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佛學辭典搜尋

請輸入要查詢的詞彙:


[佛學大辭典(丁福保)]
五藏

(名數)佛滅後窟外大眾部之結集出五藏。西域記九曰:「於是凡聖咸會,賢智畢萃。復集素呾纜藏,毘奈耶藏,阿毘達磨藏,雜集藏禁咒藏,別為五藏。而此結集凡聖同會,因而謂之大眾部。」又分別功德論一說五藏:一、契經藏,二、毘尼藏,三、阿毘曇藏,四、雜藏,五、菩薩藏。此中前四藏為佛滅後阿難之結集,菩薩藏者佛在世時即有之云。文曰:「諸方等正經皆是菩薩藏中事,先佛在時已名大士藏,阿難所撰即今四藏是也,合而言之為五藏也。」又曰:「所謂雜藏者,非一人說。或佛所說,或弟子說,或諸天讚誦,或說宿緣三阿僧祇菩薩所生。文義非一,多於三藏,故曰雜藏也。」又小乘之法藏部亦立五藏:一、經藏,二、律藏,三、論藏,四、明咒藏,五、菩薩藏。見宗輪論述記。又密教立五藏似大集部所立之五藏。六波羅蜜經一曰:「一素呾纜,二毘奈耶,三阿毘達磨,四般若波羅蜜多,五陀羅尼門。此五種藏教化有情,隨所應度而為說之。(中略)此五法藏譬如乳,酪,生酥,熟酥,及妙醍醐。(中略)我滅度後,令阿難陀受持所說素呾纜藏,鄔波離受持所說毘奈耶藏,迦多衍那受持所說阿毘達磨藏,曼殊師利菩薩受持所說大乘般若波羅蜜多,其金剛生菩薩受持所說甚深微妙諸總持門。」

(術語)佛滅之年,安居時,大眾部之眾,在窟外結集法藏而為五藏。見條。


分別功德經

(經名)分別功德論之異名。


半託迦

(人名)Panthaka,又曰半他迦,槃陀迦,般陀,槃特。羅漢名。譯曰路邊生,又曰路。有兄弟二人,兄為大路邊生,或曰大路。弟為小路邊生,或曰愚路。以其皆於路上所生也。兄聰明,弟愚鈍,然皆出家,證羅漢果。善見律十六曰:「般陀,漢曰路邊生。般陀之母,為大富長者女,與其家奴通,逃於他國,久而有孕,垂產思歸。於中路產子。如是復生弟。長名莫訶般陀(Mahā-),弟名周羅般陀(Cūa-)。」有部毘奈耶三十一,大毘婆沙一百八十亦記出生及出家之因緣(大同小異),分別功德論五以般為道生,祝利般為極闇道生。文曰:「祝利者極也,此比丘精神疏鈍,佛教使誦掃帚,得帚忘掃,得掃忘帚。六年之中專心誦此,意遂解悟。而自惟曰:帚者篲,掃者除。帚者即喻八正道,糞者三毒垢也。以八正道篲掃三毒垢,所謂掃帚義者,正謂此耶?深思此理,心即開解,得阿羅漢道。」增一阿含經十一曰:「是時周利槃特誦得掃復忘篲,若誦得篲復忘掃。」


四藏

(名數)小乘之大眾部立四藏。加雜藏也。雜藏者諸大乘經也。增一阿含經序品曰:「契經一藏,律二藏,阿毘曇經為三藏。方等大乘義玄邃,及諸契經為雜藏。」智度論四十九曰:「四藏者所謂阿含、阿毘曇、毘尼、雜藏。」分別功德論一曰:「阿難所撰今四藏是也。」智度論十一曰:「以四種法藏教人:一修妒路藏,二毘尼藏,三阿毘曇藏,四雜藏,是為法施。」小乘之犢子部亦立四藏於經律論之三藏加明咒藏。明咒者陀羅尼。見義林章諸藏章。

(名數)見條。


念佛免摩竭難

(傳說)五百賈客,入海採寶。值摩伽羅魚王開口,海水入其中,船去駛疾。船師問樓上人,汝見何等?答言:見三日出,白山羅列,水流奔趣,如入大坑。船師言是摩伽羅魚王開口也。一日是實日,兩日是魚目,白山是魚齒,水流奔趣,是入其口。我曹將了,宜各各求其天神,以自救濟。中有五戒之優婆塞,語眾人曰:吾等當共稱南無佛。佛為無上,能救苦厄,眾人一心同聲稱南無佛。是魚先世是佛破戒弟子,得宿命智,聞稱佛聲,心自悔悟,即合口。船人得脫。見大悲經三,譬喻經六,賢愚經六,智度論七,分別功德論中。


為病聽酒

(術語)見條附錄。

(雜語)分別功德論曰:「祇園有比丘,病經六年。優婆離往問所須?答唯思酒。優婆離曰:待我問佛。至園問佛,有比丘思以酒為藥,可否?佛言:我所制法,除病苦者。優婆離復往索酒使飲,病尋平復。重為說法,使得羅漢果。」毘尼母論曰:「病者,聽甕上嗅之。若差,不聽嗅。」然持律者以酒為性罪,雖病者亦不聽也。見俱舍論十四。


華色

(人名)比丘尼。又名蓮華色尼,溫羅苾芻尼,鬱波羅比丘尼。佛由忉利天降時,此比丘尼,化為輪王,最初拜佛。智度論十一曰:「如佛在忉利天夏安居受歲已,下閻浮提。(中略)眾人欲求先見佛禮敬。有華色比丘尼,欲除女名之惡,便化為轉輪王,眾人見避坐,到佛所已,還復本身,最初禮佛。」分別功德論曰:「蓮華色尼最前見我。」毘奈耶雜事曰:「溫羅苾芻尼,身化為輪王。(中略)大眾開路,令彼近前。」


華色比丘尼欲先見佛

(傳說)智度論十一舉翻名,謂之華色比丘尼。毘奈耶雜事存梵名,謂為嗢羅苾芻。又分別功德論謂之蓮華色尼。是為同一之蓮華比丘尼,佛自忉利天降下時,以神通變身為輪王,最初禮佛。後呵責提婆達多非法,遂為彼所打殺。見華色條。


薄拘羅省事第一

(雜語)薄拘羅經曰:「我於此正法律中學道以來八十年,未曾憶畜沙彌,未曾憶為白衣說法,乃至四旬頌亦不為說。」分別功德論四曰:「阿難問薄拘羅,何以不為人說法耶?為無四辯為乏智慧而不說法乎?答曰:我於四辯捷疾之智非為不足,唯自樂靜,不喜憒鬧,故不說法耳。」


開葷

(雜語)又曰開素。許食葷肉也。佛雖制酒肉五辛。而有病患或利益事時,則許飲食之。如四分律四十二等,為病比丘,許噉諸種肉,飲諸種汁漿,十誦律二十六僧祇律三十二毘尼母論三等,許食離見聞疑之三種淨肉,五事報應經謂有病聽於伽藍外白衣家食五辛,分別功德論四說佛許病比丘飲酒,文殊問經上說佛許食肉噉蒜,皆是也。


雜藏

(術語)佛滅後,經典之結集。有二藏三藏四藏五藏等之別。經量部為經律二藏之結集。薩婆多部為三藏之結集。大眾部為四藏或五藏之結集。四藏者三藏與雜藏也。此中攝一切菩薩之教行。增一阿含經序品曰:「方等大乘總玄邃,及諸契經為雜藏。」分別功德論一曰:「雜藏者,非一人說。或佛所說,或弟子說,或諸天頌,或說宿緣三阿僧祇菩薩所生。文義非一,多於三藏,故曰雜藏。」集藏傳曰:「雜藏之法,讚菩薩生,此中諸義多於三藏,都合諸法結在一處。」此雜藏為大乘教。智度論四十九曰:「四藏所謂阿含、阿毘曇、毘尼、雜藏。摩訶般若波羅蜜等諸摩訶衍經,皆名為法。」摩訶衍經亦解為雜藏。分別功德論一曰:「諸方等正經皆是菩薩藏中事,先佛在時已名大士藏。阿難所撰,即今四藏是也。合而言之為五藏。」


[一切經音義(慧琳音義)]
除饉

渠鎮反舊經中或作除士除女或薰士薰女今言比丘比丘尼是也案分別功德論云世人飢饉於色欲比丘除此受饉之飢想故名除饉又案梵言比丘此云乞士即與除飢饉義同又康僧會注法鏡經云凡夫貪染六塵猶餓夫夢飯不知猒足聖人斷去貪染除六情飢故號出家者為除饉


除饉

渠鎮反舊言除饉女即今比丘比丘尼也分別功德論云世人飢饉於色欲比丘除此愛饉之想故名除饉也


[新集藏經音義隨函錄]
般陁

上音槃梵云周羅般陁或云周離槃陁此云路分別功德論作祝利殷咃彼悞


蹹舩

上許急反正作噏也分別功德論作噏舩也又徒合反齧也


樸身

上蒲角反正作𢷏分別功德論作半身


沙[坦-一+〦]

音但水中沙〡也正作潬也分別功德論作沙灘他[舟-(白-日)]反[坦-一+工]他旱反平也寬也


[佛光阿含藏]
錄偈

又作攝頌、溫陀南頌,為古代集經之結頌。據「分別功德論」(大二五‧三二)載:「撰三藏訖,錄十經為一偈,所以爾者,為將來誦習者,懼其忘誤,見名憶本,思惟自寤。」

又作攝頌、溫陀南頌,為古代集經之結頌。據「分別功德論」(大二五‧三二)載:「撰三藏訖,錄十經為一偈,所以爾者,為將來誦習者,懼其忘誤,見名憶本,思惟自寤。」


善法……漏盡

此即溫拕南頌(uddāna)(巴),又作攝頌。據「分別功德論」載:「撰三藏訖,錄十經為一偈,所以爾者,為將來誦習者,懼其忘誤,見名憶本,思惟自寤。」即錄「善法」等十經為一偈。「七日車漏盡」,麗本作「日車漏盡七」,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七日車漏盡」。


無常…喜樂

此即「溫拕南頌」,古代集經之結頌,又作攝頌。據「分別功德論」載:「撰三藏訖,錄十經為一偈,所以爾者,為將來誦習者,懼其忘誤,見名憶本,思惟自寤。」即錄無常等十經為一偈。

此即「溫拕南頌」,古代集經之結頌,又作攝頌。據「分別功德論」載:「撰三藏訖,錄十經為一偈,所以爾者,為將來誦習者,懼其忘誤,見名憶本,思惟自寤。」即錄無常等十經為一偈。


[佛光大辭典]
三衣

梵語 trīni cīvarāni,巴利語 tīni cīvarāni。乃指印度僧團所准許個人擁有之三種衣服,即:(一)僧伽梨(梵 Sajghāti,巴同),即大衣、重衣、雜碎衣、高勝衣。為正裝衣,上街托鉢時,或奉召入王宮時所穿之衣,由九至二十五條布片縫製而成。又稱九條衣。(二)鬱多羅僧(梵 uttarāsavga,巴同),即上衣、中價衣,又稱入眾衣。為禮拜、聽講、布薩時所穿用,由七條布片縫製而成,故又稱七條衣。(三)安陀會(梵 antarvāsa,巴 antaravāsaka),即著中衣、中宿衣、內衣、五條衣。為日常工作時或就寢時所穿著之貼身衣。

以上皆規定以壞色(梵 kasāya)製成,故又稱為袈裟。中日二國,三衣日趨形式化,而有各種袈裟之製作,惟有七條、五條袈裟等仍是依照印度法衣之規定製成。比丘尼在此三衣之外,尚有穿在三衣裏面之左肩與兩腋之僧祇支(梵 sajkaksikā,巴 savkacchika,覆肩衣),以及覆於腰部之厥修羅(梵 kusūla,下裙),合稱為比丘尼五衣。後逐漸亦准許比丘如此穿著。

三衣之製法,規定頗詳細。即將一整塊布,切割成長短不一之小布片,縱的縫合之後,再以規定之條數作橫的縫合。由此種裁剪樣式觀之,亦稱為田相。此一製法,因部派不同,細節上亦有差異。我國與日本之製法趨向華美化,僅在裁割方法上沿襲舊規。由於其製作特殊,故不為其他地方所採用。穿著此種衣服,可令人捨棄欲望,且不虞被盜。另有不按規定裁製者,稱為縵衣。他人丟棄之穢布洗淨後所縫製之衣,稱為糞掃衣(梵 pājsu-kūla,衲衣)。此外,尚有以棄置於墳墓、包裹屍體,及被老鼠咬過之舊衣布料所製成者。〔摩訶僧祇律卷二十三、薩婆多毘尼毘婆沙卷四、大智度論卷六十八、分別功德論卷四、大比丘三千威儀卷上〕(參閱「袈裟」4784) p551


三藏

梵語 trīni pitakāni,巴利語 tīni pitakāni。又作三法藏。藏,梵語 pitaka,意謂容器、穀倉、籠等。(一)指經藏、律藏、論藏。係印度佛教聖典之三種分類。據大乘莊嚴經論卷四述求品載,藏,「攝」之義,即總攝一切所應知之意。若依覺音之說,則藏為「諳記」之義,即以諳誦之法而師徒口傳。另據文殊支利普超三昧經卷中載,藏為「器」之義,即容受所應知之一切教法之意。大眾部與其他部派在三藏之外另加雜藏(本生因緣等),犢子部另加咒藏(真言、陀羅尼)而成立四藏。法藏部另加咒藏與菩薩藏,大眾部之一說部另加雜集藏與禁咒藏,成實論加上雜藏與菩薩藏,六波羅蜜經加上般若波羅蜜多藏與陀羅尼藏,五者合稱五藏。此外,經藏與律藏二者,或聲聞藏與菩薩藏兩者,並稱為二藏。 

(一)經藏(梵 sūtrānta-pitaka,巴 sutta-pitaka),音譯素怛纜藏、修多羅藏,意譯契經藏。佛所說之經典,上契諸佛之理,下契眾生之機;有關佛陀教說之要義,皆屬於經部類。(二)律藏(梵 vinaya-pitaka,巴同),音譯毘奈耶藏、毘尼藏,意譯調伏藏。佛所制定之律儀,能治眾生之惡,調伏眾生之心性;有關佛所制定教團之生活規則,皆屬於律部類。(三)論藏(梵 abhidharma-pitaka,巴 abhidhamma-pitaka),音譯阿毘達磨藏、阿毘曇藏,意譯作對法藏。對佛典經義加以論議,化精簡為詳明,以決擇諸法性相;為佛陀教說之進一步發展,而後人以殊勝之智慧加以組織化、體系化的論議解釋。論藏又稱論部,與摩呾理迦(或摩得勒伽,梵 mātrkā,巴 mātikā,意譯作本母、論母)、優波提舍(梵 upadeśa,巴 upadesa,意譯作論議)具有密切之關係。 

據大毘婆沙論卷一載,三藏之所顯與等流等各異,經藏乃次第之所顯,律藏為緣起之所顯,論藏為性相之所顯;經藏為力之等流,律藏為大悲之等流,論藏為無畏之等流;經藏係種種雜說,律藏係講說諸學處,論藏則分別諸法之自相與共相。 

大乘莊嚴經論卷四亦舉出設立三藏之九種原因,即:(一)為對治疑惑,故設立修多羅。(二)為對治受用之二邊,即令遠離樂行之邊、苦行之邊,故設立毘尼。(三)為對治自心之見取,故設立阿毘曇。(四)為說三學,故設立修多羅。(五)為成就戒學、心學,故設立毘尼。(六)為成就慧學,故設立阿毘曇。(七)為講說法及義,故設立修多羅。(八)為成就法及義,故設立毘尼。(九)為通達法及義,故設立阿毘曇。 

釋氏要覽卷中亦援引阿毘達磨集論之說,謂經藏乃用以對治疑煩惱,律藏對治受用二邊之隨煩惱,論藏對治自見取執之隨煩惱。此外,西藏喇嘛教以三藏配於三毒,而謂律藏可斷除貪欲,經藏可斷除瞋恙,論藏可斷除愚癡。 

有關三藏之次第,迄無定論,或謂若就三藏結集之先後而言,則其次第為經、律、論;若就行修之順序而言,則為律、經、論。 

若將此三藏配於三學,則經相當於定學、律相當於戒學、論相當於慧學。同時,經亦包含戒、定、慧三學,律包含戒、定二學,論唯包含慧學。其他尚有由各方面立三藏之別者。原來三藏係指原始佛教及部派佛教之聖典,亦即小乘之三藏教(藏教),其後此語為大乘所引用,三藏遂有下乘(聲聞乘)與上乘(菩薩乘)之別,合此即成為「六藏」。 

凡是以經立宗者,如華嚴宗、淨土宗、密宗、日本日蓮宗等,皆稱為經宗;以律立宗者為律宗,如我國南山律宗;以論立宗者為論宗,如俱舍宗、成實宗、三論宗等。又精通三藏之各藏者,分別稱為經師、律師或論師。造論弘揚佛教者,稱為論主或論師。精通三藏之法師稱為三藏法師、三藏比丘、三藏聖師,或單稱三藏。在我國,三藏之翻譯家亦稱三藏,例如稱玄奘三藏、真諦三藏等。〔增一阿含經卷二、十誦律卷六十、分別功德論卷一、大乘阿毘達磨雜集論卷十一、唐譯攝大乘論釋卷一、大乘起信論義記卷上〕 

(二)分別為聲聞、緣覺、菩薩等三乘人所說之教法,即聲聞藏、緣覺藏、菩薩藏,合三者亦稱三藏。(一)聲聞藏,詮釋聲聞之理行果。(二)緣覺藏,又作辟支佛藏,詮釋緣覺之理行果。(三)菩薩藏,詮釋菩薩之理行果。〔文殊支利普超三昧經卷中三藏品、阿闍世王經卷下、入大乘論卷上、大乘義章卷一、大乘起信論義記卷上〕 

(三)日本淨土真宗,對淨土三部經所說之教法(法門),亦稱三藏。據「教行信證」一書之說,此三者即福智藏、福德藏、功德藏。(一)「福智藏」意即圓滿成就智慧與福德二種莊嚴,乃指南無阿彌陀佛之名號,從而謂開顯大無量壽經所說弘願真實之第十八願之教。(二)「福德藏」即觀無量壽經所說之定散諸行,從而謂開顯第十九願要門之方便教。(三)「功德藏」即阿彌陀經所說以自力迴向之名號,從而謂開顯第二十願真門之方便教。 p690


口傳

又作口訣、口授、面授、面授口訣。乃為師者選出特優之弟子,以口述方式授以奧義。蓋印度古代視筆錄佛典為有瀆神聖之事,故採口誦方式。密教祕法之傳授亦為口傳,有所謂「十二口傳」者。日本天台宗亦有各種口傳法門。〔分別功德論卷二、大日經疏卷十四、高僧法顯傳〕(參閱「十二口傳」331) p745


大天

梵名 Mahādeva。(一)大眾部之始祖。音譯作摩訶提婆。生於佛滅後百餘年,乃中印度秣菟羅國(梵 Mathurā)商人子。相傳出家前造三逆罪,後懺悔而入佛門,住於雞園寺。師具大神力,得三達智,曾至華氏城(梵 Pātali-putra)傳道,阿育王皈依之。亦是被派遣至摩醯娑慢陀羅國(巴 Mahijsaka-mandala)之唯一傳道師,曾於彼國講天使經(巴 Devadūta-sutta),四萬人因此得道。提倡五種新說(即大天五事),教團中因而分為贊成之大眾部與反對之上座部兩派。阿育王贊成大眾部,故當時上座部多逃往迦濕彌羅。不久,師命終,王持殊勝之葬具荼毘而火不燃,復依一占相師之言,灑以狗糞,火炎忽發,須臾即燒成灰燼,繼而暴風至,飄散無遺。〔善見律毘婆沙卷二、分別功德論卷一、瑜伽論纂釋卷一、義林章纂註(普寂)〕

(二)小乘制多山部開祖。佛陀入滅後二百年頃之人。初從外道出家,為賊住外道之領袖,後捨外道,歸正道,名大天。於大眾部出家,博學多聞,行狀高邁,住於制多山,教化門徒,因評議大眾部五事及制戒授受之義,而分立出西山住部、北山住部等。〔異部宗輪論、異部宗輪論述記〕(參閱「制多山部」3085)

(三)為善財童子所參訪五十三善知識之一。(參閱「五十三參」1048) p753


小乘

梵語 hīna-yāna。又作聲聞乘。二乘之一,乃大乘、菩薩乘之對稱。意譯為狹小之車乘,指運載狹劣之根機以達小果之教法;即於所修之教、理、行、果,與能修之根機均為小劣之法門。小乘之名,原係大乘佛教徒對原始佛教與部派佛教之貶稱,其後學術界沿用之,並無褒貶意。其教義主要以自求解脫為目標,故為自調自度(即滅除煩惱,證果開悟)之聲聞、緣覺之道,而異於大乘自利利他二者兼顧之菩薩道。大乘諸經論中比較大小二乘之別者頗多。

(一)據大智度論卷四、卷十八等所載,聲聞乘狹小,佛乘廣大;聲聞乘自利自為,佛乘利益一切;聲聞乘多說眾生空,佛乘則兼說眾生空與法空;煖、頂、忍、法等四善根位為小乘之初門,菩薩法忍為大乘之初門;聲聞說法中無大慈悲心,大乘法中則在在強調大慈悲心;聲聞法中皆為自身,大乘法中廣為眾生;聲聞法中無欲廣知諸法之心,僅有欲求疾離老病死之心,大乘法中欲了知一切法;聲聞法之功德有所限量,大乘法中欲盡諸功德,無有遺餘。(二)據入大乘論卷上載,聲聞之學,僅斷結障,觀無常行,從他聞法;菩薩則志在斷盡一切微細諸習,乃至觀一切法空,不從他聞,得自然智、無師智。聲聞之解脫,稱為愛盡解脫,而非一切解脫,乃為鈍根少智眾生而權假設說者;大乘之解脫,斷煩惱習,一切都盡,乃為利根菩薩而廣分別說者。(三)大乘莊嚴經論卷一成宗品則舉出聲聞乘與大乘有五種差異:(1)發心異,(2)教授異,(3)方便異,(4)住持異,(5)時節異。

上記皆為大乘經論所說小乘聲聞乘之狹劣。蓋小乘係指四阿含等諸經,四分律、五分律等諸律,發智論、婆沙論等諸論所宣說之法門,故大智論稱之為「三藏教」。其中雖衍生出上座、大眾二十部等之別,主要仍在宣說「我空法有」,觀四諦之理,證阿羅漢果,以期歸於無餘涅槃。

在我國,教判之說極為盛行,諸家亦多判此教為佛教之初門。以下列舉歷來諸家所判小乘之說法:(一)姚秦鳩摩羅什於大乘大義章卷下舉出大小二乘之說,謂小乘僅說眾生空。(二)劉宋慧觀及岌法師等之主張,謂阿含乃佛陀成道後十二年中所說,主要宣說「見有得道」之法,故將之攝入漸教五教中之第一「有相教」。(三)梁代寶亮之大般涅槃經集解卷三十五載,小乘三藏又稱別相說法輪,而以之配屬涅槃五味中之乳味。(四)法雲之法華義記卷二載,佛陀成道後十二年中所說之阿含經為「有相教」。(五)後魏菩提流支等判立「半、滿」二教之說,以小乘所說不究竟之故,而稱之為「半字教」。(六)陳代真諦提出「轉、照、持」三輪之說,其中以佛陀成道後七年中轉四諦之法輪,故稱「轉法輪」。(七)後魏慧光立四宗之教判,以毘曇之六因四緣判為第一「因緣宗」,以成實之三假判為第二「假名宗」。(八)隋代慧遠根據慧光之說,並進而以阿毘曇主張「諸法各有體性」而判之為小乘中之淺教,以成實主張「諸法虛假無性」而判之為小乘中之深教。此外,又於其大乘義章卷一,廣就部教三藏、法性實際、四緣、六因、八識有無、三聚淨戒、四陀羅尼、四無量、禪定、十地、三十七道品、六通、十力等之教義而論述大小乘之別。(九)智顗立「五時八教」之說,於五時之中,以小乘為第二「鹿苑時」;於化法四教中,以小乘為「三藏教」。(十)吉藏於三論玄義總分佛之教法為大小二乘,其中小乘復分毘曇有門、成實空門兩種。吉藏又於中觀論疏卷一等,提出「三種法輪」之說,而以小乘為「枝末法輪」中之一者。(十一)唐代波頗三藏創立五教之判,以阿含等經為「四諦教」。(十二)道宣於四分律刪繁補闕行事鈔卷中揭出「三教」之說,以小乘旨在闡明「性空無我」之理,故判之為「性空教」。(十三)新羅元曉創立「四教」之說,以小乘四諦、緣起等經判之為「三乘別教」。(十四)窺基判立「三教八宗」,於三教之中,以阿含等為「有教」;於八宗之中,前六宗賅攝小乘諸部,即犢子部等配於第一「我法俱有宗」,薩婆多部等配於第二「有法無我宗」,大眾部等配於第三「法無去來宗」,說假部等配於第四「現通假實宗」,說出世部等配於第五「俗妄真實宗」,一說部等配於第六「諸法但名宗」。此外,復判立「四宗」之說,以雜心論等主張五聚之法皆有法性,故稱之為「立性宗」;以成實論破除體性之說,故稱之為「破性宗」。(十五)法藏判立「五教十宗」之說,於五教之中,謂小乘之四諦十二因緣僅說「人空」,不說「法空」,故僅能證得小果,遂判之為「小乘教」;於十宗之中,將小乘諸部攝屬前六宗,其說與窺基之說類同。(十六)法藏之門人慧苑亦判立四教,謂小乘於真如、隨緣二分義之中,僅說「生空所顯」之理,故判之為「真一分半教」。此外,日本方面,空海於十住心論中,以聲聞唯觀「五蘊無我」,故判之為第四「唯蘊無我心」,以緣覺乃拔除煩惱業因及無明之種子,故判之為第五「拔業因種心」。

凡上種種,雖以小乘乃為聲聞而設權門方便之教,而視之為佛教之初門,然隨近世佛教研究法之改變,則稱所謂之「小乘教」為「原始佛教」或「根本佛教」,其中多含釋尊直接口授之教說,其後之大乘佛教則為其教義之敷衍。今日東亞諸國中,以錫蘭、緬甸、泰國等專傳小乘佛教;尼泊爾、西藏、蒙古、我國及日本等則主要遵奉大乘佛教,而兼學小乘。〔分別功德論卷一、中邊分別論卷下無上乘品、佛性論卷一、大般涅槃經集解卷八、法華經玄贊卷一本、華嚴五教章卷一、華嚴經探玄記卷一、大乘起信論義記卷上、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一本〕(參閱「大乘」807、「小乘二十部」928) p925


小乘戒

又作小戒、聲聞戒。指小乘律所制之五戒、八戒、十戒、具足戒等戒,亦即四分、十誦等戒律,如比丘之二百五十戒、比丘尼之三百四十八戒。對梵網經等十重四十八輕戒之大乘戒而言,四分律等所制之五、八、十、具足戒等,稱為小乘戒。分別功德論卷二(大二五‧三六中):「聲聞家戒,喻若膝上花,動則解散;大士戒者,喻若頭插花,行止不動。何者?小乘撿形,動則越儀;大士領心,不拘外軌也。大小範異故,以形心為殊。」〔顯揚大戒論卷一、菩薩戒義疏卷上、歷代三寶紀卷十五〕(參閱「」2896) p936


中阿含經

梵名 Madhyamāgama。音譯作摩地嵒阿甘。凡六十卷。東晉瞿曇僧伽提婆譯。收於大正藏第一冊。為北傳四阿含之一。關於中阿含之名稱,據分別功德論卷一載,中者,乃不大不小,不長不短,事處中適之義。中阿含,即為不長不短經典之總集。又據薩婆多毘尼毘婆沙卷一載,中阿含,乃佛陀為利根眾生說諸種深義,為學問者所習。

全經共有五誦,十八品,二二二經。五誦即:(一)初誦,(二)小土城誦,(三)念誦,(四)分別誦,(五)後誦。十八品即:(一)七法品,包括十經。(二)業相應品,包括十經。(三)舍梨子相應品,包括十一經。(四)未曾有法品,包括十經。(五)習相應品,包括十六經。(六)王相應品,包括十四經。(七)長壽王品,包括十五經。(八)穢品,包括十經。(九)因品,包括十經。(十)林品,包括十經。(十一)大品,包括二十五經。(十二)梵志品,包括二十經。(十三)根本分別品,包括十經。(十四)心品,包括十經。(十五)雙品,包括十經。(十六)大品,包括十經。(十七)晡利多品,包括十經。(十八)例品,包括十一經。

本經以敘述佛及諸弟子所說之教義為主,間亦含有佛陀對弟子、異學、王者、居士等之教誡。本經較雜阿含作進一步之法相分別,視佛陀為三十二相具足之佛身。若雜阿含為經之正體,中阿含則具有論之味道。

於南傳五部中,中部(巴 Majjhima-nikāya)相當於本經。中部共有三聚,十五品,一五二經,即:(一)第一聚,包括五品,各有十經。(二)第二聚,包括五品,各有十經。(三)第三聚,包括五品,前三品各有十經,後二品各有十一經。又據日本學者姊崎正治之漢譯四阿含(The four Buddhist Āgamas in Chinese),及赤沼智善之漢巴四部四阿含互照錄所載,漢譯中阿含與巴利文中部僅有九十八經相同,且二者經品之順序亦不完全相符。

漢譯中阿含之同本異譯,有曇摩難提譯之中阿含經五十九卷,及僧伽提婆譯之中阿含經六十卷二種。

近時於我國新疆地方發現之梵文殘卷中,有相當於漢譯之中阿含經第一二一經請請經(梵 Pravāranā-sūtra)、第一三三經優波離經(梵 Upāli-sūtra)、第一七○經鸚鵡經(梵 Śuka-sūtra)。荷倫雷(R. Hoernle)於其著作 Manuscript Remains of Buddhist Literature found in Eastern Turkestan, vol.I中收錄之。

