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術語)阿毘跋致,即不退之位地也。不退有三種四種之別,又雖依諸宗而位次不同,然常謂菩薩初地之位,即三不退中之行不退,四不退中之證不退也。法華經分別功德品曰:「或住不退地,或得陀羅尼。」
(術語)三不退,又四不退之一。菩薩十住以上無再退墮於下凡而流轉於惡道也。
(術語)三不退之一。見不退條。
(名數)淨土門立四不退。於以上三不退加處不退也。即生西方淨土者,不更退墮穢土也。見西方要決,迦才淨土論上。
又法相宗立四不退:一、信不退,為十信位之第六信,以自後退不生邪見故也。二、位不退,為十住位之第七住,以自後退不入二乘故也。三、證不退,為初地以上,以證得之法不退失故也。四、行不退,為八地以上,以有為與無為之行皆能修故也。見法華玄贊二。
(術語)三不退之一。謂菩薩既斷根本無明,一分中道之正念,永不退失也。
(術語)三不退或四不退之一。永不退失菩薩大行之位也。配之於菩薩之階位有多說。見不退條。
(術語)三不退,四不退,五不退中第三也。見不退條。
梵語 avinivartanīya。音譯為阿惟越致、阿鞞跋致、阿毘跋致。又作不退轉、無退、必定。退,乃謂退步、退墮之意,指退墮惡趣及二乘地(聲聞、緣覺之位),即由所證得之菩薩地及所悟之法退失。反之,不再退轉,至必能成佛之位,則為不退。不退位又作不退轉地。在有部四善根位中,至忍位則不再墮退惡趣,故稱不退。大般若經卷四四九載,入見道而得無生法忍,則不再墮退二乘地而得不退。復次,菩薩階位中,十住中之第七住,稱為不退轉住,由此產生諸種不退之說。
(一)三不退,乃吉藏法華義疏卷一之說。對此解釋有四說,現採第一說,三不退指:(1)位不退,十住位中第七住以上之菩薩不再退轉二乘地。(2)行不退,十地之中,第七地菩薩所作之修行,不再退轉。(3)念不退,第八地以上之菩薩無須刻意精進,自然可進道而不動念。
(二)四不退,三不退加處不退(往生彌陀淨土,不再退轉),則為四不退,係迦才淨土論卷上之說。此外,窺基於法華玄贊卷二,亦立四不退:(1)信不退,在十信位中,第六心以上之菩薩,不再起邪見。(2)位不退,十住位之中,第七住以上之菩薩,不再退轉二乘地。(3)證不退,初地以上之菩薩之法,不再退失。(4)行不退,八地以上之菩薩,能修有為與無為行,而不再退轉。懷感之釋淨土群疑論卷四亦有此四不退之說。智旭之阿彌陀經要解舉出念、行、位、畢竟等四不退說;慈恩之四土圖說則有願、行、智、位等四不退說。(參閱「四不退」1662)
(三)五不退,信、位、證、行等四不退,若加煩惱不退(等覺位之菩薩,不再為煩惱而退轉),則為五不退。〔大寶積經卷二十七、卷七十七、卷一一一、北本大般涅槃經卷二十八、彌勒菩薩所問經論卷一、攝大乘論釋卷八、大毘婆沙論卷六、俱舍論卷二十三、十住毘婆沙論卷五易行品〕 p984
不退之位地。不退,梵語 avinivartanīya,音譯阿鞞跋致,謂不退墮於惡趣及二乘地,且所得之證法不退失。不退有三種、四種之別,其位次雖依諸宗而異,然一般皆指菩薩初地以上之位,即三不退中之行不退,四不退中之證不退。(參閱「不退」984) p985
指佛道修行之階位中,於行業至不退墮之位。與「念不退」、「位不退」並稱為三不退。又於初地得真唯識觀,捨二乘之心,於利他之行得不退,亦稱為行不退。另又與處、位、念,或信、位、證,或念、位、畢竟等之不退並稱為四不退。與信、位、證、煩惱等之不退並稱為五不退。
此外,日本淨土宗之祖源空所立之「行不退」,即以念佛等修行之功,以入於不退位之境地。(參閱「不退」984) p2551
為三不退之一。指於佛道修行之階次中,菩薩既斷根本無明,即永不退失中道之正念;係屬聖種性之位。(參閱「三不退」529) p3207
指在佛道修行的過程中,不退失既得的功德。音譯又作阿毗跋致,或阿惟越致;意譯為不退轉。
鳩摩羅什在《阿彌陀經》、《般若經》及《智度論》中採用「阿鞞跋致」這一譯語,但在與佛陀耶舍共譯的《十住毗婆沙論》中,用的卻是「阿惟越致」。依《十住毗婆沙論》卷四載,若具足五法,則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不退轉,不懈廢。此五法即︰(1)於眾生等心利益欲度脫,(2)不嫉他利養,(3)不說法師之過,(4)信樂深妙之法,(5)於名譽毀辱利與不利等無有異。
此外,小乘有部係以預流果為不退,大乘則以初住、初地、八地等為不退。
◎附︰〈不退〉(摘譯自《望月佛教大辭典》等)
