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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學大辭典(丁福保)]
一中劫

(術語)一個之中劫。時之名也。見條。


一增一減

(術語)經劫之間人壽一增一減也。俱舍論光記十二曰:「增減者,從人壽十歲,增至八萬歲,復從八萬歲,減至十歲。」此一增一減之間,新譯家稱曰中劫。俱舍論十二曰:「此洲人壽經無量時,至住劫初,壽方漸減。從無量減,至極十年,即名為初一住中劫。此後十八,皆有增減。謂從十年增至八萬,復從八萬減至十年,爾乃名為第二中劫。次後十七,例皆如是。於十八後,從十歲增,極至八萬歲,名第二中劫。」舊譯家名此一增一減曰小劫。佛祖統紀三十曰:「如是一減一增,為一小劫,二十增減為一中劫。」


住劫

(術語)四中劫之一,謂自成劫至壞劫間此界有情住之一期也。其間有二十增減,人壽自八萬四千歲百歲減一歲,而至十歲,為一減。自十歲更每百年增一歲,而至八萬四千歲,為一增。


四劫

(名數)有二種。

(名數)有二種:第一、一成劫,有二十增減,初一增減之間,由初禪天下至地獄界次第成立,後十九增減,自光音天(新曰極光淨天)有情次第降生,最後無間地獄生有情一人,即為器世間有情世間之成立,謂之成劫。二住劫,二種世間安穩存住之時也。其間亦經二十劫。三壞劫,亦有二十增減。其中前十九增減,自初禪天至地獄之有情,各隨其業因或出於二禪以上,或移於他界,至不留一人,謂之有情世間壞。其後一增減,發大火災,蕩盡初禪以下。謂之壞劫。四空劫,即壞了後,虛空無一物也,故曰空劫。亦有二十增減。依之四劫合成八十增減。增減者,於住劫所立之數量也。人壽八萬四千歲每百年減一歲,至人壽十歲為一減,又自十歲,每百年增一歲,至八萬四千歲為一增。此一增或一減,為一小劫。二十增減即二十小劫也,此為一成劫之量。餘三劫之時量,與此等。第二、一壞劫,二成劫,三中劫,四大劫。見俱舍論十二。梵Kalpa。


大中小劫

(術語)有二種之大中小:一、一增(人壽自十歲,百年增一,而至八萬四千歲者)又一減(人壽自八萬四千歲,百年減一,而至人壽十歲者)為小劫,合一增一減而為中劫,成住壞空之四期,各經此一增一減之中劫二十也。而經此成等四期之間,即八十中劫為大劫。是俱舍論之意。二、合一增一減而為小劫,二十增減即二十小劫為中劫,成等四期各經一中劫也。八十增減即四中劫為大劫。是智度論之意。已上二說大劫之量同一。


大劫

(術語)謂成住壞空之四期為一周。為八十增減之時量。舊譯稱之為四中劫。新譯稱之為八十中劫。見條。


小三災

(術語)滅劫末所起之三種災厄也。見三災條。

(術語)一住劫之中,有二十增減劫,其起於減劫之終者,謂之小三災:一、刀兵災,時人為非法,瞋毒轉盛,相見即起猛利之害心,隨手所執,皆為利刀,互相殘害也。二、疾疫災,時人具如前諸過失。故吐非人毒,而流行疾疫,遇之便命終。三、飢饉災,時人具如前諸過失故,天龍怒而不降雨,世間久遭饑饉,多分命終。俱舍論十二曰:「從諸有情起虛誑語,諸惡業道後後轉增故,此洲人壽量漸減,乃至極十小三災現,此小三災中劫末起。三災者:一刀兵,二疾疫,三饑饉。(中略)刀兵災起極唯七日,疾疫災起七月七日,饑饉七年七月七日,度之便止。」


減劫

(術語)於住劫之中由人壽無量歲每百年減一歲,至人壽十歲,為第一之減劫,由是每百年增一歲,至人壽八萬歲,更下至十歲為第二之減劫。如此一上一下,終第十九之減劫,更增至人壽八萬歲,為第二十之增劫,至住劫而終。即第一止於減數,第二十止於增數,中間有十八回之增減。是曰住劫之二十增減。此中由第一至第十九減壽之時期,名減劫,由第二至第二十增壽之時期,名增劫。俱舍論十二曰:此洲人壽,經無量時至住劫初,壽方漸減。從無量減至極十歲,即名為初一住中劫,此後十八皆有增減。謂從十年增至八萬,復從八萬減至十年。爾乃名為第二中劫。次後十七例皆如是,後從十歲增極至八萬歲,名二十劫。一切劫增無過八萬,一切劫減唯極十年。十八劫中一增一減時量,方等初減後增,故二十劫時量皆等。」(八萬者,八萬四千歲之大數也)。


磐石劫芥子劫

(譬喻)以磐石芥子之喻示劫量者。智度論五曰:「佛以譬喻說劫義:四十里石山,有長壽人,每百歲一來,以細軟衣拂拭此大石盡,而劫未盡。又四十里大城滿芥子,有長壽人,百歲一來取一芥子,芥子盡而劫尚不盡。」同三十八曰:「有方百由旬之城滿芥子,(中略)有方百由旬之石(云云)。」菩薩瓔珞本業經下曰:「譬如一里二里乃至十里石,以天衣重三銖,人中日月歲數三年一拂,此石乃盡,名一小劫。若一里二里乃至四十里石,亦名小劫。又八十里石,以梵天衣重三銖,梵天日月歲數三年一拂,此石乃盡,名為中劫。又八百里石。以淨居天衣重三銖,淨居天日月歲數三年一拂,此石乃盡,故名一大阿僧祇劫。」


空劫

(術語)四劫之一。此世界壞滅已,二十中劫之間,唯為空空云。俱舍論十二曰:「謂此世間,災所壞已。二十中劫,唯有虛空。」


風災

(術語)大三災之一。一大劫中第三期壞劫之末(合成住壞空四中劫為大劫),起而蕩盡世界之大風災也。下自無間地獄,上至色界之第三禪天。三災中災害最廣大者。


饑饉災

(雜語)中劫末所起小三災之一。俱舍論十一曰:「小三災中劫末起。三災者:一刀兵,二疾疫,三飢饉。(中略)中劫末十歲時人,亦具如前諸過失故,天龍忿責,不降甘雨。由是世間久遭飢饉,既無支濟,多分命終。」


[佛光大辭典]
一大劫

總括成住壞空等四劫,稱為一大劫;乃一期世界之始末。瑜伽師地論卷二(大三○‧二八五下):「又此世間,二十中劫壞,二十中劫壞已空,二十中劫成,二十中劫成已住。」即八十中劫為一大劫,共計兩百六十八億八千萬年。〔大毘婆沙論卷一三五、大乘阿毘達磨雜集論卷六〕(參閱「中劫」5) p2


一中劫

古印度之計時單位。謂人壽之一增一減為一小劫。合二十小劫,共計三萬三千六百萬年,稱為一中劫。〔俱舍論卷十〕(參閱「一小劫」4) p5


一增一減

指人壽於劫波之間一增一減。推算劫波,人壽從八萬四千歲,每百年減壽一歲,如此至十歲,是為一減;復由十歲,每百年增壽一歲,至八萬四千歲,是為一增。如此一增一減,鳩摩羅什等舊譯家稱為一小劫,法意譯之提婆達多品及新譯家皆稱為一中劫,其梵語均為 antara-kalpa。〔立世阿毘曇論卷九、大毘婆沙論卷一三五、俱舍論卷十二、佛祖統紀卷三十〕(參閱「」2811) p78


人間

梵語 manusya。音譯摩[少/兔]沙、末奴沙、摩奴闍、摩[少/兔]史。指人所住之界域。乃六道、五趣、十界之一,又稱人間界、人界、人趣、人道或稱世間。印度原語與漢譯之語,皆以複數來表示;蓋人之欲真正為人者,必須與眾人接觸,謀眾人之幸福,此亦大乘佛教菩薩精神之基礎。又 manusya 係自 manas(末那,即思考之意)語根衍生,即認為能思考者是人,此想法見於八正道第二之「正思惟」,其所以特重般若(梵 praiñā,巴 Paññā,睿智)與意識問題,即由此種佛教觀點而來。

至於人之住處,即所謂須彌四洲,面貌各如其洲之地形,壽命則隨各洲而互異。關於閻浮提之人壽,俱舍論卷十二有住劫二十中劫之說法。又人間受生之業因,雜阿含經卷三十七載,若行十不善業則生地獄,雖生人中則受諸難;若行十善業則生天上,若生於人中則能免諸難。〔長阿含卷十八閻浮提洲品、北本大般涅槃經卷十八、起世經卷一、大毘婆沙論卷一七二、俱舍論卷一、法苑珠林卷五、玄應音義卷二十五〕(參閱「十歲減劫」478、「四洲」1731、「劫」2811) p258


八熱地獄

為受熱氣苦之地獄的總稱。又作八大地獄、八大捺落迦。大毘婆沙論卷一七二載,南贍部洲下,過五百由旬處有地獄。此地獄有大有小,大則八寒、八熱地獄,小則於每一大獄之四門,各有四小獄,故每一大獄皆有十六小獄;受罪眾生遊於小獄時,其苦轉增,故又稱之為遊增獄。

八熱地獄即:(一)想地獄(梵 Sajjīva),又作等活地獄。此獄中受苦眾生,手生鐵爪,其爪長利,互相瞋忿,懷毒害想,以爪相攫,肉即墮落;或被斫刺磨擣,想為已死,然冷風吹之,皮肉還生,尋復活起,故稱想地獄。凡犯殺生罪者墮此。(二)黑繩地獄(梵 Kālasūtra),此獄中獄卒,以熱鐵繩絣牽罪人,然後斬鋸,復有惡風吹熱鐵繩,籠絡其身,燒皮徹肉,焦骨沸髓,苦毒萬端,故稱黑繩地獄。(三)堆壓地獄(梵 Sajghāta),又作眾合地獄。此獄中有大石山,罪人進入後,山自然合起,堆壓其身,骨肉糜碎,故稱堆壓地獄。凡犯殺生、偷盜、邪淫者墮此。(四)叫喚地獄(梵 Raurava),謂受罪眾生,既至此獄,獄卒即將其擲入大鑊中,沸湯烹煮,受諸痛苦,號啕叫喚,故稱叫喚地獄。凡犯殺生、偷盜、邪淫、飲酒者墮此。(五)大叫喚地獄(梵 Mahāraurava),謂獄卒既將罪人沸湯烹煮已,業風吹活,又捉向熱鐵中煎熬,痛苦極切,發聲大叫,故稱大叫喚地獄。凡犯殺生、偷盜、邪淫、妄語者墮此。(六)燒炙地獄(梵 Tapana),又作焦熱地獄、炎熱地獄。此地獄以鐵為城,烈火猛燄,內外燒炙,皮肉糜爛,痛苦萬端,故稱燒炙地獄。(七)大燒炙地獄(梵 Pratāpana),又作大焦熱地獄、大極熱地獄。謂獄卒將罪人置於鐵城中,烈火燒城,內外俱赤,燒炙罪人,又有火坑,火焰熾盛;其坑兩岸,復有火山,捉彼罪人貫鐵叉上,著於火中,皮肉糜爛,痛苦萬端,故稱大燒炙地獄。(八)無間地獄(梵 Avīci),又作阿鼻地獄、無救地獄。謂有罪眾生,於此獄中受苦,無有間歇,故稱無間,乃極苦之地獄。凡造五逆罪、誹謗大乘者墮此。

成實論明示五種無間,即:(一)趣果無間,有極重罪者即向彼獄受其果報,無有間歇。(二)受苦無間,謂至彼獄受諸痛苦,無有間歇。(三)時無間,謂至彼獄受苦時節無有間歇。(四)命無間,謂彼地獄壽命一中劫無有間歇。(五)形無間,謂彼地獄受罪眾生,生而復死,死而還生,身形無有間歇。〔長阿含經卷十九地獄品、俱舍論卷十一、順正理論卷三十一〕 p311


十勝行

十種殊勝之行。(一)十地菩薩到達大涅槃所修之十種勝行,即十波羅蜜。(參閱「十波羅蜜」451)

(二)遊戲自在菩薩所修之十種勝行。即:(一)一切法界以無量方便門普現眾生勝行,(二)以無量莊嚴莊嚴一切世界普現眾生勝行,(三)知出生一切眾生界皆悉如化勝行,(四)於如來身出生菩薩身、於菩薩身出生如來身勝行,(五)於虛空界出生世界、於世界出生虛空界勝行,(六)於生死界出生涅槃界、於涅槃界出生生死界勝行,(七)於一眾生音聲出生一切佛法音聲勝行,(八)於無量身門示現一身、於一身門示現分別一切諸身勝行,(九)以一身充遍一切世界勝行,(十)於一念中令一切眾生出生無量無邊法門成等正覺勝行。新華嚴經卷五十六稱之為十種境界。〔舊華嚴經卷三十九、華嚴經探玄記卷十七〕

(三)得生梵輔天之十種行。即:(一)為供養如來之舍利,建率都婆(塔)。(二)為供養四方僧,造寺、施園及以四事供養。(三)令失和之佛弟子和合。(四)於有情普修四無量。(五)為救母命而捨自身命。(六)為救父命而捨自身命。(七)為救如來命而捨自身命。(八)於正法中出家。(九)教他人出家。(十)佛未轉法輪時,能請轉法輪。由此十行得生梵輔天,四十中劫間受快樂,故稱勝行。〔俱舍論卷十八、順正理論卷四十四、阿毘達磨藏顯宗論卷二十四、俱舍論光記卷十八〕 p467


十歲減劫

十歲為減劫人壽之極短,故有十歲減劫之稱。住劫二十中劫之中,最初第一劫為減劫,減劫乃人壽從無量歲減至十歲之期間。〔大毘婆沙論卷一三五、俱舍論卷十二〕(參閱「」2811) p478


大梵天

梵名 Mahābrahmā-deva,巴利名同。位於色界初禪天之第三天。又稱梵天王、梵天、梵王、大梵、梵童子(梵 Brahmā sanajkumāra)、世主天、娑婆世界主(梵 Brahmā sahājpati)。音譯作摩訶梵、梵摩三鉢。大梵天以自主獨存,謂己為眾生之父,乃自然而有,無人能造之,後世一切眾生皆其化生;並謂已盡知諸典義理,統領大千世界,以最富貴尊豪自居。大梵天為梵書時代以來之神格,爾後婆羅門即以大梵天為最尊崇之主神。

蓋於印度梨俱吠陀時代之末期,以祈禱主神(梵 Brahmanas-pati)為至上神,並視之為宇宙生成之原理。至梵書時代之初,則以生主神(梵 Prajāpati)為最高神。未久,興起梵之崇拜,係由祈禱主神所進化之神格。初時,梵天為生主神之子,其後漸次得勢,遂取代生主神之地位,成為創造世界之原理。至奧義書時代,大梵天具有實有(梵 satya)、知(梵 jñāna)、妙樂(梵 ānanda)等三種性質,而為唯一常住獨存之絕對原理,此一絕對原理與個人我(梵 ātman)結合,產生「梵我一如」之說,此乃奧義書之中心思想。至摩訶婆羅多(梵 Mahābhārata)時代,由於「一體三分」(梵 trimūrti)思想之興起,遂以梵天(梵 Brahmā)與毘濕笯(梵 Visnu)、濕婆(梵 Śiva)二神為同體,其初,梵天位居三尊之首,後則漸居下風。

於佛教所倡三界之說中,將此等外道之諸天配列於欲、色二界,梵界即位處色界之初禪天,通常有三處與四處之別。三處即大智度論卷九、大毘婆沙論卷九十八等所說之「梵眾天、梵輔天、大梵天」;四處則如長阿含經卷二十忉利天品所載之「梵身天、梵輔天、梵眾天、大梵天」,三處與四處均總稱為梵天。

據大毘婆沙論卷九十八載,大梵天身長為一踰繕那(由旬)半,壽量為一劫半,彼於五中劫獨一而居,復經五中劫與眾共住,再五中劫又與眾別,屬初靜慮地(初禪天)之中間禪。又阿含及諸大乘經中,常載此王深信佛法、助佛教化等事,每值佛出世,大梵天王必先來請轉法輪,手持白拂,於會座參法聽受,常以法義與佛問答;後與帝釋天同受佛之付囑,護持國土,而為顯密二教所共尊崇。

密教以梵天為十二天之一,或千手觀音二十八部眾之一。列位於現圖胎藏界曼荼羅外金剛部院東門之南方,身呈白肉色,頭戴髮髻冠,有四面四臂。據大日經疏卷五載,具四臂之中,右一手持蓮花,一手持數珠;左一手執軍持,一手作「唵」字印,此印為修行者之吉祥印。其種子為 (pra)。據大日經真言藏品所載,其真言為:南摩(皈命)鉢羅闍(prajā,一切生)鉢多曳(pataye,主)娑縛訶。〔雜阿含卷四十四、長阿含卷十四梵動經、卷十六堅固經、增一阿含卷十勸請品、大悲經卷一梵天品、大日經卷一、雜阿毘曇心論卷二、大日經疏卷十、玄應音義卷三〕 p850


大樓炭經

略稱樓炭經。今收於大正藏第一冊。內載須彌四洲之相狀、世界之成立及其破壞時期等。本經有四部同本異譯,其名稱及內容如次:(一)大樓炭經,六卷十三品(西晉法立、法炬共譯):(1)閻浮利品,(2)鬱單曰品,(3)轉輪王品,(4)泥梨品,(5)阿須倫品,(6)龍鳥品,(7)高善士品,(8)四天王品,(9)忉利天品,(10)戰鬥品,(11)小劫品,(12)災變品,(13)天地成品。

(二)起世因本經,十卷十二品(隋代達摩笈多譯):(1)閻浮洲品,(2)鬱多羅究留洲品,(3)轉輪王品,(4)地獄品,(5)諸龍金翅鳥品,(6)阿修羅品,(7)四天王品,(8)三十三天品,(9)戰鬥品,(10)劫住品,(11)住世品,(12)最勝品。

(三)起世經,十卷十二品(隋代闍那崛多譯):(1)閻浮洲品,(2)鬱單越洲品,(3)轉輪聖王品,(4)地獄品,(5)諸龍金翅鳥品,(6)阿修羅品,(7)四天王品,(8)三十三天品,(9)戰鬥品,(10)劫住品,(11)世住品,(12)最勝品。

(四)長阿含卷十八以下五卷(東晉佛陀耶舍、竺佛念共譯):(1)閻浮提洲品,(2)鬱單曰品,(3)轉輪聖王品,(4)地獄品,(5)龍鳥品,(6)阿須倫品,(7)四天王品,(8)忉利天品,(9)三災品,(10)戰鬥品,(11)三中劫品,(12)世本緣品。〔開元釋教錄卷七、貞元新定釋教目錄卷十〕 p882


小劫

梵語 antara-kalpa。指提婆達多受地獄苦報之期間,或指釋尊一劫之壽限。一小劫之長短,諸經所說不一,依俱舍論卷十二載,人壽自八萬歲,每百年減一歲而至十歲,或自十歲每百年增一歲而至八萬歲,一切劫之增,不超過八萬年;一切劫之減,最短減至十年,如是之增、減劫,一一皆稱為一小劫;然大智度論則合此一增一減為一小劫。又據立世阿毘曇論卷九載,一小劫又稱一中劫,二十小劫即住一劫,為梵眾天之壽量;四十小劫即成、住二劫,為梵輔天之壽量;六十小劫即成、住、壞三劫,為大梵天之壽量;八十小劫即成、住、壞、空四劫,又稱一大劫,為天地之一始終。另據菩薩瓔珞本業經卷下之說,有四十里立方之大石,有一長壽天人每隔三年飛來,以輕僅三銖之天衣拂之,至此大石磨滅殆盡,稱為一小劫。〔起世因本經卷九、華嚴經探玄記卷十五、止觀輔行傳弘決卷一之一〕(參閱「」2811) p923


四劫

於佛教之宇宙觀中,一個世界之成立、持續、破壞,又轉變為另一世界之成立、持續、破壞,其過程可分為成、住、壞、空四時期,稱為四劫。據俱舍論卷十二、瑜伽師地論卷二、立世阿毘曇論卷九等載,即:(一)成劫(梵 vivarta-kalpa),為器世間(山河、大地、草木等)與眾生世間(一切有情眾生)成立之時期。即由有情之業增上力,於空間生起微細之風,次第生成風輪、水輪、金輪,漸成山河、大地等器世間,其時,諸有情漸次下生,最終之時一切有情生於無間地獄。(二)住劫(梵 vivarta-sthāyin-kalpa),又稱續成劫。為器世間與眾生世間安穩、持續之時期。此一時期,世界已成,人壽由無量歲漸次遞減,至人壽十歲,稱為住劫中之第一中劫,此後之十八中劫亦皆一增一減,人壽從十歲增至八萬四千歲,復由八萬四千歲減至十歲。最後一中劫(第二十中劫)為增劫,即由十歲增至八萬四千歲。又據立世阿毘曇論載,諸佛之出現,多在減劫之時,其時人壽由八萬四千歲減至百歲之間。(三)壞劫(梵 sajvarta-kalpa),火、水、風三災毀壞世界之時期。眾生世間首先破壞,稱為趣壞(梵 gati-sajvartanī)、有情壞(梵 sattva-sajvartanī);其後,器世間亦隨而破壞,稱為界壞(梵 dhātu-sajvartanī)、外器壞(梵 bhājana-sajvartanī)。即於此劫之初,地獄之有情命終之後,不復更生,其後,其餘傍生、鬼趣及人、天等之眾生亦漸次壞滅;有情破壞後,世界出現七個日輪,故起火災,色界初禪天以下皆成灰燼,次起水災,第二禪天以下漂蕩殆盡,最後起風災,第三禪天以下全部吹落。(四)空劫(梵 sajvarta-sthāyin-kalpa),世界已壞滅,於欲、色二界之中,唯色界之第四禪天尚存,其他則全入於長期之空虛中。此成、住、壞、空四劫之期間,各有二十中劫,總合為八十中劫,稱為一大劫。

此外,四劫亦有壞劫、成劫、中劫、大劫等四種說法。另於壞劫中,有燒燬世界之火,稱劫火。仁王般若經卷下有(大八‧八四○中)「劫火洞然,大千俱壞」之語。〔長阿含經卷二十一「三災品」、起世經卷九、大毘婆沙論卷一三三、卷一三四、卷一三五、順正理論卷三十一、法苑珠林卷一〕 p1694


住劫

梵語 vivarta-sthāyi-kalpa。為四劫之一,六劫之一。指器世間與眾生世間安穩存住之時,其間凡二十中劫。又住劫盡時,則稱劫盡。〔維摩詰所說經佛道品、大智度論卷九〕(參閱「四劫」1694、「」2811) p2601



梵語 kalpa,巴利語 kappa。音譯劫波、劫跛、劫簸、羯臘波。意譯分別時分、分別時節、長時、大時、時。原為古代印度婆羅門教極大時限之時間單位。佛教沿之,而視之為不可計算之長大年月,故經論中多以譬喻故事喻顯之。

婆羅門教認為世界應經歷無數劫,一說一劫相當於大梵天之一白晝,或一千時(梵 yuga),即人間之四十三億二千萬年,劫末有劫火出現,燒燬一切,復重創世界;另一說則以為一劫有四時:(一)圓滿時(梵 krtayuga),相當於一百七十二萬八千年。(二)三分時(梵 tretāyuga),相當於一百二十九萬六千年。(三)二分時(梵 dvāyuga),相當於八十六萬四千年。(四)爭鬥時(梵 kaliyuga),相當於四十三萬二千年。四者凡四百三十二萬年。據稱現正處於爭鬥時。此外,根據上記「一劫四時」之說法,婆羅門教並認為四時相較,時間上愈形短少,人類道德亦日趨低落,若爭鬥時結束即為劫末,世界即將毀滅。

佛教對於「時間」之觀念,以劫為基礎,來說明世界生成與毀滅之過程。有關劫之分類,諸經論有各種說法。大智度論卷三十八謂劫有二種,一為大劫,二為小劫;妙法蓮華經優波提舍分五種劫,即夜、晝、月、時、年;大毘婆沙論卷一三五以劫有中間劫、成壞劫、大劫三種;俱舍論卷十二謂有壞劫、成劫、中劫、大劫等四種;彰所知論卷上分劫有中劫、成劫、住劫、壞劫、空劫、大劫等六種;瑜伽師地論略纂卷一下載有九種劫,即:(一)日月歲數。(二)增減劫,即是饑、病、刀小三災劫,稱為中劫。(三)二十劫為一劫,即梵眾天劫。(四)四十劫為一劫,即梵前益天劫。(五)六十劫為一劫,即大梵天劫。(六)八十劫為一劫,即火災劫。(七)七火為一劫,即水災劫。(八)七水為一劫,即風災劫。(九)三大阿僧祇劫。

諸經論中又有小劫、中劫、大劫之名目,小劫、中劫同為梵語 antara-kalpa 之譯,大劫則為梵語 mahā-kalpa 之譯。鳩摩羅什譯之法華經中,皆稱小劫,而法意所譯之提婆達多品中則稱中劫;二者皆同為 antara-kalpa 之譯。又大樓炭經卷五以刀兵等三災為三小劫,而起世經卷九稱之為三種中劫。立世阿毘曇論卷九以八十小劫為一大劫,大毘婆沙論卷一三五則以八十中劫為一大劫;此等差異,均可視為 antara-kalpa 之異譯。

