹》、《大品》,立二諦義,以不空假名為宗。
第二是「空假名宗」。主張空即假有,為空假名。意謂緣起諸法是假有,名為世諦。此世諦假法,眾緣若散,即歸空無,名為真諦。即前有假法而後空之。為空假名。此又名為空有二諦,有為世諦,空為真諦,有時無空,空時無有,空有不相即。此是《成實》者的析法空義,明空便空假假有,故稱「空假名」。
第三「假名空宗」。意謂從眾緣生的假法即是空,為假名空。此義即不存空以遣有,也不壞假有而談空,即假即空,是非有非無義,雖空而宛然假有,雖假有而宛然是空,空有無礙,不偏兩邊即是中道。
周顒的佛學思想屬於三論學派。著《三宗論》設「不空假名」難「空假名」,設「空假名」難「不空假名」,又設「假名空」難前兩宗。可見周氏所宗為「假名空宗」。此《三宗論》常為三論學者所稱道,並謂假名空義出自僧肇《不真空論》。《中論疏》說︰「尋周氏假名空,原出僧肇不真空論(中略)。肇公云︰以物非真物,故是假物,假物故即是空。大朗法師關內得此義以授周氏,周氏因著三宗論也。」大朗即攝山僧朗,是三論宗的宗師。假名空義,三論學者視為正義。(劉峰)
(一)從宗教倫理的立場,一切法可分為善、惡、無記等三類︰對於現世、來世和自他都是順益的,如信等善心及善心所起的一切善根,是為善性。對於現世來世和自他都是違損的,如貪等惡心所起的一切惡業,是為惡性。非善非惡為中庸之法,是益是損,不能預測,是為無記性。關於三性與眾生之行為的關係,小乘有部與大乘瑜伽行派,皆有繁瑣、複雜的析論。茲略述如次︰
據《俱舍論》卷十三所載,善不善性又各分成︰勝義、自性、相應、等起等四類。此中,勝義善,謂真解脫,擇滅涅槃。蓋涅槃,即安穩不動,一切法中其體最尊,故獨標名勝義善。自性善,謂慚、愧及無貪、無瞋、無癡等三善根。不待相應及其餘之等起,其體性本善猶如良藥,故名自性善。相應善,謂能與自性善相應方成善性的心、心所;若與慚等不相應,則善性不成,故名相應善。等起善,謂由自性及相應善所等起之法,譬如牛飲甘草之汁所引生甘美之汁。
不善性的四種法之中,勝義不善,謂生死之法。生死中諸法皆以苦為自性,極不安穩,猶如痼疾。自性不善,謂有漏法中的無慚、無愧、貪等三不善根,其體不善,猶如毒藥。相應不善,謂能與自性不善相應的心、心所法,如滲毒之水。等起不善,謂由自性及相應不善所等起之法,如飲毒藥汁所引生之毒乳。關於無記的類別,諸論所說不一,或說一種,所謂勝義無記;或說二種,即勝義與自性無記;或說四種,即︰異熟、威儀、工巧、通果;或說五種,即於前四種上,加一自性無記。
又,《俱舍論光記》卷二謂(大正41‧35c)︰
「善略有三︰(一)生得;(二)加行,謂聞、思、修;(三)無漏,謂學、無學、勝義。就無漏中,前二有為無漏,後一無為無漏。善總有七︰(一)生得,(二)聞,(三)思,(四)修,(五)學,(六)無學,(七)勝義。不善唯一,無記有二︰(一)有覆,(二)無覆。就無覆中有六︰(一)異熟,(二)威儀,(三)工巧,(四)通果,(五)自性,(六)勝義。前五有為無記,後一無為無記;並前有覆,總有七種。」
總此十五種(善七、不善一、無記七),以分別十八界七十五法之三性,則十八界中,眼等五根與香味觸三者屬無記性。七種無記中,不通有覆、勝義,而異熟無記有異熟五根與香味觸,威儀、工巧、通果無記唯有香味觸,自性無記有長養五根、香味觸及外香味觸。
色聲二界若屬善心力等起的身語表所攝,是為善;若屬不善心力等起的身語表所攝,是為不善;若屬無記心力所等起的身語表所攝,是為無記。此外,非等起的色聲,亦屬無記。若更作分別的話,生得、聞思、不善及有覆皆通色聲;無覆中,異熟唯有色,威儀、工巧、通果、自性皆通色聲。眼等六識若與無貪等相應,則名為善;與貪等相應則名不善,其餘皆名無記。若再分別,則生得善通七心界,聞、思、修、學、無學屬意界及意識界;不善屬七心界,有覆屬眼耳身識、意界、意識界;異熟、威儀、工巧屬七心界,通果屬眼耳識、意界、意識界,不通自性無記。
又,法界之中,總有六十四法,此中無貪等、與無貪等相應者、與之等起者以及擇滅等,皆名為善;貪等、與貪等相應者、與之等起者,皆名不善;餘者名為無記。若更分別之,生得有三十法,聞思二十八法,修三十法,學無學二十八法,勝義善一法,不善四十二法,有覆三十法,異熟二十一法,威儀工巧十八法,通果十七法,自性十法,勝義無記有二法。
此外,《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卷三謂善有十三種,即︰自性善、相屬善、隨逐善、發起善、第一義善、生得善、方便善、現前供養善、饒益善、引攝善、對治善、寂靜善、等流善。該論卷四謂不善有十二種,即︰自性不善、相屬不善、隨逐不善、發起不善、第一義不善、生得不善、方便不善、現前供養不善、損害不善、引攝不善、所治不善、障礙不善。又謂無記有十四種,即︰自性無記、相屬無記、隨逐無記、發起無記、第一義無記、生得無記、方便無記、現前供養無記、饒益無記、受用無記、引攝無記、對治無記、寂靜無記、等流無記。
此中,五蘊、十界、四處一部分屬善,一部分屬不善;其餘的八界、八處以及不屬善不屬不善的蘊界處皆屬無記。十界,謂十八界中的七心界加上色、聲、法界。四處,謂十二處中的色、聲、意、法。八界八處,謂五色根與香味觸。此上所判與《俱舍》所說相同。至於《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五(本)則立無漏善蘊、加行善蘊、生得善蘊、不善蘊、有覆無記蘊、異熟無記蘊、威儀無記蘊、工巧無記蘊、變化無記蘊與自性無記蘊等十類別,就五蘊而廣分別百法之性。其所說與《俱舍》等所說互有異同。
茲表列三性及三性與心所如次︰
三性:
┌善 性────────不染污性──劣慧……一切種冥
│ 無覆無記
三性門─┤無記性 二性門
│ 有覆無記
└惡 性────────染 污 性──煩惱……諸 冥
三性與心所:
┌自性善──無貪、無瞋、無癡、慚、愧
│相應善──大地法九(除慧)、尋、伺、悔、眠、信、勤、行捨
┌ 善┤ 、不實、輕安、不放逸(與自性善相應)
│ │等起善──身語表、無表、得、四相、無想定、滅盡定
│ └勝義善──擇滅無為
│ ┌自性不善──貪、瞋、癡、無慚、無愧
三性┤ │相應不善──十大地法、大煩惱地法五(除無明)、尋、伺、慢、
│不善┤ 疑(與自性不善心相應)
│ │等起不善──身語表、無表、得、四相
│ └勝義不善──生死法
│ ┌有覆無記┬─十大地法、貪、慢、疑、憍、六大煩惱
└無記┤ └─眠、諂、誑、尋、伺、得、四相
│ ┌─異熟無記┬─命根、同分、無想果
└無覆無記┤ 威儀無記┤
│ 工巧無記┼─十大地法、尋、伺、眠、得、四相
└─變化無記┘
(二)唯識學所說的諸法的三種存在形態或層次︰又稱三自性。即遍計所執性、依他起性與圓成實性。
(1)遍計所執性︰遍計為「周遍計度」義。所執是指對象。即於因緣性諸法,不能看到其本然的真相,而浮起主觀的、虛妄的揣度,加上我法的妄執所現的對象。若加以細別,則有能遍計、所遍計與遍計所執性三重。能遍計,謂意識遍對客觀的事物,起實有的計度,即主觀的迷情。所遍計,謂被能遍計的意識所周遍計度的客觀對象。遍計所執性,謂由能遍計心現於所遍計之上的實有妄境。
(2)依他起性︰「他」,指因緣而言。一切有為法都是依因緣而現起的。即心心所法必具因緣、增上緣、等無間緣與所緣緣四緣,色法則須依因緣與增上緣二緣。既是依因緣和合而存在,所以非固定的實有,而是如幻假有的法。然而,雖屬假有,但與遍計所執性之僅現於妄情,且體性皆無之狀況不同。
(3)圓成實性︰圓為圓滿,成為成就,實為真實義。指遍滿一切處而無缺減,其體不生不滅而無變異,且真實而不虛謬,為一切諸法實體實性的真如法性,亦即所謂依他起的根本體性。
為說明以上三性關係,《攝大乘論》以蛇繩為譬喻,說︰如暗中有人懷恐怖之念,見繩而誤以為蛇,此蛇現於恐怖之迷情上,係體性都無之法,此喻遍計所執性。繩是因緣假有的,此喻依他起性。繩之體為色、香、味、觸等四塵,此喻圓成實性。換言之,遍計所執性如繩上的蛇,祇存在於對依他起性的謬見之上,是無實體的。依他起性亦如依四塵所成的繩一樣,只是現於圓成實性之上的假相,故觀其實體,畢竟是無自性的。
要之,宇宙萬有,不論色心依正,不分迷悟染淨,皆是由因緣現起的如幻假有的東西。然而,猶如波由水而起,繩依麻而存,此依他起的現象,不可無其實體,此即是圓成實性的真如。
因此,依他起性即現象,圓成實性是實體,現象法雖是差別、無常的、假有的,然而,實體是平等的、常住的、不變的,且是真有的。祇因我人被無始以來的我法妄執所蒙蔽,不但不能觀照萬有的實體,且對那無自性,如幻假有的依他現象,分別計度,執為實法,此即遍計所執性。
所以,若藉修行的功力,空我法的妄執,離實有的計度,則能證知萬有的如幻假有,依他起性的真相自然顯出,而實體的圓成實性也會全然顯現。
三性的關係,可以說是把宇宙萬有從迷悟的見解作三方面的說明。每一法,若從我人常情上說,是遍計所執,若從因緣所成上言,是依他起性,若從其實體上觀,則是圓成實性。倘拂去妄執,便知除依他起外無宇宙萬有;若離開圓成實性的本體,亦無依他起法。如此,圓成實性的真如與依他起法,相依不離,兩者不異。又,圓成實性為本體,依他起性為現象,一為無為不生滅法,一為有為生滅法,兩者非一。
(三)指阿羅漢三性︰即斷性、離性、滅性三者。語出《成實論》卷十四。斷性、離性,謂阿羅漢明帝住的有餘涅槃。即一切煩惱斷盡,謂斷性;離六界欲,謂離性。滅性者,謂五陰相續斷滅,入無餘涅槃。
◎附一︰呂澂《印度佛學源流略講》第五講 (摘錄)
所謂「三性說」,就是隨名言區別而來的,(1)以名言表示而執為實有,這樣所得的認識是不實在的分別,謂之「遍計所執性」;(2)遍計執亦非憑空而來,是有所依的,它所依的自性,謂之「依他起性」(即依各種因緣而生起);(3)安立在依他起性上的遍計執當然是不真實的,去掉它就能得到諸法的真實性,這樣所認識的,最完備,也最真實,謂之「圓成實性」。所以,從自性緣起說來看,理解諸法的實相,就要詳細分別三性,對實相的認識,也就是對三性的認識。
三性聯繫到「有」「無」的概念看,遍計所執性是出於遍計的執著,所以是「無」。依他起性是遍計生起的依據,因而是「有」,不過它與遍計相順(它的生起是由於遍計執的種子,生起以後又有遍計執的安立),因此,這個有不是實有,而是「假有」。到了圓成實,才可以說是「實有」。這樣認識三性,非但對「有」「無」有了正確的認識,而且對「有」的「假」「實」也有了正確的認識,這是無偏見的認識,謂之「中道觀」。這樣的中道觀,比之龍樹所說就更進了一步。後來陳那還用比喻做了生動的解說︰如夜行見繩,誤認為蛇;以後看清了,才知是繩非蛇;再仔細看,知道繩是麻做的。這種有次第的認識,就很好地說明了三性︰見繩誤認,是遍計執,繩體由因緣生,則是依他起,認識繩為麻所製成的,則是圓成實。這一比喻還說明了無、假有、實有的關係︰本來沒有蛇是「無」,乍看繩是蛇,雖是假象,但還是有,卻是「假有」。從而也說明了依他起與偏計執相順的關係。
