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相辭典
耽著殺害
法蘊足論一卷七頁云:何等名為耽著殺害?謂於眾生,有害非殺,有害亦殺。害非殺者:謂以種種弓刀杖等、諸殺害具、逼惱眾生,未全斷命。如是名為有害非殺。害亦殺者:謂以種種弓刀杖等諸殺害具、逼惱眾生,亦全斷命。如是名為有害亦殺。於殺害事,耽樂執著,如是名為耽著殺害。
法相辭典