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數)天台之說。一大藏經之題,不出人法譬之三,此中由單復具足之不同,而生七種之別:一,單人立題。如佛說阿彌陀經,佛為能說之人,阿彌陀為所說之人,是以兩土之果人立名也。二,單法立題。如大般涅槃經,大般涅槃為經中所說之法也。三,單譬立題。如梵網經,梵網為梵天之羅網,以譬戒律之節目絞絡無盡也。四,人法立題。如文殊問般若經,文殊為人,般若為法也。五,法譬立題。如妙法蓮華經,妙法為法,蓮華為譬也。六,人譬立題。如如來師子吼經,如來為人,師子吼為譬也。七,具足立題。三者具足也。如大方廣佛華嚴經,大方廣為法,佛為人,華嚴為譬也。已上單三複三具足一,謂之七種三題。見四教儀集注上。
(術語)天台謂一切之經題不出於人法譬之三者,而有單複具足之不同,總為七種。
(雜名)大力之士夫也。拘尸那城有力士之一族。長阿含經四謂之末羅。異譯之大般涅槃經下譯為力士。佛荼毘時,此輩舁棺槨。
(經名)四十卷,大般涅槃經之異名。北梁曇無讖譯。
(名數)東晉法顯譯大般涅槃經下曰:「時八王既得舍利,踴躍頂戴,還於本國,各起兜婆。彼婆羅門從諸力士乞分舍利瓶,自起兜婆。諸力士等取其一分,於闍維處合餘灰炭而起兜婆。如是凡起十處兜婆。」阿育王經六曰:「佛入涅槃,起八舍利塔,第九甖塔,第十炭塔。」又後分涅槃經條目曰:「閻浮中有十塔,八者舍利塔,第九瓶塔,第十炭塔。」涅槃經疏三德指歸二十曰:「即分舍利以為八分。瓶塔第九,灰塔第十。」此十塔之明證也。然般泥洹經下以為十一塔,謂「舍利八分為八塔,第九甖塔,第十定塔,第十一灰塔」云。其中八塔,謂拘尸國、波波國、遮羅國、羅摩伽國、毘留提國、迦維羅國、毘舍離國、摩迦陀國之眾,各得一分舍利,歸於本國,以造立供養者。一說:頂塔、牙塔、齒塔、髮塔、爪塔、衣塔、鉢塔、錫塔、瓶塔、輿塔,號為十塔。然未詳所據。
(經名)初北涼曇無讖,譯大乘之大般涅槃經有四十卷,後南朝劉宋沙門慧觀,與謝靈運等再治為三十六卷,所謂南本涅槃經也,部文精練,天台章安尊者依此本作疏,但流通於世者甚少,舊本則久行於世也。
(經名)六卷,晉法顯譯。大般涅槃經之前分,唯有十八品。泥洹與涅槃同,般為梵語,有入之義。為佛入涅槃夕所說之經。故名。
(地名)郡府名。在甘肅涼州。梁高僧傳二曰:「乃東適龜茲,頃之復進至姑臧,止於傳舍。」此地原為當西藏交通之要路,故東西來往之人,多輻輳焉。東晉安帝時,曇無讖三藏為河西王大沮渠蒙遜譯出大般涅槃經,即在此地。又見於出三藏紀,集開元錄等。
(術語)大般涅槃經後分之異名。
(經名)般泥洹經之異名,二卷,失譯。大乘家所傳佛之涅槃記也。與法顯譯之大般涅槃經(小乘部中)大同小異。
(經名)二卷,西晉竺法護譯。譯大乘大般涅槃經之前六品而止。
(雜名)Malla,拘尸那城之人種名。譯曰力士。長阿含四遊行經曰:「爾時世尊在拘尸那城本所生處婆羅國中雙樹間,臨將滅度,告阿難曰:汝入拘尸那竭城,告諸末羅。」異譯之大般涅槃經下曰:「爾時世尊告阿難言:汝今可入鳩尸那城,語諸力士道。」大乘之大般涅槃經一曰:「佛在拘尸那國力士生地阿利羅跋退河邊娑羅雙樹間。」慧琳音義十二曰:「魔羅,唐云力也。」梵語雜名曰:「力,末麗曩,又麼攞。」
(雜名)〈編者按:此名相內容頗多,特將其分為三部份,此為之三。〉Prātimoksha Sutra,ou le Treit d’Émancipation Selon la Version Tibtanie,avec Notes et Extracts du Dulva.戒經(同人著,一八八四)。The Land of the Lamas.喇嘛教國(同人著)。Buddha and His Religion佛陀及其宗教(Sargant.W.L.著,一八六四)。Catalogue of Palm Leaf,and Selected Paper mss. Belonging to the Durber Library,Nepal.尼波羅達滑圖書館所藏貝葉經及紙經目錄(Sastri著,一九○五)。Alberuni’s India.亞爾勃路尼之印度誌(Sachau.K.E.著,一八八八)。Tibetan Studien.西藏研究(Schiener著)。Tibesche Lebensbeschreibung Cakyamuni’s.西藏釋迦傳(同人著,一八四九)。Buddhistische Triglolte.三國佛教語比較(同人著,一八五九)。Tibetan Tales Derived from Indian Source.印度傳來之西藏說話(同人著,一八八二)。Buddhism in Tibet.西藏佛教(Schlagintweit.E.著,一八六三)。On the Bodily Proportion of Buddhist Idols in Tibet.西藏佛像形體均衡論(同人著,一八六三)。ber die Verwantschaft der Gnotischtheosophichen Lehren mit der Religions-Systemen des Orients,vory.dem Buddhismus.究智及靈知說與東洋宗教佛教之關係(Schmidt.I.J.著,一八二八)。Le Bouddha et LeBouddhisme.佛陀及佛教(Schoebel.C.著,一八五七)。Zur Literatur des Chinesischen Buddhismus.支那佛教文學(Schott.W.著,一八七三)。ber den Buddhismus in Hochasien und in China.高亞細亞及支那之佛教(同人著,一八四六)。Der Buddhismus sls Religion der Zukunft.為未來宗教之佛教(Schultze.Th.著,一八九八)。ber Einige Grundlehren des Buddhismus.佛教之原理二三(Schmidt.S.J.著,一八二九─三○)。Buddhism and Christianity.佛教與基督教(Scott.A.著,一八九○)。Notes sur Quelques Termes Buddhiques.佛教語箋(Senart.E.著,一八七六)。Les Inscriptions de Piyadasi畢牙陀斯之碑文(同人著,一八八一─八六)。Essai sur la Lgende du Buddha.佛陀傳論(同人著,一八八二)。Das Evangelium von Jesu in Seinen Verháltnissen zu Buddha-Sage und Buddha-Lehre.佛陀之說話及教理與耶蘇之福音(Seydel.R.著,一八八二)。Die Buddha Legendeund das Leben Jesu nach dem Evanglium.佛陀傳說與福音書中之耶蘇傳(同人著,一八九七)。Der Buddhismus Nach Seiner Entstehung, Fortbildung und Verbreitung.佛教論(Sibernagl著,一八九一)。The Buddhist Praying Wheel.佛教徒之祈禱論(Simpson.W.著,一八九六)。Ruler of India: Aśoka,the Buddhist Emperor of India.阿育王傳(Smith.V.A.著,一九○一)。Early History of India.印度古代史(同人著,一九○四)。De Religione Lamaice cum Christiana Cognatione.喇嘛教與基督教之親緣(Staudlin.C.F.著,一八○八)。Ancient Khotan,or Detailes Report of Archaeological Explorations on Chinese Turkestan.古于闐(Stein著,一九○七)。Notes on the Monetary System of Ancient Kasmir.古代迦濕彌羅之貨幣制度(Stein.M.A.著)。The Doctrine of the Perfect One,Or the Law of Piety.佛陀之教義(Strong.D.M.著,一九○二)。The Dathāvansa;Or the History of the Tooth-Relic of Gotama Buddha.佛牙史(Swamy.M.C.著,一八七四)。Die Legende von Kisāgotaml.克沙憍曇彌之記錄(Thiessen.J.H.著,一八八○)。Christianisme et Buddhisme.基督教與佛教(Thomas.A.著,一九○○)。Pāli Buddhism巴利佛教(Tilbe.H.H.著,一九九○)。Theorie des Wissens und der Logik in der Lehre der Spateren Buddhisten.佛教之知識論及論理學(Tscherbatskoi.Th.J.著,一九○三)。Inquiry into the Origine and Principles of Budaie Sabesin.佛教之起原及原理(Tyler著,一八一七)。The History and Doctrine of Buddhism popularly Illustrated.通俗佛教史及教義(Upham.E.著,一八二九)。Bouddhisme.佛教(Vale Poussin著,一九○○)。The Buddhism of Tibet.西藏佛教(Waddell.L.A.著,一八九五)。Lamaism in Sikhim.色目之喇嘛教(同人著)。Lhassa and its Mysteries.拉薩及其神秘(同人著,一九○五)。Buddhism in Translations.翻譯之佛教(Warren.H.C.著,一八九六)。Two Bas-Reliefs of the Stüpa of Bharhāt.婆蒱德塔婆之二浮彫(Warren.S.J.著,一八九○)。Buddhism.佛教(Wassilief著,一八六○)。De Buddhaistarum Discipline.佛教戒律論,Wattka.A.著,一八四八)。On Yuang Chwang.玄奘論(Watters.T.著,一九○五)。Buddhas Ddsaarog Nongle Andre Tidspunkter i Indiens Aeldre Histoire.佛入滅之年代(Westergaard.N.L.著,一八六○)。Indische Studien.印度研究(Weber著)。Indische Streifen.印度漫遊(同人著)。Indische Skizzen.印度要略(同人著)。Vorlesungen ber Indische Literaturgeschichte.印度文學史講義(同人著,一八八二)。ber den Āltesten Zeitraum der Indischen Geschichte.印度史之最古代(Westergaad著,一八六二)。History of India From the Earliest Ages.太古以降印度史(Whoeler.J.T.著,一八六七─八七)。Indian Wisdom印度之賢(Williams.M.著,一八七五)。Sanskrit-English Dictionary.梵英辭典(同人著,一九○二)。English-Sanskrit Dictionary.英梵辭典(同人著)。Māra und Buddha.魔與佛(Windisch.E.著,一八九五)。Geschichte der Indischen Religion.印度宗教史(Wurm.P.著,一八七四)。Der Buddhismus.佛教(同人著,一八六八)。The Burman.緬甸人(Yoe.S.著,一八八二)。The Kingdom of the Yellow Robe.黃衣之王國(Young.E.著,一八九八)。The Book of Sir Mārco Polo the Venetian.馬爾克僕洛東方誌(Yule.C.H.著,一八七一)等。次舉其翻譯者,則如:Le Lotus de Labonne Loi妙法蓮華經(Burnonf.E.梵文法譯,一八五二)。The Legend of Dipankara Buddha燃燈佛之記錄(Beal.S.漢文英譯,一八七三)。Makā-Vamsa.大統史(Turnour.G.巴利文英譯,一八三七)。Dipa-Vaṁsa.島史(Oldenberg.H.巴利文英譯)。Fo-Kou-Ki.佛國記(Rmusat.A.漢文法譯,一八三六)。Record of Buddhist Kiugdoms.佛國記(Legge漢文英譯)。Memoires sur les Contes Occidentals.西域記(Julien.S.漢文法譯,一八五七)。Histoire de la vie de Hiouen Thsang et de ses Voyages dans l’Inde Entre les Annes 629 et 645 de Notrere.大慈恩寺三藏法師傳(同人,漢文法譯,一八五三)。Si-Yu-Ki.西域記(Beal.S.漢文英譯,一八八四)。The Life of Hieuen-Tsang大慈恩寺三藏法師傳(同上,一八八八)。Record of Buddhist Kingdom.佛國記(同上,一八八六)。Travels of Fahien and Sunyun.法顯宋雲旅行記(同上,一八八六)。Text From the Buddhist Canon.法句經(同上,一八七八)。Le Religieux Émineuts Quiallret Chercher la Loidans les Pays d’ Occident.求法高僧傳(Chavannes.E.漢文法譯,一八九四)。L’ Itineralir d’ Oukong.悟空傳(同上,一八九五)。