另西藏大藏經所收之 Mdo Chen-po gzugs-can sñiv-pos bsu-bashes-bya-ba 相當於中阿含第六十二經頻鞞娑邏王迎佛經,Las rnam-par hbyed-pa 相當於第一七○經鸚鵡經,Khams-mav-pohi mdo 相當於第一八一經多界經,Mdo Chen-po stov-pa-ñidśes-bya-ba 相當於第一九○經小空經,Mdo Chen-po stov-pa-ñid chen-po shes-bya-ba相當於第一九一經大空經。

關於中阿含之部屬,據法華經玄贊卷一本、華嚴經疏鈔玄談卷八等所舉,四阿含均為大眾部所傳。然俱舍論稽古卷上則舉出,中阿含、雜阿含為薩婆多部所傳。現代學者亦認為中阿含係薩婆多部所傳。〔五分律卷三十、撰集三藏及雜藏傳、長阿含經序、歷代三寶紀卷七、卷八、大藏經綱目指要錄卷六上、閱藏知津卷二十七、卷二十八、原始佛教聖典之集成(印順)〕(參閱「阿含」3617、「阿含經」3619) p1020


五阿含

阿含,梵語 āgama,意譯法歸、法藏、傳教。又作五阿笈摩。即指長阿含、中阿含、僧述多(相應)阿含、鴦堀多羅(增一)阿含、屈陀迦(雜類)阿含。其中屈陀迦阿含別稱雜藏。此五阿含相當巴利佛典中之五部經(Pañca-nikāyā)。據巴利文毘奈耶小品(Vinaya cūlavagga)、一切善見(Samanta-pāsādikā I)、長部經註(Sumavgala-vilāsinī)序等所載,長部(Dīgha-nikāya)、中部(Majjhima-nikāya)、相應部(Sajyutta-nikāya)、增支部(Avguttara-nikāya)、小部(Khuddaka-nikāya)等五部,相當於長、中、相應、增一及雜類之五阿含。〔五分律卷三十、摩訶僧祇律卷三十二、四分律卷五十四、善見律毘婆沙卷一、大阿羅漢難提蜜多羅所說法住記、分別功德論卷一〕(參閱「阿含」3617、「阿含經」3619) p1117


五種說人

能說佛法之五種人。(一)指:(一)佛,(二)佛弟子,(三)仙人,(四)諸天,(五)化人。出於大智度論卷二。然善導之觀經玄義分卷一則列舉佛說、聖弟子說、天仙說、鬼神說、變化說五種。觀經玄義分傳通記卷四中舉出其例,謂維摩之所說、般若之轉教、法華之領解等,即為聖弟子所說。又諸經文中,梵天、帝釋等多說經法,即為諸天所說。方等之婆藪即為仙人所說。金光明經之地神、法華之十羅剎等,即為鬼神所說。由以上四種人隱其本形,變化別體而說法,即為變化所說,如佛涅槃時,憍梵波提化水而說偈者。以上除佛說外,其餘四人之說,若由佛印可,即皆可稱為佛說。〔分別功德論卷一、大阿羅漢難提蜜多羅所說法住記、無量壽經義疏卷上(淨影)〕

(二)又作五類說。即依華嚴經所載,將經中能說法者類分為五:(一)佛,如華嚴經之阿僧祇品、隨好品等,係佛所說。(二)菩薩,如經中之十住、十行、十迴向等品皆為菩薩所說。(三)聲聞,入法界品之初即為聲聞所說。(四)眾生,如經中所舉之諸善友等即為眾生之說法。(五)器界,如菩提樹即屬器界,亦能演說法音。〔華嚴經疏卷一〕(參閱「五類說法」1211)

(三)能說真言之五種人。大日經疏卷七舉出如來、菩薩金剛、二乘、諸天、地居天。其中,地居天指龍、鳥、修羅之類。〔大毘盧遮那成佛經文次第、大日經疏鈔卷二〕 p1188


五藏

(一)藏,梵語 pitaka,為含藏、攝持之義。含藏攝持一代聖教之典籍分類為五,稱為五藏。有如下數說:

(一)大乘理趣六波羅蜜多經卷一所立。即:(1)素呾纜藏,即經藏,詮定靜。(2)毘奈耶藏,即律藏,詮戒律。(3)阿毘達磨藏,即論藏,詮性相分別之慧。(4)般若波羅蜜多藏,詮大乘真實之慧。(五)陀羅尼藏,即佛為不能受持上述四藏,或犯四重、五逆、謗法、闡提等重罪者而說之真言密咒,使得消滅過罪,速疾解脫而頓悟涅槃。

(二)法藏部所立。據三論玄義載,即:(1)經藏,詮定。(2)律藏,詮戒。(3)論藏,詮慧。(4)咒藏,攝諸咒等。(5)菩薩藏,攝菩薩本行之事等。

(三)大眾部所立。據大唐西域記卷九載,即經、律、論三藏及雜集藏、禁咒藏。詮顯戒、定、慧三者,或僅詮其二者,稱為雜集藏,其餘準法藏部可知。

(四)成實論師等所立。據成實論卷十四惡覺品載,即經、律、論三藏及雜藏、菩薩藏。〔分別功德論卷一、異部宗輪論述記、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二本、大乘法苑義林章纂註卷二、辯顯密二教論卷下、真言宗教時問答卷四〕

(二)為犢子部所立三世、無為、不可說等五法藏之略稱。(參閱「五法藏」1115) p1206


分別功德經→

請參閱 分別功德論



梵語 deva-loka。音譯作提婆。與天上、天有、天趣、天道、天界、天上界等同義。指在迷界之五趣及六趣中,最高最勝之有情,或指彼等所居之世界;若指有情自體時,稱為天人、天部(複數)、天眾(複數),相當於通俗所謂「神」一詞。此外,說明死後生天之因(十善、四禪、八定)之教,稱為天乘。在初期佛教中,其教法以涅槃為中心,對在家信徒之教說,則以生天為主,謂依道德行善,即可生天。最古之經典經集(巴 Sutta-nipāta)有云,如施食予沙門、婆羅門、乞食者,死後即可生天。其後,施論、戒論、生天論等成為對在家信徒宣教之三大論。天之原語,除 deve-loka 外,另有 devanagara, sagga, saggapatha, saggapada 等,均為單數型,亦即天僅為一,而無詳細內容之規定與階層等區別。此「天」之思想,並非佛教所獨有者,乃係當時印度一般民眾之信仰,後為佛教所沿用。

據佛經之記載,天之世界,乃於距離地上遙遠之上方;由下向上,依次為四大王眾天(又稱四天王;持國天、增長天、廣目天、多聞天等及其眷屬之住所)、三十三天(又稱忉利天;此天之主稱釋提桓因,即帝釋天)、夜摩天(又稱焰摩天、第三焰天)、睹史多天(又稱兜率天)、樂變化天(又稱化樂天)、他化自在天(又稱第六天、魔天),合稱「六欲天」,為「屬欲界六天」之意。

其次,屬色界之天可大別為四禪天,總有十七天(或十六天、十八天)。即初禪天,有梵眾天、梵輔天、大梵天等三天。第二禪天,有少光天、無量光天、極光淨天等三天。第三禪天,有少淨天、無量淨天、遍淨天等三天。第四禪天,有無雲天、福生天、廣果天、無煩天、無熱天、善現天、善見天、色究竟天(阿迦尼吒天)等八天。若稱十六天,是以大梵天包含於梵輔天之中;若稱十八天,則是於廣果天上別立無想天。屬初禪天、第二禪天、第三禪天之九天,均為生樂受樂之天,故稱樂生天。大梵天又稱梵天、大梵天王,與帝釋天並稱為「釋梵」;若再加四天王,則稱「釋梵四王」,均為守護佛法之善神。又如四天王、帝釋天及大梵天率領眾多天眾,故稱天王。

以上諸天中之四大王眾天與三十三天,住於須彌山之上部,故稱地居天。夜摩天以上則住於空中,故稱空居天。此等諸天所住之宮殿,稱天宮、天堂。諸天所居愈在上方,則天眾身體愈大,壽命亦次第增長,肉體條件也愈加殊勝。

此外,屬無色界之諸天,乃由空無邊處天、識無邊處天、無所有處天、非想非非想處天(有頂天)等四無色天形成。此等諸天均屬無色(超越物質)之天,故無住處。在四大王眾天或三十三天中,若因起瞋心或耽迷遊戲之樂,而失正念者,則自天界墮落。前者稱意憤天(意憤恚天),後者則稱戲忘天(戲忘念天)。

北本涅槃經卷二十二亦舉出四種天,即:(一)世間天,又作名天、世天。謂十方世界一切剎土中,諸大國王雖居人世卻享受天福,故稱為世間天。(二)生天,一切眾生修行五戒十善之因,則受其果報,生欲界天、色界天或無色界天,稱為生天。(三)淨天,謂聲聞、緣覺二乘斷除諸煩惱,獲大神通,變化自在,清淨無染,稱為淨天。(四)義天,謂十住菩薩善解諸法之要義,稱為義天。此四天若加第一義天(即佛),則為五天。佛為淨天中之最尊者,故稱天中天、天中最勝尊、天人師。

此外,尚有地天、水天、火天、風天、伊舍那天、帝釋天、焰摩天、梵天、毘沙門天、羅剎天、日天、月天等十二天(護世界、護世之天部)。在密教亦有金剛面天等二十天。

天人命終時,身體必現五種衰相,稱為五衰(天人五衰)。歷來對此有各種異說,今舉其一:(一)衣服垢,(二)頭頂花冠枯萎,(三)身體發臭,(四)腋下流汗,(五)不樂其位等五衰。此外,六欲天之行婬事,四大王眾天及三十三天,與人類同樣以肉體相交,夜摩天則為兩手互執,睹史多天為憶念,樂變化天為熟視,他化自在天則為共語。以上稱為「欲天五婬」。〔雜阿含經卷三十、卷三十一、中阿含卷九地動經、卷四十三意行經、大樓炭經卷四、佛為首迦長者說業報差別經、北本大般涅槃經卷十八、大般若經卷四○三、大佛頂首楞嚴經卷九、大教王經卷十、十誦律卷三十六、俱舍論卷八、大智度論卷十六、大毘婆沙論卷一七二、立世阿毘曇論卷六、瑜伽師地論卷四、分別功德論卷三〕(參閱「天人五衰」1333) p1330


天須菩提

須菩提,梵名 Subhūti。佛弟子之一。此人於五百世中常上生化應聲天,下生王者之家,故稱天須菩提。又食福自然而不匱乏,常著好衣,故於聲聞中稱「著好衣第一」。〔增一阿含經卷三、分別功德論卷五〕 p1362


半託迦

梵名 Panthaka。十六羅漢之一。又作半他迦、半托迦、半諾迦、槃陀伽、槃特、般兔。或作摩訶半託迦、摩訶般陀。意譯作道生、大路邊生、大路。為中印度舍衛城婆羅門之子,即周利槃特之兄。長於書算、唱誦、四明、六作等諸學,具大智慧,有五百童子就其受教。後聞佛陀說法出家,未久即證得阿羅漢果。其弟周利槃特則生性愚鈍,然其後亦出家證果。增一阿含經卷三(大二‧五五八上):「以神足力能自隱曀,所謂般兔比丘是。」古來畫其像者甚多,其中,唐代貫休所畫者,係於石上敷坐具趺坐,通肩法衣,作兩手持經卷讀誦之相。然大阿羅漢難提蜜多羅所說法住記等皆以師為十六羅漢中之第十。清乾隆皇帝所撰之十六羅漢讚,則列師為第十三羅漢,稱巴納塔嘎。〔阿羅漢具德經、善見律毘婆沙卷十六、有部毘奈耶卷三十一、分別功德論卷五〕 p1594


四藏

即佛教典籍之四類。(一)指經藏、律藏、論藏、雜藏。此為部派佛教大眾部所立。其中,經、律、論三者,即一般所稱之「三藏」。關於雜藏之解釋,據分別功德論卷一載(大二五‧三二中):「所謂雜藏者,非一人說,或佛所說,或弟子說,或諸天讚誦,或說宿緣三阿僧祇菩薩所生;文義非一,多於三藏,故曰雜藏也。」雜藏主要說佛、阿羅漢,及三阿僧祇菩薩之本生因緣。因其文義多於三藏,故稱雜藏。〔增一阿含經卷一序品、出曜經卷一、摩訶僧祇律卷三十二、大智度論卷十一、卷四十九、撰集三藏及雜藏傳、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二本〕

(二)指經藏、律藏、對法(論)藏、明咒藏。此為部派佛教犢子部所立。即於三藏外,加上明咒藏。明咒,即陀羅尼。據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二本載,此藏之中集諸咒,故稱明咒藏。 p1848


佛足石

又作佛足跡、佛腳石。即雕有佛陀足蹠,以表千輻輪等妙相之石。見佛之足蹠而參拜,如同參拜生身之佛,可滅除無量之罪障。印度、中國、日本,古來即有佛足石,崇敬佛足石之風亦甚普遍。初期印度之佛教,不敢直接模擬佛像,故多以法輪、菩提樹、塔、高座及佛足石,象徵佛陀或其所在之標幟,其後傳來我國、日本,佛足石遂成為禮拜對象。

據大唐西域記卷八摩揭陀國華氏城條記載,佛陀入滅前,於摩揭陀國遺留足跡,其長一尺八寸,寬六寸,各有輪相,十指皆帶花紋。又現今印度巴赫特(梵 Bharhūt)塔門浮雕之三道寶階圖,刻有佛足跡,其中印一法輪;阿摩羅婆提(梵 Ama-rāvatī)出土之遺品中,於足中央刻輪形,又另有輪、卍字、三寶章等之圖樣。其中,前者屬最古制,後者則近似現今傳於我國及日本者,圖示於後。在我國,唐使王玄策曾圖寫華氏城之佛足石歸國,流行於各地。此外亦有玄奘請來之佛足圖。〔別譯雜阿含經卷十三、分別功德論卷二、法苑珠林卷十四、卷二十九、洛陽伽藍記卷五、大唐西域記卷二、卷三〕(參閱「千輻輪相」743) p2628


君徒歎

梵名 Kundapadhaniyaka。乃護法住世四大聲聞之一。又作軍頭婆漢。其名於經論中少見。據舍利弗問經載,阿育王之孫弗沙彌多羅在位時,毀壞諸寺塔,五百羅漢登南山而免於迫害,其時君徒鉢歎出而護持經典,卒使經典得傳於後世。〔增一阿含經卷三弟子品、彌勒下生經、分別功德論〕 p2819


坐禪

端身正坐而入禪定。禪係禪那(梵 dhyāna)之略稱,意譯靜慮。結跏趺坐,不起思慮分別,繫心於某一對象,稱為坐禪。坐禪原係印度宗教家自古以來所行之內省法,佛教亦採用之。釋尊成道時,於菩提樹下端坐靜思,其後又在阿踰波羅樹(梵 ajapāla)下七天、目真鄰陀樹(梵 mucilinda)下七天、羅闍耶恒那樹(梵 rājāvatana)下七天端坐思惟,是乃佛教坐禪之始。據三卷本大般涅槃經卷中載,出家法係以坐禪為第一。佛教大小二乘皆修習坐禪,其類別有作數息、不淨、慈心、因緣、念佛、四無量等種種之禪法,因而產生般舟三昧、首楞嚴三昧等多種三昧。

我國自菩提達摩東渡之後,禪宗漸興,專以修禪為悟道之要法,將禪與三昧,廣稱為禪法。僧叡、慧遠、智顗等禪師皆勸人坐禪。根據大比丘三千威儀卷上所載,坐禪之規儀有當隨時、當得安床、當得端坐、當得閑處、當得善知識、當得好善檀越、當有善意、當有善藥、當能服藥、當得善助等諸事。智顗之修習止觀坐禪法要,特立具緣、呵欲、棄蓋、調和、方便、正修、善發、覺魔、治病、證果等十科,以闡說修習止觀之法則。其中,具緣指持戒清淨、衣食具足、得閑居靜處、息諸緣務、近善知識;呵欲指呵責世間色、聲、香、味、觸等五欲;棄蓋指棄絕貪欲蓋、瞋恚蓋、昏沈睡眠蓋、掉舉惡作蓋、疑蓋等五蓋;調和指調食、調睡眠、調身、調息、調心;方便指欲、精進、念、巧慧、一心等五法。

關於坐禪之方法,禪宗諸清規中多有詳細之規定,例如敕修百丈清規卷五坐禪儀條,謂坐禪應息心靜慮,節制飲食,於閑靜處結跏趺坐,或半結跏,以左掌置於右掌上,二大拇指相拄,正身端坐,使耳與肩、鼻與臍相對,舌抵上腭,唇齒相著,兩目微微張開,並說坐禪而致疾病者,乃不得其要之故。又智顗於六妙法門一書中,謂坐禪時可能生起報障、煩惱障及業障等三種障,並說明對治各障之法。日本永平清規之辨道法提示出黃昏(日沒後)、後夜(午前二時)、早晨(早餐後)、晡時(晝食後)之四時坐禪法。或省略後夜坐禪,而稱三時坐禪。蓋坐禪,從精神、身體、醫學等方面觀之,皆甚受重視;高僧在坐禪中之腦波與熟睡者相同,然卻不等於睡眠,是其特徵。

此外,在禪林中,上堂前暫時於僧堂坐禪,稱為坐堂;小參及每日晚參前於僧堂坐禪,稱之坐參。又定式坐禪之後再行禪坐,稱為再請禪;得法之住持陪伴大眾坐禪,稱為伴禪,或稱陪禪;用以報知坐禪之時刻,而掛於眾寮前之板,稱為坐禪板。〔達摩多羅禪經卷上、坐禪三昧經、分別功德論卷二、大乘起信論、摩訶止觀卷八下、五門禪經要用法、法界次第初門卷上之下、起信論義記卷下、敕修百丈清規卷七月分須知條、景德傳燈錄卷三十、禪林象器箋叢軌門〕(參閱「坐堂」2837、「」4394、「禪」6451) p2838


戒律

指防止佛教徒邪非之戒法規律。梁高僧傳卷一記述曇柯迦羅譯出僧祇戒心圖,更請梵僧立羯磨法受戒。此為我國戒律之始。唐代,鑑真赴日,於東大寺設戒壇授戒,並建立唐招提寺弘傳戒律,戒律遂流傳於日本。

我國與日本之佛典,用「戒律」一語之例頗多。然在印度經律論中缺乏典據,亦不見其定義。如長阿含卷十五種德經(大一‧九六下):「捨家財業,棄捐親族,服三法衣,去諸飾好,諷誦比丘具足戒律。」上引之中,「戒律」原語,對照南傳長部 Sonadanda sutta,其相當字為 pātimokkhasajvara,即梵語 prātimoksasajvara。此梵語通常譯為波羅提木叉律儀,或別解脫律儀。波羅提木叉譯為戒律之例,亦見於雜阿含經卷二十五。又分別功德論卷一(大二五‧三二上):「此戒律藏者亦如是,非沙彌、清信士女所可聞見,故曰律藏也。」其中,「戒律藏」之原語為 Vinaya-pitaka,然而,普通 vinaya 僅譯為律。

由上例,可見戒律之原語並不一定。通常,戒之原語為 śīla 或 sīla。此外,śiksā, sikkhā(譯作學)亦譯為戒,又有 śiksāpada(譯作學處)亦然,例如二百五十戒之戒字原語即為 śiksāpada。又 prātimoksa, pātimokkha(音譯波羅提木叉)譯為戒本、戒經等,upasajpadā 譯為具足戒。故知「戒」之原語,極為複雜。律之原語,除特殊情形外,泰半為 vinaya。由此,戒與律之原語,可視為 śīla 與 vinaya;然而 śīla-vinaya 合成語在巴利三藏中並未發現,漢譯之小乘律及大乘經論中均無此語,故戒律一語實難下定義。

概言之,戒,係以自發之心守規律;律,則含有他律規範之意義。蓋佛教教團之確立,須賴教團秩序之建立,故有分別制成之規律條文,與違反時之罰則,凡此,皆稱為律。若由內心自發遵守一切律文,則稱為戒。或亦有以戒律僅為一般之規範者,此一說法甚為普遍。要之,戒之範圍窄,律則包含一切律儀,僧人之威儀亦含攝其中;即就廣義而言,「戒律」一語實有戒、律、律儀等義。〔四分戒疏卷一上、大乘義章卷一、四分律行事鈔資持記卷上一之一、原始佛教聖典之集成第三章、第四章(印順)〕(參閱「」2896、「」3789、「律宗」3795) p2909


念佛

梵語 buddhānusmrti,巴利語 buddhānussati。即在心裏稱念法身佛(理念上之佛),觀想具體存在之佛相,或佛陀之功德,乃至口中稱念佛之名號,皆稱為念佛,乃一般修行佛道之基本行法之一。其中,由理法念佛,稱為法身念佛;於心思上浮現佛之功德及佛相,稱為觀想念佛;而口稱佛名,則稱為稱名念佛、口稱念佛。小乘之念佛偏重思念釋迦牟尼佛,大乘認為三世十方有無數佛,故所念之佛亦為數眾多,常見者有念阿佛、藥師佛、彌勒佛、大日如來等。通常,念佛之對象,以阿彌陀佛為代表,故一提及念佛,一般皆以為念阿彌陀佛,且立即浮現佛之功德及其相好。

於阿含諸經中,念佛為三念、六念、十念之一。念佛,即指對釋尊表示歸敬、禮拜、讚歎、憶念之意。由念佛之功德,能使貪瞋癡不起,可生於天上,得入涅槃。

據般舟三昧經、大阿彌陀經卷下、舊華嚴經卷七賢首品等,皆立有念佛三昧法,即:一心繫念一佛之名號,且觀想佛之三十二相好光明,及其於眾中之說法,如此念念相續不斷,則能於定中見佛,亦得以往生佛國。如淨土宗以念阿彌陀佛為修行之法門,若行人願往生佛國而至誠持念佛號,則於命終時,即能往生阿彌陀佛國(極樂世界),稱為念佛往生。又阿彌陀佛之本願,係使念佛之眾生往生極樂世界,故信解其本願之念佛,稱為本願念佛;此乃由佛之智慧而起,故又稱智慧念佛。日本淨土真宗常引智慧念佛之說,又謂末法濁世之眾生根機劣鈍,不堪義解、持戒或觀想等行,僅信稱念彌陀名號以往生,此稱愚鈍念佛。至於不參雜其他行法,專心稱名願生淨土者,稱為專修念佛。若以自力精勤稱名,則稱自力念佛;反之,若以彌陀賜與之信心,自然促其念佛者,則稱他力念佛。此外,稱名念佛與觀想念佛並行者,稱為事理雙修念佛。

於梵文本阿彌陀經中,念佛、念法、念僧之「念佛」,其最初之原語為 buddhamanasikāra,後則演為 buddhānusmrti。前者為「作意」(起心)之意,後者為「憶念」(意念)之意。又執持名號之原語為 manasikāra,淨土宗將其解為「稱名」,然由原語實難見出此意。

茲將我國諸師對念佛之種種分類,列舉如下;(一)懷感之釋淨土群疑論卷七,舉出有相、無相二種念佛三昧,明示欲得無相念佛三昧者,應念法身佛,而欲得有相念佛三昧者,則念報身佛、化身佛。(二)智顗之五方便念佛門則舉出五種念佛法門,其次第如下:(1)稱名往生念佛三昧門,指行者於念佛時,則必生起願生淨土之心。(2)觀相滅罪念佛三昧門,即一心觀想佛之相好光明,以此光明照觸一切罪障,令其悉皆消滅。(3)諸境唯心念佛三昧門,指所觀之佛,乃從自心而起,別無境界。(4)心境俱離念佛三昧門,指觀想之心,亦無自相可得。(5)性起圓通念佛三昧門,行者趣深寂定,放捨一切心意、意識,蒙十方佛之加被護念,於此,則智門興起,任運無礙,成就圓滿功德。(三)澄觀之華嚴經疏卷五十六,亦舉出五種念佛法門,即:(1)緣境念佛門,(2)攝境唯心念佛門,(3)心境俱泯念佛門,(4)心境無礙念佛門,(5)重重無盡念佛門。(四)宗密之華嚴經行願品別行疏鈔卷四則舉出稱名念、觀像念、觀想念、實相念等四種念佛。(1)稱名念,專心稱念佛名。(2)觀像念,觀念塑畫等之佛像。(3)觀想念,觀想佛之相好。(4)實相念,觀自身及一切法之真實相。(五)飛錫之念佛三昧寶王論舉出三世佛通念法,即:(1)念現在佛,專注一境而圓通三世。(2)念過去佛,知佛與眾生乃迷悟之別,然二者之因果相同,無有二致。(3)念未來佛,生起一切眾生平等而皆為未來諸佛之心。

此外,據傳燈之大佛頂首楞嚴經圓通疏卷五、智旭之蕅益宗論卷七等所舉,將念佛分為念他佛、念自佛、自他俱念三種(一)念他佛,即如念阿彌陀佛功德莊嚴之境,或念其身之相好,或念其法門、實相等,稱為念他佛。此係廬山慧遠等諸師所修之法門。(二)念自佛,即觀現前一念介爾之心,無體無性,離過絕非,具足百界種種性相,與三世諸佛平等無二,若觀至歷歷分明而一心不亂,則三昧功成,豁然破除無明之障,而頓入明心見性之境。此係禪宗、天台宗等諸師所修之法門。(三)自他俱念,即觀心、佛、眾生三無差別,了知眾生乃諸佛心內之眾生,而諸佛即是眾生心內之諸佛,二者感應道交,自他不隔。此係永明延壽、楚石梵琦等諸師所修持之法門。

日僧源信之往生耍集卷下末,將念佛分為尋常、別時、臨終三種。(一)尋常念佛,係指日常之念佛。(二)別時念佛,係指於特定時間、場所之念佛。(三)臨終念佛,則指臨命終時,等待佛陀來迎之念佛。其中,尋常念佛又可分為定業、散業、有相業、無相業等四種。

此外,修行者為互相砥礪、同修念佛法門而結社集會者,稱為念佛會、念佛講、結社念佛。而修行念佛之堂宇,稱為念佛堂。又長時相續之念佛,稱為不斷念佛、常念佛。靜心凝神之念佛,稱為定心念佛;以日常之散亂心念佛,則稱為散心念佛。以念佛為每日必修之行,稱為日課念佛。日常生活中,不論何時何地之念佛,稱為長時念佛。稱名多次,稱為多念;僅念一聲,稱為一念。謂一聲一聲稱名則可滅罪,稱為念念滅罪。於晝夜六時禮拜念佛,稱為六時念佛。於寒冷中巡行念佛,稱為寒念佛。大聲稱名念佛,稱為高聲念佛、大念佛。又將稱名配合於音樂而行,係始自唐代法照之五會念佛(配合五音曲調,分為五層次之念佛),此類附曲調以稱揚佛名者,稱為引聲念佛、甲念佛;如以歌唱般之唱詠念佛,則稱為歌念佛。若扣擊鉦、鼓而邊跳踊邊念佛者,稱為踊念佛。

我國佛教之讚頌、歌詠,乃由「五會念佛」逐漸演變成為一般寺院中之梵唄。目前在臺灣之梵唄,大約可分為二大派,即:(一)海潮音,屬於大陸北方系統。(二)鼓山音,屬於大陸南方系統。此鼓山音據傳為福州鼓山寺所傳。

其他尚有攝心念佛、數息念佛、參究念佛、看話念佛、釋迦念佛、觀音念佛、藥師念佛、彌勒念佛等多種念佛法門。總之,念佛之真義,在由口念佛而進入心念佛,念念不忘,亦即此「念」是佛,則念念成佛。〔雜阿含經卷三十三、中阿含卷五十五持齋經、長阿含卷五闍尼沙經、那先比丘經、佛藏經卷上念佛品、大智度論卷二十一、攝大乘論卷下、十住毘婆沙論卷五易行品、卷九念佛品、分別功德論卷二、觀念法門、思惟略要法〕(參閱「五會念佛」1166、「天台宗」1342、「梵唄」4635、「淨土宗」4684、「禪宗」6455) p3208


拘絺羅

梵名 Kausthila。佛陀十大弟子之一。又作摩訶俱絺羅(梵 Mahākausthila,巴 Mahākotthita)、摩訶俱瑟祉羅、拘瑟底羅。意譯大膝、大肚持、大勝。隨佛陀出家後,得阿羅漢果,證得五蘊皆空之理,故稱悟空。據雜阿含經卷十二載,拘絺羅在耆闍崛山時,舍利弗來問十二因緣之義,拘絺羅一一答之,舍利弗讚其智慧明達、善調無畏,如頂上之無價寶珠。又增一阿含經卷三弟子品載,摩訶拘絺羅具四辯才。

雜阿含經卷九、卷十、卷十四、中阿含卷七大拘絺羅經、卷五十八大拘絺羅經等,亦載有拘絺羅與舍利弗之法義問答,惟其他生平事蹟不詳。此外,於撰集百緣經卷十、大智度論卷一、有部毘奈耶出家事卷一、卷二等,皆謂拘絺羅即舍利弗之舅父長爪梵志。〔中阿含卷二十支離彌梨經、增一阿含經卷十、佛本行集經卷四十七、大乘成業論、分別功德論卷四、玄應音義卷二十五〕(參閱「長爪梵志」3591) p3271


於本辭典中已顯示二十筆,其餘筆數將跳過。

[中華佛教百科全書]
九十五種外道

佛陀出世前後出現於印度的九十五種外道。或作九十六種。關於外道的總數,佛典中雖有二種、四種、六種、十一種、二十種、三十種、百種等異說,但九十五種、九十六種之說最為常用。

主張九十五種者,如南本《涅槃經》卷十所云(大正12‧668a)︰「世尊常說一切外學九十五種,皆趣惡道,聲聞弟子皆向正路。」其他,如《大集月藏經》卷八、《千佛因緣經》、《占察經》卷上、《起信論》、《分別功德論》等也持此說。