無著的中道觀就是把三性這樣統一起來的認識,並認為這是唯一的達到真理的認識。顯然,這些說法與以前的學說有聯繫,其源可以一直上溯到《般若經》,只是經文沒有提得這麼明確罷了。無著自己也說他的三性說來自《般若經》,並把它與《般若經》的道理加以會通(見《攝大乘論》)。他說,《般若經》講的空、無,不是泛泛之談,而是指一切法的遍計執;講的如幻如化,是指的依他起性,有而不實;還講到知行均清淨,使人在理解上得到正確認識,在實踐上得到解脫,即所謂「法性本淨」(包括得到清淨的手段在內)等等,就指的圓成實性。還可以這樣說,不用三性去解釋經中這些道理,便解釋不透,三性說乃是《般若經》的義理必然的歸宿。
《般若經》後來仍有發展,如《大品般若》第二分末中,又新出了〈慈氏問品〉。這一品說,一切法(如色法)都有三類分別,即遍計的(色)、分別的(色)、法性的(色)。這與三性說,不僅道理一致,連名稱也幾乎一致了。這一品,在羅什、玄奘的譯本中都沒有,西藏譯本雖有,但在目錄中也說明它是後出的。另外,無性寫的《攝大乘論釋》中引用了這一品關於三性的說法,可見在無性時代,這一品已經有了。這些都可證明〈慈氏問品〉是後來加上去的。其實,《般若經》有了空無、如幻如化、法性本淨等道理,即足以證明三性說出之《般若經》了,有無此品,關係不大。
以上所講的三性說,乃是無著、世親學說的特點之一。
三性說的中心是依他起性。《菩薩地》只說到「假說自性」和「離言自性」兩方面,無著、世親嫌其簡單,還不足以說明認識的關係,因而又加上了「依他起」作為兩者的樞紐,這樣,「依他起」便成了三性說的中心。依他起指的就是一切法,樹立了依他起便把一切法都繫屬於一心了。所謂「他」,就是各種法的名言(概念)種子,都藏在阿賴耶識裏,依阿賴耶而存在。這些種子的現行,便產生了森羅萬象的世界(一切法)。
◎附二︰霍韜晦〈唯識五義〉(摘錄)
三自性是唯識學派提出來的剖示存在的三個概念,也是唯識宗立教的基本原則之一。從思想淵源上說,存在問題本來一向為佛教所重,人生的痛苦即來源自對存在理法的無知。由此追尋,到般若、中觀時代,始發現最高的存在(勝義諦)根本不在我們的知識範圍內,而凡為我們所思想的,其存在都是空。空是存在的理法,須通過雙遣辯證的消解纔能契入。然而,存在即是空,則何以在我們的經驗上呈現為有﹖由有而空,主體如何認識﹖這些問題,都非中觀學者所能解答(或不須解答),唯識學派的繼起,就是要解答這些問題,分析存在的性質,替各種存在找尋存有之根。
依唯識宗的反省,所有我們經驗上的對象,都是由阿賴耶識(ālaya-vijñāna)所攝持的種子轉化出來的。這些種子在不活動的時候,是以一種潛隱的狀態藏於阿賴耶識中,待其活動的條件成熟,即起現行,化作我們經驗的對象,這就是所謂「識轉化」(vijñāna-parinā-ma)。根據識轉化的概念,作為客體的存在是由主體(心識)提供的;至於它的呈現,則由條件(因緣理法)決定,所以這樣轉化出來的存在即名為依他起自性(paratartra-sva-bhāva,真諦譯為「依他性」)。「自性」是傳統的譯語,原文(svabhāva)可解釋為「自己的存在」(由表示「自己的」意義的字頭sva-與表示「存有」意義的動名詞bhāva合成),不過中觀的用法與唯識的用法不同︰中觀的用法是指不受條件制約的獨立的法體,唯識則用以表對象的存在。
因此中觀說空,是因為他們認為不能證屆蔔這樣的法體;而唯識說有,則因為他們的確感受到有對象的存在。不過,唯識學派發現,以經驗為起點,存在應有兩重︰一是依經驗心識的分別活動而收攝進來的存在,二是作為對象產生的客觀來源的存在。這兩重存在的最大分別,在於前者是依心識的分別活動而起,所以若離開心識的分別作用,此重存在亦不會有;但後者卻與心識的分別活動無關,它的存在純是出於超越的肯定,以解決知識的客觀性問題,及主體不能如實知客體,由此而要求通過修行實踐以提升主體之智慧的問題。唯識家把前者稱為徧計所執自性(parikalpita-svabhā-va,真諦譯為分別性),後者才是依他起自性。這兩重存在的分析,略似英國經驗主義者洛克(J. Locke)等人的進路,但結論不同。
雖然,依上文說,依他起的存在亦是由識所提供,但這只是依存有關係說,而非從認識關係說。換言之,識與境的關係,一方面是存有關係,識自身轉化為境,境以識(及其種子)為根;一方面是認識關係,識對其自身所轉化之境有分別作用,由此再產生一重分別作用下的存在,這一存在是虛掛的,隨識的分別起,可以說是以識的分別性為根。不過,是不是所有的八識都有這兩重關係則可商議。前期唯識家如無著(Asaṅga)、世親(Vasubandhu)、安慧(Sthiramati)等似未深加反省,因說八識皆能遍計。後期唯識家如護法(Dhar-mapāla)等則認為祇有第六、七識能遍計,所以這種分別作用下的存在亦祇有第六、七識中有(參看《成唯識論》卷二及卷八,並《述記》)。由此再聯繫到其他用以表達客體的概念,如親所緣緣、疏所緣緣、本質相分、影像相分,及說明其產生根源的概念,如因緣變、分別變等,即可組成一極複雜的關係,這些關係都是從八識(及其心所)的分解而來,倘從原初意義言,說識境之間有此兩重關係已足夠。
由於存在有兩重,但眾生從現實經驗的立場上說,其所知之世界為心識的分別作用所蔽,所以祇能看到遍計所執的存在,對依他起的理法無法如實知,所以唯識學派希望在通過修行實踐之後,能夠轉出根本智以徹入客體。由於根本智的活動不帶分別(亦稱為無分別智),於是原先套在依他起自性身上的遍計所執自性便會消散,讓依他起自性自己呈現,而成為根本智所直接照察的對象。這時候,已是聖者境界,根本智所面對的就是最高貴的真實,所以亦稱為圓成實自性(pariniṣpanna-svabhā-va,真諦譯為真實性。按︰若據原語直譯,則玄奘譯之圓成實之「實」字亦是添加)。《唯識三十頌》說︰「故此與依他,非異非不異,如無常等性,非不見此彼。」安慧解最後一句,即指出「此圓成自性不被見時,彼依他起自性亦不被見。」由此可見兩者的關係。所以三自性的概念雖然指示出有三種存在,但尅實而言,真實的存有祇是依他起一重,當主體取為對象時纔有遍計所執與圓成實之別。不過,佛教的精神在追求智慧,轉化無明,所以不會離主體而說一不相干的存有結構,說依他起自性目的即在消解主體上的遍計所執以成圓成實,所謂「轉識成智」,這纔是唯識學派理論的歸宿。所以若依此而言,三自性的分解便不能廢。
由三自性的建立,從反面看,可以產生三無性︰(1)相無性(lakṣaṇa-niḥsvabhāvatā,全譯為相無自性性,真諦譯為無相性),(2)生無性(upatti-niḥsvabhāvatā,全譯為生無自性性,真諦譯為無生性),(3)勝義無性(pa-ramartha-niḥsvabhāvatā,全譯為勝義無自性性,真諦譯為無性性)。此中相無性是遍計所執自性的反面,由於遍計所執自性是隨心識的分別作用而生,所以都是一些重掛上去的存在,名為施設有(pr ajñapti-sat),如我、法的觀念就是;這些觀念在客觀的存有中是不能有實體與之對應的,其自身的存在就是處於無自性的狀態(即相無自性性),所以是空。亦名二空,因為這些遍計所執的存在不外為人、法兩類。其次,生無性是依他起自性的反面,因為依他起即表示須依條件制約而起,不能自主,亦不能常住,所以雖有所展現,但仍然是處於無自性的狀態;這也就是中觀學派所說的空,唯識從生無性方面予以保留。最後勝義無性即是圓成實自性的反面,因為在此境界中,即是把前述的依他緣生狀態取為無分別智的對象,而證見一切法均如幻如化,當體即空,無可執、無可取,於是中觀學派所說的空即成為可至、可知、可實現的境(從思想史觀點看,這是唯識學派的貢獻之一)。絕對空即絕對有,所以可以翻出圓成實自性來,但圓成實即非一具體對象,永不可執,所以稱為勝義無性,即從最高理境來照察一切法空(而實不空)的狀態。由此可見,三無性之立,目的是與三自性對消,使眾生不偏有,亦不偏無,而得一雙遣雙成之中道。
〔參考資料〕 (一)《大毗婆沙論》卷五十一、卷一四四、卷一九七;《雜阿毗曇心論》卷一;《俱舍論》卷二;《阿毗達磨藏顯宗論》卷三;《成唯識論》卷三;《大乘義章》卷七;《俱舍論光記》卷十三;《俱舍論寶疏》卷二、卷十三;《成唯識論述記》。(二)《唯識三十論頌》;《攝大乘論》;《唯識三十頌釋疏》;《三性論》;《掌中論》;宇井伯壽《攝大乘論研究》、《印度哲學史》;山口益《佛教における無と有との對論》、《世親三性論偈の註釋的研究》;上田義文《佛教思想史研究》。
法相宗用語。又作三性相對中道或言詮中道。即就遍計所執性、依他起性及圓成實性等三性以論其中道義。《成唯識論》卷七謂(大正31‧39b)︰「我法非有,空識非無,離有離無,故契中道。」對此,《觀心覺夢鈔》卷下釋云(大正71‧83b)︰「緣生法體非都無;於此緣生妄計一切遍計所執,體性都無。此緣生中,唯有遠離一切所執空性真如。於彼空性亦得有此因緣生法。故一切法,非空不空。如是三性相對,詮顯中道義也。」蓋遍計所執之我法,情有理無,故為非有;依他起性為理有情無;圓成實性為真空妙有,故為非無。既是非有非無,故與中道義契合。
此外,據《成唯識論同學鈔》卷七之一所載,除此對望之中道外,另有一法中道;一法中道即離言中道。離言中道是內證,對望中道是令他開悟。對望中道雖名中道,仍有局於「有」之嫌;若直就依他起、圓成實之法體言,實為本來空寂,一法之上已有中道之理,不須三性對望。
〔參考資料〕 《成唯識論述記》卷七(末);《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一(本);《唯識論泉鈔》卷七(中)。
指佛教與儒、道二教在學說及行事方面的論諍。儒、道兩教是中國本土的產物,佛教則由印度傳來,因此在思想、信仰、禮儀、習慣等方面均有所差異。三者經常發生教義及禮儀上的論諍,也常為爭奪帝王的信仰與勢力而發生衝突。據《漢法本內傳》的記載,東漢明帝時,迦葉摩騰、竺法蘭始傳佛教至中國,道士褚善信等上表皇帝,與二者於洛陽白馬寺門外辯法,終為摩騰等折服。但這大概是後世捏造的臆說。茲擇取歷代相關史事略述如次︰
(1)三國時代︰吳‧康僧會曾就孫皓所問,謂周孔雖亦說善惡報應,但卻略嫌顯近,釋教則備極幽遠。曹植亦曾作《辯道論》,駁斥道教不老不死之說。又,《廣弘明集》卷一〈吳主孫權論敘佛道三宗〉項記載闞澤答吳主孫權之問,謂孔老二教法天制用,不敢違天;諸佛設教,則天法奉行,不敢違佛。因此孔老不能與佛教相比。凡此,為我國三教論衡之始。