蓋「劫」字原表示時限,其中雖有多種分別,但長時之「劫」常用於說明世界之成立及破壞之過程。前述大毘婆沙論中,分劫為中間劫、成壞劫及大劫等三種,俱舍論等分壞劫、成劫、中劫、大劫等四種,彰所知論分為中劫等六種,即是其例。依大毘婆沙論卷一三五載,中間劫亦有減劫、增劫、增減劫等三種:減劫者,從人壽無量歲減至十歲之間;增劫者,人壽十歲增至八萬歲之間;增減劫者,人壽十歲增至八萬歲,又從八萬歲減至十歲之間。此三種劫在說明住劫二十中劫之差別,即住劫二十中劫之中,第一劫為減,第二十劫為增,中間十八劫為增減劫,各中劫之時量皆相等。此即最初減劫中有情福勝,故下減較緩,最後增劫中有情福劣,故上增亦緩,中間十八劫中,上下交替間有緩有疾,故此三劫時量相等。以上為小乘之說。又依瑜伽師地論卷二、大乘阿毘達磨雜集論卷六、瑜伽師地論略纂卷一等,大乘立二十中劫之各劫皆有增減,故不必如大毘婆沙論所說之三種劫,即以各中劫為唯一之增減劫。另如優婆塞戒經卷七所說,從十歲增至八萬歲,從八萬歲減還至十歲,如是增減滿十八反,稱為中劫。是為異說。

中劫中定有刀兵災、疾疫災、饑饉災等三災出現,稱為小三災。關於三災出現之時限,有不同之說法。依大毘婆沙論卷一三四載,於各中劫中之減劫,人壽每減至十歲,三災即出現。刀兵災者,是時人心瞋毒增上,相見即興強猛傷害之心,手所執者皆成利刃,各逞兇狂,互相殘害,經七日七夜方止;疾疫災者,繼刀兵災之後,非人吐毒,疾病流行,遇輒命終,難可救療,都不聞有醫藥之名,時經七月七日七夜方止;疾疫災後起饑饉災,天龍忿責,不降甘雨,由此饑饉,人多命終,經七年七月七日七夜乃止。

上舉小三災,又稱三種中劫。若依大毘婆沙論所說,一劫中三災並起,則住劫二十中劫中,各具小三災。若依立世阿毘曇論所說,於別劫中次第起一災,則第一劫為疾疫劫(梵 rogāntara-kalpa),第二劫為刀兵劫(梵 śastrāntara-kalpa),第三劫為饑饉劫(梵 durbhiksāntara-kalpa),以至第十九劫為疾疫劫。住劫中有如上二十中劫,壞劫、空劫、成劫亦各有二十中劫,合為八十中劫。壞、空、成三劫中雖無減增之別,但由於其時量等同住劫,故準彼而各有二十中劫。八十中劫為一大劫,一大劫即總括成、住、壞、空等四劫,是一期世界之始末。

壞劫時,器世間壞,有火、水、風等三災,稱為大三災,以別於前說之小三災。其中,火災由七日輪出現而起,風吹猛焰,初禪以下悉被焚燒。水災由雨霖而起,第二禪以下悉被浸沒。風災由風之相擊而起,第三禪以下悉被飄散。其次第初以火災壞滅七回,再以水災壞滅一回;水災之後復有七火。如此水災滿七次,更起七火,之後起一風災,第三禪以下器世界均被飄散。總計有八次七火災,一次七水災,一次風災,即所謂六十四轉大劫。以故,初禪以下之器世界,每經一大劫即遭一次破壞,第二禪則每經八大劫遭一次破壞,第三禪則每六十四大劫遭一度破壞。色界中,唯第四禪不為三災所壞。故初禪大梵天之壽量為六十中劫,即一大劫(除空劫二十劫),第二禪天壽量八大劫,第三禪天壽量六十四大劫。此中一大劫稱火災劫,七火災劫稱水災劫,七水災劫稱風災劫。

又積大劫之數為十百千,乃至積數至阿僧祇,則稱一阿僧祇劫(梵 asajkhyeya-kalpa),累積至三,稱為三阿僧祇劫。但其時量之計算復有多種異說,大毘婆沙論卷一七七列舉四說,一說如前,一說積中劫至阿僧企耶為一阿僧祇劫,一說積成劫,一說積壞劫。菩薩地持經卷九謂劫有二種,一者日月、晝夜、時節、歲數無量,故稱阿僧祇;二者大劫無量,故稱阿僧祇。後者與婆沙之正義相同,前者乃就歲數劫而言。

總之,劫之時量悠長,算數所難計量。雜阿含經卷三十四有芥子劫(梵 sarsapopama-kalpa)、磐石劫(梵 parvatopama-kalpa)之譬喻,大藏法數卷三十二有草木、沙細、芥子、碎塵、拂石等五大劫之名,皆說明劫之時量悠久無限。又依吉爾得斯(R.C. Childers)之巴利文辭典載,劫有空及不空二種。不空劫又有堅劫(梵 sāra-kalpa)、醍醐劫(梵 manda-kalpa)、妙劫(梵 vara-kalpa)、堅醍醐劫(梵 sāra-manda-kalpa)、賢劫(梵 bhadra-kalpa)等五種差別。三劫三千佛緣起、大乘本生心地觀經卷一等,則說過去莊嚴劫、現在賢劫、未來星宿劫等三劫,其中各有千佛出世。此外,八十華嚴卷二以大海之水量比喻劫數之多,稱為劫海。〔中阿含經卷二、長阿含經卷一、起世因本經卷九、立世阿毘曇論卷七、俱舍論卷九、順正理論卷三十二、大智度論卷七、法華玄論卷五、法華經玄贊卷二末、大日經疏卷二、俱舍論光記卷十二、華嚴經探玄記卷十五、瑜伽論記卷一下、四分律疏飾宗義記卷十末、止觀輔行傳弘決卷一之一、佛祖統紀卷三十、法苑珠林卷一〕 p2811


時量

論及時間之種種單位。依俱舍論卷十二所載,古印度人以最小之單位為剎那(梵 ksana),百二十剎那為一怛剎那(梵 tat-ksana),六十怛剎那為一臘縛(梵 lava),三十臘縛為一牟呼栗多(梵 muhūrta),三十牟呼栗多為一晝夜(梵 ahorātra),三十晝夜為一月(梵 māsa),十二月為一年(梵 varsa)。更有小劫、中劫、大劫、阿僧祇劫等單位。又一年分寒際時、熱際時、雨際時三期。此外,一念與剎那、生滅之關係,就仁王般若經卷上所述,一念為九十剎那,一剎那有九百生滅,故一念之間計有八萬一千生滅。另於雜心論卷二謂,一彈指有六十四剎那;大智度論卷十五則謂,一彈指為六十剎那。〔大毘婆沙論卷一三六、摩訶止觀卷三上〕 p4123


畜生

梵語 tiryañc,巴利語 tiracchāna。音譯為底栗車。又作傍生、橫生、畜生道、傍生趣。五道之一,六道之一,三惡道之一。指鳥獸蟲魚等一切動物。畜生之名乃由人畜養之意而得,主要指家畜家禽。新譯稱之為傍生,乃取其形不如人之直,傍橫且傍行之義。傍生是無智闇鈍且其本處在大海中,後轉而遍於人、天及地獄等。瑜伽師地論卷四(大三○‧二九七中):「傍生趣更相殘害,如羸弱者為諸強力之所殺害,由此因緣受種種苦。以不自在,他所驅馳,多被鞭撻,與彼人、天為資生具,由此因緣,具受種種極重苦惱。」

正法念處經卷十八舉出畜生總共有三十四億種,並廣述其相貌、色類、行食之不同、群飛之相異、憎愛之違順、伴行之雙隻、同生共遊等。另據大智度論卷三十載,依畜生之住處,可分為空行、陸行、水行三種,又依晝夜可分晝行、夜行、晝夜行三類。又據大毘婆沙論卷一二○、俱舍論卷八等載,畜生、人趣共具胎、卵、濕、化等四生,其壽命或一日一夜,或如龍王等之一中劫,各有不同。〔大毘婆沙論卷一七二、立世阿毘曇論卷七、俱舍論卷十一、雜阿毘曇心論卷八、大乘義章卷八本〕 p4188


減劫

「增劫」之對稱。即人壽每百年減一歲,由八萬歲減至十歲所需之時間。佛教之世界觀,認為以人間世界為中心之宇宙有成、住、壞、空四大劫,各大劫又由二十中劫所成。依小乘之說,住劫二十中劫之第一劫中,以人積集惡業之故,人壽每百年減一歲,由八萬歲減至十歲,稱為減劫。其後十八劫之各劫中,人壽由十歲增至八萬歲,復由八萬歲減至十歲,此時期稱為增減劫。第二十劫中,人壽再由十歲增至八萬歲,稱為增劫。大乘則認為二十中劫各有增減,即以中劫各為唯一之增減劫。〔大毘婆沙論卷一三五、俱舍論卷十二、法苑珠林卷一〕(參閱「」2811) p5061


壽量

即壽命之長短。關於三界六道眾生之壽量,據俱舍論卷十一載,人界中,北俱盧洲人定壽千歲,西牛貨洲人約五百歲,東勝身洲人約二百五十歲,南贍部洲人歲壽不一定;又減劫最後時期之壽命為十歲,劫初時期之壽命無量。上記之一歲即人間之一年。其次,關於天上界之壽量,以人間五十年為六欲天中最下天(即四王天)之一晝夜,其壽量為五百年。其上之五天界依次倍增,即人間之百歲為第二天之一晝夜,其壽量為一千年。第三天以人間二百歲為一晝夜,壽量二千歲。第四、第五、第六依次倍增。又色界中,其身量之標準對壽命之長短亦有影響;梵眾天身長半踰繕那(由旬),梵輔天為一踰繕那,大梵天為一踰繕那半,乃至色究竟天為一萬六千踰繕那,準此,彼梵天之壽量可從半劫乃至一萬六千劫。再次,無色界各天之壽量,從下向上分別為二萬劫、四萬劫、六萬劫、八萬劫等。又劫之計量,少光天以上為大劫(八十劫),初禪三天為半大劫(四十劫)。若於惡趣中,等活地獄之一晝夜以四王天壽量五百歲計算,其壽量有五百歲,乃至炎熱地獄以他化自在天壽量一萬六千歲為一晝夜,其壽有一萬六千歲;而極熱地獄是半中劫(十劫),無間地獄是一中劫。又傍生(畜生道)之壽量多無定限,其壽量最多者,如難陀等大龍王,為一中劫之壽量;其他,如鬼之一晝一夜為人間之一個月,壽量為五百歲。

佛名經卷七、卷八有關於佛壽量之記載,妙聲分聲佛壽命六十百歲,智自在如來十一千歲,威德自在佛七十六千歲,大眾自在佛六十千歲,勝聲佛滿億歲,月面佛僅一日一夜,日面佛滿千八百歲,迦葉佛二十小劫,釋迦佛壽命一百年。又新華嚴經壽量品之說,此娑婆世界釋迦牟尼佛剎之一劫為極樂世界阿彌陀佛剎之一日夜;極樂世界之一劫為袈裟幢世界金剛堅佛剎之一日夜;袈裟幢世界之一劫為不退轉音聲世界善勝光明蓮華開敷佛剎之一日夜;乃至過百萬阿僧祇世界最後世界之一劫,為勝蓮華世界賢勝佛剎之一日夜。〔雜阿含經卷四十八、長阿含經卷十九地獄品、卷二十忉利天品、無量壽經卷上、金光明最勝王經卷一壽量品、大毘婆沙論卷一一六、卷一三五、雜心論卷二、瑜伽師地論卷四、大智度論卷十三〕 p5772


磐石劫

梵語 parvatopama-kalpa。以天衣輕拂磐石直至消磨盡淨,譬喻劫期之長遠,稱為磐石劫。此磐石又稱劫石。據菩薩瓔珞本業經卷下載,天衣拂盡方四十里之石,稱為小劫;拂盡方八十里之石,稱為中劫;拂盡方八百里之石,稱為大阿僧祇劫(無量劫);又有一里劫、二里劫,乃至萬里劫等說。其他如雜阿含經卷三十四、大智度論卷五及卷三十八、大毘婆沙論卷一三五等,亦有類似之記載,然未區分大劫、中劫等。另據安樂集卷上載,有芥子劫、磐石劫等,以方四十里、方八十里、方一百二十里之劫石,區分劫期為小劫、中劫、大劫。 p6117


賢劫

梵語 bhadrakalpa。音譯陀劫、陂陀劫、波陀劫。指三劫之現在住劫。賢,梵語 bhadra(跋陀),又譯作善;劫,梵語 kalpa(劫波)之略稱,又譯作時分。即千佛賢聖出世之時分。全稱現在賢劫。謂現在之二十增減住劫中,有千佛賢聖出世化導,故稱為賢劫,又稱善劫、現劫。與「過去莊嚴劫」、「未來星宿劫」合稱三劫。

悲華經卷五對賢劫一語有所解釋(大三‧一九九下):「此佛世界當名娑婆。(中略)何因緣故劫名善賢?是大劫中多有貪欲、瞋恚、愚癡、憍慢眾生,有千世尊,成就大悲,出現於世。」又據賢劫經、現在賢劫千佛名經、千佛因緣經等載,拘留孫、拘那含牟尼、迦葉、釋迦、彌勒以下,直至樓至等千佛,次第於賢劫中興出。

關於賢劫之時量,於諸經論中各有異說:(一)據觀彌勒菩薩上生兜率天經卷上、三彌勒經疏、瑜伽論劫章頌等載,一增劫一減劫,是為一中劫;而住劫二十劫為賢劫之量。(二)據元曉之彌勒上生經宗要載,據傳六十四劫為一大劫,此乃賢劫之量。(三)據唐代遁倫之瑜伽論記卷一下載,亦有主張百千大劫之長時為賢劫者。然上記說法以第一說為通說。〔長阿含經卷一、大悲經卷三、俱舍論卷十二、大智度論卷三十八、法華經文句卷八下〕(參閱「」2811) p6174


壞劫

梵語 sajvarta-kalpa。為成、住、壞、空等四劫之一。即介於住劫與空劫間,世間轉趨壞滅之時期。此時期分二十中劫,有情眾生經最初之十九中劫次第壞盡,唯器世間(國土環境)空曠而住,至最後一中劫,器世間亦壞滅。器世間之破壞係由火、水、風等三大災所次第破壞,相對於住劫時之小三災,特稱為大三災。火災由七個日輪出現而起,色界初禪天以下悉成灰燼;水災由雨霖而起,第二禪天以下悉被浸沒;風災由風之相擊而起,第三禪天以下悉被飄散。此火、風、水三大災,亦稱劫災,然破壞僅至色界第三禪天以下,第四禪天以上不受破壞。〔大毘婆沙論卷十四、卷一三五、俱舍論卷十二、俱舍論光記卷十二〕(參閱「三災」554、「四劫」1694、「劫」2811) p6653


饑饉災

梵語 durbhi-ksāntara kalpa。又作饑饉劫、饑饉中間劫。為中劫末期所起小三災之一。三災即刀兵、疾疫、饑饉。中劫末期,人壽減至十歲時,人為非法貪,染污相續之不平等愛障蔽其心,邪法縈纏,瞋毒增上,相見便起猛利害心,故天龍忿責,不降甘霖,由是世間久遭饑饉,既無支濟,多數命終。〔俱舍論卷十二〕(參閱「三災」554) p68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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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佛教百科全書]
三災

指劫末所起的三種災害。有小三災及大三災兩種。前者起於住劫,後者起於壞劫。依佛教的世界觀,世界之消長係依成、住、壞、空四劫永久循環不息。

(1)小三災︰住劫有二十增減劫,而在各減劫之終,人壽只十歲時所起之災,有刀兵災、疾疫災、飢饉災,此稱為小三災。《大毗婆沙論》卷一三四(大正27‧693a)︰
中劫小三災現,(一)刀兵,(二)疾疫,(三)飢饉。初刀兵劫將欲起時,贍部洲人極壽十歲,為非法、貪染污相續,不平等愛映蔽其心,邪法縈纏,瞋毒增上,相見便起猛利害心,如今獵師見野禽獸。隨手所執皆成刀杖,各逞凶狂,互相殘害,七日七夜死亡略盡。贍部洲內纔餘萬人,各起慈心,漸增壽量。爾時名為度刀兵劫。

次疾疫劫將欲起時,贍部洲人極壽十歲,由具如前諸過失故,非人吐毒,疾疫流行,遇輒命終,難可救療,都不聞有醫藥之名;時經七月七日七夜,疾疫流行,死亡略盡。贍部洲內纔餘萬人,各起慈心,漸增壽量。爾時名為度疾疫劫。後飢饉劫將欲起時,贍部洲人極壽十歲,亦具如前諸過失故,天龍忿責不降甘雨,由是世間久遭飢饉。」

至於贍部洲(南閻浮提)之外的三洲,則無此災害。即東弗婆提和西瞿耶尼無根本災,但有類似之災難。此二洲有情由於瞋習較盛,身力羸劣,而飢渴連連。北拘盧洲則無此災難。

《俱舍論》卷十二、《順正理論》卷三十二、《顯宗論》卷十七所說亦如前述。而在其他經論中,災起之次第也有異說。如《中阿含經》卷三十四、《長阿含經》卷二十二、《起世經》卷九等說是先起刀兵,次起飢饉,後起疫病;《立世阿毗曇論》卷九說疾疫、刀兵、飢饉;《瑜伽師地論》卷二說儉、病、刀。

有關三災發生之時節亦有異說,有言一減劫起一災,或言一減劫內連續起三災。《立世阿毗曇論》卷九所說屬於前者。由於《阿含經》、《大毗婆沙論》等書皆作此說,或可斷言此乃小乘教之定說。而《瑜伽師地論》卷二之說與此相反,該書謂一減劫內連續起三災。

關於免除三災的方法,《大毗婆沙論》卷一三四說,一日一夜持不殺戒,誓願於未來生不逢刀兵災起;或以一訶梨怛雞(果物名),起殷淨心奉施僧眾,誓願於當來世不逢疾疫災起;或以一摶之食,起殷淨心奉施僧眾,誓願於當來世不逢飢饉災起。

(2)大三災︰指壞劫中所產生的破壞器世間的災害,即火災、水災、風災三種。

壞劫之初,眾生都上生到第二禪天以上,初禪天及欲界成器世間,此時名為破壞有情世間;隨之而起大災破壞器世間。三災之相,依《俱舍論》卷十二所載(大正29‧63a)︰「於此漸有七日輪現,諸海乾竭,眾山洞然,洲渚三輪並從焚燎,風吹猛焰,燒上天宮。(中略)謂欲界火猛焰上昇,為緣引生色界火焰,餘災亦爾。」如此大三災一周有六十四大劫,其中,火災有五十六回,水災七回,風災一回。

此外,關於三靜慮形成三災之頂,《俱舍論》卷十二云(大正29‧66c)︰
「此三災頂為在何處﹖第二靜慮為火災頂,此下為火所焚燒故;第三靜慮為水災頂,此下為水所浸爛故;第四靜慮為風災頂,此下為風所飄散故。隨何災上名彼災頂﹖何緣下三定遭火水風災﹖初二三定中內災等彼故。謂初靜慮尋伺為內災,能燒惱心等外火災故。第二靜慮喜受為內災,與輕安俱潤身如水故,遍身粗重由此皆除故,經說苦根第二靜慮滅。第三靜慮動息為內災,息亦是風,等外風災故,若入此靜慮有如是內災,生此靜慮時遭是外災壞。何緣不立地亦為災﹖以器世間即是地故,但可火等與地相違,不可說言地還違地。」

至於大三災起自壞劫二十小劫中的那一劫,《大毗婆沙論》卷一三三中有後十劫、後五劫和最後一劫等三說。

〔參考資料〕 《起世經》卷九;《起世因本經》卷九;《大樓炭經》卷六;《立世阿毗曇論》卷九;《順正理論》卷三十二;《顯宗論》卷十七;《長阿含經》卷六〈轉輪聖王修行經〉、卷二十一〈三災品〉、卷二十二〈三中劫品〉;《優婆塞戒經》卷七;《佛祖統紀》卷三十。


人間

意指人所住的界域。梵文音譯為末奴沙、摩拏史也、摩奴闍、摩㝹沙、摩㝹賒、摩㝹奢,或末㖻闍。為五趣、六道、十界之一。又稱人間界、人界、人趣、人道,或單稱人。如《長阿含》卷六〈轉輪聖王修行經〉云(大正1‧39a)︰「一時,佛在摩羅醯搜人間遊行。」卷二十〈忉利天品〉云(大正1‧134a)︰「我昔於人間,身行善,口言善,意念善。」《中阿含》卷三十六〈聞德經〉云(大正1‧659a)︰「天上人間七往來已,則得苦邊。」

關於人的名稱,依《立世阿毗曇論》卷六所說,人道以摩㝹沙為名,係因具八義之故,即︰聰明、勝、意微細、正覺、智慧增上、能別虛實、聖道正器、聰慧業所生。此外,《大毗婆沙論》卷一七二列舉諸說,一說因能用意思惟,觀察所作事,故名末奴沙;或說末奴沙是假名假想,未必實如其義;又說先造作增長低劣身語意妙行,往生人間而相續其生,故稱人趣;又說因多憍慢,故稱為人;或說能密靜意,故稱為人。《大般涅槃經》卷十八則說,能多思義、身口柔軟、憍慢、能破憍慢,故稱為人。

梵語末奴沙(manuṣya),意即「思考者」,係由表「思考」之意的動詞語根man衍生而得。《婆沙》第一說等,即依此義。或認為manuṣya係由名詞māna(慢)或manas(意)轉化所得,故有意或憍慢之義。《雜阿含經》卷十三、《大品般若經》卷二等說,「人」是「我」(ātman)的異名之一;《翻梵語》卷六將福伽羅(pudgala)、富樓沙(puruṣa)都譯為人。

佛典謂人的住處即須彌四洲,此指須彌南部的閻浮洲(或瞻部)、西部的瞿陀尼洲(即牛貨)、東部的弗婆提洲(即勝身)、北部的欝單越洲(或俱盧)。《長阿含》卷十八〈閻浮提洲品〉、《起世經》卷一、《大毗婆沙論》卷一七二、《俱舍論》卷一等,都認為四洲之人的面貌類似各洲地形,即閻浮洲人呈上廣下狹形,瞿陀尼洲人呈半月形,弗婆提洲人呈圓形,欝單越洲人呈方形。又,《婆沙論》等,另說附屬的八中洲住有短小之人。

四洲之人的壽量各各有別,依《俱舍論》卷十一等所說,欝單越人定壽千歲,瞿陀尼人壽五百歲,弗婆提人壽二五○歲,閻浮提人壽無定限,劫減最後極壽十歲,劫初時人壽無量歲。

關於人的起源,《長阿含》卷十四〈梵動經〉、卷二十二〈世本緣品〉及《起世經》卷九〈最勝品〉等,都認為劫初時由光音等下生而成,說世界成劫之初,有福盡行盡命盡的光音天人,身壞命終後下生空梵天而成大梵天王,其後諸天人逐漸下生,初時身光自照、壽命長久,其後食地味而身體變為粗澀,壽命也逐漸衰減。

閻浮提人的壽量有增減,如《俱舍論》卷十二云(大正29‧63a)︰「此洲人壽,經無量時至住劫初壽方漸減,從無量減至極十年,即名為初一住中劫。此後十八皆有增減,謂從十年增至八萬,復從八萬減至十年。爾乃名為第二中劫。次後十七例皆如是。於十八後,從十歲增極至八萬歲名第二十劫。」也就是住劫二十中劫的第一中劫是減劫,即由人壽無量歲遞減至十歲,第二中劫至第十九中劫都是亦增亦減劫,即由最初的十歲遞增至八萬歲,後再由八萬歲遞減至十歲,最末的第二十中劫則只是增劫,即由人壽十歲遞增至八萬歲。

關於受生人間的業因,《雜阿含》卷三十七說,若行十不善業則生地獄,後若轉生人中則受諸難,又若行十善業則得生天上,後若轉生人中可免諸難。新譯《華嚴經》卷三十五的說法也大致相同。又,《佛為首迦長者說業報差別經》說,於十善業缺漏不全則得人趣報。《大毗婆沙論》卷一七二說,造作低劣的身語意妙行則得生人趣。但《辯正論》卷一引〈魔化比丘經〉說,持五戒當得人身,修行十善必獲天報,此說恐係中國所創。

◎附︰印順《佛法概論》第三章第二節 (摘錄)

五趣中,平常以為天上最好,地獄最苦,這是一般宗教的傳統見識。怕墮地獄,求生天國,是他們共同的要求。佛法獨到的見地,卻以為人間最好。這因為一切有情中,地獄有寒熱苦,幾乎有苦無樂;畜生有殘殺苦,餓鬼有饑渴苦,也是苦多於樂。天上的享受,雖比人類好,但只是庸俗的,自私的;那種物質欲樂,精神定樂的陶醉,結果是墮落。所以人間最好,經中常說「人身難得」的名言。《增含》〈等見品〉說︰某「天」五衰相現──將死時,有「天」勸他說︰你應求生善趣的人間。人間有什麼值得諸天崇仰呢﹖經上接著說︰「諸佛世尊皆出人間,終不在天上成佛也。」這即是說︰諸佛皆在人間成佛,所以人為天的善趣,值得天神的仰慕。

成佛,是體悟真理,實現自由。佛陀說法,即是宣揚此真理與自由之光。真理與自由,是天國所沒有的,有的只是物欲與定樂。諸天是享樂主義者,不能警覺世間的苦難,不能策發向上,所以惟有墮落,不能獲得真理與自由。釋尊曾說︰「我亦是人數」(《增含》〈四意斷品〉)這可見體現真理而解脫成佛,不是什麼神鬼或天使,是由人修行成就的。惟有生在人間,才能稟受佛法,體悟真理而得正覺的自在,這是《阿含經》的深義。我們如不但為了追求五欲,還有更高的理想,提高道德,發展智慧,完成自由,那就惟有在人間才有可能,所以說「人身難得」。

佛陀何以必須出在人間﹖人間有什麼特勝﹖這可以分為四點來說︰

(1)環境︰天上太樂,畜生、餓鬼、地獄──三途太苦。太樂容易墮落,太苦也無力追求真理與自由。人間也有近於這兩邊的形態︰如生活寬裕,遺產豐富的,由於物質的過分享受,窮奢極欲,每每汩沒自己,弄到墮落而後已。反之,太貧苦了,由於生活的逼迫,為衣食等所苦,或作殺盜等惡業,少有機會能從事學問,追求真理與自由。苦樂均調的人間,尚有此種現象,何況極樂的天堂,極苦的地獄!經上說︰帝釋天為了佛法,特來人間稟受,但他在享受五欲時,竟然完全忘記了。太樂太苦,均不易受行佛法,唯有苦樂參半的人間,知苦而能厭苦,有時間去考慮參究,才是體悟真理與實現自由的道場。

(2)慚愧︰《增含》〈慚愧品〉說︰「以世間有此二法,(中略)不與六畜共同。」這是人畜的差別處。人趣有慚愧心,慚愧是自顧不足,要求改善的向上心;依於尊重真理──法,尊重自己,尊重世間的法制公意,向「輕拒暴惡,崇重賢善」而前進。這是道德的向上心,能息除煩惱眾惡的動力,為人類所以為人的特色之一。

(3)智慧︰三惡趣是缺少智慧的,都依賴生得的本能而動作。人卻能從經驗的記憶中,啟發抉擇、量度等慧力,能設法解決問題。不但有世俗智,相對的改善環境、身心,而且有更高的智慧,探求人生的秘奧,到達徹底的解脫。人間的環境,苦樂兼半,可以從經驗中發揮出高尚的智慧。如不粗不細的石頭,能磨出鋒利的刀劍一樣。

(4)堅忍︰我們這個世界,叫娑婆世界,娑婆即堪忍的意思。這世間的人,能忍受極大的苦難,為了達到某一目的,犧牲在所不惜,非達到目的不可。這雖也可以應用於作惡,但如以佛法引導,使之趨向自利利他的善業,即可難行能行,難忍能忍,直達圓滿至善的境地。

這四者,環境是從人的環境說;後三者,是從人的特性說。《婆沙論》解說人為「止息意」、「忍」、「末奴沙」三義;《起世經》等說「勇猛」、「憶念」、「梵行」三事的勝於天上,與今所說的三者相同。
慚愧──止息意──梵行勝
智慧──末那沙──憶念勝
堅忍──忍──勇猛勝

這樣,諸佛皆出人間成佛,開演教化,使人類同得正覺。佛法不屬於三途,也不屬於諸天,惟有人類才是佛法的住持者、修學者。人生如此優勝,難得生在人間,又遇到佛法,應怎樣盡量發揮人的特長,依佛陀所開示的方法前進。在沒有完成正覺的解脫以前,必須保持此優良的人身。若不能保持,因惡行而墮入三途,或受神教定樂所矇惑,誤向天趣──長壽天是八難之一,那可以說是辜負了人身,如入寶山空手回!