主張九十六種者,有舊譯《華嚴經》。如該經卷十六云(大正9‧504a)︰「令一切眾生常樂如來正教之法,除滅一切九十六種外道邪見。」此說亦見於其他經論,如《大方便佛報恩經》卷六、《別譯雜阿含經》卷三、《月燈三昧經》、《大智度論》卷二十二、《大毗婆沙論》卷四、《薩婆多論》卷五、《成實論》卷十二等。

關於九十五種及九十六種的算法,古來有數說︰

(1)六師外道(富蘭那迦葉、末伽梨拘賒梨子、刪闍夜毗羅胝子、阿耆多翅舍欽娑羅、迦羅鳩馱迦旃延、尼犍陀若提子)各有十五位弟子,總數為九十人,再加上六師,而成為九十六種。

(2)僧佉、衛世、勒娑婆、若提子、自在、韋紐六師各有十五位弟子,加上六師,共有九十六種。唯根據《百論疏》所載,若提子是勒娑婆的弟子,因此若提子即列為師又列為弟子,重複計算二次,故總數實僅九十五種而已。

(3)五大外道(數論、勝論、離繫、獸出、遍出)各有十八支派,總計九十種,加上根本的五派,則成九十五種。

又,關於九十五種與九十六種之間的關係,也有相當多異說。即︰(1)主張九十六皆外道。(2)主張九十六種中,有一種外道的教義接近佛教,稱作尼犍子外道(即耆那教);除去此外道,乃成九十五種。(3)主張九十六種中,有一種外道加入佛教,即犢子部,故除去這一種而成九十五種。(4)主張九十六種中,有一種是小乘教,其實不是外道,但為大乘所貶,若除去這一種,則成九十五種。(5)主張九十六種中,有一種是佛教;即︰外道九十五種,一種是內教。

此外,就此外道之個別派名及其所倡學說,未見文獻記載。然其大略特徵,《法顯傳》嘗略加描述,其文云(大正51‧861a)︰
「此中國有九十六種外道,皆知今世後世,各有徒眾,亦皆乞食,但不持鉢;亦復求福於路野側,立福德舍;屋宇、床臥、飲食、供給行路人及出家人、來去客;但所期異耳。」

古來雖相傳有九十六種道經或九十五種道經,如《止觀輔行傳弘決》卷三之四云(大正46‧243c)︰「準九十六道經,彼經兩卷,一一釋出所計相貌。」《隋眾經目錄》中載云︰「九十五種道經一卷」、「九十五種道雜類神咒經二卷」。《武周目錄》中,亦載有「九十五種道雜類神咒經二卷」,唯其書今皆不存,且古人亦多視之為偽經者。

〔參考資料〕 《摩訶止觀》卷三(下);《華嚴孔目章》卷二;《開元釋教錄》卷十八;《華嚴經隨疏演義鈔》卷四十九;《維摩經略疏垂裕記》卷二;《翻譯名義集》卷五。


大乘非佛說論

認為大乘經典並非釋尊所親說的主張。此論題在印度古來(即大乘佛教與部派佛教對立時)已曾被提出,在中國佛教界也有不承認大乘經典為佛說的少數佛教徒(例如《出三藏記集》卷五〈小乘迷學竺法度造異儀記第五〉的法度等人)。然而,彼等對當時的佛教界並沒有給予太大的影響。日本明治維新後,引進了西歐的佛教研究方法,此論始被大力提倡。

(1)部派佛教的大乘非佛說論︰對墨守出家主義,以自利為主的部派佛教,大乘佛教徒給予「小乘」的貶稱;對此,部派佛教乃以「大乘非佛說」加以對抗。部派佛教各個部派,皆傳持各自的經律論三藏,彼等一方面標榜其所持者為佛所說,另一方面批判新興的大乘教為非佛說。其非佛說論,只是對大乘佛教徒的反抗,因此,並沒有嚴密的理論。

(2)近代的大乘非佛說論︰明治維新後,日本採用近代西歐的學問研究方法,對於佛教研究,也以科學的、實證的方法進行。對於大乘經典,係從其成立著手研究,結果證實大乘經典並非釋尊親口所說,係後代所立,因而成立「大乘非佛說」之論。(不過,早在江戶中期,富永仲基撰《出定後語》時,就已指出大乘非佛說。)亦即1899年,姉崎正治在《佛教聖典史論》中,提出大乘非佛說論,而村上專精則依據佛教的歷史研究,認為在史實上,大乘經典非佛所說,其《佛教統一論》一書,即闡述大乘非佛說論。此大乘非佛說論,對當時的佛教界造成極大震撼。1903年,前田慧雲撰《大乘佛教史論》駁斥大乘非佛說論,他以歷史的角度研究大乘佛教教理,探求其源流,其結論是︰大乘經典非佛說,而大乘教理是佛所說,並於大眾部中探求大乘佛教之源流。

總的說來,明治末年的大乘非佛說論,其正統性幾乎已為學界承認。在佛教界,則認為只有原始經典是釋尊親口說,因此,產生了回歸原始佛教的運動,同時大乘佛教起源的問題又被提起,前述前田慧雲的「大眾部起源說」,遂被視為學界的通說。但是,近年來,又有對此持懷疑態度者。今以大乘佛教起源自佛塔信仰的論點,最為有力。(參閱「大乘佛教」條附五)

◎附一︰〈大乘經〉(摘譯自《望月佛教大辭典》)

大乘經乃佛滅後,在印度各地漸次編纂而成。然而自古以來,對於大乘經的結集,即有多種不同的傳說。如《菩薩處胎經》卷七〈出經品〉云(大正12‧1058b)︰「最初出經胎化藏為第一,中陰藏第二,摩訶衍方等藏第三,戒律藏第四,十住菩薩藏第五,雜藏第六,金剛藏第七,佛藏第八,是為釋迦文佛經法具足矣!」

《增一阿含經》卷一〈序品〉云(大正2‧550c)︰「契經一藏,律二藏,阿毗曇經為三藏,方等大乘義玄邃,及諸契經為雜藏。」《撰集三藏及雜藏傳》云(大正49‧3c)︰「中多宿緣,多出所生,與阿含異,是名雜藏。雜藏之法,讚菩薩生,此中諸義,多於三藏。」《大智度論》卷一百云(大正25‧756b)︰「復次有人言,如摩訶迦葉,將諸比丘在耆闍崛山中集三藏。佛滅度後,文殊尸利、彌勒諸大菩薩,亦將阿難集是摩訶衍。」《金剛仙論》卷一云(大正25‧801a)︰
「昔如來滅後,凡有三時結集法藏,初在王舍城因陀羅窟中,五百比丘結集法藏。(中略)自此以後復有七百比丘,重結集法藏。(中略)此之再集並是小乘之人結集法藏,又復如來在鐵圍山外不至餘世界。二界中聞,無量諸佛共集於彼,說佛話經訖。欲結集大乘法藏,復召集徒眾,羅漢有八十億那由他,菩薩眾有無量無邊恒河沙不可思議,皆集於彼,當於爾時,菩薩聲聞皆云︰如是我聞如來在某處說某甲經。」

由此可知,有關大乘經結集之時期及處所,缺乏詳細的傳說,而且眾說紛紜莫衷一是。

古來相傳大乘經中有化佛所說或大菩薩等所說,而不完全是佛說。《大智度論》卷四十六云(大正25‧394b)︰
「所說種種法,所謂本起經、斷一切眾生疑經、華手經、法華經、雲經、大雲經、法雲經、彌勒問經、六波羅蜜經、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如是等無量無邊阿僧祇經,或佛說或化佛說,或大菩薩說或聲聞說,或諸得道天說,是事和合皆名摩訶衍。」

分別功德論》卷一云(大正25‧32b)︰「所謂雜藏者,非一人說,或佛所說,或弟子說,或諸天讚誦。」又,《大阿羅漢難提蜜多羅所說法住記》云(大正49‧14b)︰「於如是等正法藏中,或是佛說,或菩薩說,或聲聞說,或諸仙說,或諸天說,或智者說。」

此外,《大品般若經》卷十六〈不退品〉(大正8‧340b)︰「惡魔化作比丘被服來至菩薩所,語菩薩言。(中略)汝先所聞皆非佛法非佛教,皆是文飾合集作耳。」《般舟三昧經》卷上〈譬喻品〉云(大正13‧907a)︰
「其聞是三昧者,如是不肯受之反棄捨去,是為不持戒人,反捨是珍寶經,是為愚癡無智。(中略)其人從持是三昧者,所去兩兩三三,相與語云︰是語是何等說乎,是何從所得是語乎,是為自合會作是語耳,是經非佛所說。」

《大般涅槃經》卷七〈邪正品〉內,舉出魔王波旬對菩薩說(大正12‧644c)︰
「汝所有律是魔所說,我等經律是佛所制。如來先說九部法印,如是九印,印我經律,初不聞有方等經典一句一字,如來所說無量經律,何處有說方等經耶﹖如是等中未曾聞有十部經名,如其有者,當知必定調達所作,調達惡人以滅善法造方等經。」

又,《大寶積經》卷九十一〈發勝志樂會〉中,也舉出魔王波旬之言(大正11‧522b)︰「如是之法,皆由汝等善巧言詞,隨意製造,實非如來之所宣說。」以上所列當係小乘聲聞對《般若》等大乘經典所作之評價。由此可知大乘非佛說之起源甚早。

然而,無著於《大乘莊嚴經論》卷一〈成宗品〉內,舉出不記(avyākaraṇa)、同行(samapravṛtta)、不行(agocara)、成就(siddhi)、體、非體(上述二者梵本合為bhāvābhāva)、能治(pratipakṣatva)、文異(rutānyatva)等八因,《顯揚聖教論》卷二十舉出十因,《成唯識論》卷三舉出七因,以論證大乘乃真正出自佛說。所謂八因,即(大正31‧591a)︰
「第一不記者,先法已盡,後佛正出,若此大乘非是正法,何故世尊初不記耶﹖譬如未來有異,世尊即記,此不記故,知是佛說。第二同行者,聲聞乘與大乘非先非後,一時同行,汝云何知此大乘獨非佛說。第三不行者,大乘深廣,非忖度人之所能信,況復能行!外道制諸論,彼種不可得,是故不行,由彼不行故是佛說。第四成就者,若汝言餘得菩提者說有大乘,非是今佛說有大乘,若作此執則反成我義,彼得菩提亦即是佛如是說故。第五體者,若汝言餘佛有大乘體、此佛無大乘體,若作此執亦成我義,大乘無異體,是一故。第六非體者,若汝言此佛無大乘體,則聲聞乘亦無體,若汝言聲聞乘是佛說故有體,大乘非佛說故無體,若作此執有大過失,若無佛乘而有佛出說聲聞乘者,理不應故。第七能治者,由依此法修行得無分別智,由無分別智能破諸煩惱,由此因故不得言無大乘。第八文異者,大乘甚深,非如文義,不應一向隨文取義、言非佛語。」

上述各種理由雖然不無道理,但大乘究為佛說或非佛說,乃史實上之問題,不能單以推論來斷定。

就大乘經典而言,其中不乏記載佛滅數百年後發生之事實及其他諸經名稱者。如《大方等大集經》卷二十二、《佛藏經》卷中、《舍利弗問經》等,記載曇無德等五部律分派之事;《大悲經》卷二舉出毗提奢、提知迦、優波毱多、阿輸婆毱多、欝多羅、設陀沙荼、大精進、末田地、迦葉、闍知迦、祁婆迦等諸論師之事蹟;《大方等無想經》卷五記載南印度娑多呵那王之興法,卷六記載南印度增長王等歸佛之事;《蓮華面經》卷下敘述寐吱曷羅俱邏王破滅罽賓佛法之事;《入楞伽經》卷九記載龍樹之出世;《摩訶摩耶經》卷下記載優波掬多、尸羅難陀、馬鳴及龍樹之出世等。

在大乘經之教義方面,《維摩》、《法華》、《涅槃》等係分別生、法二身;《楞伽》、《金光明》、《無上依》等諸經立法、報、化三身之別;《般若》、《法華》等經單舉六識;《深密》、《楞伽》、《佛地》、《密嚴》等經說阿賴耶等八識,亦足以表示經典成立之前後順序。

大乘經典中,揭載西域諸國之名者亦復不少。如︰舊譯《華嚴經》卷二十九〈菩薩住處品〉以東方仙人起山、東北方清涼山、真丹國那羅延山、邊夷國牛頭山等為菩薩住處。《密迹金剛力士經》(《大寶積經》卷十)舉出釋種、安息、月支、大秦、丘玆、于闐、沙勒、禪善、烏耆、匈奴、鮮卑、吳蜀秦地等地名,且謂如斯千國,言語志操等皆各別,但佛隨其言音而開化等。《申日經》說秦土及諸邊國、隒善、歸玆、疎勒、大宛、于填,及諸羌虜夷狄皆當奉佛尊法。《大方等大集經》卷二十二虛空目分說龜玆、于闐、真丹等龍王誓言護持正法;卷四十五日藏分〈護塔品〉將王舍城及震旦、于填等二十一處牟尼聖人住處付囑龍王;卷五十五月藏分〈分布閻浮提品〉將波羅奈國、波斯、罽賓、伽賒、遮居迦、沙勒、于填、龜玆、波樓迦、鄯善、震旦等諸國付囑予天龍夜叉等。《孔雀王咒 經》卷上說弗波多利弗國、止那地、迦舍國等為夜叉之住處。《舍頭諫太子二十八宿經》以加隣、秦地、月支、大秦等為二十八宿所主。《大方便佛報恩經》卷六說秦地之染青法。

大乘經典縱非佛所親說(現存《阿含經》中,為後世所編撰者亦不少),然此諸經係依佛所說教理而形成者,此蓋可以理推知。蓋大乘經發揮佛說微言、闡明實義,復加以深遠之考察,故仍可視為佛陀正法之集大成。

◎附二︰呂澂《印度佛學源流略講》第五講第一節(摘錄)

再從當時佛學本身情況看,大乘思想一發生,部派佛學方面就有人反對,批評大乘經典不是出於佛說。這一點,在《般若經》內即有所反映,但不是部派佛學全體的看法,例如馬鳴之師脇尊者,就相信《大般若經》是十二分教內的方廣一分。大乘經典是否佛說,當時確有不同的意見,但並未展開爭論,從文獻上也看不出來。大乘思想流行以後,經過龍樹師弟的組織,對部派佛學,尤其是有部大加攻擊,部派佛學方面,當然不會緘默,這是可以想像到的,不過,在文獻上還是看不出來。只有繼此以後,大乘發展到中期,繼續出現了大乘經,這才開始有反映︰如《大涅槃經》內,對部派否定大乘經典的議論,給予了駁斥;之後,一些大乘學者的主要著作內,也把這一問題提到了第一位。無著在《大乘莊嚴經論》第二卷〈成宗品〉中,即列舉了七種理由梵本是七因,漢譯把「有無有」分為二,成了八因),堅決認為大乘是佛說。七種理由是︰先不記,俱行,非餘境,應極成,有無有,能對治,義異文。世親對此,解釋得很繁,此處不一一分析,僅將其中比較重要的兩條理由,略為解說。

(一)是俱行,認為大小乘的經典是同時流行的。所謂同時流行,是指有文字記載的經典而言,不是指口傳的階段,口傳無憑,是無從證明的。小乘有文字記載是從《大毗婆沙論》開始,傳說該論編成後刻在石上,應當算是有文字記錄了。大乘經一上來就有文字,脇尊者說般若是方廣,顯然不是指的口傳,而是他看到了文字記錄。既然文字的記載是同時流行的,那就很難辨誰先誰後,誰是佛說誰非佛說了。大小乘經典形式都差不多,都以「如是我聞」開始,怎能說小乘是真而大乘經就非佛說呢﹖這條理由,小乘很難反駁,所以很重要。

(二)是義異文。這條理由是說,佛說都用文字(名相)表示的,而文字有意趣(即佛說法都有所為)與祕密(指文字中含藏的微言大義)。大乘經的文字、義理,確非泛泛地一看就能理解的,小乘若攻擊大乘非佛說,即可據此分辯︰佛說有種種意趣,不能拘於表面文字,應追究為什麼如此說。這種解釋佛說的方法即所謂蜫勒法門,初期大乘已開始運用,它發揮佛說的意趣極為深入。另外,佛說不但有意趣,而且還有祕密--深奧的內涵,人們對它的領會自然不會一樣。以後大乘凡遇有與小乘在文字理解有矛盾時,都用這條理由去解釋。

此外,無著在《顯揚聖教論》裏講了這個問題,還把七因擴大為十因,後來《成唯識論》也引《莊嚴經論》再一次提出這個問題來,說明當時大乘學者對它都很重視。不過,七因都是一般的理由,而且是大乘單方面的,除此還有更為具體,小乘也承認的理由,《莊嚴經論》也提出過的,那就是「三法印」(與部派時期的三法印不同)。「三法印」是︰入修多羅(經),隨順毗尼(律),不違法相(論)。這是判別是否佛說共同承認的標準。大乘講,用這三法印來判別的話,大乘是佛說。首先,大乘入修多羅,原來三藏的組織是十二分教,其中就有「方廣」,大乘經從形式言,動輒萬頌,從內容說,上下古今,都是相當方廣的。其次,大乘經也是對治煩惱的,因此也隨順毗尼。第三,大乘經的重要法相如四諦、十二因緣等,也都不違法相,只不過解釋不同而已。

三法印本來出自小乘,大乘用這個標準,當然可以取得公認。不過三法印中的修多羅以十二分教來說,並不是一切部派佛學甚至大乘自己所一致承認的。十二分教是新說,在此之前還有九分教的舊說,舊說即不包括「方廣」。小乘中有些篤守舊說的,大乘中如《法華經》,就只談九分教,這樣,第一法印就有點說不通了。由此發展下去,上述的三個標準,就變成大乘「自乘」的標準,從而出現了獨立的大乘經、律、論。這種具體的辯論,在《莊嚴經論》中沒有充分開展,後來堅慧作《入大乘論》(漢譯有二卷)幾乎用了整整一半篇幅(上卷〈義品〉)來談三法印論證大乘為佛說。這裏就反映一個情況︰在此時期內,有了比初期大乘更新的經典出現,而且是屬於三藏性質的文獻,否則,堅慧那些議論就沒有根據了。所以,也可以說,在大乘是佛說非佛說的爭論過程中,引起了新文獻的創作。

〔參考資料〕 《入大乘論》卷上;《大乘義章》卷一;《彥琮錄》;《三論玄義》;《大唐內典錄》卷六、卷八、卷九;《法苑義林章》卷二(本);《成唯識論述記》卷四(本);《貞元新定釋教目錄》卷二十九;《英譯大明三藏聖教目錄》;櫻部建撰‧關世謙譯《大乘經典》;宮本正尊《大乘と小乘》;望月信亨《佛教經典成立史論》。


大天

(一)印度部派佛教大眾部的始祖︰音譯作摩訶提婆。生於佛滅後百餘年。其傳記有兩種,一為大眾部所傳,一為上座部所傳。根據大天之敵對部派上座部所傳,大天為中印度秣突羅國的商人之子,顏容端正。長大後,曾犯殺父、殺母、殺比丘之三逆罪,後深悔前非,一日至摩揭陀國雞園精舍,因聞一比丘誦「若人造重罪,修善以滅除,彼能照世間,如月出雲翳」而發心出家學道。

大天天資聰慧,出家後不久便通達三藏文義,又因善於言詞、化導,波吒梨城人大多歸向之。無憂王(阿育王)得知,屢次召請入宮恭敬供養,並令說法。關於阿羅漢證果的果位境界,他主張五種新說,此即佛教史上著名的「大天五事」。教團因此而分為贊成五事的大眾部及反對五事的上座部兩派。是為部派佛教之始。相傳大天示寂時,王及城中士庶欲火葬之,但火不燃,後依一占師之言,灑以狗糞,火炎忽發,瞬間即燒成灰燼,繼而風暴至,灰燼飄散無遺。此上所述,因係大眾部之對立部派──上座部之傳說,故對大天頗有微詞。

另外,又傳大天為摩哂陀之師,奉目犍連子帝須令,至摩醯娑慢陀羅國(Mahiṣamaṇ-ḍala)傳法云云。對於大天犯三逆罪的傳說,後人多以為係上座部相承的說法。其他諸傳,則多以為大天為高德僧。三逆事件乃為貶抑大天所捏造的誣蔑之詞。窺基《瑜伽師地論略纂》卷一云(大正43‧1b)︰
「大天名高德大,果證年卑,王貴欽風,僧徒仰道,既而卓犖無侶,遂為時俗所嫉,謗之以造三逆,加之以增五事。(中略)既生此謗,乖角紛紜,故言滅後,魔事紛起,競名譽利,今古所同,虛中搆架。」

(二)制多山部的祖師︰生於佛滅後二百年左右。初從外道出家,後捨邪歸正道,名大天。於大眾部出家,博學多聞,行狀高邁,居於制多山,教化門徒。後因評議大眾部的五事及制戒授受之義,於是分立出西山部、北山住部等。其教義主張菩薩不脫惡趣,供養窣堵波等非情之法不得大果。

另有一說,謂當時摩揭陀國民悉歸佛法,無顧外道者,外道因此衣食不足,乃私自剃髮,與出家眾同住(此稱賊住),受學三藏,但時起紛爭,阿育王乃集眾檢校。然另有數百外道,既聰明博達,亦曉三藏大義,若再除之,恐壞佛法,遂令徙住他處,造伽藍使住之,其中即有一人名大天,多聞博識,為此等賊住比丘之首云云。

〔參考資料〕 (一)《大毗婆沙論》卷九十九;《善見律毗婆沙》卷二;《分別功德論》卷一;普寂《義林章纂註》。(二)《異部宗輪論》;《異部宗輪論述記》。


大天五事

「大天」是印度佛教大眾部始祖「Maha-deva」一詞的漢譯。「五事」是指大天在教義上的五種主張。依《異部宗輪論》、《大毗婆沙論》卷九十九等載,大眾部始祖大天曾編一偈,以宣揚其對證果羅漢境界所持的觀點。此偈即「餘所誘無知,猶豫他令入,道因聲故起,是名真佛教」。對於此偈中所持的觀點,保守派上座們極力反對,視其所倡之五事為非法、邪說、惡見。因此乃釀成教團之爭,而分裂成上座部與大眾部二派。

所謂大天五事,即︰

(1)餘所誘︰阿羅漢雖已斷盡諸漏而無煩惱,但仍難免漏失不淨(遺精、便利、涕唾等),此因惡魔憎嫉佛法,對修善者破壞、誘惑所致。

(2)無知︰阿羅漢雖無染污無知,但尚存不染污無知。染污無知為與無明相應的無知,即大乘所謂的煩惱障,二乘之人斷盡之後即不現行。不染污無知不與無明相應,即大乘所謂的所知障,唯有證得佛果始畢竟不起。

(3)猶豫︰阿羅漢雖已斷盡隨眠疑惑,但處非處疑惑尚未盡斷。

(4)他令入︰阿羅漢須依他人之記莂,方知自己為羅漢,例如智慧第一的舍利弗、神通第一的目犍連蒙佛授記,始知已證果位。

(5)道因聲故起︰阿羅漢雖已有解脫之樂,然諸聖道,若不至誠唱念「苦哉」,則終不現起。

《三論玄義檢幽集》卷五引真諦《部執異論疏》云(大正70‧456b)︰「大天所說五事,亦有虛實,故共思擇。一者魔王天女實能以不淨染羅漢衣。二者羅漢不斷習氣,不具一切智,即為無明所覆。三者須陀洹人於三解脫門無不自證,乃無復疑,於餘事中猶有疑惑。四者鈍根初果不定自知得與不得,問善知識,得須陀洹有若為事相,知識為說有不壞淨,謂若於四諦無疑,於戒無失,於三寶得不壞信者,此人已證初果,因更自觀察,自審知得。五者聖道亦有因言顯者,如舍利弗等,當口誦偈時即得聖道。若不如此說者,即名為虛。既有虛實故共思擇,因思擇此五事,所執不同,分成兩部,(一)大眾部,(二)上座弟子部。」

窺基《瑜伽師地論略纂》卷一併舉大天所說及上座部之反對說法︰

(1)餘所誘︰阿羅漢雖無煩惱、漏失,但仍有魔以不淨染其衣之漏失;反對者謂,此乃大天夜中起染心而穢衣的辯解。

(2)無知︰阿羅漢雖無染污無知,但猶有不染污無知;反對者謂,此說違背佛陀真教。

(3)猶豫︰諸見諦者,煩惱理疑雖皆斷盡,然事疑猶在;反對者言,大天凡愚不解真教。

(4)他令入︰舍利子等諸利根者,尚須因善友始入道,餘因令入其事不惑;反對者言,大天以此自辯其為門人授記。

(5)道因聲故起︰諸宿習者修已多生,臨證果時,因佛言教說苦、空、無常、無我,聞便入道證獲聖果,故佛言下多現證果,亦有厭苦,自說厭聲,聖道便起;反對者謂,大天思昔造逆,恐當墬墮,夜數稱苦,弟子晨省問其安危,遂作此辯解之辭。

依《部執異論》,五事頌為︰「餘人染污衣,無明、疑、他度,聖道言所顯,是諸佛正教。」又,《十八部論》之五事頌是︰「從他饒益、無知、疑,由觀察、言說得道。」此五事不僅是大眾部所共同遵奉,後來也由上座部的雪山、犢子、正量等分派所傳誦。

此外,根據南方上座部的論書《論事》(Kathavātthu)等的記載,根本佛教分裂的原因,是由十事非法而起;大天五事,是枝末分裂的後期南印度諸派的異說。

◎附一︰印順《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第六章(摘錄)

關於五事論諍,與說一切有部有親密關係的(犢子部所出的)正量部(Saṃmatīya),也有類似的傳說,如清辯(Bhavya)的《異部精釋》(Tāranātha《印度佛教史》日譯本87~88、376~377)說︰
「世尊無餘涅槃後,百三十七年,難陀王與摩訶鉢土摩王,於波吒梨城集諸聖眾。(中略)天魔化為跋陀羅比丘,持惡見,(中略)宣揚根本五事,僧伽起大諍論。上座龍與堅意等多聞,宣揚根本五事,分裂為二部。」

正量部與說一切有部相同,以為根本二部的分立,與「五事」有關。正量部所說,「上座龍(Nāga)、堅意(Sthitamati)等多聞」,不就是龍(「能」是龍字草書的誤寫)、因緣、多聞──三比丘眾的不同傳說嗎﹖當時的波吒梨城(Paṭaliputra)王,正量部作難陀王(Nanda)、摩訶鉢土摩王(Mahāpadma),與說一切有部所傳的阿育王不同。然《大毗婆沙論》,確也只泛說「波吒梨城」,沒有定說國王是誰。這一傳說,可能是與阿育王無關的。五事諍論,大天是宣揚者,而不是創說者。大天是阿育王時代的東方大師,與上座說一切有系(說一切有與犢子部的母體),可能曾有過什麼不愉快,所以說一切有部,說他犯三逆罪;將根本二部的分裂,歸咎於大天的五事,這才與支提山部的大天不合,分化為舶主兒大天、外道大天的二人說。

大天綜合五事為一組,前四事主要是說明聲聞阿羅漢的不完善。《三論玄義檢幽集》卷五,引真諦(Paramārtha)《部執異論疏》云(大正70‧456b)︰
「大天所說五事,亦有虛實,故共思擇。一者、魔王天女實能以不淨染羅漢衣。二者、羅漢不斷習氣,不具一切智,即為無明所覆。三者、須陀洹人於三解脫門無不自證,乃無復疑,於餘事中猶有疑惑。四者、鈍根初果不定自知得與不得,問善知識,得須陀洹有若為事相。知識為說有不壞淨,(中略)因更自觀察,自審知得。」

真諦所傳,大天五事是有虛有實的。確實有這種情形,是實;「若不如此,說者即名為虛」。如魔女能污阿羅漢的衣服,是真實說;但大天是顛倒失念而夢中失精,那就是虛假說。真諦所傳,承認大天五事是正確的,但又維持毀謗大天的傳說。大天所說,依說一切有部來說,也應該是正確的。如《阿毗達磨藏顯宗論》卷一云(大正29‧779a)︰「聲聞獨覺雖滅諸冥,以染無知畢竟斷故;非一切種(冥滅),闕能永滅不染無知殊勝智故。」

「染污無知」是聲聞羅漢所能滅的;但「不染污無知」,阿羅漢不能斷,而是佛所斷的。這就是大乘法中,佛菩薩所斷的,見修所斷煩惱以外的「無明住地」,這不就是五事中的「無知」嗎﹖大抵佛滅以後,成為上座中心的佛教,阿羅漢是無學聖者,受到非常的尊敬。到那時,比對佛的究竟圓滿,發現解脫生死的阿羅漢,還有習氣「無知」,還有種種不圓滿。綜合為五事而舉揚出來,與傳統無保留的讚歎尊敬,不免引起了諍論。由於阿羅漢不究竟,不圓滿的宣揚,使人更仰慕佛陀,歸向於佛陀。五事的宣揚者──大天,是引導佛教向大乘法演進的大師,所以《分別功德論》隱約的說︰「唯大天一人是大士,其餘皆是小節。」

◎附二︰呂澂《印度佛學源流略講》第二講 (摘錄)

依北傳《異部宗輪論》所說,根本分裂是另外一次結集產生的,並說分裂的原因是由大天所說五事引起的,並把阿育王也牽扯進去,說的相當支離且有押的年代錯誤。阿育王是佛滅後二百年的人,南傳說的這次分裂是佛滅百年左右的事,相差一百年。日本宇井在處理這一問題時依北方傳說,因阿育王年代(佛滅二百年)不可改動,只好把佛滅年代推遲一百年。(中略)