(2)西晉時代︰帛遠與道士王浮論佛道優劣,王浮因辭窮而偽造《老子化胡經》貶抑佛教。後來佛教徒也作《清淨法行經》,以三聖派遣說酬之。東晉時,孫盛作《聖賢同軌老聃非大賢論》及《老子疑問反訊》攻擊道教。同時也有所謂輪迴與果報問題的爭論,羅君章作《更生論》、廬山慧遠作《形盡神不滅論》,論神識之不滅;孫綽作《喻道論》、慧遠作《明報應論》,說因果報應之不妄;戴安公則作《釋疑論》破因果之說,周道祖與慧遠嘗寫文章與之論辯。又,慧遠作《沙門不敬王者論》、《沙門袒服論》說明佛制不同於中國傳統的禮俗。對此,何無忌則撰《難袒服論》加以非難。
(3)南朝方面︰劉宋時代主要是神滅論、天命說與靈魂不滅論的對立。慧琳著《白黑論》、何承天著《達性論》,主張神滅、天命,而反對佛教之說。對此,宗炳作《明佛論》酬之,並與何承天、慧琳書信往復討論,顏延之亦與何承天往復辯難,劉少府製《答何承天》破其說,鄭道子作《神不滅論》。此外,何尚之撰《答宋文帝讚揚佛教事》,回答宋文帝關於因果報應的疑問。劉宋末,道士顧歡撰《夷夏論》,以佛教為夷狄之法,僧紹著《正二教論》、僧敏著《戎華論》駁之,謝鎮之、朱昭之、朱廣之、慧通亦作論駁之。
相傳為東漢‧牟融所撰的《牟子理惑論》,應是此時代的產物。該論敘述佛教與儒道二教的調和,以及剃髮、不婚、神滅、夷夏等方面的問題。
蕭齊時代,張融著《門律》,提倡以道教為主的佛道一致說,周顒與之往復辯論,孟景翼則作《正一論》贊成張融之說。此時,由於范縝再倡神滅論,神滅問題之討論盛極一時。蕭琛作《難神滅論》,曹思文與范縝往復辯難。其後,梁武帝亦主張神不滅論。
(4)北朝方面︰北魏太武帝深信道教,重用道士寇謙之,乃於太平真君七年(446)滅佛,毀壞經像、坑殺沙門。未幾,文成帝立,佛教才告恢復。孝明帝時,令曇無最與道士姜斌論佛道先後,後姜斌被判配徙。北齊文宣帝,亦令佛道二教論法而終排斥道教。北周武帝納道士張賓、衛元嵩之言,於天和四年(569)令佛道二教辯論優劣。甄鸞著《笑道論》、道安著《二教論》、僧勔撰《十八條難道章》、《釋老子化胡傳》,均斥擊道教。建德三年(574)敕廢佛道二教。後來北周滅北齊,亦滅該地的佛教。宣帝時恢復二教的流傳。北齊末,顏之推著《顏氏家訓》,此書之〈歸心篇〉嘗論五常與五戒同一。
(5)隋唐時代︰隋‧李士謙有《三教優劣論》。吉藏作《三論玄義》,主張佛教為優。
唐興,皇帝為抬高皇族的血統優越感,以老子相傳姓李,故推重道教,致使道教與佛教之間屢起爭端。高祖武德四年(621,一說七年),道士太史傅奕上「減省寺塔僧尼益國利民事十一條」,痛陳僧尼寺塔之弊,佛教徒法琳撰《破邪論》、李師政撰《內德論》、明概撰《決對傅奕廢佛法僧事》與之對辯。不久,道士李仲卿作《十異九迷論》,佛教徒劉進喜撰《顯正論》反抗之,法琳也著《辯正論》力斥其非。武德八年,為行釋奠禮時用道、儒、佛的席位次序,慧乘與李仲卿論戰。貞觀十一年(637),詔以道士位於僧尼之上;智實、法常等上表請以佛先道後,為此,傅奕與普應、蔡晃與慧淨又有論諍。
高宗時,以道教為國教,尊老子為玄元皇帝,道教之勢益盛,與佛教的衝突也告增大。佛教徒會隱、神泰、義應、靜泰、子立、靈辯等與道士黃頤、李榮、黃壽、姚義玄、惠長等交互論難。此時,道士鑑於佛經的優越,遂剽竊佛理而製道經,常有妄誕之說。為此,麟德元年(664),道世上表辯道經之偽。於是在總章元年(668),詔僧道論《老子化胡經》之真偽,後被禁斷。至嗣聖八年(691),詔僧尼之位次先於道士,於是紛諍稍緩。
玄宗時,又尊崇道教,依姚崇所奏,淘汰僧尼,嚴禁寺院佛像之造立。又,玄宗時有道氤與道士伊謙,代宗時崇惠與道士史華,德宗時覃延與道士葛參成及儒士徐岱,敬宗時沙門道士四百餘人,文宗時義休與道士楊弘元及儒者白居易等,互論三教優劣。同時又有湛然出自儒家而弘天台教觀,其門人儒者梁肅著《止觀統例》;澄觀論《華嚴》與《易》之類同;李翱撰《復性書》而採拾《起信》、《圓覺》、《楞嚴》之說,以為宋代儒學之先驅。
憲宗時,韓愈著《原道》、《原人》等文,論佛道二教之弊,又上《諫佛骨表》以佛教為夷狄之法,後又撰《與侍郎孟簡書》攻擊佛教。對此,孟簡以《論夷夏》與《因果報應》酬之;圭峰宗密著〈原人論〉斥儒道二教為迷執,又說《周易》與真如緣起之說近似;河東節度使巡官李節撰《餞疏言》論駁韓愈的《原道》。
唐武宗會昌五年(845),用道士之言,實行大規模的破佛。未幾,又復天下佛寺。此後,三教論諍被稱為三教論談,成為朝廷禮儀之一,漸趨融合,如馬遠、陳清波、孫位等,畫孔、老、釋迦三聖像一幀,以表示其融合。
(6)宋代︰儒學勃興,排斥佛教之風大盛。孫復的《儒辱》、歐陽修的《本論》、石守道的《怪道》、胡寅的《崇正辯》、李覯的《潛書》皆力主儒學而排斥佛學。特別是歐陽修撰《新唐書》及《新五代史》,將有關佛教的事全行刪除,可見其極端。對此,智圓在《閑居編》中倡三教並存不廢之說,契嵩撰《輔教編》及《非韓三篇》明儒佛之一貫,張商英撰《護法論》指斥韓愈、歐陽修之言。此外,張橫渠、程明道、程伊川、朱紫陽等大儒均倡排佛論,然其學說取之於佛教者甚多。楊時、李綱等則主張三教融會。
在道教方面,乾德四年(966),河南府進士李藹因撰《滅邪集》排斥佛教而被流放。開寶五年(972),定僧先道後的位次。淳化元年(990),參政蘇易簡、僧統贊寧與道士謝德共同奉敕集三教聖賢的事蹟。真宗撰《崇釋論》論儒佛一致,後轉歸道教。當時主張道教的有王欽若、張君房等人。至徽宗,頗崇信道教。大觀元年(1107),置道士之位於僧尼之上。政和七年(1117),令天下的大寺改號神霄玉清萬壽宮,安置長生、青華帝君像,焚棄誹謗儒道二教的佛典。宣和元年(1119),令改稱佛為大覺金仙、菩薩為大士、僧為德士、尼為女德、住持為知宮觀事。
(7)南宋︰先有宗杲倡三教融合之說,接著孝宗撰《原道論》、宗曉撰《三教出興頌》、劉謐著《三教平心論》、子成著《折疑論》、志磐於《佛祖統紀》卷四十一、金代李純甫撰《鳴道集說》等,都反對儒家排佛而倡三教一致。
南宋末年,道士李志常與沙門印簡同受蒙古忽必烈尊崇,至淳祐九年(1249),李志常受命掌天下道教,於是佛道二教的軋轢再起。後來忽必烈就西藏僧八思巴受戒,道士的反感益增。寶祐三年(1255),道士丘處機、李志常等率領全真教徒侵佔京郊的佛寺四八二所,並毀棄佛像,刊佈《太上混元上德皇帝明威化胡成佛經》。寶祐六年,佛道二教在元憲宗前辯論《化胡經》真偽,李志常敗。元‧至元十八年(1281), 敕令除《道德經》外,燒棄道藏及其印版。至元二十八年,敕祥邁撰《辯偽錄》以明道教之偽。
但在這段時間內,金代王中孚創全真教、元代酈希誠創大道教、張宗演創正一教,流行於大江南北,其教會組織初步確立。又,明‧正統年間(1436~1449)完成《道藏》,萬曆年間(1573~1620)續入補成,其教勢因而振興。
(8)明代︰太祖撰《三教論》、《釋道論》,沈士榮撰《續原教論》,姚廣孝有《道餘錄》,屠隆有《佛法金湯編》,德清撰《大學決疑》、《觀老莊影響論》、《道教經解》,袾宏撰《竹窗三筆》、《緇門崇行錄》,智旭撰《周易禪解》、《四書蕅益解》、《儒釋宗傳竊議》等,均論三教之調和。儒家胡敬齋、羅整庵、王陽明等人,均有批評佛教之說。叔心撰《居業錄》、詹陵的《異端辨正》、曹端的《夜行燭》皆倡排佛之論。但大體說來,明儒大多主張儒佛調和。
(9)清初︰一明著《會心內集》、《無根樹解》等,亦倡三教融會。然而此時期,各教都喪失生氣,漸趨萎靡沈滯。
(10)民國以後︰在西方文化的衝擊下,儒佛二教均力圖振作,二教之間也曾有過大辯論。即熊十力的《新唯識論》以儒家為主,評論佛教思想。對此,劉定權撰《破新唯識論》、印順撰《評熊十力的新唯識論》。熊氏又作《破破新唯識論》、黃艮庸撰《新論平章儒佛諸大問題之申述》以反駁上述劉、印二文。
在日本,有佛教、神道及儒教三教的論衡。日本自上古以來即以神道為政治及道德的規範,至應神天皇在位(270~310),阿直岐、王仁等人自百濟傳入《論語》,為儒教興學之濫觴,不久佛教也傳入,遂有三教。欽明天皇在位(540~571)時,蘇我、物部二氏對奉祀佛像一事有論諍。其後,以皇室為首,一般均重神祇,同時也崇信儒佛二教。後來,本地垂迹之說興起,致使神佛融合之論盛行。即自中古來,三教或以佛教,或以神道為中心而融合。
德川時代,神道及儒教與佛教對立,乃至有排他論產生。如自儒家林信勝倡理當心地神道之說,破神佛之融合以來,說儒教者多事排佛。寬文(1661~1672)初年,智脫撰《儒佛合論》破之,於是有儒佛的諍論。到了近世,儒者與國學者也盛行排佛論,佛教徒也多有反駁。明治元年(1868)頒神佛分離令,三教事實上分離對立。在1870年前後,曾發生頗為強烈的「排佛毀釋」運動,對佛教打擊甚大。
〔參考資料〕 《弘明集》;《廣弘明集》;《高僧傳》卷七;《大乘玄論》卷一;《集古今佛道論衡》;《續集古今佛道論衡》;《續高僧傳》卷十五、卷二十三、卷二十四;《大唐內典錄》卷五;《唐護法沙門法琳別傳》卷上;《白氏文集》卷六十八;《釋氏六帖》卷八;《釋氏稽古略》卷二、卷四;《鐔津文集》卷一、卷二、卷十四;《宋高僧傳》卷五、卷十七;《佛祖統紀》卷十、卷四十五~卷四十七。
指禪定境界。係修行者之心定於一處而不散亂之狀態。又作三摩地、三摩提、三摩帝。意譯為定、等持、正受、調直定、正心行處、息慮凝心等。三昧即心定於一處,故稱定;遠離惛沈、掉舉而保持平等的心,故稱等持;正受所觀之法,故稱正受;調整散亂的心使正直,故稱調直定;正心之行動,使合於法的依處,故稱正心行處;息止緣慮,凝結心念,故言息慮凝心。
此一將心集中於專一對象的精神作用,可分兩種,一是與生俱來的精神集中能力(生得定),一是因後天的努力而使集中力增加(後得定)。前者乃前世業力的結果,後者由修行而得。心到達三昧的狀態時,起正智慧,進而與所觀境冥合,分明了知,而悟得真理,甚至於直接感見聖境,此稱三昧發得,或稱發定。可知,三昧是證悟(正見)的必須階段。
然而對此三昧,各宗看法不一。俱舍宗以之為十大地法之一,唯識宗則列為五別境之一。而此二宗均以之為心所之一,認為心為此心所所攝持,故能住於一境,然而經部則認為心於一境相續而轉,名三摩地;《成實論》主張三昧與心無異,即二者皆不許另有心所存在。
在舊譯經典中,往往將三摩地(samādhi,三昧、等持)、三摩鉢衣(samāpatti,等至、正定現前)、三摩呬多(samāhita,等引、勝定)混而為一,皆譯為三昧。實則其中唯三摩地是三昧。且據有部的說法,三摩地通有心定、散定,三摩鉢底及三摩呬多則通有心、無心,而不通於散定。
此三摩地一語,並非佛教固有的用語,在佛教興起時代的印度已廣被使用,瑜伽派視之為解脫的方法,置於瑜伽八支中的第一支。後來佛教也採用此語,納入佛法體系中。三摩地、解脫、禪及三摩鉢底等詞,皆指心相續轉於一境的狀態,但其義略有小別。《十住毗婆沙論》卷十一云(大正26‧82c)︰