〔參考資料〕 《中阿含》卷二十三〈周那問見經、卷四十四〈鸚鵡經〉;《大毗婆沙論》卷一三五;《瑜伽師地論》卷四;《順正理論》卷十二;《俱舍論》卷二十九;《法苑珠林》卷五。


四劫

指四個極長的時期。在印度人的宇宙觀之中,世界是反覆地依循著成立、存續、壞滅、空無等四個階段在演化的。這四個階段是︰成劫、住劫、壞劫、空劫。(一說是壞、成、中、大四劫)。「劫」,即不能以年月日計算的非常長遠的時間。茲分述如次︰

(1)成劫(梵vivarta-kalpa,巴vivaṭṭa)︰指世界的成立期。即山河大地等器世間和有生命的眾生世間的形成時期。細分為二十中劫。在空劫終結時,由有情之業增上力,吹起微風,相繼形成風、水、金三輪。其後,山洲、內外海等器世間成立,而止住器世間之有情世間亦成立。有情世間始於上方的空居天,漸次及於下方的地獄,至一有情生於大地獄時,二十成劫即已終結。

(2)住劫(梵vivarta-sthāyin,巴vivaṭṭa-ṭṭhayī)︰指世界的存續期。即器世間、眾生世間平穩地持續之時期。即自一有情生於地獄起至大三災當現之時的二十中劫。住劫之初,閻浮洲人壽由無量數逐漸減至十歲,是為住劫中的第一中劫。之後,人壽再由十歲每經百年增加一歲,一直增至八萬歲。又自八萬歲每經百年減少一歲,直至十歲為止。這是第二中劫。如此自第三中劫至第十九中劫,仍同樣各增減一次。至最後的第二十中劫,才有增無減,返回到八萬歲為止。

人壽的減少稱減劫,增加稱為增劫。各減劫終結的人壽十歲時,刀兵災、疾疫災、飢饉災等小三災之一出現。諸佛出現於減劫,人壽由八萬四千歲至百歲之間。增劫佛不出,因在有情之樂漸增時,不易教其厭離。人壽由百歲漸減時,佛亦不出,因五濁極增,難以化導。

(3)壞劫(梵saṃvarta,巴saṃvaṭṭa)︰住劫之後世界壞滅的期間。從大地獄有情不生開始,至外器都盡為止。分為兩種,一是前十九小劫的有情世間壞滅,一是最後一小劫的器世間壞滅。有情世間是初生者最後壞,器世間因水、火、風三大災之一而壞。依《大毗婆沙論》,住劫終了,人壽八萬四千歲時,安穩豐樂,人多修十善業道,此後大地獄中有情命終,不復生彼處,壞劫開始。如此地獄中之有情漸減,無一有情殘留,名地獄有情界壞。其次傍生、餓鬼人趣、忉利天等欲界相繼壞滅。直至一切世界俱壞。

器世間壞滅是因歷經火、水、風三災之故。火災時,初禪天以下壞滅,水災時,二禪天以下壞滅,風災時,三禪天以下壞滅。

(4)空劫(梵saṃvarta-sthāyin,巴saṃvaṭṭa-ṭṭhāyi)︰謂世界的空虛期。指器世間全部壞滅,至成劫微風吹起的二十中劫。此一時期,有情一部分上生色界二禪天、三禪天、四禪天,一部分生於其他世界,而三災頂諸天以下的有情、器界則完全空虛。

此成、住、壞、空四劫合為一大劫,而四劫各由二十中劫所成。故八十中劫相當於一大劫。

〔參考資料〕 《長阿含經》卷二十一;《起世經》卷九;《俱舍論》卷十一;《順正理論》卷三十一;《顯宗論》卷十六、卷三十二;《法苑珠林》卷一。


地獄

指眾生受自己所造惡業的業力驅使,而趣入的地下牢獄。為三惡道或五趣之一。梵語稱為捺落迦,又稱泥黎、泥洹夜。玆依其名義、種類、位置、苦具、業因、壽量,略述如次︰

〔名義〕 《大毗婆沙論》卷一七二解說其名稱云(大正27‧865b)︰「有說,㮈落名人,迦名為惡,惡人生彼處,故名㮈落迦;有說,落伽名可樂,㮈是不義,彼處不可樂,故名㮈落迦。」該論又說另有壞喜樂、無歸趣、無救濟、苦器、卑下、顛墬等義。《玄應音義》卷二十四謂該詞有不可樂、不可救濟、闇冥、地獄四義。

〔種類〕 《俱舍論》卷十一、《瑜伽師地論》卷四說有八熱地獄、八寒地獄、孤地獄三種。八熱地獄又稱為八大地獄,分為等活、黑繩、眾合、叫喚、大叫喚、焦熱、大焦熱、無間(阿鼻)等八個區域。此皆是從其苦惱相定名。各個地獄皆有眷屬地獄,即各有十六個別處(小地獄),與上述的八大地獄合計,共有一三六個地獄。

八寒地獄是指頞部陀、尼剌部陀、頞哳吒、臛臛婆、虎虎婆、嗢鉢羅、鉢特摩、摩訶鉢特摩等八所地獄。最初的二所是因皮膚為寒風吹成卷縮狀態而定名。次三所顯示受寒風吹襲,其口舌麻痺,叫聲異常。最後三所是顯示皮肉爛如蓮華一般。

孤地獄又稱獨一地獄、邊地獄。設於特定的區域,或在江河附近,或散在山間、曠野、地下、空中等處。

《大毗婆沙論》卷一七二、《順正理論》卷三十一及《顯宗論》卷十六之中的記載與上述大致相同。《立世阿毗曇論》卷八僅載有八熱地獄。至於其他經論的說法,與上述的差異甚多。例如《長阿含經》卷十九、《起世經》卷三說除了八熱地獄之外,還有頞浮陀、泥羅浮陀二地獄,總共是十地獄。關於八熱地獄的十六個眷屬地獄的名稱,在《長阿含經》中說整個八熱地獄有十六個地獄,即黑沙、沸屎、五百釘、飢、渴、一銅釜、多銅釜、石磨、膿血、量火、灰河、鐵丸、釿斧、豺狼、劍樹、寒冰等地獄;《增一阿含經》卷三十六〈八難品〉說此十六地獄為優鉢、鉢頭、拘牟頭、分陀利、未曾有、永無、愚惑、縮聚、刀山、湯灰、火山、灰狗、荊棘、沸屎、劍樹、熱鐵丸;又《大智度論》卷十六是以炭坑等八炎火地獄和頞浮陀等八寒冰地獄,當作十六個眷屬小地獄;還有《正法念處經》卷五以下〈地獄品〉說八大地獄各有不同的十六個附屬小地獄。

由上述可知,《長阿含經》是將寒冰地獄列為十六小地獄之一,而《四阿含暮抄解》卷下則將十地獄當作是寒地獄。還有《立世阿毗曇論》卷一、《十八泥黎經》也以十地獄為寒地獄。《涅槃經》卷十一〈現病品〉、《彰所知論》卷上和《大智度論》所舉出的八寒地獄名稱,與上述《俱舍論》所舉出的名稱相對照,兩者之間略有差異。《觀佛三昧經》卷五亦與其他諸經論的說法不同。該經將地獄分為阿鼻、寒、黑闇、小熱、刀輪、劍輪、火車、沸屎、鑊湯、灰河、鐵窟、鐵丸、尖石、飲銅等地獄,各地獄中有十八個區域。此外還有五百億劍林、刺林、銅柱、鐵機、鐵輞等地獄。

據《長阿含經》所說,在各種地獄之外還有閻摩王的宮殿,雖然其城有七重,並有七重欄楯、七重行樹,景色頗佳。但眾鳥相和悲鳴,且於畫三時、夜三時現出大銅鑊,獄卒來此捉王,使之受苦。王在受罪之後,又可與大臣們共享福樂。

閻王常令老、病、死三使遊行人間,眾生命終時,因所造惡業之驅使而隨獄卒到閻魔王所。王乃對罪人告誡說︰汝自放逸,不修身、口、意三業,此罪過是汝自己所造,非父母之過,非兄弟之過,乃至非天帝、先祖、僮僕、沙門、婆羅門之過。老、病、死三使常教汝受業報有期,而汝不覺仍造惡業,汝必須自己受苦。王詳細詰問後,乃命獄卒將罪人送往大地獄。又,《閻羅王五天使經》、《鐵城泥犁經》將上述之「三使」增益為生、老、病、死、王法刑罰「五使」。至後世所流傳的十王治罪之說,是出自閻魔王治地獄之傳說所輾轉增廣而來的。

〔位置〕 《俱舍論》等記述在閻浮洲之下過二萬由旬處有無間地獄,其縱、廣、深各二萬由旬。於其中之一萬九千由旬中,有其餘七個相重疊的地獄,上狹下方廣。另有一說認為其餘的七個地獄是在無間地獄旁。這是不正確的說法。又,閻魔王所是餓鬼的所在地,位於閻浮洲之下五百由旬處。八寒地獄則在上述的八熱地獄旁。

《瑜伽師地論》記述在閻浮洲下隔三萬二千由旬處有等活地獄,其餘七個地獄按順序排列於其下,各深四千由旬。八寒地獄也同樣是在閻浮洲下三萬由旬處。第一個是寒地獄,其餘七個地獄位於其下,各深二千由旬。此種說法與《俱舍論》的說法相比,雖然在數量上有所不同,不過方位在閻浮洲下卻是一致的。

據《長阿含經》所述,八熱地獄、十地獄、閻魔王所皆是在兩重鐵圍山內日月光不及的冥闇處。此地有毒風,若不是有鐵圍山遮擋,必會吹到四天下。則山河、江海、草木、眾生皆會焦枯。《順正理論》中只有八熱地獄的方位是與《俱舍論》相同,此外,認為八寒地獄是在鐵圍山之外的極冥闇處,孤地獄是散在閻浮洲中的河邊、山間、曠野、地下、虛空等處,還有少部份是在東、西、北三洲。又有一說,北洲不僅沒有大地獄,甚至連孤地獄也沒有。

〔苦具〕 八熱地獄中,於等活地獄的有情,雙手皆生鐵爪,如同刀劍,極為鋒利,而互相摧毀。其次於黑繩地獄,獄卒以熱鐵繩劃有情的身體,再以鐵斧或鋸子將其斫碎成百千段。其次於眾合地獄,引有情至兩石山之間壓擠,置於石上碾磨,再令其臥於鐵臼之上擣之。其次於叫喚、大叫喚兩地獄,有情被放在大鑊中煮沸,或放在大𨫼上反覆燒烤。其次於焦熱、大焦熱兩地獄,鐵城、鐵樓變成大火坑,燒炙有情。其次於無間地獄,有情的肢節中冒出火焰,煩惱永無斷止之日。上述各個地獄的苦惱,依次遞增十倍,越至後面,苦惱越多。

又,各地獄的四門皆有四增,最初的煻煨增之中,充滿煻煨,沒及有情的膝部,使其皮肉焦爛;其次的屍糞增中,充滿屍糞泥,泥中有蟲,咬破有情之骨而食其髓;其次的鋒刃增中,有刀刃路、劍葉林、鐵刺林、斬刺有情的肢體,任鳥獸食其皮肉、眼睛、心肝;其次的烈河增中,有熱鹹水,有情沈沒於其中,骨肉糜爛。

關於十六小地獄的異說甚多,因此苦具的種類也頗多。例如鐵狗、鐵蟲、猛鳥、惡蛇等。關於八寒地獄,只提到寒冰、寒風,並無苦具、獄卒的記述。關於孤地獄的苦具雖沒有記載,但可從八熱地獄推知。

《觀佛三昧經》所說的苦具,如其所說的地獄名稱一般,種類繁多。獄卒是由閻魔王所驅使,故亦稱為閻魔卒,還有阿傍羅剎、牛頭、馬頭等異稱。《大毗婆沙論》卷一七二之中曾載「獄卒是否為有情」的爭論︰若是有情,彼等造許多惡之後,去何處受報﹖若不是有情,大德法善現又為何在頌中說(大正27‧866b)︰「心常懷忿毒,好集諸惡業,見他苦生悅,死作琰魔卒。」在回答此問題中,主張是有情的一方認為獄卒亦是在地獄受造惡之報,地獄連無間業這麼重的罪都可受容,故獄卒的業報也應可受容。主張並非有情的人認為,獄卒是由於諸受罪者的業增上力的影響,乃以有情的形象出現,以各種苦具殘害其身。至於法善現的頌,並非是經律論三藏所說,故不一定是正確的。

另外,《俱舍論》(有部)認為琰魔卒是受王所驅使而將有情投入地獄之中者,實是有情。然而在地獄中害有情的鳥、狗、獄卒並非有情。故琰魔卒和獄卒之間是有差別的。其次又說明為何琰魔卒是有情而不會被獄火所燒的原因,認為這一定是因為受到某種業所隔礙,或是感異大種,所以不被燒。大眾部和正量部皆主張獄卒是有情。

〔業因〕 令有情墮入地獄的不善業,雖然有許多種類,但是概括而言,是以十惡、五逆、謗法為主。據《正法念處經》所載,等活地獄是犯殺生罪者墮入的地方;黑繩地獄是犯殺生、偷盜二罪者墮入的地方;以下至大焦熱地獄,是犯邪淫、飲酒、妄語、邪見、非梵行等罪者墮入的地方。依罪行的深淺分別墮入各地獄;無間地獄是五逆罪(即五無間罪)者墮入的地方。

《增一阿含經》卷三十六也載有同於上述的八熱地獄的業因,依次為︰(1)毀正見、誹謗正法及遠離正法者。(2)好殺生者。(3)屠殺牛、羊等類者。(4)盜取他物者。(5)常淫佚妄語者。(6)傳播謠言及求人方便者。(7)令彼、此鬥爭及貪著他物者。(8)殺害父母、破壞神寺、鬥亂聖眾、誹謗聖人、習於倒邪之見者。又罪業分為三種,上品之罪者,墮入大地獄。中、下品之罪者墮入眷屬地獄。在大地獄受苦後,若業報未能盡時,更於眷屬地獄受苦。故十六眷屬地獄又稱為十六增。

據《俱舍論》卷十八載,墮入阿鼻地獄的罪不是只有無間罪,其他還有與其同類的惡業,如污母及阿羅漢、殺害住定的菩薩及有學的聖者、破壞僧眾的和合緣及佛塔等罪。墮入八寒地獄者的業因,是犯了誹謗聖賢的罪。關於孤地獄的業因,可依據上述的業因推知。《業報差別經》、《轉輪五道罪福報應經》、《泥犂經》、《辯意長者子經》、《罪業應報教化地獄經》等,也載有墮入地獄的業因。

雖然地獄的苦報是由於各自的業因,但是也有若讀誦一節經文或偈頌可免苦的事例。自古以來稱此種經文為破地獄文。在破地獄文中,最廣為人知的是《華嚴經》的「若人欲了知」等四句、《法華經》的十如是文、《無量壽經》的「其佛本願力」等四句、尊勝陀羅尼、光明真言等。這些文句都具有破地獄之德,是根據古來的《感應傳》的說法。不過,其他經文也並不是沒有這種神力。

〔壽量〕 從等活至焦熱六地獄的有情,都是以六欲天的壽量為一日一夜,歲月的數量亦與其相同。大焦熱地獄是半中劫,無間地獄是一中劫。亦即等活地獄的有情是壽五百歲,其一日一夜相當於四王天的壽五百歲。四王天的一日一夜又相當於人間的五十年。等活以下至焦熱地獄的有情是壽一萬六千歲,其一日一夜相當於他化自在天的壽一萬六千歲。他化自在天的一日一夜相當於人間的一千六百年。《正法念處經》、《俱舍論》等皆採用此種說法。《優婆塞戒經》卷七的說法也與此相同,是以六欲天的壽量為準,不過其所用計數的方法不同。主張前六地獄是不定,後二地獄是決定。

關於八寒地獄,頞部陀地獄的有情的壽量,是二十斛(佉梨)麻粒數的百倍,以下各地獄則依次為前者的二十倍。此種說法出自《俱舍論》卷十一、《大智度論》卷十三。《瑜伽師地論》卷四的說法稍異,主張八寒地獄的壽量大約是八熱地獄的一半。關於孤地獄的有情,則沒有任何經文說明其壽量。

由上述可知,如《長阿含經》等,是將地獄定為八個或十個,數量確定;另如《觀佛三昧經》,則未另定地獄的數量。雖然如此,但根本所說皆以焰熱為苦具。八寒地獄是根據《增一阿含經》卷三十九的十地獄、《雜阿含經》卷四十八的八地獄而建立的。從其名目可知,關於壽量、業因的說法此諸經是一致的。近代有一說,認為八寒地獄是在佛教逐漸傳至北方寒冷地方之後才開始有的。但是,在《增一阿含經》中已有十六小地獄之一寒冰地獄的名稱,因此可知,其由來已古。《地藏菩薩本願經》卷上〈地獄名號品〉舉出數十種地獄名稱,此多是以苦具、苦相來命名的,類似《觀佛三昧經》卷五之所揭舉。《法苑珠林》卷七也詳記地獄之事,並且揭舉出感應的事蹟。

◎附一︰〈八熱地獄〉(編譯組)

八熱地獄,指八種具有熱氣苦的地獄。又稱八大地獄。《長阿含》卷十九《世記經》〈地獄品〉(大正1‧121b)︰
「佛告比丘︰此四天下有八千天下圍繞其外,復有大海水,周匝圍繞八千天下,復有大金剛山,遶大海水。金剛山外,復有第二大金剛山。二山中間窈窈冥冥。日月神天有大威力,不能以光照及於彼。彼有八大地獄,其一地獄有十六小地獄。第一大地獄名想,第二名黑繩,第三名推壓,第四名叫喚,第五名大叫喚,第六名燒炙,第七名大燒炙,第八名無間。」

此八大地獄之苦狀,略如下述︰

(1)等活地獄(Saṃjñā)︰又作想地獄。墮生此處的有情,手生鐵爪,互見時懷毒害想,以爪相摑。或因心意濁亂,摑裂自身,至血肉竭盡而死。然冷風一吹,皮肉還生,復受前苦。凡犯殺生罪、毀正見、誹謗正法者墮生此獄。

(2)黑繩地獄(Kalasūtra)︰此獄獄卒,以熱鐵繩縱橫綑縛罪人之身,或斫或鋸。所受苦惱,十倍於前。凡造殺生、偷盜罪者墮生此獄。

(3)眾合地獄(Saṃghāta)︰又作推壓地獄。諸鬼卒驅罪人入兩鐵山間,罪人受兩鐵山之擠壓,肉骨碎裂。凡犯殺生、偷盜、邪淫罪者,墮生此獄。

(4)叫喚地獄(Raurava)︰又作號叫地獄。或將罪人投熱鑊中煎煮;或將罪人驅入猛焰火室;或以鉗開罪人口,灌入烊銅,燒爛五臟。凡犯殺、盜、邪淫、飲酒者墮生此獄。

(5)大叫喚地獄(Mahāraurava)︰又作大叫地獄。此獄罪人所受之刑罰如前之叫喚地獄,其苦更甚於前。凡犯五戒者墮生此獄。

(6)焦熱地獄(Tapana)︰又稱燒炙、炎熱地獄。令罪人臥熱鐵上,由首至足,以大熱鐵棒打碎成肉糜。凡犯五戒、邪見者,墮生此獄。

(7)大焦熱地獄(Paritāpana)︰又作大燒炙、極熱地獄。此獄罪人所受刑罰如前,其苦更甚於前。凡行殺、偷、邪淫、妄語、飲酒、邪見及污淨戒僧尼者,墮生此獄。

(8)無間地獄(Avīci)︰又作阿鼻地獄。此獄罪人所受之苦,無有間歇。凡犯五逆罪者,墮生此獄。

以上八大地獄,每一地獄又各有十六小地獄。罪業分上、中、下三品,凡犯上品罪業者,墮生大地獄。犯中、下品罪業者,墮生小地獄。據《大毗婆沙論》卷一七二所述,此八大地獄各有四門,於其四門各有煻煨增、屍糞增、鋒刃增、烈河增等四地獄,故每一大獄計有十六遊增地獄。

又,關於地獄有情的壽量長短,據《俱舍論》卷十一所載,如人間五十年,為四天王天一晝夜,四天王天五百歲,才是等活地獄的一晝夜,而等活地獄有情的壽命有五百歲。人間百歲為三十三天一晝夜,而三十三天壽一千歲,等於黑繩地獄一晝夜,而黑繩地獄有情的壽命有一千歲。人間二百歲為夜摩天一晝夜,而夜摩天的壽命二千歲,等於眾合地獄的一晝夜,而眾合地獄有情的壽命有二千歲。人間四百歲為兜率天一晝夜,而兜率天的壽命四千歲,等於號叫地獄一晝夜,而號叫地獄有情的壽命有四千歲。人間八百歲為化樂天一晝夜,而化樂天的壽命八千歲,等於大號叫地獄一晝夜,而大號叫地獄有情的壽命有八千歲。人間千六百萬歲,為他化天一晝夜,而他化天的壽命萬六千歲,等於炎熱地獄一晝夜,而炎熱地獄有情的壽命有一萬六千歲。極熱地獄有情的壽命為半個中劫,無間地獄有情的壽命為一個中劫

◎附二︰〈八寒地獄〉(摘譯自《佛教大辭彙》)

八寒地獄,又作八寒捺落迦。依《俱舍論》卷十一所述,南閻浮洲下五百由旬,八熱地獄旁,有八種寒冰地獄。其中有情受嚴寒所逼,隨身聲變。其壽量若以頞部陀地獄眾生為例,譬有二十斛之麻,設復百年除其一,如是除盡二十斛麻易有盡期,生頞部陀壽量難盡。尼剌部陀以下諸寒地獄則依次增二十倍壽量。又,《順正理論》載,墮八寒地獄之有情,乃由多謗賢聖,故招如是果。

關於八寒地獄之名稱及解釋,諸經論所列舉,頗多異說,如︰

(1)《俱舍論》卷十一、《順正理論》卷三十一、《顯宗論》卷十六、《瑜伽師地論》卷四等所舉︰{1}頞部陀(Arbuda)︰謂受罪眾生因嚴寒所逼,皮肉皰起;{2}尼剌部陀(Nirarbuda)︰謂受罪眾生受寒苦所逼,皰即破裂;{3}頞哳吒(Aṭaṭa)︰謂受罪眾生因寒苦而唇不能動,僅能於舌中作此聲;{4}臛臛婆(Hahava)︰謂受罪眾生受寒苦所逼,舌不能動,唯作此臛臛聲;{5}虎虎婆(Huhuva)︰謂受罪眾生因寒苦所逼而口中作此聲;{6}嗢鉢羅(Utpala)︰謂受罪眾生因寒苦所逼,皮肉破裂,似青蓮華;{7}鉢特摩(Padma)︰謂受罪眾生因寒苦而皮肉分裂,似紅蓮華;{8}摩訶 鉢特摩(Mahāpadma)︰謂受罪眾生全身凍裂變紅,似大紅蓮華。

