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相辭典

行有二種業

雜集論四卷十頁云:行有二種業。一、令諸有情於諸趣中種種差別,二、與識作緣。令諸有情於趣差別者:由業勢力,令諸有情、趣種種異趣故。與識作緣者:由習氣力,能使當來名色等生起種子,得增長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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