「禪者,四禪。定者,四無色定、四無量心等皆名為定。解脫者,八解脫。三昧者,除諸禪解脫,餘定盡名三昧。有人言,三解脫門及有覺有觀定、無覺有觀定、無覺無觀定名為三昧。有人言,定小三昧大,是故一切諸佛菩薩所得定皆名三昧。」
除上述外,《大智度論》卷二十八也謂三昧有兩種︰(1)聲聞法中之三昧,即空三昧、無願三昧、無作三昧;(2)摩訶衍法中之三昧,即有覺有觀、無覺有觀及無覺無觀之三昧。其次在三重三昧中,又有空空三昧、無相無相三昧、無作無作三昧等。綜合以上二論所說,狹義之三昧乃指空等之三三昧,廣義則指四禪及其他諸定。
在原始佛教中,如《阿含》等經典所說的三摩地大抵是四禪八定、空無相無願及有覺有觀等的三昧。大乘經典中則出無數種三昧,如《法華經》卷一出無量義處三昧,舊譯《華嚴經》卷六出華嚴三昧,《大方等大集經》卷十五出海印三昧,《超日明三昧經》卷上舉出十一種三昧,《大品般若經》卷三及卷五舉首楞嚴、寶印等百八三昧等等。而以說三昧為主要內容的三昧經典亦多,如《般舟三昧經》、《慧印三昧經》、《自誓三昧經》、《佛印三昧經》、《念佛三昧經》、《金剛三昧經》等。
此外,天台宗立有四種三昧的修行,依《摩訶止觀》卷二(上)所載,有︰常坐、常行、半行半坐及非行非坐四種,而修四種三昧的道場稱為四三昧院。
◎附︰歐陽漸〈支那內學院院訓釋〉(三昧)
參禪貴在死心,學佛要先肯死。肯死云者︰決定一往而已。是故三歸乃曰歸命,八念修於死想。若不如是,任爾六度萬行,如意隨心,三藏十二部,懸河舌辯,而一隙掯於幽隱,知見必留世間。則千仞之堤潰於一蟻,星星之火勢至焚天。若不如是,安能難行苦行,大作功德。捨身飼虎,割肉稱鷹,求得法而斷臂,求弘法而抉明,皆不能辦。為悅群情,俔俔伈伈,世無拔俗,大丈夫雄。若能如是,則獨往獨來,縱橫上下,世無險巇魔難,徑路雖絕,而風雲可通。若能如是,則何玄不證,一乘畢竟空,涅槃一切智智,斯可問津。堂奧之基也,木之本,水之源也,烏可忽也。既植基本,禪乃可談。曰三十七菩提分三昧,曰三三昧,曰金剛三昧,曰一行三昧。為唯識唯智及涅槃學修是四三昧。若論禪定,百千億萬無不俱修。
菩提分三昧者︰菩提是宗,其總猝難。方便修分,有三十七事。曰四念處、四正勤、四如意足,為解脫分最初修事。曰五根、五力,為抉擇分事。曰七覺分,為見道分事。曰八正道,為修道分事。如是菩提分能總得菩提,其基則在四念處。四事推之至極,則如來事矣。此無著中邊義也。龍樹亦言︰三十七菩提分法至涅槃城,其根本在四念處也。《涅槃》亦云︰我說梵行是三十七助道之法,離三十七品不得三乘果,不證菩提,不見佛性。修集三十七品入大涅槃常樂我淨。
四念處者︰通言觀身不淨,觀受是苦,觀心無常,觀法無我是也。蓋有漏生死身,非常樂我淨,而無常苦無我不淨也。無漏法身,即其無常苦,無我不淨,而得常樂我淨也。小乘身處不淨五相,生處種子自性自相究竟,而詳於九想觀。小乘受處有漏皆苦,無漏不苦,心不著故,雖然無常,不生憂悲苦惱故,道諦攝故,不離三三昧十六聖行故。小乘心處過未心無,現心去疾不覺受樂,生滅如幻,念念不停無有住時,不得實相。小乘法處法識是心相,非神我相,心則顛倒,顛倒計我,何以不他身中啟我。小乘四念處,有性有共有緣,如千難品中詳。小乘四念處三界俱有,其三十七品初禪都具,未到除喜,二禪除行,中間三四除喜與行,無色除喜行語業命,有頂除七覺分八正道分,欲界亦然,此聲聞觀也。
摩訶衍身觀者︰觀內身為行廁,緣成身車,識牛牽旋,是身無堅無常,相不可得,不覺無知,如牆壁瓦石,菩薩觀知是身非我身,非他身,不自在,是身身相空,妄緣所生,是身假有,業緣所屬,是身不合散來去生滅依猗,循身觀無我故空,空故無相,無相故無願,緣合所生,緣亦無相,是為觀於實相。
摩訶衍受觀者︰觀內受無來去,但妄想生屬先業緣,不在三世,觀知諸受不合散生滅入不生門,不生故無相,無相故不生,如是知已繫心緣中,心不受著亦不依止,入空無相無願三解脫門。
摩訶衍心觀者︰觀內心三相無實,不在三世,不在內外中間,妄緣合生,外緣內想,強名為心。相不可得,無相無住。無生者,無使生者。無合散三際形對,無我無常無實。性不生滅,是靜,客塵相著名不淨。智者觀生滅不實不分垢淨,而得清淨不為塵染。
摩訶衍法觀者︰法不在內外中間,不在三世,妄緣合生無實無主,相不可得。無合無散如空如幻,性淨不汙,以無所有故,心心所乃虛誑故,法非一異緣生無性,是為實空。空故無相,無相故無願,無願故不見法生滅。入無生法忍門,此菩薩觀也。
更有大乘觀法。《大薩遮尼乾子經》︰四念處有二義,初義如般若。二義者,觀身念處是淨義邊,我今因不淨身故得淨法功德身,得一切眾生樂見身。作是觀已,能淨二行。一者無常,二者常。觀一切眾生身畢竟成就諸佛法身,以有法身得平等心無分別心,不起諸漏。觀受念處,眾生受苦而起悲心,眾生受樂而起慈心,不苦不樂而起捨心。觀心念處,觀於自身菩提之性不忘不失,正念不亂,如自性相,眾生亦爾。如自心空,眾生亦爾。如自心平等,眾生亦爾。觀法念處,不著常見,不著斷見,行中道見,以法眼觀,不著不失。
三三昧者︰經言︰菩薩以空無我行相攝心一趣,名空三昧。以寂滅相攝心一趣,名無相三昧。以苦無常行相攝心一趣,名無願三昧。聲聞定多常觀空門,菩薩慧多常觀無願,如來則定慧平等常觀無相。又一相無相為空,無實成轉滅入諸法相為無相,無作無能入諸行相為無願。經言︰依此三門能攝一切殊勝善法,離此三門所應修學殊勝善法不得生長。能學如是三解脫門,亦能學真如法界三科、四諦、六波羅蜜、無量無邊一切佛法。以三三昧總攝一切妙善法故。龍樹亦言︰唯佛一切智智能達諸法實相,而菩薩以三三昧門得實相慧亦無所不通。三三昧是實法,四念處是方便。行者自三十七品至涅槃城從三三昧入涅槃門。
夫無生法忍,必先以柔順忍而乃無弊,習定趨勢然也。六波羅蜜,般若主也,而必導以五度。三三昧般若也,而必導以三十七品。三十七品亦般若也,而必助以諸禪定法。龍樹有言︰入三三昧有二種觀。一者得解觀,二者實觀。實觀者是三十七品。以實觀難得,次第說得解觀。欲界心散亂,當依上界禪定、四梵、八背捨、八勝處、九次第定、十一切處中,試心如御試馬,曲折隨意,然後入陣。得解觀中,心相柔輭,易得實觀,用是實觀得入三涅槃門。一者空門,觀法我空,緣生無作者無受者。二者無相門,無有實法,但有其相,而男女相一異相皆不可得。三者無作,既知無相都無所作。(中略)定不獨生,力不獨作,三昧如王,慧如大臣,君臣共營,行乃得成。空有二行,曰空無我。無相四行,盡滅妙離。無作十行,無常苦集,因緣生道,正與跡到。是三門於四禪未至中間及三無色皆無漏性故,或繫為有漏不繫無漏故。初在欲界,成就其行在色無色。若摩訶衍三三昧者,則不同小。小空生慢,學無相門滅取空相。於無相中復生戲論,學無作門,不起三業不求三界生身。大則三三昧是一法門,以行因緣說有三種。法空名空,空中不取相,是時空轉名無相。無相中不應作為,無相轉名無作。不得一時入城三門,直入事辦不須二門,通途更塞由他門入。小空緣苦諦攝五蘊,無相緣一法謂數緣盡,無作緣三諦攝五蘊。大則通緣諸法實相,以是三昧觀諸世間,即是涅槃。佛或一時說於一門,或說三門。見多說空緣生無性,無性故空,空故見滅。愛說無作,法無常苦,從因緣生,見已厭愛,即得入道。愛見等者為說無相,男女等相無故斷愛,一異等相無故斷見。菩薩徧學知一切道,故說三門。《分別瑜伽論》︰修瑜伽法不離三三昧。有教授二頌,菩薩於定位,觀影唯是心,義想既滅除,審觀唯自想,如是住內心,知所取非有,次能取亦無,後觸無所得。義想滅除為空門,所取非有為無相門,能取非有為無作門。《分別瑜伽》既不得來,修三三昧從《般若》說。又《大乘經莊嚴論》說五現觀伽他,如《攝論》引。
金剛三昧者,最後最上三昧也。念處為初,金剛為終,三昧乃全。夫禍患生於七識,非三昧不能屏除。四惑相應,無明住地,有覆無記,日夜思量,起執計我,七識性也。唯識家言︰金剛道後,執種盡淨,二障伏斷,至此乃圓。唯智家言︰安住如幻五取蘊中,了知實相修金剛定,住此定中,除如來定一切三昧具能入住,然一切界都無所得,超諸聲聞證入菩薩正性離生。涅槃家言︰修大涅槃得金剛三昧。譬如金剛,堅實無比,所擬之處,無不碎壞,而是金剛無有損折。無常無實,破散一切諸法,雖行六度,不見有一眾生。譬如金剛,寶中最勝,摧伏難伏,一切三昧悉來歸屬。譬如金剛,淨見無礙,生滅出沒,如坐四衢觀諸眾生去來坐臥。譬如金剛,摧破煩惱,終不生念我能壞結。譬如金剛,於一念中,變佛無量,斷沙界惑,一色現多,一音解普。是則研窮三學,金剛三昧,為毀破七識而來。或阻七不擾,或安八不隨,或寂滅而靜,乃知金剛三昧為窮源究委之大定也。得此三昧,近佛乃能,隨順趣向,亦凡夫法。但知空門方便可修,不必定證實相也。無著《金剛論》︰如畫金剛形,初後闊,中則狹,是般若。中狹者,謂淨心地。初後闊者,謂信行地,如來地也。《般若經》︰行引修學,初以般若力破蘊令空,入寂相後出住六情,還念寂相知一切空,地前行慧如金剛初闊也。不可說有無,言語道斷,初地引慧如金剛中狹也。入甚深禪,又以般若破禪與禪緣,二地或七地以去,修慧如金剛後闊也。初中後三皆從事摧破,學一切法而學無相,除遣一切是學無相,不住有想是學除遣,是為能破。成實家言︰金剛三昧,實唯一空。般若家言︰金剛三昧,唯是實相。以一實相,遇法遇行,無不摧破。則修金剛三昧也已。
一行三昧者,菩提非智,煩惱非惑,而實相同。四諦非以諦證,非以智證,而平等得。第一義諦分別都空,一相無相是為定相。塵塵沙界,都現太平,一色一香,無非中道,不將迎於一法,亦不遠離於一法也。於此有疑。金剛三昧,破壞於一切,一行三昧,收容於一切,豈非相反,何可相成﹖然無疑也,皆無想也。說此無想法,是諸法除遣,即此無想法,亦諸法不背。但能無想,兀兀騰騰,不著一念,瀑流恆轉,掯不相隨,則破壞與收容,無相妨礙歟。於此又疑︰四念處定為無常苦與無我空,而一相定則常樂我淨,豈非相反何可相成﹖然無疑也,皆實相也。有漏實相無常苦無我空也,無漏實相常樂我淨也。一相實相非常非無常,非凡外常,非聲聞無常也。解脫對治是謂非常,般若實相非常非無常,法身中道一切是常。三德一時,云何相反而不相成。是之謂一行三昧也已。
復次,龍樹有言︰小乘修定以定為近門,大乘反以戒慧為其近門。蓋言修定不可執定於定也。數息觀、不淨觀者,最初修習,佛常為教,佛弟子舍利弗等亦以接群。龍樹有言︰是二定者,誠甘露法門也。無著《六門教授習定論》,舉止捨亦至要也。
〔參考資料〕 《大毗婆沙論》卷一○四、卷一四一、卷一六二;《俱舍論》卷四;《俱舍論光記》卷四、卷二十八;《順正理論》卷十一;《成唯識論》卷五;《成唯識論述記》卷六(本);忽滑谷快天《禪學思想史》上卷〈印度の部〉第二編。
(一)指身業(kāya-karma)、口業(vāk-k.)、意業(manas-k.)︰身業是身所作業;口業新譯為語業,指口所說業;意業是意所起業。《中阿含經》卷三十二〈優婆離經〉云(大正1‧628b)︰「云何為三﹖身業、口業及意業也。」