(佛滅後四百年左右),南方興起了一個案達羅族,十分強悍。國家所轄區域極廣,有三十個城巿,並有步兵十萬,象兵一萬。阿育王時代,它表面上臣屬,實際是半獨立的。阿育王死後,即擺脫孔雀王朝的羈絆,在南印大事發展。印度是何時進入封建制社會的,異說紛紜,一般認為是在笈多王朝。不過封建制的萌芽,據研究,是在案達羅王朝。因為它管轄的區域大,就實行分藩,分封爵土。另外,南印東西臨海,對外貿易便利,因而商業十分發達。影響所及,促使農民向兩極分化,再加上高利貸的盤剝,農民的地位越來越低,由第三等級降到了第四等級,相當於農奴地位(根據法典,農民屬第三等級,玄奘在《西域記》中已明白記載農民為第四等級)。這些都是封建制的徵候。案達羅原來也信奉婆羅門教,阿育王時代,曾派遣佛徒至此傳教。其中一個叫大天,帶的是《天使經》,到了東部的摩醯婆曼陀羅;另一個是大曇無德,帶的是《大那羅陀迦葉本生經》(此經無漢譯),到了西部的摩訶刺陀。兩人帶的經,內容都是講因果、輪迴的,適合新闢地區宣揚佛教的工具。兩人這次的傳法,也就導致後來的第三次分派──法藏部與案達派之爭。

事情經過是這樣︰大天到案達羅之後,成立了制多部(制多也譯作支提,類似塔樣的紀念物,有舍利的叫塔,無舍利的叫制多)。這一部派為什麼取名制多,傳說不一。有說是住處的山有很多制多,名制多山;有說是他提倡崇拜制多。看起來他們是以制多為崇拜中心的,認為崇拜制多就有功德。但是,是否崇拜有關羅漢的制多也有功德﹖對此法藏與案達派的看法就不一致。案達派認為,阿羅漢不如佛,有五大缺點︰(一)不淨,(二)不染無知,(三)處非處疑,(四)但他使入不得自知,(五)道因聲起。法藏派的看法是,阿羅漢與佛差不多,也是無漏。案達派先分裂為兩部︰東山部,西山部。以後又分裂為王山部,義成部。總共有四派。

大曇無德的法藏派與大天的制多派之爭也名上座部與大眾部之爭。大天為什麼也是大眾部呢﹖據當時派出傳教的大德都係正統的上座部,大天自不例外。這裏所指的大眾,當是這次爭論中又出現了多數派與少數派,案達屬多數派,因而大天也就成了大眾部,正如第二次分裂,化地與犢子之間,犢子是多數就曾被稱為大眾部一樣。它們與第一次分裂和上座對立的大眾部,不是一回事。這次分裂,圍繞五事展開爭論是可能的,因為在《論事》第一品首先提出的是補特伽羅有無的問題,接著第二品提出的就是大天的五事,可以為證。

案達羅王朝國勢日張,滅了康縛王朝,就遷入中印,企圖統一全印度。隨著該王朝力量的擴展,佛教各派不同的說法,也隨之流傳到北方,主要是在摩偷羅一帶,如對制多的崇拜、大天五事爭論等,都在這兒流行。法顯、玄奘先後去印,都接觸到了這些情況。《異部宗輪論》是有部部派的書,認為最初分裂與大天五事有關,大概即從這些情況去設想的。


中阿含經

六十卷。東晉‧隆安二年(398)罽賓沙門僧伽提婆共僧伽羅叉譯。收在《大正藏》第一冊。此經是北方佛教所傳四阿含經中之一。因為它所徧集各經,不長不短,事處適中,所以叫《中阿含經》(見《彌沙塞五分律》卷三十、《分別功德論》卷上)。漢譯本最初是由曇摩難提於苻秦‧建元二十年(384)譯出,共五十九卷(現已佚,只存一些零本)。因譯文未能盡符原意,所以後十餘年,僧伽提婆等加以改譯。

此經譯本內容,凡五誦十八品,內收有二二二經,約五一四八二五字(見《出三藏記集》卷九道慈序)。各品主題如次︰

初一日誦,有五品半,合有六十四經。

〈七法品第一〉︰說七種法數及與有關問題,收有十經。(1)《善法經》,說知法知義等七善法。(2)《晝度樹經》,以三十三天晝度樹葉萎黃、還生、開花等七法,譬喻比丘從出家到證四果。(3)《城喻經》,以王邊城四食豐饒等七事具足,譬喻聖弟子得七善法,四禪成就。(4)《水喻經》,以常臥水中以至住岸七種人,譬喻常作惡事到成四果。(5)《木積喻經》,說寧抱火燒木受苦乃至殞身,亦不願作破戒親女人等事。(6)《善人往經》,說七種阿那含為「七種善人所往到處及無餘涅槃」。(7)《世間福經》,說施房等七種世間福,以及聞佛名歡喜踴躍等七種出世間福。(8)《七日經》,說由一日出世到七日並出世,以明諸行無常,勸眾離捨。(9)《七車經》,以波斯匿王從舍衞國遞乘七車,速達婆雞帝,譬喻由戒淨等七淨法,相續成就得到涅槃。(10)《漏盡經》,說見斷等七種有漏。

〈業相應品第二〉︰說有關十善業與十不善業等法,收有十經。(1)《鹽喻經》,說修身、戒、心慧等智者,雖作不善業,亦僅受現法輕報,如少鹽投恒河不覺其鹹等。(2)《惒破經》,為尼乾弟子釋惒破說無明盡則不受後有,及見色不喜不憂等六善住處。(3)《度經》,破外道宿命等三論,因說眼、耳、鼻、舌、身、意等六處法,與地、水、火、風、空、識等六界法。(4)《羅云經》,教誡羅睺羅莫妄語。(5)《思經》,說故作十善業與不故作十善業受報不同。(6)《伽藍經》,誡十不善業,勤修四無量,得四安穩住處。(7)《伽彌尼經》,說十惡十善果報,如石如油,沉浮不同。(8)《師子經》,說宗本可作不可作法。(9)《尼乾經》,說破尼乾子五可憎惡,說如來得五稱譽。(10)《波羅牢經》,說我知彼幻是幻,而自非幻,並說四無量及遠離法定能斷疑惑。

〈舍梨子相應品第三〉︰主要為舍梨子所說,或與其有關之事,收十一經。(1)《等心經》,說等心天向佛述舍梨子說有內結人阿那含不還此間,有外結人阿那含還來此間。(2)《成就戒經》,舍梨子說成就戒定慧者生餘意生天中,能知滅定。(3)《智經》,舍梨子向佛說得智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不更受有等義。(4)《師子吼經》,說有身身念(四念處中身念)者,則不輕慢梵行;若無身身念者,便輕慢梵行。(5)《水喻經》,說五種不淨行除惱法。(6)《瞿尼師經》,舍梨子因瞿尼師告諸比丘,當學敬重隨順觀等法。 (7)《梵志陀然經》,舍梨子教化梵志陀然生梵天修四梵室法,即四無量心。 (8)《教化病經》,說有上信等十種得須陀洹法,此可治病。(9)《大拘絺羅經》,舍梨子問尊者大拘絺羅,因知不善、知不善根等得正見入正法事。(10)《象迹喻經》,說四諦法攝諸善法,於一切法中最勝。(11)《分別聖諦經》,說過現未諸佛廣顯四聖諦法。

〈未曾有法品第四〉︰收十經。(1)《未曾有法經》,說佛於過去迦葉佛時,開始願行佛道行、梵行等未曾有法。(2)《侍者經》,說阿難為佛侍者立三願等未曾有法。(3)《薄拘羅經》,說尊者薄拘羅未曾有法知足行。(4)《阿修羅經》,以大海中喻佛正法律中八未曾有法。(5)《地動經》,說地動三因緣及如來成就功德得未曾有法。(6)《瞻波經》,亦以大海喻正法律中未曾有法。(7)、(8)《郁伽長者經》,說郁伽長者有八未曾有法。(9)、(10)《手長者經》,說手長者有八未曾有法。

〈習相應品第五〉︰收十六經。(1)《何義經》,說持戒為令人不悔,展轉得解脫貪、瞋、癡法。(2)《不思議經》,說法有自然而得者不須思量。(3)至(9)《念經》、《慚愧經》、《戒經》、《恭敬經》,說有正念、正智、慚愧、持戒、行恭敬,便能護根護戒,乃至解脫而得涅槃。(10)《本際經》,說惡人因近惡知識,展轉乃至無明生愛;善人因近善知識,展轉乃至七覺支生明解脫。(11)、(12)《食經》,說惡人為惡知識等食,與上經說相同,並取大海為喻。13《盡智經》,說奉事善知識為往聞善法之因,展轉乃至解脫得漏盡智。14《涅槃經》,無明為苦因,展轉乃至解脫為涅槃因,故遍觀無明等十二因緣而得涅槃。(15)、(16)《彌醯經》,即為比丘說經,說與善知識俱等五因,及修不淨觀等四法能令心解脫成熟。

〈王相應品第六〉︰收十四經(品上七經)。(1)《七寶經》,說轉輪王出世便有七寶出世,如來則有七覺支寶。(2)《三十二相經》,說輪王具足三十二大人相。(3)《四洲經》,說佛本生為頂生王統御四洲而不知足。(4)《牛糞喻經》,說頂生王布施等三種業報,但五蘊無常等。(5) 《頻鞞娑羅王迎佛經》,佛為頻鞞娑羅王說五蘊無常等法,王證果皈依。(6)《鞞婆陵耆經》,迦葉佛為頻鞞王說難提波羅陶師事。(7)《天使經》,說閻王以生老病死惡業治罪,為五天使詰責罪人。

第二一日誦有四品半,合有五十二經。

《王相應品第六〉︰(品下七經)。(8)《烏鳥喻經》,教誡比丘莫依非法活命如獺等。(9)《說本經》,說阿那律陀本事,施辟支佛食得七返人天為王,又說未來螺轉輪王及彌勒佛等事。(10)《大天捺林經》,說大天輪王子孫族屬歷世出家等事。(11)《大善見王經》,說大善見王往古修四無量,六返捨身等事。(12)《三十喻經》,佛為舍梨子以王臣嚴飾等譬喻比丘比丘尼以戒德為嚴飾具等事。(13)《轉輪王經》,說堅念轉輪王成就七寶得四種如意之德,乃至比丘應如螺轉輪王以念處為境界等事。(14)《蜱肆經》,說鳩摩羅迦葉斷蜱肆王的無後世見。

〈長壽王品第七〉︰收十五經。(1)《長壽王本起經》,說長壽王及長生太子行慈不令殺人等事。(2)《天經》,說修八行得光明生天。(3)《八念經》,阿那律陀說得八大人念。(4)至(7)《淨不動道經》、《郁伽支羅經》、《娑雞帝三族姓子經》、《梵天請佛經》,佛為阿那律陀等說離欲法等。 (8)《有勝天經》,阿那律陀說大心無量心義以及光天淨光遍淨光天因果。 (9)至(15)《迦絺那經》、《念身經》、《支離彌梨經》、《長老上尊睡眠經》、《無刺經》、《真人經》、《說處經》,阿那律陀說迦絺那法等。

〈穢品第八〉︰收有十經。(1)《穢品經》,舍梨子說世人有穢無穢等法。(2)《求法經》,說三可毀三可稱法,又說中道斷欲貪等能得心住乃至涅槃。(3)《比丘請經》,目犍連說成就戾語法者與成就善語法者得失不同。(4)、(5)《知法經》、《周那問見經》,周那說知法與不知法者譬喻等。(6)《青白蓮花喻經》,說身口滅法乃至慧見滅法。(7)《水淨梵志經》,說二十一種穢污於心之法。(8)至(10)《黑比丘經》、《住法經》、《無經》,說善不善法乃至淨法盛衰等。

〈因品第九〉︰收有十經。(1)《大因經》,廣明緣起甚深乃至八解脫法。(2)《念處經》,說四念處。(3)、(4)《苦陰經》,分別欲味欲過患等法。(5)《增上心經》,說常念五相得增上心。(6) 《念經》,說欲恚害念及無欲恚害念。(7)《師子吼經》,說無明為諸受本,無明盡則一切受斷。(8)《優曇婆羅經》,說苦行不可說為正解脫法。 (9)《願經》,廣說比丘所應願事。(10)《想經》,說計地等四大,便不知地等四大;不計地等四大,便知地等四大。

〈林品第十〉︰收有十經。(1)、(2)《林經》,第一經以比丘住林能不能得正念、定心、解脫、漏盡,涅槃配合求取衣食等來源易難而組成四料簡,取能得正念乃至涅槃、乞取衣食等便易作終身住修場所。第二經也用與第一經同樣的四料簡,意取得沙門義易求生活資料的林處作終身依住。(3)、(4)《自觀心經》,說得止觀應求漏盡。(5)《達梵行經》,說知漏等因乃能盡一切苦。(6)《阿奴波經》,說提惒達哆以放逸故必墮地獄等事。(7)《諸法本經》,說諸法以欲為本等。(8)、(9)《優陀羅經》、《蜜丸喻經》,說三愛為癰本,六觸處為一切漏。(10)《瞿曇彌經》,佛許大愛道出家,因制八尊師法等。

第三一日誦,有一品半,合有三十五經。

〈大品第十一〉︰收有二十五經。(1)《柔軟經》,說佛為老病死而出家。(2)《龍象經》,說佛為龍象。(3)《說處經》,說過現未三說處等。(4)《無常經》,說觀五陰無常能得證果。(5)《請請經》,說我今受身是最後邊身等。(6)《瞻波經》,訶責犯戒之罪。(7)《沙門二十億經》,以彈琴喻精進證果。(8)《八難經》,說學道八難八非時。(9)《貧窮經》,以無善法財喻貧窮等。(10)《行欲經》,說十種行欲人。(11)《福田經》,說學無學二種福田人。(12)《優婆塞經》,說優婆塞持五戒、念三寶,必能證果。(13)《怨家經》,說瞋恚是怨家、妨害好色等事。(14)、(15)《教曇彌經》、《降魔經》,說信如來所說四事故出家等。(16)《賴吒惒羅經》說意業最重等。(17)《優婆離經》,說優婆離捨尼乾子歸佛事。(18)《釋問經》,說八正道護六根等。(19)《善生經》,佛教善生禮拜六方法。(20)《商人求財經》,說計根塵陰界是我者皆被見所害。(21)《世間經》,說佛從成道到涅槃所說皆實。(22)《福經》,說佛往者七年行慈福報。(23)《息止道經》,說初學比丘應常念不淨,除欲恚病。(24)《至邊經》,說欲盡苦應修沙門法。(25)《喻經》,說無量善法以不放逸為本,喻如地等。

〈梵志品第十二〉︰收二十經(品上十經)。(1)《雨勢經》,說比丘七不衰法與六慰勞法。(2)《傷歌羅經》,佛為傷歌羅摩納梵志說如意足、占念、教訓等三輪示現令其皈依。(3)《算數目犍連經》,佛為算數目犍連梵志說佛法中次第。(4)《瞿默目犍連經》,阿難為梵志瞿默目犍連說無一比丘能與世尊等。(5)《象迹喻經》,佛為生聞梵志說從出家護根到證無漏,方為極大象迹。(6)《聞德經》,又為生聞梵志說聞誦差別功德,從捨家到證滅。(7)、(8)《何苦經》、《何欲經》,佛答生聞梵志所問在家苦樂事等。(9)、(10)《郁瘦歌羅經》、《阿攝惒經》,說四姓平等。

第四一日誦,有三品,合有三十六經。

〈梵志品第十二〉︰(品下十經)。(11)《鸚鵡經》,為鸚鵡梵志,分別在家出家事,又說五蓋及法從心起。(12)《鬚閑提經》,為鬚閑提異學說離欲法喻。(13)《婆羅婆堂經》,佛為婆私吒及婆羅婆二梵志說四姓來歷及業報平等。(14)《須達哆經》,為須達哆居士說施心差別。(15)《梵波羅延經》,說今梵志已越梵志法。(16)《黃蘆圓經》,說於五欲無味無怖,證四禪三明乃不入胎。(17)《頭那經》,佛為頭那梵志說如梵等五梵志法。(18) 《阿伽羅訶那經》,佛答阿伽羅訶梵志問說梵志經典依於人住,展轉乃至依於涅槃。(19)《阿蘭那經》,說佛因阿蘭那梵志出家說無常法利益無量。(20)《梵摩經》,說梵摩梵志,優多羅摩納觀佛相好出家。

〈根本分別品第十三〉︰收有十經。(1)、(2)《分別六界經》、《分別六處經》,分別六界聚、六觸處、十八意行等法。(3) 《分別觀法經》,分別觀法心散不散等。大迦旃延更為廣演。(4)、(5)《溫泉林天經》、《釋中禪室尊經》,說佛莫念過去未來,常說跋地羅帝偈,迦旃延約根塵加以廣釋。(6)《阿難說經》,阿難說跋地羅帝偈及其意義,得佛印可。(7)《意行經》,說八定、八天處等以滅定為最勝。(8)《拘樓瘦無諍經》,分別諍無諍法。(9)《鸚鵡經》,分別業報差別法。(10)《分別大業經》,分別三報受時差別。

〈心品第十四〉︰收有十經。(1)《心經》,說心將世間去、心染著、心起自在等。(2)《浮彌經》,說邪正梵行得果與否。(3) 、(4)《受法經》,約現樂後苦等現未苦樂四種料簡。(5)《行禪經》,分別盛衰等四種行禪。(6)《說經》,說八定中退住及漏盡義。(7)《獵師經》,修四禪等能脫魔境。(8)《五支物主經》,說第一義沙門當知善戒不善戒等具八正道。(9)《瞿曇彌經》,說施受淨不淨。(10)《多界經》,說知界處緣起為智慧,又說眼等十八界與六十二類界。

〈雙品第十五〉︰此品分屬兩誦,成為兩品,故名〈雙品〉。收有十經(品上六經)。

(1)、(2)《馬邑經》,說沙門法須三業清淨成就禪定,乃至漏盡。(3)《牛角娑羅林經》上,樂如意道者大目犍連、樂頭陀行者大迦葉、論議者迦旃延、成就天眼者阿那律陀、習禪者離欲哆、多聞者阿難等隨用心自在與舍梨子問答各說修行所得。(4)《牛角娑羅林經》下,阿那律陀等說修四禪四無量等為人上法。(5)《求解經》,說由見色聞聲求解如來,正知如來法。(6)《說智經》,說與梵行已立比丘問答知見五陰、四食、四說等事。

第五一日誦,有三品半,合有三十五經。

〈雙品第十五〉︰(品下四經)。(7)《阿夷那經》,說法非法眾等見。(8)《聖道經》,說正八聖道及正解脫、正智十支,約邪正修斷為四十善不善法品。(9)《小空經》,說行真實空不顛倒,應不念人想、村想、無事想,乃至不住無想定。(10)《大空經》,說欲多行空者,當修內空、外空、內外空法、不移動法等。

〈後大品第十六〉︰收有十經。(1)《迦樓烏陀夷經》,贊斷過中食。(2)《牟梨破群那經》,說出家應修無欲,習慈悲喜捨等。 (3)《跋陀和利經》,贊一坐食法。(4)《阿濕貝經》,責過中食。(5)至(7)《周那經》、《優婆離經》、《調御地經》,說修行不放逸、六諍本、七滅法等、七滅諍等如法不如法等。(8)《癡慧地經》,說癡與慧種種相苦樂報。(9)《阿梨吒經》,說欲法障道。(10)《𠻬帝經》,十不往生,詳說十二緣起。

〈晡利多品第十七〉︰收有十經。(1)《持齋經》,說應持八支齋,並修念佛等五念。(2)《晡利多經》,佛為晡利多居士說離殺等八支、斷俗事。(3)《羅摩經》,說求無病安隱涅槃法為聖求,求病法等為非聖求。(4)《五下分結經》,說依道依迹斷五下分結。(5)《心穢經》,說拔疑佛等五種心中穢,解身縛等五種心中縛,是為比丘比丘尼清淨法。(6)《箭毛經》,佛為異學箭毛等說佛以無上戒等五法令弟子恭敬不離。(7)《箭毛經》,佛為異學等說天眼宿命通。(8)《鞞摩那修經》,說無諂誑、隨佛教化必得正法。(9)《法樂比丘尼經》,法樂比丘尼答毗舍佉問法。(10)《大拘絺羅經》,大拘絺羅答舍利弗問法。

〈例品第十八〉︰收十一經。(1)《一切智經》,佛為波斯匿王說四姓成就五斷支事,於後世有差別。(2)《法莊嚴經》,波斯匿王贊佛種種法靖。(3)《鞞訶提經》,說佛說法善,眾弟子趣向善,又佛行善身行不為沙門梵志聰明智慧及餘世間之所憎惡。(4)《第一得經》,說弟子不欲變異法,惟應廣布八正道。(5)《愛生經》,說生愛時便生愁苦。(6)《八城經》,阿難為八城居士說十二禪。(7)《阿那律陀經》,阿那律陀說得四禪及漏盡為比丘賢死。(8)《阿那律陀經》,說見質直、修念處、四無量等為不煩熱死。(9)、(10)《見經》、《箭喻經》,說佛一向說有常無常,又不一向說世有常等。(11)《例經》,說欲斷無明乃至老死以及別知無明乃至老死者應修三十七菩提分、十一切處、十無學法。

聲聞乘各部派中所傳的《阿含》各各不同,秦譯《中阿含》究屬於何部所傳從來也沒有一致的意見。但此經初次譯本與《增一阿含》同出於有部譯師曇摩難提,今本翻譯時,由僧伽羅叉講梵本,僧伽提婆轉梵為晉,二人皆有部的根據地罽賓人,而提婆別譯之《阿毗曇八犍度論》(即《發智論》),羅叉續成羅什所譯的《十誦律》,並為有部重要典籍。又此經的結構和西藏譯本止天所著《俱舍論疏要用論》所引用的有部《中阿含》極其相似。從這幾方面來看,此經可能是有部的傳本。

此經全部梵本似已散佚,早年在新疆地方發現的梵本斷簡中,僅有三經與本經中零本相同。即(1)同於本經之第一二一《請請經》。(2)同於本經之一三三《優婆離經》。(3)同於本經之一七○《鸚鵡經》。

在本經全部譯出的前後,零本翻譯很多,現存的計有七十三種。西藏大部經中,僅有相當於本經的零本五種。本經與南傳巴利文本《中部》對勘,二二二經中僅有九十六經相同。蓋本經所收者,篇幅或長或短,不全是適中的。所以在南傳巴利文本,也有九十餘經編入他部中(據赤沼氏《對照目錄》),本經中各經見於巴利文《長部》者凡九經,見於《增一部》者凡七十六經,見於《相應部》者凡七十六經。(田光烈)

◎附一︰印順《原始佛教聖典之集成》第十章

第二節(摘錄)
「相應教」類集成立,而傳為佛說與弟子說的經文,仍不斷的傳出、流行,又次第結集出來。次後集成的部分,在原有的契經上,分別、抉擇、評破、融攝、組合,會入了更多的事緣、傳說,成為《中阿含》與《長阿含》。或為了便於教化,依當時所傳的經法,以增一法編集,成為《增一阿含》。三部集成的時代相近,但《增一阿含》要遲一點。

漢譯《中阿含經》,是說一切有部(Sar-vasti-vadaḥ)的誦本。分六十卷,十八品,二二二經(傳說分為五誦)。南傳的《中部》,與《中阿含經》相當,是銅鍱部(Tamra-śatīyāḥ)的誦本。全部分十五品,一五二經;分為「根本五十」、「中五十」、「後五十」三部分,這應該就是漢譯所傳的「分」或「誦」了。這不同的兩種誦本,共同的僅有九十八經。品名相同的,不過四品。(中略)

《中阿含經》與《增支部》相合的,占三分之一以上。說一切有部的《增一阿含》沒有傳譯,所以不能知道有多少與《增一阿含》相同,而是重出。但大體說,這些,銅鍱部編入《增支部》,而在說一切有部,是編入《中阿含經》的。這部分,多數集中在一至十二品中。而〈七法品〉、〈業相應品〉、〈未曾有法品〉、〈林品〉;尤其是〈習相應品〉、〈大品〉,占有很大的比數。(中略)

總之,《中部》與《中阿含經》,共同的僅有九十八經。二部誦本所以如此的差異,是由於四阿含編集的組合不同。為銅鍱部編入《長部》、《增支部》的,而說一切有部編入《中阿含經》的達一百經左右。說一切有部編入《雜阿含經》的,卻有二十餘經,銅鍱部編入《中部》。更由於各有自宗所誦的契經,如銅鍱部的《中部》,就有二十八經。除去這些差異,二部共誦的《中阿含》原形,約為十品,一百經。

◎附二︰印順《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第五章第二節(摘錄)

佛法的原始結集,與《雜阿含經》──《相應部》的一部分內容相當。由於「如來記說」、「弟子記說」、「諸天記說」的應機不同,編入《雜阿含經》,《雜阿含經》已有了不同的適應性。依《雜阿含經》為本,順著三類「記說」的傾向,更廣的集成《中》、《長》、《增一》──三部,雖主體相同,而更明確的表現出各部的獨到適應。這是約各部的著重點而說的。

《中阿含經》繼承「弟子所說」的特性,重視出家眾──僧伽,每說到有關毗奈耶的部分。如《瞿默目犍連經》說︰佛涅槃後,佛沒有預先指定繼承人,比丘們也沒有公推誰繼承佛的地位。佛法是「依法不依人」,比丘們只是依法而住──受持學處,按時舉行布薩,互相教誡策勵,依法懺悔出罪,就能達成僧伽的清淨和合。如比丘有︰多聞、善知識、樂住遠離、樂燕坐、知足、正念、精進、智慧、漏盡──佛說的十可尊敬法,「則共愛敬、尊重、供養、宗奉、禮事於彼比丘」,佛法就這樣的延續下來。如僧伽有了諍論,要合法的除滅,佛法才不致於衰落,如《周那經》所說的「六諍根」、「四諍事」、「七滅諍法」與「六慰勞(六和敬)法」。這兩部經,表達了當時僧伽佛教的特色。此外,如長老比丘應該教導初學的;應該教誡比丘尼;教誨阿練若比丘。在布施中,施僧的功德最大;三淨肉的意義。對於僧尼習近的,不受一坐食的;過中食的;非時乞食的;犯戾語(不受教誡)的;不捨惡見,如說淫欲不障道的,心識常住的;尤其是犯戒不悔,嬈亂僧眾的,要予以嚴厲的制裁。至於敘事而文段與律部相當的,如釋尊少年受欲的《柔輭經》;從二仙修學、成佛、度五比丘的《羅摩經》;初化王舍城(Rājagṛha)的《頻毗婆邏王迎佛經》;種種希有的《未曾有法經》;因拘舍彌(Kauśāmbī)比丘諍論而說的《長壽王經》;女眾最初出家的《瞿曇彌經》;因比丘不清淨,釋尊不再說戒的《瞻波經》等。《中阿含經》與律治的、僧伽的佛教精神相呼應,表示了「中」部的重要傾向。

「法義分別」,是「中含」的又一重點所在。現存漢譯的《中阿含經》,是說一切有部(Sarvāsti-vādāḥ)所傳的;南傳的《中部》,屬赤銅鍱部(Tāmra-śātīyāḥ)。在《中阿含經》的二二二經,《中部》的一五二經中,相同的僅有九十八經。

〔參考資料〕 《薩婆多毗尼毗婆沙》卷一;《分別功德論》卷一;《撰集三藏及雜藏傳》;《印度哲學研究》卷二;《東洋學術研究》第二十三冊〈阿含經典の成立〉。


五百戒

指比丘尼具足戒之大數。《大愛道比丘尼經》卷上(大正24‧948b)︰「佛告比丘尼裘曇彌,汝行十戒如法者,有大戒名具足,真諦行之,疾得作佛。凡有五百要事。」《毗尼母經》卷八云(大正24‧850c)︰「比丘有二百五十法,比丘尼有五百法。」此外,《摩訶僧祇律》卷四十、《大智度論》卷十三、《分別功德論》卷一、卷二也都有五百之語。

然而檢視諸律,卻沒有明示五百戒之數,如《四分律》卷二十一以下,僅列出八波羅夷、十七僧殘、三十捨墮、一七八單提、八提舍尼、百眾學及七滅諍的三四八戒;《十誦比丘尼戒本》中以眾學為一0七,戒數凡三五五;《五分比丘尼戒本》中的戒數為三七三;《摩訶僧祇律》列出二七七戒;《教乘法數》列出三五0戒。故《四分比丘尼鈔》卷三云(卍續64‧115下)︰「世人妄傳五百戒者,非也。亦有經律尼戒五百,此但有總數而無實名也。」然《四分律行事鈔資持記》卷中一之一則以為戒有廣略,不定數量,故五百之言非虛。

〔參考資料〕 《四分比丘尼戒本》;《四分律開宗記》卷九;《四分律飾宗記》卷三(末);《圓戒膚談》卷一、卷三。


五藏

古代印度大小乘部派對佛典的分類。分為五種,故謂五藏。所謂藏,是含藏、攝持之意;典籍含藏攝持種種法門故名藏。關於五藏的內容,有下列諸說。

(一)依《大乘理趣六波羅蜜多經》卷一所述︰指(1)素呾纜藏,(2)毗奈耶藏,(3)阿毗達磨藏,(4)般若波羅蜜多藏,(5)陀羅尼藏。

依該經所說,素呾纜譯作經,主要在詮顯定;毗奈耶譯作律,主要在詮顯戒律;阿毗達磨譯作論,主要在詮顯性相分別的慧;般若波羅蜜多藏,是在詮顯大乘真實的慧;陀羅尼藏是對不能受持以上四藏的四重、五逆、謗法、闡提者,令其悟得涅槃的真言密咒。

經中並謂素呾纜藏是由阿難誦出;毗奈耶藏是由鄔波離誦出;阿毗達磨藏是由迦多衍那誦出,般若藏是由曼殊室利誦出,陀羅尼藏是由金剛手誦出。

(二)大眾部所立︰指(1)經藏,(2)律藏,(3)論藏,(4)雜集藏,(5)禁咒藏。《大唐西域記》卷九云(大正51‧923a)︰「復集素呾纜藏、毗奈耶藏、阿毗達磨藏、雜集藏、禁咒藏,別為五藏。而此結集凡聖同會,因而謂之大眾部。」其中,雜集藏是詮顯戒定慧之三或二者。