(2)《涅槃經》卷十〈現病品〉所舉︰阿波波、阿吒吒、阿羅羅、阿婆婆、優鉢羅、波頭摩、拘物頭、分陀利;並謂前四乃依因寒苦而發之聲而立名,後四則以四種蓮華喻受罪眾生身體凍裂之相,且以之立名。

(3)《大智度論》卷十六所載︰頞浮陀、尼羅浮陀、阿羅羅、阿婆婆、睺睺、漚波羅、波頭摩、摩訶波頭摩。復謂十六小地獄的半數,即此寒冰八地獄。

(4)《立世阿毗曇論》卷一、《三法度論》卷下、《四阿含暮抄解》卷下所列︰為十種寒冰地獄,即︰頞浮陀、尼賴浮陀、阿波波、阿吒休鳥、吒休鳥、優鉢、須犍提、拘物度、分陀梨、鉢暮。

◎附三︰〈火車地獄〉(編譯組)

火車地獄,以火車轢殺罪人的地獄。火車,指車身有火燃燒,運載罪人至地獄,或作為懲罰罪人之工具的車子。《增一阿含經》卷四十云(大正2‧767a)︰「設罪多者當入地獄,刀山劍樹,火車爐炭,吞飲融銅。」《大智度論》卷十四有載,提婆達多既犯三逆罪,且欲以毒箸傷佛,故於往王舍城途中,地自然破裂,火車來迎,生入地獄。

據《觀佛三昧海經》卷五所載,此地獄有銅鑊,縱廣四十由旬,其中盛滿火,下有十二輪,上有九十四火輪,誑惑邪命作惡者,氣絕命終後在火車上,肢節燃火,身體燋散。獄卒呼喚,應聲還活。火車轢身十八返,身碎如塵,天雨沸銅遍灑身體,其人即還活,如是往返,一日一夜受九十億生死。

◎附四︰〈刀輪地獄〉(摘譯自《佛教大辭彙》)

刀輪地獄,指用刀山、刀輪處罰罪人的地獄。為樂見他人苦惱,殺害眾生者所生之處。據《觀佛三昧海經》卷五所述,此地獄,四面皆山,不但山間刀積如塼,而且虛空中也有八百萬億大刀輪如雨滴下。罪人臨命終時,患逆氣病,煩悶滿心如堅石。內心乃有「欲得利刀削之為快」之念。是時獄卒應念而來,告以願持利刀割除重病。罪人聞之大為歡喜,故命絕生於刀山之間。四山一時合攏而來,斬切其身。

其次,獄卒又驅諸罪人令登刀山,未至山頂,罪人即傷及足胸,然以畏獄卒,故仍匍匐登山。既至山頂,獄卒又以刀樹撲之,未死之際,鐵狗、鐵蟲復來啃咬。又有腳著鐵輪,從空中落下。如是一日一夜,六十億生死。經八千萬歲,轉入畜生道。五百世後,再受卑賤人身五百世,始有機緣遇善知識而發心問道。

〔參考資料〕 《立世阿毗曇論》卷六;《雜阿毗曇心論》卷八;《起世因本經》卷二;《優婆塞戒經》卷七;《四泥犂經》;《五苦章句經》;《集異門足論》卷十一;《三法度論》卷下;《法界安立圖》;菅沼晃(等)編《佛教文化事典》〈宇宙論〉;定方晟《インド宇宙誌》。



古代印度的時間單位。亦泛指極長的時間。又作劫波、劫跛、劫簸、劫臈波、羯臘波。意譯作分別時分、分別時節、長時、大時、時。在印度,通常以之為梵天的一日,即人間的四億三千二百萬年。佛教則視之為不可計算的極長時間。

佛典中,常用譬喻表示劫的時間長度。如《大藏法數》卷三十二列舉草木、沙細、芥子、碎塵、拂石等五喻。其中,芥子及拂石最常見於經論中。前者稱為芥子劫,謂在周圍四十里之城內布滿芥子粒。長壽諸天每三年至此取出一粒。長此以往,一直取至城內芥子完全空無之時,是為一劫。後者稱為拂石劫或磐石劫,指每三年一次以天衣(重三銖)拂拭周圍四十里的磐石。直至此磐石被拂拭灰滅為止的時間,是為一劫。又,上述之劫有大、中、小三種。大劫之城(或磐石)為周圍一百二十里,中劫八十里,小劫四十里。此外,若將三千大千世界之大地草木化為微塵,每百年捨去一塵,一直至完全捨盡為止,此一期間謂之「大地微塵劫」。

依《俱舍論》卷十二所說,劫有四種,即壞劫(samvartakalpa)、成劫(vivartakal-pa)、中劫(antarkalpa)、大劫(mahākal-pa)。壞、成二劫皆由二十中劫所成,初十九中劫壞有情,後一中劫壞器界(壞劫),壞劫之後有二十中劫呈虛空狀態(空劫)。其後產生微細風,經一中劫成器界,次十九中劫形成有情(成劫)。又有二十中劫稱為住劫,初一住中劫從人壽八萬歲漸減至十歲,稱為減劫;此後中間十八中劫皆各有一增(utkarṣah)一減(apakarṣah),即從十歲每百年增一歲,至八萬(此稱增劫),再從八萬減至十年;最後一中劫唯有增劫。以上成、住、壞、空四者謂之「四劫」,乃各由二十中劫所合成,共有八十中劫。此八十中劫總稱為大劫。

上述住劫中,各個減劫之終有刀兵、疾疫、饑饉三災;七大劫間各個壞劫之終有火災(又稱劫火),其後大劫有水災(又稱劫水),如此反復八回後,有風災代水災而起。即每六十四大劫有一風災,故稱此一周為火水劫或風劫。其中,中劫所起之三災稱為小三災,大劫所起者稱為大三災。而一增一減係每百年人壽有一歲的增減,如此從八萬歲減至十歲時約八百萬年,亦即一中劫有一千六百萬年。此外,一說四中劫為一大劫,二十小劫為一中劫。各大劫皆有一特有的名稱,依過現未三世來分,現在稱為賢劫,過去稱為莊嚴劫,未來稱為星宿劫。三者之住劫悉有千佛出現。此三者又稱為三劫或三大劫。

關於劫之體,《俱舍論光記》卷十二云(大正41‧194a)︰「劫謂時分,時無別體,約法以明,故以五蘊為體。」

◎附︰《大毗婆沙論》卷一三五(摘錄)

劫名何法﹖答︰此增語所顯半月、月、時、年。問︰何故作此論﹖答︰為釋經故。如契經說︰有一苾芻來詣佛所,頂禮雙足,卻住一面;白世尊言︰佛恆說劫。此為何量﹖佛言︰苾芻!劫量長遠,非百千等歲數可知。苾芻復言︰有譬喻不﹖世尊言︰有。今為汝說。如近城邑有全段石山,縱廣高量,名踰繕那。迦尸細縷,百年一拂。山已磨滅,此劫未終。苾芻當知,汝等長夜經此劫數無量百千,在於地獄傍生鬼趣,及人天中,受諸劇苦。生死輪轉,未有盡期。何得安然不求解脫。彼經即是此論所依。經雖說劫,未分別劫體是何。今欲分別,故作斯論。

問︰何故但說半月、月、時、年為劫;不說剎那、臘縛、牟呼栗多、晝夜以為劫耶﹖答︰應說而不說者,當知此義有餘。有說︰此中舉麤攝細。謂剎那等細,半月、月等麤。若說麤,當知已說細。由積細時為麤時故。有說︰此中舉近攝遠。謂劫近為半月等所成,半月等復為剎那等成。故說近時,亦已說遠。劫體是何﹖有說︰是色處。云何知然﹖如施設論說︰劫初時人,身光恒照。以貪味故,光滅闇生。於是東方有日輪起,光明暉朗。同於昔照。見已,喜曰︰天光來來。以天光來,故名為晝。須臾未幾,日輪西沒,闇起如先。見已,歎言︰天光沒沒。故天光沒,故名為夜。由此證知劫體是色。劫體皆積晝夜成故。如是說者,晝夜等位,無不皆是五蘊生滅。以此成劫,劫體亦然。然劫既通三界時分,故用五蘊四蘊為性。已說自性,所以今當說。

何故名劫﹖劫是何義﹖答︰分別時分,故名為劫。謂分別剎那、臘縛、牟呼栗多時分,以成晝夜。分別晝夜時分,以成半月月時年。分別半月等時分,以成於劫。以劫是分別時分中極,故得總名。聲論者言︰分別位故;說名為劫。所以者何﹖劫是分別有為行中,究竟位故。劫有三種︰(一)中間劫,(二)成壞劫,(三)大劫。中間劫復有三種︰(一)減劫,(二)增劫,(三)增減劫。減者︰從人壽無量歲,減至十歲。增者︰從人壽十歲,增至八萬歲。增減者︰從人壽十歲,增至八萬歲;復從八萬歲,減至十歲。此中一減一增,十八增減,有二十中間劫。經二十中劫,世間成。二十中劫,成已住。此合名成劫。經二十中劫,世間壞。二十中劫,壞已空。此合名壞劫。總八十中劫,合名大劫。

成已住中二十中劫,初一惟減;後一惟增。中間十八,亦增亦減。問︰此三誰最久﹖有說︰減劫最久,增劫為中,增減最促。謂身有光時所經時久;非身光滅,乃至於今。食地味時,所經時久;非地味滅,乃至於今。食地餅時,所經時久;非地餅盡,乃至於今。食林藤時,所經時久;非從彼盡,乃至於今。食自然稻時,所經時久;非從彼盡,乃至於今。故此減劫,時最為久。如是說者,初減後增,中間十八,此二十劫,其量皆等,於惟減時,佛出於世。於惟增時,輪王出世。於增減時,獨覺出世。

問︰施設論說︰人中四洲,由日月輪以辨晝夜。欲天晝夜,云何得知﹖答︰因相故知。謂從天上,若時鉢特摩華合,殟鉢羅華開,眾鳥希鳴,涼風疾起,少欣遊戲,多樂睡眠,當知爾時說名為夜。若時殟鉢羅華合,鉢特摩華開,眾鳥和鳴,微風徐起,多欣遊戲,少欲睡眠,當知爾時說名為晝。

〔參考資料〕 《長阿含經》卷一、卷二十一;《起世因本經》卷九;《菩薩地持經》卷九;《菩薩瓔珞本業經》卷下;《大智度論》卷三十八;《大毗婆沙論》卷一三四;《瑜伽師地論》卷二;《彰所知論》卷上;《立世阿毗曇論》卷九;《瑜伽師地論略纂》卷一。


畜生道

指有畜生業因者死後所趣之處。為五道之一、六道之一,又稱畜生趣、傍生趣,與地獄道、餓鬼道合稱三惡道。《廣釋菩提心論》卷一云(大正32‧563c)︰「地獄、餓鬼、畜生諸趣,由起種種煩惱惡業為其因故,彼彼趣中受諸苦惱。」《大毗婆沙論》卷一七二云(大正27‧866c)︰「問︰何故彼趣名傍生﹖答︰其形傍故行亦傍,以行傍故形亦傍,是故名傍生。(中略)有說彼諸有情由造作、增長增上愚癡身語意惡行,往彼生彼,令彼生相續,故名傍生趣。」

關於墮畜生道之業因,《佛為首迦長者說業報差別經》列身、口、意行中惡業,由貪、瞋、癡三煩惱起諸惡業,毀罵眾生,惱害眾生,施不淨物,行於邪淫等十業。《辯意長者子經》亦舉五事,云(大正14‧838b)︰「一者犯戒私竊偷盜;二者負債,觝而不償;三者殺生以身償之;四者不喜聽受經法;五者常以因緣艱難齋戒施會,以俗為緣。」由於此世界苦多樂少,故生在其中的諸有情將受繫縛殺害、驅馳鞭打、互相吞食、心恒不安等苦惱,不得自在。

又據經論所載,此趣畜生兼具胎、卵、濕、化四生,與人相同,雖遍在五趣,然本處在大海中。其種類若依相貌、色類、行食、憎愛之違順、伴行之雙隻、同生共遊等差異區分,則為數頗多。若依住處,可分空行、陸行、水行三種。若依晝夜,則有晝行、夜行及晝夜行三類。其壽命之長,或一日一夜,或如龍王等為一中劫,實無限定。

◎附︰印順《成佛之道》第三章(摘錄)

旁生,或作畜生,實包括了人類以外,近代人所說的一切動物。他們的形態、顏色、住處、生活、壽命,是種種別異的。佛法每分為︰無足的,如蚯蚓等;兩足的,如鳥類;四足的,如獸類;多足的,這又有六足、八足,以及更多的足,都是蟲類。從住處來說,原本住在大海中,後來分移到各處,這才有在水中的、陸上的、空中的差別。其中,也有兩棲的;還有可以飛空,可以著陸,也可以入水的。他們智力的高低、壽命的長短、享受的苦樂,都相差得很遠。如龍與金翅鳥等,有的享受還勝過人類呢!然從一般來說,這是非常苦痛的惡趣。經上說︰鳥等「心種種異,故身種種異」。由於近代的研究,對這已部分的得到證明。如鳥獸的眼睛(引發眼識),能分別認識青、紅、紫等顏色,那他身上的毛羽,就有種種艷麗的顏色;如不能認識紅等,那毛羽就是灰色的、暗黃的。又如昆蟲的保護色,有的形態也還像樹枝、敗葉。這無非因為常住在這一環境,時時認識這些,因而熏習內心,由心理影響生理的組織,以及外表的顏色。

旁生趣的苦迫,主要是互相殘殺、互相吞噉。大魚吃小魚,大蟲吃小蟲,這是到處可見的事。蜘蛛布網在屋角,就為了捕殺飛蟲。青蛙與鳥類的吞食昆蟲,食量都相當驚人。躲在樹心的小蟲,也有啄木鳥來吃他。螞蟻平時好吃別的昆蟲,就有穿山甲,以螞蟻為唯一食品。龍王,也還有被金翅鳥吞食的厄難。人類對於旁生,也有殘殺吞噉的惡習。有的為了他們的皮毛牙角,大量捕殺,還美其名為生產。旁生界,實在是無時無刻都在相互殘殺的屠場!還有,如牛馬等,為人類所繫縛,鞭策他,驅使奴役他,絲毫不得自在。旁生界的苦迫,是僅次於地獄的。從前,釋迦佛為太子時,一天去田裏察看農耕,見農夫辛苦得很。農夫又鞭策犁田的牛,牛身上出血,血流到地上,很快的生出蟲來;犁過了田,地下的蟲類,也被暴露到上面,天上的鳥,就飛來噉食小蟲。太子見到旁生界的殘殺吞噉,因而悲憫眾生,發起出家修行的大願。一般人不但沒有警覺,沒有同情,還吞噉他們,這與旁生有什麼差別呢!

〔參考資料〕 《瑜伽師地論》卷四;《四諦論》卷一;《勸發諸王要偈》;《正法念處經》卷十八;《大智度論》卷三十;《大毗婆沙論》卷一二0;《俱舍論》卷八;《集異門足論》卷十一。


長阿含經

二十二卷。姚秦‧弘始十五年(413)罽賓沙門佛陀耶舍共竺佛念譯。收在《大正藏》第一冊。此經是北方所傳「四阿含經」之一。因為它所滙集各經的篇幅最長,除了有重點的批判外道異說以顯彰佛教而外,所說的事實又多半涉及長遠的過去事,所以叫《長阿含經》。如與南傳經藏之「五部」相比,則相當於《長部》。

此經譯本內容,共四分四誦,內收有三十經。各經主題如次︰

第一分第一誦,收〈大本經〉等四經,主要敘述諸佛及弟子過去事緣。

〈大本經〉第一,說毗婆尸等七佛種族、生處、出家成道、所化弟子等本生因緣,並特詳述毗婆尸佛初成道時,多修安穩、出離二觀,為王子提舍、大臣子鶱茶等說法等事。

〈遊行經〉第二,佛因摩竭王阿闍世欲伐跋祇,並命大臣離舍來佛所問法,佛因而為比丘說七種、六種不退法。又歷敘佛遊行教化,說四深法、五寶難事、四諦、地動八因緣、世有八眾、四種應得起塔,乃至入涅槃分舍利等事。

〈典尊經〉第三,說佛在因行中為大臣典尊化七王、出家等事,但仍非究竟道,今為弟子說法,乃是究竟梵行。

〈闍尼沙經〉第四,說人王優婆塞念佛,命終為毗沙門天王太子,得初果,七生中常名闍尼沙(譯勝結使),向佛述聞自梵童說四念處、七定具、四神足等法。

第二分第二誦,收〈小緣經〉等十五經,主要敘述佛所說法要及修行等事。

〈小緣經〉第五,佛說四種姓善惡升降平等,出家修道同為釋種。又說四種姓生起因緣,以成就明行為最上。

〈轉輪聖王修行經〉第六,說過去堅固念等六轉輪王以正法治世,至第七王惡法自用,致成減劫;後王修善,又漸成增劫。因此教比丘等當修善法,可得四神足等。

〈弊宿經〉第七,說童女迦葉在拘薩羅國為弊宿婆羅門說種種法破除斷見,令彼皈依佛法,設令施眾,命終生天等事。

〈散陀那經〉第八,佛因尼俱陀梵志對散陀那謗佛,佛為說苦行垢無垢等法,化令皈依。

〈眾集經〉第九,佛命舍利弗為眾說法,因而共集佛說,從「一切眾生皆依食住」之一法起,逐次增一,說至十無學法止。

〈十上經〉第十,佛命舍利弗說十上法,從成修等十種一法,逐次增一,至十種十法,具足五五0法,能除結縛,得至涅槃,盡於苦際。

〈增一經〉第十一,佛為諸比丘說一成、一修、一覺、一滅、一證等,增一至十成、十修、十覺、十滅、十證等五法。

〈三聚經〉第十二,佛為諸比丘依據趣惡趣、趣善趣、趣涅槃等三聚,說增一法門。從一三法聚增至十三法聚。

〈大緣方便經〉第十三,廣說十二因緣深義。

〈釋提桓因問經〉第十四,帝釋發微妙善心欲來見佛,先使樂神般遮翼鼓琉璃琴讚佛。佛為說天人怨敵之因起於戲論,「若無調戲則無想,無想則無欲,無欲則無愛憎,無愛憎則無貪嫉,若無貪嫉則一切眾生不相傷害」。又說捨離諸受等。

〈阿㝹夷經〉第十五,佛為房伽婆梵志說善宿比丘往因。又說破外道苦行邪見等事。

〈善生經〉第十六,佛為長者子善生說離四種惡行,及敬禮六方之法。

〈清淨經〉第十七,佛因沙彌周那陳述尼乾子徒眾分裂諍論等事,乃說清淨梵行等無諍正法。

〈自歡喜經〉第十八,舍利弗念佛說制法(三十七菩提分)、處法(十二處)等,智慧無餘,神通無餘,世間所有沙門婆羅門無有與如來等者。

〈大會經〉第十九,諸天鬼神婆羅門於佛所集會,佛各別為之結咒。

第三分第三誦,收〈阿摩晝經〉等十經,主要敘述佛對異學的論難。

〈阿摩晝經〉第二十,佛為婆羅門阿摩晝說釋種種姓因緣,並為說法使見佛相好,引其師來皈依悟道。

〈梵動經〉第二十一,說寡聞凡夫,不達深義,惟知讚佛持戒等小因緣;賢聖弟子則能讚佛甚深微妙大光明法,謂佛善知沙門婆羅門本劫本見、末劫末見、盡入六十二見之中,因而詳說六十二見。

〈種德經〉第二十二,佛讚許種德所說婆羅門出生等五法中,惟持戒智慧二者為不可缺,因說比丘的戒慧二法令使皈依。

〈究羅檀頭經〉第二十三,佛為婆羅門究羅檀頭說三種祭祀、十六祀具,及歸、戒、慈心、出家修道功德,令使皈戒。

〈堅固經〉第二十四,堅固長者子請佛教比丘顯現神通,佛說惟教弟子靜處思道,覆藏功德,發露過失,終不教弟子顯現神通。

〈倮形梵志經〉第二十五,佛為倮形梵志迦葉說共行有善惡二趣,均非出離之道;惟佛善能說法,令人修道,究竟涅槃。

〈三明經〉第二十六,佛破斥三明婆羅門所說三梵天道的虛妄,另說四無量為梵道。

〈沙門果經〉第二十七,佛為阿闍世王說沙門現得果報,使王懺悔。

〈布吒婆樓經〉第二十八,破斥布吒婆樓梵志異論,顯示想的生滅有因有緣。

〈露遮經〉第二十九,露遮婆羅門請佛而生惡見,謂沙門婆羅門不應為他說法。佛說世有三師等破之。

第四分第四誦,即〈世記經〉第三十,詳述六道眾生所居世界成敗劫數等相。細分為〈閻浮提洲品〉、〈郁單曰品〉、〈轉輪聖王品〉、〈地獄品〉、〈龍鳥品〉、〈阿須倫品〉、〈四天王品〉、〈忉利天品〉、〈三災品〉、〈戰鬥品〉、〈三中劫品〉、〈世本緣品〉等十二品。

聲聞乘各部派所傳的阿含,各各不同。晉譯的《長阿含經》究屬於何部所傳,從來就沒有一致的意見。不過《長阿含經》的譯者佛陀耶舍是罽賓人,在翻譯本經之前,他先誦出的《四分律》是法藏部的作品。又譯本第二〈遊行經〉中,有關於供養佛塔的重視,以及認為阿羅漢身無漏的思想,又都符合法藏部的主張,所以《長阿含經》可能出於法藏部。至於漢譯本以外其餘各部所傳《長阿含經》,除南方上座部尚保存有整部經本《長部》可以見其全貌而外,其餘只能從各部律藏中所述有關本經的材料得其大概。即所收經典也不全同,同名各經的排列次序與內容亦有出入。

《長阿含經》的梵本,似已佚失。近人在中國新疆境內曾發現多種梵本斷片,其中相當於《長阿含經》者,只〈眾集經〉一種而已。

本經原來所收各經,義不相屬,故在整部譯本出現的前後,不斷有人從事零本的翻譯。僅就現存大藏經中的各異譯本言,就有十九種之多。此外,現存藏文大藏經《甘珠爾》中無《長阿含經》全本,只有相當的零本兩種。即〈大會經〉和〈梵動經〉。至於《長阿含經》晉譯本與南方所傳〈長部〉內容大致相同,僅〈增一〉、〈三聚〉、〈世記〉三經,為南傳本所未見。南北兩本《長阿含》的詳細對照,日本‧赤沼智善所編《漢巴四部四阿含互照錄》,可以參考。(田光烈)

◎附一︰〈長部〉(編譯組)
長部(Dīgha-nikāya),南傳巴利經藏五部之一。在巴利經藏之五部中,此部所集各經篇幅較長,故名長部。相當於漢譯四阿含中的《長阿含經》。所收經本計有三十四經,分為三品,即(1)Sīla-kkhandha-vagga(戒蘊品,有十三經)、(2)Mahā-vagga(大品,有十經)、(3)Pāṭika-vagga(波梨品,有十一經)。

此《長部》與漢譯《長阿含經》所收的經文,列舉順序全異,亦互有存闕。據日人姉崎正治《The four Buddhist Āgamas in Chi-nese》、赤沼智善《漢巴四部四阿含互照錄》的研究,漢譯第一分及第二分的一部分相當於巴利第二〈大品〉,漢譯第三分相當於巴利第一〈戒蘊品〉,漢譯第四分於巴利全闕,另外漢譯其餘部分即巴利第三〈波梨品〉所收載者。此中,漢譯存而巴利闕者,有〈增一〉、〈三聚〉、〈世記〉三經;巴利存而漢譯闕者,有〈Mahāli〉(摩訶離)、〈Jāliya〉(闍利)、〈Subha〉(清淨)、〈Mahā-satipaṭṭhāna〉(大念處)、〈Lakkhaṇa〉(相)、〈Āṭānātiya〉(阿吒那智)等六經。又,《長部》的〈Mahāparinibhāna〉及〈Mahā-sudassana〉二經,相當於漢譯的〈遊行經〉,因此二本共通的經文可以說有二十七經或者二十八經。

近代在新疆發現的梵文中,有相當於《長部》第三十二經〈Āṭānātiya sutta〉的片斷。又,西元1890年到1911年期間,英國學者戴維斯(Rhys Davids)、卡本特(J. E. Carpen-ter)二人,校訂出版《長部》的原文。另在譯本方面,有戴維斯及其夫人的英譯《Dialogues of the Buddha》(1909~1921)、紐曼(K. E. Neumann)的德譯《Die Re-den Gotamo Buddhos》(1907~1918)、弗郎克(O. Franke)的德譯《Die Verknüp-fung der Dīghanikāya suttas untereinander》(1913)。此外,註釋有覺音(Buddhagh-osa)的《Sumaṅgalavilāsinī》;此書由戴維斯及卡本特二人於1886年出版。