Dialogues of the Buddha.佛陀之說話(Davids.T.W.R.巴利文英譯,一八九九)。Lalita-Vistara.普曜經(Mitra.R.梵文英譯,一八八六)。Udānavarga鄔陀那品(Rockhill.W.W.西藏文英譯,一八八三)。Jātakamālā.本生鬘論(Speyer.T.S.梵文英譯,一八九五)。Avadana-śatada.撰集百緣經(Feer.L.梵文法譯,一八九一)。Sutra eu Quarante Deux Articles.四十二章經(同人,漢文英譯,一八七八)。Legende du roi Acoka.阿育王傳說(同人,西藏文法譯,一八六五)。Histoire du Bouddha Sakyamuni釋迦佛傳(Foucaux.P.E.西藏文法譯,一八六八)。Parabole de l’ Enfantgar.窮子之話(同人,梵文法華信解品法譯,一八五四)。Esquise des Huit Sectesbouddhistes du Japon.八宗綱要(漢文法譯,一八九二)。Vocabulaire Bouddhique Sanscrit-Chinois.梵漢佛教語對照(Harley.C.漢文法譯,一八九一)。The Udāna.嫗陀那(Strong D.M.巴利文英譯,一九○二)。Das Buddha Pantheon Nippon:Buto-Zo-Dsu-I.佛像圖彙(Hoffmann.J.漢文德譯,一八五一)。Geschichte de Buddhismus in Indien.多羅那他印度佛教史(Shiefner.A.出版及西藏文法譯,一八六八)。The Dhammapada法句經(Müllex.Max.F.巴利文英譯,東方聖書第十)。The Sutta-Nipāta.法經集錄(Fausbll.V.巴利文英譯,同上)。The Mahāparinibbāṇa Suttanta.大般涅槃經(Rhys Davids.W.T.巴利文英譯,同第十一)。The Dhamma-Cakkappavattana Sutta.轉法輪經(同上)。The Tevijjā-Suttanta.三明經(同上)。The Ākankheyya Sutta.阿康祇經(同上)。The Cetokhila Sutta.心愚經(同上)。The Mahā-Sudassana Suttanta.大善見經(同上)。The Sabbāsava Sutta.總煩惱經(同上)。Vinaya Texts.律藏(Rhys Davids.W.T.及Oldenberg.H.巴利文英譯,同第十三,第十七,第二十)。The Fo- Sho-Hing-Tsan-King.佛所行讚經(Beal.S.漢文英譯,同第十九)。The Saddharma-Puṇḍarika.妙法蓮華經(Kern.H.梵文英譯,同第二十一)。The Questions of King Milinda.那先比丘經(Rhys Davids.W.T.巴利文英譯,同第三十五,第三十六)。Buddha-Carita.佛所行讚經(Cowell.B.E.梵文英譯,同第四十九)。Larger Sukhāvati-Vyuha.大無量經(Muller max.F.梵文英譯,同上)。Smaller Sukhāvati-Vyuha.阿彌陀經(同上)。Vajrcchedikā.金剛般若波羅蜜經(同上)。Prajṅa-Pāramita-Hṛidaya.般若心經(同上)。Amitāyur-Dhyāna-Sutra.觀無量壽經(高楠順次郎,漢文英譯,同上)。A Record of the Buddhist Region.南海寄歸內法傳(同人,漢文英譯,一八九六)。Aśvaghoṣa’s Dscourse on the Awaking of Faith in the Mahāyāna.大乘起信論(鈴木大拙,漢文英譯)。Praises of Amita.修道講話(Roid.A.一九○六)。Legend and Miracles of Buddha Sakya Sinha.佛陀之記錄及其奇蹟(Chandra.梵文英譯,一八九五)。Buddhaghosuppatti,or the Historical Romance of the Rise and Career of Buddhaghosha.關於覺音行跡之歷史小說(Gray.J.巴利原文並其英譯,一八九二)。Short History,of Twelve Japanese Buddhist Sects.十二宗綱要(南條文雄英譯,一八八六)。The Jātaka.本生說話集(Cowell出版,Chalmers.Francis.Neil.Rouse巴利文英譯,一八九五─?)。Buddhaghosha’s Parables.覺音之譬喻(Rogers.T.緬甸文英譯,一八七○)等。
(圖像)畫釋尊橫臥寶床,五十二類異眾圍繞之而哀慟之相也。畫虛空雲中有一僧,攜錫杖立於前,無數天人從於後而降臨之相者,是尊者阿那律(又曰阿泥樓駄),於如來身入棺後,昇忉利天,以世尊入滅之事,告摩耶夫人,摩耶聞之哀慕,自天下趣於雙樹間也。見摩訶摩耶經下。佛北首下娑羅樹之枝,遙懸錦囊及錫杖者,是為佛之鉢盂及錫杖。佛入滅時手付阿難者也。見菩薩處胎經一。佛之足下有二老婆撫如來之足而涕泣者,悲身貧不能如餘人為前後之供養也。見小乘大般涅槃經下。佛前一比丘迷倒,餘僧垂手而慰之者,阿難深沒憂海,投如來前如死人,阿那律安慰之,使於如來致四問之狀也。見智度論二。大力士之悲哽鳴咽相,是金剛力士也。見佛入涅槃密迹金剛力士哀戀經。
(雜語)大般涅槃經一曰:「二月十五日臨涅槃。」善見律一曰:「二月十五日平旦時入無餘涅槃。」長阿含經四曰:「二月八日取涅槃。」菩薩處胎經曰:「二月八日入般涅槃。」薩婆多論二曰:「以八月八日沸星出時取般涅槃。」西域記六曰:「聞之先記曰:佛生年八十,以吠舍佉月後半十五日入般槃涅,此當於三月十五日也。說一切部則謂佛以迦剌底迦月後半八日入般涅槃,此當於九月八日也。」涅槃經三十,就佛於二月十五日涅槃,共列十七義。共一義二月為春陽之月,萬物生長。此時眾生多生常想,為破眾生如是常想而顯如來真常故也。又十五日日無虧盈,諸佛大涅槃,亦無虧盈,故以十五日入涅槃也。
(術語)化身佛八相之一。世尊入滅之相也。佛八十年間教化眾生,化緣既盡,於中天竺拘尸那城跋提河邊沙羅雙樹之間,一日一夜說大般涅槃經畢,頭北面西,右脅而臥,逆順入於四禪定四空定及滅盡定,又超越入於諸禪定,終於第四禪定入滅。時二月十五日之中夜也。爾時四邊雙樹開白花,如白鶴群居,即以轉輪王之荼毘式,移於金棺,諸大力士奉金棺,七匝拘尸那城至荼毘所。過七日。時積大栴檀,投香燭,欲燒之,而火不燃。阿[少/(兔-、)]樓駄言:是待迦葉之至也。時迦葉與五百弟子在耆闍崛山。知如來涅槃,欲拜如來之最後,更經七日,詣荼毘所。如來自金棺出雙足使見之。於是諸大力士投以七寶大炬,亦悉殄滅。迦葉言人天炬火。何得荼毘如來之寶棺?爾時如來以大悲力自入火光三昧,由心胸中火踊出棺外,漸漸荼毘,至七日,香樓寶樓焚盡。八國諸王競欲取舍利,既興兵,既而徒盧那(香姓)婆羅門以舍利分於諸王,各起塔供養之(後分涅槃經小乘大般涅槃經)。四教儀七曰:「於第四禪中入火光三昧,燒身滅度,唯留舍利為人天福用,身智俱滅,入無餘涅槃。」
(經名)有小乘大乘之二部,小乘之涅槃經,西晉白法祖譯,佛般泥洹經二卷,東晉法顯譯,大般涅槃經三卷,失譯,般泥洹經三卷,是為同本異譯,說八相成道化身之釋迦,於拘尸那城入涅槃前法之狀者。是化身佛之實錄也。其他中阿含中有涅槃經。說可得涅槃之觀行。大乘之涅槃經,西晉竺法護譯佛說方等般泥洹經二卷,東晉法顯譯大般泥洹經六卷,隋闍那崛多譯四童子三昧經三卷,此三本廣略不同,然皆為大乘涅槃經之初一分也。其全經為北涼曇無讖譯大般涅槃經四十卷,稱為北本涅槃。後劉宋慧觀等再治前經為大般涅槃經三十六卷,稱為南本涅槃。說佛之涅槃,非灰身滅智,佛今雖現入滅之相,然佛身常住不滅。此外唐若那跋陀羅譯大般涅槃經後分二卷,說佛之附屬及入涅槃,荼毘,分骨等事。是為前經後分之補足,故稱為後分經。已上數本中,常稱為涅槃經者,乃南北二本之大般涅槃經。南本不拘有台家章安之疏,諸宗一般通用者,北本涅槃也,各家之註述及關於本經之著作如下:涅槃經玄義二卷,隋灌頂撰。涅槃經疏三十三卷,隋灌頂撰,唐湛然再治。涅槃義記二十卷,隋慧遠述。涅槃經遊意一卷,隋吉藏撰。大涅槃經玄義文句會本二卷,隋灌頂撰,唐道暹述,日本守篤分會。涅槃經會疏條目三卷,涅槃經會疏,三十六卷,隋灌頂撰,唐湛然再治,日本本純分會。涅槃經疏私記十二卷,唐行滿集。涅槃經疏私記九卷,唐道暹述。涅槃經疏三德指歸二十卷,缺卷十五,宋智圓述。涅槃經治定疏科十卷,宋智圓撰。涅槃玄義發源機要四卷,宋智圓述。科南本涅槃經三十六卷,元師正排科,可度重訂。涅槃經會疏解三十六卷,元師正分科,明圓澄會疏。涅槃經末後句一卷,淨挺著。
(經名)大般涅槃經後分之略名。又稱為後分涅槃經,後教涅槃經。
(書名)大般涅槃經論之略名。一卷,婆藪盤豆菩薩造,元魏達磨菩提譯。譯經中迦葉菩薩所問之偈。
(術語)煩惱能損慧命,傷法身,故名為賊。大般涅槃經下曰:「我等既去無上法王,煩惱之賊,日見侵害。」維摩經菩薩行品曰:「以智慧劍破煩惱賊。」觀無量壽經曰:「未來世一切眾生,為煩惱賊之所害。」同天台疏中曰:「煩惱賊者,此能損慧命傷法身,故名為賊也。」
(人名)Subhadra,舊稱須跋陀,譯曰善賢,佛最後之弟子名。西域記六曰:「蘇跋陀羅,唐言善賢,舊曰須跋陀羅訛也。」慧琳音義十八曰:「蘇跋陀羅,阿羅漢名也,唐言善賢。是佛在世時,最後得度聖弟子也,即涅槃經中須跋陀羅是也。」拘尸那城之梵志也,壽一百二十,通四圍陀經,聰明多智,得五神通,得非想非非想定,聞佛涅槃,往佛所,聞八聖道,遂成羅漢。涅槃經四十曰:「佛告阿難:是婆羅林外有一梵志,名須跋陀,其年極老已百二十。雖得五通,未捨憍慢。」大般涅槃經下曰:「拘尸城有一外道,年百二十,名須跋陀羅。聰明多智,誦四毘陀經。」智度論三曰:「須跋陀梵志,年百二十歲,得五神通。」
(地名)又作波陵。在爪哇島。寄歸傳一所謂南海諸洲十餘國之一。唐麟德年中,會寧律師嘗遊此,與若那跋陀羅共譯出大般涅槃經後分二卷。
上布交反下或作▆同居例反人名也佛說般泥洹經作福𦋺大般涅槃經作弗迦沙長阿含作福貴並一義也經音義作珉以罠替之羙方反非也
上徒骨反下女加反大般涅槃經作徒廬那般泥洹經作屯屈也
劫貝(kappāsa)(巴),又作劫貝娑,樹名。學名 Gossypium hebaceum,屬於棉之一種,可製成布衣,質細軟。大般涅槃經卷二十:「覺身細軟,如繒綿劫貝娑花」。
劫貝(kappāsa)(巴),為綿之音譯。「貝」,聖本作「鉢」。
劫貝(kappāsa)(巴),即綿布。
巴利本未提及此事。參閱般泥洹經卷下(大一‧一七二中)作:「吾滅度後,其有世人棄家去穢,欲作沙門,入比丘僧中,先試三月,知行高下。」及「我滅度後,僅有如此外學他術在異生輩,欲棄束髮來踐法者,沐浴清化,捨家就戒,當聽可彼以為沙門。何則用彼有大意故,當先誡之三月,知能自損用心與不。」(大一‧一八八上)。大般涅槃經卷下(大一‧二○四中)作:「我般涅槃後,若有外道欲於我法求出家者,汝等不應便聽許之,先令四月誦習經典,觀其意性為虛為實。」
指菩薩證得化他之果,以平等、慈悲心憐憫一切眾生一如己子之階位。全稱極愛一子地。住於此階位之菩薩,視眾生猶如父母之愛子,見子安穩、修善,則心生歡喜;見子煩惱、病苦,則心愁憂念。北本涅槃經卷十六(大一二.四五九上):「見諸眾生法身未增,或行身、口、意業不善;菩薩見已,則以智手拔之令出,不欲令彼流轉生死,受諸苦惱(中略)。見一闡提墮於地獄,亦願與俱生地獄中。何以故?是一闡提若受苦時,或生一念改悔之心,我即當為說種種法,令彼得生一念善根,是故此地復名一子。」即謂住於一子地之菩薩,心常繫念眾生,救拔不捨。〔大般涅槃經集解卷三十八、涅槃經義記卷五下〕 p3
指一切眾生皆能成佛之意;係一乘家所倡之說。又作一切皆成佛、一性皆成。與五性各別對稱。法相宗等三乘家倡五性各別之說,主張無性有情、定性聲聞、定性獨覺等三者不能成佛。然大乘宗如天台、華嚴等,皆主張一切眾生悉有佛性,一切眾生悉能成佛。如北本大般涅槃經卷二十一(大一二‧四八七上):「一切眾生悉有佛性,佛法眾僧無有差別。」又同經卷十(大一二‧四二三上):「一切三乘同一佛性。(中略)一切菩薩、聲聞、緣覺未來之世,皆當歸於大般涅槃,譬如眾流歸於大海。」天台宗更進而認為,即使是草木國土等無情物亦具有佛性。〔大雲經卷四、 北本涅槃經卷三十六、華嚴五教章卷二〕(參閱「佛性」2633) p13
(一)同一因行之意。即謂一切眾生悉具佛性,故以此同一因行皆能到達涅槃。如大般涅槃經卷三十二之說,一切眾生悉有佛性,皆同一乘,同一解脫,同一因,同一果,同一甘露,一切當得常樂我淨。
(二)指唯一之原因、原理。吠陀、奧義書、吠檀多等古代印度之哲學主張,萬物皆由唯一者(梵 Tad-ekam)、生主(梵 Prajāpati)、自在天(梵 īśvara)、梵(梵 Brahman)、我(梵 Purusa,或梵 Ātman)等唯一之原因所產生。佛教則以為一切諸法皆由因緣而生,否定一般印度哲學所主張一因生之說。〔俱舍論卷六、卷七、中論疏(月稱,Prasannapadā,XXVI)、般若燈論釋卷六觀作者業品、百論卷下破因中無果品、俱舍論光記卷七〕 p35
以一只箱篋容納四條蛇,比喻人體係由地、水、火、風四大和合而成。大般涅槃經卷二十三(大一二‧四九九中):「觀身如篋,地、水、火、風如四毒蛇,見毒、觸毒、氣毒、齧毒,一切眾生遇是四毒,故喪其命。眾生四大,亦復如是,或見為惡,或觸為惡,或氣為惡,或齧為惡。以是因緣,遠離眾善。」即以四大比喻四蛇之吐毒,此四大交惡,能令眾生遠離諸善,害其慧命,故大智度論卷二十二(大二五‧二二八上):「身中四大各各相害,如人持毒蛇篋,云何智人以為安隱?」〔雜阿含經卷四十三、達磨多羅禪經卷上〕 p79