(三)法藏部所立︰指(1)經藏,(2)律藏,(3)論藏,(4)咒藏,(5)菩薩藏。《三論玄義》云(大正45‧9c)︰
「三百年中從正地部又出一部,名法護部。其本是目連弟子,得羅漢恒隨目連往色界中,有所說法皆能誦持,自撰為五藏。三藏如常,四咒藏,五菩薩藏。有信其所說者,故別成一部也。」

其中,攝諸咒等謂咒藏;攝菩薩本行事等謂菩薩藏。

(四)成實論師等所立︰指(1)經藏,(2)律藏,(3)論藏,(4)雜藏,(5)菩薩藏。《成實論》卷十四〈惡覺品〉云(大正32‧352c)︰「當讀誦修多羅、毗尼、阿毗曇、雜藏、菩薩藏。」

其中,雜藏依《分別功德論》卷一所述,(大正25‧32b)︰「非一人說,或佛所說,或弟子說,或諸天讚誦,或說宿緣三阿僧祇菩薩所生,文義非一,多於三藏,故曰雜藏。」

此外,犢子部於其所詮之法立三世、無為、不可說五藏。

〔參考資料〕 (一)《辯顯密二教論》卷下;《真言宗教時問答》卷四;《選擇本願念佛集》卷下。(三)《異部宗輪論述記》;《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二(本);《三論玄義檢幽集》卷六。



梵語deva的漢譯。音譯為提婆。意譯又作天界、天道、天有、天趣等詞。指六道之中,業報最殊勝的眾生,或指其所居住的世界。梵語deva,是div(意為放光)的名詞形,有「天上者」或「尊貴者」的意思。通常用來指稱天界眾生,或常人所謂的神祇,或指彼等所居住的處所。

關於天界眾生的居住處所,《俱舍論》卷八說欲界有六天,色界有四靜慮處十七天,無色界有四處,也就是三界二十七天。茲列表如次︰


┌四大王眾天
│三十三天
│夜摩天
欲界──六欲天┤睹史多天
│樂變化天
└他化自在天
┌梵眾天
┌─初禪天┤梵輔天
│ └大梵天
│ ┌少光天
│ 二禪天┤無量光天
│ └極光淨天
色界┤ ┌少淨天
│ 三禪天┤無量淨天
│ └遍淨天
│ ┌無雲天
│ │福生天
│ │廣果天
└─四禪天┤無煩天
│無熱天
│善現天
│善見天
└色究竟天
┌空無邊處
無色界┤識無邊處
│無所有處
└非想非非想處


所謂欲界六天是指四大王眾天、三十三天、夜摩天、覩史多天、樂變化天、他化自在天。色界四靜慮處十七天是指初靜慮的梵眾、梵輔、大梵等三天,第二靜慮處的少光天、無量光天、極光淨天,第三靜慮處的少淨天、無量淨天、遍淨天,第四靜慮處的無雲天、福生天、廣果天、無煩天、無熱天、善現天、善見天、色究竟天,無色界的空無邊處、識無邊處、無所有處、非想非非想處。

四大王眾天,亦名為照頭摩羅天、四天王天、四大王天、大王天或四王天,是指住在須彌山腰的持國、增長、廣目、多聞等四天,以及受其管轄的堅手、持鬘、恒憍等諸藥叉神。六欲天中,此天所領最廣。其身量有四分之一俱盧舍,人間五十歲為其一晝夜,壽五百;初生之時,猶如人間五歲幼童,既生已,身形速成滿。

其次,三十三天又名忉利天,係居住在須彌山頂上的天眾。此須彌山頂呈四角形,各面廣八萬踰善那,四隅各有一峰,金剛手、藥叉神住於其中守護諸天。須彌山之中央,有善見宮,乃天帝釋之住處。此三十三天眾之身量為半俱盧舍,人間百歲為其一晝夜,壽一千歲。初生時,如人間六歲幼童,既生已,身形速成滿。此天與前述之四大王眾天皆依地而住,故稱地居天。其交形成淫,與人無別,但風氣泄,熱惱便除,無如人之餘不淨。

其次,夜摩天以上的四天及色界諸天,是所謂的空居天。在三十三天的上方,各隔四萬踰繕那,重疊羅列。此中,夜摩天又稱焰摩天、炎摩天、焰天、炎天、時分天或四分天,其主稱為須夜摩天(又作須焰摩天、須焰天)。身量四分之三俱盧舍,人間二百歲為其一晝夜,壽二千歲,纔抱成淫,初生時,如人間七歲童,生已身形速成滿。

睹史多天又名兜師哆天、兜率陀天、兜率多天、睹史天、兜率天、兜術天、知足天或喜足天,刪兜率陀天王為其主。身量一俱盧舍,人間四百歲為其一晝夜,壽四千歲。由執手而成淫,初生時,如人間八歲童,生已身形速成滿。

又,樂變化天眾能依神通力自化作五妙欲境而受用之,化自在王天、化自在天、無憍樂天、無貢高天、不驕樂天、樂無慢天、化樂天、變化天、樂化天、泥摩羅提羅鄰優天、尼摩羅提天、維摩羅眤天、尼摩羅天為其別名。身量一俱盧舍又四分之一,人間八百歲為其一晝夜,壽八千歲;唯相向而笑成淫,初生時,如人間九歲童,生已身形速成滿。

他化自在天又名他化自轉天、他化樂天、化應聲天、化自在天、婆羅蜜尼和耶拔致天、波羅尼和耶拔致天、波羅維摩婆耆天或波羅尼蜜天。此天能令他化作妙欲之境而受用之,其主名為自在天王。身量一俱盧舍又二分之一,人間一千六百歲為其一晝夜,壽一萬六千歲;相視成淫,初生時,如人間十歲童,生已身形速成滿。

此四天所居宮殿,量等須彌山頂。或說隨處之上,其量倍增。此六欲天於受用欲境時,雖有三種別,但因皆有受欲之事,故名欲生。

色界初靜慮處三天中,梵眾天是大梵天所有所化所領的天眾,又稱梵身天、梵世天或梵迦夷天。身量有半踰繕那,壽四分之一大劫。梵輔天是大梵天的侍衛,又名梵具天、梵善益天、梵先益天、梵前益天、梵先行天、梵不數樓天、梵輔樓天、梵弗還天、梵富樓天或富樓梵天。身量一踰繕那,壽半大劫。大梵天又名摩訶梵天或單稱為梵天,其身量一踰繕那半,壽四分之三大劫。此等初靜慮三天離欲不善而生喜樂,所居宮殿量等四洲;或說量等一小千世界。

其次,第二靜慮處三天中,少光天因光明最少,故名少光。又名小光天、少光音天、水微天、光天、波梨陀天、波利陀天或波利答天。身量一踰繕那,壽兩大劫。無量光天,又名無量光音天、無量水天、水無量天、妙光天、阿波羅那天或𤸱波摩那天。其光明轉勝難測,身量四踰繕那,壽四大劫。極光淨天,又名極淨光天、遍勝光天、極光天、光嚴天、光曜天、光耀天、光音天、水音天、晃昱天、阿會亘羞天、阿陂亘羞天或阿會亘修天。其淨光遍照自地之處,身量八踰繕那,壽八大劫。此第二靜慮三天係依定力而生喜樂,故稱定生喜樂,其所居宮殿,量等一小千世界。有說量等一中千世界。

第三靜慮處三天中,少淨天因意地樂受最劣,故名少淨。少善天、約淨天、少靜天、少淨果天、淨天、波利多首天、波利首訶天、波利陀首訶天、波栗羞訶天為其別名。身量十六踰繕那,壽十六大劫。無量淨天,又名無量淨果天、無量善天、阿波摩羞天、阿波摩首天、阿波摩首訶天、阿波羅天。其淨增轉難測,身量三十二踰繕那,壽三十二大劫。遍淨天又名極遍淨天、極光淨天、廣善天、淨果天、難及淨天、淨難逮天、首訶迦天或羞訖天等。其淨周普,樂無過者。身量六十四踰繕那,壽六十四大劫。此第三靜慮三天,因離喜生樂,故稱離喜妙樂。所居宮殿量等一中千世界。有說量等一大千世界。以上初、二、三靜慮處於樂生上雖有三種別,但皆長時離苦受樂,故名樂生。

第四靜慮八天中,除無雲天之外,其餘七天皆有雲地。亦即無雲天因居無雲之初,故名無雲。無陰行天、無陰天、無蔭天、無罣礙天、阿那婆迦天為其別名。其身量百二十五踰繕那,壽百二十五大劫。福生天又名受福天、得福天、生福天或福德天,異生之勝福者得生於此。其身量二百五十踰繕那,壽二百五十劫。廣果天又名大果天、密果天或果實天。於異生之果報中,此方最為殊勝。其身量五百踰繕那,壽五百大劫。

其次,無煩天以上到色究竟天的五天,是所謂的五淨居天。亦即前三天是凡聖雜居,而此等五天為純聖所居之所,故名淨居。此中,無煩天係無煩雜之天,又名不煩天、無繁天、無廣天、不廣天、無造天、無誑天或阿浮訶那天。身量一千踰繕那,壽一千大劫。無熱天因已伏除雜修靜慮上中品之障,意樂調柔,離諸熱惱,故名無熱。又名不熱天、不惱天、不燒天、無求天、阿陀波天或阿答和天。身量二千踰繕那,壽二千大劫。善現天因已得上品雜修靜慮,景德易彰,故名善現。又名善見天、善觀天、快見天或妙見天。身量四千踰繕那,壽四千大劫。善見天因雜修定障之餘品至微,其見極為清徹,故名善見。又名大善見天、善現天、樂見天、妙見天、快見天或色天。身量八千踰繕那,壽八千大劫。色究竟天,色界諸天中無有過此天者,故名色究竟。又名究竟天、無小天、阿迦尼吒天、阿迦膩吒天或阿迦貳吒天。身量一萬六千踰繕那,壽一萬六千大劫。此第四靜慮八天,初生之時皆身量周圓,具妙衣服,所居宮殿量等一大千世界。有說其量無邊際。

無色界四處中,空無邊處係修空無邊處定者所受之異熟,又名無邊虛空處、無量空處、空處、虛空無邊處天、無邊空處天、空無邊入天、無量空處天、虛空智天或空智天。壽二萬大劫。識無邊處係修識無邊處定者所受之異熟,又名無量識處、無邊識處、識處、無邊色處天、識無邊處天、無量識處天、識無邊入天、識無邊天或識智天。壽四萬大劫。無所有處係修無所有處定者所受之異熟,又名不用處、無所有處天、無所有智天、無所有入天、無所有天或阿竭然天。壽六萬大劫。非想非非想處係修非想非非想處定者所受之異熟。又名有想無想處、非想非非想處天、非想非非想入天、非想非非想天、非有想非無想處天、無思想亦有思想天或有想無想智天。壽八萬大劫。此四處因無色故無方處,唯隨異熟生之差別而建立之。

天界之說,散見於諸經論之中。《俱舍論》之三界二十七天說亦見於《法乘決定經》卷上、《雜阿毗曇心論》卷八、《彰所知論》卷上等書。但其他經典另有別說,亦即《義足經》卷下〈蓮華色比丘尼經〉、《中阿含》卷九〈地動經〉及《有部毗奈耶雜事》卷二十九闕六欲天中的四天王眾天;《長阿含》卷二十、《光讚般若經》卷五〈摩訶薩品〉、《如來不思議祕密大乘經》卷八、《大集譬喻王經》卷下、《瑜伽師地論》卷四及梵文《大事》則在他化自在天之上,別設魔天。

關於色界的初靜慮處,《中阿含》卷四十三說唯有一梵身天,《大方廣文殊師利根本儀軌經》亦說有一大梵天,而《中阿含》卷九〈地動經)、《大智度論》卷十六、《俱舍論》卷八、《順正理論》卷二十一、《阿毗達磨藏顯宗論》卷十二、《阿毗曇心論》卷四〈契經品〉、《阿毗曇心論經》卷五〈修多羅品〉、《雜阿毗曇心論》卷八說有梵眾、梵輔二天。梵本《入法界品》說有梵眷屬、梵輔、大梵等三天。《長阿含經》、《起世經》卷八、《大品般若經》卷十二〈無作品〉、《摩訶般若鈔經》卷二、《大般若經》卷四0二〈歡喜品〉、《如來不思議祕密大乘經》、《大寶積經》卷三十七、《大乘菩薩藏正法經》卷九、《三法度論》卷下、梵本的《大事》、《普曜經》、《法集名數經》說有梵身、梵輔、梵會、大梵等四天。

又,《佛本行集經》卷九〈相師占看品〉、《菩薩本業經》說有梵、梵眾、梵輔、大梵等四天;《光讚般若經》說有梵天、梵迦夷、梵具、梵天等四天。舊譯《華嚴經》卷十二、新譯《華嚴經》卷二十一說有梵天、梵身、梵輔、梵眷屬等四天,《大方等大集經》卷一〈瓔珞品〉說梵天、大梵、梵師、梵眾等四天。《道行般若經》卷三、《小品般若經》卷二、《兜沙經》、《大寶積經》卷十說梵天、梵迦夷天、梵輔樓、梵波利產、摩訶梵等五天,《大集譬喻王經》說梵身、梵光、梵眾、梵輔、大梵等五天。《大哀經》卷一說梵天、梵忍、梵身、梵滿、梵度著、大梵等六天。巴利《中部》〈行生經〉說有千梵、二千梵、三千梵、四千梵、五千梵、十千梵、百千梵等七天。

關於第二靜慮處,《中阿含》卷四十三說唯有一晃昱天,《如來不思議祕密大乘經》、《大方廣菩薩藏文殊師利根本儀軌經》卷五亦僅揭一少光天。但《大寶積經》卷三十七舉少光、無量光二天,《大樓炭經》揭示阿維比、波利答、阿波羅那等三天。《大方等大集經》、《大集譬喻王經》亦揭示光(或作有光、光曜、水行或𤸱天)、少光、無量光等三天。《長阿含經》、《起世經》、《佛本行集經》、《大般若經》卷四0二及卷四0三、《光讚般若經》、《大品般若經》、《道行般若經》、《大明度經》卷二、《摩訶般若鈔經》、《小品般若經》、舊譯《華嚴經》卷十、新譯《華嚴經》卷二十一、《兜沙經》、《大寶積經》卷十、《大哀經》、巴利《中部》、梵本《大事》說光、少光、無量光、光音等四天,《菩薩本業經》說清明、水行、水微、水無量、水音等五天。

關於第三靜慮,《中阿含》卷四十三、《大方廣菩薩藏文殊師利根本儀軌經》說唯有一遍淨天,《法集名數經》說有少淨、遍淨等二天,《大方等大集經》說有淨天、少淨、無量淨等三天,《長阿含經》、《起世經》、《佛本行集經》、《大般若經》卷四0二及卷四0三、《光讚般若經》、《大品般若經》、《道行般若經》、《小品般若經》、舊譯《華嚴經》卷十二、新譯《華嚴經》卷二十一、《大寶積經》卷十、《大哀經》、《大集譬喻王經》、巴利《中部》、梵文《大事》說淨、少淨、無量淨、遍淨等四天,舊譯《華嚴經》卷五十二說少淨果、無量淨果、淨果、少淨、無量淨、遍淨等六天。

關於第四靜慮,《大品般若經》、《大乘菩薩藏正法經》、《諸行有為經》、《決定義經》、《法集名數經》、《順正理論》卷二十一、《阿毗曇心論》、《阿毗曇心論經》、《阿毗曇甘露味經》卷上、《立世阿毗曇論》卷六、《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卷六都說有九天,也就是在廣果天之後加一無想天(或無想有情天)。《中阿含》卷四十三不說五淨居,唯揭一果實天,《方廣大莊嚴經》卷二說淨居、阿迦尼吒、摩醯首羅等三天,《光讚般若經》說善見、所見善、於是見、一善等四天。《如來不思議祕密大乘經》、梵本《大事》、巴利《論事》於五淨居外,另加一廣果天,而成六天,《三法度論》說五淨居、果實、無想等七天,《大寶積經》卷三十七說五淨居、廣果、有想、無想等八天。

又,《大般若經》卷四0二、舊譯《華嚴經》卷十二、新譯《華嚴經》卷二十一說五淨居、廣(或嚴飾、密身)、少廣(或小嚴飾、少密身)、無量廣(或無量嚴飾、無量密身)、廣果(或嚴飾果實、密果)等九天,新譯《華嚴經》卷六十九說五淨居、無雲、福生、廣果、少廣等九天,《大佛頂首楞嚴經》卷九說五淨居、福生、福愛、廣果、無想等九天,《吽迦陀野儀軌》卷上說五淨居、自在、無憂、福生、廣果等九天;《長阿含經》、《起世經》、《大般若經》卷四0三說五淨居、廣、少廣、無量廣、廣果、無想等十天。

此外,巴利《中部》說第四靜慮有廣果、無煩、無熱、善見、色究竟等五天,舊譯《華嚴經》卷五十二說果實、不熱、善現、淨居、阿迦尼吒等五天,《大方廣菩薩藏文殊師利根本儀軌經》說福生、無熱、善見、善現、色究竟等五天。《十誦律》卷三十六說阿那婆訶、福德、廣果、不熱、喜見、樂見、阿迦尼吒等七天,《義足經》、《大明度經》說守妙、玄妙、福德、德淳(或德純)、近際、快見、無結愛等七天,《大哀經》說淨身、用果、無揵、於是、善施、善所施、一善等七天。《大集譬喻王經》說廣、少廣、無量廣、廣果、無熱、善見、善現、阿迦尼吒等八天。

再者,《佛本行集經》說廣、少廣、無量廣、廣果、熱、無熱、無比、善現、阿迦尼吒等九天,《兜沙經》說推呵、波栗推栗、阿波墮訶、惟于潘、阿惟潘、阿陀波、須𨅐、阿迦膩吒、阿惟先惟先尼𠶾等九天,《菩薩本業經》說守妙、微妙、廣妙、極妙、福愛、受勝、近際、善觀、快見、無結愛等十天,《大樓炭經》卷四說維阿、波利多維、阿波摩維呵、阿披波羅、維阿鉢、維呵、阿答和、善見、色、阿迦尼吒等十天。《大寶積經》卷十說應果、御辭、假使、善見、一究竟、淨居等七天,但於淨居之上更加所奉行決了一處究竟、真究竟、無瞋恚、不親近等四天。從以上種種可知有關色界四靜慮處,尤其是其中的第四靜慮有種種異說。

關於無色界,諸經論皆說空無邊處等四處,但巴利《論事》闕四處中的空無邊處,而《菩薩本業經》說無色界中有識慧天、無所念慧天、二十八無色天等三天。

關於諸天的身量、壽量等,也有異說。其中,就欲界六天的身量而言,《彰所知論》卷上說四大王眾天等的身量依序是四分之一俱盧舍、半俱盧舍、二俱盧舍、四俱盧舍、八俱盧舍、十六俱盧舍。《大樓炭經》卷四說六欲天的身量依序是二十里(半由旬)、四十里、八十里、一六0里、三二0里、六四0里。

至於色無色界諸天的壽量,《長阿含》卷二說梵迦夷天壽一劫,光量天二劫,遍淨天三劫,果實天四劫,無想天五百劫,無造天一千劫,無熱天二千劫,善見天三千劫、大善見天四千劫、色究竟天五千劫,空處一萬劫、設處二萬一千劫、不用處四萬二千劫、有想無想處八萬四千劫。《大樓炭經》卷四說梵迦夷天壽一劫、光音天二劫、遍淨天四劫、遺呼鉢天八劫、無想天七劫、阿毗波天十劫、阿答和天二十劫、修陀旃天四十劫、須陀旃尼天八十劫、阿迦尼吒天百劫、虛空知天一萬劫、識知天二萬劫、阿竭若天四萬劫、無思想亦有思想天八萬劫。

另外,《立世阿毗曇論》卷七說梵先行天壽二十小劫、梵眾天四十小劫、大梵天六十劫、少光天百二十小劫,無量光天百四十小劫,勝遍光天二大劫,少淨天二大劫半,無量淨天三大劫半,遍淨天四大劫,無雲天三百大劫,受福天四百大劫,廣果天五百大劫,無想天一千大劫,善見天一千五百大劫,善現天二千大劫,無煩天四千大劫,不燒天八千大劫,阿迦尼吒天一萬六千大劫;空無邊入天的下品一萬七千五百大劫,中品一萬八千五百大劫,上品二萬大劫;識無邊入天的下品壽三萬大劫,中品三萬五千大劫,上品四萬大劫;無所有處入天的下品壽五萬大劫,中品五萬五千大劫,上品六萬大劫;非想天的下品壽七萬大劫,中品七萬五千大劫,上品八萬大劫。

關於生天的業因,也有多說。《四分律》卷五說惡業墮地獄,善業生天上。《雜阿含經》卷三十七說因十善業,身壞命終得生天上。《佛為首迦長者說業報差別經》說修行增上十善能令眾生得欲天之報;修行有漏十善與定相應,能令眾生得色天之報;又,(1)以過一切色想,滅有對想等而入空處定,(2)過一切空處定而入識處定,(3)過一切識處定而入無所有處定,(4)過無所有處定而入非想非非想定等四業得無色天之報。

《中阿含》卷四十三說若離欲,離惡不善法,有覺有觀而有離生喜樂,則成就初禪。乃至命終生梵身天中,覺觀已息,內靖一心,無覺無觀而有定生喜樂,則成就第二禪。乃至命終,生晃昱天中,離於喜欲捨無求遊,正念正智,身覺樂,念樂住空,則成就第三禪。乃至命終生遍淨天中,樂苦及喜憂之本已滅,不苦不樂捨念清淨,成就第四禪,乃至命終,生果實天中,度一切色想,滅有對想,不念若干想,為無量空,因此,成就無量空處。乃至命終,生無量空處天中,度無量空處,為無量識,因此,成就無量識處。乃至命終,生無量識處天中,度無量識處,為無所有,因此,成就無所有處。乃至命終,生無所有處天中,度一切無所有處想,為非有想非無想,成就非有想非無想處,乃至命終,生非有想非無想處天中。據此可知,欲界諸天係以世界善業為其業因,色界諸天以四靜慮,無色界諸天以四無色定為其生因。

按欲界天中的三十三天(因陀羅)及焰摩,在吠陀時代時,已備受崇拜,又佛陀在世時,信奉《奧義書》的正統婆羅門,主張六欲天之上有一梵天。此外,其他的修道者又修無想定、四靜慮、四無色定,以期生於無想天、四靜慮處或四無色處,各各修習其行。其後,隨著歲月的推移,色界諸天的數目也逐漸增加,最後形成了前述的種種異說。

除了三界諸天之外,也有稱轉輪聖王及佛等為天的情形。《分別功德論》卷三說三種天,即舉天、生天、清淨天。舉天是指轉輪聖王,因轉輪聖王為眾人所舉,以十善救世,亦令人生天,在人之上,故稱為舉天;生天是指三界諸天,因彼等流轉不息,不離生死,故名生天;清淨天是佛及緣覺聲聞,因佛及二乘皆盡結使,脫出三界,清淨無欲,故名清淨天。《大智度論》卷四說假號天、生天、清淨天等三天,同書卷二十二說名天、生天、淨天、生淨天等四種天。《大般涅槃經》卷二十二揭舉世間天、生天、淨天、義天等四種;世間天是國王,生天是四天王等,淨天是聲聞緣覺,義天是十住菩薩,同書卷十八說住於大涅槃的諸佛菩薩可名為第一義天。此外,又有稱佛為天中天、天人師或天人所奉尊;以其為天中之最勝尊。

《大教王經》卷十將天分為三界主、飛行天、虛空行天、地居天、水居天等五類;其中,三界主有大自在天、那羅延天、拘摩羅、梵天、帝釋等五天,飛行天有甘露軍荼利、月天、大勝杖、金剛冰誐羅等四天,虛空行天有末度末多、作甘露、最勝、持勝等四天,地居天有守藏、風天、水天、俱尾羅等四天,水居天是縛羅賀、焰摩、必哩體尾祖梨葛、水天等四天及其天后。現圖金剛界曼荼羅成身會等諸會及胎藏界曼荼羅外金剛部院繪有此等天眾(大自在天除外)。又於現今之大藏經中,存有毗沙門天、大吉祥天女、摩利支天、訶利帝母、冰揭羅天、穰麌梨童女、大聖歡喜天、金翅鳥王、摩醯首羅天、那羅延天、寶藏天女、堅牢地天、大黑天、金毗羅童子、焰羅王、深沙大將、十羅剎女、十六善神、八方天、十天、十二天及諸星宿的儀軌。

又,天上的物品都冠有「天」字,如天華、天香、天樂、天鼓、天冠、天蓋、天衣、天宮、天堂等。但若根據《大智度論》卷九所述(大正25‧123b)︰「天竺國法,名諸好物,皆名天物。」則不只天上之物,連地上的好物也可冠上「天」之名。

◎附︰相關用語彙編

(一)天王
欲界、色界諸天中,每一天國的領袖。在四王天,有東、南、西、北四天王,日、月、諸星為其臣僚。在忉利天,帝釋天為王,統領三十三天的天眾。在兜率天,釋迦牟尼佛降生之前係此天天王。這些都屬欲界的天王。色界的天王,如色界初禪天的天王是尸棄大梵,統領梵輔、梵眾諸天。

(二)天堂
天眾所住的殿堂。又稱天宮。《遺教經》曰(大正12‧1111c)︰「不知足者,雖處天堂亦不稱意。」《圓覺經》曰(大正17‧917b)︰「地獄天宮皆為淨土,有性無性齊成佛道。」此詞常作為與「地獄」相對的名詞,如《三論玄義》云(大正45‧1c)︰「若必無因而有果者,則善招地獄,惡感天堂。」《法華玄義》卷一云(大正33‧685c)︰「心能地獄,心能天堂,心能凡夫,心能賢聖。」

(三)天華(梵divya-puṣpa,巴deva-puppha,藏lhaḥi me-tog)
天上的殊妙華朶。佛或轉輪王在呈現奇特瑞相時,天人為表示祝福之意,而雨天華。《方廣大莊嚴經》卷三云(大正3‧553c)︰「於此時,諸天音樂出微妙聲,雨眾天花末香熏香。」

《法華經》卷一〈序品〉云(大正9‧2b)︰「佛說此經已,結跏趺坐,入於無量義處三昧,身心不動,是時天雨曼陀羅華、摩訶曼陀羅華、曼殊沙華、摩訶曼殊沙華,而散佛上及諸大眾。」《大乘本生心地觀經》卷一〈序品)除上述四種天華外,另加優鉢羅華、波頭摩華、拘物頭華、芬陀利華、瞻葡迦華、阿提目多華、波利尸迦華、蘇摩那華等八種,共計十二種。

印度古代習慣以「天華」稱讚諸多美好物品,如《大智度論》卷九云(大正25‧123b)︰「天竺國法,名諸好物,皆名天物;是人華非人華,雖非天上華,以其妙好,故名為天華。」

此外,也有以天華表示無分別的立場,如《維摩經》卷七〈觀眾生品)的「天華著舍利弗衣」之譬喻,即以天華著身與否為結習已盡與否之象徵。

(四)天童(梵deva-putra,巴deva-putta,藏lhaḥi bu)
以童子形現身人間,以供差遣的護法諸天。《法華經》卷五〈安樂行品〉云(大正9‧39b)︰「讀是經者,常無憂惱,又無病痛,顏色鮮白,不生貧窮、卑賤醜陋,眾生樂見,如慕賢聖,天諸童子,以為給使。」又,《釋門正統》卷八也記載,唐朝道宣律師禪慧兼修,弘傳律義,感得天龍禮覲聽法,毗沙門天王也遣子護持。

(五)天樂
天界的音樂。諸天常以天樂供養佛,如《法華經》卷三〈化城喻品〉云(大正9‧22b)︰「四王諸天,為供養佛,常擊天鼓。其餘諸天作天伎樂。」

相傳西方極樂國土常天樂和鳴,《無量壽經》卷下云(大正12‧273c)︰「佛語阿難︰無量壽佛為諸聲聞菩薩大眾頒宣法時,(中略)即時四方自然風起,普吹寶樹出五音聲。(中略)一切諸天皆齎天上百千華香萬種伎樂,供養其佛及諸菩薩、聲聞大眾。」

(六)天鼓
指忉利天中不需打擊自然會響的鼓,或天人所持之鼓。例如《過去現在因果經》卷三云(大正3‧644c)︰「如來今日於婆羅㮈國鹿野苑中仙人住處,轉大法輪。(中略)爾時,大地十八相動,天龍八部於虛空中作眾伎樂,天鼓自鳴。」新譯《華嚴經》卷十五〈賢首品〉云(大正10‧79a)︰「忉利天中有天鼓,從天業報而生得。知諸天眾放逸時,空中自然出此音。一切五欲悉無常,(中略)汝應愛樂真實法,三十三天聞此音,悉共來昇善法堂,帝釋為說微妙法,咸令順寂除貪愛。彼音無形不可見,猶能利益諸天眾,況隨心樂現色身,而不濟度諸群生。」

又,《大日經疏》卷四云(大正39‧622c)︰「如天鼓都無形相亦無住處,而能演說法音警悟眾生。」此等皆謂天鼓為不擊自鳴。但是,《法華經》卷五〈如來壽量品〉則謂天鼓為天人所持之鼓,其文曰(大正9‧43c)︰「我此土安隱,天人常充滿。(中略)諸天擊天鼓,常作眾伎樂。」

天鼓的聲音也常被喻為佛之說法,如《往生禮讚偈》云(大正47‧442b)︰「聲如天鼓俱翅羅,故我頂禮彌陀尊」,吉藏《法華義疏》卷一云(大正34‧455c)︰「外國名佛以為天鼓,賊欲來時天鼓則鳴,賊欲去時天鼓亦鳴。天鼓鳴時諸天心勇,天鼓鳴時修羅懼怖。眾生煩惱應來佛則為說法,眾生煩惱應去佛則為說法。佛說法時弟子心勇,佛說法時諸魔懼怖。天鼓無心能為四事,如來雖說亦復無心,是故詺佛以為天鼓也。」