◎附二︰溫特尼茲(M. Winternitz)《印度文獻史》〈佛教文獻〉第三章(依觀摘譯)
《長部》經典中,最為值得注意的一經是第十六經〈大般涅槃經〉(Mahāparinibhā-na-suttanta)。此經無論在形式上、內容上均與其他經典不同。它不是對教理的某一點或更多的教理作論述,它所記錄的是佛陀入滅前所說過的格言,或與人的交談以及佛陀入滅時的一些事件。此龐大記錄中的最古部分,確實是三藏中最古老的部分,可以說是最早以詩的方式來處理佛陀行蹤的。巴利聖典中雖然沒有有關佛陀傳記方面的典籍,但是在經藏以及在律藏中仍然可以找出與此有關的資料。佛陀的後半生、及其最後的言論,在佛弟子心上可說是留下了最深刻的印象,而且佛弟子還完全地、忠實地將這些印象保存下來、留傳下來。〈大般涅槃經〉中,被認為真正是最古老且最根本的章句,雖然僅僅只有這一部分,但是我們幾乎可以確定此最古的部分就是佛傳的伊始。本經不是統一性的製作,而是由幾個不同時代的部分所組成。在極為初期的時代(大約是佛滅後不久),業已有簡短的《(佛)涅槃經》出現。這種原始的涅槃經其後由於被逐漸追加與增補,內容遂與日俱增,最後終於形成了今日我們所見的巴利聖典中的「涅槃大經」。後文所揭的經中第二誦品中的章句,確實是最古老且最原始的。也就是經中敘述佛陀在毗舍離城以意志力戰勝最初的病痛,其後向阿難表示他自己對弟子所說的法皆無藏私,他已揭示了全部的真理;進而又說自己不曾以僧團的領導者自居。在經中,佛陀曾這麼敘述︰「僧團並不是由我一人所攝持的,因此,只要能依照我所說法去修行,那麼即使在我入滅後,僧團也不會欠缺『領導者』。」、「因此,阿難啊!你們應該以自己為燈明,當自歸依;以法為燈明,當歸依於法。」又,第五誦品中的一些章句也被認為是較古老的、較原始的。也就是經中敘述阿難以佛陀即將入滅而悲不可抑,因而步出門外倚柱痛哭。於是佛陀喚回阿難,極力勸慰阿難止哀並且肯定了阿難的忠誠。全經隨處可見的詩句,幾乎也都屬於古老的部分。其中的某部分包含了佛陀及其弟子的重要格言。

前文所提及的,都是將佛陀視為人類之一來看待;然而在同一經典中的其他部分,我們也可以看到佛陀猶如半神或魔術師那樣的展現奇蹟。說的更明確些,那是佛陀自說自己擁有神力的記載。依此神力,佛陀如果願意將自己的生命延長到劫末的話,並不是不可能。但是,由於阿難不明白佛陀所作的暗示,沒有懇求佛陀繼續住世,因此佛陀後來曾非難阿難一番。經中又敘述佛陀決意入滅時,大地震動不已。於是,順便列舉地動八因,進而更列舉八眾、八勝處等與「八」這一數字有關的法數。這些敘述,顯然是後代的人所附加或穿插的;將這些敘述增補進去的人似乎已感受不到古記錄撰作者所欲表達的精神。大抵說來,要指出所附加進去的資料出自何處,並不困難。本經的大部分內容(甚且可以說是全部),幾乎在三藏中的其他典籍中都可以找到,顯然它是從那些典籍中借用過來的。然而,雖然經中有那麼多的增廣與穿插,倒也不至於破壞了本經的特質;比起三藏中的其他典籍,本經更像基督教的福音書。

尤其是為了提高所插入的重要典籍的威信,那些有名且受重視的經典自然被積極地使用。例如,在經中插入了向佛陀、法、僧團告白其信仰的法鏡(dhammādāsā)。雖然如此,〈大般涅槃經〉的總結性的編纂,還是較為後代的。這是因為其中的某些章句,提及了有關經律的傳承與權威,而且在本經最後的誦品中,連佛陀的遺骨與塔的建立都談到了。也就是在與阿難對談時的、具有「人的」、「教師的」性質的佛陀,在這個時候已經成為禮拜的對象。這是因為到了阿育王時代,只依據紀念物已無法證明什麼了。

〈大般涅槃經〉是由稍早時代的部分及較晚時期的數篇所構成,而其他的經典則成立較晚。佛陀僅以教師身份出現的經典,其成立年代與第十四經的〈大本經〉(Mahāpadāna-sutta)絕非同一時代。在第十四經中,敘述了成佛在釋尊之前的過去六佛及其信條;其中更談及含有諸多奇蹟的佛傳(尤其是有關佛陀投胎與誕生的奇蹟)。第三十經的〈三十二相經〉(Lakkhaṇasuttanta)在傳承上也屬同一年代。在此經中,列舉了聖者的三十二相,並明言凡身上具有此特相者,若不是成為世界的統治者(轉輪聖王),就會成為世間的救主──佛陀。又,如同大多數同時代的人一樣,佛陀確信透過不斷的瞑修,人可以獲得種種神通,成為超人。但是,佛陀卻又明言︰不以教授、勸導或「具有教授意義的神通」教化信徒,而是企圖以神通來影響信徒的手法,對比丘而言是不相應的,對教法而言是危險的。基於這個理由,我們可以認為︰敘述佛陀不僅與其他行者較勁神通,並且炫耀自己具有不思議神力的第二十四經〈波梨經〉(Pāṭikasuttanta),顯然是成立於後期。事實上,此一經典之編纂極為粗略,其中除了最初部分是較古的資料外,其餘的完全毫無價值。

半是詩,半是神話的第十七經以至第二十一經等數經,在傳承上大概是屬最後期的了。如同《往世書》及若干宗派性的敘事詩中,因陀羅神向濕婆神、毗濕奴神表示敬意;這些經典的情形如出一轍。賴斯戴維斯(Rhys Da-vids)稱此為「Tendenzschriften」,經中有佛陀的虔誠信徒因陀羅及其他眾神。其中最有趣的,當屬第二十一經〈帝釋所問經〉(Sak-kapañhasuttanta)。經中敘述身為天神之王的帝釋(因陀羅)渴望謁見崇高的佛陀。為了表達其崇仰聖者之心情,他派遣一名天上的音樂師乾闥婆(Gandharva)先行在前。此乾闥婆以其美妙的偈歌完成了使命。而佛陀也伸出友誼之手歡迎帝釋,並且為之說法,回答帝釋所提出的問題。於是,帝釋以熱烈的讚歌歌頌佛陀。第二十六經的〈轉輪聖王師子吼經〉(Cakkavattisīhanāda-suttanta),經中論及了佛教的救世主──彌勒佛。基於此一理由,無疑的,它也是後期的作品。本經是與道德觀念起源有關的神話作品,並且是──由授記、憶念、教誡混合而成的著作。其中的「起源」(aggañña),在第二十七經〈起世因本經〉(Aggaññasuttanta)中,有極為詳盡的敘述。該經對於宇宙與生物的起源,以及文化與社會階級的起源所作的想像,能令人聯想起《往世書》。雖然如此,本經的目的卻與第三經〈阿摩晝經〉一樣,都是主張阿羅漢的完成與涅槃的證得完全與階級無關。

在《長部》中,佳妙的對話之一是第二十三經〈弊宿經〉(Pāyāsisuttanta)。此經係由否定有靈魂與來生的王族弊宿與鳩摩羅迦葉兩人的對話所組成。通常,經藏中的對話,扮演配角的人物大抵都是以持贊同意見的身份出現,他們只是就佛陀所說插一下嘴而已,而此〈弊宿經〉卻是一活潑生動的對話錄,經中對話的情形,不免令人想起了柏拉圖的對話錄。但是,本經並不是根源性的作品,而是帶有傳聞性質的對話;這是借用自其他宗派的。《長部》的最後三經,最能顯示《長部》總結性的編纂是在相當晚的時代。此中,第三十二經〈阿吒囊胝經〉(Āṭānāṭiyasuttanta)只是一防禦龍蛇鬼神的咒經,第三十三經的〈等誦經〉(Saṅgīṭisuttanta)與第三十四經〈十上經〉(Dasuttarasuttanta)二者係仿傚《增支部》的文體所成;如同其內容類似論典,其形式也是採問答示教的體裁。

〔參考資料〕 印順《原始佛教聖典之集成》;前田惠學《原始佛教聖典の成立史研究》;赤沼智善《漢巴四部四阿含互照錄》。


提婆達多

佛陀在世時,犯逆罪,破僧團的惡比丘。音譯又作提婆達兜、地婆達多、禘婆達多、提惒達多、提婆達,略稱提婆、調達。意譯天授、天熱、天與。為斛飯王之子,阿難的兄弟;此外又有謂其為白飯王、甘露王或善覺長者之子等異說。佛陀成道後,於回國省親之際,提婆與阿難、阿那律、優波離等釋迦族青年,從佛出家。十二年間持善心,勤於修行。後因未能得聖果,又因名聞利養之念強,其心乃逐漸退轉,遂生惡念。曾欲學神通,然佛未許可。後受摩揭陀國阿闍世太子的供養,太子為其建一精舍於伽耶山。又想代佛統御僧眾,也未得佛陀允許,反受訶責。

由於所願未能達成,提婆乃歸伽耶山自集弟子,組織僧團。並誘使阿闍世幽禁其父頻婆娑羅王。阿闍世即王位,幽閉父王。提婆自己則欲除去釋尊而代之。先令人殺佛,未果,又趁佛行經靈鷲山下時,投大石欲殺之,但僅傷及佛足,後放狂象企圖殺害釋尊,然而象又歸服於佛,計畫再次失敗。於是轉而破壞僧團之和合,先與俱伽梨、三聞達多等共至佛所,請勵行五法,不得佛許,乃誘惑吠舍離國的比丘五百人歸伽耶山,另建法幢,自定五法作為疾得涅槃之道。

關於五法的內容,異說紛紜,依《有部毗奈耶破僧事》卷十所傳,指不食乳酪、不食魚肉、不食鹽、受用衣時不截其縷績、住村舍而不住阿蘭若處。若據《五分律》卷二十五所說,則為不食鹽、不食酥乳、不食魚肉、乞食而而不食他請、春夏八月露坐而冬四月住草庵。另外,《十誦律》卷四、卷三十六也有不同的說法。

後來,阿闍世王歸依佛,舍利弗、目犍連也勸諭提婆之徒復歸佛陀的僧團。由於事事不順遂,提婆經九個月後終於去世。一說提婆又撲打蓮華色比丘尼至死。且於十指中盛毒,近佛欲傷佛足,令佛中毒而亡,但佛足固如巖石,提婆反自破手指,命終其地。如此,提婆因犯破和合僧、出佛身血及殺比丘尼等三逆罪,相傳命終之後墮入無間地獄。據《大唐西域記》卷六〈室羅伐悉底國〉條所載,玄奘嘗於祇園精舍廢址之東,見到提婆生身墮地獄的深坑。

至後世,對佛陀與提婆的關係,曾產生許多本生談。《法華經》卷四〈提婆達多品〉即謂提婆在過去世為善知識,曾助釋尊成佛。(參閱附錄一)

此外,據《法顯傳》與《大唐西域記》卷十〈羯羅拏蘇伐剌那國〉條的記載,法顯及玄奘西遊時,印度仍有提婆達多學說之信徒,可見到七世紀之時,遵守嚴格之生活規定的提婆一派,還流傳於印度。

◎附一︰《法華經》卷四〈提婆達多品(摘錄)

爾時,佛告諸菩薩及天人四眾︰「吾於過去無量劫中,求法華經,無有懈倦!於多劫中常作國王,發願求於無上菩提,心不退轉;為欲滿足六波羅蜜,勤行布施,心無吝惜,象、馬、七珍、國、城、妻、子、奴婢、僕從、頭、目、髓、腦、身、肉、手、足,不惜軀命。時世人民壽命無量,為於法故,捐捨國位,委政太子,擊鼓宣令,四方求法──『誰能為我說大乘者,吾當終身供給走使!』時有仙人來白王言︰『我有大乘,名妙法蓮華經,若不違我,當為宣說。』王聞仙言,歡喜踴躍,即隨仙人,供給所須──採果、汲水、拾薪、設食,乃至以身而為床座,身心無倦!於時奉事,經於千歲,為於法故,精勤給侍,令無所乏。」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我念過去劫,為求大法故,雖作世國王,不貪五欲樂。椎鐘告四方,誰有大法者,若為我解說,身當為奴僕。時有阿私仙,來白於大王,我有微妙法,世間所希有,若能修行者,吾當為汝說。時王聞仙言,心生大喜悅,即便隨仙人,供給於所須;採薪及果蓏,隨時恭敬與,情存妙法故,身心無懈倦。普為諸眾生,勤求於大法;亦不為己身,及以五欲樂!故為大國王,勤求獲此法,遂致得成佛,今故為汝說。」

佛告諸比丘︰「爾時王者,則我身是;時仙人者,今提婆達多是。由提婆達多善知識故,令我具足六波羅蜜、慈悲喜捨、三十二相、八十種好、紫磨金色、十力、四無所畏、四攝法、十八不共、神通道力;成等正覺,廣度眾生,皆因提婆達多善知識故。」

告諸四眾︰「提婆達多卻後過無量劫,當得成佛,號曰天王──如來、應供、正徧知、明行足、善逝、世間解、無上士、調御丈夫、天人師、佛世尊。世界名天道。時天王佛住世二十中劫,廣為眾生說於妙法;恒河沙眾生得阿羅漢果,無量眾生發緣覺心,恒河沙眾生發無上道心,得無生忍,至不退轉。時天王佛般涅槃後,正法住世二十中劫;全身舍利起七寶塔,高六十由旬,縱廣四十由旬,諸天人民,悉以雜華、末香、燒香、塗香、衣服、瓔珞、幢幡、寶蓋、伎樂、歌頌、禮拜、供養七寶妙塔!無量眾生得阿羅漢果,無量眾生悟辟支佛,不可思議眾生發菩提心,至不退轉。」

佛告諸比丘︰「未來世中,若有善男子、善女人,聞妙法華經提婆達多品,淨心信敬,不生疑惑者,不墮地獄、餓鬼、畜生,生十方佛前,所生之處,常聞此經!若生人天中,受勝妙樂;若在佛前,蓮華化生。」

◎附二︰印順〈論提婆達多之破僧〉(摘錄自《華雨集》第三冊)

(一)
釋尊晚年,遭遇到好些不愉快事件,而提婆達多的「破僧」,不僅威脅釋尊的安全,而且幾乎動搖了佛教的法幢,可說是最嚴重的事件。這到底是什麼事﹖為了什麼﹖《阿含經》與各部廣律,都有提婆達多破僧的記載。提婆達多破僧,成了佛教公敵,當然毀多於譽。晚起(重編)的經律,不免有些不盡不實的傳說,但傳說儘管撲朔迷離,而事實還可以明白的發現出來。本文就是以抉發這一事件的真實意義為目的。

「破僧」是什麼意義﹖僧是梵語僧伽的簡稱。釋尊成佛說法,很多人隨佛出家。出家的弟子們,過著團體生活,這個出家的集團,名為僧伽。破僧,就是一定範圍(「界」)內的僧眾,凡有關全體或重要事項,要一致參加︰同一羯磨(會議辦事),同一說戒。如因故而未能出席,也要向僧伽「與欲」、「與清淨」,僧眾是過著這樣的團體生活。這樣的和合僧團,如引起諍執,互不相讓,發展到各自為政,分裂為兩個僧團︰不同一羯磨,不同一說戒,就是破僧。這樣的破僧,名為「破羯磨僧」;如拘舍彌比丘的諍執分裂(《五分律》卷二十四),就是典型的事例。這一類破僧,當然是不理想的,但並不是最嚴重的,因為各自集會,各自修行,各自弘法,不一定嚴重的危害佛教。這一類破僧,最好是復歸於和合。在未能和合以前,佛說︰「敬待供養,悉應平等。所以者何﹖譬如真金,斷為二段,不得有異。」(《五分律》卷二十四)不同的集團,都不失其為僧伽,所以都應受世間的供養。可是提婆達多的「破僧」,意義可完全不同了!以現代的話來說,應該稱之為「叛教」。不只是自己失去信仰,改信別的宗教,而是在佛教僧團裡搞小組織,爭領導權,終於引導一部分僧眾,從佛教中脫離出去,成立新的宗教,新的僧團。這稱為「破法輪僧」,不但破壞僧伽的和合,而更破壞了正法輪。這種叛教的破僧罪,是最嚴重不過的五逆之一。在佛教史上,惟有提婆達多,才犯過破法輪僧的惡行。所以現在的破僧研究,實在是提婆達多叛教事件的研究。

(二)
提婆達多是一位怎樣的人物﹖對他的身世、行為,以及在佛教中的地位,作一番了解,這對於叛教事件的研究來說,是必要的。提婆達多,異譯作「調達」、「提婆達兜」;譯義為「天授」。他出身於釋迦王族,是「多聞第一」阿難的兄長。他與釋迦牟尼佛,是叔伯弟兄(《五分律》卷十五),如從世俗來說,他與釋尊是有著親密關係的。提婆達多出身貴族,「身長一丈五尺四寸」(傳說佛長一丈六尺)(《十二遊經》),有「顏貌端正」(《四分律》卷四)的儀表。釋尊成佛第六年,回故國迦毗羅衛城,為父王及宗族說法,傳說此後有五百位釋族青年出家。與提婆達多一起出家的,盡是佛門的知名之士,如拔提王、阿那律陀、阿難、優波離等(《五分律》卷三、《根有律破僧事》卷九)。當時釋迦族有這麼多人出家,顯然是受了釋迦王子成佛的激發。釋尊在廣大比丘群的翼從中,受到王公以及庶民的禮敬;每一釋種子弟,莫不享受了與佛同族的一分光榮。加上淨飯王的鼓勵,提婆達多也就敝屣尊榮,度著出家的生活。

出家以後的修學生活,如《十誦律》卷三十六說︰「調達於佛法中,信敬心清淨。(中略)出家作比丘,十二年中善心修行︰讀經、誦經、問疑、受法、坐禪。爾時,佛所說法,皆悉受持。」《出曜經》卷十五也說︰「調達聰明廣學,十二年間坐禪入定,心不移易,誦佛經六萬。」從三學的熏修來說,提婆達多是著實難得的!他的戒律精嚴,是不消說的了!廣博聞持一切教法,實與阿難的風格相同。特別是專修禪定,引發神通。他的學習神通,諸部廣律一致記載。可能意樂不怎麼純淨,懷有競勝與誇揚自己的動機。但禪定與神通,雖不能徹底,也並不容易。神通要在禪定的基礎上,加以方便修發,所以提婆達多,初夜後夜,精勤不息,經常度著禪定的生活。《西域記》卷九還記有「大石室,提婆達多於此入定」呢!可惜他不曾能以真實智證入法性,不曾能位登不退,所以會以一念之差而全盤失敗!佛所以說︰「戒律之法者,世俗常數;三昧成就者,亦是世俗常數;神足飛行者,亦是世俗常數;智慧成就者,此是第一之義。」(《增一含》卷四十三之四)

以提婆達多的尊貴身分(世俗的見解,總是特別受到尊敬的),加上精嚴的戒行、禪定、神通、博聞一切佛法,當然會受到在家出家眾的尊敬。在家信眾方面,他得到了摩竭陀國王子阿闍世的尊敬,是諸部廣律的一致記載。如《四分律》卷四說︰「阿闍世日日將從五百乘車,朝暮問訊提婆達多,並供養五百釜飲食。」(因為提婆達多與五百比丘共住)在當時,阿闍世王子的尊敬,可說無以復加,竟以為「比佛大師,其德殊勝」呢(《根有律》卷十四)!在帝國時代,得到了太子的崇敬,一般信眾的觀感,也就可以想見了!出家眾方面,尊者舍利弗,就曾真心實意的「稱讚調達」(《五分律》卷三),說他「大神通!大威力!」(《銅鍱部律破僧犍度》);「大姓出家,聰明,有大神力,顏貌端正」(《四分律》卷四)。所以,當釋尊常在西部──舍衛與拘舍彌,而提婆達多以王舍城為中心而展開教化時,成為佛教的一時標領,受到了在家出家眾的崇仰!

(三)
《四分律》、《五分律》以及《銅鍱部律》都說︰當提婆達多弘化王舍城,得到阿闍世王子尊敬時,釋尊在跋蹉國的拘舍彌城。等到釋尊沿恆河東下,回到王舍城來,不久就引起了「破僧」事件。據各部廣律的一致傳說︰提婆達多不滿釋尊而引起怨望,最初是為了向釋尊「索眾」,受到了釋尊的訶斥。「索眾」的情形,是這樣︰「調達白佛言︰世尊年已老耄,可以眾僧付我,佛但獨受現法樂住;令僧屬我,我當將導。佛言︰舍利弗、目犍連有大智慧神通,佛尚不以眾僧付之,況汝噉唾癡人!」(《十誦律》卷三十六),就文義來說,提婆達多的意思是︰世尊太衰老了!「為諸四眾,教授勞倦」(《根有律》卷十四),不如將統攝化導眾僧的責任交給他,釋尊也可以安心禪悅,怡養天年。但釋尊堅決的拒絕了他︰舍利弗、目犍連那樣的大智慧、大神通,還沒有交託他,何況你這食唾的癡人!換句話說,要付託,也輪不到你呢!「癡人」,是佛常用的訶責語。「食唾」,《銅鍱律》作「六年食唾」,意義不明。這樣,不但沒有滿足提婆達多的請求,反而讚歎舍利弗、目犍連,使他感到難堪。「此為提婆達多,於世尊所初生嫌恨」(《銅鍱部律破僧犍度》),種下了破僧的惡因。提婆達多的向佛索眾,釋尊應該清楚地了解他的用心,這才會毫不猶豫的嚴厲訶責。對於這,要從多方面去了解。

(一)佛法並無教權︰在一般人看來,隨佛出家的比丘僧,受佛的攝導。佛說的話,總是無條件的服從,可說佛是無上的權威者。但真懂得佛法的,就知道並不如此。大家為真理與自由的現證而精進。法,是本來如此的真理,佛只是體現了法,適應人類的智能而巧為引導(或稱為佛不說法)。人多了,不能不順應解脫目標,適合時地情況,制定一些戒律。但這是僧團發生了問題,比丘或信眾,將意見反映上來,這才集合大眾,制定戒條,而且還在隨事隨時的修正中。大家為了解脫,自願修習正法,遵行律制。所以在僧團中,有自己遵行的義務,也有為佛教而護持這法與律的責任。這是應盡的義務,根本說不上權利。僧伽,實在不能說是權力的組織。就是對於犯戒者的處分,也出於他的自願。否則,只有全體不理他(「擯」);或者逐出僧團了事。在僧團中,佛、上座、知僧事的,都是承擔義務,奉獻身心而不是權力佔有。所以沒有領袖,為佛教僧團的惟一特色。《中含》〈瞿默目犍連經〉裡,阿難充分闡明了這一意義。佛在《長含》〈遊行經〉中,說得更為明白︰「如來不言我持於眾,我攝於眾,豈當於眾有教令乎!」所以,如提婆達多為了釋尊年老,而發心承擔攝化教導的責任,這應該基於比丘們的尊仰,而不能以個己的意思來移讓。如誤解釋尊有統攝教導的教權而有所企圖,那是權力欲迷蒙了慧目,根本錯誤了!向佛索眾,怎麼說也是荒謬的!