此三業之所造,又可分為善、惡、無記三種類。惡之三業中,如殺生、偷盜、邪淫屬身業;妄語、綺語、兩舌、惡口之類屬口業;貪欲、瞋恚、邪見屬意業。善之三業中,不殺生等屬身業,不妄語等屬口業,不貪欲等屬意業。而無善、無惡、無感果之力者,是無記業。
(二)指身口意所造的善業、惡業、無記業。
(三)指順現業、順生業、順後業︰具稱為三時業。
(四)指福業、非福業、不動業︰又稱三行。依《俱舍論》卷十五載,所謂福業,是指足以招致欲界善果的善業,即招可愛果,受利益。上二界的善業雖然也是福業,但另有不動業之名,因此只有欲界的善業名為福業。非福業又名罪業,指足以招致欲界惡果的惡業,即招非可愛之果,受損減。不動業是指足以受上二界之果的善業;上二界之業,依定力,初禪業必感初禪果,二禪業感二禪果,業和果不會動轉,故名不動業;而欲界之業乃因他緣的關係而動轉,故其意不同。《阿毗達磨雜集論》卷七對不動業有二種解釋(大正31‧728c)︰
「欲界中餘趣圓滿善不善業,遇緣轉得餘趣異熟,非色無色繫業。有如是事,所受異熟界地決定故。是故約與異熟不可移轉,名為不動。又定地攝故說為不動。」
《唯識論述記》卷八(本)破前說而取後說,謂(大正43‧515a)︰「又定地攝名為不動,以定能住於一境故。」因定地之業住於一境,無散動,故稱不動業。
(五)指曲業、穢業、濁業︰也稱曲穢濁三業。《俱舍論》卷十五謂(大正29‧83b)︰「依諂生身語意業名為曲業,諂曲類故;若依瞋生身語意業名為穢業,瞋穢類故;若依貪生身語意業名為濁業,貪濁類故。」《瑜伽師地論》卷九所說,與《俱舍論》有別,即(大正30‧320a)︰
「曲業者,謂諸外道善不善業。穢業者,謂即曲業,亦名穢業。又有穢業,謂此法異生,於聖教中顛倒見者、住自見依、邪決定者、猶預覺者,所有善不善業。濁業者,謂即曲業、穢業;亦名濁業。又有濁業,謂此法異生,於聖教中不決定者、猶預覺者,所有善不善業。又有差別,唯於外道法中,有此三業。由邪解行義,故名曲;由此為依,能障所起諸功德義,故名穢;能障通達真如義,故名濁。」
〔參考資料〕 (一)《中阿含經》卷五、卷五十八;《長阿含經》卷九;《增一阿含經》卷十二;《雜阿含經》卷十四、卷四十六;《大乘同性經》卷九。(二)《品類足論》卷五;《發智論》卷十一;《大毗婆沙論》卷五十一、卷一一五、卷一四四;《成實論》卷七;《雜阿毗曇心論》卷三。(三)《品類足論》卷五;《大毗婆沙論》卷一一四;《雜阿毗曇心論》卷三;《瑜伽師地論》卷九十;《雜集論》卷八。(四)《正法念處經》卷五十五;《舍利弗阿毗曇論》卷十五;《順正理論》卷四十;《成唯識論》卷八。(五)《大毗婆沙論》卷一一七;《瑜伽師地論》卷九十;《雜集論》卷八;《大乘義章》卷七。
二卷。陳‧真諦譯。收在《大正藏》第三十一冊。為《顯揚聖教論》〈成無性品〉釋論部分的異譯本;或說是《無相論》的一部分。主要依據古唯識義闡述三性三無性說,與玄奘所譯護法系的唯識說不同,是古唯識研究上的重要資料。內容首先敘述造論旨趣,略說三性三無性;次說分別性的品類、功用差別、相惑粗重惑、依他性的成立差別及體相、俗諦真諦;更細說七種真如、五相與三相之相攝、三性事用、四種不可思惟、四種道及二種轉依等。
關於本書的作者,圓測的《解深密經疏》卷四謂(卍續34‧764下)︰
「三十唯識、三無性論,世親所造,如何二論有此差別﹖又彼世親依彌勒宗及無著等,故知同一無性者,真諦謬耳。或可今勘真諦三無性論即無著所造顯揚論無自性品,然彼真諦譯為別本。」
又,《緣山三大藏總目錄》卷中謂(法寶總目錄2‧37b)︰「私云︰本論天親造也。所以知者,為讓釋於自述中邊論故。但釋論未知誰造。」蓋或說世親,或說無著,迄無定論。
〔參考資料〕 《法經錄》卷五;《歷代三寶紀》卷九;《開元釋教錄》卷七;《至元法寶勘同總錄》卷九;《閱藏知津》卷三十七;《印度哲學研究》卷六。
謂欲、色、無色等三界中,一切諸法皆由一心所變現。又名三界唯一心、三界一心等。舊譯《華嚴經》卷二十五〈十地品〉云(大正9‧558c)︰「三界虛妄,但是心作。十二緣分,是皆依心。」《大乘入楞伽經》卷二云(大正16‧599c)︰「大慧!云何觀察自心所現﹖謂觀三界唯是自心,離我我所,無動作無來去。」二書皆謂三界生死、十二緣生諸法皆虛妄無實,全係由一心所作。不過,關於「一心」係指何物﹖性相兩家所說不同。《入楞伽經》卷一〈請佛品〉及《大乘起信論》係以如來藏為一心。無性《攝大乘論釋》卷四則謂阿賴耶識為心。
《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卷四十以三義十門論之。其中之三義,即︰(1)二乘之人謂有前境不了唯心,縱聞一心,但謂真諦之一;或謂由心轉變,非皆是心。(2)異熟賴耶名為一心,揀無外境,故說一心。(3)如來藏性清淨,理無二體,故說一心。至於十門,則如下所述︰
(1)謂實有外法,但由心變動故,假說一心。
(2)相見俱存,故說一心。此通八識及諸心所,並所變相分本影具足。由有支等薰習力故,變現三界依正等報。如《攝大乘》及《唯識》等論廣說。
(3)攝相歸見,故說一心。亦通王數,但所變相分無別種生,能見識生帶彼影起。如《解深密經》、《二十唯識》、《觀所緣緣論》,具說斯義。
(4)攝數歸王,故說一心。唯通八識,以彼心所依王無體亦心變故,如《莊嚴論》說。
(5)以末歸本,故說一心。謂七轉識皆是本識差別功能無別體故。《楞伽》云︰藏識海常住,境界風所動,種種諸識浪騰躍而轉生。又云︰譬如巨海浪無有若干相,諸識心如是異亦不可得,既云離水無別有浪,明離本識無別前七。
(6)攝相歸性,故說一心。謂此八識皆無自體,唯如來藏平等顯現,餘相皆盡。經云︰一切眾生即涅槃相等。《楞伽》云︰不壞相有八,無相亦無相,如是等文誠證非一。
(7)性相俱融,故說一心。謂如來藏舉體隨緣,成辦諸事,而其自性本不生滅,即此理事渾融無礙,是故一心、二諦皆無障礙。《起信》云︰依一心法有二種門,乃至不相離故。又《密嚴》云︰佛說如來藏以為阿賴耶及如金與指環喻等。又《勝鬘》云︰自性清淨心不染而染,難可了知,染而不染亦難可了知,皆明性淨。隨染舉體成俗即生滅門,染性常淨本來真淨即真如門。斯則即淨之染不礙真而恒俗,即染之淨不破俗而恒真,是故不礙一心雙存二諦,深思有味。
(8)融事相入,故說一心。謂由心性圓融無礙以性成事,事亦鎔融不相障礙,一入一切一中解無量等,一一塵內各見法界、天人、脩羅不離一塵,其文非一。
(9)令事相即,故說一心。謂依性之事事無別事,心性既無彼此之異事,亦一切即一。上文云︰一即是多,多即一等。
(10)帝網無礙,故說一心。謂一中有一切,彼一切中復有一切,重重無盡,皆以心識如來藏性圓融無盡故。
上述十門,初一小教,次三涉權,次三就實,後三約圓中不共。
〔參考資料〕 《十地經論》卷八;《辯中邊論》卷上;《成唯識論》卷七;《成唯識論述記》卷七(末);《華嚴經探玄記》卷十三;《大日經疏》卷二;山口益《佛教における無と有との對論》第二部。
[南山律學辭典]
三寶功用
戒本疏‧釋皈敬偈:「功用者,
行事鈔‧沙彌別行篇:「(一﹑戒
亦名:圓教宗戒體大意五門
濟緣記‧釋受戒篇:「圓教中,
亦名:圓教宗戒體約隨行明持犯
羯磨疏‧諸戒受法篇:「由有本
亦名:十數
行事鈔‧沙彌別行篇:「僧祇云
隨機羯磨‧諸戒受法篇:「依如
僧祇律,應為說十數:一﹑者一切眾生皆依飲食,二﹑者名色,三﹑者痛痒想,四﹑者四諦,五﹑者五陰,六﹑者六入,七﹑者七覺意,八﹑者八正道,九﹑者九眾生居,十﹑者十一切入。其列數釋相對治顯正,並廣如行事鈔中說。」(隨機羯磨卷上‧二○‧一三)羯磨疏‧諸戒受法篇:「(一﹑依
食住)一﹑者眾生依食者,為破自餓為道者。或餐風服氣,餌藥存生,是邪道也。佛法不爾,身假食資。欲有段食,根塵觸食,卵生多思食,上界識食。或有兼者,如別所陳。食取濟形,道取濟神,故假形食,緣修道行。至論道也,要修離著為本,不識道元,乃以斷食為道。彼賊住者,本非正師,偷形入法。謂無願為,故以識之。餘九例爾。(二﹑名色)二、名色者,為破自然為道。彼計如犢生已自然飲乳,棘尖烏黑火上水下風輕地重,皆無其因。佛法不然,內報外報,皆有本因,諸眾生有,皆因名色。心不可見,止可名談,初始識支,故轉為名;假染持識,即染為色。故哥羅邏時,凝滑不淨,中含心故,展轉增長,三十八轉,九月便生,託彼胎藏,何得自然也?(三﹑痛痒想)三﹑痛痒想,即受異名。古人翻經,未通字義,假事為目。痛者苦受,痒者樂受,想者捨受。此破為計梵天因者,以劫初成,梵天創下,因有人物;諸眾生等便計彼天以為父母,此生瞋喜,還因彼天。佛法不爾。生憎愛者,實由本陰,何干天也。以初一念緣色心,名之為識;了達染淨,名之為想;領納違順,名之為受。由三想故,便生三受;由三受故,便有三行;故長淪歷,無有解脫也。(四﹑四諦)四﹑者約諦,為破無因外道也。如外草木自生死耳,人亦同之。佛法不爾。苦集二法,世俗因果;滅道二諦,出世因果。諸眾生等知苦無諦,不思惟故,終不厭離;諸出聖人解苦有諦,廣如涅槃盛開釋也。(五﹑五陰)五 ﹑約陰論,為破執神我外道。如彼計身中有神我諦,身中宰主如麻米等,統御心識。佛法廣破。我在何處?為在色中,為在識中?計此身中但有五陰,隨陰計我,則有五種。如是離合次第求之,覓我無從。便悟妄執,得無我理,分成無漏相似聖人。(六﹑六入)六﹑約識論,為破一識之道。如有一室而具六窗,獼猴遍出,無識之人,謂有六猴,其實一也。人亦如是,根本乃六,一識通行。佛法不爾。識隨根起。若是一識,豈眼根中而聞聲耶?故知非也。(七﹑七覺意)七﹑約覺意,為破不修外道。以得五通,逆順觀中,八萬劫外,冥然不委,即謂冥寞,以為冥諦涅槃之所。任運至窮,終歸果剋,何須修也?如轉縷丸於高山,縷盡丸止。佛法不爾。要須方便增修乃剋。如七覺支擇簡正理,方能至詣,何有不修?(八﹑八正道)八﹑約正道,為破邪因者。彼得通者,見雞狗牛鹿,今報已盡,遠業將起,生彼色天;不思遠因,謂即報是,便效彼畜噉草為戒;乃至修世八禪,用為涅槃;邪進邪慧,例皆爾也。佛法不爾。乞食等四,為聖道緣,並濟形也;正語等八,為正道因,並濟心神。觀用籌度,深見倒想,便得出也。(九﹑九眾生居)九﹑約居止者,為破妄計涅槃為道者。彼以非想及以有頂,並心沈沒;麤心不覺,謂會大理,大識妄也。夫涅槃者,寂寥虛曠,非復色心。此乃眾生所居,何名絕有之法也?(十﹑十一切入)約諸入者,破色空為道也。彼增修定,緣色住心,以色滅欲有,以空滅色有,謂空至極,更不重修。佛法不爾。須尋本際,但是自心運用多少,實唯一識,本無前境。但是妄倒自立是非,我見不除,還受生死。故智論云,外道能生禪定船,度欲色界海,無色界海深廣,難可得度,由不破我心故。」濟緣記釋云:「十數中,對破外計以別邪正。