(七)天人五衰
住在天界的眾生在福報將盡,臨命終時,所現的五種衰相。也稱五衰、五衰相、五相。

《增一阿含經》說此五衰相是︰(1)華冠自萎,(2)衣裳垢坋,(3)腋下流汗,(4)不樂本座,(5)玉女違叛。《涅槃經》卷十九說是︰(1)衣裳垢膩,(2)頭上花萎,(3)身體臭穢,(4)腋下汗出,(5)不樂本座。此外,《本行集經》卷五、《摩訶摩耶經》卷下、《大智度論》卷五亦有列舉,但略有差異。

《大毗婆沙論》卷七十舉出小五衰、大五衰之說,謂諸天子將命終時,先有五種小衰相現,復有五種大衰相現。小五衰相現時,非定當死,大五衰相現時,必定當死。小五衰相是︰

(1)衣服嚴具不出樂聲︰謂諸天往來轉動,嚴身具出五樂聲。然在將命終時,此聲不出。

(2)自身光明忽然昧劣︰謂諸天身光赫弈,晝夜恒照。然將命終時,身光微昧。

(3)於沐浴後水滴著身︰謂諸天膚體細微,浴後出水,水不著身。然將命終時,水便著身。

(4)本性囂馳今滯一境︰謂諸天種種境界悉皆殊妙,諸根如旋火輪,從不暫住。然將命終時,諸根專著一境。

(5)眼本凝寂今數瞬動︰謂諸天身力強盛,眼未嘗瞬。然將命終時,身力虛劣,眼便數瞬。

大五衰相︰(1)衣服先淨今穢,(2)華冠先盛而今衰,(3)兩腋忽然流汗,(4)身體發臭,(5)不樂本座。

有關天人五衰之資料,佛典記載頗多。除上列諸書外,《法苑珠林》卷五、《俱舍論》卷十、《經律異相》卷四、《法華玄義釋籤》卷六(下)等書皆有陳述。

(八)天衣無縫
指天人所著之衣無人工縫治之痕跡。天衣指天人所著之衣,相傳其重量極輕,且重量又隨天界的往上遞昇而減。《長阿含經》卷二十說,四天王衣長一由旬、衣重半兩,忉利天衣長二由旬、衣重六銖,焰摩天衣長四由旬、衣重三銖,兜率天衣長八由旬、衣重一銖半,化自在天衣長十六由旬、衣重一銖,他化自在天衣長三十二由旬、衣重半銖。

《大智度論》卷三十四亦說及諸天天衣之輕重,其文云(大正25‧310c)︰「色界天衣無重相,欲界天衣從樹邊生,無縷無織,譬如薄冰,光曜明淨,有種種色。色界天衣純金色,光明不可稱知。」文中之「無重相」及「無縷無織」等字樣,可知天衣之重量輕,且無線縷織造之迹可尋。

此外,《無量壽經》敘述阿彌陀佛因地第三十八願時亦云(大正12‧269a)︰「設我得佛,國中人、天欲得衣服,隨念即至,如佛所讚,應法妙服自然在身。若有裁縫、染治、浣濯者,不取正覺。」《太平廣記》卷六十八引牛嶠《靈怪錄》云︰「郭翰暑月臥庭中,仰視空中,有人冉冉而下,曰︰吾織女也。徐視其衣,無縫。翰問故,曰︰天衣本非針線為也。」

由此上諸文所述,當可推知「天衣無縫」一詞之本意。

〔參考資料〕 《中阿含》卷十八〈天經〉;《雜阿含》卷三十、卷三十一;《增一阿含經》卷二、卷七;《光明童子因緣經》;《法苑珠林》;《法界安立圖》;《法集名數經》;《六趣輪迴經》;《分別業報經》;中村元《原始佛教の思想》第三編;定方晟《佛教にみる世界觀》。


天童寺志

十卷。卷首另成一卷。清‧康熙年間(1662~1722),釋德介與聞性道共編,嘉慶年間(1796~1820)重刊。收在《中國佛寺志》第一輯第十三、十四冊。

天童寺為浙江省鄞縣太白山的名寺,自西晉‧永康年中(300),義興在此結茅修行後,歷經數朝增修,禪風頗盛,蔚為四明第一佛教聖地,列名天下禪宗五山之第二。

關於寺志之編撰,明‧嘉靖年間(1522~1566),楊明輯《天童寺集》七卷。崇禎五年(1632)張客卿等纂《天童寺志》五卷,十四年(1641)黃毓祺重編為十卷。至清代,釋德介、聞性道復參稽舊志,編纂新志。該書卷首為序、山圖、寺圖、凡例等,下分十考,計十卷。卷一,山川考。卷二,建置考。此二卷以詩文註各名勝古蹟。卷三,先覺考。卷四,盛典考。卷五,雲蹤考。卷六,法要考。卷七,塔像考。以上五卷,乃記歷代高僧之行誼及弘法事。卷八,表貽考,錄序、跋、詩、偈,可供有關天童事要之參考。卷九,轄麗考,則詳附見之諸寺,並引前人詩文夾註其下,此外並附莊產於其末。卷十,附餘考,屬雜事篇。

全書各篇,有正疏、附紀、質疑、從正、存俟、應刪、附證等,稽考、說明頗為詳明。

另有《天童寺續志》二卷,1920年文質刊行,淨心、蓮萍編。天童山住持淨心為補《天童寺志》之不足,乃由蓮萍負責編集,取法《天童寺志》的體例,首記序文、山圖、例言,上卷收錄山川、建置、先覺、盛典,下卷收錄雲蹤、法要、塔像、表貽、轄麗、志餘。天須菩提

釋尊時雖著華麗衣飾而仍證阿羅漢的一位佛弟子。生於豪貴之家,常著好衣,聲聞中稱為「著好衣第一」。《增一阿含經》卷三云(大正2‧558a)︰「喜著好衣行本清淨,所謂天須菩提比丘是。」

關於其事蹟,《分別功德論》卷五謂其之所以稱為「著好衣第一」,是因為五百弟子中有兩位須菩提,一是王族,一是長者之子。前者被稱為天須菩提,是因五百世中常上生化應聲天,下生王者之家,食福自然未曾匱乏。佛陀回迦毗羅衛國時,有五百釋種子跟隨出家學道,此即其一。

時佛約敕諸比丘︰「夫為道者,皆當約身守節。麤衣惡食,草蓐為床,以大小便為藥。」天須菩提聞已,乃自思惟︰「吾生豪貴,衣食自然,宮殿屋舍,彫文刻鏤,金銀床榻,七寶食器。身著金縷織成服飾,足履金薄妙屣。然則猶不盡吾意,況當著五納服耶﹖且當還家適我本意。」念已欲還。時阿難勸之暫住一宿,為往波斯匿王所,嚴辦種種坐具旛蓋華香及四燈油。須菩提便於中止宿。以適本心,意便得定,思惟四諦,至於後夜即得羅漢,便飛騰虛空。

於是阿難白佛言︰「天須菩提已得羅漢,今飛在虛空。」佛語阿難︰「衣有二種,即可親近與不可親近。何者可親近﹖著好衣時益道心,此可親近。著好衣時損道心,此不可親近。是故阿難,有或從好衣得道,或從五納鉍而得道者。所寤在心,不拘形服。」以是言之,天須菩提為「著好衣第一」。

〔參考資料〕 《增一阿含經》卷三;《分別功德論》卷五。


半託迦

十六羅漢之一。又作半他迦、半托迦、半諾迦、槃陀迦、槃特、般陀、般兔。或稱摩訶半託迦、莫訶半託迦、摩訶般陀。意譯作道生、大路邊生或大路。為中印度舍 衛城婆羅門之子,周利槃特之兄,通達書算等技藝,唱誦音聲無不盡其妙,四明六作皆究盡其奧,具大智慧,有五百童子隨從學習。後聞佛說法,即將家事託付其弟而出家,不久證得阿羅漢果。之後,其弟周利槃特也出家證果。

一般相信半託迦及其眷屬千三百阿羅漢多住於三十三天,護持正法,饒益有情。唐‧貫休所畫之像,係敷坐具趺坐於石上,法衣通肩,兩手持經卷讀誦。蘇東坡作讚曰︰「垂頭沒眉,俛目注視,不知有經,而況字義。佛子云何,飽食晝眠,勤苦用功,諸佛亦然。」又,《大阿羅漢難提蜜多羅所說法住記》等將師置於十六羅漢中的第十位,而清乾隆皇帝《十六羅漢讚》則將師列於第十三位,且稱之為巴納塔嘎。

〔參考資料〕 《阿羅漢具德經》;《有部毗奈耶》卷三十一;《分別功德論》卷五;《寂照堂谷響集》卷九;《羅漢圖讚集》;《佛像圖彙》卷三。


四藏

指經、律、論三藏及雜藏,為大眾部所立。《增一阿含經》卷一〈序品〉云(大正2‧550c)︰「契經一藏,律二藏,阿毗曇經為三藏,方等大乘義玄邃及諸契經為雜藏。」關於雜藏,《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二云(大正45‧271a)︰「或說四藏,如僧祇律、分別功德經同大眾部,素呾纜等三藏之外別立雜藏。謂但詮定名素呾纜,若但詮戒名毗奈耶,若但詮慧名為對法,若合二詮或合三詮名為雜藏。」《摩訶僧祇律》卷三十二云(大正22‧491c)︰「所謂辟支佛阿羅漢自說本行因緣,如是等比諸偈誦,是名雜藏。」

又,《撰集三藏及雜藏傳》云(大正49‧3c)︰
「迦葉復問︰云何四藏﹖(中略)阿難答曰︰此說各異,隨眾意行,是名雜藏。佛說宿緣,羅漢亦說,天梵外道,故名雜藏。中多偈頌,問十二緣,此各異入,是名雜藏。(中略)中多宿緣,多出所生,與阿含異,是名雜藏。」

依此,可知所謂雜藏主要是在說佛及阿羅漢的本行因緣,又由於所說人多,且說三阿僧祇菩薩之本生,文義多於三藏,故名雜藏。

除了上述的四藏外,犢子部另立經、律、對法及明咒為四藏。《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二云(大正45‧271b)︰「犢子部中亦說四藏︰(一)經、(二)律、(三)對法、(四)明咒,此藏之中集諸咒故。」

〔參考資料〕 《分別功德論》卷一;《大智度論》卷四十九。


失譯經

指佚失譯者名字的經典。又稱無譯或闕譯。蓋早期漢譯佛典往往未記載譯者之名,到苻秦‧道安編《綜理眾經目錄》,始校定諸經題名及譯者名。此可由《出三藏記集》卷十五〈道安法師傳〉所說得知。其文云(大正55‧108a)︰「又自漢暨晉,經來稍多,而傳經之人名字弗記,後人追尋莫插羯代,安乃總集名目,表其時人銓品新舊,撰為經錄。」雖然如此,當時譯人名字不詳者仍多。玆列舉著名經錄所載之失譯數如次︰

(1)《出三藏記集》卷三〈新集安公失譯經錄〉中,列出一四二部。

(2)梁‧僧祐更製〈新集續撰失譯雜經錄〉(《出三藏記集》卷四),認為失譯經有一三○六部之多(其中當時猶存的有八四六部)。

(3)梁‧寶唱在其《眾經目錄》(《歷代三寶紀》卷十五所引)中,揭舉失譯經三二一部。

(4)隋‧法經等的《眾經目錄》舉出四三一部。

(5)隋‧費長房的《歷代三寶紀》譯經錄列舉後漢失譯經一二五部、吳魏一一○部、西晉八部、東晉五十三部、西秦八部、北涼五部,合有三○九部。

(6)《大唐內典錄》及《古今譯經圖紀》與《歷代三寶紀》所載相同。

(7)《大周刊定眾經目錄》卷十一列大小乘失譯經計四二四部。

(8)《開元釋教錄》列後漢失譯經名一四一部,吳魏八十七部,西晉五十八部,東晉四十部,三秦時代四十一部,北涼五十三部,宋代三○七部,梁十四部,合七四一部。

◎附︰小野玄妙著‧楊白衣譯《佛教經典總論》第二部第一、二章(摘錄)

第一類所謂失譯經,即指經本確由某人從梵夾翻譯而成,但好不容易譯成,卻不知其譯人之名。失譯一語,亦具謂失譯人名,即逸失譯人之名之意。直言之,失譯經即指譯者不明之經典而言。其經典既已有譯本,卻不知譯者之名,很令人不解。此乃因古時在所譯經本中,並未恭署譯者之名之故;另一方面,有關譯經之記載亦付闕如,故後人無由得知經典之譯者,於是乃有許多失譯經出現。至六朝中期之統計,不知譯人之名之失譯經,其數量竟比知譯人之經典多達二倍以上,故亦就無從著手查尋。(中略)

失譯經之調查研究,在中國佛教經典傳譯史上,實須作最慎重之考索。因為逸失譯人名之經典為數甚多,且多數屬於傳譯初期之作;又據六朝中期梁代僧祐法師所作實際調查,顯示失譯經之數目已達知譯人之經典總數之三倍;至六朝末期,編修《歷代三寶紀》等經錄時,乃作出令人難以想像之大膽裁斷,將大部分失譯經,分配予著名,甚至名不見經傳之譯人,作成欺人不實之目錄,而因受此偽目錄之累,造成中國傳譯史糾雜紛亂之局面,實已達無可救藥之地步。有關此事,於前章譯經史中已反覆言及。(中略)

自後漢,經三國、晉,至南北朝中期之三百年間,傳譯之經典有二千餘部。其中知譯人之名者,僅有四五○部左右,而不知譯人,列屬失譯部者,達一千六百部以上。如此懸殊差數,似乎難以交代,然既為事實,則不可更改,而問題即由此發生。

據筆者之研討,斯學始祖彌天道安法師最初之查定,實強而有力。而其後僧祐律師之集補,雖並未十分充實,然其記載較其他經錄近於事實,則是確實之事。因此,欲尋訪中國前代佛教經典傳譯之歷史,必須以二師之語錄作為衡量之基準。然二師調查所得失譯經之數量,即如上述統計所述之多,對於此事應作何想法,即為第一個問題。

已如前述,除於卷末特書識語者,乃當別論外,古代之譯經多未署記譯人名而書寫流傳。如現存之初唐以前之古寫經,無一於卷首署有譯號者。此類自最初即不署記譯人名而寫傳之經本,若別無其他確實記錄,即造成逸失譯人名之失譯經,乃勢所必然。道安將其收集而纂修綜理《眾經目錄》時,花費多大苦心,亦可推察而知,而僧祐更蒐集經本,為完成目錄而努力,其功績者實厥偉。二法師俱為蒐集並勘定經本,而費萬全研備之力,其結果不明者終究依然不明,故而多數經典悉列入失譯經中。不可因數字龐大,而責其調查不充分,因為事實即為如此。道安之調查可謂已相當徹底,乃由爾後僧祐重作檢討,卻並無多少新發現可資追補一事,得以證明。大凡類此學問之查究,一人進行所得,自不能盡得其實而未有一點遺漏。若干年後始發現某地有某人祕密寫傳經本之事,並非不可能,然自應有一限度,一時之間發現許多,則萬無此理。

在此希望讀者冷靜地以常識判斷者,亦即此點。前已曾屢次提醒注意,《歷代三寶紀》以下諸經錄對歷代譯經目錄之記列,實無責任已極。無論如何,費長房等纂集之《歷代三寶紀》,開欺人目錄之例,自是罪無可逭,然後人卻依然蹈襲前誤,則更為不可,因為蹈襲實質上罪同初犯。《歷代三寶紀》所作之譎詐事情,即將梁‧僧祐傾力查索,而斷為譯者不明之失譯經一千六百餘部,乃以不確實之偽目錄為證據,而將其中之千幾百部分配予安世高等前代之譯經家。如此手筆,非尋常人所敢作,而費長房等人卻行之毫不以為意,且假想為經目鉅著,構劃製作,此種胡思妄為,實令人瞪目結舌。

無論其人如何精心製作目錄,而虛偽之事實終不可改,原形終將畢露。若經嚴謹之研查,真相必會大白於世,屆時,其費盡心機,大事分配之歷代譯經目,仍須還原為道安、僧祐所調查確記之目錄。如若任其貽誤,勢必不得善果,此乃情勢所然,難憑私意而為。今即將此要領重覆申述,一言以見之!

第一,據統計所得之《出三藏記集》與《歷代三寶紀》所載失譯經數目之差,為一六一七對三○九之比,即有一三○八部失譯經經重新分配於每位譯人名下,自後漢至劉宋初期之譯家皆有。失譯經之譯人,爾後於別寫本之後語,或其他證據中得知其名,少數五部、十部自不無可能,然一時發現上百部千部,即使魔術幻影,亦不可變得。而竟全然漠視常識,如此膽大妄行者,唯有《歷代三寶紀》對歷代譯經目錄之記載。其所作胡行,實令人驚痛。

第二,其人大膽進行大事分配所憑藉之證據為何﹖即漢時佛經目錄、朱士行漢錄、道祖錄、始興錄等偽目錄。此等目錄,不會重現於隋代,而編者自身又怎可謂︰「所載目錄雖可見於傳記中,然早已佚失,並未親睹其書。」真令人啼笑皆非。如此未曾親見,有名無實之目錄,卻依然任意援引,而謂某人有幾十部譯經,或某人譯出某經等等,更甚者為,當援引偽目錄時,多數均明載某帝某歲何年何月何日譯出之類清楚肯定之譯經年月,實令人不可思議。外行人矇於言辭,或可欺瞞一時,然不實之記錄終難掩飾其闕漏,只要稍加詮索,虛假立可揭穿。

第三,如此將大量失譯經分配予各譯人之偽目錄雖已完成,然本即為偽託之說,一經實際研查經本,則誣妄立可呈現而消弭。將三倍於知譯人名經典之失譯經,透過各時代,記入譯人名下,而在分配之時,舊譯之經分予古人,新舊之經分予近人,如此按時代配當,一時間令人信以為真者確實不少。經由道安編為失譯經者,十九為西晉以前之古譯,而僧祐新集之失譯經,則大部分為東晉至劉宋初年之物。因此,將古譯之失譯經作為安世高、法炬等之作品,由內容而言,因經本本身即是古作,故難以遽下論斷,卒然否定,而令人猶疑不決。不過,於當時仍不難辨別,因其任意選定於譯人名下之經本數目太多,易將古譯之經列入舊譯時代之人,而舊譯之經則列入古譯時代之人,其間錯誤,一經研查實物,結果立可顯出,而馬腳亦隨之暴露。如此煞費苦心之安排,見於吾人眼中,不啻為藏頭露尾,由虛偽之中,何能生出真實﹖要之,攀附之竹終必離樹,唯有將失譯之經還原於失譯經部中,始能了解傳譯史之真相。

第四,將失譯經以時代別分配於後漢、魏、吳、西晉,乃至北涼,實為愚不可及之舉措。既已不知譯人之名,自無確知時代之理由。若分析其相異之特點,而就古譯時代、舊譯時代,籠統加以區別,非為不可,然若欲精確鑑查判定為後漢、三國、晉或涼等之譯作,則不可能。道安與僧祐僅將之歸納為失譯,並未作成時代之識別,因為按而不斷方為正確。而費長房卻敢於劃分時代別,雖看是偉構創舉,而實際為全然未經鑑查,妄自分配,遽下文字論斷,如孩童遊戲之行為。舉一例言之,《大方便佛報恩經》與《分別功德論》等,擬之為後漢時之失譯經,其實無論由那方面索查,結果均為東晉之作品,而作為後漢譯本,實屬子虛烏有。若此輕率作下之時代別,自無任何權威性可言。

第五,證據重於議論。費長房等分配予各譯人之失譯經,事實上並未得當,其理於前章傳譯史中,已適時在在言明。今乃精審失譯經目,而追究其隨意摘出失譯經目中適宜之本,分配予各譯人之真相。若將後節所揭載之表目熟覽,即可領會其間原委。海巿蜃樓並非實物,而歷史史實則不可更易。失譯經終究為失譯經,豈是憑筆尖即可輕易置換之事﹖

費長房編修《歷代三寶紀》之際,為失譯經作下如此輕率之處理,而《大唐內典錄》以下諸經錄,雖曾多少加以刪補增除,試作幾分訂正,然大體上仍蹈襲其說。即以《三寶紀》之分配為基礎,由彼附以新譯名之失譯經,乃出人意外地署以安世高或其他譯人之名現行;而以時代別區分之剩餘之失譯經,則各按上後漢失譯、西晉失譯等,行世至今。然則其為根本錯誤之目錄,筆者明白指摘。為將此問題轉為未來之實際問題,必須將由此種不純之動機,而於隋唐以後新附以虛偽譯人之失譯經,及加以無稽之時代別之失譯經之譯號,作慎重地再檢討,為歷史之傳真,重編入原來之失譯經部。若仍將現行大藏經之譯號,照章全收,據以為中國佛教作歷史性之說明,姑不論以往,而今後學術上研討,則將如癡人夢語,毫無真實性。


末田地

印度陀頗羅人。又作末田提、摩禪提、摩田提、末田底迦、末田鐸迦、末田地那。意譯為水中、日中、金地。關於其得名由來,依《有部毗奈耶雜事》卷四十所載,師出家於日中之時,復受戒於水中,故時人稱之為日中或水中。其文云(大正24 ‧410c)︰
「本云末田地那,末田是中,地那是日,因以為名,喚為日中。或云末田鐸迦,末田是中,鐸迦是水,由在水中出家,即以為名,喚為水中。舊云末田地者,但出其名,皆未詳所以故。」

相傳師為阿難的最後弟子,付法藏的第三祖,也是迦濕彌羅(罽賓)佛教的早期弘揚者。依《阿育王經》卷七所載,師亦為「異世五師」之一。師承傳阿難之法,復傳法予商那和修。據此,由摩訶迦葉至優婆毱多,師資相傳有五人,此稱為「異世五師」。相傳彼嘗遊化迦濕彌羅國,降伏龍王,大宣正法。並為人民說《讀譬喻經》,令八萬眾生出家,千人得道云云。

關於其出世年代,諸說不同。依《阿育王傳》卷三〈優婆毱多因緣〉與《有部毗奈耶雜事》卷四十所載,師於佛入滅後百年出世。此種說法與北方所傳阿育王於佛滅百年後出世的說法如出一轍。意謂師與阿育王為同時代人。此外,《大唐西域記》卷三〈迦濕彌羅國〉條下所記,師出世於佛入滅後五十年。此說與前說之年代差距頗近。但未見相似的說法,以資佐證。推究其因,或因迦濕彌羅國為說一切有部之地。說一切有部之徒為欲顯示自派傳承之權威,乃不顧年代之是否相符,而逕以師為阿難之直傳弟子所致。

〔參考資料〕 《善見律毗婆沙》卷二;《達磨多羅禪經》卷上;《付法藏因緣傳》卷二;《出三藏記集》卷十二〈薩婆多部師宗相承〉;《分別功德論》卷二;《翻梵語》卷二;印順《說一切有部為主的論書與論師之研究》;《多羅那他佛教史》。


佛足石

指刻有釋尊足掌印,以表千輻輪等妙相的石頭。又稱佛腳石、佛足跡。相傳見佛之足蹠而恭敬禮拜者,如同禮拜生身佛,可滅無量罪障。一般常見者為左右雙足,但也有以單足表現者。

關於佛之足相,《大毗婆沙論》卷一七七云(大正27‧888a)︰「佛於雙足下有文如輪,千輻具足,轂輞圓滿,分明巧妙,妙業天子雖極作意,不能擬之。」《大智度論》卷四云(大正25‧90a)︰「足下二輪相千輻輞轂,三事具足,自然成就,不待人工。諸天工師、毗首羯磨不能化作如是妙相。」《觀佛三昧海經》卷一載,如來腳指端蠡文相如毗紐羯摩天所畫之印;足下千輻輪相轂輞具足,魚鱗相次,有金剛杵相;足跟亦有梵王頂相,與眾蠡無異。此外,亦有雙魚絞、三寶標等圖樣。

佛足石在印度以外的佛教圈,不論是斯里蘭卡、泰國等地的小乘佛教國家,或尼泊爾、中國、朝鮮、日本等大乘佛教圈也都廣受尊崇。初期印度佛教認為造佛形像乃不敬之事,故多以法輪、菩提樹、塔、高座與佛足石等物以象徵佛陀。如摩揭陀國耆闍崛山精舍及華氏城、烏仗那國阿波邏龍泉及摩愉伽藍、迦畢試國佛影窟、屈支國(龜茲)東照怙釐佛堂等均有此類佛蹟。

其中,華氏城的佛足石,足長一尺八寸,寬六寸餘,二足俱有輪相,十指皆帶花紋、魚形,最為著名。現存最古的巴路特(Bharhūt,西元前二世紀)塔門浮雕之三道寶塔階圖所刻佛足,足中印一法輪;而自南印度阿摩羅婆提(Amarāvatī)出土的方形佛足石,中央刻一輪形,旁刻有輪、卍字、三寶章等圖形,近似現今傳於我國及日本者。

據《法苑珠林》卷二十九所載,我國唐代的王玄策曾臨摹華氏城的佛足石而還,並流傳於各地。此外亦有玄奘所請回的佛足圖。

日本現存最古的佛足石收藏在奈良藥師寺。依其銘文所記,乃天平勝寶元年(749)所造。其原型為王玄策請回長安之佛足圖。佛足印之側鐫刻二十一首古歌,世稱佛足石歌碑。今二者皆為日本國寶。此外,日本尚有不少佛足石。但雕造年代不明,大抵均為江戶時代以後之作品。又,明治以後也有不少新作。


佛足石


〔參考資料〕 《十住毗婆沙論》卷八;《中阿含經》卷十一〈三十二相經〉;《分別功德論》卷二;《大唐西域記》卷二、卷三、卷八、卷九;《入唐求法巡禮行記》卷三;《釋迦方志》卷上、卷下。


佛身

指佛的肉身。或指佛所具有的種種理想的德性,此時的佛身,即與宇宙真理的「法」或「法性」同義。在西元一世紀佛像出現之前,釋尊的形像一直間接地只是以法輪、菩提樹等為象徵。其後,大乘經典中承認除釋尊之外,還有其他諸佛。佛性、絕對性的法與現實眾生的關係,也開始被探討。這種關於佛身的研究,被稱為佛身論,在佛教思想上有很深入的發展。其中,重要的有下列幾種︰

(一)二身說︰如法身與生身、法身與色身、法性身與父母生身。法身,在初期佛教是指佛之教說,或佛教說之體現者。但到了後世,則被視為與「法性」同義,故又名法性身。生身,是指佛的父母所生身,有生有死。

(二)法、報、應的三身說︰這是大乘佛教內最普遍的說法。法身指法性。報身指證悟後,身體上所具的三十二相等特徵,是修行的結果。應身是指佛為教化眾生而化現的佛身。

(三)自性身、受用身、變化身的三身說︰自性身指法身,是其他二身的根據。受用身指享受證得法性之喜的狀態。此中又分︰佛之自身享受此法樂,稱為自受用身;為菩薩說法,令他受此樂,稱為他受用身。變化身即化身;是為教化菩薩與凡夫而化現的。此三者即相當於前述的法身、報身、應身。

(四)法身、應身、化身的三身說︰這是將法、報、應三身中的法、報身,視為法身,而將應身二分為應身與化身。這種情形下的應身是歷史上的釋尊,化身是為教化而出現的。

此外,另有自性身、自受用身、他受用身、變化身的四身說,以及十身說。

◎附一︰印順《勝鬘經講記》(摘錄自《妙雲集》上編{3})

因圓果滿的如來有色相呢,還是無色相的﹖這在中國古代,大有諍論。有人說︰佛是無色的。有人說︰佛是有色的。研究真常妙有的大乘經根本義,是宣說如來有色的。這是針對二乘而來,小乘如說一切有部等,說佛入無餘涅槃,即灰身泯智,不可談有色有心。如上座部等,說佛入無餘依涅槃,色是沒有了,但能斷煩惱的淨智,是有的。這即是有心而沒有物質的。與大乘近似的大眾部說︰「如來色身實無邊際,(中略)如來壽量亦無邊際」、「佛遍在」;所以,入無餘依涅槃(也可說不入涅槃的),不但有智,也還有色。大眾部等,和《法華》、《勝鬘》等經的思想極近。常住妙有的大乘,評破聲聞乘者說如來涅槃是無色的,所以特重視「解脫有色」。本經讚佛的功德中說︰「如來色無盡,智慧亦復然。」即顯如來有色義。《涅槃經》說︰「如來捨無常色獲得常色。」又如《涅槃經》卷三說︰「言非色者,即是聲聞緣覺;言是色者,即是諸佛如來解脫。」《大法鼓經》也說︰「常解脫非名,妙色湛然住。」又說︰「諸佛世尊到解脫者,彼悉有色,解脫亦有色。」妙色湛然的如來解脫,顯示了真常大乘的特色。如來的究竟果德,是有心也有色的。這在一切眾生,是本來具足此清淨德相的,名為如來藏。所以說︰「如來藏具相三十二。」這是佛法中妙有真常大乘的根本義,後來是多少修正(如《楞伽經》)了,但我們還是應該知道這一問題的真相的。

◎附二︰印順〈金剛經講記〉(摘錄自《妙雲集》上編{1}) 《金剛經》︰「『須菩提!於意云何﹖可以身相見如來不﹖』『不也,世尊!不可以身相得見如來。何以故﹖如來所說身相,即非身相。』佛告須菩提︰『凡所有相皆是虛妄;若見諸相非相,則見如來。』」

《講記》︰明心菩提,約七地菩薩定慧均等,現證法性,得無生法忍而說。證法,即「見法」,「見法即見佛」。佛之所以為佛,即在究竟圓覺緣起空寂的中道;離此正覺,更沒有什麼奇特!如能悟徹緣起法相的空寂,即與佛同一鼻孔出氣。所以說︰「見緣起即見法,見法即見佛。」這才是真切見佛處。上面伏心菩提,廣行利濟眾生,積集了無邊的福智資糧;漸能悲智相扶,定慧均等,「方便成就」,有力現證無分別法性了。因此,佛特舉「見佛」,問須菩提道︰取著身相──三十二相、出入來去相、穿衣吃飯相、坐禪說法相,能正見如來嗎﹖須菩提是過來人,所以說不可。從前,有一次,佛從忉利天來下人間,人間的佛弟子,都歡喜的去見佛。依次序,比丘應在比丘尼之先,但蓮華色尼為了先得見佛,即化作轉輪王,走在最前面。他以為最先見佛了,但佛對他說︰不是你先見,「須菩提先見我身」。原來,那一次,須菩提沒有參加迎佛的勝會。當眾人去見佛時,他想︰佛曾說︰見法即見佛,我何不正觀法相!於是他就觀察諸法的從緣生滅,從無常為門而悟入諸法無性空,徹見了如來法身。須菩提曾有此體驗,所以佛一提到,他就肯定的說︰不可以身相得見如來。這些身相,都不過是假名如幻的妄相;佛的無盡莊嚴,也一樣的絕無少許法可取可得。所以,佛說的身相,即非有身相的實性。如取著假相為佛,即不見如實空相,自也不能深見如來的所以為如來了!