(二)助佛揚化的上座︰釋尊晚年,攝導眾僧的情形,究竟怎樣呢﹖釋尊是老了,如阿難說︰「世尊今者膚色不復明淨,手足弛緩,身體前傾。」(《相應部》四十八‧四十一)腰酸背痛,不時需要休息。釋尊的攝導僧團,事實上有賴於上座長老的助理。從經律看來,奉佛的教命而為眾說法,或奉命執行某項任務,主要是阿那律陀、阿難、舍利弗、目犍連。阿那律陀,也是佛的堂弟,大阿羅漢,天眼第一。可惜他的肉眼有病,不能多承擔為法的義務。釋尊晚年,也可說從阿難出任侍者(釋尊五十六歲)以後,佛教就在內有阿難,外有舍利弗與目犍連的助理下,推行教化。阿難重於內務;而一般的教化,遊行攝導,都是舍利弗與目犍連,同心協助。這裡且引幾節經文來證明。佛說︰「此二人,當於我弟子中最為上首,智慧無量,神足第一。」(《五分律》卷十六)又說︰「舍利子比丘,能以正見為導御也;目乾連比丘,能令立於最上真際,謂究竟漏盡。舍利子比丘,生諸梵行,猶如生母;目連比丘,長養諸梵行,猶如養母。是以諸梵行者,應奉事供養恭敬禮拜。」(《中部》一四一、《中》卷七之三十一)釋尊對於舍利弗與目犍連的功德,對二人的教導學眾,陶賢鑄聖,讚譽為如生母與養母一樣,那是怎樣的器重呢﹖經上又說︰「若彼方有舍利弗住者,於彼方我則無事。」(《雜含》卷二十四之六三八)「我觀大眾,見已虛空,以舍利弗、大目犍連般涅槃故。我聲聞惟此二人,善能說法,教授教誡。」(《相應部》卷四十七‧十七、《雜含》卷二十四之六三九)這是二大弟子涅槃以後,釋尊所有的感嘆。僧團中沒有他們,顯然有(空虛)僧伽無人之概。有了舍利弗,釋尊就可以無事(放心);沒有了他,又非釋尊自己來處理不可。這可見二人生前,在僧伽中所有的地位了!某次,舍利弗與目犍連,與五百比丘來見佛。聲音吵鬧了一點,釋尊叫他們不必來見,到別處去。後來,釋尊又慈愍他們,讓他們來見佛。釋尊問他們︰我不要你們來,你們的感想怎樣﹖舍利弗說︰我想︰「如來好遊閑靜,獨處無為,不樂在鬧,是故遣諸聖眾耳!(中略)我亦當在閑靜獨遊,不處巿鬧。」釋尊立即糾正他︰「莫作此念!(中略)如今聖眾之累,豈非依舍利弗、目犍連比丘乎!」目犍連說︰我想︰「然今如來遣諸聖眾,我等宜還收集之,令不分散。」釋尊聽了,讚歎說︰「善哉目犍連!眾中之標首,惟吾與汝二人耳!」(《增一含》卷四十五之二)從這一對話中,看出了釋尊是器重二人,而將教誨聖眾(僧)的責任,囑累他們。內有阿難,外有舍利弗(目犍連),覺音的《善見律》,也透露這一消息︰「時長老阿難言︰除佛世尊,餘聲聞弟子,悉無及舍利弗者。是故阿難若得(衣、食、藥)……好者,先奉舍利弗。……(舍利弗說)我今應供養世尊,阿難悉作,我今得無為而住;是故舍利弗恆敬重阿難。」彼此相敬,內外合作,在釋尊衰老而不勝繁勞的情形下,使僧眾清淨,佛法得迅速的發展開來。所以從表面看來,釋尊統攝的僧團,部分責任,在阿難與舍利弗、目犍連的身上。為眾說法,是他們;有什麼事,也要他們去(如去黑山驅逐馬師與滿宿)。

上座長老,本來還有不少。摩訶迦旃延,遊化到阿槃提國去了。摩訶迦葉,不大顧問僧事,總是與一類頭陀行者,自己去精進修行。

(三)提婆達多與舍利弗、目犍連︰釋尊晚年攝理僧伽的實際情形,如上面所說,得力於舍利弗與目犍連──二大上首弟子的攝理助化,二人也就成為佛的「脇侍」、「雙賢弟子」。後起之秀的提婆達多,舍利弗也曾予以讚揚。但在提婆達多的聲望不斷提高時,從經律看來,對於舍利弗與目犍連,早就存有深刻的意見了。提婆達多的向佛「索眾」,並無反佛叛教的意義。他承認「世尊是諸法之主」(《四分律》卷四),只是希望在僧團中,獲得教授攝理的地位;初步是企圖得到舍利弗與目犍連的地位。釋尊不答應他,又讚揚舍利弗與目犍連,問題就這樣的惡化起來。

舍利弗、目犍連與提婆達多,彼此存有歧見,有幾點可為證明。(1)提婆達多的弟子月子比丘,來見舍利弗。舍利弗問起︰提婆達多怎樣的說法教化﹖月子說︰「提婆達多如是說法言︰心法修心法,是比丘能自記說︰我已離欲,解脫五欲功德。」舍利弗批評說︰「何不說法言︰比丘心法善修心、離欲心、離瞋恚心、離愚癡心,(中略)自記說言︰我生已盡!」(《雜含》卷十八之四九九)同樣是「修心」,但彼此的著重不同,也就不免成為不同的派別。這如神秀的「時時勤拂拭,莫使惹塵埃」,被慧能修改為「本來無一物,何處惹塵埃」,就流為北禪與南禪的對立一樣。提婆達多的見地,與他的「五法是道」有關,到下面再為說明。(2)提婆達多的上首弟子,也是最忠實的四大弟子之一──瞿迦梨(或作瞿婆利等),對舍利弗與目犍連,曾有過嚴重的譏毀。事情是這樣︰舍利弗與目犍連,逢到暴雨,進入一石室中避雨。石室中,先有一位牧牛的女人在裡面。這位牧女,胡思亂想,欲意纏綿,以致流失不淨。雨停了,舍利弗與目犍連離去,恰巧為瞿迦梨所見。他知道了二人與牧女同住石室,又看出了牧女的曾有欲情,所以斷定為︰舍利弗與目犍連行不淨行。他向諸比丘說︰「諸君常言,舍利弗、目犍連汙清淨行,我向者具見此事。」他見了釋尊,舉發舍利弗與目犍連為「惡欲者」。釋尊一再告訴他︰「汝宜及時悔心!何以故﹖此等梵行全。」瞿迦梨也再三的說︰「知如來信彼人意淨,但為眼見舍利弗、目犍連為惡。」(《鼻奈耶》卷四)瞿迦梨謗舍利弗等而墮地獄,為多種經律所說到。這顯然是由於一向存有敵意,所以藉此來打擊二大上首的道譽。(3)提婆達多的另一大弟子──迦留盧提舍,對這事也與瞿迦梨一樣(《相應部》六‧八)。(4)一次,「舍利弗患風,有一(作藥用的)呵梨勒果,著床腳邊。瞿迦梨來,(中略)見,語諸比丘︰世尊讚歎舍利弗少欲知足,而今藏積我等所無。」(《五分律》卷二十六)這麼一件小事,也要拿來對舍利弗誹毀一番,可以想見情形的嚴重了!據這幾點來說,舍利弗與提婆達多的見地不相同;而提婆達多系的比丘,早在不斷的誹毀舍利弗與目犍連。這為了什麼﹖不外乎想取得僧眾的同意,而獲得僧伽中的領導地位而已。

(四)揭發破僧的序幕︰釋尊六十歲以後,大部分時間常在舍衛城(《僧伽羅剎所集佛行經》)。大概年事漸高,所以減少了長途遊化的生活。各方比丘眾,每年安居前後,盡可能來禮見釋尊。此外,就是舍利弗等大弟子,遊化攝導,以保持僧伽的和合。該是那個時候吧!提婆達多弘化於王舍城,得到了輝煌的成就,竟取得阿闍世王子的信敬;大有釋尊初來王舍城,得到頻婆娑羅王信奉的那種情況。提婆達多開始懷有統攝僧眾的雄心;他的野心,目犍連最先報告了釋尊,那時釋尊在拘舍彌(《五分律》)。等到釋尊回王舍城來,比丘與信眾們,當然會集中而歸向於釋尊。就是釋尊的上首弟子──舍利弗與目犍連,論智慧、神通,論(出家)年齡,論德望,都遠遠的超過了提婆達多。在這種情形下,提婆達多得到了三大力量的支持,開始走入歧途,向佛索眾。索眾的話,說來似乎好聽,而其實是嫉視舍利弗與目犍連,進而要求釋尊不要再顧問僧事。領導權的爭取,與出家的初意,為法教化意義相離得太遠了!也難怪釋尊的訶斥。

(四)
提婆達多向佛「索眾」沒有達成目的;他在三大力量的誘惑與鼓舞下,更向破僧的逆行前進。三大力量是︰王家尊敬,釋種擁戴,苦行風尚。

(1)王家尊敬︰起初,提婆達多得到王子阿闍世的尊敬供養。後來,父王頻婆娑羅的政權,漸落入阿闍世手中,終於篡奪王位,父王也就被囚禁而死。那時,提婆達多受摩竭陀國阿闍世王的尊敬供養,當然也受到王家、民眾、部分出家眾的尊敬。在佛教中的優越地位,是可以想見的!但這只能造成他的有利情勢,誘發他統攝佛教的野心,而不能以政治權力來干預宗教,取得統攝僧伽的資格。古代宗教的成立與發展,是憑藉自身的感召、大眾的信仰,而不是取決於政治的支持。所以王家的尊敬,不可以政治權力來解說。事實上,阿闍世王也沒有以政治權力來干預宗教,造成提婆達多統攝僧眾的地位。

經律一致記戴︰提婆達多的破僧,是受了利養恭敬的損害。如佛在拘舍彌時,最初發覺提婆達多的用心,就告訴比丘們︰「芭蕉、竹蘆,以實而死;駏驉懷妊,亦喪其身;今調達貪求利養,亦復如是。」(《五分律》卷三)「利養恭敬」,或說「名聞利養」、「名利」,是引發提婆達多破僧的因素。說到貪求名利的過失,約可分三類︰(1)出家後,一切為了名利,那是「形服沙門」。這種人的罪行昭彰,是不可能造成破僧罪的。(2)有些出家人,多聞持戒,精進修行,不失為清淨比丘。但德望一高,利養不求而自來。名利一來,逐漸腐蝕了精進的道念,有的變得生活靡爛,甚至墮落不堪。對這類比丘,佛每以「利養瘡深」來警策。提婆達多與上二類不同,是屬於另一類的。他受到利養恭敬,受到讚歎,不免得意忘形,不再認識自己,而自視越來越高。於是,更精嚴、更刻苦的修行,更能將自己所得的施散給同學,而追求更大的尊敬。根源於我見的主宰意識(慢,權力欲),越來越強,覺得自己最偉大,僧眾的統攝非自己不可。這是領袖欲,是從王家尊敬──利養恭敬所引發的。

(2)釋種擁戴︰釋種,指釋迦族出家的比丘、比丘尼眾。釋尊出身於釋迦王族;從佛出家的弟子,不問他的種族如何,一律平等。為了與其他外道出家不同,稱為「釋沙門」,所以說︰「四姓出家,同稱為釋。」釋尊攝化的出家弟子,確是不分種族階級,一律平等的。但出身於釋迦族的比丘、比丘尼,與佛同族,多少有些優越感。對於僧伽的統攝,在釋尊晚年,或預想到涅槃以後,極可能認為,應由釋族比丘來統攝,來繼承釋尊攝化四眾的事業。從世間來說,這些也是人情之常,但與佛法卻並不相合。從經律看來,擁戴提婆達多的,恰好就是釋族的出家眾。這一問題,似乎還少有人說到,所以要多多引述來證成這一論題。

提婆達多有四伴黨,也就是提婆達多集團中的核心人物,名三聞達多、鶱荼達婆、拘婆(迦)離、迦留羅提舍。(人名譯音,經律中每譯得多少不同;這是依《四分律》說的)。其中三聞達多與拘迦離,是這一系的傑出人士。據《根有律破僧事》卷九說︰四人都是「釋種出家」。《眾許摩訶帝經》卷十三說到釋種出家,有名「海授」的,即三聞達多的義譯。又如迦留羅提舍,《根有部苾芻尼律》卷五義譯為「根本」;吐羅難陀尼說他「是釋迦種」。這可見提婆達多系的主要人物,都是釋種了。此外,律中有名的六群比丘,是難陀、跋難陀、迦留陀夷、闡那、阿溼鞞、不那婆娑。《僧祇律》卷二十六說︰「六群比丘共破僧。」而《五分律》卷二十五所說的調達眷屬,也列有額鞞(即阿溼鞞)、分那婆藪(即不那婆娑)在內。比丘犯戒,釋尊因而制定學處(戒);在律師們說起來,幾乎都是這六位初犯的。這姑且不作深論,要說的是︰助提婆達多破僧的六群比丘,不是釋種,就與釋種有密切關係。如《薩婆多毗尼毗婆沙》卷四說︰「五人是釋種子王族︰難途、跋難途、馬宿、滿宿、闡那。一人是婆羅門種,迦留陀夷。」其中,難陀釋子、跋難陀釋子,是弟兄;在律中是被說為貪求無厭的比丘。阿溼鞞與不那婆娑(義譯為馬宿、滿宿)︰「事事皆能,亦巧說法論義,亦善阿毗曇。」(《薩婆多毗尼毗婆沙》卷四)在律中,是「行惡行,汙他家」(依中國佛教說,是富有人情味)的比丘。闡那(或譯車匿)是釋尊王子時代的侍從,有部說他是釋種,但從《僧祇律》(卷七及卷二十四)看來,是釋族的奴僕。在律中,是一位「惡口」比丘。迦留陀夷是「淨飯王師婆羅門子」(《十誦律》卷十七),是釋尊王子時代的侍友(《佛本行集經》卷十六);在律中,是被說為淫欲深重的比丘。這六位釋族或與釋尊有關係的比丘,都曾是提婆達多的擁護者。再說到比丘尼︰佛世的比丘尼,以釋迦族,及釋迦近族──拘梨、摩羅、梨車族女為多(《僧祇律》卷三十九、《四分律》卷四十八)。女眾更重視親族及鄉土的情誼,當然是提婆達多的擁護者了。被律師們看作犯戒,不護威儀的惡比丘尼,《四分律》與《僧祇律》作「六群比丘尼」;《根本一切有部律》作「十二眾苾芻尼」;而《十誦律》索性稱之為「助調達比丘尼」。例如提婆達多伴黨迦留羅提舍,「是釋迦種」。他有姐妹七人,都出家為比丘尼,偷羅難陀就是其中的一人(《十誦律》卷四十一、卷四十七)。偷尼自稱︰「我生釋種,族姓高貴」(《根有部苾芻尼律》卷十九);他是十二眾比丘尼的首領(《根有律雜事》卷三十二)。偷羅難陀尼曾讚歎「提婆達多、三聞陀羅達、鶱馱羅達婆、瞿婆離、迦留羅提舍」為「龍(象)中之龍」;說「舍利弗、目犍連、大迦葉」為「小小比丘」;律說「偷羅難陀尼為提婆達部黨比丘尼」(《四分律》卷十三、《十誦律》卷十二)。總之,釋種的比丘、比丘尼,多數擁護提婆達多,極為明顯。

再舉二事來說明︰(1)六群比丘的「惡口」闡那,到底是怎樣的呢﹖他說︰「大德!汝等不應教我,我應教汝。何以故﹖聖師法王,是我之主;法出於我,無豫大德。譬如大風吹諸草穢,並聚一處。諸大德等種種姓、種種家、種種國出家,亦復如是;云何而欲教誡於我﹖」(《五分律》卷三)《善見律》卷三譯為︰「佛是我家佛,法是我家法,是故我應教諸長老,長老不應反教我。」他不能接受比丘們的教誡,顯然是由於「貢高」;由於自己是釋種,曾事奉釋迦太子而起的優越感。他的理由是說︰佛出於釋迦族,法是釋迦佛說的,所以應由我們釋種比丘來攝化教導你們(僧眾)。這種想法,不正是釋種比丘、比丘尼,擁戴提婆達多來向佛「索眾」的意趣嗎﹖(2)六群中的迦留陀夷,雖在律師們看來,極不如法,但應該是非常傑出的比丘。他出家不久,就證阿羅漢果(《善見律》卷十七);是波斯匿王夫人末利的門師(近於中國的歸依師)(《四分律》卷十八、《十誦律》卷十八、《僧祇律》卷二十);曾教化舍衛城近千家的夫婦證果(《十誦律》卷十七);讚佛的〈龍相應頌〉(《中含》卷二十九之一一八),為《發智論》、《雜犍度》所引用(「那伽常在定」,就是出於此頌)。某次,迦留陀夷對於舍利弗所說的︰三學成就,「若於現法不得究竟智,身壞命終,過摶食天,生餘意生天,於彼出入想知滅定」(《中含》卷五之二十二),曾一而再,再而三的否定他的見解,從僧中論諍到佛前。這是思想上的不合;末了由釋尊呵責迦留陀夷,才停止辯論。那一次,釋尊也同時呵責阿難︰「上尊名德長老比丘為他所詰,汝何以故縱而不檢!汝愚癡人!無有慈心,捨背上尊名德長老!」在律中,比丘們辯論詰責,阿難從來也沒有,不曾使用判決勝負,中止辯論的權力。釋尊為什麼要呵責呢﹖不免有「是他所作而我得責」的感概了!其實,是釋尊見到他在釋族比丘系,十方比丘系的爭辯中,他「捨背上尊名德長老」舍利弗,而採取了中立觀望的態度。說到阿難,與舍利弗、目犍連本來非常友善。他的慈心重,溫和謙順,雖有學不厭、教不倦的特德,但沒有目犍連、提婆達多、大迦葉那樣的強毅果決。他作佛的侍者,忠於職務,沒有私心。在釋族比丘與十方比丘的對立中,提婆達多向佛索眾,進而破僧的過程中,阿難始終是以佛的意見為意見。只有在迦留陀夷與舍利弗的辯詰中,採取了中立立場,也僅此一次受到了釋尊的呵責。

釋迦比丘與十方比丘,早就有些不協調。作為十方比丘上首的舍利弗與目犍連,從經律看來,受到了一次又一次的誹毀、責難。等到提婆達多的德望高起來,向佛「索眾」(引起破僧),三聞達多等四伴黨,是絕對支持的。六群比丘、六群比丘尼,是附和的。其他的釋族出家者,也多少有些同情吧!

(3)苦行風尚︰印度恆河流域的苦行精神,特別發達。與釋尊同時而多少早一些的尼犍親子,出於毗舍離王族,立耆那教,特重苦行。一直到現在,印度還有不少的耆那教徒。釋尊出家修學時,也曾苦行了六年。在當時,苦行主義確是非常風行的,如《五分律》卷二十五說︰「此摩竭、鴦伽二國人,皆信樂苦行。」破(法輪)僧,是從佛教中分出一部分比丘而自成僧伽,自立新宗教,這不但要僧中有人附和,更要適合時代趨勢(契機),而得信眾的歸依。時代是苦行主義風行,而提婆達多正是一位頭陀苦行者。他向釋尊索眾而不得,內有釋種出家的擁戴,外應時代苦行的風尚,這才索性標揭苦行教條,起來破僧。

提婆達多所標榜的,主要是「五法」,廣律中都有說到,《四分律》敘述得最明白。提婆達多以為︰「如來常稱說頭陀少欲知足樂出離者,我今有五法,亦是頭陀勝法,少欲知足樂出離者︰盡形壽乞食,盡形壽著糞掃衣,盡形壽露坐,盡形壽不食酥鹽、盡形壽不食魚及肉。」(《四分律》卷五)這是與頭陀行相近的;頭陀行值得稱讚,這五法可說更精嚴些。於佛法缺少正見的,會迷迷糊糊的跟著走,還自以為了不起呢!但所說的五法,各律傳說也略有不同,惟《毗尼母經》卷四與《四分律》一致。茲列表如下︰


┌─────┬─────┬─────┬──────────┐
│《四分律》│《十誦律》│《銅鍱律》│《五分律》 │
├─────┼─────┼─────┼──────────┤
│常乞食 │受乞食 │常乞食 │常乞食 │
├─────┼─────┼─────┼──────────┤
│糞掃衣 │受納衣 │糞掃衣 │ │
├─────┼─────┼─────┼──────────┤
│常露坐 │受露坐 │樹下坐 │八月露坐,四月住草庵│
├─────┼─────┼─────┼──────────┤
│不食酥鹽 │ │ │不食酥乳、不食鹽 │
├─────┼─────┼─────┼──────────┤
│不食魚肉 │斷魚肉 │不食魚肉 │不食魚肉 │
├─────┼─────┼─────┼──────────┤
│ │受一食 │ │ │
├─────┼─────┼─────┼──────────┤
│ │ │常住阿蘭若│ │
└─────┴─────┴─────┴──────────┘


此外,還有《根有律》的《破僧事》,前後三說──卷十、卷十一(《律攝》同此說)、卷二十,多不盡相同。綜合的看來,衣服方面,主張盡形壽糞掃衣,不受施主施衣。住處方面,主張盡形壽住阿蘭若、露地坐、樹下坐、不受住房屋。飲食方面,主張盡形壽乞食、不受請食。特別主張不食酥、鹽、魚、肉等。這些,與頭陀行相近,也與受比丘戒時所受的四依法相近。四依法是︰盡形壽依糞掃衣住、依乞食住、依樹下住、依陳棄藥住。那末提婆達多的五法,為什麼成為反佛法的標幟呢!

(五)
提婆達多標榜「五法」,造成了破僧的惡行。五法與佛法的不同何在﹖有些律師,也有點邪正不分,如《毗尼母經》卷四說「提婆達多五法,不違佛說,但欲依此法壞佛法也。」這是不對的!如五法不違佛法,那唱道五法怎麼會壞佛法呢﹖要知提婆達多的五法與佛法,完全不同,試以兩點來說明︰

(1)提婆達多的五法,是絕對的苦行主義,盡形壽奉行而毫無變通。自以為︰「出家求道,宜應精進。瞿曇沙門亦有此五法,但不盡形壽;我今盡形壽受持此法。」(《善見律》卷十三)釋尊是中道主義︰鹿野苑最初說法,即揭示了不苦不樂的中道行。這不是偏激的一邊,而是有通變性、寬容性、多方適應性的。如佛說四依(四聖種),是出家者立下決心,作最艱苦的準備。出家依信眾而生活,不一定能四事具足;如遇到生活艱苦的時候,那是意料中事,能忍受艱苦,身心安定而不失道念(否則就退心了)。實際上,出家受四依法,並不是一定非苦不可。所以不一定乞食,也可以受請;不一定糞掃衣,也可以受施衣;不一定樹下坐,也可以住房舍重閣;不一定陳棄藥,也可以食酥等。又如十二頭陀行,佛也曾讚歎。那因為有些苦行根性,愛好這些苦行。其實修解脫行的,不一定要修頭陀行。如修八正道,頭陀行者可以解脫;人間比丘也可以解脫;在家弟子享受豐富,也可以解脫。以釋尊自身來說,沒有修頭陀行,有時受百味飲食,價值百千兩金的金縷衣,高樓重閣,百千人共住,豈不也還是少欲知足,樂獨住嗎﹖眾生根性不等,如一定受五法,或持十二頭陀行,那只能適應少數人,而反障礙了多數人出家修學。所以釋尊不同意提婆達多的五法,如《善見律》卷十三說︰「若許調達五法者,多有善男子出家,若受持此法,則於道有(障礙)難。」又如《薩婆多毗尼毗婆沙》卷三說︰「此五法,佛常自讚歎。(中略)所以讚歎者,云四聖種能得八聖道,成四沙門果。今調達倒說云︰八聖道趨向泥洹,反更遲難。修行五法以求解脫,其道甚速;是故說為非法。」這是說,佛制四聖種(四依),只是為了比丘依信眾而生活,得來不易,所以不可不得少為足,隨緣修行,修八聖道而證聖果。而調達卻重於苦行,以為八聖道不夠精進;修精苦的五法,才容易得道。這是落入苦行主義,所以是「非法」。苦行主義是︰學道非盡形壽修苦行不可;修苦行才容易解脫。這種偏激的苦行主義,與佛的中道主義不合,所以提婆達多以五法為教,造成了破僧的局面。

(2)釋尊的中道行,我曾解說為「以智化情」。換言之,中道的佛法,不重於事相的物欲的壓制,而重於離煩惱,顯發心清淨性,解脫自在。而提婆達多的五法,卻是重於物欲的壓制。越著重這方面,就越流於苦行。上面曾說到,提婆達多說法的要點是︰「心法修心法,是比丘能自記說︰我已離欲,解脫五欲功德。」(《雜含》卷十八之四九九)可見提婆達多的修心決要,是壓制物欲。不受五欲(微妙的色聲香味觸)功德,專精苦行,養成厭惡五欲,不再愛好五欲的習性。稱之為離欲,解脫,以為是真解脫了。這樣的修心法,淺些的是戒行,深些的是定行(定是離欲的,喻為「如石壓草」)。不知道煩惱絲毫未動,只是暫時潛伏而已。一遇因緣,貪瞋癡全部發動,定也退了,神通也失了,戒也會犯了。所以佛說︰惟有「智慧成就者,此是第一之義」。提婆達多重於精苦的戒行、定行,重在外在物欲的克制,而不修內心智證的淨化,所以舍利弗批評他︰「何不說法言︰比丘心法善修心、離欲心、離瞋恚心、離愚癡心」而得心解脫呢!

這樣,佛說的中道行,是寬容而多樣性的,不是偏激的兩邊。修心方面,是以智證法性而銷融情欲,而不是專在物欲的壓制上做工夫。而提婆達多的五法,偏於苦行;修心偏於壓制物欲。在一般看來,也許覺得他精苦卓越,比釋尊的正法更高妙呢!提婆達多不也自以為︰「瞿曇沙門亦有此五法,但不盡形壽,我今盡形壽受持此法」;自以為「頭陀勝法」嗎﹖提婆達多標榜這五法,以為勝於釋尊的中道,這當然會因此而破僧了!

提婆達多以五法為教而破僧,經過如下︰(1)提婆達多等議決,再向釋尊提出,希望釋尊能採取五法,制為比丘必學的戒法。釋尊當然否定了,認為︰常乞食是好的,但也不妨受請食;……不食魚肉是可以的,但也不妨食三淨肉(《善見律》卷十三)。提婆達多這一著,是相當厲害的︰因為如釋尊採用而制為必學的戒法,那是提婆達多的苦行主義勝利了。他在僧伽中,也自然提高到領導地位。如釋尊不採用,那就可以標榜苦行,自以為精進。「瞿曇(釋尊)不盡形壽持,我能盡形壽持」,超佛一等。(2)提婆達多與他的伴黨,不斷宣傳五法,以為這才能迅速而容易解脫。(3)恰好逢到那年饑饉,比丘們在安居期中的生活,相當艱苦。提婆達多獲得王家的護持,所以隨從他的部分比丘,生活過得比較好。這是個有利的時機,提婆達多就在大眾中,提出五法來進行表決(「行籌」)。結果,有五百位初學比丘,贊同他的意見。這樣他就率領這一群比丘,到伽耶山住下,而在同一界內自行布薩說戒(《十誦律》卷四十六、《鼻奈耶》卷五等)。對佛說的經教、比丘僧的制度服裝,也多少修改(《十誦律》卷三十六、《薩婆多律攝》卷四等),成立新的僧伽,就這樣達成了破僧的目的。

(六)
再說破僧的結果及其影響。提婆達多真的破僧了,作新佛,立新教了,但並不如預期的理想。因為在釋尊授意,經舍利弗等採取對策後,提婆達多就完全失敗。(1)提婆達多既宣揚五法是道,佛就命僧伽推舉舍利弗(或說阿難),到王舍城,向信眾們宣告︰「若受調達五法者,彼為不見佛法僧。」(《五分律》卷三、《十誦律》等大同)這是說,提婆達多的五法,與佛法不合,要佛教信眾,不受他的誘惑,而削弱他的力量。(2)在出家眾中,對於提婆達多及其伴黨,先由與他們親密友善的去勸說;再由多數比丘去勸告;再由全體僧眾來一勸再勸︰「汝莫為破和合僧勤方便,當與僧和合。」(《五分律》卷三等)這樣的極盡人事,展開一致的反分裂運動。對提婆達多來說,仁至義盡;對僧眾來說,也從一致行動中加深了團結。(3)眾律一致記載︰提婆達多率領五百比丘,實行破僧,舍利弗與目犍連立刻採取對策,也到提婆達多那邊去。提婆達多正在歡喜,以為舍利弗等也來附從他,而不知舍利弗暗暗的向五百比丘勸告說服,目犍連以神通感召,馬上又把五百比丘,帶回釋尊這邊來。這麼一來,提婆達多的破僧,僅剩他自己與伴黨四人了。這可能不止僅剩五人,但多數比丘確乎都在釋尊這一邊。提婆達多破僧,沒有能成立強大的新宗教,不如預期的理想;而阿闍世王的信敬也淡薄了。提婆達多的新教夢,一旦破滅,晚年挫折,不久也就死了!

