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相辭典
諸行自然滅壞
顯揚十四卷十六頁云:問:彼諸行自然滅壞道理,云何應知?答:由四種因緣,頌曰:生因相違故;無住滅兩因;自然住常過;當知任運滅。論曰:非彼生因能滅諸行。生滅兩種,互相違故。又無住因,令諸行住。若必有者;應成常住。行既不住;何用滅因。又餘滅因,性不可得。若行生已,自然住者;彼應常住。則成大過。如是有住滅因,及自然住,并有過故;當知諸行,任運滅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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