須菩提但依身相的虛妄說,如來本此原理,又推進一層說︰不但如來的身相是虛妄的,所有一切的法相,如山河大地器界相,凡外賢聖眾生相,有礙可壞的色相,明了分別的心相,這一切無不是依緣起滅,虛妄不實的。虛妄的還他虛妄,如不執妄相自性為可見可得,即由諸相非相的無相門,契入法性空寂,徹見如來法身了!從緣起的虛誑妄取相看,千差萬別;從緣起本性如實空相看,卻是一味平等的。法性即一切法自性不可得而無所不在,所以也不須於妄相外另覓法身,能見得諸相非相,即在在直見如來。所以古人說︰「山河及大地,全露法王身。」

般若道三階︰發心菩提重於願,伏心菩提重在行,明心菩提重在證。又,初是住菩提心,中是修悲濟行,後是悟如實義。初以般若扶大悲願,中以般若導六度行,後是般若現證。雖各有所重,而菩提願、悲濟行與性空見,實是不可離的。(中略) 《金剛經》︰「『須菩提!於意云何﹖佛可以具足色身見不﹖』『不也,世尊!如來不應以具足色身見。何以故﹖如來說具足色身,即非具足色身,是名具足色身。』『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可以具足諸相見不﹖』『不也,世尊!如來不應以具足諸相見,何以故﹖如來說諸相具足,即非具足,是名諸相具足。』」

《講記》︰色身,是諸法和合的一合相;諸相──如三十二相,是色身上某一部分的特殊形態。如來法身,有相﹖還是無相﹖這在佛教界是有諍論的,有的說有相,有的說無相。其實,這諍論是多餘的。如以佛有法身和化身,這法身是有相的。假使說佛有三身(也可以有相)或四身,專以法身為平等空性,那即可說法身無相。有相的法身,色身無邊,音聲遍滿十方。在大乘(大眾部等同)學初立二身說,法身即本身、真身,悲智圓滿,如智不二,心色無礙,遍法界的毗盧遮那佛,為大機眾生現身說法。但此法身是無為所顯的,相即無相,不可思議!龍樹論多用此義。

佛問須菩提︰可以從身色、諸相的具足中,正見如來嗎﹖具足,即圓滿。色身的具足,依玄奘及笈多譯,更有「成就」的意義,所以即圓成或圓實。凡是自體成就,不待他緣的,即名為圓成實。法身色相,或稱歎為圓成圓實的。須菩提領解佛意說︰不可!如來是不應以具足的身相而正見的。因為如來說具足身相,是無為所顯的,是緣起假名而畢竟無自性的,那裏有圓成實體可得。所以,即非具足身相,而但是假名施設的。

本經概括的說諸相具足。常說佛有三十二相,是指印度誕生的釋迦如來化身而說。至於法身,有說具足八萬四千相,或說無量相好。但有論師說︰三十二相為諸相的根本,八萬四千以及無量相好,即不離此根本相而深妙究竟。

〔參考資料〕 《增一阿含經》卷二十一;《雜阿含經》卷二十六;《分別功德論》卷二;《佛地經論》卷七;《大乘入楞伽經》卷六〈偈頌品〉;《十地經論》卷三;《維摩經》;《首楞嚴經》;《涅槃經》;《華嚴經》;坂本幸男(等)《法華經の中國的展開》;長尾雅人《中觀衹唯識》;橫超慧日編著《法華思想》;宇井伯壽《佛教汎論》。


君徒鉢歎

護法住世的四大聲聞之一。又作軍頭婆漠。如《增一阿含經》卷三〈弟子品〉所述(大正2‧557b)︰「我聲聞中第一比丘,堪任受籌不違禁法,所謂軍頭婆漠比丘是。」此外,《舍利弗問經》記載孔雀輸柯王(阿育王)之孫弗沙彌多羅壞諸寺塔時,五百羅漢登南山避禍,唯君徒鉢歎現身護持經律,使經律得以傳諸後世。然此尊者之事蹟除上列二經之外,在其他經論中甚少記載。

〔參考資料〕 《彌勒下生經》;《分別功德論》。


坐禪

以打坐來修習禪定的方法。略稱「打坐」。禪,具云禪那,本是梵語dhyāna的音譯。意譯靜慮。本來,行、住、坐、臥皆可修禪,但在四者之中,以坐姿最為適宜,故多云坐禪。在印度,無論是外道或佛教,都非常重視禪定的修習。例如佛教的修行綱要,是戒定慧三學。戒清淨,始得禪定寂靜;禪定功夫到達一定水準,始得智慧明朗。因此,欲行佛道,不能不修禪定。佛經中,常可見佛陀及其弟子們重視修禪的記載,如《大般涅槃經》卷中云(大正1‧197c)︰「爾時有一滿羅仙人之子,(中略)忽於中路,而見如來坐息樹下,合掌問訊,卻坐一面,而白佛言︰夫出家法,坐禪之業最為第一。」

分別功德論》卷二云(大正25‧34a)︰「阿難便般涅槃時,諸比丘各習坐禪,不復誦習。云佛有三業,坐禪第一。遂各廢諷誦,經十二年。」

印度佛教的禪法,種類甚多,有數息、不淨、慈心、因緣、念佛、四無量心、般舟三昧、首楞嚴三昧等,大體可分為大小乘二大部類。

禪法流傳入中國之後,也頗為盛行。隋代的天台智顗大事弘揚止觀法門,是為中國禪師對印度禪法的集大成。其後禪宗興盛,中國式的獨特禪法乃告廣行於世。

關於坐禪的方法,《大比丘三千威儀》卷上云(大正24‧917a)︰
「欲坐禪復有五事︰一者當隨時,二者當得安床,三者當得輭座,四者當得閑處,五者當得善知識。復有五事︰一者當得好善檀越,二者當有善意,三者當有善藥,四者當能服藥,五者當得善助。爾乃得猗。隨時者,謂四時。安床者,謂繩床。輭座者,謂毛座。閑處者,謂山中樹下;亦謂私寺中不與人共。善知識者,謂同居。善檀越者,謂令人無所求。善意者,謂能觀善。善藥者,謂能伏意。能服藥者,謂不念萬物。善助者,謂禪帶。」

此外,智在《修習止觀坐禪法要》、《釋禪波羅蜜次第法門》等書中,對坐禪方法也頗多論述。日本、朝鮮佛教界,對於坐禪也都甚為弘揚。

在禪宗史乘中可以發現,禪宗對於坐禪方法與時間等相關事項,也有甚多規定。如《敕修百丈清規》卷五〈大眾章〉坐禪儀條即對坐禪方法記載甚詳。在坐禪時間方面,依《永平清規》〈辨道法〉所載,有「四時坐禪」之說。此四時是黃昏、後夜、早晨、晡時。此中,黃昏坐禪是日沒後二刻半,聞昏鐘,撘袈裟,入雲堂坐禪。後夜坐禪是四更三點的坐禪,此時不撘袈裟。早晨坐禪,是晨朝粥座終後小頃,維那於僧堂前撘坐禪牌。其次,鳴板,首座大眾即撘袈裟入堂,面壁坐禪。晡時坐禪,是大眾午齋終了時,收蒲團出堂,在眾寮歇息至晡時,再入雲堂坐禪。

又,禪林中,上堂以前於僧堂坐禪少時,稱之為坐堂。小參之前及每日晚參之前,於僧堂坐禪少時,稱之為坐參。定式坐禪之後再坐者,稱之為再請禪。得法之住持,為勉勵大眾而伴隨大眾的坐禪,稱之為伴禪或陪禪。

◎附一︰關田一喜著‧曾桂美譯《坐禪的理論與實踐》第一篇第一章(摘錄)

(一)用具
預備一大一小兩個墊子。大墊,一般家庭所用者即可,小墊是圓形的,需厚五、六公分,直徑約四十公分。打坐時,墊在臀下,避免大腿根(譯按,即「股骨溝」)受壓迫。

使用小墊的目的是︰提高腰部位置,使兩膝著地,下肢前傾,並使體重集中於此。藉它使膝蓋兩點和臀部呈堅牢的梯形,使身體處於安定的狀態。

(二)姿勢
〔結跏趺坐〕 坐在座墊之上,左右雙腿擱置在反方向的大腿上。一般是先將右腳放在左腿之上,再將左腳放在右腿之上。順序相反也無妨。雙腿膝蓋要確實落於地面(或落於鋪在地面的墊子上)。下腹往前挺伸,身體重心集中至下腹。臍下數公分之處稱為丹田。廣義而言,可將下腹部全體視為丹田。

使上身保持筆直,筆直得如由額頭中央(即眉間)引一垂直線貫穿鼻、口、臍而下的姿勢;此垂直線稱為正中線。讀者不妨坐在鏡前,將繩子由鏡框中央下垂,對齊本身的正中線。可能的話,以裸露上身進行試驗。繩子上也可附一輕鉛墬。依此可測出姿勢的左右平衡程度。(中略)

其次,使「臀部往後,腹部朝前」。將下腹往前傾同時使臀部朝後挺。只要將骨盆上端朝前傾,臀部自然會往後挺。請注意!這並不是指讓身體往前傾。如此,力量會集中於下腹部。

如此一來,下腹往前挺伸,上身會如反射作用般的呈筆直狀。力量集中於下腹時,軀體的基礎部會處於更加安定的狀態,上身不會往前傾後縮,可形成輕鬆、筆直的姿勢。

「臀部往後」──換言之,將骨盆上端往腹部傾斜。如此促使腰部肌肉緊張,不得不往前挺伸。將腰部往前挺伸以及使臀部往後挺出,是同一肌肉群的同一運動。大人常會告誡小孩要保持︰挺腹姿勢。照此法將腹部挺伸,依上面的要領使臀部朝後挺出,能更進一步體驗到力量集中於下腹部的感覺。

有些人們安心於採用類似盤腿的坐法,讓他們試做「臀部往後」,他們會頓悟此種坐法的要領。

右手手掌朝上放在膝蓋上,左手手掌也向上,重疊於右手掌之上,雙手大拇指彼此互相支撐,做出寶珠形狀。大拇指尖端應沿著正中線靠近肚臍附近。注意需使雙手手腕保持水平。如此一來,肩膀也呈水平並下垂,胸廓也會因而下垂。(中略)

其次,避免全身產生微動。首先,收下巴,使頸子筆直保持固定不動。避免全身產生任何微動時,全身會出現同等的肌肉收縮。(中略)

如同前述,肌肉收縮分為等張力收縮和等尺性收縮。同時也談及蚊子停駐於手腕時賦予等尺性收縮,致使蚊子飛不走的情況。坐禪時雖然不致於產生如此強烈的收縮,但是致力於避免身體產生微動時,全身會產生一適度的收縮。如同下述,這跟禪定有密切的關係。(中略)

進入禪定時,上臂、前臂、臉部、頸子、肩、胸等,會產生異於尋常的感受──一種深入的寂靜感。這種感覺與中庸度的等尺性收縮逐漸遍及全身同時產生。

肌肉隨時都處於某種程度的緊張狀態或者局部性的緊張,將這種緊張化為中庸度的全身均等程度時,如同前述,全身會產生平常無法體驗得到,一種寂靜的感覺。

感覺是依刺激的變化發生,因此避免讓身體產生微動,將此變化化為無,會產生一種寂靜。此時,滲透而入的寂靜感,即是入禪定的開端。

〔半跏趺坐〕 將一邊的腳(左右均可)擱在地面。另一隻腳放在反方向的大腿或腿肚上。這比上一種坐法的坐姿輕鬆。長時間打坐膝蓋疼痛時可換腳。

這種坐法的缺點是︰一邊的膝蓋負荷過重,另一邊過於閒散。另一方面,位於下方的腳為了不重疊於另一隻腿之下,得擱在前方或往內縮。但是即使這麼小心,要將二邊的膝蓋以同等壓力擱在地面,並不是件容易的事。因此,以膝蓋兩點和臀部構成的基礎,其一角會處於不安定狀態,上身不能達到左右均衡。為了補助這種缺失,腰部、腹部、肩、背等的肌肉不知不覺產生偏頗的緊張,甚至連身體上意想不到的局部,都容易產生彎曲,進而頸部、肩、背部產生僵硬。諸如連續七日的接心會等,是造成坐禪者疲勞困憊的原因之一,許多人為求方便採取此半跏趺坐,但這只能暫時採用,最好儘早回到第一種的姿勢。

〔第三種坐法〕 肥胖的人,或者是無法做到第一種姿勢的人,可以採取第三種坐法。即將左或右腳放在反方向的腿肚上。此時任何一邊都可往下垂,左右腳的高度可以保持大約同等的平衡。

這種坐法,在左右腳將膝蓋往下壓的壓力這一點,雖然不及第一種坐法,但可視為次一等的坐法。

〔第四種坐法〕 是將兩足平置於坐墊上,類似盤坐的姿勢。但是須注意︰進行此坐法時,要充分做到「臀部往後」,才不會產生像盤坐那樣腰部呈圓形、下腹凹進的現象。要充分做到「臀部往後」,需將臀部置於較厚的坐墊上,腰部位置高過膝蓋;否則,如果坐墊較低,腰部下垂,需加上另一份力量使臀部往後挺伸,長坐時,一旦鬆弛就形成類似盤坐姿勢。

這種坐法比第一種來得緩和、輕鬆,筆者有一段時間相當偏好這種坐法。筆者曾聽說有一位可以說是天生即適合修禪的禪師,亦使用此種坐法。據稱該禪師屬於肥胖型,也許因為如此,此種坐法才為他所接納。年輕時的坐禪必須相當嚴謹。筆者目前已不採用此種坐法。

◎附二︰日種讓山著‧芝峰譯《禪學講話》〈前編〉第三章第四節(摘錄)

坐禪的使命
坐禪與公案,是禪門修行的根本兩輪,缺其一,就不能見性成佛;故坐禪是直透佛心的三昧。道元禪師稱之為︰「諸佛所證三昧,保持佛法之根本行持。」又謂︰「表佛印於三業,三昧端坐時,諸佛法界皆證。」聖一國師示云︰「夫云坐禪宗門者,大解脫之道也。諸法皆依此門流出,萬行皆依此道通達;智慧神通妙用,亦皆依此中生,人天性命,亦皆依此中發。」

這樣看來,一切功德,都包含在坐禪中。蓋禪之可尊者,以得法之要道,全在實修、實證、真參、真究故也。所以古來稱之為「坐禪辦道」,以坐禪為究盡諸佛無上妙道的方法。

中國禪宗分五家七派,日本則有曹洞與臨濟兩派,對於坐禪的見解,不無多少相異,但以坐禪為佛道修行的要道,自無不同。現在舉出一二則古人對於坐禪的說法︰「夫截斷生死大事,無過坐禪要徑。」(大智《假名法語》)「若欲免生死輪迴之苦,應盡情識;欲盡情識,則應悟心;若欲悟心,則應坐禪。」(拔隊《假名法語》)

因此,也得知坐禪重要之所以。然坐,是四威儀之一;禪,是所修之法。四威儀中,坐是最為穩健中正,姿勢亦最正,於修禪是最適當的方法;所以古來稱坐為修禪,這是一般的見解。然六祖大師說︰「外於一切善惡之境不起心念名坐;內見自性不動為禪。」這是即以三昧的當下直名之為坐禪。然而永嘉大師說︰「行亦禪,坐亦禪,語默動靜體安然。」也有人說「豈拘坐臥乎」的話。這樣來看;在自性現前的當體,行住坐臥動靜,莫非是禪,不一定要坐纔是禪;可是這是照理想方面說的,至於實修的方法,還是以坐為第一要道。

坐禪三法
坐禪,是有調身、調息、調心的三法。三法不備,真禪不會現前,所以這三法是必要的。

第一所謂調身法者︰是關於坐禪身體的調整。先於坐處厚敷坐具,坐法有兩種︰一結跏趺坐,就是將右足安於左䏶上,將左足安於右䏶上。另一種坐法,叫半跏趺坐,就是只將左足安右䏶上。古來別此為「降魔坐」與「吉祥坐」;禪宗沒有這種區別,唯以坐久疲勞時,左右上下隨便的坐著都可,但總得半跏趺坐為宜。關於手掌、身體、嘴、眼方面、也有如下的方法︰右手安於左足上,左掌安於右掌上,兩手的大拇指互相拄著,照印相上說,這是名叫「法界定相」。身體,須正身端坐,不可側左傾右俯前仰後,耳與肩並,鼻臍相對。舌頂上顎,唇齒相著,目須細開。次說到衣食住方面︰坐宜靜室,在修業已純熟的人雖不必靜室,但未純熟者須選靜室,避開鬧巿或喧擾的地方。光線亦須選適當,過明過暗,都非所宜。又不可坐在極寒或極熱或迎風的地點。飲食,須守節度,飽食催睡,饑生困態,尤宜注意衛生。坐禪時,亦應取適度的飲食。次則衣帶勿使過緊。過緊,身體窄逼,氣息亦不易調;過鬆時,易生頹惰,以鬆緊適度為要。衣食住似乎和坐禪無關,實則不然︰住處影響於心,飲食影響於身,衣帶疎忽,影響於調息;所以這三種事不宜輕忽。

第二調息法︰即調呼吸。我們平常的呼吸,大概正確,倘一旦四大不調,脈搏就會變動,呼吸也變成不規則,這是各人都有經驗的。現在坐禪的時候,調身已畢,次則調息。呼吸不調,心自然也因之不調,如在定相的身體浮動,或身體像飛揚空中似的種種魔境生起,都是呼吸不調的變態現象。所以稍覺浮動,須首先把心安於氣海丹田;氣海丹田者,即臍下兩三寸的地方。就是把心鎮靜下來,將下腹部徐徐地用力,使之稍稍向前似地,精神安著,呼吸自然調順。若說個中消息,就是「鼻息微通,身相既調,出氣一息,左右搖振,兀兀地坐。」呼吸勿使出入於口而行於鼻息,緩急以中。身體既調,吐出呼氣,將身向左右動搖,恰如木樁打入大地,一坐定時,縱千山崩壞,大海橫決,亦不動搖,須用這樣的氣概來坐禪。又若從坐起時,相反地徐徐搖身,好像從大地上拔木似的心境,決不可卒暴。

須具上面的樣子,纔全成了坐禪的狀態。

第三調心法︰這是有關於坐禪的根本要諦。調身、調息、僅是調心的手段而已。調心法,曹洞臨濟兩派,見解不同。臨濟為見性的調心,曹洞為坐禪的調心。臨濟見解,在後說到無佛性的話頭時,自然明白,姑置不談,今唯述曹洞的見解如下。就是說︰「思量箇不思量底,不思量底如何思量﹖非思量即坐禪之要術也。」思量,是有心;不思量,是無心。偏於一方時,有心既成病,無心也成病。現在,不涉於有心思量,也不沉於無心不思量,以超脫了散亂與昏沉的當體,名曰「思量不思量底」,用最適切的話來說,即非思量是。坐禪的當體,既離造作之念,又非無心不思的狀態,是思量而不思量,不思量而思量。所以這非思量的「非」,不是否定意,是指坐禪上的正念,就是非思慮的意義,非思慮便是解脫。以此為坐禪上的正念,正思惟。說到「非思量底思量」時,便是脫體現成地離迷悟,越凡聖,念念悉正,心心皆非染污之心行;所以道元禪師的《坐禪用心記》說︰「直須破斷煩惱,而可親證菩提。」在《坐禪儀》中述著︰「若得此意,則如龍得水,似虎靠山,當知正法自現前,昏散先撲落。」於是,在這裏發生坐禪與悟有如何關係的問題來︰在曹洞宗說,「正傳之坐禪,不可求悟於坐禪之外」,緣坐禪的真境界,是在於不思量的正念,若正念相續,雖行住坐臥,動止威儀亦不暫離,即可說是大悟底人。道元謂︰「非可測知。以坐禪是悟門之事。悟者,只管打坐。」故正傳之坐禪,不是待悟的坐禪,為坐禪的當體即是作佛、行佛受用三昧;坐禪的當體,就是坐佛、作佛。故說坐禪之外無悟,這是曹洞宗的立場。

◎附三︰葉均〈略談南傳佛教修定的方法〉
南傳上座部佛教很重視禪定修養,緬甸、泰國等的教徒設有許多禪定中心的組織,專門從事研究和修習。(中略)

先談初步的修心法。第一是調身。選擇一個比較安靜的地方,敷設一個柔軟舒適的座位,然後坐下。坐的方法,一般是「結跏趺坐」,就是平常說的盤腿而坐。有雙盤腿和單盤腿兩種。雙盤腿是先把左腳壓在右腿上,再把右腳壓在左腿上,兩腳足心向上。單盤腿是先屈右腳放在座位上,足心向上,再把左腳壓在右腿上,坐好以後,把兩手重疊放在盤腿上面,手心向上,左手掌在下,右手掌在上。但有人腿子硬,不能結跏趺坐,也可用別的方法,如交腿而坐,或把兩足放在地上端正而坐,把兩手放在膝蓋上,手背向上亦可。要以身體舒適為主。但身子不前傾,不後仰,要正直自然。此時,把左右肩稍微搖動幾下,以通血脈,再把視線收到眼前最近之處,眼看自己的鼻端,不完全閉眼(因閉眼容易昏沉睡眠),然後放鬆全身。

第二調息。先呼出一口濁氣,然後以舌尖抵上顎,閉上嘴,用鼻子呼吸。呼吸有三種︰如果出入息急促粗重而可聞聲者為聲,粗者為氣,微細緩慢者為息。修定的人不取聲,不取氣,而取微細的息進行呼吸。為了使散亂的心漸漸地靜止下來,此時可以應用一點數息觀,即每一次出入息默數一下,在出息時數或入息時數都可以,但數出便不數入,數入便不數出,數息時置心於鼻端的出入之門,如是從一數到十,不停止在五數以下,亦不超越十數以上,如欲再數,也是從一數到十。由於數的力量,而心得以專注。此後還可做一段隨念出入息,即出息時思想隨念於出息,入息時思想隨念於入息,出息時長時知我出息長,出息短時知我出息短,入息長時知我入息長,入息短時知我入息短。念息時思維集中於出入息的始終,即出息時從臍至鼻端,入息時從鼻端至肚臍。

第三是調心。即設法使全部精神意志集中於一個對象上,即所謂置心於一處。經過調息之後,注意力已漸集中,便可進一步思維「四大皆空」,使意志集中專注於空。其思維的方法是︰佛教把物質的基本元素歸納為地、水、火、風四大種,一切堅硬性的屬於地(固體),濕性的屬於水(液體),暖性的屬於火(溫度),動性的屬於風(比氣體範圍廣些)。人們把自己的身體叫內世界,賴以生活的房屋、田地、資具、器皿等叫外世界,這兩種世界都是由四大元素和合而成的,人們執此內界以為我,執外界以為我所。修定者先觀察分析自己的內身世界為無我,即思維我曾執此由地、水、火、風四大元素組合而成的色身為我;可是我只有一個。如果地大是我,其他水、火、風就不是我;若水大是我,地、火、風就不是我;若火大是我,則風、地、水就不是我;若風大是我,則地、水、火就不是我。既然在四大中找不到有我,故知此內身世界的本性是空的;內界是空,則外界也是空的;內外世界都是空的,我何必執它們以為我與我所﹖如是思維,便放棄對自身的內界和依存的外界的執著,即所謂「內無根身,外無器界」,把注意力高度集中於空上。就是說修定者的思想在這個時候除了空之外,沒有別的執著和雜念,持續地不間斷地維持這樣的境界。可是心猿意馬,長時維持境界不易,如果此時又起了別的雜念怎麼辦﹖應該立即思維這一念,不是無緣無故單獨從自己生起的,也不是從外界單獨生起的,如果是從外界生起,則與我無關;既非自己生,又非外界生,則亦不能是共同而生,如一粒沙榨不出油,二粒沙共同也榨不出油來,更不是無因而生的。由此可知這一雜念的本性也是空的,即所謂「不自生,不他生,不共不無因,是故知無生」。如是思維,覺知這一念是虛妄的,便拋棄了這雜念的繼續,又把注意力集中在完全是空的境界上。如果長時維持這樣的寂靜境界,若再起雜念,就再覺察,再消滅,再使精神集中專注於一境,這叫做「念起即覺」、「置心一處」。

上面所談最簡單的一般修心法,是一些禪師根據經論的說法和他們自己的經驗綜合起來教導初學入門的方便之道。如果經常按照這種方法修習,就可以排除散亂的雜念、斷除煩惱、獲得智慧。對於治療神經衰弱等慢性病也有幫助。

然而針對各類不同性格的人,為了使修定向更高的境界發展,南傳上座部佛教有一套傳統的很具體的專門修定法。他們把定境分為十遍處、十不淨、十隨念、四無量、一想、一差別、四無色等七類四十種,叫四十業處。就是地遍、水遍、火遍、風遍、青遍、黃遍、赤遍、白遍、虛空遍、光明遍,名為十遍處。膨脹相、青瘀相、膿爛相、斷壞相、食殘相、散亂相、斬斫離散相、血塗相、蟲聚相、骸骨相,名為十不淨。佛隨念、法隨念、僧隨念、戒隨念、捨隨念、天隨念、寂止隨念、死隨念、身至念、安般(出入息)念,名為十隨念。慈、悲、喜、捨,名為四無量(又名四梵住)。食厭想,名為一想。四界差別,名為一差別。空無邊處、識無邊處、無所有處、非想非非想處,名為四無色。

各種不同性格的人分為六類,即貪行者、瞋行者、癡行者、尋行者、信行者、覺行者。這六類不同根性的人於四十業處中修習那些業處比較適合呢﹖即貪行者適合於修習十種不淨及身至念。瞋行者宜修四無量及青、黃、赤、白四遍。癡行者及尋行者宜修安般念(隨念出入息)。信行者宜修佛隨念、法隨念、僧隨念、戒隨念、捨隨念、天隨念。覺行者宜修死隨念、寂止隨念、食厭想、四界差別。其餘的地遍、水遍、火遍、風遍、虛空遍、光明遍及四無色十種業處,則適合一切行者。

◎附四︰〈韓國圓佛教的坐禪法〉(譯自《圓佛教教典》〈修行編〉第四章)

(一)坐禪之要旨
大體而言,坐禪是穩定心中妄念、顯露真性的修行法;也是降體內火氣、提昇水氣的方法。妄念若停止水氣則上升,水氣若上升妄念則停止,心身一如,精神與氣自然清爽。

妄念不斷的話,火氣常上升烤焦全身水氣,使精神隱晦不明。身體的運轉恰如機械,假如不依靠水火之力,即使是指頭也不能動。人體六根的機關都在頭部,若運用六根去見聞、思考,身體內的火氣即集中頭部,烤焦身中水氣;如同點燈火,油逐漸燃盡一般。因此,我們在心焦、持續思考時,持續在微細物上使用視力時,持續用力講話時,一定會臉紅口渴。這就是火氣上升的現象。即使是不得已、理所當然的事,在運用六根時猶須有所節制,何況對無謂的妄念,怎可讓頭火晝夜不停的燃燒呢!因此,坐禪是完全祛除妄念、顯現真如本性、降低一切火氣、增添清淨水氣的修行法。

(二)坐禪的方法
坐禪方法極其簡單,任何人皆可修持。

(1)舒適地盤坐在坐墊上,保持頭部腰部自然挺直,姿勢端正。

(2)將全身之氣凝住於丹田,一念也不執著,只管將氣停住在丹田。由於心若放寬,氣也將趨緩,因此,不要忘記須再重新住氣。

(3)調整呼吸,吸氣稍長且強,呼氣稍短且弱。

(4)眼睛微張雖是驅散睡魔的良方,但是如果心清氣爽,閉目也不必擔心被睡魔干擾時,偶爾也可以閉目。

(5)口常閉、長時間修行而產生水昇火降的調和時,會有潔淨、濕潤的唾液自舌腺、齒間分泌出。此時可將唾液積存口中,偶爾嚥下。

(6)精神應常維持寂寂中惺惺,惺惺中寂寂的狀態。精神朦朧昏沈時應該換氣,生起妄想時應恢復正念,使此心住於無為自然的本來面目。

(7)初坐禪的人偶有腳痛、受妄想干擾之苦。此時可暫換腳,妄念來襲時只要知道這是妄念,妄念自然會消失,千萬別起厭惡的念頭,使氣散失。

(8)初坐禪者偶有如同螞蟻在臉部及身體爬行的感覺,這是血脈貫通的現象,切勿胡亂地搔、摸。

(9)坐禪時千萬不可企求感應或神祕的奇蹟。即使偶有該現象顯現,也應以平常心視之,不起善惡念頭,不可執取。

若經常遵守以上諸項而持續坐禪的話,則可逐漸忘卻物、我之別。對時間、場所也會逐漸忘卻,而安住在無分別的圓靜的真境裏,享有無上之心樂。

(三)禪的功德
若持續坐禪而得心力的話,將有如次十種功德。

(1)輕舉妄動的舉止會逐漸減少及至消失殆盡。

(2)六根運作得宜。

(3)病苦減低,氣色紅潤。

(4)記憶力增長。

(5)忍耐力增生。

(6)無執著心。

(7)邪心改變成正心。

(8)自性智慧之光明顯現。

(9)受用極樂。

(10)可自由出入生死。

(四)安住丹田之必要
大體而言,坐禪是將心安住於某一境地以袪除雜念。因此,按照各自的主張及方便而有非常多的「安心」修法,然若將心安住於頭部或外界,則思緒紛亂,氣上昇,不得安靜。若將心安住丹田的話,思緒便不致於那麼紛亂,氣也平靜,心自然可獲寧靜。