梵語 icchantika 或 ecchantika 之音譯。又作一闡底迦、一顛迦、一闡提柯、闡提。另有阿顛底迦、阿闡提或阿闡底迦等詞,當為一闡提同類語之訛音。此語原意為「正有欲求之人」,故譯為斷善根、信不具足、極欲、大貪、無種性、燒種,即指斷絕一切善根、無法成佛者。入楞伽經卷二分闡提為二,即:(一)斷善闡提,即本來即缺解脫因者(斷善根)。(二)大悲闡提,又作菩薩闡提,即菩薩本著救度一切眾生之悲願,而故意不入涅槃者。又大莊嚴論經卷一中,亦有二說,即:(一)有性闡提,借助佛力,終可成佛者。(二)無性闡提,無論至何時,皆不得成佛者。此外,在成唯識論掌中樞要卷上,則立有斷善闡提、大悲闡提和無性闡提三者之說。其中,斷善闡提乃屬有性闡提一類。一闡提發心至難,有若天生之盲人難以治癒,故喻為生盲闡提。昔時,道生主張「闡提成佛」之說,遭受守舊僧徒之抨擊,直至曇無讖譯出大般涅槃經後,此類說法乃漸被接受。然法相宗仍主張有不能成佛之眾生存在;天台、華嚴及其他大乘諸宗,則主張一切眾生皆能成佛。故一闡提能否成佛,猶為教界爭論之問題。〔北本涅槃經卷九、大乘阿毘達磨雜集論卷五、華嚴經疏卷二、玄應音義卷二十三〕 p85
乃佛陀慈悲之喻。謂一人有七子,於患病之子慈心最深。「七子」之說法不一,一說係六道眾生六者與有罪之人,或謂六住之菩薩與十信之外凡,或四果、緣覺、聲聞與外凡人。大般涅槃經(北本)卷二十(大一二‧四八一上):「譬如一人而有七子,是七子中一子遇病,父母之心非不平等,然於病子心則偏多。大王!如來亦爾,於諸眾生非不平等,然於罪者,心則偏重。」 p91
真俗二諦有七種之別。即:(一)三藏教之二諦,以陰入界等實法而成之森羅萬品為俗諦,滅此俗諦所會之理為真諦;即承認諸法實生實滅,故又稱實有二諦、生滅二諦。(二)通教之二諦,以幻有為俗諦,幻有即空為真諦;即不承認實生實滅,又稱無生滅二諦。(三)別接通之二諦,以幻有為俗諦;別接通之人稟通教之法,見但中之理,接入別教,其所見為真諦,即以幻有即空、不空為真諦;又稱單俗複真二諦、幻有空不空二諦。(四)圓接通之二諦,俗諦同通教;圓接通之人稟通教之法,見不但中之理,接入圓教,以其所見為真諦,即以幻有即空不空、一切法趣空不空為真諦。(五)別教之二諦,以幻有、幻有即空為俗諦,不有不無之中道為真諦。(六)圓接別之二諦,俗諦同前之別教,圓接別之人稟別教之法,悟入不但中之理,接入圓教,以其所見為真諦,即合但中、不但中為真諦。(七)圓教之二諦,以幻有、幻有即空為俗諦,一切法趣有、趣空、趣不有不空為真諦。〔北本大般涅槃經卷十三聖行品、法華經玄義卷二下、大般涅槃經疏卷十五〕 p114
乃身體中之九處孔穴。又作九竅、九瘡、九入、九漏、九流。據四分律卷三第三僧殘法所載,九孔係指二眼、二耳、二鼻、口、大小便道。此九孔,破如瘡,常流膿血不淨,為瘡;由外物通,為入;由內物出,為流、漏;故有多名。關於孔穴之數,迄無定說,亦有作六竅者。〔北本大般涅槃經卷三十一、十誦律卷三、有部毘奈耶卷十一、治禪病祕要法卷上、四分律行事鈔資持記卷中二〕 p128
梵語 navāvga-śāsana,巴利語 navavga-buddha-sāsana。又作九分教、九部法。略稱九經。為佛經內容之九種分類。九部之名稱,南北所傳諸說各異。
(一)據巴利文善見律毘婆沙序、長部經註序、南本大般涅槃經卷三等,九部為:修多羅(巴 sutta)、祇夜(巴 geyya)、伽陀(巴 gāthā)、和伽羅那(巴 veyyākarana,又作受記)、優陀那(巴 udāna)、伊帝目陀伽(巴 itivuttaka,又作如是語)、闍陀伽(巴 jātaka,又作本生)、毘佛略(巴 vedalla)、阿浮陀達磨(巴 abbhutadhamma,又作未曾有法)。據大明三藏法數卷三十三、卷三十四載,此九部自古稱為大乘九部,係自十二部經中,除去尼陀那(因緣、緣起)、阿波陀那(譬喻)、優波提舍(論議)等三部而成者。大乘義章卷一、法苑義林章卷二等謂,於十二部經中,大乘菩薩之人無犯戒等,故無緣起;機緣殊勝,故無譬喻;無徵詰問答之要,故無論議。
(二)據法華經方便品之載,九部為:修多羅、祇夜、伽陀、本事、本生、未曾有、因緣(梵 nidāna,巴同)、譬喻(梵 avadāna,巴同)、優波提舍(梵 upadeśa),稱為小乘九部,係自十二部經中,除去毘佛略(方廣)、和伽羅那(受記)、優陀那(無問自說)等三部而成者。(三) 據大集法門卷上所載,九部為:契經、祇夜、記別、伽陀、本事、本生、緣起、方廣、希法,係自大乘九部之中,除去優陀那,另加緣起而成者。
(四)據十住毘婆沙論卷九念佛品所載,九部為:修多羅、岐夜、授記、伽陀、憂陀那、尼陀那、如是語經、斐肥儸、未曾有經,係自小乘九部中,除去闍多伽,另加尼陀那而成者。〔大般涅槃經義記卷二、大乘玄論卷五、法華經玄義卷六上、妙經文句私志記卷十二〕(參閱「十二部經」344) p145
三因佛性(三佛性)之一。即指顯發照了眾生本具正性之觀智。金光明經玄義卷上(智顗著)謂,覺智(佛)非常非無常(性),理智相應,如人善知金藏,此智不可破壞,稱為了因佛性。〔北本大般涅槃經卷二十八、法華經文句卷九下、法華經玄義卷五下〕(參閱「三佛性」552) p164
生死輪迴之迷界計分為二十五種;由因必得果,因果不亡,故稱為有。即二十五種三界有情異熟之果體,為:(一)地獄有,(二)畜生有,(三)餓鬼有,(四)阿修羅有。地獄至阿修羅乃六趣中之四趣,各一有。(五)弗婆提有,(六)瞿耶尼有,(七)鬱單越有,(八)閻浮提有。由(五)至(八)乃開人之四洲為四有。(九)四天處有,(十)三十三天處有,(十一)炎摩天有,(十二)兜率天有,(十三)化樂天有,(十四)他化自在天有,(十五)初禪有,(十六)大梵天有,(十七)二禪有,(十八)三禪有,(十九)四禪有,(廿)無想有,(廿一)淨居阿那含有,(廿二)空處有,(廿三)識處有,(廿四)不用處有,(廿五)非想非非想處有。天趣中,六欲天、四禪及四無色各一有;別開初禪之大梵,四禪之無想、淨居,各為一有。總計欲界十四種,色界七種,無色界四種。破此二十五有者,有二十五三昧。〔北本大般涅槃經卷十四、入楞伽經卷七之五法門品〕(參閱「二十五三昧」174) p175
(一)指二種佛身。有多種分法:(一)謂生身與化身。生身即降生王宮,修行成道之佛身。化身為佛顯神通力,變化鬼、畜等之身。
(二)生身與法身。小乘之說,以王宮所生之身為生身;戒、定、慧等之功德為法身。大乘之說,則以隨機現生之應化身為生身;理智冥合之真身為法身。即於法、報、應三身中,合法、報二身為法身,應身為生身。〔北本大般涅槃經卷三十四、大智度論卷九、大乘義章卷十九〕
(三)法身與解脫身。法身乃無量殊勝功德所依者;解脫身為離煩惱之縛者。〔解深密經卷五、瑜伽師地論卷七十八〕
(四)法性身與應化法身。又稱二種法身。此通於佛身及初地以上之菩薩。法性身乃法性所流之實智;應化法身為由此所應現之一切身。〔菩薩瓔珞本業經卷上〕
(五)寂靜法界身及為得此之因身。
(六)法性身與父母生身。又作法性生身與隨世間身、法性生身佛與隨眾生優劣現化佛、真身與化身。指佛有二種身,法性身相好莊嚴,有無量光明及音聲。父母生身乃為度眾生而受諸罪報之生身。〔大智度論卷九〕
(七)言說法身與證得法身。法身本無相,離言說,然不由言說則不顯,故稱言說法身。法身本具足,因迷故不顯,依造修而證得,故稱證得法身。〔金剛般若經論卷上〕
(八)真佛與非真佛。指法身與應化身。法身為本佛,應化身為末佛,故分真、非真之名。〔金剛般若經論卷上〕
(九)如流星身與如日身。前者乃往他方世界;後者處虛空,於一切處一時遍照。〔十地經論卷一〕
(十)法性法身與方便法身。由法性法身生方便法身,由方便法身出法性法身。此說出自曇鸞之往生論註。
(十一)實相身與為物身。佛自證之身,及為化他之身。此說出自往生論註。(參閱「實相身為物身」5788)
(十二)真身與應身。自德稱為真,隨他所現稱為應。前者即為法身,後者又稱共世間身,即真身為度脫眾生而化現之世間色身。〔大乘義章卷十九、華嚴經疏鈔玄談卷三〕
(十三)理法身與智法身。理即性德,謂性淨明之體本來離念,等虛空界,諸佛眾生皆同一相,稱為理法身。智即修德,謂究竟始覺之智,契合清淨本覺之理,理智互融,色心不二之智所現,故稱智法身。〔大明三藏法數卷四〕
(二)指眾生所受之分段身、變易身。前者乃分段生死之身;後者為變易生死之身。(參閱「生死」2059)p199
乘為運載之意。運載眾生度生死海之法,有二種之別,故稱二乘。(一)指大乘與小乘。佛陀一代所說之教法可大別為大、小二乘。佛為聲聞、緣覺所說之法稱小乘,佛為菩薩所說成佛之法稱大乘。〔北本大般涅槃經卷十四聖行品、梁譯攝大乘論卷上〕
(二)聲聞乘與緣覺乘。即小乘法分為二種:(一)直接聽聞佛陀之教說,依四諦理而覺悟者,稱聲聞乘。(二)不必親聞佛陀之教說,係獨自觀察十二因緣之理而獲得覺悟者,稱緣覺乘。〔大寶積經卷二十八、北本大般涅槃經卷十二、華嚴五教章卷一〕
(三)一乘與三乘。出自華嚴五教章卷一。(一)法華以前說聲聞、緣覺、菩薩三乘證道有別,是為三乘。(二)法華會上,會三乘歸於一佛乘,是為一乘。 p206
乃指迦隣提或鴛鴦一類之雌雄二鳥。以其同遊而不相離,故以喻常與無常、苦與樂、空與不空等事理之二法,常相即而不離。南本涅槃經鳥喻品(大一二‧六五五中):「鳥有二種,一名迦隣提,二名鴛鴦。遊止共俱,不相捨離。是苦、無常、無我等法亦復如是,不得相離。」又大般涅槃經疏卷十二(大三八‧一一○下):「言雙游者,生死具常、無常,涅槃亦爾。在下在高,雙飛雙息。即事而理,即理而事;二諦即中,中即二諦;非二中而二中。是則雙游義成,雌雄亦成。」 p213
(一)身病與心病。(一)身體四大不調所生之病苦,稱為身病。(二)失心之平和,或歡喜太過,或憂愁太甚,或依恐怖,或依愚癡等,而起諸病者,稱為心病。〔北本大般涅槃經卷十二〕
(二)先世行業病與現世失調病。(一)先世好鞭打人,以種種惡法惱害眾生,故於今世多病,此即先世行業病。(二)現世失調病,即今世冷熱風發等因所致之四大不調等病。〔大智度論卷八〕 p231
即無漏因與無漏果。據北本大般涅槃經卷十二載,即:(一)無漏因,指二乘之人,由修戒、定、慧之因,能斷三界生死之苦果,則戒、定、慧三學,稱為無漏因,即是道諦。(二)無漏果,指二乘之人,既斷三界生死逼迫之苦,證真空涅槃寂滅之樂,此真空涅槃,稱為無漏果,即是滅諦。 p235
乃指二種莊嚴。(一)智慧莊嚴與福德莊嚴。謂智慧、福德二種,皆能莊嚴法身。即:(一)智慧莊嚴,磨鍊智慧以莊嚴其身。(二)福德莊嚴,積集福德以莊嚴其身。大般涅槃經(北本)卷二十七(大一二‧五二三上):「二種莊嚴,一者智慧,二者福德。若有菩薩具足如是二莊嚴者,則知佛性。」成唯識論述記卷七末(大四三‧四九四中):「善資糧者,即福、智二嚴。」
(二)形相莊嚴與第一義莊嚴。據金剛經纂要疏載:(一)形相莊嚴,謂人若分別佛土是有為形相,而說自能成就者,彼且住著色聲等境,非真莊嚴,此稱形相莊嚴。(二)第一義莊嚴,謂以無所住著清淨之心,依真實智慧,通達自性之土,唯心顯現,此是正智成就佛土,稱為第一義莊嚴。 p252
乃指內護與外護。(一)內護,「內」指自己身心之「心」而言。內護,即持守佛陀所制之種種戒律,使持戒者之身心遠離三業之非,速成菩提之果。(二)外護,「外」指親族、眷屬而言。凡學人之所需,由於親族、眷屬之供給而得以安穩身心、成辦道業者,此等外來之護持,稱為外護。〔北本大般涅槃經卷三十二〕 p252
乃對佛之尊稱。大般涅槃經卷二(大一二‧三七五下):「違離於人仙,永無有救護。」 p254
指生於人界之身體。八十華嚴卷六十四(大一○‧三四六中):「得人身難。」梵網經菩薩戒序(大二四‧一○○三上):「一失人身,萬劫不復。」大般涅槃經卷二十三(大一二‧四九八下):「人身難得,如優曇花。」 p255
指人之生命無常,應當常勤觀照,離諸惡心。大般涅槃經卷二十三(大一二‧四九八下):「人命不停,過於山水,今日雖存,明亦難保,云何縱心,令住惡法?」 p255
[中華佛教百科全書]
一來果
小乘聖者聲聞四果中的第二果。又稱一往來果。音譯為斯陀含。見道以上的人,斷欲界九品修惑中前六品者得此果,因已斷前六品,但存後三品之惑,故云薄貪瞋癡。雖云薄,然仍存欲界之惑,人天各潤一生,故依其餘力,如不一往來於欲界人天之間,不得證入涅槃。也就是如果在人中不得此果,則要一往六欲天,再回到人間而入涅槃;如在六欲天中得果,則要一往人間,再回到六欲天而入涅槃。此因在其間必定會斷除上界煩惱的緣故。此一往來之後不會再生,所以稱為一來果,這是從次第證而說的;若是從超越證而說,在見道前已斷欲界六、七、八品之惑者,其修道之初,也就是生起第十六心道類智時,立刻住此果。
《阿毗達磨法蘊足論》卷三對一來果有明確的說明及分類(大正26‧463c)︰
「一來果者︰謂現法中,已於三結,永斷徧知,及斷多分貪欲瞋恚。彼住此斷中,未能進求不還果證,名一來果。(中略)云何一來果﹖謂一來果,略有二種。一者有為,二者無為。所言有為一來果者︰謂彼果得及彼得得。有學根力,有學尸羅,有學善根,八有學法,及彼種類諸有學法,是名有為一來果。所言無為一來果者︰謂於此中,三結永斷,及彼種類結法永斷。即是八十八諸隨眠永斷,及彼種類結法永斷,并貪瞋多分永斷,及彼種類結法多分永斷。是名無為一來果。」
〔參考資料〕 《俱舍論》卷二十四;《雜阿含》卷三十六;《增一阿含》卷三十六、卷三十七;《金剛經》;《大般涅槃經》卷二十七;《大毗婆沙論》卷四十六~卷五十四;《大智度論》卷三十二;《瑜伽師地論》卷二十六;《成實論》卷二、卷三;《異部宗輪論》。
謂一與一切相互融即,其體無礙。指在本體上,個體(一)與全體(一切)之圓融無礙、空有相即。指華嚴、天台等圓教所說圓融無礙之極理。舊譯《華嚴經》卷一〈世間淨眼品〉云(大正9‧395b)︰「住於一地,普攝一切諸地功德。」卷四〈盧舍那佛品〉偈云(大正9‧414b)︰「以一國土滿十方,十方入一亦無餘。」卷九〈初發心菩薩功德品〉,亦謂(大正9‧450c)︰
「知一世界即是無量無邊世界,知無量無邊世界即是一世界,知無量無邊世界入一世界,知一世界入無量無邊世界。(中略)長劫即是短劫,短劫即是長劫;知一劫即是不可數阿僧祇劫,不可數阿僧祇劫即是一劫。(中略)無量劫即是一念,知一念即是無量劫,知一切劫入無劫,知無劫入一切劫。」
法藏《華嚴五教章》卷四更詮明其意,謂(大正45‧505a)︰