不退,指修行佛道之過程中,以既得悟之功德入於不退失之地位。梵語音譯為阿鞞跋致或阿惟越致,也稱為不退轉或無退。即不退墮於二乘、凡夫、惡趣等,也不退失所證得之位次、行法、觀念等。「不退」一詞屢見於諸經論中,但其義不一。《大智度論》卷二十七(大正 25‧264a)︰「得入菩薩法位,住阿鞞跋致地。」《俱舍論》卷二十三以四善根中的忍位為不退,謂進到忍位則眾德成立,遠離惡趣煩惱,不再退墮惡道。
據法藏《華嚴經探玄記》卷三所述,成實宗以為煖頂以上得不退,毗曇宗以為忍位以上得不退,地論宗以為見道以上得不退。《菩薩瓔珞本業經》卷上說,菩薩階位中,十住中的第七住常住於不退,入畢竟無性,故稱不退轉住。《瑜伽師地論》卷三十七載,勝解行地(三賢)的菩薩猶住惡趣,故初地為不退位,然《大乘起信論》以為,此乃為策勵行者而做的方便說。法藏的另一著作《華嚴五教章》卷下之二載,不退為終教所談,入初住時得不退位,十信是行未得不退轉。
此外,「不退」亦可分為︰
(1)二不退︰依《傳燈錄》所載,即︰信位不退與行位不退。
(2)三不退︰窺基《西方要抉釋疑通規》據《十住毗婆沙論》而立下列「三不退」。{1}位不退︰指依萬劫修因入十住之位,成就真唯識觀,無復退墮惡業流轉生死之位。{2}行不退︰指既入初地,成就真唯識觀,於利他之行不退失。{3}念不退︰謂八地以上得無功用之智,念念入真如海,於定散中恆常自在。
據智顗《四教義》與諦觀《天台四教儀》卷下所載,別教之初住至第七住是位不退。在此間,斷見思惑,永超三界生死。第八住至十迴向之終,是為行不退。在此間,破塵沙惑,不退失利他。初地以上為念不退,此時無明惑既斷,永不退失中道之正念。若配以圓教,則初信至第七信為行不退,第八信至第十信之終為行不退,初住以上為念不退。
(3)四不退︰《西方要抉釋疑通規》於三不退之外,再加上處不退,乃成四不退。復謂淨土有︰長命無病、勝侶提攜、純正無邪、唯淨無染、恒事聖尊等五勝緣,且無退墮之緣,故淨土為處不退。窺基《法華玄贊》卷二及懷感《釋淨土群疑論》卷四也立四不退,即︰{1}信不退,在十信位中,第六心以上之菩薩,不再起邪見。{2}位不退,十住位中,第七住以上之菩薩不再退轉二乘地。{3}證不退,初地以上菩薩之法不再退失。{4}行不退,八地以上之菩薩,能修有為、無為行而不再退轉。
慈照(或作慈恩)《四土圖說》(袾宏《彌陀經疏鈔》卷三所引)中列舉願、行、智、位四種不退,即以未斷煩惱而生於同居土為願不退。以破見思惑而生於方便土為行不退。以破塵沙惑與部分無明而生於實報土,為智不退。以破盡三惑而顯佛性,生於寂光土,為位不退。
智旭《阿彌陀經要解》中也立四不退,即(大正37‧365a)︰
「(一)念不退者,破無明顯佛性,徑生實報分證寂光;(二)行不退者,見思既落塵沙亦破,生方便土進趨極果;(三)位不退者,帶業往生在同居土,蓮華托質永離退緣;(四)畢竟不退者,不論至心、散心、有心、無心,或解或不解,但令彌陀名號一歷耳根或六方佛名或此經名字,一經於千萬耳,假使劫後畢竟因斯度脫。」
(4)五不退︰窺基《阿彌陀經通贊疏》卷中,提出信、位、證、行、煩惱等五不退,然僅略釋第五煩惱不退為(大正37‧342c)︰「不被煩惱所退轉故。」《大明三藏法數》卷二十二根據《大乘起信論疏》,揭示五不退為︰{1}信不退,十信位菩薩發大信心篤信中道圓妙之理,常住於平等而不遷不變,信行滿足無退轉。{2}位不退,十信滿足而在十住以上分見法身,住於正定位而不退轉。{3}證不退,三賢位圓滿而從初地入於七地,證法身遍滿、佛土無邊而不退轉。{4}行不退,七地功德滿足後入於第八無功用地,一切功行永不退失。{5}煩惱不退,十地滿足後入於等覺位,了知煩惱即菩提,更悟無煩惱可退轉。
此外,《淨土十疑論》中也列出生於西方淨土者所得的五種不退,即︰①大悲攝持不退,謂眾生生於淨土,則阿彌陀佛以大悲願力攝持不捨,故得不退轉。②佛光照觸不退,謂眾生生於淨土,則為佛光所照觸,菩提心日漸增長而不退轉。③常聞法音不退,謂彼土諸水、鳥、樹林、風聲、樂響皆說苦空無我之法,故生淨土者常起念佛、念法、念僧之心而無退轉。④善友同居不退,謂彼土眾生皆以諸菩薩為勝友,內無煩惱惑業之累,外無邪魔惡緣之境,故畢竟不退轉。⑤壽命無量不退轉,謂彼土眾生壽命無量,與佛菩薩平等無二,故不退轉。
〔參考資料〕 《道行般若經》卷六;《放光般若經》卷十二〈阿惟越致品〉;《大智度論》卷四;《玄應音義》卷三、卷六;《法華經玄贊》卷九(末);《阿彌陀經通贊疏》卷中。
三不退或四不退之一,菩薩修到十住位以上,便不再墮落退失其地位。
三不退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