提婆達多破僧的失敗,原是必然的。只是提婆達多醉心於權威,妄自誇大,不自量力吧了!如王家尊敬,僅能造成有利情勢,但並不能以政權干預來統攝僧伽,創立新教。釋種比丘的擁戴,可能支持他索眾,卻不能支持他破僧。從索眾而發展到破僧,已變質為叛棄佛教,與釋尊為敵。傳說有推石壓佛、縱象害佛的故事,敵害釋尊,釋種比丘怎能支持他呢﹖而且,釋種六群比丘、比丘尼,多數根性是近於「樂行」的;佛弟難陀、侍者阿難,也還是一樣。那末提婆達多的標榜苦行,也就等於取消了支持自己的力量。苦行,誠然是時代風尚。但比丘的頭陀苦行者,如大迦葉、優波斯那等集團,都是十方比丘。對於釋種中心運動,早就不表同情,焉能因標榜苦行而就改變他們的立場!何況這些苦行頭陀,從佛已三四十年,提婆達多又憑什麼,使他們追隨自己,執弟子禮呢!所以,轟轟烈烈的破僧運動,一經舍利弗、目犍連,傳達釋尊意旨,展開反分裂運動,提婆達多就立刻失敗下來。

破僧的結果是失敗了,但對佛教的影響,是廣泛的、深遠的。在社會信眾方面,引起不良反應。當舍利弗傳達釋尊的意旨,到王舍城宣告提婆達多的非法時,引起了社會的疑難與譏嫌。如說︰「時彼眾會皆悉唱言︰沙門釋子更相憎嫉,見調達得供養,便作是語。」(《五分律》卷三十,參《十誦律》卷三十六、《四分律》卷四)提婆達多素為朝野所景仰,突然而來的評斥,是會使人驚疑的。有人以為︰「是上人調達,身口可作惡耶﹖」(《十誦律》卷三十六)就是比丘,有些也會不信的(《增一含》卷十一之十、卷四十三之四)。從傳記看來,阿闍世王於釋尊缺乏信心,所以破僧事一告段落,釋尊就回舍衛城。後因王舍城多疫,闍王才心悔,禮請釋尊還王舍(《根有律藥事》卷五)。經耆婆的引導,阿闍世王又歸依釋尊(《長部》二、《長含》卷二十七)。不久,釋尊就東去毗舍離,作涅槃前的最後遊行。這可見釋尊晚年,王舍城的法化,是不免受到影響的。在出家眾方面,影響更大。提婆達多是釋種,伴黨也是釋種;提婆達多失敗了,釋種比丘不免受到十方比丘的嫉忌誹毀。六群比丘被看作毀犯的象徵,眾惡歸之。甚至釋族而新求出家,也不免受到留難,或者拒絕。釋族比丘與十方比丘間的不和諧,為後來佛教分化的一大因素。餘波蕩漾,一直延續到七百結集的時代。

(七)
有些是可以不必說的,但不妨附帶的敘述一下,以說明廣律,有些是律師們的口頭傳說,治律者應有所抉擇。提婆達多破僧,罪大惡極,這是不消說的;但有些也不免是造口業。如提婆達多修定而發神通,因神通而化阿闍世王子,這才受到利養恭敬,引起索眾破僧。依《銅鍱律》、《四分律》卷四、《五分律》卷三,修定發通,是從釋尊學習的。有些人覺得︰如不教他發神通,那不是不會破僧嗎﹖釋尊怎麼會教他﹖為了說明與釋尊無關,有的說︰釋尊不教他,五百大羅漢也不教他,阿難以親屬愛而教了他(《十誦律》卷三十六)。有的說︰是從阿難的和尚──十力迦葉學習的(《根有部苾芻律》卷十四、《根有律破僧事》卷十三)。照這種想法,如不讓提婆達多出家,不是更好嗎﹖因此有的說︰釋尊不許他出家;後來他自剃鬚髮(「賊住」),從破戒比丘修羅陀學習的(《增一含》卷四十九之九)。傳說不同,只是為了滿足那種淺薄的想法。其實,從佛學習而得定發通,有甚麼過失呢!

提婆達多破僧,就是想作新佛;作新佛,就非處處模倣釋尊不可,故事就這樣的多起來。釋尊體格極強,所以耆婆為釋尊治病,用酥一斤。提婆達多有病,也就非服酥一斤不可。可是體力差,消化不了,病苦反而增加了。釋尊可憐他,以神力治了他的病,提婆達多反而說︰釋尊有這樣高明的醫術,可以依此為生(邪命)。這故事已有點不近情了!還有,釋尊有三十二相,身作金色。提婆達多為了身作金色,以沸油灑身,然後塗上金箔,痛苦不堪(《根有律破僧事》卷十八)。釋尊腳下有千輻輪相,提婆達多就叫鐵匠來,用熱鐵烙足以造成千輻輪相(《根有律破僧事》卷十八)。這二則故事,我覺得不一定刻畫出提婆達多的愚癡,只表示了故事編造者的過於幼稚!

這還不過幼稚可笑而已,還有荒謬的呢!提婆達多破僧失敗,又想回故國作王。他求見耶輸陀羅,想與他結婚,以便登上王位。耶輸陀羅與他握手;耶輸陀羅力大,使提婆達多的五指出血。提婆達多還不死心,又去見「舍迦」(即釋迦)種,要求讓他作王。大家要他取得耶輸陀羅的同意,結婚,才公推他作王。他再進宮去見耶輸陀羅,耶輸陀羅執住他的雙手,十指流血,狼狽而逃(《根有律破僧事》卷十)。前年日本攝製釋迦傳影片,有提婆達多入宮,強佔耶輸陀羅事,引起了佛教界的公憤,其實這是根據古代律師的荒謬捏造而改編的。考釋尊八十歲入涅槃,為阿闍世王八年。提婆達多的索眾、破僧,在阿闍世王登位前後。所以這是釋尊晚年,約在釋尊七十到七十五歲間的事。提婆達多與釋尊的年齡相近,也是七十高齡的耆年了!耶輸陀羅,比釋尊小不了幾歲;那時已出家近二十年了。故事的編造者,毫無時間觀念,只顧說來好聽。這到底是醜詆提婆達多呢﹖還是誣辱耶輸陀羅呢﹖

〔參考資料〕 《中阿含經》卷二十七〈阿奴波經〉;《增一阿含經》卷五、卷九、卷十一、卷十二、卷二十三、卷三十八、卷四十八、卷四十九;《雜阿含經》卷十六、卷十八、卷四十八、卷四十九;《別譯雜阿含經》卷一、卷十四;《起世因本經》卷十;《十二遊經》;《過去現在因果經》卷二;《菩薩本行經》卷上;季羡林〈提婆達多問題〉(《季羡林學術論著自選集》);加藤周一著‧緯遠譯〈從另一個角度談提婆達多〉(《諦觀》雜誌第五十五期)。


無間地獄

八熱地獄之第八。音譯阿鼻或阿鼻旨。依佛典所載,此地獄位於閻浮提地下二萬由旬處,墮此地獄之有情,受苦之狀,在《長阿含經》卷十九有詳細描述(大正1‧124c)︰
「云何名無間地獄﹖其諸獄卒捉彼罪人,剝其皮從足至頂,即以其皮纏罪人身,著火車輪疾駕火車,輾熱鐵地周行往返,身體碎爛皮肉墮落,苦痛辛酸萬毒並至,餘罪未畢,故使不死;是故名為無間地獄。復次無間大地獄有大鐵城,其城四面有大火起,(中略)罪人在中,東西馳走,燒炙其身,皮肉焦爛,苦痛辛酸,萬毒並至,(中略)其中罪人舉目所見,但見惡色;耳有所聞,但聞惡聲;鼻有所聞,但聞臭惡;身有所觸,但觸苦痛;意有所念,但念惡法。又其罪人,彈指之頃無不苦時,故名無間地獄。」

此獄與黑繩、等活等八大地獄,各有十六小地獄。即︰鳥口處、一切向地處、無彼岸常受苦惱處、野干吼處、鐵野干食處、黑肛處、身洋處、夢見畏處、身受洋苦處、兩山聚處、吼生閻婆巨度處、星鬘處、苦惱急處、臭氣覆處、鑛鍱處、十一焰處。

依佛典所載,凡造五無間業,或破壞神祠、寺塔,或鬥亂誹謗聖眾者,死後將墮此無間地獄。此間有情,壽量一中劫

關於「無間」一詞之意義,依《翻譯名義集》卷二所述,共包含五義。即(大正54‧1092a)︰「(一)趣果無間,捨身生報故;(二)受苦無間,中無樂故;(三)時無間,定一劫故;(四)命無間,中不絕故;(五)形無間,如阿鼻相,縱廣八萬由旬,一人多人皆遍滿故。」

然《俱舍論》卷十一則僅說二義,即(1)於其中受苦無間;(2)於其中無樂間苦,故名無間。

◎附︰《大毗婆沙論》卷一一五(摘錄)

問︰如說能取無間地獄果,何故名無間地獄耶﹖答︰此假立名,假立相,不必如名悉有其義。又此地獄,亦名無間,亦名熱鐵猛焰熾然攢射支體,亦名常於六觸處門受諸苦惱,亦名自受業所招苦。復有說者,以於此中,無間無隙,可令樂受暫現在前,故名無間。

問︰餘地獄中,為有歌舞及飲食等喜樂事耶﹖答︰餘地獄中,雖無異熟喜樂,而有等流喜樂。如施設論說︰等活地獄,有時有分,涼風暫吹。或聞如是音聲唱言︰等活等活。時彼有情,忽然還活。支節血肉,平復如本,暫生喜樂。無間地獄,無如是事,故名無間。復有說者,生彼有情,其數甚多,無間無隙,故名無間。此說不然,所以者何﹖上品惡行,生彼地獄。世間有情,不皆能起上品惡行。如要修習上品妙行,方生有頂。世間有情,不皆能起上品妙行,是故生有頂者少。生無間者,亦爾。故彼非說。問︰若爾,云何名無間﹖答︰依異熟果,說名無間。以諸有情,造大惡業,生彼地獄,得廣大身。一一身形,悉皆廣大。遍彼多處,中無間隙,故名無間。


壽量

指壽命之長短。隨時代與自然的不同,人的壽命有長短差別。據《俱舍論》卷十一所載,三界六道之壽量分別如下︰於人界,北俱盧洲人定壽千歲,西牛貨洲人約五百歲,東勝身洲人約二百五十歲,南贍部洲人之壽量不一定,減劫最後的壽命是十歲,劫初時期人壽無量。以上係以世間一年為一歲。

在天上界,以人間五十年為六欲天中之最下天(即四王天)的一日一夜,以此而計算之五百年為初天之壽量。其上五天則倍增,即以人間百歲為第二天之一晝夜,其千年為第二天之壽量;第三天以人間二百歲為一晝夜,壽量二千歲;第四天以人間四百歲為一晝夜,壽量四千歲;第五天以人間八百歲為一晝夜,壽量八千歲;第六天以人間千六百歲為一晝夜,壽量一萬六千歲。

色界中,依其身量為準,壽有長短。梵眾天之身長為半踰繕那,梵輔天為一踰繕那,乃至色究竟天為一萬六千踰繕那;準此,壽量從半劫至一萬六千劫。無色界天眾之壽,從下向上依次為二萬劫、四萬劫、六萬劫、八萬劫。關於劫的計量,少光天以上用大劫(八十劫),初禪三天用半大劫(四十劫)。

惡趣中之等活等六地獄,依次以四天王等之六欲天壽為一晝夜,壽量同彼天眾。即等活地獄以四天王之壽量五百歲為一晝夜,其壽五百歲;乃至炎熱地獄以他化自在天之壽量一萬六千歲為一晝夜,其壽一萬六千歲;而極熱地獄是半中劫(十劫),無間地獄是一中劫

傍生之壽量多無定限,若以最長者而言,難陀等大龍王以一中劫為壽量,鬼以人間一月為一晝夜,壽量五百歲。

此上諸處之壽量,除北俱盧洲人及其他特殊之有情外,皆有中夭;特殊之人即住於覩史多天之一生所繫菩薩(定壽四千歲),及最後身菩薩等。

另就佛之壽量而言,依法、報、應三身乃至法、報、應、化四身而有異。此中,法身乃無色無形之極理,無始無終,無法論壽量長短。報身通例係指酬報因位之萬行的果上萬德圓備佛身,有始無終,無壽量。應身指出現於迦耶城的釋迦佛,乃應機而化現者,有始有終,壽量有八十年、百年等。化身係無而忽有之身,乃至隨類應同之身,本是有始有終,然依其所現之身不同,壽量並不一定。如就應身而言,釋尊八十歲時入滅,而世自在王如來之壽量則為四十二劫或滿四十劫。

◎附一︰〈壽命〉(摘譯自《佛教大辭彙》)

壽命,又稱壽、命根。指有情眾生從生於此世至死亡之間所持續的生命。依三界六道之差別,壽命亦各有定量,此稱之為壽量。《無量壽經》卷下云(大正12‧276a)︰「改形易道,所受壽命或長或短。」阿彌陀佛亦稱無量壽佛,此則顯示佛之生命無限。

關於此壽命,《華嚴探玄記》卷十五〈壽命品〉釋云(大正35‧390b)︰「往業所引報果名壽,任持色心不斷名命。」《止觀輔行傳弘決》卷一之四云(大正46‧173b)︰「一期曰壽,連持曰命。」同書卷四之四又云(大正46‧275b)︰「壽名風息。初託胎時有一毫氣,但根未具時,隨母氣息,根具氣分,名為兒息。由有息故,連持此身。從能持說,故息名壽。」又,《俱舍論光記》卷五謂命為活之義,壽為期間之義,活係顯示念念相續,期間表一期住之義。蓋對於壽(āyus)與命(jīvita)之異同,有多種說法,《俱舍論》卷三取要為三說。即︰(1)壽與命無別義,出自《品類足論》卷十五、《發智論》卷十四;(2)以前世之業果為壽,現在之業果為命,即《婆沙論》卷一二六之第十四說(為妙音尊者所說);(3)以眾同分一期久住為壽,剎那暫住為命,此為《婆沙》之第六說。

◎附二︰〈留捨壽行〉(摘譯自《佛教大辭彙》)

留捨壽行,即「留多壽行」、「捨多壽行」的合稱。意指佛陀和俱解脫第四靜慮的阿羅漢,或留,或捨自己所當有的年壽。所謂「多」,乃表明留捨之壽非僅一剎那。所謂「行」,係顯示壽體係無常遷流之法。

在「留多壽行」方面,阿羅漢必須具足六勝緣方能獲得。此六勝緣即︰

(1)人勝︰必須是聲聞極果的阿羅漢。

(2)解脫勝︰即使是慧解脫阿羅漢仍不可得,因其尚未離定障之所知障之故。必須已解脫煩惱、所知二障的俱解脫阿羅漢才具資格。

(3)修習勝︰俱解脫聖者中,須是修習禪定特別殊勝,自在入出定的不時解脫阿羅漢才具資格。

(4)福田勝︰已具足上述利根的聖者,仍需將自己命根所緣的衣鉢等物(施物勝),布施給僧眾或見修道等出定者(福田勝),即以「施物勝」之施力做為留多壽行之因。

(5)所依勝︰實行上述布施後,以行力發願決定現世招感壽命的異熟果,隨即入第四靜慮的邊際定。色界四根本定止觀皆均等,極為殊勝,以第四靜慮特為殊勝,因此命名邊際定。《大毗婆沙論》卷一二六說,所留壽行是因施衣鉢等之力或邊際定力之故。假使雖行布施但不入邊際定則不能招感異熟果,又若入無邊定且不行布施,則以行力為因,定力為緣,由施力影響定力而決定果報。

(6)出定後心念口言,發願將自己所有能感「富」的異熟業,都轉招「壽」異熟果。而所謂感富異熟業即指布施衣鉢等行為而言。

在「捨多壽行」方面,其必備條件也和留多壽行相同,只有發願之語不同。其願言為︰「自己所有能招感壽的異熟業,都願轉為招富異熟果。」

上述二壽行的招感原因各各有二。其中「留多壽行」的二緣是︰(1)為利益有情,(2)為令教法久住。又「捨多壽行」的二緣是︰(1)阿羅漢自觀住世未能多作利益安樂事,(2)因病等逼迫自身。又此二壽行在欲界人趣四洲中,除北洲外其餘三洲都有,此因北洲並無聖者住世。又「留多壽行」別名「留多命行」。

關於壽、命的異同,《大毗婆沙論》卷一二六列舉十四說,《俱舍論》主張採納其中的義同名異說。但也有主張二者義異者,其中又以二壽行名為「留多命行」、「捨多壽行」為正說。以上是就阿羅漢而言。而佛陀自然也有此二壽行,如佛將一二0歲的定命縮減為八十歲而入滅,正是「捨多壽行」,而將預定入滅之期延長三月,即是「留多壽行」。佛示現此二壽行,意在表明可自在生死。

〔參考資料〕 《長阿含經》卷二十〈忉利天品〉;《雜阿含經》卷三十二、卷四十八;《佛名經》卷七、卷八;新譯《華嚴經》卷四十五〈壽量品〉;《大毗婆沙論》卷一一六、卷一三五;《雜心論》卷二;《順正理論》卷三十一;《瑜伽師地論》卷四;《大智度論》卷十三。


壞劫

成、住、壞、空等四劫之一。即介於住劫與空劫之間,世間轉趣壞滅之時期。此時期分為二十中劫,有情世間(生物世界)於最初十九劫次第壞滅,僅存器世間空曠而住。至第二十劫,器世間亦告壞滅。

此劫期間之世界,由火、水、風等三大災所次第破壞。火災由七個日輪出現而起,此七日輪,使欲界與色界初禪天悉成灰燼;水災由雨水而起,第二禪天悉被浸沒;風災由風之相擊而起,第三禪天悉被飄散。又,此三大災亦稱劫災,然僅破壞至色界第三禪天,第四禪天以上則不受影響。

〔參考資料〕 《大毗婆沙論》卷十四。


[法相辭典(朱芾煌)]
一大劫

瑜伽二卷六頁云:又此世間,二十中劫壞,二十中劫壞已空,二十中劫成,二十中劫成已住。如是八十中劫,假立為一大劫數。

二解 雜集論六卷五頁云:謂世界成已;一中劫初唯減;一中劫後唯增;十八中劫亦增亦減。一中劫初唯減者:謂劫成時,第二十一劫。一中劫後唯增者:謂最後劫。十八中劫亦增亦減者:謂於中間十八。二十中劫,世界正壞;二十中劫,世界壞已住;二十中劫,世界正成;二十中劫,世界成已住。合此八十中劫,為一大劫。由此劫數,顯色無色界諸天壽量。


一中劫

瑜伽二卷六頁云:謂有如是時,世間有情,壽量無限。從此漸減,乃至壽量經八萬歲。彼復受行不善法故;壽量漸減,乃至十歲。彼復獲得厭離之心,受行善法。由此因緣,壽量漸增;乃至八萬。如是壽量一減一增,合成一中劫


二種無數大劫

瑜伽四十八卷二十一頁云:當知此中略有二種無數大劫。一者、日、夜、月、半月等,算數方便,時無量故;亦說名為無數大劫。二者、大劫算數方便,超過一切算數之量,亦說名為無數大劫。若就前說無數大劫;要由無量無數大劫,方證無上正等菩提。若就後說無數大劫;但經於三無數大劫,便證無上正等菩提。不過此量。若正修行最上上品勇猛精進;或有能轉眾多中劫,或有乃至轉多大劫。當知決定無有能轉無數大劫。


三災起先後

大毗婆沙論一百三十三卷九頁云:問:此三災起,先後云何?答:火水風三,如次先後。然非三種鄰次而生。謂七火災。先次第起,然後方有一水災生。如是經於七七火劫,及七水劫,復七火災,從彼無間,一風災起。故風水劫,皆次火生。火劫從三。以數起故。由此善釋遍淨天壽六十四劫。如是所說是大劫量,一一各有八十中劫。成住壞空,各二十故。


小三災

瑜伽二卷六頁云:又此中劫,復有三種小災出現。謂儉、病、刀。儉災者:所謂人壽三十歲時,方始建立。當爾之時,精妙飲食,不可復得。唯煎煮朽骨,共為讌會。若遇得一粒稻麥粟稗等子;重若末尼,藏置箱篋,而守護之。彼諸有情,多無氣勢;蹎僵在地,不復能起。由此飢儉,有情之類,亡沒殆盡。此之儉災,經七年七月七日七夜,方乃得過。彼諸有情,復共聚集,起下厭離。由此因緣,壽不退減;儉災遂息。又若人壽二十歲時,本起厭患,今乃退捨。爾時多有疫氣障癘災橫熱惱相續而生。彼諸有情,遇此諸病,多悉殞沒。如是病災,經七月七日七夜,方乃得過。彼諸有情,復共聚集,起中厭離。由此因緣,壽量無減;病災乃息。又人壽十歲時,本起厭患,今還退捨。爾時有情,展轉相見,各起猛利殺害之心。由此因緣,隨執草木,及以瓦石,皆成最極銳利刀劍;更相殘害,死喪略盡。如是刀災,極經七日,方乃得過。

二解 雜集論六卷五頁云:又有三種中劫。所謂饑饉、疫病、刀兵。此小三災,劫究竟滿,方乃出現。

三解 俱舍論十二卷十四頁云:於劫減位,有小三災。其相云何?頌曰:業道增,壽減,至十,三災現。刀疾飢如次,七日月年止。論曰:從諸有情,起虛誑語,諸惡業道,後後轉增。故此洲人,壽量漸減;乃至極十,小三災現。故諸災患,二法為本。一、耽美食。二、性嬾惰。此小三災,中劫末起。三災者:一、刀兵。二、疾疫。三、飢饉。謂中劫末十歲時人,為非法貪染污相續,不平等愛,映蔽其心;邪法縈纏,瞋毒增上;相見便起猛利害心,如今獵師,見野禽獸。隨手所執,皆成利刀。各逞兇狂,互相殘害。又中劫末十歲時人,由具如前諸過失故;非人吐毒,疾疫流行,遇輒命終,難可救療。又中劫末十歲時人,亦具如前諸過失故;天龍忿責,不降甘雨。由是世間,久遭飢饉。既無支濟;多分命終。是故說言:由飢饉故,便有聚集、白骨、運籌。由二種因,名有聚集。一、人聚集。謂彼時人,由極飢羸,聚集而死。二、種聚集。謂彼時人,為益後人,輟其所食,置於小篋,擬為種子。故飢饉時,名有聚集。言有白骨,亦由二因。一、彼時人,身形枯燥,命終未久,白骨便現。二、彼時人,飢饉所逼,聚集白骨,煎汁飲之。有運籌言,亦二因故。一、由糧少,行籌食之。謂一家中,從長至幼,隨籌至日,得少麤餐。二、謂以籌挑故場蘊,得少穀粒,多用水煎,分共飲之,以濟餘命。然有至教,說治彼方。謂若有能一晝一夜持不殺戒;於未來生,決定不逢刀兵災起。若能以一訶梨怛雞,起殷淨心,奉施僧眾;於當來世,決定不逢疾疫災起。若有能以一摶之食,起殷淨心,奉施僧眾;於當來世,決定不逢飢饉災起。此三災起,各經幾時?刀兵災起,極唯七日。疾疫災起,七月七日。飢饉,七年七月七日。度此便止。人壽漸增。東西二洲,有似災起。謂瞋增盛,心力羸劣,數加飢渴。北洲總無。

四解 大毗婆沙論一百三十四卷三頁云:如是中劫小三災現。一、刀兵。二、疾疫。三、飢饉。初刀兵劫、將欲起時,贍部洲人,極壽十歲。為非法貪染污相續,不平等愛,映蔽其心。邪法縈纏,瞋毒增上。相見便起猛利害心。如今獵師,見野禽獸。隨手所執,皆成刀杖。各逞凶狂,互相殘害。七日七夜,死亡略盡。贍部洲內、纔餘萬人。各起慈心,漸增壽量。爾時名為度刀兵劫。次疾疫劫,將欲起時,贍部洲人,極壽十歲。由具如前諸過失故;非人吐毒,疾疫流行。遇輒命終,難可救療。都不聞有醫藥之名。時經七月七日七夜,疾疫流行,死亡略盡。贍部洲內,纔餘萬人。各起慈心,漸增壽量。爾時名為度疾疫劫。後飢饉劫,將欲起時,贍部洲人,極壽十歲。亦具如前諸過失故;天龍忿責,不降甘雨。由是世間,久遭飢饉。由飢饉故;便有聚集白骨運籌三種言異。由二因故,名有聚集。一、人聚集。謂彼時人,由極飢羸,聚集而死。二、種聚集。謂彼時人,為益後人,輟其所食,置於小篋,擬為種子。故飢饉時,名有聚集。言有白骨,亦由二因。一、彼時人,身形枯燥;命終未久,白骨便現。二、彼時人,飢饉所逼,聚集白骨,煎汁飲之。有運籌言,亦二因故。一、由糧少,傳籌食之。謂一家中從長至幼,隨籌至日,得少麤食。二、謂以籌挑故場蘊,得少穀粒;多用水煎,分共飲之;以濟餘命。如是飢饉,經七年七月七日七夜;飢饉所逼,死亡略盡。贍部洲內,纔餘萬人。各起慈心,漸增壽量。爾時名為度飢饉劫。此三災橫,雖復難除;然有聖言,說彼對治。謂若有能一日一夜,持不殺戒;於未來生,決定不逢刀兵災起。若能以一訶梨怛即,起殷淨心,奉施僧眾;於當來世,決定不逢疾疫災起。若有能以一摶之食,起殷淨心,奉施僧眾;於當來世,決定不逢飢饉災起。問:如是三災,餘洲有不?答:無根本災,而有相似。謂瞋增盛,身力羸劣,數加飢渴。此說二洲。北拘盧洲,亦無相似。以無罪業而生彼故。又彼無有瞋增盛故。