「諸法相即自在門,此上諸義一即一切,一切即一,圓融自在無礙成耳,若約同體門中,即自具足攝一切法也;然此自一切復自相即入,重重無盡故也,然此無盡皆悉在初門中也。故此經云︰初發心菩薩,一念之功德,深廣無邊際,如來分別說,窮劫不能盡,何況於無量無數無邊劫,具足修諸度諸地功德行,義言一念即深廣無邊者,良由緣起法界一即一切故耳。」
此謂佛教教理中,「一即一切」為最究極之說,即萬有悉為緣起相成法,故舉「一」時,「一切」皆攝入其中。這是華嚴宗「法界緣起」論中闡明現象與現象之相即關係的說法。在十玄門中的「諸法相即自在門」,所說亦即此理。
此外,天台家亦盛談此理,《法華經玄義》卷三(下)云(大正33‧715b)︰「妙行者,一行一切行。」《摩訶止觀》卷五(上)釋三觀時,亦云(大正46‧55b)︰「一空一切空,無假中而不空,總空觀也;一假一切假,無空中而不假,總假觀也;一中一切中,無空假而不中,總中觀也。」此外,又就修觀行時之所觀境說一心一切心、一陰一切陰、一入一切入、一界一切界、一眾生一切眾生、一國土一切國土、一相一切相、一究竟一切究竟等;約修證迷悟等,明一斷一切斷、一行一切行、一障一切障、一修一切修、一位一切位、一證一切證、一智一切智、一魔一切魔、一佛一切佛等;約破立權實,作一破一切破、一立一切立、一權一切權、一實一切實等之釋。
〔參考資料〕 《法華經文句》卷十(上);《摩訶止觀》卷一(上)、卷六(上)、卷七(上);《大般涅槃經疏》卷十三;《華嚴經探玄記》卷一;《華嚴經隨疏演義鈔》卷三;《天台四教儀集解》卷下。
「一名無量義」指在一名詞中,蘊含無窮的義理。道綽在《安樂集》卷上〈破執章〉以此語作為大乘經典意義甚深,不可與案文畢義之小乘俗書作同一解釋的例證。《大般涅槃經》〈迦葉品〉云(大正12‧563c)︰「於一名法說無量名,於一義中說無量名,於無量義說無量名。」
章安灌頂在《大般涅槃經疏》中提及除此三句外,尚可分成「無量名一名、無量義一名、無量名無量義」三句,而成六句分別。嘉祥吉藏在《二諦義》卷中就真俗二諦分類為「一名一義、一名無量義、一義一名、一義無量名」等四句。其中,在說明一名無量義時,又設隨名、因緣、顯道、無方等四釋。
「一義無量名」指一種義理具有多種名稱。《大般涅槃經》卷三十三〈迦葉品〉云(大正12‧563c)︰「云何一義說無量名﹖猶如帝釋,亦名帝釋,亦名憍尸迦,亦名婆蹉婆,亦名富蘭陀羅,亦名摩佉婆,亦名因陀羅,亦名千眼,亦名舍脂天,亦名金剛,亦名寶頂,亦名寶幢。」
菩薩階位之一。全稱極愛一子地。此階位的菩薩證得化他之果,以慈悲心憐憫一切眾生猶如父母憐憫其子,故有此名。《大般涅槃經》卷十六〈梵行品〉云(大正12‧458c)︰
「復次善男子,菩薩摩訶薩修慈悲喜已,得住極愛一子之地。善男子,云何是地名曰極愛,復名一子﹖善男子,譬如父母見子安隱心大歡喜,菩薩摩訶薩住是地中亦復如是。視諸眾生同於一子,見修善者生大歡喜,是故此地名曰極愛。善男子,譬如父母見子遇患心生苦惱,愍之愁毒初無捨離,菩薩摩訶薩住是地中亦復如是。見諸眾生為煩惱病之所纏切,心生愁惱憂念如子,身諸毛孔血皆流出,是故此地名為一子。」
有關一子地所屬的菩薩階位,古來頗多異說。僧宗以之為第七地,淨影以之為初地,章安灌頂則於《涅槃經疏》卷十七舉出「性地、八地已上、初歡喜地」三說,並謂前二說皆有過與不及之弊,而初地證化他果,故以初地之說為正。
〔參考資料〕 《大涅槃經集解》卷三十八;《涅槃經義記》卷五。
謂一切眾生皆有佛性,皆能成佛。又稱一切皆成。為「五性各別」的對稱。法相宗等三乘家認為無性有情、定性聲聞、定性獨覺等三種眾生不能成佛,且立無餘界永滅之說;認為小乘阿羅漢一入無餘涅槃,即永遠滅度,不能迴向大乘而成佛。天台、華嚴等一乘家則闡明二乘開會之旨,立無餘界迴心之說,主張一切眾生悉有佛性、一切眾生皆能成佛。即使是入無餘涅槃的阿羅漢,也可迴小向大而成佛。
譬如《法華經》〈方便品〉載(大正9‧8a)︰「聲聞若菩薩,聞我所說法,乃至於一偈,皆成佛無疑。」新譯《華嚴經》卷五十一謂(大正10‧272c)︰「無一眾生,而不具有如來智慧。」《大般涅槃經》卷十謂(大正12‧423a)︰「一切菩薩聲聞緣覺,未來之世皆當歸於大般涅槃。譬如眾流歸於大海。」同書卷三十六云(大正12‧574c)︰「一切眾生悉有佛性,一闡提人謗方等經,作五逆罪,犯四重禁,必當得成菩提之道。須陀洹人、斯陀含人、阿那含人、阿羅漢人、辟支佛等,必當得成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又,卷十一謂須陀洹果人歷未來八萬劫,斯陀含果人過未來六萬劫,阿那含果人過未來四萬劫,阿羅漢果人過未來二萬劫,辟支佛道人過未來二千劫,也都可以成無上正等正覺。
〔參考資料〕 《一乘佛性究竟論》;《華嚴五教章》卷二;《華嚴經疏》卷二;賴永海《中國佛性論》第三章。
佛經譬喻語,為警惕眾生之眷戀色身者所作的譬喻。以一箱篋內裝有四蛇譬喻人身係由地、水、火、風四大合成。《大般涅槃經》卷二十三(大正12‧499b)︰「觀身如篋,地、水、火、風如四毒蛇。見毒、觸毒、氣毒、齧毒,一切眾生遇是四毒,故喪其命。眾生四大,亦復如是,或見為惡,或觸為惡,或氣為惡,或齧為惡。以是因緣,遠離眾善。」
又,《達磨多羅禪經》卷下云(大正15‧318c)︰「身中諸界種,還自生苦惱。譬如養毒蛇,終為彼所害。四大生造色,即共造色住,和合相間錯,還為四大壞。」蓋吾人此身由四大合成,卻又因四大之增減而招致疾惱死滅,故經典以此喻人身的不安穩,警示眾生及早捨離,不為彼所害。
〔參考資料〕 《大智度論》卷二十三;《雜阿含經》卷四十三;《達磨多羅禪經》卷上。
指永遠不得成佛的根機。係梵語梵icchantika(或梵ecchantika)的音譯,亦作一闡提迦、一闡提柯、一顛底迦,略稱闡提。或意譯為「斷善根」或「信不具」。icchantika一語原指有欲望的人;有欲望又執著於世榮,貪著生死之境,則妨礙出離修道,故後轉為「斷善根」、「信不具」之意。西藏語(藏ḥdod-chen),意為大欲或多欲之人,與《玄應音義》中所說的「貪樂生死、不求出離故多貪」相當。《大乘入楞伽經》卷二也譯為多貪,並在〈集一切法品〉將「希求者」(icchantika)與「不希求者」(an-icchantika)相對使用。
《大乘入楞伽經》將一闡提分為兩類,即斷善根闡提、菩薩(或大悲)闡提。前者謂不信或誹謗菩薩乘者,後者謂憐憫眾生流轉三有而發願不入涅槃者。此中,菩薩闡提知一切法本來涅槃,故決定不成佛;斷善根闡提則因如來威神力故,終將萌生善根而成佛,因之,非畢竟闡提。此外,《成唯識論掌中樞要》卷上(本)說三種闡提,即斷善闡提、大悲闡提、無性闡提。斷善闡提謂起邪見,焚燒一切善根的迷倒凡夫,此輩雖無成佛之期,但若逢佛威力,發菩提心仍可入涅槃。大悲闡提謂願度盡眾生之大悲心菩薩,此輩以眾生界無性有情不盡,成佛無期故,名為闡提,但因大智增上與不斷善根之力,終亦得成佛。無性闡提謂缺本來解脫之因,畢竟不能成佛者,即指定性二乘。
如上所說,《楞伽經》等謂眾生有畢竟不成佛者。但《涅槃經》則謂一闡提輩也有佛性,以佛性不斷故,眾生皆得成佛。又,華嚴、天台等一乘家也認為一闡提終將成佛。如《華嚴五教章》卷下謂一闡提人雖無涅槃性,但實有清淨性,故謗法心若轉,永劫之後終將成佛;《天台傳佛心印記》亦說闡提因斷修善故稱斷善之人,但因不斷性善,故終能成佛。淨土家則認為一闡提依彌陀本願力故終得成佛。
〔參考資料〕 《楞嚴經》卷六;《華嚴經疏》卷二;《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卷五;《大般涅槃經》卷九、卷十六、卷三十三;《出三藏記集》卷十五;《法華義疏》卷七;《華嚴經疏》卷二;《玄應音義》卷二十三;《慧琳音義》卷四十七;《守護國界章》卷下之上;《梵漢對譯佛教辭典》;李世傑譯《如來藏思想》第一章、第三章。
謂佛陀以一音演說一切法。又稱一圓音教、一音說法。佛陀說法,而聞者各作異解,故此詞含大小並陳、一音異解之意。《維摩經》卷上〈佛國品〉謂(大正14‧538a)︰「佛以一音演說法,眾生隨類各得解,皆謂世尊同其語,斯則神力不共法。」蓋印度部派佛教中之大眾部等皆有此說,然諸師解說不同。大眾部謂佛以一音說一切法,眾生各隨領解而得益。有部則以一音作一梵音解,謂佛所出梵聲音能應同一切聞法者各地的方言。另外,《注維摩詰經》卷一謂︰佛以一音演法,乃一音適異之意(即殊方異解之意,與有部同);眾生隨類各得解,乃一法適異之意(即法門異解之意,與大眾部同)。
中國方面,菩提流支、鳩摩羅什等人以一音教作為判教之語,用以駁斥佛說法有三時、五時之別。據澄觀《華嚴經疏》卷一所述,菩提流支主張大小並陳,謂佛一音同時說大小二乘;鳩摩羅什主張圓音異解,謂佛以一音演說教法,眾生各隨所解而產生差異。故《法華經玄義》卷十(上)云(大正33‧801b)︰「北地禪師非四宗、五宗、六宗、二相半滿等教,但一佛乘,無二亦無三;一音說法,隨類異解。諸佛常行一乘,眾生見三,但是一音教也。」此中,北地禪師或說即鳩摩羅什。
〔參考資料〕 《大般涅槃經》卷十;《成唯識論了義燈》卷一(本);《五教章通路記》卷十一。
相傳過去七佛同以「諸惡莫作,眾善奉行,自淨其意,是諸佛教」一偈作為戒行之原則,故此偈被稱為「七佛通戒偈」。此一說法出自天台宗《法華經玄義》卷二(上)等處。依梵文本有部律戒本所載,此偈之梵文為「梵sar-vapāpasyākaraṇaṃ, kuśalasyopasaṃpadaḥsucittaparyavadānam, etad buddhasya śāsa-naṃ」。
然依據《四分律》、《十誦律》、《僧祇律》、《五分律》及《增一阿含經》卷四十四所載,過去七佛之戒偈彼此不同,並以此偈為迦葉佛所說。然在《根本說一切有部戒經》、《根本說一切有部毗奈耶》中,則以此偈為釋迦牟尼佛之戒偈。
依《出曜經》卷二十五所載,此偈之義涵如下(大正4‧741b)︰
「諸惡莫作者,諸佛世尊教誡後人三乘道者,不以脩惡而得至道,皆習於善自致道跡,是故說曰︰諸惡莫作也。
諸善奉行者,彼修行人普脩眾善,唯自瓔珞具足眾德,見惡則避,恒脩其善。所謂善者,止觀妙藥燒滅亂想,是故說曰︰諸善奉行。
自淨其意者,心為行本,招致罪根,百八重根難解之結纏裹其心,欲怒癡盛憍慢慳嫉種諸塵垢,有此病者,則心不淨,行人執志自練心意,使不亂想,如是不息,便成道根,是故說曰︰自淨其意也。
是諸佛教者,如來演教禁戒不同,戒以檢形,義以攝心,佛出世間甚不可遇,猶如優曇鉢花億千萬劫時時乃有,是故如來遺戒教化,賢聖相承以至今日。禁戒不可不脩,惠施不可不行,吾所成佛王三千者,皆由禁戒惠施所致也,是故說曰︰是諸佛教。」
◎附︰印順《原始佛教聖典之集成》第三章 (摘錄)
除《銅鍱戒經》外,其餘六本,都有七佛所說波羅提木叉偈。在《長部》的〈大本經〉中,說到七佛的故事。又廣說毗婆尸佛(Vipaśyin)事,及毗婆尸說波羅提木叉三偈。漢譯的《長阿含經》〈大本經〉,僅說一偈,與「七佛偈」中毗婆尸佛所說的相合。而《長部》〈大本經〉所說的三偈,與「七佛偈」的毗婆尸佛、迦葉佛(Kāśyapa)、毗舍浮佛(Viśvabhū)所說偈相合。
依文句論證,論定七佛所說偈,是基於〈大本經〉毗婆尸佛所說偈,增廣而成,似乎是可以這麼說的。然從另一觀點去看,覺得未必如此。經師結集的經典,凡說到七佛的,都出發於「佛佛道同」的立場。〈大本經〉的結集,列述七佛的故事,意趣也是一樣的。詳說毗婆尸佛(七佛中的第一位)事,以及毗婆尸佛說波羅提木叉偈,只是舉為代表而已。毗婆尸佛說偈,其餘的六佛,在結集〈大本經〉的時代,結集者的心目中,有沒有說波羅提木叉偈﹖這答案是不會否定的。
例如〈大本經〉所說的三偈,作毗婆尸佛說;或如「七佛偈」中,作為三佛所說。又如「諸惡莫作,眾善奉行,自淨其意,是諸佛教」一偈,〈大本經〉作毗婆尸佛說;《根有戒經》作釋迦牟尼佛說;其餘的「戒本」,都作迦葉佛說;這到底是那一位佛說的呢﹖由於文義通一切佛,所以《出曜經》解說為︰「諸佛世尊,教誡後人。(中略)賢聖相傳,以至今日。」這是作為一切佛的教誡,所以稱為「七佛所說通戒偈」。
依佛法的意趣來說,這些偈頌──一偈、三偈,或者多偈,是被傳說為七佛所說的(佛佛道同)波羅提木叉。指定為某佛所說,本沒有必要(如上所說,傳為某佛所說,並無一定);作為某佛所說,也不外乎「指方立向」一樣,容易為一般信眾所接受而已。七佛所說波羅提木叉偈,分別配屬七佛,是《銅鍱戒經》以外,各部「戒經」的一致傳說,其成立是不會遲於〈大本經〉的。詳說的,如大眾部所傳的《增一阿含經》,及《摩訶僧祇律》,這本是持法者(經師)所結集的。(中略)七佛所說教誡偈,源於釋迦佛的略說教誡,來源是極為古老的!但在以學處為主的布薩說波羅提木叉中,並非「波羅提木叉經」主體,而屬於布薩的儀軌部分。
〔參考資料〕 《法句經》卷下〈述佛品〉;《央掘魔羅經》卷二;《法集要頌經》卷三〈罪障品〉;《大般涅槃經》卷十四;《四分律》卷三十五;《有部毗奈耶》卷一;《阿毗曇八犍度論》卷一。
佛教經典對眾生所作的分類。又作七水喻人、七水人。語出北本《涅槃經》卷三十二(南本卷三十)、《增一阿含》卷三十三、《中阿含》卷一〈水喻經〉等。
依《涅槃經》所述,在恆河邊有七種人,以河水沐浴,時或畏寇賊,或為採花而入河中。第一種人入水即沈。第二種人一度浮起復又沈沒。第三種人,雖沈沒然又浮出,而後即不再沈沒。第四種人浮出後,佇立遍觀四方。第五種人遍觀四方而後離去。第六種人,離去後立于淺處。第七種人至彼岸登上大山,不再恐怖,離諸怨賊而受大悅樂。此七種人,可說依次相當於闡提(無信)、人天、內凡、四果、緣覺、菩薩、佛。所謂河,是指生死大河;洗浴是比喻出家受戒而清淨;賊是指煩惱;採花是比喻以七淨花為因而求涅槃果。
第一種人根性羸劣,又未學得浮法,故沈沒河中,恰似闡提之人,親近惡友聽受邪法,以惡業重又無信力,故沈沒生死大河不得出離。
第二種人,雖因身力大,能一度浮出,然未習學浮法故還復沈沒,恰似人天雖有進升還復退轉,一度或能親近善友生信心,然復遭惡友聽受邪法,故又沈沒生死。以上二種人是為外凡之人。
第三種人沒已即出,出已更不再沒,蓋以身重故先沒,力大故沒已即出,又以曾習浮法故出而住,此即內凡之人,發意欲度生死大河,因昔斷善根故沈沒,然今親近善友且生信心,復能持淨戒,誦寫經典而後證得道果,故出而不再沒,以上是為凡夫位。
第四種人入水而沒,沒而出,出已佇立觀四方;蓋以身重故沈,力大故出,習得浮法故住如前者,然不知出處故徧視四方,是為證得四果之譬喻,即聲聞也。
