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相辭典

能遍計

攝論二卷六頁云:何者能遍計?當知意識、是能遍計。有分別故。所以者何?由此意識,用自名言薰習為種子,及用一切識名言薰習為種子。是故意識、無邊行相、分別而轉;普於一切分別計度;故名遍計。

二解 成唯識論八卷十六頁云:初能遍計、自性云何?有義、八識及諸心所、有漏攝者;皆能遍計。虛妄分別為自性故。皆似所取能取現故。說阿賴耶以遍計所執自性妄執種為所緣故。有義、第六第七心品、執我法者,是能遍計。唯說意識能遍計故。意及意識、名意識故。計度分別、能遍計故。執我法者,必是慧故。二執必與無明俱故。不說無明有善性故。癡無癡等不相應故。不見有執導空智故。執有執無,不俱起故。曾無有執非能熏故。有漏心等、不證實故。一切皆名虛妄分別。雖似所取能取相現;而非一切能遍計攝。勿無漏心亦有執故。如來後得應有執故。經說佛智現身土等種種影像,如鏡等故。若無緣用;應非智等。雖說藏識,緣遍計種;而不說唯。故非誠證。由斯理趣,唯於第六第七心品、有能遍計。識品雖二;而有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等遍計不同。故言彼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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