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相辭典
能熏四義成唯識論二卷十五頁云:何等名為能熏四義?一、有生滅。若法、非常,能有作用,生長習氣;乃是能熏。此遮無為。前後不變,無生長用;故非能熏。二、有勝用。若有生滅,勢力增盛,能引習氣;乃是能熏。此遮異熟心心所等。勢力羸劣,故非能熏。三、有增減。若有勝用,可增可減,攝植習氣;乃是能熏。此遮佛果。圓滿善法,無增無減,故非能熏。彼若能熏;便非圓滿。前後佛果,應有勝劣。四、與所熏和合而轉。若與所熏同時同處,不即不離;乃是能熏。此遮他身剎那前後。無和合義,故非能熏。唯七轉識及彼心所,有勝勢用而增減者;具此四義,可是能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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