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相辭典

識界

瑜伽二十七卷三頁云:云何識界?謂眼耳鼻舌身意識。又心意識三種差別。是名識界。

二解 俱舍論一卷二十一頁云:諸有漏識,名為識界。云何不說諸無漏識為識界耶?由許六界、是諸有情生所依故。如是諸界、從續生心,至命終心,恆持生故。諸無漏法、則不如是。

三解 大毗婆沙論七十五卷十一頁云:問:識界云何?答:五識身、及有漏意識。問:何故無漏識、不立識界耶?答:與識界相、不相應故。若法、能長養諸有,攝益諸有,任持諸有者;立六界中。無漏意識、能損減諸有,散壞諸有,破滅諸有;是故不立在六界中。復次若法、能令諸有相續,生老病死流轉不絕者;立六界中。無漏意識、與此相違,是故不立在六界中。復次若法、是趣苦集行,亦是趣有世間生老病死集行者;立六界中。無漏意識、與此相違,是故不立在六界中。復次若法、是有身見事、顛倒事、愛事、隨眠事、與貪瞋癡為安足處,有垢、有毒、有穢、有刺、有過、有濁,墮在諸有,苦集諦攝者;立六界中;無漏意識、與此相違,是故不立在六界中。尊者世友、作是問言:此六界中,何故不攝無漏意識?即自答言:如是六界、從諸漏生。無漏意識、不從漏生。復作是說:如是六界、能生諸漏。無漏意識、不生諸漏。復作是說:如是六界、是我執緣。無漏意識、非我執緣。復作是說:如是六界、是有情依。無漏意識、非有情依。復作是說:如是六界、是異熟依。無漏意識、非異熟依。復作是說:如是六界、是入胎緣。無漏意識、非入胎緣。復作是說:如是六界、無始來有。無漏意識、非無始有。大德說曰:如是六界、是自體分。無漏意識、非自體分。脅尊者言:如是六界、是生死依。無漏意識、非生死依。由如是等種種因緣,無漏意識、不立識界。

四解 此是地等六界中之識界。法蘊足論九卷十九頁云:云何識界?謂五識身、及有漏意識。是名識界。

五解 此是受等四界中之識界。法蘊足論九卷二十二頁云:云何識界?謂六識身。即眼識及至意識。是名識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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