西竺外道,總有六師:一﹑富蘭那迦葉說諸法不生不滅;二﹑末伽梨拘賒梨子說諸法自然,無有因緣;三﹑刪闍夜毗羅胝子說眾生過八萬劫任運得道,不假修行;四﹑阿耆多翅舍欽婆羅說眾生有苦,應修拔髮熏鼻等苦行,自然解脫;五﹑迦羅鳩馱迦旋延說諸法亦生亦滅;六﹑犍陀若提子說一切業定,如人死還為人。一師下各有十五弟子,各執所見。今此略引十種,以配十數耳。依食中,初科,初標示。或下,出外計。餌,仍吏反,食也。佛下,示正法,初示三界皆依食住。段食謂四塵所成,有形段故。起世經云,閻浮提人以飯糗豆肉等名麤段食;亦名摶食,即取摶聚,亦段義也。觸食謂根塵相觸,資益諸根。如戒本中食家有寶,即觸食家是也。卵生多思食者,起世經云,若有眾生意思資潤,諸根增長,如魚鱉蝦蟆等。上界識食,謂無色天資益延久,唯識持報。起世成論,並云無色眾生皆識所持。或有兼者,謂欲有諸趣,亦有識食;起世成論,並云中陰地獄入滅盡定,皆名識食。又瑜伽論謂第八識因餘三食勢力所資,便能任持諸根大造即四大也,令不滅壞,有長益義,即以第八梨耶為體。彼是大乘論故。若經部中,取前五識獨頭意識為體。謂成實小論,以六識為體。準此以論,則識食一種,通該三界六道,不唯上界也。又思食卵生,且取一相。須知欲色兩界,通有四食,唯無色界,局有識食耳。不可廣示,故指如別。食下,次明須食所以。離著即道元也。次科,本非正師,即邪徒也。謂無願為,言偷形者,但為飲食;而於正法無心願樂。以法推求,可驗邪正。律令為說,其意若此,識猶別也。二﹑中,初標示。彼下,出外計。且列數端,例餘皆爾。佛下,正破。彼計無因,故以十二因緣破之,亦名十二支。無明行,過去因也;識名色六入觸受,現在果也。愛取有,未來因也;生與老死,未來果也。內外即是依正。初通示。心下委釋。識支投染,遂為名色支。染即男女赤白不淨。哥羅邏時,謂初受胎時,亦名羯邏藍,此云雜穢。七日一轉,三十八箇七日,成二百六十六日,五大四小,故成九月。已前與母同氣,已後四日,與母別氣。故至十月,然後趣生。三﹑中,初標示。古譯名為痛痒想,今翻謂之苦樂捨。此下,出計。彼土多事梵天,蓋尊其始以為父母。佛下,正破。本陰即五陰中受陰。受有三別,故名三受。前由識想,後起三行;即善惡無記業因,感苦樂[怡-台+登]懵果報。因果相續,故云長淪等。四﹑中,初標示。如下,出計。外草木者,即用無情類顯有情。佛下,對破。世出世間,皆由因果。諦是審諦,如實觀察。凡愚無諦,故受輪轉;聖人有諦,故能出離。指涅槃者,彼云,善男子,所言苦者,不名聖諦,何以故?若言苦是聖諦者,一切牛羊驢馬及地獄眾生,應有聖諦。此明眾生無諦之義,廣如第七卷中。問:『無因與前自然何異?』答:『前計現法,皆無因由;此即撥無三世因果。故不同也。』五﹑中,初標示。如下,出計。或有計云,我大色小,色在我中;或計色大我小,我在色中。即如文中如麻米等。受想行識,並有二計,歷之可見。佛下,對破。為在等者,且舉二陰,略受想行,此即離求。應云為總在五陰中,此名合求。得無我理,即是我空,亦名人空,生空真如也。分成相似,即是內凡世第一人。六﹑中,初標。如下,出計。彼謂識神居于身中,窗猴為喻,似多而一。佛下,正破。佛法明識,根境相對妄起,六識,互不相通,豈得一體?『若爾,佛法亦談一識,與外見何殊?』答:『彼認隨塵生滅事識。佛教梨耶,尚非二乘境界,況外道乎?』七﹑中,初標。五通者,如意、天眼、天耳、他心、宿命。逆觀過去八萬劫前,順觀未來八萬劫後;冥不知處,以為臻極。意謂凡人八萬劫盡,自至涅槃,不假修證。縷丸為喻,其意可見。佛下,正破。七覺支:一﹑擇法覺支智慧善能簡別真偽故;二﹑精進覺支精進修道,善能覺了,不謬行無益苦行故;三﹑喜覺支心得法喜,覺了此喜不依顛倒而生故;四﹑除覺支斷除諸見煩惱時,覺了除諸虛偽故;五﹑捨覺支若捨所見念著之境,覺了所捨虛偽不實故;六﹑定覺支發諸禪時,覺了諸禪虛假,不生見愛妄想故;七﹑念覺支修出世道時,覺了定慧均平,若心沈沒,當念用前三支察之,若心浮動,當念用後三支攝之。而此七覺,通是運智,擇法進修。八﹑中,初標。彼下,出計。此由不達三世因果,故生此見。由雞狗等宿有天業,強牽為畜,畜報既盡,即生天上;彼謂諸畜噉草不淨,遂得生天,便即效彼以立為戒。修四禪定,以無想天為涅槃;修四空定,以非想為涅槃。投嵒赴火等為邪進,橫生計校為邪慧,此即八邪道也。佛下,顯正。乞食等者,即行四依,資形為緣;正語等八,如前已示,濟心為因。便得出者,出三有也。九﹑中,初標。彼下,出計。非想即色界無想天,有頂即無色界非有無想天。大識妄者,自謂識妄;不知是妄。夫下,顯正。寂寥故非心,虛曠故非色。色天有色,無色有心,並非涅槃故。十﹑中,初標。彼下,出計。增修定者,初則緣色住心,即以定業以滅欲有亂業;此定既成,次又觀空,即用無色定業,以滅色有定業。至此為極,謂為涅槃。佛下,顯正。彼既緣色緣空以為至極,此即用十一切處定以破之。此之十境,亦緣色空;但是發定之處,非至極也。一﹑青一切處謂取少青色,觀緣使遍一切處皆青;二﹑黃一切處;三﹑赤一切處;四﹑白一切處並例上釋之,但改色為異;五﹑地一切處取少地色觀之,使一切處皆地色;六﹑水一切處;七﹑火一切處;八﹑風一切處此三例上,並取水、火、風色遍也;九﹑空一切處謂觀虛空,使一切處皆空;十﹑識一切處謂觀識處,使一切處皆有識也。十皆言一切處者,即從所觀境遍滿為名;今名入者,謂從此以發定也。尋本際者,推於心也。多少謂初觀少色,後使多遍。實唯一識,攝境歸心也。但是等者,彰外計之過。引證,可知。」(業疏記卷一一‧三六‧一五)
行事鈔‧懺六聚法篇:「(一、
瑜伽七十三卷十頁云:問:世尊依何密意,說一切法皆無自性?答:由依彼彼所化勢力,故說三種無自性性。一、相無自性性,二、生無自性性,三、勝義無自性性。云何相無自性性?謂一切法世俗言說自性。云何生無自性性?謂一切行,眾緣所生緣力故有;非自然有。是故說名生無自性性。云何勝義無自性性?謂真實義相所遠離法,此由勝義,說無自性性。如觀行苾芻,於大骨聚。生假勝解;不能除遣。於此骨聚勝義無自性想,恆無間轉。如是應知勝義無自性性。此中五事,非由相無自性性故,說無自性。然由生無自性性故,勝義無自性性故;隨其所應,說無自性。謂相、名、分別、正智,皆由二種無自性性。真如不由無自性性,說無自性。是故世尊依此密意,於伽陀中,說如是言:我說一諦,更無第二。
瑜伽七十六卷三頁云:謂諸法相,略有三種。何等為三?一者、遍計所執相,二者、依他起相,三者、圓成實相。云何諸法遍計所執相?謂一切法,名假安立自性差別。乃至為令隨起言說。云何諸法依他起相?謂一切法緣生自性。則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謂無明緣行;乃至招集純大苦蘊。云何諸法圓成實相?謂一切法平等真如。於此真如,諸菩薩眾,勇猛精進,為因緣故;如理作意,無倒思惟,為因緣故;乃能通達。於此通達,漸漸修集;乃至無上正等菩提,方證圓滿。復次德本!如眩翳人,眼中所有眩翳過患,遍計所執相,當知亦爾。如眩翳人,眩翳眾相,或髮毛輪蜂蠅巨勝,或復青赤白等相,差別現前;依他起相,當知亦爾。如淨眼人,遠離眼中眩翳過患,即此淨眼本性所知無亂境界;圓成實相,當知亦爾。復次德本!譬如清淨頗胝迦寶,若與青染合色;則似帝青大青末尼寶像。由邪執取帝青大青末尼寶故;惑亂有情。若與赤染色合;則似琥珀末尼寶像。由邪執取琥珀末尼寶故;惑亂有情。若與綠染色合;則似末羅羯多末尼寶像。由邪執取末羅羯多末尼寶故;惑亂有情。若與黃染色合;則似金像。由邪執取真金像故;惑亂有情。如是德本,如彼清淨頗胝迦上所有染色相應,依他起相上遍計所執相言說習氣,當知亦爾。如彼清淨頗胝迦上所有帝青大青琥珀末羅羯多金等邪執,依他起相上遍計所執相執,當知亦爾,如彼清淨頗胝迦寶,依他起相,當知亦爾。如彼清淨頗胝迦上所有帝青大青琥珀末羅羯多真金等相,於常常時,於恆恆時,無有真實,無自性性;即依他起相上,由遍計所執相,於常常時,於恆恆時,無有真實,無自性性;圓成實相,當知亦爾。復次德本!相名相應以為緣故;遍計所執相而可了知。依他起相上,遍計所執相執,以為緣故;依他起相而可了知。依他起相上,遍計所執相無執,以為緣故;圓成實相而可了知。復次德本!若諸菩薩,能於諸法依他起相上,如實了知遍計所執相;即能如實了知一切無相之法。若諸菩薩如實了知依他起相;即能如實了知一切雜染相法。若諸菩薩如實了知圓成實相;即能如實了知一切清淨相法。
瑜伽四十四卷十一頁云:復有二苦。一、欲為根本苦。謂可愛事若變若壞所生之苦。二、癡異熟生苦。謂若猛利體受所觸,即於自體,執我我所;愚癡迷悶,生極怨嗟,由是因緣,受二箭受。謂身箭受及心箭受。
二解 雜集論六卷三頁云:問:如說二苦,謂世俗諦苦。勝義諦苦。何者世俗苦?何者勝義苦?答:生苦乃至求不得苦,是世俗諦苦。世間智境界故。略攝一切五取蘊苦,是勝義諦苦。由安立真如門,出世智境界故。
佛地經論七卷二頁云:或說二種。謂生空無我,法空無我。真如實非空無我性;離分別故。絕戲論故。但由修習空無我觀,滅障真如我我所執,而證得故;名空無我。
瑜伽七十二卷五頁云:何等為正智?謂略有二種。一、唯出世間正智,二、世間出世間正智。何等名為唯出世間正智?謂由此故;聲聞、獨覺、諸菩薩等,通達真如。又由此故,彼諸菩薩,於五明處,善修方便。多住如是一切遍行真如智故;速證圓滿所知障淨。何等名為世間出世間正智?謂聲聞、獨覺、以初正智,通達真如已;由此後所得世間出世間正智,於諸安立諦中,令心厭怖三界過患;愛味三界寂靜。又由多分安住此故;速證圓滿煩惱障淨。又即此智未曾得義,名出世間。緣言說相為境界義,亦名世間。是故說為世間出世間。世尊依此,密意說如是言:我說有世間智,有出世間智,有世間出世間智。若分別所攝智,唯名為世間。初正智所攝智,唯名出世間。第二正智所攝智,通名世間出世間。
