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相辭典

色界

瑜伽五十六卷八頁云:問:何等是色界?答:若色根增上所生,若彼於此為增上;是名色界。如色界,乃至觸界,當知亦爾。

二解 瑜伽一百卷十四頁云:言色界者:謂四靜慮,并靜慮中間。有十七地。

三解 顯揚一卷十六頁云:二、色界。謂已離欲地雜眾煩惱諸蘊差別。

四解 俱舍論八卷一頁云:此欲界上,處有十七。謂三靜慮,處各有三。第四靜慮,處獨有八。器及有情,總名色界。第一靜慮處有三者:一、梵眾天,二、梵輔天,三、大梵天。第二靜慮處有三者:一、少光天,二、無量光天,三、極光淨天。第三靜慮處有三者:一、少淨天,二、無量淨天,三、遍淨天。第四靜慮處有八者:一、無雲天,二、福生天,三、廣果天,四、無煩天,五、無熱天,六、善現天,七、善見天,八、色究竟天。迦濕彌羅國諸大論師皆言:色界處但有十六。彼謂即於梵輔天處,有高臺閣,名大梵天。一生所居。非有別地。如尊處座,四眾圍繞。

五解 大毗婆沙論七十一卷十頁云:問:色界云何?答:諸色為眼已正當見,及彼同分;是名色界。已所見者:謂過去色。正所見者:謂現在色。當所見者:謂未來色。及彼同分者:謂有四種彼同分色。一者、過去彼同分色。謂色界,不為眼所見已滅。二者、現在彼同分色。謂色界,不為眼所見正滅。三者、未來彼同分色。謂色界,不為眼所見當滅。四者、未來畢竟不生色界。或有色界,於一有情,是同分;於二三四乃至百千諸有情等,亦是同分。謂此色界,是一有情眼所見;亦是二三四乃至百千諸有情等眼所見故。如百千人同觀初月。然此色界,於諸緣彼生眼識者,名同分。於不緣彼生眼識者,名彼同分。又如眾中,有一伎女,形容端正,眾具莊嚴;諸有緣之起眼識者,彼色界,名同分。諸有不緣起眼識者,即彼色界,名彼同分。又如法師,昇座說法,言辭清辯,形貌端嚴;諸有緣之起眼識者,彼色界,名同分。諸有不緣起眼識者,即彼色界,名彼同分。或有色界,於一有情,名彼同分;於二三四乃至百千諸有情等,亦名彼同分。謂彼色界,在隱映處。無量有情,不能見故。或有色界,一切有情眼所不見。即彼色界,於一切時,名彼同分。如妙高山中心之色,及大地中大海下色,一切有情,無有見者。問:彼色豈非天眼境界?答:彼色雖是天眼境界;而無用故,此不觀之。復次非一切時天眼現起;故有彼色,天眼不見。問:彼色豈非佛眼境界?答:彼色雖是佛眼境界;而無用故,佛不觀之。復次非一切時有佛出世;如今無佛,既無佛眼;故有彼色,非佛眼見。問:何故見色眼,於自有情,名同分;於餘有情,亦名同分。而所見色,於見者,名同分;於不見者,名彼同分耶?答:容一色界,多有情見。無一眼界,二有情用故。謂有色界,一有情見;容二三四,乃至百千有情亦見。是共見故;諸有見者,此色界於彼,名同分。諸不見者,此色界於彼,名彼同分。無一眼界二有情用;況多有情。是不共故;諸用此眼,能見色者,此眼與彼,名同分。諸餘有情,眼若見色,若不見色,此眼與彼,亦名有作用。眼既是不共;於一切時,相恆定故。如色界,聲香味觸界,亦爾。同分彼同分品類差別,皆相似故。

六解 此是十八界中之色界。法蘊足論九卷十七頁云:云何色界?謂如色處。

七解 法蘊足論九卷二十三頁云:云何色界?謂有諸法,色貪隨增;是名色界。復次色界繫十四界,十處,五蘊,是名色界。復次下從梵眾天,上至色究竟天,於中所有色受想行識,是名色界。又云:云何色界?謂欲色界,總名色界。又云:諸有色法,總名色界。

八解 此十八界中之色界。品類足論二卷十三頁云:色界云何?謂色,為眼已正當見,及彼同分。

九解 品類足論六卷十六頁云:色界云何?謂色貪隨增法。

十解 品類足論六卷十六頁云:色界云何?謂欲界色界,總名色界。

十一解 品類足論六卷十六頁云:一切色法,總名色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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