大劫

俱舍論十二卷五頁云:一切劫增,無過八萬,一切劫減,唯極十年。十八劫中,一增一減,時量方等,初減後增。故二十劫,時量皆等。此總名為成已住劫。所餘成壞,及壞已空,并無減增二十差別;然由時量、與住劫同,准住各成二十中劫。成中初劫,起器世間,後十九中,有情漸住。壞中後劫,減器世間。前十九中,有情漸捨。如是所說成住壞空,各二十中,積成八十。總此八十,成大劫量。劫性是何?謂唯五蘊。


五濁

瑜伽四十四卷十八頁云:言五濁者:一者、壽濁。二者、有情濁。三者、煩惱濁。四者、見濁。五者、劫濁。如於今時,人壽短促;極長壽者,不過百年。昔時不爾。是名壽濁。如於今時,有情多分,不識父母,不識沙門、若婆羅門,不識家長、可尊敬者,作義利者,作所作者;於今世罪,及後世罪,不見怖畏;不修惠施,不作福業,不受齋法,不受淨戒。昔時不爾。是名有情濁。如於今時,有情多分習非法貪,不平等貪,執持刀劍,執持器仗,鬥訟諍競,多行諂誑詐偽妄語,攝受邪法,有無量種惡不善法,現可了知。昔時不爾。是名煩惱濁。如於今時,有情多分,為壞正法,為滅正法,造立眾多像似正法;虛妄推求邪法邪義以為先故。昔時不爾。是名見濁。如於今時,漸次趣入饑饉中劫。現有眾多饑饉可得。漸次趣入疫病中劫。現有眾多疫病可得。漸次趣入刀兵中劫。現有眾多互相殘害刀兵可得。昔時不爾。是名劫濁。

二解 俱舍論十二卷八頁云:言五濁者:一、壽濁。二、劫濁。三、煩惱濁。四、見濁。五、有情濁。劫減將末,壽等鄙下;如滓穢故,說名為濁。由前二濁,如其次第,壽命、資具、極被衰損。由次二濁,善品、衰損。以耽欲樂自苦行故。或損在家出家善故。由後一濁,衰損自身。謂壞自身身量色力念智勤勇及無病故。


火災

瑜伽二卷六頁云:云何火災能壞世間?謂有如是時,世間有情,壽量無限。從此漸減,乃至壽量經八萬歲。彼復受行不善法故;壽量轉減,乃至十歲。彼復獲得厭離之心,受行善法。由此因緣,壽量漸增;乃至八萬。如是壽量一減一增,合成一中劫。又云:如是二十減,二十增,合四十增減,便出住劫。於最後增已;爾時那落迦有情,唯沒不生。如是漸漸乃至沒盡;當知說名那落迦世間壞。如那落迦壞,傍生餓鬼,壞亦如是。爾時人中隨一有情、自然法爾所得第二靜慮。其餘有情、展轉隨學,亦復如是。皆此沒已,生極淨光天眾同分中。當知爾時說名人世間壞。如人趣既爾;天趣亦然。當於此時五趣世間居住之處,無一有情可得。所有資具,亦不可得。非唯資具,不可復得;爾時天雨,亦不可得。由無雨故;大地所有藥草叢林,皆悉枯槁。復由無雨之所攝故;令此日輪、熱勢增大。又諸有情能感壞劫業增上力故,及依六種所燒事故;復有六日輪漸次而現。彼諸日輪,望舊日輪,所有熱勢,踰前四倍。既成七已;熱遂增七。云何名為六所燒事?一、小大溝坑,由第二日輪之所枯竭。二、小河大河,由第三日輪之所枯竭。三、無熱大池,由第四日輪之所枯竭。四者、大海,由第五日輪及第六一分之所枯竭。五、蘇迷盧山及以大地,體堅實故,由第六一分及第七日輪之所燒然。即此火焰、為風所鼓,展轉熾盛,極至梵世。又如是等、略為三事。一、水所生事。謂藥草等。由初所槁。二、即水事。由五所涸。三、恆相續住體堅實事。由二所燒。如是世界、皆悉燒已;乃至灰墨及與餘影皆不可得。廣說如經。從此名為器世間已壞。滿足二十中劫。如是壞已;復二十中劫住。

二解 大毗婆沙論一百三十三卷八頁云:問:火災起時,火從何出?有作是說:世界成時。有七日輪,俱時而起。持雙山後,隱伏而住。然後彼處,一日輪昇,遶蘇迷盧,而為照耀。至劫將末,火災起時,餘六日輪,漸次而出。由彼勢力,世界便壞。有說:世界將欲壞時;即一日輪、分為七日。由彼勢力,世界便壞。有說:即一日輪、至劫將末,成七倍熱,焚燒世界。有說:七日先藏地下,後漸出現,作用如前。如是說者、諸有情類業增上力,令世界成。至劫末時,業力盡故;隨於近處,有災火生;乃至梵宮,皆被焚燎。


水災

瑜伽二卷九頁云:云何水災?謂過七火災已;於第二靜慮中,有俱生水界起,壞器世間,如水消鹽。此之水界、與器世間,一時俱沒。如是沒已;復二十中劫住。

二解 大毗婆沙論一百三十三卷八頁云:問:水災起時,水從何出?有作是說:第三靜慮邊,雨熱灰水;由此乃至極光淨天,皆被浸蕩。有說:從下水輪涌出。由彼勢力,世界便壞。如是說者,諸有情類,業增上力,令世界成。至劫末時,業力盡故;隨於近處有災水生。由彼因緣,世界便壞。


有情世間壞

俱舍論十二卷三頁云:謂此世間,過於二十中劫住已;從此復有等住二十壞劫便至。若時,地獄有情命終,無復新生,為壞劫始;乃至地獄無一有情,爾時名為地獄已壞。諸有地獄定受業者,業力引置他方獄中。由此準知傍生鬼趣。然各先壞本處住者。人天雜居者,與人天同壞。若時,人趣此洲一人,無師法然得初靜慮。從靜慮起,唱如是言:離生喜樂,甚樂甚靜。餘人聞已;皆入靜慮。命終并得生梵世中。乃至此洲,有情都盡。是名已壞贍部洲人。東西二洲,例此應說。北洲命盡,生欲界天。由彼無能入定離欲。乃至人趣,無一有情,爾時名為人趣已壞。若時,天趣四大王天,隨一法然得初靜慮。乃至并得生梵世中。爾時彼天有情都盡,是名已壞大王眾天。餘五欲天,例同此說。乃至欲界無一有情,名欲界中有情已壞。若時,梵世隨一有情,無師法然得二靜慮。從彼定起,唱如是言:定生喜樂,甚樂甚靜。餘天聞已;皆入彼靜慮。命終并得生極光淨天。乃至梵世中,有情都盡。如是名已壞有情世間,唯器世間,空曠而住。


住劫

俱舍論十二卷五頁云:此後復有二十中劫,名成已住。次第而起。謂從風起,造器世間,乃至後時,有情漸住。此洲人壽,經無量時,至住劫初,壽方漸減。從無量減至極十年,即名為初一住中劫。此後十八,皆有增減。謂從十年,增至八萬,復從八萬,減至十年。爾乃名為第二中劫。次後十七,例皆如是。於十八後,從十歲增,極至八萬歲,名第二十劫。一切劫增,無過八萬。一切劫減,唯極十年。十八劫中,一增一減,時量方等。初減後增。故二十劫,時量皆等。此總名為成已住劫。


成劫

俱舍論十二卷四頁云:所言成劫、謂從風起、乃至地獄始有情生。謂此世間災所壞已;二十中劫,唯有虛空。過此長時,次應復有等住二十,成劫便至。一切有情業增上力,空中漸有微細風生;是器世間將成前相。風漸增盛,成立如前所說風輪水金輪等。然初成立大梵王宮,乃至夜摩宮。後起風輪等。是謂成立外器世間。初一有情,極光淨沒,生大梵處,為大梵王。後諸有情、亦從彼歿。有生梵輔,有生梵眾,有生他化自在天宮,漸漸下生、乃至人趣俱盧牛貨勝身贍部,後生餓鬼傍生地獄。法爾後壞,必最初成。若初一有情,生無間獄,二十中成劫,應知已滿。



大毗婆沙論一百三十五卷十四頁云:劫名何法?答:此增語所顯半月、月、時、年。問:何故作此論?答:為釋經故。如契經說:有一苾芻、來詣佛所,頂禮雙足,卻住一面;白世尊言:佛恆說劫。此為何量?佛言:苾芻!劫量長遠,非百千等歲數可知。苾芻復言:有譬喻不?世尊言:有。今為汝說。如近城邑,有全段石山,縱廣高量,各踰繕那。迦尸細縷,百年一拂。山已磨滅,此劫未終。苾芻當知,汝等長夜經此劫數無量百千,在於地獄傍生鬼趣,及人天中;受諸劇苦。生死輪轉,未有盡期。何得安然不求解脫。彼經即是此論所依。經雖說劫;未分別劫體是何。今欲分別,故作斯論。問:何故但說半月月時年為劫;不說剎那、臘縛、牟呼慄多、晝夜、以為劫耶?答:應說而不說者;當知此義有餘。有說:此中舉麤攝細。謂剎那等細,半月月等麤。若說麤;當知已說細。由積細時為麤時故。有說:此中舉近攝遠。謂劫近為半月等所成,半月等復為剎那等成。故說近時,亦已說遠。劫體是何?有說:是色處。云何知然?如施設論說:劫初時人,身光恆照。以貪味故;光滅闇生。於是東方有日輪起,光明暉朗。同於昔照。見已;喜曰:天光來來。以天光來,故名為晝。須臾未幾,日輪西沒,闇起如先。見已歎言:天光沒沒。以天光沒、故名為夜。由此證知劫體是色。劫體皆積晝夜成故。如是說者,晝夜等位,無不皆是五蘊生滅。以此成劫,劫體亦然。然劫既通三界時分;故用五蘊四蘊為性。已說自性;所以今當說。何故名劫?劫是何義?答:分別時分,故名為劫。謂分別剎那、臘縛、牟呼慄多時分,以成晝夜。分別晝夜時分,以成半月月時年。分別半月等時分,以成於劫。以劫是分別時分中極,故得總名。聲論者言:分別位故;說名為劫。所以者何?劫是分別有為行中,究竟位故。劫有三種。一、中間劫。二、成壞劫。三、大劫。中間劫復有三種。一、減劫,二、增劫,三、增減劫。減者:從人壽無量歲,減至十歲。增者:從人壽十歲,增至八萬歲。增減者:從人壽十歲,增至八萬歲;復從八萬歲,減至十歲。此中一減一增,十八增減,有二十中間劫。經二十中劫,世間成。二十中劫,成已住。此合名成劫。經二十中劫,世間壞。二十中劫,壞已空。此合名壞劫。總八十中劫,合名大劫。成已住中二十中劫,初一惟減;後一惟增。中間十八,亦增亦減。問:此三誰最久?有說:減劫最久,增劫為中,增減最促。謂身有光時所經時久;非身光滅,乃至於今。食地味時,所經時久;非地味滅,乃至於今。食地餅時,所經時久;非地餅盡,乃至於今。食林藤時,所經時久;非從彼盡,乃至於今。食自然稻時,所經時久;非從彼盡,乃至於今。故此減劫,時最為久。如是說者,初減後增,中間十八,此二十劫,其量皆等,於惟減時,佛出於世。於惟增時,輪王出世。於增減時,獨覺出世。問:施設論說:人中四洲,由日月輪以辯晝夜。欲天晝夜,云何得知?答:因相故知。謂彼天上,若時缽特摩華合,殟缽羅華開,眾鳥希鳴,涼風疾起,少欣遊戲,多樂睡眠;當知爾時說名為夜。若時殟缽羅華合,缽特摩華開,眾鳥和鳴,微風徐起,多欣遊戲,少欲睡眠;當知爾時說名為晝。


風災

瑜伽二卷九頁云:云何風災?謂七水災過已,復七火災;從此無間,於第三靜慮中,有俱生風界起。壞器世間,如風乾支節;復能消盡。此之風界、與器世間,一時俱沒。所以者何?現見有一、由風界發,乃令其骨、皆悉消盡。從此壞已,復二十中劫住。

二解 大毗婆沙論一百三十三卷八頁云:問:風災起時,風從何出?有作是說:第四靜慮邊有畔喋婆大風卒起,百俱胝界妙高山王金輪圍等,皆被傾拔,令互相擊,上下翻騰,如麵摶,空中散滅。有餘師說:從下風輪,有猛風起,吹散世界。如是說者,諸有情類業增上力,令世界成。至劫末時,業力盡故;隨於近處,有災風生;至遍淨天,皆被散壞。


破僧

俱舍論十八卷一頁云:若爾;僧破、其體是何?能所破人、誰所成就?頌曰:僧破、不和合,心不相應行。無覆無記性、所破僧所成。論曰:僧破體是不和合性,無覆無記,心不相應行蘊所攝。豈成無間?如是僧破、因誑語生。故說破僧、是無間果。非能破者、成此僧破。但是所破僧眾所成。此能破人、何所成就?破僧異熟,何處幾時?頌曰:能破者、唯成此虛誑語罪。無間一劫熟。隨罪增、苦增。論曰:能破僧人、成破僧罪。此破僧罪,誑語為性。即僧破俱生語表無表業,此必無間大地獄中,經一中劫、受極重苦。餘逆不必生於無間。若作多逆罪;皆於次生熟。如何多逆、同感一生?隨彼罪增,苦還增劇。謂由多逆,感地獄中大柔軟身,多猛苦具,受二三四五倍重苦。

二解 俱舍論十八卷二頁云:誰於何處、能破於誰?破在何時?經幾時破?頌曰:苾芻見淨行、破異處、愚夫忍異師道時名破不經宿。論曰:能破僧者要大苾芻;必非在家、苾芻尼者。唯見行者;非愛行人。住淨行人;非犯戒者。以犯戒者、言無威故。要異處破;非對大師。以諸如來、不可輕逼。言詞威肅,對必無能。唯破異生;非破聖者,以諸聖者、證法性故。有說:能忍、亦不可破。為含二義,說愚夫言。要所破僧、忍師異佛,忍異佛說、有餘聖道;應說僧破、在如是時。此夜必和;不經宿住。如是名曰破法輪僧。能障聖道輪;壞僧和合故。何洲人?幾、破法輪僧?破羯磨僧?何洲人幾?頌曰:贍部洲九等,方破法輪僧。唯破羯磨僧,通三洲八等。論曰:唯贍部洲人、少至九,或復過此,能破法輪。非於餘洲。以無佛故。有世尊處、方有異師。要八苾芻、分為二眾,以為所破。能破第九。故眾極少、猶須九人。等言、為明過此無限。唯破羯磨、通在三洲。極少八人。多亦無限。通三洲者,有聖教故。要一界中,僧分二部,別作羯磨;故須八人。過此無遮;故亦言等。


梵世間壽量

瑜伽二卷六頁云:又梵世間,壽量一劫。此最後壞,亦最初成。當知此劫,異相建立。謂梵眾天,二十中劫,合為一劫;即依此劫,施設壽量。梵前益天,四十中劫,合為一劫;即依此劫,施設壽量。若大梵天,六十中劫合為一劫;即依此劫,施設壽量。


善趣壽量

俱舍論十一卷十六頁云:身量既殊;壽量別不?亦別。云何?論曰:北俱盧人、定壽千歲。西牛貨人、壽五百歲。東勝身人、壽二百五十歲。南贍部人、壽無定限。劫減最後、極壽十年。於劫初時,人壽無量。百千等數、不能計量。已說人間壽量長短;要先建立天上晝夜,方可算計天壽短長。天上云何建立晝夜?人五十歲、為六天中最在下天一晝一夜。乘斯晝夜三十為月,十二月為歲。彼壽五百年。上五欲天、漸俱增倍。謂人百歲、為第二天一晝一夜。乘此晝夜、成月及年。彼壽千歲。夜摩等四、隨次如人二四八百千六百歲為一晝夜。乘此晝夜、成月及年。如次彼壽二四八千萬六千歲。持雙以上、日月并無。彼天云何建立晝夜?及光明事、依何得成?依花開合,建立晝夜。如拘物陀缽特摩等。又依諸鳥鳴靜差別。或依天眾寤寐不同。依自身光明、成外光明事。已說欲界天壽短長;色界天中、無晝夜別。但以劫數、知壽短長。彼劫壽短長、與身量數等。謂若身量半踰繕那;壽量半劫。若彼身量一踰繕那;壽量一劫。乃至身量長萬六千;壽量亦同萬六千劫。已說色界天壽短長;無色四天、從下如次壽量二四六八萬劫。上所說劫、其量云何?為壞為成?為中為大?少光以上、大全為劫。自下諸天、大半為劫。即由此故,說大梵王、過梵輔天壽一劫半。謂以成住壞各二十中劫、六十中劫、為一劫半。故以大半四十中劫、為下三天所壽劫量。


善知世間

瑜伽四十四卷十七頁云:云何菩薩善知世間?謂諸菩薩、普於一切有情世間,如實了知如是世間、極為艱嶮,甚為愚闇。所謂雖有生老及死、數數死生;而諸有情、於老死等上昇出離,不如實知。又諸菩薩、如實了知有情世間、有諸穢濁濁世增時,無諸穢濁濁世減時。謂依五濁。一者、壽濁。二者、有情濁。三者、煩惱濁。四者、見濁。五者、劫濁。如於今時,人壽短促。極長壽者、不過百年。昔時不爾。是名壽濁。如於今時,有情多分,不識父母,不識沙門,若婆羅門,不識家長、可尊敬者,作義利者,作所作者。於今世罪、及後世罪,不見怖畏。不修惠施,不作福業,不受齋法,不受淨戒。昔時不爾。是名有情濁。如於今時,有情多分,習非法貪,不平等貪。執持刀劍,執持器仗,鬥訟諍競,多行諂誑詐偽妄語,攝受邪法,有無量種惡不善法,現可了知。昔時不爾。是名煩惱濁。如於今時,有情多分,為壞正法,為滅正法,造立眾多像似正法;虛妄推求邪法邪義,以為先故。昔時不爾。是名見濁。如於今時,漸次趣入饑饉中劫,現有眾多饑饉可得。漸次趣入疫病中劫,現有眾多疫病可得。漸次趣入刀兵中劫,現有眾多互相殘害刀兵可得。昔時不爾。是名劫濁。是名菩薩如實了知有情世間。又諸菩薩、如實了知諸器世間破壞成立。如器世間破壞成立差別而知。又諸菩薩、於其世間,於世間集,於世間滅,於能往趣世間集行,於能往趣世間滅行,於其世間愛味過患,又于出離,皆如實知。又諸菩薩、如實了知眼乃至意,諸無色蘊,四大造色成士夫身,唯有爾所,假名人性。於中所有想、或我,或有情;此唯有想。於中所有自號言說、我眼見色,廣說乃至我意知法;此亦唯有自號言說。於中所有世俗語言、謂此長老、有如是名,如是種類,如是族姓,如是飲食,如是領納若苦若樂,如是長壽,如是久住,如是盡其壽量邊際;此亦唯有世俗言說。菩薩於此、皆如實知。由諸菩薩、如實了知有情世間流轉差別,若器世間流轉差別,若八種相觀世間義,若諸世間所有勝義;是故說名善知世間。


惡趣壽量

俱舍論十一卷十七頁云:已說善趣壽量短長;惡趣云何?論曰:四大王等六欲天壽、如其次第,為等活等六捺落迦一晝一夜。壽量如次第,亦同彼天。謂四大王壽量五百、於等活地獄、為一晝一夜。乘此晝夜、成月及年。以如是年,彼壽五百。乃至他化壽萬六千、於炎熱地獄、為一晝一夜。乘此晝夜,成月及年。彼壽如斯萬六千歲。極熱地獄、壽半中劫。無間地獄、壽一中劫。傍生壽量、多無定限。若壽極長,亦一中劫。謂難陀等諸大龍王。故世尊言:大龍有八。皆住一劫。能持大地。鬼以人間一月為一日。乘此成月歲。壽五百年。寒那落迦、云何壽量?世尊寄喻、顯彼壽言:如此人間佉梨二十、成摩揭陀國一麻婆訶量。有置巨勝、平滿其中。設復有能百年除一;如是巨勝、易有盡期。生頞部陀,壽量難盡。此二十倍,為第二壽。如是後後二十倍增,是謂八寒地獄壽量。


壽建立

瑜伽四卷四頁云:壽建立者:謂贍部洲人、壽量不定。彼人以三十日夜為一月,十二月為一歲。或於一時,壽無量歲。或於一時,壽八萬歲。或於一時,壽量漸減,乃至十歲。東毗提訶人、壽量決定二百五十歲。西瞿陀尼人、壽量決定五百歲。北拘盧洲人、壽量決定千歲。又人間五十歲、是四大王眾天一日一夜。以此日夜、三十日夜為一月,十二月為一歲;彼諸天眾、壽量五百歲。人間百歲、是三十三天一日一夜。以此日夜、如前說彼諸天眾壽量千歲。如是所餘、乃至他化自在天、日夜及壽量、各增前一倍。又四大王眾天滿足壽量、是等活大那落迦一日一夜。即以此三十日夜為一月,十二月為一歲;彼大那落迦、壽五百歲。以四大王眾天壽量、成等活大那落迦壽量。如是以三十三天壽量、成黑繩大那落迦壽量,以時分天壽量、成眾合大那落迦壽量,以知足天壽量、成號叫大那落迦壽量,以樂化天壽量、成大號叫大那落迦壽量,以他化自在天壽量、成燒熱大那落迦壽量;應知亦爾。極燒熱大那落迦有情、壽半中劫。無間大那落迦有情,壽一中劫。非天壽量,如三十三天。傍生、餓鬼、壽量不定。又寒那落迦、於大那落迦,次第相望,壽量近半;應知。又近邊那落迦、獨一那落迦、受生有情、壽量不定。梵眾天壽、二十中劫一劫。梵前益天壽、四十中劫一劫。大梵天壽、六十中劫一劫。少光天壽、八十中劫二劫。自此以上,餘色界天、壽量相望,各漸倍增。唯除無雲。當知彼天、壽減三劫,空無邊處、壽二萬劫。識無邊處、壽四萬劫。無所有處、壽六萬劫。非想非非想處、壽八萬劫。除北拘盧洲,餘一切處、悉有中夭。


壞劫

俱舍論十二卷三頁云:論曰:言壞劫者,謂從地獄有情不復生,至外器都盡。壞有二種。一、趣壞。二、界壞。復有二種。一、有情壞。二、外器壞。謂此世間、過於二十中劫住已;從此復有等住,二十壞劫便至。若時地獄有情命終,無復新生,為壞劫始。乃至地獄無一有情,爾時名為地獄已壞。諸有地獄定受業者,業力引置他方獄中。由此准知傍生鬼趣。然各先壞本處住者。人天雜居者,與人天同壞。若時人趣,此洲一人,無師法然得初靜慮。從靜慮起,唱如是言:離生喜樂,甚樂甚靜。餘人聞已;皆入靜慮。命終并得生梵世中。乃至此洲有情都盡。是名已壞贍部洲人。東西二洲,例此應說。北洲命盡,生欲界天。由彼無能入定離欲。乃至人趣,無一有情,爾時名為人趣已壞。若時天趣四大王天,隨一法然得初靜慮。乃至并得生梵世中。爾時彼天有情都盡,是名已壞大王眾天。餘五欲天、例同此說。乃至欲界無一有情,名欲界中有情已壞。若時梵世隨一有情,無師法然得二靜慮。從彼定起唱如是言:定生喜樂,甚樂甚靜。餘天聞已;皆入彼靜慮。命終并得生極光淨天。乃至梵世中有情都盡,如是名已壞有情世間。唯器世間空曠而住。餘十方界一切有情,感此三千世界業盡,於此漸有七日輪現。諸海乾竭,眾山洞然。洲渚三輪,并從焚燎。風吹猛焰,燒上天宮。乃至梵宮、無遺灰燼。自地火焰、燒自地宮。非他地災、能壞他地。由相引起,故作是言:下火風飄,梵燒上地。謂欲界火、猛焰上昇為緣,引生色界火焰。餘災亦爾。如應當知。如是始從地獄漸減、乃至器盡,總名壞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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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學常見詞彙(陳義孝)]
一中劫

二十個小劫為一中劫,一中劫共有三億三千五百九十六萬年。


一大劫

歷成、住、壞、空四個中劫,為一大劫,一大劫共有十三億四千三百八十四萬年,為一世界由成到毀的年數。


三災

劫末所起的三種災害,有大小的分別,大三災是世界將毀壞時所起的水火風三災,小三災是指在住中劫時,每一小劫中的饑饉、疾疫、刀兵三災。


住劫

中劫之一。


四劫

1.成劫、住劫、壞劫、空劫。2.壞劫、成劫、中劫、大劫。


大三災

指世界將毀壞時所發生的水災火災風災。世界過了住中劫便入壞中劫,在壞中劫的二十小劫中,前十九小劫,壞有情世間,最後一小劫,壞器世間。火災下自無間地獄,上壞至初禪天,水災下自無間地獄,上壞至二禪天,風災下自無間地獄,上壞至三禪天,四禪天以上,則無三災之難。


大劫

合八十小劫或是成住壞空四個中劫為一大劫。


空劫

四劫之一,即此世界壞滅之後,二十中劫間,只有虛空的時期。


賢劫千佛

現在的住中劫,名叫賢劫,在此中劫的二十小劫中,有一千佛出世,始自拘留孫佛,終至樓至佛,是名賢劫千佛,本師釋迦牟尼佛,為其中之第四尊佛。


饑饉災

中劫末期所發生的小三災之一。小三災是刀兵、疾疫、飢饉。


[國語辭典(教育部)]
劫獄

ㄐㄧㄝˊ ㄩˋ
把犯人從監獄中劫奪出來。如:「此間關的是重大刑犯,戒備森嚴,以防劫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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