第五種人觀四方已而後離去,以怖畏故;雖勝前述諸人,然較後者尚只是自度不能利他,怖畏生死故而離去。以上譬喻二乘。
第六種人入已而去,住立淺處,以觀賊之遠近;這是比喻菩薩利根且信心堅固斷諸煩惱,故入已而去,為了度他而入生死,然不沈溺故住立淺處。以上皆為因人。
第七種人,至彼岸已,登上大山而離諸冤賊,享受大快樂,是比喻佛最上利根,堅住信心不退轉,度生死大河而至彼岸,並登涅槃大山,證得離諸煩惱冤賊之大快樂,此為果人。
以上為大乘所說,小乘《中阿含經》記載亦大略相同,唯其以第一種人是為外凡,其次二人為內凡,接著四種人依次為初、二、三、四果之聖者。又,與此比喻頗為相似而不同者,有北本《涅槃經》卷三十六(南本卷三十二)之恆河七眾生之喻︰(1)常沒,(2)暫出還沒,(3)出已則住,(4)出已遍觀四方,(5)遍觀已行,(6)行已復住,(7)水陸俱行。
第一所謂常沒,是指大魚,蓋以受大惡業身重故處深,常沒水中。第二暫出還沒,是指大魚中身重而居淺處者,雖暫見光明而出,以身重故沈沒。第三之出已則住,是指坻彌魚身居淺處樂見光明乃出而住。第四遍觀四方者,指䱜魚也,為求食物而遍觀四方。第五所謂觀已而行者,指䱜魚遙見餘可食之物而趣之疾行。第六行已復住者,指此魚既得可食之物而停住。第七水陸俱行者,指烏龜。
此外,在《涅槃經疏》卷二十九亦載,在微妙大涅槃河中,也有七種眾生,即闡提、外凡、內凡、預流、一來、不還、羅漢等七類。
〔參考資料〕 《大般涅槃經疏》卷二十七;《大明三藏法數》卷二十九。
天台宗對佛經名稱的分類,為智者大師所創。共分七種,故云「七種立題」。此七種即︰單人、單法、單譬、人法、法譬、人譬、人法譬具足。又稱單三複三具足一。天台《觀無量壽佛經疏》云(大正37‧186c)︰「一切眾經皆有通別二名,通則經之一字,別則有七,或單人法譬,或複,或具。」知禮《觀無量壽經疏妙宗鈔》卷一更舉實例云(大正37‧198c)︰
「單人,如阿彌陀經等;單法,如大般涅槃經等;單譬,如梵網經等;(中略)人法,如文殊問般若經等;法譬,如妙法蓮華經等;人譬,如如來師子吼經等;人法譬具足者,如勝鬘師子吼一乘大方便方廣經等。」
譬如《阿彌陀經》中,釋迦是「能說的人」,阿彌陀佛是「所說的人」,以此安立經題,故稱單人立題;《大般涅槃經》中,涅槃是「法」,以此安立經題,故稱單法立題;《梵網經》中,梵網是「梵天寶網的譬喻」,以此譬喻安立經題,故稱單譬立題;《文殊問般若經》中,文殊是「人」,般若是「法」,以此二者安立經題,故稱人法立題;《妙法蓮華經》中,妙法是「法」,蓮華是「譬喻」,以此二者安立經題,故稱法譬立題;《如來師子吼經》中,如來是「人」,師子吼是「譬喻」,以此二者立安經題,故稱人譬立題;《勝鬘師子吼一乘大方便方廣經》中,勝鬘是「人」,師子吼是「譬喻」,一乘大方便方廣是「法」,以此三者安立經題,故稱人法譬具足立題。
又,諸疏所說並不限於上述七種,如法雲《法華義記》及吉藏《仁王般若經疏》卷上(一),則除去人譬與人法譬,而立五種立題,慧遠《維摩義記》卷一(本)則立法、人、事、喻、人法、事法、法喻及人事等八種,《觀無量壽經義疏》卷本則除去人事,另加處、時,而為九種。
〔參考資料〕 慧遠《無量壽經義疏》卷上;《天台四教儀集註》卷上;《大明三藏法數》卷二十八;《華嚴經隨疏演義鈔》卷十六。
中國佛教徒在解說佛經時,常將經文分成三個部份,即「序分」、「正宗分」、「流通分」,這稱為「三分科經」,或稱「一經三段」。
這個分段法始於晉朝的道安,至劉宋以後,便廣受各家採用。直迄今日,這個分法仍然通行。
序分,又稱序說、序段。指一經的開頭,記述說此經的人、時、處、當機、會眾等說經因緣的一段文字。
正宗分,又稱正說、正說段。指緊接著序分,開顯所說法門的一段文字,這是全經的主要部分。
流通分,又稱流通說、流通段。指在正宗分之後,經文說「會眾歡喜奉行」以及付囑流通本經法門的一段文字。
唐‧玄奘所譯的《佛地經論》卷一亦云(大正26‧291c)︰「於此經中總有三分︰(一)教起因緣分,(二)聖教所說分,(三)依教奉行分。」這個分法與道安所創完全相符。
這種三分科經是大部分經典所共有的,但也有例外,如圓景《般若波羅蜜多心經贊》說《心經》只有正宗分,智顗的《法華經文句》把《法華經》分成兩重序、正、流通。
〔參考資料〕 《仁王般若經疏》卷上一;《華嚴經疏》卷四;《法華經文句》卷一;《大般涅槃經集解》卷一;《金光明最勝王經疏》卷一;《法華義記》卷一;《無量壽經義疏》卷一;《觀經義疏》卷上;《勝鬘寶窟》卷上(本);《法華義疏》卷一。
三國佛教,指西元220至265年間魏吳蜀三國時代的佛教。
其中,魏繼後漢,建都洛陽,一切文化都承後漢的餘緒,所以魏代的佛教也可說是後漢佛教的延長。在這個時期,有天竺、安息、康居等國的沙門曇柯迦羅、曇諦、康僧鎧等,先後來到洛陽,從事經典的翻譯。魏明帝(227~239)曾大起浮屠(見《魏書》〈釋老志〉),陳思王曹植也喜讀佛經,並創作梵唄。
吳據江南,建都建業。佛教由中原輾轉傳入。當時支謙、康僧會等先後入吳。孫權問支謙以經中深義,拜為博士,令和韋昭等一同輔導東宮(見《出三藏記集》卷十三)。又康僧會感得舍利,使孫權為之建寺塔,號建初寺。尚書令闞澤答孫權問,評比三教的高下而推尊佛法(《廣弘明集》卷一引《吳書》)。後來孫權之孫孫皓即位,將要毀壞佛寺,污穢佛像,因康僧會說法感化,終於從受五戒。
蜀僻處西偏,舊錄相傳有蜀《首楞嚴》二卷,蜀《普曜經》二卷(《出三藏記集》卷二),似乎已流傳佛教,但這兩部在蜀流傳的經久已逸失,其詳未見記載,所以歷代經錄中只有魏、吳錄,而無蜀錄。
戒律的傳來,是三國時代佛教中重大的事件。先是魏境,雖有佛法流行,然而僧眾只是剪除頭髮,也沒有稟受歸戒,且所有齋供禮儀咸取法於傳統的祠祀。到了魏廢帝嘉平二年(250),中天竺律學沙門曇柯迦羅(此云法時)遊化洛陽,主張一切行為應遵佛制,於是洛陽僧眾共請譯出戒律。迦羅恐律文繁廣,不能為大眾所接受,因而譯出《僧祇戒心》,即摩訶僧祇部的戒本一卷,又邀請當地的梵僧舉行受戒的羯磨來傳戒。這是中土有戒律受戒之始,後世即以迦羅為律宗的始祖。
當時又有安息國沙門曇諦(此云法實),也長於律學,於魏高貴鄉公正元二年(255 )來到洛陽,在白馬寺譯出《曇無德(法藏)羯磨》一卷,此書即一直在中土流行。因它原出曇無德部的廣律,即《四分律》,後來中土的律宗獨尊《四分》,和它有關。當時開始依此羯磨而受戒的有朱士行等人,一般即以士行為中土出家沙門的開始。
魏代的譯師,除曇柯迦羅、曇諦之外,還有康居沙門康僧鎧,於嘉平(249~253)末年來到洛陽,譯出《郁伽長者所問經》一卷、《無量壽經》二卷等四部。又有龜茲沙門帛延,於高貴鄉公甘露三年(258)來洛,譯出《無量清淨平等覺經》二卷、《叉須賴經》一卷、《菩薩修行經》一卷、《除災患經》一卷、《首楞嚴經》二卷等七部。此外,還有安息沙門安法賢,在魏代譯出《羅摩伽經》三卷、《大般涅槃經》二卷,翻譯年代不詳,其書也都缺失。
吳代的譯經,開始於武昌,大盛於建業。譯人有維祇難、竺將(一作律)炎、支謙、康僧會、支彊梁接等五人。
維祇難為天竺沙門,於孫權黃武三年(224)攜《法句經》的梵本來到武昌,由他的同伴竺將炎與支謙共同譯出二卷,後經校訂(現存)。
竺將炎後於黃龍二年(230),在揚都(建業)為孫權譯出《三摩竭經》、《佛醫經》各一卷(現存)。就中,《佛醫經》是和支謙共譯的。
支謙是這一時代的譯經大師,先世本月支人,他的祖父法度在東漢靈帝(168~189)時,率領國人數百東來歸化,支謙即生在中國。早年受業於支讖的弟子支亮,漢獻帝末年,避亂到武昌,更入建業,一直到吳廢帝亮建興年中(252~253),專以譯經為務。所譯廣泛涉及大小乘經律,包括大乘《般若》、《寶積》、《大集》等經,凡八十八部一一八卷,現存五十一部六十九卷(此據《開元釋教錄》卷二)。其中重要的譯典,有《維摩詰經》二卷、《大明度無極經》四卷、《太子瑞應本起經》二卷等。東漢‧支讖原傳弘方等般若之學,譯出的《道行般若經》十卷和《首楞嚴三昧經》二卷(已佚),盛行於魏晉之間。支謙繼承支讖的思想體系,改譯《道行》為《明度》,文體亦變冗澀為簡潔流利。純用意譯,即向來不翻的真言也沒有例外(如《無量門微密持經》的八字真言)。又曾為他自己所譯的《了本生死經》作註,為經註的最早之作(《出三藏記集》卷六、卷十三)。
康僧會的祖先是康居人,世居天竺,他的父親因經商遷到交阯,僧會十餘歲時出家,明解三藏。赤烏十年(247)來到建業,先後譯出《六度集經》九卷(現存)和《吳品經》(《般若》五卷,已佚)等。他又著有《安般守意》、《法鏡》、《道樹》三經的註解,並且都作了序文。他早年從陳慧等傳承安世高「安般」之學,在《安般》序中,論述心的溢蕩乃由於內外六情而起,須修「安般」──即數息、隨、止、觀、還、淨六行以治之。這是僧會學說的要點。
支彊梁接(正無畏)於吳廢帝亮五鳳二年(255),在交州譯出《法華三昧經》,即《正法華經》六卷(已佚),為《法華經》的第一譯。此外,失譯諸經在古、舊錄中被認為是出於魏吳時代的有八十七部(《開元錄》卷二)。
這一時期中,中土沙門開始西行求法者,即朱士行其人。士行,穎州人,出家以後,研鑽《般若》。以此經舊譯文義不貫,難以通講,常慨嘆其翻譯未善;又聞西域有更完備的《大品經》,乃誓志西行尋求。以甘露五年(260)從雍州(在現今陜西省長安縣西北)出發,越過流沙,到了于闐(今新疆和闐,當時大乘經教盛行),寫得《大品般若》的梵本九十章六十餘萬言,於晉武帝太康三年(282)遣弟子弗如檀(譯云法饒)等十人送回洛陽,後於元康元年(291)由竺叔蘭譯出,名《放光般若經》。他本人即留在于闐,到了八十歲圓寂。
三國時代佛教的傳弘,雖然範圍還不廣闊,但已逐漸和固有的文化相結合。如支謙、康僧會都是祖籍西域而生於漢地,深受漢地文化的影響,在他們的譯籍裏,不但文辭典雅,並且自由運用老式的成語,以表達佛教思想。其次,支謙依《無量壽經》和《中本起經》製作連句梵唄三契,康僧會也依《雙卷泥洹》製泥洹梵唄一契。他們都創作歌詠經中故事的贊頌聲調,通於樂曲。
舊傳康僧會來到吳地傳播佛教時,還帶來印度佛教畫本,當時畫家曹不興,即據以繪畫佛像,成為名家。這些都對佛教的傳播有大影響。至於寺塔的建築、佛像的雕塑,也各具備一些規模,只是遺物不存,難言其詳了。(黃懺華)
〔參考資料〕 E. Zurcher《The Buddhist Conqu-est of China》。
佛教實踐論用語。是佛教徒為得聖果所應修習的三種學。又稱戒定慧三學,或三增上學。三學可以說是統攝所有佛教修行內容的總綱,任何修行法門都可以歸屬於三學之下。分述如下︰
(1)增上戒學(adhiśīla-śikṣā)︰又名增戒學、戒學。指止惡行善,不斷維護、提升身口意業的端正與清淨。
(2)增上心學(adhicitta-śikṣā)︰又名增上意學、增心學、增意學、定學。指克服精神的散亂、昏沈,而達到精神的凝定與專一。
(3)增上慧學(adhiprajñā-śikṣā)︰又名增慧學、慧學。就是了解諸法的真實相。
三學是相資而不可或缺的。戒是定的資糧,定又是慧的資糧;由戒生定,由定發慧,由慧得解脫,這是佛教的通說。
◎附︰水野弘元著‧郭忠生譯《原始佛教》第四章(摘錄)
如以三學來論八正道,則正語、正業、正命就是戒學,正念、正定就是定學,正見、正思就是慧學,正精進則貫通三學。總之,三學是相互包攝,戒包含定慧,定亦在戒慧之中,慧亦由戒定之助而成就。所以說此三者不能強為劃分。當然,就是一般人多少有戒定慧的功夫,不過佛法乃是取法乎上,就特勝而言之。
現在我們以八正道及巴利《中部》三十九經所述十七修行次第來談三學的具體內容。首先談戒,戒告訴我們要善自攝身──身口意的淨化,亦即是嚴持十善業道──不殺、不盜、不淫、不妄語、不兩舌、不惡口、不綺語、不貪、不瞋、不癡。八正道的正語、正業恰好與之相同。如果心術不正,心存邪念則舉止不正,意志隨之紛擾不定,良心必受譴責,意志怎能安住不動呢﹖為惡不善以後,心靈的不安永無休止,內心悔恨交錯,並恐懼那份即將到來的非難與懲罰。所以為了心靈的寧靜,免於焦慮不安,行者必須遠離惡口、惡行等不正舉止,住於正語、正業等中道德行。
復次,規律的生活,衣食舉止皆是中和適節的生活即是活命清淨與正命。復次,守護根門就是守護五根的活動,不可耽湎於五根慾樂,慾海歡騰,時時注意外在世界的動靜。警寤精進則是不可整天迷迷糊糊的,昏頭轉向想睡覺,應該精進不懈。於食知量則是飲食有所節制,如此才能專心辦道。總之,以上各次第皆可歸屬於正命與活命清淨。因為原始佛典把這些劃分為不同的德目,十七次第乃個別予與詳細的解說。上面所談皆與戒有所關連,而戒行圓滿以後,行者的生理、心理狀況俱佳,乃進而修定。
其次,再談談三摩地。十七次第中的正念正知具足與八正道的正念,在內容上並無不同。而遠離獨住,五蓋遮斷則是直接道出入定前的準備功夫。間接影響身心的戒行圓滿之時,直接支配身心的遠離獨住,五蓋遮斷亦得成就。再加上適合修定的環境等條件,行者即可享受定境的喜樂。一個訓練有素的行者,任何情況之下,皆能進入意志集中的定境,就是沒有適合入定的環境,照樣入定不誤。但對初學而言,上述條件是不可或缺的。至於定境的種類,一般來說,有所謂的初禪到四禪等四種。不過這是早在佛教以前即已存在的傳統說法。此四種定境乃是由淺入深,依次昇進。在此四禪之前,尚有一初步的階段──欲界定。不過欲界定並不被認為是真正的禪定,幾乎日常生活所經驗到的胥屬欲界定。通常,初禪到四禪的色界定,或是更高的四無色界定並無法對日常生活發生作用。但是深入禪定的行者卻能在日常生活享受與欲界相同的喜樂,為什麼較深的禪定無法在日常生活中直接表現出來呢﹖這可說由於平常人的心念或是欲界定有太多俗念,而這些作用在較高層次的定境完全沒有。
既然欲界定有太多的俗念,則色界定又是如何呢﹖在初禪時,據說仍有一些五根慾樂及俗念。但較之欲界定已是淨化不少。二禪雖然沒有俗念,仍是不純淨,尚有些許五根慾樂之思。到了三禪、四禪則不再受五根起動的影響,而沒有苦樂之受,但仍有純淨的冥思。第四禪被稱之為「止觀均衡」。「止」(śamatha)是一種無思無慮,寂然靜然的心靈境界。「觀」(vipaśyanā)則是定心的思考,直覺作用。所以入第四禪以後,行者可感受到寂靜與思考,直覺活動均衡的心靈。至於無色界定,則是一種無思無慮,寂然靜然且沒有思慮作用的定境。另外還有與初禪僅有思慮作用相同的境界。不過這些禪定不能算是甚深禪定,要到無色界的第四禪始調和各種對立的狀況,而達到真正的止觀均衡。一般人所說的神通便是在此第四禪證得。例如宿命通、天眼通等。據說釋尊亦是在此定境而般涅槃。