又,安住丹田不只是坐禪,也是衛生保健方面極重要的方法。禪坐時將心安住於丹田,從玉池(唾腺)會有津液分泌出,若吞下此津液,可使水火調和,病苦減少,臉色紅潤,元氣充實,健康長壽。此法在禪定或衛生方面,實是一舉兩得的良方。

雖然在主張看話禪的人看來,「丹田住法」是無記的死禪,但是看話禪僅限於某些特別根機的人,一般人並不易行。如果只是長期持續念公案,會使氣提升,易得病,而不能由公案產生疑問的人,對禪自然無法培養興趣。所以,坐禪時間及磨練疑團的時間應各自決定。修禪時專注修禪,研究時專注研究,定慧皆成。如果按照上面所說的去做,即可不陷於空寂,不受分別之境所束縛,而體得真正超越動靜的真如實性。◎附五︰〈泰國佛教的坐禪方法〉(摘錄自《道果》)

引言
道果必須由己親證。能否成就,在於肯否發心修持;若肯發心修持,誰都可以成功。因為在人類的色身中,無論男女,在色身內的中間,都有顆圓珠,與蛋黃般地大小,琉璃明澈,晶瑩潔淨而無瑕疵;該顆圓珠名叫法緣。若能發願,休心息慮,專注止定於身內中間觀照,沒有妄念;止於身內法緣光球越久越大,臻於無上無著,完成道果可期;否則係不正定故,是故正定才是成功的根本。

關於心的不能正定的問題,也許犯了下列弊端;這會影響到道果的完成,是(1)懷疑。(2)忽視,不注意。(3)怠惰、昏鈍。(4)恐懼。(5)欣喜(興奮)。(6)身體不安靜。(7)執著過度。(8)散亂。(9)渴望。(10)當禪定時,生雜念;如各種往事與記憶都浮現起來。(11)固執相與兆光不放。

當各種不淨根,任何一項發生時,禪定則受到影響;因此在修持的時候,要恆心,要忍耐。這兩項極為重要;同時應該留意地控制著精神,用智慧(般若)觀照,以何種方法,能使斷除不淨根,覺得方便,就採取那種方法,使心地保持著中庸狀態,勿偏差。無論如何,應盡力地以戒、定、慧三學斷除貪、瞋、癡三毒,使心地靜如止水,心清意快,以符合禪定。

常常專心一志,注視著色身內中間的兆光越多(即法緣光)無論在行、住、坐、臥之時,繼往下去,鍥而不捨,毌餒氣懈志,如獅子奮迅,不容置疑,有一天,總會有成果,如何的成果呢﹖將來由自己去證得。

至於修持方面,請君把握著因,觀察著緣;忍耐著吧,偉甚!此乃無上善業,成道證果,涅槃之路。縱未得成,乘願再來,而得圓滿。希望行者堅忍地,精進不懈,而證道果,此係自修自悟自證之學,勿猶疑不決。(中略)

趺坐方法
趺坐方法,結單盤跏趺坐,使身體端正,以右腿放在左腿上,手向上翻,以右手的背置放在左掌上,使兩手拇指間隔著兩指節,即左手大指與右手食指輕微相拄,然後安放在右腿上,微閉雙目,坐正姿勢,使脊骨勿曲勿挺,頭頸端正。要明白坐的姿勢是否正直,或是傾斜,可用線量︰以一端放在右腳中指,一端放在膝蓋骨間。量後以該闊度,一端放在下頦處,垂直至離右踝骨間約三指節處,成為直線。該兩方距離相等,等於姿勢正直。總之,勿使傾斜。勿曲勿挺,以「安詳」為原則。坐時應先呼出胸中之碳氣,徐徐吸入。

當結跏趺坐時,勿散亂昏沉,勿生雜念,繫心於一處,把心念收回,把眼光收回,返觀內照。保持著理智的狀態,專注於身內中間,肚臍上面兩指節寬高處(即中指的二指節,不在體外,而在體內),該處係四大所居之地,中間為空大,與識大。

持念與觀想時,應該相隨聯繫著,不可分隔,此係能否成功之祕訣。當持念與觀想時,應心念著︰「三藐阿羅漢(SAMMA-ARAHAM)」直至心光發現,有顆琉璃圓珠,或如星之大小,或如月輪之大小,顯現在眼前,或在身內,肚臍上兩指節寬高處之中間亦可,通身明澈。若顯現在眼前,應依後述之層次圖、繫心法依循漸入,直至人身中間。此係一種觀想,與心念時應聯繫著,無論在行、住、坐、臥時。

在靜坐時,把妄念放下,諸緣不染,正定於身內中間,止之又止。初學時並無異狀,除了紛亂的幻相外,看不見什麼。因為人的心,祇向外馳求。受、想、行、識成為心,制心於一處,才能歇,使心正定;有了正定,才能見到果。要預聞「阿羅漢」的境界。要從此中間去。要從中間去,要觀想該琉璃珠,名初向光球,亦名法念處。要得初向光球,要有三摩地,要從正定,要從止中得。

若觀想該初向光球發生,應停止心念,集中於該初向光球中間,正定再正定於該光球中間核點,止之又止。使更加咒透澈,越久直徑越大,越正定越明亮。若該初向光球不明澈,不穩定,應連續心念著︰「三藐阿羅漢。」直至明澈穩定為止。

若不見初向光,乃係不正定故,也勿灰心,仍需勤加練習。事實上也非一蹴而成,如果能成功了,就顯現了前所未見的境界。一切善業也由此生,布施功德,造寺度僧,自不能相比喻。換句話說︰明心見性,煩惱不待斷而自斷,業障不待除而自除。到此境地,即是本來的真面目。

說明

第一級︰鼻端正中,男從右入,女從左入,勿使越入,勿使傾斜出來。

第二級︰眼眶正中,男右女左,內呼吸孔內。(以下男女相同)

第三級︰腦正中間,與眼眶成水平線。

第四級︰口齶部份,食物進咽喉處。

第五級︰咽喉部份(內部正中間)。

第六級︰肚臍部份(在身內中間,深呼吸時最盡頭處)。

第七級︰肚臍上部份,(由肚臍部份向上兩指節寬高)。

按︰若在身中間觀見初向光,可免依循此層次而入。

以色身肚臍上兩指節寬高作為圓週出發點,向右邊轉至後面作為右半徑;左邊轉至後面作為左半徑;譬如將人身分截為兩半,左右中間交加點為中心點,成十字形,也即係身內正中間──空點,識藏所居之地,初向光球在正中間。(中略)

導引初向光球入身內法(又名法念處)
當觀想到一顆琉璃圓球後,依照著層次,導引進入身內中間;男從右入,女從左入。每進入一級,應心念著︰「三藐阿羅漢」三次,依循次第進入至第七層。至第三層時,當要引導該球進入腦中間的時候,應該睨視向內,情形似乎要入睡的時候;但要循乎自然,為此乃係使受、想、行、識──即心──向內,因為要用肉眼去觀照。

當該初向光球進入第七層的時候,專注於該光球核中間,繼續心念「三藐 1阿羅漢」。若能記得進入各層次,下次靜坐時,也可直接專注第七層。第七層係六大處;前面屬水,右邊屬地,後面屬火,左邊屬風,中間屬空,在空中間屬識。有生時也具備著,投生時也具備著。無識大也無初向光球,無初向光球,也不能明心見性,成道證果,涅槃之路也無從去,因此應該先照見初向光球。(下略)

〔參考資料〕 《清淨道論》;《坐禪三昧經》;《五門禪經要用法》;劉銳之《西藏密宗靜坐法詳解》;陳健民著‧無憂子譯《佛教禪定》;P. Kapleau著‧顧法嚴譯《禪門三柱》;洪啟嵩《坐禪之道》;蔣維喬《因是子靜坐法》、《因是子靜坐衛生實驗談》;《袁了凡靜坐要訣》;古田紹欽《坐禪の精神》;忽滑谷快天《禪學思想史》。


波旬

即擾亂求道者之心志,障礙善法,破壞勝事之魔王之名。音譯又作波旬踰、波卑夜、波卑掾、波卑面、陂旬、波俾、播裨,意譯惡者、惡物、極惡、惡中惡、惡愛、殺者,經典中常作魔波旬、天魔波旬、魔王波旬。

諸佛出世,常有與其同世之魔障礙其修行成道,「波旬」即為釋迦在世時之魔王名。其在釋尊修苦行、成道時,均曾企圖加以擾亂,後來也常擾亂佛弟子修持佛道。《注維摩詰經》卷四(大正38‧365b)︰
「什曰︰波旬,秦言殺者,常欲斷人慧命,故名殺者,亦名為惡中惡。(中略)肇曰︰波旬,秦言或名殺者,或名極惡。斷人善根,因名殺者,違佛亂僧,罪莫之大,故名極惡也。」

魔王波旬即欲界第六天他化自在天王,此天亦曾被視為即印度教「破壞之神」的濕婆。依《大智度論》卷五十六所述,魔因恐佛及菩薩出世化度眾生,令眾生拔生死根入無餘涅槃,空其欲界;又恐欲界人皆往歸趣佛陀而不歸魔王,故心生妬恨而干擾修道之人。

依《慧琳音義》卷十所言,波旬原譯為「波卑旬」,以國人好略,遂去「卑」而成「波旬」。又「旬」字本從目,音「縣」,誤書從日為「旬」。即波旬之「旬」字應為「䀏」字。按「䀏」有三種讀音︰(1)音「縣」。(2)音「泫」。(3)音「巡」。而梵語pāpiyan中的iyān與縣、泫之古音較為相近,故《慧琳音義》又謂(大正54‧369a)︰「今驗梵本無巡音。」

〔參考資料〕 《方廣大莊嚴經》卷七〈往尼連河品〉、卷九〈降魔品〉;《雜阿含經》卷三十九、卷四十五;《長阿含經》卷二〈遊行經〉;《太子瑞應本起經》卷下;《佛所行讚》卷三〈破魔品〉;《佛本行集經》卷二十六;《分別功德論》卷四。


師子座

指佛或大德等所坐的床座。又作師子床、獅子座、猊座。《大品般若經》卷一云(大正8‧217b)︰「爾時,世尊自敷師子座,結跏趺坐。」

關於師子座之名,《大智度論》卷七云(大正25‧111a)︰「問曰︰何以名師子座﹖為佛化作師子,為實師子來,為金銀木石作師子耶﹖又師子非善獸故,佛所不須,亦無因緣故不應來。答曰︰是號名師子,非實師子也。佛為人中師子,佛所坐處,若床若地皆名師子座。譬如今者國王坐處亦名師子座。」

師子座又名「猊座」,《祖庭事苑》卷二釋云(卍續113‧28上)︰
「猊,狻猊也,師子之屬。西方王者所坐之座,猶中國龍床也。西域記云︰君王朝坐,彌復高廣,珠璣間錯,謂師子座也。」

此外,《Śāṇḍilyopaniṣad》第一篇第三章中,曾詳述坐法中之師子坐。又,寺院中佛、菩薩之台座上刻有師子者,係因應師子座之名而刻者。故,舉凡寺院中佛、菩薩之台座及高僧說法時之座席,皆名為師子座。

〔參考資料〕 《分別功德論》卷一;《南海寄歸傳》卷四;《長阿含》卷十七〈沙門果經〉;《大般涅槃經》卷上;《大智度論》卷二;《法華經》卷六;舊譯《華嚴經》卷五十;《仁王護國般若波羅蜜多經》卷上;《金剛頂瑜伽中略出念誦經》卷一;《大寶廣博樓閣善住祕密陀羅尼經》卷上。



指佛所制定有關比丘、比丘尼應遵守的禁戒。音譯毗奈耶、毗那耶、毗尼耶、鼻奈耶、鞞泥迦、毗尼、毗泥、比尼;意譯為調伏、滅、離行、化度、善治、志真。

關於毗奈耶翻為律之緣由,《四分律含註戒本疏》卷一(上)云(卍續62‧343下)︰「古譯毗尼皆稱為滅,以七毗尼用殄四諍。今以何義翻之為律﹖律者法也,從教為名。斷割重輕、開遮、持犯非法不定,故正翻之。」又,《玄應音義》卷十四云︰「案爾雅︰律,法也,謂法則也。又云律,詮也,法律所以詮量輕重也。又云律,常也,言可常行也。釋名云律者縲也,縲囚人心使不得放肆。」此謂毗奈耶為詮量輕重,斷割開遮、持犯的法軌,譯「毗奈耶」為律,即循此義。此外,戒與律二者不同,前者乃出家在家男女所受持德目之通稱,後者則僅限於出家者的制條。如《有部毗奈耶》卷九云(大正23‧672c)︰「問曰︰在家俗侶頗得聞不﹖報言︰得聞二藏,謂論及經。毗奈耶教是出家軌式,俗不合聞。」

在漢譯藏經中,屬律部的典籍有《四分律》六十卷、《彌沙塞五分律》三十卷、《十誦律》六十一卷、《摩訶僧祇律》四十卷、《善見律毗婆沙》十八卷、《有部毗奈耶》五十卷、《有部苾芻尼毗奈耶》二十卷等。其中,前四者與未傳來的《迦葉遺部律》合稱五部律。爾後大乘菩薩戒起,乃稱闡述大乘菩薩戒相的《菩薩地持經方便處戒品》、《梵網經》卷下等為大乘律,而上述《四分律》等則為聲聞所持的小乘律。

◎附︰印順《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第四章第一節(摘錄)
說到攝僧的制度,內容不一,而主要是團體的制度。

(1)有些出家修行者,有不道德的行為,或追求過分的經濟生活,這不但障礙個人的法的修證,也障礙了僧伽的和合清淨,所以制立學處(śikṣāpada,舊譯為戒)。一條一條的學處,集成波羅提木叉(prātimokṣa),是出家者所應該守護不犯的。

(2)為了佛法的推行於人間,成立受「具足法」(upasaṃpanna-dharma)、「布薩法」(poṣadha-dh.)、「安居法」(varṣika-dh.)、「自恣法」(pravaraṇa-dh.)、「迦絺那衣法」(kaṭhina-dh.)等,僧伽特有的制度。

(3)寺院成立了,出家的多了,就有種種僧事,僧伽諍事的處理法。

(4)同屬於佛法的出家者,要求行為(儀法)方面的合式與統一,如行、住、坐、臥,穿衣、行路、乞食,受用飲食等規制。這一切,由於出家僧伽的日漸廣大,越來越多,也越增加其重要性。這些法制,稱之為「律」,達到與「法」對舉並立的地位。梵語vinaya,音譯為毗尼或毗奈耶,譯義為「律」或「調伏」。經中常見到法與律對舉,如「法律」;「法毗奈耶」;「是法是毗尼,非法非毗尼」等。(中略)

法與律的分化,起於釋尊在世的時代。分化而對舉的法與律,明顯的有著不同的特性︰法是教說的,律是制立的;法重於個人的修證,律重於大眾的和樂清淨;法重於內心的德行,律重於身語的軌範;法是自律的、德化的,律是他律的、法治的。從修行解脫來說,律是不必要的;如釋尊的修證,只是法而已。然從佛法的久住人間來說,律是有其特殊的必要性。《僧祇律》、《銅鍱律》、《五分律》、《四分律》等,都有同樣的傳說。

〔參考資料〕 《五分律》卷三十五;《善見律毗婆沙》卷一;《分別功德論》卷一;《清淨毗尼方廣經》;《毗尼母經》卷一、卷七;《文殊師利淨律經》〈解律品〉。


浮圖

與佛圖、浮屠同為佛陀的另一音譯。意譯為淨覺。也是寺塔的別名。《廣弘明集》卷二云(大正52‧101a)︰「浮圖,或言佛陀,聲相轉也。譯云淨覺,言滅穢成明道為聖悟也。」《祖庭事苑》卷四所載,也與佛陀同義。

另外,《佛說十二遊經》云(大正4‧147a)︰「為佛作精舍,作十二佛圖寺、七十二講堂、三千六百間屋、五百樓閣。」《大智度論》卷十一云(大正25‧144a)︰「阿輸伽王一日作八萬佛圖。」卷十六云(大正25‧176b)︰「或焚燒山野及諸聚落佛圖、精舍。」等所說即指寺塔。又,《分別功德論》卷三也有此種用例。

〔參考資料〕 《法苑珠林》卷三十八;《法句譬喻經》卷二〈惡行品〉;《洛陽伽藍記》卷五;《雜寶藏經》卷五〈長者夫婦造作浮圖生天緣〉;《佛本行集經》卷二;《彌勒來時經》;《陀羅尼集經》卷二;《梵語雜名》;《翻譯名義集》卷二十。


於本辭典中已顯示二十筆,其餘筆數將跳過。

[南山律學辭典]
淨施法制意

亦名:說淨法制意、十日淨施制

子題:淨施是方便施非真施、天須菩提、衣有二種

戒本疏‧三十捨墮法:「九十六外道無淨施法,佛大慈悲,方便力故,教令淨施,是假名也,令畜長財,不名犯戒。問:『何故不開,直令畜長,而強與結戒,設此方便?』答:『佛法以少欲為本,結戒不令畜長。而眾生根性不同,或樂多積而後行道得證聖者,是故先制,後方開之。如昔一時開受寶舍,故無咎也。』」(戒疏記卷一○‧七一‧一四)

行事鈔‧二衣總別篇:「薩婆多,問曰:『此淨施法真耶假耶?』答:『一切九十六種外道無淨施法。佛大慈悲方便力故,教令淨施是方便施非真施也,令諸弟子得畜長財而不犯戒。』問:『佛何以不直令畜長財,而彊與結戒,設此方便?』答:『佛法以少欲為本,是故結戒制令不畜。而眾生根性不同,悟入各異。如昔一時開七寶房舍,比丘入中,便證聖道。所以隨其機報,先制後開。』『何故開十日?』答:『佛知法相不緩不急,正開十日;使籌量布施人,縫治作衣及說淨法。』」資持記釋云:「淨法制意中,初科引論,前明開說意;後明十日意。前中又二,初問真假;次問開意。後答中指昔緣者,分別功德論云,天須菩提百世中常上生化應天即他化自在天,下生王者家,出家後,佛令麤衣惡食草褥為床,彼聞辭退。阿難曰,君且住一宿,即往王所,借種種坐具、幡華香燈,事事嚴備。此比丘於中止宿,以適本心,乃至後夜,即得羅漢。佛語阿難,夫衣有二種有可親近,不可親近。著好衣時益道心,此可親近;損道心,不可親近。是故阿難,或從好衣得道;或從納衣得道。所悟在心,不拘形服等。智論亦云,昔有比丘一心求涅槃,背捨世間者,欲著聽著價重十萬兩金衣,亦聽食百味食。癡人聞此,便謂佛慈開我受用。然佛開為道,豈但養身?況對別緣,非是常教。汝今著世,多積資生。順己貪情,何嘗慕道?倚濫聖教,誑惑無知。佛藏所謂杯水縷衣,尚不可銷,那以庸愚濫同高跡?請觀身行,不亦誤哉!」(事鈔記卷三一‧二一‧三)


畜長衣過限戒制意

亦名:長衣過限戒制意、畜長衣過限戒六開三意、長衣過限戒六開三意

子題:面王

戒本疏‧三十捨墮法:「(捨墮)第一,畜長戒。……(一,總敘六開)(一、通敘)初制意者,良由眾生根報不同,強弱不等;致令大聖方便開遮,始終將補,有六種之別。(二、別釋)(一﹑糞衣)上士面王,報力殊異,胎衣隨長,未假資持;及將入法,誓不服餘;如來順機,任聽但一,便能自靜,緣濟修道。(二﹑但三衣)二者根報次強,堪耐寒苦,隨緣施造,不以為難。大聖量機,通堪行業,故制三衣。並須持奉,如有缺少,即須具之。(三﹑百一物)三者雖制畜三,首足猶露;力薄心贏,寒苦所逼,神情亂涉,無心存道。是以如來又量機性,故開百一,記識受持。多論云,百一物中,三衣缽具,必應受持;餘外若受則可,不受無過。(四﹑長衣)第四人者,形報微弱,心用非利;待時待處,須暖須好。若得供給,便能進業;若制同上,退道為惡。故開畜長,隨施而受,令彼獲福,此得資道。(五﹑重物)第五人者,根力最弱,要假重物,方能濟苦;寧身進道,可有階漸。故開被褥車輿重物依教而畜;以事重故,不令淨施。(六﹑眾寶)第六人者,須得眾寶莊嚴房宇,方得安心。如分別功德論,天須菩提聞說麤衣,不肯入道,索諸寶舍;佛令借王一切供具;比丘受用,一宿得道。佛言,當知悟道在心,不拘形服;自今已去,須者開之。上雖通開,不為養報。(二,別彰三意)如來出世,為除我本。如持世佛藏經云,若不為除我故,在我法中,不得受用一杯之水、一納之衣。為解脫煩惱者,如涅槃云,雖復十萬,不以為多。行者自量,據位何在。如母論云,若無戒行而受衣食,不向地獄者,衣即離身,食便破腹。斯言甚矣,何得自欺?如多論云,有三意故,便制此戒:一﹑因畜長故,貪於俗利,壞道功德財故;二﹑失於俗人信敬之心,比丘貯積,與俗無別;三﹑違佛四依,非節儉行故。」行宗記釋云:「面王者,賢愚經云,面有王字;若準分別功德論云,此人生下頂有天冠,請梵士為作字,名為面王。出家時披一白[疊*毛],至世尊所,欲求為道,佛曰善來,即成沙門,直以所披白[疊*毛]染為袈裟,不用餘衣,白佛,弟子正欲終身披此一衣,願佛聽之,佛即默可。據此似非胎衣。然準章服儀云,面王釋子,報服隨身,即知胎衣明矣。」(戒疏記卷一○‧五三‧三


病比丘衣缽問法

亦名:問病比丘衣缽法

子題:面王比丘

行事鈔‧瞻病送終篇:「四分,當問病者,持何等衣。彼病人受不好衣缽,及送與他,恐瞻病者得。應準告云:『此三衣缽具,佛所制畜,有披著者,出世因緣,乃至未來受生,常著三衣而生,如面王比丘。』未知持何等衣缽坐具,當見告示,為取著之,現在未來,為佛所讚。若見貪物,心無大志者,告云:『此衣物等,並是幻有,大德儲積來久,為之疲勞,及至病苦,眼看不救,乃至脫死,亦無一隨。大德生從胎出,亦不將一財來,脫至後世,亦不將去。經云,往昔國王,為寶所誑,及至臨終,無一隨己,可不實乎?不須憂念幻假錢財,但須存勝業耳。亦不須付囑餘人,此則妄行顏面,終非送大德死法。但用佛語,普召十方凡聖大眾,羯磨分之,如法受用,令大德乘此功力,必生善處;此是佛敕,可不好也?』如是種種軟言諫喻,不得違逆,又非順意。以臨終妄業競集,多無立志;此是一期大要,善惡昇沈天隔。」資持記釋云:「面王比丘,賢愚經云,曾以[疊*毛]施辟支故,五百生白[疊*毛]裹身而生,身大隨大,面有王字,恐被王損,乃投出家,善來得戒,[疊*毛]變法衣,涅槃後,用此衣闍維。若分別功德論,頭有天冠,故名面王。(事鈔記卷四○‧一五‧二)


順戒則三寶住持辦比丘事

子題:違戒便覆滅正法翻種苦業、發趣萬行戒為宗主、戒者行根住持、戒柱、戒郭、戒印、三十二相持戒所得、持律五功德、說戒法不壞名法住世、毗尼五義、毗尼有四義餘經所無、佛不滅度半月一來、律在初集以勝祕故

行事鈔‧標宗顯德篇:「就(顯德)中分二:初明順戒則三寶住持,辦比丘事。二明違戒便覆滅正法翻種苦業。但諸經論歎戒文多,隨部具舒,相亦難盡。今通括一化所說正文,且引數條,餘便存略。初中分二:前約化教,後就制門。初,又分四:一、就小乘經者。如般泥洹經。明佛垂滅度,世間無師阿難啟請。佛言,比丘,若能奉戒者,是汝大師;若我在世,無異此也。遺教等經,並同斯示。然發趣萬行戒為宗主。故經云,若欲生天等,必須護戒足。又如大地,能生成萬物。故經云,若無淨戒,諸善功德不生。又云,依因此戒,得有定慧。又經云,戒者行根住持即喻如地能生,成住持也。二、小乘論。如成實云,道品樓觀,以。禪定心城,以。入善人眾,要佩戒印。是故特須尊重於戒。解脫道論戒品中,具多讚美,文繁不出。須者看之,戒則不羸。毗婆沙云,具戒足者。戒言尸羅,亦言行也,亦云守信,亦名為器。尸羅言冷,無破戒熱,及三惡道熱故;亦名善夢,持者常得善夢故;亦名為習,由善習戒法故;亦名為定,若住戒者,心易得定故;亦名為池,群聖所浴故;亦名纓絡,老少中年服常好故;亦名如鏡,由戒淨故,無我像現故;又名威勢,如來在世有威力者,是尸羅之力故。餘如驅龍事,五百羅漢不能逐之,有一羅漢,但以護戒力故,便即驅出,以輕重等持也。又戒名為頭,能見苦諦諸色,乃至知色陰等法故。能善護故,言守信也;能至涅槃城,故言行也;功德所依,名器也。尊者瞿沙說曰不破義,是尸羅義。如人不破足,能有所至。行者不破尸羅故,能至涅槃。三、大乘經者。華嚴云,具足受持威儀教法,行六和敬,善御大眾,心無憂悔。去來今佛所說正法,不違其教,能令三寶不斷,法得久住。大集云,十方世界菩薩,請佛為五滓眾生制於禁戒,如餘佛土,為法久住故。佛後許之,便制禁戒。薩遮尼犍云,若不持戒,乃至不得疥癩野干身,何況當得功德之身。月燈三昧云,雖有色族及多聞,若無戒智猶禽獸。雖處卑下少聞見,能淨持戒名勝士。涅槃云,欲見佛性證大涅槃,必須深心修持淨戒。若持是經而毀淨戒,是魔眷屬,非我弟子,我亦不聽受持是經。華嚴偈言,戒是無上菩提本,應當具足持淨戒。若能堅持於禁戒,則是如來所讚歎。故重引之,令誦心首。四、大乘論者。智論云,若求大利,當堅持戒。一切諸德之根,出家之要,如惜重寶,如護身命,以是戒為一切善法住處。又如無足欲行,無翅欲飛,無船欲度,是不可得。若無戒者,欲得好果,亦不可得。若棄此戒,雖山居苦行、飲水服氣、著草衣、披袈裟等,受諸苦行,空無所得。人雖貧賤,而能持戒,香聞十方,名聲遠布,天人敬愛,所願皆得。持戒之人,壽終之時,風刀解身,筋脈斷絕,心不怖畏。地持云三十二相無差別因,皆持戒所得。若不持戒,尚不得下賤人身,況復大人相報?十住毗婆沙中,有讚戒戒報二品,廣列深利,具如彼說。第二,就制教中,分兩:(一、)先明律本者。僧祇中云,欲得五事利益,當受持此律。何等五也?一﹑建立佛法;二﹑令正法久住;三﹑不欲有疑悔請問他人;四﹑僧尼犯罪者,為作依怙;五﹑欲遊化諸方而無有閡。是為篤信善男子五利。四分,持律人得五功德:一者戒品牢固;二﹑善勝諸怨;三﹑於眾中決斷無畏;四﹑有疑悔者能開解;五﹑善持毗尼,令正法久住。又得十利,如攝取於僧等。十誦云,佛法幾時住世?佛答言,隨清淨比丘說戒法不壞法住世,乃至三世佛亦爾。二、依律論中。明了論解云,本音毗那耶,此略言毗尼也。有五義:一﹑能生種種勝利,謂引生世出世善。二﹑能教身口二業清淨及正直。三﹑能滅罪障。四﹑能引勝義。在家者引令出家,乃至引到梵住、聖住、無餘涅槃。五﹑勝人所行事。謂最勝人是佛;次獨覺,及聲聞,是勝人等,皆行其中。若凡夫行者,亦是勝人,方能行此事。薩婆多云,毗尼有四義餘經所無:一﹑戒是佛法平地,萬善由之生長;二﹑一切佛弟子皆依戒住,一切眾生由戒而有;三﹑趣涅槃之初門;四﹑是佛法纓絡,能莊嚴佛法。具斯四義,功強於彼。善見云,佛語阿難,我滅度後,有五種法,令法久住:一﹑毗尼者,是汝大師;二﹑下至五人持律在世;三﹑若有中國十人,邊地五人,如法受戒;四﹑乃至有二十人如法出罪;五﹑以律師持律故,佛法住世五千年。五百問云,佛垂泥曰,阿難悲泣。佛問何以悲泣?乃至佛言,我不滅度月一來。又言,佛有二身,肉身雖去,法身在世。若敬法者、念法者,便敬佛念佛。若持五戒,即見法身。若護法者,便為護佛。如飲水殺蟲之喻。又如半月說戒,即見我也。薩婆多又云,何故律在初集以勝故祕故。如諸契經,不擇時處人說,而得名經。律則不爾。唯佛自說,要在僧中,故勝〔祕〕也。又如分別功德論云,由勝密故,非俗人所行,故不令見。大莊嚴論云,愚劣不堪護持此戒也。」(事鈔記卷三‧一五‧一一)


[國語辭典(教育部)]
有漏

ㄧㄡˇ ㄌㄡˋ
佛教用語。指三界眾生的煩惱。《分別功德論.卷二》:「以無漏法斷諸有漏。」


全文檢索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