雜集論十二卷十頁云:何等名為二十八不正見耶?謂相見,損減施設見,損減分別見,損減真實見,攝受見,轉變見,無罪見,出離見,輕毀見,憤發見,顛倒見,出生見,不立宗見,矯亂見,敬事見,堅固愚癡見,根本見,於見無見見,捨方便見,不出離見。障增益見,生非福見,無功果見,受辱見,誹謗見,不可與言見,廣大見,增上慢見。相見者:謂聞大乘經中所說一切諸法皆無自性,無生無滅,本來寂靜,自性涅槃等言,不善密意,但隨此言義,便生勝解;謂佛所說一切諸法,定無自性,定無生等。執著如是無性等相,是名相見。彼執著如是無性等相時,便謗三自性。謂遍計所執自性,依他起自性,圓成實自性。遍計所執自性者:謂諸愚夫,於色等相,周遍計度,起增益執。謂此是色,乃至此是涅槃。此所執義,無實無體;唯有名言之所施設。依他起自性者:謂即此色等唯是虛妄分別自體。又因果性,或異不異。圓成實自性者:謂一切法真如實性。於此三性,起誹謗行,即次三見。謂損減施設見,損減分別見,損減真實見。彼如是誹謗一切種一切法時,為欲成立此邪見故;便復攝受少分道理。又於所有開示離言諸法實性了義契經,廣設方便,皆悉轉變,令順己見。如是二種。即次二見。謂攝受見,轉變見。彼又起如是見:若依此見:行善不善;定皆無罪,無有過失。一切所行,皆歸妙善。先所積習一切障垢,皆得出離。如是二種,即次二見。謂無罪見,出離見。彼如是執自見已;便於此見相違安立蘊等諸法聲聞藏中,妄生輕毀。又於不信如是邪見聲聞人等,深生憎嫉。如是二種,即次二見。輕毀見,憤發見。彼又隨順自惡邪見,謂我當建立如實空無相無願。於非彼相,起彼相想;而於彼相,顛倒建立。又作是思惟:若能悟入如是法性,或令他入;一切皆生無量功德。如是二種,即次二見。謂顛倒見,出生見。若他於彼所起惡見,如理詰責;彼於爾時,竟不樂欲建立自宗。反以譏弄妄理,詰責於他。如是二種,即次二見。謂不立宗見,矯亂見,彼又起如是增上慢。謂若能如是修行;是真供養恭敬諸佛世尊。如是見者名敬事見。諸有善達無倒法性者,為令捨離彼惡見故;雖以種種真實成立道理,方便開悟;堅守愚見,曾無捨心。謂唯此真,餘并邪妄。如是見者,名堅固愚癡見。如上所說。諸見所有習氣麤重,是名根本見。為欲開示如上所說十七種見諸過失門,復說餘見。謂即相見,名於見無見見。此實堅執無性等相,而起不執一切相想故。即損減施設見,損減分別見,損減真實見,名捨方便見。由彼誹謗一切法性;於勤精進,起無用想故。即攝受見,轉變見,名不出離見。非方便修學,不能證果故。即無罪見,出離見,名障增益見。所行邪僻,無容盡障故。即輕毀見,憤發見,名生非福見。由於正法同梵行,所起邪行門;便能引發大衰損故。即顛倒見,出生見,名無功果見。由所安立非正法性;授者,受者,俱不能證勝進果故。即不立宗見,矯亂見,名受辱見。非理興論,無宜得勝故。即敬事見,名誹謗見。所不應說,強增益故。即堅固愚癡見,名不可與言見。邪執空者,不應與言。徒設多詞,終無所益故。即根本見,名廣大見。由此當來諸惡見類,轉增廣故。即上所說二十七見,皆名增上慢見。并能發起虛妄無實增上慢故。此云何知?由彼經中即次後說,如是諸見,十七即十。十即十七。二十七即一。一即二十七故。
辯中邊論中卷四頁云:論曰:世俗諦有三種。一、假世俗,二、行世俗,三、顯了世俗。此三世俗,如其次第,依三根本真實建立。勝義諦亦三種。一、義勝義。謂真如。勝智之境名勝義故。二、得勝義。謂涅槃。此是勝果;亦義利故。三、正行勝義。謂聖道。以勝法為義故。此三勝義,應知但依三根本中圓成實立。
瑜伽釋一頁云:今說此論,所為云何?謂有二緣,故說此論。一、為如來無上法教,久住世故。二、為平等利益安樂諸有情故。復有二緣,故說此論。一、為如來甘露聖教,已隱沒者,憶念採集,重開顯故。未隱沒者,問答決擇,倍興盛故。二、為一切有情界中,有種姓者,各依自乘,修出世善,得三乘果,出生死故。無種姓者,依人天乘,修世間善,得人天果,脫惡趣故。復有二緣,故說此論。一者、或有於多說空不了義經,如言計著;撥無一切,憎背有教。為令隨悟諸法有相,解經密意,捨無見故。二者、復有於多說有不了義經,如言計著;執有一切,厭怖空教。為令隨悟諸法無相,解經密意,捨有見故。復有二緣,故說此論。一、為成就菩薩種姓補特伽羅,唯依大教,遍於諸乘文義行果,生巧便智;斷一切障,修一切善,證佛菩提;窮未來際,自他利樂,無休廢故。二、為成就二乘種姓,及無種姓補特伽羅,亦依大教,各於自乘文義行果,生巧便智;斷煩惱障,伏諸蓋纏,修自分善,得自乘果,出離三界諸惡趣故。復有二緣,故說此論。一者、或有宿習無知猶豫顛倒,執著外道小乘邪教,故於大乘,不能信解。為善分別大乘法相,令其信解,了達決定;離顛倒故。二者、復有聞諸契經種種意趣,甚深難解,其心迷亂,誹毀不信。為善開示,令生信解;饒益彼故。復有二緣,故說此論。一、為攝益樂略言論,勤修行者;採集眾經廣要法義,略分別故。二、為攝益樂廣言論,勤說法者;於一一法,開示無邊差別義故。復有二緣,故說此論。一、為開顯諸法實相,問答決擇,立正論故。二、為滅除一切妄執,問答決擇,破邪論故。復有二緣,故說此論。一、為顯了遍計所執,情有理無;依他起性,圓成實性,理有情無;令捨增益損減執故。二、為顯了世間道理證得勝義法門差別;令修二諦,無倒解故。復有二緣,故說此論。一、為開闡隨轉真實二種理門;令知二藏三藏法教,不相違故。二、為開闡因緣唯識無相真如四種理門;令修觀行,有差別故。復有二緣,故說此論。一、為示現境界差別;令知諸法自性相狀,位差別故。二、為示現修行差別;令知三乘方便根本果差別故。如是等類,所為諸緣,處處經論,種種異說。當知皆是此論所為。
瑜伽六十二卷十四頁云:又有二遠離,能令速疾通達真如。謂於行處,遠離憒;及於住處,離惡尋思。
成唯識論九卷十三頁云:云何證得二種轉依?謂十地中修十勝行,斷十重障,證十真如;二種轉依,由斯證得。
成唯識論八卷二十二頁云:一、流轉真如。謂有為法流轉實性。二、實相真如。謂二無我所顯實性。三、唯識真如。謂染淨法唯識實性。四、安立真如。謂苦實性。五、邪行真如。謂集實性。六、清淨真如。謂滅實性。七、正行真如。謂道實性。
如如所有性中說。
二解:佛地經論七卷二頁云:或說七種。一、流轉真如。謂一切行無始世來流轉實性。二、實相真如。謂一切法二空無我所顯實性。三、唯識真如。謂一切法唯識實性。四、安立真如。謂有漏法苦諦實性。五、邪行真如謂業煩惱集諦實性。六、清淨真如。謂善無為滅諦實性。七、正行真如。謂諸有為無漏善法道諦實性。
瑜伽六十四卷二十頁云:復次略有七種通達。一、字通達,二、字義通達,三、能取通達,四、能取義通達,五、繫縛通達,六、解脫通達,七、法性通達。字通達者:通達為常。字義通達者:達為無常。能取通達者:謂根識等,達安立諦,或非安立。如能取通達,能取義通達,當知亦爾。繫縛通達者:通達相縛,或麤重縛。與此相違,當知說名解脫通達。法性通達者:謂能通達法性安住,法界安住;非從自在自性士夫中間等有。
二解:顯揚三卷一頁云:通達者:謂七種通達。廣說如經。一、字通達。謂於三十二字,無分別故;所行相義,如實覺了。先已於心增上法行,善修治故。二、字相通達。謂於師子之形諸字相等,有分別故;所行相義,如實覺了。餘如前說。三、能取通達。謂於所緣相應心法,唯了別相,如實覺了。餘如前說。四、所取通達。謂於一切諸識境界唯識影相,如實覺了。餘如前說。五、繫縛通達。謂於相縛,及麤重縛,如實覺了。餘如前說。六、解脫通達。謂於相縛解脫,及麤重縛解脫,如實覺了。餘如前說。七、法性通達。謂於繫縛解脫無始世來諸行緣起,及彼寂滅真如法性,如實覺了。先已於心增上法行,善修治故。
瑜伽七十八卷十二頁云:若諸菩薩,遠離增益損減二邊,行於中道;是名為慧。由此慧故;如實了知解脫門義。謂空、無願、無相三解脫門。如實了知有自性義。謂遍計所執,若依他起,若圓成實三種自性。如實了知無自性義。謂相、生、勝義三種無自性性。如實了知世俗諦義。謂於五明處。如實了知勝義諦義。謂於七真如。又無分別,離諸戲論,純一理趣,多所住故;無量總法,為所緣故;及毘缽舍那故;能善成辦法隨法行。是名七種慧清淨相。
顯揚三卷八頁云:論曰:真如作意相者:謂緣七種遍滿真如作意。廣說如經。一、流轉真如作意。謂已見諦諸菩薩,以增上法行善修治作意,於染淨法時,思惟諸行無始世來流轉實性。既思惟已;離無因見,及不平等因見。二、實相真如作意。謂如前說,乃至於染淨法因,思惟諸法眾生無我性,及法無我性。既思惟已;一切身見,及思惟分別眾相作意,不復現行。三、唯識真如作意。謂如前說,乃至於染淨法所依,思惟諸法唯識之性。既思惟已如實了知唯心染故眾生染,唯心淨故眾生淨。四、安立真如作意。謂如前說,乃至於染污法體,思惟苦諦。既思惟已,欲令知故,為有情說。五、邪行真如作意。謂如前說,乃至於染污法因,思惟集諦。既思惟已,欲令斷故,為有情說。六、清淨真如作意。謂如前說,乃至於清淨法體,思惟滅諦。既思惟已,欲令證故,為有情說。七、正行真如作意。謂如前說,乃至於清淨行,思惟道諦。既思惟已,欲令修故,為有情說。
攝論三卷十九頁云:若諸菩薩,念佛法身;由幾種念,應修此念?略說菩薩念佛法身,由七種念,應修此念。一者、諸佛於一切法得自在轉。應修此念。於一切世界,得無礙通故。此中有頌:有情界周遍;具障,而闕因,二種、決定轉;諸佛無自在。二者、如來其身常住。應修此念。真如無間,解脫垢故。三者、如來最勝無罪。應修此念。一切煩惱及所知障,并離繫故。四者、如來無有功用。應修此念。不作功用,一切佛事,無休息故。五者、如來受大富樂。應修此念。清淨佛土,大富樂故。六者、如來離諸染污。應修此念。生在世間,一切世法,不能染故。七者、如來能成大事。應修此念。示現等覺般涅槃等,一切有情未成熟者,能令成熟。已成熟者,令解脫故。
佛地經論七卷二頁云:或說八種。謂不生不滅、不斷不常、不一不異、不來不去,八遣相門所顯真如。
顯揚一卷十五頁云:無為者:此有八種。謂虛空、非擇滅、擇滅、不動、想受滅、善法真如、不善法真如、無記法真如。虛空者:謂諸心心法所緣外色對治境界性。非擇滅者:謂因緣不會,於其中間,諸行不起滅,而非離繫性。擇滅者:謂由慧方便,有漏諸行,畢竟不起滅,而是離繫性。不動者:謂離遍淨欲,得第四靜慮;於其中間,苦樂離繫性。想受滅者:謂離無所有處欲,入滅盡定;於其中間,不恒現行心心法,及恒行一分心心法滅,而離繫性。善不善無記法真如者:謂於善不善無記法中,清淨境界性。
二解 集論一卷十二頁云:此無為法,復有八種。謂善法真如、不善法真如、無記法真如、虛空、非擇滅、擇滅、不動、及想受滅。何等善法真如?謂無我性。亦名空性,無相、實際、勝義、法界。何故真如說名真如?謂彼自性,無變異故。何故真如名無我性?離二我故。何故真如名為空性?一切雜染所不行故。何故真如名為無相?以一切相,皆寂靜故。何故真如名為實際?以無顛倒所緣性故。何故真如名為勝義?最勝聖智所行處故。何故真如名為法界?一切聲聞獨覺諸佛妙法所依相故。如善法真如,當知不善法真如,無記法真如,亦爾。何等虛空?謂無色性。容受一切所作業故。何等非擇滅?謂是滅,非離繫。何等擇滅?謂是滅,是離繫。何等不動?謂已離遍淨欲,未離上欲,苦樂滅。何等想受滅?謂已離無所有處欲,超過有頂,暫息想作意為先故;諸不恒行心心所滅,及恒行一分心心所滅。
顯揚二十卷十四頁云:此行相者:當知宣說八觀察行。何等為八?一、觀察諦行。二、觀察建立行。三、觀察過失行。四、觀察功德行。五、觀察理趣行。六、觀察流轉行。七、觀察道理行。八、觀察廣略行。諦者:謂真如。建立者:謂若建立補特伽羅,若建立遍計所執自性,若建立一向分別反問置記論,若建立隱密顯了記論。過失者:謂佛所說諸雜染法,非一種種差別過失。功德者:如佛所說諸清淨法,非一種種差別勝利。理趣者:有六種理趣。如攝事品已說。流轉者:謂三世三有為相,及與四緣。道理者:謂四種道理。一、觀待道理。二、作用道理。三、證成道理。四、法爾道理。若由諸因諸緣故,諸行生起;及隨顯說;是名觀待道理。若由諸因諸緣故,諸法若證得,若成滿,若彼已生,能起業用;是名作用道理。若由諸因諸緣故,所立、所說、所摽舉義,得成立,得正解;是名證成道理。法爾道理者:謂若如來出世,若不出世,法性法界安住無變。是名法爾道理。略廣者:謂先說一句法,後後以無量句,展轉分別,顯了究竟。