除了上述無色界定以外,尚有一種所謂的「滅盡定」(nirodha-samāpatti,或云滅受想定)。在此種定境裏,沒有苦樂的感覺作用,也沒有概念化、抽象化的心理作用,心識俱滅。據說這是不還果以上的聖者才能入於此定。行者由此遠離幻化世間,享受純淨的福祉。
我們可能會認為這些心識俱謝的無色界定,對日常生活沒有絲毫的利益。可是如前所述,已經深入無色界定的聖者,就是在欲界定仍可住於心識俱謝的境界。而在忙碌繁雜的生活,吾人之心識須保持冷靜、光明,才不致使思考、記憶等心理作用發生不必要的偏差。據說釋尊在平時也能隨意入於心識俱謝的甚深禪定,所以說︰「佛身常在定」。事實上,這是由於釋尊熟嫻於禪定之故。(中略)
在中國,「禪宗」是特別側重修定學派之一,它可能並非直接由印度傳承而來,但它在修定可能間接受到印度傳統的影響。中國流行的禪宗被認為是以坐禪為主的宗派,但是佛教本身卻從不以坐禪為修行的目的,坐禪的根本目的在證得般若慧。在中國非常流行所謂的「開悟」、「開法眼」等術語,這才是禪定的根本旨趣。總之佛法所說的定,絕不是與外道者同其意義,而是證得般若慧的方便。
關於三學之末的慧學,在十七階段修行法裏有︰宿住隨念智、天眼智與漏盡智。在八正道則有正見與正思。行者如能奉行八正道不渝而證得阿羅漢果,即可得「十無學法」。十無學法就是在八正道之外另加「正智」與「正解脫」二項,而此二者亦是屬於慧學。
〔參考資料〕 《長阿含經》卷八〈眾集經〉;《般泥洹經》卷上;《雜阿含經》卷二十九;《大般涅槃經》卷十七、卷二十九;《佛藏經》卷下;《本事經》卷六;《十誦律》卷十;《善見律毗婆沙》卷七;《四分律》卷五十八;《摩訶僧祇律》卷二;《大毗婆沙論》卷一;《俱舍論》卷二十四;《集異門足論》卷五;《顯揚聖教論》卷六;陳譯《攝大乘論釋》卷一;《大乘莊嚴經論》卷四;《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卷十一。
(一)指涅槃果體所具足的眾德︰即(1)法身︰指轉迷界眾生的苦果所得的果體。(2)般若︰指離情鑒照之用。(3)解脫︰係指離一切繫縛。出自南本《大涅槃經》卷二〈哀歎品〉。《大乘義章》卷十八云(大正44‧820c)︰
「言法身者,解有兩義︰(一)顯本法性以成其身,名為法身。(二)以一切諸功德法而成身,故名為法身。(中略)言解脫者,自體無累名為解脫,又免羈縛亦曰解脫。(中略)言般若者,此翻名慧,智能鑒照故名為慧。」
三德之相狀開合不定,法身有唯一法身、真應二身、法報應三身等。般若有唯一如實慧、真實方便二智、清淨一切無礙三智等。解脫有唯一解脫門、有為無為二解脫、心慧無為三解脫等。所以立此三德者,(1)對煩惱、業因、苦報等三障故;(2)對福、智、報三因故。《大乘義章》卷十八謂(大正44‧820b)︰
「翻對煩惱宣說波若,波若慧明能除煩惱闇惑法故。翻對業因宣說解脫,業能羈縛,解脫無果能斷絕故。翻對苦報宣說法身,法身清淨離苦報故。(中略)因中之智至果滿足名為般若,因中之福至果滿足說為解脫,因中之報至果滿足名為法身。」
又,天台宗在《金光明玄義》卷上以之為十種三法之一,並釋其名云(大正39‧3a)︰
「法者法名可軌,諸佛軌之而得成佛,故經言︰諸佛所師所謂法也。身者聚也,一法具一切法,無有缺減,故名為身。經言︰我身即是一切眾生真善知識,當知身者聚也;般若者,覺了諸法集散非集非散,即是覺了三諦之法;解脫者,於諸法無染無住,名為解脫。是名為三。云何為德﹖一一法皆具常樂我淨,名之為德。」
即法體融即,一法攝一切法為法身;離情明照理體為般若;應物而自在度眾生為解脫。《大般涅槃經疏》卷六謂(大正38‧69b)︰
「舊伊可譬昔教三德,法身本有般若修成,入無餘已方是解脫,無復身智,如竪點水縱而相離。又約身約智分得有餘解脫,橫一時有,三法各異,如橫列火,各不相關。新伊字者,譬今教三德,法身即照亦即自在,名一為三,三無別體,故是不橫,非前非後,故是非縱。一即三如大點,三即一如細畫,而三而一,而一而三,不可一三說,不可一三思,故名不可思議。」
然圓教三德非唯非縱非橫,非三非一,相互間無礙融通,更類通真性、觀照、資成三軌,乃至惑、業、苦三道。三德即三軌,乃至即三道,畢竟為同體異名,悉皆三千三諦妙法,法法融通無礙。
(二)指智德、斷德、恩德︰即佛果功德的三分。出自《佛性論》卷二。即佛果滿足一切諸智、照了一切諸法,有無礙自在之德,名為智德。斷除一切染污無知、不染污無知無所餘,有二乘所斷不及之德,名為斷德。依利他攝化的誓願,而有救護眾生究竟解脫之德,名為恩德。《華嚴經疏》卷八謂(大正35‧562a)︰
「修極有三︰(一)大悲極,入佛神通境。入佛神通境,但為益生,故此成恩德。(二)大智極,入佛力境。如來力境,悲智超絕無能及,故成佛智德。(三)自在極,入如來解脫門,盡一切障,心境自在,成佛斷德。」
若將三德與自利利他、自行化他、自覺覺他相擬配,則智斷二德是自利、自行、自覺,而恩德是利他、化他、覺他。亦即三德齊全,則能得二利圓滿、覺行窮滿之佛果。
(三)指薩埵(sattva,純質)、剌闍(rajas,激質)、答摩(tamas,翳質)等三者︰係數論外道所立,為現象的構成要素。出自《金七十論》卷上。即二十五諦的第一自性冥諦中具此三德,從自性諦所生的後二十三諦亦能具此三德。但是神我諦不具此三德。《金七十論》卷上謂(大正54‧1247c)︰「喜為薩埵體,羅闍憂為體,闇癡多磨體,是現三體相。照造縛為事者,是三德何所作﹖初能作光照,次能作生起,後能作繫縛,是三德家事。」該論更以五事說明三德之相互關係,即︰
(1)三德相伏︰若喜樂增多,則能伏憂與癡闇;若憂惱增多,則能伏喜樂與癡;若闇癡增多,則能伏憂與喜樂。譬如日光盛,則星月明不現。
(2)三德相依︰三德相依能作一切事,如同三杖相依則能持物。
(3)三德相生︰有時喜能生憂與癡,有時憂惱能生喜與癡,有時癡能生憂與喜。譬如三人相依同造一事,三德相依共造生死。
(4)三德相並︰如喜有時與憂並,有時與闇並;憂有時與喜並,有時與闇並;癡亦如是,有時與喜並,有時與憂並。
(5)三德互起︰三德互作自事及他事。如喜德作喜樂,名作自事,若作憂癡是名作他事,譬如王家有美女,良人及一族為之喜樂是作自事;然同族有醜女,為之憂惱,心轉癡闇是作他事。如是,憂德、闇德亦作自他事。
以上三德或相順,或相違,而生大諦、慢諦等諸諦,更生天上、人間、禽獸三種世間,迷悟昇沈無窮連續。此三德今或有譯作喜、憂、闇,或譯作勇、塵、闇,或約三世界而譯為樂、苦、捨,或約色法譯作黃、赤、黑,或染、粗、黑,或就心法譯作貪、瞋、癡等。
〔參考資料〕 (一)《大般涅槃經玄義》卷上;《止觀輔行傳弘決》卷三之一;《法華經玄義》卷五(下);《摩訶止觀》卷三(上);《法華文句》卷一(下);《淨名玄論》卷四;《法華義疏》卷四(上);《法華經玄贊》卷二、卷三;《成唯識論樞要》卷上;《涅槃經會疏》卷二;《宗鏡錄》卷九十;《翻譯名義集》卷五;《大藏法數》卷八;《大乘法相宗名目》卷二(中)。(二)陳譯《攝大乘論》卷八、卷十四;《俱舍論》卷二十七;《彌勒上生經疏》卷下;《大乘法相宗名目》卷一(中)、卷二(中)。(三)《成唯識論述記》卷一(本)。
(一)指三種修證境界︰又作三達、三證法。謂至無學位(阿羅漢)除盡愚闇,於三事通達無礙的智慧神通。即︰
(1)宿命智證明(pūrva-nivāsānusmṛti- jñāna-sakṣāt-kriya-vidyā)︰又稱宿住隨念智作證明、宿住智證明、宿命明。指明白宿世住處、種姓等的智慧,乃對治前中後三際中的前際愚。
(2)生死智證明(cyuty-upapāda-jñaṇa-sāk-ṣāt-kriya-vidyā)︰又作死生智證明、天眼明。指知道未來世的有情死此生彼的智慧,對治後際愚。
(3)漏盡智證明(āsrava-kṣaya-jñāna-sāk-ṣāt-kriya-vidyā)︰又稱漏盡智明、漏盡明、漏盡智。是證知斷盡有漏煩惱、離開生死繫縛的智慧,對治中際愚。
此三明相當於六神通的第五、第二、第六神通。由於三智對治三際愚,所以稱為三明。《俱舍論》卷二十七將三明稱為無學明,意即無學的聖者所起。其中,前二明也起於有學的聖者,只有第三漏盡明限於無學聖者。依《瑜伽師地論》卷六十九所載,宿命明可離常見,天眼明可離斷見,漏盡明可得中道。由於三明對治三際愚、了達三世,故《心地觀經》卷一稱之為三達智,謂︰以三達智悟三世法。《觀念法門》亦云︰「佛是三達聖人」,意指佛為具有三明的聖者。
(二)指菩薩明、諸佛明、無明明︰依北本《大般涅槃經》卷十八所述,菩薩明即般若波羅蜜,諸佛明即佛眼,無明明即畢竟空。
〔參考資料〕 (一)《雜阿含經》卷三十一;《集異門足論》卷三、卷十五;《大毗婆沙論》卷一○二;《大智度論》卷二;《華嚴經探玄記》卷十五;《俱舍論》卷二十七。(二)《涅槃經會疏》卷十六;《華嚴經探玄記》卷十五。
又稱三歸、三自歸、三歸戒、趣三歸依。「歸依」又寫作「皈依」。「三歸依」指歸依佛、法、僧三寶。歸依三寶,是成為佛教徒的基本條件。此三寶有多種尊稱,如云︰「歸依佛兩足尊、歸依法離欲尊、歸依僧眾中尊」;或「歸依佛陀兩足中尊、歸依達磨離欲中尊、歸依僧伽諸眾中尊」。
關於三歸依的起源,《五分律》卷十五載,世尊成道後七日遊化人間,受五百商客中的離謂與波利二人供養,並為彼等授二自歸。不久,度五比丘,三寶具足。時,長者子耶舍為比丘,其父先受三自歸,次受五戒成優婆塞。由此可知,佛成道之初三寶未具足時,僅授佛、法二歸戒;耶舍比丘之父是第一位獲授三歸五戒的佛教徒。
歸依,有救護、趣向之義。三歸依有二種,即(1)受戒三歸︰為受五戒等而先受三歸;(2)翻邪三歸︰非為受戒,僅受三歸者。《毗尼母經》卷一(大正24‧802b)︰
「三歸有二種︰一者為受五戒、十戒、八齋故受三歸,乃至為受二百五十戒故受三歸。二者直受三歸。所以爾者,當爾之時,佛未制二百五十戒乃至八齋,以是義故,直說三歸得受具也。」
受三歸依時,隨戒師三唱「三歸三竟文」,或誦《毗尼討要》卷五之(卍續70‧352下)︰「我某甲(歸依者的姓名)盡形壽,歸依佛、歸依法、歸依僧。我某甲盡形壽,歸依佛竟、歸依法竟、歸依僧竟。」或誦湛然《授菩薩戒儀》之(卍續105‧10下)︰「弟子某甲願從今身盡未來際,歸依佛兩足尊、歸依法離欲尊、歸依僧眾中尊。弟子某甲等從今身盡未來際,歸依佛竟、歸依法竟、歸依僧竟。」
歸依三寶之旨趣,據《俱舍論》卷十四載,以救濟為義,歸依三寶能永遠解脫一切苦。另據《大乘義章》所載,有三義︰(1)為遠離生死之惡不善;(2)為求出世涅槃;(3)為利益眾生。又《法界次第初門》卷上(下)謂(大正46‧670b)︰「三歸之用正破三邪,濟三塗,接三乘,出三有。佛法以此三歸為本,通發一切戒品及諸出世善法。」此外,如《大智度論》卷一、《究竟一乘寶性論》卷一、《大乘起信論》、《佛地經論》卷一、《阿毗曇心論》卷一等佛典之卷首,往往先列歸敬三寶之文,以表示對三寶之禮敬。
《大乘法苑義林章》卷四(本)載,歸依與敬禮之別有七種,即(大正45‧316c)︰
「(一)歸依據重,但唯身語;敬禮通輕,該心及色,通三業故。(二)歸依境廣,必具歸而成業;敬禮或寬,縱偏依而辯事。具歸三寶方是歸依,但敬一尊即是敬禮。(三)歸依有其限齊,發言必終未來;敬禮但約投誠措想。由其永暫,故歸依言,願從今身盡未來際;諸敬禮者,舉心虔仰即是敬禮。(四)歸依情懇,帶無表以為歸依;敬禮心通,或唯表而為體。歸依必有表與無表;但有善表即成敬禮故。(五)歸依義重,必合身語;敬禮通輕,唯一即是。(六)歸依帶相,唯在欲色;敬禮義通,亦遍無色。(七)歸依義勝,觀真理而亦成;敬禮通微重賢善而兼是。」
日僧源信在其《選擇本願念佛集》曾謂三歸依,有大乘、小乘之別。上列《授菩薩戒儀》之「三歸三竟文」所述,即大乘之三歸依,《毗尼討要》之「三歸三竟文」則為小乘之三歸依。
◎附︰印順《佛法概論》第十五章(摘錄)
佛法的中道行,不論淺深,必以歸戒為根基。皈依、受戒,這才成為佛法的信徒──佛弟子。從此投身於佛法,直接間接的開始一種迴邪向正、迴迷向悟的,革新向上的行程。
釋尊開始教化時,即教人皈依三寶。皈依,有依託救濟的意思。如人落在水中,發現救生艇,即投託該船而得到救濟。歸依三寶,即在生死大海中的有情,信受佛法僧三寶,依止三寶而得到度脫。歸依的心情是內在的,但要有形式的歸依,所以學者必自誓說︰「從今日,我歸依佛,歸依法,歸依僧。」(《雜含》卷一第三十經)佛是佛法的創覺者,即創立佛教的領導者;法是所行證的常道;僧是如實奉行佛法的大眾。如通俗的說,佛即是領袖,法即是主義,僧即是集團。歸依於三寶,即立願參加這覺濟人類的宗教運動,或作一般的在家眾,或作特殊的出家眾,以堅定的信仰來接受、來服從、來擁護,從事佛法的實行與教化。經上說︰佛如醫師,法如藥方,僧伽如看病者──看護。為了解脫世間的老病死病,貪瞋癡病,非歸依三寶不可。歸依三寶,即確定我們的信仰對象,從世間的一般宗教中,特別專宗佛法,否定一切神教,認為唯有佛法才能解脫自己,才能救拔有情。所以歸依文說︰「歸依佛,永不歸依天魔外道」等。歸依是純一的,不能與一般混雜的。迴邪向正、迴迷向悟的歸依,決非無可無不可的,像梵佛同化,或三教同源論者所說的那樣。
皈依三寶,不能離卻住持三寶,但從皈依的心情說,應把握皈依三寶的深義。皈依本是一般宗教所共同的,佛法卻自有獨到處。三寶的根本是法,佛與僧是法的創覺者與奉行者,對於佛弟子是模範,是師友,是佛弟子景仰的對象。修學佛法,即為了要實現這樣的正覺解脫。所以皈依佛與僧,是希賢希聖的憧憬,與皈依上帝、梵天不同,也與皈依神的使者不同。因為皈依佛與僧,不是想「因信得救」,只是想從善知識的教導中,增進自己的福德智慧,使自己依人生正道而向上,向解脫。論到法,法是宇宙人生的真理,道德的規律,是佛弟子的理想界,也是能切實體現的境地,為佛弟子究竟的歸宿。初學者皈依三寶,雖依賴外在的三寶,引導自己,安慰自己,但如到達真──法的體悟,做到了佛與僧那樣的正覺,就會明白︰法是遍一切而徹內徹外的緣起性,本無內外差別而無所不在的。皈依法,即是傾向於自己當下的本來如此。佛與僧,雖說是外在的,實在是自己理想的模範。所以歸依佛與僧,也即是傾向於自己理想的客觀化。從皈依的對象說,法是真理,佛與僧是真理的體現者。但從歸依的心情說,只是敬慕於理想的自己,即悲智和諧而實現真理的自在者。所以學者能自覺自證,三實即從自己身心中實現,自己又成為後學者的歸依處了。
