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相辭典

瑜伽八十九卷七頁云:為欺惘彼,內懷異謀,外現別相,故名為誑。

二解 顯揚一卷八頁云:誑者:謂為惑亂他,現不實事,心詭為體。能障愛敬為業。乃至增長誑為業。

三解 集論一卷八頁云:何等為誑?謂耽著利養,貪癡一分,詐現不實功德為體;邪命所依為業。

四解 成唯識論六卷十六頁云:云何為誑?為獲利譽,矯現有德,詭詐為性。能障不誑,邪命為業。謂矯誑者,心懷異謀,多現不實邪命事故。此即貪癡一分為體。離二,無別誑相用故。

五解 五蘊論四頁云:云何為誑?謂為誑他,詐現不實事為性。

六解 廣五蘊論十頁云:云何誑?謂矯妄於他,詐現不實功德為性。是貪之分。能與邪命所依為業。

七解 法蘊足論八卷八頁云:云何誑?謂於他所,以偽昇、偽斗、偽秤,詭言施詫,誑誘令他為實,諸誑、等誑、極誑、總名為誑。

八解 俱舍論二十一卷五頁云:誑、謂惑他。

九解 入阿毗達磨論上十四頁云:誑、謂惑他。

十解 品類足論三卷二頁云:誑云何?謂幻惑他。

十一解 界身足論上三頁云:誑云何?謂矯惑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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