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相辭典

色心自類無間前為後種

成唯識論三卷十七頁云:有執色心自類無間,前為後種,因果義立。故先所說,為證不成。彼執非理。無熏習故。謂彼自類,既無熏習;如何可執前為後種。又間斷者,應不更生。二乘無學,應無後蘊。死位色心,為後種故。亦不應執色心展轉互為種生。轉識色等,非所熏習,前已說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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