顯揚十五卷二十頁云:云何證得如是空理?謂由八種智。何等為八?頌曰:法住、求自心、住自心、除縛、怖、無二、染淨,證得真空理。論曰:一、法住智。謂依素怛纜等,安立法門智。二、求自心智。謂於順決擇分位,尋自心智。三、住自心智。謂於見道位,證真如智。四、除心縛智。謂於修道位,對治障智。五、怖行相應智。謂聖弟子智。怖畏流轉大苦惱故。六、無二分別智。謂菩薩智。流轉寂滅,過惡功德,不分別故。七、不善清淨智。謂有學智。八、善清淨智。謂無學智。
佛地經論七卷二頁云:或說九種。謂九品道,除九品障,所顯真如。
一是平等不二,如是如常不變,所以一如就是真如的意思。
一是唯一,實是實相,唯一而真實的相,叫做一實,也就是真如的意義。
1.指真如的理體獨一無二。2.專心。
1.唯一的法界。亦即真如的理性。2.每一法的分界不同,故每一法都叫做一法界。
唯一真實的意思,與真如同義。
一真是指絕對的真理而言,華嚴宗所謂一真法界,天台宗所謂諸法實相,都是不離自性,站在真如的立場上談性,則一切法的不虛妄性和不變異性即是真如,故說一真一切真。
又名真如三昧,或一相三昧,即把心定於一行而修正定。
一實之道,也就是真如之道。
謂常住之法有七種,即菩提、涅槃、真如、佛性、菴摩羅識、空如來藏、大圓境智。
法性土、受用土、變化土。法性土是佛法性身所住的國土,亦即真如的理體;受用土是佛報身所受用的國土,乃由佛的淨識所變現;變化土是佛變化身所住的國土。
體大、相大、用大。體大是一切眾生心的體性,真如平等,無生無滅,不增不減,畢竟常在;相大是一切眾生心的自性,具足大智大悲常樂我淨等一切功德;用大是一切眾生心的體性,具足一切的功德,內可自我觀照,薰陶妄心,外可顯現報化二身,教化眾生。此三大中之體大是真如的體性,相大是真如的德相,用大是真如的作用,大是周遍於一切法界的意思。
1.唯識宗把宇宙萬法分為三種性質,即遍計所執性、依他起性、圓成實性。普遍計度一切法,然後顛倒迷執,認為或有或無者,名遍計所執性;萬法皆無自性,不能單獨生起,須靠眾緣俱備,然後乃生,名依他起性;諸法的本體,名為法性,亦叫真如,湛然常住,遍滿十方,具有圓滿成就真實之性,名圓成實性。此中遍計為妄有,依他為假有,圓成為實有。2.善性、惡性、無記性。善性是現世及來世對自他都有益處者,如信等善心及善心所起一切的善根是;惡性是於現世及來世對自他都有害處者,如貪等惡心及惡心所起一切的惡業是;無記性是非善非惡,不可記別之法。
(修三觀) (破三惑) (證三智) (成三德)
生 ┌修空觀────破見思惑────證一切智────成般若德┐ 菩
死─┤修假觀────破塵沙惑────證道種智────成解脫德├─提
煩 └修中觀────破無明惑────證一切種智───成法身德┘ 涅
惱 槃
生於色界第四禪天,滅苦樂二受粗動,所得的真如,名不動滅無為。
謂真如的體性,畢竟平等,無有變易。
1.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末那識、阿賴耶識、菴摩羅識。2.指菴摩羅識,華譯為無垢識,或清淨識,即真如,或真心。
1.因緣生之有為法叫做事,不生不滅之無為法叫做理。2.世間森羅萬象之相叫做事,真如的理體叫做理。
1.專修和雜修。專修是專修一善;雜修是諸善兼修。2.事修和理修。事修是注重事相的修法,如把作所善事念念於心,即著相而修,此種修法只能獲得世間的善報,不能出世間;理修是注重理性的修法,如把所作善事以三輪體空作觀,不著於人、我、法相,這種修法能了生死,證涅槃。3.真修和緣修。真修是地上菩薩證真如之後無修的行法,無心無作;緣修是地前菩薩緣真如而有修的行法,有心有作。
1.隨緣真如和不變真如。隨緣真如是一種不守自性的真如,它隨染緣而生染法,隨淨緣而生淨法;不變真如則是清淨本然,雖隨緣千差萬別的諸法,但它的自性,從無遷變。隨緣真如如波,不變真如如水,不變之水起波相,但隨緣之波並不失水性,以隨緣之故,真如即萬法,以不變之故,萬法即真如。2.有垢真如和無垢真如。有垢真如是眾生所有的真如;無垢真如是諸佛所顯的真如。3.在纏真如和出纏真如。在纏真如是有垢真如的別名;出纏真如是無垢真如的別名。
1.如理智和如量智。如理智又名根本智、無分別智、真智、正體智和實智等,是佛菩薩親証真如契於諸法實相的真智;如量智又名後得智、分別智、俗智和權智等,即佛菩薩說法度生分別事相的智。2.根本智和後得智。境智無異,不起分別,名根本智;分別一切差別之相,慧照分明,名後得智。3.真智和俗智。真智是根本智的別名,亦即照了真諦理性的智;俗智是後得智的別名,亦即照了俗諦事相的智。4.實智和權智。實智是真性之中的真實智慧;權智又名方便智,即相機說法的方便智慧。5.一切智和一切種智。一切智是聲聞緣覺的智,能夠明白一切法真空的道理;一切種智是佛的智,能夠通達一切諸法的實相。聲聞緣覺只有一切智,佛則二智皆有。
1.隨緣真如和不變真如。隨無明之緣而起九界的妄法,叫做隨緣真如;雖隨緣而為妄法,但其真性不變,叫做不變真如。因隨緣真如故,真如就是萬法,因不變真如故,萬法就是真如。2.有垢真如和無垢真如。有垢真如是眾生所有的真如;無垢真如是諸佛所顯的真如。3.在纏真如和出纏真如。這是有垢真如和無垢真如的別名。4.生空真如和法空真如。空人我之後所顯的真如叫做生空真如;空法我之後所顯的真如叫做法空真如。5.依言真如和離言真如。真如之體,本來就是離言詞之相和心念之相,叫做離言真如;依假名之言說而顯其相,叫做依言真如。6.安立真如和非安立真如。這是依言真如和離言真如的別名。
[國語辭典(教育部)]
並頭之花
ㄅㄧㄥˋ ㄊㄡˊ ㄓ ㄏㄨㄚ
並蒂之花。常用來比喻恩愛的夫妻。《初刻拍案驚奇.卷二五》:「夫妻相攜,小酌微吟,此唱彼和,真如比翼之鳥,並頭之花,歡愛不盡。」
ㄇㄢˇ ㄇㄧㄢˋ ㄉㄨㄟ ㄒㄧㄠˋ
滿臉洋溢著笑容。《文明小史.第五二回》:「今番見他到來,真如神童詩上所說的『他鄉遇故知』了,滿面堆笑,站起身來。」
ㄈㄚˇ ㄐㄧㄝˋ
佛教用語:(1) 構成現象的法則。和空性、真如、實際同義。《辯中邊論.卷上》:「由聖法因義,說為『法界』,以一切聖法,緣此生故。」(2) 十八界之一,佛教將一切存在分成十八類,法界為其中一類。謂屬於心智所覺察的對象。《阿毗達磨俱舍論.卷二》:「六識、意界及法界,攝屬心所法,名有所緣,能取境故。」
ㄈㄚˇ ㄒㄧㄥˋ
佛教上指一切現象的本質或真實性。南朝齊.周顒〈答張融書難門律〉:「般若所觀,照窮法性。」《西遊記.第二回》:「弟子近來法性頗通,根源亦漸堅固矣。」也稱為「真如」、「實相」。
ㄈㄚˇ ㄒㄧㄥˋ ㄗㄨㄥ
佛教宗派名。凡闡述真如不空,一切存在,都是法性隨緣而起的大乘佛教宗派。如華嚴、天台、禪宗等。簡稱為「性宗」。
ㄈㄚˇ ㄕㄣ, 1.佛陀的真如理體。《大方廣佛華嚴經.卷一.世間淨眼品第一之一》:「法身示現無真實,出生自在如是見。」
2.道教謂天仙真聖的真身。
ㄈㄢˋ ㄓㄤ ㄐㄧ ㄕㄨˇ
范式、張劭遠隔千里,相期約會,劭對式堅信不疑,式果真如期赴約的故事。典出《後漢書.卷八一.獨行傳.范式傳》。後比喻朋友間真誠的信義和深情。《群音類選.官腔類.卷九.金貂記.餞居田里》:「餞別長亭裡,匆匆話別離,管鮑情分,使人流涕,良友各天涯,怎能勾范張雞黍重相會。」
ㄉㄜˊ ㄐㄧㄝˇ, 1.悟得其中的道理。猶言領會。南朝梁.王筠〈國師草堂寺智者約法師碑〉:「遊戲神通,莫不皆悟無生,咸知妄想,隨類得解,俱會真如。」
2.獲釋。《三國志.卷一.魏書.武帝紀》:「太祖乃變易姓名,間行東歸。出關,過中牟,為亭長所疑,執詣縣。邑中或竊識之,為請得解。」
ㄊㄨㄛ ㄨㄤˇ ㄐㄧㄡˋ ㄩㄢ
本指魚脫離網罟,而逃入深淵。比喻人脫離危險、災害。《幼學瓊林.卷三.人事類》:「自惹其災,謂之解衣抱火;幸離其害,真如脫網就淵。」
ㄌㄧㄠˇ ㄇㄠˊ
燃燒羽毛。比喻事情極為容易。《史記.卷八六.刺客傳.荊軻傳》:「夫以鴻毛燎於爐炭之上,必無事矣。」《西遊記.第三五回》:「一落這火中,豈不真如燎毛之易?」也作「燎髮」。
ㄏㄜˊ ㄔㄜˋ ㄑㄩㄥˊ ㄌㄧㄣˊ
轍,車輪輾地所留下的痕跡。鱗,借指魚。涸轍窮鱗指在乾枯車轍中的魚。參見「涸轍之鮒」條。後用以比喻陷處困境,急待救援的人或物。《群音類選.官腔類.卷九.龍泉記.姑嫂相逢》:「遠道亡夫,遐荒滯身,真如涸轍窮鱗。」
ㄏㄨˊ ㄍㄨㄤ ㄕㄢ ㄙㄜˋ
湖水的波光,山中的景色。形容美好的自然風景。宋.吳自牧《夢粱錄.卷一七.歷代人物》:「杭城湖光山色之秀,鍾為人物,所以清奇傑特,為天下冠。」《儒林外史.第三五回》:「園內軒窗四啟,看著湖光山色,真如仙境。」
ㄏㄨㄣˊ ㄨˊ ㄍㄨㄚˋ ㄞˋ
毫無牽掛阻礙。《西遊記.第二三回》:「卻說他師徒四眾,了悟真如,頓開塵鎖,自跳出性海流沙,渾無罣礙,徑投大路西來。」
ㄐㄧㄠ ㄕㄥ ㄍㄨㄢˋ ㄧㄤˇ
從小被寵愛、縱容,沒受過折磨、歷練。《紅樓夢.第七四回》:「只說你如今林妹妹的母親,未出閣時,是何等的嬌生慣養,是何等的金尊玉貴!」《通俗常言疏證.年齒.嬌生慣養》引《病玉緣劇》:「俺想小姐當初在邱府時節,嬌生慣養,真如寶貝一般。」也作「慣養嬌生」。
ㄑㄧㄤˊ ㄕㄤˋ ㄘㄠˇ
比喻毫無主見,左右搖擺的人。如:「他可真如牆上草,挺會隨風轉舵。」也作「牆頭草」。
ㄒㄧ ㄑㄧㄡˊ
希望得到,謀求。唐.元稹〈代諭淮西書〉:「吳侍御棄喪背禮,捨父干君,誘聚師徒,希求爵位。」宋.張伯端〈西江月.妄想不須強滅〉詞:「妄想不須強滅,真如何必希求。」
ㄒㄧㄢ ㄐㄧㄥˋ, 1.神仙居住的地方。
2.形容景致優美的地方。《儒林外史.第三五回》:「看看湖光山色,真如仙境。」《老殘遊記.第九回》:「月色又清又白,映著那層層疊疊的山,一步高一步的上去,真是仙境。」
ㄒㄧㄢ ㄖㄣˊ ㄈㄤˋ ㄆㄧˋ
(歇後語)不同凡響。如:「這事可真如仙人放屁──不同凡響。」
ㄒㄧㄣˋ ㄖㄢˊ
果真如此。《後漢書.卷六五.段熲傳》:「熲於道偽退,潛於還路設伏,虜以為信然,乃入追熲。」《文選.陳琳.為曹洪與魏文帝書》:「來命陳彼妖惑之罪,敘王師曠蕩之德,豈不信然?」也作「果然」、「誠然」。
ㄒㄧㄥˇ ㄕˋ
警醒世俗。如:「他的言論,真如醒世洪鐘。」
ㄒㄧㄥˋ ㄏㄞˇ
佛教用語。指真如之體性深廣如海,故稱為「性海」。唐.敬播〈大唐西域記.序〉:「廓群疑於性海,?妙覺於迷津。」
全文檢索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