〔參考資料〕 《長阿含經》卷十一;《大般涅槃經》卷五;《勝鬘經》;《悲華經》卷二;《大方等大集經》卷三十二、卷四十五;《四分律》卷三十二;《十誦律》卷五十六;《有部毗奈耶》卷四十四、卷四十五;《薩婆多毗尼毗婆沙》卷一;《大毗婆沙論》卷三十四;《雜阿毗曇心論》卷三、卷十;《大智度論》卷十三。
指毒害出世善心的三種煩惱──貪、瞋、癡。又作三火、三垢、三縛。. 1貪毒︰謂貪取一切順情之境。(2)瞋毒︰謂瞋怒一切違情之境。(3)癡毒︰謂迷困一切事理之法。此三種煩惱,一切煩惱中最為猛利,為一切煩惱之根本,能長劫毒害眾生身心,故名為毒。
據《大智度論》卷二十一所述,眾生由三毒因緣故,今生後世受身心苦痛。《有部毗奈耶》卷三十四中的五趣生死輪迴圖,以鴿形表多貪,蛇形表多瞋,豬形表多癡,說明五趣生死之開展乃由此三毒。又《祖庭事苑》卷五、卷七謂三毒能招三塗惡果,即瞋墮火塗(地獄)、貪墮刀塗(餓鬼)、癡墮血塗(畜生)。
《大智度論》卷三十四說此三毒有正三毒與邪三毒之別。正三毒易度,邪三毒難化;諸佛淨土有正三毒,無邪三毒。據《摩訶止觀》卷六(上)所述,正三毒是思惑上的貪瞋癡,邪三毒是見惑上的貪瞋癡。
以上所說乃凡夫的三毒,此外另有二乘及菩薩的三毒。二乘之三毒,謂二乘人欣涅槃(貪)、厭生死(瞋)、迷中道(癡)。菩薩之三毒,即謂菩薩廣求佛法(貪)、呵惡二乘(瞋)、未了佛性(癡)。
〔參考資料〕 《大般涅槃經》卷下;《別譯雜阿含經》卷十一;《法華經》卷二〈譬喻品〉;《大乘義章》卷五(本);《法界次第初門》卷上之上;《維摩經文疏》卷二十七;《四分律行事鈔資持記》卷中一之三;《教乘法數》卷八;《大明三藏法數》卷十二。
即欲漏、有漏、無明漏。漏,流注漏泄之意,為煩惱之異名。煩惱能從有情的六根漏泄過患,令有情於生死中流轉不息,故別稱為漏。欲漏是欲界的煩惱,有漏是色、無色界的煩惱,無明漏是三界的癡煩惱。北本《大般涅槃經》卷二十二謂(大正12‧495b)︰「三漏者,欲界一切煩惱除無明是名欲漏;色無色界一切煩惱除無明是名有漏;三界無明名無明漏。」
三漏總計有一○八種煩惱。其中,欲漏有四十一種。即就四諦的見惑而言,苦諦有根本煩惱的十使;集、滅諦則除身、邊、戒禁取三見外,各有七使;道諦則除身、邊二見外,有八使,總計三十二惑。合併修惑的貪、瞋、癡、慢四根本煩惱,共有三十六惑,扣除四諦、修道的五部癡,成為三十一惑,再加上隨煩惱的無慚、無愧、睡眠、掉舉、惛沈、慳、嫉、忿、覆、悔十纏,則有四十一種。有漏有五十二種。色、無色界無瞋,除去五部內的瞋,則各有三十一惑,總計二界有六十二惑,再除去二界五部的癡,則為五十二惑。色、無色界雖也有惛沈、掉舉二纏,但依據《大毗婆沙論》卷四十八的主張,認為其量極少,且非自力所起,故不說。合說上二界之煩惱為一有漏,乃因彼等三義同故。即︰(1)同為無記性;(2)同為緣內身而起的內門轉之法;(3)同依定地而生。
無明漏,謂三界五部之無明,總有十五。蓋無明為三有生死之根本,故別立為一漏。《大毗婆沙論》卷四十七謂(大正27‧244c)︰
「欲界有情所以住欲界者,由彼期心於欲、憙樂於欲、欽羡於欲、希望於欲、思求於欲、尋訪於欲、耽湎於欲,是故欲界煩惱等,除無明,立欲漏。色、無色界有情所以住色、無色界者,由彼期心於有、憙樂於有、欽羡於有、希望於有、思求於有、尋訪於有、耽湎於有,是故色、無色界煩惱除無明,立有漏。三界有情所以期心欲有,乃至耽湎欲有而住三界者,皆由無知之力,是故三界無明立無明漏。復次欲界有情雖亦求有而多求欲,是故欲界煩惱等除無明,立欲漏,色、無色界有情全不求欲但求於有,有作是說,雖亦求欲而多求有。」
《阿毗達磨雜集論》卷七亦云(大正31‧725b)︰「令心連注流散不絕故名為漏,此復云何﹖依外門流注故立欲漏,依內門流注故立有漏,依彼二所依門流注,故立無明漏。」二者意義大致相同。
〔參考資料〕 《大乘義章》卷五;《長阿含經》卷二、卷八;《雜阿含經》卷三十一;《增一阿含經》卷二十三;《阿毗曇甘露味論》卷下;《順正理論》卷五十三;《涅槃經會疏》卷二十;《法華文句記》卷一(下);《俱舍論光記》卷二十;《俱舍論疏》卷二十;《大乘法相宗名目》卷二(上)。
佛教世界觀用語。指眾生所存在的三種界域。又稱三有。其意義略如下述︰
(1)欲界︰指有食欲、淫欲、睡眠欲之處,即地獄、餓鬼、畜生、修羅、人間及六欲天。
(2)色界︰指有淨妙色法之處,即四禪天。
(3)無色界︰指無有色法之處,即四無色天,或說尚存微細色法之處。《順正理論》卷二十一就三界的區別云(大正29‧459a)︰
「若界有色而無定者,是名欲界。若界有色亦有定者,是名色界。若界無色而有定者,是無色界。若界有色有欲境者,是名欲界。若界有色無欲境者,是名色界。若界俱無,是無色界。」
依《俱舍論》卷八所述,三界的界有任持、種族之義。「任持」指維持自相,意即欲界能持欲自相、色界能持色自相、無色界能持無色自相。「種族」指具有生本(即因),即具有相續各種自相之因。此外,「種族」是種種族類各有自己的性別,意即三界各別自類相續。因此,欲界是欲所屬之界。《瑜伽師地論》卷四也詳述三界之義。謂此三界在果報上雖有優劣、苦樂的差別,但皆是迷界,為聖者所厭棄,並喻之如火宅、牢獄。如《法華經》〈譬喻品〉云(大正9‧14c)︰「三界無安猶如火宅。」〈化城喻品〉云(大正9‧24c)︰「能於三界獄勉出諸眾生。」
此外,三界又可分為二十五有。此說法出自南本《涅槃經》卷十三、《止觀輔行》卷二之二等書。認為欲界中有四惡趣(地獄、餓鬼、畜生、阿修羅)、人界的四洲(東弗婆提、南閻浮提、西瞿耶尼、北鬱單越)、六欲天(四天王、忉利天、夜摩天、兜率天、化樂天、他化自在天);色界有初禪、二禪、三禪、四禪等四天,初禪又分出梵天,第四禪又分出五那含天、無想天;無色界有空無邊處、識無邊處、無所有處、非想非非想處四天;總計二十五有。若再將五那含天算為五天,則為二十九有。六道是將六欲天及其以上諸天,視為一類,再加上人、四惡趣,共有六道。其中若將阿修羅包含在鬼、畜之中,則為五趣。又,若以定散區分三界,則欲界是散地;色、無色界是定地。若再將定地分為離生喜樂地、定生喜樂地、離喜妙樂地、捨念清淨地(以上色界)、空無邊處地、識無邊處地、無所有處地、非想非非想處地(以上無色界)等八地,加上欲界的散地,共有九地,或稱為九有。(參見下頁附表)
嚴格來說,三界、五趣與六道有廣狹之別。五趣等只是異熟果,故其體無覆無記,只是有情之數,因此不通於善、染、外器世間、中有;而三界則總攝之。三界之中,除了無色界之方處不可定之外,餘皆以須彌山為中心,而向四方上下分布。此詳載在《俱舍論》卷八。此外,華嚴、天台等,將以上三界稱為界內,離出三界以外的,稱為界外。
◎附一︰《法界安立圖》卷中之上(摘錄)
(一)三界次第安立說
下方虛空中,有大風輪,高百六十萬由旬。水輪,高八十萬由旬,廣百廿萬三千四百五十由旬,以眾生業力,水不流散,如食未消,不墮熟臟。金輪,高三十二萬由旬,水上有風風轉此水,于上成金輪;如熟乳生膏,是名金輪。地輪,深六十八千由旬。
輪圈山內,鹹海、七金山、香水海至須彌山根。上升一萬由旬,遶山縱廣一萬由旬,是堅手天住。復上一倍,遶山八千由旬,持華鬘天住。復上一倍,遶山四千由旬,常放逸天住。復上一倍,遶山四千由旬,日月星宿天住。復上一倍,遶山四千由旬,是四王天住。
須彌山下,別有三級諸神住處,皆有七重牆垣,皆夜叉住。此三天皆藥叉住,四天王之所部。
復上升四萬由旬,山頂縱廣四萬由旬。其中,善見城縱廣萬由旬,是三十三天住。即從此山上升四萬由旬,有處如雲,七寶所成其猶大地,是炎摩天住。復上一倍,有地如雲,是兜率天住。復上一倍,有地如雲,是化樂天住。復上一倍,有地如雲,是他化天住。次第乃至色究竟天,皆有地如雲。
《因本經》云︰須彌山上,忉利天以上一倍,有夜摩天。又更一倍,有兜率天。展轉至梵身天下,有摩羅波旬宮殿,梵身天上有光音天,倍光音有遍淨天,倍遍淨有廣果天,倍廣果有不麤天。其下別有無想天,倍不麤有不煩天,次第善見天、善現天、至阿迦尼吒天。上更有名空處、識處、無所有處、非非想處。
《毗曇論》︰佛言梵處近遠,如九月十五日有人在梵處,放百丈方石墬向下界,中間無礙,到後歲九月十五日至閻浮地。如是兩倍,至無量光天。又兩倍,至徧勝光天。倍倍加上,乃至阿迦尼吒天。此天放大石山,經六萬五千五百三十五年,中間無礙至閻浮地。《智論》云︰從色界初際下一丈石,經一萬八千三百八十三年,方始至地。(中略)
三界表:
┌─天道
│ 人道 ┌────────┐
┌六道┤ 修羅道│ │
│ │ 畜生道│ ┌東佛婆提│
│ │ 餓鬼道│ │西瞿耶尼│
│ └─地獄道├四部洲┤南閻浮提│
┌欲界┼───────┤ └北鬱單越│
│ │ ┌四王天│ │ ┌天趣─┐
│ │ │忉利天│ ┌地獄趣 │ │人趣 │
│ └六欲天┤夜摩天│ │餓鬼趣 └五趣┤畜生趣├───────五趣雜染地┐
│ │兜率天└四惡趣┤畜生趣 │惡鬼趣│ │
│ │化樂天 └修羅趣 └地獄趣┘ │
│ └他化天 │
│ ┌──────────┐ ┌梵眾天─┬有尋有伺地┐ │
│ │ ┌無雲天 │┌初禪三天┤梵輔天─┘ ├離生喜樂地│
三界┤ │ │福生天 ││ └大梵天──無尋唯伺地┘ │
│色界十八天┤ │廣果天 ││ ┌少光天─┐ │
│ │ │無想天 └┤二禪三天┤無量光天├──────定生喜樂地├九地亦名九有
│ └四禪九天┤無煩天─┐ │ └極光天─┘ │
│ │無熱天─┤ │ ┌少淨天─┐ │
│ │善見天 │ └三禪三天┤無量淨天├無尋無伺地─離喜妙樂地│
│ │善現天 │ └遍淨天─┘ │
│ └究竟天 └──────────────────捨念清淨地│
│ ┌空無邊處天────────────空無邊處地│
│ │識無邊處天────────────識無邊處地│
└無色界四空天──────────┤無所有處天────────────無所有處地│
└非非想處天────────────非非想處地┘
(二)三界九地
通論界地者,三界、九地也。
(1)欲界六天︰下二,名地居天;上四,名空居天。四王,謂于四方統攝諸部鬼神故。忉利,謂須彌頂有三十三天宮故。《四教集》云︰夜摩以華開合,分晝夜故。兜率于五欲境,生喜足故。化樂于境,善化而受樂故。他化于自他境,皆能自在化用故。《樓炭經》云︰欲、色二界中,別有魔宮。其魔懷嫉,譬如石磨磨壞功德。縱廣六千由旬,宮牆七重。以前通名欲界,亦名五趣雜居地。
(2)色界十八天︰雖離欲染,尚有色質,故名色界。通名梵世,為已離欲染也。通號四禪,為離散動也。欲界但十善感生,此天兼禪定感生。然有漏禪觀,六事行耳。此是凡夫伏惑,超世間道也。初禪,《俱舍論》名離生喜樂地,謂離欲界雜惡生,得輕安樂也。二禪,《俱舍》名定生喜樂地,謂有定水潤業,憂懸不逼也。三禪,名離喜妙樂地,心雖離喜,而喜樂自具也。四禪九天,然四禪報境但有三天,無想乃廣果別開。此四之上,有五不還天,乃聖賢別修靜慮,資廣果故業而生,與凡夫不同,故又別列。亦名五淨居,通名捨念清淨地。亦名根本四禪。
(3)無色界︰有四天。無業果色,有定果色,依正皆然。乃滅身歸無定性聲聞所居,或無想外道別報,或捨厭天人雜處,其類不一,皆無色蘊。空處者,行者厭患色籠,心欲出離,即修觀智破三種色。識處者,謂厭患虛空無邊,修觀捨前外空,更緣內識。無所有處者,外境名空,內境名識,捨此二境,入無所有定。非想非非想處者,非識處之有想,非無所有之無想,捨前二處,而入上定。《順正理論》云︰一切天眾皆作聖言,為彼言辭同中印土,然不由學,自解典言。
論無色界身處,有二義。初言無處者,《婆沙》云︰四空離形報無別處,但在欲、色二界,成就四空無色業。言無身者,《俱舍》云︰無色,無身。纂云︰無業果色,非異熟身。《楞嚴》云︰是四空天,身心滅盡,定性現前,無業果色。次言有處者,《起世》云︰倍色究竟有空處,乃至非非想處,皆名諸天住處。《華嚴》云︰菩薩鼻根,聞無色宮殿之香。言有身者,《阿含》云︰舍利弗滅時,無色界天淚下如春細雨。《仁王經》列︰無色天眾。《中陰經》云︰如來至無色界中,諸天禮拜。大眾部云︰但無麤色,非無細色。《淨名疏》云︰若不了義教,明無色界無色;若了義教,呶色界有色。《涅槃經》云︰無色界色,非聲聞緣覺所知。今此所明,當從後義。(中略)
(三)三界總別
總名三界,曰欲、色、無色也。自下從金剛際上至他化天,中間五趣雜居,一切有情未離貪欲,故名欲界。自梵眾上至色究竟,此十八天正報身相如銀白色,宮殿真金赤色,光色互照,故名色界。自空處至非想處,此四天人同碧落,界若虛空,四蘊成身,無色蘊故名無色界。別名二十五有,謂四洲、四惡趣,六欲並梵天、四禪、四空處、無想、五那含,皆名為有者,謂因屬有漏,果係有為,有生有死故。
◎附二︰水野弘元著‧郭忠生譯《原始佛教》第二章(摘錄)
佛教的三界說──「三界」一語或許亦是承襲自吠陀時代的天、空、地「三界」──是採用佛教以前已有的觀念加以組織而來;這是為說明業力論的具體事相而產生的。釋尊時代雖然論及三界;可是,與其說釋尊是指具體的事實世界,毌寧說是精神上的世界。所謂的欲界、色界、無色界是指人的精神狀態。如果感官的欲求雜多,就叫「欲界」。初禪至四禪的禪定狀態叫做「色界」。進而更為寂靜的精神統一狀態叫做「無色界」。原始聖典除了以上的三界說之外,也有稱色界、無色界、滅界(nirodhadhatu)為三界的說法。這些所謂的「界」實在不能視之為現實的世界。又「出世間」聖者的不共世界,似乎指三界以外的世界;其實不外是指聖者內證的覺悟精神狀態。部派佛教為了具體說明業力論,才把三界當成有生物存在的具體世界。
這樣所組織而成的世界觀,已脫離佛教的本來立場;並具有不合理與矛盾之嫌。如果把三界當成具體的存在世界,則沒物質又只精神的世界與只有精神的生物,究竟能否存在﹖任何現象的存在必須落於時間與空間的範疇之中;沒有物質的世界,即是沒有空間延伸的世間,不含空間的存在是無法想像的。因此像無色界的世界及其生物,應是不存在的,遑論其天神的壽命歲數了!
