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相辭典
色共相三種
瑜伽六十五卷八頁云:諸色共相,亦有三種。謂一切色,若據方處各別安立,若可宣說方處差別;名初共相。又一切色,若清淨,若清淨所取增減相;當知是名第二共相。又即此一切色,若觸所觸,即便變壞;或以手足塊刀杖等,或由寒熱飢渴蚊虻蛇蠍諸觸所觸,即便變壞。當知是名第三共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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