〔參考資料〕 《雜阿含經》卷十七;《法華經》卷二;《華嚴經孔目章》卷二;《俱舍論》卷八;南本《大般涅槃經》卷十三;《品類足論》卷五;《大毗婆沙論》卷七十五、卷九十八;《阿毗曇甘露味論》卷上;《大智度論》卷二十一;《瑜伽師地論》卷四;定方晟《佛教にみる世界觀》;中村元《原始佛教の思想》(下)第五編。
位於安徽青陽縣西南二十公里處。原名九子山。相傳為地藏菩薩應化的道場。與山西五臺山、四川峨嵋山、浙江普陀山合稱為中國佛教四大名山。
此山奇秀,高出雲表,峰巒異狀,主要有九峰,故名九子山。唐‧李白題詩云︰「昔在九江山,遙望九華峰。」以九峰如蓮華削成,後遂更名為九華山。蓋全山共有九十九峰 ,而以天台、蓮華、天柱、十王等九峰最為雄偉。主峰十王峰海拔一千三百多公尺,由於相對高差大,更顯氣勢磅礡,上梯日月,下瞰雲雨,清泉迸石,碧霧凝空。山中更多溪流、瀑布、巖洞、怪石、蒼松、竹林等,莫不以奇美聞名,文人名士慕名而來者絡繹不絕。
據傳,東晉‧隆安五年(401)神異僧杯渡嘗在此山建寺;又,相傳為地藏菩薩化身的新羅王族金喬覺曾渡海至此,見山明水秀,遂住此修行,邑人為之重建寺宇。建中(780~783)初,德宗賜名化城寺,為九華山第一座寺院。金喬覺示寂後,信徒信其為地藏菩薩化身,稱其為金地藏,遂為建塔紀念。此後,每年農曆七月底前後,朝禮九華山者日以萬數。九華山佛教日益隆盛,歷經宋、元、明、清而不衰。鼎盛時期,僧眾有四千多人,香火之盛聞名天下,成為「九華一千寺,灑在雲霧中」的蓮華佛國。
山上先後所建佛寺達三百餘座,享有「佛國山城」之稱。現尚存化城寺、月身寶殿、慧居寺、百歲宮等七十八座,計大、小佛像六千餘尊,各種文物一千三百餘件。其重要佛教古蹟如次︰
(1)化城寺
位于九華山下九華街,為九華開山寺,和地藏菩薩道場。始建于東晉‧隆安五年(401),為僧人杯渡所建,唐‧至德年間(756~758)改建,定名化城寺,是九華山最古老的寺廟。寺宇依山勢而築,分門廳、大雄寶殿、藏經樓等,氣宇軒昂,莊嚴古樸。寺內有一巨大木架,上掛一座洪鐘,重二千餘斤,鑄造于清‧光緒年間(1875~1908),輕擊發出清揚悅耳之聲,化城晚鐘,是九華十景之一。藏經樓內存明‧正統五年(1440)印的《涅槃經》,以及蓋有皇帝玉璽的聖旨和碑刻。有一套朱紅色字體的手抄佛經,工整秀麗,稱為「血經」。明神宗朱翊鈞御賜的一部《大般涅槃經》,也珍藏于此。寺門懸化城寺匾額,其門楣、斗拱和樑柱均鏤雕極為精美,正殿天花藻井刻的九龍盤珠,是我國古代木刻藝術中的精品。
(2)月身寶殿
又名肉身殿,為金地藏肉身塔,係建在金地藏墓地上的一座塔形廟宇。明神宗賜名「護國肉身寶塔」。現建築為清‧同治、光緒年間重建。殿宇宏麗,頂覆鐵瓦,四周回廊石柱環節,重檐斗拱,雕樑畫棟。殿內七級木質寶塔,高約十七公尺,每層有佛龕八座,供奉地藏金色坐像。塔兩側有十五立像拱侍。殿西有佛教文物陳列室,殿後半月形瑤台上列鐵鼎,終日香火不斷,稱為「布金勝地」。
(3)上禪堂
又名景德堂。位于九華山神光嶺月身殿下。清‧康熙年間(1662~1722)擴建,始稱今名。環境清幽,堂旁有金沙泉,深不盈甌,四時不竭,泉岩上有「金沙泉」石刻,傳為李白所書,金地藏《送童子下山》詩中「愛向竹欄騎竹馬,慣于金地聚金沙」,即指此。泉邊的金錢樹,為九華三寶之一。
(4)百歲宮
又名摘星庵,清代擴建後改稱萬年禪寺。位于九華山摩空嶺上。據宮前石碑記載︰明‧萬曆年間(1573~1620),河北宛平僧海玉,號無瑕禪師,由五台山至此,在摩空嶺摘星亭結茅而居,名摘星庵,長年以野果為生。用舌血和金粉,抄寫出《大方廣佛華嚴經》八十卷,共花二十八年時間。壽一二六歲拈偈而逝,逝前囑弟子三年後啟缸,如期發現,其顏色若生,時人慕稱「百歲宮」,並建宮紀念。明毅宗敕封「應身菩薩」,御題「護國萬年寺欽賜百歲宮」。宮宇依山而築,上下五層樓閣,曲折相通,可容五千人,巍峨宏敞。東壁以懸崖為基,西臨峽谷,形勢險峻。今無瑕真身和「血經」,保存完好。
(5)祇園寺
又名祇樹庵、祇園。祇園原是印度佛教聖地,該寺引此而得名。位于九華山東崖西麓、化城寺東北。始建于明‧嘉靖年間(1522~1566)。為九華山四大叢林之一,規模為諸寺之冠,也是山上唯一的宮殿式建築。寺宇依山就勢,層層疊疊,鱗次櫛比,飛檐走獸,畫棟雕樑,富麗堂皇。寺前鋪石雕蓮花、金錢圖案甬道。有大雄寶殿、方丈寮、退居寮、衣鉢寮、客廳和光明講堂等,共有房屋上百間。大雄寶殿高約十三丈,金黃琉璃瓦頂,飛檐畫棟,金碧輝煌。殿中蓮花台上端坐三尊噴金大佛,均高二丈多,極為壯觀,為九華寺廟佛像之冠。佛後立十八羅漢和「海島」。「海島」高七公尺,塑有眾多塑像,千姿百態,講的是觀音鬥鰲魚的佛教故事,頗為壯觀。
(6)天台寺
又名地藏禪林。位于九華山天台峰捧日亭北面。始建于明初。天台峰海拔一三二五公尺,為九華極頂,有龍頭峰(又名青龍背,在東)和龍珠峰(又名天台崗,在西),其間有拱形石橋,名渡仙橋,橋樑橫刻「中天世界」四字,由橋下可進天台寺。寺依山勢高低構成樓閣,上下五層,有萬佛樓、地藏殿等。樓內供釋迦牟尼、金地藏、彌勒等佛像和一萬個木雕小佛像,形態各異,栩栩如生。此外還有二鐘一鼓。
〔參考資料〕 《大清一統志》;《安徽通志》;周天度《九華日錄》;《九華山志》;《民國二十四年募建九華山幽冥鐘第一期報告》;《支那文化史蹟解說》卷十;K. L. Reichelt 《Truth and Tradition inChinese Buddhism》。
[佛學常見詞彙(陳義孝)]
五時說法
佛成道後,於最初三七日,說華嚴經,度大菩薩,是為華嚴時。繼在鹿野苑等處,於十二年中,說小乘阿含經,度聲聞緣覺乘人,是為阿含時。繼阿含時後,於八年中,說維摩勝鬘金光明等諸大乘經,廣談四教,均被眾機,是為方等時。乃後,二十二年間,說諸部般若經,強調諸法皆空之義,是為般若時。再後八年,說妙法蓮華經,會三乘於一佛乘。法華之後,佛將入滅,乃在拘尸那拉城娑羅雙樹間,於一日一夜,說大般涅槃經,顯常樂我淨義,昭示一切眾生,皆有佛性,乃至一闡提人,亦當成佛,是為法華涅槃時。
化身佛八相之一,亦即世尊入滅的相狀。世尊住世八十年,其中說法四十五年,到處隨緣教化眾生,化緣盡了,便在中印度的拘尸那拉城跋提河岸沙羅雙樹間,說完大般涅槃經後,便頭北面西,右脇而臥,最後入滅。
ㄇㄟˊ, [名]
1.美石。唐.釋玄應《一切經音義.卷二.大般涅槃經》:「石之美好曰:『玫』,圓好曰:『瑰』。」
2.參見「玫瑰」條。
ㄅㄚ ㄎㄨˇ
佛學上指世間生、老、病、死、怨憎會、愛別離、求不得、五盛陰等八種苦果。《大般涅槃經.卷上》:「汝等當知此八種苦及有漏法。以逼迫故,諦實是苦。」
ㄇㄢˇ ㄖㄣˊ, 1.滿洲人。
2.稱行善的人。《南本大般涅槃經.卷八》:「譬如世間為惡行者,名為半人;修善行者,名為滿人。」
ㄉㄚˋ ㄐㄧㄥ, 1.常道。《禮記.中庸》:「唯天下至誠,為能經綸天下之大經,立天下之大本,知天地之化育。」《史記.卷一三○.太史公自序》:「夫春生夏長,秋收冬藏,此天道之大經也。」
2.佛教指卷數較多或最主要的經典。如在淨土三部中,《無量壽經》是大經;天台宗以《大般涅槃經》是大經。般若經中,以《摩訶般若經》為大經。南朝陳.徐陵〈東陽雙林寺傅大士碑〉:「大經所說,當轉法輪;大品之言,皆紹尊位。」
ㄌㄩˋ ㄕ, 1.精通戒律的法師。北涼.曇無讖譯《大般涅槃經.卷三》:「善學戒律,不近破戒,見有所行,隨順戒律,心生歡喜。如是能知佛法所作善能解說,是名律師。」
2.唐代對道士的一種尊稱。按修行其一曰法師,其二曰威儀師,其三曰律師。
3.受當事人委託或法院指定,協助當事人進行訴訟、辯護或處理有關法律事務的專業人員。
ㄒㄧㄚ ˙ㄗ ㄇㄛ ㄒㄧㄤˋ
幾個盲人摸大象的身軀,每個人都認為自己所摸到的部分是大象的整個形象。典出佛經,如《長阿含經》第十九獸鳥品、《大般涅槃經》第三十二、《義足經》卷下等。比喻觀察判斷事物以偏概全。如:「對事情的判斷不宜太過主觀,否則往往會瞎子摸象,自以為是。」
ㄓㄠ ㄊㄧˊ
原為四方僧的住處,後泛指寺院或僧房。引申指出家僧侶。音譯自胡語。《大般涅槃經.卷二五》:「有諸弟子不為涅槃,但為利養,親近聽受十二部經,招提、僧物及僧鬘物,衣著食啖如自己有,慳惜他家。」唐.杜甫〈遊龍門奉先寺〉詩:「已從招提遊,更宿招提境。」
ㄓㄨㄥˋ ㄕㄥ ㄐㄧㄝ ㄧㄡˇ ㄈㄡˊ ㄒㄧㄥˋ
大乘佛教認為一切有情識作用的生物,都具有成佛的潛力。《南本大般涅槃經.卷八》:「善男子!如來如是說諸眾生皆有佛性。」
ㄩㄢˊ ㄐㄧㄠˋ
中國佛教宗派將經典教法批判分類,而以本派所宗的經典教法為最圓滿究竟的教法,謂之圓教。但各派思想不同,所認為的圓教也各異,如天台宗以法華經和大般涅槃經為圓教,華嚴宗以華嚴經為圓教,道宣以唯識思想為圓教。華嚴一乘教義分齊章.卷一:「聖教萬差,要唯有五:一小乘教;二大乘始教;三終教;四頓教;五圓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